西周 · 春秋 · 第13–22章 · 88,198 字 · CHINESE.ORG 字灵文库 第五部
《诗经》国风分十五国,秦风收十篇,依次是《车邻》《驷驖》《小戎》《蒹葭》《终南》《黄鸟》《晨风》《无衣》《渭阳》《权舆》。这十篇摆在一起,气味相当一致。《驷驖》写打猎,四匹赤黑色的马拉着车,猎场上放出去的是「奉时辰牡」的大兽。《小戎》写兵车,写车厢的尺寸、车辕上缠的皮革、虎皮做的车茵、雕弓和竹制的箭袋,一件一件数下去,数得像清点武库;数到最后才落到人身上,「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典」,一个女子想她出征的丈夫,想的是他像玉一样温润,而她心乱的地方叫「板屋」——那是西边的房子。《无衣》更直接:「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这是一首出兵前的歌,三章叠唱,唱的是同袍、同泽、同裳,是把命交给身边人的那种情绪。《黄鸟》写的是活人殉葬:「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典」
《黄鸟》这一篇要特别提一句,因为它是秦风里唯一一篇本事清楚的诗。《左传》文公六年记秦穆公去世,用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鍼虎殉葬,这三个人都是秦国的良臣,国人哀伤,于是有了《黄鸟》这首诗。这是极难得的:《诗经》三百篇,能由先秦典籍直接指出创作缘由的没有几首,《黄鸟》是其中一首。《渭阳》也有个大致的说法,诗里说「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旧说以为是秦康公送他的舅舅重耳回晋国,送到渭水北岸,想起已故的母亲。这个说法能不能完全坐实,后人有争论,但至少诗里的「舅氏」「渭阳」是实词,有人有地。
《蒹葭》一无所有。
它在这十篇中间,不出现一件兵器,不出现一匹马,不出现一个人名,不出现一个地名。全诗只有四样东西:芦苇、露水、水、一个不知道是谁的人。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一共二十四句,九十六个字。
芦苇在周人的日子里本是有用的东西。《豳风·七月》里排一年的农事,排到八月说「七月流火,八月萑苇典」——八月要收割芦苇。割下来的苇子编席、编箔、打帘子、苫房顶,是过冬要用的材料。《诗经》里出现芦苇的地方,多半和这类活计连着,是可以拿在手上、变成器物的东西。
《蒹葭》里的苇子什么用处也没有。没有人去割它,没有人提到席子或者房顶。它就那么长着,长得极密极满,唯一的功能是挡住视线。一种实用的植物被写成一道纯粹的障碍,这在《诗经》里是少见的。
先记下一件本书必须交代的事:这首诗里没有「爱」字。不但没有「爱」,连「求」都没有。《关雎》里有「寤寐求之」「求之不得」,《蒹葭》里只有「从之」。从是跟随,是跟在后面走。求是要拿到手,从只是不肯离开。这个用字的差别不是小事,后面还要回来说。
本书追的是「爱」这个字在三千年里的行踪,而这一章处理的偏偏是一首连这个字都不用的诗。理由是:爱的形式不一定要靠字面写出来。有些诗把这个字写满了,写的却是别的;有些诗一个字不提,给出的却是这件事最干净的一种形状。《蒹葭》给出的形状是距离。
《诗经》的重章叠句,是一种把变化控制到极小的写法。《蒹葭》三章,句式完全一样,只换十五个字。换的是哪些字,值得一个一个排出来。
第一章:苍苍、为霜、一方、且长、中央。
第二章:萋萋、未晞、之湄、且跻、中坻。
第三章:采采、未已、之涘、且右、中沚。
先说芦苇。《毛传》训「苍苍」为盛,又说「萋萋」「采采」都和「苍苍」一个意思,也就是说,这三个叠词写的是同一件事——苇子长得密、长得满。三章换了三个词,而所指没有变。这是叠唱的本性:变的是声音,不变的是事。
再说露水。「白露为霜」是露凝成了霜;「白露未晞」是露还没干;「白露未已」是露还没完。晞就是干,《小雅·湛露》里有「湛湛露斯,匪阳不晞典」,不出太阳它就不会干,可以互证。这三句连起来读,是一个早晨的三个时刻:天还没亮透,地气冷,露水结成薄霜;太阳出来一点,霜化回水,还挂在苇叶上;太阳再高一些,水还在,只是快没了。前后不过一两个时辰。
这里要说明一个常见的误会。诗里的「白露」是白色的露水,不是二十四节气里的那个白露。完整的二十四节气名目,见于《淮南子·天文训》,那是汉代的书;《诗经》时代虽已有物候的观察,却不宜把一个后起的节气名倒填回去。也有人把三章读成三个季节或三个年头的推移,认为时间跨度很长。这个读法不太站得住:霜和露都是一夜之间的东西,天一亮就开始消失,它们标记的只能是一个早晨内部的推移。学界在这一点上大体没有分歧。
「白露为霜」的「为」字,也透着古人观察物候的方式。今天知道露和霜的成因并不一样:露是水汽在物面上凝成的水珠,霜是气温降到冰点以下,水汽直接结成的冰晶,两者不是一个变成另一个的关系。可站在苇塘边看了一夜的人,看到的就是先有露、后有霜、太阳一出霜又化成水,自然会说「露变成了霜」。这个「为」字记下的是肉眼所见的次序,不是成因。诗不负责讲物理,它负责把人看见的东西按看见的顺序写下来。
时间是在走的。这九十六个字里,唯一确实在动的就是时间。太阳在升,霜在化,露在退。
而距离没有动。
第一章说伊人「在水一方」,水的那一边;第二章说「在水之湄」,湄是水与草交接的地方,《尔雅·释水》有「水草交为湄」的训释;第三章说「在水之涘」,涘是水边的崖岸,《说文解字》训为「水厓」。三个词,说的都是同一件事:她在水边,而那个水边不是我站的这个水边。
再看结句。「宛在水中央」「宛在水中坻」「宛在水中沚」。《尔雅·释水》里有一串由大到小的名目,大意是水中可以住人的地方叫洲,比洲小的叫渚,比渚小的叫沚,比沚更小的叫坻——传世本的字形与次序,各本略有出入,清人校勘时曾有讨论,但由大到小的层级是清楚的。诗里的次序却是中央、中坻、中沚,和《尔雅》的大小次序对不上。这说明诗人挑这几个字,依的不是地理学,是声音。
依清代以来的古音分部,第一章的霜、方、长、央同属阳部;第二章的晞、湄、跻、坻同在脂微一系;第三章的已、涘、右、沚同属之部。三章各自押一个韵,韵脚一换,水中那块小地方的名字就跟着换。换来换去,那个「宛在」两个字始终没有动。
所以《蒹葭》的三章不是三次推进,是三次原地重来。时间往前走了一个早晨,人还在同一片苇塘边,看着同一个到不了的方向。这种结构本身就是意思:它把「不变」演给你看,而且演三遍。
争论从汉代开始,到今天没有结束。
先看「所谓」这两个字。它们很不寻常。所谓的意思是「人们所说的那个」,带引述的口气。诗人不说「彼人」,不说「有美一人」,而说「所谓伊人」,等于承认这个人不是他一个人的秘密,是一个被谈论的对象。有人说起过这么一个人,他现在去找。
「伊」是指示代词,旧注训为「维」或「是」,都是「这、那」的意思,本身不含任何信息。
更要紧的是,「所谓伊人」这四个字在《诗经》里不止一处。《小雅·白驹》里也有:「所谓伊人,于焉逍遥」「所谓伊人,于焉嘉客」。《白驹》写一个人骑白马来了,主人把马拴住绊住,想留客人多住一天。旧说以为这是留贤之诗。同一句套语出现在两首诗里,这为「伊人是贤人」的说法提供了一条内证。不过要老实说:套语相同,不等于题旨相同。《诗经》里成句成语的重复极多,只能说明它是当时的现成话,不能据此断定所指。
历代的说法,大致有这么几种。
第一种是《毛诗序》。序说《蒹葭》是刺秦襄公的,因为他不能用周礼,这样下去无法巩固他的国家。郑玄作笺,顺着序往下推,大意是把水那边的地方解成周礼所在,把伊人解成懂周礼的人;你逆着礼的方向去找,自然找不到。这是汉学的读法,一整套。
第二种是朱熹。《诗集传》里,朱熹说这诗写的是秋水正盛的时候,那个人在水的一边,上上下下去找都找不到;至于这个人指的是谁,他直说「不知其何所指」。宋人不肯像汉人那样把每首诗都钉在一件史事上,朱熹这四个字,是一种诚实。
第三种是清人。姚际恒《诗经通论》认为诗中的伊人是隐居水边的贤人,诗人仰慕而想见他。方玉润《诗经原始》给这首诗定的题旨,大意也是可惜招隐士而招不来。清代的独立思考派把政治讽刺剥掉了,但保留了「贤人」这个身份。
第四种是近人。二十世纪以来,以民歌和情诗的眼光读《国风》成为主流,顾颉刚、闻一多一辈人的工作推动很大。在这个框架里,《蒹葭》是一首情诗,伊人是所爱的人。今天绝大多数读者接受的是这一种。
此外还有零星的说法:求仙的、访道的、怀友的、思念亡者的、臣子想念君王的。
把这些说法排开之后,应当承认一件事:诗本身没有提供任何可以判别的证据。伊人没有性别,没有名字,没有年龄,没有身份,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动作。她——或者他——在全诗里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在」。「伊人」大概是《诗经》里最空的一个词。
这个空,正是这首诗有效的原因。如果诗里说明了那是一位隐士,它就只是一首招隐诗;如果说明了那是一个女子,它就只是一首情诗。什么都不说,它就成了所有隔水相望的原型,谁都能往里放东西。
但空不等于可以随便填。诗的开放性,和解释者的自由,是两回事。《毛诗序》的读法在今天不被接受,却不能当成笑话打发掉,因为它背后有真实的历史。
秦是个后起的国。据《史记·秦本纪》,秦的先人非子替周孝王在汧水渭水之间养马,马养得好,被封在秦这个地方,只是个附庸。到周平王东迁,秦襄公带兵护送,平王封他为诸侯,把岐山以西的地赐给他——那时候岐西还在戎人手里,等于说「你打得下来就是你的」。秦从这一年起才正式成为诸侯,开始和别的诸侯行聘问宴享之礼。事情发生在公元前七七〇年前后。
这是个很尴尬的位置。昨天还是替天子养马的附庸,今天成了诸侯,面前摆着一整套它没有的东西:周礼。中原诸侯的那一套仪节、名分、辞令,秦是外行。整个春秋时期,中原一直拿秦当夷狄看。《史记·秦本纪》记秦孝公下令求贤,开头就说诸侯轻视秦国,这是最大的耻辱——那已经是三百多年以后的事了,可见这个名声跟了秦多久。
在往下说之前,应当交代《毛诗序》本身的来历,因为它牵涉到这套读法的分量。《诗经》三百篇,每篇前面都有一段说明题旨的话,统称诗序;《关雎》前面那一大段叫大序,其余各篇的短序叫小序。序是谁写的,从汉代争到清代也没有定论。郑玄以为出自子夏、毛公一系;《后汉书·儒林传》则记东汉的卫宏作《毛诗序》,说他很能得风雅的意旨,当时已流传于世。宋人开始怀疑序的可靠,朱熹作《诗序辨说》,把序从经文前面摘出来单独存疑;清代的今古文之争,序又是战场之一。到今天,大多数学者认为诗序不是一时一人之作,里面有汉以前的旧说,也有汉儒的推衍,须一篇一篇分别看待,不能整体信也不能整体废。
《蒹葭》的小序属于哪一层,没有办法断定。但它说襄公「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放在上面那段历史里看,并不荒唐。序的作者知道这首诗出自秦,而秦确实有「无礼」的名声,他把一首写追寻的诗,读成一首惋惜秦国够不着周礼的诗,是有他的道理的。
今天多数人不接受这个读法,理由也很充分:诗里一个字也没提到礼、国、君、政。把「在水一方」直接等同于周礼所在,是把注解叠在注解上。
不过,即使把《毛诗序》的具体所指全部拿掉,有一件事仍然值得注意:这个读法并没有改变诗的结构。想要的东西在那边,人在这边,中间隔着走不过去的水。政治上的失落和情感上的失落,在结构上是同一件事。一个国家够不着一套它想要的文明,和一个人够不着一个他想要的人,姿势完全一样。
这大概就是「伊人是谁」争了两千年也争不出结果的原因。这首诗写的根本不是伊人,是距离。伊人是变量,可以换成隐士、爱人、贤臣、神仙、故人;距离是常量,换不掉。谁往那个空位上放什么,诗都照样成立——因为诗的力气全在水这一边,不在水那一边。
也正是在这里,可以把本书的主线接上。汉语里的「爱」,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辩解说,齐国虽然狭小,我难道舍不得一头牛,那个「爱」就是吝惜。《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太重,耗费一定大。《蒹葭》里的人不肯放弃,顺流逆流各走一遍,费掉的是一个早晨和一双脚。他吝惜的不是财物,是那个到不了的人——舍不得放手,所以来回地走。这正是那个字最古老的一层意思在起作用。
《毛传》给这两个词下过定义,大意是逆流而上叫溯洄,顺流而下叫溯游(传世本毛传的字形作「泝」)。这个训释历来沿用,虽然细节上有人争论「洄」是指回旋的水还是指逆行的动作,方向上的分别是清楚的:一个往上游走,一个往下游走。
要注意的是,这个人两个方向都试过了。
这一点常被读者忽略。《蒹葭》里的人并不消沉,他不是站在岸边发呆。他往上游走过,又往下游走过,把一条河能走的两个方向都走遍了。三章重复三遍,就是六趟。
上游那边,诗给了三个字来说难处。「道阻且长」,阻是险,长是远;「道阻且跻」,跻是升,要往高处爬;「道阻且右」,旧注多解为迂曲绕行,也有别的说法,但绕远的意思大体不错。远、陡、绕,三种不同的难。
下游那边,诗一个难字都没说。顺流是容易的。
然后是全诗最狠的一笔:容易的那条路走通了,走到了,结果是「宛在水中央」。
她在水的中间。不在此岸,也不在彼岸,在一个无论从哪边出发都到不了的位置。难走的路走不到,好走的路走到了尽头,发现对方根本不在任何一条路的终点上。
「宛」字也要看。宛是仿佛、好像。不是「在水中央」,是「好像在水中央」。旧注里有一说,把「宛然」解成坐着就看见了的样子,意思是不必费力就在眼前。无论取哪一解,这个字都带着不确定:你看见的那个影子,未必就是她。
这里可以回到芦苇。前面说过三章都是先写苇子再写伊人,顺序不能颠倒,这个顺序是有物理依据的。秋天的芦苇长到比人还高,一片苇塘望过去,什么都看不见。露水和霜又在苇叶上加了一层白。人是隔着一片密不透风的苇子在看水那边的,所以只能是「宛在」——不是他不肯说实话,是他确实看不清。诗里没有一句抒情的话交代这个,它只是把苇子摆在那里,让它挡住视线。
顺带说一处小小的抵牾。《说文解字》分得很细:葭是还没抽穗的芦,蒹是还没抽穗的萑。按这个说法,蒹葭指的是幼嫩未秀的苇子。可诗里说苍苍、萋萋、采采,是茂盛的样子,而白露为霜已是深秋,深秋的芦苇早该抽穗泛白了。这两头对不上。历代注家多半认为,诗里的「蒹葭」只是芦苇的泛称,不必拿《说文》的分别去卡它——《说文》是东汉的字书,《诗经》是周代的歌,字书求精确,歌只求上口。这个处理是合理的,但抵牾本身应当说明,不宜含混过去。
还有一层,是这一章不能不点的。《说文解字》给「愛」下的定义是「行皃也。从夊,㤅聲」——行皃,就是行走的样子。在许慎那里,这个字的本义不是心,是走路;表示情感的本字另有一个「㤅」,从心,旡声。繁体的「愛」拆开来是爫、冖、心、夂:手在上,心在中,脚在下。
《蒹葭》全诗写的正是脚。溯洄是脚,溯游是脚,道阻且长、且跻、且右,全是脚下的事。手没有出现过,心也没有出现过一次——诗里没有一个「思」字,没有一个「忧」字,没有一个「悲」字。九十六个字里,只有一双反复走动的脚,和一个走不到的地方。
一个字底下压着一只脚,一首诗从头到尾在走。这两件事凑在一起,是巧合,但值得记下来。
《诗经》写水的诗不少,水和人的关系却各不相同。把它们排在一起,《蒹葭》的位置才看得清楚。
《卫风·河广》说:「谁谓河广?一苇杭之。谁谓宋远?跂予望之。典」黄河明明宽,他偏说一根苇子就能渡过去;宋国明明远,他偏说踮起脚就看得见。旧说以为这是宋桓夫人思念儿子之作,能不能坐实有争议,但诗的情绪很清楚:想回去想到极处,就把障碍说没了。这是夸张,是明知不可而故意说可。
《郑风·褰裳》说:「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典」你要是想我,撩起衣裳蹚过溱水就来了;你要是不想我,难道就没有别人。这里的水浅得可以随便过,水根本不构成问题,构成问题的是态度。
《邶风·匏有苦叶》说:「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典」旧注说,厉是连着衣裳下水,揭是提起下裳。这是一套过河的技术:先看深浅,再定做法。诗里的水是可以对付的对象。
《陈风·泽陂》说:「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隔着一池水看见一个人,毫无办法,接下来就是「寤寐无为,涕泗滂沱典」。这里的水不算宽,人却已经动不了了。
再往下,是和《蒹葭》最像的一首。
《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不可休息」这一句要说明一下。传世的毛诗作「休息」,清代以来不少学者怀疑本当作「休思」,因为下面三句句尾都是「思」字,是语气助词,四句一律才对得上。这是校勘上的一个悬案,两说并存。
「方」字,《毛传》训为「泭」,也就是筏子。游过去不行,扎个筏子也不行。汉水太宽,长江太长。
《汉广》的结构和《蒹葭》几乎一样:三章叠唱,每章末尾都是同一副歌,反复说「不可」。但中间两章做了一件《蒹葭》没做的事。第二章说「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第三章说「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刈薪是砍柴,秣马是喂马,「之子于归」是那个人出嫁——这是迎亲的准备工作。
也就是说,《汉广》里的人一边知道不可能,一边在备嫁妆、喂马、砍柴。他把不可能的事按可能的样子准备着。
这比《蒹葭》更难受。《蒹葭》只是走,《汉广》已经在筹备一场不会发生的婚礼。
《毛诗序》对《汉广》的解释也值得一记。序说这是文王之道遍及南国、教化行于江汉之域的结果,人们没有犯礼的念头,所以「求而不可得」。这个转折很有意思:同样是「不可」,序把它读成了「不该」——不是过不去,是不去过。汉学总有本事把一切求而不得说成守礼的成绩。这个读法今天没人信了,但它提醒我们:「不可」二字在古代是可以往道德上解的。
《汉广》后面还挂着一个传说,应当分层交代。《列仙传》里有一条,说郑交甫在汉皋台下遇见两位女子,向她们求得佩玉,走了几十步,佩玉不见了,回头看,两个女子也不见了。《列仙传》旧题汉代刘向撰,学界多认为出于后人假托,成书当在东汉以后。这个故事是后人为「汉有游女」四个字造出来的解释,属于神仙传说这一层,不是《诗经》的本事,不能当西周的史料用。要说的话,它证明的是另一件事:一首写不可得的诗,后世总忍不住给它补一个超自然的理由,好让「不可得」显得合情合理。
最后要提两首晚得多的诗,都在《古诗十九首》里。
一首是《涉江采芙蓉》:「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典」这里的水是可以涉的,芙蓉也真采到了手,可采到手才发现没有人可以送。《关雎》里采荇菜的手,到这里终于伸进了水里,拿到了东西,然后停住——问题从「够不着」变成了「给不出去」。这是本书那条主线上很关键的一步:爱的困难不总在于得不到,有时在于送不出。
另一首是《迢迢牵牛星》:「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这条河又清又浅,两边隔了能有多远呢?可就是这么一点水,横在中间,谁也不能说话。
到这里,水已经完全不是水了。它不宽,不深,不急,毫无理由拦住任何人,可它就是拦着。它变成了一个纯粹的符号,符号的内容只有两个字:不能。
把这几首排一遍:一根苇子就能渡的水,撩起裙子就能蹚的水,要先看深浅再定办法的水,隔着它只能哭的水,游不过去也扎不成筏的水,又清又浅却说不上话的水。同一样东西,六种关系。
《蒹葭》的水最特别之处在于:诗里根本没说它宽不宽、深不深、急不急。水的一切物理性质都被略掉了。留下来的只有一件事——到不了。
本书第四章讲过《关雎》。「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那也是一首求而不得的诗,历来和《蒹葭》并提。但两首诗的「不得」,不是一回事。
第一,对象的写法不同。《关雎》说「窈窕淑女」,有形容;《蒹葭》说「所谓伊人」,只有指代。一个描出了轮廓,一个连轮廓都没有。
第二,身体的部位不同。《关雎》里手一直在动:荇菜「左右流之」「左右采之」「左右芼之」,采荇菜的动作和想念的心思是并排写的,手在水里捞,心在岸上想。《蒹葭》里手从头到尾没有出现,只有脚在走。采得到的是荇菜,采不到的是人;而《蒹葭》里连可采之物都没有,只有挡视线的苇子。
第三,时间的形态不同。《关雎》的煎熬是一夜: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这是躺在床上翻身的一夜,一夜之后诗给了出口——「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不管那是想象、是祝愿还是后来真发生的事,诗给了一个方向。《蒹葭》三章走完,人还在原地,没有出口,也没有想象出来的出口。
第四,也是最要紧的一条:《关雎》里没有水横在两人中间。河之洲上停的是雎鸠,不是淑女;淑女在哪儿诗没说,但没有任何东西挡着。《蒹葭》里的水是实的,横在中间,而且横了三遍。
还有第五条,是声音。《关雎》第一句就有声音:「关关雎鸠」,关关是鸟叫,而且是一唱一和的叫,雌雄相应。整首诗是从一声鸟叫起头的,结尾又落在琴瑟和钟鼓上,声音贯到底。《蒹葭》九十六个字里,没有一个字写声音。风过苇叶必定沙沙作响,秋天的水边必定有水鸟,诗一概不提。它写的是一个哑的早晨。
这个静是有用处的。有声音就有呼应的可能:这边喊一声,那边应一声,水再宽,距离也就破了。《蒹葭》要保住那个距离,最省事的办法就是把声音全部删掉。删得干净,于是水那边的人始终没有回应过一次——她不是不肯回应,是诗里根本没有回应这回事。
所以《关雎》是够不着,《蒹葭》是走不到。够不着还可以再伸一次手,走不到就只能一趟一趟重复地走。
还有一层更内在的分别。《关雎》开头就说「君子好逑」,逑,《毛传》训为匹,是配偶。求淑女是为了成一对,指向的是占有和结合,是把两个人变成一个家。《蒹葭》里的动词是「从」。从是跟随。跟随不以到达为条件——你可以一辈子跟着一个到不了的人。
回到本书的主线上。「爱」这个字的底色是舍不得,而舍不得的对面是给出去。给出去需要一个能接收的人。《蒹葭》里没有接收的人:她在水那边,你给不出去。于是全部的东西只能积在自己身上,变成一种纯粹的保有。这就是本书在开头列过的那一条——凄美之爱,是给不出去。《蒹葭》是这一条最早的范本,比后世任何一个殉情故事都早,也比它们都干净,因为它连一句抒情的话都不说。
代价那一面也要写出来,否则这一章就成了唱赞歌。
这种爱有一个便宜之处:永远走不到,也就永远不必面对到达之后的事。伊人不会老,不会说错话,不会有坏脾气,不会在某个早晨让人失望。距离既是苦,也是保护。三千年里读者反复喜欢这首诗,喜欢的很可能正是这一层——它把一份感情保存在不被消耗的状态里,像霜保存在没出太阳的清晨。这是一种不必付账的爱。
真正要付账的爱在别的诗里。《卫风·氓》写一个女子嫁了人,后来说「士也罔极,二三其德典」,那个男人没有准则,反复无常;结尾说「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当初的誓言说得那样恳切,他不想想会翻脸;既然翻了脸不想了,那就算了吧。《邶风·谷风》写的也是被弃的妻子,一句一句数着从前一起过日子的辛苦。这些诗写的是到达之后的事,里面没有芦苇,没有白露,只有柴米、田地、翻脸的人和收不回的话。
把《蒹葭》和《氓》放在一起看,才知道汉语里的「爱」有多大的跨度。一头是隔着水看一个影子看了一早晨,一头是嫁过去几年之后说算了吧。两首都在《国风》里,相隔不到几十页。
《蒹葭》定下的那个结构——秋天、水、一个望得见走不到的人——后世反复重写。
最早的重写在楚地。《九歌·湘夫人》开头说:「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典」也是秋天,也是水,也是那个人在渚上而我在这边。《湘君》里有「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望着,人不来。《九歌》是祭歌,隔开的是人和神,可情绪的形状和《蒹葭》一样。《湘夫人》里还有一句「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典」,把话咽回去了——《蒹葭》里那个人也从头到尾没有喊过一声。
到魏晋,是曹植的《洛神赋》。赋序说是感于宋玉写楚王神女的旧事而作。洛水边上,那个女子被写得极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后面写她凌波而行,罗袜上像生了尘。写得越具体,水就越过不去,最后落到「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典」——恨的是人和神走的不是一条路。这是与《蒹葭》相反的一条路子:《蒹葭》靠什么都不写来造成距离,《洛神赋》靠写尽每一根睫毛来造成距离。两条路都通。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蒹葭》一篇最得风人深致,又把晏殊那三句「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典」拿来相比,大意是两者意思相近,只是一个洒落一个悲壮。这个比法有意思:晏殊那三句里也没有具体的对象,只有一个人站在高处往远处看。看不见什么,才是这类句子的要害。
再往后,「在水一方」这四个字脱离了原诗,成了汉语里的一个常用短语。二十世纪后期经流行歌曲传播之后,用它的人多半不知道它出自《秦风》,也不关心伊人是隐士还是爱人。一个短语能活到这个地步,靠的不是它的出处,是它说中了一件人人都有的事:你想要的东西在那边,你在这边。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关于伊人身份的争论注定没有结果。两千年里,汉学家往那个空位上放周礼,宋人放一个「不知」,清人放隐士,今人放爱人,流行歌里放一个没有名字的姑娘。每一次填法都成立,因为诗从来没有为那个位置设过限。它只设了一样东西:水。
最后回到实处。今天的关中,渭河和它支流的滩地上仍长着大片芦苇,每年白露前后开始泛白。诗里写的那点物候——秋天的苇塘、结霜的清晨、太阳出来以后霜化露、露又渐渐收干——是可以拿到实地去核对的,三千年没有变。
至于伊人是谁,两千年没有定论,大概也不会有了。
这首诗留下来的,是那个姿势:一个人站在此岸,把河能走的两个方向都走了一遍,然后停在原处。
《邶风·击鼓》一共五章,每章四句,二十句,连标题算上不到一百字。全诗是这样的: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三千年里,这二十句被抄得最多的是第四章那四句。抄的人多半不知道前面三章写什么,更多半不知道后面还有一章。今天中国人的婚礼上、请柬上、纪念册的扉页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几乎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古诗。它被印在红纸上,印在戒指的内圈上,印在相框底下。它的语气是庄重的、圆满的、指向白头的。
而它的出处是一支开不回家的军队。
第一章的四句,每一句都在交代事实,没有一句是抒情。「击鼓其镗」的镗是鼓声,一个拟声词,写的是出兵的动静。「踊跃用兵」写的是操演兵器的样子。「土国城漕」是两件劳役:在国都里服土功,在漕邑筑城墙。漕是卫国的一个邑,《诗经》里也写作曹,是卫人后来东迁时的落脚处之一。这两件事都苦,但都在国内,都在家门口,晚上还能睡在自己的席子上。第四句一转:「我独南行。」
「独」是这首诗扎下的第一根刺。别人筑城,我一个人往南走。这个「独」未必是说全军只有他一人南行——一支军队不可能只有一个人——而是说:在别人还留在国内服役的时候,南行的那一份落到了我身上。先秦的兵役与力役有轻重之别,城漕是重活,南行是更重的活,重在它把人从地图上挪走了。挪走以后,回不回得来,不由自己。
这首诗写的是哪一次用兵,汉代以来有说法。《毛诗序》说:「《击鼓》,怨州吁也。」按《毛诗序》的讲法,卫国的公子州吁用兵暴乱,派公孙文仲带兵去调和陈国和宋国的关系,国人怨他好勇而无礼,就有了这首诗。州吁其人在史书里有明确记载。《春秋·隐公四年》记:「卫州吁弑其君完。」被杀的卫桓公名完,是州吁的兄长。同年的《左传》里,鲁隐公问大夫众仲,州吁能不能成事,众仲回答的大意是:靠兵力立国的人不会有众,安于残忍的人不会有亲,众叛亲离,这事办不成。那句「众叛亲离」就是从这里来的。同一年,卫大夫石碏设计杀掉州吁,连自己参与其事的儿子石厚一并处死,《左传》记君子的评语,称他这是「大义灭亲」。这两个成语出自同一年、同一件事,而《击鼓》如果真是州吁时的诗,写的就是这件事里那些被派出去的人。
不过这条编年并不牢靠。《毛诗序》把诗系于州吁,主要的根据是「平陈与宋」这四个字,可《春秋》《左传》里陈宋之间的战和不止一次,卫人南行的记载也不止一次。清代的诗经学者对《毛诗序》的编年多有驳正,姚际恒的《诗经通论》、崔述的《读风偶识》这一路著作,对《毛诗序》「某诗刺某人」的体例本身都有怀疑,《击鼓》属于哪一次出兵,到今天仍无定论。这一点得先说明白,免得后文把一首来历不清的诗讲成一件确凿的史事。可以确定的只有两件事:诗里的人是卫人,他往南边去了,他没能回来。
第二章接着交代:「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孙子仲是带兵的人,《毛诗序》说是公孙文仲,后人也有把「孙子仲」当作字号来读的,说法不一。「平陈与宋」是任务:调停陈、宋两国之间的争端。调停不是攻城,听上去比打仗轻,但对一个士兵来说,区别不大——他一样得走到别国的地界上,一样得在那里待着,待多久由别人决定。
「南行」两个字是实指。卫国在今天河南北部一带,黄河北岸;陈、宋两国都在它的南边。往南走,就是离开黄河北岸的家,穿过别人的国境,走到一个自己没有亲族、没有田、没有屋的地方去待着。第一章说「我独南行」,第二章说要去「平陈与宋」,方向和目的地是对得上的,这是全诗为数不多可以彼此印证的地方。
真正的重量在第三句:「不我以归。」
这四个字要拆开看。先秦汉语的一条硬规则是:否定句里,代词作宾语要提到动词前面。「不我以归」就是「不以我归」。「以」在这里训「与」,不与我归,也就是不让我回去、不带我回去。四个字,主语被省掉了——是谁不让他回去?诗没说。可能是主将,可能是国君,可能是这场调停本身没有期限。诗把施动者留空,那份不可申诉的意味就出来了:没有一个可以去求的人,只有一个不许回去的事实。
第四句「忧心有忡」。「有忡」就是忡忡,《诗经》里常见的「有+单字」构词,与叠字同义。《召南·草虫》有「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典」,写的是妻子等丈夫。同一个词,在《草虫》里属于留在家里的人,在《击鼓》里属于走出去的人。两首诗合看,一条路上两个方向的忧心是对着的。
第三章忽然不讲事,只问了四个问题:「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爰是「于何」,哪里。哪里住下,哪里安身,在哪里丢了马,到哪里去找它——在树林底下。
历来解这一章,分两路。一路说这是写军队溃散,人马失散,连坐骑都丢了;一路说这是写行军无定所,今天在这儿明天在那儿,马也跑了。两说都通,都没有更硬的证据。但不管取哪一说,这一章有一个别处没有的好处:它是全诗唯一一处纯粹的、不带情绪的实景。前面两章在交代来历,后面两章在发誓和绝望,只有这四句里有一件具体的事——一个人的马跑了,他去找,找到树林底下。
诗没有说他找到了没有。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典」这两句里,几乎每一个词都打过官司,最难的是「契阔」。
汉代的《毛传》给的注只有四个字:「契阔,勤苦也。」照这个训,「死生契阔」的意思是:无论死无论生,都在这份勤苦里。郑玄的笺沿着毛传往下讲,把这两句串成军中同伍之间的约定,大意是说:从军的人跟同伍的人立约,死也好活也好,一起在这勤苦当中,我和你把这话说定了。唐代孔颖达的《毛诗正义》疏解毛郑,基本守住这一路。
另一路把「契阔」拆开训。《说文解字》释「阔」:「阔,疏也。」疏就是远、就是离。释「契」为「大约也」,约有约束、契合之义。照这条路,「契」是合,「阔」是离,「死生契阔」就是生死离合——把人一辈子会遇上的四种境况一口气说尽:死、生、聚、散。宋代朱熹的《诗集传》大体走的是这一路,他把「契阔」往隔远上讲,并且把整章读成从役的人思念家室,回想当初成家时定下的约。
两说各有理由,也各有毛病。毛传训「勤苦」,好处是与全诗的军旅背景严丝合缝——这确实是一首写苦役的诗;毛病是「契」「阔」两个字单独看都训不出「勤苦」来,这个训释像是从上下文倒推出来的。训「离合」的好处是有字义可依,《说文》摆在那里;毛病是把一个双音节的词硬拆成两个反义的单字,先秦未必有这种用法。
清代的训诂家提出过第三条路:「契阔」是连绵词。连绵词只表声不表义,两个字合起来是一个整体,拆开各训是错的——就像「参差」不能拆成「参」和「差」分别解释。《毛诗传笺通释》《诗三家义集疏》这一类书对《诗经》里的连绵词做过大量归并,「契阔」是其中争得最凶的一个。但连绵词说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承认它是一个整体之后,这个整体到底表什么意思,还是要靠上下文猜。
有一条旁证值得摆出来。汉魏以后,「契阔」这个词在文章里用得不少,词义已经相当稳定,指的是久别、离阔、长时间不见。曹操《短歌行》里有「契阔谈䜩,心念旧恩」两句,写的是久别的人重新坐下来饮酒说话。《文选》所收汉魏六朝的诗文里,「契阔」大体都是这个用法。这说明至晚到东汉末年,「契阔」的通行义已经偏在离合一边,而不在勤苦一边。
但这条旁证只能说明汉末的用法,不能反推西周春秋。拿后代的词义去解前代的经典,是训诂上的大忌,毛传离《诗经》的年代毕竟近得多,它给出的「勤苦」二字未必没有更早的依据。老实的结论只能是:两说都有根据,都不能定案,读这四句的人是在两个意思之间读。
好在这两个意思并不真正冲突。「死也好生也好,一起在这苦里」和「无论生死聚散」,落到那个南行的人身上是同一件事:他不知道自己会活着还是死了,不知道下一次见面在什么时候,他把这些全都不知道的东西打成一个包,交给一句话。
顺带要留意的是「死生」这两个字的次序。今天的汉语说「生死」,把生放在前面;先秦的说法多是「死生」,把死放在前面。《论语·颜渊》里子夏引古语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典」,《庄子·德充符》里有「死生亦大矣」,后来王羲之作《兰亭集序》,还是照原样引这四个字。这个次序不是偶然的排列。一种解释是就重者而言:两件事摆在一起,先说分量重的那件。另一种解释更朴素:对一个随时可能死的人来说,死是眼前的事,生是死之外剩下的那部分,自然是死在前。不论取哪一说,「死生契阔」四个字的第一个字是死,这一点在诵读时的效果是实在的——它开口第一个音就把最坏的情况说出来了,后面三个字都是在这个前提下讲的。婚礼上念这一句的人,大多不会想到这一层。
「与子成说」的「说」也有两读。一读作说话之说,「成说」就是把约定的话说定,立下誓言;一读作悦,「成说」就是成就彼此的欢爱之情。前一读与「执子之手」这个立约的动作更贴,后一读把感情摆到了前台。今天通行的读法多取前者。这个分歧看着小,其实关系到整章的性质:如果是「成其约誓」,这四句是一份口头合同;如果是「成其欢悦」,这四句是一段抒情。合同和抒情,后面一章的绝望会落在不同的地方。
要看清这四句,得先知道周人所说的「誓」是什么。
《说文解字》释「誓」:「誓,约束也。」从言,折声。誓的本体是言,是话。《礼记·曲礼下》讲得更清楚:「约信曰誓,莅牲曰盟。典」只用话来约定信义的,叫誓;要牵牲口来杀、要歃血的,叫盟。周代有专管盟约文书的职官,《周礼·秋官》里列有司盟一职。盟有仪式、有牺牲、有写在简策上的载书,一式数份,一份埋在坎里给神看。誓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嘴。
春秋二百多年的盟会,《左传》记了几百次。据《周礼》和《左传》里零散的记述,后人大致复原出的盟礼是这样:掘一个坎,牵牲到坎前杀掉,取血,主盟的人先歃,与盟的人依次歃,然后宣读事先写好的盟书,读完把盟书压在牲身上一起埋进坎里,另抄副本各国收存。整套仪式里有坑、有刀、有血、有文书、有副本,每一样都是可以搬动、可以出示、可以事后翻查的实物。盟之所以有约束力,一半靠神,一半靠这堆东西。
所以誓是最便宜的一种约束,也是最重的一种。便宜在它不花钱,不用牲,随时随地开口就能立;重在它没有任何外物做抵押,一旦立下,除了立誓的人自己,没有别的东西担保。
誓还有一个盟没有的条件:它需要听众。盟有神明作见证,盟书埋在坎里,神是不会走开的;誓只有话,话说出去就散在空气里,必须有人听见,誓才算立住。军誓的听众是全军,人人都在,人人都是这句话的证人。《击鼓》这一句誓的听众只有一个人——被握住手的那一个。他既是誓的对象,又是誓唯一的证人。这就意味着:只要他死了,这句誓就连一个记得的人都没有了。诗的下一章说的正是这件事。
《尚书》里保存着一批以「誓」为名的篇章:〈甘誓〉〈汤誓〉〈牧誓〉〈费誓〉〈秦誓〉。这些篇的年代和真伪,历来聚讼,今文古文各篇的可靠程度也不一样,但作为一种文体,它们的样子是清楚的:开战之前,君主对全军讲话,先说敌人的罪,再说自己受命于天,最后一定要落到赏罚上。〈甘誓〉的末尾说:「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听命的,在祖庙里受赏;不听命的,在社坛前处死。
这就是汉语里「誓」最初的样子:军前训话,自上而下,单向的,带刑罚条款的。誓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一个人对一群人的事;不是感情,是军法。
《击鼓》那四句,正好长在军营里,却把这套语法整个翻转过来了。它不是君对众,是人对人;不是自上而下,是平的;没有赏,没有戮,没有祖庙也没有社坛。它把军誓的骨架抽出来,装进两个普通士兵之间。
它连见证物也没有。先秦人立私誓,通常要拉一个东西来做保。《王风·大车》的末章:「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活着不能同住一个屋子,死了要埋进同一个坑;你要是不信我这话,有那太阳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晋公子重耳渡河时对他舅舅子犯发的誓,末句是「有如白水」——我要是不与舅氏同心,有这河水在。「有如某某」是先秦誓辞的固定句式:指着一件不会说谎、不会消失的自然物,让它替我担保。
《击鼓》里没有太阳,没有河水,没有一句「有如」。它只有一个动作:执子之手。
这个替换值得停一停。歃血的盟,是把牲的血涂在嘴上,拿一条命的死作抵押;指日的誓,是把太阳请来当第三方。而执手是什么?是把自己的一只手交出去,让另一个人握住。它不请第三方,不杀任何东西,抵押品就是立誓者本人的身体。在所有的立约方式里,这是最轻的一种——一松手就散了;也是最重的一种——中间没有任何缓冲。
这里正好接上这个字的老底子。汉语里的「爱」,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歃血是把血给出去,指日是把见证权交出去,执手是把手给出去。凡是立约,都得先舍得交出一样东西。誓之所以能约束人,是因为它先要人放弃点什么。舍不得的人立不成誓。
还有一层更巧。繁体的「愛」拆开来是手、心、脚:爫在上,是手;心在中;夂在下,是脚。《击鼓》这四句里,手和脚都齐了——「执子之手」是手,「与子偕老」是两个人把往后的路一起走完,是脚。唯独没有心。这一段誓词里一个感情的名词也没有,只有一个动作和一段时间。
这四句最要紧的一个问题是:「子」是谁?
