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 · 当代 · 第233–242章 · 88,543 字 · CHINESE.ORG 字灵文库 第五部
翻开一部清代以前的书,无论正史、笔记、小说还是诗话,找不到「他们在恋爱」这样的句子。不是古人没有过这件事——本书前面二百多章几乎每一章都在写这件事——而是当时的汉语没有这个说法。要说这件事,古人有的是别的办法。说「悦」,说「好」,说「慕」,说「相思」,说「有情」,说「属意」;不体面的时候说「私」,说「奔」,说「淫」;进了礼法的说「合二姓之好」,说「结缡」,说「伉俪」。每一个词各管一段,各有各的分寸和忌讳。但没有哪一个词,能够把两个人之间那种以彼此为唯一对象、由当事人自己选定、并且被公开认为正当的关系,一口气说完。
到了近代,这样的词忽然多了起来。恋爱、爱情、情人、爱人、浪漫、自由结婚、婚姻自主、恋爱自由、失恋、初恋、情书、求婚、单相思——它们不是一个一个慢慢冒出来的,而是成批出现,密集地落在报刊、译著、教科书、白话小说和青年人的通信里。一个人只要学会了其中一个,别的就跟着来了,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同一套说法上的零件。你说「恋爱」,就得承认有一样东西叫「爱情」;你承认有爱情,就得承认它可以「失」;你承认它可以失,就得承认它本来是当事人自己挣来的,而不是别人给的。
这一卷要处理的,就是这批词。处理之前,先说明三件体例上的事,免得后文含糊。
第一件,这批词的来历不是一种。大略可分三类。一类是古已有之而语义变了。「爱人」在古书里是个动宾结构,爱是动词,人是宾语。《论语·学而》讲为政,说「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孟子·离娄下》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典」。那里的「爱人」是爱护他人、爱惜百姓,主语通常是君、是上位者,宾语是一大群不特定的人。今天说的「爱人」是一个名词,指一个特定的人,通常是配偶。同样两个字,中间隔着一次彻底的改造。「情人」也是。张九龄《望月怀远》里有「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典」,那个「情人」是多情之人、有情之人,指怀远的自己,也可以泛指天下有情的人,不是今天专指的那一个。「自由」两个字更早,《孔雀东南飞》里焦母训斥儿子,说「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典」,意思是你哪里轮得到自己做主——那是一句斥责,「自由」在那里是罪名,不是权利。「浪漫」二字在宋人诗文里也已连用过,意思近于放浪、随意、不拘约束,与今天的用法不是一回事;具体最早见于何篇,说法不一,此处不列。
第二类是新造。「恋爱」和「爱情」都属于这一类。两个字各自都是老字,谁也不新,合起来当一个词用却是近代的事。这是汉语造词最常用的办法:不发明新字,只把旧字重新配对。配对之后,新词所指的东西可以是旧字里根本没有的。
第三类是转手。近代大量新概念先由日本人用汉字译成汉语式的词,再随留学生、译本和报刊回流到中国。哪些词属于这一类,经由何人、何书、何时传入,学界看法不一,争论至今没有定论。高名凯、刘正埮一系的外来词研究,与马西尼(Federico Masini)、沈国威等人对近代新词的考察,在具体词条的归属上就常有出入:同一个词,有人判为日本所造而回流,有人指出中国早期传教士的译著里已经用过,也有人认为两边各自造过、后来合流。本书凡遇此类词,一律只说有此一说,不下断语。
第二件,本章不追首见年月。近代报刊、译本、日记、书信、教科书的数量极大,整理与数字化仍在进行,新材料不断出现,任何关于「最早用例」的断言,都可能被下一批材料推翻。学界在这一点上是有共识的:单凭现有语料断某词的首见,风险很高。所以下文凡涉及年代、译者、刊物,只说趋势,只说方向,不给具体的第一次。
第三件,词汇史与观念史是两条线,不能互相顶替。一个词出现,不等于那件事从此才有;一件事早就有,也不等于当时的人能够谈论它。本卷要问的不是「中国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恋爱」——这个问题问不通——而是「中国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一个现成的词,可以把这件事拿出来谈」。词是谈论的工具。工具变了,谈论的方式就变了,接着能想的东西也跟着变。这才是这一卷的题目。
先拆开看。「恋爱」是两个字合成的,两个字都极老。
「恋」,《说文解字》的解释是:「戀,慕也。」从心,䜌声。这个声符本身与丝有关,字形上是两束丝夹着一个「言」。历来解字的人多把它与缠绕、连绵、不断联系起来;《说文》对「䜌」的训释里就有「不绝」一义。后人讲「恋」的缠绵不舍,往往从这里说起。不过要注意,声符是否兼表意义,也就是所谓右文之说,历来聚讼,清人与今人都有反对的,不能当作定论来用。可以确定的只是那个「慕」字:恋的本义是想着、牵挂着、放不下。
放不下什么,古书里的答案很宽。「恋」在古汉语中大量用在人对地方、对职位、对旧物、对故主上,并不专属男女。臣子离京,说「恋阙」,舍不得那座宫门。离乡的人说「恋乡」「恋土」。舍不得眼前那个位子的,有一句常被引用的话,说驽马贪恋马槽里的豆料——《晋书》记曹爽事时用过这个比方,后世遂以「恋栈」讥人不肯让位。狗恋旧主,鸟恋旧林,人恋故居。这些用法里的「恋」都是同一个意思:被什么东西拉住了,走不开。
所以「恋」的底子是空间性的,是一种反向的力。人要往前走,有一根线在后面拽着。这一点与「爱」字的字形正好对上。本书第一章已经考过:《说文解字》释「愛」为「行皃也。从夊,㤅聲」——在许慎那里,「愛」的本义竟是行走的样子,表示爱的本字另有一个「㤅」,从心,旡声。繁体的「愛」拆开来,爫是手,在上;心在中间;夂是脚,在下。手要给出去,心舍不得,脚走不动。「恋」与「愛」,一个是被拽住,一个是走不动,说的是同一种姿势。
「爱」的语义主线,本书第一章与第一百二十一章已详。最古老的一层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被人误会小气,辩解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舍不得、吝惜。《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古汉语里「爱」与「惜」「吝」同义的用例极多,读多了会发现,那个字的重心不在给,在留。
于是就有了一个值得记下来的反差。「恋」是拉住不放,「爱」是舍不得给。两个字都不朝外,都是往回收的力。把它们合成一个词,字面上是「缠住并且舍不得」——一个纯粹的占有姿势。可是这个新词被用来指称的那种关系,恰恰以自愿、以对等、以把自己交出去为标榜。造词的人未必想过这一层,但汉语就是这样把两千年的旧账,原封不动地带进了一个新概念里。本卷后面还会回到这个错位上来。
再看合成之后指的是什么。「恋爱」不是「恋」加「爱」的意思相加。它是一个新单位,装的是一个此前汉语没有专名的东西。这个东西有几条硬性的特征:它以两个人为单位,不是一个人对一群人,也不是一家对一家;它的对象是唯一的,同时爱两个人在这套说法里被认为是失败或败德;它以自由选择为前提,选定之前谁都可以选,选定之后才排他;它不以生育、门第、财产为首要目的,虽然这些东西一样也躲不掉;它有过程,有开头有结尾,可以进行,可以中断;最要紧的是,它可以失败——「失恋」这个词的存在本身就说明,这件事被当成了一桩有成有败、成败由当事人自负的事。
这几条合在一起,古代汉语确实没有办法直接表达。不是没有词,是没有位置。古人要说两个人相互爱慕,说法都得挂靠在别的框架上:挂在婚姻上,那是六礼、是父母之命,讲的是两姓之好,当事人的意愿不是必要条件;挂在伦理上,那是夫妇之义,讲的是位分与相待之道;挂在越轨上,那是私、是奔、是不告而合,一开口就带了判决。除此之外还剩一块地方——两个人自己看上了对方,既没有进入婚姻,也不算越轨,而且是正当的——这块地方在旧的说法体系里是空的。空地方没有名字,也就没法讨论。要讨论,就得先造一个词把它圈出来。「恋爱」就是那个圈。
「恋爱」是个动词,「爱情」是个名词。两者同时出现,但后者的分量更重,因为造一个名词,等于宣布世界上多了一样东西。
先看「情」。本书第一百一十一章追过这个字。它最古的用法不指感情,指实情、真相。《论语·子路》讲上位者的表率,说「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典」——那个「情」是说实话、不作假。后来才转出「人之所感」这一层。《礼记·礼运》有一段,问什么是人情,答案是喜、怒、哀、惧、爱、恶、欲,说这七样不用学就会。请注意这个名单:在那份分类里,「爱」是「情」底下的一项,情是总名,爱是其中一种。总名与种类的关系,在先秦就已经摆好了。
「情」这个总名一直很宽。交情、人情、情面、情理、情势、实情、案情——它可以指两个人之间的往来,可以指世故,可以指事情的本来面目,也可以指心里那一团说不清的东西。宽有宽的好处:明清人把「情」抬得很高,靠的正是它的宽。汤显祖为《牡丹亭》作题词,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冯梦龙编《情史》,序里有立「情教」的话,要拿情去当天下的纲维(该序的署名与作者归属,学界看法不一)。他们抬举的那个「情」,包含男女之私,但不止于此,也包含君臣、朋友、父子、乃至人对物的牵挂。正因为宽,它才抬得起来;也正因为宽,它指不准。
「爱」这一边是个动词。爱谁,爱什么,爱多少——它要带宾语,要有人去做。古汉语里「爱」单用作名词的场合不是没有,但那多半是「所爱」的省文,说的还是对象,不是那样东西本身。
于是把这两个字合起来当一个名词用,这一步做了三件事,缺一不可。
第一件,把一个动作变成一样东西。动作是要人去做的,做完就散了;东西是可以摆着的,可以有可以无,可以多可以少。第二件,把一个过宽的总名收窄成一个种类。「情」什么都装,「爱情」只装一样,而且是那两个人之间的那一样。第三件,也是最要紧的,宣布这样东西可以被拥有、被谈论、被追求、被衡量、被失去。
语法上的后果是立刻可见的。名词能做主语,能做宾语,能被形容词修饰,能被数量词点数,能被动词支配。所以人们开始说「真正的爱情」「伟大的爱情」,仿佛它有真假高下;说「一段爱情」,仿佛它可以论段;说「追求爱情」「得到爱情」「失去爱情」「背叛爱情」,仿佛它是一件可以到手也可以脱手的物事。这些句子,古汉语一句也说不出来。古人也说关系的断绝,但说法完全不同:说「恩绝」,说「义绝」,说「情断」,说「缘尽」。主语是恩、是义、是缘,是两个人之间的那道联系,不是他们各自持有的一份财产。旧说法里,关系断了是两个人的事;新说法里,爱情丢了是我的事——我丢了我的一份。
这一步换掉的东西比看上去多。一样东西一旦成了名词,就可以成为目标。目标可以被追求,也就可以被评估:够不够格算数,配不配叫这个名字。于是出现了一种此前不存在的痛苦——不是没有人对你好,而是不确定这算不算爱情。旧日的苦是「不得见」「不得偕老」「不能自主」,苦在事上;新的苦多了一种,苦在名分上,苦在拿一个标准去量自己手里的东西。词造出来的时候没人想到这一层,但词一旦通行,它自带的量尺就跟着通行了。
至于「爱」「情」二字在古书里有没有连用过,答案是偶有所见,但多半是两字并列,或是「爱之情」的省缩,说的是「爱这一种情」,仍在《礼运》那张名单的框架里,不是今天这个独立名词。哪些用例算得上今义的先声,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作判断,更不指认某处为最早。
新词背后是一整套新的假定,而且这套假定是捆着来的,拆不开:当事人自己选;双方地位对等;不需要中间人;不必先禀告家长。这四条,每一条都在推翻一件旧事。
本书第二十九章写过「必须有媒」。《诗经·豳风·伐柯》把这件事说得像一条工艺规程:「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砍斧柄没有斧头办不成,娶妻没有媒人办不成——媒不是帮忙的人,是必要的工具。《齐风·南山》另有一句:「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本书第一百八十八章专讲这个「父母之命」。两条并起来,《孟子·滕文公下》给出了违反的后果:不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的重点不在偷看和翻墙,在最后半句——被父母和全国人瞧不起。制裁不是刑罚,是名声。
第六十八章写过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见于《仪礼·士昏礼》。整套程序走下来,往来的是两家的家长与使者,礼物、卜筮、日期、文书,一样不缺。缺的只有一样:没有任何一个环节,是留给两位当事人表达意愿的。《礼记·昏义》把目的写得明明白白,说婚礼是要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宗庙在上,后世在下,两个人夹在中间,是接榫的构件。这不是后人的刻薄归纳,是当时的礼书自己说的。
所以「自由结婚」这个词,四个字里前两个字是新的,后两个字是旧的。它并不主张不结婚,它只主张把结婚的决定权换个人拿。这是个折中的说法,也正因为折中,它才传得开——它没有要求废掉婚姻,只要求婚姻的入口改由当事人自己把守。至于「自由」二字本身,前文已说,古汉语里早就有,《孔雀东南飞》里是一句斥责。近代把它当成一个正面的价值来用,是译介的结果;严复译穆勒论自由的书,书名作《群己权界论》,可见当时人对这个词的分寸拿捏得很谨慎,怕它被读成放纵。这一层的具体经过,各家考述不同,学界看法不一。
要紧的是接下来这一句,必须写实,不能唱高调:观念的更换远远快于制度与习惯的更换。词是最先到的,事后到,有些至今没有到齐。新词流行的同时,聘礼照送,议婚照议,门第照看,长辈照样把关;一个人可以在信里用「恋爱」「爱情」「自由」这些词把心事写得极漂亮,回到家仍旧坐在两家长辈中间听人安排。这不是虚伪,这是两套东西在同一个人身上并存。语言换得快,因为换一个词只要一个人;制度换得慢,因为换一条规矩要许多人同时点头。本卷后面几章会一再碰到这个时间差。
四条假定里,最难落地的是对等。前三条只要当事人硬一点就能争,第四条不行——它要求两个人在见识、财产、去留、说话的分量上都站得住,而这些不是一句口号能变出来的。所以新词里那个「双方」,在很长时间里更像一个目标,不像一个事实。本书写到后面的几章时会反复碰到这一点:同一段关系,用新词描述是两个人自己选的,按实情看仍是一方在选、一方在应。
还有代价那一面,不能只记好处。旧制度下,婚姻不谐,责任是可以往外推的——推给媒人说了假话,推给父母看走了眼,推给命。自由选择一旦成立,这条退路就没了。选错了,只能怪自己;过得不好,也只能怪自己当初。自由送来的第一样东西是权利,紧跟着送来的第二样是自责。这一点,凡是把「自由结婚」当成纯粹解放来写的叙述,多半略过不提。本书要把它记上。
汉语史上,「爱」这个字被翻译撞过两次。两次的做法不同,留下的后果也不同。把它们摆在一起看,这一卷的性质就清楚了。
第一次在本书第一百〇一章。佛经东传,译经的人面对一个梵语词,本义是渴,是口干要喝水,引申为渴求、贪求、抓住不放。这个词在教义里位置极重:十二因缘——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第八支就是它。在那套说法里,它是苦的来源,是轮回的钩子,是必须断掉的东西。译经的人从汉语里挑了「爱」字去译它,也常译作「渴爱」「贪爱」。
这一挑,后果延续了一千多年。同一个字,在儒家的书里是要提倡的——仁者爱人,节用而爱人;在佛家的书里是要断的——爱是苦本,爱尽则解脱。一个字被两套价值同时征用,还都用在最要紧的地方。汉语并没有为此再造一个字,于是这两层意思就在同一个字里住下了,谁也赶不走谁。今天读古书,遇见「爱」字,第一件事仍是判断它出自哪一路:出自经史,多半是正面的;出自释典,多半是要破的。「爱欲」「情爱」「贪爱」这些词到现在还带着一点贬义的余温,那是那次翻译留在字上的印子。
这是第一种做法:用一个旧字去承担一个外来概念。好处是省事,读者一眼认得;坏处是旧字被撑开,原有的义项和新加的义项互相打架,而且一旦通行就再也拆不回去。
第二次就是本卷要讲的这一次。做法正好相反:不动旧字,另组新词。「恋」还是「恋」,「爱」还是「爱」,各自的旧义一个也没有被改写;新概念被装进「恋爱」这个新造的容器里,另立门牌。好处很明显:不必牺牲旧字,新概念也有了自己确定的边界,不至于像佛家的「爱」那样和别的义项混在一起。这是汉语在近代吸收大批新概念时最常用的办法,双音节的新词成批地造出来,靠的就是这个机制。
坏处也在同一处。新词是用旧字做的,旧字的重量会渗进来。「恋」的底子是拉住不放,「爱」的底子是舍不得给,两个都是往回收的力,合起来的这个词,却被用来指称一种以自愿交付、彼此对等为标榜的关系。这层底色不写在词典里,但它在语感里。中文说这件事,天然带一点缠、一点黏、一点占,比一些语言里的对应说法要重。这不是使用者选的,是造词时就砌进去的砖。
还要加一层:这一次翻译多半有中间站。近代不少新概念先在日本被人用汉字译出,再随留学生、译本、报刊回到中国。中间站的选择权很大——当初挑的是哪两个汉字,后来的中国人就照着用哪两个,而且用得越久越像本来就该如此。哪些词确属这条路径,哪些是中国的译者与传教士先用而后传到日本,哪些是两边各自造过后来合流,各家考订不同,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作裁断。可以确定的只是这个机制本身:译词一旦选定并通行,就不再只是一个标签,它开始反过来教人怎么理解那个概念。
两次翻译,两种后果。第一次把一个老字撑裂,裂缝至今可见。第二次给一个新概念另盖了房子,房子是新的,砖是旧的。前一次的问题是一个字装了两套意思;这一次的问题是一个新意思住在旧砖里,住久了也就有了旧砖的脾气。
新词流行,不等于旧词消失。「情」「怜」「惜」「疼」这几个字一个也没有死,它们只是换了地方待着。
「怜」旧有哀悯一义,也有爱惜一义,两义常常纠在一起。唐诗里的「可怜」很多时候是可爱的意思,白居易《暮江吟》说「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真珠月似弓典」,那不是同情月亮,是觉得那一夜好得叫人心疼。这个用法今天在书面上基本退了,只留在成语和旧诗里,普通人读到还要愣一下。
「惜」活得比「怜」好。怜惜、疼惜、爱惜、惋惜,都还在用。更要紧的是「舍不得」这三个字——它不是文言,是最日常的白话,而它正好就是「爱」字最古老的那一层意思。一个人说「我舍不得你走」,用的是一句谁都会说的口语,说的却是本书追了两千多年的那件事。
「疼」是这一组里最有意思的。北方口语说疼孩子、疼媳妇、疼徒弟,指的就是爱,而且是那种具体的、要落到吃穿冷暖上的爱。这个字比「爱」更牢地守着「舍不得」的意思:疼你,就是见不得你受一点亏。各地方言里表达这件事的说法差别很大,多数不用「爱」字:闽南话说疼,粤语用「锡」,既指疼爱也指亲吻。方言的记录与解释各家不同,此处只举其大概,不作词源上的判断。
于是出现了一种分工,而且这种分工至今没有解散。新词负责公开的、要讲道理的、可以拿出来讨论的那一半:报纸上、课堂上、法律文书里、公开的表白里、小说和歌词里,用「爱情」「恋爱」「爱人」。旧词负责家常的、不必解释的那一半:家里、灶边、病床前、送人出门的路口,用「疼」,用「惜」,用「舍不得」,用「对你好」。
这个分工有它的道理。新词是有标准的——你说爱情,别人就可以问这算不算爱情,够不够格,是不是真的。旧词没有标准,因为它不承诺什么:说「我疼你」,没有人会追问这是不是真的疼,那句话本身就是行为,不是宣告。承诺越大的词越需要辩护,越朴素的词越不需要。
分工也有代价。因为新词占了公开的位置,人们容易把「说得出口」当成有无的凭据。一个人可能一辈子没对配偶说过「我爱你」,却几十年天天在做那件事;按旧词的账算,他每一天都在场,按新词的账算,他一次也没有承认过。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在这件事上争执不休,争的往往不是有没有,是该用哪一套词记账。本书不站在任何一边,只指出这是两套词汇并存造成的,不是人心变坏或变好造成的。
新造词之外,另一条路是旧瓶改装。改装比新造省事,因为读者本来就认得那两个字;也比新造危险,因为旧义不会立刻死掉,它会在某些语境里毫无预告地回来。近代改装得最彻底的三个词,是「爱人」「情人」「浪漫」。
「爱人」原是个动宾结构,前引《论语·学而》的「节用而爱人」、《孟子·离娄下》的「仁者爱人」都是这个用法:爱是动词,人是一大群不特定的人,主语通常是在上位的那一个。近代把这两个字凝固成一个名词,指一个特定的人。动宾结构凝固成名词,汉语里本有先例,「知己」是知我者,「相好」是彼此交好,用久了都成了名词。「爱人」走的是同一条路,只是这一次凝固得格外快,也格外彻底:凝固之后,那个大群的、不特定的宾语不见了,只剩下一个人。
