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 天宝 · 第123–132章 · 93,094 字 · CHINESE.ORG 字灵文库 第五部
《长恨歌》是一首七言歌行,一百二十句,八百四十字。这个数字值得先摆出来,因为本章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八百四十字当作一块有确定体积的材料,量一量它各部分的占地。
唐人的歌行里,一百二十句不算最长,但也绝不短。杜甫的《北征》是五言,长过它;卢照邻《长安古意》、张若虚《春江花月夜》都是七言歌行,都比它短。以七言这个体式而论,一百二十句是一个需要经营的长度:它长到足以铺开一段时间跨度很大的叙述,也长到会在中途散掉——一首歌行写到第六十句上,如果没有一个结构上的支撑点,后面就只能靠句子本身的漂亮撑着走。所以对这样一首诗,问它写了什么,不如问它把字花在了哪里。
关于作年,学界通行的说法是元和元年(八〇六),白居易时任盩厔县尉。同时的陈鸿写有《长恨歌传》,序中提到王质夫的怂恿;歌与传配合流传,是中唐的一种风气,本书前面论传奇与歌行的关系时已经提过。这些背景本章不展开,只用来说明一件事:这首诗从一开始就不是孤零零一首抒情短章,它是被当作一个有长度、有起讫、有铺排的叙述作品来构思的。
先说分段。历来读《长恨歌》的人分段并不完全一致,有分三段的,有分四段的,有分五段的,边界处的两三句常常可以两属。本章采用一个便于计量的四分法,按叙述所处理的时间关系切:
第一段,从开篇到「尽日君王看不足」,写获得。
第二段,从「渔阳鼙鼓动地来」到「回看血泪相和流」,写失去。
第三段,从「黄埃散漫风萧索」到「魂魄不曾来入梦」,写失去之后的年月。
第四段,从「临邛道士鸿都客」到末句,写一场跨界的寻访。
用四个字概括,就是得、失、思、寻。
按这个切法数句子:第一段三十句,第二段十二句,第三段三十二句,第四段四十六句。合计一百二十句,与全诗相符。换成比例: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六点七、百分之三十八点三。
这四个数字里,第二个是最刺眼的。
一首题为「长恨」的诗,把恨的由来——那个使一切改变的转折——压缩在全诗的十分之一里,而把转折之后的日子铺成了将近三分之二。第三段与第四段加起来七十八句,占百分之六十五。也就是说,这首诗有三分之二的篇幅,处理的是「之后」。
这不是一个偶然的比例。歌行的作者对篇幅是有控制力的:他可以把马嵬那一段展开成三十句,正如他可以把华清池那一段压成八句。他没有那么做。他在最有戏剧性的地方收缩,在最没有事件的地方铺张。一首诗的重心不在它写得最激烈的地方,而在它写得最长的地方——这是读长篇歌行的一条基本经验。按这条经验,《长恨歌》真正在意的不是发生了什么,是之后的那些年。
还可以换一个角度看这组数字。第一段三十句所覆盖的时间,是若干年;第二段十二句所覆盖的时间,是很短的一程路;第三段三十二句所覆盖的时间,又是若干年;第四段四十六句所覆盖的时间,短到只是一次往返。于是全诗形成了一个长—短—长—短的节奏,而其中两个「长」,一个是拥有的年月,一个是不再拥有的年月。前者三十句,后者三十二句。两段几乎等长。
这个近似的等长很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只是巧合,无从证实。但它造成的阅读效果是明确的:读者被要求用同样的耐心,读完得到的那些年,和失去的那些年。诗把这两段时间放在同一架天平上称,称出来是平的。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有数字都建立在本章的四分法之上。若把「天旋地转回龙驭」以下另划一段,第三段会短去若干句;若把结尾的誓言单独析出,第四段也会变。这些调整改变不了大局:无论怎么切,转折那一段都是最短的,而后半始终占多数。分段可以商量,比例不能商量。
第一段三十句,从「汉皇重色思倾国」起。
开篇第一句就是一个文体上的选择:托汉言唐。唐人写本朝之事而称汉,是当时通行的避忌与修辞习惯,不必坐实为史笔,也不必读成刻意的影射。它的功能是把叙述推远一点,使全诗获得一个「说故事」的口吻,而不是「记本事」的口吻。这个口吻一旦定下,后面出现方士、仙山、金阙这类材料时,就不会与前文脱榫——因为诗从第一句起就没有承诺自己在写实录。
这三十句的内部推进,用的是一个级差结构。
先是一个人:「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典」两句里有两个否定性的词,「未识」和「深闺」,都在说无人知晓。接着是「一朝选在君王侧」,一个时间副词把无人知晓翻成尽人皆知。
然后是六宫:「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典」一人对六宫。
然后是三千:「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典」这两句是全诗最著名的对比之一,也是级差结构最露骨的一级。三千与一,是数量上的极端悬殊;而「三千宠爱」四字把本该分给三千人的东西全部归到一处,用的是分配的语法。本书的主脉络里说过,宠爱是给得太多——这两句就是「太多」的算术表达式。它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把账目摊开:本来该分成三千份的,现在是一份。
再往下是天下:「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典」级差走到了最外一层。从深闺一人,到六宫,到三千,到天下的父母,四级跳完,第一段的社会覆盖面就铺满了。
这个级差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使第一段的三十句读起来很快。三十句写若干年,按理应该显得漫长,但实际的阅读体验是一路顺下、几乎不停。原因是这三十句里几乎没有转折——没有「然而」,没有「未几」,没有任何一处让叙述回头。所有的句子都是同向的:更多、更盛、更外扩。同向的句子越多,速度越快。这与后面第三段形成对照:第三段句数与之相当,读起来却慢得多,因为那三十二句全是往回看的。
第一段的另一项技术,是时间副词的密度。「一朝选在君王侧」「始是新承恩泽时」「从此君王不早朝」「遂令天下父母心」——一朝、始是、从此、遂令,四个词分别标记了起点、初次、延续、结果。它们像四个钉子,把三十句钉在一条时间线上,使这段本无情节起伏的铺陈不至于变成静态的堆砌。歌行体最容易犯的毛病是铺排失控,一路排比下去而不知何时该停;这四个副词是刹车,也是路标。
至于这一段的写法本身,是近距离的、器物化的。「云鬓花颜金步摇」「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典」,视线落在头饰、居所、宴席上;「缓歌慢舞凝丝竹」,落在乐器和乐声上。人始终在场,但人是被这些物件围出来的。这个写法值得记住,因为它会在第三段以完全颠倒的形式再出现一次——同样是写物,那时候人不在了。
第一段收在「尽日君王看不足」。
这五个字很要紧。「看不足」的字面是看不够,往深一层说,是无论多久都不算够,是一种永远无法结清的欲求。本书追的那条线——爱的古义是吝惜、是舍不得——在这里露了一次面。看不足,就是舍不得移开眼睛;舍不得移开眼睛,是因为知道这东西终究不能永远在眼前。第一段全是拥有,而拥有的最后一句却落在一个「不足」上,落在一个缺口上。三十句写满了得,收尾处却写了一个还没得够。
从结构上看,这五个字还是一个铰链。它把一段全是加法的叙述,接到下一段全是减法的叙述上;上一句还在「看不足」,下一句「渔阳鼙鼓动地来」,声音就换了。歌行的段落转换往往靠一个声响,这里靠的是鼓。
第二段十二句,是全诗最短的一段,也是被处理得最快的一段。
十二句的内部结构很清楚:前六句是移动,后六句是停顿。「千乘万骑西南行」「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方向、姿态、里程都有,是一段路;到「六军不发」,移动中止。全诗的转折就发生在这个中止里。
值得注意的是这十二句的语法。它几乎没有主语。「六军不发无奈何」——无奈的是谁,句中没有交代;「君王掩面救不得」,出现了主语,但这个主语所做的动作是掩面,是把视线关掉。这是全诗唯一一次写到不看。第一段收在「尽日君王看不足」,第二段收在「掩面」,看与不看,隔了两句。一首诗如果肯把这样一对反义的动作放在前后紧邻的位置上,通常不是偶然。
真正承接转折的,不是任何一句关于人的描写,而是两句关于物的清单:「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典」四样首饰,一样一样点出来,掉在地上,没有人捡。第一段里,同一类物件是戴在头上的,是「云鬓花颜金步摇」;到这里,它们落在土里。诗人不写人怎么了,他写这些东西现在在什么位置上。位置变了,事情就说完了。
这是一次极为节省的处理。用现代的话说,是把镜头从人身上摇开,落到地面。在中国叙事的传统里,这种以器物承接不忍写之事的手法非常古老,本书前面已经遇到过几次,后面还会遇到;此处只指出它在《长恨歌》里承担的具体职务:它替诗省下了大约二十句。
「死」这个字,全诗一百二十句里只出现三次,且都很短促,一次也没有展开。三次分别落在第二段的末尾附近、第三段回程的路上、以及第三段收束前的一句里,每一次都是一闪即过,后面立刻接别的。这个用字频率本身就是一份统计证据:一首以此为枢纽的长诗,对枢纽本身几乎不着笔墨。
现在要问的是,这样处理,得到了什么,付出了什么。
得到的是一首完整的、关于思念的诗。假设这十二句被展开成三十句——写军中的争执,写朝廷的责任,写事后的追论——全诗的重量就会移到那里去。一首诗的读者会本能地把最详尽的段落当作主题。真展开了,后面那七十八句就会退化成余波,成为一场政治事件的抒情尾巴。而现在,因为转折被压到最薄,它更像一道门槛:读者被迅速推过去,落在门槛的那一边,剩下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待在那一边。回避使得全诗得以成为一首关于之后的诗。
付出的代价也很清楚。历代对《长恨歌》的批评,相当一部分火力集中在这十二句上。持讽谕之说的读者认为,一首以「汉皇重色」开篇的诗,理应在此处交出一个判断;而诗在这里不但没有判断,反而用「无奈何」「救不得」这样的措辞,把责任写成了不可抗力。「无奈何」三字尤其被议论:它把一个选择说成了没有选择。也有读者的批评更进一层,认为「花钿委地」那两句的美,与所写之事之间存在不相称,以物之精致覆盖事之惨烈,是一种修辞上的柔化。
这些批评是否成立,牵涉到对全诗主旨的判断,学界看法不一,本章后面还会回到这个问题。此处只作一个中性的记录:这十二句是全诗结构上的薄弱环节,也是它的全部代价所在。它换来了后面七十八句的自由。
第三段三十二句,是全书讨论这首诗时最该细看的一段,因为它几乎不含事件。
这一段的开头是回程,「天旋地转回龙驭」以下几句仍带着行程;真正的技术从「归来池苑皆依旧」开始。
「依旧」二字是这一段的总纲。太液的芙蓉还在,未央的柳还在,池苑还是那个池苑。所有的东西都没有变。变的只有看这些东西的人。诗人不去写人怎么变了,他写物怎么没变——用不变的一方,来量出变了的那一方有多少。这个方法比直接写变化要狠,因为它让读者自己去做减法。
这条路数不是白居易发明的。本书第一百〇七章讨论潘岳悼亡诗时已经详细说过:那些诗的力量不在哀词,在于把屋子里的东西一样一样点过去——帷屏、翰墨、遗挂,全都在原处,全都还是原来的样子。物件不动,正说明它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从西晋到中唐,这条技术线走了五百年,中间经过南朝的悼亡与闺怨,到《长恨歌》这一段,用得最从容。
具体看这一段的物件清单:池苑、芙蓉、柳、桃李、梧桐、秋草、落叶、台阶、萤、孤灯、钟鼓、星河、瓦、衾。十四样,没有一样是人。
再看这一段处理时间的办法。它用了三种。
第一种是季节的对举:「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典」一年里最好的一天和最坏的一天,各写一句,中间什么都不填。两句写完一年,也写完了所有的年——因为每年都一样。
第二种是别人的衰老:「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典」这两句是这一整段里少有的写到人的地方,可是写的是旁人,而且只写他们的头发。白发是「新」的,说明是这几年才有的;青娥「老」了,说明这几年不短。诗不肯直接说过了多少年,它让两拨不相干的人的头发替它计数。这是一种间接计时法,比任何数字都准确,因为读者在自己的经验里见过这种事。
第三种是一夜的长度:「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典」从更鼓写到天将亮,一句一头,中间是整宿。「孤灯挑尽未成眠」的「挑尽」也是同一类写法——灯芯挑到没得挑了,就是坐了很久。
这一段最后落到两件寝具上:「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典」瓦上结了霜,被子是凉的。器物在这里第一次被赋予温度,而且是低温。前面十四样物件都只是在原处,到这两句,物件开始反过来作用于人——冷是可以被身体量到的。全段唯一一次直接发问,就在这里:谁与共。三个字,问的是有没有另一个人,答案在问出来之前就有了。
需要点明的是,这一段与第一段的物件其实是同一批。第一段是芙蓉帐、金屋、玉楼、金步摇,第三段是芙蓉、池苑、鸳鸯瓦、翡翠衾。同样华贵,同样精细,同样一件一件点。差别只在于,第一段的物件里坐着人,第三段的物件里没有人。诗用同一套家具,摆了两次;第二次是空的。
三十二句写一座空院子,这是全诗结构上最奢侈的一笔,也是它真正的重心所在。前面统计过,这一段的长度与写获得的第一段几乎相等。一首诗肯用同样多的字去写有和没有,说明它认为这两件事一样重要,或者说,它认为没有本身就是一件需要被完整记录的事。
段末一句是「魂魄不曾来入梦」。这一句把第三段推到尽头:现实里的办法用完了,梦里的办法也没有奏效。到这里,诗如果收住,就是一首标准的悼亡长诗,情理俱足,可以停笔。它没有停。剩下的四十六句,是它不肯停的结果。
第四段四十六句,是全诗最长的一段,占百分之三十八。
这一段的性质需要先说清楚。全诗从第一句起就用了托汉言唐的写法,这已经是一层虚设;第四段的方士、碧落黄泉、海上仙山、金阙玉扃,是在这层虚设之上再造的一层。它是虚构之中的虚构。
难得的是,诗自己承认这一点,而且承认得很坦白。「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典」——虚无缥缈四字是诗人替自己的场景贴的标签。他没有假装这座山是有的。更早一句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典」:上下两处正规的去处都找过了,都没有。先把两条路堵死,再从堵死处生出第三条,这个顺序很重要。它意味着这座山不是被发现的,是被需要出来的。
诗人明知不可能,仍要造一个可以再见一面的场所。这是《长恨歌》在结构上最大胆的决定,也是它区别于此前一切悼亡之作的地方。此前的传统,从潘岳到江淹,处理的都是不可挽回;不可挽回是前提,全部的技巧都用在描摹这个前提上。《长恨歌》接受了这个前提整整三十二句,然后在第七十五句上把它推翻,另起一段。
推翻的方式,是把不可能的地方装修成一处可信的宅院。
看这一段的动作清单:叩玉扃,转教通报,梦魂惊,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云鬓半偏,花冠不整,下堂来。叩门、传话、起床、披衣、开帘、下堂——没有一个动作是仙人的动作,全是日常起居。诗把最不可能的场所,用最平常的家常动作填满。这是虚构的一条基本手艺:越是要人相信一件不可能的事,越要在细节上写得琐碎。云鬓半偏、花冠不整这两处尤其见功夫,写的是仪容的不整齐——一个刚被叫醒的人来不及打理自己。整齐是排场,不整齐才是生活。
这一段还有一处结构上的回照。「风吹仙袂飘飖举,犹似霓裳羽衣舞典」,这一句把读者带回第二段开头的「惊破霓裳羽衣曲」。同一支曲名,前一次是被打断,这一次是像。中间隔了八十多句。歌行体处理长距离的呼应,靠的就是这种一个名物的复现,不必解释,读者自己会接上。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典」是这一段最著名的比喻,也是全诗写容颜的最后一笔。前面第一段用「回眸一笑」写容颜,这里用带雨的花写容颜,一笑一泪,各在一头。
全书讨论过很多种给不出去:明明有东西要给,而收件的人不在了,于是那份东西只能留在原处,慢慢变成器物、变成诗、变成一间不肯打扫的屋子。凄美之爱,就是给不出去的爱。《长恨歌》面对同一个困境,选了一条别的诗都没有选的路——它替这份给不出去的东西,安排了一次会面。它先承认地址不存在,然后凭空造一个地址,把话送到。
于是出现了一个可以量化的事实:全诗篇幅最长的一段,是唯一一段完全不可能发生的内容。四十六句,百分之三十八,全部花在一件诗人自己标明为虚无缥缈的事上。这就是《长恨歌》分配篇幅的真实逻辑——字不是按事情的重要程度分的,是按舍不得的程度分的。
前面几节谈的都是篇幅分配,这一节谈这首诗把这些篇幅装进去所用的具体工艺。
先说七言。七言句比五言多出两个字,多出来的地方通常不是用来增加信息,而是用来放修饰。「六宫粉黛无颜色」,去掉两个字仍能成句;那两个字是给声音用的。七言的内部节奏一般是四三,前四字铺一个由头,后三字落一个断语。《长恨歌》里这个节奏用得极稳:「春宵苦短—日高起」「梨园弟子—白发新」「玉容寂寞—泪阑干」,前四字是状态,后三字是结果或动作。一百二十句里绝大多数句子都可以这样切开。这种稳定给长诗带来两样东西:一是可诵,二是可记。它也带来一样坏处,就是容易单调;歌行对付单调的办法,是换韵。
《长恨歌》换韵很密。开篇几句押的是入声:倾国、求不得、人未识、君王侧,收尾都短促。转到华清池一段,韵脚变成池、脂、时,是平声,声音立刻拉长了。再往下是摇、宵、朝,还是平声。到「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典」一带,韵脚是人、身、春。再往下「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不重生男重生女」,土、户、女是上声。短短三十句之内,韵已经换了好几道。
换韵在长篇歌行里承担的是分节的职责。全诗不加任何标记,读者却能听出层次,靠的就是韵脚的变动。耳朵先于眼睛知道段落到了。而平声韵与仄声韵交替使用,还带来声情上的起伏:入声急,平声缓,上去声之间又各有不同。大体而言,这首诗在铺陈之处多用平声,在转折与顿挫之处多用仄声。这只是大体,个别地方未必吻合,不宜逐句求验——歌行的换韵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音响上的换气需要,与内容无关。
第二项工艺是顶针。「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典」,上句的末二字直接作下句的头二字。「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典」,同一个数目字连用两遍,也是同类手法。「太液芙蓉未央柳,芙蓉如面柳如眉典」,则是把上句的两个物名拆开,分别接在下句的两处。这三例分布在第一段和第三段,位置都在段落内部转折的地方。
顶针在长诗里的功能是胶水。一百二十句的作品,最怕句与句之间各自为政,读起来像一串互不相干的联语。顶针把相邻两句咬在一起,使叙述不至于在中途断开。它的代价是拖慢速度——同一个词说两遍,信息量为零,时间却过去了。所以顶针总是出现在诗要放慢的地方,而不出现在要赶路的地方。第二段十二句里,一处顶针也没有。
第三项是远距离的复现。「惊破霓裳羽衣曲」在第二段开头,「犹似霓裳羽衣舞」在第四段中间,中间隔了八十多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在第一段,「玉容寂寞泪阑干」在第四段,一笑一泪遥相对照。「尽日君王看不足」的看,与「君王掩面救不得」的不看,「不见玉颜空死处」的不见,「不见长安见尘雾」的见与不见,构成一条贯穿全诗的视线线索。这些复现不加任何提示,全靠读者自己接上。长篇歌行不能像散文那样回顾前文,它只能重新念一遍那个词,让声音去唤起记忆。
第四项是叠字与虚字的收尾。「悠悠生死别经年」「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此恨绵绵无绝期」,叠字集中出现在第三段和结句,都是拉长声音的位置。全诗最后一个叠字是绵绵,后面接无绝期,声音上是不肯收住的收尾。一首长诗结束时用一个延长音,而不是一个顿挫,这也是分配上的选择。
这些工艺加在一起,使这首诗成了一件可以口传的东西。相传唐宣宗有诗悼白居易,中有童子亦能吟诵此篇之句,那首诗的作者归属学界有异说;元稹为白氏文集作序时,也记述过白诗被人辗转抄写传诵的情形,大意是流播极广,连远方都有人求取。这类记载的细节未必都可尽信,但一首八百四十字的长诗能靠口耳流传,本身就说明它的声音工程做得极好。换韵、顶针、复现、叠字,都是为记诵服务的。
第四段的末尾,出现了全诗唯一一件被交出去的东西。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四句里有三个动词值得注意:留、擘、分。留是留下一半,擘是掰开,分是分成两份。三个动词都指向同一个动作——把一件完整的器物弄坏。
这是中国叙事里一个反复出现的悖论:完好的器物证明不了什么,被分开的器物才能。一支完整的金钗,谁都可以有;掰成两股的金钗,只有另外那一股能与之相认。分开使器物具备了指认对方的能力。后世的破镜、分钗、剖符,都循此理。为了证明一段关系存在过,先得毁掉一件东西。
本书前面已经两次遇到器物承担这项职责。第七十六章讲《古诗十九首》里的合欢被,那是把成对的图案缝进一床被子,用一件器物把两个人容纳进去,办法是合。第一百〇八章讲人琴俱亡,那是琴先于人失了声,器物随主人一同废掉,办法是亡。到《长恨歌》这里,办法是分。合、亡、分,三种形态,指向的是同一件事:语言会消失,人会不在,只有器物能被拿在手里,能被出示,能被交给第三个人带走。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典」这两句把器物的物理性质借给了心。坚是金属的属性,现在被用来规定心该是什么样子。器物在这里从证据升为标准——不是心证明了钗,是钗规定了心。这个方向值得留意:在这首诗里,可靠的一方始终是物。
还有一层结构上的意思。全诗写了这么多器物——金步摇、翠翘、玉搔头、鸳鸯瓦、翡翠衾——没有一件是被送出去的。它们或者戴着,或者掉在地上,或者空在那里。只有钿合金钗被寄出。第一段是占有,第三段是空置,到第四段才出现一次交付。本书的主脉络说,爱这个字的字形里,手在上,是要给出去。这首诗一百二十句,那只手到第一百〇八句上才伸出来,而且伸出来时,手里的东西已经只剩一半。
紧接着信物的,是誓言:「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先看这个誓言被安放的场合。全诗音量最大的两句,被放在一个极小的场景里——一个具体的日子,一处具体的殿,夜半,无人,私语。最大的话在最小的场合说,声音压到最低,这是白居易的分寸。如果这两句被放在朝会上、放在众人面前,效果会立刻垮掉。
再看它的语法。「在天愿作」「在地愿为」,先设一个处所条件,再出一个愿望。这是誓言的一种常见句式。本书前面讨论过另外两种。
第七十一章的《上邪》,用的是否定式担保: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然后才敢与君绝。它列举一串不可能发生的事,把这些不可能捆成解除条件。誓的重量全压在「不可能」三个字上。
第七十四章讲的磐石蒲苇,是比拟式分工:一方作磐石,取其不移;一方作蒲苇,取其韧。两个物象各归一人,各具一德,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承诺。
比翼与连理是第三种,可以叫合并式。比翼鸟单只飞不成,连理枝单株长不出。这两个物象的共同点,是单个不成立。誓言在这里说的不是我爱你,是我不能单独存在。它把两个人的关系写成了一个物种的生理条件——离开对方,这个东西就不是这个东西了。
三种语法的时间指向也不同。《上邪》指向此生,说的是我什么时候才会与你断绝;磐石蒲苇指向当下,说的是我此刻是什么样的东西;而比翼连理指向的是别处与来世——在天、在地,都不是此时此地。前两种誓言是对现在的担保,第三种是对将来的申请。它比前两种更绝望,因为它已经放弃了在此生此地兑现的可能。
需要指出的是,比翼与连理这两个物象都不是《长恨歌》首创,前代典籍中早有其说,白居易是取用者而非发明者。他的贡献在于把两个旧物象并成一联,一句在天,一句在地,用最简单的对仗把它们锁死。此后一千多年,这两句成了汉语里说到誓约时最常被搬用的现成话,凡婚仪、凡挽联、凡戏文,随处可见。一个比喻被用滥,通常说明它当初造得极准。
全诗以两句作结:「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典」
先考这个恨字。唐人用恨,语义仍以遗憾、不甘、意有未足为主,与今日所谓仇恨相去甚远。本书第一百二十一章已经把这条训诂线索排过一遍,例证不再重复;此处只需记住结论:读《长恨歌》的恨为仇恨,是误读。长恨者,长久的遗憾。题目里那个长字,既指时间,也指分量。
再看结句本身的做法。它是一次量的比较,而不是一句抒情。天长地久,是汉语能给出的最大的时间量;「有时尽」,是给这个最大量加一个上限;「无绝期」,是给恨去掉上限。两句合起来的结论很清楚:恨比天地长。
这个收尾方式与全诗的开头是配套的。第一段用数字铺排——六宫、三千、一身、天下——是量的堆叠;结尾用两个时间量相比,还是量。一首以计量开始的诗,以计量结束。它始终不肯说抽象的话,始终要给出一个可以比较的东西。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历来争论不休,大致有几种立场并存。
一种是讽谕之说。理由是开篇即以重色发端,全诗于兴亡之际着墨,作者本人又以讽谕自任,此诗当在刺而不在哀。
一种是言情之说。理由亦有内证: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把自己的诗分为讽谕、闲适、感伤、杂律四类,《长恨歌》归在感伤一类,不在讽谕一类。他又有「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典」之句,将《长恨》系于风情,与近于正声的《秦中吟》分列。若作者自己都不把它当讽谕诗看,后人代为定性,便需要更强的理由。
第三种是双重主题之说,认为前半讽而后半哀,两意并存,或谓作者写着写着改了初衷,被材料本身带走了。
近人研治此诗者甚多,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中有专章讨论,着眼于歌与传的配合关系。各家结论并不一致,本章不作裁断,只把本章的篇幅统计放进去作为一项旁证:如果这首诗的用意主要在讽,那么它把百分之六十五的字给了失去之后的年月,把百分之三十八的字给了一段自认虚无缥缈的寻访,这个分配就很难解释。而若说它主要在哀,那么开篇三十句的铺排与「不重生男重生女」这样的句子,也不容易一笔勾销。分歧之所以长期存在,可能正因为诗本身的分配就不干净。
回到本书追的那条线。爱的古义是吝惜,是舍不得;三千年间从舍不得走到给出去,这一路上,《长恨歌》做的是一件很特别的事——它把舍不得写成了一个时间问题。
失去只用了十二句。之后的日子用了七十八句。这个比例本身就是一个论断:舍不得不发生在失去的那一刻,它发生在之后的每一天里。事情结束之后,才是舍不得开始的地方。第三段那三十二句写空院子,写池苑依旧、写落叶满阶、写别人的头发白了,写的全是这件事——一个人拿着已经没有用处的舍不得,一年一年地过。
繁体的爱字,手在上,心在中,脚在下。这首诗的第四段是那只手,一直伸着,最后交出去半支钗;第三段是那颗心,三十二句都在原地舍不得;至于底下那双脚,一百二十句里始终没有走出去过——诗从长安出发,绕到蜀道,回到长安,再上一趟根本不存在的海岛,最后停在一个夜半无人的殿上,没有到达任何新的地方。
全诗结束时,那件被掰开的器物仍然是分开的。钗留一股,合留一扇,两半各在一处,谁也没有把它们合起来。八百四十字写完,能拿在手里的实物只有这半支钗——它不能证明将来,只能证明曾经有过一支完整的钗。
先把这四个字拆开。
「霓」是副虹。天上出虹,有时不止一道;主虹之外常悬着一道颜色淡些的弧,在外侧,色序与主虹恰好相反。古人把这一道叫霓,也写作「蜺」。《说文解字》把「霓」收在雨部,从雨,兒声,释义大意是屈虹,并说它属阴气。同书解「虹」,说它形状像虫,又出旧名「螮蝀」。所以「蜺」那个从虫的写法并不是讹字,而是古人对这一类天象的一种理解:那是天上的一条虫,拱着背,两头垂到地上饮水。后世注家又有虹为雄、霓为雌的说法,把一主一副说成一对。这类分别出于何时、可靠到什么程度,历来意见不同,不必坐实。可以坐实的只有一点:霓这个东西有形状,有颜色,有边界,却没有一处可以伸手按住。它明明白白挂在那里,取不下来。
「裳」是下裙。古人上身穿的叫衣,下身穿的叫裳,《诗经·邶风·绿衣》里「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典」,说的正是这个分别。后来「衣裳」连用成了泛称,但在早期文献里,这两个字各有所指,不能混。所以「霓裳」二字的字面意思是:下裙像那道副虹。不是某一种颜色,是一片说不清是几种颜色的颜色,层层叠叠,交界处糊在一起。
「羽衣」是道家语。羽是飞的凭借,得道的人叫羽人,升仙叫羽化。《楚辞·远游》里有「仍羽人于丹丘」一句,说的就是这一类形象。以羽为衣,不是真拿羽毛做衣裳,是说这身穿戴属于飞得起来的那一类人。
四个字连起来,给出的是一个不在人间的形象:一个人,下身是副虹的颜色,上身是飞鸟的羽,站在那里。它不描述任何具体的布料,只描述一种不可能。
再说这四个字所指的东西。唐代文献里,「霓裳羽衣」有时指乐,有时指舞,有时指舞者身上的行头。称《霓裳羽衣曲》的是就乐说,称《霓裳羽衣舞》的是就舞说,白居易有一篇诗题作《霓裳羽衣歌》,那是以诗记曲兼记舞。三者本来是一件事的三个面——唐代大曲本就是器乐、歌唱、舞蹈合成的一整套东西,乐工奏,歌者唱,舞者舞,拆开来任何一面都不成立。后世称说,渐渐只剩「霓裳」两个字。名字越缩越短,是一个东西越走越远的征兆:起初要说全,后来点一下就够,再后来点一下也未必有人接得住。
本章要追的,就是这个东西的下落。它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件器物,不是一座宫殿。人可以埋,器物可以藏,宫殿倒了还有础石。一支曲子什么都不剩——它只在被演奏的那几刻钟里存在,奏完就没了,下一次奏是下一次的事。它的存放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谱,一种是人的记性。谱可以抄错、抄漏、抄成谁也读不懂的符号;记性更靠不住,人一老就模糊,人一散就对不上。中晚唐的诗人反复去写这支曲子,写了将近一百年,写的其实是同一件事:一样谁也抓不住的东西,怎么才能不算彻底没了。
一支曲子的下落难考,它的来历同样难考。关于《霓裳羽衣曲》从哪里来,历来记载不一,大致可以并列为三说,外加一种折中的讲法。
第一说是西域传入、宫廷改名。今传《唐会要》记天宝十三载太乐署供奉曲名有一次成批改易,其中原名「婆罗门」的一曲,改称「霓裳羽衣」。这条记载性质近于官文书的迻录,年月具体,曲名成组,在诸说之中分量最重。「婆罗门」是佛教用语,也是当时对一路西来乐曲的通称;这一曲传入的路径,旧说多以为经由河西凉州一带入朝,由地方长官进献。进献者是谁,记载彼此有出入,旧说多作杨敬述,也有写作杨敬忠的,同一人异名还是两人相混,难以论定,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是:天宝十三载有过这样一次官方改名,改名之前它另有一个来自西域的旧称。
第二说是唐玄宗自制的道曲。玄宗好音律,又特别好法曲。法曲是唐代宫廷乐的一类,声调清雅,与胡部诸乐路数不同,与道教斋醮所用的音乐关系密切。持此说者以为《霓裳羽衣》本是一支道调,曲名里的「羽衣」正是道家的字面,与佛教的「婆罗门」不是一路。唐人诗中有一处旁证常被引用:刘禹锡有一首诗,题目里记着玄宗登临远望仙山、归而作曲的事,后人据以为此曲得名之由。这条旁证是诗题,不是史志,能证明中唐时已有这样一种传说在流传,却不足以证明事情本身。
第三说是月宫传说。大意是玄宗中秋之夜由方士导引游于月宫,听见仙乐一部,回来后凭记忆写下,便是此曲。这一说见于唐宋之间的笔记小说,如旧题柳宗元的《龙城录》一类——那部书学界多以为后人伪托,不能作唐人记载用——又散见于其他志怪杂录。它是传说,不是史事,本书按传说处理。但传说本身值得留意:它把这支曲子的来历安置在一次听觉经验上,而且是一次无法复核的听觉经验。一个人听见了,别人没听见,他回来把它写下来。后面会看到,这个结构在中晚唐关于此曲的书写里反复出现,只是听的人从帝王换成了诗人,月宫换成了长安的某一个夜晚。
折中的讲法出现得较晚。大致是说:此曲前半出于自制,后半采用西凉所献;或者说改名归改名,曲子本身经过增损,已非一物。宋人王灼作《碧鸡漫志》,曾专门考订这支曲子的来历,把前人诸说排比一过并加驳正。他的结论后来仍有人不同意。也就是说,早在距天宝三百年上下的宋代,这件事就已经考不清楚了;考不清楚的原因不是材料少,恰恰是材料多而互相打架。
把这些并在一起,能站得住的只有几条:天宝年间此曲盛行于宫廷;它与法曲、与道调有牵连;它在天宝十三载有过一次官方的改名;它是一支大曲,篇幅长,有完整的段落结构。至于它究竟是从西边传来的还是从宫里出来的,是一个人写的还是几个人凑的,史料给不出定论。这一点必须先说明白,因为后面所有的追忆,都是在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对象上进行的。人们后来舍不得、反复去写、想尽办法留住的那个东西,连它自己是怎么来的都说不清。
要讲一支宫廷大曲,得先讲奏它的人从哪里来。唐代宫廷音乐有两套系统。雅乐一路归太常寺,用于郊庙朝会,礼制性强,变动慢;俗乐一路归教坊,用于宴飨游观,曲目新,风格杂,吸收外来乐调最快。唐初已有内教坊,设在禁中。开元年间玄宗另置左右教坊,把俗乐从太常寺的管辖里分出来,改为直属内廷。这一次改制的意义,历来被论者看重:它等于承认俗乐是一门独立的、需要专门供养的技艺,而不再是雅乐的附属。