「子」在先秦是第二人称的敬称,男可以称,女也可以称,单看这个字,分不出性别,也分不出关系。要判断,只能看句式。
《秦风·无衣》三章,每章都用「与子」起句:「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典」「与子同泽。」「与子同裳。」下面接的是「与子同仇」「与子偕作」「与子偕行」。这是一首彻头彻尾的军歌,「与子」指的是同一支军队里的另一个人,没有第二种可能。而《击鼓》的「与子成说」「与子偕老」,句式与《无衣》的「与子偕作」「与子偕行」几乎是一个模子。汉代注家把《击鼓》读成同伍之间的约定,不是凭空想象,是有语言上的根据的:在《诗经》里,「与子」加上军旅背景,指向的通常是同袍。
制度上也说得通。周代军队按什伍编组,《周礼·夏官》记的编制是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再往上是师、是军。伍是最小的单位,五个人挤在一处,同宿同食同进退。一伍之内互相救护是有制度约束的,后来秦国把这套编组推到民间,《史记·商君列传》记商鞅变法,让百姓编成什伍而相互纠察连坐,那是更晚、更严厉的一步,但根子在军中的伍。对一个周代士兵来说,「与子」最日常的所指,就是身边那四个人。
可是「偕老」这个词的引力,又完全在另一边。
《鄘风·君子偕老》开篇即「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写的是贵族夫人。《郑风·女曰鸡鸣》里有「宜言饮酒,与子偕老」,底下接着「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典」,是夫妻在屋里的场面。《卫风·氓》里那个被弃的女子回头算账,说的是「及尔偕老,老使我怨典」——本来说好一起变老的,如今这个老字只叫我怨。在《诗经》能查到的用例里,「偕老」几乎总是夫妻的事。
「执手」这个动作,《诗经》里另有一处。《郑风·遵大路》两章,一章说「掺执子之祛兮」,拉住你的袖口;一章说「掺执子之手兮」,拉住你的手。下面接的是不要嫌弃我、不要这么快就把旧情断了。那是一个人在大路上拽住另一个要走的人。同样是执手,《遵大路》里是拦,《击鼓》里是约;一个是不让你走,一个是说好一起走。两处合看可以知道:在《诗经》的语汇里,握住对方的手是一个有力量的动作,它意味着把人扣在原地,不许他脱身。誓用这个动作,是取它这一层——立誓的时候,手是钉子。
于是《击鼓》这四句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构造:「与子」把人往同袍那边拉,「偕老」把人往夫妻这边拉,两个词的引力方向相反,却被写在同一行里。这才是这段誓词两千年断不了官司的真正原因——不是后人读错了,是它的措辞本身就骑在两边。
汉代的注家取「与子」这一边,宋代以后的读者取「偕老」这一边,谁也没有硬伤。
这个转移的过程,大致可以排出来。
汉代,毛传郑笺读作同伍相约,郑玄的笺文里说得很明白,是从军之士与其伍中人立约。唐代孔颖达作《毛诗正义》,疏不破注,依旧是这一路。也就是说,从东汉到唐,官方经学系统里的《击鼓》第四章,是两个士兵之间的话。
宋代是转折。朱熹的《诗集传》把这一章讲成从役者思念家室,回想当初成家时定下的约,「执子之手」是当年成婚的场面,不是眼下军营里的动作。朱熹的解经影响极大,元明以下科举用朱注,读书人自幼看的就是这个讲法。此后的选本、评点、启蒙读物,大体都往夫妻这边靠。到清代,《诗经原始》这一类逐篇评说的书里,「戍卒思家」已经成了这首诗的标准解题。再到近百年的普及读物,这四句索性被单独摘出来,当成中国最早的情话。
为什么会这样转?有几条实在的原因,值得一条条说。
第一条是词的引力。「偕老」在《诗经》的其他用例里就是夫妻,一个词的用法一旦在读者心里定了型,它会把整句话往自己那边拽。
第二条是动作的变形。「执手」这个动作在后世的生活里,慢慢变成了婚礼上的动作。汉唐以后婚仪日趋繁密,牵巾、拜堂、交杯,「牵手」逐渐带上了成婚的意味。读者拿自己时代的动作去认古人的动作,一牵手就想到婚礼,是很自然的事。
第三条是制度消失了。周代的伍制、伍中人互相救护的义务,对唐宋以后的读书人来说已经是书本上的名词。同伍之约不再是他们生活里的经验,而夫妻还在。制度没了,读法就换了。经典的字一个没动,读经典的人换了一套生活。
第四条是诗教的方向。宋代以后讲《诗经》,重人伦,重夫妇为人伦之始。把一句誓安放在夫妇上,比安放在同伍上,更容易在整个解经体系里找到位置。
第五条不那么好听,但恐怕最有力:夫妻的读法更好用。一句话要在人间流传得久,不能只靠讲得通,还得有人用得上。同伍之约用不上——没有哪个场合需要两个人当众宣布同生共死,即便有,那也是行伍里的事,不进文章。夫妻之约用得上,而且需求极大:婚书要写,贺帖要写,墓志要写,悼亡诗要写。一句现成的、出自经典的、四字一顿的话,正好填这些空。凡是被生活反复取用的读法,总会挤掉不被取用的读法。这不是学理上的胜负,是使用上的胜负。
这个转移本身是一件很值得记下来的事:一句誓的对象可以被后世整个换掉,而句子一个字不用改。这说明誓词是一种格式——它规定的是「我和你」「从现在到最后」这样一个结构,至于我和你具体是什么关系,格式并不过问。誓的语法比誓的对象更耐久。人换了,句子还在用。
但换法是有代价的,得把账写清楚。读成夫妻之约,这四句更美,更容易用,也更容易印在红纸上;读成同伍之约,它更硬。硬在哪里?硬在两个人真的可能在同一个时辰、同一片林子里一起死。夫妻的「偕老」是一个可以慢慢兑现的承诺,同伍的「死生」是一个当天就可能到期的承诺。把它改读成夫妻之约,等于把这句话从战场上取下来,擦干净,挂到墙上。挂上去以后,它就不流血了。
第五章紧接着来:「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典」
「于嗟」是叹词,就是吁嗟。「阔」在这里,历来的注解都训作分离、疏远,没有异说——这一点很关键,因为它是全诗内部的一条硬证据:同一首诗里,隔一章,「阔」字单独出现,意思是分离。那么上一章「契阔」的那个「阔」,恐怕也很难完全撇开离合的意思。训「勤苦」的一路要面对这条内证。
「不我活兮」,又是否定句的宾语前置,即「不活我」。「活」字有两读:一读就是存活,你我不能一起活下来;一读把「活」看作「佸」的借字,《说文》训「佸」为「会」,《王风·君子于役》里有「曷其有佸」,毛传训「佸」为会,妻子问丈夫什么时候才能重逢。若从这一读,「不我活兮」就是「不与我会」——不能和我相见了。这一读是清代以来训诂家提出的,颇有力,但不能算定论。
「洵」,毛传训为远。「信」,一说读为「申」,是申明、实现的意思——誓不得申,那句话兑不了现;一说就是信守,你我守不住这个信。两说的差别不大,落点是一样的:话说了,做不到。
还有一处结构上的呼应,把全诗串成了一条线。二十句里,「不我」这个否定前置的格式一共用了三次:第二章的「不我以归」,第五章的「不我活兮」「不我信兮」。三次都落在关键的位置上,三次的施动者都被省掉,三次都没有说是谁。不让我回家的是谁,不让我活着相见的是谁,不让这句誓兑现的是谁——诗一次也没有回答。这三个「不我」像三道同样的墙,一道比一道近:第一道挡住回家的路,第二道挡住见面,第三道挡住那句话本身。士兵能说的只是「不我」两个字,连怨谁都说不出口。
于是这首诗最要命的地方出来了:誓和誓的落空,写在同一首诗里,只隔一章,一共八句。
上一章他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典」,下一章他说「于嗟阔兮」——阔已经来了。上一章他说「与子偕老」,下一章他说「不我活兮」——老是不必想了。中间没有过渡,没有事件,没有「其后某年某月」。他不是先立誓,过了很久才失望;他是在立誓的同一口气里,就知道这个誓要落空。
这一点把誓的性质暴露得很干净:誓不是预测,是抵抗。
人不会为有把握的事发誓。没有人会指着太阳发誓说明天早上太阳还会升起来。誓只出现在没有把握的地方,而且越是没有把握,誓的措辞就越重。《击鼓》这句誓把「死生」两个字摆在最前面,不是为了好听,是在交代赌注——他知道自己赌的是什么。誓的重量和事情的不确定成正比:誓越大,底下的深渊越深。所有听上去动人的誓,背后都是一件没有把握的事。
那么誓有什么用?它钉不住任何东西。这个士兵说完这句话,该死还是会死,该分开还是要分开,一个字也改不了。语言对世界的实际影响是零。
但誓能做成一件事:它造出一个可以被辜负的对象。
没有誓,人死了就是死了,分开了就是分开了,这是天地之间一件没有名字的事,谁也不欠谁。有了誓,同一件事的性质变了:它成了违约。世界欠了立誓的人一笔账。这笔账永远收不回来,但它存在,它有名有姓,它可以被叫出来——「于嗟阔兮」,那一声叹里就有账。
人宁可要那笔收不回的账,也不肯让这件事什么都不是。这大概就是誓的全部作用。
而这也正是这个字的老底子在起作用。汉语里的「爱」,最早的一层意思是舍不得。誓是「舍不得」这件事最正式的语法:把一件你舍不得失去的东西,用一句话围起来,当众或者当着一个人说出口。围起来并不能挡住什么,可是从此以后,这东西如果丢了,就不只是丢了,而是被夺走的。
账单的另一面也要写。誓造出可以辜负的对象,同时也就造出了负心人。没有誓就没有背誓。《卫风·氓》里那个女子,回想当初——「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那时候两个人小,说说笑笑,誓发得诚恳极了,谁想过还有翻脸这一天。她后来所有的怨,都是从那句誓上长出来的。如果当初什么也没说,她受的还是同样的委屈,却少了一个可以指认的罪名。誓给了人一个理由去恨,也给了人一个身份去背——从此有了「负心」这两个字。
汉语里最早的两个誓,一个立在战场上,一个毁在婚姻里。《击鼓》的誓还没来得及验证,就在下一章预告了落空;《氓》的誓验证了,验出来的是「不思其反」。两首诗都在《国风》,都在卫地,隔不了几页。
还有一件事得记下来:这首诗里没有「爱」字。
不但这一首没有,整部《诗经》里,「爱」字出现得都不多,而且多半不是今天的意思。《邶风·静女》里「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的那个「爱」,旧注多读作「薆」,是隐蔽、藏起来的意思——姑娘藏起来不露面,小伙子在城角挠头打转。《大雅·烝民》里「爱莫助之」的那个「爱」,旧注也训作隐,是说仲山甫的德行隐微得没人帮得上手。这两处的「爱」离今天的用法都很远。
所以汉语里这句最早、最有名的誓,一个「爱」字也没有。它说的全是行为和时间:同生共死,握住手,一起变老。没有一个感情的名词。
这跟《说文解字》给「愛」下的那个奇怪的定义正好对上——许慎说:「愛,行皃也。」行皃,走路的样子。在许慎那里,这个字讲的不是心里的事,是脚下的事。而「与子偕老」是什么?是两个人约定往同一个方向走到底。誓也是一种走法。
明白了这一层,再看后世对这四句的使用,就更清楚了。明清以来的书启、婚仪、题赠里,这四句常被单独摘出来用,今天更是如此。摘的时候,几乎无一例外地止于「与子偕老」。下一章那四句——「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典」——没有人接着念。婚礼上不会念,请柬上不会印,戒指内圈刻不下,也不该刻。
「偕老」二字后来还独立出去,成了现成的祝辞。俗语里的「白头偕老」,把《诗经》的两个字接上一个白头,专用在贺婚的场合,连出处也不必再提了。一个词走到成语这一步,就算彻底脱离原文了:说这话的人不必知道它出自哪一首诗,更不必知道那首诗的下一章在说什么。词从诗里被取走,再也不回去。
这不是谁的过错。一句话被从原处取下来单独使用,本来就是经典流传的常态;《诗经》里被这样取下来的句子还有很多。值得记下来的只是这个取法的形状:被取走的是誓,被留下的是誓落空。一首诗被使用的部分和被回避的部分,分得这样干净,在《诗经》里并不多见。
而在原诗里,顺序是反的。翻开《击鼓》,先读到的是那个南行的人,然后是不许回家,然后是一匹跑掉的马,然后才是誓,最后是誓立不住。誓不在开头,也不在结尾,它夹在第四章,前面是丢马,后面是绝望。
全诗最后一个具体的物件,是那匹马和那片林子。「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这四句没有一个字讲感情,是全诗里最不动声色的一段,也可能是最可靠的一段:一个人的马跑了,他知道该去哪儿找,他说在树林底下。至于找没找到,诗没有交代。就像他和那个人的约定,后来怎么样了,诗也没有交代。
诗只写到「不我信兮」为止。再往后的事,不在这一百个字里。
《诗经》三百零五篇里写到婚姻的不算少,写得从头高兴到尾的却极少。弃妇之词有《卫风·氓》《邶风·谷风》,送别之词有《邶风·燕燕》,被弃而作恨语的有《召南·江有汜》,连《豳风·东山》那样写征人归来的,末章也要拐进一个问句里去。真正从第一句喜到最后一句、中间不掺一点阴影的,通篇只有《周南·桃夭》一首。
《桃夭》在《周南》里排第六,前面依次是《关雎》《葛覃》《卷耳》《樛木》《螽斯》。全诗三章,每章四句,连重复的字一并算进去,一共四十八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这四十八个字里,没有一个「爱」字。
这不是漏掉了。《诗经》里「爱」字本来就不多,少数几处又多半不作情爱解。《邶风·静女》「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的那个「爱」,旧注训为「薆」,是隐蔽、藏起来不露面的意思;《大雅·烝民》「爱莫助之」的「爱」,旧注也训为隐。三百篇里真正拿「爱」字说心事的,大约只有《小雅·隰桑》那一句「心乎爱矣,遐不谓矣典」——心里是爱的,却远远地不肯说出口。而到了婚礼上,到了三百篇中最完整、最铺张、最没有保留的一次祝福里,「爱」字一次也没有出现。
先秦人祝福一桩婚姻,用的不是「爱」,是「宜」。
《桃夭》起兴用桃,不是随手抓来一样好看的东西。它同时踩着两件很实的事:一件是历法,一件是礼制。
先说历法。《礼记·月令》记仲春之月的物候,有「桃始华」一条。桃花开在仲春,而仲春正是先秦官方指定的婚期。《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媒氏是掌管婚配的官,他手上有全国男女的名册,而他一年里最要紧的一个月就是仲春。这个月里,连不合正式程序的结合也不追究——「奔者不禁」四个字,是先秦礼制留给民间的一道口子。
所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典」这一句,在当时人听来不只是一幅画,还是一个日期。桃花开了,就是那个月到了。《毛诗序》解《桃夭》,说到「婚姻以时」,郑玄、朱熹以下沿用这个讲法。这个「时」,不是抽象的时机,是仲春这个具体的月份。
《毛诗序》给《桃夭》定的题旨,今天读来是有点绕的。它说这首诗是后妃所致,因为后妃不妒忌,所以男女得其正,婚姻赶得上时令,国内没有娶不上妻的男人。一首民间的贺婚歌,被汉儒读成了一个王室女子的德行造成的连锁效果。这种读法是汉代《诗》学的通例——《周南》《召南》二十五篇,几乎每一篇都被系到后妃或夫人身上。朱熹《诗集传》改了口径,不再说后妃,改说文王之化推行开来,风气端正,婚嫁及时,诗人见桃花而叹这个女子的贤德,知道她一定能使夫家安顿。两种解释的路子不同,落点却是一样的:都不肯把这首诗读成一对男女的私事,都要把它接到一个更大的秩序上去。
再说礼制。桃在先秦不只是一种果树,它是一种有职务的树。《左传·昭公四年》记古人藏冰启冰之礼,提到「桃弧棘矢,以除其灾」——桃木做的弓,棘木做的箭,用来驱除灾祸。《礼记·檀弓下》记国君去吊臣下之丧,要让巫祝拿着桃枝和苕帚在前面开路。桃木辟邪这一层功能,在先秦已经很清楚,后来一路传到桃符、桃剑,成了道教和民俗里最常用的一件法器。
一棵在仲春开花、又能辟邪的树,长在婚期的路口上。用它起兴,是最省事也最准确的选择。
《毛传》训「夭夭」为少壮之貌,训「灼灼」为花开得盛。这两个训释后世基本没有异议。「夭」这个字本身有短促、早折的意思,但在「夭夭」这个叠词里,取的是草木初长时那种柔韧鼓胀的样子——树还年轻,枝条还软,花却已经开满。这与新妇的年纪是对得上的。
朱熹在《诗集传》里给「兴」下过一个定义,说兴是先说别的东西,用来引起要咏的话。按这个定义,桃只是个引子。但《桃夭》的桃显然不止是引子——它自己走完了三章,花、果、叶,一步一步跟着祝辞走。这就不只是兴,里面还有比。
「之子于归」这四个字,《诗经》里至少见于五篇:《周南·桃夭》《周南·汉广》《召南·鹊巢》《邶风·燕燕》《豳风·东山》。同一句话,在不同的诗里味道完全不同。《汉广》里「之子于归,言秣其马」,说这话的是一个追不到那个女子的人,他在想象她出嫁那天,自己去喂她的马。同样四个字,在《汉广》里是酸的,在《桃夭》里是甜的。
先说「归」。《说文解字》:「归,女嫁也。」许慎把「女子出嫁」直接当成了这个字的本义。这个训释后人多有讨论——「归」字从止从帚,金文字形与出嫁的关系并不直白,学界对其本义看法不一——但有一点是清楚的:至迟在《诗经》时代,女子出嫁已经可以单说一个「归」字,不需要别的限定。汉人解经,有「妇人谓嫁曰归」一类的说法,讲的就是这个用法。
问题在于,「归」的另一个意思是回去。一个女子从生她养她的家里出去,到一个她从没住过的地方,汉语管这叫「回去」。这个说法的逻辑是:那边才是她本来该在的地方,出嫁不是离开,是到位。
还有第三个方向。《周南·葛覃》写一个女子洗衣裳、准备回娘家,末句是「归宁父母」。这个「归」是回娘家,是从夫家往回走。也就是说,同一个「归」字,在《诗经》里既指从娘家去夫家,又指从夫家回娘家,而且两种用法就在同一卷《周南》里前后相隔几篇。后世把回娘家单叫「归宁」,加了一个字来区别,正说明当时不加区别是会乱的。
同一个字,可以走两个方向。《春秋》经的书法把这一点写得最干脆:诸侯之女出嫁,经文书「归于某」;若被夫家遣返,经文书「来归」。去是归,回来也是归,分别只在有没有那个「来」字。《公羊传》《穀梁传》于此都有说解,细节各家不同,但这条书例本身是稳的。
《邶风·燕燕》的「之子于归,远送于野典」,历来就卡在这两个方向之间。《毛诗序》说这首诗是卫庄姜送归妾,那么这个「归」是被遣返之归,不是出嫁之归;也有人读作寻常的送嫁诗。这个分歧至今没有定论。一首诗因为一个字有两个方向,就有了两种完全相反的读法。
再说「于」。《诗经》里「于」字作语助的句式极多——「黄鸟于飞」「燕燕于飞」「凤凰于飞」,一律是「某某于某」的格式,那个「于」不承担实义,只是把节奏撑成四言。也有人把它训作「往」,读成「往归」。两说都有人主,但从句式的整齐程度看,作语助的可能性更大。
最耐人寻味的是「之子」。「之」是指示词,这个;「子」是人。《毛传》训「之子」为嫁子,即出嫁的那个人。整句直译过来是:这个人出嫁了。
四个字里,没有她的名字,没有她父亲的封号,没有她要去的那个家的名字。《卫风·硕人》写庄姜出嫁,开头一连五句报出五重亲属关系——是齐侯的女儿,卫侯的妻子,太子的妹妹,邢侯的姨妹,谭公是她的姊妹之夫。那是把一个人放进关系网里去认。《桃夭》连这个都省了。她就是「之子」,那个人。
出嫁在《诗经》里还有一个说法叫「有行」。《鄘风·蝃蝀》:「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典」类似的句子他篇亦见。「行」就是走,走出去,离开父母兄弟。这是从娘家这一边看的说法,里面有远,有别离。
于是《诗经》里嫁女这件事被拆成了两半:从娘家看,是「有行」,是远;从夫家看,是「归」,是到。这两半从来不在同一首诗里同时出现。《桃夭》站在「归」这一边,一个字也不提远。娘家舍不得的那一面,被留给了别的诗——《邶风·泉水》《卫风·竹竿》里那些嫁出去以后想回家的句子,写的正是这一半。
这里恰好碰到本书追的那件事的一个横截面。嫁女,本质上是一个家把一个人给出去。舍不得是天然的,给出去是制度要求的。而《桃夭》这首诗的办法是:根本不写那个舍不得。它把镜头架在夫家门口,只拍到的那一刻。
三章的物象是华、实、叶。
这个顺序有点反常。桃是先开花后长叶的树,花谢了叶才出来,果实成熟又在叶之后。按自然次序,应该是华、叶、实。诗把叶放到了最后。
一种解释是:三章不是在描写一棵树的物候,是在铺一个由表及里的次序。花是眼前,是给人看的;果是收成,是给自家吃的;叶不好看也不能吃,它的用处是遮荫,是让整棵树活下去。三章走下来,方向是从外向内,从一时到长久。
「有蕡其实」的「蕡」,《毛传》训为实貌,大而多的样子。果实这个意象在先秦的祝辞里指向很明确:子嗣。《周南·螽斯》整首诗用蝗虫多子起兴,祝的是「宜尔子孙」。《桃夭》第二章的果,和《螽斯》的虫,做的是同一件事。
「其叶蓁蓁」的「蓁蓁」,训为极盛之貌。一树叶子长得密不透风,那是树最结实的时候。
重章叠唱是《诗经》最常用的手法,但多数重章只换韵脚上的那一两个字,意思并不推进。《周南·芣苢》三章十二句,通篇只换采、有、掇、捋、袺、襭六个动词,写的是采车前子这一件事的六个动作,它们是并列的,谁先谁后关系不大。《周南·螽斯》三章换的是诜诜、薨薨、揖揖等形容词,说的都是「多」。《桃夭》不一样:华、实、叶三样东西不能互换位置,换了就不通。它换的是实词,而且换出了先后。三百篇里能做到这一点的重章并不多。
对应的三句祝辞是:宜其室家,宜其家室,宜其家人。
第一二章的「室家」和「家室」,是同一个词颠倒了字序。清代以来的古音研究把原因说清楚了:「华」与「家」上古同部,「实」与「室」同部,「蓁」与「人」同部。第一章要用「家」收韵,所以是「室家」;第二章要用「室」收韵,所以是「家室」。这个颠倒是音韵逼出来的,不是意思上的分别。
真正的分别在第三章。第三章没有再用「家某」这种组合,它换成了「家人」。
「室家」是一个空间性的、制度性的词,指的是房屋、门户、这一支的整个建制。「家人」是人。三章走下来,祝福的落点从一座房子移到了住在里面的那些人。这一步不能全推给韵脚——「人」固然和「蓁」押韵,但能押那个韵的字不止一个。诗人把最后一句留给了人。
后来的经学恰恰只要这一句。这一点下面还要说。
现在说这三章里那个反复出现的动词:宜。
《说文解字》:「宜,所安也。」许慎给的是一个静态的解释:所安,安放的地方,得当的位置。
古文字学者多认为「宜」的初文与「俎」同源,字形像案上放着肉块。它最初和分祭肉有关。这个说法在细节上仍有讨论,但大方向学界基本接受。若循此说,「宜」这个字的出身就很有意思了:分肉是最古老的一种秩序演示——一群人围着一块肉,谁拿哪一块、拿多少、先拿后拿,全按位次来。分得对了,就是宜;分错了,就是乱。从分肉之得当,引申到一切安放之得当,是很短的一步。
关键在于,「宜」在《诗经》里是及物的。它后面直接带宾语,主语是一个人,宾语是一个整体。「宜其室家」的语法结构不是「她和这一家相处融洽」,而是「她使这一家各安其位」。宜是她做出来的一个结果,是她对那个整体施加的作用。
这个用法在《诗经》里可以互相印证:
《周南·螽斯》「宜尔子孙」,宜的是子孙。
《郑风·女曰鸡鸣》「宜言饮酒,与子偕老」,这里的宜偏向合宜、正好。
而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大雅·假乐》里的一句:「宜民宜人,受禄于天。典」这是称颂君子的话,宜的对象是民、是人,是一个国。同一个「宜」字,放在国君身上叫治国,放在新妇身上叫治家。用的是同一个词,量级不同而已。
这就说明了先秦婚祝的性质。祝一个新妇「宜其室家」,祝的不是她会得到幸福,也不是她和丈夫会互相喜欢,而是祝她有本事让这一家安顿下来——上面有舅姑,旁边有妯娌,底下有仆役,前面有宗庙,后面有子孙,这些位置各归其位,不出乱子。这是一种施政能力。
《礼记·昏义》把婚姻的性质说得很直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典」当事人是谁,这句话里没有;有的是两个姓、一座宗庙、一串后代。在这样的定义之下,祝「宜」比祝「爱」合逻辑得多。
《仪礼·士昏礼》记的六道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步里,有议婚、有卜筮、有下聘、有定日子、有迎娶,没有任何一步是安排两个当事人培养感情的。《礼记·曲礼》讲男女之别,有「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典」一类的规定;《孟子·滕文公下》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自行结合的,父母国人都看不起。整套制度里,感情不是要件。
《仪礼·士昏礼》还记了新妇临行前的两段嘱咐。父亲送她出门,叮嘱她要戒慎、要敬,早晚不要违命;母亲给她系上佩巾,叮嘱她要勉力、要敬,早晚不要违了家里的事。两段话都落在同一个字上:敬。没有一个字提到情。
婚礼办完也不算完。按《礼记》的说法,新妇过门的第二天要拜见舅姑,行盥馈之礼,亲手奉食;要等到嫁后三个月,在夫家的宗庙里行过庙见之礼,才算正式成为这一家的妇人。《礼记·曾子问》里有一条很硬的规定:若女子未及庙见就死了,不葬在夫家的祖坟,要归葬本家,而且不算这家的妇。三个月是一个考察期。这三个月里要看的,不是她和丈夫处得好不好,是她能不能把这一家的位置认清楚、把该做的事做到位——也就是能不能「宜」。
于是本书追的那条线,在这里露出一个断口。「爱」这个字底下压着的是「舍不得」——舍不得给,舍不得放,舍不得分开。而「宜」这个字底下压着的是「放得对」。一个是情绪,一个是手艺。先秦人在婚礼上要的是后者。
代价也就在这里。手艺可以考核,情绪不能。可以考核,就意味着可以判定不合格。
《大戴礼记·本命》列有妇人七去之条: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大戴礼记》各篇成书年代学界看法不一,《本命》一篇尤其有争议,但七去这一组条目在汉以后被反复征引,成了一套通行的判据。把它和「宜其室家」并排放着看,意思就很清楚了:祝你有本事让这一家安顿——办不到的,退回。《春秋》经里那个「来归」,就是退回。
《卫风·氓》里那个女人,该做的都做了。「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典」——嫁过去三年,家里的活没有一样躲过,天天早起晚睡,没有一天例外。她自己说「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典」,我没有错,错的是他。最后剩下一句「及尔偕老,老使我怨典」。她把「宜其室家」这四个字做到了,家没有安顿她。
《邶风·谷风》里那个女人看得更清楚。她被赶出门的时候,新人正在屋里:「宴尔新昏,如兄如弟。典」新人的婚宴上一片和乐,像兄弟一样亲。这一句是三百篇里最冷的句子之一——它把《桃夭》的祝辞原样搬到了另一个女人身上,而说这话的人正被那句祝辞挤出门去。
《桃夭》最重要的一次被引用,在《礼记·大学》。
《大学》讲齐家治国,先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典」,然后一连引了三首诗作证。第一首引的就是《桃夭》: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典」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
接着引《小雅·蓼萧》的「宜兄宜弟」,说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再引《曹风·鸤鸠》的「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典」,说一个人在父子兄弟之间足以为法,百姓才会效法他。三条引文一路推上去,结论是「此谓治国在齐其家典」。
这一段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点是选章。《桃夭》三章,《大学》只引第三章。「灼灼其华」没有引,「有蕡其实」没有引,引的是「其叶蓁蓁」和「宜其家人」。经学要的是那句关于人的祝辞,不要那朵花。花在《诗经》里是全诗最著名的一句,进了经学之后被整个略过。
第二点是,《大学》连引的三条,两条的关键字都是「宜」——宜其家人,宜兄実弟。这不是巧合。整个「齐家而后治国」的推理,是靠一个「宜」字撑起来的。「宜」在家里是安顿一家,在国里是安顿一国,两者是同一种能力的两种规模。前面说过《大雅·假乐》「宜民宜人」,那正是这种能力放大到国君身上的说法。《大学》所做的,不过是把这两端接上。
可以拿来对读的是《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劝齐宣王行王道,引了《大雅·思齐》的三句:「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然后加一句解释:「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典」意思是把这份心思推到别人身上去。
这两条路子看着像,其实主语不同。「刑于寡妻」的主语是丈夫,是他做出榜样,先给妻子看,再给兄弟看,再推到家国;方向是从中心往外推。「宜其家人」的主语是新妇,是她进入一个已有的结构之后,使其中各得其所;方向是从外面进来,把里面理顺。一个是示范,一个是安顿。先秦讲家国同构,两条路都在用。
《大学》原是《礼记》里的一篇,篇幅不长。到南宋,朱熹把它从《礼记》中抽出来,与《中庸》《论语》《孟子》合为四书,并作《四书章句集注》。元代以后科举以四书取士,《大学》成了每个读书人开蒙之后最早通读的书之一。这就意味着,《桃夭》第三章那八个字,连同「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典」这一句推论,被抄进了此后六七百年间几乎所有士人的记忆里。一句仲春时节的贺婚辞,就这样变成了政治哲学的一块砖。
到了汉代,刘向编《列女传》,把历代女子分成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七类。前六类是正面的,末一类是反面的。若用「宜」这个字去看,前六卷是「宜」的各种具体做法,末一卷是「不宜」的清单。一部书就这样把一句四个字的祝辞铺成了几十个案例。