这个词后来在各地华语社群里的用法出现了分歧。有的地方用它指配偶,是登记表格与正式介绍里的通用称呼,不分男女;有的地方几乎不用它,日常说先生、太太、男朋友、女朋友;还有的语境里,它偏向指婚姻之外的那一个。同一个词,在不同人群嘴里所指不同,因此产生的误会不算少见。这些用法各自的流行范围与时段,各家记述不一,本书只记现象。
「情人」的改装方向类似。张九龄那句「情人怨遥夜」里的情人是多情之人,可以指自己,也可以泛指天下有情的人,与专属无关。今天的「情人」是专属的,而且带着一层不稳定的色彩:在有些说法里它就是恋人,是可以拿到台面上的;在另一些说法里它指的是婚姻之外的那一个,一说出来就带判决。同一个词,褒贬随着上下文来回摇摆,说话的人要靠语气和场合去定它的方向。这种摇摆本身就是改装留下的接缝。
「浪漫」的例子最能说明旧义的残留。这两个字在宋人诗文里已经连用,意思近于放浪、随意、不受拘束,那时它多少带点贬义或自嘲,说一个人行事不检点、不着调。近代它被借去对译一个外来的概念,于是被抬成了褒义词,专管情致、专管不计功利的那一路,还长出「浪漫主义」这样的术语。抬举的具体经过、经由何种译介路径,学界看法不一。这里要记的是结果:一个原本略带贬义的词,被翻译改成了褒义词,方向和「自由」完全一样——《孔雀东南飞》里那句「汝岂得自由」是斥责,近代的「自由」是旗号。
旧义不会立刻死。这一点解释了一个常被简化的现象:新词流行的那些年,长辈听见年轻人满口恋爱、自由、浪漫而不高兴,未必全是守旧。他们听见的很可能是另一套意思——自由是自作主张,浪漫是不着调,情人是不清不楚。年轻人说的是新义,长辈听见的是旧义,两代人用同一批词吵架,吵的其实是两本不同的词典。这种对不上,在词汇更换的年头是常态,不是例外。本卷后面几章会看到,同样的错听还发生在别的词上。
本书从第一章起立了一个论断:汉语里「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吾何爱一牛」,《老子》说「甚爱必大费」,都是这个用法。字形也帮着说话:手在上要给,心在中舍不得,脚在下走不动。两千多年,这个字从舍不得一路走到给出去,本书前面的篇幅大半用在这条路上。
到了近代,汉语第一次有了一个专门的名词来指称这件事。可是这个新名词的意思,与那个古老的字并不完全重合。错位至少有五处,值得逐条记下。
其一,重心不同。老字的重心在留,在不放手;新词的重心在给与得,在交付和获得。其二,对象范围不同。老字什么都能爱——爱牛、爱财、爱士、爱民、爱惜羽毛、爱护身体;新词只管两个人,多一个都不行。其三,褒贬不同。老字可以带贬义,吝惜是贬,溺爱是贬,佛家的贪爱更是要断的;新词几乎不能带贬义,它被造出来的时候就是一个正面的词,说一个人「有爱情」不成其为指责。其四,对等与否不同。老字不要求对等,君爱民、父爱子、人爱物,都是单向的、上对下的;新词要求对等,一头热在这套说法里叫失败。其五,有没有过程不同。老字是一种状态,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新词有开始有结束,可以中断,可以失败,所以才需要「失恋」这个词。
错位归错位,那个老字并没有让位。近代之后,它仍旧走着自己那条路:爱国、爱乡、爱护、爱惜、爱民如子、爱人如己,这些说法一个也没有退场,用的还是先秦那个意思,重心还在舍不得与不忍。于是从这一卷起,本书要同时盯着两条线。一条是老字的旧路,继续通向物、通向人群、通向国与乡;一条是新词的新路,只通向两个人。两条路同名,走的方向却不一样,日常说话时又常被当成一件事。混起来会出什么麻烦,后面几章会一件一件举出来:有人拿老字的标准去要求新词管的那件事,要求它像爱惜器物那样长久无损;也有人拿新词的标准去衡量老字管的那些关系,问父母对子女算不算真爱、算不算对等。两种要求都错了对象,但错得都很自然,因为字是同一个。
五处错位,说明它们不是同一件事。可是它们共用了一个字,也就共用了一个音节。今天一个人说「我爱你」,这三个字里的第二个,是那个本义为舍不得的老字;他要表达的,却是一个通行不到二百年的新概念。两样东西挤在同一个音节里,说的人和听的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要看这个错位有多实在,可以做一件很小的事:翻开任何一部现代汉语词典,找到「爱」字条。义项通常这样排:一,对人或事物有很深的感情;二,喜欢;三,爱惜、爱护;四,容易发生某种变化,如爱生锈。这几条排在一起,看上去平等,其实分属不同年代——「爱惜」那一条是先秦就有的,「喜欢」那一条至迟在中古已经通行,而今天读者第一眼默认的那个意思,也就是两个人之间的那一种,是最年轻的一条,年轻得连它的名词形式都还是近代才造出来的。词典把它们并排放着,中间不留一点空隙。这一卷要做的,就是把那些被抹平的空隙一处一处重新量出来。
近代以来的新文学里,反复出现一个动作:一个人站起来,穿过堂屋,推开门,走出去,不再回来。这个动作在剧本里往往安排在末幕,在小说里往往安排在某一章的结尾。它简单到几乎不像一个情节——没有打斗,没有死亡,没有神灵,没有奇遇,只是一个人从屋里走到屋外。可是在中国叙事的长河里,它是新的。
说它新,并不是说此前没有人离开过家。古书里离家的人多得很。《左传》里的诸侯、大夫失位去国,史官记作「出奔」;屈原被放,司马迁被刑,苏武牧羊,昭君出塞,谪宦者迁于岭海,士人游学于四方,行贾者走贩于千里,僧尼舍俗而入寺,这些都是离开。但这些离开有几个共同点:要么是被推出去的——被逐、被贬、被掠、被嫁;要么是出去了还要回来——赶考、做官、经商、从军,离家的意义正在于返家,「衣锦还乡」是它的完成式;要么是把身家从一个秩序交到另一个更大的秩序里去——朝廷、宗族、僧团、道观。三者都不是「我自己决定不要这个家了」。
本书前面二十三卷,处理男女之爱的时候,几乎从来不让人物走出那扇门。这不是作者们疏忽,是他们手上没有这个选项。空间是封闭的:闺阁、后园、书斋、绣楼、庙宇、坟茔。人物要突围,只能在屋子里想办法,于是叙事发展出一整套代偿性的技术。
一种是化形。本书卷十九说过,人变成别的东西,或者别的东西变成人,爱才能越过门槛:狐、鬼、花、鹦鹉、画中人。变形是穷办法——门打不开,就换一具能穿墙的身体。
一种是团圆。本书卷二十说过,戏曲的末折几乎必须让分开的人重新聚拢,而聚拢的地点通常仍旧是那个家:金榜题名,奉旨完婚,家长转怒为喜,一家人重新坐在堂上。团圆不是走出去,是回到原处,只是原处的名分改了。
一种是还魂。本书卷二十一说过,情之所至,可以死而复生。死是最彻底的离家,却也是最不可靠的离家——因为还魂之后,故事仍旧要回到父亲、皇帝、婚书这三样东西上,由它们来追认。
化形、团圆、还魂,三条路都绕过了同一件事:人本身不能带着自己的身体、名分和生计走到门外去,并且在门外活下来。旧叙事不是不同情有情人,是不能想象门外有生活。门外是荒野、是路、是流落、是「无所归」。所以《孔雀东南飞》里那对夫妻只能死,《西厢记》里那对青年最后还是要一纸功名和一句家长的许可,《牡丹亭》里那位女子还了魂还要皇帝钦断。卓文君夜奔,历来被当作最放胆的例子,可是仔细看,那也不是离开家庭,而是从一个家转到另一个家,并且很快就回到家族与财产的秩序里去了:当垆卖酒是一段插曲,受赀财、归成都才是结局。
到了近代,叙事里第一次出现了另一种可能:门是可以开的,人是可以出去的,而且出去这件事本身可以是正当的、值得同情的、甚至值得称许的。它不再是灾难的起点,而是故事的高潮。
促成这一转变的因素很多,外来戏剧的翻译是常被举出的一项。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在近代中国流传甚广,剧中女主角娜拉在末幕离家而去,这一情节被反复引用、改写、辩论。学界一般认为《新青年》杂志曾出过一期以易卜生为专题的号,时间通常系于一九一八年,而关于该期的编辑、译者分工与译文底本,记述不尽相同;至于这出戏在中国的最早译介究竟始于何时、初译由谁人所出,学界看法不一。有一点可以确定:此后二十余年间,「娜拉」成了汉语里一个通名,用来指称那些离开家庭的年轻女子,报刊上讨论「娜拉问题」的文字极多,篇目繁杂,今人整理的目录也互有出入。
与此同时,中国作者自己也写起了这个情节。胡适曾写过一个独幕剧,题为《终身大事》,写一个女子因婚事不得自主而留下字条离家,这一点记载大体一致;至于其写作与发表的确切时间、初刊何处、是否为「中国第一部话剧」之类的评断,学界看法不一,不宜坐实。此后,离家出走成为新文学中一个高频的收束方式:女儿从父亲的宅门里走出去,青年从大家庭里走出去,学生从祠堂和书房里走出去。巴金的长篇小说《家》,写一个旧式大家庭中的兄弟三人,末尾以最年幼者的出走作结,这一情节安排在文学史上被反复讨论;该书的成书、连载与改订过程,以及作者后来对结尾的自述,记载不一。
值得留意的是舞台上的那一声关门。戏剧史上有一种说法,称《玩偶之家》末幕的关门声是近代戏剧最有分量的一个音响效果。这个说法流传很广,其最初出处与措辞则各本不同,学界看法不一。但这个说法之所以能流传,是因为它点出了一件真事:在此之前,门在中国的舞台和小说里主要是被叩响的——张生叩门,红娘传语,小姐隔门应答;门是用来隔开两个人,再由第三个人来回穿梭的。从这时候起,门第一次被从里面推开,由当事人自己推开,而且推开之后不再合上。
这一章要讨论的,不是哪一部作品先写了这个动作,也不是它写得好不好。要讨论的是:当叙事第一次允许一个人走出门,本书追踪了三千年的那件事——「爱是舍不得」——发生了什么变化。
新情节出现得很快,追问也来得很快。
在这一路讨论中,最有分量的一问,是把话题从观念拉回到吃饭上。鲁迅有一篇讲演,题作《娜拉走后怎样》,通常记为一九二三年在北京的一所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所讲,后来收入他的杂文集;关于讲演的确切日期、听众范围与初次刊布的情形,记述略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讲演的要点,大意是说:娜拉离开了家,此后不外几种结局——或者堕落,或者回来;他还补上一句,说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路,是饿死。他并不反对出走,他反对的是把出走当作结局。梦是好的,他说,可是钱是要紧的。以上系转述大意,各本文字略有出入,此处不作原文引录。
这个追问看似煞风景,其实是这一路讨论里最不肯自欺的一段。它把一个观念问题——人应不应当自主——拉回到本书反复遇到的那个层面:制度与生计。
本书第一百四十七章讲过唐人小说里的李娃。那一篇之所以在中国叙事里显得异样,不在于女子有情,有情的女子太多了;在于她有能力。她能挣钱,能置办住处,能替一个落魄的人安排读书与应举的日程,能在关键时刻拿出一笔钱来。那一章的结论是:在唐代小说的世界里,爱能不能成立,常常取决于谁掌握房子与钱。写小说的人未必是在做经济学,但他们诚实地记下了这一点。
本书第二百一十九章讲过世情书里的那条线。明清长篇小说写男女之事,从来不肯让它悬空:一桩婚事背后是聘财、田产、差事、店铺、族中的分例;一个女子的处境,取决于她名下有没有东西,取决于她的娘家还在不在,取决于她生没生儿子。世情书之所以耐读,正因为它把爱情放进账本里核算,而账本从不留情。
「娜拉走后怎样」这一问,与李娃那一篇、与世情书那条线,是同一个层面上的话。它说的是:观念可以在一夜之间更换,生计不能。一个人可以在下午决定自己是自己的,可是到了晚上她还是要有一处住的地方,第二天早上还是要有一份能换饭吃的事情做。旧秩序把这两样东西绑在家里发给她,新观念取消了发放的资格,却没有立刻建起另一个发放的渠道。中间这段空档,就是近代文学的主要题材来源。
同一路讨论里,还有别的追问角度。有人问出走之后到哪里去,住在何处,以何为业;有人讨论女子职业的门类与待遇;有人讨论已婚妇女离家后子女的归属;有人讨论娘家是否还肯收留,收留之后又如何自处。这些讨论散见于当时的报刊,数量庞大,主张纷歧,今人对其分期、流派与代表篇目的整理并不一致,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取其共同的形状:凡是认真的讨论,最后都落在钱、住处、职业、法律地位这四件东西上。
小说也在写这件事。鲁迅有一篇小说题作《伤逝》,写一对青年男女自主结合、同居度日,而后为生计所困、终至离散;篇中那位女子曾说过一句大意是「我是我自己的」的话,是新文学里被引用最多的句子之一——此处系转述大意,不作原文引录。这篇小说的分量在于,它没有让那对青年败给家长,而是让他们败给失业、房租、菜价、油鸡与叭儿狗一类的琐碎。对手不再是一个跋扈的父亲,对手是日子本身。
把这一点说得再直白些:旧叙事里,有情人的对手是人——是父亲,是官府,是媒妁,是命。人是可以恨的,可以斗的,可以在结局里被感化、被惩罚、被超度。新叙事里,有情人的对手第一次不是人,是条件。条件不能恨,不能斗,也不会被感化。它只会在月底出现一次,问你有没有钱。
于是出现了一种此前没有过的悲剧类型:没有坏人的悲剧。没有人下毒,没有人棒打,没有人写休书,两个人只是慢慢地穷下去、倦下去,最后一个走了,一个死了。本书前面讲过的所有悲剧——梁祝、焦仲卿、杜十娘、莺莺——都能指出一个具体的加害者或一套具体的礼法程序。到这里,指不出来了。
这正是「出走以后」这四个字的重量。出走是一个动作,一秒钟就完成;出走以后是一段时间,要用年来计算。文学史上真正的新东西,不是那扇门被推开,而是叙事第一次肯把镜头跟到门外去,拍那段时间。
本书第一百八十八章说过一个判断:中国叙事里那些最重的悲剧,对手往往不是坏人,是一套程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纳采问名,聘财婚书,族规乡例,律条中关于婚姻成立与解除的条文——这套程序环环相扣,每一环都有人负责,每一环都自认为在尽责,而整套程序运行下来,没有一环需要征询当事人的意思。它不需要恶意就能杀人。那一章的结论是:凡是把悲剧归结到某个凶恶的父亲或势利的母亲身上的读法,都读轻了。
近代的变化,可以用一句话说清楚:第一次有人公开主张,这套程序本身可以不遵守。
这句话的分量,要放回旧叙事里才看得出。旧叙事中所有的抗争,都发生在程序内部。私奔是违规,但违规恰恰承认规的存在,所以私奔者事后总要设法补票——补一个功名,补一场明媒正娶,补一次家长的原谅。殉情是以死抗议,可是死者并不否认那套程序有权管她,她只是用命来说这一次判得不公。还魂是请更高一级覆核,把案子递到阴司或皇帝那里去重审,而阴司与皇帝仍旧是同一套秩序的顶端。化形是绕道,人做不到的事,让狐、鬼、花妖去做。四条路径,方向各异,却都默认了一个前提:程序对我有管辖权。
近代的主张跳出了这个前提。它说的不是「请你判得公平些」,而是「你无权判我」。这是逻辑层级上的跳跃,不是程度上的加深。也正因为是层级上的跳跃,它一旦被说出口,旧叙事里那些精巧的代偿技术——化形、团圆、还魂——就一起失效了。不必变成狐狸也能走出去的时候,变狐狸的故事就不再动人。
问题在于,观念的更换可以很快,别的东西不能。
观念可以在一篇文章里换掉,一场讲演里换掉,一个晚上换掉。法律要慢一些:要有草案,要有公布,要有施行,要有能受理案子的机构,要有执行的力量,还要有人知道去哪里告状。习惯更慢:婚礼怎么办,聘财收不收,新妇怎样称呼,离了婚的女儿回不回得了娘家,村里人怎么说,这些东西要一两代人才动得了。经济条件最实在:要有可以雇佣女子的行业,要有能付得起的房租,要有独立的户口与账户,要有病了老了的着落。四样东西,四种速度。
这个落差,就是近代文学的主要题材来源。新式青年在旧式家庭里过年;受过教育的女子回到没有职业可做的县城;法律上已经可以解除的婚姻,在族里仍旧不算解除;名义上是自由恋爱,实际上每月还得靠家里寄钱;信里谈的是独立,信封上写的还是父亲的地址。文学不写法条,文学写的是这些落差里的人。
落差还有反过来的一面,不写就不诚实。程序被宣布无效,受损的未必总是旧制度的既得者。新文学里出现了一类人物:一方受了新教育,进了城,换了观念,另一方留在原处,不识字,不曾被征询过意见,当初也是被同一套程序安排的。程序失效时,前者获得了自由,后者失去了唯一的保障。这一类处境在当时的作品和议论中都被提到,如何评价则分歧甚多,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指出一件事实:一套程序在被取消的时候,它原先承担的功能不会自动消失。它原先负责择偶的信息、婚事的担保、纠纷的仲裁、经济的安排、子女的归属、老病的赡养——取消了程序,这些功能必须有人接手。近代的接手者是法律、学校、职业和城市。接得上的地方,人过得下去;接不上的地方,就出事。
制度这一面,可以作一个粗略的概括,细节则须谨慎。
清末推行新政,曾着手修订律例、编纂民律草案,其中包含亲属、继承的部分;这些草案的编订经过、公布状态与是否施行,情形复杂,学界看法不一。民国时期编订民法,其中的亲属编对婚姻的订立与解除、家的定义、夫妻财产等作了规定,一般认为其中确立了婚姻须由当事人合意这一原则,并列举了可以请求离婚的若干情形,对旧有的家长权、妾的地位等作了不同程度的处理;至于各编公布与施行的确切年份、条文的具体表述、以及在各地法院的实际适用程度,记载与研究结论不一,学界看法不一。一九五〇年颁行的婚姻法,通常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其主旨在于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旧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与一夫一妻;关于其条文内容、随后开展的贯彻工作、以及各类案件与统计数字,不同研究给出的数据与判断相差甚远,学界看法不一。
比具体条文更值得记住的,是法与俗之间的时间差。法条写下的那一天就生效,习俗不会。研究者反复指出,城与乡、沿海与内地、不同阶层之间,新式婚姻观念的普及程度差别极大,而具体的估计各家不同。一部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不等于一个村子的媒人失业;规定离婚可以由一方提出,不等于提出的人回得了娘家;规定禁止聘财,不等于聘财不再送——它只是换个名目送。
换算中最要紧的一项,是婚姻的当事人变了。旧礼把婚姻叫作「两姓之好」,当事人是两个家;新法把婚姻定为两个人的结合,当事人是两个人。这一换,牵动的东西极多:谁出钱,谁署名,谁有权提出解除,解除之后财产怎么分,子女归谁,姓氏怎么写,老了谁养。每一项都要重新分配,而任何一次重新分配,都必然有人受损。受损的常常不是最有权势的人,而是最没有议价能力的人:一个没有职业、没有田产、没有学历的妇人,在旧制度里至少还有名分作保,在新制度里若无职业,名分一撤,便什么都没有了。
文学记下的,正是这个换算过程中的摩擦,而不是法条本身。法条是干净的,换算是脏的。近代文学之所以耐读,是因为它守在换算的现场。
本书第一百八十六章讲过一个母题:一个女子要读书,必须先换上男装。那一章说明过,这个母题主要属于传说与戏曲的层次,其早期文本的年代与源流,学界看法不一;但母题背后的前提是清楚的——学堂不收女子。要读书,就得先不是女子。
近代最实际的一项变化,就发生在这里:学校向女子开放。
这一变化的过程,概括地说,先有教会与私人开办的女学,继有官方章程中列入女子小学堂与女子师范学堂之目,通常系于清末新政期间,具体年份、章程名目与实际开办数量,记载不一,学界看法不一;此后有中学、专门学校次第开放;再后有大学开放女禁,论者常举北京大学招收女生为标志性的一步,时间通常系于一九二〇年前后,而关于最初入学者的身份、名额、是旁听还是正科,各家记述不同,学界看法不一。总数上,受过学校教育的女子在当时女子人口中所占比例极低,各种估算差距很大,不宜引作定论。
但对本书的主题而言,这一变化的意义不在数目,在于它提供了一样此前没有的东西:一个可以相遇的地方。
两个人要相爱,首先得有机会遇见。旧叙事里合法的相遇场所少得可怜,而且几乎每一处都带着违规的性质:后园是偷进去的,寺庙是借着烧香的,灯市是一年一度的,隔墙是听来的,病榻是巧合,梦是没办法的办法。正因为合法的相遇不存在,旧叙事才不得不大量依赖巧合、神异与传书递简——红娘要跑很多趟,不是因为她勤快,是因为那两个人根本没有可以一起待着的场所。
学校提供的,是一个公开、持久、每天重复的场所。同龄,同室,同一套功课,同一个操场,同一份刊物;可以说话,可以争论,可以借书,可以通信,而且说话的内容不是家常,是学问、时事、将来做什么。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头一回:大量没有亲属关系的年轻男女,在同一个空间里日常相处,并且这种相处被认为是正当的。
由此产生了一批新的叙事场面,旧小说里一个也找不到:课堂上的一次对答,借出去又还回来的一本书,校刊上的一篇文章和它引来的回信,社团的会议,假期回乡时的格格不入,毕业分手时的车站。也产生了一种新的爱情语言。旧叙事里,爱多半始于「看见」——墙头马上,一见倾心,凭的是容貌与偶然。学校里,爱可以始于「谈得来」。这是一个不小的变动:它把爱的起点从相貌挪到了见识,从偶遇挪到了共处。