「教坊」这个名目本身也值得一说。教是教习,坊是唐代城中的居住单位,一坊一垣,有门有禁。以坊为名,说明它起初指的是一处地方——教习乐舞的那一片院子——后来才连人带事一并成了官署的名称。「梨园」同理,先是果园,后是机构。唐代这两个最重要的音乐机构,名字都不是从职能来的,是从地皮来的。这是很唐代的一件事:先有一处院子,人聚在里面做一件事,做久了,院子的名字就成了这件事的名字。
晚唐段安节作《乐府杂录》,性质与《教坊记》相近而时代更晚,记的多是各色乐器、各类曲调,以及历代以某一技擅名的乐工姓名。这类书有一个特点值得留意:它们把人记下来了。正史的乐志只记制度,记编制,记礼数,不记具体某一个人吹得如何;而这两部书里,一个善某调的人可以留下姓名和一两句评语。乐人身份低微,能在文字里留下名字的极少,这几部小书因此格外要紧。也正因为是追记,书中所述与实际情形隔了多少,各家估计不同,学界看法不一。
唐人崔令钦作《教坊记》,记的正是这一套。据其所记,大意是京城的教坊分左右两处,各在一坊,右教坊多善歌,左教坊多工舞,长年相沿,各成家法。书后附有一份很长的曲名表,所收曲调数以百计。这份曲名表是唐代俗乐研究里最要紧的材料之一;至于表中曲目是否全出崔令钦原书、有无后人陆续增补,学界看法不一。
梨园是另一件事。梨园本来只是禁苑里的一处果园,是地名,不是官署名。《新唐书·礼乐志》所记大意是:玄宗通晓音律,尤其偏好法曲,从坐部伎的子弟里挑出三百人,在梨园教习,谁奏错了一个声音,他听得出来并且当场纠正,这一批人便称为「皇帝梨园弟子」;此外又有宫女数百人,也称梨园弟子,另居一处。这里有两个细节值得停一停。
其一是「选坐部伎子弟」。唐代宫廷乐舞有坐部伎与立部伎之分,堂上坐着奏的是坐部,堂下站着奏的是立部,技艺高下有别,坐部为优。也就是说,梨园那三百人是从已经拔尖的一批人里再拔一次。其二是「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典」。这句话记的是一位君主的耳朵,但它同时记下了一种关系:这批乐人不是官府按例供养的匠户,是被一个具体的人一个一个听过、挑过、改过的。这层关系一旦断掉,就没有第二个人能替补——技艺可以传,那种被逐个校正过的耳朵不能传。
再说乐人的身份。这一层与前面两层反差极大。唐代乐人多出于乐户,户籍另立,世代承业,身份低于良人,婚配、迁徙、出仕都有限制;太常系统另有所谓音声人,身份介于其间。具体的名色、等级与流转办法,各家依据的文书不同,结论也不同,学界看法不一。但大方向是清楚的:一个梨园弟子,可能是全天下最会奏这支曲子的人,同时在律令上不是一个自由人。他的技艺属于他,他本人属于官府。
所以当宫廷供养的体系收缩,这批人就散了。散是一个平静的词,底下是一整套制度的松脱:名籍不再核对,坊院不再点卯,月给不再发下,人便一个一个走出长安,去了州郡,去了江南,去了商船和酒楼。中晚唐的诗里,这个形象反复出现:一个上了年纪的乐工或乐妓,流落在离京城很远的地方,还会一支旧曲。
最有名的一次相遇是杜甫写下的。《江南逢李龟年》:「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典」李龟年是开元天宝间最著名的乐人之一,唐人笔记如郑处诲《明皇杂录》里记着他的事迹。二十八个字里,前两句是长安的两处宅第,后两句是江南的一个春天;中间隔着的东西一个字没写。这首诗旧题杜甫作,后人也有过怀疑,学界看法不一,但它所定下的那个结构——在极远的地方遇见一个极熟的人——此后被反复使用。
另一次相遇是白居易写下的。《琵琶行》里那位商人妇,自述身世时说自己「名属教坊第一部」。这五个字是制度用语,不是修辞:它把一个浔阳江头的中年妇人,精确地挂回到长安的那套编制上去。听的人一听就懂,懂的是她当年在哪一档,如今在哪一处。整首诗的分量有一半压在这五个字上。
这类相遇之所以在中晚唐成为一个稳定的题材,原因不在于诗人爱写,而在于事情真的到处在发生。散出去的乐工不是一两个,是一批;他们不会种地,不会经商,身上只有一门手艺,只能继续靠这门手艺过活。于是他们出现在驿站、在州府的宴席上、在江边的船里。他们是活的档案。诗人遇见他们,等于遇见了一段本来已经封存的时间,而且这段时间还会出声。
白居易有一篇《霓裳羽衣歌》,题下多作和元微之。这个题目本身先说明了一件事:写作的起因是有人问起。一个人在远处问,一个人在这里答;答的人没办法把曲子寄过去,只能把曲子写成字寄过去。
这首诗留下了唐代大曲结构最要紧的一批材料,主要不在正文,在自注。诗人在句下自己加注,大意是:开头的散序若干遍没有拍子,所以不起舞;到中序才开始入拍,又叫拍序;全曲若干遍而终。散序、中序、破,是唐宋大曲通行的三大段。散序自由,无拍无舞,近于试音;中序入拍,节奏舒缓,舞才起来;破转急,拍促舞繁,是全曲最烈的一段。「破」这个字用得极准——不是破坏的破,是节拍破开、由缓入急的那个转折点。各书所记的段数与段名互有出入,后世据以复原的方案更是多种,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作取舍,也不多添一字。
除自注之外,诗的正文写的多是眼睛看见的东西:舞者的装束,下裙像虹,披帛像霞,头上戴着步摇冠,身上环佩累累;起舞时的姿态,收势时的余音。写到声音本身,便只剩比喻。
这就是本节要说透的处境。白居易要追忆的,不是一件事,是一次听觉经验。
事和声,在可追忆性上是两种东西。事可以复述:哪一年,在何处,有几个人,先做了什么后做了什么,复述一遍,大致不失。声不能。你说不出一个音是什么样的。语言里没有一个词是专门指某一个具体声音的——所有描写声音的词,不是拟声(那是用另一个声音去代替),就是比喻(那是用另一类感觉去代替),再不然就是评价(好听、清越、繁促,那已经不是声音,是你对声音的反应)。所以凡是写声音的诗,比喻密度都异常高,不是诗人偏爱比喻,是没有别的办法。《琵琶行》里那一串——「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典」——四句里三个比喻,一句急雨,一句私语,一句珠落玉盘。密到这个程度,已经是承认失败:每一个比喻都是一次「不像,但姑且这么说」。
于是白居易在《霓裳羽衣歌》里能做的只有三件事。第一件是记结构:几段,每段有没有拍,哪一段开始起舞。结构是可以用数字写下来的,写下来就不会走样。第二件是记视觉:衣服、冠、佩、动作、收势。眼睛看见的东西可以描述。第三件是打比方。三件事里,只有第三件正对着声音,而第三件恰恰最靠不住。
结果就成了这样:这篇作品保住的不是曲子,是曲子的骨架和曲子的外观,加上一个人听过它的证据。它像一张按照记忆画出来的建筑立面图——层数是对的,门窗的位置是对的,尺寸大致不差,唯独里面住过谁、屋里是什么味道,图上不会有。
而且他的记忆本身还隔着年头。他在别处也多次提到这支曲子,说自己所见的歌舞里最爱的就是它;《长恨歌》里也点到过它的名字,那四个字因此进了几乎所有识字人的口中。一支曲子被这样反复提起,提起的次数越多,离它本身越远——后来的人说「霓裳」,说的已经不是他们听过的某一次演奏,而是白居易的那些句子。追忆变成了转述,转述变成了共识,共识再变成典故。等到典故形成,原来那个声音就彻底出局了。
从贞元、元和到大中、咸通,一百年间,写天宝旧事的作品多得数不过来。看上去题材很杂,细分下去其实只有四类,分别对应四种载体。
第一类是旧宫。华清、连昌、兴庆,以及散在各处的行宫,是这类作品最常出现的地点。杜牧《过华清宫绝句》写的就是其中一处:「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典」元稹有一篇长诗《连昌宫词》,通篇借一位当地老人之口,把旧宫的来龙去脉讲一遍。晚唐郑嵎作《津阳门诗》,篇幅更长,句下自加注解,几乎是把听来的旧闻按条目排好。宫这个载体的好处是:它不会走。人散了,曲散了,墙还在,竹还在,阶还在。写旧宫,等于给一段时间找一个固定的地址。
第二类是旧曲。《霓裳羽衣》之外,还有《凉州》一类当时通行的大曲,以及若干出于传说、后来变成词调名的曲子。曲这个载体与宫恰好相反:它没有地址,却能再现。宫只能看,曲能听——前提是还有人会奏。
第三类是旧人。李龟年是一个例子,前面已经说过。另一个例子是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这首诗前面有一篇序,大意是说:大历某年,他在夔府见到一位姓李的女子舞剑器,舞姿不凡,问她师承,她说自己是公孙大娘的弟子;而他上一次看见公孙大娘本人舞剑器,已经是开元年间的事了。这个结构比《江南逢李龟年》又多了一层——他遇见的不是当年那个人,是当年那个人的学生。技艺传下来了,人没有。诗的题目里「弟子」两个字,分量很重。
第四类是旧物。荔枝、羯鼓、玉笛、宫中的竹、旧苑的花,都属此类。器物在这类作品里承担一个很具体的功能:它是可以拿在手里的时间。你说不清那些年,你可以说清那一枝荔枝是怎么从南边送上来的。
四类合看,共同点很清楚:没有一篇是直接写那段时间的。时间不能直接写——它没有形状,没有边界,连起讫都要靠事件来标定。所以只能写载体。宫、曲、人、物,是四种把时间钉住的钉子。中晚唐的诗人做的事,说到底就是不停地找钉子。
这四类里,最见功夫的是一首二十个字的小诗:「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典」这首诗旧题元稹作,题为《行宫》;也有人以为它与王建的宫词一系关系更近,归属尚有异说,学界看法不一。
它的构造值得逐层拆。
第一层是场地。「寥落古行宫」,五个字定下地点和状态:一处离宫,久不用了,人少。第二层是照旧运转的自然:「宫花寂寞红」。花还开,而且开得红。这一句的要害在于花不受影响——它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也不需要知道。第三层是人:「白头宫女在」。白头是刻度,不必写年数;「在」是最省的动词,只说明还没走。第四层是这首诗真正的机关:「闲坐说玄宗」。
「说」不是哭,不是叹,不是忆,不是泣诉。说是日常动作,是两三个人坐着聊天时做的事。「闲」是无事可做。这两个字加在一起,把一件极重的事放进了一个极轻的场景:她们有的是时间,时间多到可以拿这件事当消遣。
更关键的是,全诗没有一个字交代她们说了什么。内容是空的。这个空必须留着——一旦写出内容,诗就变成叙事,叙事一开始,那个反差就消失了。读者被留在门外,只听见说话的声音,听不清说的是什么。要补的东西全部由读者自己补,而每个读者补进去的分量,正好等于「玄宗」二字在他心里的分量。
这是一种把情绪的计算完全外包出去的写法。作者不出面,不评论,不动一个表示悲喜的词。
本书第一百〇八章讲《世说新语·伤逝》时,分析过另一种把情绪外包的手法:不写人心里怎么想,只写他做了一件反常的动作,读者从动作的异常程度反推情绪的强度。那里用的是异常。这里用的是平常——平常到不像话,平常到与事件的量级完全不匹配。
两条路,方向相反,原理相同。都不让作者出面说明情绪,都把量表交到读者手里。异常动作是把指针打到刻度之外,平常动作是把指针按死在零。指针在两端同时失效的时候,读者才会意识到:这件事本来就不是这个量表能量的。
不过这种写法有一个前提,必须说明:它靠共识运转。读者得先知道「玄宗」两个字意味着什么,这首诗才成立。共识若失,这二十个字就只剩一处冷清的院子和几个老人。也就是说,这类作品把解释权全部押在了它所处的时代上。中晚唐的人敢这么写,是因为他们确信,不用解释。
上面这些作品放在一起读,会发现一个字出现得异常密:旧。
先把话说清楚:本书没有做过精确的词频统计,不敢报数字。但凡通读过中晚唐诗集的人都会有同一个印象——旧曲、旧游、旧人、旧物、旧时、旧宫、旧苑、旧居、旧业、旧山,这一串词几乎在每一卷里都会出现好几次。这个印象值得当作一个语言现象来分析。
「旧」在构词上有一个特点:它可以贴到几乎任何名词前面,贴上去以后不改变那个名词的所指,只改变它的时态。旧曲还是那支曲,旧人还是那个人,旧山还是那座山。它加的不是内容,是一层膜。
把它和几个近义字比一比,分别就出来了。
「古」是远的。古人、古道、古庙,说的是与说话人没有交集的时间,可以是三代,可以是秦汉。「古」不要求你亲历,恰恰相反,它默认你没亲历。
「昔」偏叙述。昔者、昔日,常用来起一个时间状语的头,后面必须跟事,单独立不住。
「故」偏归属。故乡、故人、故国、故居,重点在「本来属于我」这件事,时间只是附带的。
「旧」不同。「旧」要求同一性:说旧曲,前提是你认得这支曲,并且认定它就是当年那一支;说旧人,前提是你认得这个人,并且认定他就是当年那一个。这是一个必须有见证人才能成立的字。没有见证人,只能说古,不能说旧。
所以一个时代大量使用「旧」,意味着这个时代大量的人在做同一件事:出面作证,证明此物即彼物。
「旧」字最极端的一次用法,出自刘禹锡的《乌衣巷》:「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典」这里的「旧时」修饰的是燕,一只鸟。字面上讲不通——燕子活不了那么久,飞进百姓家的这一只不可能是当年那一只。可正因为讲不通才有力:它把同一性强行安在一个不可能同一的对象上,读者一边知道不对,一边接受了。这就是「旧」这个字的极限:它可以把一段时间嫁接到任何一个还在动的东西上。
还有一个不对称值得留意。汉语里说得出旧游、旧曲、旧人,却没有一个意思对等的反面词——不存在一个字,专门表示「尚未到来的那种熟悉」。这个不对称说明,这个字从一开始就是为损失准备的。它只朝一个方向用。
还可以再看一层。「旧」字所修饰的对象,在中晚唐诗里有一个明显的偏向:多是可重复的东西。旧曲可以再奏,旧游可以再去,旧居可以再住,旧业可以再操。真正一去不返的那一类,反而很少用「旧」去修饰。这个偏向不是偶然:一个字被大量使用,总是因为它好用;而「旧」之所以好用,正在于它替使用者保留了一点余地——说「旧」,等于说这件事原则上还可以再来一次,只是眼下没有来。它是一个不肯把话说死的字。
于是可以这么说:中晚唐用「旧」这个字标记了自己。这不是修辞偏好,是处境。当一个社会普遍认定最好的时候已经过去,它的语言就会长出一个高频的形容词,专门用来处理「过去」这件事,并且把它挂在所有东西前面。
本书第五十四章讲过虞姬。那一章处理的是一种极端情形:可靠史料只有寥寥数语,连一句完整的话都算不上,后世却在这几个字上层层加码,加出歌,加出剑,加出对白,加出坟,加出戏。材料极少的人,被后人一笔一笔写满。
这一章的情形正相反。天宝旧事的材料多到用不完:实录、国史、会要、乐书、笔记、诗文、碑志,一样不缺。可是材料越多,重写反而越频繁。
两种层累,方向不同。
虞姬那一种是从无到有,空白处生出内容。驱动力是不甘心她只剩几个字。生长的方向朝外扩,越写越具体,细节越添越多,最后长成一个完整的人。
天宝这一种是从有到有,已有的内容被反复覆写。驱动力是不甘心它已经过去。生长的方向朝内缩,越写越集中,最后集中到几个符号上:一支曲,一枝荔枝,一个白头宫女,一座空院子。
一个像滚雪球,越滚越大;一个像磨石头,越磨越小,越磨越光,最后成一件可以揣在袖子里的东西。
共同点在于,两者都不是为了求真。层累的动力从来不是求真——求真的人会去核对,会去删。层累的动力是舍不得。
天宝这一种还有一个虞姬那一种没有的麻烦。因为材料多,后出的书写看上去总像是有据的。一句话出自实录,一句话出自诗,一句话出自笔记小说,混在一起读,读者不容易分辨。到宋元以后,戏曲和小说再把这些层重新搅一遍,分层就更难了。本书前面反复强调注明文本层次,原因就在这里:凡属戏曲、小说、宝卷、民间传说的情节,一律注明它属于哪一层,不当史事看。
最后回到这支曲子的下落。
五代到宋初,有一次记载明确的修补。宋人所修的两部《南唐书》里都提到:南唐后主的皇后周氏通晓音律,得到过残缺的《霓裳羽衣》旧谱,把其中讹误脱漏的地方一一变易连缀,重新成章。两书所记的细节互有出入,后人转述时又各有增减,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是:确实有过这样一次尝试,而且是由一个真懂音律的人做的。
这次尝试有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结果没法验证。补出来的曲子究竟像不像原来那一支,当时没有人能判定,后来更没有。谱是死的,对照物已经不在了。所谓修复,实际上是在一堆残件上做出一个自洽的东西来,自洽不等于还原。
再往后两百年,有第二次记载明确的接触。南宋的姜夔在长沙,于当地乐工的旧书里翻到一份商调的《霓裳曲》,共十八阕,他自己记下四个字:「皆虚谱无辞。」
这四个字要读慢一点。有谱,没有词。也就是说,到这时候,这支曲子留下来的是一副骨架:音的次第还在,唱的字没了,唱法没了,舞没了,配器没了,连调都已经不是原来的调,是转过的商调。十八阕摆在那里,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发声。
姜夔的做法很老实。他没有宣称自己复原了什么,只从十八阕里取出一阕,自己填了词,调名就叫《霓裳中序第一》。他在残件上接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并且把来路交代清楚。
于是这支曲子最后的形态是一个词调名。它的名字缩了一路:《霓裳羽衣曲》,后来只说「霓裳」,再后来变成「霓裳中序第一」——一个曲名里剩下的,是段落的编号。至于后世流传的各种所谓复原谱本,来路与真伪各说不一,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取。
现在可以回到全书的那条线上了。这本书一直在说,「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人舍不得的,才是他爱的。前面各章里,人们舍不得的东西大都有形:一头牛,一只鹤,一件玉器,一个人。
这一章不同。中晚唐的人舍不得的是一段时间。时间没有形体,不能捧在手里,不能锁进柜子,不能陪葬,连指着它说「就是这个」都做不到。所以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去抓住载体——宫、物、人、曲。四样里,曲是最奇怪的一样:它和时间一样没有形体,却有一件时间没有的本事,它可以重来。一座宫只能看,一件器物只能摸,一个人会老;而一支曲子,只要还有人会奏,就可以从头再来一遍,而且每一遍都是完整的。奏的那几刻钟里,那段时间是在场的。
这就是为什么一支已经散乱的曲子,会被人写了整整一百年。他们不是在做音乐学。他们是在确认一件事:只要还能哼出几句,那些年就还没有算完。
所以这一章落在长沙的那间屋子里。一个南宋人翻着乐工留下的旧书,书页上是谱,谱上没有字。他从十八阕里挑了一阕抄下来,填上自己的词,注明这是从旧谱里得来的。他做的全部事情,就是让那十八阕中的一阕重新有人唱。至于唱出来的是不是四百年前的那个声音,他没有说,也没有办法说。
唐宪宗元和十年六月,宰相武元衡在长安靖安坊东门外遇刺身死,御史中丞裴度同时被击伤。事发当日,时任太子左赞善大夫的白居易上疏,请朝廷急捕凶手。按唐制,东宫官属不预闻朝政,于是有人指他越职言事;继而又有人说他母亲因看花坠井而卒,而他写过《赏花》《新井》一类诗,有伤名教。两条罪名叠在一起,这一年他出为江州司马。事见《旧唐书·白居易传》。本传还记有一节:先是诏出为江州刺史,中书舍人王涯上言,以为所犯状迹不宜治郡,于是追诏改授江州司马。后世论者多以为「有伤名教」一条是罗织,越职言事才是真由头;也有人以为他平日作讽谕诗得罪的人太多,这一次不过是总账。诸说各有依据,学界看法不一。
江州,治所在浔阳,即今江西九江。长江在这里折而向东,鄱阳湖的水从南边灌进来,湓水在城西入江,入江的那个口子叫湓浦口。这不是一个荒僻的去处。它是长江中游最要紧的转运节点之一:上游来的船在此换水,下游来的船在此候风,南边饶州、洪州的茶、瓷、木材要经鄱阳湖出湖口,再从这里进入长江东下。一个被贬到浔阳的京官,他的窗外不是无人的江,是一天到晚有船的江。这一点后面还要用到。
到江州的第二年秋天,他在湓浦口送一位客人上船。那天夜里发生的事,他自己在诗前写了一段序:
「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遂命酒,使快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凡六百一十六言,命曰《琵琶行》。」
这段序不长,一百三十余字,却把一首诗需要的全部前提交代完了。时间:元和十年贬,明年秋作,前后两年。地点:湓浦口。缘由:送客,夜闻琵琶。人物来历:长安倡女,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后嫁作商人妇。事件次第:闻声、问人、命酒、快弹数曲、曲罢自叙、作诗相赠。最后是作意:「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典」,以及一个近乎技术性的自注:「凡六百一十六言」。
先说「铮铮然有京都声」。这五个字是全篇的第一个机关。他不是先看见人,是先听见音;而他从音里听出来的不是好听不好听,是口音。京都声,指长安一带的乐调声口。唐代各地乐有地方色彩,长安的教坊乐、宫廷乐与江南俗乐、荆楚土调不同,一个在长安听了半辈子曲子的人,隔着水听三两声,能辨出这不是本地货。所以那一夜真正的触发点不是音乐之美,是异乡人在异乡听见了故乡的声音。序把这一层交代在最前面,诗里就不必再说了——诗里只写「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忘归和不发的理由,序已经替它说过。
再说「本长安倡女」。唐代所谓倡、伎,是入乐籍的女乐,与教坊、州县乐营、私家歌伎各有隶属,身份并不相同。序说她是长安倡女,诗里她自陈「名属教坊第一部」,两处措辞并不严丝合缝。注家于此有过讨论:或以为她本隶教坊,除籍后流落民间,序取其大概;或以为诗中「教坊」是泛言,不必坐实为开元以来的那一套建置;也有人以为序与诗本就分属两种文体,一个求实,一个求势,不宜相互勘对得太死。学界看法不一。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她的技艺来路是被明写的——「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有师承,有姓氏,这在唐人笔下已属郑重。
「善才」是唐人对琵琶名手的称呼。后人记载说,琵琶名家有曹氏一门数代相承,善才是其中一人之名,后来渐渐成了琵琶艺人的通称;此说见于段安节《乐府杂录》一类记乐的书。也有人以为「善才」本来就是艺人的泛称,与曹氏无关。学界看法不一。无论哪一说,序里写「穆、曹二善才」,意思是清楚的:她的手艺出自长安第一流的传授,不是野路子。这一点决定了后面那一大段音乐描写的可信度——白居易不是在夸一个偶遇的江船艺人,他是在记录一次水准很高的演奏。
「委身为贾人妇」和后面诗里的「前月浮梁买茶去」,是同一件事的两面。浮梁在唐代属饶州,即今江西景德镇一带,是当时最大的茶叶集散地之一。《元和郡县图志》在饶州浮梁县下记有该县岁出茶与茶税的数目,数字之大,后世学者以为或有传写增衍,聚讼未定,看法不一;但浮梁为茶市重镇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唐德宗时开始正式征茶税,其后时罢时行,茶利渐重,茶商成了一个人数众多、往来长江与鄱阳湖之间的行旅群体。从浔阳到浮梁,要出长江入鄱阳湖,再溯昌江而上,一去一回,顺逆水加上收茶、议价、囤积的日子,数月之久是常事。所以「去来江口守空船」不是修辞里的孤独,是唐代茶叶贸易的作息表。她的船停在湓浦口,是因为那里是等货、等人、等风的地方。白居易能在那一夜遇上她,也正因为那是一个所有船都要停一停的口子。
「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这四句是序里分量最重的。他不是说自己一直很苦,是说自己本来已经不觉得苦了。两年之间,他在江州盖了草堂,写了长信给元稹论诗,给自己安排了一套过得去的日子。「恬然自安」四个字是他对自己的诊断:麻木得挺好。而那一夜之后,麻木破了。破口不是在他自己身上,是在另一个人的话里。序把这个因果说得极清楚:感斯人言,是夕始觉。觉,是察觉,是从睡里醒过来;此前不是没有迁谪之实,是没有迁谪之感。
最后是「凡六百一十六言」。一个诗人在序里自报字数,这在唐人里并不多见。今传《琵琶行》八十八句,七言,恰是六百一十六字,与序中所记之数相合。另有本子作「六百一十二言」,校勘家或以为传写之误,或以为别有所据,看法不一。但自报字数这个举动本身值得留意:它说明作者对这首诗的体量是有意识的,他知道自己写了一件长东西,并且要读者也知道。歌行体本来就允许长,可长到六百多字仍能一气贯下,是要有结构的。这个结构是什么,后面会说。
古人为诗作序,用处不一。有的序是缘起,有的序是自注,有的序几乎是一篇独立的小文。《琵琶行》的序属于哪一种,得从它省掉了什么来看。
它省掉了议论。序里没有一句感慨,没有一句「悲夫」,没有一句对世道的评断。它像一份笔录:某年某月,某地,遇某人,听某曲,闻某语,遂作某诗。全部动词都是事实性的——送、闻、听、问、命酒、快弹、自叙、为、赠、命曰。唯一带主观的两处,「悯然」是形容对方曲罢的神色,「恬然自安」是形容自己此前的状态,连「始觉有迁谪意」也写得像在陈述一个时刻,而不是在抒发一种情绪。
它也省掉了描写。序里不写江,不写月,不写枫叶荻花,不写那女子的样子——只写「年长色衰」四个字,而这四个字是身世的交代,不是容貌的铺陈。这些恰恰是诗要做的事。于是分工出来了:序管事实,诗管声音;序管来龙去脉,诗管那一夜的现场;序按日历走,诗按耳朵走。
这个分工的好处,在诗的开头立刻见效。诗从「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典」起,直接落在场景上,不必再交代「元和十一年秋」;从「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典」推到「忽闻水上琵琶声」,不必再解释他为什么会被这个声音钉住。序已经把「京都声」三个字埋在读者心里了。读诗的人是带着序里的知识进场的,这使诗可以省掉一切说明性的句子,把全部篇幅让给两件事:一段音乐,和两段身世。
序里还有一处交代,是诗里刻意不重复的,即她学琵琶的师承。诗里她自陈「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典」,只说学成与班次,不说师父是谁。序说了穆、曹二善才,诗就不再说。反过来,诗里有大量序中没有的东西:调弦的动作,指法的名目,曲名,音色,休止,收拨。这些是序无法承担的——序是散文,散文的时间是均匀流过的,一件事说完说下一件;而音乐的时间不是均匀的,它有加速、有停顿、有骤起,只有诗的节奏能跟上。所以《琵琶行》的序与诗,不是同一件事说两遍,是把一个夜晚拆成两种时间来写。
序的最后一句还留下一个钥匙。「因为长句,歌以赠之」——这首诗是写给她的,不是写给读者的。这个设定看似客气话,实则支配了全诗的收束方式:诗到最后,她要再弹一曲,座中要有人哭,而哭的人是作者自己。若诗只是写给读者的记录,结尾大可停在「唯见江心秋月白」那样的空镜上;正因为它名义上是赠给当事人的,它必须写出赠答的回响——你弹,我写,我写完你再弹,我因你的再弹而落泪。这是一个闭合的往复,后面还要细说。
关于这首诗的题目,传世本或作《琵琶行》,或作《琵琶引》。行与引都是乐府歌行的名目,唐人两用,何者为原题,学界看法不一。序中自言「命曰《琵琶行》」,而某些宋本诗题作《琵琶引》,校勘上通常两存。名称之别不影响读解,但提醒一件事:这首诗从命题起就自认属于乐府一路,即那种可以被唱、被传、被人抄在墙上和屏风上的诗。白居易后来在给元稹的长信里说到自己的诗流播之广,提到过被人题写、被歌伎诵唱的情形。《琵琶行》正是这一类里传得最广的一首。
还要说明一层。诗中的女子是否实有其人,后世有过争论。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中有专章讨论此诗,涉及本事、地理、制度诸端;此后学者或信其为实录,或以为诗人于实事之上有所增饰组织,甚至以为「商人妇」这一身份是为了与「江州司马」构成对照而经过选择的。学界看法不一。本章不预此讼。要紧的是:无论那一夜的细节经过多少剪裁,诗里保留下来的音乐描写与制度名物,都经得起与唐代乐制、官制、商情相互勘对——这本身就说明,写它的人对自己所写的东西是内行的。一个只想编一个故事的人,不会去分辨拨与手的区别,也不会记得调弦时那三两声还不成曲调。
要读那一段音乐描写,得先知道她抱的是什么东西。
汉人所说的琵琶,与唐人所说的琵琶,并不是同一件乐器。《释名·释乐器》说:「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这里说的是直项、圆形音箱、可以在马上弹的那一种,后世或称秦琵琶、阮咸一系。唐代人口里的琵琶,主要是另一种:梨形音箱,颈向后曲,四弦,横抱在怀里,右手执一枚拨子拨弦。它经西域、由北朝传入中原,到隋唐已是燕乐的中坚乐器。此外还有五弦琵琶,直项,唐代亦盛,后来失传。
这件乐器的两个构造细节,直接决定了诗里那些比喻。第一是柱少。唐代琵琶的柱位(后世所谓相与品)数目远少于今天,传世的唐代实物与敦煌壁画所见多只有寥寥数柱,能按的音位有限,音与音之间的间隔大而分明。学者据日本正仓院所藏由唐土传去的琵琶实物做过考订,于柱数、弦距、音域各说细节尚有分歧,学界看法不一,但「音位疏、颗粒清」这个总的印象是一致的。这就是为什么白居易听见的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而不是一片连绵——那个时代的琵琶,天然是点状发声的乐器。
第二是拨。正仓院所藏的螺钿紫檀五弦琵琶,面板上有一块捍拨,即琴腹上贴的一片皮革或绘饰,专用来挡拨子,免得拨尖划伤面板;那块捍拨上还画着骑在骆驼上弹琵琶的胡人。捍拨这个部件的存在本身就是证据:拨是要用力划到面板附近的。诗里「曲终收拨当心画」的「收拨」,说明这一夜她用的正是拨;「当心画」的「当心」,注家或以为即当捍拨之处,或以为泛指腹面正中,学界看法不一;「画」是划、是横扫,四条弦一次扫过,所以下一句是「四弦一声」。
可是同一段里还有「轻拢慢捻抹复挑」。拢与捻是左手的事——按弦、推挽、揉弦;抹与挑却是右手手指的名目,抹是向内勾,挑是向外挑。执拨的手怎么抹挑?这是一个真问题。可作参考的是:唐代恰好处在琵琶由拨弹向手弹过渡的时期。《旧唐书·音乐志》记有一事,大意是说太宗时的乐工裴神符开始弃拨改用手指弹奏,人称「搊琵琶」,此后学的人渐多。到中唐,拨弹与手弹并行,一个受过好教育的乐人两样都会,一曲之中先手后拨也未必不可。另有注家以为「抹复挑」在此只是泛写弹奏动作,不必逐字坐实为指法。学界看法不一。
顺带要说清一件常被弄混的事。今天琵琶最著名的技法轮指——右手数指依次连续拨弦,把点连成线——是手弹体系成熟以后的产物,唐代文献中未见此名。论者喜欢拿轮指去解释「嘈嘈切切错杂弹」的密集感,那是拿后世的手法去比附唐人的耳朵,可以当比喻,不能当考订。诗里那种密而分明的效果,更可能来自拨子在四条弦上的快速往复,加上柱位疏朗带来的颗粒边界。
还有她的出身所连着的那套制度。唐开元二年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又于长安置左右教坊,专掌俳优杂戏与俗乐,与太常所领的雅乐分途。崔令钦《教坊记》记其内部名色:居宜春院者称「内人」,又有「宫人」一等,又有「搊弹家」,是从良家子中选取、专教琵琶箜篌筝一类弹拨乐器的。诗中「名属教坊第一部」的「第一部」究竟指哪一等,注家或以为即内人那一级,或以为只是泛说班次居首,学界看法不一。至于「虾蟆陵」,在长安城东南、曲江之侧,旧说本作「下马陵」,相传为董仲舒墓所在,行人至此下马,后音转为虾蟆陵;得名之由,诸说并存,亦无定论。这些名目在诗里只各占半句,但它们说明一件事:诗中那只手是有档案的。它从长安最正规的乐籍里出来,途中掉了下来,现在停在一条运茶的船上。
现在看那一段。它从调弦开始。
「转轴拨弦三两声」——转轴是拧弦轴,校准音高;拨弦是试音。这不是演奏,是演奏前的准备。「未成曲调先有情」的「未成曲调」,字面就是还没有成曲子。这一句留到后面单说,此处只记住一件事:白居易是从调音写起的,他把耳朵打开得比曲子早。
接着是「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典」「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典」。这四句是过门,写神态与总体印象,还没有落到具体的音。真正的描写从「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起。《霓裳》即《霓裳羽衣曲》,唐代大曲,篇幅长、结构完整;《六幺》一作《绿腰》,又有以为本名《录要》,取乐工录其要者之意,名义之说不一,学界看法不一,唐人以为软舞名曲。一大一软,是一份很像样的曲单。
然后是全篇最出名的十句。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典」大弦是粗弦、低音,小弦是细弦、高音。嘈嘈与切切都是叠字拟声,一个开口大,一个收口紧,读出来就有粗细之别。要紧的是两个喻体的性质完全不同:急雨是自然的、无主体的、铺满整个视野的面;私语是人的、有主体的、贴着耳朵的一条线。一个远,一个近;一个不含意义,一个含着你听不清的意义。他用一对反向的比喻,把低音与高音的心理距离拉开了。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典」前两句是分写,这一句是合。合的时候他换了策略:不再找两个喻体,而是找一个能同时容纳大小两种的东西——珠有大有小,同落一盘。而且这个比喻是三种感觉一起来的:珠的圆润是视觉,玉盘的硬是触觉,珠落玉盘的脆是听觉。最要紧的还是它的离散性。珠是一颗一颗落的,落点之间有空隙。这就把「错杂」两个字从混乱救了出来——不是糊成一片,是密而不粘。前面说过,唐代琵琶的音位疏朗,本来就发这种颗粒音。这一句是写实。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这两句是一对。间关是形容鸟声的连绵婉转,古注多如此说;莺语是有起伏、有转折的旋律线,与前面的颗粒感相反,是连的。「滑」是触觉词,写的是音与音之间没有磕绊。「花底」是遮蔽——声音是从花丛下面透出来的,有一层东西挡着。下一句同样是遮蔽,却换了温度:泉在冰下流,冰是冷的、硬的、不透声的。「难」这个字更值得注意:它已经不是听觉词,也不是触觉词,是行进的状态词。声音在这里被写成了一个正在费力前进的东西。