后来「宜其室家」凝固成了一个成语,叫「宜室宜家」,直到今天还写在贺幛和喜帖上。字一个没少,意思薄了很多。今人多半把它解成「善于持家」,理解成会做家务、会打理日子。一个关于秩序的词,收窄成了一个关于家事的词。
《召南·鹊巢》是《召南》的第一篇,三章,写的是同一场婚礼的排场: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两」就是辆。《毛传》训「百两」为百乘,一百辆车。三章的动词是御、将、成,旧注分别训为迎、送、成礼。一迎一送一成,是一场婚礼从出门到礼毕的完整流程,一百辆车在这三个环节里各出现一次。
一百辆车是什么规格?那是诸侯一级的排场。《卫风·硕人》写卫庄公迎娶齐国的庄姜,有「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典」的句子——四匹壮马,马嚼子上系着红色的缠饰,车上装着翟羽做的障蔽。同一类场面的另一种写法。
「百两」不是《鹊巢》独有的写法。《大雅·韩奕》写韩侯到蹶父家里去迎亲,有「百两彭彭,八鸾锵锵典」的句子——上百辆车轰隆隆地走,车上的銮铃一齐响。可见这是当时描写贵族婚礼的一套固定说法,数目未必是实数,但排场的量级是真的。一场诸侯婚礼要动用上百辆车,意味着要动用相应的马、御者、随从、路上的供给,以及沿途各国的通行安排。这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国的事。
至于「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典」这个起兴,历来解释不一。《毛传》的讲法是鸤鸠不自己筑巢,住在喜鹊筑成的巢里,用来比新妇进入夫家已经建成的门户。朱熹《诗集传》大体沿用这个思路。近人另有解释,有以为是讽刺的,有以为另有所指的,学界看法不一,至今没有共识。
但不论取哪一解,「已经筑成的巢」这个意象指向的事情是一样的:她进入的是一个建好的结构。她的任务不是造巢,是使巢中有序。这一点和「宜」字的含义正好对得上。《桃夭》祝她能让这一家安顿,《鹊巢》告诉她这一家是什么样子——一个别人盖好的、她要住进去并且负责的地方。
《卫风·硕人》的后事,是这套祝福的账单。
《左传·隐公三年》记得很清楚:卫庄公娶于齐国东宫得臣之妹,叫庄姜,美而无子,卫人为她作了《硕人》这首诗。《毛诗序》说《硕人》是闵庄姜之作,说庄公受嬖妾迷惑,庄姜贤而不得答,终于无子,国人为之忧伤。庄姜此后在《左传》里还要再出现几次,她收养了公子完,而公子完后来被州吁所杀,卫国因此乱了很多年。
把《硕人》的开头和《左传》的记载并排放着看,是很刺目的一件事。那是《诗经》里排场写得最盛大的一场婚礼:五句报出五重显贵的亲属,四匹马,红缨,翟羽的车饰。而结局是无子,是失宠,是一串政变的开端。
百两御之,是可以办到的。宜其室家,办不到。车队是可以出钱置办的,秩序不是。《桃夭》所祝的那个能力,一旦落在具体的人和具体的家里,就要受具体条件的支配——夫家有没有别的女人,她自己能不能生育,国内有没有人要借这件事做文章。这些都不在祝辞的管辖范围内。
三百篇里唯一一次把婚姻放进时间里去问的,是《豳风·东山》的末章。
《东山》共四章,写一个随军东征的士兵回家。《毛诗序》说是周公东征三年而归,大夫美之而作。四章的开头都一样:「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典」我去到东山,很久没有回来;我从东边回来,天上下着蒙蒙细雨。同一组句子重复四次,像四次深呼吸。前三章写路上的心思,写家里可能已经荒废成什么样子,写将近家门时的忐忑。到第四章,他忽然想起了别的事: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
仓庚于飞,熠耀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
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
要理解这一章的分量,得先看前面三章他在想什么。第二章他想的是家里已经荒成什么样子:栝楼的果子爬到屋檐上,潮虫在屋里,蟏蛸的网结在门上,场院成了鹿走的地方,夜里有磷火在飘;想到这里他自己接了一句,说这些也没什么可怕的,反倒叫人想念。第三章他想到妻子:鹳鸟在土堆上叫,妻子在屋里叹气,她洒扫房屋、堵上鼠洞,而我这个出征的人正在往回走;苦瓜挂在柴堆上,已经挂了三年没人动——那是他离家时留下的东西,时间就压在那颗瓜上。
到第四章,他想起的是自己成婚那一天。黄莺在飞,翅膀在太阳底下闪光;她出嫁那天,拉车的马是黄白相杂的毛色;母亲亲手为她系上佩巾,礼节繁多。
「亲结其缡」这一句可以和《仪礼·士昏礼》对上。《士昏礼》记母亲送女出门,为她系上佩巾并加叮嘱;《毛传》解「亲结其缡」,用的正是母戒女、施衿结帨这套礼。也就是说,《东山》这个士兵记得的,不是抽象的「结婚那天」,是那天的一个具体动作——他岳母的手。
「九十其仪」,言仪节之多,九和十都不是确数。
然后是那个问句: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
这七个字历来有两种读法。一种读作平铺直叙的疑问:当年新婚时那样好,如今隔了这么些年,不知道成了什么样。另一种读作反问,是加强:新婚时尚且那样好,何况是相处已久的旧人。朱熹《诗集传》取的是接近后一种的意思。两说并存,历来没有定论。
有意思的是,这两种读法在情绪上几乎相反:前一种是不安,后一种是安慰。而这两种情绪,一个刚从三年战事里走回来的人可能同时都有。
不论取哪一解,这一句在三百篇里都是孤例。《诗经》里写婚姻,要么写开头(《桃夭》《鹊巢》《硕人》),要么写结局(《氓》《谷风》《江有汜》),中间那一段——开头过去了很多年之后还剩下什么——没有人写。只有《东山》这个士兵在雨里问了一句。
《桃夭》其实也写了时间。花、果、叶,三章就是三个时段。但那是植物的时间,是有保证的时间:桃树到点就开花,开完就结果,结完就长叶,不会跳步,也不会作废。《东山》问的是人的时间,是没有保证的时间。他离家的年头够长,长到他不能确定家里那个人还是不是他记得的样子,也不能确定自己还是不是。
《桃夭》没有回答他。整部《诗经》没有回答他。
「偕老」这个词《诗经》里有,而且不止一处。
《邶风·击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句今天被印在无数请柬上,但它在原诗里的位置很特别——《击鼓》全篇写的是从军,写的是「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典」那两句誓言说的对象是谁,历来有争议,一说是妻子,一说是同袍;紧接着的一句是「于嗟阔兮,不我活兮典」,叹的是分离与不得生还。也就是说,这句最出名的婚姻誓言,原文的语境是它没有兑现。
《郑风·女曰鸡鸣》:「宜言饮酒,与子偕老。」这一句里「宜」和「偕老」同时出现。
《卫风·氓》:「及尔偕老,老使我怨。典」这是一句反话——当初说好白头到老,如今这个「老」字只让我怨恨。
「偕老」和「宜」是两种不同的祝法。偕老的主语是两个人,内容是时间,说的是关系能持续多久;宜的主语是一个人,内容是秩序,说的是她能不能让一个整体运转。前者是关系性的,后者是职能性的。《诗经》里两种都有,但摆在婚礼上、作为正式祝辞用的,是后者。
「白头」来自另外一条线,而且晚得多。汉乐府《白头吟》有「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典」的句子。这首诗旧题作卓文君所作,与司马相如的故事牵在一起,但学界多以为是托名,当为汉世古辞,《玉台新咏》一类的总集也是当作古辞收的。旧题苏武的「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典」,情形类似,一般认为是汉末文人五言诗的托名之作。值得注意的是,「恩爱」两个字在这里出现了。《玉台新咏》所收《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里,也有「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典」这样的句子。
到了这一层,祝福的内容已经换了。不再问一个人能不能使一家安顿,开始问两个人能不能一直在一起。
而这一换,恰好把本书追的那件事请进了婚礼。「白头不相离」这五个字,底下压着的正是「舍不得」——舍不得分开。「愿得一心人」也一样,愿字之下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独占之求。先秦婚祝里被排除在外的那种情绪,汉以后从侧门进来了,而且很快占据了正席。
此后一千多年,写婚姻写得最深的文字,几乎全在悼亡里。潘岳有《悼亡诗》,元稹《遣悲怀》里有「贫贱夫妻百事哀」一句,苏轼有《江城子》记梦。这些诗词写的都是同一件事:一个人没有了,另一个人还在。它们与《桃夭》的距离,不在悲喜,在焦点——《桃夭》看的是一个家能不能立住,悼亡看的是一个人能不能被替代。前者的答案由制度给,后者根本没有答案。而这种写法之所以能成立,前提正是「爱」这个字底下的那个「舍不得」已经被承认为婚姻的正当内容。
「白头偕老」这四个字连用是后起的,把汉乐府那边的「白头」和《诗经》这边的「偕老」拼在了一起,在明清以来的通俗文字里习见,时代不早。类似的还有「百年好合」「永结同心」一类,都是后世婚仪套语,不见于先秦。
唐五代的敦煌写本里,保存有《下女夫词》《障车文》一类婚礼实用文字,里面有拦门问答,有调笑,有讨彩的吉语,和后世的闹婚已经很接近。这一层材料属于民间仪式用文,不是经典,须与《仪礼》《礼记》分别看待;但它可以说明一件事:至迟到唐代,婚礼现场热闹的中心已经是新郎新妇这两个人,而不是两姓与宗庙。
「宜其室家」并没有消失。它变成了匾额上的四个字,「宜室宜家」,今天的贺幛上还写。字一个没少,那个及物的、施政意味的「宜」没了。
这一章可以停在《大学》那条引文上。
《大学》抄《桃夭》,只抄了第三章。「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典」这一句,三千年里被记得最牢,几乎人人能背,却没有进经学;进经学的是「其叶蓁蓁」和「宜其家人」。花被留在《诗经》里,叶子进了《礼记》。至于「桃之夭夭」四个字后来被谐音写成「逃之夭夭」,当作一句戏语用,那是明清以下通俗文字里的事,与这首诗已经没有关系了。
一棵桃树,人看的是花,树靠的是叶。祝辞把两样都说了,经书只要了后一样。而三百篇里唯一问过「这些年过去以后怎么样了」的那个人,是一个在雨里往家走的兵。
《卫风》一共十篇,依次是《淇奥》《考槃》《硕人》《氓》《竹竿》《芄兰》《河广》《伯兮》《有狐》《木瓜》。排在第四的那一篇,题目只有一个字:氓。
卫是周初的封国,武王克商之后封康叔于此,都朝歌,地在今河南北部一带。这个国家在《诗经》里留下的篇目多得不成比例——《邶风》《鄘风》《卫风》三组合起来将近四十篇,旧说这三组本来都是卫地之诗。卫国后来遭狄难,懿公好鹤而亡其国,残余的人渡河东迁,先居漕邑,再迁楚丘,《鄘风·定之方中》记的就是重建的事。好鹤那一段本书别处要单说,这里只需要记住一件事:这是一个多难的小国,而它的诗里出现最多的一样东西,是一条河。那条河叫淇。
《氓》是六章,每章十句,句句四言,合起来六十句二百四十字。在国风里,这是极长的一篇。更要紧的不是长,是完整。国风大多写片段:一个瞬间,一个场景,一次张望,一句没说完的话。《周南·关雎》写的是想,《邶风·静女》写的是等,《郑风·子衿》写的是没等到。它们都很好,但它们都是切片。《氓》不是切片,是全程。
六章依次是:相识与定期;望归与卜筮、迎娶;桑叶未落时的一句忠告;桑叶落时的三年穷日子;为妇三年的劳作、挨打、归家、被兄弟笑;最后是决绝。有开头,有中段,有结局。有时间刻度——「秋以为期」「三岁食贫」「三岁为妇」。有地理刻度——「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典」「以望复关」「淇水汤汤」。有物证——布、丝、车、贿、帷裳。一个人要把一件事讲清楚,通常就是这么讲的:什么时候,在哪里,拿什么东西,谁说了什么话。
这首诗被读了两千多年,读法一直在变。《毛诗序》把它系在卫宣公之时,读作刺时之作,大意是说那时候礼义废弛,男女相诱,等到容颜衰落又相弃背,于是有人困而自悔,诗人把这件事记下来以为讽戒。汉唐经师大体沿着这条路走。到宋代,朱熹《诗集传》的说法大意是:这是一个淫妇被人抛弃之后,自己叙述本末以道其悔恨。措辞更狠,方向没变——重心都在「你不该」。清代的一些学者不取「淫奔」的旧说,倾向于把它读作一首弃妇之诗,同情的分量重了。近代以后,它多半被读作一份控诉,一个女子的证词。
同一首诗,六十句,二百四十字,一个字没有变过,变的是读的人。这本身就值得记一笔:一份账目摆在那里,每一代人先决定这笔账该算给谁,再去读它。
还有一件事必须先说。这首诗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爱」字。
这不奇怪。「爱」字在三百篇里出现得本来就不多,而且出现的时候多半不是今天的意思。《邶风·静女》「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那个「爱」是通「薆」,隐蔽、藏起来,姑娘躲着不出来。《大雅·烝民》「爱莫助之」,是想帮而帮不上。《小雅·隰桑》倒是有一句实实在在的「心乎爱矣,遐不谓矣典」——心里爱他,为什么不说出来。这大概是三百篇里离今天的「爱」最近的一次用法。
《氓》通篇写的全是爱的事,一个「爱」字也不用。这是汉语早期一个很典型的现象:字还没有长成后来的样子,事情却已经全都发生过了。这一章要处理的不是「爱」这个字,是这个字后来要承担的那件事——它在汉语里第一次被从头到尾算完一遍的那份账。
先看题目。「氓」,《说文解字》释为「氓,民也」。这个字在先秦并不泛指所有人,常常特指自外地迁来之民。《孟子·滕文公上》里许行一派从楚国来到滕国,对滕君说的话是「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愿受一廛而为氓典」——请给我一处宅地,让我做你的民。这个用法很清楚:氓是外来的、投奔来的、还没有完全落籍的那种人。
所以这首诗的题目本身就带着信息。全篇六章,这个男人没有名字,没有氏,没有族,没有职务。诗人称他「氓」,称他「子」,称他「士」,就是不称他是谁。三千年后我们知道那个女子的三年怎么过的、哭过几次、干了什么活、被谁笑过,却连她丈夫姓什么都不知道。这不是遗漏。一个人在复盘一段关系的时候,如果连对方的名字都不愿意写进去,那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典」
「蚩蚩」两个字,旧说不一。毛传一系解作敦厚老实的样子,那么这句话就是:那个外乡人老老实实的,抱着布来换丝。另有一说把「蚩」读通「嗤」,是笑嘻嘻的样子,那么这句话就是:那个外乡人一脸堆笑,抱着布来换丝。两说都通,而且两说恰好是同一副面孔的两种看法——老实和会来事,在初见的时候常常长得一模一样。
这个歧义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全诗是回忆。回忆里的第一印象,已经被结局洗过一遍了。她当时看到的是「敦厚」,后来想起来是「嬉皮笑脸」。诗把这两种可能都留在字里,不作裁定。
「抱布贸丝」的「布」也有两说。一说是布匹,拿布来换丝,是以物易物。一说是布币——先秦确有形如农具的铜币称布,那么这句是拿钱来买丝。两说各有拥护者。无论哪一说,交易的方向是清楚的:他带来的是布或钱,她家出的是丝。
丝从哪里来?从桑来。养蚕缫丝是当时女子最要紧的活计之一。也就是说,这两个人的第一次交集,发生在她的劳动成果上。他来买的东西,是她做出来的东西。这一点在第三章会以另一副面目回来——「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典」。全诗的第一句和全诗的核心之比,长在同一棵树上。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典」
第三句就翻牌了。匪即非。他不是来买丝的,是来找我商量事情的。「谋」是商量。商量什么,这一句不说,要到下面几句才知道是婚事。诗的第一个转折落在第三句上,快得像一句口供。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典」
她送他。涉淇是渡淇水。顿丘是地名,旧说其地在今河南北部一带,具体位置学界有异说。要紧的是:她送出了很远,而且送过了河。这不是一个被动的女子。全诗从头到尾,主动的那一方,在开头是她。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典」
「愆」是过失、耽误。她说:不是我拖延,是你没有好媒人。她讲的是规矩——周代婚姻要经媒妁,这是当时的常礼。她没有说不嫁,她说的是程序不对。
然后是四个字:「将子无怒。」「将」在这里是请、愿的意思。请你不要生气。
这四个字很容易读滑过去,可是它是全诗第一次出现这个男人的情绪,而这个情绪是怒。求婚被拖延了一次,他就怒了。到了第五章,诗里写「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典」。那个「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第一章就有苗头。一个记性很好、心思很清楚的人在讲这件事:她把最早的那一次不快也记下来了,放在原来的位置上,不作评论。评论要等到第四章才来。
「秋以为期。」婚期定在秋天。周代婚娶的时令旧有争议:《周礼·地官·媒氏》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是官方主持的一次集会;后世注家又有秋冬为嫁娶正时的说法,与前者如何调和,历来聚讼。这里不必坐实。更朴素的解释也许就够用:秋收之后,家里有粮,人手也腾得出来,办事方便。
这一章里其实已经有两种舍不得在打架。她舍不得让他走,所以送到顿丘,送过了淇水。她也舍不得坏了规矩,所以坚持要媒。最后是规矩让了一步——注意只让了半步:她答应了期限,媒的事诗里再没有提起。是补上了,还是不了了之,诗不说。
后面所有的事,都是从这半步松动里长出来的。
第二章开头两句:「乘彼垝垣,以望复关。典」
「垝」是毁坏。她爬上一段塌了的墙,朝复关的方向望。
为什么是坏墙。不必强解,但两条都说得通:坏墙好爬,矮;另外,一堵塌着没修的墙,说明这不是一个宽裕的家。第四章说「三岁食贫」,是嫁过去以后穷;这堵墙说的可能是嫁过去以前也不富。
「复关」是什么,旧注和后人的解释不一。一说是地名,那个人住的地方;一说是关口,他要从那里过来;还有一说认为「复关」是代指乘车而来的那个人,以他来的方向指他这个人。三说各有理据,难以定夺。但不管哪一说,动作是一样的:她站在墙头上,朝一个方向看。
「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典」
这八个字是《诗经》里对情绪最直接的一次计量。看不见,哭;看见了,又笑又说话。「载……载……」是两个动作并在一起,笑着说,说着笑。中间没有任何过渡,没有任何修饰,就是从涟涟到晏晏,一句翻过去。
后面那位又哭又笑的姑娘,和末章那个说「亦已焉哉」的妇人,是同一个人。这首诗的力量有一半来自这个落差,而落差是她自己排的:她把当年那副样子原样保留在诗里,不删,不改,不替自己遮掩。
「尔卜尔筮,体无咎言。典」
卜和筮是两回事。卜用龟甲,灼之而观其兆;筮用蓍草,揲之而得其卦。两套技术,两批人,两种依据。「体」在这里指兆象或卦体——毛传一系的解释大意是,体就是卜兆和卦的体式。「咎言」是凶辞。整句是:你去卜了,你去筮了,兆象卦体里没有凶辞。
卜筮在周代不是迷信活动,是制度。《尚书·洪范》讲「稽疑」,大意是说遇到疑难要设立卜筮之官,然后依法而问。国之大事都要卜,婚姻当然也要卜。这一句写的是一道正规程序走完了。
但是《左传·僖公四年》记着一件事,可以放在这里对读。晋献公想立骊姬为夫人,先用龟卜,不吉;再用蓍筮,吉。献公说:「从筮。」卜人说:「筮短龟长,不如从长。典」这条材料至少说明两件事:第一,卜和筮可以给出相反的结果;第二,当时的人明明白白知道,结果是可以挑的。
于是「尔卜尔筮」这四个字里藏着一个诗里没有回答的问题:去卜的人是谁。是「尔」,是他。她没有去。她只是被告知,兆象里没有凶辞。这是从字面读出来的一层意思,不是史实的断定——诗里没有说他撒谎,也没有暗示。但一个后来「二三其德」的人,他单方面带回来的那一句「无咎」,读到第四章再回头看,分量就轻了。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典」
「贿」是财物,这里指嫁妆。你的车来,我的东西搬走。一句话,婚礼完成。周代的婚姻,首先是两个家之间的一次人和财物的转移,车、贿、迁三个字把这件事写得非常准确——没有喜庆,没有仪节,只有搬运。
这里可以停一下,看看「爱」这个字。繁体的「愛」拆开来是爫、冖、心、夂: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许慎在《说文解字》里给「愛」下的解释是「愛,行皃也。从夊,㤅聲」——行走的样子;表示情感的本字另有一个「㤅」,从心。
「以我贿迁」这四个字,是「给出去」的一个实物版本。不是比喻,是东西真的装上车走了。她把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一起交出去了。三年以后她回来,诗里没有说这些东西跟着回来。
卜筮在这件事里起的作用还有一层。它把一个个人的决定,变成了一个有神背书的决定。神说没有凶辞,那么这件事就不只是我要嫁——是可以嫁。责任分出去了一半。等到出事,神不认账,分出去的那一半也就回来了,全落在一个人身上。第五章末尾四个字:「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典」躬自,是亲自、自己。悼是伤。没有人替她伤。
第三章和第四章各以桑起兴。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典」沃若是润泽的样子。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典」陨是坠落。
这是《诗经》里最有名的比之一,几乎所有选本都会讲:桑叶从丰润到枯黄,比女子从年轻到衰老。这话不错,但太省了。这棵桑树不是随手拈来的一棵树。
第一,桑是她的劳动。《豳风·七月》写农事,写到女子的活是这样的:「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典」拿着深筐,顺着小路,去找嫩桑叶。采桑、养蚕、缫丝、织帛,是当时女子一年里最要紧的一串活。而《氓》的第二句就是「抱布贸丝」——那个丝,就是从这些桑叶上来的。
第二,桑是可以见面的地方。桑园在野外,是劳作场所,也因此成了男女能说上话的地方。《鄘风·桑中》写得很明白:「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典」约在桑中,邀在上宫,送到淇水边上。《魏风·十亩之间》写「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典」,一片桑田,采桑的人从容来去。桑林在早期诗歌里是一个有情节的地方。
第三,桑还是家宅的标志。后世「桑梓」二字连用指故乡,来源就在于宅边种桑。
所以用桑写自己,等于把三样东西一起写进去:她干的活,她谈的情,她的家。桑叶从沃若到黄陨,是四季,是容颜,也是三年活干下来的结果。而采桑的人是谁?就是她自己。她采了三年桑,自己成了那片落桑。这个比之所以扎人,是因为喻体和本体本来就长在一起。
第三章接下来是两句叹:「于嗟鸠兮,无食桑葚。典」「于嗟」是叹词。旧注说鸠这种鸟吃桑葚吃多了会醉,伤其本性——这是旧注的说法,不必当作鸟类学。要紧的是这个安排:先说鸟,再说人。先立一个不带道德色彩的例子——一只鸟贪吃了一种果子,吃醉了——然后才落到自己身上。这是一种很老练的说法,把话先说轻,再往重里落。
第四章「桑之落矣」之后紧接着是:「自我徂尔,三岁食贫。典」徂是往、去。从我嫁到你家,三年过的是穷日子。
这一句非常要紧,它把一种最方便的解释堵死了。如果她当初图的是钱,这个故事就成了另一个故事:一个贪图富贵的女子所托非人。诗特意写明:她嫁过去是吃苦的,而且吃了三年。她不是被富贵迷了眼。那她被什么迷了眼,第三章已经说了——耽。
再往下四句是判决书的写法:「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典」
「爽」是差错,不爽即没有过失。「贰」是不一,行为前后不同。「罔极」是没有准则,极是标准、中正。「二三其德」是德行反复,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四句话,主语交替出现:女、士、士、士。一句写自己,三句写对方,责任分得清清楚楚。这不是哭诉的语法,是陈述的语法。
「色衰爱弛」这四个字,后来成了汉语里一句现成话。它见于《韩非子·说难》讲弥子瑕的那一段:弥子瑕受宠时,分桃给卫君吃、私自驾君车出宫,君主都说他好;等到「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同样这两件事就成了罪状。韩非讲的是君臣,他把男女之间的这条规律拿去说明君主的宠是靠不住的。
时间上,《韩非子》是战国末年的书,比《氓》晚了几百年。也就是说,韩非用来讲政治的那条规律,《氓》里这位妇人早已经从头到尾走过一遍。区别在于:韩非把它抽成了一句格言,她做的事更难——她把它写成了过程。格言可以背,过程只能经历过的人写。
第三章后六句是全诗的心脏: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先说「耽」字。
《说文解字》耳部:「耽,耳大垂也。从耳,冘聲。」本义是耳朵大而下垂,跟情感毫无关系。从「耳朵大」到「沉溺」,中间的引申路径旧说不一,有人从「垂耳听人」讲专注,有人认为这一支意思本来就不是这个字承担的。
第二条线索更可靠一些。《说文》女部另有一个「媅」字,训为乐。《小雅·鹿鸣》末章有「鼓瑟鼓琴,和乐且湛典」,那个「湛」也是乐。耽、媅、湛几个字声近,古书里常相通用。毛传训《氓》的「耽」为「乐」。合起来看,这里的「耽」是沉溺于乐,是乐到出不来。后世「耽溺」「耽误」都从这一支下来——耽误的耽,本义正是陷得太深,深到误事。
再说「说」字。旧注把这里的「说」读为「脱」,训为解。犹可说,是还解得开;不可说,是解不开。
于是这四句的意思很清楚:唉,鸟啊,别贪吃桑葚。唉,女子啊,别跟男人陷进去。男人陷进去,还能解得开;女人陷进去,解不开。
这句话之所以在三千年里站得住,是因为它讲的不是深浅,是可逆性。
请注意它没有说的话。它没有说女人爱得更深——诗里没有这个意思。它没有说男人薄情——那是第四章「士也罔极」的事,是对这一个人的判断,不是对「士」的判断。它也没有说不该爱。它说的是:同样深的沉溺,退出的成本不一样。这是一句关于结构的话。
为什么不一样,诗自己给了答案,而且答案散在后面三章里,一条一条都能落到实处。
名分。出嫁改变的是归属。「兄弟不知,咥其笑矣典」——回到娘家,兄弟在笑。这一条最硬,后面单说。
劳动。「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典」三年的活是具体的活,是不可回收的东西。它变成了那个家的房子、田、饭、衣服,一样也带不走。
财产。「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典」嫁妆装车过去了。诗里从来没有提它回来。
时间。「桑之落矣,其黄而陨。典」这一条不用解释。
这四条都在诗里,不是后人加上去的。一个卫国妇人在她自己的叙述里,把成本的四个来源全都点到了,而且点得准。
后世的礼学文本把这些事写成了条文。《大戴礼记·本命》所载的「七出」是: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同书又载「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礼记·郊特牲》有「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到了东汉,班昭作《女诫》,里头有一句「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典」。
这些文本必须说明时间层次:它们全都晚于《氓》。《大戴礼记》的成书年代学界有争议,大体属于战国至汉的礼学积累;《郊特牲》是《礼记》中的一篇,同样是战国至汉的文字;《女诫》是东汉。它们做的事,是把《氓》里那位妇人已经在身上承受过的东西,写成了规则。
也就是说,顺序是反的。不是先有条文,她照着受苦;是苦先受完了,条文后来才追认。她不是在读经,她是在算账。
而这笔账最要紧的一句结论,和本书一直在追的那条线正好接上。《老子》里有一句「甚爱必大费」——爱得过头,耗费必大。这是一句普遍的话,对谁都成立。《氓》做的事是给这句话补了一个后半段:大费是真的,可是费用不是对半分的。「耽」就是甚爱,「不可说」就是大费。老子讲代价,《氓》讲代价由谁来付。
在三千年的汉语里,这是第一次有人指出,同一份爱的账单,两个人拿到的数字不一样。
再回到字形。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这位妇人是走得动的,她最后走了,车渡过淇水回了娘家。可是给出去的东西收不回来。
「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就是舍不得。《氓》里这位妇人舍不得的是谁?正是把她掏空的那个人。这两件事不矛盾——舍不得的和爱的,从来就是同一样东西。她的问题不在于爱错了,在于她能拿出来的只有自己,而对方拿出来的可以随时收回。
最后还有一层,常被忽略。「无与士耽」是一句劝告。劝谁?