不过这里也要说句诚实话。学校在开出一扇门的同时,立刻竖起了一道新墙。名额有限,学费不菲,能进去的是少数;而学历一旦成为身分,它就变成新的门第。旧时讲门当户对,看的是家世;此后讲相配,看的是学校与文凭。这一层在当时就有人察觉,议论散见于报刊,主张纷歧,学界看法不一。旧的墙拆掉一段,新的墙砌起一段,这是制度更替的常态,不必因为新就替它讳言。
支撑这一章的几个关键词,都不是近代凭空造出来的。它们大多是旧词,只是在近代被派了新差事。词义的这次改派,本身就是一份材料。
先说「自由」。这个词汉语里早就有,但它原先不是一个价值词。《玉台新咏》所载《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后世通称《孔雀东南飞》,写焦母逼子出妻,其中一句是:「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典」——这里的「自由」,意思是「由着你自己」,而且出自压制者之口,带着斥责的口气。该诗的写定年代,序中系于汉末,而是否经六朝人润色、今本文字何时定型,学界看法不一;但这一句的用法很清楚:在旧汉语里,能不能自由,是权力关系的结果,不是人人生而有之的东西。谁位分高,谁就自由;做儿子的、做媳妇的,不该自由。旧史与旧小说中「自由」的用例,大抵不出这个范围,有时甚至含贬义,指专擅、由着性子。
近代,「自由」被派去承担西文中 liberty、freedom 一路概念的意思,词义从「由着自己」变成了「有权由着自己」。多出来的是那个「有权」。这一路新义的输入路径,一般认为与近代译著以及经由日本转译的汉字词有关,但哪些词是日人新造、哪些是汉语旧词经日本回流、哪些由早期传教士译本先行使用,个案分歧极多,学界看法不一,不宜一概而论。
「解放」也是旧词。古汉语里它多用字面义,解开而放掉,对象是绳索、缚具、马、囚系;佛典中说到烦恼的止息,更常用「解脱」。近代它被派去对译西文中 liberation、emancipation 一路的词,对象由具体的绳变成抽象的束缚——妇女解放、个性解放、思想解放。词还是那个词,被解开的东西换了。其近代新义的最早译例,学界看法不一。
「独立」出自《周易·大过》,象辞说「君子以独立不惧,遯世无闷典」。旧义是一个人站着,不倚傍别人的看法,是一种操守,近于孤高。近代它被派去对译 independence,于是有了国家的独立、人格的独立,以及本章反复提到的那一项:经济独立。这个转折很值得记一笔——旧义的「独立」,是不倚傍别人的评价;新义的「独立」,是不倚傍别人的供养。前者靠骨气,后者靠职业。上一节说过,「娜拉走后怎样」的追问,追的正是这两个「独立」之间的距离。
「个人」的变化最耐人寻味。古汉语里「个」是指示词,「个人」的意思是「那人」「这人」,宋元词曲中常见,多用来指所思念的那一位。它是一个具体的手势,像用手指着。近代,「个人」被派去对译 individual,意思变成「作为单位的人」——不可再分的那个单位,权利与责任的承担者。从「那一个人」到「一个单位的人」,这一步跨得很远。本书前面二十三卷里,人几乎从来不是单位,人是关系中的一个位置:某人之子,某氏之妇,某家之女,某族之丁。位置可以被安排,单位才谈得上自己决定。「个人」这个词的改派,正是这一章所有事情的语法前提。
再看「家」。《说文解字》:「家,居也。从宀,豭省聲。」宀是屋顶,这一点没有异议;至于何以从豕、许慎的「豭省声」之说是否可从,后人异说甚多,学界看法不一。
但汉语里的「家」从来不只是屋子。它同时是同居共财的亲属团体,是官府册上的一户,是财产单位,是祭祀单位。所以汉语说「分家」,分的是财;说「当家」,管的是财;说「成家」,立的是户;说「家人」,算的是同锅吃饭的人。明白了这一层,才明白近代出走的难处在哪里:难的不是走出那间屋子,难的是走出户籍、财产、祭祀与赡养这一整套关系。门是木头做的,推得开;那一套关系不是木头做的。
古书记人离家,用的词也不是「出走」。《左传》记诸侯、大夫失位去国,一律称「出奔」;此外有「出亡」「奔」「亡」。这些词都有一个共同的语感:不得已。人是被局势推出去的,出去以后要投奔别人,要靠收容。「奔」字本身就带着仓皇。至于「出走」被固定为一个含主动意味的说法,专指自己决定离开家庭,是近代的事;其词义定型的具体过程与最早用例,学界看法不一。
还有「离家」。旧诗里这个词几乎总是配着「回」的。贺知章《回乡偶书》起句:「少小离家老大回。」离与回是一对,中间隔着的是一生的功名与漂泊,但方向始终朝着回。近代出走之所以是新事,就在于它把句子后半截删了。离家,没有回。这一删,删掉的是整整一套叙事的收束方式——本书卷二十说过的团圆,靠的正是那个「回」字。
写到这里,要说一个不那么好听的观察。
新的自主带来了新的困难,而这困难不是外部的阻力,是责任的转移。旧制度里,一个人过得不如意,有现成的地方安放怨气:是父母之命误了我,是媒人骗了我,是命不好,是八字不合,是前生欠的。这些说法未必真能宽解,但它们确实替当事人分担了一部分责任。痛苦是真的,痛苦有处可放。本书前面讲过的那些哀婉故事,几乎每一个都提供了这样一个安放处——所以才有那么多「命也」「天也」的收梢。
新制度里没有这个安放处。婚是自己求的,人是自己选的,门是自己推开的,那么过得不好,只能自己认。旧的怨气有对象,新的悔恨没有对象。近代文学里因此出现了一种此前不多见的情绪:悔。旧叙事里有恨,有怨,有冤,有痴,有相思成疾,唯独少有悔——因为没有选过,便无从悔起。悔是自主的伴生物,它跟着选择一起来,躲不掉。
责任转移的另一个后果,是评价的尺度变了。旧制度里衡量一桩婚姻,看的是合不合规矩:六礼备不备,门第当不当,子嗣有没有。这些都是外部的、可以由旁人核对的条目。新制度把尺度换成了内部的一项——两个人过得好不好,合不合得来。外部条目可以一条条查验,内部的这一项谁也查验不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天天重新回答。于是幸福第一次成了一件需要持续维持的事,而不是一次办妥的手续。近代文学里那些婚后的沉闷、日常的磨损、说不出所以然的疲倦,写的都是这个新尺度带来的新的难处。
说这些,不是替旧制度说话。旧制度的账,本书前面已经一笔一笔记过:投水的,自缢的,守到老的,被卖的,被休的,被活活拖死的。那些账不会因为新制度有新的难处就一笔勾销。也不必反过来把新制度说成一路上坡。这里只是指出一个交换的事实——自主与责任是同一样东西的两面,接过一面,就接过了另一面。想只要自主而把责任仍旧留给父母、留给命、留给程序,是不可能的。
还有一层常被忽略:选择变多,并不等于选择变容易。可选的路一多,判断反而更难,后悔的余地也更大。旧叙事里的人物之所以显得干脆,一半是气性,一半是因为他们本来就只有一条路可走。近代文学里那些犹疑不决、反复权衡、走了又想回头的人物,读来像是软弱,其实是新的:他们是中国叙事里第一批真正有东西可犹疑的人。
回到本书的主线上来。
「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那句「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爱」是吝惜;《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全书追的就是这件事:从舍不得到给出去,中间隔着三千年;而两头其实是同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三千年里的大部分时间,舍不得是一种处境。你舍不得,可事情不由你。舍不得的人被安排、被许配、被隔开、被夺走,于是舍不得只能表现为哭,为病,为一件旧物,为一个梦,为一座坟,为一次还魂。所有这些表现的共同点是:它们都不是行动,它们是承受。
从近代开始,舍不得第一次成为一个决定。当一个人可以走的时候,留下就是选择;当她可以留下的时候,走也是选择。舍不得不再是命运给的处境,而是要付账的一笔支出——留下要付的账,和走掉要付的账,都得自己付。
而且是双向的。出走的人也在舍不得,并且舍不得的恰恰是她要离开的那个家。堂前的父母是真的父母,老屋是真的老屋,弟妹是真的弟妹。近代文学里那些出走的场面之所以有分量,不在决绝,在于决绝里裹着舍不得。本书开卷讲字形时说过:繁体的愛,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到这一章,脚终于走动了,而心并没有跟着一起动。走的是脚,留在原处的是心——这个字的四个部件,第一次被拉开了距离。
本书前面二十三卷里的人,几乎都是被安排的。从这一章起,人要自己负责。而负责的第一件事往往极小,小到不像文学:找一份能糊口的事做,租一间住得起的屋子,想清楚下个月的房钱从哪里来,再写一封告诉家里的信。那篇讲演之所以到今天还被人引用,不是因为它说得漂亮,恰恰是因为它在这里就打住了,没有再往前多说一句漂亮话。
门开了以后,故事不再结束于门口。
先把一封信放在秤上称。它要过四道关:一段路,一笔钱,一个到不到得了的风险,一段追不回来的时间。这四样东西三千年里一直都在,变的只是分量。而分量一变,信里能写什么、值得写什么、敢写什么,就跟着全变了。近代以来发生的事,归拢起来说,就是这四样东西同时轻了下去。
路先轻的。轮船与铁路把「远」这个概念重新算了一遍。轮船招商局的设立,一般系于同治十一年,也就是一八七二年;此后沿海与长江的航线陆续开通。铁路则更晚,几条干线的通车年份各书所记不尽相同,京汉、京张、津浦诸线大体都在二十世纪头十几年之内先后贯通,具体日期与「全线通车」的算法学界看法不一,此处不必坐实。要紧的不是哪一年,是这件事的性质:在此之前,一封信的速度等于一个人走路或者一匹马跑路的速度;在此之后,一封信的速度可以脱离人的体力,挂在一台机器上。信从此比人快。这在中国是头一回。
钱也轻了。旧日私人寄信有两条路,一条是托便人,一条是花钱雇。托便人不花钱,但要欠人情,而人情是比钱更贵的东西;雇人送则是明码,按里程、按轻重、按急缓算,还常有额外的酒钱脚力钱。新式邮政把这件事改成了另一种算法——买一张邮票,贴上去,投进筒里,从此不问路远路近,不问经手几人。这个转变的关键不在便宜多少,而在于计价方式从「按路程」变成了「按件」。按路程算,越远越不敢写;按件算,远近一个价,于是写不写信这件事,第一次跟距离脱了钩。
风险轻得最慢。信丢了没人赔,这是旧制度里的常态。新式邮政带来的挂号、回执、保价,实质上是把「可靠」变成了一件可以购买的商品:多付一点钱,换一张收据,换一个可以追问的凭据。至于时间,那是最后才轻的一样,而且从未真正轻到零——直到电报出现之前,信永远比事情本身慢一拍。
第四样条件不在制度里,在人身上。近代最要紧的变化,是离乡的人多了,而且离得远、离得久、离得成规模。求学的往省城去、往京城去、往东洋西洋去;谋生的往通商口岸去、往矿上去、往南洋去。此前不是没有人离乡,宦游、行商、戍边、赶考,历代都有,但那多半是特定身份的人在特定年岁里做的特定的事。近代不同:离乡变成了一种普遍的、面向普通人家的安排。一户人家送出去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三年五年不回来,两边之间就必须有一样东西替代见面。那样东西就是信。
于是有了一个新的写信人群体。他们中的许多人不是文人,家里也未必有能读长信的人。这一点极重要,却常被忽略:书信史谈到近代,眼睛容易只盯着名人的通信集,而那些册子里的信,恰恰是所有信里最不典型的一小撮。真正构成近代书信主体的,是数量上没法统计、内容上极其重复、文字上极其朴素的家信。它们绝大多数没有留下来。留下来的那些,也多半是因为收信人舍不得烧。
再加上一样:白话。文言写信有一整套现成的话可用,抬头怎么写、问候怎么写、结尾怎么收,都有定式,不会说话的人照着抄也能成一封信。白话写信没有这套东西,或者说,那套东西正在一点一点作废。作废的过程不是一天完成的,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实物里,文言、半文半白、纯白话三种信同时存在,同一个人写给不同的人还会换不同的写法。但方向是清楚的:写信的人越来越得靠自己找话说。
把这五件事——快、便宜、可追、离乡、白话——摆在一起看,会得到一个不太合直觉的结论:条件变好之后,信并没有变得更有文采,反而变得更碎。碎到什么程度?碎到通篇都是钱、饭、天气、衣裳、有没有咳嗽、几时回来。这不是文字的退化。这是当写信不再是一件昂贵的事之后,人真正想说的话终于浮上了水面。
本章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变化说清楚,并且把它放回三千年的长度里去看。前面几章已经分头讲过汉代那封藏在双鲤鱼里的尺素书,讲过唐人写给妻子的诗与信,讲过明清尺牍如何被编成选本、被删被润。这一章要做的是把它们串起来称一称:同一件事——一个人想告诉另一个人他还活着——在不同的成本下,长出了不同的样子。
先把几个字讲清楚,因为这几个字在近代恰好各自换了岗。
「邮」。《说文解字》释:「邮,境上行书舍也。」——边境上传递文书的站舍。这是它最古的意思,是一处地方,不是一个动作,更不是一个行业。段玉裁一系的注家在此字上还有申说,各家训释详略不同,但「行书舍」三字所指的实体是明确的:一间屋,屋里有人,有文书要往下一站递。要注意,这个字从一开始就是公家的。境上,行书,都是国家的事。
「驿」。《说文解字》释「驛」为「置骑也」。置,是设置的站;骑,是马。合起来是设了马的站。历代的名目很多——传、置、亭、馆、铺、递铺——制度屡有更张,各朝的层级与职能学界考订不一,但骨干是一样的:这是一套为公文和官员服务的系统,用国家的马、国家的人、国家的粮,跑国家的事。私人的信要走这条路,只有一个办法:请托。请托是要还的。
「函」。《说文解字》训「函」为「舌也,象形」,本义与今天说的信封相去甚远。它后来所以成为书信的代称,走的是「容纳」这条线——能装东西的匣叫函,装了书信的封套也叫函,于是「函」就从容器变成了内容物的名字。今天说「来函」「函告」,用的都是这个引申。这个引申的完成时间,各家说法不一,但至迟在中古已经通行。
「书」与「信」这两个字则要小心。古汉语里「书」是写下来的东西,「信」多指送信的人——所谓「信使」。「信」由使者转指所送之物,是后起的用法。所以读到早期文献里的「信」,先要问一句它指的是人还是纸。这个区别到近代已经完全消失了,今天说「送信」,谁也不会想到那个「信」原本可以是个人。
「家书」二字合成一词,来得很早,用得极稳。它的重量在唐诗里已经被称过一次——杜甫《春望》里那句「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典」,把家书的价格直接标了出来。这句诗之所以千年不衰,不是因为夸张,是因为它给的是一个真实的汇率:在信最难到的时候,一封家里来的信,值那么多。
与「家书」并行的还有「平安信」,或者干脆就叫「平安」两个字。这个说法的根,可以一直追到烽燧。唐代边地烽燧有一种日常的信号,无事时也要点,用来告诉后方一切如常;杜甫《夕烽》里说得极明白:「夕烽来不近,每日报平安。典」——每天点一次火,不是为了报警,是为了报「没有警」。这就是「报平安」最早的形态之一:它传递的不是消息,是「没有消息」这件事本身。这一层意思,后面还要专门说。
现在说近代那次换岗。旧的驿传系统在清末已经衰败得很厉害,弊病史料里所记甚多——马不足、夫不齐、层层需索。与此同时,另有两套民间系统在替百姓跑腿。一套是民信局,专营私人信件与银钱的递送,沿商路设庄,彼此联号。民信局起于何时,学界看法不一,有明代说,有清初说,各家所据的材料互相不能覆盖,稳妥的说法是:至迟在清代中叶,它已经在东南沿海与长江沿线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行业网络。另一套是侨批,专走闽粤与南洋之间,把海外华工的信和钱一并带回家乡;跑这条线的人叫水客,带回来的那个东西叫批。侨批的关键在于信钱合一——一封侨批既是家信也是汇款单,收信的人签一张回执,托人带回去,让海外那一头知道钱和信都到了。这一来一回,是完整的一次「你放心」。
新式邮政则是第三套。海关代办邮递在先,正式设立大清邮政官局一般系于光绪二十二年,也就是一八九六年;至于此前海关试办邮政的年份、发行第一套邮票的确切时日,各家所记互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此后驿站陆续裁撤,民国初年前后各省先后停办,具体年份因地而异。民信局与新式邮政并行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后才被令停业,其间的政策反复与行业抗争,档案与研究里都有,不是一纸命令就完事的。
制度更替的细节可以留给专门的邮史,本章只取其中一件事看:邮政把「递送」这件事标准化了。标准化的标志是三件小东西——邮票、信封、邮戳。
邮票是预付的凭证。它把「你送到之后我给钱」改成了「我先给钱你再送」,看着只是次序调换,实则把整条链子上的讨价还价一次性取消了。信封是标准的容器。此前的信可以是一片木牍、一卷帛、一叠折起来的纸,外面糊上封皮,形状随人。信封把它统一成了一个矩形,正面写地址,反面写寄信人,位置固定。邮戳则是时间与地点的自动记录:一封信从哪个局收进、哪一天、往哪个局去,全部盖在纸上,不用人写。这三样东西合起来,做成了一件前所未有的事——一封私人的信,第一次有了可以被外人核验的履历。
这件事的后果比它看上去要大。旧日的信没有履历,能不能到、几时到,全凭天意与人品;出了事,追不了。有了履历之后,寄信的人可以说出「我某月某日发出」,收信的人可以答「我某月某日收到」,两边对得上,中间那段空白就有了长度。而正是这段可以被度量的空白,让「久等不至」第一次成为一件可以被合理担心的事。后面还要说到:在没有即时通信的年代,不来信本身就是坏消息。这个判断之所以能成立,前提正是信本来应该定期来。
把四个时代的信摆成一排,会看见一条很直的线。
先看汉代那一封。乐府《饮马长城窟行》里说:「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这首诗见于《乐府诗集》,作者归属历来有异说,或题蔡邕,多数意见仍视为汉人之作,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取其中所记的书写形制。「尺素」是一尺见方的素帛,「尺牍」是一尺长的木牍;汉尺折合今制约二十三厘米上下,各家测定略有出入。这就是那封信的物理边界:一尺见方,写不了几个字。而送信的方式是「客从远方来」——靠一个恰好要往这个方向去的人。这两件事合起来,就注定了那封信只能有两句话。
而那两句话是:吃饱一点,我一直想着你。
再看唐代。唐代有极完备的驿传,但那是国家的。私人的信要走另一条路——等一个便人。岑参《逢入京使》里说得再清楚不过:「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典」路上撞见一个要回京城的人,机会难得,可是身上连纸笔都没有,只好把信压缩成一句口信。信在这里退化成了话,话又压缩成了四个字:报平安。
同是唐人,张籍《秋思》写的是另一种窘迫:「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典」——「行人临发」四个字是全诗的机关:信不是想写就能发的,得等有人上路,而人一上路就催。要说的话有一万重,能写的时间只有一炷香。于是写完了不放心,人都要走了还把封口拆开再加两句。
这两首诗合起来,把高成本通信的两个症状都写全了:一个是机会稀缺导致的极度压缩,一个是压缩导致的说不尽。
第三站是明清的尺牍。前面第二百二十六章已经详说过:纸便宜了,民间递信的网络也铺开了,写信从一件难事变成了一件常事,于是它开始被当作一门技艺来经营。有范本,有选本,有教人怎么措辞的读物。信因此变长,变得讲究,也变得可以被欣赏——被欣赏,就意味着有了读者,而读者一多,写信的人心里就多了一个人。这是尺牍这一路最要紧的变化,也是它的病根所在。
第四站就是本章说的近代家书。成本再降一截,而且降得彻底:不用等便人,不用论里程,不用求人情,只要有邮票。于是信的写法出现了一个此前从未有过的转向——它不再追求「一次把话说完」。
这是关键。前三站的信,无论长短,骨子里都是「一次性」的:因为下一次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所以这一封必须自足,必须把该说的都说了。而近代的家书是「连续性」的:这个月写了,下个月还会写;这封没说的,下封再说。一旦写信从一次性变成连续,它就不必再自足,也就不必再挑重点。
不挑重点的结果,是信里开始出现从前进不来的东西:昨天下了雨,新做的鞋不合脚,隔壁添了孩子,米又贵了两文,前几日梦见你回来了。这些话在汉代那一尺见方的素帛上是没有资格出现的,在张籍那匹马临行的一刻也是要被删掉的。它们不重要。可是把一年的家书叠起来读,你会发现真正让人受不了的正是这些不重要的话。
于是可以下一个规律:通信越便宜,信里的内容越琐碎;而越琐碎,越接近人真实的挂念。