这两句的异文很多。「冰下难」一作「水下滩」,一作「冰下滩」;「花底滑」亦有作「花下滑」者。宋以来校勘家各有取舍,理由亦各不同,学界看法不一。但无论取哪一个,句子的结构不变:上句连而顺,下句涩而阻;上句香而暖,下句冷而硬。一对反义的遮蔽。
「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冷涩两字把温度与触觉并在一起。凝是液体变固体,绝是断。从上一句的「难」到这一句的「不通」再到「暂歇」,是一个三级减速:先是费力,再是走不动,最后停住。要注意,这是白居易写得最耐心的地方——他没有让音乐忽然消失,他让它一节一节慢下来。这一层铺垫,是下面那句名言能够成立的全部条件。
停顿之后是爆发。「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典」银瓶破裂是一个瞬时的、单点的脆响;水浆迸溅是随之而来的、面状扩散的杂响。一句之内先点后面,把爆发的两个阶段都写了。下一句尺度骤然放大:从一只瓶子跳到一支骑兵,从家里的器物跳到战场,从一次性的碎裂跳到持续的、多声源的金属互击。音量、密度、威胁感三样同时上去。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典」最后是收。四条弦一次扫过,得到的是「一声」——之前所有的多声源在这里被拧成一股。裂帛这个喻体选得极准:布帛撕裂是有纤维感的,响里带着一种被强行分开的质地,而且不可逆,撕完就完了。以裂帛结束,等于给这场演奏画了一条直线。
把这十句连起来看,可以数一数他换了多少个喻体:雨、私语、珠、玉盘、莺、花、泉、冰、银瓶、水浆、铁骑、刀枪、帛,十三个,平均不到一句一个。这个密度本身就是内容。比喻换得越快,读者的想象越来不及在任何一个画面上停留,只能被推着往前走——这正是听一段快速乐曲时的经验:你来不及回味,下一句已经来了。他不是在用比喻描述音乐,他是在用比喻的频率模拟音乐的频率。
还有一件事要点出来。这十几个喻体,没有一个是抽象的。全部是可以看见、可以摸到、可以估重量的实物。整段里也没有一个情绪形容词——不说悲,不说壮,不说凄,不说哀。音乐给人的感受,他一句不写,全部让给物。通感的方向也是一律的:由听觉转向视觉、触觉、温度,从不反过来。这不是修辞上的偏好,是无奈之下的正解。听觉是最难被文字定位的感觉,它没有形状、没有位置、不能停下来重看一遍;而一旦换成珠子的圆、玉盘的硬、冰的冷、帛的裂,读者的手里就有了东西。他把一件握不住的事,一样一样换成了握得住的。
在「凝绝不通声暂歇」与「银瓶乍破水浆迸」之间,夹着一联:「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典」
这是全诗最高明的一笔,因为它写的是没有声音的时候。
先说音乐这一边。休止在乐谱上不是空白,是有时值的记号,它占小节里的位置,占节拍,要数够拍子才能过去。听的人在休止里也并不空闲——前面建立起来的律动仍在心里往下走,预期仍在往前伸,耳朵在等下一个音落到它该落的地方。所以休止从来不是「没有」,它是被前面的声音塑出形状的一段时间。同样长的沉默,放在一段密集乐句之后,和放在乐曲开头,完全不是一回事:后者只是尚未开始,前者是被吊起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前面那三级减速非有不可。假如音乐是从「大珠小珠落玉盘」直接断掉的,那是断裂,是出了故障;正因为经过了「难」、「不通」、「暂歇」,一节一节慢下去,停住的那一刻才被读者认作乐曲的一部分。没有减速的停顿是事故,有减速的停顿才是留白。
再说文字这一边。整段音乐描写里没有一个情绪形容词,这话前面说过。但有一个例外,就是这一联的上句:「别有幽愁暗恨生。」幽愁、暗恨,是全段仅有的直接指认情绪的词,而它偏偏出现在没有声音的地方。有声的时候他只写物,无声的时候他才写心。这个安排不是巧合:声音在响,他就没有余地——耳朵被占着,他只能一样一样地把音换成物;声音一停,那个位置空出来了,情绪才有地方站。
「胜」这个字也值得抠一抠。他没有说无声等于有声,他说无声胜过有声。这是一个可以被检验的判断,而且能讲出道理来。有声的时候,内容是被规定死的:弹的是这个音,不是那个音;此时此刻你听见的,和邻船的人听见的,是同一串东西。无声的时候,内容由听者自己填,填进去的是各人自己的心事。所以那一段沉默的容量,等于当晚在场每一个人心里存货的总和。它「胜」,胜在它是唯一一处所有人各听各的地方。
顺带要分清一件常被混淆的事。《老子》第四十一章有「大音希声」一语,后人爱把它和「此时无声胜有声」并列。两者其实不是一回事。老子说的是形上的大音本来就不可闻,是对「声」这一范畴的否定;白居易说的是一支曲子当中的一段短暂中断,前有声、后有声,中间无声,是演奏与写作上的技术。一个是本体,一个是手法,混着讲会把两边都讲丢。
也与后世画论的留白不同。画的留白是空间的,和别的部分同时呈现,看画的人可以来回看;乐的休止是时间的,一次性,过去就没有了。文字的沉默恰好在两者之间——它在纸上占着空间,读起来又占着时间。白居易写的正是这个中间物。
还要补一句:这一夜其实有两次无声。第一次在曲中,是那一联;第二次在曲后——「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典」。第一次是技术,写的是演奏内部的休止;第二次是效果,写的是整条江的反应。前一次沉默属于乐曲,后一次沉默属于听众。一个人能同时把这两种沉默写出来,说明他不但会听曲子,还会听人。
现在回到那两句起手:「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典」
按字面,这是一个悖论。转轴是调音,拨弦是试音,加起来不过三两声,还不成一支曲子。可他说,情已经在了。也就是说,感动发生在音乐之前。
这句话正对着本书第一百〇六章讲过的那场辩论。嵇康作《声无哀乐论》,主张「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声音自有它的属性,和与不和、善与不善,那是声音的事;哀与乐是人心因外物而发,那是人的事。两者不相隶属。他的论证很扎实:同一支曲子,此人听了流泪,彼人听了起舞;远方之乐,听不惯的人只觉得吵,并不觉得哀。若哀乐真在声中,不当因人而异。所以他说,声音当以善恶为主,与哀乐无关;哀乐当以情感而发,与声音无系。
白居易这一句,字面上像是正相反,而且走得更远。嵇康至少还承认有一支曲子在,白居易说连曲子都还没有,情已经先到了。两个人隔着六百年,把话说到了对顶。
可是把两句都摊开看,会发现他们说的不是同一层的事。嵇康问的是本体问题:哀乐是不是声音的属性?白居易记的是经验问题:听的人从哪一刻开始被打动?一个在辩理,一个在记事。理与事都可以成立,而且并不打架。
折中的读法是这样的:情不在弦上,在听的人身上。那一夜,白居易的耳朵里已经装了两年的贬谪、一场送客的酒、一条秋天的江,还有序里明写的那个触发点——铮铮然的京都声。这样一个已经装满的容器,三两声调弦落进去就会溢出来。换一个不曾去国的人坐在那条船上,那三两声就只是三两声。这一点非但不推翻嵇康,反而正好证明嵇康:声里若真有哀乐,人人当哭;人人不哭,可见哀乐是各自带来的。
但只说到这里还不够,因为弹的那只手是有来历的。序里明写她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是长安第一流的传授。一个受过完整训练的乐人知道调弦时该拧多慢、该先试哪一根弦、该让第一声出来带着什么质地;她也知道「掩抑」着弹和放开了弹,听的人反应不同。诗里紧接着的一句正是「弦弦掩抑声声思」——掩抑是压着弹,不放开,这是一个技术选择,不是一种心情的泄漏。压着弹之所以让人觉得有心事,不是因为「压抑」这种情绪跑进了弦里,而是因为人听见被约束的声音时,会调出自己被约束过的那些记忆。
所以完整的说法应该是:声音不携带情感,但携带能够引发情感的结构;情感的原料在听者身上,而配方在演奏者手上。嵇康守住的是前半句,白居易记下的是后半句。嵇康赢的是道理,白居易记的是事实,而事实并不推翻道理——一个人被自己心里已有的东西击中,与声音里究竟有没有那样东西,本来就是两码事。
这样一读,「未成曲调先有情」的分量反而更重了。它不是在说声音多么神奇,是在说那一夜的白居易有多满。满到还没听见曲子,只听见有人在校音,就已经撑不住了。
音乐描写是这首诗最有名的部分,却不是它最要紧的部分。全诗真正的机关,是两段自述的对称。
第一段是弹的人。从「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典」两句起势,接着「自言本是京城女」以下,一路说到「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典」,自述部分共二十二句。第二段是写诗的人。前有四句过渡——「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典」——然后从「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典」说到「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共十六句。
先把话说准:两段并不等长,二十二句对十六句,差着六句。有人说这两段字数相当,那是没有数过。但句法的骨架确实是一副模子刻出来的,而且对得极细。
其一,起势都是一次自我指认,而且都以长安为原点。她是「自言本是京城女」,他是「我从去年辞帝京」。一个说来处,一个说去处,方向相反,原点相同。这一对句子是整个对称结构的榫头,把两个毫不相干的人钉在同一个坐标上。
其二,两段都靠时间推进,不靠事件推进。她那一段的骨架是「十三」「今年欢笑复明年」「暮去朝来」「老大」;他那一段是「去年」「终岁」「旦暮」「今夜」。两段里几乎没有一件完整的事,只有一段一段流过去的年月。诗里的盛衰不是被某个事件打断的,是被时间磨掉的。
其三,也是最精密的一处,两段都围着「听」在写。她的盛时是被听:曲子弹完,连善才都服气。她的衰是没人听了:门前冷落。他的贬所则是无可听:「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典」。一个失去了被听的资格,一个失去了可听的东西。同一个字,两个方向,严丝合缝。这一对不是随手写出来的,是结构里最深的一根梁。
其四,两段都以当下的孤独收束,而且用的是同一件道具。她是「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典」;他是「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典」。一个守空船,一个独倾酒;一个在水上,一个在岸上,隔着几十步,同一条江,同一个月亮。这月亮在全诗里出现了四次:送客时「别时茫茫江浸月」,第一曲终了「唯见江心秋月白」,她的自述里「绕船月明江水寒」,他的自述里「秋月夜」。四次分属四个不同的时刻与视角,却是同一个月亮。
所以这里的对称不是字数的对称,是坐标的对称:同一个原点,同一条时间轴,同一样失去的东西,同一个当下。四项全都对上,才叫结构。而把两段扣在一起的,就是中间那四句。次序值得留意:先「叹息」,那是为琵琶;再「唧唧」,那是为她说的话;第三句才下判断:「同是天涯沦落人。」也就是说,「同是」这个结论不是听完音乐得出的,是听完身世才得出的。音乐只把门推开一条缝,话才是把门撞开的那一下。
诗的收束又回到了音乐,而且和第一次不同。「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促弦弦转急。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典」促弦是把弦轴再拧紧一些,音更高、更紧、更急。白居易明写这一次「不似向前声」——同一个人,同一件乐器,同一个夜晚,声音变了。是曲子变了,还是耳朵变了?诗给的答案是两样都变了:她因为已经把话说出来了,他因为已经把话听进去了。
两次演奏的收场也刚好相反。第一次弹完是「东船西舫悄无言」,满江无声;第二次弹完是「满座重闻皆掩泣」,有声。一静一动,一外一内。第一次沉默是因为被镇住了,第二次出声是因为被说中了。
最后一句是「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这是全诗唯一一处自报官衔的地方。前面他一直用「我」,只有到最后,他不用人称,用官名和官服。
这两样都是可以考实的。唐制,州分等第,上州司马秩从五品下,中州司马正六品上,下州司马从六品上;州等时有升降,江州在元和年间究竟列为上州还是中州,记载与今人考订不尽一致,学界看法不一。司马是州上佐之一——别驾、长史、司马——唐代中后期这一职多用来安置闲散与贬谪之人,有品秩而无实际职事。白居易自己写过一篇《江州司马厅记》,论及此职的冗散,大意是说这个位置事少责轻,正好用来消磨日子。所以「江州司马」四个字在唐人听来,本身就带着「被搁置」的意思。
至于青衫。据《旧唐书·舆服志》所载唐代常服之制,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服绯而有深浅之别,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青,是最低的两级。若他确是从五品下的司马,按品当服绯,何以是青?注家解释不一:一说唐人常服之色系于文散阶即本品,而不系于所任职事官,白居易贬后散阶甚低,故著青;一说贬官不得依本品服色;一说「青衫」只是言其沦落的修辞,不必逐字当制度看。学界看法不一。但不论取哪一说,读者接到的信息是一样的:诗的最后一句,他用衣服的颜色给自己重新定了位——不是用官品,是用官品里最低的那一档颜色。他把自己放到了和那条船上的人同一个高度上。
最后要说的是「相识」这两个字。
在唐人的口语里,「相识」就是认得、有过来往。「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意思很直白:碰上了就是碰上了,不必从前认得。可是把这句话放回本书的脉络里,它取消的东西比字面大得多。
本书卷五讲过,「知」是朋友之爱的核心。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志在高山则曰高山,志在流水则曰流水,这叫知音。那种「知」是认识论上的:我能准确地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它要求听者有极高的辨识力,要求两个人反复相处、反复印证,所以稀有——一生能遇上一个,已经算是运气,遇上了又失去,就要摔琴。
白居易这一句提的是另一种。他跟船上那个人谈不上「懂」。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序里连姓氏都没有记下来;除了师承与嫁给了谁,他对她几乎一无所知。他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她也是从长安下来的,也是由盛而衰,今夜也一个人在江上。这不是「我懂你」,是「我和你一样」。
这是「知」这个观念在唐代的一次扩展,而且是向下的扩展:门槛从「理解」降到了「处境相同」。伯牙式的知音要求两个人在同一件事上有极精细的默契,那是精英的;「同是天涯沦落人」式的相知,可以发生在一个陌生的码头、一个晚上、一次偶遇里,那是普遍的。也正因为门槛低,这十四个字后来才走得那么远——一千多年里,凡是失意的人在异乡撞见另一个失意的人,都用得上它。
再往本书的主线上落一层。全书追的是一件事:「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是舍不得,而三千年里它慢慢变成了给出去。到这一章,出现了一种此前没有出现过的情形。
这两个人各自舍不得的东西完全不同。她舍不得的是长安,是手艺全盛的那些年,是曾经有人肯听。他舍不得的是朝廷,是谏官的位置,是那些写了没人看的奏疏,是自己还能被当回事的可能。这两样东西彼此毫不相干,谁也换不回谁,谁也帮不上谁——她给不了他一个官职,他也给不了她那些年。
可他们在那一夜一起难过了。
这在本书前面的篇章里还没有出现过。此前所写的每一种爱,都要有一个共同的对象:父母之爱围着孩子,夫妇之爱围着配偶,朋友之爱围着共守的道义,器物之爱围着那件东西,连卫懿公那桩荒唐事也还围着一只鹤。共情总要有个东西在中间转。而这一夜没有。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一样共有的物、共有的人、共有的过去。他们共有的只是一个动作:舍不得。对象各异,动作相同,而共情就发生在动作这一层上。全书第一次出现一种不需要共同对象的共情。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最后哭的是他,不是她。她说完自己的事,神情只是「沉吟」、「敛容」,她那份苦是旧的,已经和她长在一起了。他不同。序里那句「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典」交代得清清楚楚:他早就把自己那份舍不得压下去了,压得很成功,连自己都骗过去了。压下去的东西不会消失,只是在等一个由头。那一夜,由头是别人的。听别人的事,哭自己的账——这是共情最常见的样子,也是最不体面的样子,而白居易把它老老实实写了出来,连自己是全场哭得最凶的那一个都写了。
那一夜之后,船照旧要开。她要等丈夫从浮梁回来,或者跟着船继续在江上走;他还有几年江州的任期要挨,后来量移忠州,再回长安,官越做越大,晚年在洛阳买了宅子,养了乐伎,写了大量闲适诗。他们没有再见。史料里没有留下她的姓名,也没有第二处记载能与那一夜相印证。留下来的只有序里自报的那六百一十六个字,和序里那一句「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典」。一场只此一夜的相知能留下的东西不多,而它留下的这一件,后来被人抄在扇面上、屏风上、驿站的墙上。写它的人当时并不知道这些。他那天晚上唯一确知的事情是:自己的衣服湿了,而那件衣服是青色的。
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元稹的妻子韦丛卒于长安,年二十七。她与元稹共同生活了七年上下,具体的成婚年份,学界或系于贞元十八年(802),或系于次年,略有出入。此后二十余年,元稹陆续写过一批悼念她的诗文,其中传诵最广的,是三首七言律诗,总题《遣悲怀》。
这三首诗的写作年代,学界看法不一。有主张作于韦丛卒后不久的,有主张作于元和五年元稹贬江陵府士曹参军之后的,也有人把三首拆开,认为并非一时之作。各家所据,多是诗中「今日俸钱过十万」一句与元稹历官的对照;而唐代官俸的构成与折算本身就聚讼未定,所以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定论。可以确定的只有一点:三首是一组,次第相承。第一首回头看,第二首看眼前,第三首往后看。
先说题目。「遣」这个字,在唐人的诗题里很常见。杜甫有《遣兴》,有《遣怀》,有《遣闷》。「遣」是排遣、打发、疏散——心里积着一样东西,写点什么把它弄走。所以「遣悲怀」三个字,字面上是一个动作带一个宾语:把悲怀遣掉。题目本身是一句承诺,承诺写完之后人会好受一点。
但三首诗读完,悲怀并没有被遣掉。第一首结在替她办祭奠,第二首结在「贫贱夫妻百事哀」,第三首结在「唯将终夜长开眼」——不睡觉。一个说自己要排遣的人,最后交出的方案是彻夜睁着眼睛。这是全组诗最要紧的一处落差:题目是一个动词,内容是这个动词的失败。后来的读者常把《遣悲怀》读成三首哀伤的诗,其实它更像三次尝试,三次都没有成功。
这个落差不是元稹的疏忽。唐人写诗,题目多是临时标出的话头,「遣兴」「遣怀」几乎等于「随手写写」。可一旦把「悲怀」二字放进去做宾语,那个「遣」就被逼成了实义动词。它要求一个结果。而三首诗给出的结果是:衣服送完了,针线还留着;梦里给她送过钱;夜里睁着眼睛。没有一样是「遣掉」。
还有「悲怀」二字。汉语里说悲,多半是说一种情绪;说「怀」,是说心里揣着的东西。「悲怀」合起来,不是一阵悲伤,而是一件长期揣在怀里的悲伤,有体积,有重量,能被放下,也能被带走。正因为它有体积,才谈得上「遣」。元稹选这两个字,已经先把悲伤当成了一件实物来处理。接下来他处理它的办法,也全是实物的办法——翻箱子,拔簪子,烧树叶,分旧衣。
这三首诗后来流传极广。清人所编的《唐诗三百首》把三首全数收入,一首不删,这在组诗里是少见的待遇——选家通常只取其一,取其最好的那一首。三首都收,大约是因为它们拆不开:第一首只报旧账,第二首只写眼下,第三首才说到打算怎么办。少掉任何一首,这本账都是残的。
第一首: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开头两句用了两个人。上句的「谢公」,旧注多指东晋谢安。《世说新语·言语》记谢安与子侄辈论文义,忽然下雪,他问白雪像什么,兄子谢朗答「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答「未若柳絮因风起」,谢安大笑乐。那位兄女就是谢道韫。后来「谢家女」便成了名门才女的代称。元稹拿这个典比韦丛,是说她出身好,在家中最受疼爱。
韦丛的父亲韦夏卿,是当时的显宦,历官颇多,诸书所记不尽相同,大致仕至太子少保一类的位置。韦氏是京兆著姓。这门亲事在当时看是女方下嫁:元稹贞元十九年(803)登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正九品上,是唐代文官的起点,俸薄事简,长安城里这样的年轻人成百上千。
唐代士人的婚与宦是连着的。以韦氏这样的京兆旧族,把女儿嫁给一个刚入仕的九品校书郎,在门第上算是俯就,但在当时并不算奇事——高门选新进的科第文官作女婿,是那一代常见的路数,看中的是将来。就元稹而论,这个「将来」后来确实兑现了,只是兑现得太迟。第一首的首联把这层关系压在两个典故里,不着一字褒贬,却把整组诗的前提交代清楚了:这桩婚事从一开始就带着一笔预支的账,先支出的是女方。
所以下句接「自嫁黔娄百事乖」。黔娄是先秦的贫士,《列女传》里有一段关于他妻子的记载,大意说黔娄死时,盖尸的布不够长,斜着盖能遮全,正着盖就短一截;有人劝斜着盖,他妻子不肯,说斜而有余,不如正而不足。这个故事的旨趣本在守节不苟,但「黔娄」这个名字后来主要被用作「穷读书人」的代称。元稹用它自称,是在说:她嫁了个穷的。
「百事乖」三字很重。「乖」是不顺、拧着来。不是一件事不顺,是件件都不顺。一个在娘家被偏疼的女儿,嫁过来以后事事拧巴——两句话把七年的落差交代完了。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句里没有一个字写感情。上句写她的出身,下句写婚后的处境,全是身份与境遇的对比。悼亡诗写到元稹这里,开篇第一件事不是抒情,是交代经济状况。
中间四句,是《遣悲怀》最特别的地方,也是它在悼亡诗这一体里真正往前走了一步的地方。四句写了四件事,每一件都能记成账:
一,「顾我无衣搜荩箧」。她看见我没有像样的衣服穿,就去翻箱子。「荩箧」的「箧」是小箱;「荩」字,注家多解为荩草,即草编的箱子,也有别解,学界看法不一。要紧的是那个「搜」字——不是「取」,不是「开」,是搜。搜是翻遍、掏空,是明知道大概没有还要再找一遍。一个「搜」字,把箱子里的存量写尽了。
二,「泥他沽酒拔金钗」。「泥」在这里读去声,唐人口语,是缠磨、软求的意思。我缠着她要酒喝,她把头上的金钗拔下来去换。金钗是首饰,首饰是女子随身的最后一笔可动用的财产;拔下来,就是把不该动的动了。李白诗序里记贺知章解下金龟换酒的事,那是一场名士的豪举;这里的拔钗,是家里已经没有别的东西可拿。
三,「野蔬充膳甘长藿」。「藿」是豆叶。先秦以来,「藜藿」并称,一直是贫者饮食的代称。「甘」是意动,以之为甘;「长藿」的读法,注家或解作「长成的豆叶」,或解作「长年吃豆叶」,学界看法不一。无论哪一种,意思都是把野菜当饭吃,并且吃得下去。
四,「落叶添薪仰古槐」。柴是唐代家用的大宗开支,城中人家多要买薪炭。买不起,就捡院里那棵老槐树落下的叶子当柴烧。「仰」是仰仗、依靠——一家人的燃料,指望着一棵树自己掉叶子。
衣、酒、饭、柴。这四样正好把一个家的日常开支占全了。元稹没有写她的容貌,没有写她的言语,没有写两人如何相得,他写的是四笔支出和这四笔支出的解决办法。中国的悼亡诗从《诗经》以下,写的多是遗物、居室、四时之变;到这三首,材料第一次完全由生活开支构成。这是一个不小的变化,后面还要专门比较。
尾联「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典」,把账拉到当下。「营奠」是备办祭奠,「营斋」是设斋供僧,唐人丧事后作佛事是常例,这两个词都是当时的实务用语。上句报收入,下句报支出。整首诗从「她没钱的时候怎么过」写到「我有钱了钱花在哪里」,首尾是一本账的两端。
「过十万」是多少,历来有争论。唐代一贯为千文,十万钱即百贯。以元稹当时的官品论,月俸未必到这个数,所以有人以为是虚数,有人以为指岁入,有人据此把诗系于他官职较高的年份。唐代俸禄由月俸(料钱)、禄米、职田及诸色给用合成,各朝屡有增损,元和年间又曾调整,具体折算学界看法不一,这里不必强定。诗要说的其实与数目无关:早年一钗换一次酒,如今十万钱只能买一场祭。钱多了,能买的东西反而只剩下一样。
关于唐代中下层官员的生活水平,还要补几句制度上的背景。唐代官员的所得并非单一的「俸钱」,而是由月俸(唐人多称料钱)、禄米、职田收入,以及防阁、庶仆一类力役折给合成;京官与外官不同,职事官与散官不同,前后期屡有增损,安史之乱以后尤其紊乱。所以拿诗里的一个数目去反推官品,或者拿官品去反推诗里应有的数目,都很难坐实,本章于此一律从阙,只记学界看法不一。能说的是常识层面的一件事:九品官的俸给,要在长安维持一个有婢仆的士人之家,是紧的。诗里那四笔家用,不是文学上的夸张,而是这一层官员的常态。这也解释了元稹为什么敢把它们写进诗里——读他诗的同僚,家里多半也是这样过的。
第二首: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首联十四个字,是全组诗结构最精巧的一处。「身后意」,指身后事的安排;「戏言」,是当笑话说的。年轻夫妻在灯下说笑,说到万一我先走了你怎么办、我的东西怎么办——这种话谁家没说过。说的时候两个人都知道那是玩笑,正因为知道是玩笑,才敢说得那么细。
然后:「今朝都到眼前来。」
「都」字最狠。不是应验了几句,是全部应验。当年随口编的每一条,后来一条一条摆到了眼前。这句诗的力量不在悲,在于它的准确——它描述的是一种时间上的错位:一句话在被说出的时候是假的,在被兑现的时候变成了真的,而说话的人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在预言。
本书第一百一十章讨论过「时差」——话说出口的那一刻,与它兑现的那一刻,中间隔着的那一段。那一章里的时差还是一种可以承受的东西:人说话总是先于事情发生,这中间的空隙正是生活得以进行的余地。到《遣悲怀》第二首,这个空隙被填满了。「昔日」与「今朝」之间没有过渡,一句戏言直接落到实处,中间七年像被抽掉一样。
更要紧的是,这个时差是不可逆的。戏言之所以能说得轻松,是因为说话的时候两个人都在场;而它兑现的时候,只剩一个人在场。同一句话,前后有两个听众,后来变成一个。诗里没有说这件事,但整首诗的语法在说:上句的主语是「我们」,下句的主语是「我」。
唐诗里写「一语成谶」的不少,多半带着几分神异色彩。元稹这里全无神异。他没有说那句戏言是天意,没有说命中注定,只说了一件事实:说过的话,后来都到了眼前。他甚至没有回想那句戏言的内容——三首诗里始终没有交代当年到底说了什么。这是一个很克制的处理: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句话曾经是玩笑,现在不是了。
中间四句,继续第一首的路数,还是账目,还是家务。
「衣裳已施行看尽」。「施」是施舍、分送。旧衣送人,是唐代处理遗物的常法,亲族邻里各得一二件。「行看尽」,眼看着快送完了。这里有一个很实在的时间量:衣服是一件一件送出去的,送到最后会有一天送完。诗人在数它。
「针线犹存未忍开」。针线活计还留着,不忍心打开。这一句和上一句是对着的:衣服能送,针线不能碰。为什么?衣服是成品,是可以离开她而存在的物;针线是过程,是她的手在上面停住的地方。一件没做完的活,保留着她最后一次坐下的姿势。「未忍开」的「开」,是打开针线笸箩、也是把那件没做完的东西展开来看。
这一句可以上溯到《诗经·邶风·绿衣》。《绿衣》里有「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已」,又有「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典」。《毛诗序》把这首诗解为卫庄姜伤己,与悼亡无关;把它读作悼亡之祖,是后人的读法,学界看法不一。但有一点两首是通的:都从衣服上认人。区别在于,《绿衣》看的是穿过的衣,元稹看的是没做完的活。前者是遗留,后者是中断。这个分别在名物上也看得出来:衣是穿的,针线是做的;一样属于她受用的部分,一样属于她付出的部分。元稹不忍心打开的,是后者。
「尚想旧情怜婢仆」。念着旧日的情分,连她用过的婢仆也一并厚待。「怜」在唐人语中不止是可怜,也含着照顾、优待的意思。这一句落到实处,就是给下人加钱米。悼亡诗里写到给仆人涨工钱的,此前没有。它的道理并不复杂:人走了,她生前照管过的人还在,对这些人好一点,是能够继续替她做的事里最具体的一件。
「也曾因梦送钱财」。梦见她,醒来焚纸钱送过去。唐人烧纸钱之俗已经普遍,这是一笔真花出去的钱。四句里三句涉及财物流动:衣裳送出去,钱米加出去,纸钱烧出去。方向全是向外的。这与第一首正好倒过来:第一首里,是她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给他;第二首里,是他把东西一样一样送出去给别人、给她。
「婢仆」与「钱米」这两样,也要放回制度里看。唐代士人之家蓄婢仆,或买或雇,给养多以钱米合计,按月支给,是一笔固定开销。第一首里连柴都要靠拾落叶的人家,这笔开销想必压得很紧。所以第二首说「尚想旧情怜婢仆」,厚待的具体内容,大约就是把当年压着的钱米松一松。这件事在诗里分量极轻,轻到几乎不像诗;可它恰恰是那个家中唯一还能继续按月执行下去的事——别的都停了,这一项还在走。
于是两首诗合成一个对称结构。她在时,家里的东西向内耗尽;她走后,家里的东西向外散尽。中间那个转折点,就是首联的「昔日」与「今朝」。这个结构不是靠抒情搭起来的,是靠物品的去向搭起来的。元稹处理感情的办法,始终是记录物的移动。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典」
这是三首诗里最重的一句,也是流传最广的一句。后世把「贫贱夫妻百事哀」当成一句现成话来用,用得多了,反而把它读窄了。它其实有两层意思,两层都要老实读出来。
第一层在上句。「诚知」是确实知道、我明白。明白什么?明白「此恨人人有」——生离死别这件事,不是我一个人碰上的,家家都会碰上。这是一句降温的话。元稹在这里主动取消了自己的特殊性:我的痛苦没有什么了不起,人人都有一份。悼亡诗写到这里出现一个转身——诗人从「我最苦」退到「我和大家一样苦」。这个退让是真诚的,也是有代价的:承认痛苦的普遍,等于承认它不值得多说。
第二层在下句,是那句退让之后的转折。既然人人都有,那我说什么?元稹说的是:同样是这一份痛苦,穷人家的会重一些。「百事哀」的「百事」,与第一首「百事乖」的「百事」是同一个词。上一首说婚后百事不顺,这一首说死别之后百事都苦。两个「百事」把七年前后扣在一起。这不是巧合。七律的对仗容不下闲字,同一个词在两首诗的同一个位置出现两次,总是有意的。「乖」是不顺,里头还留着可以扭过来的指望;「哀」是苦,指望没有了。同一个「百事」,前后换了一个字,七年的结果就在这一字之差里。
要点在于「贫贱」二字。这两个字把经济条件正式写进了悼亡诗。在此之前,中国的悼亡文学处理的是普遍的人情:死生、聚散、时序、遗物。它默认这份痛苦对所有人是一样的——不管你是公侯还是布衣,失去妻子的痛是同一种痛。元稹不同意。他说,穷会加重它。
怎么加重的?整组诗其实已经答过了。因为穷,她生前吃的是豆叶,烧的是落叶,首饰换成了酒;因为穷,他没有能力让她过得好一点;因为穷,现在他所有可回忆的细节,全都带着亏欠的性质。一个富贵人家的丈夫悼亡,回忆里可以有游宴,有花木,有笙歌;元稹的回忆里只有搜箱子和拔簪子。贫贱不只是让当年难过,它还改写了回忆的内容——你能想起来的都是她受的苦,这就使得追忆本身变成一种再受一次的刑罚。
需要说清楚的是,这句诗常被误读成「穷夫妻的日子样样都苦」。就诗论诗,「哀」在这里承的是上句的「此恨」,说的是死别之哀,不是泛论贫家婚姻。后世把它当成对贫穷婚姻的通论来使用,是引申义,与原句的语境已经隔了一层。这个引申流传得极广,广到今天多数人只知道引申义。这类事在成语史上很常见,不必苛责,但读原诗时要把它拨回去。
还要说一句:元稹写这句的时候,自己已经不穷了。上一首刚说过「今日俸钱过十万」。所以「贫贱夫妻百事哀」不是穷人的自诉,是一个已经不穷的人回头去看穷的日子。这个位置很微妙——他有了钱,才看清当年没钱的每一处细节值多少;也正因为有了钱,那些细节已经不能再补。全书讲过很多次「给」,这一首讲的是给得太晚。
第三首: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第三首换了写法。前两首满是实物,这一首几乎没有实物,只有推算。首句「闲坐悲君亦自悲」,把悲的对象扩了一倍:坐着没事,想她,也想自己。「亦自悲」三字很老实——悼亡诗写到第三首,诗人承认自己所悲的一半是自己。次句「百年都是几多时」,是把人的一生放到一个时间刻度上量一量:所谓百年,能有多长。这一联合起来,是从个人的丧事退到一件更大的事上去看。
顺带说一说「闲坐」。前两首里的人一直在动:翻箱、送衣、烧纸、备祭、设斋。到第三首,他坐下了,而且是闲坐——该办的都办完了,没有什么可办的了。这三首诗的次序里藏着一个很朴素的经验:人在事情多的时候不算最难,难的是事情办完以后坐下来的那一天。第三首之所以忽然从实物转到推算,原因就在这里:手里没有活了,只剩下想。
颔联用了两个人。上句的邓攸,《晋书》有传,字伯道,永嘉之乱中南奔,途中不能两全,弃己子而保全弟弟的孩子,后来终身无子;史传记有当时人的叹语,大意是天道没有知觉,才让邓伯道没有儿子。元稹用这个典,与他自己的处境有关:他与韦丛所生的子女多不育,具体人数诸家所记不一。「寻知命」,是说想一想也就认了命。