诗里没有听者。丈夫不在场,兄弟在笑,娘家的人不作声。这四个字是对着空处说的,是对着不认识的、后来的女子说的。
这是汉语里最早的一次经验传递:一个人把自己的损失整理成别人可以拿去用的知识。抒情只需要一个人,一个人对着自己说话就够了。忠告需要两个人——一个已经付过账的人,和一个还没付的人。她在第三章的位置上,已经从当事人变成了见证人。全诗六章,只有这六句是跳出叙述、直接说话的。她在自己的故事讲到一半的时候停下来,转过身去,对身后的人说了一句话。
淇水是卫国的河,在今河南北部,今天叫淇河。
它在《诗经》里出现得极密。《卫风·淇奥》开篇是「瞻彼淇奥,绿竹猗猗典」,写淇水拐弯处的一片绿竹。《卫风·竹竿》有「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典」,是一个远嫁的女子想起故乡的水。《卫风·有狐》写「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典」。《鄘风·桑中》写「送我乎淇之上矣」。《邶风·泉水》开头是「毖彼泉水,亦流于淇典」,那是一个想回卫国而回不去的女子,只能看着泉水流向淇。
淇水是卫诗的坐标。凡是卫地的事,都在这条河的两边发生。
在《氓》里,淇水出现了三次,而且三次的性质完全不同。
第一次:「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典」
这是第一章。她送他,过河,一直送到顿丘。这时候她是送人的那一个,她站在岸这边看着他走。方向是往外的。
第二次:「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典」
这是第四章。「汤汤」是水势盛大。「渐」在这里读作浸湿的意思。「帷裳」是车两旁的布帘。她坐在车上被送回来,水太大,打湿了车帘。
这一句的写法值得停一下。第二章她哭,诗就直接写「泣涕涟涟」,四个字,毫不掩饰。到了第四章,该哭的时候到了,诗不写哭,写水打湿了车帘。
这是《诗经》里最好的省略之一。要说清楚:这是文本上的读法,不是说帘子上的湿是眼泪。诗只写水。可是一个刚才还会写「泣涕涟涟」的人,到这里改写车帘,这个改动本身就是内容。
同一条河,两个方向。第一次她走出去送人,第二次她被车拉回来。中间隔了三年。第一次过河的时候,河是路上的一段;第二次过河的时候,河是回程的一段。水没有变,汤汤地流着。
第三次:「淇则有岸,隰则有泮。典」
这是末章。「隰」是低湿之地,「泮」通「畔」,是边。淇水尚且有岸,洼地尚且有边,言下之意是我的怨没有边。
第三次最狠,因为河在这里变成了一把尺子。前两次淇水是实物,是要涉过去、要坐车过去的一段水;第三次它成了度量单位。一个人拿自己渡过两次的河来量自己心里的东西,发现量不出来——这个比喻立得住,正是因为她真的渡过。换一个没有渡过淇水的人来写这一句,它就只是一句漂亮话。
《邶风·泉水》里那个女子想回卫国而回不去,望着水发愁。《氓》里这个女子回来了,可回来不是好事。同一条淇水,两个方向的难:一个是想过过不去,一个是过去了不该来。
还可以注意一件小事:这首诗的地名密度,比国风里绝大多数篇章都高。顿丘、复关、淇水,都出现在具体的动作里,不是装饰。一个人要把事情讲清楚,往往先把地方讲清楚——在哪里送的,从哪个方向来的,过的是哪条河。她讲得像一份笔录。
第五章是全诗最实的一章,也是最难读的一章。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典」
「靡室劳矣」四个字旧解不一。一说「靡」是无,家里的活没有一样不干,一整章都是这个意思的铺开。另一说是不把这些家务当作劳苦,即再累也不觉得累。两说指向不同的心境,但结果是一样的:三年里,这个家的活是她干的。
「夙兴夜寐,靡有朝矣。典」
天不亮就起,天黑透才睡。这四个字也见于《大雅·抑》,是当时形容勤苦的成语式表达。「靡有朝矣」是没有哪一天不是这样。这里的「朝」是早晨,引申指一天。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典」
「言」是句首助词。「遂」字旧注解释不一:有解作「久」的,是说日子长了;有解作「成」的,是说家业已经做成了。取哪一解,后半句都一样清楚:「至于暴矣」——他动手了。
这一句是汉语文献里关于家庭暴力最早的记录之一。它写得极短,五个字,没有细节,没有形容。前一句还在写勤劳,后一句就是挨打。中间什么也不加。诗里凡是最重的地方,都是这样处理的。
「兄弟不知,咥其笑矣。典」
「咥」是大笑的样子。这是全诗最冷的一句。
「不知」两解,都难受。一说是不知道内情——他们不知道她这三年过的是什么日子,不知道她挨过打,所以以为她是自己闹脾气回来的。一说是不体谅——他们知道,但他们不觉得这是事。
为什么笑。诗没有说,可是前面全铺好了。当初的主动是她的:她送他过淇,她定的秋期,她爬到墙头上望过,她「载笑载言」过。在兄弟看来,这是自找的。当年怎么欢喜的,今天就怎么受着。
诗里没有辩解,只记录了那个笑。整首诗,写丈夫用了四句判词,写兄弟只用了这两句,而这两句比那四句更冷。丈夫至少还是对手,兄弟本该是退路。
这一句是第三章那个论断最硬的证据。「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典」——为什么不可说?就因为解开之后没有地方去。一个女子被弃之后,如果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回,那么「耽」的代价就是有限的,痛但有底;正因为回去的那个地方也不接她,这个代价才是不可逆的。
诗的结构其实是倒着写的:结论在第三章,证据在第五章。她先把话说了,再把理由摆出来。这不是一个想到哪说到哪的人,是一个已经把事情想透了的人。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典」
「静」是安静地,「言」是助词。安静下来一想,只能自己伤自己。「悼」在这里是哀伤。
全诗的「悔」就在这四个字里,而「悔」这个字一次也没有出现。
可以拿两首同类的诗来对读。
《邶风·谷风》也是弃妇之诗,开头是「习习谷风,以阴以雨典」。里面有几句很痛的话:「宴尔新昏,如兄如弟典」——你和新人恩爱得像亲兄弟;「毋逝我梁,毋发我笱典」——别去我的鱼梁,别动我的鱼篓,那是我一手弄起来的。《谷风》的妇人在挽留,在提醒,在把自己这些年的功劳一件件摆出来给对方看。她的话是对着丈夫说的,还指望他回头。
《氓》的妇人不挽留。全诗六章,她一句话也没有对他说,只在末章引了他当年的誓,用来作废。
两首诗放在一起,是被弃之后的两条路:一条是求,一条是断。《谷风》在前在后不好断言,《诗经》各篇的年代大多不可考,学界看法不一。但两首诗的态度差别,是清楚的。
再看《王风·中谷有蓷》:「中谷有蓷,暵其乾矣。有女仳离,嘅其叹矣。」蓷是一种草,暵是晒干。「仳离」是分离。这一首只有叹,一叹到底,没有过程,没有细节,没有对手。
《氓》有全程。这就是它在文学史上的位置:不是最早写被弃的,是第一次把被弃这件事从相识写到决绝,一环不落。
后世同构的故事一再出现。
《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就是通称的《孔雀东南飞》,最早见于《玉台新咏》,诗序称是汉末建安中的事,成篇年代学界有争议。刘兰芝被婆家遣归,回到娘家之后,逼她改嫁的是她的兄长。隔了七八百年,娘家还是不是退路。
白居易有一首《井底引银瓶》,写一个女子随人而去,过了五六年,被弃而不能归家。诗里有一句写得极准:「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典」经过聘礼的是妻,自己跟着走的是妾,连祭祀都不许她主持。结尾是两句忠告:「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典」
白居易写这首诗的用意是止淫奔,方向和《毛诗序》读《氓》的角度完全一样。可是他给出的那句忠告,和《氓》第三章那句「无与士耽」,是同一句话。中间隔了一千五百年。变的是文体,不变的是结构。
末章十句,是全诗写得最快的一章,也是时间跨度最大的一章。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典」
「偕老」是当年的誓词。同样这四个字,《邶风·击鼓》里写作「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在战场上说的话,是一个兵和另一个人的约定。这两个字后来成了汉语里最重的一句承诺。
《氓》把它拿出来,不是许愿,是对账。当初说好一起到老,现在老这件事本身成了怨的来源。前一句是引用,后一句是宣布这条作废。她在做的事是逐条核对一份口头合同。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典」上一节已经说过,这是把河变成尺子的一句。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典」
「总角」是未成年人的发式,把头发束成两个角。「宴」是安乐、欢聚。「晏晏」是和柔的样子。
这一句把整首诗的时间线又往前推了一大段。
前面五章看起来,这段关系是从「抱布贸丝」开始的:一个外乡人来买丝,顺便谈婚事。读到末章才知道,不是这样。两个人在总角之年就认识,一起玩过,一起说笑过。那个抱布来的人不是陌生人,是她从小认识的人。
全诗最早的一段,放在最后才补出来。
这是叙事上的一处高招,而且它不是技巧,是记忆本来的样子。一个人复盘一段坏掉的关系,最先想起来的往往是最刺眼的那一件——他怎么变的,他哪天动的手,谁在笑。最后才想起来最早的那些好。回忆的顺序不是时间的顺序。诗按回忆的顺序写,所以「总角之宴」落在第六章,落在决绝的前一句。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旦旦」是诚恳的样子。当初誓说得那么恳切,谁能想到有反悔的一天。这一句还是引用,还是核对。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典」
既然你违背誓言,而且违背了也不再去想,那就算了吧。「已」是止。「焉哉」是语气词。
这四个字是终止符,而且主语是她。
要说清楚这里的分量。她已经被弃了——第四章第五章说得明明白白,她坐着车渡过淇水回了娘家。被弃是别人做的事,她做不了主。可是「亦已焉哉」是她自己再宣布一次:结束。这一次的主语是她。
在此之前,汉语里没有这样一句话。此后有《白头吟》的「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典」——那首诗旧题托名卓文君,学界多认为是汉乐府,非文君所作,这里只作为后世的一条线索。此后有《上山采蘼芜》里那句「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典」,有杜甫《佳人》里的「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典」,有唐人小说《莺莺传》里张生「始乱之,终弃之」的自白——那是唐传奇,属于小说,不作史事看。这些都在《氓》的后面。源头是那四个字。
还有一件事值得记下:全诗没有哭。
唯一一次哭在第二章,「泣涕涟涟」,而且是因为没有看见他。到了真该哭的地方——挨打,归家,被兄弟笑——诗写的是水打湿了车帘,是兄弟大笑的样子,是自己一个人静下来想。哭在最不该哭的地方哭掉了,后面就不哭了。这是全诗最狠的安排,而且几乎可以肯定不是安排,是实情。
最后说这首诗的「悔」。
它被称作汉语第一篇完整的悔,可它一个「悔」字也没有。它的悔不是一句感叹,是一份清单:相识,定期,望归,卜筮,迎娶,劳作,挨打,归家,被笑,决绝。每一件事都写明谁做了什么——他抱布来,他不是来买丝的,他怒了,他去卜的,他的车来的,他反了誓;她送他过淇,她要媒,她哭过笑过,她把嫁妆搬过去,她干了三年活,她自己回来,她自己说了结束。主语从头到尾分得清清楚楚。
这是证词的写法,不是抒情的写法。汉语里第一篇完整的悔,写成了一笔账。
而这笔账算出来的结论,就是第三章那两句。她没有说不要嫁人,也没有说男人都靠不住——她连自己那个丈夫都只判了「二三其德」,没有往外推。她说的是:陷进去的代价,男人付得起,女人付不起。
这是一个以「舍不得」为底色的字必然会有的一面。《孟子·梁惠王上》里的「吾何爱一牛」,那个爱是吝惜;《老子》里的「甚爱必大费」,那个爱是过度。《氓》里这位妇人两样都占了:她舍不得,所以她给出去;给得过了头,所以大费。费的是什么,诗里全都点了名——三年,嫁妆,力气,娘家,还有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没有留下来。这首诗里,有名字的只有一条河和一个叫顿丘的地方。
留下来的是词。今天的汉语里还在天天用的几个词出自这六十句:「二三其德」,「信誓旦旦」,还有「夙兴夜寐」——这四个字也见于《大雅·抑》,但《氓》是最常被引的出处之一。此外还有「载笑载言」「泣涕涟涟」这些至今还有人写在文章里的成句。
用这些词的人,大多不知道它们出自谁口。它们出自一个卫国女子:她在墙头上望过一个人,她把自己的嫁妆装上车送过去过,她干了三年活,挨过打,坐着车渡过一次淇水回了娘家,进门看见兄弟在笑。然后她把这件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六章,六十句,二百四十字,一个「爱」字也没有用。
这些字后来进了经、进了注、进了课本,被读作刺时,被读作淫奔之戒,被读作弃妇之词,被读作控诉。她要的其实比这些都简单:让后面的人知道,这笔账是怎么算出来的。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前三章说的是同一件事,说了三遍:燕子在飞,那个人要走了,送出去很远,看不见了,然后哭。第四章忽然换了声口,不再写送,改成品评那个已经走远的人。清代的王士禛在他的笔记里说过一句常被后人引用的话,大意是《燕燕》可以算作万古送别之祖。这个评价流传得很广,广到今天说起中国的送别诗,几乎总要从这四章六言起头。
值得先说明一件事:这首被推为写尽了不舍的诗,通篇没有出现「爱」字。
在一本追踪「爱」字三千年的书里,这似乎是个尴尬。但这个尴尬本身就是证据。先秦人写爱,大多不写「爱」。
翻检三百篇,「爱」字出现的次数并不多,而且大半不是今天理解的那个意思。《邶风·静女》里那一处最有名:「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姑娘约在城角,人到了却不露面,小伙子在原地抓耳挠腮。这里的「爱」,历来读作「薆」,是隐蔽、藏起来的意思,与情感无涉,它描述的是一个人躲在什么东西后面。《大雅·烝民》里有「爱莫助之」一句,旧注也把这个「爱」训作隐,意思是隐而不见,无从相助。今天口语里的「爱莫能助」,追到源头,其实是从一个「隐」字里长出来的,早已认不出本来面目。
真正用「爱」表示吝惜的,《郑风·将仲子》最清楚:「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典」姑娘对翻墙来的人说,不是舍不得那几棵杞树,是怕父母知道。「岂敢爱之」的「爱」,就是舍不得。这个用法在先秦典籍里是主流,不是例外。
至于当爱意讲的,三百篇里当然也有。《小雅·隰桑》末章是最直白的一处:「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典」心里爱着,却不说出口,藏在心里,哪一天忘得掉。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这处最明确的用例里,「爱」也仍旧和「藏」连在一起——爱是一件被收起来的事,不是一件被说出来的事。
所以《燕燕》不用「爱」字,不是因为它写的不是爱,而是因为在那个时代,爱这件事还没有被压缩进一个字里。它得被演出来。《燕燕》演的是一段路。
许慎《说文解字》给「愛」下的定义,恰好也不在心上。他说:「愛,行皃也。从夊,㤅聲。」行皃,是行走的样子。在许慎那里,表示爱的本字另有一个「㤅」,从心,旡声,他解作「㤅,惠也」。也就是说,心的那一半和走的那一半,本来是两个字,后来才合成今天写的这个「愛」。繁体的愛拆开是四层:上面是爫,一只朝下的手;接着是冖,覆盖;中间是心;底下是夂,脚。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
送别恰是把这三件事一次做全的场合。手已经放开了——人是被送走的,不是被留下的;心还在原地舍不得;脚送到某个地方就停住,再往前就不合适、也不可能了。三样东西同时在场,各走各的。而《燕燕》写的正是它们分手之后的那一刻:脚停了,手空了,只剩眼睛还在往前走。
「瞻望弗及」四个字,写的就是眼睛替脚走完了剩下的路,一直走到眼睛也走不动为止。这四个字在诗里出现了三次。它是全篇的机关。
三章的燕子不是同一种飞法,三章的人也不是同一种失态。它们是一组一组配好的。
第一章,「差池其羽」。毛传对这三个字的解释,大意是羽毛参差不齐;郑玄笺则从张舒翅尾上讲。两说的画面差不多:燕子起飞的一瞬,翅膀张开,剪尾一开一合,前后错落,怎么看都不整齐。燕子飞得快,快到人眼跟不上,只留下一个乱的印象。配这一章的人是「泣涕如雨」,眼泪像下雨。这是最外露、最不加节制的一种哭。三百篇里写哭有分寸,《卫风·氓》写那个被抛弃的女子等不到人,是「不见复关,泣涕涟涟典」,涟涟是连绵不断,还算克制;「如雨」比「涟涟」重得多。
第二章,「颉之颃之」。毛传的说法大意是飞而上叫颉,飞而下叫颃。后来的文字学者指出,颉、颃二字一从页,一与亢相通,本都与颈项有关,而鸟上下翻飞时最显眼的,正是脖子的一仰一俯。所以这四个字画的是燕子在半空里反复起落,没有定准。配这一章的人是「伫立以泣」。伫立是站定不动。燕子在上下翻飞,人在原地站死,一动一静顶在一起。哭法也变了:从「如雨」变成「以泣」,声音小了下去,姿势却重了——她不走了。
第三章,「下上其音」。这时候燕子已经飞远,看不清羽毛,也看不清起落,只听得见叫声忽高忽低。配这一章的人是「实劳我心」。不哭了,改成心里累。「劳」是劳损、耗费,不是一时的悲伤,是被拖住、被磨损。
把三章并排看,次序很清楚:感官在一层一层退场。先是看得清羽毛的纹理,再是看得清动作的轮廓,最后什么也看不见,只剩声音。人的反应也跟着往里收,从眼泪退到姿势,再从姿势退到心里。第一章的悲伤在脸上,第二章在脚上,第三章在里面。这不是三次不同的悲伤,是同一次悲伤被拉长了三遍,越拉越细,越细越深。
连声音也在配合。第一章押韵的字是羽、野、雨,古音属鱼部;第二章是颃、将,属阳部;第三章是音、南、心,属侵部;末章是渊、身、人,属真部。侵部收唇,口是闭上的,念到第三章「下上其音,远送于南,实劳我心」,嘴唇一次次合拢,声音自然低下去、闷下去。这不必是诗人算好的,但汉语的诗常有这种事:意思往哪里走,声音就往哪里走。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字,第二章的「远于将之」。「将」在这里是送的意思,毛传就是这么训的。三章的动词其实是「远送于野—远于将之—远送于南」,一句比一句省,到第二句连「送」字都省成了「将」。诗在自己给自己减速。
最后说「燕燕」两个字。汉儒把「燕燕」直接当作燕子的名称,是重言的专名,并不表示两只。但后世读者几乎都读成双飞的燕子,这是可以理解的:在一个从此不能成双的场合里,一对燕子最刺眼。要说明的是,这是后来的读法,不是汉儒的训诂,不宜当成诗的原意。
诗的兴与所咏之间,关系也不是比喻。燕子飞是自由的,是按节令来去的,是有归期的;人的这一次走,三样都不是。诗把两种离开摆在一起,不是要说人像燕子,恰恰是要说人不像。这一点,要从燕子在周人心里是什么鸟说起。
先说句式。「燕燕于飞」这四个字不是《燕燕》独创的。三百篇里同一个格式反复出现:《邶风·雄雉》开头是「雄雉于飞,泄泄其羽典」,《小雅·鸿雁》开头是「鸿雁于飞,肃肃其羽典」,《周南·葛覃》里有「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典」。某种鸟于飞,接一句写它翅膀或落处的样子,这是当时歌诗的成句程式,人人会用,一开口就来。
看清了程式,才看得清《燕燕》做了什么。别的诗用这个格式起兴,起完就搁下了,鸟只出现一次。《燕燕》把它用了三遍,而且每一遍换一个飞法——差池其羽、颉之颃之、下上其音,从羽毛到姿态到叫声,一层层往远推。同一只鸟,三种远法。程式是公共的,用法是它自己的。
再说这只鸟本身。燕在周人那里叫玄鸟,是一种有节令、有神性、又跟人住在一起的鸟。《礼记·月令》记仲春之月玄鸟至,到的那一天要用大牢祭高禖,天子亲自前往,后妃随行——高禖是主生育的神,祭高禖是求子。燕子的归期和求子的日子是同一天。
商人的始祖传说也系在这只鸟身上。《商颂·玄鸟》开头一句是「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典」。《史记·殷本纪》记的那个传说更具体,大意是:殷契的母亲简狄是有娀氏之女,与人同去洗浴,见玄鸟落下一枚卵,她取来吞了,因而怀孕生下契。这是神话,不是史事,司马迁也只是照旧说录下。但它说明燕子在殷周之际的位置:它不是普通的候鸟,它跟一族人的来历有关。
《说文解字》给「燕」字的解释,是把它当象形字拆的:说燕就是玄鸟,然后一样一样指出字形里的嘴、翅膀和分叉的尾。许慎不解释它的意思,因为不必解释——那个时代识字的人抬头就能看见它。
燕子还有一样别的野鸟没有的性质:它进屋。梁上筑巢,与人同住一夏,秋天走,来年春天回来,往往回到同一根梁。后世诗文写燕,几乎都在写这个「回来」。刘禹锡的《乌衣巷》说「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典」,燕子回得来,主人家已经换了;这句诗之所以有力,正是因为燕的归期比人的命长。
把这些放回《燕燕》里,起兴的用意就清楚了。诗人挑的不是一只随便的鸟,是一只以「一定会回来」出名的鸟,是掌着生育、掌着节令、住在自家屋梁上的鸟。它在头顶上飞得那样自在,因为它知道自己秋天走、春天还回来。而底下这一场分别没有节令,没有归期,也没有神管。三章的燕子飞得越好看,底下的人越站不住。这是三百篇里常见的起兴办法——不是拿相似的东西作比,是拿相反的东西作衬。
「远送于野」的「野」不是文学上的模糊说法。它有刻度。
《尔雅·释地》给出的是一整套:「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典」从城墙往外数,郊是第一圈,牧是第二圈,野是第三圈,再往外是林、是坰。也就是说,送行的人出了城门,穿过郊,穿过牧,一直走到第三圈才停下。
周代送行是有礼的,礼规定了在哪里停。出远门之前要祭路神,叫作祖。《大雅·韩奕》写韩侯离京,是「韩侯出祖,出宿于屠典」,先祭道,再宿在屠这个地方。送行还有饯,《邶风·泉水》里写一个思归的卫国女子设想自己回家的路线,是「出宿于泲,饮饯于祢」,一站一站,都有名字。这些礼节的用意之一,就是给分别划出一个体面的终点:到此为止,各自上路。
按常礼,主人送宾,送到门、送到郊,已经算重的了。送到野,是越出分寸的。《燕燕》里没有一个字说她越礼,但《尔雅》的刻度替她说了。这首诗最狠的地方在这里:它不描写情绪的强度,它描写位置。位置比形容词准。
可以拿《秦风·渭阳》作对照。那也是一首送别诗,四句一章,两章:「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典」送到渭阳这个明确的地名就停住,而且有礼物清单——车马、玉佩,件件报得出名字。《毛诗序》说这是秦康公送他的舅父,也就是后来的晋文公,此说与史事的对应历来也有讨论,但诗本身的分寸是清楚的:情在礼里,礼给情安排了出口,送到该送的地方,给该给的东西,然后各自走。
《燕燕》里一件赠物也没有。没有车,没有马,没有玉。它给出的全部东西是一双眼睛和一段站着不动的时间。
再算一笔更实在的账。人在平地上目送一个人,看得清衣服颜色不过百来步,看得出是谁大约几百步,再远只是一个会动的点,一二里外连点也化在地气里。所以「瞻望弗及」并不需要走多久就会发生。诗里三次写「瞻望弗及」,读起来像是三次徒劳的努力,其实说的是同一件很快就到来的事:看不见来得比想象中早,而人不肯承认,于是一遍一遍地重新看。三次重复不是修辞的堆叠,是一个人不甘心的次数。
「野」这个地点还有一层意思。野是无人之地。城里有人看着,郊上有行人,到了野,四下无人。她把人送到了没有别人的地方,也就是说,这一场哭没有观众。前三章那样毫不掩饰的失态——眼泪如雨,站着不走——之所以能发生,是因为周围已经空了。诗人把哭安排在了一个没有礼可守的位置上。
顺便交代一句地理。邶、鄘、卫三风的名目,传统的说法是殷都故地一分为三,后来都并入卫国,所以「邶风」里的诗多半是卫诗。这个说法出自汉人,后世也有异议,但《燕燕》被系于卫,历代注家没有大的分歧。
《毛诗序》给这首诗定的题目只有一句话:「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郑玄的笺在这句话下面补出了整个本事,大意是:卫庄姜没有儿子,把陈国来的戴妫所生的完当作自己的儿子养;庄公死后,完继位,被州吁所杀;戴妫于是回陈国去,庄姜远远送她到野外,作了这首诗。
这个本事不是凭空来的,它对得上《左传》。《左传·隐公三年》记卫国的事,起头一段是:「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这几句里装了三个女人的一生。庄姜是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嫁到卫国,美得留下了一首《卫风·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典」那首诗还一层一层报她的娘家:「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典」出身、婚姻、亲族,样样拿得出手。然后《左传》用四个字把这一切勾销:美而无子。
厉妫是陈国来的,生了孝伯,孩子早死。厉妫的娣——按当时的媵婚之制,是随嫁的妹妹——戴妫,生了完。庄姜把完当自己的儿子养大。所以完这个孩子有两个母亲:一个生他,一个养他。
这里要交代一下「娣」的身份,否则《毛诗序》「送归妾」的「妾」字容易被读成后世的意思。先秦诸侯娶妻,不是娶一个人。公羊家讲这套制度,大意是诸侯娶一国之女,别的国还要送女去陪嫁,正夫人身边带着侄和娣一同过门。娣就是正夫人的妹妹,同来同嫁,名分在正夫人之下。戴妫是厉妫的娣,所以她在卫国宫里的位置是次一等的,《毛诗序》按名分称她为妾,并没有轻视的意思,只是照制度说话。
也正因为名分在下,她生的儿子要由庄姜收作己子,名位才顺。这不是私人的收养,是一套安排。庄姜无子,戴妫有子而位低,两个缺口正好互相补上——这个孩子于是同时是两个女人的全部指望。等到州吁把他杀了,两个女人一起落空,一个留在卫国,一个必须走。
接下来《左传》写州吁:他是庄公宠爱的姬妾生的儿子,有宠而好兵,庄公不加约束,庄姜厌恶他。隐公四年,州吁杀了桓公,也就是完,自立为君。
于是那一年卫国宫里发生的事,说到底是这样的:一个孩子被杀了,他的养母和生母同时失去了他。养母无子,如今连这个不是自己生的儿子也没有了;生母失子,在这个国家再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她要回陈国。
「归妾」的「归」,是这首诗最大的争议所在。三百篇里「于归」通常指女子出嫁,《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典」是最常被引的例子。若依这个通例,《燕燕》说的是有人出嫁,是喜事,只是送的人舍不得。若依《毛诗序》和郑笺,「归」是归宗,是出嫁的女子回娘家不再回来——《左传》里管这种事叫「大归」。两种读法都有依据,也都有麻烦:依通例读,末章那一整段品评和「先君之思」就很难安放;依毛序读,「于归」又违了三百篇的通行用法。
还要老实交代一件事。《邶风》开头的几篇——《柏舟》《绿衣》《燕燕》《日月》《终风》——《毛诗序》多半系在庄姜身上。汉儒把一批没有主名的诗系于同一个有名的人,是常见的做法,未必每一篇都可信。清代崔述一类以疑古著称的学者,对毛序的这套系年多有怀疑。朱熹的《诗集传》大体沿用毛序和郑笺的说法,把《燕燕》讲成庄姜送戴妫。近世又有人提出第三种意见:「之子于归」既然通指出嫁,第三章又说「远送于南」,那么这首诗说的可能是一位国君送妹妹远嫁南方的国家。这一说也解释得通「寡人」的自称,但同样解释不了末章为什么要说「先君之思」。
所以诗与史的对应,至今坐不实。本书按有争议处一一注明的规矩,把两头摆出来,不做判决。可以说的只有一点:末章那样细密的品评,说明送者与被送者关系极近,相处极久,而被送的人身份不低。
也正因为坐不实,这首诗才成了「祖」。本事一旦确凿,诗就成了某一个人的私事;本事含混,任何一场送别都能住进这四章里去。后世那么多人引它、拟它、化用它,没有一个是在送卫国的戴妫。
回到「爱」字上来。
古汉语里「爱」最常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记齐宣王不忍看牛被牵去衅钟,改用羊,百姓议论他小气,他辩解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就是吝惜。《老子》里有「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然大——这里的爱,同样带着抓住不放的意思。《郑风·将仲子》的「岂敢爱之」,舍不得的是几棵树。
吝惜的对象,通常是财物:一头牛,一棵树,一笔钱。这些东西的共同点是它们不会自己动。你舍不得,它们就待在原地。
送别把这个动词用在了人身上,于是出现了一个财物身上不会有的情形:你舍不得的东西,正在自己离开你。而且不是被抢走的,是按着一件正当的事离开的——她要回娘家,或者她要出嫁,都是该走的。这就是送别之所以难堪的地方:没有敌人,没有过错,没有可以挽回的余地,只有一个人越走越远,另一个人越站越久。
有一个后起的词可以作旁证:送别在后世的说法里叫「惜别」。惜与爱在古汉语中长期同义,训诂书里两字互训的例子很多,「爱惜」「怜惜」这类合成词至今还并着用。也就是说,汉语给送别选的那个字,正是「爱」的吝惜义的同胞。人们说惜别的时候,说的其实是舍不得给出去,而事情偏偏是必须给出去。这个词把矛盾原样保存了下来。
这个时候手、心、脚的分工才显出来。手必须给出去,因为拦是不合适的;脚必须停下,因为送到野已经是极限;心不肯,可是心不管事。三样东西里只有眼睛还归自己支配,于是全部的舍不得都压在眼睛上。「瞻望弗及」写的就是最后这样东西也用尽了。爱走到这里到了边界——不是因为不爱了,是因为再没有可以用来爱的器官。
《左传·隐公三年》这一段文字里,还压着另一笔关于爱的账。就在写完庄姜、厉妫、戴妫和州吁之后,紧接着是卫国大夫石碏的进谏。他对庄公说:「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爱儿子,就该拿正道教他,不要让他走上邪路;骄、奢、淫、泆四样毛病,都是宠爱和厚禄给出来的。他接着排了一串:「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典」六顺里有一个「兄爱弟敬」的「爱」,讲的是兄长对弟弟的爱,是有位置、有分寸的爱。
庄公没有听。第二年,州吁弑君。石碏后来设计杀了州吁,连同参与其事的自己的儿子石厚一并处死,《左传》记这件事,君子的评语说他是纯臣,并用了「大义灭亲」四个字。这个成语就出在这里。
于是同一年的同一卷书里,两种爱的账单一起摊开:庄公宠州吁,是给得太多,账在下一年由被杀的桓公来结;庄姜养桓公,是把自己的心放在一个不是自己生的孩子身上,账也在同一年结清。石碏杀子,是把爱整个撤掉,换成另一样东西。三种处理方式,没有一种是舒服的。
《燕燕》这首诗对这一切一个字也没提。它只写一个人站在野地里看另一个人走远。所有的因果都在诗外,而诗把它们的重量都吸进了那六个字: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第四章是全诗的转调,也是它最不像后世送别诗的地方。
前三章都是身体:眼睛、眼泪、站姿、心口。第四章忽然变成判断,句句在评人: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仲氏」是排行第二。若依毛序,指的是戴妫——她是随姊出嫁的娣,行第二。「任」字的训释,汉儒之间就有分歧:一说训作大,一说从恩信上讲,后世注家多取可信任、可倚靠这一路。哪一说更近本义,至今没有定论,但几种解释指向的品格是一致的:这个人靠得住。
「其心塞渊」的塞是实,渊是深。这个词组还见于《鄘风·定之方中》:「秉心塞渊,騋牝三千。」那一首是称赞卫文公迁到楚丘、重建卫国的,说他心思笃实深远,所以马养到三千匹。用在一位复国之君身上的考语,移到一个即将离国的女子身上,分量不轻。这不是女德一类的套话,是评价一个能担事的人的话。
「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典」,四个字的品德清单:温、惠、淑、慎。温是待人的温度,惠是给出去的那一面,淑是本身的好,慎是不出错。八个字里没有一个字夸她的容貌——对照《硕人》写庄姜从手写到眉眼的那一大段,这里的克制很明显。写庄姜的诗写她好看,庄姜写别人的诗写那人可靠。
「惠」这个字值得单记一笔。前面说过,《说文解字》解释表爱的本字「㤅」,用的正是「惠也」两个字。也就是说,这首通篇没有「爱」字的诗,在末章夸人的时候,用了一个与「爱」的本字互相训释的字。这未必是诗人有意为之,两个字在西周的用法本来也宽,不宜坐实成什么安排;但一部追踪「爱」字的书行到这里,总该把它记下来。
最后两句「先君之思,以勖寡人典」,勖是勉励。临走的人还在叮嘱留下的人,要念着先君。这一句把整首诗从私情提到了公义:她走的时候说的不是自己的委屈,是国事,是宗庙。如果毛序的本事可信,那么说这话的人刚刚失去儿子——儿子被人杀了,凶手坐上了君位,她被打发回娘家,而她临别留下的话是要对方别忘了先君。这句话读起来是端正的,细想是很冷的。
「寡人」二字也是一处聚讼。如果说话的是庄姜,那么先秦诸侯的夫人可以自称寡人,郑玄的笺就是这样讲的,后世讨论「寡人」的适用范围,常拿这一句当证据。也有人反过来推:自称寡人的只能是国君,所以这首诗的说话人是卫国的国君而不是庄姜,前面提到的「国君送妹」一说就是从这里立脚的。此处学界看法不一,不必强断。
抛开考订,末章的功能是清楚的:它给前三章的失态提供了理由。
这一点很要紧。如果只有前三章,这首诗就是一场纯粹的情绪——有人走了,有人哭得站不住。情绪是不需要理由的,也因此是不可讨论的。加上第四章,事情变了:她哭不是因为分别本身,是因为走的这个人是这样一个人——心思笃实,性情温惠,做事谨慎,临走还惦记着国家的过去。不舍有了具体的对象和具体的根据。
后世的送别诗,多半只学了前三章。写景,写酒,写路,写残阳和远帆,很少有人写被送的那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燕燕》把理由写了出来,而且写在最后,压在整首诗的底下。
爱有理由,并不减损爱。恰恰相反:说不出理由的爱容易滑向占有,因为它认不出自己爱的究竟是什么,就只好抓住那个人本身;说得出理由的爱知道自己在爱什么,也就知道到哪里为止。《燕燕》的送行人送到野就停了,没有跟着上车,没有随她去陈国。她知道边界在哪儿。
「瞻望弗及」后来成了一个母题:看不见了,还在看。
三百篇里另有一处目送,也在《邶风》。《二子乘舟》开头是:「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两个人上了船,船影在水上晃,岸上的人心里不安。《毛诗序》把它系在卫宣公两个儿子伋和寿的身上,本事同样有争议,但「泛泛其景」四个字,写的正是目力所及的最后一样东西——不是人,是影子。
再往后,这个动作反复出现。《楚辞·九歌·少司命》里有「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典」,把生离说成人间最悲的事。《古诗十九首》开篇「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走的人还在走,看的人已经在算距离。江淹的《别赋》起手一句「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典」,是把这件事推到了极处。
写得最像《燕燕》的,是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船先变成帆,帆变成影,影在天边没了,他还在看,看的已经是水。这就是「瞻望弗及」的完成式。《燕燕》里燕子占的那个位置,在这里换成了长江——都是一个还在动的东西,替那个走掉的人继续动着,好让眼睛有个去处。
同一个人的《送友人》收在声音上:「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典」人已经走了,最后留下的是马叫。这与《燕燕》第三章「下上其音」的收法一样:视觉先没,听觉最后没。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则把停顿放在酒上,「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一杯酒是又一次把时间往后推,和「伫立以泣」的站着不走是同一种努力。柳永的《雨霖铃》写「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典」,眼睛跟不上了,就让它跟着想象往前走,走到楚天为止。
元人的杂剧里也有一场著名的送别。《西厢记》第四本的长亭一折,写的是崔莺莺送张生赴考,这属于戏曲文本,情节是元人编的,不能当史事看;但它的收场仍旧落在看不见之后:夕阳、古道、无人语,只有秋风里的马嘶。三千年过去,送别的写法没有换过公式——把镜头一直推到看不见,然后写还在看的那个人。换掉的只是被看的东西:燕子、船影、孤帆、烟波、古道。
这也是《燕燕》被推为祖的实际理由。不是因为它最早——三百篇里比它更早的诗未必没有——而是因为它把这个动作定型了:送别诗的力气不花在别离的那一刻,花在别离之后那一段没人说话的时间里。
还有一个不常被提起的原因:三百篇里的送别诗少得反常。写思念的极多,《王风·君子于役》写妻子在黄昏里等服役的丈夫,《卫风·伯兮》写「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典」,《邶风·泉水》写卫女想回娘家而不得,篇篇都在写人不在的日子。可正面写「送」这个动作、写分手当场的,通篇算下来不过《燕燕》和《渭阳》两三首。原因大约在于,周人的诗多半是唱给一群人听的,用在宴飨、祭祀、劳作的场合,而送别是两个人的事,且发生在城外无人处,本来就不是歌唱的场合。《燕燕》能留下来,多少带点偶然。等到汉魏以后,诗从合唱变成个人书写,送别才成了一个大宗题目,而这个大宗题目回过头去认祖,只认得到这一首。
不过后人学它,多半只学到前三章。第四章那样把被送者的品性一条一条数出来的写法,后世少见。唐宋人送别,惯写自己的伤感,写路远,写酒薄,写明年何日再见;被送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常常一笔带过。《燕燕》相反:它用三章写自己的失态,用一章说明失态是为了谁。前三章是情绪,第四章是履历。有了履历,情绪才立得住。
诗到这里就完了。它没有写她转身,没有写她怎么走回城里,没有写她此后如何。按《尔雅》那套刻度,从野回到城,还要重新穿过牧、穿过郊,是来时同样长的一段路,而且这一次身边没有人。三百篇里唯一这样完整的一首送别诗,把全部笔墨给了往外走的那一段,回程一个字也没有。它停在了目光的尽头,也就把爱停在了它的边界上——手已经空了,脚也已经不能再往前,剩下的路是眼睛走完的,等眼睛也走不动,这件事就算结束。至于结束以后的事,诗不管。