这句话不是感慨,是有机制的。昂贵的通信逼人做选择,而人在被迫选择的时候,选出来的一定是他认为「最重要」的话。麻烦在于,人对「最重要」的判断天然趋向抽象和总括——保重身体,我很想你,勿念。这些话没有错,可是它们是结论,不是内容。人真正的挂念不住在结论里,住在那些够不上「最重要」的细节里:你上次说牙疼,现在好了没有;你走的时候那件棉袄太薄。只有当通信便宜到不必筛选的时候,这些东西才被写下来。
反过来验证一次。电报正是相反的例子。中国境内的电报线开设,津沪一线一般系于光绪七年,也就是一八八一年,此前另有试办与外商私设的线路,各家记述不一。电报快到几乎没有时差,可是按字收费,而且贵。于是电文的语言立刻回到了汉代的形态:极短,全是结论,不带任何细节。生死、疾病、归期、汇款,一句话四五个字。一个用铜线和电流做成的东西,说出来的话居然和一尺木牍上的话一样简。这就说明,决定信里写什么的,从来不是技术有多先进,而是每个字要花多少钱。
顺带说一句,这个规律在本书写到这里已经反复出现过:形式的宽窄决定内容的深浅。碑上的字要刻,所以只留结论;诗里的字要押韵,所以只留意象;信上的字若要付钱,就只留大事。等到有一天字不要钱了,人才开始说废话。而人一说废话,他真正的样子就出来了。
旧式书信有一套完整的现成话,密到什么程度?密到一封信里真正属于写信人自己的句子,有时候不到三分之一。
这套现成话大体分几段。开头有提称语,写在收信人称呼后面,表明彼此的辈分与远近——对尊长用膝下、尊前、尊鉴,对平辈用台鉴、大鉴、如晤、如面,对晚辈另有别的说法。接着是启事语,「敬禀者」「启者」之类,等于宣布正文开始。正文完了有结尾的敬语,「肃此」「耑此」「专此」。再往下是问候语,按季节按对象换词,请安、颂绥、颂祺各有归属。最后是署名下面的一个动作词——叩上、顿首、手启、拜启,写的是一个身体姿势。
除了词,还有排版的规矩。遇到尊长的称谓要抬头,或者另起一行顶格写,或者在本行空一两格,这叫平抬与挪抬。信纸的折法、封套的写法、什么颜色的纸用在什么场合,也各有讲究。这一整套东西不是清代才有的,它有很长的谱系——敦煌所出的一批唐五代书仪写本,就是现存最成系统的书信程式文献之一,那上面已经把不同身份、不同事由该怎么写,一条一条排好了。
这套程式的作用,说穿了是代办。它替写信的人办了三件事:定关系,表敬意,起头收尾。定关系最要紧——只看提称语和署名下面那个动作词,就知道这两个人是谁大谁小、是亲是疏,一个字都不用多说。表敬意也一样,你不必真的想出一句体贴的话,「敬请金安」四个字就把敬意交代了。至于起头收尾,那是所有写作里最难的两处,程式直接给了答案。
近代以后,这套东西开始褪。褪的过程不整齐:同一个时期,有人整封文言,有人半文半白,有人纯用口语,而同一个人写给父亲和写给同学,往往还是两副笔墨。但方向是明确的——称呼变短,问候变白,署名下面那个表示磕头的动作词最先消失。「父亲大人膝下敬禀者」变成「爸爸」,「敬请金安」变成「祝您身体好」,「不肖男某某叩上」变成一个名字。
要紧的是弄清这个变化的分量。表面上看只是换了几句客套,其实是把写信这件事的责任,从文体身上转移到了个人身上。
从前有程式在,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也能写出一封挑不出毛病的信;他不需要想话,他只需要把格子填对。程式一撤,格子没了,纸就是空的。写信的人必须自己决定:开头叫他什么,中间说什么,结尾怎么收。这是自由——你终于可以说一句程式里没有的话,可以精确地说出你到底担心什么。这也是负担——很多人从此写不出信来了,或者写出来的信生硬得像交差。
有一个现象可以作为佐证:白话书信刚一站稳,新的套语立刻就长了出来。「见字如面」「此致敬礼」「祝好」「顺祝安康」,这些在白话信里很快变得同样固定。人为什么抵抗不了套语?因为套语解决的是一个真实存在的难题:开头和结尾。中间的话可以随便说,头尾两处必须有个东西顶着,否则一封信就没有边。于是旧套语退场,新套语补位,只是新的那批更短、更平、更少等级色彩。
所以不必把这场变化说成解放。程式减少了,敬意的表达确实变得诚恳了一些,但同时也变得笨拙了一些。真正的差别在别处:旧程式把感情标准化,所以每封信都体面,也都差不多;白话信不标准化,所以有的信笨得可怜,有的信却能说出程式一辈子说不出的话。写信这件事的上限和下限,同时被拉开了。
把大量普通家信摆在一起看,会发现它们的内容惊人地整齐。归纳起来无非六项:钱、身体、天气、学业或生业、催归、报平安。
先说钱。家信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实词多半是钱。寄了多少、几时寄的、收到没有、够不够用、下月再寄。侨批那一路更是把信和钱做成了一件东西——一封批里既有话也有款,收批的人要回一张凭据,让海外那头知道两样都到了。在别处谈钱俗,在家信里谈钱不俗,因为钱在这里不是钱:往家里寄钱,说的是「我能养你了」;向家里要钱,说的是「我还得靠你」。这两句话都不好意思直说,于是用数目字说。
再说身体。这一项的持久程度最惊人。汉代那封只有两句话的信,第一句就是「上言加餐食」——多吃点。两千年后的家信里,这句话还在,只是换了说法:天冷加衣,别熬夜,牙疼要去看,咳嗽好了没有。身体是家人之间唯一可以放心过问的领域,因为它不涉及判断,不涉及对错,问了不会伤人。所以当一个人不知道该跟家里说什么的时候,他一定会问到身体。
天气是第三项,也是最容易被小看的一项。家信里的天气不是寒暄,是一件工具。两个人隔着一千里,共同拥有的东西已经很少了,而季节是其中之一。「这里下雪了」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你那边想必更冷」——它借着一个双方都能感知的东西,把两地重新接到一起。天气是穷人的共情:不花钱,不肉麻,谁都会说。
第四项是学业或生业。在外的人要交代自己在做什么,考了第几,学了什么,铺子生意如何,工上活重不重。这一项带着报账的性质,说到底是回答家里那个没有问出口的问题:你出去这些年,值不值。
第五项是催归。这一项方向相反——前四项是外面的人往家里说,催归是家里往外面催。年节要到了,祖母病了,田里没人,妹妹要出嫁。「几时回来」是家信里唯一带钩子的一句话,也是最难回的一句。回不了的人往往含糊过去,含糊本身就是一种回答。
第六项是报平安,留到下一节专讲,因为它不是内容,是功能。
把前五项与汉乐府那封两句话的信对起来看,会看见一件相当震动的事。那封信说: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上半句是身体,下半句是想念。两千年后一封三百字的白话家书,写的是钱、身体、天气、学业、归期——摊开了,铺细了,可是并没有多出第七类东西来。它只是把「加餐食」拆成了衣食冷暖的具体条目,把「长相忆」拆成了天气、归期和那些不必要的琐事。
于是本书写到这里可以下一个结论:人对家里人说的话,古今是同一批。
变的是长度、是文字、是纸张、是运费,是这封信要走几天。不变的是那张单子上的条目。这不是因为人的想象力贫乏,恰恰相反——正因为在所有能说的话里,最后剩下这几样,才说明它们是真的。一个人对家里人说的话之所以两千年没变,是因为他挂念的东西两千年没变:他们吃得饱不饱,冷不冷,病没病,什么时候能再见。
现在说家书最要紧的那个功能。它不在内容里。
一封家书真正在传递的,往往不是它写了什么,而是它到了。纸上写的是米价、天气、咳嗽好了没有,这些话单看没有一句值得千里迢迢送一趟。但它们合起来做成一件事:证明写信的人在某月某日还坐在桌子前面,手是稳的,字是他的字,人是活的。信的内容是幌子,信的到达才是消息。
这个道理,前面讲烽燧的时候已经露过一次头。边上的平安火每天都点,无事也点。点火不是为了传递情况,是为了填满那个本该空着的位置——只要今天有火,后方就知道今天没事。杜甫《夕烽》里那句「夕烽来不近,每日报平安典」,说的就是这套逻辑:以有代无,用一个必到的信号,把「没有坏消息」这件本来无法传递的事传递出去。
家书是同一台机器的民用版。它的运转要靠一个前提:定期。写信的人须得养成一个节律,半月一封,或者一月一封,逢初一,或者逢月底。节律一旦建立,两边就有了一份不成文的约定,而约定的价值不在它被履行的时候——那时候只是照常——而在它被打破的时候。
于是就有了第一百三十八章说过的那件事:信息的时差。在没有即时通信的年代,一个人知道另一个人的近况,永远是知道那个人若干天以前的近况。他手里那封信说的是半个月前的平安,而这半个月里发生了什么,纸上没有。收信人读的其实是一份过期的证明。这份过期的证明能安人心,靠的是一个默认的假设: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但这个假设有一个反面,而且反面更硬:该来的信没来,就是坏消息。
这是一句很冷的话,却是那个年代最普遍的日常经验。信迟了三天,可以有一百种解释——船误了,路上塌方了,局里积压了,他自己忙——但等的人只会想到其中最坏的那一种。因为在所有解释里,只有那一种需要立刻做点什么。人的担忧不是按概率分配的,是按后果分配的。
由此可以看到一件反直觉的事:通信条件的改善,一面消除了旧的痛苦,一面制造了新的痛苦。从前没有定期的信,也就没有可以被辜负的预期;一年不通音信是常态,人索性把心放下,不去指望。等到邮政把信变成一件每月都能办到的事,「该来而未来」这个念头才第一次成立。便利本身生出了等待,等待又生出了恐惧。这是本书一路写下来反复遇到的账单:任何让爱变得容易的东西,同时也会让爱变得更疼。
还有一层,是关于「平安」这两个字的诚实程度。
报平安的信几乎必然带谎。人在家信里说自己好,是一种选择性的陈述:病了不写,或者写成小恙;钱紧不写,或者说撑得过去;受了委屈不写,工上伤了手不写,考砸了含糊一句。而家里那一头也一样——老人病了,怕耽误他念书,压着不说;家里断了炊,怕他分心,还回信说都好。两边各自扣下一部分实情,然后交换两封干干净净的平安信。
所以家书里的「平安」二字,常常是全信中最不可信的两个字,同时又是全信里用力最深的两个字。它不真,但它不是骗人为了自己得好处——它是为了不让对方担心而说的谎。这一层,正是本书主线上的东西:舍不得。舍不得让他知道,舍不得给他添一件愁事,宁可自己扛着,然后在纸上写「一切均好,勿念」。
也正因为如此,家书最经不起对照。若把两边的信摆在一起读,常常会看见同一段日子里,两个人隔着一千里,互相报着两份不存在的太平。
近代还发生了一件对书信这种文体影响极大的事:私人书信开始成批地刊行。
名人的通信集、家书集、遗札,陆续被整理出版。这对研究者是天大的好事——从前只能靠零星传抄的东西,现在成册可读。但对「书信」这件事本身,它带来一个不小的麻烦,而这个麻烦,第二百二十六章讲明清尺牍选本时已经交代过一次,这里要说的是它的近代版本,问题更尖锐。
第一层是编者的手。一封私信要变成书里的一页,中间必然经过删和润:涉及第三人隐私的删,涉及钱数债务的删,涉及家丑与病情的常删,牵连时政的看年月删,骂人的地方改字或者留空。人名有时候换成某某,日期有时候补,脱字有时候臆补。编者不是要作伪,他是在办一件不得不办的事——把一封写给一个人的东西,改成一件给所有人看的东西。但改完之后,那已经不是原来那封信了。
第二层更要命:作者知道自己会被印出来。
一旦一个人意识到他的私信将来可能刊行——不管是因为他有名,还是因为有人已经在替他抄存——他写信的手就变了。那是一种非常细微的变化,不表现为矫饰,只表现为周全:话说得完整一些,火气收一收,凡是拿不准的判断加个「或未必然」,凡是可能被误会的地方多补一句。这些都是好文章的美德,可它们恰恰是私信不该有的东西。私信的价值在于它只对一个人负责,所以可以偏、可以急、可以自相矛盾。一旦心里多了第三个读者,信就开始向文章靠拢。第二百二十六章说过尺牍如何因为有了读者而变得讲究,近代的名人书信是同一个病,只是病得更深:从前的读者是想象中的知音,现在的读者是确凿的公众。
第三层是选本的偏。留到今天能被读到的信,要过三道筛子:收信人肯不肯留,后人认不认得写信的人,编者觉不觉得这封可以公开。三道筛子过完,剩下的必定是最不像家书的家书——有见识的、有教训的、可以拿来教育后人的那一批。至于满纸都是米价、药方、几时寄钱的那些信,第一道筛子未必过不去,第三道筛子多半过不去。
后果就是一种普遍的错觉:读了几种流传广的家书刊本,比如晚清以来一直被当作修身治家读物的那一类,容易以为古人的家书都在讲道理、论学问、教子弟做人。其实那只是被选出来的部分。真正构成家书主体的,是无数封只交代钱和身体的信,它们没有一句名言,也从来没有进过任何一部集子。
还有一件常被忽略的损失:印成铅字之后,信作为实物的那一半没了。抬头的空格、写错涂改的墨团、写到纸尽处挤在边上的小字、临封口时想起来又添的附言、信封上的地址与邮戳——这些全都印不出来。而恰恰是这些东西,保存着写信人当时的呼吸。近几十年来影印手迹、保存信封与批封渐渐受到重视,理由正在这里:一封信的信息,有一部分不在文字里,在纸上。
至于刊布他人私信是否正当,近代早有议论,赞成与反对的说法当时就并存,具体的争执各家所述不一。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写信的人当初把话说给一个人听的时候,并没有同意让所有人听。读这类集子的人不妨记着这件事——你手里这本书里的每一句话,原本都不是写给你的。
把这一章的东西收拢起来,会落到一个很朴素的地方。
本书一路在追一件事:「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而三千年后它变成了给出去。前面几十章里,这两头之间的张力大多是以剧烈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宠爱失了分寸,溺爱毁了人,情之所钟到了要拿命去换的地步。那些都是高浓度的东西,浓到会烧坏人。
家书是同一件事的低浓度版本,也是它最日常的载体。
一封家书不表白。它几乎从不说「我爱你」这一类的话,写给父母的不说,写给妻子的也少说。它说的是钱寄了没有、天冷了、咳嗽好了吗、年前能不能回来。它不抒情,不用比喻,不制造高潮。它只是每隔一段时间,把一件事再证明一遍:我还在。
而这恰好把「愛」这个字的三个部件都用上了。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寄回去的那点钱,那包药,那双做好的鞋。心在中,是舍不得——舍不得他冷着饿着,也舍不得让他知道自己这边不好。脚在下,是走不动——这是全部问题的起点。若能回去,何必写信。一封家书,说到底就是一个走不动的人伸出去的一只手。
再往前接一步。第二百一十七章讲过小说里那三个字:「你放心。」那是一个人隔着满屋子的规矩,把一辈子的话浓缩成三个字说出来,说完两个人都受不住。那是文学里能达到的最高浓度之一,一生只说得出一回。
而这三个字的另一种存在形式,就在千千万万封没有人读过的信里。它不叫「你放心」,它叫「勿念」。
「勿念」是家书里最常见的收尾之一,意思是不要惦记我。这两个字值得多看一眼——一个离家在外的人,费了纸墨邮资,写了几百个字,最后落到的那句话不是「我想你」,而是「你别想我」。他要的不是被记挂,他要的是对方能睡着觉。舍不得到了极处,是不肯占用对方一点心思。
这是同一件事的两处写法:一处在小说里,由一个虚构的人在最不该说话的时刻说出口,被人读了两百年;一处在信纸的末行,由无数真实存在过的人每月写一遍,写了几十年,然后随着那口箱子一起烂掉。前一处叫爱情,后一处连名字都没有,就叫家书。
最后落在一件很实的东西上:信封。
信封的正面要写收信人的地址,那通常是自家的地址。一个在外面的人,一辈子要把这几个字写上成百上千遍,写到比自己的名字还熟。他写的时候不会觉得那是什么了不起的事,那只是每次寄信前必须做的一道手续。可这几个字,是他和那个地方之间仅剩的一根线。
而这根线迟早会断。断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他不再需要写了——回去了,或者接了过来。另一种是那封信被退了回来:地址还在,人不在了,或者搬走了没留下落。退回来的信上会多一枚戳,写信的人拿着那封自己写的、自己封的、又原样回到自己手里的信,才明白一件事:这些年他每月证明一次自己还在,而对面那个人,是不是也每月在等着这个证明,他从来没有问过。
清光绪二十五年,一部叫《巴黎茶花女遗事》的书在福州刻印出来。译者署名两个人:冷红生笔述,晓斋主人口译。冷红生是林纾,晓斋主人是王寿昌。林纾不懂法文,也不懂任何一种外文。王寿昌留学法国回来,坐在他对面,把小仲马的原书一句一句讲成汉话,林纾听着,随手写成文言。据后来的记述,两人是在福州的一条船上或一处园子里做完这件事的,细节各家说法不同,时间也有人系于光绪二十三、二十四年,初刻的地点与版本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是,这部书出来以后,读的人很多。
严复有诗句流传甚广:「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一般系于他的《甲辰出都呈同里诸公》。这两句话把当时的情形说得很准:一部翻译小说,让许多中国读书人哭了。他们哭的不是自己的事,是一个巴黎妓女的事;他们读的不是原文,是一个不懂法文的桐城派文人用古文写出来的转述。可即便隔着这么多层,那个东西还是过来了。
过来的是什么?不是故事。中国不缺妓女与书生的故事,《霍小玉传》里的负心,《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里的沉江,分量都不轻。过来的是讲法。是一种把感情摊开来讲、讲得很细、讲到底、并且让当事人自己开口讲的讲法。
这以后的二十年,译本一部接一部地出来。林纾一个人,前后与十几位口译者合作,译出的西洋小说据后人统计有一百八十余种,具体数目各家统计不一,因为其中有重译、有未刊、有署名不清的。他译过司各特、狄更斯、哈葛德、大仲马,也译过斯托夫人。他自己不懂外文,选目往往取决于口译者手里有什么书,所以译出来的东西高下悬殊,既有名著,也有二三流的通俗小说。这一点后人批评很多,但在当时,读者并不区分。他们只知道外国有这样一种书,书里的人这样说话。
阿英的《晚清小说史》里提到过一个现象:晚清最后十余年,翻译小说的数量一度超过了创作小说。这个统计的口径后来学界有争论,有人认为翻译多于创作的说法夸大了,有人认为只在某几年成立。但即便打个折扣,数量之大是没有疑问的。当时的读书人,尤其是年轻的读书人,是在译本里长大的。
一九〇九年,周树人、周作人兄弟在东京印了一本《域外小说集》,第一册收了几篇俄国、波兰、波斯尼亚的短篇。他们不用林纾那种意译加润色的办法,主张字字对译,连原文的句式也尽量保住。结果是,书卖不动。鲁迅后来追记,说这书在东京和上海一共只卖出去二十几本,买的人里还有熟人。这个数字出于他多年后的回忆,未必精确,但方向是对的:那个时候的读者,还读不惯那样的汉语。
再过十年,情形反了过来。一九一八年六月,《新青年》第四卷第六号出了一个「易卜生号」,登了《娜拉》的译文,译者是罗家伦与胡适。同一期还有袁振英介绍易卜生的文章。这一期在当时影响极大,一个挪威剧本里的女人摔门出走的动作,成了此后十几年中国青年反复讨论的题目。一九二三年,鲁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讲演,题目就叫《娜拉走后怎样》。他讲的不是戏,是中国。
从林纾到《新青年》,不过二十年。这二十年里,汉语接了一大批外来的说法。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关于感情的。
外国小说、戏剧与诗歌译成汉语以后,读者遇到的最陌生的东西,大致可以归成四类。这四类不是同时进来的,也不是每个译本都全有,但合起来看,它们与汉语原有的传统差别最大。
第一样是直接的告白。
译作里的人物会当着另一个人的面,把自己的感情说出来。不是暗示,不是托辞,不是让第三者转达,是本人开口,用第一人称说给第二人称听,而且这句话往往是情节的枢纽——说了,故事就往前走一步;不说,故事就停在那里。西洋戏剧尤其如此,因为舞台上没有叙述者,人物的内心只能靠人物自己的嘴说出来。
汉语的叙事传统里,这个枢纽通常不在一句话上。《西厢记》里张生与崔莺莺之间,起作用的是一首诗、一封简帖、一个丫鬟;《牡丹亭》里杜丽娘与柳梦梅之间,起作用的是一幅画像与一个梦;《红楼梦》第三十二回,宝玉对黛玉说了一句「你放心」,黛玉听了半日不言语,然后说「有什么可说的」——那一场戏是全书写这两个人最要紧的地方之一,而说出口的话只有三个字,并且这三个字里不带任何一个表示感情的词。中国的叙事作者不是不写这个时刻,是不让人物用命名的方式写它。
第二样是长篇的心理独白。
译作里的叙述者会进入人物内部,一页一页地写「他想」。想的内容有层次,有转折,有自我反驳,有一个念头压下去另一个念头又冒上来。这种写法在西洋十八、十九世纪的小说里发展得很充分,书信体小说更是把它推到极处——整部书就是一个人对自己的交代。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是这一路的代表,郭沫若的译本一般记为一九二二年由泰东书局出版,此后重印多次,在青年中传得很广。
汉语小说里当然也有写心的地方。《红楼梦》写黛玉、写宝钗、写袭人,都有一句两句的内心交代。但那些交代短,且多半紧贴着一个具体动作或一句具体的话,不作长篇的自我盘诘。中国旧小说的常规办法是让人物做一件事、说一句话、或者作一首诗,把心事挂在那件事那句话那首诗上,由读者自己去解。叙述者很少长时间待在人物的脑子里不出来。