下句的潘岳,是本书第一百〇七章的主角。潘岳丧妻后作《悼亡诗》三首,是这一体的开山。元稹说「潘岳悼亡犹费词」——连潘岳那样写,也还是白费口舌。这一句很值得留意:它是在一首悼亡诗里说悼亡诗没有用。写的人一边写,一边宣布这件事无效。
颈联再推一步。「同穴窅冥何所望」,同穴指夫妻合葬,语出《诗经·王风·大车》「谷则异室,死则同穴」;窅冥是幽暗深远。合葬这件事,人死之后自己并不知道,所以「何所望」——指望不上。「他生缘会更难期」,来生再遇,那是佛家的说法,更加没有把握。本书讲过佛家把「爱」判为贪爱、判为轮回之因,元稹这里恰好反过来用:他不是要断这份爱,他是想借来生续上这份爱,而他自己承认这条路更靠不住。两句连读,是把身后所有的指望逐条划掉:今生完了,合葬无知,来世无凭。
于是只剩下最后一联:「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典」(此字各本或作「惟」。)
「未展眉」,是说她一辈子没有舒展过眉头。这三个字回照前两首:搜箧、拔钗、食藿、拾叶,那些日子里她的眉头当然展不开。「平生」二字把七年一并算进去,没有例外。
「终夜长开眼」,是通宵不合眼。这是元稹给出的偿还方式:你一生没有睡好过一个安稳觉,那我从此不睡。
这个偿还的方式极不合算,也极不讲道理。不睡觉对死者没有一分好处,不能减轻她当年吃过的苦,不能改变任何已经发生的事。它唯一的作用是让偿还者自己不好过。但正因为不合算,它才是这三首诗唯一能落实的东西——前面所有可以计算的办法都已经用过了:送衣、加钱、烧纸、营奠、营斋,每一样都花了钱,每一样都没有还上。到最后,他能拿出来的只有自己的睡眠。
把这一联与本书第五十八章的「一饭千金」并看,会看得更清楚。韩信少年时受漂母一饭之恩,后来富贵,召来漂母,赐千金。那是一次完整的偿还:恩有出处,受者尚在,数目可以定,给出去,事情就结了。漂母当年说过她不图报,可这不妨碍韩信把账结清——恩是能还的,还完之后两不相欠。
元稹这一次还不掉。第一,受者不在。千金给谁都行,唯独给不了要给的那个人。第二,数目定不了。「平生未展眉」不是一顿饭,没有本金,算不出利息,所以他只能用一个没有上限的东西去抵——夜,一夜接一夜,不设终点。第三,方式反了。韩信是拿东西出去,元稹是把自己扣下。同样是一个「还」字,一个还的是恩,一个还的是亏欠;恩可以还清,亏欠不能。
全书讲了很多次「给」。宠爱是给得太多,溺爱是给错了地方,凄美之爱是给不出去。《遣悲怀》讲的是第四种:给得太晚。诗里那句「今日俸钱过十万」,正是这个意思的账面写法——东西到手了,收东西的人不在了。而「终夜长开眼」是这笔迟到的给予唯一还能落地的形式:既然给不出去,就自己扣着不用。
把《遣悲怀》与潘岳的《悼亡诗》放在一起读,能看出这一体在五百年里走了多远。
潘岳的妻子杨氏卒于西晋元康年间,学界多系于元康八年(298)前后,亦有异说。元稹的《遣悲怀》,不管取哪一种系年,总在元和四年(809)之后。两者相隔五百一十年上下。中间隔着南朝的江淹、沈约,隔着唐初以来许多人的伤逝之作,「悼亡」二字也在这期间逐渐固定成了专指悼妻的题目——这个用法什么时候定型,学界看法不一。
潘岳写什么?本书第一百〇七章已经细读过,这里只取要害。《悼亡诗》其一里有这样几句:「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帏屏无髣髴,翰墨有余迹。流芳未及歇,遗挂犹在壁。」他的材料是房子和遗物。看见屋子想起人,走进屋里想起过去的事;帷帐屏风之间已经找不到她的影子,笔墨还留着痕迹;香气还没散尽,挂着的东西还在墙上。这是一间屋子的清点:哪里空了,哪里还有痕迹。
元稹写什么?前面已经列过:搜箧、拔钗、食藿、拾叶、施衣、存针线、加钱米、烧纸钱、营奠、营斋、俸钱十万。这是一本账的清点:哪一笔进来了,哪一笔出去了。
同一个文体,两种处理。潘岳处理的是空间,元稹处理的是收支。潘岳的悲伤发生在一间屋子里,那间屋子的物品位置没有变,变的是使用它们的人不在了;元稹的悲伤发生在一段时间里,时间的两端物价不同、俸禄不同、能买的东西不同,变的是他有能力买的时候她已经不在。前者是静的,后者是动的。前者需要一个空间的容器,后者需要一个时间的刻度。
还有一处分别更要紧。潘岳诗里的物,都是她留下的;元稹诗里的物,多半是她付出的。「翰墨有余迹」「遗挂犹在壁」,写的是遗存;「搜荩箧」「拔金钗」,写的是她当年从自己身上拿下来的东西。遗存是被动的,付出是主动的。所以潘岳的诗里,妻子是一个缺席者;元稹的诗里,妻子是一个持续在做事的人——她翻箱子,她拔钗,她把豆叶做成饭。三首诗读下来,她的动作比他多。
这就是悼亡诗这一体往前走的那一步:从写「她不在了」,到写「她当年做了什么」。前者悼的是缺失,后者悼的是具体的劳作与牺牲。也正是这一步,把经济条件带进了这个文体——一旦你去写她做过什么,就必然写到她用什么做的、为什么只能用这个做。贫贱二字是跟着「她做了什么」一起进来的,躲不开。
至于「潘岳悼亡犹费词」那句,现在可以给它一个更公道的读法。元稹说潘岳白费口舌,并不是嫌潘岳写得不好。他是在说:那样写——写房子,写遗物,写空掉的位置——是不够的。他要换一种写法。结果他换出来的这一种,后世学的人更多。宋以后的悼亡之作,苏轼的《江城子》记梦,写「小轩窗,正梳妆」,写的也是她生前一个具体的动作,而不是一间空屋子。这条路是元稹开的。
最后必须交代一件事。历代读《遣悲怀》,总会碰到一个问题:写这三首诗的人,值不值得信。
关于元稹的行事,议论从唐代就有,一直没有停过。新旧《唐书》都为他立了传,取材与评断不尽相同,《旧唐书》所载的论断对其行事颇有微词。后人的争议大致集中在几处:一是他的仕途,长庆年间一度拜相,为时甚短,升沉之速,当时就有人议论他结交内官;二是《莺莺传》与他本人身世的关系,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主张张生一角带有自寓成分,此说影响很大,但也有学者不同意;三是韦丛去世之后他的情感与婚姻,他先后有侧室与继室,又有与薛涛交往的记载,这些记载多出于唐末以来的笔记,细节的可靠性学界看法不一。宋人苏轼在《祭柳子玉文》里说过「元轻白俗」,那是论诗风,但后世常被引来兼指其人。
这些分歧要如实交代,不能装作不存在。但本书不作道德裁断,也不替他开脱。理由在本书第一百〇七章处理潘岳时已经立过:潘岳的《悼亡诗》情深,而潘岳本人在史传里的形象另有一面,历来同样有议论。本书当时定下的原则是,处理的是文本。这条原则在这里同样有效,并且理由是一样的:一首诗的可靠与否,不取决于作者后来的行状,而取决于它内部的东西——它选了什么材料,材料之间对不对得上,有没有为了动人而虚饰。
就这个标准看,《遣悲怀》三首是经得住查的。三首诗里没有一句是空话,没有一处形容她的美貌,没有一句设想她在天有灵,连「营奠复营斋」这样办法事的事都照直写出来。一个想要卖弄深情的人,不会把「给仆人加工钱」写进诗里,因为这件事一点也不动人;更不会写「今日俸钱过十万」,因为这句话等于当众承认自己现在过得不错。三首诗给自己留的余地极少。至于写诗的人后来如何,那是另一件事,应当另案处理,不应当拿来抵消或者加固这三首诗本身。
回到本书的主线。全书追的是一件事:汉语里的「爱」,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那句「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爱」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三千年里,这个字从「舍不得」一路走到「给出去」;而两头其实是同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遣悲怀》三首,恰好是这两句话的一次合并。它是一张「大费」的清单——衣、酒、饭、柴、旧衣、钱米、纸钱、祭斋、俸钱十万——爱到最后,账面上全是支出。它同时也是一张「舍不得」的清单,而这张清单上的条目,没有一件是大事:她当年怎样翻箱子给他找衣服,她怎样拔下头上的钗去换一次酒喝,她怎样把豆叶做成一顿饭,她怎样留下一件没做完的针线活。三首七律,五十六个字乘三,能塞进去的东西有限,他挑出来的全是这些。
这大概就是这一组诗最实在的一个发现:一个人真正舍不得的东西,尺寸都很小。名门出身、下嫁、七年、二十七岁、俸钱十万,这些能上碑志的条目,在诗里全是背景;站在前面的是一支钗、一箱旧衣、一棵掉叶子的槐树。他后来有钱了,这些东西一样也买不回来,所以他只能夜里睁着眼睛。题目说要把悲怀遣掉,三首写完,一件也没遣掉——那支钗仍旧拔着,那笸箩针线仍旧没有打开。
翻开一部李义山的诗集,目录是会让人愣一下的。别人的集子,题目排下去,《登高》《秋兴》《长恨歌》《琵琶行》,每一个题目都先替读者交代了一件事:这首诗写什么,在哪里写的,为谁写的。李商隐的集子不是这样。目录里一连串地出现同一个词——无题。无题,无题,无题二首,无题四首。它们挨在一起,像一排没有门牌的房子。
除了明标「无题」的,还有一类更麻烦。那类诗有题目,但题目是从第一句里揪出两个字充数的:《锦瑟》,因为第一句是「锦瑟无端五十弦」;《碧城》,因为第一句是「碧城十二曲阑干」。这种题法,跟《诗经》里《关雎》《葛覃》的取名办法是一路的——《诗经》三百篇本来没有题目,篇名是后人从首句摘两个字当标签用,方便称引而已,标签本身不承担说明的责任。汉魏的《古诗十九首》也一样,一首一首都是「行行重行行」「青青河畔草」,那是首句,不是题目。所以李商隐这批诗的题目,严格说都不是题目,是编号。
至于集中究竟有多少首「无题」,各家统计不一。明标《无题》的,一般算下来十余首;若把《锦瑟》《碧城》这一类以首二字为题、实则并不说明所咏何事的算进去,数目还要往上翻。差异出在标准上:有的注本把某几首归入无题,有的不归;有的传本题作《无题》,别的传本却另有一个题目。这类异文的取舍,历代刻本各有主张,不是本章能了断的事。
以「无题」两个字直接当诗题,并不是李商隐发明的。学界一般认为唐人集中此前已偶有其例,只是零星,不成气候;至于「无题」这一题法最早出现在哪一家、哪一年,说法不一。可以确定的是:把它用成一批,写到让人一见「无题」二字就想起某一个人,是从李商隐开始的。此后一千多年,凡说「无题诗」,默认说的就是他的。这是汉语文学史上少见的情形——一个人把一个空缺,占成了自己的署名。
麻烦不在题目空着。题目空着的诗多了,乐府古辞几乎全是无题。麻烦在于:李商隐这批诗,去掉题目之后,正文也不肯说。
试着把几首的开头排在一起看。「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典」「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典」「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典」「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典」「重帏深下莫愁堂,卧后清宵细细长。典」「凤尾香罗薄几重,碧文圆顶夜深缝。典」
每一句都清楚。字认得,语法通顺,景物具体到可以画出来:星辰、风、画楼、细雨、芙蓉塘、五更的钟、垂下来的重重帘幕、深夜里缝一顶圆帐子的人。可是把八句读完,你说得出这首诗在讲什么事吗?说不出。谁在等谁,等成了没有,这是回忆还是当下,那个「相见时难」的人是男是女、是情人是恩主,诗里一个字也不交代。所有的信息都在,唯独把事情本身抽掉了。
这就造成了一个在中国诗歌史上几乎独一无二的局面:一批公认第一流的作品,一千年来没有人能说清它们写的是什么。
金元之际的元好问写《论诗三十首》,其中一首专说这件事:「望帝春心托杜鹃,佳人锦瑟怨华年。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典」西昆,指宋初杨亿、刘筠一班人学李商隐的那一路诗,《西昆酬唱集》即由此得名;郑笺,指郑玄给《毛诗》作的笺注——汉儒替《诗经》逐句讲明白它「所指为何」,那是经学注释的最高标准。元好问的意思很直:大家都爱这种诗,可惜没有一个郑玄站出来,把它究竟指什么讲清楚。他说这话时,离李商隐已经四百年。
再过四百年,清初的王士禛写了一组仿元好问体的论诗绝句,里头照样在叹《锦瑟》一篇解人为难。他同时提到李商隐作文时的一个旧典:据宋人笔记记载,李商隐每要写文章,便把书册摊开堆在左右,一层一层排列,人称「獭祭鱼」——水獭捕了鱼,不马上吃,先在岸上摆开陈列。这条记载出自何书,诸家转引不一,但那个比喻抓得很准:李商隐写诗,是把典故一条一条摊出来用的。
到了二十世纪,梁启超在一篇讲中国韵文如何表现情感的文字里说过大意如此的话:他读《锦瑟》《碧城》这一类诗,讲的是什么事,他理会不着,但就是觉得美,读起来令人精神上得着一种愉快。这句话常被引用,因为它老实。一个学问极大的人,公开承认自己读不懂,却又不肯不读——这本身就是一条关于这批诗的重要材料。
从元好问到梁启超,一千年,三次表态,内容是同一件事:看得见好,说不出好在讲什么。
说不出,不等于没人说。恰恰相反,正因为说不出,说的人特别多。自宋以来,替这批诗找答案的努力从未中断,到今天已积成一座相当可观的注释之山。把历代主要的说法归拢,大致有五路。以下逐一列出,需要先声明的是:这五路各有材料,各有难以驳倒之处,也各有硬伤;学界至今看法不一,本章不打算在其中判一个是非。本章要研究的,恰恰是「判不出」这件事本身。
第一路是爱情说。这是最直觉的读法。诗里有画楼、有香罗、有五更的钟、有「相见时难」,不当情诗读反而费劲。麻烦在于对象是谁。持此说的人各有各的填法:有说是女道士的——李商隐早年曾在王屋、玉阳一带学道,唐代女冠出入自由,与士人往还不少,近人苏雪林写过一部考李商隐恋爱事迹的书(后改名《玉溪诗谜》),就把大量无题诗系到这条线上;有说是宫中人的;有说是幕府中人的。这些填法的共同问题是:证据几乎全部来自诗本身。先假定诗写的是某段情事,再从诗句里读出那段情事的细节,反过来证明假定成立。这是一个圆。苏雪林那部书里的许多推断,学界不予采信者甚多。
第二路是政治寄托说。这一路在清代注本里占了绝对上风。理由是现成的:李商隐一生卡在牛李党争的缝里。他早年受令狐楚提拔,学得一手好骈文,令狐楚死后,他入了泾原节度使王茂元的幕,娶了王茂元的女儿。而王茂元被视作另一党。此后他被人指为背恩,仕途始终不顺,大半生在各处幕府里做僚佐,官不过秘书省的校书郎、正字一类。这样一个人写「相见时难」,注家便读作君臣遇合之难;写「蓬山此去无多路」,便读作离朝廷不远却终究进不去。中国诗的解释史里,这条路有极深的传统——从《离骚》的美人香草被王逸解成君臣起,「男女之词即君臣之义」就是一套现成的翻译机,套上去总能出结果。清代几部主要的笺注本,朱鹤龄的、姚培谦的、屈复的、冯浩的,大体都往这个方向使力,只是深浅不同。它的硬伤同样明显:这套翻译机太万能了,万能到对任何一首诗都能给出答案,而一个对任何输入都给出答案的装置,它给出的答案就没有多少甄别力。
第三路是悼亡说。李商隐的妻子王氏卒于大中年间,他有确凿的悼亡之作。于是有人把《锦瑟》以及若干无题读作悼亡:「一弦一柱思华年」思的是与亡妻共度的年岁,「珠有泪」是哭,「此情可待成追忆」是人已不在。清代注家中主此说者不乏其人。这一路的长处是给「追忆」二字找到了一个最不需要拐弯的解释——人死了,才只剩追忆。短处是它只对少数几首有效,一旦推广到整批无题,就会撞上那些明显不像悼亡的篇章。
第四路是自伤身世说。这一路不再去找具体的人和事,而说这批诗写的是李商隐对自己一生的总感受:才高而命薄,处处得人赏识而处处落空,像一件被反复拿起又放下的东西。今传本多把《锦瑟》放在集子第一首,于是有人索性说它是全集的自序——一部诗集的开头,先给自己写一段谜面。这一路读起来最舒服,因为它不必坐实任何细节;但也正因为不必坐实,它几乎无法被证伪。
第五路是无本事说。这一路的主张最干脆:这些诗根本没有一个可以还原的本事,追问「写的是谁」从一开始就问错了。持此说的人指出,李商隐在这批诗里所做的,是把若干种强烈而不同源的情绪压进同一个形式里,让它们互相渗透,谁也不占满。诗成之后,它就不再对应外面的任何一件事,它自己就是那件事。今人的研究里,这一路的分量越来越重。刘学锴、余恕诚合著的《李商隐诗歌集解》把历代各家的解说逐首排列在一起,读者一眼看去,同一首诗下面并列着七八种彼此不相容的结论——那种排列本身,就是对「本事可求」最有力的怀疑。
五路说法摆完,可以看出一件有意思的事:它们不是五个互相矛盾的猜测在争夺同一个正确答案,它们是五种不同性质的东西。爱情说和悼亡说要找的是一个人;政治寄托说要找的是一件事;自伤身世说要找的是一种处境;无本事说否认有东西可找。前四路都建立在同一个前提上——诗背后有一个可以被说出来的原型,注家的工作是把它挖出来。只有第五路不承认这个前提。
本章接下来不站在其中任何一边。理由不是圆滑,是这样一个判断:一千一百年里,读书极多、方法各异、态度也未必不认真的人,在同一批文本上反复用力,始终不能收敛到一个结论——那么「不能收敛」这件事,比其中任何一个结论都更值得研究。它多半不是历代注家不够聪明,而是文本本身就不是为收敛而写的。
这一点,要从诗的内部去看才说得清。下面先拆一首。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这是无题诗里流传最广的一首。八句五十六字,没有一个僻字,没有一处需要查书才懂的地方,连典故也只有末联的蓬山和青鸟两个,还都是唐人耳熟能详的。它的难,不在字面。
先看第一句。七个字里,「难」出现了两次:相见时难,别亦难。同一个字挨得这么近地重出,在唐人律诗里是要小心的——律诗讲究一联之内不重字,重了通常算病。李商隐偏要重,而且重在最要紧的第一句。原因是这两个「难」根本不是一个意思。前一个「难」是客观的:见一面这件事本身办不到,路远、身份不便、机会不来,是外部条件造成的难。后一个「难」是主观的:好不容易见着了,分开的时候受不了,是心里过不去。一个是「不能」,一个是「不忍」。七个字里把两种难叠在一起,等于说:见不着是苦的,见着了更苦。这就把所有出路都堵死了——通常一句诗写到「相见时难」,读者会自动生出一个盼头:难,但总有见着的一天。第二个「难」把这个盼头取消了。见着也没用。
第二句「东风无力百花残」,历来被当写景句读,其实是接着堵。东风是春风,春风在中国诗里的固定职务是催花开;这里的东风「无力」,该做的事做不动了。而百花已经残。合起来是:季节到了最盛之后往下走的那个点上,推动的力量恰好在这时候没了。它不是一句闲景。上一句说人事上两头都难,这一句说时令上也帮不上忙。
第三、四句是全诗最有名的一联,先放一放,底下单说。
第五、六句「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典」,是这首诗结构上最见功夫的地方。晓与夜,是一天的两头。晓镜,是早晨对着镜子;云鬓改,是头发变了——不是白了,「改」比「白」更含糊,也更沉,它只说不是原来的样子。夜吟,是夜里作诗;月光寒,是觉得冷。两句合起来,把一整天填满了:早晨起来照镜子发愁,夜里睡不着作诗觉得冷,中间那一段没写,不必写,读者自己会填。
更要紧的是这两句的人称。「但愁」是谁在愁,「应觉」是谁在觉,诗里不说。历来有两种读法:一种说都是写自己,早晨自己照镜,夜里自己吟诗;另一种说都是设想对方,想着那个人早晨在照镜子,夜里在吟诗——「应觉」的「应」字带着推测的语气,是从远处替人设想的口吻。第二种读法多一层曲折:我这里睡不着,想的是你那里也睡不着。两种读法在语法上都通,历代注家各有取舍,至今没有定论。而这种不定,在这首诗里不是缺陷:无论算在谁头上,那份苦是一样的,分不清你我,恰恰是这一联要的效果。
第七、八句收在两个典故上。蓬山即蓬莱,海上三神山之一,《史记·封禅书》记方士说海中有蓬莱、方丈、瀛洲,船将到便被风引开,终究到不了。青鸟是西王母的使者,《山海经》里西王母有三青鸟为她取食,汉以后的传说把青鸟坐实成传信的鸟。李商隐说「蓬山此去无多路」——去蓬莱其实没多远。这是一句自我安慰,而且是明知说不通的自我安慰:蓬莱之所以为蓬莱,就在于它永远差那么一点到不了,路远近根本不是问题所在。然后「青鸟殷勤为探看」:那就托青鸟替我去看看吧。殷勤,是恳切周至的意思。全诗结在一只不存在的鸟身上,而且这只鸟只是「探看」——去看一眼,不是去接人,不是去传话把事情办成。托付给一个不可能的信使,让它去做一件最轻的事。
现在把八句连起来看,可以看出这首诗的做法。首联直说:见不着,分不开。颔联换成两样东西说:蚕和蜡烛。颈联换成时间说:早晨和夜里。尾联换成空间和使者说:蓬山和青鸟。四联,四种说法,说的是同一件事——我和你之间隔着一段过不去的距离,而这段距离不会因为任何事情缩短。
这就是这首诗的技术:它不推进,它重述。一首常规的抒情诗,起承转合,情绪要往前走,要有一个转折,要在结尾抵达一个前面没有的位置。这首诗没有转折。第八句和第一句站在同一个地方,中间的六句不是在往前走,是在原地把同一件事翻来覆去地换说法。而每换一次,离直说就远一步:从人事到器物,从器物到时辰,从时辰到神话。距离越拉越远,说的还是那一件。
这个做法有个副作用,也许正是他要的:因为它只是重述,它就不依赖任何具体的事由。你可以把「见不着」填成情人,填成恩主,填成朝廷,填成死去的人,八句诗都能成立,一句也不用改。这首诗的普适性,不是它写得宽泛,而是它写得太精确了——精确的只是「隔」这个结构,不是隔在谁和谁中间。
回头说那一联。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这两句被引用了一千年,引到已经不像诗,像成语。也正因为太熟,它的构造反而少有人细看。
两个比喻,取的是两样常见的东西:蚕和蜡烛。它们的共同点不是像什么,是同一种运行方式——两者都在消耗自己,而且消耗的东西正是它们被人看重的东西。蚕吐丝,吐的是自己身体里的存货;蜡烛流泪,流的是烛身。它们越是在做自己该做的事,自己就越少。
关键在两个虚字:「方」和「始」。丝方尽——要到死,丝才算完;泪始干——要成灰,泪才算干。这两个字都是「才」的意思,都在强调一件事:停止的条件不是外部的,是自身的终结。蚕不是不想停,是停不下来,只有死能让它停;蜡烛不是不想干,是干不了,只有烧成灰能让它干。换句话说,这两样东西没有「适可而止」这个选项。它们的运行里不含刹车。
「丝」字还带着另一层。丝与思同音,以蚕丝谐相思,是南朝乐府里做熟了的手法,本书第一百一十三章已经说过那一路的传统——《乐府诗集》所收西曲歌《作蚕丝》里有「春蚕不应老,昼夜常怀丝典」的句子,《子夜歌》里有「理丝入残机,何悟不成匹典」,丝就是思,匹就是匹配,民间歌手用同音字把话说得又明白又不明白。李商隐把这个手法接了过来,但改了方向。南朝的歌是「怀丝」——丝还在身上,思还在心里,是有;李商隐是「丝方尽」——耗到没有为止,是无。同一个谐音,南朝用来说情意的存在,他用来说情意的耗竭。
蜡烛的泪也不是他首创。烛泪在唐诗里是通用意象,与他大致同时的杜牧,《赠别》里就有「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典」——那两句写得俏,烛芯被说成「有心」,烛泪被说成替人流的,是一个巧思。李商隐这一句没有巧思。他不说蜡烛替谁流泪,他只说泪要到成灰才干。杜牧那两句是拟人,把物写得像人;李商隐这一句是相反的方向,把人写得像物——像一件正在按自身的物理过程走向终点的东西。
这里要把本书第七十八章的那一首拉过来并看。那一章讲的是团扇:「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典」(旧题班婕妤《怨歌行》,是否班婕妤所作学界看法不一)那一首也是拿器物说关系,思路与这一联完全同源:用一件东西的物理过程,当作人的情感的量度。区别在于走的方向。
团扇写的是器物的生命周期:夏天用,秋天弃,时间一到,自然作废。它的时间是外在的——季节到了,与扇子本身好不好毫无关系,扇子什么错也没有,它只是过季了。所以团扇写的是关系的终结,而且是无过错的终结,最伤人的那一种。
春蚕蜡炬写的是器物的自我消耗。它的时间是内在的——不是节令决定的,是储量决定的:身体里还有多少丝,烛身里还有多少蜡。外面的世界不参与。所以这一联写的是关系的持续,而且是不由自主的持续:不是我愿意一直这样,是我停不下来。
一个用外部的时钟,一个用内部的存量;一个说会结束,一个说到死才结束。同一个思路,两个方向。把这两处放在一起看,能看出中国诗处理感情的一个基本办法:不直接说心里怎样,而是找一件东西,让它的物理变化替人走完那个过程。扇子在箱子里,蚕在茧里,蜡在灯盏里,人在诗外面看着。
还要指出这一联在分寸上的特别。中国诗一向以含蓄为高,把话说满是忌讳。可是「到死」「成灰」这两个词,是把话说到底了,一点余地不留。李商隐在别处极尽曲折,在这里却下了整部集子里最重的两个词。这不是失手。前面说过,这首诗的每一联都在换说法重述同一件事;而重述之所以必要,正因为那件事说一遍不够。到了这一联,他要交代的是那件事的量级——不是有多苦,是要苦到什么时候为止。答案是:到自身没有了为止。这个答案没有含蓄的余地,所以他不含蓄。
上面那首无题,是无题诗里最好懂的一首。要看这批诗真正的难处,得换一首。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中间四句,四个典故,一句一个,排得整整齐齐。
庄生晓梦迷蝴蝶,用《庄子·齐物论》:庄周梦见自己是蝴蝶,醒来不知道是庄周梦了蝴蝶,还是蝴蝶梦着庄周。这个典的内核是不知道自己身在哪一边。
望帝春心托杜鹃,用蜀地的旧传说:古蜀王杜宇,号望帝,死后魂魄化为杜鹃鸟,昼夜啼叫。此事见于汉晋人记蜀中掌故的书,《华阳国志》一类里有,细节各本不同。这个典的内核是死后还有话要说,只能用另一副嗓子说。
沧海月明珠有泪,用鲛人的传说:张华《博物志》记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哭的时候眼泪成珠。这个典的内核是悲伤会凝成一样看得见的东西。
蓝田日暖玉生烟,说的是蓝田山产美玉。后人常把这一句与司空图《与极浦书》所引戴叔伦论诗的话并读——那句话的大意是,诗家的意境好比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戴叔伦在李商隐之前,司空图在李商隐之后,这句话与这句诗有无渊源、孰先孰后,学界看法不一。就诗论诗,这个意象的内核是远看有,近看无。
四个典,四团情绪:迷、恨、悲、可望不可即。四句之间没有一个连接词,没有「因为」「所以」「虽然」「然而」,甚至没有一个动词把它们串起来。它们只是被并排放在那里。
这就是「隶事」。隶事是南朝士人玩出来的一门技术,原本是聚会时的游戏:出一个题目,比谁能举出更多的出典,举得多的赢,史书里有这类聚会的记载。它的底子是炫学。宋人笔记里说李商隐作文要把书摊满一屋,称他「獭祭鱼」,那个说法本来带贬义,批评的正是堆砌。
但堆砌和并置是两回事,分别在于有没有取舍。堆砌是能塞多少塞多少,典与典之间可以互换;《锦瑟》这四句不能互换,也不能增删。它们是按一个次序排的:先迷(不知身在何处),再恨(死了还在叫),再悲(眼泪成了实物),最后是可望不可即(实物又化成烟)。从虚到实,再从实回到虚。四个典自己不说话,可是排完之后,读者手里多出来一样东西——一种说不出名字、但形状很清楚的情绪。
这里要说清楚用典的两种用法。常规的用典是借古说今:甲事像乙事,用甲来说乙,读者的任务是把甲翻回乙,翻对了,这一句就懂了。这种用法里,典故是一个可以解开的锁,钥匙在共同的读书经验里。李商隐这四句不是。他把四个典并置,却不告诉你它们共同指向什么。每个典自带的情绪都清楚,合起来却不构成一个命题。你无法把这四句翻译成一句话,像「他在怀念某年某人」这样。翻不出来,不是因为你书读得不够,是因为它本来就没有那个被翻译的原文。
由此可以提出一个可能:含混在这里不是失败,是目的。
要说清这个可能,得先分开两种模糊。一种模糊是能力不够造成的:话没想清楚,词不达意,句子与句子之间接不上,读者读着觉得乱。这种模糊的边界是乱的,它在每一处都可能出错,而且错得没有规律。另一种模糊是控制出来的:每一个局部都极精确,模糊只发生在指定的位置。李商隐属于后者。他的诗,单看每一句都无可挑剔——词性对得工,平仄不出格,物象具体到颜色和温度都写明了:月是明的,日是暖的,珠是海里的,玉是蓝田的。模糊只发生在句与句之间的接缝处,而且每一处接缝都同样模糊。一处松是失手,处处松而处处一样松,那是手法。
至于他为什么要这样写,可以设想几种情形,但都只能是设想。其一是不能明说:他一生依附于人,早年出自令狐楚门下,后来入王茂元幕并娶其女,牛李两党的间隙里,他写给谁看都可能得罪另一边,有些话只能这样说。这是政治寄托说里比较站得住的那一部分——不是说每首诗都藏着一个具体的政治所指,而是说这种写法本身与他的处境相称。其二是不便明说:涉及具体的人,说破了对人不利。其三,也是最值得琢磨的一种:说话的人自己也未必想清楚。一团感情里同时有迷、有恨、有悔、有一点说不上来的甜,谁也无法把它整理成一句主谓宾齐全的话。这时候,如果硬要说成一句清楚的话,那句话一定是假的。留着它原来的浑浊,反而是准的。
于是有了这样一种东西:精确的模糊。它不是没说清楚,它是清楚地把不确定保留在了该保留的地方。当一件事本身就没有确定的形状时,精确的模糊是唯一诚实的写法。
《锦瑟》的中间四句是并置,首尾两联却是连着的,而且连得极紧。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典」锦瑟,是装饰华美的瑟。瑟是一种横放的弦乐器,弦下有柱,柱可移动,用来定音高。「无端」是没来由、平白无故,带着抱怨的口气——你好端端地,做什么要有五十根弦。
这个抱怨有出处。《史记·封禅书》里记着一段:太帝让素女鼓五十弦的瑟,声音太悲,太帝叫她停,停不住,于是把瑟破开,改成二十五弦。这条记载是「五十弦」这个数字在汉语里的来历:五十弦不是一个中性的规格,它是一个被认为悲得过头、以至于要动手减掉一半的数目。李商隐说「无端五十弦」,等于说:你为什么偏要是那个悲得让人受不了的规格。
「一弦一柱思华年」,是把弦和柱当成刻度用。五十根弦,一根一根拨过去,一格一格数过去,数的是「华年」——过去的好年岁。这里已经藏着后面那句的种子:弦的数目是数得清的,五十根就是五十根;而那些年岁是什么,数不清。
然后是尾联。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先说一个字面上的分歧。「可待」两个字,历来有两种读法。一种读作反问,等于「岂待」「何待」:哪里用等到今天才成为追忆。另一种读作平叙,等于「可以等到」:这份心情,大约可以留待日后追忆。两种读法在语法上都能成立,历代注家取舍不一,至今没有定论。有意思的是,两种读法拐到最后是同一个地方,因为下一句把它们都收拢了。
「只是当时已惘然。」
要看懂这一句的分量,得先看看它顶掉的是什么。汉语里写追忆,有一个几乎是默认的结构,它需要两个时间点。第一个点是「当时」:那时候一切都在,人在,事在,完整、清晰、可触。第二个点是「如今」:东西没了,人散了,回头看,才知道那时候好。这个结构的动力全在两点之间的落差上——正因为当时是实的,如今的空才成立。杜甫写「岐王宅里寻常见」,写的就是这个落差;江州司马听琵琶而湿了青衫,也是这个落差。这是中国诗写失去最通行的办法,通行到几乎不被察觉是一种办法。
李商隐这一句,把第一个点撤掉了。
当时已惘然——那时候我就已经不明白了。不是后来才失去,不是隔了多年回头看才发觉抓不住;而是在事情正在发生的那个当口,人就已经处在一种恍惚不清的状态里。这样一来,追忆的对象从一开始就是模糊的。你不是丢了一件清楚的东西,你是从来没有清楚地拿到过它。
「惘」这个字,值得单说。它从心,罔声。「罔」本来与网有关,引申出蒙蔽、遮住、看不见、无所有几层意思。古书里「罔然」与「惘然」常常通用,大意都是失意恍惚、若有所失、不知所措,共同的底子是「看不清、抓不着」。所以「惘然」不是悲伤,也不是后悔——那两样都要求人先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惘然比它们更靠前一步:连失去了什么都还没有看清。
于是这一句改写了「失去」这件事的性质。在常规的写法里,失去是一个事件,它有发生的时刻,可以标在时间轴上。在这一句里,失去不是事件,是知觉的一种性质:人在经历一件事的当下,并没有能力把那件事看清楚;等到有能力看清楚,事已经过去了,只剩追忆,而追忆的材料本来就是模糊的。这不是运气不好,这是人的认识结构本身如此。
这就是为什么这七个字比整首诗的其余部分都难以替代。前面六句写得再好,写的仍然是情绪;这一句写的是情绪与时间的关系,而且给出了一个几乎无法反驳的判断:一切被追忆的东西,在被追忆之前,就已经不完整了。中国诗里对「失去」的表述极多,论精细,这一次很难有别的句子并列。
再回头看中间那四个典,可以看出它们不是随手排的。庄生梦蝶,是分不清自己在哪一边;望帝托鹃,是死了以后还有话要说,却只能借另一副嗓子;鲛人泣珠,是眼泪凝成了实物;蓝田玉烟,是实物又化成远看有近看无的一层气。四个典排下来,一路都在讲同一种状况:确凿的东西一直在往不确凿的方向滑。滑到尾联,才点出来——原来当时就已经是这样了。
现在可以回到那座注释之山。
已知最早的两条解说都出在宋代,而且都不长。一条见于宋人黄朝英的《靖康缃素杂记》,说《锦瑟》所写是瑟声的四种情态——适、怨、清、和,并称这个说法出自苏轼;这一归属是否可靠,后人意见不一。另一条散见于宋人笔记,说「锦瑟」是令狐楚家一名婢女的名字,这首诗是为她写的;此说记载晚出,可靠性历来受质疑。
两条说法性质不同,却透着同一个时代的关心。宋人诗话正盛,《本事诗》一路的书教会读者一个习惯:每一首好诗背后应当有一个可以讲出来的故事,找到那个故事,诗就通了。青衣说正是这种习惯的产物。而适怨清和说走的是另一路——宋人重乐律、重理路,把一首诗解成对一件乐器四种音色的描摹,是一种把诗归置进秩序里的努力。
到元好问,关心的东西变了。他那首论诗绝句不追本事,他追的是宗派和评价:西昆一路值不值得学,学到的是皮还是骨。「独恨无人作郑笺」这句抱怨里,藏着一个金元之际的诗坛问题——如何在一堆学李商隐而只学到堆砌的作品里,把真的和假的分开。
清代是注释最密的一层,也是面貌最统一的一层。朱鹤龄、姚培谦、屈复、冯浩,几部主要笺注本先后出来,虽有分歧,大方向却一致:往寄托上解,往君臣遇合上解,把每一首无题都尽量系到一个年份、一段仕途、一次进退上去。张采田后来做《玉谿生年谱会笺》,把诗与生平逐年对起来,是这条路上做得最彻底的一次。纪昀评点李义山诗,时时敲打那些解得太实的地方,但他敲打的也仍然是解法的分寸,不是解法的方向。
清人为什么这样解,可以想。乾嘉一代的学问底子是考据,考据的信念是万事有据可查;而经学传统里,「诗必有所指」是从《毛诗序》起就立下的规矩。更贴身的一层是他们自己的处境:文字上有忌讳,士人写诗常常真的在寄托,自己既这样写,读古人自然也这样读。所以清代注本里那个不得志、受猜忌、有话不能明说、只好借男女之词表君臣之义的李商隐,像李商隐,也像注他的人。