《诗经》的国风十五国,《周南》《召南》之后,接连三卷是《邶风》《鄘风》《卫风》。三个名目排在一起,讲的其实是同一块地方。通行的说法是这样:周武王灭商以后,把商的王畿一分为三,北边叫邶,南边叫鄘,东边叫卫,各派人监管,史称三监。三监究竟指谁,古书说法并不一致,有说管叔、蔡叔、霍叔的,也有把武庚算进去的,此处不必深究。后来武庚作乱,周公东征平定,邶、鄘并入卫,封康叔于此。所以《邶风》十九篇、《鄘风》十篇、《卫风》十篇,采诗的人分了三个名目,地却是一块,都是殷商的旧地。这块地上出产的诗,气味与《周南》《召南》明显不同:《周南》是喜气的,《邶风》一开头就是苦的。
《邶风》第一篇是《柏舟》,「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典」。第二篇就是《绿衣》。第三篇是《燕燕》,「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典」,后人常把它推为送别之作的源头。三首挨着,一首失眠,一首悼亡,一首送别,卷首连着三种没有出路的情绪。这个次序未必是编诗的人刻意安排,但读下来确实是一路往下沉。
《绿衣》全篇四章,每章四句,十六句,不到七十个字: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
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这四章的结构值得先看一眼。《诗经》的重章叠句,多数是四章或三章全同格式,只换韵脚上的一两个字。《绿衣》不是。它是二加二:前两章句式完全一样,起句都是「绿兮衣兮」,第三句都是「心之忧矣」,只在第二句的末字和第四句的末字上换;后两章换了一副格式,起句变成「绿兮丝兮」「絺兮绤兮」,第三句都是「我思古人」,第四句各说一层意思。也就是说,这首诗在中间断了一次。前一半和后一半,说的不是同一件事。
前一半说的是自己:心之忧矣,曷维其已,曷维其亡。「已」是止,「亡」旧注读为「忘」,是通假。两句连起来,是说这份忧愁不会停,也不会被忘掉。有意思的是,表示「忘」的那个字,写出来是「亡」。训诂上这是通假不必多说,但字面摆在那里:他要说的是忘不掉,写下的是一个「亡」字。
后一半说的是对方:我思古人。前一半封闭在自己身上,后一半才转向对面。而完成这个转向的,是第三章的第一个字——丝。因为丝是她经手过的东西。诗人要从自己的忧愁走到那个人身上,中间必须踩一样东西。这首诗踩的是一根线。
还有一件事得先说明:《绿衣》全篇没有一个「爱」字。这一整本书追的是「爱」这个字,可汉语里最早的悼亡之作,从头到尾用不上它。这不是疏漏。周人写诗,情最深处往往不用这个字。《邶风·静女》里那句「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那个「爱」是「薆」的借字,意思是隐蔽、藏起来,说的是姑娘躲着不出来,与情爱无关。《大雅·烝民》里的「爱莫助之」,旧注把「爱」训为「隐」,也不是今天的用法。《诗经》里真正接近后世语感的,是《小雅·隰桑》的那几句:「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典」——心里爱着,却不说出来;藏在心里,哪一天忘得掉。请记住这两句,本章末尾还要回到它。
把《绿衣》四章的名物排开,是这样一个次序:衣、裳、丝、絺绤。
第一章说「绿衣黄里」。「里」是衬里。古人的衣服有单有夹,夹衣有表有里,表是外面看得见的那层,里是贴身的那层。所以第一章说的是一件绿面黄里的夹衣。
第二章说「绿衣黄裳」。这就不是一件衣服,是一套。《说文解字》释「衣」:「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上身穿的叫衣,下身穿的叫裳。所以第二章的视野比第一章大了一点:从一件外衣,扩到上下一整套。
第三章说「绿兮丝兮,女所治兮典」。到这里,成品退回了原料。丝是做衣服的线,还没成布,更没成衣。「女」在先秦文献里常用作第二人称的「汝」,就是你。「治」旧注解作整治丝缕一类的活,缫、练、染,都在这个范围里。这一句是全诗唯一一句直接指向那个人的话:这些线是你弄的。
第四章说「絺兮绤兮」。《说文解字》分得很清楚:絺是细葛布,绤是粗葛布。葛是植物纤维,跟丝完全是两种东西。这就带出一个不算小的问题:第三章说丝,第四章说葛,材质对不上。如果坚持四章说的是同一件衣服,就得承认这首诗在名物上是含糊的。另一种读法更顺:他翻的不是一件,是一批。衣、裳、丝、絺绤,是一个箱笼里的存货——做成的、没做成的、丝的、葛的、冬天的、夏天的,全在那里。诗只是把手伸进去,一样一样摸过来。
这两种读法都有人主张,孰是孰非,恐怕定不了。但无论按哪一种读,这首诗的动作是一样的,而且只有一个:摸。
还有一个容易被读过去的地方:语气词。「绿衣」本是一个现成的词,两个字连着,第一章却写成「绿兮衣兮」,把词从中间劈开,塞进两个「兮」字。这不是凑字数——四言的格式里,「绿衣黄里」就是四个字,写「绿兮衣兮」也是四个字,字数一样,效果完全不同。前者是陈述,后者是把一个词念得断断续续,中间要停两次。这是手放在衣服上、说不下去的读法。全诗十个「兮」字,第三章一章就占了四个:「绿兮丝兮,女所治兮典」「俾无訧兮」,四句里有三句带「兮」,是密度最高的一章。而这一章恰恰是全诗唯一一次直接说到「你」的地方。话最难说出口的那一章,语气词最多。
《绿衣》十六句里,动词少得惊人。「治」是她的动作,已经完成了,属于过去。「思」是心里的动作,不出门。「获」是「合」的意思,实获我心,就是正合我意,也不是身体的动作。除此以外,全诗没有一个人在走、在起、在出、在望。《燕燕》里还有「瞻望弗及」,还有一个人站在野外目送;《绿衣》里连站起来的动作都没有。四章下来,这个人一直在原地,面前是一堆布。
这一点与本书开头那条线索恰好对上。《说文解字》释「愛」说:「愛,行皃也。从夊,㤅聲。」在许慎那里,「愛」这个字的本义是行走的样子,字底下那个夂就是脚。繁体的愛拆开来看,是手在上、心在中、脚在下:手要给出去,心舍不得,脚走不动。《绿衣》里那双脚彻底停住了。他不是不肯走,是无处可走——要走向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任何一个方向上。于是全部的动作坍缩成一个:伸手,摸布。
《绿衣》的读法,从汉代起就分两路,分歧到今天也没有合拢。先说旧的一路。
《毛诗序》给这首诗的定性是「卫庄姜伤己也」,接下来的意思大致是:妾室越了本分,正夫人失了位置,所以作了这首诗。郑玄作笺,把诗里的颜色一层层坐实。他的路数是这样的:绿不是正色。《说文解字》释「绿」:「绿,帛青黄色也。」绿是青和黄调出来的,所以属于间色。青、赤、黄、白、黑五色为正,绿、红、碧、紫一类调和出来的为间。《礼记·玉藻》有一条明文:「衣正色,裳间色。」上身的衣该用正色,下身的裳可以用间色。
有了这条礼制,「绿衣黄里」和「绿衣黄裳」就都是反常的:拿间色做了外面看得见的衣,把正色的黄压在里子里、放到下身去。上下颠倒,贵贱易位。用这个来比嫡庶失序、妾僭夫人,逻辑是通的,不是随口比附。
而且史事上也有人可以坐实。庄姜其人,《左传·隐公三年》记得明白:「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卫风·硕人》写她的相貌,是《诗经》里写美人写得最结实的一段:「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出身极高,容貌极盛,却没有孩子。《左传》同一年还记着,卫庄公又娶于陈,厉妫生的孩子早死,厉妫的妹妹戴妫生了后来的桓公,庄姜把这个孩子当自己的养。再往后一年,《左传·隐公四年》就是州吁之乱:庄公宠爱的那个儿子州吁杀了桓公自立。庄姜养大的孩子,死在庄公宠爱的孩子手里。
所以「妾上僭,夫人失位」这个背景,在卫国是有实事的。一个美而无子的正夫人,眼看着宠妾的儿子把自己养大的孩子杀掉,写一首颜色错位的诗自伤,讲得通。汉儒的这个读法不是凭空造的,它有礼制的支撑,有史书的支撑,还有《诗经》里另一首诗(《硕人》)替它作人物注脚。宋人朱熹作《诗集传》,在这首诗上大体还是沿着毛序走的,把绿衣黄里讲成贱妾尊显、正嫡幽微。也就是说,从汉到宋,主流一直是这一路。
不过这个读法有一处值得留心的地方,与《绿衣》一篇无关,而与整套《毛诗序》的做法有关:汉儒把《邶风》开头的好几首都系在庄姜一个人名下。《绿衣》是她自伤,《燕燕》是她送戴妫大归,《日月》《终风》也都算在她头上。一部诗集的开头连着好几首出自同一位夫人之手,未免太整齐了。国风是各地采来的歌,来路杂,作者多半无考;把无主的诗一首一首安到有名有姓的人身上,是汉代经学的常规操作,目的是让每一首诗都有一个可以讲道德的本事。这套办法的好处是诗有了着落,坏处是着落多半是补上去的。所以对《毛诗序》的本事,历来的态度是:可以参考,不宜尽信。这不是说毛序一定错,是说它给出的确定性比它实际拥有的证据多。
回到诗本身,这个读法的难处在后两章。「绿兮丝兮,女所治兮典」——这个「女」是谁?如果是庄姜自伤,这句话得费些周折才讲得圆:或者说丝是她自己所治,或者说是指那个僭越的妾。无论哪种,都比不上直接读成「你亲手弄的」来得自然。「我思古人,俾无訧兮典」,毛郑一系把「古人」讲作古时候的贤人,整句意思是:我想着古人的样子来要求自己,好教自己不出差错。这也讲得通,但和第三章上半的「你」接不上。一句话里刚说完「你」,下一句就跳到「古人」,中间是断的。最后一句「实获我心」——古之贤人正合我心,读起来终究隔了一层。
这就是分歧的入口。
另一路读法只改一个字的训释:把「古人」的「古」读成「故」。
这在文字上不成问题。《说文解字》释「古」:「古,故也。」古就是故。「故人」在古汉语里既可以指老朋友,也可以指已经不在的人。「我思古人」于是变成「我想那个故去的人」。
一旦这样读,全诗立刻顺了。第三章上半说「这些丝是你整治的」,下半说「我想那个已经不在的人」——「你」和「古人」是同一个人,前半句还在对她说话,后半句退回来用第三人称,正是丧亲者说话的常态:一会儿当她还在,一会儿又想起她不在。这种人称的滑动,不需要解释,谁经历过谁认得。
「俾无訧兮」也跟着好讲了。旧注训「訧」为过失。悼亡这一路的解法是:她在的时候,能让我不出差错。这句话平常得几乎不像诗。想念一个亡故的妻子,不说她的容貌,不说她的德行,不说恩爱,只说一句「她在的时候我不容易出错」。《卫风·硕人》写庄姜,用了五个比喻写手、肤、颈、齿、眉;《绿衣》写这个人,一个字的相貌都没有。这不是写不出来,是写这首诗的人此刻想起来的不是这些。
第四章的「实获我心」是第二句。两章都以「我思古人」起,第四句一句一变:一句说她有用,一句说她合心。先讲得出理由的,再讲讲不出理由的。这个次序也是真的——人在追想一个亡者的时候,最先浮上来的往往是具体的功用,她替我记着什么,管着什么,拦着我别做什么;等这些数完了,剩下一句没有内容的话:她合我的意。诗到这里就停了,后面没有了。
两说的分歧,说到底就落在一个「古」字上。而先秦没有旁证可以判决:《绿衣》没有本事可考,没有别的先秦文献提到它,诗序的成书年代本身就是学界争了上千年的问题,郑玄的笺也只是一家之言。所以老实的说法是:两说并存,各有各的讲不通处,谁也没有决定性的证据。
不过有一件事可以观察:后世的创作实践几乎一边倒。清代以来疑序的风气渐盛,注家里主悼亡的越来越多,今天通行的选本大多把《绿衣》注成悼亡之作。更要紧的是诗人的用法——自六朝以下,「绿衣」在诗文里被当作丧妻的典故用,谁也不会用它来指嫡庶之争。一个训释能不能立住,除了看证据,也要看一千年里的读者拿它做什么。汉儒的读法留在注疏里,悼亡的读法进了后人的诗。
值得再看一眼的是「思」这个字。「我思古人」,思不是想念的那个想,先秦的「思」更接近「念着」「挂着」,是一种持续的状态,不是一次性的动作。它和第一二章的「忧」是一对:忧是自己身上的,思是伸向别人的;忧说了两遍,思也说了两遍。四章里,一半在说自己怎么样,一半在说心里挂着谁。这首诗的重量是平分的,没有偏到任何一边。这也是它不像后世悼亡诗的地方——后世的悼亡多半会把笔墨压在亡者那一侧,写她如何如何;《绿衣》一半的篇幅在写活着的那个人怎么熬。
还有一层不必回避:即使《毛诗序》说对了,即使这首诗原本是庄姜自伤,它也已经不再只是那首诗了。一首诗的意义包含它被使用的历史。《绿衣》从某个时候起,成了汉语里第一件用来盛放丧偶之痛的器皿。这件事本身已经发生了,追认它的出厂说明书是另一回事。
第四章那两句,是全诗最见功夫的地方:「絺兮绤兮,凄其以风。典」
絺绤是什么,前面说过:细葛、粗葛,都是葛布。葛布凉爽透气,是夏天的衣料。这不是推测,有硬证。《周南·葛覃》写一个女子割葛、煮葛、织布:「为絺为绤,服之无斁典」——做成细葛粗葛,穿着不厌。《论语·乡党》记孔子的衣着,有一条:「当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典」暑天穿单的葛衣,但出门必定在外面加一件。两条合起来,絺绤是夏服,没有疑问。
「凄」旧注训为寒凉,「其」是形容词后面的语助,「凄其」就是凄凄,寒凉的样子。所以这两句直译出来是:细葛啊粗葛啊,风吹上来是凉的。
七个字,什么都没说,什么都说了。夏天的衣服,遇上了起凉的风。时节错开了。
这个错位不是气候问题,是人的问题。天凉了该换衣服,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任何一个能自理的成年人都做得到。他没有换。或者说,他手里正拿着的、正在翻检的,还是那件夏天的葛衣。衣柜里的时间停在了某一个夏天,而屋外的时间照旧往前走,走到了起风的时候。两套时间在这七个字里错开。
这是《绿衣》最狠的一笔,也是它最克制的一笔。全诗没有一句哭,没有一个「泪」字,没有「死」字,没有「亡」字(除了那个训为「忘」的),甚至没有明说人已经不在了。它只是让一件夏衣待在秋风里。
这个手法后来被反复使用,几乎成了汉语悼亡的基本语法:不写人,写人留下的东西;不写失去,写还在。你要说一个人不在了,最有效的办法是写一样只有他在的时候才对的东西,如今不对了。
「夏物遇秋风」这个模子,后来还长出过另一支,方向不同,逻辑一样。《文选》里收着一首《怨歌行》,旧题汉代班婕妤作,写的是一把扇子:「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新裁下来的齐地细绢,白得像霜雪,做成一把团扇,出入在君王的怀袖里;只怕秋天一到,凉风压过暑气,扇子就被扔进箱子,恩情从中断掉。这首诗的作者归属,后世聚讼不已,多数意见认为是后人拟托,未必真出班婕妤之手,年代当晚出,这一点要说明。但作为文本,它和《绿衣》第四章是同一副骨架:一样夏天的东西,一样是丝织品,一样在秋风起来的时候出问题。分别在于,团扇是被人放下的,葛衣是没人再穿的;一个是恩绝,一个是人亡。「秋扇见捐」后来成了成语,用来说女子失宠——这个模子被用了两千年,源头上的那件夏衣,反倒没多少人再提。
要补一句的是,衣物在《诗经》里本来就是关系的标记,不必等到死。《卫风·伯兮》写丈夫从军,妻子在家:「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不是没有梳头的油,是没有梳给谁看。梳妆是给人看的,人不在,梳妆这件事就失去了对象。《绿衣》比它更进一层:《伯兮》里那个人还会回来,所以是暂时的失效;《绿衣》里的失效是永久的。衣服还能穿,只是没有人再穿它了。
要理解《绿衣》为什么把全部重量压在一件衣服上,得看看周人的礼书是怎么处理死亡的。
一个人断气之后,礼书上规定的第一件事,不是哭,不是报丧,是「复」。《仪礼·士丧礼》记了这个仪式的做法,大意是:由一个人拿着死者的衣服,从东边的屋檐上去,站到屋脊中间,面向北方,举着那件衣服呼喊死者的名字,喊三声;喊完,把衣服从屋前扔下来,下面有人接住,拿进去覆在死者身上。细节各家记载略有出入,但基本程序是清楚的:登屋、北面、执衣、三呼、降衣、覆尸。
这个仪式的意思,《礼记·檀弓下》讲得很直接:「复,尽爱之道也。」复这件事,是把爱做到尽头。接下来还说,这里头有祈祷的心思,是指望魂能从幽冥里回来,是向鬼神求告的路数;之所以要面朝北,因为北是幽的方向。
请注意这一句的分量。在礼书的表述里,人对死者所能做的最后一件事,被直接命名为「尽爱之道」。而这件事的道具,是衣服。
为什么是衣服?因为在周人的观念里,衣服是身体的延长。它贴着身体,取着身体的形状,带着身体的气味,穿的时间越久越像那个人。招魂时举起衣服朝北喊,是拿一个空的身体去接一个飘散的魂。这是一种很朴素的物理学:魂认得自己的壳。
南方的材料里也能看到同一套想法。《楚辞》有《招魂》《大招》两篇,作者归属历来有争议——《招魂》一篇,有说屈原作,有说宋玉作,至今没有定论。但篇子的做法是清楚的:用极铺张的笔墨历数故居的堂室、饮食、乐舞、服饰之美,一句一句摆出来,让魂舍不得不回来,中间反复呼喊「魂兮归来」。这与礼书上的「复」是一回事的两种规模:礼书的做法是举一件衣服喊三声,《招魂》的做法是把整座房子连同里面的衣食器用一并端出来。共同的前提都是——魂认物。你得拿出它熟悉的东西,它才知道回哪里去。
马王堆一号汉墓里那幅覆在内棺上的T形帛画,学界一般认为与招魂或引魂一类的观念有关,具体所绘何事,各家解释并不一致。可以确定的只是:那个时代的人在处理死亡时,确实要用一件铺开的织物,去安置一个看不见的东西。
同一套观念还渗在丧服制度里。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是按亲疏远近规定活人该穿什么,而区分的标准,主要就是麻布的粗细和缝制的方式。关系越近,布越粗糙,做工越不整齐,斩衰甚至连边都不缝。也就是说,周人把人与人之间的亲疏,换算成了布料的支数。「服」这个字本身就是衣服。一个人的悲痛深浅,在礼制上是可以穿在身上、并且被旁人一眼看出来的。
有了这个背景再回头看《绿衣》,就知道它不是一个人偶然的怪癖。用衣服来处理死亡,是那个时代现成的、制度化的做法。《绿衣》做的事,只是把礼书上的程序脱去了程序:没有屋顶,没有朝向,没有三声呼喊,没有旁人在场;只剩下一个人和一堆布。礼书规定的是集体动作,《绿衣》里的是私人动作。前者有时限,三呼即止,然后进入下一道程序;后者没有时限,所以才有「曷维其已」。
礼制给情感规定了容器和期限,而《绿衣》写的正是容器盛不住、期限管不了的那部分。这大概也是它能活三千年的原因:礼可以停,忧不能。
《绿衣》之后,这套手法有一条清楚的谱系。
西晋潘岳的《悼亡诗》三首,是这条线上最重要的一站。他的妻子是杨肇的女儿,妻死之后,他写了这三首诗,还有赋和哀辞。第一首里有这样几句:「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帏屏无髣髴,翰墨有余迹。流芳未及歇,遗挂犹在壁。」
一句一句看:看见房子想起人,进了屋想起一起经过的事;帘子屏风上找不到她的影子了,笔墨里却还留着痕迹;她身上的香气还没散尽,她挂在墙上的东西还在那里。「遗挂犹在壁」——挂着的东西还挂在墙上,挂它的人没了。这与《绿衣》是同一个动作:清点遗物,一样一样过。潘岳只是把清单从衣服扩到了字迹、香气和墙上的挂件。
顺带说一个词的来历。「悼亡」两个字,本义是哀悼死者,不限对象。潘岳之后,这个词在诗题里基本被固定成了丧妻的专称,男子丧妻叫悼亡,妻子丧夫不这么叫。一个词从宽变窄,往往是因为某一次使用太成功,把整个词占了。潘岳这三首诗就是这样的一次使用。
唐代元稹的《遣悲怀》三首,把《绿衣》的物件原样搬了回来。第二首里那两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她的衣服陆续送了人,快送完了;她做针线的家什还留着,不忍心打开。前一句是理性的处理——遗物总得清出去;后一句是理性到不了的地方。妙在「未忍开」三个字:不是不能扔,是不敢看。《绿衣》里的那个人还敢看,还在一件一件摸;元稹连打开都做不到。同一件事的两个阶段。
北宋贺铸的《鹧鸪天》,词里说「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典」,说「原上草,露初晞,旧栖新垄两依依典」,最后落在一句上:「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典」还是衣服,还是针线。从《绿衣》到元稹到贺铸,隔着两千年,物件没换。这不是因为后人偷懒,是因为在缝纫属于妻子的那个漫长年代里,衣服确实是她留在世上最密集的痕迹——一针一线都是时间,都是她坐在灯下的那些夜晚。
苏轼的《江城子》走的是另一条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下半阕「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他写的是梦,是人,不是物。但「小轩窗,正梳妆」仍然是一个具体的场景,仍然靠器物撑着:窗、镜台、梳妆的动作。汉语写这种情绪,似乎总要找一个可以看见的东西来落脚。
明代归有光的《项脊轩志》,把这个东西从衣服换成了一棵树。文章末尾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典」院子里那棵枇杷树,是妻子死那年亲手种的,如今已经长得像伞盖一样了。这一句和《绿衣》是同构的,只是把「物比人耐久」这件事说得更明白了一层:衣服是不动的,衣服再旧也只是变旧;树是活的,树还在长。人停在了某一年,树没有停。她死那年种的树,一年比一年高。
也应该看看反面。《古诗十九首》里有一首写活着的时候:「客从远方来,遗我一端绮……文彩双鸳鸯,裁为合欢被。著以长相思,缘以结不解。」远方来的人捎来一段绸子,上面织着一对鸳鸯,裁成合欢被,里头絮进「长相思」,边上缝成「结不解」。这里的布也是情感的载体,但方向是相反的:布是往前走的,是拿来盼将来的。同一样东西,在《绿衣》里只剩下往回看。器物本身没有情绪,方向是人给的。
一九七二年,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发掘。墓主是长沙国丞相利苍的妻子,下葬在西汉前期。墓里出土了大量丝织品和衣物,随葬清单(遣策)上,衣衾之类占了很长的篇幅。其中最有名的一件是素纱襌衣,薄到几乎透明,重量只有四十九克。
两千一百年过去,这件衣服还在,可以隔着玻璃看。做衣服的人早就没了,穿衣服的人也早就没了——她本人被从棺椁里取出来,成了一件更受关注的展品。
「物比人耐久」这句话,在实物层面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事实:丝比肉耐放,葛比骨头耐放,一件衣服的寿命轻易就能超过穿它的人。所有做过遗物清理的人都撞见过这个事实。难的不是知道它,是拿它怎么办。
旧衣服之所以比新衣服难处理,是因为它上面有记录。哪里磨薄了,哪里起了球,肘部和膝盖为什么先坏,领口的形状为什么歪向一边,补丁打在什么位置、用的是什么线——这些都不是布料自己长出来的,是一个身体在里面活动了若干年留下的痕迹。一件穿旧的衣服,是那个人的动作的拓片。所以摸一件旧衣,实际上是在读一份记录,而且是一份只有摸的人读得懂的记录。别人看见的是一件旧衣服,他看见的是她怎么坐、怎么走、习惯用哪只手。《绿衣》第三章说「女所治兮」,说的还只是她做的;真正难放手的,是她穿过的。
《绿衣》是汉语里第一次把这件事写成诗。它没有讲道理,没有感叹世事无常,没有一句议论。它只是把这个事实摆在那里,摆四遍:衣还在,裳还在,丝还在,絺绤还在。人不在了这半句,一次都没有说出口。
回到这本书追的那条线。「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替自己辩白,「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舍不得一头牛。《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越紧,耗费越大。舍不得,是要有东西在手里才成立的——你舍不得给出去,前提是它还归你。
死亡把这个前提抽掉了。人不在手里了,不但给不出去,连占也占不住。于是那份「舍不得」失去了落点,它得找地方去。它落在了衣服上。
这是器物承载情感最早的、也是最纯粹的一次记录。本书卷十六讲过器物之爱:器物之爱的特点,是只能占着,不能给出去——你可以爱一方砚、一张琴、一只鹤,但那份爱是单向的,收不到回音,所以只好越攥越紧。《绿衣》里的情形要往下再推一层。这里的器物之爱不是起点,是退路。他本来爱的是一个人,是可以回应的、可以给出去也可以收回来的那种爱;人没了,那份爱无处安放,只好退到最低的一档——占着一件她碰过的东西。器物之爱在别处是一种选择,在这里是唯一剩下的选项。
所以《绿衣》的重量不在衣服上,在「只剩下衣服」这件事上。四章一件一件数下去,数的其实是自己还剩什么。数到最后是一件夏天的葛衣,风已经凉了。
再看一眼那个字形。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说文解字》说「愛,行皃也」,把这个字的本义定在行走上。《绿衣》里那双脚一步没动。手倒是伸出去了,摸到的是布。
前面留了《小雅·隰桑》的两句在那里:「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典」心里爱着,为什么不说出来;藏在心里,哪一天能忘。那是活着的人对活着的人说的,「何日忘之」是一句甜话,答案是永远不忘,说出来是自豪的。《绿衣》第二章的「曷维其亡」,字面几乎是同一句话——什么时候才能忘掉——可答案完全变了:永远不忘,成了永远不得解脱。同一个句式,一头是爱情,一头是刑期。中间隔着的,只是那个人还在不在。
《毛诗序》说这是庄姜伤己,这个读法有礼制和史事撑着,不能一笔抹掉;后世多读作悼亡,这个读法在文从字顺上更胜一筹,也被一千多年的诗人用脚投了票。两说的分歧摆在这里,不必强求定论。但有一点是两说共有的:无论写这首诗的是失位的夫人,还是丧偶的丈夫,他做的事情完全一样——对着一堆布发呆,一样一样地摸过去,说自己的忧愁停不下来。
《礼记·檀弓下》把举着死者衣服朝北喊三声这件事,叫作「尽爱之道」。那是有屋顶、有方位、有次数、有旁人在场的做法,喊够三声就得下来,因为后面还有别的程序等着。《绿衣》里没有屋顶,没有方位,没有次数,也没有旁人。诗写到第四章就完了:那件葛布的夏衣还在手里,秋天的风已经吹上来了。它没有说他后来有没有把它收起来。
《诗经》十五国风,有「唐风」十二篇。唐是晋国的旧号。《史记·晋世家》记周成王封弟叔虞于唐,叔虞之子燮继位,改称晋侯,国号由唐变晋,而《诗经》的编者仍用旧名,把这一批诗系在「唐」下。其地在今山西南部的汾水流域,翼城、曲沃一带是核心区,唐叔虞初封的具体地望,学界至今仍有争论,有说在太原,有说在晋南,近数十年晋南的考古发现使后一说占了上风,但也不能算定谳。
郑玄作《诗谱》,给「唐」这一片地方下过一个判断,大意是说那里土地贫瘠,民风节俭,人的心思深,忧虑也远,还留着尧的遗风。这句话被后来的读者反复引用,因为它确实说中了唐风的调子。唐风十二篇里,几乎没有欢快的东西。《蟋蟀》在算年底还剩多少日子,《山有枢》在讲人死了钟鼓归别人敲,《杕杜》写一个人在路上走,举目无亲。这一组诗有一种共同的姿态:算日子,并且知道日子是有限的。
《葛生》是这一组诗里最沉的一篇,也是全部《诗经》里最沉的一篇之一。全诗五章,七十六字: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七十六个字里,没有一个「爱」字。
这一点值得停一下。本书追的是「爱」这个字的三千年,而《诗经》这三百篇里,「爱」字出现的次数并不多,出现的时候也大多不是后人以为的那个意思。《邶风·静女》有「爱而不见」,旧注多以为这个「爱」通「薆」,是隐蔽、藏起来的意思——那个姑娘藏在城角,不是「爱着却不出现」,是「躲起来不让看见」。《大雅·烝民》有「爱莫助之」,旧注训「爱」为「隐」,大意是隐而不可见,所以无从帮忙。真正表示珍惜、舍不得的用法,在先秦文献里要到《孟子》「吾何爱一牛」、《老子》「甚爱必大费」那一路才醒目起来,而那个「爱」的底色仍然是吝惜。
也就是说,《诗经》要写爱,用的从来不是「爱」字。它写物,写时间,写数目。《葛生》写的是三样东西:一片藤蔓,两件寝具,和一段长得没有尽头的时间。它把爱这件事,拆成了可以计量的部分。
本章要处理的,就是这七十六个字里的计量方式:藤怎么长,枕怎么亮,日子怎么数。以及,数到最后那个人打算去哪里。
先看第一个字。葛。
葛是豆科的藤本植物,先秦人日常离不开它。《周南·葛覃》写采葛、煮葛、绩葛为布,「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典」,是夏天山谷里一大片绿。《王风·采葛》写「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典」,那是恋人在等采葛的人回来。《魏风·葛屦》写「纠纠葛屦,可以履霜典」,葛做的鞋薄,冬天穿着踩霜。葛在《诗经》里是极家常的东西:它是衣料,是鞋,是女人夏天在山里干的活。
《葛生》把这样一种家常的植物,放在了坟上。
第二种植物是蔹。毛传只说「蔹,草也」,没有细讲。朱熹《诗集传》的说法要具体些,大意是说蔹这种草像栝楼,叶细而密,结的子是黑的,不能吃。历代注家对蔹的具体所指仍有出入,一般认为是葡萄科的白蔹一类的藤本。要紧的不是植物学的精确,是这两种藤放在一起时的对照:葛是能用的,蔹是不能用的。一种是从前那种生活的材料,一种是纯然的荒野。它们现在长在同一个地方,分不出彼此。
被它们覆盖的,是楚和棘。楚就是荆,牡荆一类的灌木,枝条硬,古人用来做刑杖,也用来做柴。棘是酸枣,多刺。荆棘从来不是好地方长的东西,它们是荒地的标志。第一章「葛生蒙楚」,第二章「葛生蒙棘」,换了一个字,荒得更彻底。
再看两个动词。「蒙」是覆盖,从上面盖下来;「蔓」是爬,横着延伸出去。一个纵向,一个横向。整个画面的动作,全在这两个字上:有东西在覆盖,有东西在扩张。
而覆盖的对象,第二章交代了。「蔹蔓于野」变成「蔹蔓于域」。毛传释「域」为营域,朱熹《诗集传》大意说是茔域,即坟地的界限。从「野」到「域」,镜头是推近的:第一章还是泛写的旷野,第二章点明这是墓地。到第三章,镜头干脆进了屋里——角枕、锦衾。三章的空间是一路收缩的,从野外,到坟茔,到寝室。
这里需要交代一处古今读法的分歧。汉儒把这两句当「兴」来读。毛传的说法大意是葛藤攀附在树木上生长,蔹草蔓延到野地里,用来比喻妇人要嫁到别人家去才能成家。这类比附在后世遭到不少疑议,宋以后的读者,尤其是清代那批不肯迁就毛序的学者,多半把它读成眼前的实景:那就是坟上真实的藤蔓,不是什么比喻。本书取后一种读法,但也要说明,汉儒的读法不是无端生造,他们是在一套「诗以正得失」的整体框架里读诗,那个框架自有其内部逻辑,只是与诗的字面越离越远。
如果读成实景,这两句就有了考古学上的一个前提:坟得有封土,藤才有东西可蒙。
《礼记·檀弓》记孔子把父母合葬在防,说过一段话,大意是他听说古时候只有墓而不起封土,但自己是要东西南北到处奔走的人,不能没有一个记号,于是堆起封土,高四尺。后来下雨,那个封土塌了。这段记载至少说明,在孔子的时代,墓上起坟还被认为是一件需要解释的新事。中国墓上封土从何时开始普遍,考古学界的意见并不一致,一般认为春秋战国之际渐成风气,战国以后封土越堆越高。《葛生》所写的那座坟已经能被藤蔓「蒙」住,说明它在地面上有一个隆起的形体。
这就到了本书主线上的一处。《说文解字》释「愛」说:「愛,行皃也。从夊,㤅聲。」行皃,是行走的样子。繁体的愛拆开来,爫是手,在上面;冖在中间;心在中间;夂是脚,在下面。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
《葛生》整首诗里,唯一在走的东西是藤。蒙、蔓,都是移动。人不走:独处,是坐着;独息,是躺着;独旦,是躺到天亮。活着的那一个哪儿也去不了。行走的样子全给了草。
而人也走一趟,在最后。第四章、第五章的最后一个字是「居」和「室」,前面那个动词是「归」。她要走的那一趟,是走进坟里去。
第三句是「予美亡此」。四个字,每一个都需要解释。
「予美」是我的美人。朱熹《诗集传》的意思是这是妇人称呼她的丈夫。这一读法后世流行最广,《葛生》因此长期被当作寡妇悼夫之作。但需要老实说明,诗本身并没有性别标记。「美」在《诗经》里男女通用,《邶风·简兮》「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典」,那个美人指的是谁,历来聚讼,但至少说明「美」不专属女性。所以也有人主张《葛生》是丈夫悼妻。两说都通,学界看法不一。
这种不确定反而使这首诗更普遍。它没有说是谁在说话,也没有说死的是谁。它只说「我的美人」。
「亡此」,是不在这里。郑玄笺的解释大意就是「不在此」。这里要留意一件事:全诗从头到尾,没有出现「死」字。
汉语很早就在死这件事上设了一层遮蔽。「亡」的本义是逃、是无,不是死;后来才用来指死,正因为它先是「不在」。《葛生》用的是最轻的一个说法:他不在这儿。轻到几乎像在说他出了远门。而后面三个「独」字和「百岁之后」把这层轻薄一层层剥掉,读者才明白他不是出门,是再也不回来。
诗的力量正在这个不说破上。它没有一句形容悲痛的话,没有哭,没有泪,没有「悲」「哀」「伤」这些字眼。它只是把事实一件件摆出来:草长成了那样,枕头还是新的,今天又是一个人。
「谁与?独处!」这一句的断法有分歧。汉字原无标点,今本通行的读法是把它读成一问一答:跟谁在一起呢?一个人待着。也有人主张连读为「谁与独处」,句意为「谁跟我一起独处」,即无人相伴。前一种读法在现代通行,因为那个顿挫太有效——问句刚出口,答案就砸下来,中间没有过渡,也没有余地。
「谁与」是宾语前置的句式,相当于「与谁」,这在先秦文献里是常例。值得注意的是,提问的人和回答的人是同一个。《诗经》里自问自答的句式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向外倾诉,《邶风·柏舟》说「心之忧矣,如匪浣衣典」,那是拿一件洗不干净的衣服来比喻心里那一团东西,仍然是说给人听的。《葛生》的这一问,是问给空屋子听的,所以回答也只能自己给。
回到本书的主线。「爱」的古义是吝惜,是舍不得。吝惜通常要有物可惜:齐宣王舍不得那头牛,《老子》说爱得深耗费必大,说的都是有形之物。《葛生》里的这个人,舍不得的东西已经不存在了。她无物可惜。于是她转而去惜另一样还属于她的东西——她自己剩下的时间。后面两章要处理的,正是这笔账。
第三章突然转了。前两章都在野外,这一章一开口是两件器物:角枕、锦衾。
粲和烂,都是鲜明有光的意思。粲字本与米有关,引申为鲜白;烂是光彩耀眼。两个字连用,是在强调这两样东西很新、很亮。
角枕是什么?是用兽角装饰或以角为材的枕。《周礼·天官》里记玉府所掌之物,提到遇上王的大丧,要供上含玉、衣裳、角枕、角柶这一类东西。柶是丧礼上用的一种匙状器具。这条记载说明,在周代的礼书系统里,角枕是与丧事直接相连的器物,不是随便一个枕头。
郑玄笺《葛生》此章,大意是把角枕、锦衾看作殓殡时用的器物。若依此说,这两样东西是给死者用的:它们进过那个墓,或者正准备进去。另一种读法把它们看作生前的寝具,是遗物:人不在了,枕头和被子还留着,而且还是那么亮。两说都有人主张,学界看法不一。
但奇怪的是,无论取哪一说,效果都一样,甚至说是同一种效果的两面。器物不朽而人朽。枕头还在发光,盖被子的人已经没有了。这是汉语悼亡文学最基本的一个装置,《葛生》是它已知最早的样本,后世反复使用,几乎没有一个悼亡的作者绕得开。
潘岳《悼亡诗》写「帏屏无仿佛,翰墨有余迹典」——帷帐屏风里再也看不到那个影子了,可是她写过的字还在。元稹《遣悲怀》写「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她的衣服送人快送完了,可是那个针线箱子,一直没敢打开。
「未忍开」三个字,正是本书追的那个「爱」的古义。舍不得。不是舍不得给人,是舍不得动。爱在这里表现为一种绝对的不作为:那样东西必须保持原样,谁也不许碰,包括自己。器物之爱,是只能占着不能给。而悼亡里的器物之爱更极端一层:连占也不敢占,只能让它在那儿放着。
《葛生》比元稹早了一千三百多年,做的是同一件事,而且更狠:它不说「未忍开」,它只说那两样东西还亮着。判断留给读者。
这里还要分辨一件事,因为它关系到整章的核心。随葬与殉葬,不是一回事。
随葬是把器物放进墓里,给死者用。角枕、锦衾若依郑笺之说,属于此类。殉葬则是把活人放进墓里。《秦风·黄鸟》记的就是后一件事:「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典」诗中反复痛呼「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典」——若能赎回这个人,我们愿意拿一百条命去换。《左传》文公六年记秦穆公卒,以子车氏的三个儿子从死,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这是先秦文献里对殉葬制度最直接的一次控诉。
把《黄鸟》和《葛生》并排放着看,是理解《葛生》的一条捷径。
两首诗说的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两面:人跟人一起进坟。《黄鸟》里,这件事是先秦最大的暴行之一,是要指着苍天骂的;《葛生》里,这同一件事成了爱能抵达的最远处,是一个人余生全部的指望。物理上完全相同的一件事——两具尸体埋在一个坑里——一个是极恶,一个是极情。
差别只有一处:自不自愿。
《黄鸋》里的三个人是被拿去的。《葛生》里的这个人是自己要去的,而且要等,要等到自己该死的时候再去,不提前。这是一条很硬的界线,它在三千年里被反复模糊——后世那些逼着人殉的、旌表节妇的做法,做的正是把「自愿」两个字抹掉,而保留形式。此处先记一笔,后文还要回来。
顺带说明一句考古方面的限度。先秦墓葬中,枕、衾这一类的织物极难保存,今天所见的实物多是漆木器、玉石器和金属器,丝织品只在极少数条件特殊的墓中留下残迹。《葛生》所写的角枕、锦衾究竟是什么形制,考古上没有能一一对应的定论,不宜坐实。
三章的末字,是三个动作:处、息、旦。
处是坐着、待着,通常在白天。息是躺下休息,在夜里。旦是天明。三个字连起来,是一整天:白天一个人坐着,晚上一个人躺下,躺到天亮还是一个人。
「独旦」的解释历来有分歧。通行的一说是「旦」训为天明,「独旦」即独自捱到天亮。也有学者主张「旦」在此当读为别的字,训为安、为诚,句意随之而变。学界看法不一,但无论取哪一说,这一句的落点都在夜里,都在一个人没有睡着的那段时间。
这三个「独」字里,藏着《葛生》最精密的结构。
第一到第三章,写的是一天。第四、第五章的「夏之日,冬之夜」,写的是一年。同样是这两章的「百岁之后」,写的是一生。一日、一年、一生,三级放大,层层套上去。整首诗七十六个字,把时间的三种尺度都用尽了,而每一级尺度里的内容完全一样:一个人。
这种写法在《诗经》里是罕见的。《诗经》擅长的是复沓,是同一个句式换几个字反复唱,情绪靠重复堆起来。《葛生》也用复沓,但它的复沓是有方向的:空间从野到域到室,一路向内;时间从日到年到生,一路向外。两个方向同时进行,一个收缩,一个放大。收缩到最后是一张枕头,放大到最后是一辈子。
「独」这个字,是唐风的一个记号。同在唐风的《杕杜》写「有杕之杜,其叶湑湑。独行踽踽。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一棵孤零零的棠梨树,叶子倒长得茂盛,树下有个人独自走着。那也是自问自答:难道没有别人吗?有,但都不是自家兄弟。句法和《葛生》的「谁与?独处」如出一辙。郑玄说唐地的人「忧深思远」,单看这两首,这句评语算是坐实了。
后世接住「独旦」这两个字的,是元稹。《遣悲怀》第三首的末两句是「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典」——我能做的只有整夜整夜睁着眼,来报答你这辈子没有舒展过的眉头。整夜睁眼,就是独旦。中间隔了一千三百年,做的是同一件事:躺着,不睡,等天亮。
第四章和第五章,是《葛生》的落点,也是本章要论的核心。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两章只调换了语序:一章先说夏日后说冬夜,一章先说冬夜后说夏日;一章说归于其居,一章说归于其室。这是《诗经》复沓的常法,但这里的颠倒是有意义的:无论从哪一头数起,长度都一样。日子不因为换个顺序数就变短。
为什么偏偏是「夏之日」和「冬之夜」?