第三样是对身体感受的具体描写。
译作写感情,往往写当下的生理事件:心跳快了,脸红了,手抖了,耳朵里嗡嗡响,喉咙发紧,眼前发黑,呼吸不匀。这些是即时的、可观测的、当场发生的。西洋近代小说把这一套写得很密,有时一整页都在写一个人被一句话击中之后身体的反应。
汉语不是不写身体。本书前面许多章讲过,汉语写相思的主要办法恰恰就是写身体——但写的是消耗的结果,不是当下的事件。「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典」写的是衣带的松紧,是几个月的账;「为伊消得人憔悴」是把一段时间的损耗折算成一个人的样子。李清照写「人比黄花瘦」,写的也是结果。这是一套计量的办法:感情看不见,那就看它花掉了多少人。译作那套是另一种办法:感情看不见,那就看它此刻在身体上引起了什么。两套都指向身体,进路正相反。
第四样是把感情当作可以分析的对象。
这是四样里最不容易看出来、影响却最深的一样。译作里的人物会问自己:这是爱还是怜悯?这是爱还是习惯?我爱的是她这个人,还是我心里造出来的那个影子?人物会给感情下定义,会分类,会追问它的来历,会怀疑它的真假。叙述者也会跳出来,用几段议论说明这一种感情与那一种感情如何不同。感情在这里成了一个被摆在台面上、可以拆开来看的东西。
汉语传统里也讨论感情,但问的问题不一样。旧日的文章问的是该不该、合不合礼、是不是过分、要不要节制。《礼记》讲「发乎情,止乎礼义」——这句话一般引作《毛诗序》,《礼记·乐记》则讲「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问的都是分寸与来路,是伦理的问题,不是分类的问题。理学家讲天理人欲之辨,讲的也是该与不该。至于「我此刻这一种心情,究竟应该叫作什么」,这样的问题在旧籍里少见。感情有名字,名字是现成的:恩、义、情、思、慕、怜、惜。人要做的是把自己安放进这些名字里,不是拿这些名字来解剖自己。
这四样东西合起来,构成了一种不同的处理感情的方式。它的特点是外显、细密、可命名、可分析。它进入汉语的时间,大体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之间,进入的途径是翻译。至于每一样具体何时定型、由哪一部译作率先带入,学界看法不一,也很难指实——因为翻译不是一次性的事件,是几十年里成千上万个句子的累积。
要看清译文带来了什么,得先把汉语原有的办法摆出来。本书写到这一章,已经过了两百多个题目,从甲骨、金文一路数到明清的戏曲小说。把那些材料里反复出现的手法归并一下,大致是五种。
第一种是托物。感情不直接说,挂在一件东西上。王维《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全诗二十个字,没有一个字讲自己,只讲一种豆子。李商隐《无题》:「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典」讲的是蚕与蜡烛。《古诗十九首》里有「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典」,采了花,要送的人在远处,于是「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典」。物是中介,也是掩体。说出物,就等于说出了心,而心始终没有被点名。
第二种是对面着笔。不写自己想对方,写对方想自己。杜甫《月夜》开头:「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典」他人在长安,妻儿在鄜州,句子却从鄜州那一头起。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后两句:「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典」不写自己少了兄弟,写兄弟那边少了自己。这是一种视角上的绕行。绕过去以后,思念的分量反而重了,因为读者要自己把视角折回来,而折回来的那一下,是读者自己完成的。
第三种是以身体的消耗计量。前一节已经提过。柳永《蝶恋花》里的「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典」——此词的作者归属旧有异说,或题欧阳修,学界看法不一,但句子本身是宋词里流传最广的两句之一。李清照《醉花阴》结句「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典」。《古诗十九首》有「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典」。这一路的共同点是:不描述感情本身,描述它花掉的东西。衣带、面容、年岁,都是尺子。感情是看不见的,但尺子上的刻度看得见。
第四种是不说破。《诗经·邶风·静女》开头四句:「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这里的「爱」旧注多训为隐蔽,一般认为是「薆」的借字,与后世表感情的「爱」不是一回事;这一训释虽为通说,细节上学界看法不一。要紧的是这四句写的事:约好了在城角见面,人躲起来不出来,等的那个人抓着头来回走。全篇没有一句交代两人是什么关系、心里想什么。不说破不是含糊,是把话停在恰好的位置上,让后面的空白自己发力。
第五种是用日常动作代替心理描写。「搔首踟蹰」就是。《诗经·郑风·子衿》里「挑兮达兮,在城阙兮典」,写的是在城楼上走来走去。《孔雀东南飞》写焦仲卿与刘兰芝分别,写的是「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典」——先是一个抬手的动作。旧小说更是如此:一个人心里翻江倒海,笔下往往只写他放下茶碗、站起来、走到窗前、又坐下。动作是心的替身。
这五种手法有一个共同的前提:感情是不宜直陈的,或者说,直陈会损坏它。托物是绕开,对面着笔是绕开,以消耗计量是把它换算成别的东西,不说破是留白,用动作代替是转移。五种都是间接。间接不是因为写不出来,是因为这套传统认定:说出来的那一刻,东西就少了一块。
译过来的那一套前提相反。它认定:说出来,东西才成立。人物必须开口,叙述者必须进入内心,身体的反应必须写清楚,感情必须被命名和分析。不说,就等于没有。
两套办法各有各的长处。间接的那一套,好处在余味与分寸,在于它把读者也拉进来做了半个作者;短处在于它容易滑向套语——托物托久了,红豆、杨柳、明月成了现成的零件,谁都能拿来用,用的人未必真有那个心。直接的那一套,好处在准确与穷尽,它能写出间接手法写不到的层次,尤其能写自我怀疑与自我拆解;短处在于它容易滥,一旦成了习惯,「我爱你」三个字也会变成零件,和红豆没什么两样。哪一套更好,这里不作判断。两套都是工具,工具的成色取决于用它的人。
翻译带进来的不只是写法,还有句法。这一层比写法更深,因为写法是可以选择的,句法一旦养成,就成了不假思索的东西。
最容易看见的变化是句子变长。文言的常态是短句,四字、六字,靠并列与对仗往前推,靠语气词收束。译文不能这样。西洋语言的一个句子里可以套好几层从句,一个名词后面可以挂一串修饰。要把这样的句子搬进汉语,要么拆成许多短句,要么把汉语的句子拉长。晚清的译者多用前一法,五四以后主张直译的译者多用后一法。于是汉语里出现了从前很少见的长句:主语出现之前,先来一大段修饰。
跟着来的是定语的膨胀。汉语的定语在中心词前面,西洋语言的关系从句在中心词后面。直译时如果不肯拆句,就只能把后置的从句翻到前面,结果是「的」字前面挂一长串。「那个昨天在雨里等了三个小时最后什么也没等到的人」——这样的句子在文言里几乎不可能,在旧白话里也少见,而在二十世纪以后的汉语里极常见。「的」字的使用频率因此大幅上升,一个句子里出现三四个「的」成了寻常事。
第三是心理动词的直接使用。文言里表示心理活动的词多,但作谓语时往往不带长宾语。译文需要「他觉得他自己是被欺骗了」这样的结构:一个心理动词,后面跟一整个句子。这种「动词加小句宾语」的用法汉语本来有,但用得不多也不长;经翻译一推,它成了常规。有了这个结构,长篇的内心独白才写得出来——因为独白的骨架就是一连串「他想」「他觉得」「他意识到」「他忽然明白」。
第四是人称代词的分化与增多。文言可以一路不出主语,读者靠上下文补。译文不行,原文里每个句子都有主语,直译就得句句有「他」有「我」。第三人称的书面分化也在这一时期发生:「她」字的提倡,一般追溯到刘半农一九二〇年在伦敦所作的《「她」字问题》一文,他同年作的《教我如何不想她》后来被谱成歌传唱;但这个字的最早使用与最早提议究竟归谁,周作人一九一八年的文章里已提到相关讨论,学界看法不一。「它」的分化、复数「们」的扩展,也大体在同一时期。
第五是虚词与连接成分变显豁。文言的句子关系多靠语序与语意贯通,连接词可有可无。译文里的逻辑关系是明写的,于是「如果……那么」「虽然……但是」「因为……所以」成对出现,「当……的时候」「关于」「对于」「在……上」这一类框式结构大量增加。被动句的用法也变了:文言的「被」多用于不幸的事,「被谗」「被害」,而受翻译影响,「被」渐渐可以用于中性甚至好的事,「被选中」「被爱」。「被爱」这个词,在古汉语里几乎不成立;它在现代汉语里成立,而且成了讨论感情时绕不开的一个词。
以上这些现象,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与《中国语法理论》里作过系统的描述,他用的名目是「欧化的语法」。但要注意两件事。一是这些变化的年代很难精确划断,许多用法在译文出现之前的汉语里已有零星的种子,翻译起的是催化与放大的作用,不是从无到有。二是成因不止一端:有人主张主要来自西文直译,有人主张日语的中介作用更大——近代大批新词与新句式经由日本转手进入汉语,有人则主张汉语内部本有由简趋繁的趋势,翻译不过顺水推舟。这三说各有材料,学界看法不一,谨慎的说法是三种力量都在起作用,比重难以量化。
不管成因怎么算,结果是明确的:一百年里,汉语处理感情的句子变长了,变得更明白,也变得更善于分析。代价是,它原来那种靠短句与空白发力的本事,用得少了。
这不是汉语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本书第一百〇一章讲过第一次。汉代以后,佛经陆续译入汉土,到魏晋南北朝形成大规模的译场,唐代玄奘一系又作了一次系统的重译。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译介,前后千年,译出的典籍数以千卷计。那次翻译给汉语留下的词多得数不清:世界、刹那、因缘、烦恼、平等、实际、真谛、境界、觉悟、方便、庄严、现在、过去、未来。今天没有人觉得这些词是外来的。
那一次翻译,在「爱」字上留下了一个大麻烦。梵文里有一个词 tṛṣṇā,巴利语作 taṇhā,本义是渴,引申为对存在的贪求。译经的人把它译作「爱」,有时加字作「贪爱」「渴爱」。在十二因缘的序列里,它排在受与取之间,是苦的来源之一,是修行必须断除的东西。于是汉语里出现了一个古怪的局面:同一个「爱」字,在儒家的语境里是仁的表现,是应当扩充的;在佛家的语境里是苦的根,是应当断的。两种用法各自成立,各有各的经典依据,一直并行到今天。一个字被借给了一个意思几乎相反的概念,造成了长达千年的语义分裂。这是第一次翻译的账。
眼下这一次是第二次。两次隔了一千多年,规模都很大,持续的时间都很长,进来的东西都从边缘走到了中心。但两次的性质不一样。
第一次带来的主要是词。一个新概念,配一个汉字或一个新造的复合词,进来以后各安其位。麻烦出在借字借错了——把「爱」借给了 tṛṣṇā,让一个字背了两副担子。但那毕竟是词汇层面的事,可以靠上下文分辨,可以靠语境隔开。一个人读《孟子》时的「爱」和读《俱舍论》时的「爱」,不会互相干扰。
第二次带来的不是一个词的问题,是一整套表达习惯的问题。它改的不是词表,是句法、是文体、是叙事的角度、是一个人被允许说出什么、以及在什么场合说。这种东西没法靠语境隔开,因为它就是语境本身。一个人学会了用长句分析自己的心情,他就没法在需要的时候退回到「搔首踟蹰」;一个人习惯了人物开口告白,他读到「你放心」三个字时,就可能觉得不够。
不过两次翻译有一条共同的规律,而且这条规律比差别更要紧:外来的说法一旦进入汉语,就不再是外来的。
「世界」这个词,今天谁会觉得它是佛经译语?「烦恼」呢?「觉悟」呢?一个人说「我很烦恼」的时候,他不是在使用一个外来词,他是在说他自己心里本来就有的东西。词进来的时候是客,住得久了就是主。而且不止是词变成了主人——是人心里那块地方被这个词标出来了。有了「烦恼」这个词,一种原本模糊的难受就有了名字,有了名字就有了轮廓,有了轮廓,人就能指着它说:就是这个。
第二次翻译带来的那些说法也一样。心跳、脸红、手抖那一套写法,长篇独白那一套写法,「这究竟是不是爱」那一类问法,进来的时候都是别人的,用了一百年,就成了自己的。今天一个中国人在心里盘问自己「我这是喜欢还是习惯」,他不会觉得自己在用一种外国的思路。他觉得这是他自己在想事情。事实上他确实是他自己在想事情——那套说法已经是他的了。
有一件事常被忽略:第一批用新文体写作的人,古书读得都不少。
鲁迅小时候读《鉴略》,爱看《山海经》的绣像本,这些他自己在《朝花夕拾》里写过。成年以后他抄古碑、辑佚书,辑成《古小说钩沉》,校过《嵇康集》,还编过《会稽郡故书杂集》。同一双手,又译果戈理、译安特莱夫、译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周作人读希腊文,晚年译过古希腊的作品,同时又是明清小品文的鼓吹者。郭沫若写新诗,也写旧体诗,后来还去做甲骨与金文的研究,著《卜辞通纂》《两周金文辞大系》。郁达夫一生写白话小说,旧体诗却写了几百首,论者多以为他的旧诗成就未必在小说之下,这个评价见仁见智。
这些人不是从零开始的。他们的脑子里同时装着两套东西:一套是从小背下来的经史词章,一套是二三十岁上从译本或原著里读来的西洋写法。写作的时候,两套东西一起往笔下涌。
结果是,写出来的东西两边都不像。
不像旧白话。《水浒》《金瓶梅》《红楼梦》的白话,是有腔调的,它从话本与说书的传统里来,句子短,动词密,叙述者站在人物外面,时不时冒出一句韵语。新文学的白话不这样。它句子长,修饰多,叙述者常常钻进人物里面,一钻进去就不容易出来。
也不像西文。译文再直,汉语的底子还在。四字格照用,对偶照用,虚词的省略照用,该省主语的地方还是省了。更要紧的是,那些人的耳朵是被古书养出来的,一个句子读着顺不顺,他们的标准仍旧是从诗文里带来的。所以哪怕是最主张直译的人,写自己的东西时,也不会写成一篇通篇欧化的文章。
这个混合状态,当时挨过不少骂,两边都有人骂。守旧的一方说这是不通的汉语;求新的一方说这还不够彻底。一九二九、三〇年前后,鲁迅与梁实秋为翻译的事有过一场论争,梁实秋批评鲁迅的译笔是「硬译」,读不懂;鲁迅写了《「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回应。鲁迅在别处讲翻译时的意思大意是:汉语本来不够精密,句法上有欠缺,与其迁就现有的顺,不如借翻译把新的句法装进来,一时不顺,用惯了也就顺了。这个主张后来聚讼纷纭,拥护与反对的都有,学界至今看法不一。
主张另一头的也有大家。傅雷在《高老头》重译本的序里提出「神似」,意思是译文重在传神,不在逐字对当。钱锺书写过一篇《林纾的翻译》,提出「化境」的说法,谈的是译文如何做到既不生硬又不失原味。这两种主张与鲁迅那一路的分歧,一直延续到今天的翻译讨论里。
但吵归吵,事情已经发生了。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种新的汉语书面语基本成形。它不是旧白话的延续,也不是西文的复制,是两者挤压出来的第三样东西。而这第三样东西,恰恰因为不纯,才好用:它保留了汉语原有的简省与节奏,又获得了分析与铺陈的能力。今天的中文写作,不论写的人是否意识到,用的都是这一套。
混合的创造性就在这里。一个只有旧手法的作者,写不出人物在两种感情之间来回撕扯的那种细部;一个只有译来的手法的作者,写不出「你放心」那三个字的重量。而三十年代以后的中文作者,理论上两样都能用。用不用得好是另一回事,工具是齐的。
有一部译本,影响的范围与文学译本不同,值得单说。
汉译圣经的历史很长。十九世纪初马礼逊的译本已经刊行,此后有委办译本、有各种方言译本、有文理与浅文理的本子,版本繁多,彼此用词不一。到一九一九年,官话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出版,前后经营了近三十年。此后一百年间,这个本子成了汉语基督教世界通行最广的译本。
它对汉语的影响,一部分在词汇,一部分在句式。就本书的题目而论,最要紧的是一个句式。
《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和合本作:「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这一句在汉语里的特别之处,不在它说了什么,在它的语法。「爱」在这里是主语。它被放在句首,后面跟一个系词「是」,再后面是对它性质的描述。也就是说,「爱」在这里被当成一个独立存在的东西,一个可以被指认、被描述、被赋予属性的实体。
古汉语里的「爱」,绝大多数场合是动词。「爱人」「爱物」「爱民」「爱一牛」,都是动宾。它不是一样东西,是一个行为或一种态度,总要有人去爱、有物被爱。它不单独站着。墨家的「兼爱」被当作学派主张的名目时,有些接近名词性的用法,但那指的是一种主张,不是指一种可以被描述性质的实体。至于「爱是什么」这样的问句,古人不这么问,因为在他们的语法里,「爱」不是那种可以作主语的词。
和合本这一句,以及它所代表的那一类句式,把「爱」推到了主语的位置上。此后一百年,「爱是……」成了汉语里极常见的句型:爱是什么,爱是什么什么,爱不是什么。歌词里有,格言里有,书名里有,中学生的作文里也有。这个句型的流行不能全记在一部译本头上,它同时来自哲学译著、来自小说、来自各种转手的西洋说法,来源多头,学界看法不一。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个句型不是汉语原有的。
跟着这个句型进来的还有分类。希腊文里表示爱的词不止一个,agape、eros、philia 各有侧重,西洋的著作里常常辨析它们的分别。这类辨析译成汉语以后,产生了一个新的题目:爱有几种。汉语从前不这样分。汉语分的是关系——父子之间叫慈孝,君臣之间叫忠,兄弟之间叫悌,朋友之间叫信,夫妇之间叫和。名目是按位置排的,不是按感情的种类排的。而译过来的那一套是按感情本身的性质排的,与人处在什么位置无关。
这是两种不同的分类法。前一种问:你们是什么关系。后一种问:你这是哪一种爱。前一种把感情安放在人伦的格子里,后一种把感情从格子里取出来单独打量。第二种问法进入汉语以后,一个新的问题成为可能:两个人关系不变,而其中一个人心里的东西可以换一种,并且这件事本身可以被讨论。这是从前的汉语不方便讨论的。
现在可以说这一章要处理的那句话了。
先看训诂。「爱」作及物动词带人称宾语,在古汉语里并不是没有,而且不算少见。《左传·隐公元年》记郑武公夫人姜氏的事,说她爱共叔段,想立他为继承人。《论语·阳货》有「爱之,能勿劳乎」。《论语·颜渊》记樊迟问仁,孔子答「爱人」。《孟子·尽心上》有「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典」。《墨子》讲「兼相爱,交相利」。这些都是「爱」带宾语,宾语是人。
但看仔细一点,这些用例有三个共同点。
第一,宾语多是第三人称或泛指。「之」「人」「民」「物」「共叔段」,都是被谈论的对象,不是说话的对方。以第二人称代词作「爱」的宾语——「爱尔」「爱汝」「爱君」——在先秦两汉的典籍里极少。
第二,这些句子多是叙述或论说,不是当面的话。史官在记事,老师在讲道理,思想家在立说。它们是关于爱的陈述,不是爱的表达。一句话是说给第三者听的,还是说给当事人听的,性质完全不同。
第三,这些用例里的「爱」多带上下之分。君爱民,父母爱子,长者爱幼者,是从高处往低处的。平辈之间、尤其是男女之间,当面把「爱」说出来,古籍里很难找到像样的例子。这不是说古人之间没有那回事,是说那回事不用这个字、不用这个句式来办。要办,用的是本书前面几节归纳的那五种手法。
还有一层麻烦,前面各章反复讲过:「爱」这个字的老意思偏在吝惜。《孟子·梁惠王上》「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舍不得。《老子》「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诗经·郑风·将仲子》「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也是舍不得的意思。一个重心偏在「舍不得」的字,拿来当面对一个人说,在古汉语的语感里是别扭的。实际语境中未必会误解,但这个字的分量本来就不落在告白上。
那么「我爱你」这个句式是怎么来的?