再下一层是清末民初。梁启超坦白说读不懂但觉得美——那是一个开始把审美从道德和政教里分出来的时代才说得出的话。苏雪林写考恋爱事迹的书,把无题诗一首一首排进一部情史,那是个人情感被空前抬高的年代;在那之前,不会有人费这么大力气去考一位晚唐诗人的私情,考出来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再往下,现代研究里「无本事说」的分量越来越重,对多义、含混、不确定的兴趣压过了对本事的兴趣。刘学锴、余恕诚的《李商隐诗歌集解》把历代解说逐首汇在一处,那种编法本身就带着一个立场:先把所有答案摆齐,让它们互相抵消。
把这几层叠起来看,一个现象很难忽略:每一代注出来的东西,都很像那一代自己关心的问题。宋人要故事,清人要寄托,民国要恋爱,今人要多义。文本一千年没变,注出来的结论一代一变,而每一代的结论都与那一代的心事严丝合缝。
这正是本书第八十九章讲过的层累的办法,只是这一次层累发生的位置不同。第八十九章说的是故事的层累——顾颉刚的例子里,时代越往后,传说中的古史越往前长,后人添的东西越堆越厚,底下的原样越看不见。那是层累发生在故事里。这一次,故事没有增长,增长的是解释:同一批不动的文本上,一层一层叠着注,后人读到的从来不是白文,是被前人注过的文本。每加一层,底下那层就更难看见;而读者以为自己在读李商隐,其实多半在读某一代人读出来的李商隐。
按同一个道理,这一章也是一层。本章不判定本事,而去研究「判不出」本身,这个做法很难说与本书所处的时代无关。后人若来查这一层,大概也会看出它像什么。这里把话说明白,不是谦辞,是考据的规矩:凡把别人的解释当材料看的人,自己的解释也得摆在同一张桌子上。
最后回到这个字。
本书从头到尾追的是一件事:「爱」在汉语里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被人说吝啬,自己辩解「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三千年里,这个字从「舍不得给出去」慢慢转到「愿意给出去」,而两头其实是同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锦瑟》与那批无题,在这条线上是一个特别的位置。
先看它们对得上的地方。「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典」,是「甚爱必大费」最直接的图解:费到什么程度?费到自身没有了为止。老子那句话是一句警告,劝人不要爱得太重,因为账要自己付;李商隐这一联不劝,他只是把账单摊开,连数目也不隐瞒。这两句里的「爱」,舍不得的成分重到停不下来——不是慷慨地给出去,是身体里的东西被一寸一寸抽走,人挡不住。手在上要给,心在中舍不得,脚在下走不动,这个字拆开的那副样子,在这一联里全对上了。
再看它们与前面所有章节不同的地方。
此前无论写什么,对象总是明的。齐宣王舍不得的是一头牛,卫懿公舍不得的是一群鹤,团扇诗里被收进箱子的是一个人,悼亡诗里失去的是一个有姓氏、有卒年、有坟的人。哪怕是最不着边的相思,对象也总在诗题里、序里、或者一两句交代里露出来。爱这个字,无论怎么用,一直是个及物动词。
到这一批诗,对象没有了。不是被隐去,是根本不给。题目空着,诗里也不交代,一千一百年的注家把所有可能的对象都填过一遍——情人、道士、宫人、恩主、朝廷、亡妻、他自己——每一种都填得进去,每一种都填不满。这不是猜谜猜不出,是这批诗本来就没有留那个位置。
于是有了一件在这三千年里第一次出现的事:爱不再需要对象也能成立。剩下的只有强度,没有指向。相见时难别亦难,难到什么程度写得清清楚楚,难在谁和谁之间,不写;春蚕到死丝方尽,耗到什么地步写得清清楚楚,为谁耗,不写;此情可待成追忆,那份情有多重写得清清楚楚,情之所系是什么,连他自己都说当时已经惘然。
这是一件双面的事,得两面都说。
一面是它让这批诗获得了别的诗没有的容量。凡是有对象的诗,读者读的是别人的事;这批诗没有对象,读者读到哪一句,就把自己的事填进去,填完还合身。这不是含糊带来的便宜,是精确带来的——前面说过,那首无题精确的是「隔」这个结构,不是隔在谁和谁之间;结构做得准,填什么进去都稳。
另一面是它的代价。一种不指向任何人的强烈感情,是没有落处的。它不会因为对方来了而缓解,也不会因为对方走了而结束,因为根本没有一个对方可以来或走。前面分析过那两个虚字:「方」和「始」——停止的条件不在外面,在自身耗尽。一件不由外部条件启动、也不由外部条件终止的事,人是拿它没办法的。这批诗写得最好的地方,正是它最没有出路的地方。这是这个字的账单在晚唐开出的那一张。
关于这批诗还可以补一个后话,是可以查证的事实,不必推论。今天在汉语里,「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典」这两句最常出现的场合,不是情诗,不是悼亡,是用来称赞教师——写在贺卡上,挂在学校的墙上,印在感谢的横幅上。李商隐写的时候,想的多半不是这件事。可是这两句被这样用了几十年,竟没有人觉得别扭,句子也一个字不用改。
原因就在前面说的那一点上。这两句从来没有指定过对象。它只交代了一件事的强度和终止条件——耗到自身没有了为止——至于耗在谁身上,那个位置一直空着。一千一百年里,注家往里填人,读者往里填自己,后来的人往里填一种职业。填进去的东西换了一批又一批,句子站在原处不动。
先把这个故事的骨头摆出来。剥掉各种版本身上互不相同的枝叶,剩下的部分只有四步。
第一步,宫墙以内有一个人,多半是女子,在一片落叶上写了字,通常是诗,通常极短,四句,二十字上下。第二步,她把这片叶子放进一条从宫里往外流的水沟。第三步,叶子漂出宫墙,在墙外某处被人捡起来,捡的人通常是一个读书人,通常正在赶考或者刚落第。第四步,若干年之后,这两个人以某种方式相遇,并且认出了彼此。
前三步都是可能发生的事。宫里有落叶,宫里有水,水要往外排,排出去就到了人间。这三步不需要任何超出物理的东西,只需要一个人愿意做一件几乎不会有结果的事。真正不可能的是第四步。一片叶子漂出去,被人捡到,这已经是小概率;捡到的人识字,愿意读,读了记住,这又是小概率;许多年后两个人碰上,并且还能把当年那片叶子对上号,这是小概率乘小概率再乘小概率。整个故事的重量,全压在第三步与第四步之间那道空隙上。故事之所以被反复讲,就是因为那道空隙。人愿意听有人跨过它。
这不是史事。这是笔记里的事。唐宋两代的笔记,性质介于见闻实录与小说之间:作者往往是官员或士人,记的是他听来的、别人转述的、酒席上说过一遍的东西,间或注明是谁讲的、什么时候讲的,间或什么都不注。今天读这类书,不能当作档案,也不能一概当作虚构。合适的态度是把它当作一种传闻的沉积物:某个说法在某个时段被写进了纸面,此后就有了一个可以引用的形态。红叶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活在这种沉积物里。正史里没有它,唐代的官文书里没有它,出土的碑志里也没有它。它只在笔记与后来的小说、戏曲里流转。
连它的名字都是后来固定的。今天说到这个故事,一律叫「红叶题诗」,好像那片叶子从一开始就是红的。其实早期的几条记载里,叶子的种类并不统一,有的说是梧桐的大叶,理由很实在——梧叶阔而厚,写得下字,浮得住,不容易在水里翻卷;有的只说是「叶」,没有交代是什么树。红,是秋天的颜色,是后来讲故事的人替它选定的颜色,也是最省事的颜色:一说红叶,季节、气候、心境全都到位了,不必再多写一个字。这个替换发生得很早,晚到宋代,「红叶」已经是这类故事的标准道具,元明以后连剧名里都直接写「题红」。名物的变化本身就是层累的证据,本书第八十九章讲过这一类的处理办法:一个细节被换掉,往往不是因为有人发现了新材料,而是因为新的说法更好用。
还要注意季节。落叶、水凉、天高,这是秋。宫墙里的秋天与墙外的秋天是同一个秋天,但对墙里的人来说,秋天意味着又一年过去,而年岁是宫女唯一的、正在流失的东西。故事把书写这个动作放在秋天,不是文人的趣味安排,是因为只有秋天地上才有那么多现成的、干净的、可以拿来当纸用的东西。这一点很要紧:整件事之所以能发生,是因为她手边没有纸,而地上有叶子。
于是它就成了本书追踪的那条线上一个特别的点。全书讲「爱」这个字从「舍不得」走向「给出去」,讲过许多种给不出去的情形:不肯给的,如吝;没有渠道给的,如隔绝;对象根本不在的,如悼亡。红叶故事提供的是第三种之外的一种——她连对象都还没有。她要给的东西已经写好了,收件人一栏是空的。她把它交给水,让水去找一个人。
关于这件事的早期记载,至少有三个互不相同的系统,人名、朝代、地点、诗句、结局都对不上。把它们并排放在一起看,比争论哪一个是真的有用得多。
第一系与一位唐代诗人有关。唐人范摅的《云溪友议》里有一条,记这位诗人在洛阳与友人游苑,在流水上得到一片大梧叶,叶上有题字,是一首短诗,大意是说深宫里年年见不着春天,姑且题在一片叶子上,寄给有心的人。这位诗人第二天到水的上游,也在叶子上题了诗,放下去。后来又在水上得到一片叶子,上面是回答他的诗。这一系的特点是:叶子往返了两趟,是一次真正的往复通信;但两个人始终没有见面,故事就在这里结束。要说明的是,此书所记诸事,后人辨其真伪常有分歧,这一条的文字各本亦有出入,所引诗句我在这里只作转述,不敢当作原文照抄。
第二系与一位应举的士人有关。故事说他在御沟边上得到一片红叶,叶上有诗;后来朝廷放出宫人,他因缘凑巧娶到其中一位,成婚之后才发现,妻子正是当年在叶上题诗的人。这一系的关键是把结局接到了一项真实存在的制度上——放宫人。有了这项制度,第四步那道空隙就被填上了一半:两个人不需要神迹才能相遇,只需要一次朝廷的裁撤,加上一次媒人的安排。这一系的记载散见于晚唐至宋初的几种笔记,主人公的姓名、所属的朝代(有说宣宗时,有说僖宗时,还有别的说法)各书不同,何书最早,学界看法不一。
第三系是宋人的定本。宋代刘斧编的《青琐高议》里收有一篇专记此事的传奇,篇题作《流红记》,男主人公一般写作于祐(也有写作于佑的),女子姓韩。这一篇不再是笔记体的三五十字,而是有起承转合、有对话、有心理、有年份交代的完整小说,男女双方都题过叶,都收过叶,都把对方的叶子收藏了多年,最后成婚,成婚之夜各自取出旧叶对看,才知道从前的往还原来是彼此。这一篇旧题张实撰,作者的身分与写作年代学界看法不一。此后八九百年间,凡说「红叶题诗」,讲的基本都是这一系的情节。
宋人编的大型类书《太平广记》按题材分类收录前代小说,注明每条的出处,正好把不同来源的异说并排保存了下来。这类类书对今天的用处不在于它裁定了什么,而在于它没有裁定:它把互相打架的说法一并抄进去,让后人看得见这个故事在成型过程中曾经有过多少个样子。
把三系摊开,差异清单大致是这样:叶子的树种不一(梧叶与红叶);水的名目不一(苑中流水、宫中沟渠、御沟);方向不一(一次单向漂流,还是双向往返);朝代不一;人名不一,第一系的男主人公是有名有姓的真实诗人,第二、三系的男主人公在正史里查不到确凿的对应;诗句不一,各本文字互有出入;结局最不一——有的止于得诗,有的止于唱和,有的直到成婚,有的还要加上一个多年后的相认场面。
学界对这几系的关系有不同意见。较常见的一种看法是:以真实诗人为主角的那一系较早,情节也最简单,后出的各系是在它的基础上加了结局;另一种看法认为几系各有来源,未必是一条线上的先后。这里不必替他们裁断。本书第八十九章处理层累材料的办法是:不追问哪一层是真的,只追问每一层新加了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加。照这个办法看,这个故事被加了三样东西——一个能让两人相遇的制度(放宫人)、一次双向的往还(他也题了叶)、一个物证(多年后取出旧叶对看)。这三样加起来,正好是把一件孤零零的偶然,改造成了一桩可以讲给别人听、并且听得下去的姻缘。
现在来看这个故事真正的发明。它不在诗,不在结局,在投递方式。
一封信要送到,通常要三样东西:地址、承运人、时间。红叶三样都没有。写字的人不知道叶子会漂到哪里,不知道谁会捡,甚至不知道有没有人会捡。她所做的,是把一件写好的东西交给一股不受任何人指挥的力量,然后放手。这在通信史上是一种特别的类别:无地址投递。世界各地都有它的样本,漂流瓶是最常被拿来比的一个。但漂流瓶投的是海,海是无主之地;红叶投的是一条从宫墙底下钻出去的沟,沟的两端各有一个明确的世界。这就使红叶比漂流瓶多了一层意思:它不只是把话交给运气,它是把话从一个封闭系统里偷渡出去。
要看清这一点,得先承认宫墙的性质。宫墙不是围墙,是制度的边界。墙里的人不能出,墙外的人不能进,出入要凭符验,要有名籍,要有人负责。凡是人能走的路都有人守着,凡是物能过的口都要登记。在这样一个系统里,一个人若想向外说一句话,正规渠道是零。不是难,是零。她没有可以托付的人,因为托付本身就是罪;她没有可以走的门,因为门是用来验人的。
于是她找了水。
水的好处正在于它不是渠道。它不归任何一个部门管,它没有名册,它不核验,它也不汇报。它只做一件事:往低处去,不回头。中国人对水的这种性质极熟悉,古人向水中投掷物件以通于神,这类做法由来已久,具体名目与仪节此处不细论。红叶故事里的投掷不通神,它通的是概率。她不是在祈祷,她是在下注。所有版本的叙述都暗示她知道这一点——那些短短的题诗里,语气总是「姑且」「聊且」一类,没有一首是笃定的、指名道姓的、期待回音的。她写的时候就明白,大概率什么都不会发生。
明白这一点还去做,是这个故事的核心。
把它和本书第二十九章合看,对比会更清楚。那一章讲的是中国人对中间人的坚持。《诗经·齐风·南山》有那四句,说劈柴没有斧子办不成,娶妻没有媒人办不成——「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典」。这句话的语气不是抱怨,是陈述常识:两个人之间的事,必须经过第三个人的手才算数。这个观念后来被写进了制度,《周礼·地官》里列有「媒氏」一职,大意是掌管万民的婚配之事,登记、劝合、督婚,都归它。一个把媒人设成官的文明,等于宣布了一件事:私相授受不算。爱要成立,必须有见证、有中介、有可追溯的手续。
红叶故事把这套东西整个抽掉了。它的中间人是一条水沟。
这条水沟做媒,做得极不称职。它不核对身份,不问门第,不通报父母,不留底档,不发回执,不担保送达,更不会在事后替谁作证。正规的媒有一整套动作要做——问名、纳采、请期、亲迎,一步一步,每一步都留下痕迹,出了事有人负责。水一样不办。它唯一的长处是它肯走,而且它出得去。
这就是这个故事最值得停下来看的地方:当所有正规渠道都关闭时,人不会就此不说话,人会去找一个不可能的渠道,并且愿意相信它。这个「愿意相信」不是天真。她比谁都清楚成算有多低。她相信的不是这次会成,她相信的是「万一」这个词还有效——只要世上还有一条水是通的,事情就不算完全没有指望。人在极端封闭里保住自己的办法,往往不是逃出去,而是让外面存在一件与自己有关的东西。叶子放下去以后,她仍然在墙里,但她有一样东西已经在墙外了。
从本书的主线看,这里发生了一次奇怪的所有权转移。全书说「爱」的老义是舍不得,是攥着;给出去是三千年才走完的一段路。红叶的写字人走的是另一条路:她把东西给了出去,但没有收的人。那句话已经不属于她了——写在叶上、放进水里,就已经不再是她的私产;可它也还没有属于任何人。它在无主状态里漂着。世上很少有这样的东西:已经交出去,却还没有交到谁手上。
故事要能成立,宫墙上必须有一个洞,而且必须是常年开着的洞。这个洞就是排水口。
唐代长安是一座极耗水的城。宫城、皇城、坊市、园林、池沼,都要引水。文献与后来的考古工作者一般举出几条自城外引水入城的渠道,名目如龙首、清明、永安一类,具体的走向、开凿年代与各渠之间的关系,各家复原意见并不一致,学界看法不一,这里只取一个大概:水从城外引来,穿过城区,进入宫苑,蓄成池沼,再由沟渠排出。有进就有出,这是任何一座用水的城的铁律。宫里的水不可能只进不出,用过的、多余的、雨季涨上来的,都得有地方去。
排出去要过墙。考古工作者在唐代宫城与城址的发掘中,见有砖石砌筑的水道、涵洞一类设施,有的水口装有铁栅。铁栅的用途,一般解释为拦截漂来的杂物,同时防人由水道出入;具体到某一处遗迹的年代与功能判断,学界看法不一。这里不必坐实,但那个意象值得记住:一道铁栅,水过得去,落叶过得去,人过不去。整个红叶故事的物理前提,就摆在这道栅栏上。她本人无论如何出不去,她的字可以。栅栏的孔径决定了这个文明里一种特殊的抒情能有多大。
「御沟」这个词,唐人诗文里用得很多,多数时候不是某一条具体沟渠的专名,而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宫城周围、与宫廷有关的那些水道。它的妙处在于位置暧昧——它属于宫,又不完全在宫里;它有一段是外人走得近的。士人赴举、候榜、游春,走在皇城外的街道上,是可能临水而立的。故事必须找到这样一段水:既连着里面,又够得着外面。若那段水完全在墙内,叶子出不来;若完全在墙外,叶子就不是从宫里来的。「御沟」这个略带模糊的词,恰好把两头都占住了。这也是为什么后出的版本纷纷把地点从「苑中」改成「御沟」——不是考据的进步,是叙事的需要。
水流的方向是个实际问题。长安地势起伏,宫城的位置、渠道的高下、闸口的开合,都会影响一片叶子能漂到哪里去。各家的复原图并不一致,这里不作定论。可以确定的只是常识层面的一条:排水总是往城外、往低处,也就是往人多的地方去。宫里的水最终要汇进城里的沟渠或河道,而城里的沟渠边上是有人的。这一点对故事很关键:叶子不是漂进荒野,是漂进人间。
再往上说一层。任何一个把人围起来的系统,都必须留几个孔。要排水,要送菜,要倒灰,要传公文,要抬出病人,要放进柴薪。制度可以把人管死,管不死物流。而所有从围墙里传出来的消息,古今中外,几乎都是从这几个孔里出来的。红叶故事之所以让人觉得可信,不是因为哪本书记过它,是因为它符合这条规律:它选的不是墙,是墙上非留不可的那个洞。
把红叶放到本书第七十九章旁边,会看到中国人传递消息的两个极端。
第七十九章讲的是汉乐府《饮马长城窟行》里那段古辞:「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典」那是一次有成本的通信。所谓双鲤鱼,通行的解释是两片刻成鱼形的木板,合起来成为书函,中间夹着写在素帛上的信;也有人主张就是实鱼。学界看法不一。但无论取哪一说,这封信的成本都摆在那里:素是丝织品,值钱;木函要人做;合函之后要用绳缚、用泥封、在封泥上按印,那枚印就是身分凭证;从远方送来,要么走驿,要么托人,人和马都要吃饭。一封汉代的信背后,站着一整套东西——手工业、货币、印信制度、道路与传舍、还有一个具体的、能被追究责任的送信人。
信能送到,是因为有人负责。
红叶的账单是零。叶子不要钱,地上就有;不必向任何人开口索取,也就不会被任何人看见;没有封,没有绳,没有泥,没有印;没有署名,或者只有一个含糊的自称;没有收件人;没有承运人;没有回执;出了岔子没有人可以问。它是这个文明里成本最低、保证最少的一次通信尝试。
有意思的是,这两种通信各自逼出了不同的文体。有木函、有驿传的信可以写长,可以叙寒温、报平安、问田宅、附礼单,因为纸帛的面积和送达的把握都允许它铺开。叶子不行。一片梧叶大不过一掌,写不下二十几个字以上的东西,而且必须一次写成,写坏了要重找一片。于是题在叶上的诗几乎都是同一种样子:极短,四句,无题,无署名,不写具体人名地名,不叙事,只说处境和心愿。载体逼出了文体。今天读那些题叶诗,会觉得它们像同一个人写的,其实那不是风格,是尺寸。
还有一件事必须老实说:墨从哪里来。故事里从来不交代。宫中女子有笔墨并非不可能,宫廷需要抄写、记录、习字,但一个具体的人在具体的时刻能否随手取到笔墨,材料上无从查考。这是这个故事的诸多缝隙之一。讲故事的人不理会这类缝隙,因为听的人也不关心。可写这本书的人得指出来:一片叶子上有字,前提是有墨;有墨,就意味着这不是一个完全赤手空拳的处境。它比传说给人的印象要复杂一点。
叶子的四个性质,正好是这次通信的全部条件。可写——表面平整,新落未干时能受墨。易得——秋天满地都是,取用不留痕迹。能漂——叶片轻薄,浮得住,顺水走。会烂——一场雨、一夜浸泡,字就没了。前三条使这件事可能发生,第四条使这件事不可能保存。
而第四条恰恰是它的分量所在。一封用木函封好、由驿马送达、有印为凭的信,是财产,是可以呈堂的证据,是能被后人从墓里挖出来的东西。一片会烂的叶子什么都不是。写它的人不指望它留存,只指望它走。这就把这次表达从任何功利里摘干净了:她不是在立据,不是在求援,不是在攀附,她只是要把一句话送出墙去。中国人的通信从国家保证的一端,到概率保证的另一端,中间隔着的正是这个差别——一端是要它到,一端是要它走。
宋代以后,这个故事离开了笔记,走上了戏台,性质随之改变。
元人的剧目著录里有以此事为题的本子,剧名中同时出现女子的姓名与「流红叶」一类字样,作者的归属各家著录不尽相同,剧本多数今天只剩一个名目。明代有文人把它改编成传奇,今存的本子题作《题红记》,作者一般认为是明代曲家王骥德,其成书过程与所据底本,学界看法不一。这类改编不是简单的搬演,它必须把一个三五十字的笔记条目撑成十几出、二三十出的戏,这就意味着大量的添加。
添加的方向有三个,看得很清楚。
第一是加人。笔记里只有两个人,一片叶子。戏里不能只有两个人——得有丫鬟递话,有同年好友帮着找人,有掌事的中人从中撮合,有一位居间的长辈点头。原来那件事最动人的地方恰恰是没有人:她无人可托,才托了水。戏台上人一多,无人可托这个前提就松了。
第二是加波折。叶子被别人先捡到,诗被别人冒认,两人几乎见面又错过,中间隔着一次落第、一次远行、一场变故。波折是戏的血肉,没有波折就没有戏。但波折是可解的困难,而原来那个困境是不可解的——她面对的不是麻烦,是一堵墙。麻烦可以克服,墙不能。把墙换成麻烦,故事就从困境戏变成了误会戏。
第三是加解释。笔记只叙其事,不问其故;戏一定要给出一个理由,说明为什么偏偏是这两个人。于是「前定」被请了进来:他们本来就该是一对,叶子不过是天用来通知他们的手段。这一改最要紧。原来的水是随机的,改完之后,水成了执行天意的差役。整个故事的性质从此翻转——它不再是关于一个人在绝境里做了一件几乎不可能有结果的事,它变成了关于命运如何精准送达。
重心也就跟着挪了。笔记里的重量在中间,在那道空隙上;戏里的重量在末尾,在相认的那一场:两人各自取出收藏多年的旧叶,摊在灯下比对,字迹相合,于是满堂皆喜。空隙被填满了,故事变得安全,也变得轻。
与此同时,说法开始固定。「红叶题诗」凝成一个成语,「红叶为媒」「红叶良缘」一类的话进入通俗文本,它成了绘画与笺纸上常见的题目,也成了世人谈婚论嫁时随手可用的一个典。到这一步,它已经不再是某一个人的事,而是一种通用的比喻:任何一次意外促成的姻缘,都可以叫红叶。
这里可以回头看第二十九章。那一章说的是中国人不许爱情自行发生,必须有媒。现在这个故事被广泛接受、被写进戏文、被当作吉祥的题目挂在人家墙上,靠的正是它给出了一个替代方案:媒人可以不是人。一片叶子就够了。这不是对媒制的反抗,反倒像是一次和解——它承认爱必须有中介,只是把中介的位置让给了一个谁也不能追究的东西。谁也不能追究,也就谁都不必负责,这门亲事于是既有了中间人,又不欠任何人的情。
故事的第二系与第三系都要靠一项真实制度收尾,这项制度叫出宫人,俗称放宫人。它值得单独说一说,因为它是整个传说里唯一一件确实存在的事。
唐代宫中女性的来源不止一途,有采选而入的,有因家事牵连配入的,有随籍没而来的,也有本为乐工、织户之属。人数的记载差异极大,从数千到数万都有,各书数字不一,学界看法不一,不必坐实一个数。可以确定的是规模不小,而且入宫的年纪多在十几岁。
宫里不是只有幽怨。唐代设有女官系统,分局分司,各有职掌,掌文书的、掌服饰的、掌饮膳的、掌灯烛的、掌门籍的,都有品秩,有升降,有考课。绝大多数人一生做的是具体的差事:纺织、缝纫、洒扫、供膳、看守库藏、抄录簿册。日子的底色是劳作与规矩,不是抒情。这一点必须说清楚,否则就会把一个庞大的劳动组织读成一群终日凭栏的女子。宫怨是文学题材,宫务是行政事实,两者不是一回事。
出宫人的记载见于唐代数朝,不止一次。诏令里给出的理由,常见的有两类:一是省费,宫中人多耗大,遇上财政吃紧就要裁减;二是应灾异,久旱不雨时,当时的观念认为宫中积聚了太多不得其所的人,气有所郁,放一批出去可以感格上天。这后一条今天听来荒唐,但它在当时是有效的政治语言,也确实促成了一批人的离宫。具体的次数、人数、年月,各书记载不尽相同,学界看法不一。放出之后的去处也有几种:听其归本家,任其婚嫁,也有配与官吏军士的,还有入道观的。
把这项制度放回故事里,就看得出讲故事的人多聪明。他不需要神迹,只需要一道诏书。诏书是批量的、程序化的、与任何个人无关的:某年某月,出宫人若干。就在这批人里,恰好有那一个。整个奇迹的重量被巧妙地卸掉了一半——天不必特意为她开门,天只要恰好在那一年缺钱或者缺雨。
但也正因为这样,故事的底子上有一层很硬的东西。放宫人不是恩典,是清减。被放出去的人,多数已不再年轻;家里的人未必还在,未必还认;婚配之事由不得自己;离开一个管吃管住、等级分明的地方,到一个什么都要自己张罗的地方去,未必轻松。史料对这些人出宫以后的生活几乎没有记载,因为不重要。故事只挑出其中一位,给了她一个结局,其余的人连名字都没有。
还有一层更要紧的,也更少人说。这类题叶诗署名是宫女,写手却极可能不是。唐代宫怨题材的作者,能考出来的绝大多数是男性士人;他们写深宫,多半是借题,借一个出不去的处境说自己的处境——落第的、外放的、不得志的,都可以用同一个宫。红叶故事在文体上属于同一片土壤。也就是说,我们今天听到的这个「宫女的声音」,很可能是士人替她拟的。这不减损那二十个字的力量,但读的人应当知道自己在读什么:这是一个被围住的人写给外面的话,至于这个被围住的人是谁,材料不能告诉我们。
最后看几个字。
「题」,《说文解字》释为额。额头是脸上最高、最显眼的地方,由此引申出标记、标出的意思,再引申为写在物件的表面上。汉语里「题」和「书」「写」不一样:书写可以在纸上、简上,是自家的事;「题」几乎总是写在别人的东西上、公共的东西上、不是为写字准备的东西上——题壁、题柱、题石、题扇、题名。题的本性是留在原处等人来看,它是一种守株待兔式的表达:写的人走了,字留下,等一个不知道是谁的人经过。
红叶是这条路上的一个例外,而且是唯一的例外:它是题完之后自己会走的。守株的人变成了放舟的人。这一字之变里,藏着这个故事全部的特别之处。
「御」,《说文解字》释为使马,本义是驾车。驾车的人握着缰绳,由此引申出统御、进御的意思,最后凝固成一个前缀,凡与天子有关的都加上它:御膳、御史、御笔、御沟。一条沟本来没有品级,加一个字就有了。「御沟」两个字,一半是权力,一半是水。而这个故事恰好用尽了这两半:权力那一半负责把人关起来,水那一半负责把话放出去。
「叶」,《说文解字》释为草木之叶。由草木的叶引申为一切薄片状的东西,也引申为世代——古书里说某一世为某叶,就是这个用法。一叶即一世。她把要说的话写在一片叶子上,字面之外还有这层意思在:一生就那么大,写得下二十个字。
最后是「缘」。《说文解字》释为衣纯,也就是衣服的边。边是沿着衣身走的,所以引申为「沿着」,孟子说缘木求鱼,是沿着树往上找鱼。佛教传入以后,这个字被大量借用为译语,因缘、缘起、缘生,指的是事物赖以成立的条件与依待关系,本是一个冷静的分析术语,谈的是「凡事有其所待」,并不特指人与人的配对。到唐宋民间,它变了。它被收窄、被人格化,专门用来指人与人之间那种说不清来由的碰上,再与「分」合成「缘分」,成为日常用语。这个世俗化过程,本书第一百〇二章已经追过一遍。
红叶故事正好是这个过程的标本。同一件事,可以用两套语言说。一套说:一片叶子随水漂流,恰好被一个识字的人捡到,多年之后两人恰好又碰上——这是概率。另一套说:他们本来就有缘,叶子只是把话带到——这是缘分。两套语言描述的物理过程一模一样,给人的感受截然不同。中国人后来越来越多地选第二套,因为第二套能安慰人:它把一次侥幸说成一次必然,把「幸好」换成「本该」。
但这里有一笔账要记。凡是讲缘分的说法,都是幸存者的说法。这条沟里漂出去的叶子,若真有其事,绝不止一片;漂出去而没有人捡的、捡了而不识字的、识字而随手丢掉的,一片都没有留下名字。故事只记得成功的那一片,然后回过头去说,你看,这是天意。所有关于命定的叙述都是这样搭起来的:先淘汰掉全部失败的样本,再宣布剩下的那个是注定的。
现在可以回到本书的主线上了。全书说,「爱」这个字的底子是舍不得。舍不得的人手里攥着东西,要给出去,得走三千年。繁体的愛拆开来是手、是心、是脚:手在上要给,心在中舍不得,脚在下走不动。红叶故事把这三样摆得异常清楚——脚是真的走不动,她被墙挡着;心是真的舍不得,所以那句话非说不可;手是真的伸出去了,只是递给了水。
但它还多出一样别的东西。全书讲过的种种给不出去,多半是有对象的:给不了那个人,给不了已经走了的人,给不了不肯要的人。这一次没有对象。她不是在给谁写信,她甚至不知道世上有没有那个人。她是先有了想说的话,然后才去找可能存在的听者。在这个故事里,爱是先于对象存在的:不是因为遇见了谁才有话要说,是因为有话要说,才去赌一个可能会有的谁。
这也是它比任何团圆结局都更耐读的原因。结局是后人加的,加得越圆满,越像别人的事;而那个动作是原来就有的,谁都懂——把话写下来,交出去,不问下落。
写到最后,落一个实处。这个故事流传了一千多年,各系记载互相打架:叶子的树种对不上,颜色对不上,朝代对不上,人名对不上,诗句的文字各本互有出入,结局有的成婚有的不成。也没有一片实物留下来——叶子会烂,本来就是要烂的,所以世上没有任何一片红叶存世,博物馆里一片也没有。真正漂过来的从来不是叶子,是那二十来个字,被人一遍遍抄在纸上、刻在版上、唱在台上。而所有版本里唯一完全一致、一个字都没有改动过的,只有一个动作:她把它放进了水里。
先把全诗放在这里,一个字不多,一个字不少: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题目叫《闺怨》,作者王昌龄。二十八个字,一句七言,四句到底。这是唐人七言绝句里被引得最多的几首之一,也是被讲得最草率的几首之一。多数人读它,读的是最后七个字,前面二十一个字只当铺垫。这是把一首诗读掉了四分之三。这一章要做的事,是把那被读掉的四分之三捡回来,因为这首诗真正厉害的地方,恰恰不在她后悔,而在她是怎么后悔的。
先说作者。王昌龄,字少伯,开元十五年进士及第。他的籍贯有两说,一说京兆长安,一说太原,两说各有依据,学界看法不一,这里不必强断。他的仕途一路向下,做过校书郎,后来外放,任江宁丞,再贬龙标尉,所以后世称他王江宁,也称他王龙标。安史之乱起,他从贬所北归,途中为亳州刺史闾丘晓所杀。史料对这件事记载简略,杀他的缘由,后人有种种推测,也都属于推测。他留下的诗不算多,题材集中在三类:边塞、送别、宫怨闺情。同一支笔,写得出「秦时明月汉时关」那样阔大的句子,也写得出「闺中少妇不知愁」这样贴地的句子。这两类在他手里不是两个人,是一件事的两头——一头在关外,一头在楼上。
现在逐句读。
第一句:「闺中少妇不知愁。」
七个字,先要问一个问题:这句话是谁说的。
不是她说的。她不会站在楼梯口宣布「我不知愁」。这是一个外部的叙述者下的判断,是诗人从她身后看过去,替她做的一个结论。这个叙述位置很重要,因为它意味着从第一个字起,读者就比她多知道一点东西——读者被告知了「不知愁」,而「不知愁」这个说法本身就带着一点预告的意味。一个人若真的没有愁,不需要有人来说他没有愁。说一个人不知愁,等于说愁已经在那里了,只是她还没看见。这七个字里已经埋了一根引线。
传世的本子在这里有异文,一作「不曾愁」。「不知」与「不曾」,意思相近而不全同:「不曾」是说过去没有过,是经验的陈述;「不知」是说她不晓得有这回事,是认知的陈述。「不知」把她放在一个更无知的位置上,因此后面的翻转落差更大。两个本子哪个更近原貌,学界看法不一,各家选本取舍也不一致。就诗的效果论,「不知」略胜,但这只是效果的判断,不能当作校勘的结论。
第二句:「春日凝妆上翠楼。」
这一句是全诗唯一一句纯粹的动作。「凝妆」,是把妆化足、化整齐,不是随手抹一下。旧注多训「凝」为盛、为整,也有解作妆成之后不再改动、面容如凝的,各家小有出入。要紧的是它表示这不是一个随便的早晨。她认真打扮了。为谁打扮,诗里一个字没交代,而这个空白是故意留的,后面要用。
「上翠楼」,翠楼是涂饰青绿的楼,唐诗里用得极多,多半是泛指华美的居处,未必真有一座刷成青色的楼。也有注家说「翠」在这里只是修饰,等于说高楼、绣楼。总之她登高了。登高这个动作在中国诗里从来不是中性的,登高必望,望必及远,及远必想到远处的人。诗人不说她想谁,只让她上楼。
到这里两句结束,画面是明亮的:春天,好天气,一个年轻的妇人认真打扮,登上高楼。没有一个字是愁的。如果这首诗到此为止,它就是一首平庸的春日小诗。
第三句:「忽见陌头杨柳色。」
全诗的枢纽在这一句,而这一句的枢纽在第一个字:忽。
「忽」是时间的突然。不是「渐见」,不是「遥见」,不是「坐见」。「忽」意味着她原本没在找这个东西,它自己撞进眼里来。这是全诗最关键的技术选择:诗人不让她主动。如果她是登楼远望、有意寻找征人的方向,那她就是一个早就在愁的人,第一句的「不知愁」立刻作废,整首诗塌掉。必须是「忽」——她上楼是为了看春天,结果春天里有一样东西不是她要看的。
「陌头」,路边、街边。旧说阡陌有南北东西之分,各书所记方向不一致,此处也不必细究,总之是通往城外的路。这个位置选得极准:杨柳不长在她的院子里,也不长在天边,它长在路边。路是走出去的路,也是走回来的路。她在楼上,柳在路边,中间隔着一段她走不过去的距离。
第四句:「悔教夫婿觅封侯。」
翻转在这里完成。七个字里有三个动作层次:悔、教、觅。「觅」是丈夫在做的事,「教」是她当初做的事,「悔」是她此刻在做的事。三层套在一起,时间从现在推回到过去,再从过去弹回现在。
请注意这个词序的狠处:「悔教夫婿」,不是「悔夫婿去」。她后悔的对象不是丈夫的行为,是自己的行为。「教」在唐诗中常作使、令解,是一个带主动性的动词。她是那个点头的人,是那个说「你去吧」的人。整首诗最重的分量压在这里——不是命运对她做了什么,是她当初对自己做了什么。
四句读完,回头看结构,会发现这二十八个字的分配非常不平均。前两句十四个字,写的是一个持续了很久的状态:她一直不知愁,她今天像往常一样打扮登楼。第三句七个字,写的是一瞬间,长度大概是一眼。第四句七个字,写的是这一眼之后整个人生观的翻转。也就是说,一半的篇幅写了很多天,四分之一的篇幅写了一秒钟,最后四分之一写了这一秒钟造成的后果。时间在第三句被压缩到极限,然后在第四句炸开。
唐人七绝多在第三句转折,这是通例,讲诗法的人早已说滥。但通例是通例,落到具体一首上,转得好不好,看的是转的那个契机可不可信。这一首转得好,是因为它给的契机小到几乎不成其为契机——不是收到家书,不是听见噩耗,不是有人来报,只是路边有几棵柳树绿了。一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把一个人心里最大的判断掀翻了。这才是真的。人心里的塌方,很少是被大石头砸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几棵柳树凭什么?