旧注多以为,这是因为夏天的白昼最长,冬天的夜最长。这个解释朴素而准确,也是《葛生》全诗最锋利的一处。它没有笼统地说日子难熬,它做了一次挑选:从一年里挑出最长的那段白天,和最长的那段黑夜,拿这两段来代表全部的时间。也就是说,她数日子的方式,不是数天数,是数「最难过的那一段有多长」,然后默认往后的每一天都是那么长。
这是一种非常具体的计算。它比任何哀叹都更能说明一个人的处境。
「百岁之后」是当时的成词,不是实指一百年,而是一辈子过完之后,即死后。汉语讳言死,于是发明了大量替代说法,「百岁之后」「百年之后」「山陵崩」「不讳」,都属此类。《葛生》连着用了两次。
真正要紧的字是「归」。
不是「去」,不是「入」,是归。归的本义是回,是回到本来该在的地方。古人有一种流传很广的解释,把「鬼」字释为「归」,意思是人死了就是回去了,这个说法在先秦两汉的文献里屡见,具体最早出自哪一部书,说法不一,此处不必坐实。但这个观念本身是明确的:死不是离开,是返回。
所以「归于其居」「归于其室」这两句,字面上说的是:我要回到他的家里去。
居是居所,室是房间。「室」这个字在先秦汉语里分量很重,它是活人住的地方,也用来指妻——「室家」连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典」,那是嫁人。现在这个字被用来称一座坟。她把那个土堆叫做「他的室」,等于说那里仍然是一个家,一个她还没有搬进去的家。
这就是全诗最后一个动作:走过去。前面三章,活着的那一个一动不动,处、息、旦,全是静态;唯一在动的是藤。到最后两章,人终于动了,而她要走的方向是地下。
《说文》说「愛,行皃也」。这首诗把行走的样子分成了两半:前半给了草,后半给了人;草往坟上走,人也往坟里走。两者在同一个土堆上会合。
到这里,可以把《葛生》放在本书第十四章旁边了。
第十四章处理的是《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那是一个被派去戍守的人,在南方的战阵里想起从前的约定。「与子偕老」四个字,后来成了汉语里最常被引用的婚姻誓词。
但《击鼓》最要紧的不是那句誓,是誓后面那两句。「不我活兮」「不我信兮」,旧注多把「活」训为「佸」,即相会;把「信」训为「伸」,即实现。学界对这两个字的训释仍有异说,但整体的意思是清楚的:说完那句誓,他立刻知道兑现不了了。相隔太远,见不着面;誓言太长,兑不了现。
也就是说,《击鼓》的誓在说出口的当场就悬空了。这是一个活人的约,它成立的条件是两个人都活着,而战争正好取消这个条件。「与子偕老」是一个可能失败的承诺,而《击鼓》自己就写出了它失败的那一刻。
《葛生》正相反。它的条件是两个人都死。
而这个条件百分之百会满足。人都会死,这是唯一不需要担保的事。所以「百岁之后,归于其居」是汉语里第一个必然兑现的爱情誓言。它不需要指天为誓,不需要凭信物,不需要第三方作证。它只需要等。
与它最接近的是《王风·大车》:「穀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活着的时候我们住不到一间屋里,死了要埋在一个坑里;你若不信我,有太阳在这儿作证。这四句和《葛生》讲的是同一件事,但差别很关键:《大车》是两个活人在互相立誓,所以要指着太阳赌咒,因为对方可能不信;《葛生》是一个活人对一个死人立誓,没有人需要说服,也没有人可以背弃。誓言的另一方已经先行到位了。
「一起活」和「一起死」,是汉语爱情表达的两极。前者是《击鼓》,后者是《葛生》。前者可能失败,后者必然成功。此后三千年,几乎所有的情话都在这两句之间摆动。
这里还须补一句礼制上的根据。《礼记·檀弓》里有一段话,大意是说合葬并不是上古的做法,自周公以来才如此,而后世没有改。同书又记孔子把父母合葬于防。也就是说,《葛生》所许的那个愿,在当时是有制度支撑的,不是纯粹的想象:夫妻合葬在周代已是可行之事。她说「归于其居」,说的是一件将来真的会办的事,不是比喻。
正因为可以办到,这句誓才不必激烈。《葛生》没有一句寻死的话。她不打算马上去,她打算等,等到该去的时候。等待本身成了爱的形式,而且是一种要按日夜计量的形式:夏之日,冬之夜,一天一天数,数完为止。
《毛诗序》给《葛生》的解题是:刺晋献公。序文说献公好攻战,于是国人多丧。
这个解释不能简单斥为附会,因为它有史实的支撑。晋献公在位于公元前七世纪前期,是晋国扩张最猛的一段。《左传》闵公元年记晋灭耿、灭霍、灭魏;僖公二年、五年记晋两次向虞国借道伐虢,虞国大夫宫之奇谏阻,说的正是「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典」那番话,虞公不听,晋终于灭虢,回师又把虞灭了。《韩非子》说晋献公「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典」——这个数字未必精确,但方向是对的:献公一朝,晋国吞并邻邦的规模极大。
打这么多仗,死的人自然多。《毛诗序》把《葛生》读成对这场持续兼并的抗议,读成阵亡将士家属的哀辞,在情理上是通的。郑玄的笺进一步落实,大意是说男人从军役,一去不返,妻子在家里怨思。汉唐间的读者基本沿着这条路读。
分歧从宋代开始明显。朱熹《诗集传》处理这一篇时,比毛序谨慎得多,他把重点放回诗的字面:妇人称其丈夫为「予美」,丈夫不在了,她独居而思。至于是不是刺献公,朱熹没有像毛序那样咬定。清代的学者更进一步,那批不肯迁就《毛诗序》的人,大多主张诗中并无一字涉及战争,也无一字涉及国君,把它系于某位具体的君主,是解经者从外面加上去的。
平心而论,两边各有各的道理,而且分歧的根子不在这一篇。《毛诗序》有一套整体的假定:《诗经》是政治文献,每一篇都对应一段具体的政教得失。在这套假定下,一首悼亡诗必须有一个可以被讽刺的对象。取消这套假定,诗就还原为一个人的私事。今天的读者多半站在后一边,但也应当承认,《毛序》提供了一个后来的读法容易忽略的维度:这个女人的丈夫为什么会死。她的丈夫可能不是病死的。在公元前七世纪的晋国,一个壮年男子突然「亡此」,最常见的原因就是被派出去打仗,然后没有回来。如果是这样,坟里未必有人——阵亡者的尸体常常回不来,所谓的墓可能只是一个空冢。那么「归于其居」就更荒凉一层。
这一层是《毛序》给的,值得保留,但不必坐实。诗里确实没有证据。
比《毛序》的政治解释造成更大后果的,是另一种改写。后世的礼教把《葛生》读成守节的典范文本:一个女人,丈夫死后不再嫁,一天一天数着日子等死,最后与丈夫同穴。这套解读把诗中人个人的哀,变成了对所有寡妇的规定。
这是一次严重的挪用,必须说明。《葛生》里没有一个字劝人守节,也没有一个字自我表彰。它没有说「我应该这样」,只说「我就是这样」。它甚至没有一句自怜。诗中人所做的一切,是一个人在无法承受时自然的姿态,不是一条可以颁布的规矩。把姿态变成规矩,是后来的事,而且代价极重:从旌表节妇到逼人从死,中间的距离比想象中短。前文分辨随葬与殉葬时说过,《黄鸟》与《葛生》之间只隔着「自不自愿」四个字。当社会开始要求一个女人必须做《葛生》里那个人所做的事,《葛生》就变成了《黄鸟》。
这是这首诗的账单,也是本书一路要记的那笔账。爱这个字以「舍不得」为底色,天然带着占有;而当一种极深的私情被制度接管,占有就从个人之间的事,变成一个系统对个人的事。《葛生》本身是干净的,后人对它的使用不干净。
《葛生》之后,汉语的悼亡就有了模板。
同在《诗经》里,《邶风·绿衣》常被列为悼亡的另一个源头:「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末章说「我思古人,实获我心」——我想着从前那个人,她真是合我的心意。毛序把这首诗系于卫庄姜,朱熹也主此说,后世则更多把它当作一般的悼亡之作,学界看法不一。无论如何,《绿衣》的做法和《葛生》第三章是同一个:对着一件遗留的衣物说话。器物在,人不在。
到西晋,潘岳写《悼亡诗》三首,悼的是亡妻。此后「悼亡」二字在汉语里几乎专指悼妻,成了一个固定用法。潘岳写的是「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如彼游川鱼,比目中路析」——像林中的鸟,本来两只同栖,一朝只剩一只;像水里的鱼,本来两条并游,半路上分开了。又写「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典」:望见房子就想起那个人,进了屋就想起从前的事。潘岳把《葛生》第三章那间屋子写开了,写成一整套动作:进门、看帷帐、看她写过的字。他的悼亡是在室内完成的。
到中唐,元稹写《遣悲怀》三首。第三首里有两句是直接接着《葛生》来的:「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典」同穴那么幽暗,能指望什么呢;来生再遇,更是没指望。
这两句要紧,因为它是一次明确的怀疑。《葛生》相信「归于其居」是真的归,是回到一个家去;元稹不信了,他知道那不过是两个并排的土坑,里面又黑又空,什么也没有。三千年里,汉语在这件事上失去了一样东西:确信。失去确信之后,元稹只剩下前面提过的那两句:「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既然同穴无所望、来生难期,能做的只有今夜不睡。他退回到了《葛生》第三章的「独旦」,退回到了那个最小的、当下的动作。
到北宋,苏轼写《江城子》,题下自注是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开头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中间是「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典」,结尾是「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典」。
短松冈,是坟上种的矮松树。这三个字,是三千年前那片葛藤长大之后的样子。
但两者有一处不同,而且这处不同很硬:苏轼坟上的松是人种的,《葛生》坟上的葛是自己长的。人种的树意味着有人来照管,有人记得这个地方在哪儿,每年还来;自己长的藤意味着没人管,荒着,野草爱怎么爬就怎么爬,直到把那个土堆完全盖住。
自生的葛比人种的松更狠。
还有一条支线值得记一笔,但要注明它属于哪一层文本。《搜神记》卷十一记韩凭夫妇的故事:宋康王夺了舍人韩凭的妻子何氏,夫妇二人先后自杀,康王恨他们,故意把两人分开埋,让两座坟遥遥相望。据这段记载,不久两座坟头各长出一棵大树,根在地下交在一起,枝在上面互相交错;树上有一对鸟,早晚不去,交颈悲鸣。当地人哀怜他们,把那树叫做相思树。
这是志怪小说,不是史事,干宝所记多为传闻,不能当历史读。但从文学史上看,它做了一次重要的改写:《葛生》里的藤只是覆盖,是荒芜的证据;到了志怪里,长在坟上的植物变成了连接,把两座分开的坟连了起来。从「盖住」到「连起来」,是一次方向的翻转。白居易《长恨歌》写「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典」,用的正是这一路的想象:连理枝就是韩凭故事里那两棵根交枝错的树。至于梁祝化蝶一类的故事,层次更晚,大体是唐宋以后逐渐成形的民间传说,其最早的记载学界仍有争论,与先秦无涉。
把这一路想象和《葛生》比,《葛生》的硬处就显出来了。它不要来生,不要化鸟,不要变树。它要的是一个具体的、地下的、并排的位置。它对超自然的事没有兴趣,它只提出一个可以办到的要求:等我死了,把我放在他旁边。
这大概就是这首诗至今还立得住的原因。它许的愿在物理上可以实现,在时间上一定会到期。它不靠奇迹。
回到本书追的那个字。爱的古义是吝惜,是舍不得,是把东西攥在手里不肯给出去。《葛生》里的那个人,已经没有东西可攥了:人不在,只剩一张还亮着的枕头和一床还亮着的被子,而那两样也不敢碰。她于是攥住了最后一样还属于自己的东西——余下的日子。她把它们一段一段数出来:夏天的白昼,冬天的长夜,一年里最长的两截,然后是一辈子。
诗写到「归于其室」就停了。它没有写这个人后来怎么样,没有写她等了多久,也没有写她最后有没有等到,有没有真的被埋进那座坟。句号落在誓言上,不落在结果上。
能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那片葛藤第二年还会再长一遍。它每年都往上爬,盖住封土,盖住封土上的荆和棘,盖住那个人替另一个人守着的地方。诗里说了两次「谁与」,没有人回答。回答的只有草。
《王风》共十篇,《采葛》排在第八。全诗三章,每章三句,连语气词「兮」一并算上,总共三十六个字: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在国风里,这是最短的几首之一。它的做法是重章叠句——三章的骨架完全相同,只在固定的位置换字。这是《诗经》最常用的一种结构,但《采葛》把它用到了一个近乎极端的程度:三章之间,只换两个地方。第一句换的是那个人在采什么,第三句换的是说话人觉得过了多久。中间那句「一日不见」,三章一字不动。
拿别的重章诗比一比就看得出分别。《周南·芣苢》三章六句,每章换的是采摘的动作:采之、有之、掇之、捋之、袺之、襭之,从伸手到装满衣襟,是一套完整的劳作流程。《周南·桃夭》三章换的是桃树的三个状态:灼灼其华、有蕡其实、其叶蓁蓁,花、果、叶依次而来,暗合婚后的时序。这些换掉的字都在往前推进,都带来新的信息。《采葛》换掉的两处,一处在外面——他在山上采什么;一处在里面——我觉得过了多长时间。外面的事换了三样,里面的时间涨了三级,而中间那句不变的话,像一根钉子,把两边钉住。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首诗不写的东西。它没有一个字直接写心情。没有「忧」,没有「思」,没有「愁」,没有「悲」,没有「怀」。这些字在《诗经》里并不罕见:《周南·关雎》有「悠哉悠哉」,《周南·卷耳》有「维以不永怀」,《召南·草虫》有「忧心忡忡」,都是现成可用的说法。《采葛》一个都不用。它只报告一件事:时间的长度不对了。
它也不写这两个人是谁。「彼」是一个赤裸的代词,不指名,不指姓,连性别都不标。历代注家默认说话的是男子、被想的是女子,理由是采葛、采艾这类活计多由女子承担,但这只是推测,诗本身没有交代。同样没有交代的还有:为什么不见,隔着多远,见不见得着,今后如何。《王风·君子于役》至少交代了缘由——「君子于役,不知其期典」,丈夫服役去了,归期不定;《卫风·伯兮》交代了身份——「伯也执殳,为王前驱典」,那人在替王打头阵。《采葛》什么都不交代。它把全部背景抽空,只留下一个不知长短的距离,和一段已经变形的时间。
这种彻底的减法,使它在《诗经》三百零五篇里显得很特别。大多数国风都还带着生活的碎屑:一件衣服,一条河,一场雨,一次宴会,一个地名。《采葛》几乎没有碎屑,只剩三种植物和三个时间单位。所以它也格外容易被搬动——凡是背景越少的诗,后人越能往里填东西。这一点在后面还要说到。
三章各出现一种植物。它们不是随手挑的,三样都是当时的必需品,而且分属三件不同的正事。
葛是藤本,茎皮的纤维可以织布。《周南·葛覃》整篇写的就是这件事:「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典」,写葛藤爬满山谷;「是刈是濩,为絺为绤,服之无斁典」,写割下来煮过,织成细葛布和粗葛布,穿着不厌。细的叫絺,粗的叫绤。周代的夏衣主要靠葛,丝帛是贵重物,麻和葛才是常服。采葛因此不是踏青,是干活:要在合适的季节割藤,沤在水里让皮肉分离,再剥出纤维,再纺再织。《葛覃》里那位女子采完葛还要「薄污我私,薄澣我衣」,洗内衣、洗外衣,是一整套连着的家务。
萧是蒿属的一种香草。旧注说它是祭祀所用之物。《大雅·生民》写周人祭祀的全套程序,里面有「取萧祭脂」一句——把香蒿和脂膏一起焚烧,取那股气味升上去,让神闻见。所以采萧不是采给自己用的,是采给宗庙的。这是一件公事,而且是有日期的公事,祭祀之期不能误。
艾就是今天还在用的艾。《孟子·离娄上》有一句常被引用的话:「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典」意思是治七年的痼疾要用陈放三年的艾,平日不备,临时找不到。这句话至少说明两件事:战国时艾已是常备药材,而且讲究陈年。采艾是为治病,或为驱邪——后世端午插艾的习俗更晚,不能直接拿来解释周代的诗,但艾自古有药用与辟邪两重身份,大体不误。
三样植物,三件正事:穿衣、祭祀、治病。这不是一首写闲人的诗。诗里那个「彼」始终在忙,而且忙的都是不能耽误的事;说话的人则始终在等。等待之所以难熬,一半的原因正在这里——对方并没有在等。对方有活要干,有期限要赶,时间对他而言是够用的、有刻度的、被任务填满的。这一层意思诗里一个字也没说,全靠三种植物压在那儿。
三样植物还顺带给了时间一个刻度。葛要在夏秋之交割,萧和艾也各有其时。采什么,大致就等于说是什么季节。有注家因此认为三章暗含时序的推移,并非同一天的事,「一日不见」是一个反复发生的一日,而不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这个说法不能坐实,诗里没有直接的证据,但它至少提醒一件事:这首诗写的是一种常态,不是一次意外。那个人经常出门去采东西,而说话的人每一次都觉得像过了很久。
再看那个「彼」字。它是远指。说话的人是在远处看着对方干活,还是根本看不见、只是想象对方此刻在采葛?诗没有说。两种读法都通,而且都指向同一个处境:这个人的注意力全在别处,他自己在这里没有事做。三章里所有的动词——采、见——一个属于对方,一个属于自己而且是否定的。整首诗只有一个人在动,那个人不是说话的人。
三月、三秋、三岁,是一个递增的阶梯。
先说「三」。先秦文献里的「三」常常不是确数,而是表示多次、多重,「三思」「三缄其口」「三顾」都是这个用法。但《采葛》这三个词的排列显然有意:一级比一级长。如果只是泛言其多,不必换三次。
关于「三秋」,注家的看法不一致。一种说法是指三个秋月,即九个月——一年四时,每时三月,秋季的三个月合称三秋;另一种说法是指三个秋天,也就是三年。若取九个月之说,三月、九月、三年恰好是一条整齐的上升线,三级各不相犯;若取三年之说,「三秋」和末章的「三岁」就撞在一起,阶梯的最后一级会踏空。后世注本多倾向前一说,理由正是要保住这条线。这是以文理定训诂,不是靠别的旁证,所以只能算一种较优的读法,不能算定论。这一点应当说明白。
真正要紧的不是三秋究竟几个月,而是这首诗用什么来度量感情。它不说「我很想你」,它说「我的时间坏了」。一天在别处仍然是一天,在他这里变成了三个月、九个月、三年。这是一句关于计量单位的话,不是一句关于情绪的话。
这个选择很聪明,聪明在可核对。你说你难过,别人无从判断难过到什么程度,也无从判断你说的是不是实话;你说你觉得已经过去三年,而实际只过了一天,这件事任何人都听得懂,而且立刻能在自己身上找到对应。时间感的错乱是相思最早的症状,也是最先能被外人察觉的症状——比失眠早,比消瘦早,比一切别的症状都早。一个人还没意识到自己在想谁,他的时间已经先变形了。
后世写相思,基本上没有跳出这个办法。《古诗十九首》的第一首《行行重行行》,写「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典」,又写「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典」——衣带的松紧和年岁的流逝,都是尺度,都是外部的读数。柳永写「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典」,把衣带那个读数直接接了过来。李清照写「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典」,换了个参照物,道理一样:不描述感受,出示读数。
而《采葛》那句「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后来凝成了四个字的成语「一日三秋」,一直用到今天。三千年里能活下来的句子,通常不是修辞最华丽的那一句,而是把一件事说得最省的那一句。「一日三秋」四个字里没有一个形容词,只有两个时间单位和一个不等号。
还有一层含混值得指出。这句话是说给对方听的,还是自己对自己说的?诗里没有交代。若是说给对方听,它就带着要求——我这边过了三个月,你那边不该只过了一天。若是自言自语,它就只是一份报告,不指望谁回应。这个含混一直留在后世的用法里:「一日三秋」既可以是情话,也可以是抱怨,取决于说给谁听。
从字义上说,这里已经能看见「爱」这个字的老底子。汉语的「爱」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为自己辩护,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那个「爱」也带着吝惜的意思。《采葛》通篇没有出现「爱」字,但它写的正是这件事:一个人对时间的吝惜。他舍不得那些不能与对方共度的日子,于是那些日子在他这里变得格外重、格外慢、格外难打发。三个月、九个月、三年,是一笔账,记的是损失。
《采葛》的写法不是孤例。《诗经》写情,几乎不写心理活动。它写身体,写动作,写时间,写天气,写别的东西的样子——用外部的、可以看见的东西,替代内部的、看不见的东西。
《周南·关雎》最有名的两句,一句是「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典」,一句是「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辗转反侧」是床上翻身,是一个旁人站在门口就能看见的动作。诗到这里没有再往下说他心里在想什么,因为不必说了。
《卫风·伯兮》写得更狠:「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自从他往东去了,我的头发乱得像蓬草。不是没有润发的油膏,是打扮给谁看。整章不着一个「思」字。到末章才出现「愿言思伯,甘心首疾典」,而「首疾」仍然是身体——想到头疼,而且甘愿头疼。
《郑风·风雨》三章,每章都是先写天气和鸡叫,人到最后才出现:「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交加,鸡叫成一片,忽然那个人来了,还有什么不平静的。天气是实的,鸡叫是实的,「云胡不夷」是一个反问,连情绪的名称都省了。
《召南·草虫》里出现了「心」:「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但请看它用的动词——「降」。心是一个可以升降的东西,像水位。见到之前它涨着,见到之后它落下来。这仍然是一个物理性的说法。
《陈风·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四句里三句写的是月光和体态,只有最后半句提到心,而且用的是「悄」——安静下去的意思。
《秦风·蒹葭》通篇是一段路程。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第二章换成道阻且跻、宛在水中坻,第三章换成道阻且右、宛在水中沚。三章写的是三次尝试,三次都没到。它写的是距离和地形,不是心情。
《王风·君子于役》把这个办法用到了极处:「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前三句全是黄昏时农家的实况——鸡进窝了,太阳落了,牛羊从坡上下来了。全世界都在归位,只有一个人没回来。最后那句「如之何勿思」其实可以删掉,前面三句已经把话说完了。
这种写法为什么三千年不旧?因为身体和时间是不变量。三千年里,观念换过好几轮,制度换过好几轮,语言的面貌全变了,伦理的标准也变了,但一天还是一天,头发乱了还是乱了,睡不着还是睡不着,人等人的时候还是会来回走。凡是建立在观念之上的抒情,观念一变就作废;建立在身体之上的,就一直有效。
反过来看后世那些直接写心理的句子,反而更依赖当时的语境。魏晋以后大量出现的「愁」「恨」「肠断」「销魂」,是逐渐积累起来的一套专门词汇,每一个词背后都有一段用法史,读的人要先懂那段历史,才能准确接收。而「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不需要任何背景知识。一个从没读过《诗经》的人,听一遍就懂,而且懂的和三千年前的人懂的是同一件事。
这不等于说《诗经》里没有心理。它只是不把心理直接端出来,而是给出一个外部的替身。「辗转反侧」是失眠的替身,「首如飞蓬」是不修边幅的替身,「如三月兮」是时间感错乱的替身。替身的好处是不会过时,也不容易被怀疑:你可以怀疑一个人说他有多难过,却很难怀疑他确实一夜没睡。
孔子读诗,也是顺着这个路子。《论语·子罕》记了一首今本《诗经》里没有的逸诗:「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典」棠棣花开了,花瓣翻卷。哪里是不想你,是你家太远了。孔子听完说:「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典」——是没真想,真想了,远算什么。这段话常被当作孔子谈求道之志,但他反驳的方式很值得注意:诗里那个人拿距离当理由,孔子就在距离上驳他。一句一句都在实处,没有一句谈心。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结构上,前两章是标准的重章:「衿」换成「佩」,由衣领换到佩玉;「心」换成「思」;后半的责问一句比一句短——「子宁不嗣音」五个字,「子宁不来」四个字。话越说越急,越说越直白。第一遍还讲究,说你怎么连个音信都不捎;第二遍索性问,你怎么不来。
第三章忽然换了写法。不再对着对方说话,掉头写自己,而且只写一个动作和一个地点。
先说几个字。「嗣音」的「嗣」,旧注训为接续,谓接续音问,也就是捎个信来;也有注家认为这个「嗣」当读作「诒」,「诒」是寄给。两说落到实处是同一件事:你怎么连个音信都不捎给我。这里有一个很像真人赌气的句法:「纵我不往」,就算是我没去。她——或者他——先把自己的责任认下一半,然后立刻反问。先揽后讨,是吵架时常见的说法,《诗经》里不多见。
「挑兮达兮」,读作 tāo tà,旧注解为往来的样子。这两个字没有别的实义,就是走来走去。「在城阙兮」,城阙是城门两侧的高台建筑,《说文解字》释「阙」为「门观也」——门旁的观楼。那是城里最显眼、也最便于望远的地方,站上去能看见路。
于是最后一章的画面是:一个人在城门口的高台上,来回走。走来走去,不为别的,只为能第一眼看见对方从路上过来。这四个字比任何心理描写都准。等人的人不会坐着——坐着更慢;他会走动,而且走的是一条没有目的地的短路线,过去,回来,再过去。这个动作全世界的人都做过,今天在机场和车站还能看见。
这是全诗唯一的动作,也是唯一具体的地点。前面两章全是话:让步、责问、假设、埋怨,都在嘴上。到第三章,话说完了,人还站在那儿。诗到这里才落地。
然后接上那句已经在《王风·采葛》里出现过的话:「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这是《诗经》中少数几处同一整句完整重出的例子。两首诗,一在《王风》,一在《郑风》,采集的地方不同,编排的位置也隔得很远,却共用一句。最合理的解释是:这句话在当时已经是现成的、流通的,像一句口头语,谁都可以拿来用。也就是说,它在三千年前就已经是熟语了。《诗经》保存的不只是诗人的创造,还有大量当时人嘴上的现成话,这是它作为语料的另一重价值。
两首诗放在一起,差别就很清楚。《采葛》没有对象,没有责备,没有地点,只有时间;《子衿》有对象,有责备,有地点,有动作。《采葛》像一份病历,只报症状;《子衿》像一次未遂的争吵,有来有往,只是对方始终没出声。但它们共用的那一句是同一句。可见这句熟语的功能是收尾:说到没话可说的时候,就说这一句。
《子衿》里那句「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典」,值得多看一眼。它表面上是让步,实际上是索取:我的错,可你的错更大。相思一旦开口,就很难只是相思。「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放在这个位置上,也就不只是自述,而是一张账单——我这边已经过去三个月了,你那边呢?