从语法上说,它不需要来源。主语加动词加宾语,三个成分都是汉语现成的,第一人称代词、心理动词、第二人称代词,古今都有。造这个句子不违反汉语的任何规则。问题不在能不能造,在造出来做什么用。汉语一直没有把它当作一个固定的、有仪式意味的说法来用。
它成为常语,是近百年的事。译本里的人物这样说,话剧的台词里这样说,电影里这样说,后来歌里这样唱。哪一部作品最先让它流行,哪一年成为口头习语,恐怕说不清楚——口语没有留下足够的材料,学界看法不一,也不必强求一个答案。可以确定的只是方向:它跟着翻译进来,跟着新的文艺形式扩散,到某个时候成了人人会说的一句话。
从语法性质上看,现代汉语的一般描写把「爱」这一类词归为状态动词或心理动词。它可以受程度副词修饰——「很爱」「太爱」;可以否定——「不爱」;可以带补语——「爱得深」。这些都说明它描述的是一种持续的状态,不是一个可完成的动作。这一点很要紧:「我爱你」这句话,说的是一个状态,而说这句话本身,是一个动作。用一个动作去报告一个状态,中间总有一点缝。
这句话进入汉语以后的处境,也是可以观察的。
一方面,它用得极多。表白用它,吵架后和好用它,父母对孩子用它,广告词用它,一年里有专门的日子鼓励人说它。它是现代汉语里最常被说出口的几个句子之一。
另一方面,许多中国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不自在。表现之一是借外壳:写在纸上而不是当面说,唱在歌里而不是讲出来,用英文说,用缩写说,用玩笑的口气说,说完了赶紧笑一下。表现之二是分配不均:年轻人之间说得多,对父母说得少;夫妻新婚时说得多,过了些年就不说了。表现之三是替换:很多人不说这三个字,说别的——「早点睡」「路上小心」「饭在锅里」「多穿点」。有不少人写过这种窘,说自己张不开口。这类感受是否普遍,能不能量化,这里没有可靠的统计,只能说记录下来的例子不少。
于是回到这一章要处理的问题:这句话说的,与那个字说的,是不是同一件事。
本书从头到尾追的是一条线:「爱」的老意思是舍不得。舍不得是一个状态,而且是一个以「不给」为证据的状态。你舍不得的东西,你不给出去,所以别人知道你舍不得。它不需要说出口——说出口反而没有用处,因为说不是证据,不给才是。《说文》把「愛」释为行走的样子,繁体字拆开来,手在上,心在中,脚在下:要给,舍不得,走不动。整个字形描述的是一个人卡在原地的姿势。姿势不需要解说。
「我爱你」不是姿势,是言语。它是一次说出,一次交付,一次把内部状态转成外部信息的动作。它的有效性恰恰依赖于被听见。这与那个字的原理正好相反:一个靠不给来证明,一个靠说出来完成。
所以严格地讲,不是同一件事。那个字说的是一种关于占有与不舍的状态,这句话说的是一次关于自身状态的宣告。前者是被观察出来的,后者是被声明出来的。一百年前,汉语的使用者学会了后一件事,而前一件事一直在,没有走。
两者也不是取代的关系。多出一句可以说出口的话,不等于少了那些不说出口的办法。今天的中国人两样都有:他会说「我爱你」,也会在电话里说完了正事之后忽然加一句「天冷了」。后一句是《诗经》里那个搔首踟蹰的人留下的,前一句是林纾那条船上开始的。
一个具体的例子可以收在这里。近几十年,城市里常见的一种情形是:子女离家,父母送到门口,话说不出来,回身进厨房拿一个袋子出来,里面是煮好的鸡蛋、洗好的水果、几件塞不进箱子的衣服。递过去的时候多半只说一句「拿着」。这是标准的汉语办法——用一个日常动作代替心理描写,一样东西托着一句没说的话,分量落在物上,不落在词上。同一天晚上,这个子女到了目的地,发一条消息报平安,末尾可能会加三个字。两种办法同时在用,一种有三千年,一种有一百年,谁也没有把谁挤掉。
本书第二百三十三章排过一份清单:近代汉语里新造的、借入的、旧瓶装新酒的一批词,如何在几十年间挤进书面语,又如何很快占住了报纸、教科书、法律条文和公文的位置。那一章的收尾是一个问句:这些新词进来以后,原先担着同样一份差事的旧字,去了哪里。
按照最省事的想法,新词进来,旧词就该退场。一个语言里两个说法长期表示同一件事,总有一个要被磨掉——这是词汇史上常见的事,本书前面也见过不止一次。上古汉语的「目」被「眼」挤到了成语和书面语里,「足」被「脚」挤到了同样的地方,「甘」让位给「甜」,「疾」让位给「病」。照这个路数推下去,「爱」这一族的新词一旦立住,旧的说法就该像「目」和「足」一样,退到成语里当化石。
事情没有这样发生。
一个最容易验证的办法是听人说话。不是听讲台上的话,是听厨房里、病房里、车站月台上、电话接通头三句里的话。在那些场合,新词的出现频率低得惊人,而旧的说法密集得几乎无处不在。母亲对成年的儿子说的是「妈疼你」,不是别的;说到女儿在外地受了委屈,说的是「我心疼」;老人在电话里问的是「你姥姥老惦记你」;家里人送人出门,说的是「路上我们牵挂着」;东西送到手里,收的人说「这怎么好意思,太过意不去了」;要把一只养了十年的猫送人,说的是「舍不得」;孩子哭了不肯写作业,大人手举起来又放下,说的是「不忍心」。
这几个说法,没有一个是近代新造的。
「不忍」在《孟子·梁惠王上》里已经是一个成熟的词。齐宣王见牛被牵去衅钟,说自己「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典」,孟子接着说「臣固知王之不忍也典」,又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典」。这段话本书第一章反复用过,因为同一段里还有那句「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一个「爱」是吝惜,一个「不忍」是下不去手,两个词在同一次对话里贴着走。两千三百年后,「不忍心」三个字仍然是普通话口语里最自然的表达之一,词形只多了一个「心」字,意思一步没挪。
「惜」和「吝」同理。古汉语里「爱」「惜」「吝」三个字互训,用例极多,这是本书第一章立论的根基。今天「惜」单用已经少了,可是「可惜」「舍不得」「爱惜」还在天天用。一个人说「这纸别浪费,得爱惜」,用的正是「爱」的最古老的那一层——不是喜欢纸,是舍不得糟蹋纸。这个用法从来没有断过,只是没人意识到自己在用一个先秦的义项。
「疼」略晚。它本来只表身体的痛,引申出疼爱的一层是后起的,具体起于何时、经由什么路径,学界看法不一,有从「痛惜」一路引申的说法,也有认为与方言口语层的互相影响有关。可以确定的只是:到近代白话里,「疼」表示怜爱已经很常见,而今天它在口语中的地位极稳。北方话里说一个孩子「奶奶疼」,谁都懂;说「奶奶爱他」,反而要顿一下,像是在翻译。
「牵挂」「惦记」「过意不去」也都属于宋元以来白话层里长出来的说法,来源与最早出处各家所记不同,不必坐实。但它们的共同点很清楚:全是白话,全是口语,全没有被后来的新词挤掉一寸地方。
于是这一章要处理的现象可以先立住:近代那批新词并没有取代旧有的表达。旧的说法退了,但退的方向不是坟墓,是口语、方言、家常话和固定说法。它们从公文和社论里退出去,回到饭桌上,回到电话里,回到人一着急就冒出来的那半句话里,继续被使用,而且使用得比新词频繁得多。
退到哪里去,是位置问题;为什么退到那里,是分工问题。
把两批词摊开对着看,分工的线并不难找。新词负责的,是公开的、可以拿出来讨论的、需要一个名目的那一部分。「恋爱」是一种可以向单位报备的关系,「爱情」是一个可以写进论文题目和歌名的对象,「爱人」在特定的年代里是一个可以填进表格的身份。它们的共同特点是:能被命名,能被谈论,能被第三者转述,能进入公共场合而不失礼。
旧词负责的,是家常的、不必解释的那一部分。「心疼」「惦记」「舍不得」「过意不去」都不适合写进表格,因为它们说的不是关系,是状态;不是身份,是当下这一刻的那点动静。你没法在履历上填「牵挂」,也没法给「过意不去」办登记。它们只在两个人之间成立,而且往往不需要说完——「我就是有点……舍不得」,后面那句可以不说,对方全懂。
还有一处容易被忽略:旧词并没有完全退出书面语,它在公文里也留了一小块地方,只是留下来的是它的旧义那一面。墙上贴的是「爱护公物」,食堂里写的是「爱惜粮食」,这两句话在今天的书面表达里仍然通行,而它们用的都不是「喜欢」,是「不肯让它受损」「不肯让它被糟蹋」。也就是说,新词占住的是书面语里谈感情的那一部分,谈爱惜的那一部分并没有被收走,还归旧字管。同一个「爱」字,在同一张报纸的两个版面上,可以是两个意思。
这条线在使用者身上表现得很直白:同一个人,在正式场合和书面语里用一套词,在家里和亲近的人之间用另一套。一位教中文的老师,课堂上讲「爱情是文学的永恒主题」,一句不磕巴;下课回家,母亲从老家寄来一包东西,他打电话说的是「您别老给我寄,我这什么都有,您留着自己吃,老这样我心里过意不去」。前一句里的「爱情」是知识,后一句里的「过意不去」是他自己。两句话出自同一张嘴,中间隔着一道语体的门。
汉语里的语体差异一向明显,这不是新事。文言与白话长期并行,同一件事有一套读书人的说法、一套百姓的说法,这在本书前面各卷里已经反复出现——《世说新语》里名士的评语和唐代变文里的市井话,不是同一层语言。近代的新词进来以后,这道旧的分层并没有消失,只是换了内容:书面那一层换成了新词,口语那一层留给了旧词。
要紧的是,这不是新旧的对立。
对立要有争夺,而这两套词其实没有争过。没有人在饭桌上纠正母亲说「您应该说爱我,不该说疼我」;也没有人在论文里把「爱情心理学」改成「心疼心理学」。它们各自占着一段,谁也不进对方的地界。偶尔进去一次,效果立刻是特殊的:一个人在婚礼上当众说「我舍不得她」,这句话之所以有分量,正因为它是从家常那一层被拎到公开场合来的,自带一层不设防;反过来,一个母亲要是在厨房里正儿八经地对孩子说「我爱你」,孩子多半会愣一下,笑着问她今天怎么了。词没错,场合错了。
分工形成之后,还有一个后果值得记下来:两套词的更新速度不一样。新词那一套跟着时代走,几十年就换一批面孔,本书第二百三十三章记的那批词,其中一部分今天已经带上了明显的年代感,「爱人」这个称呼的沉浮尤其明显。旧词那一套几乎不动。「舍不得」「心疼」「惦记」这些说法,把二十年前的家庭录音和今天的通话录音放在一起听,用词几乎没有差别。一层跑得快,一层站得稳,这是分工的自然结果:承担命名功能的词,要跟着被命名的事物变;承担日常功能的词,只要人还这样过日子,就没有变的动力。
固定说法里也留了一批。「爱不释手」的意思是拿着不肯放,说的正是舍不得撒手;「爱惜」「爱护」「珍爱」这一串,重心全在「不肯让它受损」上,而不在「喜欢」上。《诗经·大雅·烝民》里有「爱莫助之」一句,后世的「爱莫能助」即由此而来,不过那个「爱」字如何解,旧注就有分歧,有训为隐蔽的,也有依后起义理解的,学界看法不一,这里只取一点:成语一旦凝固,里面的字就不再跟着口语走,于是成语成了旧义最稳的一个存放处。人天天在说「爱不释手」,而说的人不必知道自己保存了什么。
在旧词这一批里,「舍不得」要单独拿出来说。
先看构词。「舍」是放开、撂下、给出去;「不得」是做不到。三个字合起来,字面意思是手放不开。它不描述感情的强度,不描述对象的可贵,它描述的是一个动作的失败——你本来要把东西递出去,递到一半停住了。这个结构极朴素,朴素到不像一个表达感情的词,倒像一句现场记录。
再看它保存了什么。本书第一章考定,汉语里「爱」最古老的义项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为自己辩解,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正是吝惜;历代注家在此处多把「爱」训为「吝」「惜」一路。《老子》里的「甚爱必大费」也在这一层上,不过这一句该如何解,是说贪爱必致大耗,还是说过度吝惜反而破费,注家意见并不统一,学界看法不一,本书前面已经交代过,这里不再展开。要紧的是那个语义的位置:先秦人说「爱」的时候,心里想的常常不是「喜欢」,而是「不肯给」。
现在把这两头对上。今天要把「吾何爱一牛」译成白话,最贴切、最省力、几乎不用挑的一个译法就是:我难道舍不得一头牛吗。不是「我难道不爱一头牛吗」——那样译反而不通。也就是说,现代汉语口语里最常用的表达之一,恰好就是那个古老义项的白话说法。中间隔着两千三百年,词形换了——从一个单音字换成三个字的短语——而意思一步没有挪。
这件事值得停一停。
本书写到这一章,已经追了两百多万字,方法一直是从文献到文献:一条材料接一条材料,一个用例接一个用例,从甲骨金文到简帛,从经注到别集,从话本到弹词。这种做法有个天然的弱点——它证明的是「古人这样写」,而「古人这样写」和「这个意思还活着」之间,始终隔着一层。文献是死的,写文献的人早已不在。一个义项可以在书里被反复引用一千年,同时在生活里彻底断气,后人照抄照引,谁也不觉得别扭。汉语里这样的词不少。
「舍不得」不是这样。它的证据不在书里。
它的证据是:今天早上,在中国的某个厨房里,一位母亲把最后一块肉夹给孩子,孩子问她怎么不吃,她说的是「我不爱吃这个」——那是一层遮掩;再往下逼一句,她说的才是「就这么点,我舍不得吃」。这句话没有出处,没有版本,没有异文,不需要校勘。它是活的。而它承载的,正是先秦那个义项:舍不得,就是爱。
这是全书主线的一次实证,而且是最硬的一次。不是因为古书这样写,是因为今天的人还这样说。
「舍不得」的用法范围也值得记。它可以带具体的东西: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花钱,舍不得扔。可以带人:舍不得孩子,舍不得老伴,舍不得走。可以带一段时间和一种生活:在一个地方住了三十年,搬家那天说「舍不得」,舍的不是房子,是那三十年。可以什么都不带,只说两个字:「舍不得。」后面留白。这个词的容量极大,而它从不需要修饰——没有人说「非常舍不得」「极其舍不得」,那样说反而弱。它本身已经到底了。
还有一个反向的词:「舍得」。「舍得花钱」「舍得下功夫」,说的是能给出去。一正一反两个词长期并存,把「给」和「不给」这一对关系摆在最日常的位置上。「舍」这个字在汉译佛典里也是常用词,布施、能舍、舍心,都在其中;口语里的「舍得」「舍不得」与佛教用语之间有没有影响、影响到什么程度,学界看法不一,不宜坐实。这里只记一个事实:汉语把「爱」的这一层,交给了一个讲「给不给得出去」的词,而不是交给一个讲「喜欢不喜欢」的词。
俗语里也有它。「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是流传极广的一句,它的本来面目却有争议:一种说法认为原句是「舍不得鞋子」,因为追狼要跑很多路、费很多鞋,后来因方音相近而讹成「孩子」;另一种说法认为原句就是狠话。两说各有理据,学界看法不一。无论哪一说成立,这句俗语的骨架是同一件事:要得到,先得给出去;给不出去,就什么都得不到。三千年前那个字的两头——舍不得与给出去——在一句村话里被并在一处。
再往下一层,是方言。
普通话是一套经过整理和推广的共同语,它的词汇在标准化过程中必然要做减法:一个意思保留一两个说法,其余的不进课本、不进词典正条、不进广播。而各地方言没有做过这道减法。表示疼爱、心疼、惦念、舍不得的说法,在汉语各方言里数量极多,同一个意思在不同的地方有完全不同的词形,有些词进不了汉字,只能记音。
这些说法往往比普通话更接近古义,这一点在方言学里是个常识性的观察:方言存古,是汉语史研究长期依赖的一条路径,许多在共同语里早已消失的上古、中古词,还在某些方言的日常口语里活着。不过要说清楚两件事。第一,「存古」是就整体倾向而言的,具体到某一个词是不是古语的直系遗存,还是后起的、与古语偶然相合的说法,往往需要一条一条地考,结论也常常不一致,学界看法不一。第二,方言之间的差异不是「古—今」一条直线上的先后关系,不能简单地说某地方言比某地更古老,这种排序在学理上站不住。
还有一个方向上的观察可以记下来。近几十年人口流动极大,共同语的覆盖也极广,方言的整体使用范围在收缩,这是有目共睹的事。但收缩不是均匀的:一个人离开家乡多年,最先换掉的往往是那些用于对外的、公共场合的词,最后丢掉的是家常话——骂人的话、哄孩子的话、心疼人的话。有些人一辈子在外地说共同语,可是母亲去世那天,从嘴里出来的还是老家的那几个字。这个现象与本章前面说的分工是同一件事的两面:承担公共功能的词容易被替换,承担私人功能的词最难替换,因为它们不是学来的,是长在里面的。
本章不列具体的方言词,也不做地域归属。原因很实际:方言词的记音、写法、分布范围和确切语义,各家调查所得互有出入,一个词到底通行于多大的范围、是不是某地独有、与邻近方言的说法是不是同源,都需要专门的调查材料支撑。没有把握的地方就不写,是本书自始至终的规矩。
能确定的只有一个大格局:早在汉代,扬雄的《方言》就已经把当时各地表示怜爱一类意思的词按地域分列,记下不同的说法通行在什么地方。这说明两件事——这类词自古就多,而且自古就分地域。至于《方言》所记的具体词形、地域范围,以及后人校注的分歧,历来讨论很多,学界看法不一,这里只取那个大格局:两千年前,表达「疼」和「惜」的词就不止一套;两千年后,还是不止一套。
而这层方言的存留,恰好解释了前面那个分工为什么能站住。一个人在家里说话,用的往往是他母亲对他说话时用的那套词——那套词很可能不是普通话,或者不完全是。近代那批新词是通过学校、报纸和书本进来的,它们进得了教室,进不了摇篮。一个词只要在摇篮边被使用过,它就会在下一代人的最深处留下位置,而这个位置是新词很难挤进去的。旧词退到口语和方言里,不是被赶进去的,是本来就在那里,从没出来过。
本书第一百四十一章讲过词的贬值:「断肠」「销魂」这一类原本极重的说法,经过唐宋以下诗词、曲子、话本的反复使用,重量一层一层被磨掉,到后来「断肠」可以用来说一次小小的怅惘,「销魂」可以用来形容一顿好饭。词像货币,发行过量就贬值,这是词汇史上一条常见的规律。
现在要记一个相反的机制。
被日常反复使用的朴素词不会贬值。「舍不得」「心疼」「惦记」「过意不去」每天被说无数遍,使用频率远远高于「断肠」在任何一个时代的频率,可是它们的分量没有变轻。这不是偶然,原因在于:它们本来就不承担夸张的任务。
贬值发生在什么词身上?发生在那些一开始就把话说满了的词身上。「断肠」是把肠子断掉,「销魂」是把魂魄化掉,这类说法的起点已经在极限上,它们靠的是超额的修辞。修辞一旦被反复使用,读者的感受阈值就会抬高,而词本身没有余地可退——它没法再断得更彻底一点。于是它只能往下滑。
这里要顺带分开一个容易混的情况。「爱」字本身在当代口语里确实有泛化的一面——「爱吃辣」「爱干净」「爱睡懒觉」「这孩子爱哭」,这一路用法极常见,分量也确实轻。但它轻,不是因为被磨损了,而是因为它走的本来就是另一条路:表示习惯性倾向的「爱」,即好尚、爱好那一义,古已有之,自成一系,本书前面已经交代过它的来历。它从来就不重,谈不上贬值。真正会贬值的,是那些被拿去做修辞的说法;而做修辞,「爱吃辣」这样的句子从来没有资格。
「舍不得」的起点在地面上。它说的是一件小事:手没松开。这件事没有夸张的余地,也不需要夸张,它甚至不带感情色彩的形容词。一个词若不曾用力,就不存在力气用尽的问题。
还有一层更实在的约束:这类词是可以被验证的。一个人说自己「断肠」,旁人无从查证,他也不必付出任何代价;一个人说「舍不得」,那就意味着东西确实没有送出去,饭确实没有吃,人确实没有走成,或者走了以后确实回头。它连着一个可以看见的事实。语言里凡是连着事实的词,都不容易滥用,因为滥用会当场露馅。「心疼」「不忍心」也是同理:说「不忍心」而照样下手,旁边的人立刻听得出那句话是假的。
于是两套词有了两种命运。修辞层的词不断磨损,磨损了就要造新的、更重的说法来接替,近代那批新词进来时,其中一部分正是承担了这个功能——旧的说法已经不够用了,要一批新的、还没有被磨过的词。而日常层的朴素词不磨损,也就不需要更新。它们从先秦一直用到今天,靠的不是文学的保护,是使用本身。
旧词的去处,还有一条支线在称呼上。
本书第三十三章排过《尔雅·释亲》的体系。那一篇把亲属关系分作宗族、母党、妻党、婚姻几大类,一格一格排下来,父之昆弟、母之姊妹、妻之父母各有专名,同辈之内分长幼,异辈之间分父系母系,名目细密。汉语亲属称谓的分辨度在诸语言中属于高的一端,这是比较语言学里常被提到的一点;至于《尔雅》所记的名目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通行的口语,又在多大程度上是编纂者的整理和系统化,历来有不同意见,学界看法不一。
这套称谓与情感表达的关系,值得单独说一句。
汉语在很多场合用称呼本身承担情感,而不另外加形容词。一个人推门进来喊一声「妈」,这一声里有什么,不需要再说;同一个人如果改口喊「母亲」,屋里的空气立刻就变了,而字面意思一个字没变。称呼在汉语里是有温度刻度的:同一个人可以被叫作全名、名、小名、叠字、排行、行业称呼、亲属称呼,每一种叫法对应一段距离。父母叫孩子小名,孩子生病时叫得更黏一点,孩子闯了祸就连名带姓一起叫出来——距离的远近全在称呼上调,一句「我爱你」也不必说,一句「我生气了」也不必说。