如果换成桃花,换成榆钱,换成任何一种春天的绿,这首诗还成立吗。答案是不成立,或者说成立得很勉强。它必须是柳。这不是诗人的随手,是他调用了一个当时人人都懂的现成符号。
本书第一百一十九章讲过折柳送别,那里追的是这个习俗的来历与流布。这里要接着讲的是另一件事:一个符号,是怎么在一瞬间完成它的工作的。
柳与离别的绑定,在王昌龄之前已经很久了。最早的源头,一般追到《诗经·小雅·采薇》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典」。那八个字里其实还没有折柳的仪式,只是一个从军的人回想他离家那天的景象——他走的时候,柳条正软。柳在那里还只是一个时令的标记,标记他离开的季节。但后人读这八个字,读了两千年,把它读成了离别的原型画面。一个符号的第一步,往往就是这样迈出去的:先有一次动人的巧合,再有无数次的引用,引用到最后,巧合变成了规矩。
到汉代,乐府横吹曲里有《折杨柳》。这一支曲调后世流传极广,六朝到唐,拟作不绝。曲子叫这个名字,唱的多是行役、别离、思归一类的内容。曲名与曲意长期捆在一起,久了,听见曲名就等于听见了内容。
至于灞桥折柳的具体场面,常被引的是《三辅黄图》里的一段记载,大意是说灞桥在长安东边,跨水而建,汉人送客到这座桥就折柳枝相赠。这条材料要小心用:《三辅黄图》旧题为汉人所撰,但今本的成书年代历来有争议,多数意见认为它不早于六朝,甚至更晚,学界看法不一。所以拿它来证「汉代已有灞桥折柳之俗」,证据是软的;拿它来证「至迟到六朝,人们已经这样认为」,证据是硬的。对本章而言,后一条就够用了——王昌龄写诗的时候,这个观念早已在那里。
至于为什么是柳而不是别的树,后世通行的解释是「柳」谐「留」,折柳是留人。这个说法在明清的诗话、笔记里说得很多,几乎成了常识。但要老实指出:唐人自己的诗文里,明确以谐音作解的例子并不多见,这个解释在多大程度上是唐人的自觉,多大程度上是后人的追认,学界看法不一。另有几种解释也各有拥护者:柳条柔韧,垂而不断,取其牵系之意;柳最易活,随插随生,赠柳是祝人到处能安身;柳发芽最早,是春天最先的信号,而离别多在春天。这几说不必强分高下,它们大概都参与了这个符号的形成。符号很少是单线长成的。
要紧的是结果:到盛唐,柳已经不是一种树了。李白《春夜洛城闻笛》说「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典」——他甚至不必看见柳,只在夜里听见有人吹《折杨柳》的调子,思乡就上来了。这句诗是一个绝好的旁证,它证明这个符号已经脱离了实物,可以只凭一个曲名工作。王之涣《凉州词》说「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典」——这里的杨柳同样是曲,而且已经可以拿来做反话说。一个符号能被反着用,说明它稳固到了不必解释的程度。
现在回到楼上那个人。
她看见的不是几棵树。她眼睛接收到的是一片新绿,而她心里被同时激活的,是一整套东西:是《折杨柳》的调子,是城外送行的路,是她自己某一年春天站在路边折下一枝递过去的那个动作,是那一天的天气,是他接过柳枝时说的话。这一切不需要她想,也来不及想。符号的效率就在这里——它不经过推理,它直接送达。
这一点值得说得再透一些。人对一件事的理解,通常要走一段路:看见、辨认、联想、判断。符号的作用,是把这段路抹掉。她不是「看见柳,想起送别的习俗,进而想起自己也曾送别,因此意识到丈夫不在」。她是看见柳的同一刻,已经在离别里了。中间那几步被跳过,跳过得如此干净,以至于她自己都追不上,只剩一个「忽」字可以形容。
诗人对这一点是有自觉的。他把「忽」和「杨柳色」放在同一句里,不是巧合。「忽」是速度,「杨柳色」是那个能达到这种速度的东西。换一样别的景物,这个速度就没有了。看见桃花,她需要想一想;看见柳,她不需要。
还有一层更细的:这里说的是「杨柳色」,不是杨柳。是色,是那一片颜色。柳树冬天也在那里,光秃秃地在那里,她天天看得见,什么事也没有。变的不是树,是颜色。春天来了,柳先绿,而且是那种极新的、几乎带黄的绿。也就是说,触发她的不是一个物件,是一个变化——是时间在树上留下的痕迹。她被提醒的,归根到底不是「他走了」,而是「又一年过去了」。
这就把这首诗从一首离情诗,推到了一个更硬的地方。她的悔不是因为想他,想他是天天的事,不至于今天才悔。她的悔是因为她忽然算了一笔账:这样的春天,还有几个。
读诗的人容易把「觅封侯」当成一句漂亮话,当成「去求取功名」的文言说法。这是一个损失。在王昌龄写这首诗的年代,「封侯」不是比喻,它对应着一整套可以查到条文的制度,是一条真实存在、并且真的有人走通过的上升通道。不把这条通道说清楚,就不明白她当初为什么会点头,也不明白她此刻的悔究竟悔在哪里。
先说「侯」本身。唐代的爵分九等,自王以下依次为嗣王与郡王、国公,再往下是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各等冠以「开国」字样,品秩各书所载略有出入。县侯在这九等里居中偏上。所以「封侯」在唐代不是一句空话,它是有格子可以填的。当然要说明:唐诗里的「封侯」绝大多数是泛言功名,不必坐实为一定要挣到那个爵位。这就像今天说「出人头地」,指的是那个方向,不是那个具体职位。但泛言之所以能泛,前提是实处确实存在。
比爵位更贴近普通军人的,是勋官。唐制有勋官十二等,最低的是武骑尉,最高的是上柱国,以「转」计算,立功一次进若干转。《木兰诗》里「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典」用的正是这个说法——十二转就是升到顶。顺带说一句,这首诗一般认为出于北朝乐府,但今传本里有若干与唐制相合的用语,因此学者多以为经过唐人的润色,具体润色到什么程度,学界看法不一。
勋官这套东西,理论上很有吸引力:它给品级,给身份,按制度还应当授田,而且不像科举那样要考文章。一个没有家世、不通文墨的人,只要在边地立了功,就能拿到品级。这是唐代前期最真实的一条平民上升路径,比读书快,比经商体面。
但也必须写另一面。史料与后世研究都指出,勋官在唐代中期以后严重贬值:授得太滥,人数太多,而应授的勋田往往并不真的到手,到最后勋官很多只剩一个头衔,不理事,也换不来实际的田宅。关于勋官实际能兑现多少,各家依据的材料不同,估计差别很大,学界看法不一。总之这条路是真的,但路上有很多人走了一辈子,最后拿回来的只是一张纸。这一点很要紧——她当初不知道,我们知道。
再说兵制。唐初行府兵,兵农合一,折冲府分布诸州,番上宿卫,有事出征,事毕归农。这套制度到开元年间已经支撑不住,朝廷改行募兵。一般把开元二十五年招募长征健儿作为转折的标志,到天宝八载停发折冲府的鱼书,府兵之制便名存实亡,具体年份各书所记小有出入。募兵制下,边镇长期驻守大量职业军人,节度使统兵,一去就是很多年,不再有「事毕归农」这回事。
这个变化直接落在这首诗上。府兵是轮番的,去了会回来,有期限。募兵不是。募兵是把人交出去,交给一个遥远的地方,交给一个不确定的年限。所以盛唐闺怨诗里那种「归期无日」的感觉,不全是文学夸张,它有制度上的根据。她当初送他走的时候,两个人心里大概都以为是几年的事;而在募兵制下,几年这个数字是没有保证的。
士人从军是另一条线,也要说。唐代节度使的幕府可以自行辟署僚佐,这给了大量科举不第或仕途壅塞的读书人一个出口:不必等吏部铨选,直接入幕,做掌书记、判官一类,随军立功,回头再叙官。盛唐诗人里走这条路的很多,高适、岑参都有幕府经历。高适后来做到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旧唐书》本传里有一句说,有唐以来诗人之显达者只有他一个,各本文字小异。这句话被引了一千多年,反过来正说明这条路走通的人有多稀罕——史书要专门记一笔,就是因为它不常发生。
这些制度背后,还压着一层更古老的东西:典故。唐人一说「封侯」,脑子里立刻浮起两个人。一个是班超,投笔从戎,《后汉书》本传记他掷笔而叹,说大丈夫应当效法傅介子、张骞,在异域立功取封侯,后来他果然封了定远侯。一个是终军,请缨系南越王。这两个典故在唐诗里出现的频率极高,高到几乎成了语言本身的一部分。一个年轻男人在开元年间说「我要去挣个封侯」,他说的不只是一份差事,他说的是班超。
把这几层叠起来,才看得清那个决定当时是什么样子。不是一个鲁莽的男人要走,一个可怜的女人被迫同意。是一条制度上真实存在、典故上光荣加持、同乡里确有先例的路,摆在一对年轻夫妻面前。他想去,她也觉得该去。「教」这个字用得准极了——她不是被通知的,她是参与决策的,甚至可能是那个更坚决的人。诗里没有一个字写他们商量的过程,但「教」这一个字,把整场商量都装进去了。
这个短语的生命力还可以再举一例。到南宋,陆游写「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典」,用的还是这四个字,中间隔了四百多年。差别在于,陆游是自己去的那个人,回头看自己;王昌龄写的是留下的那个人,回头看自己让他去的那一刻。同一个词,站在两个位置上,重量完全不同。
第四句只有七个字,而全诗的重量几乎全压在头一个字上。这个字必须单独讲。
《说文解字》释「悔」:「悔,悔恨也。从心,每聲。」释「恨」:「恨,怨也。从心,艮聲。」两个字都从心,看着近,用起来分工其实相当清楚。
「恨」在古汉语里,多数时候不是今天说的仇恨,而是遗憾、怅惘、意难平。它可以没有明确的对象,也可以对着命运、对着天、对着一件无法挽回的事。白居易写「此恨绵绵无绝期」,那个恨不指向谁,它只是一种持续的、无处安放的痛。杜甫写诸葛亮,说「遗恨失吞吴」,那是对一个战略失误的意难平,而失误的是别人。
「悔」不一样。「悔」有一个硬条件:必须有一个自己做过的选择。没有选择,就没有悔。一个人可以恨自己生错了年代,但不能悔自己生错了年代,因为那不是他选的。悔的语法结构里,天然含着一个「我本来可以不这样」。
所以「悔」是一个比「恨」窄得多、也重得多的字。恨可以摊给命运,悔只能自己扛着。就常见选本所见,唐诗里用「恨」远远多于用「悔」——这大概不是偶然。「恨」好写,也好看,写出来是幽怨;「悔」难写,写出来是难堪,因为它承认了自己的责任。
回到诗里。她完全可以恨。恨边地远,恨归期迟,恨春天来得太快,恨那几棵柳树不该绿。这些都合情合理,写出来也一样是好句子,唐人写过成千上万首这样的诗。王昌龄偏不。他让她说「悔」。
一个字之差,人物的性质就变了。用「恨」,她是一个承受者,事情是外面加给她的,她在里面受着。用「悔」,她是一个行动者,事情有她一份,她在追究自己。这一句诗因此不是一句抱怨,是一次自我审判。而且审判得很快——从看见柳到定罪,只隔了一句诗的距离。
还有一个细节容易被漏掉:她悔的是「教」,不是「许」。「许」是答应,是被动的同意;「教」是使,是让,主动性强得多。诗里没有出现任何一个表示丈夫意愿的字,读起来几乎像是她一个人做的决定。这当然不是历史实情——一个男人从军,不会真是妻子的主张。但诗要的就是这个偏差。她在事后回想的时候,把全部责任揽到了自己身上。这是人在悔的时候最常干的事:把一件多人参与的决定,追认成自己一个人的过错。诗人不解释,也不替她辩护,就这样让她一个人扛着,扛到这首诗结束。
顺便说「觅」这个字。它是六朝以来的口语词,意思是寻求、寻找,唐人诗文里用得极多。这个字的来历,字书说法不一:一种说法以为它从爪从见,取以手遮目远望之意;另一种说法以为它是「覛」一类字的俗写。字形来历可以存疑,用法却很清楚——「觅」比「求」俗,比「取」软,带着一点四处找、不一定找得着的意味。用「觅封侯」而不用「取封侯」「求封侯」,这个词的分量就轻了一档,也虚了一档。他去的不是一个确定的地方,他去找一样不一定找得到的东西。她当初点头的,是这样一件事。
本书第四十章讲过赵姬。这里要把她请回来,和楼上这个人放在一起看,因为她们做的事,在形式上是同一件。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赵衰随重耳流亡在狄,狄人分给他一个女子叔隗,生了赵盾。后来重耳回国即位,是为晋文公,把女儿嫁给赵衰,这就是赵姬。赵姬主动请求把留在狄地的叔隗母子接回来。赵衰推辞。赵姬说了一句很重的话,大意是得了新宠就忘了旧人,这样还怎么使唤人。她坚持,赵衰只好答应。人接回来以后,赵姬看赵盾有才干,又坚决向晋文公请求立赵盾为嫡子,让自己生的三个儿子居其下;并且请以叔隗为正室,自己居其下。
《左传》记这件事,是当作美事记的。一个国君的女儿,把嫡子之位和正室之位,一起让了出去,让给一个从狄地接回来的女人和她的儿子。就本书的主线说,这是「给出去」的一个极端样本——她给出去的,恰恰是她最有理由舍不得的东西。
现在把两件事并排放。
赵姬:本可占有的名分,主动让出。
少妇:本可留住的丈夫,主动放走。
形式上完全一样:都是自己拿主意,都不是被逼的,都在放弃一样别人抢不走的东西。而结果一个成了史书里的贤德,一个成了诗里的悔。差别在哪里,值得一条一条拆。
第一,赵姬让的是名分,少妇让的是人。名分是死的,让出去以后它还在那个屋子里,赵盾就在这个家里长大,叔隗就住在这个院子里,赵姬每天看得见。她放弃的是位置,不是关系。少妇放走的是人,人一走就不在了,边地在几千里外,她连他今天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让出一个位置,和让出一个活人,代价的形态完全不同。
第二,赵姬的让是一次性完成的,当场兑现,此后不再追加。少妇的让是分期的。她说「你去吧」用了一秒钟,而这笔账要用很多年、很多个春天来还,每一年春天扣一次。人对一次性的代价承受力很强,对分期的代价承受力很弱——因为分期的代价会不断提醒你当初签了什么。这首诗写的正是某一期账单送到的那一天。
第三,也是最锋利的一条:赵姬的让有见证。她当着丈夫的面说,向父亲请求,事情记进了史书。有见证的决定,是不能反悔的——反悔就毁掉了那个决定给她带来的一切,包括名声,包括她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少妇的「教」发生在一个没有第三者的房间里。没有人记录,没有人称赞,也没有人会因为她反悔而说她什么。正因为没有见证,反悔才成为可能。她可以在楼上,在春天里,在没有任何人听见的情况下,把当初那个决定重新审一遍。
这不是说赵姬更高尚。恰恰相反,这里要指出的是:史书记下来的那些心甘情愿,多数是在有人看着的情况下完成的;而没有人看着的时候,人心里在想什么,史书不记,只有诗记。《左传》给了我们赵姬做了什么,王昌龄给了我们一个人做完之后夜里在想什么。这两样东西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还有一层。赵姬让嫡,让完之后她得到了回报——她的贤德被记下来,她的儿子后来也都在赵氏立住了。她的「给」进入了一个可以回收的循环。楼上这个人没有这样的循环。她把丈夫给了功名,功名什么时候还,还多少,还给不给,全不由她。一个人肯把最舍不得的东西给出去,多半是因为她相信有一个东西在接着。而这首诗最冷的地方在于:诗人从头到尾没有告诉我们,那边有没有人接着。
把时间往前推一千五百年左右,《诗经·卫风·伯兮》里也有一个丈夫远行的女子。
那首诗前面写丈夫的样子:他高大威武,是国中的英杰,手执殳戈,为王前驱。这几句是骄傲的,妻子在夸自己的男人。然后是那四句最有名的:「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自从他往东去了,我的头发乱得像飞蓬。难道我没有油膏可以梳洗吗?可是打扮给谁看呢。再往后是「愿言思伯,甘心首疾典」,想他想得头疼,也甘愿。《毛诗序》给这首诗的解释,大意是讽刺当时君子行役过期不归,此说后人多有异议,学界看法不一,这里不取一说。
现在把两首诗对起来看。同样是丈夫远行,同样是留在家里的女子,同样写到打扮这件事。
《伯兮》的女子:不打扮了。头发乱着,膏沐搁着。她用停止梳妆来表达丈夫的缺席。这个逻辑非常直接:我打扮是给他看的,他不在,我就不打扮。她的自我完全系在那个人身上,人走了,她的日常也跟着停摆。
《闺怨》的女子:照样打扮,而且是「凝妆」,认认真真地打扮,还上了楼。她没有停摆。她把没有他的日子,过成了一种正常的日子——有春天,有好天气,有可以认真化的妆,有可以登的楼。
这个差别,比表面看上去要大得多。
《伯兮》的女子处在一种一目了然的状态里:她知道自己在等,她知道自己苦,她把苦挂在头发上给人看。她的痛苦是有意识的、连续的、公开的。《闺怨》的女子处在一种更麻烦的状态里:她不知道自己在等。她以为自己好好的。第一句「不知愁」不是诗人的挖苦,是实录——她真的不知道。人是可以把一件很大的缺席过成日常的,过着过着就不觉得那是缺席了,只当生活本来如此。
所以第三句那一眼才那么致命。它撞破的不是她的忍耐,是她的麻木。一个正在受苦的人被提醒了苦,只是更苦一点;一个已经不觉得苦的人忽然发现自己一直在苦里,那是另一回事——她一瞬间要补上这些年所有没有感觉到的部分。
然后是更根本的一层差别:追问的方向。
「谁适为容」是往外问的。她问的是:还有谁会看我。这个问句的主语其实是那个不在的人,她的痛苦全部依附在他身上。她没有问过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她本来就没有做什么——丈夫为王前驱,是王征召的,是国家的事,她连一句话的余地都没有。她是纯粹的承受者。
「悔教夫婿」是往内问的。她问的是:我当初为什么答应。这个问句的主语是她自己。她把自己从承受者的位置上挪开了,挪到了一个参与者、一个决策者的位置上。这是一次很不舒服的位移——做承受者是委屈的,但至少是干净的;做参与者是有份的,就不干净了。
从《伯兮》到《闺怨》,中间隔着一千五百年上下。这一千五百年里,闺怨这个题材没有断过,但主人公的能力变了。西周那个女子只能等,只能乱着头发。唐代这个女子会算账,会回溯,会给自己定罪。她获得了一种新的能力——悔的能力,也就是把自己当作一个曾经可以选择的人来看待的能力。
这个能力不是白来的。它以制度为前提:必须先有一条「可以不去也可以去」的路,才谈得上后悔选了它。《伯兮》里的丈夫是「为王前驱」,那是征役,去不去不由人。《闺怨》里的丈夫是去「觅封侯」,前面已经讲过,那是一条主动的、自愿的、有诱惑力的路。有选择,才有悔。这一千五百年里长出来的,与其说是女性的自我意识,不如说是一个更朴素的东西:多了一个可以不走的选项。而选项这东西,从来是双刃的——它给了人机会,同时把责任一并交到人手上。
写到这里,有一件事必须老实交代,否则前面所有的分析都站在一层薄冰上。
这首诗是一个男人写的。
不只是这一首。唐代闺怨、宫怨一类的作品数量极大,《全唐诗》收诗四万八千余首、作者二千二百余家,其中女性作者所占的比例很小,而闺怨题材的作品几乎全部出自男性之手。本书第一百二十二章已经交代过代言这个传统的来历与规矩,这里只补一句:到唐代,男性诗人替女性发言,已经是一门极其成熟的技艺,成熟到读者根本不会觉得别扭。
这一层交代出来,会不会把这首诗读毁了?不会,但它改变了我们该怎么用它。
第一,这些诗不能直接当作唐代女性心声的实录。我们读到的「她」,是男性诗人想象中的她。她的心理转折、她的自责、她那一眼看见柳时的反应,都经过了一支男性的笔。拿这类诗去论证唐代女性的真实心理,是危险的。
第二,也不能因此一笔勾销。代言这件事有一个硬约束:它必须让当时的读者相信。一首让人觉得「她不会这么想」的闺怨诗,是流传不下去的。所以这类作品至少可靠地记录了一样东西——那个时代关于「一个女人处在这种境况下应该怎么想」的共识。这个共识本身就是史料,而且是别处很难拿到的史料。
第三,代言背后往往还压着写作者自己的事。以逐臣比弃妇,以闺怨寄士不遇,这个比附至迟自屈原以来就在用,唐人用得更熟。王昌龄一生仕途蹭蹬,一贬再贬。他写一个女人后悔当初让丈夫去求功名的时候,心里有没有另一笔账——当年自己也是这样出门的,也是这样觅的封侯,最后觅成了江宁丞、龙标尉——这一层,材料上无法坐实,只能说这类联想在唐代是现成的,不宜断言,也不宜完全排除。
不妨再拿一首同题材的短诗来比。《春怨》:「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典」《全唐诗》题作金昌绪,也有本子归于别人,作者归属学界看法不一。写法上的差别很清楚:这一首是全动作的,二十个字里,赶鸟、鸟啼、惊梦、梦断辽西,一环扣一环,因果链条完整得像一个小机关。它的力量来自结构的严密。而《闺怨》没有这样的链条,它只有一个断口——「忽」。前面平推,忽然一断,断口下面是深的。
两首诗还有一个巧合的呼应:都用了「教」字。一个是「莫教枝上啼」,一个是「悔教夫婿觅封侯」。她能管住的,只是一只黄莺;而她管过的那件真正的大事,管完了就再也收不回来。
至于同一位作者的另一路作品,《长信秋词》里那两句「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典」,结构和《闺怨》几乎是同一副骨架:一个人本来在自己的处境里过着,忽然看见一样不相干的东西——一只飞过来的寒鸦,身上带着别处的日光——整个处境就被重新照亮了一遍。王昌龄反复在用这个手法:不写心理,只写一个偶然进入视野的东西,让读者自己去承受那一下。这大概是他最拿手的地方。
回到主线。
本书一路在说,「爱」这个字最古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吾何爱一牛」,那个爱是舍不得花;《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说的是爱得深必然耗费大。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这是一个从头到尾都在拉扯的字。
这一章里的这个人,当初没有舍不得。
她放他走了。她甚至可能是推他走的那一个。这在本书的谱系里是一个稀罕的样本:不是给不出去,不是给错了地方,不是给得太多,而是给得很干脆,一次给完,不留余地。若只看那一天,她做的事和赵姬做的事一样漂亮。
然后春天来了,她在楼上看见柳绿了,舍不得回来了。
这是这首诗真正的发现,也是它比一般闺怨诗高出来的地方:舍不得这件事,不一定在给的时候发生。它可以延迟。给的时候是清醒的、算过账的、有前途在前面照着的;而舍不得是后来到的,通常在一个跟决定毫不相干的时刻,被一样毫不相干的东西撞醒。人以为自己在做决定的时候就已经把代价算清了,其实没有。代价是分次到的,而且不挑时候。
从这个角度看,这首诗与全书的关系就清楚了。它讲的不是一个女人怨她丈夫,是一个人跟自己当初那个决定之间的关系——那个决定当时看是对的,现在看也未必是错的,可她就是悔。悔不需要那个决定是错的。悔只需要她今天感觉到了当时没有感觉到的东西。
诗到「悔教夫婿觅封侯」就结束了,后面什么也没有。她没有下楼,没有写信,没有派人去边地找他,没有做任何事。诗人不给她一个动作,也不给她一句宽解。这是很硬的处理,也是对的处理——因为她本来也做不了什么。他已经走了,制度在那里,路在那里,春天还会再来。
最后留在纸上的,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她今天早上认真化的那个妆,还在她脸上。
第二句留下的那个空白,到这里才被填上。她凝妆是为谁?她自己起初并不清楚,只当是春天到了该打扮打扮。看见柳的那一刻她才明白,这个妆一直是为一个不在的人化的,化了很多年,年年如此,而她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在过日子。《伯兮》里那个女子早就知道答案,所以她索性不梳头。楼上这个人不知道,所以她梳得很整齐。
两个人隔着一千五百年,一个乱着头发,一个妆容齐整。若论谁更苦,恐怕是后者。
翻唐人别集,会看到两类题目常常挨着排:一类叫「闺怨」「春怨」「秋思」「捣衣」,一类叫「寄内」「赠内」「寄家人」。目录上只隔着几行,读进去却是两件事。
先看第一类。王昌龄《闺怨》:「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这首诗写得极好,好在那个「忽」字——愁不是本来就有的,是被一树柳色撞出来的。但要紧的是:说话的人是一个少妇,写字的人是王昌龄。声口是女子的,笔是男子的。诗人替一个不在场的、并不存在的女子,说出她大概会有的心事,说得越像越算本事。
这一路的写法很老。《诗经·卫风·伯兮》已经有:「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丈夫往东去了,头发乱得像飞蓬;不是没有膏沐可用,是打扮给谁看呢。这是女子自道,还是采诗者代言,先秦的情形已难确考,学界看法不一。到了《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典」一类,历来读作思妇之辞,而其作者与年代亦无定说,通行的意见系于东汉文人,细节仍有争论。六朝以下,乐府与宫体把「代拟」做成了一门手艺:题目先摆出一个身份——思妇、弃妇、征人妇、商人妇——诗人按这个身份配一副嗓子。写得好不好,评的是像不像。
第二类不一样。「寄内」的「内」,指的是自己的妻子。这个题目底下,说话的人和写字的人是同一个,收信的人是一个真实存在、有姓氏、有住处、正等着消息的女人。它不是表演一种情绪,而是办一件事:把话送到。
要紧的是,这两类诗常常出自同一批人,甚至同一个人。李白既有《长干行》那样通篇以商妇口吻自述的作品,也有《赠内》《秋浦寄内》一类以己身发言的题目。杜甫既写过《佳人》那样代女子立言的长篇,也写过《月夜》。同一支笔,换一个题目,就换一副语气。这一点若立不住,底下的话都无从说起,所以要先把它坐实。
坐实的办法是把两首诗摆在一起看。
《闺怨》里,那个少妇「不知愁」,所以要「凝妆上翠楼」;愁来了,便「悔」。整首诗是一条干净的情绪曲线,起、转、落,二十八字走完一个完整的心理动作。它好看,因为它被设计过。
杜甫《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表面上,这首诗写的全是对面的事:鄜州的月亮,闺中独看的人,不懂事的小儿女,湿了的云鬟,凉了的玉臂。技术上,它借的正是代拟那一套——把镜头架在妻子那边。但它的立场和代拟完全相反。诗人一句也没有替妻子说话,他说的是自己看见的、想见的、疼的。「遥怜」的主语是他,「未解忆长安」里那个被忆的人也是他。到末联「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典」,两个人才被放回同一个画面里,而这个画面在未来。
所以差别可以这样讲:闺怨落在女子的怨上,寄内落在男子的归上。闺怨的终点是一种情绪,寄内的终点是一个动作——回去。前者要写得像,后者要写得准。
再看李白《赠内》:「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典」太常妻是用后汉周泽的旧事,《后汉书》记周泽为太常,常宿斋宫,当时人有语讥其妻难得见夫一面。李白拿这个典故自嘲:嫁给我,跟嫁给那个成年住在斋宫里的人有什么两样。四句里没有一个哀字,没有一句代她说的话,只有一句自认。这是寄内的典型口气:家常、认账、带一点笨拙的幽默。需要说明的是,李白集中题作「赠内」「寄内」的若干首,真伪与系年历来有争论,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作为题目类别的例证。
代拟与自道的分野,还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后果:代拟可以极尽哀艳,自道反而拘谨。替一个虚构的女子说话时,诗人可以让她首如飞蓬,可以让她悔,可以让她一夜白头;轮到自己给真的妻子写信,话反倒少了,句子也短了,往往只说三件事——我在哪里,天气如何,什么时候回。越是真的收信人,话越少。这条线索先记下,本章末尾还要回来收。
题目里的两个字,都值得单独查一遍。
先说「寄」。《说文解字》:「寄,託也。」托,是交给别人。这个字从一开始就不是「自己送」的意思。寄居、寄食、寄命、寄人篱下,凡带「寄」的词,里面都藏着一个第三者和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所以「寄内」这个题目,字面上就已经把一件事说清楚了:诗人不能亲自把话带回去,他得托给什么人、什么东西。托给谁,怎么托,托得到托不到,是下一节的事;但「寄」这个字先天带着一层不牢靠,这一层是理解全部寄内诗的前提。与它相对的是「赠」——赠是当面给的。李白那首题作《赠内》而不是《寄内》,若题目可信,说明写的时候人还在家。一字之差,是两种处境。
再说「内」。《说文解字》:「內,入也。」本义是自外而入,是个方位动作。由方位而空间,内成了「里面」;由空间而家室,内成了家里那一半。以「内」称妻,先秦已有:「内子」在《左传》《礼记》一类文献里用来称卿大夫的嫡妻,是身份词,不是亲昵词。它标记的是一种关系在礼制中的位置,不带感情色彩。后世的「内人」「内子」「贱内」「内助」,都从这条线下来。
这就带出一个可以坐实的观察:唐人写给朋友的诗,题目里几乎总有名字——寄某某,赠某某,答某某,酬某某,名、字、官衔、排行,一样不少。写给妻子的诗,题目里只有一个「内」。她没有名字。整部《全唐诗》里,能从诗题中读出姓名的妻子屈指可数。这不是诗人吝啬,是当时的书写惯例如此:妻在文字里以关系出现,不以名字出现。
这个惯例有一个直接的后果,本章第四节会讲到——因为唐人写内不写名,后世遇到一首没有明确抬头的诗,就很难断定它究竟寄给谁。《夜雨寄北》的收信人到今天还在争,一半原因就在这里。
第三个字是「归」。《说文解字》:「歸,女嫁也。」这是个常被忽略的本义:归最早说的是女子出嫁,《诗经》里「之子于归」的归就是这个意思。由「女子到夫家去」引申为「回到该在的地方」,再引申为一般的返回,这条引申线索是通说。有意思的是方向的调转:这个字原本描述的是一个女人离开娘家、走向丈夫;到了寄内诗里,它描述的是一个男人离开外地、走向妻子。同一个字,两千年里把行走的方向换了一次。走的人从她变成了他,而目的地始终是那个家。这一点是解读,不是训诂,但它靠得住,因为字义的两端都有文献。
第四个字是「期」。《说文解字》:「期,會也。」会,是约好碰面。所以「期」不是一个人的时间概念,它天生要两个人。一个人独处不需要期,只有当有人等你、你答应了、双方心里都记着一个点,那个点才叫期。
把这两个字合起来看,「归期」就不是「我回去的日子」,而是「我们约好我回去的那个日子」。它是一个双人词。理解了这一层,李商隐那五个字才真正难受起来——「君问归期未有期」,说的不是他不知道自己哪天动身,是那个本该由两个人共同持有的时间点,眼下还是空的。约定的位置在,内容没有。
四个字查完,这个诗题的意思就清楚了:寄,是托人带;内,是家里那个没有名字的人;归期,是两个人共同持有而目前尚空的时间。三样东西合起来,恰好是一封信全部的难处。
要弄清「寄」字的分量,得先弄清唐代一封信是怎么走的。
国家有一套骨架。《唐六典》记驿制,大略是三十里置一驿,天下驿站一千六百余所,分陆驿、水驿以及水陆相兼三类;具体数字各本小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但量级可以确定:这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定点通信网之一。驿有驿长,有驿丁,有驿马,有廪给,有程限。文书从长安发出,循驿而行,快的一日可行数百里。
问题在于,这套骨架不是给普通人用的。唐代驿传本为传递官文书、递送使命、供应过往官员而设,私人书信搭驿在制度上是受限制的,律令对驿使的职守、驿马的支用都有明文。至于实际执行到什么程度、官员私附家书是否普遍,记载零碎,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是:一个在外做官的人,想给家里捎封信,不能像发公文那样把它交给驿站了事。
于是就有了第二条路:托人。
岑参《逢入京使》把这条路写得最实在:「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这二十八个字里有一份完整的通信记录。第一,信使不是安排好的,是路上撞见的——「逢」。第二,撞见的地点是马背上,没有停下来的条件。第三,没有纸,没有笔。第四,于是信的全部内容被压缩成一句口信,而这句口信只剩两个字:平安。
这就是唐代私人通信的常态:靠偶遇,靠顺路,靠对方肯记。往东去的人、进京述职的官、赴举的举子、行脚的僧道、贩货的商队,谁走那个方向,谁就是可能的邮差。诗文中「附书」「因便」「凭附」一类说法,说的都是这件事。一封信能不能到,取决于两件与内容无关的事:有没有人往那边去,那个人靠不靠得住。
值得一提的是,写信在唐代不是随手可为的事。敦煌所出唐五代写本中有大量「书仪」,也就是书信的格式范本,按亲疏、尊卑、吉凶分门别类,教人开头怎么写、称呼怎么用、结尾怎么收。这类写本数量之多,说明当时相当一部分人写信是要照着范本来的。格式本身是一层门槛:信不只是话,还是一件有体例的文书。