这正是「爱」这个字从一开始就带着的东西。它的老义是吝惜、舍不得,而吝惜的另一面永远是计较。《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这句话通常被读作对自己的告诫;但它同样适用于两个人之间——爱得越深,要的回报越具体,账算得越细。《采葛》里那个人还只是自己吃亏;《子衿》里的人已经开始报数了。
《毛诗序》给《子衿》的定性是:「《子衿》,刺学校废也。乱世则学校不修焉。典」按这个读法,这首诗跟男女无关,是讽刺乱世里学校荒废、学生流散。
依据在「青衿」两个字。毛传说青衿是学子之服——青色的衣领,读书人穿的。既然穿青衿的是学生,那么「悠悠我心」就成了师长或旁观者对失学者的怅惘,「在城阙兮」的踱步就成了学生不上学、在城门口游荡,「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则成了对学子久不入学的叹息。整首诗就此改姓换名。
这个读法今天看当然牵强。但它牵强得有价值,因为它暴露了汉代经学处理情诗的通用手法:先在诗里找一个可以挂靠的名物,再顺着这个名物,把整首诗改写成一件公事。「青衿」是名物,「学校」是公事。同样的手法用在《采葛》上,得到的是《毛诗序》的另一句:「《采葛》,惧谗也。」诗里没有一个字提到谗言,但只要认定「不见」的双方是君臣,那么「不见」就是被人隔断,隔断就是谗人所为,「如三月」「如三秋」「如三岁」就成了被疏远的时间。三十六个字,一个字不改,意思全变。
这套办法不是凭空来的。《诗大序》里有一段话说得很明白:「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典」又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既然诗是志的外化,那么每一首诗都得有一个「志」;而在经学的框架里,值得记录的志只能是关于君臣、政教、风俗的志。《诗大序》另一句「发乎情,止乎礼义」,更是直接给情划了边界:情可以是起点,不能是终点。于是所有只写情的诗,都必须被送到某个终点去。
到了宋代,朱熹《诗集传》做了一次松绑。他不再相信《毛诗序》的大部分说法,把《郑风》里一大批诗直接判为男女之词,归入「淫奔之诗」一类,《子衿》就在其中;《采葛》他也不取「惧谗」之说,读作相思。这是一次进步——承认了诗的字面意思。但松绑的方式是加一个道德判语:承认它是情诗,同时判它有罪。读法变了,处置没变。
「淫」这个判词不是朱熹发明的。《论语·卫灵公》记孔子答颜渊问为邦,说到「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典」;《阳货》又有「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典」。《礼记·乐记》说得更直接:「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需要说明的是,孔子说的「郑声」指的是郑地的乐调,未必等于今本《郑风》的文辞,这一点历来有争论,不能当定谳。但后世的读者不大分辨,「郑声淫」三个字就一路盖在《郑风》头上。《子衿》《野有蔓草》《溱洧》《褰裳》这一批诗,两千年里都在这顶帽子底下。
值得一提的是,孔子本人对《诗》的态度并不苛刻。《论语·为政》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八佾》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阳货》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典」;《季氏》里他对儿子伯鱼说「不学诗,无以言」。这些话合起来看,他把《诗》当作一套通用的表达工具,而不是一部需要逐句破译的密码本。把《诗》变成密码本的,是后来的经师。
有意思的是,「青衿」这个词最后活下来的,恰恰是毛传那个解释。后世称生员为「青衿」,称秀才为「青衿子」,一直用到明清。也就是说,经学的误读没有毁掉这首诗,却成功地改造了其中一个词。「子衿」在诗里是恋人的衣领,出了诗就成了读书人的领子。这个分岔很要紧,因为下一步的事,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把别人的诗拿来用,在中国是一门有传统的手艺,而且传统很早。《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齐国大夫卢蒲癸的一句话:「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我引诗只截取我要的那一段,别的不管。这是当事人对这门手艺最坦白的说明。春秋时期的外交宴享上,双方大夫互相赋诗,借现成的句子表明立场,谁都不必把话说完;所赋的诗里,情诗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因为情诗里那些「我等你」「你不来」「我们能不能好」的句法,恰好能用来说邦交。
也就是说,曹操做的事,前面已经有人做了几百年。他的特别之处不在于挪用,而在于这一次挪用留下了不可逆的后果。
曹操有一首《短歌行》,就是「对酒当歌」那一首,全篇三十二句。其中有四句: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前两句是《郑风·子衿》的原文,一字未动。后两句是曹操自己写的。
关键在于他换掉了什么。《子衿》第一章的后两句是「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典」——一句让步,一句责问。曹操把这两句拿掉,换上「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典」。责问变成了等待,埋怨变成了忍耐。
这个替换不是随手的。一个招揽人才的执政者不能责问尚未投奔他的人。他不能说「你为什么不来」——那是主人对仆从的口气,一说出来,招揽就变成了征召。他只能说「我为你的缘故,一直沉吟到今天」,把姿态放低,把时间的负担全揽到自己身上。原诗里那个赌气的人,在这里被改造成了一个有耐心的人。曹操留下了《子衿》最柔软的两句,删掉了最锋利的两句。
再往下四句,曹操引了另一首诗:「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典」这是《小雅·鹿鸣》的开头四句,同样一字未改。《鹿鸣》本是宴享宾客的乐歌,用在这里名正言顺,连改写都不需要。
两处引诗放在一起看,曹操的用意就清楚了。《鹿鸣》管的是「我怎么待你」——设宴、奏乐、以礼相接,这是制度层面的承诺;《子衿》管的是「我怎么想你」——在你来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等,这是情感层面的表白。一公一私,一礼一情。招贤的令文能写清楚前一半,写不清楚后一半;写不清楚的那一半,他从情诗里借。
曹操为什么需要那一半?建安十五年,他下过一道求贤的令,《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其文,其中有「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之语。这类令文能说明政策,说明不了诚意。而汉末士人择主,看的正是诚意——那是一个人才可以自由流动、而且流动得非常频繁的时代,君择臣,臣也择君。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之所以传得那么久,是因为它把诚意做成了一个可以计次的动作:《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说「凡三往,乃见」,诸葛亮《出师表》自己也说「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典」。三次,是一个数目,能记住,能传。曹操没有这样一个可计数的故事可用,他用的是一句诗。
《短歌行》作于何时,没有定论。「横槊赋诗」的说法唐人已有,苏轼《赤壁赋》里写曹操「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典」,已经是文学化的追述;小说《三国演义》第四十八回把它坐实为赤壁之战前夜曹操在长江上所作,那是小说家的安排,不能当史事。今传的文本主要靠《宋书·乐志》和《文选》保存。这些都不影响本章要说的事:无论作于何年,那四句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
还应当注意《短歌行》整首的基调。开头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典」,中间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典」,再往后是「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典」。这是一首反复说「忧」的诗。忧的是什么?人生太短,时间不够用。
这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对照。《采葛》和《子衿》里那种时间感的错乱,方向是嫌长——一天太长,长得像三个月。《短歌行》的时间感,方向是嫌短——一生太短,短得像朝露。相思的人嫌一天太长,做事的人嫌一生太短。曹操把一句嫌长的诗,放进了一首嫌短的诗里,而且放得毫无痕迹。这不是巧合:两种时间感的错乱,底下是同一件事——都是因为有一样东西还没到手,于是时间的刻度失了准。
全诗末四句是:「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典」周公吐哺的典故出自《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告诫儿子伯禽,说自己「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典」,洗一次头要三次握着湿发出来,吃一顿饭要三次把嘴里的东西吐掉,为的是不错过来见的士人。到这里,诗的落点已经完全是政治的了。一首诗从「对酒当歌」起,中间经过一句情诗,最后停在「天下归心」四个字上。
这次挪用在当时也许只是修辞上的一个便利,在后来却是结构性的。此后一千多年,「青青子衿」这四个字在绝大多数场合指的不是恋人,是士子;「悠悠我心」也不再是等人的心,是求贤的心。一首情诗被整段搬走,搬进了政治文本,而且搬得非常成功——成功到原诗被盖住了。今天大多数人先认识《短歌行》里的那两句,才知道《郑风》里有一首《子衿》。
把两性之间的语法搬到君臣关系上,曹操不是第一个。在他之前三四百年,楚辞已经做过一次,而且方向恰好相反。
《离骚》里说「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典」,又说「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典」。作者把自己写成一个女子:有美貌,被同类嫉妒,被人造谣说不贞,而且怕老。汉代王逸注《楚辞》,把这套写法概括成一个对应表:香草比忠贞,恶禽臭物比谗佞,美人比君王。后人称之为「香草美人」。这一路的用法此后成了辞赋和诗歌的常规,凡写不遇、不用、被谗、被弃,都可以往这个模子里放。
两条路的差别,在于谁扮演谁。
楚辞里,臣把自己扮成女子,君是那个不来的人。全部的委屈、等待、担心衰老,都归自己;对方只是不理睬。这是弱者的语法,写的是求而不得。
《短歌行》里,君把自己扮成求爱的人,贤才是那个不来的人。等待、沉吟、忍耐,都归君主;对方是被求的一方。这是强者的语法,而且是强者故意示弱的语法。
方向相反,机制完全一样:都是把「我等你、你不来」那套说法,原封不动地搬到君臣之间。之所以能搬得动,是因为这两种关系在结构上确实相似——都是一方主动、一方决定;都不能强求,强求就不成立;都要靠对方点头才能开始。汉语后来把「知遇」写得跟爱情一样缠绵,根子在这里。
这条路一旦通了,走的人就多了。
唐代张籍有一首《节妇吟》,题下注明是寄给东平李司空师道的。诗里写一个已婚女子收到别人所赠的明珠,一时感动,系在红罗襦上,最后还是还了回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典」李师道是当时的藩镇,正在招揽人才;张籍不愿去,又不能硬拒——硬拒会得罪人——于是写了一首情诗。整首诗没有一个字谈政治,而收到的人一看就懂。这是「香草美人」那一路的用法,臣自比女子,只是这一次女子说的是「不」。
同样是张籍,也收到过一首。朱庆馀应进士试之前,写诗给他:「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典」写的是一个新妇,昨夜洞房,今晨要去拜见公婆,画完眉,低声问丈夫合不合当下的时样。问的其实是:我的文章合不合主考的口味。张籍回诗也用同一套比喻:「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典」两个男人,用一整套闺房的语言,谈的是科举名次。往来两首诗,谁都没有说破,谁都完全明白。
这套语法用得越熟,代价也越清楚。
第一个代价是情诗失去了独立性。既然任何一首相思之作都可以读成君臣之喻,那么写情诗的人就必须准备好被这样读,读诗的人也很难再相信一首诗只是一首诗。《毛诗序》把《采葛》说成「惧谗」,把《子衿》说成「刺学校废」,今天看是笑话,但那种读法背后的动力一直在:一首诗如果只写男女,就显得不够重要,总得给它找一个更大的意思。到了这一步,「只是想一个人」这件事,在文字里反而成了需要辩解的。
第二个代价是政治表达的失真。用情诗的语法谈君臣,好处是说得动人,坏处是说不清楚。「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典」很好听,但它不构成任何承诺:不承诺官职,不承诺俸禄,不承诺权限,不承诺不杀。曹操另有一整套实的东西——屯田、求贤令、州郡的辟召办法——那些才是可以兑现的;诗里那一句是虚的。后世大量的干谒之作只学到了虚的那一半,学不到实的那一半,于是留下成堆哀婉而无用的文字。写的人以为自己在表白,收的人只当收到了一篇文章。
第三个代价,回到「爱」这个字本身。一个以「舍不得」为底色的字,一旦进入政治,舍不得的东西就换了。《采葛》里那个人舍不得的是时间;曹操舍不得的是人。「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典」,意思是永远不嫌多。吝惜一旦对着人,占有就跟着来。汉末以来君主待士,恩宠与猜忌总是同时发生:给得越多,盯得越紧。曹操自己就是例子。建安十三年他杀孔融,建安二十一年逼死崔琰,建安二十四年杀杨修——这三个人都曾经在他招揽和任用的范围之内。招贤的诗和杀人的令出自同一个人,并不矛盾:舍不得,和舍不得放手,本来就是一件事的两头。
《子衿》后来的命运也说明了这一点。它被搬进政治文本之后,得到的是无数次引用,失去的是自己。今天在城门口来回走的那个人,已经很少有人替他想一想:他等的到底是谁,等到了没有,那一天后来怎么过完的。诗里没有交代,后世也不关心。
倒是那个算法留了下来。「一日三秋」至今还是一句活着的成语,用它的人多半说不出它出自《王风》还是《郑风》,也不需要说得出。城阙塌了,葛不再有人割来织布,萧不再取去和着脂膏焚在宗庙里,只有艾还挂在门上。三十六个字里剩下来的,是那个把一天数作三个月的算法。它不需要注解,谁都会用。
而这句话,曹操没有搬。他取走了《子衿》的前两句,把最后一句留在了原地。理由不难猜:他那首诗要说的是时间太短,用不上一句嫌时间太长的话。
《诗经·卫风》里有一首四章的短诗,题作《伯兮》。全文十六句:
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
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每句四字,四章十六句,合起来六十四个字。这六十四个字里没有一个「爱」字。
这件事值得先说破,因为本书追的是「爱」这个字,而汉语里写爱写得最好的那些地方,常常一个爱字也不用。《诗经》三百余篇,写男女、写父母、写君臣、写朋友,该用到「爱」的场合极多,「爱」字却出现得不多,并且出现时多半不作今天的意思。《邶风·静女》里「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那个「爱」旧注读为隐蔽之义,通「薆」,说的是那女子躲起来不露面,不是说她爱谁。《大雅·烝民》里「爱莫助之」,毛传训「爱」为隐,意思是隐蔽难见,所以帮不上忙,也与今义无关。写母亲的《邶风·凯风》,通篇讲「有子七人,母氏劳苦」,不用爱字;写父母之恩的《小雅·蓼莪》,只说「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典」,也不用爱字。
所以在《诗经》里找爱,不能查字,要查症状。
《伯兮》给出的症状有三样:头发乱了——「首如飞蓬」;头疼——「甘心首疾」;心病——「使我心痗」。三千年前的汉语记录这种感情的方式,是记录身体出的故障。没有形容词,没有比拟,没有「我很想你」这一类的直陈,只有一份身体状况的清单。这份清单比任何形容词都可靠,因为身体不会为了修辞而生病。
这首诗在《卫风》里排第八。卫风共十篇,依次是《淇奥》《考槃》《硕人》《氓》《竹竿》《芄兰》《河广》《伯兮》《有狐》《木瓜》。卫是周初封康叔的国,故地在今河南北部淇水一带,朝歌是它境内的殷商旧都。《诗经》里的邶、鄘、卫三风,旧说都是卫地之诗,所以《邶风》里那些写征戍的篇章,与《伯兮》讲的可能是同一片地方的同一批人。
《毛诗序》给这首诗的解题是:刺时也,言君子行役,为王前驱,过时而不反焉。《诗序》把国风大量篇章一律系于讽刺某王某公,附会之处历来受质疑,朱熹以下多有驳正,学界看法不一。但「过时而不反」这五个字,倒是把这首诗的要害说准了:问题不在他去了,在他去了太久,超出了说好的期限。行役有期,过期不归,是《诗经》里反复出现的一个具体的痛处;《王风·君子于役》开口就说「不知其期」,说的是同一件事。
下面一章一章地拆。
「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典」
先看称呼。「伯」是排行之称,兄弟中最长的叫伯。在这首诗里,它是妻子对丈夫的叫法。全诗四章,她四次提到他,四次都只叫「伯」,不称名,不称字,不称官,不称氏。这是一个家里人才用的叫法,一个别人叫起来会显得唐突的叫法。整首诗的私密程度,从第一个字就定下来了。
「朅」,毛传训为武貌,是形容人壮健有威仪的样子。「桀」通「杰」,旧注训为特立,即出类拔萃。首章四句,前两句全是夸:我的伯多么壮,是这个国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后两句还是夸,只是换了个说法:他手里拿着殳,走在王的车前面。
这个次序需要留意。一个丈夫出征很久没回来,妻子开口的第一句不是抱怨,不是诉苦,不是求他回来,是夸。她先把他夸完,才轮到自己。全诗的自我陈述从第二章才开始。第一章里没有她,只有他。
再看那件兵器。殳是先秦的长杆兵器,《说文解字》立有殳部。据其解说,殳用竹片积叠捆扎而成,截面八棱,长一丈二尺,立在兵车上,由王的近卫执着走在前面开道。八棱、无刃,说明它是击打之器,不是砍杀之器;长一丈二尺,说明它主要用于车战时的格挡与横扫。后来在战国墓葬里出土过自铭为「殳」的长杆兵器,形制与文献所记大体可以对上,细节上学界仍有讨论。
「为王前驱」这四个字,把这个人的位置说得很死。《周礼·夏官》里有旅贲氏一职,职掌大意是执着戈盾夹在王车两侧快步随行。前驱是仪仗,是体面,是被王点名的荣耀;同时,它也是行军序列里最先撞上敌人的那一段。走在最前面的人,是最早看见对面的人,也是最早被对面看见的人。
于是首章的夸耀里,已经埋着整首诗的危险。她引以为傲的那些品质——壮健、出众、被选中——正是把他送到最前面去的品质。她夸他是「邦之桀」,而「邦之桀」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他此刻不在家的原因。诗人没有点破这一层,只是把夸耀和缺席放在相邻的两章里。
也正因如此,这首诗里没有一句反对。她没有说这仗不该打,没有说王不该征他,没有说他不该去。《诗经》的行役之作里,抱怨其实并不罕见:《唐风·鸨羽》说「王事靡盬,不能蓺稷黍典」,种不成庄稼,养不了父母,最后喊出「悠悠苍天,曷其有所典」;《小雅·北山》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底下接的却是差事分派不公,自己一个人干得最多。这些都是明白的怨。《伯兮》一句怨都没有。它只说:他去了,我就不梳头了。
「自伯之东」——他往东去了。东指哪里,旧注有把它系于某次东征的,具体所指今已不可考,学界看法不一。诗里能确定的只有方向和时间:一个方向,一段长得没有交代的时间。
诗里也不写战况。它不说打了几仗,不说输赢,不说他有没有受伤。三千年后,我们仍然不知道那个执殳的人后来回来没有。这首诗只写到她还在等,就停了。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典」
蓬是一种草。《说文解字》训「蓬」为蒿,是野地里常见的一类草本。它最出名的习性在秋后:茎叶枯干,整株缩成球形,根从地里断开,被风推着满地滚。需要说明的是,今天植物学上叫「飞蓬」的那一属,与先秦文献所指未必是同一物,古书里的草名与今名对不上的情况极多;但「断根随风滚」这个形象,在历代文献里非常稳定,后世用「蓬」的时候取的也一直是这个意思。
由这个形象,汉语长出了一整套漂泊的说法。曹植《杂诗》里说「转蓬离本根,飘飖随长风典」;李白《送友人》里说「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典」。飞蓬从此是游子的自喻:离了根,由不得自己,风往哪吹就往哪去。
但《伯兮》里的飞蓬不喻游子。走的是他,乱的是她的头。诗把一个描写漂泊的意象,安在了一个完全没有移动的人身上。这是一次很早也很狠的挪用:他在外面滚,她在家里的头发替他滚。留在原地的人,身上出现了流离的样子。
要理解「首如飞蓬」的分量,得知道头发在那个时代的位置。成年礼在头上办:男子行冠礼,女子行笄礼,标志成人的动作都是把头发束起来、别上东西。头发是不能随便毁弃的,《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典」,这是后来两千年剃头削发之所以带着强烈意味的根据。日常里,梳发束发是每天的第一件正事。
汉语甚至为清洗身体的不同部位准备了不同的字。《说文解字》训「沐」为濯发,训「浴」为洒身,训「洗」为洒足,训「盥」为澡手。洗头有专字,洗澡有专字,洗脚洗手各有专字,这说明在造字的年代,洗头是一件独立的、要专门腾出时间去做的事。《礼记·内则》讲侍奉父母的日常,大意是隔几日备一次沐、隔几日备一次浴,都有定数。
《史记·鲁周公世家》记周公告诫伯禽的话,说自己「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典」,洗一次头要三次握着湿发中途出来见客,吃一顿饭要三次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后世多把它说成「握发吐哺」。这个典故本意是讲礼贤,顺带留下了一个细节:洗头是一件足够长、长到可以被打断三次的事。
所以「首如飞蓬」不是一个随口的比喻,是一份可以核实的日常记录。她已经很久没做那件每天都要做的事了。
还有一个细节,通读四章才看得出来:这首诗只写两个身体部位,一个是头,一个是心。头出现两次——「首如飞蓬」「甘心首疾」;心也出现两次——「甘心首疾」「使我心痗」。而「甘心首疾」一句里,两个部位同时到场,一个疼,一个认。除此之外,她的手、她的脚、她的眼睛,诗里一概不写。一个人思念到极处,汉语先记住的是这两处:上面那处乱了、疼了,里面那处坏了。本书开篇引过《说文解字》对「愛」的解说,繁体的愛字拆开来,爫在上、冖与心在中、夂在下,心正在字的当中。《伯兮》没有用这个字,却把这个字的中心那一件东西,写坏了。
这个状态在古礼里另有对应。丧礼中有停止梳洗打扮的规定,居丧的人不修饰、不整容,道理是哀到极处,人就不再打理自己。《伯兮》第二章呈现的画面,正是这样一副样子。区别在于,她服的是一个还活着的人的丧,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个生死不明的人的丧。这层意思注家未必明说,但「首如飞蓬」四个字给出的画面就是如此。
把这一章与同在《卫风》的《硕人》放在一起看,对比更清楚。《硕人》写庄姜出嫁,那是《诗经》里写美貌最铺张的一段:「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七个比喻堆一个人,而且这美是有观众的——那是一次全国都在看的婚礼,路边站满了人。
两首诗只隔着几篇。一首写美被看见,一首写美没人看。《硕人》用七个比喻堆砌美,《伯兮》只用一个比喻写不美,而且用的是野草。
「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这是全诗最有名的两句,也是本章题目的来处。先看东西。「膏」是润发的油脂,「沐」是洗头。古人洗发常用淘米水,叫做「潘」,《说文解字》训为淅米汁;讲究一些的人家用带香气的脂膏。膏沐是家里备着的日用之物,不是稀罕东西。
所以「岂无膏沐」是一个非常精确的否定句:不是没有,是有。东西在,能用,只是没用。她特地把这一点说明白。假如她不说,这两句就可能被读成穷——丈夫从军,家里断了收入,连洗头的东西都置办不起。她要说的不是穷。她把物质条件先排除掉,好让剩下的那个原因单独立在那里。
再看「适」字。毛传训「适」为主,意思是为谁而主之、专为谁而做,后人多从此说。也有读为「悦」的,与《史记·刺客列传》里豫让那句「女为悦己者容」相通。两说文义相去不远,一个说的是「为谁做主」,一个说的是「让谁高兴」,落到句意上都是同一件事:这个动作需要一个指向的人。训诂上学界看法不一,不必强断。
「容」字本身也值得停一下。《说文解字》训「容」为盛,本义是容纳、盛受;由容纳引申为容貌、仪容;再动词化,就是修饰仪容,即「为容」。也就是说,「容」这个字从造出来起就带着「装得下」「被承受」的意思;用到人的外表上时,它天然含着一个方向——容是朝外的,是给外面看的。汉语用这个字来指人的相貌,等于一开始就承认了相貌是一件对外的事。
豫让那句话可以当作这两句诗的散文定理。《史记·刺客列传》记他为智伯报仇之前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典」他把「为知己者死」和「为悦己者容」并列,当成同一条道理的两面:一个人最要紧的付出——性命,或者仪容——都是对着一个特定的人的。战国人把话说得很直白。
《伯兮》比豫让早得多,而且说得更好,因为它是从缺席那一边说的。豫让说的是「为」谁,伯兮的妻子问的是「没有谁」。定理是正面陈述,诗是反面验证。正面陈述可以是道理,反面验证才是经验:那个人不在,东西就用不着了。
这是汉语里对「为谁而美」这个问题最早也最完整的一次回答:美是给人看的,看的人不在,美就失去了对象。不是她不能美,是美没有落点。膏沐还是膏沐,头发还是头发,只有观看的位置空了。
这一问之后,汉语里长出了一条很长的谱系。
徐干《室思》里说:「自君之出矣,明镜暗不治。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典」铜镜要常磨才亮,不磨就发暗;人不照镜子了,镜子自己就暗下去。这四句连句式都是从《伯兮》来的——「自君之出矣」和「自伯之东」是同一个骨架:先标出他离开的那个时点,再说从那以后什么东西变了。「自君之出矣」后来成了乐府的一个题目,南朝以下拟作极多,一代一代往下续。
《古诗十九首》把这件事写在身体上:「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典」腰带一天比一天松,是瘦。又说「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典」。到南朝,沈约在给徐勉的信里说自己病瘦,腰带要不断往里移孔,后世遂有「沈腰」之典;那本是病,却被后人当成了相思的度量衡。
唐五代把它压成两个字。温庭筠《菩萨蛮》写「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典」,一个「懒」,一个「迟」,不解释原因,读的人自己会补。到李清照《武陵春》,「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典」,「倦」比「懒」重,后面接的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典」——这一次,丈夫已经死了,再不会有人回来看。
同一个动作——不梳头——在汉语里被反复使用了两千多年,每次都不必解释。不必解释,是因为《伯兮》已经把它解释完了。
也有反着用的。王昌龄《闺怨》写「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她是先把妆化好,登上楼,看见路边的柳色,才忽然明白自己不该让他去挣那个功名。这首诗的力量在「悔」。《伯兮》里没有悔——她从第一章就在夸他是邦之桀,到末章也没有收回。同在《卫风》的《氓》里,那个女子说「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那是彻底的悔与恨。《伯兮》与《氓》相隔四篇,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结局。
这里必须说一句代价那一面的话。
「谁适为容」是深情,同时是一句危险的话。它把一个人打理自己的全部理由,交给了另一个人的在场。理由一旦交出去,就不由自己收回。这四个字之后的两千多年里,汉语里女性的容貌一直被安放在「为谁」这个框架中:为悦己者,为夫,为主,为一个必须存在的观看者。诗人写的是一个具体的女人在一个具体的黄昏里的真实状态,后来的伦理却把这个状态标准化成了应然——不是「她此刻不想打扮」,而是「女子打扮本该为夫」。
这中间的落差,不该算在《伯兮》头上。但这条路确实是从这四个字出发的,读的时候把它一并看见,比只夸它深情要老实些。
也应看到另一面。她说的是「岂无膏沐」,这是在申明自己有条件、有能力去美。她不是被剥夺的,她是主动搁置的。搁置与被剥夺,差别很大:前者的开关还在她自己手里。整首诗里她始终是行动的主语——是她不去梳,是她想他想到头疼,是她想去找忘忧草。这一点,后世那些把她当成柔顺范本的读法常常读丢了。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典」
「其」在这里是表示期望的语气词,叠用是催促。「其雨其雨」大意是:下吧,下吧。农耕社会里盼雨是一件顶要紧的事,旱天里人人抬头看天。而盼来的是「杲杲出日」——太阳明晃晃地升起来了。
「杲」这个字值得停一停。《说文解字》训「杲」为明,并说它的字形是日在木上;同一部书训「杳」为冥,字形是日在木下。日在树梢之上是亮,日落到树身之下是暗。汉字把一天的两端,做成了同一棵树的上下两处。《伯兮》选的是「杲杲」,是最亮的那一种亮——而这亮正是她此刻最不想要的东西。
这两句的结构是:所愿必不至。要雨,来的是日;要他回来,来的是又一个白天。第三章不直接写等待,写的是等待的形状——每一次期待,都被准确地反着回答一次。而且这个反着回答的东西,本身是好的:出太阳是好天气,是别人家晒粮食的日子。她的失望没有对手,只有一个与她无关的、正常运转的世界。
旧说把这两句看作兴,即先说一件别的事,引出后面要说的心情。此处的兴起得很准,因为盼雨和盼人本是同一种姿势:都是抬头,都是等,都是自己使不上力,都要靠一件不由自己的事情发生。区别在于,盼雨是全村人一起盼,天下了雨,大家一同松口气;她盼的那件事,整个村子里没有第二个人在盼。天气是公共的,思念是私人的。诗把一件公共的等待放在前面,再把一件私人的等待接在后面,两下一比,后面那件的孤单就出来了。
「愿言思伯」是全诗的复沓句,第三章和第四章各出现一次。「愿」旧注训为思念之貌,「言」是句中的语助词,不必落实为说话。《诗经》的章法多用复沓:换几个字,把同一句翻来覆去地说。《伯兮》的复沓只用在这一句上,而且只用了两次,位置都在后半。前两章一次都没有重复。这说明这首诗的推进不是靠回环,是靠递进。
「甘心首疾」是这首诗最硬的四个字。
想他想到头疼,这是症状。「甘心」是态度。旧注的大意是:这种思念像嗜好一样戒不掉,明知伤身,心里却情愿。「甘」字本身是甜,是味觉里最讨人喜欢的那一端。用「甘」去修饰一场头疼,是把痛苦说成甜的。汉语里这种用法极少见,而它出现得非常早——就在这里。
把这四个字放到本书追的那条线上看。《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这是一句冷静的账,是站在外面替人算的。《伯兮》的「甘心首疾」是同一笔账的另一端:她知道费,她认账。老子算账,她付账。
后来词里那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典」(柳永《蝶恋花》),讲的是同一件事,只是把头疼换成了瘦,把「甘心」换成了「终不悔」。中间隔了将近两千年,汉语在这件事上并没有找到比「甘心」更准的两个字。
要注意的是,她说的是「甘心」,不是「值得」。值得是权衡之后得出的结论,甘心是不再权衡。前者还在算,后者已经不算了。这两个词之间的距离,正是理智退场的距离。
也不必把这写成美德。第三章的意思其实相当冷:她已经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头疼是身体发出的警告,而她把警告驳回了。爱在这里第一次露出它带占有性的底色——只是被占有的不是那个远行的人,是她自己。诗里没有一句怨他,可诗里那个正在受损的人,只有她。
末章:「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谖草」就是后世所说的萱草。「谖」有忘的意思,所以谖草即忘忧草。《说文解字》草部有「藼」字,释为能令人忘忧的草,并引了《诗》句为证,或体从宣,即后世通行的「萱」。可见至迟到汉代,这个说法已经定型。
「背」,毛传训为北堂。北堂是正房北面的一间,古时是主妇的居处。她要把忘忧草种在自己每天都要经过的地方——不是种在园子里看,是种在起居的门口,随时能够着。
这条注解后来生出了一个很大的转义。因为忘忧草种在北堂,北堂便被称作「萱堂」;「萱堂」再往下走一步,成了母亲的代称。一个妻子想用来忘掉丈夫的草,两千年后成了称呼母亲的雅号。字义的漂移常常是这样,起点和终点之间看不出关系,中间只隔着几次转手。旧题孟郊有一首《游子》,大意是:萱草长在台阶上,游子却走在天涯;慈爱的母亲倚着门,看不见萱草花。忘忧草在那首诗里恰恰是不能忘忧的证据——草长得好好的,该忘的人一个也没忘掉。
萱草到底能不能忘忧,古人也当真讨论过。嵇康《养生论》说「合欢蠲忿,萱草忘忧,愚智所共知也典」,把它当作人所共知的常识写进养生的道理里。白居易也有把酒和萱草并举的诗句,大意是酒能散闷,萱草能解忧。此外,汉语替「忘忧」准备的另一味药是酒,曹操《短歌行》里那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典」,是这一路里最有名的说法。植物学上萱草并没有这种功效,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汉语很早就为「忘」这件事准备了一味药,并且把它写进了诗。
《伯兮》的用法是问句:「焉得谖草?」——哪里能弄到这样一种草。问的方式已经把答案交代了。她不是在服药,她是在打听有没有药。整首诗里,这是唯一一次她想要摆脱这件事,而这个念头出现的形式,是一个明知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而且注意语序。问完药,紧接着就是「愿言思伯,使我心痗」。药还没找到,病先加重了。「痗」旧训为病。第三章是头疼,末章是心病;第二章是头发乱,末章是里面坏了。四章连起来,是一条清楚的下行曲线:
第一章夸耀,第二章外表失序,第三章身体疼痛,第四章心受损伤。
第一章还在说他多么了不起,到末章已经说不出他了,只剩下自己的病。这个次序是这首诗最见功力的地方。它不是四段抒情的并列,是一个过程。行役题材常见的写法是反复申说思念,一章比一章说得更足;《伯兮》把思念写成了病程,一章比一章更深一层。
还有一层意思藏在末章里:想忘,恰恰是承认忘不掉。她并没有说她要忘掉他。她说的是,她想要一种能让人忘忧的草。草是想要的,忘是想要的,人也还是想要的——三件事同时成立,互相拆台。她一边求药,一边把药种在自己每天走过的地方,好让自己每天都看见它。
与《伯兮》最该对读的,是《王风·君子于役》。全诗两章: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鸡栖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君子于役,苟无饥渴?