小称和叠字也在这一层里。汉语给亲近的人取名字的办法极多:名字里挑一个字重复,前面加一个虚字,后面缀一个词尾,或者干脆用一个与本名无关的、只在家里通行的叫法。这些形式的共同点是它们都不进公共场合——户口本上不写,单位里不用,只在几个人之间流通。一个人一生中被这样叫过的次数,和叫他的人数,常常是成反比的:叫的人越少,叫的次数越多。这些叫法在词汇表上没有位置,在字典里查不到,却是很多人一辈子听得最多的几个音。
近代以来,这套体系在使用层面上明显简化了。旁系称谓的一部分在城市口语里频率下降,「阿姨」「叔叔」这类词从亲属称谓扩展成了通行的社会称呼,原本严格区分的一些名目在日常使用中被合并或含混带过。简化的原因通常被归到家庭规模变小、人口流动、书面语与共同语的推广几条上,不过各地情况差别很大,南北方言区之间、城乡之间都不一致,具体到哪一类称谓在什么时候、什么范围内退出使用,可靠的调查并不多,学界看法不一。
要记的是另一件事:称谓简化了,情感词没有跟着简化。
这两套东西本来就不是一回事。称谓表管的是名分和位置——谁是谁的什么人,在礼制上处在哪一格。这一层受制度和家庭结构的约束,制度变了,家庭小了,那些格子空着没人用,自然就退。情感词管的是当下这一刻的动静——心疼、惦记、舍不得——这一层不受制度约束,只受人本身的约束。人还在生孩子,还在送人出门,还在把最后一块肉夹给别人,这些词就没有退的理由。
于是出现一个有点意思的分布:一个现代家庭可能已经说不清「从父姊妹」该怎么称呼,却完全没有丢掉「心疼」和「舍不得」。名分那一头在退,动作那一头站着不动。
写到这里,有一个现象必须诚实地写下来:中国人在口头上很少直接说那个新词。
这不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断言,本章也不打算给出比例——没有可靠的调查数据支持任何具体数字。但这个观察本身在生活经验里相当一致:很多家庭里,父母与子女之间一辈子没有正面说过那三个字;夫妻之间说过一两次的,多半是在特殊的时刻;而同样这些人,每天都在说「多穿点」「吃了吗」「路上慢点」「到了给我发个信息」「锅里给你留着」。
对这个现象,可以给出几种解释。要说清楚:以下都是推论,不是结论,并且它们互相之间不排斥,很可能同时起作用。
第一种解释是语体。前面已经说过,那个词属于新词那一套,而新词那一套的地盘是公开的、书面的、需要命名的场合。把它拿到厨房里说,是把公共语体的词用在私人场合,听起来像翻译。这不是感情的问题,是词的位置问题。同样的道理反过来也成立:一个人在写论文时不会用「舍不得」,不是因为他不舍得,是那个词不进那种文体。
第二种解释是习惯和代际。语言习得靠模仿,一个句式如果上一代人从来没有当着下一代人的面用过,下一代人就没有现成的模板可用。要说出一句自己从没听人说过的话,需要额外的力气,而在最亲近的关系里,人恰恰最不愿意费这个力气——因为万一说得不自然,尴尬是当场的。于是这个句式在代际之间断了传承,不是因为被禁止,是因为没被示范过。
第三种解释在亲密关系本身。越近的关系,越不需要命名。命名意味着退后一步,从关系内部退到外部,把它当成一个可以被指认的对象来说——这正是命名这个动作的性质。而在一段完全不设防的关系里,退这一步是有代价的,它会立刻让双方意识到彼此的位置。所以在很多家庭里,一句突如其来的「我爱你」得到的第一反应不是感动,是警觉:你是不是有事、你是不是欠钱了、你是不是要出远门。这个反应不好笑,它是准确的——在那个语言习惯里,把关系拿出来正面命名,通常确实意味着有事发生。
需要立刻补一句:上面这三条都只是可能的解释,它们解释的是一个语言使用的现象,不能推出关于一个民族的性格判断。本书不作这一类断言。事实上,把「少说那三个字」读成「不善于表达感情」,在语言学上是站不住的:表达感情的形式极多,那三个字只是其中一种,而且是相当晚才进入汉语口语的一种。一个每天问「吃了吗」的人,不是没有在表达;他表达的密度可能比一个每天说三遍「我爱你」的人还要高,只是他用的形式不带那个词。
「多穿点」的信息内容是牵挂,「锅里给你留着」的信息内容是舍不得,「到了给我打个电话」的信息内容是不放心。这些句子有一个共同的结构:它们都不谈感情,只谈事。谈的是天气、是饭、是路。感情在事的后面,不出面。这与本书前面几卷里反复见到的一种表达方式是一路的——中国文学里写别离,常常不写「我难过」,只写马、写酒、写渡口、写一件东西没带走。事在前,情在后,情不出面。口语和文学,在这一点上用的是同一套办法。
还有一个可以直接观察的旁证:同一批人在书信、短信和留言里,使用那三个字的频率,明显高于当面说话。写下来比说出口容易,这一点在很多家庭里都成立。这也支持前面的第一种解释——那个词是从书面语进来的,它至今还更适应文字,不太适应嘴。
至于近二三十年这句话在年轻一代中的使用是否变多,通俗文艺、影视和网络语言起了多大作用,这些都缺少可靠的数据,本章不作判断,只记下一点:即便使用变多,它也仍然是新词那一套里的成员,进的是公开表达的场合——纪念日、屏幕上、公开场合的致辞——而没有取代厨房里那一套。
全书写到这里,已经两百多万字,做的一直是同一件事:追踪一个字在两千多年里的用法。从《说文解字》的「行皃」,到「㤅」这个从心的本字;从《孟子》里那头没杀成的牛,到《老子》的「甚爱必大费」;从汉魏的诗、唐宋的词,到元明的曲、清代的小说;从宠爱与溺爱的祸事,到好鹤亡国的荒唐,到情之至而人皆死的那一路凄美。每一章都在同一条线上取一个点。
这一章要说的,是这条线还没有断。
它今天仍然在被使用,而且用的是它最古老的那个意思。不是「爱」,是「舍不得」。
这句话需要落实一下,不然就成了口号。落实的办法是把它拆成三个可以查证的部分。第一,先秦文献里「爱」有吝惜、舍不得一义,用例充分,这是本书第一章已经办完的事,不必重来。第二,现代汉语口语里「舍不得」是高频表达,这一点不需要文献,任何一个说汉语的人都可以在一天之内验证。第三,把第一条里的「爱」译成今天的话,最自然的对应就是第二条里的「舍不得」——这一步是可以当场做的:找出《孟子》那句「吾何爱一牛」,让任何一个没读过古书的人猜猜什么意思,他多半会答「舍不得一头牛」。三条接起来,这条线就通了。
而这一通,和全书别处的考据不是一个性质。别处的证据都在纸上:一条材料引一条材料,一个注引一个注,最终指向的仍然是文本。这一处的证据在纸外面。它不需要版本,不需要校勘,不需要辨伪,也不怕哪一天出土一批新材料把它推翻——因为它不是一条记载,是一个还在进行的事实。
回到字形上收个尾。繁体的「愛」拆开是四个部分:上面是爫,一只手;中间是冖和心;下面是夂,一只脚。本书开篇说过一句话: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三千年下来,这个字的字形在简化中丢掉了中间那颗心,而口语里最常说的那个词,恰好把心和脚这两部分完整地留了下来——「舍不得」说的是心,「走不动」「挪不开」「回头看」说的是脚。手那一部分,还在;它只是停在半空。
一个人送客到门口,东西已经递到对方手上了,人还站着没回去。这就是那个字。
本书从卷二写起,到这里已经二百三十余章。若把这些章按另一个标准重排一遍——哪些东西原本是唱出来的,哪些只是写出来的——就会看到一条几乎没有断口的线。这条线值得先立起来,因为本章要讲的近现代的歌,是这条线的下一段,不是一个新东西的开头。
《诗经》是唱的。《墨子·公孟》里有一句话说得很直白:「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典」诵、弦、歌、舞,四件事对着同一批材料。《史记·孔子世家》也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今天读《关雎》,读的是字;当年那是有调的,有伴奏的,是能跟着拍子走的。调子后来亡了,字留了下来,于是后人把它当诗读了两千年,几乎忘了它本来的样子。卷二里讲的重章叠唱、讲的「兴」,单从纸上看是修辞,放回唱的场合去看,多半是唱法逼出来的:一段调子唱完了还要再来一遍,词就得换几个字接上去。
汉乐府是唱的。《汉书·礼乐志》记武帝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乐府」本是官署的名字,是管音乐的衙门;后来才变成一种诗体的名字。这个词义的滑动本身就说明次序:唱在前,诗体在后。《宋书·乐志》说到那些流传下来的乐章古辞,大意是,它们原本不过是汉代街陌之间的谣讴。街陌谣讴四个字,分量很重——那是从街上采来的。
南朝民歌是唱的,而且分得很细。《乐府诗集》把它们归入清商曲辞,又分吴声歌曲与西曲歌,一个大致属建业一带,一个大致属荆郢一带。旧说晋代有女子名子夜,造《子夜歌》之声,这话属传说,不必当史事,但《子夜歌》确实有春歌、夏歌、秋歌、冬歌之分,一支调子填四季的词,这是唱的规矩,不是写的规矩。
词是唱的。词最初就叫曲子词,是配着现成的曲调填的字,所以叫倚声,叫填词。敦煌所出的那一批写本曲子词,格律粗糙,俗字连篇,正因为它们贴着唱的实况,还没有被文人修整过。卷十八说过,词牌名与内容常常毫无关系——《菩萨蛮》里没有菩萨,《忆秦娥》未必忆秦娥——这就是曲调先在、文字后来的证据。曲调是模子,词是倒进去的东西。
曲是唱的,而且是配着戏唱的。宫调、曲牌、套数,这一整套东西是为舞台设计的。卷十九讲的地方戏与说唱,更是从头到尾靠嗓子活着:弹词、鼓词、宝卷、道情,各有各的腔口,各有各的板眼。到了明清,城市里另有一类东西流行起来:小曲、时调。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有「时尚小令」一条,把当时传唱的曲牌名目一一列出,据其所记,某调兴起某调衰歇,一时一变。冯梦龙编过《挂枝儿》《山歌》两种集子,收的就是这类市井间口耳相传的歌。「时尚」这两个字,明朝人已经用在歌上了。
再往下,就是近现代。器物变了:留声机、唱片、无线电、扩音器,后来是磁带、电视,再后来是网络;记谱法多了一套外来的;乐队里出现了从前没有的乐器;唱歌的人成了一种职业,有了专门的行业。但变的是器,不是事。事还是那件事:一个人把话拉长了,配上调子,唱给别人听;别人听了记住,跟着哼。从《诗经》到今天,这件事一次也没有中断过。中断的只是某一段的调子——古调亡了,新调起来,再亡,再起。字有时候能留下来,调子多半留不住,直到录音出现为止。
所以本章不打算把近现代的歌当成一个孤立的题目。它是这条线的延续。凡本书前面归纳过的手法,在它身上大都还能找到;凡本书前面记过的社会条件——城市、市场、演出、听众付钱——在它身上又出现了一遍,而且更彻底。差别只在两处:一是技术,二是语言。这两处的变化都很大,大到值得单独说,但它们改变的是这件事的规模和面貌,不是它的性质。
按本书的规矩,先把名物理清。
《说文解字》:「歌,詠也。」又:「詠,歌也。」两个字互训,绕回来了,得从别处找解释。《尚书·尧典》有四句话:「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典」旧注解「永」为长,歌永言就是把话拉长了说。这个解释朴素而准确:歌与说的第一层分别,不在有没有感情,而在音节被拖长了,长到可以按拍子安排。今天说「唱得字正腔圆」,腔就是那个被拉长的部分。
还有一个分别,古人分得比今人细。《毛诗》于《魏风·园有桃》有一句传文:「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典」有伴奏的叫歌,清唱的叫谣。所以史书里的「童谣」「谣谚」,指的是不用乐器、光凭嘴传的那一类,也正因为不用乐器,它传得最快最野,常被拿去当预兆看。今天这个分别基本没了,歌与谣合成一个词,只在「民谣」「歌谣」这类旧词里还留着一点痕迹。
「唱」字另有来历。《说文解字》:「唱,導也。」导是领头。唱的本义是一人先发声,众人应和,所以古书里唱与和总是连着用,一唱百和。这个字的老意思今天几乎全被新意思盖住了,但那个「领头—跟上」的结构并没有消失:近现代的歌里,主歌由一个人唱,副歌全场跟着唱,这正是唱与和的旧格局换了个场地。人多的场合唱歌,自然会分出这两层,古今一样。
「曲」字的音乐义是后起的。《说文解字》说曲「象器曲受物之形」,本义是弯曲的容器,与音乐无关。它怎么变成乐曲的曲,说法不一,较通行的一说是取曲折义——调子有高低起伏,不是一条直线。这个说法能不能坐实,不好讲,姑存之。要紧的是结果:曲后来专指旋律那一面,与词分工。今天说一首歌「曲好词一般」,曲指的就是旋律。
「调」,《说文解字》:「調,和也。」本义是调和、配合,后来才用于音高的高低相配。汉语里这个字承担了两层意思:一层是音乐上的调式、调高;另一层是腔调、地方口音,所谓南腔北调。这两层在戏曲里本来就纠缠不清——一个地方的调,既是曲调,也是那个地方人说话的声口。本书第一百八十七章讲各地各唱各的,讲的就是这个「调」字的第二层。
「词」,《说文解字》:「詞,意內而言外也。」本义就是言辞,与音乐无涉。宋代以后它成了一种文体的专名,是从「曲子词」省下来的,省掉的恰恰是曲。到了近现代,词又回到它的宽义上去,指歌里的文字部分,与曲相对。于是有了作词、作曲两个分开的职衔——这是从前没有的。《诗经》的采诗者不分词曲,乐府的协律都尉两头都管,填词的文人是往现成的调子里塞字。词与曲由一个人做,或由一个流程做,分成两个专业各自署名,是近现代才普遍的事。
最后是「流行」。这个词很老。《孟子·公孙丑上》引孔子的话:「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典」流行的本义是像水一样流布开去,速度快,范围广,与好坏无关。今天说「流行歌曲」,取的正是这个本义——传得开的歌。它不是一个品评等级的词,虽然后来常被当成等级来用。本书不作高下之判,只按它的本义使用:流行,就是传得开。
一首歌传得开,与它是不是好,是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在《诗经》时代就已经分开了。采诗的人采的是传得开的,后来编定成经的人挑的是另一套标准。本章下面要谈的许多事,都落在「传得开」这一侧。
本书一路走来,归纳过若干条手法。它们不是文人书斋里发明的,是唱歌的人在长期实践里磨出来的。既然唱这件事没有断,手法也就没有断。下面逐项对一对。
第一是托物。不直接说人,先说一件东西。《诗经·郑风·子衿》开口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典」,先说领子,再说心。《卫风·木瓜》通篇讲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人始终不出面,东西来回递。汉乐府《上邪》里那一串「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典」,也是拿五件不可能发生的自然之事,顶替一句「我不变」。托物的好处在两头:说的人不必把话说尽,听的人自己去接。近现代的歌词把这个手法用得极熟——一件随身的旧物,一条走过的路,一趟车,一场雨,一盏不灭的灯,这类东西在歌词里出现的频率,远高于直陈的告白。原因也简单:歌是唱给不特定的人听的,托了物,每个听的人都能把自己那件东西填进去。直说「我爱你」,只对着一个人;说一件旧物,对着所有人。
第二是重复与叠句。《诗经》的重章叠唱是最早的样本:《周南·芣苢》通篇只换动词,采之、有之、掇之、捋之、袺之、襭之,别的字几乎不动。南朝的《西洲曲》一路以顶针钩连,句尾接句首,像走台阶。这种写法在纸上看着单调,一唱就明白了:调子要反复,词就得跟着反复,而反复中略变几个字,既保住熟悉感,又不至于全然一样。近现代歌曲的结构——主歌反复两三遍,副歌每遍原样再来,末遍再加一遍——就是这套老规矩的现成延续。副歌之所以叫副歌而人人只记得副歌,道理与《芣苢》一样:重复的部分是给听众记的,变化的部分是给内容用的。歌词里那些看似多余的语气字、衬字、拖腔的「啊」「呀」「哦」,也不是废话,它们是拿来对付旋律里多出来的那几个音的。卷二十讲元曲的衬字,讲的是同一件事:字要伺候调子,不够就填,多了就减。
第三是以身体的消耗计量。这条手法本书说过多次:不说想得有多苦,只说身体少了多少。《古诗十九首》「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典」,拿裤腰带的松紧当尺子。柳永《蝶恋花》「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典」,是同一把尺子——这两句的作者归属,历来有柳永、欧阳修两说,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取词句。李清照说人比黄花瘦,也是这把尺子。这个手法在近现代的歌里几乎原样保留:白头发多了几根,眼睛熬红了,人瘦了一圈,烟抽掉多少,酒喝了几杯,路走了多远,天亮了几次。计量单位换了——从衣带换成了别的——原理没换:感情不可称量,而身体可以,于是拿身体的损耗做感情的凭证。这是一种极古老的会计法。
第四是对面着笔。不写自己想对方,写对方在那边想自己。《诗经·魏风·陟岵》里,登山的人爬上去望父亲,接着写的却是父亲叮嘱他的话——那话是他替父亲想出来的。杜甫《月夜》写「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典」,身在长安,笔在鄜州。这一手的效力在于把一份思念变成两份,而且那多出来的一份是虚的,虚的反而更重。近现代歌词里的对面着笔,常常表现为一句设问:你那边是不是也一样,你有没有偶尔想起,那边下不下雨。问句一出,对面就被写活了。这类句子密度很高,几乎成了一种默认写法。
第五是以景结情。话说到最紧处,忽然不说了,给一个景。《诗经·小雅·采薇》末章「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典」,行役之苦一字不提,只两幅画。白居易《琵琶行》写到满座掩泣,收尾却是「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典」。近现代的歌在这一手上有一个便利是古人没有的:它可以不用文字收尾,直接把最后几句交给旋律和伴奏——间奏、尾奏、渐弱的和声,都是「以景结情」的另一种材料。词写到某处停住,音继续走,效果与秋月白是同一路。这也提醒一件事:歌词不是独立的文本,它有一半的活儿是别的东西替它干的,拿评诗的尺子单量歌词,尺子从一开始就短了一截。
以上五条,古今对得上。这不是因为后人读了古书去模仿,大部分写歌词的人未必系统读过《诗经》和乐府。对得上的原因在别处:唱这个动作本身有它的限制——要押韵,要合拍,要让人一遍就记住,要在两三分钟里说完一件事。限制相同,解法就相近。手法是限制的产物,不是传承的产物;传承只是让它更快地被找到。
前面说过,古调多半留不住。字靠竹帛纸墨,调子靠人的嗓子和耳朵,人一死,一段调子就可能跟着没了。《诗经》的乐谱不存,汉乐府的曲子不存,唐代大曲只留下零星记录与后人的推拟,宋人的词乐传下来的极少。中国音乐史上一次又一次的「古调不复闻」,不是文献散失那么简单,是媒介本身不支持保存。
录音改变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从有了留声机与唱片起,调子第一次可以脱离唱它的人独立存在,并且原样复制。这是三千年里最大的一次断口——不是唱这件事断了,是「调子会亡」这件事断了。此后录下来的东西,只要载体还在,就还在。本书前面各卷反复出现的那句「其声不传」,从这里起不再必然。
第二件事更要紧:同一个版本可以走遍全国。唱片压出来是一样的,广播里放出来是一样的,后来的磁带、电视、网络,也都是一样的。一首歌从此有了「原唱」,有了「正版」,有了一个人人都可以对照的标准形态。这在从前是不可想象的。本书第一百八十七章讲过口传时代的常态:各地各唱各的。同一个故事,同一支曲牌,过一条河就换一副腔口;唱的人每唱一遍都不完全相同,记性、嗓子、当天的听众、临时的即兴,都会让它变一点。变异是口传的常态,不是意外。所谓「一曲万变」,就是没有定本。
录音把定本给了歌。得失都在这里。
得的一面很清楚。传播的范围大了,快了,成本低了。一支歌可以在极短时间内被极多的人听到,并且听到的是同一支。这使得歌第一次具备了跨地域的公共性——两个素不相识、方言不通的人,可以因为哼同一段旋律而彼此认出来。这种事从前只发生在很小的范围里。录音还有一个副产品:它同样可以录下地方的唱法。采录民间艺人的工作之所以成为可能,靠的正是这套技术。许多濒临失传的腔调因此留了下来,这是笔实实在在的功劳,不能只算在损失一栏。
失的一面同样清楚。定本一旦确立,变异就停了。从前是一支曲子在流传中不断被改写,人人都是它的作者之一;现在是一个固定的版本被无数次重放,听的人只是听。唱的人少了,听的人多了——这是媒介带来的位置变化。更深一层的损失在地方性:当同一个版本以同一副嗓子、同一种口音传到各地,各地原有的腔调就被压平了。压平不等于消灭,地方戏、山歌、号子并没有消失,但它们退到了日常之外,退成了需要专门去听、专门去学的东西。从前一个人不必学就会唱本地的调子,因为周围人都那么唱;现在他要学。