再往前追一层,书信的名物也留下了物流的痕迹。乐府古辞《饮马长城窟行》里有这样几句:「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这首古辞旧题蔡邕作,真伪与年代学界看法不一,但作为汉魏之际的作品是可信的。「尺素」指一尺见方的素帛,是书写的材料;「双鲤鱼」历来解为函信的鱼形木板,后人也有别解,说法不一。要紧的是那两句信的内容:上面一句劝多吃饭,下面一句说想念。一封远道而来的信,写满了也不过是这两件事。
托人带信,还有一层麻烦是路上算不清的。一封信从剑南到长安,或者从长安到河北,顺利的话以旬计,不顺的话以月计;若逢水枯、逢雨阻、逢捎信的人中途改道,便无从预期。往返一次,一问一答,少说也要经月。唐人书札里常见的一种话头,是追问前一封信究竟收到没有——写信的人自己也不确定上一封走到了哪里。
这就带来一种今人不易体会的错位。信写下的那一刻是一种情形,被读到的那一刻可能已经不是。人与信还可能对错方向:他动身往东回家了,而她的信正沿着另一条路往西边送,两下相错,谁也不知道。写信的人对此心里有数,所以唐人信中和诗中,常常要把「现在」交代得格外具体——今夜、此地、下着雨——因为只有把坐标钉死,收信的人才能推算这封信落笔时他在哪里、过得怎样。
回头看《夜雨寄北》的第一句,这层意思就更清楚了。「君问归期」的那个问,发出到被他读到,中间已经隔了一段不短的日子;他此刻写下的回答,再送到她手上,又是一段。等「未有期」三个字被读到的时候,事情可能已经有了期,也可能更加没有期。他明知如此,还是照实写下这三个字。一封在路上就会过期的信,写信的人只能保证一件事:落笔时说的是实话。
把这一节与本书第七十九章讲过的汉代邮驿并看,结论有点让人泄气。汉代有邮、有亭、有驿、有传,以官营为主,私书同样难行;唐代驿站一千六百余所,规模远过于汉,程限更密,马匹更多。中间隔了将近一千年。但对一个想给妻子寄封信的人来说,处境几乎没有变化:信仍然贵,仍然慢,仍然可能丢,仍然要看有没有人恰好往那个方向走。技术的进步发生在国家那一层,没有下渗到私人这一层。
杜甫《春望》里那五个字——「家书抵万金」——常被当作一句形容,其实它更接近一句估价。在一个信件靠偶遇传递的年代,一封确实送到手上的家书,稀缺程度确实近于奢侈品。这个句子的力量不在夸张,在准确。
由此可以说一件在文学史上常被忽略的事:中国古典诗歌里那么多以「寄」「赠」「答」「酬」「寄呈」「奉酬」为题的作品,不只是社交礼仪的产物,也是物流条件的产物。诗被写成一个可以携带、可以背诵、可以口传的短小形制,与它需要被人捎带这件事脱不了干系。一首绝句二十八字,一个不识字的信使也能记住;换成千言书札,便非有可靠的人不可。诗题上的那个「寄」字,是运输方式留在文体上的痕迹。
唐代寄内一路的作品里,写得最精的一首,是李商隐的这一首: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典」
先把归属问题交代清楚。此诗通行题作《夜雨寄北》,而后世若干选本题作《夜雨寄内》,两个题目并存已久。差别不小:题「北」,则收信人是北方的某人,可以是友人;题「内」,则是寄妻。李商隐大中年间曾入东川节度使幕,在梓州一带,即诗中「巴山」所指的区域;其妻王氏卒于此前,若诗作于梓幕时期,便不可能是寄内。但系年本身也未定,清代冯浩《玉谿生诗集笺注》、近人张采田《玉谿生年谱会笺》等对李商隐诗的编年各有考订,结论并不一致。要之,题目、系年、收信人三事互相牵连,历来争论不休,学界看法不一。本章取其结构而论,这个结构无论寄谁都成立。
现在逐句读。
第一句「君问归期未有期」。这一句不是诗人自己起的头,是转述对方的话。也就是说,在这首诗开始之前,已经发生过一件事:有一封信从北边来,到了他手里,信里问了一句什么时候回。诗的时间零点在诗外。这一点很要紧——全诗的所有时间层,都是从这个不在场的提问上长出来的。
第二句「巴山夜雨涨秋池」。这是此刻。夜里,下雨,水位在涨。「涨」是个持续动作,不是一次完成的;秋池是个容器,雨水落进去,只增不减。这七个字里没有一个字提到人,但那个坐在灯下、刚读完信、还没写出回信的人,就在这句的背后。他的处境和那池水是同构的:有东西在不断积累,而没有出口。
第三句「何当共剪西窗烛」。时间跳到将来。「何当」是「什么时候才能」,一个没有答案的问法,与第一句的「未有期」呼应。这一句里最关键的字是「共」——前两句是一个人的,到这里变成两个人的。而且是在一个具体的地方,做一件具体的事:西边的窗下,一支蜡烛,两个人一起剪它的芯。
第四句「却话巴山夜雨时」。「却」是回过头来。这一句的时间坐标最特别:它站在将来,回望现在。在那个尚未到来的夜晚,两个人要谈的话题,正是此刻这场雨。
于是二十八个字里出现了四个时间坐标:过去(那封已经收到的、问归期的信)、现在(巴山正在下的雨)、将来(西窗下剪烛的那一夜)、以及将来之中的过去(那一夜被讲述的今夜)。四个点,前后勾连成一条闭合的线,最后一个点落回第二个点上。这不是修辞,是结构。
结构的机关在一处重字上。「巴山夜雨」四个字,在二十八字里出现了两次。近体绝句最忌重字,篇幅本来就窄,重一个字就少一分容量。这里却重了四个,而且是整整一个词组。历代读这首诗的人都注意到这一点,共识是:此处的重复不是失手,是全诗的枢纽。
要害在于,两次「巴山夜雨」指的是同一场雨,性质却完全不同。第一次,雨是处境——他正在里面,躲不开,只能听着水涨。第二次,雨是话题——他已经出来了,坐在另一个屋子里,把它当作一件可以讲的事讲给人听。同一件事,一次是承受,一次是叙述。中间隔着的那道门槛,就是回家。
这个装置还有一层对称,藏在两个动词里。此刻的动作是「涨」,只加不减,水越积越多,而且无人可说。将来的动作是「剪」,是把多余的去掉,让火更亮一点。一增一减,一暗一明,一个人和两个人。二十八字里没有一句抒情的话,情绪全部落在这四个动词的差别上。
还有一个字值得留意:全诗没有出现「独」。但前两句是彻头彻尾的独,只是不说。要到第三句「共」字出来,回头才明白前面那两句有多空。唐人写这种手法很多,李商隐的这一首是最省字的一种。
这首诗常被称作唐诗里最精巧的时间装置之一,而它精巧得并不像技巧。原因或许在于:这一整套折叠,恰恰是一个人在雨夜里能给自己找到的最实在的安慰。回不去,也说不准哪天回,那就先把今天存起来,留到回去以后当话讲。这个念头人人有过,只是没人用二十八个字把它搭得这么稳。
本书写到这里,已经记过好几种「给不出去」。器物之爱只能占着,不能给;有些情分是给错了地方;有些是给得太多;有些是根本没有可给的对象。这一处又不同——它不是给不出去,是说不准什么时候能给。
三种状态摆在一起,轻重立见。能给,是一件平常事,不必写。不能给,虽然重,但它是封闭的:知道没有指望,人可以死心,可以转身,可以把这件事收进心里存起来。最难办的是第三种。说不准,既不许人指望,也不许人死心。它把一个人吊在半空中,每天都要重新面对同一个问题,而每天都没有新答案。
「未有期」三个字之所以厉害,厉害在「未」。未,是还没有;不是没有。若写成「无期」,那是判决,读的人心一沉,反倒有个着落。「未有期」不是判决,是悬置。那个日期的位置一直空在那里,随时可能被填上,也可能永远空着。填不上的每一天,都还算在等待里,不算在放弃里。
再回到上一节查过的字义。「期」是会,是两个人约好的碰面。所以归期这个东西,不是他一个人的日程,是他和她之间共同持有的一样物事。「未有期」说的于是不是「我没安排好」,而是「我们之间那个共同持有的位置,眼下是空的」。他给不出的不是一个数字,是一样本该由两人分持的东西。
这里可以接回全书的主线。「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是吝惜,是舍不得。舍不得的前提是东西在手上——齐宣王舍不得那头牛,牛是实实在在牵在阶下的。而这首诗里的人,连舍不得的资格都没有。他手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空位置。他不是不肯给,是无从给起。三千年里「爱」字从「舍不得」走向「给出去」,中间还夹着这样一种处境:想给,有得给,但交不出去,也说不准什么时候能交。
「未有期」还有制度上的根据,不全是修辞的谦逊。唐代外任与幕府的僚佐,去留大半系于府主与朝命,迁转频繁,任期屡有变动;行程又受水陆道路与季节所限,秋冬水枯、夏日暴涨,栈道遇雨即阻。这些情形的细节,史料零散,学界看法不一,但大势可以确定:一个在剑南、在岭表、在朔方做事的人,确实无法预告自己哪一天动身。他答不上来,是因为真的答不上来。
这就使整首诗的性质变得清楚:它是一封答不上来的回信。信来了,问了一件他没法回答的事,他必须回信,而回信里没有那个答案。
一封回信里没有对方最想要的那样东西,接下来怎么写,是个难题。李商隐的办法是:不能给日期,就给一个场景。第三句「何当共剪西窗烛」,表面上又是一次没有答案的问时间——「何当」与「未有期」是同一个空缺的两次出现,一首诗里问了两回什么时候,两回都没有答案。但第二次的空缺是有内容的:虽然说不出是哪一天,他能说出那一天的样子。西边的窗,一支烛,两个人,一把剪刀,一夜的话。日期给不了,场景给得了。
以场景代日期,是这首诗真正慷慨的地方。它不承诺时间,只承诺内容。读信的人拿不到那个数字,却拿到了一间屋子。
「共剪西窗烛」这五个字,历来读者都觉得亲切,但亲切在哪里,须把那个动作弄清楚才说得明白。
古代的蜡烛不是今天这样的。烛芯多以纸、麻、棉之属捻成,也有用灯心草的;这类芯燃烧时不能随蜡完全烧尽,顶端会结成一团炭花,越结越长。炭结一长,火焰被挡住,光就昏下去,还常常爆出细响、爆出火星,蜡液顺着烛身流下来,古人叫作「烛泪」。所以夜里点烛,得不时拿剪刀把那团炭结剪掉,火才重新亮起来。后世有专门的烛剪,形制各样,唐代所用剪具与烛芯的具体材质,记载零碎,学界看法不一,但需要剪这件事是确定的——不剪就暗,这是物理。
弄清这一点,那五个字里的时间就露出来了。
烛刚点上的时候,不需要剪。炭结要长到挡光的程度,得烧上好一阵。所以第一次剪烛,意味着两个人已经坐了很久。剪完再坐,再暗,再剪。「剪」这个动作在诗里是可以反复的,而每一次反复,都是又过去了一段时间。
于是「何当共剪西窗烛」说的不是一个瞬间,是一整夜。他没有写「等我回去我们好好谈一次」,他写的是一个只有在长谈之中才会出现的家务动作。用一件必须等到深夜才轮得上做的琐事,来量一场谈话的长度——这是全诗最实的一笔,也是最不像修辞的一笔。诗里没有说谈多久,那把剪刀替他说了。
顺带可以留意一个对照。烛燃着的时候,一面结炭,一面淌蜡,两样都是自己停不下来的;人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把结出来的那点炭剪掉。这与第二句的「涨」正好成一对:雨水自己涨,烛泪自己流,都不由人;而「剪」是全诗唯一一个人能主动做的动作,并且要等到将来才做得成。
「西窗」两个字反而不必坐实。日入于西,夜里西边的窗户最先黑下来,后人解此二字,或以为指室之西偏,或以为指书斋所在,或以为只是随手一个方位,说法不一,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有一层:提到窗,就意味着一个具体的房间。他想的不是抽象的「家」,是家里的某一间屋子、屋子的某一面墙、墙上的那扇窗。人在远处怀念一个地方,记住的从来不是它的名字,是它的方位和家具。爱的具体性,就落在这样一个方位词上。
烛本身也有讲究。唐人照明,寻常多用油灯,燃膏、燃脂、燃麻油;蜡烛以蜜蜡、黄蜡为料,价钱不低,并非家家夜夜都点得起。至于唐代烛价几何、使用者的阶层范围如何,零星记载彼此出入,学界看法不一。但「烛」这个字放在诗里,总归比「灯」郑重些——不是随便哪一个晚上,是特意点了烛的那一晚。
最后是「共」字与「剪」字的配合。剪烛这件事,两个人里只需要一个人动手,另一个人在旁边等光重新亮起来。这不是一个恋爱场景,是一个共同起居的场景:一个人做琐事,一个人受着那琐事的好处,谁做都行,做完接着说话。寄内诗的温度,大半就出在这种地方——它写的不是相爱,是同住。
同一类折叠,白居易也做过一次。《邯郸冬至夜思家》:「邯郸驿里逢冬至,抱膝灯前影伴身。想得家中夜深坐,还应说着远行人。」
他在邯郸的驿站里过冬至,抱着膝盖坐在灯前,只有影子作伴;然后他想,家里人此刻大约也没睡,正围坐着说起那个远行的人。这首诗折的是空间:此处与彼处,同一个夜晚的两头。李商隐折的是时间:此刻与将来,同一场雨的两次。两首诗的技术是一路的,方向不同。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留意:白居易那一夜住在「驿里」。上一节说过,驿是官家的设施,他作为官员可以宿驿、可以支给,但他要给家里带一封信,仍然得另想办法。人能走驿路,信不一定能。这两句诗把一个唐代官员的处境写得很准:制度供他行走,不供他思念。
本书第一百二十六章讲过元稹的《遣悲怀》,那是写给已经不在的人的。这一章讲的是写给还在的人的。两类作品的作者群大致重合——元稹、白居易、李商隐,前后相接的一段时间里的同一批人——收信人却分属两种,而语气的差别大得出人意料。
悼亡诗把话说尽。《遣悲怀三首》其二里,「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典」,这样的句子是不留余地的:旧年的玩笑话如今一句句应验,共同过过的苦日子,一件件都成了刺。他把最私密的家计、最难堪的窘迫、最后悔的细节,全部摊在纸上。
寄内诗几乎从不这样说话。它们短,家常,说事:我到了哪里,天气怎样,身体还好,什么时候回还说不准。最动情的一句,也不过是「何当共剪西窗烛」——连「我想你」三个字都没有,只有一个未来的房间。
这个差别可以解释,而且解释起来并不玄。
第一层是次数。悼亡是一次性的,写完就完了,不会有下一封,也不会有回音,所以话可以说满,情可以放尽。写给活人的信是连续的:这个月写了,下个月还要写;而且她会回信,回信里会追问,会记得他上次说过什么。一段还在运行中的关系,不允许人把话说到底——说满了,下一封怎么办;许重了,兑不了现怎么办。含蓄在这里不是修养,是必要的余地。
第二层是读者。悼亡诗的实际读者是世人。收信人已经听不见了,诗写出来是给活着的人看的,所以它可以修辞,可以铺排,可以把痛苦组织成对仗工整的句子。寄内诗的读者只有一个,而且那一个太熟——她认得他的字迹,知道他的底细,清楚哪一句是实话、哪一句是在撑场面。面对一个太熟的读者,人会本能地把音量放低。任何夸张的句子在她眼里都会立刻露馅,不如只说下雨。
于是本章第一节留下的那条线索有了答案:越是真的收信人,话越少。代拟一个虚构的思妇,可以让她首如飞蓬、可以让她一夜懊悔;写给自己的妻子,李白只肯说自己天天喝醉,岑参只肯托一句平安,李商隐只肯说一场雨。收信人越具体,修辞越退让。这不是唐人不会写,是他们知道那封信要被谁拆开。
最后回到全书的主线。「爱」的本义是吝惜,是舍不得;繁体的「愛」拆开,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寄内这一类诗,恰好把这三部分的关系摆得清清楚楚:手够不着,因为人在千里之外;心一直在,所以才要写信;脚被公事绊住,归期未有期。三个部件都在,只是拼不到一起。
而这首诗给出的解法,是把爱推迟。不能现在给,那就等回去以后再说这件事;不能许一个日期,那就许一间屋子、一支蜡烛、一夜的话。奇怪的是那个被推迟到的夜晚,内容并不是别的,正是今夜——「却话巴山夜雨时」。爱在这里绕了一个圈:先被搬到将来,再从将来回过头来,指着现在。今夜之所以能挨过去,是因为它已经被预定为将来的谈资。人在最没有办法的时候,给自己安排的办法,就是把此刻当成一件将来可以讲的事。
这一夜后来有没有到来,没有材料可以回答。李商隐此后也没有再写过第二首西窗剪烛的诗。整首诗里确凿发生过的事只有一件:有人问了一句什么时候回来。其余的东西——涨着的秋池、西边的窗、那支烛、那把剪刀、坐在灯下的两个人——要么是他此刻看见的,要么是他还没有的。他把那把剪刀提前放在了将来的窗台上,然后写完这二十八个字,把它交给了某个恰好要往北去的人。
先把这首诗抄全: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题作《游子吟》,作者孟郊,中唐人。全诗六句,三十个字。在唐诗的名篇里,这是最短的一类,而且是最不设障碍的一类:没有典故,没有生僻字,没有一处非查注解才能读通的地方。粗识文字的人第一遍就能明白它说了什么——一个母亲在儿子出门前给他缝衣服。
正因为太好懂,它常常被当作不需要讨论的诗。选本收它,蒙书收它,孩子背它,背到烂熟。背得越熟,越少有人追问一句:它凭什么好。三十个字里究竟装了什么,使得一件家常到不能再家常的针线活,能在一千二百年里一直被人记着。
本书写到这里,已经走过一百三十章。前面见过太多带「爱」字的文本:《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吝惜一头牛的那个「爱」,《老子》里「甚爱必大费」的那个「爱」,史书诏令里赐予恩宠的那个「爱」,佛典译语里必须断除的那个「爱」。而现在这一首,被公认为汉语里写母亲写得最好的作品之一,通篇没有一个「爱」字。
它用的是「慈」,用的是「线」,用的是「密」,用的是「恐」。全诗离情感直陈最近的一个字是「恐」——那是害怕,不是爱。
这件事本身先记一笔:汉语在表达最深的那一种爱时,常常不用「爱」字。不是孟郊一个人的选择。本书第六章讲过的《诗经·小雅·蓼莪》,通篇写父母之恩,用的是「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典」——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一连九个动词,一个「爱」字也没有。九个动词全是身体动作:生下、喂养、抚摸、蓄养、使之长大、使之成人、回头看、反复看、出出进进都抱在怀里。汉语处理这种感情的老办法,是把它拆成一串可以看见的动作,让读者自己去合。孟郊做的是同一件事,只是他把九个动词压缩成了一个。
那一个动词是「缝」。
现在逐句读。
第一句「慈母手中线」。五个字,三样东西:母、手、线。一个修饰语「慈」,一个方位词「中」。没有动词。这一句只是一个静止的画面,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特写镜头:镜头没有对准母亲的脸,对准的是她手里那根线。
「慈」字要先交代。《说文解字》:「慈,爱也。」许慎把慈直接释为爱,二字在汉代是同义词。但两个字的用法有别:「爱」可以上下通用,君爱臣,臣也可以爱君,朋友之间可以相爱;「慈」在先秦两汉的正规用法里方向是固定的,只能自上而下,长对幼、尊对卑、父母对子女。《礼记·礼运》列「人义」十条,头两条是「父慈,子孝」——父亲那一头叫慈,儿子这一头叫孝,两个字不能对调。所以「慈母」这个词在汉语构词里其实等于「爱母」,只是这个「爱」被限定了方向:它是往下流的。
要与本书第九十五章讲过的佛教译语区分开。佛典里的「慈悲」之慈,是译经者借了这个本土字去对译外来概念,慈是与乐、悲是拔苦,那个慈没有血缘方向,可以施于一切众生,恰恰要求施者与受者之间没有亲疏之别。孟郊这里的「慈」不是那个慈。这里的慈有明确的对象,有血缘,有方向,而且不可移让——它只能是这一个母亲对这一个儿子。
第二句「游子身上衣」。与第一句严整对仗:慈母对游子,手中对身上,线对衣。四个词组两两相当,看上去只是工整,其实这一联藏着一道工序。线不是衣,线是衣的原料;从线到衣,中间要经过一双手做的事。第一句给的是起点,第二句给的是终点,中间那道工序被省略了。
省略的东西在第三句补上。
第三句「临行密密缝」。全诗第一个动作动词出现了,也是唯一一个实实在在的动作动词:缝。前两句是名物,第四句是心理,第五六句是议论,全诗真正在动的只有这一处。三十个字里,只有这一个人在做一件事。
「临」,《说文解字》训为「监临」,本义是从高处往下看,引申为「面对」「将要」,这里是时间上的临界:马上就要走了。「行」是出门远行。「临行」两字把整首诗钉在一个很窄的时间点上——不是平日缝,是走之前缝;不是从容做,是赶着做。
「缝」,《说文解字》的解释是用针把衣料连缀起来。这个字从糸,是丝线的事。
要紧的是「密密」两个字。
「密」,《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山如堂者」——本义是山形,像堂屋那样的山。稠密、细密是后起的引申义,到唐代早已是通行用法。叠用作「密密」,是唐人诗中常见的口语式叠词,作用是加重程度。
但在这一句里,「密密」不只是加重程度。它是一个可以计量的词。
手工缝衣,一针一线,两针之间有距离。这个距离在缝纫上叫针脚。针脚疏,一寸之内落三五针;针脚密,一寸之内落十几针。疏密之别,带来三样确定的后果,三样都可以算。
第一样是牢度。衣缝承受的拉力,由线迹分担。针脚越密,单位长度内的线迹越多,每一针分摊到的力越小,线不容易被拉断,缝口不容易绽开。一件密缝的衣裳,比疏缝的耐穿,这不是文学修辞,是缝纫的常识。
第二样是时间。针脚密一倍,落针的次数就多一倍,缝同样长的一道缝,时间也要多一倍。密密缝是慢活。
第三样是线。耗线量与落针数成正比。密缝费线。
于是「密密」这两个字同时是三个量:多花的时间、多用的线、多出来的牢度。前两样是母亲的支出,第三样是儿子的所得。这两个叠字把一场支出和一场所得同时写了出来,而且写得可以核算。
再往下推一层。人为什么要把一件衣服缝得特别牢?因为这件衣服要穿很久。
为什么要穿很久?因为穿它的人要走很远,去很久,回来很晚。远行的人身上就这几件衣服,坏了没有替换,绽了没有人补。母亲在缝这道缝的时候,心里算的不是这道缝,是这件衣服要撑多长时间;而衣服要撑多长时间,取决于儿子什么时候回来。
于是整条推理链是倒着挂上去的:
针脚的密度 ← 衣服要用的年限 ← 儿子归来的迟早 ← 母亲对归期的估计。
一个母亲对儿子归期的估计,被她自己的一双手,换算成了针脚之间的距离。她并不知道他哪一天回来。不知道,就按最坏的情况缝。缝得越密,说明她心里估的日子越长。
这是中国诗里最精确的一次「以物量情」。
「精确」两个字要坐实。中国诗写情感的分量,多数时候靠夸张或者比喻。说愁多,说「白发三千丈」,那是夸张,三千丈没法验证;说愁像什么,说「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典」,那是比喻,江水也没法称量。这些写法都很好,但它们的量是虚的,读者只能感受,不能核对。
「密密」不同。它指向一个真实存在的物件,物件上有可以数的针脚。那件衣服此刻就穿在儿子身上,缝口就在腋下、在肩上、在袖口,谁都可以低头看一眼,用手摸一摸。母亲的担心不是被形容出来的,是被做出来的,而且留下了物证——一排线迹,密到反常,密得不像一件寻常衣服该有的样子。
诗的力量正在这里:它不写母亲的表情,不写她说了什么,甚至不写她有没有流泪。它只写她把针脚缝密了。读者要自己完成从针脚到心事的那一次换算。完成了,这首诗就成立了;完不成,它就只是一句大白话。
孟郊没有替读者完成这次换算——但他在下一句给了一个提示。
第四句「意恐迟迟归」,是把前面那条倒推的链条正过来说一遍:她这样缝,是因为心里怕他回来得晚。「意」是心里所想,「恐」是怕,「迟迟归」就是那个被估计的变量。前三句全是物,到这一句才第一次进到人的心里。
顺序值得留意:先物后心,不是先心后物。假如把这两句倒过来写——因为怕他晚归,所以缝得密——那就成了一段说明,因果被说破,读者无事可做。孟郊的写法是先把物摆在那里,让读者自己发现那排针脚不寻常,然后才补上一句「意恐迟迟归」,像是替读者的猜测盖了个章。这一句不是解释,是确认。
还要留意「临行」与「密密」之间的紧张。临行是仓促的,时间不够;密密是慢的,时间要多。两者相互抵触。一个赶着要走的场面里,有人在做一件最费工夫的活。这层矛盾诗里一个字没提,但它就摆在那儿:她本来可以缝得快一点,让儿子早些上路;她偏要缝得慢,慢到最后一刻。全诗的紧,紧在这里。
第四句的字眼在「恐」。
《说文解字》:「恐,惧也。」从心,巩声。恐、惧、畏、忧四个字在古汉语里各有偏重:畏多用于对威势、对可怕之物的敬惧,有敬的成分;忧偏指心里搁着一件事放不下,对象往往已经发生;恐则指向尚未发生的事——怕它发生。恐的对象在将来。
那么她怕的是什么?
诗里说得很清楚:怕他回来晚。不是怕他生病,不是怕他遇盗,不是怕他客死他乡。这些更坏的可能,一个字都没有写。她怕的只是一个很低、很具体、很难称得上灾祸的结果:晚归。
这是全诗最值得停一停的地方。
本书追的那条线是:「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舍不得最直接的表达是挽留——别走。留住,是把人攥在手里,这是「爱」字底子里的占有。可是这位母亲一个挽留的字也没有说。诗里没有她开口。她知道拦不住:儿子要出门,是因为不出门就没有出路,这一层后面还要细说。
拦不住,那口舍不得的气去了哪里?去了针上。
她的舍不得转成了另一种表达式:既然留不住人,就为最坏的情况做准备。这是「舍不得」的第二种形态。第一种是攥住不放,第二种是把手里的力气转到一件东西上,让那件东西替自己去。前者向内收,后者向外送,可是发力的还是同一处心思。这里正是本书主线上的一个关口——「舍不得」和「给出去」在这一针一线里第一次合成了同一个动作:她给出去的每一针,都是她舍不得的一分。
「迟迟」两个字,《诗经》里已有。《邶风·谷风》有「行道迟迟,中心有违典」,《豳风·七月》有「春日迟迟」,那里的迟迟是缓慢的样子,说的是脚步慢、日子长。孟郊这里的「迟迟归」,指的是归期往后推,是时间上的晚。同一个叠词,从「慢」到「晚」,词义有一层挪动,这是常见的流动,不必视为孟郊的创造。
再说这个「恐」字的替代作用。
母亲没有说「我舍不得你」,她说的是「我怕你回来晚」。第一句话的主语是她自己,讲的是她的失落;第二句话的主语看上去还是她,落点却在儿子的行程上。她把自己的情绪换算成了对方的一个客观问题——你的衣服会破。感情被转移到一个技术问题上,然后用技术手段解决:缝密一点。
这是汉语里反复出现的一种替换。不说想念,说天冷加衣;不说不舍,说路上小心;不说我难过,说你别饿着。话题永远在对方身上,永远落在可以处理的事情上。这样的表达有它的好处:不给对方增加负担,不索取回应,不让离别变成一场必须应付的情绪。孟郊之所以只用一个「恐」字就把母亲写活了,正因为这个替换是所有人都熟悉的。
这一面也有它的账。感情既然全数转进了物里,就有大量的话终身没有说出口。母子之间留下来的是一件衣服、一双鞋、一包干粮,不是话。等到多年以后想找一句凭据,找到的往往只是一件旧衣的针脚。中国家庭里那种著名的沉默,一部分就是从这里来的。本书写到宠爱、溺爱时讲过给得太多、给错地方的祸;这里是另一种代价——给得对,却始终不说。这不是罪过,只是账单的另一栏,应当照实记下。
后两句换了写法。前四句是叙事,一个场面;后两句是议论,一个比喻。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句式是反问。「谁言」等于「谁说得上」,语气推到底就是:没有人能说。说什么?说寸草之心能报答三春之晖。反问的答案是否定的——报不了。
先把名物解开。
「寸」,《说文解字》的解释大意是十分为一寸,并说人手向后一寸处的动脉叫做寸口。这是一个以人身为准的小长度单位。「寸草」就是一寸长的草,极言其小,也可以理解为初春刚冒出来的草芽。
「草」字本身还有一段来历。草木之草,本字作「艸」;《说文解字》里另有一个「草」字,训为「草斗,栎实也」,指栎树的果实,与草木无关。后来「草」被借去当「艸」的通用字,本义反而不用了。这是汉字里常见的鸠占鹊巢,本书前面已见过几次。
「心」在这里是草心,即草的嫩芽、芽心。这个字是整个比喻的枢纽:草有心,人也有心,一字两用,比喻才接得上。寸草之心,既是那一点嫩绿,也是游子的一点心意。
「三春」指孟春、仲春、季春,春天的三个月。「晖」,《说文解字》训为光。三春晖就是整整一个春天的阳光。
于是比例摆出来了:一寸长的草,对三个月的太阳。
通常的读法到这里就停了:小与大的对比,说母恩浩大,子女微薄。这个读法不算错,但它没有读到要害。
要害不在大小,在性质。
草能不能报答阳光?不能。这不是量的问题——不是说草太小、心太少、报得不够,而是根本没有这条通道。阳光照下来,不图草的任何回应;草也拿不出任何东西可以给太阳。二者之间不存在一个可以相抵的项目。你不能设想草长大以后攒够了什么去还给太阳,因为太阳既不缺什么,也无从接收。
所以这两句真正说的不是「报不够」,是「报不了」,而且是「没法报」。它取消的不是数量,是「还」这件事本身的可能。
还有一层更深的,藏在「三春」两个字里。
为什么是春天,不是夏天秋天?因为春天是草生长的季节。这个比喻里的阳光不只是照着草,它是让草长出来的那个东西。没有三春之晖,就没有寸草之心——那一点嫩绿本身就是阳光的产物。
于是问题变成了这样:草拿什么去报答让它存在的东西?它唯一能拿出来的那一点心,也是对方给的。它连一件属于自己的、不欠对方的东西都没有。
这才是这个比喻的底。母子之间不能相抵,不是因为一方给得太多,是因为受的那一方连用来偿还的本钱都是从对方那里来的。人的身体、人的年岁、人能走到几千里外去挣的那点前程,源头都在她那里。用一个人给的东西去还这个人,账从一开始就不成立。
孟郊只用了「三春」两个字,没有把这层意思说破。他不需要说破,因为草和春天的关系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
这一点,要与本书卷五讲过的那套「报」的伦理放在一起看,才知道分量。
「报」这个字,《说文解字》的解释与治罪断狱有关,本义大致是罪与罚相当、依罪论断;从这个本义看,「报」的核心义素是「相当」「相抵」。后世学者对具体的形义解释有不同看法,但核心落在对等上,大体无异议。也就是说,汉语的「报」从一开始就带着一杆秤:给出多少,还回多少,要秤得平。
第四十五章讲过豫让的话。《战国策·赵策一》与《史记·刺客列传》都记着他的意思:范氏、中行氏用对待众人的态度待我,我就用众人的方式回报;智伯用对待国士的态度待我,我就用国士的方式回报。这是一句精确的换算公式,待遇的等级直接决定回报的等级,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豫让为智伯漆身吞炭,不是因为他与智伯有多深的私交,是因为账要平。
第五十八章讲过韩信。《史记·淮阴侯列传》记他早年在城下钓鱼,一位漂洗丝絮的老妇见他饿,给他饭吃,一连数十日;后来韩信封楚王,召见那位漂母,赐千金。一饭对千金,看上去悬殊,其实正是「报」的逻辑:可以超额,可以延迟很多年,但必须能还,而且要用可以计量的东西——千金是一个数目。韩信给千金,不只是感恩,是要把这笔账结掉。结不掉的账,在那套伦理里是让人不安的。
现在回到孟郊这两句。它做的事情,是把母子之间的账从这套秤上拿了下来。
寸草与三春晖之间没有秤。太阳不记账,草也不能开票。这不是一笔可以延迟偿还的债,是一笔根本不成其为债的东西。孟郊没有说母恩深重所以难报——那还是在秤上说话;他说的是,你去看看草和太阳,它们之间哪有报这回事。
这就把母子之爱从交换关系里明确地移了出去。本书写到这里,见过的爱多数还是可以在关系里计量的:君主的宠爱有赏赐额度,士人的知遇之恩有回报公式,朋友之爱不必给也不必还,器物之爱只能占着。唯独这一种,既给出去了,又不能还——它是全书唯一一次真正跳出秤盘的爱。
再往上接一层。本书第六章讲过的《诗经·小雅·蓼莪》,那里已经有过同一个意思:「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典」想报答这份恩德,可是它像天一样没有边际。「罔极」是没有尽头,没有边界;没有边界的东西,无从度量,也就无从相抵。
孟郊比《蓼莪》多走了一步。《蓼莪》的落点是哀号——那是一个失去父母的人在痛苦,痛苦的来源是子欲养而不及,是欠着而永远还不上的恐慌。孟郊的落点不同。他把「昊天」换成了「三春晖」,从天的无限,换成了阳光的性质:阳光照在草上的时候,本来就不指望草还什么。这一换,痛苦的成分减了,认命的成分多了,还带一点释然。
释然之后,账并没有消掉。不能相抵的关系,恰恰是最难摆脱的关系:正因为还不清,所以永远欠着。本书第六十五章讲汉代举孝廉,讲的正是后世怎样把这笔还不清的账制度化——既然无法在情感上结清,就在制度上设一套可以考核的项目,让人有处去还。这两章要对着读:一边说报不了,一边偏要造出一套报的办法来。这中间的落差,是中国人处理亲子之爱的长期难题。
「游」字本身要交代一句。《说文解字》:「游,旌旗之流也。」本义是旌旗上垂下来的飘带,随风摆动,所以引申出流动、不定的意思。表示行走出行的那个字本作「遊」,从辵。二字在古书中长期通用,唐宋以下的传本里,这首诗的题目作「游」作「遊」都有,不必视为异文之争。
飘带这个本义留在词里很好:游子就是被风带着走、落点不定的人。
那么在唐代,什么样的人会长期在外,久久不归?