题材与《伯兮》相同,写法完全两样。《伯兮》写身体,《君子于役》写一个时刻——黄昏。
「日之夕矣」四个字在两章里各出现一次,是这首诗的钟点。围着这个钟点的,是一整套动作:「鸡栖于埘」,埘旧注说是凿在墙上的鸡窝,第二章的「桀」则指鸡栖息的木桩;「羊牛下来」,是牛羊从坡上下来回栏;第二章作「羊牛下括」,「括」旧训为会,即聚拢到一处。天一黑,所有活物各自归位,一个不落。
这首诗高明在它不先写思念。它先把黄昏这套秩序清点完整——鸡回窝了,牛羊回栏了,该关的门都关上了——然后让一个空位自己显出来。人没有回来。整首诗最重的一句是没写出来的那一句。
写到这里才出现「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典」——叫我怎么能不想。这是反问,而且是在秩序清点完毕之后被逼出来的。它不是抒情的起点,是抒情的结果。
第二章更进一步。「不日不月」是说日子长得不能用日月来计;「曷其有佸」是问什么时候能相会。但结句一转,不是想他,是「苟无饥渴」——但愿他没有挨饿受渴。
这是行役诗里极重要的一次转向:从「我想你」转到「你别饿着」。思念是关于自己的,担心是关于对方的。《君子于役》用两章的长度完成这个转身,而且转完就结束,再不回到自己身上。
于是《伯兮》与《君子于役》构成了两种表达。一个把注意力全部收回到自己身上——我的头发,我的头,我的心;一个把注意力全部推出去——他饿不饿。前者是爱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痕迹,后者是爱伸到远处去的手。两首诗都在《国风》里,都不带一个「爱」字。
再放大一层,可以看见整片背景。《小雅·采薇》是从戍卒自己嘴里说出来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这是终于回来的那个人,而回来的路上他又渴又饿,走得很慢。《召南·殷其雷》三章都以「振振君子,归哉归哉典」收尾,是催他回来。《邶风·击鼓》写的是卫国的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别人在国内筑城,只有我一个人往南走;后面有「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典」这四句,是《诗经》里最有名的誓言之一,而它出现的位置是在行军途中——一个人在离家越来越远的路上,重述临行前说过的话。
《豳风·东山》最该与《伯兮》并看,因为它是从男人那边写的。开篇说「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典」——他也是往东去的,也是很久没回,如今在细雨里往回走。诗里有一句「鹳鸣于垤,妇叹于室」:鹳鸟在土堆上叫,妻子在屋里叹气。他人还在路上,却先把家里的样子想了出来。这一句是汉语里「从对面写来」这一手法的老祖宗,后来杜甫《月夜》写「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典」,用的是同一招——不写自己想家,写家里人此刻正在想自己。
于是《伯兮》和《东山》可以合成一次没能接通的通话。一头是妻子在家里不梳头,一头是丈夫在归途上想着妻子正在屋里叹气。两首诗写的未必是同一对夫妇,却是同一件事的两端,而且两端都不知道对方正在做什么。
《东山》末章还有一句《伯兮》里没有的话:「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新婚那时候多么好,如今隔了这么久,又会是什么样子。这句里有一样东西是《伯兮》完全没有的——怀疑。归途上的人担心时间已经改变了什么。留在家里的人不问这个,她只问谁看她。
还该记一笔《郑风·风雨》:「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同样是天色昏暗,同样是鸡在叫,那一首里人回来了,于是同一套景物立刻换了意思。三首诗合看可以知道,鸡叫和天黑在《诗经》里既能当空等的背景,也能当重逢的背景,分别只在门口有没有人。
回到「爱」字上来。
古汉语里的「爱」,最古老的义项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记齐宣王为自己辩解,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难道我会舍不得一头牛,那个「爱」是吝惜。《老子》说「甚爱必大费」,那个「爱」是过分的看重与保有,看得太重,代价必大。《礼记·儒行》讲儒者的操守,说「爱其死以有待也,养其身以有为也」——珍惜自己的死,不轻易死掉,是为了等一个值得的时候;这个「爱」仍是吝惜,吝惜的对象是自己的命。
把这条线放到《伯兮》上,会看到一次很精确的反转。
一个人爱惜自己,日常表现就是打理自己:洗头,抹膏,把头发梳好束好。这是「爱」的本义落在日子里的样子——对自己吝惜,舍不得让自己乱、让自己糙。《伯兮》第二章,把这件事停掉了。她不再对自己吝惜。
停掉的原因不是不在乎。是在乎的东西整个转了向。她身上所有可用于「爱惜」的力气,都投到了一个不在场的人身上。于是自爱的表征消失了,爱人的表征出现了——而汉语用来指这两件事的,是同一个字。
这是本书要追的那条路上很早的一个路标。「爱」从「舍不得给出去」走到「什么都舍得给出去」,中间的枢纽正是对象的转移。转移一旦发生,吝惜看上去就变成了慷慨,可它的内容还是吝惜——她仍然在极度珍惜某样东西,只是那样东西不再是她自己。
说得更准一点:她并没有变得不吝惜。她吝惜的是那个人的目光。膏沐留着不用,不是荒废,是保管。等他回来那天,东西还在。
代价也在同一处。把打理自己的理由全部系在另一个人的在场上,意味着人的一部分被交了出去,而且交出去之后自己收不回来。第三章「甘心首疾」,是明知有损而认账;末章「使我心痗」,是账已经付到心上。这首诗写的不只是深情,也是深情的成本。《老子》那句「甚爱必大费」在这里得到了一个非常具体的例子:费掉的是一个人的头发、精神、一场持续的头疼,和最后的那个心病。
还有一笔更长的账,不在这首诗里,在它的后世。「谁适为容」和「女为悦己者容」被合成一条规矩之后,一个女人打理自己的正当理由,长期只剩下「为谁」这一种。诗写的是一个人的状态,后世要求的却是所有人的义务。这中间的落差不该算在《伯兮》头上,但那条路确实是从这四个字出发的。读这首诗时把这条路一并看见,比只夸它深情要老实。
最后回到东西上。
这首诗里能被手拿起来的物件只有三样:一支殳,在东边某个人的手里;一棵草,还没找到;一罐膏沐,在家里放着。
殳只在第一章出现一次,此后再不提起。谖草只出现在一个问句里,从头到尾没有真的得到。三样东西里,只有膏沐是确实存在、确实可用、而且确实没有被打开的。
「岂无膏沐」四个字,把它明明白白地留在了那里。三千年过去,那个执殳的人后来有没有回来,《诗经》不说;那棵忘忧草有没有找到,《诗经》也不说。汉语替这件事记住的,是一罐东西还在,盖子没有打开。
《尔雅·释天》给四方的风各起了名字:「南风谓之凯风,东风谓之谷风,北风谓之凉风,西风谓之泰风。典」南风叫凯风。凯字有和乐的意思,也有长养的意思——夏天从南边吹来的那股风,是让庄稼和草木往上长的那一股。
《邶风·凯风》就从这股风开头:「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典」
棘是酸枣。《说文解字》:「棘,小枣丛生者。」它不是果园里的大枣树,是野地上丛生的那一种,多刺,长得慢,长不高,也长不直。旧注说棘是难长养的东西,这句话不必当成植物学,它是解诗的话:诗人挑了一种最不好养的树来比自己。
「棘心」是初生的嫩芽。夭夭,是幼小而好看的样子,跟《周南·桃夭》里「桃之夭夭」用的是同一个词。南风吹在酸枣的嫩芽上,嫩芽长起来了,长得也不错;接下来一句不接着说树,直接跳到人:「母氏劬劳。」母亲辛苦。
劬劳这两个字,本书第六章讲《蓼莪》时已经出现过一次:「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典」《诗经》写母亲,反复用的就是这一类词——劬劳、劳苦、鞠、育、拊、畜。全是动作和体力,没有一个是形容感情的。
第二章换了一个字:「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
棘心变成了棘薪。同一丛酸枣,先前是嫩芽,现在已经长成可以砍下来当柴烧的木头。诗没有说中间过去了多少年,它只换了一个词。从心到薪,就是七个孩子从襁褓长到成人的全部时间。这是《诗经》里常见的手法:时间不靠数字表示,靠植物的状态表示。
「母氏圣善」,圣是明理,善是良善;「我无令人」,令是善,意思是我们这些做儿子的,没有一个成器。整首诗里正面夸母亲的话,只有「圣善」两个字,紧接着就是自责。
第三章:「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浚是卫国的地名,《鄘风·干旄》里也有「在浚之郊」。它具体在今天河南何处,说法不一,不必较真。要紧的是句子的结构:那里有一道寒泉,泉水在浚邑的下面。凉水尚且能滋润一方土地;七个儿子在跟前,母亲还是劳苦。旧注大致都是这个意思——拿泉水反衬人。泉是死物,尚且有用;儿子是活人,反而不顶事。
第四章:「睍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典」
睍睆是形容黄鸟的,旧说有两路,一说形容毛色好看,一说形容叫声清和圆转,宋人朱熹《诗集传》取的是后一路,大意说这两个字是清和婉转的意思。不论哪一说,下一句「载好其音」把重心落在了声音上:黄鸟叫得那么好听。然后是那一句——七个儿子,没有一个能让母亲宽心。
连鸟都会发出让人听着舒服的声音,七个大活人说不出一句。
四章的结构完全一样:前两句写景起兴,后两句落到母子。四次落点,四次落在同一处——母亲累,儿子不行。第一章说劬劳,第三章说劳苦,换了词,说的是一件事;第二章说「我无令人」,第四章说「莫慰母心」,换了说法,说的也是一件事。
值得注意的是,这首诗里没有事。
《诗经》写别的题材,多半是有情节的。《卫风·氓》有一整段婚姻的始末,从「抱布贸丝」到「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典」;《豳风·七月》有一年十二个月的农事;《郑风》里那些男女,有约会、有争执、有城墙和树。写母亲的这一首,一件具体的事也没有。没有说母亲做了什么,没有说她在哪一年为哪一个儿子熬过夜,没有说她病过、哭过、缝过什么。它只有风、酸枣、泉水、黄鸟,和两句反复的自责。
这不是诗人偷懒。后面会说到,这是《诗经》写父母之爱时几乎一贯的选择。
《凯风》编在《邶风》里。邶、鄘、卫三个名目下的诗,汉儒说都是卫地的歌——武王克商之后把殷都畿内之地分为三块,后来并入卫国,所以三风同出一地。这个说法的细节,特别是三地究竟在今天何处,学界一直有争议,不必坐实。可以确定的只是:这是一首北方的诗,产生在黄河边上一个不算大的国家里,唱它的人识得酸枣,识得寒泉,识得夏天从南边吹来的那阵风。这些东西不是象征物,是他抬头就能看见的东西。《诗经》的比兴常常就是这样来的——先看见眼前有什么,再拿它起头。所以「凯风」和「棘心」并不高明,也不精巧,它们只是恰好在那里。
《诗经》现存三百零五篇,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在这三百多篇里,「爱」字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几乎没有一处是今天所说的那个意思。
《郑风·将仲子》里,姑娘对翻墙来找她的男子说:「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典」我哪里是舍不得那几棵杞树?我是怕我爹娘。这个「爱」是吝惜,是舍不得,跟本书一路追下来的那条主线完全对得上:《孟子·梁惠王上》「吾何爱一牛」的爱,《老子》「甚爱必大费」的爱,都是这一个。
《邶风·静女》里,「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的爱,旧注通作「薆」,是隐蔽、藏起来的意思。姑娘藏着不出来,男子在原地抓头打转。这个爱跟感情没关系,是个动作。
《大雅·烝民》里有「爱莫助之」一句,旧注有两说,一说训爱为隐,一说训爱为惜,两说都通,学界至今看法不一。不论取哪一说,都不是今义。
真正接近今天用法的,是《小雅·隰桑》的末章:「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典」心里是爱的,为什么不说出来呢?藏在心里,哪一天忘得掉。这大约是《诗经》里「爱」字离现代意义最近的一次。可即便是这一次,它的重心仍然落在「藏」上——爱是一件藏起来不说的事。
于是有一个现象值得摆出来:《邶风·凯风》通篇没有一个「爱」字。《小雅·常棣》通篇也没有一个「爱」字。《小雅·蓼莪》,那首把父母之恩说到「昊天罔极」的诗,同样一个「爱」字也没有。
《诗经》里最关于亲情的三首诗,都不用这个字。
这不难解释。按《说文解字》,「愛,行皃也。从夊,㤅聲」——许慎眼里的「愛」,本义是行走的样子,表示情感的本字是另一个「㤅」,「㤅,惠也。从心,旡聲」。而在先秦的实际用法里,「爱」最坐得住的一个义项是吝惜、舍不得。本书开篇就说过繁体「愛」拆开的样子:爫是手,在最上面,是要给出去;心在中间,是舍不得;夂是脚,在最下面,是走不动。
把这个字放到《凯风》里去看,会发现它用不上。
母亲这一边,没有吝惜。诗里她做的事就是耗——劬劳、劳苦,把自己耗给七个孩子。一个以「舍不得」为底色的字,安在她身上是空的。她不是舍不得给,她是已经给完了。
儿子这一边,也不是吝惜。他们的问题不是给得少,是给不出去,或者给了不管用。「莫慰母心」四个字说得很准:不是不想慰,是慰不了。手举着,脚走不动。
所以这个字在这首诗里没有位置。汉语后来把父母子女之间那件事叫作「爱」,是很晚以后的调整;在《凯风》成篇的年代,那件事有别的名字——它叫劬劳,叫劳苦,叫「莫慰母心」。
《凯风》的写法,正着说是写母亲,反着说是写儿子。全诗的骨架是自责,不是颂扬。
这不是孤例。《小雅·蓼莪》从头到尾也是这个路子:「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我本该长成香草,长出来却是蒿子;「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典」——没了父亲靠谁,没了母亲仗谁;「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九个动词一口气排下来,写的全是父母对我做的事,落点却是最后那一句:这份恩德想报,报不完,像天一样没有边。
本书第六章已经讲过《蓼莪》。《凯风》与它同属一路,差别只在时间:《蓼莪》里的父母已经死了,写的是来不及;《凯风》里的母亲还活着,写的是做不到。一张是过期的账,一张是正在欠的账。
这种写法背后有几层道理,值得拆开说。
第一层是位置。正面夸母亲,母亲就成了被打量、被评价的一方,说话的人站在外面。反过来说自己不成器,说话的人就把自己放进了这段关系里面。《凯风》的第二章两句连读——「母氏圣善,我无令人典」——四个字给母亲,四个字给自己,而且是紧挨着的。夸完立刻自贬,不让那句夸单独站着。
第二层是算术。父母之恩一旦被正面称量,就自动进入「报」的账目。而《蓼莪》已经把这笔账算过了:昊天罔极,算不平。既然算不平,正面歌颂就变成了一种不诚实——你越是把那份好说得完整,越显出你还不上。于是只剩一条路:直接写欠。
第三层是场合。《诗经》里的诗是要唱的,燕飨、祭祀、乡人聚会都唱。当着母亲的面夸母亲,在那套礼里是失分寸的;说自己不好,母亲反倒受得起。这一点不必过度推演,但《凯风》第四章拿黄鸟作比,说自己连鸟都不如,语气是当面说话的语气,不是背后追忆的语气。
再说「有子七人」这个数字。它是实指还是虚指,说法不一,作泛言多子解也通。但不论哪一说,七这个数在诗里是有力量的:这是一个人手充足的家。不是孤儿寡母,不是独子难支,是七个成年的儿子,酸枣都长成柴了。就这样,还是「莫慰母心」。诗把这个数字放在那里,等于先替读者堵死了一条退路——你不能说是人手不够。
关于这首诗的本事,《毛诗序》有一个说法:「《凯风》,美孝子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尔。」按这个读法,母亲有改嫁的念头,「不能安其室」,七个儿子作诗自责,想把母亲留下来。宋人朱熹《诗集传》基本承袭此说,大意谓诸子自责以感动其母。
近人多不取这一说,认为「淫风流行」云云是汉儒的附会,此诗不过是孝子念母,没有那么曲折的背景。学界看法不一,两说都还在流传。本书不替哪一说站台,只指出一点:无论按哪一说读,诗的语气都不变——它始终在说儿子不行,而不说母亲怎样。毛序那一读法甚至更极端:母亲有过失,诗里也不写。
需要补一句的是,《诗经》里的母亲并不只有《凯风》这一副面孔。《鄘风·柏舟》里,一个女子看中了那个垂着两髦的少年,说「之死矢靡它」——到死也不改;紧接着的两句是「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母亲啊天啊,你们就是不体谅人。这是女儿冲着母亲喊出来的怨言,喊得很直,一点回旋没有。《豳风·鸱鸮》则整篇用一只母鸟的口气说话:「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典」——你已经抓走了我的孩子,别再毁我的窝;「恩斯勤斯,鬻子之闵斯」,写的是养育之苦。三首诗放在一起看,《诗经》里的母亲有被儿子亏欠的,有被女儿埋怨的,也有自己开口诉苦的。它并没有把母亲固定成一个只会付出、不会说话的形象。
只是这三首里,仍然一个「爱」字也没有。
有一条证据说明,至迟到战国,读书人读《凯风》已经默认这位母亲身上是有事的。
《孟子·告子下》记了一段对话。公孙丑说,高子认为《小弁》是小人写的诗。孟子问为什么,公孙丑说:因为它「怨」。孟子说:「固哉,高叟之为诗也!典」——高老头解诗真是死板。然后孟子讲了一通道理,公孙丑接着问:那《凯风》为什么就不怨呢?
孟子的回答是:「《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
这段话有几处需要看清楚。
第一,孟子直接承认父母有过。不是假设有过,是当作事实来分类,而且分了大小:《凯风》里母亲的过失是小的,《小弁》里父亲的过失是大的。他没有说父母永远对。
第二,他给「怨」派了正当的位置。父母过失大而做儿子的不怨,那是把父母当外人看——「是愈疏也」,越发疏远了,这就叫不孝。这是一个很硬的判断:不怨反而是不孝。
第三,反过来,父母过失小而做儿子的就怨,那叫「不可矶」。矶是激、是触,不可矶就是一碰就跳。孟子说,这也是不孝。
于是「爱」在这里第一次被摆到了一个有刻度的位置上:太疏不行,太脆也不行。前者是给得太少,后者是要得太多。这跟本书一路在追的那笔账正好对应——一个以「舍不得」为底色的字,一头会滑向冷淡,一头会滑向索取,两头都是失败。
孟子读《凯风》,读的是一个有过失的母亲和七个不怨的儿子。他认可这七个儿子,理由不是母亲无可指摘,而是过失小的时候不该怨。这就把《凯风》的性质说清楚了:它不是一首歌颂诗,是一首在有难处的关系里选择自责的诗。诗人明知母亲那边有事,仍然把责任全部揽到自己身上,写了四章,一句怨言没有。
这一段材料也从侧面支持了毛序那一路的读法。它不构成证明——孟子引诗常常是取义,不一定就是本事——但它至少说明,「母亲有过」这个前提在战国时人的读法里是存在的,不是汉儒凭空造出来的。
《凯风》反复说母亲劳苦,可是在周代那套礼制里,母亲的位置低于父亲,而且低得很明确。
《仪礼·丧服》规定,为父亲服斩衰三年,这是最重的一等;为母亲,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服齐衰杖期,也就是一年,父亲已经去世的,才服齐衰三年。同一个母亲,儿子为她服丧几年,取决于父亲是死是活。
《礼记·丧服四制》把这个规矩的理由说得很直白:「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典」,所以「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不是母亲的恩情轻,是一个家里不能有两个至尊。丧服的等级在这里表达的不是感情的深浅,是秩序。
同一篇里还有一句更要紧的话,它引自《孝经》:「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孝经·士章》把这个意思说得更完整,大意是:拿侍奉父亲的心去侍奉母亲,其中的「爱」是一样的;拿侍奉父亲的心去侍奉国君,其中的「敬」是一样的。所以母亲那里取的是爱,国君那里取的是敬,两样都占的是父亲。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典」
这是汉语里「爱」这个字第一批被正式分派位置的场合之一,而它被派给了母亲。
这一分派影响极深远。它把「爱」和「敬」拆成了两件事,各有归属:爱是往下、往里、往柔处走的,归母亲;敬是往上、往外、往硬处走的,归君主;父亲身兼二职,所以最重。汉以后两千年里,凡说「严父慈母」,凡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源头都可以追到这一次分派。
麻烦也在这里。爱被派给母亲之后,它就成了那套秩序里级别较低的一样东西——重要,但不至尊。《凯风》里那个「莫慰母心」的亏欠感,在制度上并没有对应的位置:你可以为母亲难过,但你不能为她服和父亲一样重的丧。
这笔账后世一直在翻。据史书所载,唐代上元年间,武后曾经上表建言若干条,其中一条就是父亲在世时儿子为母亲也服齐衰三年。此后历代议论反复,赞成的说恩重,反对的说乱了「家无二尊」的大义。到明初重定丧服,才把「父在为母」提到与父亲相当的一等。也就是说,从《仪礼·丧服》到那次改动,中间隔了大约两千年。
拿这条线索回头看《凯风》,那四章反复的自责就有了另一层背景。诗人说母亲劬劳、说母亲劳苦、说自己无法宽慰她,说得那么密,某种程度上正因为在正式的名分里,母亲得到的份额是不足的。诗补的是礼没有给足的那一份。这不是说诗人有意跟礼制作对——《诗经》里的诗多半就产生在那套礼制内部——而是说,一件事在制度上被压低,往往会在别的地方冒出来。它冒在了一首没有一个「爱」字的短诗里。
这首短诗后来沉进了汉语的词汇底层。「凯风」不再只是南风,成了母亲的代称;「寒泉」不再只是浚邑那道泉水,成了思念亡母的现成词,历代碑志、行状、祭文里反复出现,用的人未必都去核对过原诗。孝子在丧中自称「棘人」,那两个字其实出自《桧风·素冠》的「棘人栾栾兮」,与《凯风》的酸枣本非一事,后人却把两处的棘读成了同一丛树。一首没有情节、没有人物、没有一个「爱」字的四章短诗,最终变成了葬礼上的用语——人们在最需要说话而又说不出话的场合,伸手去拿它。
家里的另一半关系,《诗经》交给了《小雅·常棣》。
这首诗八章,每章四句。开头是:「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常棣是什么树,说法不一,旧注有郁李、棠棣、唐棣诸说,至今没有定论。《论语·子罕》里孔子讲过一首诗:「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典」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典」那是一首逸诗,不在今本《诗经》里,与《常棣》不是一篇;唐棣和常棣是不是同一种树,学界也有争议。这里不必深究,只需知道它是一种开花的木本植物。
「鄂不韡韡」四个字,旧注一般讲:鄂通萼,不通柎,柎是花蒂,萼和柎相承相托,所以拿来比兄弟;韡韡是光明鲜盛的样子。也有人说「不」只是语助词,没有实义。两说并存。
然后是那一句断言:「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典」今天世上所有的人里,没有比兄弟更亲近的。
这句话说得很满。全诗后面七章,做的就是给这句话找证据。
它的来历有两种说法,而且互相不合。
《毛诗序》说:「《常棣》,燕兄弟也。闵管蔡之失道,故作《常棣》焉。」管蔡是周公的兄弟。《史记·管蔡世家》记周公摄政的时候,管叔、蔡叔散布流言,说周公将对成王不利,后来与武庚一同作乱,周公出兵,诛了管叔,把蔡叔流放。按毛序的说法,《常棣》是为这件事而作的——一首讲兄弟不可分的诗,写在兄弟刚刚自相残杀之后。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的是另一回事。周襄王打算联合狄人去打郑国,大夫富辰劝谏,先讲周初封建亲戚以屏藩周室的旧事,接着说召穆公感于周德不淳,把宗族召集到成周作诗,随即引了「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又说「其四章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最后归到一句话:兄弟之间即便有小的不快,也不能因此废掉至亲之谊。
按富辰的说法,作者是召穆公,时间要晚得多。后来注家想调停,比如说本是周公所作,召穆公把它重新歌唱起来。这一类调停各家不同,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下断语。
但两种说法有一点是重合的,而这一点比作者是谁更要紧:无论周公还是召穆公,这首诗都不是在兄弟和睦的日子里写的。它出生在兄弟出事之后。一个是刚杀完,一个是宗族涣散。它不是一首太平诗。
顺便记一条异文。《左传》引作「外御其侮」,今本《毛诗》作「外御其务」。旧注说务读为侮,是通假。这条异文说明春秋时人诵读的本子与后来的毛本之间存在细微出入,也可能只是记音不同。它是《诗经》流传过程中一个很小但很实在的痕迹。
《常棣》的证据是从最坏的地方开始举的。
第二章:「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典」威在这里读为畏,指可怕的事;孔怀是深切思念,后世干脆拿「孔怀」两个字代称兄弟。原是高平之地,隰是低湿之地。裒字的训解不一,旧注多解为聚、为收敛,整句的意思大致是:人死在野地里,去把他找回来、收殓起来的,是兄弟。
一首要证明「莫如兄弟」的诗,举的第一个例子不是喜事,不是分家产不争,不是逢年过节的团圆,是收尸。
第三章:「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脊令即鹡鸰,是水边的鸟。旧注说它一旦落到高原上,就飞且鸣地找同类,所以拿来比兄弟在急难中互相寻找。下两句是对照:纵然有好朋友,也不过长长地叹一口气。况字训解不一,或训为兹、为滋,作「更加」解,总之整句的落点在「永叹」——朋友的反应是叹气。
第四章:「兄弟阋于墙,外御其务。每有良朋,烝也无戎。典」阋是争斗。戎训为助,旧注如此。烝字诸说不一。这四句合起来是全诗最有名、也最见分寸的一段:兄弟在家里的墙内打架,外面来了人,一起挡出去的还是这两个;朋友再多,到那个时候帮不上忙。
要看清这首诗的分量,得注意它的论证方式。
它没有说兄弟之间感情好。恰恰相反,它承认兄弟会打架,而且是「阋于墙」——就在自家院子里,天天见面天天吵。它也没有说朋友不好,「良朋」两个字用的是好话,诗里对朋友没有一句贬词。它区分的不是好坏,是有用没用。
朋友的失败不在于不真心,在于「无戎」——出不上力。到了死丧、急难这种时刻,朋友能做的只有永叹。这不是道德缺陷,是位置决定的:朋友不同居,不共财,不同宗,不连坐,他站在你家的门外,隔着一道墙。他可以难过,难过是免费的;他很难替你去收尸,很难替你去挡人。
兄弟能出手,也不全是因为感情。它背后有一整套结构撑着。周代的宗法制里,兄弟是同宗、同居、同财的一辈人;一家出事,兄弟在律法上、在名分上、在实际的家产上都跑不掉。后世的连坐之法把这一点推到了极处——兄弟犯罪要一并受罚。既然一损俱损,救兄弟本身就是救自己。
这一层,《常棣》一个字也没说。它只摆事实:死丧的时候来的是兄弟,急难的时候来的是兄弟,外人打上门来一起挡的是兄弟。至于为什么,它不解释。
所以这首诗对亲情的定义是很低的,也因此是很结实的。它不要求兄弟之间有多少感情浓度,不要求他们不吵架,不要求他们互相欣赏。它只要求一件事:到了那个时候,人在不在。
这大概是先秦文献里关于亲情最不浪漫的一次表述。它不靠美化,靠的是急难时刻的可用性。
《常棣》也和《凯风》一样,把自己的词交给了后世。「孔怀」本是「兄弟孔怀」里的两个字,后来径直用作兄弟的代称,写信提到自家兄弟就说孔怀;「鹡鸰」从第三章那只落在原上的水鸟,变成兄弟之情的固定意象;「棠棣」「常棣」则连同那句「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典」,成了兄弟宴集时最方便的题目。凡是一首诗的字被拆下来当零件用,说明它在实际生活里被搬动过很多次。这些词能沉下来,靠的不是诗写得美,是那件事一代一代总在发生。
顺带可以对照一下《小雅·伐木》。《毛诗序》说它是燕朋友故旧的诗,开头是「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典」,后面有「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典」。那是《诗经》里写朋友最好的一首,写的是砍树的声音、鸟叫的声音,是同类相求。可是它写的全是平常日子里的相求,没有一处写到死丧和急难。《常棣》与《伐木》摆在《小雅》里相隔不远,两首诗的分工很清楚:朋友那一首负责好时候,兄弟这一首负责坏时候。
如果《常棣》到第四章为止,它还只是一首漂亮的劝和诗。第五章把话说破了。
「丧乱既平,既安且宁。虽有兄弟,不如友生。典」
丧乱平息了,日子安宁了,这时候人会觉得:虽然有兄弟,还不如朋友。
这一句怎么读,旧注不一。多数读法认为这是诗人的责备,是转述世人在太平年月里的糊涂想法,语气里带着讥讽;也有人读作直陈的实情,承认在没有急难的日子里,兄弟确实不如朋友合得来。学界看法不一。
但不论按哪一种读法,这一句摆在那里的效果是一样的:写这首诗的人知道,「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典」这句断言在太平日子里是站不住的。
这一点非常要紧。前面四章立的论——死丧、原隰、急难、阋墙御侮——全部依托于极端处境。诗把兄弟的价值锚定在最坏的时刻,那么一旦最坏的时刻过去,这个价值就自动贬值。朋友是可以挑的,兄弟是不能挑的;朋友之间只有交情,兄弟之间还有旧账、有田产、有母亲偏心的记忆、有从小到大的比较。日子一顺,这些东西全会浮上来。
《常棣》没有回避这个。它在同一首诗里同时写下了「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典」和「虽有兄弟,不如友生典」。前一句是断言,后一句是这句断言的有效期说明。
第六章往下转入宴饮:「傧尔笾豆,饮酒之饫。兄弟既具,和乐且孺。」摆开笾豆,饱饮一场,兄弟都到齐了,和乐而亲。第七章:「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湛。」
这一章的次序值得留意。古汉语里「妻子」是妻与子两样,不是今天的一个词。诗说:妻儿和睦得像琴瑟合奏,好;但要等到「兄弟既翕」——兄弟合得来了——才是真正的「和乐且湛」,湛是深厚、久长。它把夫妻之和放在兄弟之和的前提之下,或者说,兄弟合不合,决定了那一家人能不能真正安稳。
这个次序在今天看是别扭的,在宗法制里却是自然的。一个家的骨架是横向那一辈同姓的男子;妻是从外面娶进来的,子是还没长成的。周人讲「亲亲」「尊尊」,兄弟是「亲亲」里最实在的一环。《常棣》把宴席上的座次写成了这个样子,不是薄待妻子,是照着那套结构说话。
末章:「宜尔室家,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帑通孥,指子女。让你的家室安宜,让你的妻儿和乐;究是推究,图是思量,亶是诚、确实。
最后一句是个问句:你好好想一想,是不是真的这样?
八章说完,它不下结论。它把「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典」这句起头的断言,交回给听诗的人,让他自己去核对。
三千年里核对的结果并不整齐。
富辰引这首诗劝周襄王的那一次就没有用。据《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襄王没有听,后来周室与狄的关系翻覆,襄王本人出奔,事情牵涉到他的弟弟。一首劝兄弟不要决裂的诗,被引用的时刻,往往正是它即将失效的时刻。
唐玄宗是把这首诗当过真的。兴庆宫里那座花萼相辉楼,楼名就从《常棣》的「鄂不韡韡」来——萼与花相辉映,取的是兄弟相亲的意思。史书记他与兄弟同处,为他们做过大被长枕。传为他所书的《鹡鸰颂》,题目里的鹡鸰也正是《常棣》第三章的那只脊令。他几乎是把这首诗盖成了一座建筑。可是同一个皇帝,开元二十五年在一天之内废杀了三个儿子——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兄弟那一头做到了,父子那一头没有。《常棣》在他身上应验了一半。
魏的做法是反着来的。《世说新语·文学》记曹丕命曹植七步成诗,有「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典」之句;那是小说家一路的记载,其事真伪学界有疑,所载六句本与后世流传的四句本也不同,不能当史事看。可以当史事看的是制度:曹植曾上《求通亲亲表》,请求准许诸侯王之间往来问候。这份表说明当时的规矩是不许的——宗室兄弟被分置各地,不得相见。《常棣》说兄弟的好处在于急难时能到场,魏的制度要防的正是这一条:不让他们到得了场。
还有一种情形是《常棣》没有算到的:兄弟本身就是那件急难。争位的时候,最先动手的往往正是同父的那几个人,武德九年玄武门下的那一场便是。诗里说「外御其务」,前提是外面有人打进来;如果祸事起在墙内,「阋于墙」的下半句就没有着落。这一条《常棣》的作者未必不知道——毛序说它是为管蔡而作,那本来就是兄弟相攻的事——只是他把话说成了劝告,没有说成规律。
至于核对成功的例子,元丰二年有一件。苏轼因诗下御史台狱,自度必死,在狱中写了寄弟弟苏辙的诗,其中两句是「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典」。在外面,苏辙上书朝廷,请求纳还自己的官爵为兄长赎罪,文章题作《为兄轼下狱上书》,收在他的集子里。
这份上书是一篇公文。它有格式,有称谓,有自陈履历的套话,通篇措辞谨慎,没有一句抒情的话,也没有一个「爱」字。它做的事只有一件:把弟弟自己已经挣到的官职拿出来,换哥哥一条命。
《常棣》说朋友在急难时「况也永叹」「烝也无戎」,说的正是这个差别。叹气不必写成公文,赎罪要写成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