第一类是赴举的人。唐代科举,士子多在秋冬之际赴京,次年春天应试。进士科最难,每年及第者不过二三十人上下,各年出入很大,历来统计口径不一,学界看法不一。落第的人怎么办?多数不回乡,就在京师附近住下来,等下一年。一年一年地等,等成了十年八年。这类人是唐诗里「游子」的主力。
第二类是干谒的人。唐代科举不完全糊名,考前的声望很要紧,举子往往要把自己的诗文写成卷轴,投献给公卿名流,求他们延誉推荐。这件事要花钱,要在京城长期活动,要陪着等,要一次次上门。这个过程比考试本身更磨人,也更需要时间。
第三类是宦游的人。及第并不等于做官。唐代及第之后还要经吏部铨选,中间等待多久,各时期制度不同,学界看法不一,但可以确定的是往往还要等上一段年月。真授了官,多半是外地的卑职——县尉、参军之类,离家几百上千里。任满之后再回京待选,选上了再去另一个地方。一辈子在路上,走的是这条路。
第四类是从军的人与行商的人。边镇募兵,一去数年;商旅贩运,往来南北。这两类在唐诗里也常被称作游子,只是留下诗的多是前三类,因为写诗的人本身就在前三类里。
把这四类摆开就明白了:所谓「迟迟归」,在唐代不是文学想象,是制度的产物。一个人的归期之所以说不准,不是因为他贪玩,是因为决定他归期的东西——放榜、荐引、铨选、调任——没有一样在他自己手里。母亲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是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就把那件衣服的意义定死了。她没法按一个确切的年限做准备,只能按「不知道多久」做准备。不知道多久,就等于要它尽可能久。针脚于是密到反常。
再说这件衣服本身。
唐代的缝衣针,以铁质为主,也见铜针。要做出细而不折的针,需要好铁和把铁拉细的手艺,所以针在寻常人家是要爱惜的东西,不是随手可弃之物。收针的器具有针筒、针箧一类,各地出土与传世器物形制不一,记载也不尽相同。总之,一个妇人的针线家什是有固定收处的一小套东西,日常就在手边。
线分丝线与麻线。丝线光滑坚韧,配丝帛之衣;麻线粗涩,配布衣。缝之前要把线捻紧,线松了容易起毛断股。缝厚料要用粗针,缝细料要用细针,针脚的疏密也随料子而变——料子越厚越硬,落针越费力。
衣料上,唐代上层用绫罗锦绮之属,一般人家用绢与布。这里的「布」在唐代多指麻布,不是后世的棉布。远行的衣裳不能挑轻软的,要厚实耐磨,肩、肘、膝这些地方最先坏。吐鲁番阿斯塔那墓群出土过大量唐代的丝、麻织物与文书,从那些残片上可以看到当时衣料的实际质地,不必只凭想象。
最后是「身上衣」三个字。不是箱子里的衣服,是穿在身上的。远行的人行李极简,衣服基本是穿走的,身上一套,包里至多再有一套。这就意味着,这件被缝得特别密的衣服,从出门那天起就一直在他身上,风吹日晒,雨淋汗浸,穿到破。母亲缝进去的那几百针,此后的每一天都在替她受磨。
这是本章要落到的一件实事:她用一件东西替自己跟着儿子走。人不能跟去,衣服可以;话不能一直说,针脚可以一直在。全书讲爱的本义是舍不得,这位母亲舍不得的方式,是让那件衣服比原本该有的更结实一点。
写这首诗的人,一生大半时间正是上面说的那种游子。
孟郊,字东野,湖州武康人(今浙江德清一带)。生于唐玄宗天宝十载(七五一),卒于宪宗元和九年(八一四)。他考进士考了很久,直到贞元十二年(七九六)才及第,那一年他四十六岁。中唐士人四十几岁登第并非绝无仅有,但也确实晚。及第之后他写过一首《登科后》,四句是:「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典」这是他集中最轻快的诗,几乎不像他写的——正因为压得太久,一朝松开才有这样的失态。
及第之后仍要等。数年之后他得溧阳尉,是江南的一个县尉,位卑事碎。史传记载说,他在任上终日出游赋诗,公事荒废,县令只好请人代其职而分其俸禄。此说见于唐代史传与韩愈所作的碑志文字,细节记载不尽相同。总之他不是一个能在吏事上安身的人。晚年他受知于兴元军幕,赴任途中病卒于路上,年六十四。韩愈为他作墓志,门人私谥「贞曜先生」。他死的时候很穷,丧事靠朋友张罗。
他的诗历来评价两极。推许的一头是韩愈,韩愈《荐士》诗里把他抬得很高,与他唱和往还,是他一生最要紧的知己。贬抑的一头,最有名的一句评语出自苏轼《祭柳子玉文》,那里把四家各断一字:「元轻白俗,郊寒岛瘦。典」元稹轻,白居易俗,孟郊寒,贾岛瘦。「寒」是说他诗里的气象冷、局促、苦;「瘦」是说贾岛诗骨多肉少。这八个字流传极广,后世谈孟郊,几乎绕不开这个「寒」字。金人元好问《论诗三十首》说得更狠,有「东野穷愁死不休,高天厚地一诗囚典」之句,把他称作被诗关起来的囚徒。
这些评语不必替他辩解。孟郊的诗确实多写贫、病、老、寒、饥、别,句子常常硬、涩、扭,读起来不舒服。他不像同时代人那样有一副从容的调子。
正因为如此,《游子吟》在他全部作品里是一个异数。
他集中大量的诗是苦语,是牢骚,是把自己的困顿反复琢磨。而这一首没有一句写自己苦。它写的是别人——母亲——做的一件事,而且写得平静、干净、不使力。全诗没有一个险字怪字,没有他惯用的那种硬拗的句法。孟郊一辈子写了那么多用力的诗,最后留下来最广的,偏偏是这首不用力的。
关于这首诗的写作情境,今传本题下有「迎母溧上」一类的自注,一般据此把它系于他任溧阳尉、把母亲接来奉养的时候。这条自注是否出自孟郊本人之手,各本著录情形不一,学界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是作者原注,可据以定年;也有人认为是后人整理时所加。稳妥的说法是:这首诗与他中年赴任、迎养老母的一段经历有关,这个大方向争议不大;具体系于哪一年、题注出于谁手,则不宜说死。
有一点值得注意:如果这首诗确是在迎母时写的,那么诗中的场面就是回忆。写这首诗的时候,母亲已经在身边了,被缝密的那件衣服早已穿旧。一个四十几岁、终于有了一个小官可做、终于能把母亲接来的人,回头去看多年前出门那一天她手里的那根线——诗里那种平静就有了来处。它不是当场的感动,是很多年以后才算清楚的一笔账。
这也解释了后两句为什么是议论而不是抒情。当场的人不会说「谁言寸草心」,当场的人只会哭。要隔上二十年,把这一路的落第、干谒、赴选、卑官都走完了,才会想到用草和太阳来打这个比方。
把三章放在一起,中国人处理亲子之爱的三个层面就齐了。
第六章讲《诗经·小雅·蓼莪》。那是哀号。「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典」,一个人在痛苦里数父母养他的九个动作,最后归到「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典」。那是情感的原始层:还不上,所以痛。诗里没有场面,没有具体的一天,只有一串动词和一片天。
第六十五章讲汉代举孝廉。那是制度。孝被从家庭里提出来,变成朝廷选人的标准,变成可以被乡里评议、被郡国上报、被吏部记录的东西。孝一旦可以考核,就能被表演,也就能被伪造,本书那一章写过它的两面。那是社会的操作层:还不上的账,被拆成可以交割的条目。
这一章讲的是第三层,也是最小的一层:一双手。
没有哀号,没有制度,只有一个具体的傍晚或清晨,一个具体的妇人,一根具体的线,几百个具体的针脚。这一层不讲道理,不设标准,也不要求任何人做什么。它只是把一件事做了。
三层里,最先失效的往往是第二层——制度会腐坏,考核会作伪。第一层的哀号是真的,但它是事后的,是失去以后才发出的声音。只有第三层是在事情正在发生的时候完成的,而且留下了实物。
所以这首诗能活一千二百年,不靠道理。它靠的是那个可以被验证的细节:针脚的密度。任何一个自己缝过东西的人,或者任何一个见过母亲缝东西的人,都能立刻校对这个细节的真假——密缝费时、费线、耐穿,一点不错。细节真了,它背后那条推理链就成立;推理链成立了,那份心事就不需要任何形容词。
回到本书的主线。爱的本义是舍不得。舍不得的东西不肯给出去,这是这个字三千年的底子。而在这首诗里,舍不得走到了它的一个极处:她舍不得的是人,可是人必须走;她能攥住的只剩下一件衣服,于是她把所有攥住的力气都用在了那件衣服上,一针一针地把它做得更结实。
结实到什么程度呢?结实到多年以后,那个儿子已经四十几岁,已经把老母亲接到身边了,回头写这件事的时候,最先想起来的不是她的脸,是那根线。
诗的第一句到最后也没有出现动词。慈母手中线——她的手就停在那里,线还没有穿过去。整首诗写完了,那一针也还没有落下。
卷十三收了七章,七个人,彼此大多不相干。其中有两位同时,通信,互相和诗;有几位隔了几十年,只在纸上见过面;还有一位根本不能算人,是一件被反复传抄的传说。把他们排在一卷里,不是因为交游,也不是因为流派,而是因为他们做的事在形式上出奇地像。
第一百二十三章那首长诗,题目里没有一个「爱」字,有一个「恨」字。一桩本该由史官处理的政治变故,被写成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想念;而且想念的部分越写越长,占去全篇大半,最后落在「此恨绵绵无绝期」上。第一百二十四章那支曲子早已散失,乐谱不全,舞容不明,后人所记互有出入;但整整一代人拿它当尺子,量自己的前半生——凡说到「从前」,总要提它一句,它于是从一支曲子变成了一个年份的代称。第一百二十五章那位贬官,在船上听一个不相识的女子弹琵琶,听完哭了,把眼泪写进末句,还老实交代了自己的官职和衣服的颜色。第一百二十六章那位丈夫写亡妻,不写德行,不写容貌,写的是当年家里没钱时她翻箱子找衣服、拔下头上的簪子去换酒——他用的是家用账目的语言,一笔一笔,数目清楚。第一百二十七章那批诗索性不给题目,或者只给「无题」两个字,写完了也不肯说自己写的是什么。第一百二十八章是一片叶子,上面题了字,被交给流水,顺水漂出宫墙;这件事属于传说,唐宋笔记中数见,人物姓名、年代、结局各本不同,学界看法不一,情节靠不住,靠得住的只是它被一抄再抄这件事本身。第一百二十九章是一首小诗里的一个女子,在说她后悔:当初那个决定,现在看来是错的。
七件事,七种形式:两篇长篇叙事,一支乐曲的集体记忆,一组以琐事入诗的悼亡,一批拒绝命名的短制,一个题在叶子上的传说,一首四句的怨词。体裁不同,篇幅不同,作者的身份从宰相门下到宫中女子到无名氏都有。若按传统的分法,它们该被拆散到「叙事诗」「乐府」「悼亡」「艳情」「本事」等等不同的格子里去。本卷不那样排。本卷按写法排,因为把它们并在一起之后,有一件事会自己浮出来:没有一件,是在事情正在发生的时候写的。
这句话看起来平常,其实不平常。诗当然可以追忆,哪一代都有追忆之作。但一整卷里,七个互不相干的人,不约而同地把落笔的位置放在事情结束之后——有的是刚结束,有的是隔了十年,有的隔了一辈子,还有一个隔了几百年由后人替他补上——这就不再是个人的选择,而是一种默认。默认是最难看见的东西,因为它从不宣布自己。本章要做的,就是把这个默认说出来,估一估它有多大,再老实说说它有多不可靠。
汉语没有形态上的时态。一个动词写在纸上,不靠词形变化告诉你它发生在什么时候。唐诗尤其如此:五言七言,字字紧凑,没有余地放语法零件。时间是靠别的东西标出来的——时间副词、指示词、以及一整套带回望性质的实词。
天宝以后的诗人,把这套东西放到了最要紧的位置上。
最露骨的一例,是第一百二十七章讨论过的那位诗人的一首七律的末联:「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典」这两句里有两重时间。「追忆」是现在这个说话人正在做的事,他站在事情之后往回看;「当时」把镜头推到从前,而在那个从前的现场,人已经是茫然的。也就是说,事情正在发生的时候,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身在其中;等他知道了,事情已经过去。这是一个封死的结构:此刻不能懂,懂时已不在此刻。诗的其余六句写什么,历来聚讼纷纭,有说悼亡,有说自伤身世,有说咏物,有说别有寄托,学界看法不一;但末联的时间结构是清楚的,任何一种读法都改不了它。
第一百二十六章那位诗人的另一组诗里,有一句以「曾经」开头。「曾」这个字在古汉语里本可作副词,表示「竟然」,也表示「已经」;这里是后一种,而且被顶到句首,顶到全篇最重的位置。整句的意思是:见过那样的水之后,别的水不再算水。它的重心不在「水」上,在「曾经」上——先有一个已经完成的经历,才有此后一切的减损。这是典型的事后句法:后面所有的判断,都由前面那个完成了的经验来支付。
第一百二十三章那首长诗的收尾也是如此。故事讲完了,人不在了,连道士的寻访也结束了,诗还剩最后两句,说天地都有尽头,这个「恨」没有。前半句给时间划了个界,后半句说有件东西越出界外。恨是事后才有的情绪——事情不结束,恨无从产生。诗人把全篇一百二十句叙事的重量,全押在这个只能在结束之后才成立的字上。
第一百二十五章更彻底。那首长诗有两层追忆,套在一起。里层是弹琵琶的女子自述:她说的全是从前,少年时的教坊、五陵年少的缠头、后来的门前冷落。外层是听的人:他听完之后,想起自己的从前,想起去年离京、今年卧病、浔阳地僻无音乐。两个人在一条船上,谁也没有在讲当下;当下只有一件事,就是听。听是接受,不是发生。这首诗最有名的那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典」,也是一个事后判断——两个人的共同点不在此刻,在各自的来路上。
再往下,是一首更小的诗。中唐有一首题在城南人家门上的绝句,后二句说人面不知去了何处,桃花仍旧对着春风笑。这首诗的本事见于唐人笔记,情节颇有小说家增饰之处,不必尽信;但诗本身的结构一望可知:它整个建立在「去年」和「今日」的差上。同一个门,同一片花,少一个人。诗人不写去年那一次相遇有多好——那部分被略去了,略得干干净净——他只写今年再来时的空。爱在这里不是一个正在发生的动作,而是一个缺口的形状。
把这些放到初唐盛唐的作品旁边,差别就显出来了。
盛唐那首人人会背的《相思》,是现在时的赠答:红豆长在南国,写诗的人请对方多采一些,因为这东西最能代表相思。整首诗朝向对面那个人,朝向下一次见面,朝向一个还没发生的动作——采撷。它是一封短信,不是一份记录。
李白的《长干行》,写一对少年夫妻,从骑竹马、弄青梅写起,顺着时间往下走:十四岁,十五岁,十六岁,丈夫远行。它有回忆的成分,但叙述是顺流的,一年一年往前推,最后落在一个将来的动作上——若君归来,预先寄信,妾便一路远迎,不嫌路远。诗停在一个尚未兑现的约定上。
再往前,汉乐府里那首以「上邪」开头的短歌,把这一路的另一端摆得更清楚:那是一个誓,一连串不可能发生的自然现象排在后面,意思是这些都发生了我才敢与你断绝。誓是纯粹朝向未来的语式,连过去都不提。
于是可以画出一条粗线。汉魏到盛唐,写爱的诗大量使用赠答、发誓、约定、劝勉、催促这几类语式,它们的时间朝向都是当下与将来;天宝以后,主导的语式换成了追忆、悔恨、比对、记账、认领——时间朝向一律是过去。前者的典型句式是「愿君……」,后者的典型句式是「当时……」。
这条粗线当然要打折扣,后面会专门谈折扣打在哪里。但先要承认它确实存在,而且不是靠挑几首诗凑出来的。翻一卷中唐诗,「旧」「昔」「曾」「已」「追」「忆」「当时」「往日」「向来」这一批字眼的密度,肉眼可见地高于盛唐;而「愿」「莫」「早」「须」这一批朝向将来的字眼,退到了别的题材里去。
还有两个小字值得留意,一个是「已」,一个是「犹」。「已」标记一件事已经完成且不可改;「犹」标记一件事居然还在,而它周围的一切都变了。这两个字常常成对出现,一个管人,一个管物:人已如何,物犹如何。桃花犹在而人面已去,雕栏犹在而颜色已改——句式一模一样。中唐人把这一对字眼用成了固定的杠杆,一头压着变的,一头撬着不变的,中间那个支点就是说话人此刻站的地方。
默认时态的更换,不会因为某个人想通了什么而发生。它得有一大批人同时经历同一件事,而且这件事得改掉他们对时间的基本预期。
天宝末年的那场转折,对本卷这几位作者的意义,不在于他们各自遭遇了什么——他们遭遇的其实很不一样,有人一生仕途尚顺,有人辗转州县,有人几乎无从考知行迹——而在于它证伪了一个从未被说出口的假设:原本以为会一直这样。
这个假设是所有安稳年代的底色。人不会去论证它,因为不需要论证。开元天宝之间的长安,乐有乐工,舞有舞人,坊有坊名,曲有曲目,一年年重复;去年听过的曲子今年还能听到,今年学的舞明年还能跳。在这样的环境里,「明天」被默认为「今天的延续」。诗人写赠答、写约定、写「愿君多采撷」,是因为下一次见面被默认为可以指望的事。
转折之后,这个默认失效了。失效的不是安全感——安全感是个现代词——而是连续性本身。一件事情可以就这么没有下文,一个人可以就这么不再出现,一支曲子可以就这么再没人能奏全。当未来不再可以推算,唯一还算可靠的,只剩已经发生过的部分。记忆于是升值。不是因为它美,是因为它是仅有的存货。
记忆升值带来一个技术后果,值得单独说一句。回忆若只是回忆,与臆想没有分别;要让它在诗里立得住,必须有证物。于是这一卷的作品里,证物特别多而且特别具体:一支曲子的名字,一件乐器的形制,一个人身上衣服的颜色,一笔一笔的家用账目,一片题了字的叶子,一扇去年到过的门。这些东西本身并不抒情,它们的作用是作保——保证那个「从前」不是编的。盛唐诗人不太需要这一套,因为他们写的多半是眼前正在发生的事,眼前的事不需要作保。写事后的人才需要。这也是为什么本卷各章读下来,器物、地名、官职、数目这类硬东西的密度,明显高于此前几卷。
这批人有一个共同的语言习惯,可以作为旁证:他们说话时常用一个时间点把自己的生平劈成两半,前半叫「从前」,后半叫「如今」,中间那道缝不必解释,同代人一听就懂。这种把个人经历挂在一个公共时间点上的说法,在初唐盛唐的诗文里极少见到;那时候的人谈起自己的过去,通常挂在年岁上——十五、二十、弱冠、及壮——挂在自己的身体上,不挂在外面。天宝以后,一代人的私事有了公共坐标。第一百二十四章那支散失的曲子之所以重要,道理正在这里:它不是一首好听的曲子那么简单,它成了这道缝的名字。
还有一层更实的原因,牵涉到人的流动。乐工、教坊中人、宫中女子、以及大量依附于京城的技艺人口,在那之后大批散入江南与荆楚。这件事在本卷留下的痕迹很清楚:有两章的主角都是一个「原本在京城、如今在别处」的女子,而且她们的技艺都被写作诗中最重要的证物。诗人写她们,不只是写一个人的身世,是借一个还带着旧时手艺的人,确认自己曾经身处的那个时间确实存在过。技艺在这里是物证。
但话必须说到此为止。上面这些是背景,不是原因链。一首诗不是由一个时代生产出来的,是由一个人在某年某月某个具体处境里写出来的:他要谋一个职位,要应酬一位上官,要在某人的宴席上交卷,要给亡妻办完丧事之后有个交代,或者只是被一段音乐弄得睡不着。本卷各章在讲这些具体处境时已经尽量落到实处;本章把它们并起来谈共性,是一种便宜的做法,便宜到什么程度,后面还要专门交代。
有一个现象,读本卷的时候很难不注意到:天宝以后写得最深的那些篇章,关键字往往不是「爱」,是「恨」。
第一百二十三章那首长诗题中有「恨」,末句又落在「恨」上,一首诗被这个字前后箍住。第一百二十六章那组悼亡诗里有一句说,谁都知道这种憾恨人人有份,只是贫贱夫妻件件事都难。中唐还有一首题为节妇之词的七言,末二句说把明珠还给对方,流着泪,遗憾没能在未嫁之前相遇——这首诗通行本题下另有寄赠某人的字样,历来注家多以为它别有寄托,并非真写男女之事,也有学者主张不必坐实,学界看法不一;但无论作哪种读法,它的核心都是一个时间上的错位,而承担这个错位的字,是「恨」。
这里必须先做一次字义的澄清,否则整段会被现代汉语带偏。古汉语的「恨」,主要不是憎恶。许慎以「怨」释「恨」,而先秦两汉文献中的「恨」,绝大多数用例指的是遗憾、不足、未能如愿、事情没办成心里搁不下。今天说「恨一个人」,是要他不好;古人说「恨」,多半是说自己有一件事没办到。憎恶那一路的意思是后起并逐渐坐大的。读唐诗时若把「此恨绵绵」读成怨毒,整首诗立刻塌掉。
一旦把「恨」读回遗憾,它和本书主线的关系就露出来了。
全书追的那条线是:「爱」在汉语里最古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辩解说,齐国虽小,他何至于吝惜一头牛;《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那都是舍不得的意思,是手伸出去又缩回来的动作。事情正在进行的时候,舍不得有地方使:可以攥着不给,可以给了又后悔,可以给得太多,可以给错人。它总有一个对象,总有一个场合。
事情结束之后呢?对象不在了,场合没有了,舍不得却没有跟着消失。它无处可施,于是转成另一副样子——朝后看,看着一件已经定型的事,知道改不了,还是搁不下。那就是「恨」。
所以「恨」并不是「爱」的反面,在中古汉语的实际用法里,它更像是「爱」的事后形态。同一种情绪,在事中叫吝惜,在事后叫遗憾。《说文解字》说「愛,行皃也」,是走路的样子;繁体的「愛」里,手在上,心在中,脚在下,手要给,心舍不得,脚于是走不动。天宝以后的诗人写的,是这只脚终于停住之后的事:人已经站定,不再有下一步可走,只剩下回头。
顺带要记一笔的是「爱」字本身在这一时期的处境。它没有消失,用得还挺多,但多用在轻的一头:喜爱、偏爱、爱看、爱听。白居易写钱塘湖的春天,说最爱湖东那一带走不够;这个「爱」是兴致,是偏好,分量很轻。重的那一头,交给了「恨」「思」「忆」「怜」这几个字。一个后来专门用来承载最重情感的字,在唐诗里反而站在日常趣味的位置上——这个分工要到很久以后才被打乱,那是本书后面几卷的事。
抛开情绪不谈,单看手艺,这一卷是唐诗里技术积累最厚的一段。有五样东西是在这几十年里定型的,后来整个交给了宋人。
第一样是叙事长诗的成熟。本卷有两篇,一篇写宫廷旧事,一篇写江上听乐,篇幅都在数百字以上,而且都不是把事情从头说到尾了事。它们有明确的分段,有场景的切换,有中途换韵以配合情绪转折,有把叙述权交给诗中人物、让她用第一人称自述一大段的嵌套结构,最后再由作者出面,以议论或以一个具体动作收束。这套办法在此之前的乐府里只有零星的雏形,此后则成了长篇歌行的标准配置。后世凡写长篇故事诗的,多半绕不开这两篇的框架。
第二样是以日常琐事入诗。第一百二十六章那位诗人写亡妻,写的是箱子、衣裳、簪子、酒钱、野菜、落叶、槐树枝——全是家用账目上会出现的条目。在他之前,悼亡之作的路数是写德行、写容止、写室庐空寂,气象端庄。他把端庄拆了,换上一堆便宜物件,结果反而重得多。这一路后来被宋人接过去,发展成所谓「以俗为雅」的一大宗;北宋那首最有名的悼亡词,写的也是日常光景里的一个具体场面,不是德行文章。这条线的起点,就在本卷。
第三样是含混与多义的自觉运用。第一百二十七章那批诗最要紧的贡献,不在写了什么,在于它证明了一首诗可以在不交代题材的前提下成立,而且成立得很稳。读者不知道它在写什么,却知道它在写得很准。这在诗歌技术史上是一次不小的解放:意义的确定性第一次被当作可以牺牲的东西,用来交换密度。北宋初年杨亿等人的酬唱结集,公开以这位诗人为宗,一时风气所被,连不学他的人也得表态。此后凡讲究用典绵密、意旨深隐的写法,都得追到这里。
第四样是听觉描写的极致。第一百二十五章那首诗里,写音乐用了三种办法叠加:一是以具体的物来拟声,把听觉换算成可见可触的东西;二是以静写声,让声音停住,用停顿本身制造分量;三是以听者的反应写声,不描摹音乐,只写它把人弄成什么样。三种办法都不新鲜,单独用早就有人用过,把它们在一首诗里层层叠起来并且收得住,是这一篇的功劳。后世写琴、写笛、写雨、写砧杵,大抵不出这三路。
第五样,也是流传最广的一样,是一整套「旧」的词汇。「当时」「旧时」「往年」「而今」「依旧」「犹是」「曾照」「重来」——这批词的功能不是描写,是标记时间落差。中唐人把它们用熟了,用出了固定的搭配:上半句立一个从前,下半句放一个如今,中间不加解释,让读者自己去量那个差。刘禹锡写乌衣巷,说旧时王谢堂前的燕子,如今飞进寻常百姓家,用的就是这个结构,只不过量的是门第不是感情。到了五代和北宋,这套词汇成了词这一体的基本盘。南唐后主说雕栏玉砌应该还在,只是人的颜色改了;晏几道说当时的月亮还在,它曾照过一个人回去。句式几乎不变,量的东西换了。词这种体裁天生适合事后语式——上片当年,下片而今,几乎成了定式——而这个定式的零件,是天宝以后的诗人一件件造出来的。
这五样合起来看,有一个共同的方向:它们都在降低诗对「事件」本身的依赖。叙事长诗把事件拉长到可以反复回放;琐事入诗把事件拆成可以清点的零件;含混让事件可以不被指认;听觉描写把事件换成一段可以重听的时间;而「旧」的词汇干脆把事件搬到过去,只留一个落差在眼前。宋人接手的时候,拿到的不是几首范本,是一副可以脱离具体事件运转的语言装置。此后近千年里,写感情的人大体上都在用这副装置。
有两件事本卷没做,不是遗漏,是分工,此处只点一句,免得读者以为唐人写爱就只有这一副面孔。
一件是唐诗内部的其他路数。本卷处理的是「事后」这一路,它显眼、成篇、传诵广,但绝不是全部。同一时期还有大量不肯回头的写法:有的把感情压进物件里,通篇不出一个人;有的走俳谐一路,拿自己的痴心开玩笑;有的写在酬赠往还的社交场合中,礼数重于真情,而恰恰在礼数的缝里漏出真情;还有的干脆写得很轻,轻得像没写。这些留给卷十四。
另一件是唐人小说。传奇这一体在同一时期成熟,它对爱的处理办法与诗完全不同。诗给的是一个切面,一个瞬间,至多是一段被压缩的回忆;小说要给全程——如何遇上,如何纠缠,如何转折,如何了结,谁负了谁,后来怎样。更要紧的是,小说肯写诗不肯写的东西:婚姻、门第、钱、契约、家族的算盘、以及一个人在利害面前的实际选择。诗里的爱可以悬空,小说里的爱必须落地,落地就要付账。这一整套,留给卷十五。
这两卷与本卷的关系,不是补充,是对照。同一段时间里的同一批人,在诗里把爱写成一件已经过去的事,在小说里却把它写成一件正在办、还没办完、随时可能办砸的事。两种写法出自同一个社会,甚至出自同一个人之手——本卷有一位诗人,正是唐传奇里一篇名作的作者。可见「时代决定写法」这句话,连在一个人身上都不成立。
本章到此为止,用了不少「一代人」「时代」「共同经验」之类的说法。这类解释好用,好用到危险,所以必须自己拆一次台。
第一层麻烦:同一个时代的人,写法差别极大。本卷这几位是同代人,可他们彼此的距离,并不比他们与前代的距离小。其中一位是重要的叙事诗作者,同时又是当时写社会讽谕诗最多的人,那批讽谕之作句法平直,题旨外露,与他那首长诗几乎不像出自一手。另一位以隐晦著称的诗人,同时也写过明白晓畅的应酬诗。而与他们同时的许多人,一辈子没碰过这个题材,写山水、写边塞、写道术、写考场失意,各干各的。若把「时代」当作一台机器,同一台机器不该出这么多不同的产品。
第二层麻烦:「事后」的写法,并不是天宝以后才发明的。汉末的《古诗十九首》里,有一句说思念一个人使人变老,岁月忽然就晚了——那已经是完完全全的事后语式,时间比本卷早了六百年。盛唐也有。有一首人人皆知的绝句写少妇春日登楼,忽然看见路边的柳色,于是后悔当初让丈夫去谋取功名;那是盛唐之作,而它的核心动作就是「悔」。可见回望与悔恨不是某一代的专利。
那么本卷的判断还站得住吗?站得住,但要把话说细。差别不在有无,在比重与位置。盛唐那首绝句里的悔,是一瞬间的发现,诗写到发现为止就收了;而且那个悔在事理上还有救——人还在,可以回来,约还能兑现。天宝以后的悔不是这样:事情已经定型,人已经不在原处,悔没有落点,只能一直悔下去。前者是一个转折,后者是一个状态。前者可以放在诗的第四句作为收束,后者本身就是全诗的地基。
第三层麻烦最容易被忽略,属于文献学。我们今天读到的中唐诗,数量上远多于盛唐诗;这个多,有一部分并不来自写得多,而来自留得多。学界一般认为,诗人生前自编文集、分类编次、并抄成数本分存于不同处所以求久远,这种做法正是在中唐成了风气,本卷有一位作者就是最著名的例子。自编集意味着作者本人挑选、编排、并为自己的作品分类命名;这件事本身会影响后世看到的图景——被作者认为重要的那一类,保存率天然更高。所以「中唐追忆之作特别多」这句话,至少有一部分是保存制度造成的错觉。这个折扣打多少,目前没有办法精确计算,只能声明它存在。
第四层是最根本的。任何一首诗,首先是一个人在某一天、某一处、为某一件具体的事写的具体的东西。他可能是在完成一次交差,可能是在应付一个饭局,可能是在替别人代笔,可能是心里堵得慌非写不可。这些理由都很小,小到进不了任何一部文学史;但正是这些小理由决定了那首诗的样子。「时代」提供的是可能性的范围,不是那一天的具体动机。把一首诗解释成时代的产物,好处是省事,坏处是把作者变成了传声筒——而只要读过他集子里其余那些不合时代口径的作品,就知道他不是。
所以本书的做法始终是:先读文本,把这一篇里实际写了什么、用了哪些字、句子怎么排、哪一句是重心,一样样弄清楚;然后才谈时代,而且只在文本自己指向外面的时候才谈。时代是背景板,不是发动机。本章之所以敢谈共性,是因为前面九章已经把各篇单独读过了;若没有那九章,这一章就是一篇空文。
回到全书的主线。
「爱」这个字在汉语里最古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本书前面十来卷所写的舍不得,几乎都是及物的:齐宣王舍不得的是一头牛,卫懿公舍不得的是一群鹤,收藏家舍不得的是一件器物,父母舍不得的是一个孩子,离别的人舍不得的是眼前这个即将上路的人。它有对象,有场合,有一个可以指认的东西站在那里。正因为有对象,它才可以被衡量,被劝阻,被讥笑——孟子才能反问一句:您真舍不得一头牛吗?这个反问之所以有效,是因为牛在那里,大家都看得见。
天宝以后的诗人发现了一件别的事:舍不得可以在事情结束很久以后才开始,而且一旦开始,就不再结束。
这是两个发现,不是一个。
先说第一个。人在事情进行的时候,往往并不知道自己正在经历什么。第一百二十七章那句「只是当时已惘然」说的就是这件事:身在其中的人是茫然的,情感要等到事情落幕之后才发动。这在心理上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它被当作诗的主题写出来,而且写成了整整一代人的共同题目。从此,一段感情的分量不由它发生时的强度决定,由它结束之后的余量决定。
再说第二个。一旦对象消失,舍不得就失去了施加的地方。它不能再攥住什么,不能再给出去,也不能再被劝阻。于是它变成了一种不及物的状态。这一点在语法上留有痕迹:本卷最有名的那几个句子,都没有宾语。「此恨绵绵无绝期」——恨的是什么?不说。「只是当时已惘然」——惘然于何?不说。「同是天涯沦落人」——沦落自哪里?也不说,读者只知道有一个「从前」在那儿,具体是什么被省掉了。省略不是含糊,是精确:因为到了这一步,对象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那个还在持续的状态本身。
情感从及物变成不及物,这是本卷在整部书里最要紧的一次转弯。从「爱某人某物」到「怀有一种爱」,汉语里那个后来无所不包、可以不带宾语单独成立的「爱」,它的语法基础是在这一段时间里打下的。
按照本书的体例,代价那一面必须一并写出。
不及物的舍不得有一个危险的性质:它能自我供养。有对象的情感受对象约束——那个人若回来了,若变了,若原来并不像记忆里那样,情感就得跟着修正。脱离对象之后,这道校准程序失效了。回忆里的那支曲子只会越来越完美,因为再没有人能把它奏出来与之对照;记忆里的那个人只会越来越合意,因为她已不会再说出任何不合意的话。于是这种情感可以无限延长,并且在延长中不断被美化,直到它与当初那件事关系不大,只与怀有它的人有关。到那一步,它已经是一种自我供养的东西,养的是自己,不是别人。
后来的诗论家批评晚唐一路格调不高、气力不足,理由之一正在这里。这个批评有偏见的成分——他们心里的标准是盛唐那种朝外用力的写法——但不是全无道理。一种只靠回忆运行的情感,既难以证伪,也难以了结;写得好是深挚,写得不好就是缠绕。本卷选的这几篇都是写得好的,写得不好的那一大批没有进来,但读者应当知道它们在那里,而且数量远多于这几篇。
最后落到一个很小的东西上,作为本卷的结束。
「当时」这两个字,在天宝以前的诗里当然也有,但很少被放在一句的重心上。天宝以后,它被顶到了压轴的位置——一首诗前面铺陈半天,末句一个「当时」,全篇的重量落下来。这个用法此后没有退场:它进了词,成了上下片对照的枢纽;进了曲,进了戏文里人物回身的那一句;一直到今天,人在说「我当时怎么怎么」的时候,句子的结构和承重方式,和一千二百年前那几个人磨出来的那一套,没有多大分别。他们没有发明感情,他们发明的是一个把感情安放在过去的语法位置。这个位置一直空着,直到有人需要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