还要补一句,定本并没有把变异全杀死,只是把它挤到了别的通道里。翻唱是一种:同一首歌换一个人唱,快慢、轻重、腔口都不同,听的人拿它与原唱对比,这本身就是新一轮的异文。改词是另一种:把现成的调子填上另一套字,用在别的场合,或者用来玩笑——这一手其实极古老,倚声填词的本质就是它。此外还有各地用方言重唱的版本。口传时代的变异是自然发生、无人察觉的;录音时代的变异是有意为之、人人知道它与哪个版本不同。前者像水流,后者像回声。
这个得失不必强作评判,但要看清它的性质:它不是好坏的问题,是一件事换了尺度。歌从「一村一乡的公共财产」变成了「全国范围的公共财产」,范围放大了几个量级,代价是内部的差异被削掉了一层。本书写字、写书、写刻本时反复遇到过同一个结构——一旦有了定本,异文就成了错误。歌的定本化,是同一个结构在声音上重演了一遍。
歌词是汉语里最口语的书面文体之一。这不是风格选择,是被听觉逼出来的。
读书的人可以停,可以回头,可以查。听歌的人不能。一句唱过去就过去了,听不懂就是听不懂,没有第二次机会。这个限制决定了歌词的一切语言习惯:句子要短,结构要直,词要常用,不能有生僻字,不能有需要停下来想一下的倒装。同音字尤其危险——眼睛分得清的字,耳朵分不清,一句词若在听觉上有两种解法,写词的人就得改。文言的密度是给眼睛准备的,一个字顶三个字;歌词的疏朗是给耳朵准备的,宁可多说两个字,也不能让人听岔。
这件事本书处理过一次。第二百〇一章讲元曲的口语:勾栏瓦舍里演戏,台下坐的是买了票的市井之人,演员唱的每一句都要让当场的人立刻听懂,听不懂,座儿就散。于是大量的口语、俗语、方言词、语气词涌进了韵文,连衬字这种专为口语节奏设的东西也成了体制的一部分。当时的文人对此颇有微词,以为俚俗;而正是这些俚俗的字,把那一代人的说话声音保存了下来。
近现代的歌是第二次。社会条件几乎是同一副:城市里聚起了大量互不相识的人;歌成了可以买卖的商品;有专门的演出与专门的从业者;听众用钱表态,不满意就不听。条件相同,结果相同——口语再一次大规模进入韵文,而且比元曲那次更彻底,因为传播的范围更大,要照顾的听众更杂,任何一点门槛都会挡住一部分人。
顺带要说清一件事:白话进韵文不是降格,更不是新事。《诗经》的语言,大抵就是当时口语的加工品;汉乐府的街陌谣讴,更是原样的市井话。真正需要解释的不是歌词为什么这么白,而是中间那一大段时间里,韵文为什么变得那么文。把三千年拉直了看,口语的歌是常态,精炼到只能读不能听的诗,倒是特例——那是文人把一种唱的体裁接管过来、改成看的体裁之后的产物。近现代的歌只是回到了常态。
押韵上也看得出这一点。诗用韵书,韵书里的分部是历代累积下来的,与实际口音早已脱节,写诗的人常常押着自己念不出分别的韵。而戏曲与说唱另有一套按口语归纳的韵辙,即所谓十三辙,言前、人辰、中东、江阳之类,分部粗,凭耳朵就能判断。近现代的歌词大体沿用的是后一路:按当下的读音押,合口即可,不查书。这是两套系统,一套服从文献,一套服从耳朵。歌从来站在耳朵那一边。
口语进来,也带进了口语的短处:句子松,废字多,经不起逐字推敲。把歌词摘下来当诗读,常常显得单薄——这几乎是必然的,因为它本来就不是单独站着的。它有旋律托着,有节奏撑着,有唱的人的声气填着。元曲的曲词离了唱腔也要掉几分颜色,道理一样。评价一件东西,得先看它原本长在什么地方。
流行歌词高度依赖现成的意象和现成的句式。这一点必须如实写出来:相同的月亮,相同的雨,相同的车站与站台,相同的旧照片与旧信,相同的「一个人的夜」,相同的「回不去的从前」。翻上一批歌词,重复的东西比不重复的东西多。
这不是近现代才有的毛病。《诗经》里起兴的句子本身就是一批现成件,鸟、水、草木,反复用在不同的篇里;汉乐府有成套的开头与结尾;词有一整套固定语汇——杨柳、长亭、更漏、西楼、栏杆、香冷,几乎构成一个封闭的仓库,填词的人从里面取用;曲有曲牌与套数,连宫调的情绪都被规定好了;说唱里的赋赞更是整段整段的现成货,描人写景,到了地方就搬出来用。本书第二百三十一章讲模式化,讲的正是这件事:口耳相传的文艺,离了模式活不下去。
要紧的是怎么看它。研究口传文学的学者早就指出,套语不是懒惰的证据,而是创作的单位。一个艺人要在唱的当口现编,来不及一个字一个字地想,他想的是一块一块的成品,把合适的块拼到合适的位置。没有这些块,现场创作根本不可能发生。歌词的情形与此相近:两三分钟,几十个字,要押韵,要合拍,要一遍听懂,留给独创的余地本来就窄。
更值得说的是套语的社会功能。多数人不擅长措辞。心里那点舍不得,当事人自己说不出来,或者说出来觉得笨拙、觉得难为情。现成的句子替他把话说了。他唱那一句「我想你」,用的是别人写好的词,别人写好的调,可他心里想的那个人是他自己的。套语在这里是一件公共器具,像村口的井、渡口的船,谁都能用,用的人不必是它的主人。一首歌之所以能被上百万人认作「说的就是我」,靠的恰恰是它不够具体——具体是排他的,笼统才是共用的。
套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一代人有自己的一批,上一代的到了下一代听来就旧,而它当初是新的。词里的杨柳、长亭、更漏,今天读着像标本,在它们刚被用起来的时候,也不过是当时最顺口的说法。所谓陈词滥调,多半只是用得太久的好句子。
以文学的标准苛责这一点,是尺子用错了地方。文学求的是不可替代,歌求的是可以被替换成任何一个人。两者的目标不同,评价的方向自然相反。本书不作高下之判,只指出这个分别。
代价也要写出来。用惯了现成的话,人会渐渐分不清哪一句是自己的感觉,哪一句是听来的。感情本来粗糙、含混、不成形,套语给它一个整齐的形状,而那个形状是别人量好的。久了,人可能是照着歌里的样子去难过,而不是照着自己的样子。这类事很难举证,但它确实存在,古今皆然——词里的闺怨写多了,后来的人写闺怨就照着词里写。套语是好用的器具,好用的器具都有这个性质:它替你解决问题,也替你规定了问题的样子。
前面几节谈的多是儿女之事,容易给人一个错觉,以为歌天生是用来说私情的。不是。歌从一开始就同时干着好几样活,私情只是其中一样,而且未必是最古老的那样。
最古老的用途之一是干活。《淮南子·道应训》里有一段话说得极清楚:抬大木头的时候,前面的人喊一声邪许,后面的人应一声,这就是举重劝力之歌。一唱众和,不是为了好听,是为了把许多人的力气对到同一个点上。号子的节奏就是动作的节奏,拍子一乱,力就散了。前面训过「唱,导也」,唱的本义是领头——领头这件事,最原始的场合就在这里:抬杠的、拉纤的、夯土的、摇橹的、打场的,总要有一个人先出声。这类歌几乎不讲内容,词多是虚字与吆喝,可它是歌的一种,而且大概是最实用的一种。
第二样是祭祀与仪式。《诗经》的颂,原是宗庙里唱的;婚嫁、丧葬、祈雨、驱疫,各有各的歌。这类歌的作用不在抒情,在把一件事办成规矩。众人一起出声,场合就立住了。
第三样是治理。《汉书·艺文志》说到乐府所采的赵代秦楚之讴,一句「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典」,接着就是「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典」。采歌是为了知道底下人怎么活、怎么想——歌在这里是情报,是上面听下面的一条线路。《礼记·乐记》讲得更直: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亡国之音哀以思,末了一句「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在这套观念里,歌不只是歌,是一个可以量的东西,量出来的是政。
第四样是聚人。人多的地方就要有齐唱的东西:军中有军中的,学堂有学堂的,行会有行会的,乡社有乡社的。齐唱的效力与号子同源——许多张嘴发同一个声音,人就从一群人变成了一个人。近现代把这一样发展得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充分:集会、庆典、体育场、影视与广告,凡需要在短时间里把一批互不相识的人拢到一处的场合,几乎都会用到歌。用途是老用途,规模是新规模。
把这四样摆出来,是为了说明一件事:歌天然是群体性的。它靠许多人同时发声,靠许多人同时记住,所以它总是容易被要来做别的事——干活、办仪式、观风俗、聚人心。这既是它的力量,也是它的账单:一个能把人拢到一起的东西,不会永远只属于唱它的人。本书写「爱」这个字时反复说要把两面都写出来,歌也一样。它最动人的时候是一个人对着另一个人唱,而它最有力量的时候,往往不是那个时候。
不过还有一层要补上。即便在最群体的场合,齐唱到一半,人常常会想到自己的事——想到某个人、某一年、某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同一段旋律,几百人一起唱,而每个人心里放进去的东西各不相同。这大概是歌最特别的地方:它是公共的器具,装的却是各人私下的舍不得。
本书第五十七章写楚声,末尾有一个论断:乡愁的最小单位是一段旋律,那是一个人离乡时唯一可以随身携带的「舍不得」。《史记·项羽本纪》记垓下夜闻四面楚歌,项羽大惊,以为楚地尽已为汉所得——击垮他的不是刀兵,是那几句家乡的调子。《史记·高祖本纪》记刘邦还乡,酒酣击筑自为歌,起舞泣下。这两个人一败一成,在同一件事上没有分别。
这个论断到今天仍然成立,而且比从前更容易验证。
一个人记不住一首诗。学过的诗,过几年只剩零碎的句子,再过几年连零碎的也不全。但一段调子他能哼一辈子。哼的时候未必想得起词,词错了半句也不影响,他照样能把那个轮廓唱完。原因在两种东西的存储方式不同:文字是线性的,一个环节断了,后面就接不上;旋律是轮廓性的,音高走向大致对,就还是它,少一个音、变一个拍子,人依然认得。所以调子比词耐存,也比词耐错。
还有一个更实际的理由:哼唱不需要任何器具。带不走房子,带不走田,带不走坟,带不走一屋子的旧东西;书会散,照片会丢,信会烂。一段调子不占地方,不怕水火,不需要电,想起来就能拿出来用。人在异地的深夜,身边什么都没有,还是可以哼两句。这是所有携带方式里成本最低、最不会失效的一种。楚人如此,今天离乡的人也如此——只是他们哼的东西不同了:从前哼的是本乡本土的腔,现在哼的多半是某一段时期广为流传的歌。技术把「家乡的调子」换成了「那几年的调子」,乡愁的坐标从空间挪到了时间,可携带的原理没有变。
到这里,可以把本书的主线接上了。
全书追的是一件事:「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吾何爱一牛」,那个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三千年里,这个字从「舍不得」一路走到「给出去」,而两头其实是同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那么,中国人最经常用什么办法把这份舍不得说出来?不是写,是唱。写是少数人的事,识字要学,笔墨要钱,写下来还得有人读。唱不用学,不用钱,张口就行,而且当场就有人听见。从《诗经》的采诗,到汉代街陌的谣讴,到南朝的吴声西曲,到宋人的曲子词,到元人的散曲与杂剧,到明清的时调小曲与各地的戏与说唱,到今天从各种机器里放出来的歌——中间朝代换过许多次,文字改过,乐器换过,唱法变过,传播的办法几乎完全不同了,唯独这个办法本身没有断过一次。
《尚书·尧典》那句话至今还准:歌永言。把话拉长,就是歌。一个人心里有一件舍不得的事,说出来嫌短,写下来又嫌远,于是把它拉长了,配上调子,唱出去。三千年前的办法,今天在耳机里、在车上、在深夜的厨房里,还在被同一批人用着。
本书第一章已经详考过那个起点。《说文解字》在夊部之下收了「愛」字,释语是六个字:「愛,行皃也。从夊,㤅聲。」在心部之下另收一个「㤅」字,释语是三个字:「㤅,惠也。从心,旡聲。」两条相隔很远,分属两个部首,在许慎的书里是两个字,不是一个字的两种写法。
这里要把它重述一遍,不是为了凑数,是因为接下来整章要谈的事情,全都从这六个字里长出来。
先看这六个字在说什么。「行皃也」——行走的样子。「从夊,㤅聲」——这个形体由夊部表意,由㤅字表音。也就是说,许慎认定「愛」的字形结构里,承担意义的那一半是脚,承担读音的那一半才是那个从心的「㤅」。一个后世专门用来说心的字,在中国最早的一部字书里,被归在了走路那一类。
再看另一条。「㤅,惠也」——惠,是给予、施予、恩惠。这才是许慎心目中表示爱的本字。它从心,旡声,心在形体里是表意的那一半。
于是《说文》给出的格局是:一个字管走路,一个字管施惠;管走路的那个借了管施惠的那个作声符;而后来通行天下、写进无数诗文与碑刻的,偏偏是管走路的那一个。管施惠的「㤅」几乎从日常书写里消失了。清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里点明过这个替换的结果,大意是:后世通行的仁爱字实际上是借用了「愛」这个形体,本字「㤅」于是废置不用。这个判断是训诂学里的常识,历代注家大体承认。至于替换发生在什么时候、经过了哪些中间环节,材料不足,各家推断不一。
现在说要紧的那件事。
《说文解字》给的不是词义,是字形的解释。
这句话需要拆开讲。一部书里写着「愛,行皃也」,读者很容易把它当成「爱这个词的意思是行走的样子」。但许慎的书不是这么用的。《说文解字》全书收正文九千三百五十三字,重文一千一百六十三,分五百四十部。它的编排原则是形体:凡从某个部件的字,归到那个部件之下,部首与部首之间以形相次。这样的一部书,首要任务是拆解字形——说明一个形体由哪些部件构成,哪个部件表意,哪个部件表音,然后给出一个能与这个形体相配的训释。训释是为形体服务的,不是为使用者服务的。
许慎的时代能佐证这一点。许慎是东汉汝南召陵人,《说文》成书后由其子许冲上表进献,时在安帝建光元年,公元一二一年。他要解释的字形是小篆。而他生活的时代,官府文书、简牍书写、碑刻题铭,通行的早已是隶书。隶书的笔势把小篆的圆转拉成方折,许多部件在隶变中被写混、写并、写讹,一个字看上去已经不再是它本来的构造。许慎写书的动机,一部分正是针对这种局面:他要为那些被写乱了的形体找回原来的构造。
换句话说,从第一天起,字书解释的就不是当下的字,是当下的字的来历。
这个区别落到「愛」上就格外清楚。汉代人使用这个字的时候,说的是什么?本书第二章处理过《孟子·梁惠王上》那一段,齐宣王讲「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吝惜、舍不得。《老子》里的「甚爱必大费」,那个「爱」是爱得深、护得紧。汉代经师注解这类文句时,常常用「惜」「吝」一类字来对释。至于亲爱、爱重、爱幸,汉代文献里也满目皆是。可是这些意思,一个都没有出现在《说文》的「愛」条下。
许慎不是不知道。他知道人们在说什么。他只是没有在做那件事。他要回答的问题是:这个形体为什么长成这样。答案是:因为它本来是一个表示行走之貌的字,声符借自另一个字。至于后来人们拿它去说别的,那属于用字的问题,不属于说字的问题。
汉代人对这两件事分得很清楚。说字的书叫字书,《说文》是其代表;释义的书是训诂书,《尔雅》是其代表;经文里某个字该怎么讲,那是传注的事,毛传、郑笺、何休、赵岐各有各的说法。三路人马各干各的,彼此参照,但不混同。后世把它们统统叫作「字典」,是一种简化。
顺带交代一处争议。《说文》「愛」条的「行皃也」三字,历来有人怀疑。有学者认为此训与全部先秦两汉用例都对不上,疑心它另有来历,或是传写有误,或是许慎所据的某个古训今已不可考;也有学者从声符与谐声系统入手为它辩护,认为「愛」原本确实是一个描摹步态的字,与后来的爱憎之爱本非一字。今传《说文》有大徐本(徐铉等校定,宋雍熙三年成)与小徐本(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之分,两本文字互有出入,各家校勘意见也不统一。此处不必判定谁是,只需记住一件事:这本书最出名的一条解释,连它自己都不那么牢靠。
一部字书,开篇第一次给这个字下定义,给的是一个后来没有人再用的意思,而且这个定义本身还有异文。整章要谈的辞书史,就是从这样一个起点开始的。
《说文》之外,汉代还有另外几种解释文字的路数。它们的体例互不相同,提问的方式也不一样。要看清后世字典是怎么排义项的,得先把这几种路数分辨开。
第一种是义训,代表是《尔雅》。
《尔雅》十九篇,前三篇《释诂》《释言》《释训》处理一般词语,后十六篇《释亲》《释宫》《释器》《释乐》《释天》《释地》《释丘》《释山》《释水》《释草》《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分类处理名物。作者与成书年代,学界看法不一,大致认为它不是一时一人之作,是先秦到汉初陆续积累的训诂汇编,晋代郭璞为之作注,宋代邢昺为之作疏。
它的体例极简:把若干意思相同或相近的词排成一串,末尾用一个通行的词来训释,格式是「甲、乙、丙,丁也」。这个格式看着朴素,分量却重。它等于宣布:甲、乙、丙这几个词,在某个意义上可以互换,都归结到丁。一个字被编进哪一串,就等于领到了一份义项认定。
这是汉语辞书史上第一次有人替词义分类。它的判断依据是先秦经传的实际用例——某个字在《诗》里这么讲,在《书》里那么讲,编者把这些讲法归拢起来,给出一个统摄的词。所以《尔雅》回答的问题是:这个词等于哪个词。
至于「爱」及与它同义的那些字在《尔雅》各篇中的具体归属与文字,传世本与历代辑校本互有出入,注疏各家的理解也不完全一致,此处不敢坐实,读者可自行覆按原书。可以确定的只是体例本身:凡进入这种格式的字,得到的是一个同义关系,不是一段解释。
第二种是方言的记录,代表是旧题西汉扬雄所撰的《方言》,全名《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郭璞亦为之作注。这部书是否真出扬雄之手,自宋代以来就有人怀疑,清代与近代的争论都不少,学界看法不一,但多数研究者承认书中材料确有汉代调查的底子。
它的体例又不一样:先列出一组词,以通语训之,然后分说哪个地区用哪个字。它关心的不是「这个词是什么意思」,而是「这个意思,各地拿哪个字来说」。书中确有把表示爱怜、亲爱一类意思的诸多方言词归到一处、并注明齐地、秦晋、陈楚江淮、宋卫等地各用何字的条目,传本文字各家校订有异,细节此处不引。
这个体例带来一个后世字典几乎全部丢掉的维度:同一个意思,在不同的地方由不同的字承担。一个字的义项表是纵向的、按时代排的;而《方言》给的是横向的、按地域排的。后来的辞书越来越像前者,越来越不像后者。
第三种是声训,代表是东汉刘熙的《释名》,凡二十七篇,分释天、释地、释形体、释姿容、释言语、释亲属、释饮食、释衣服、释宫室、释书契、释典艺、释丧制等类。
声训的做法是拿一个读音相近的字去解释被释字,认为名与实之间有音理上的关联。《释名》里最常被引的例子,大意是:日,是实的意思,取其光明充实;月,是缺的意思,取其满而必缺。这种解释今天看多半属于附会,音近未必义通。但它保存了一样东西——汉代人对词与词之间关联的直觉。他们相信语言里有理据,相信一个词的名称不是任意的。
若以声训之法处理「爱」,得到的将是一个与它音近的字,而不是一段释义。今本《释名》各篇的文字,历代传抄有讹脱,清人有校补之作,某条是否原有、文字如何,各本互异,不宜据以立论。
除此之外还应提到三国魏张揖的《广雅》,体例仿《尔雅》而增广之,分篇亦沿《释诂》《释言》《释训》之目,清代王念孙为它作《广雅疏证》,是训诂学的名著。《广雅》的性质与《尔雅》相同,仍然是把同义词归串。
第四种路数出现得晚一些,是韵书。
韵书这一系的源头是隋代陆法言的《切韵》,成书于仁寿元年,即公元六〇一年;唐代有孙愐《唐韵》等增修本;宋代大中祥符元年,即公元一〇〇八年,陈彭年、丘雍等奉诏重修,成《大宋重修广韵》,分二百零六韵;三十一年后的宝元二年,即一〇三九年,丁度等奉诏编成《集韵》,韵目仍二百零六,收字大增,重在网罗异体重文。
韵书的首要任务不是释义,是定音归部。它要告诉写诗的人:这个字读什么,属于哪一韵,与哪些字可以押。所以韵书里的释义往往只有一两个字,聊备一格。「愛」在《广韵》里归去声一系的代韵,声母属影母,反切用「乌代」一类的字,各本反切用字偶有小异。归到这一韵,意味着它与同韵诸字可以相押;至于它在句子里究竟是吝惜还是亲爱,韵书不管。
在韵书里,「爱」不是一个有历史的词,是一个音位坐标。
还有第五种,是按部首编排的字书正统,上承《说文》。南朝梁顾野王撰《玉篇》,成于公元五四三年,部首编排,释义比《说文》详尽,并引书证;原本久佚,残卷存于日本,今通行的是宋代陈彭年等重修的《大广益会玉篇》。宋代司马光等编《类篇》,与《集韵》相配。明代梅膺祚《字汇》改并部首为二百一十四部,又按笔画多少排列部内诸字,这是检字法上的一大变革;张自烈《正字通》承之。清康熙五十五年,即公元一七一六年,张玉书、陈廷敬等奉敕编成的《康熙字典》,沿用二百一十四部,收字四万七千余。
归部这件事本身就值得看一眼。同一个「愛」字,在《说文》里因为形体从夊而归夊部;在后世二百一十四部的系统里归入心部;简化以后的「爱」,下部作友,检字时又落到另外的地方去。部首不是死的分类,是编者对「这个字属于哪一类」的判断,而判断在变。
把这几种体例摆在一起看,可以看出一件事:它们各自回答一个问题。义训问的是「它等于哪个词」,声训问的是「它为什么读这个音」,方言问的是「这个意思在哪里用哪个字」,韵书问的是「它读什么、归哪一韵」,字书问的是「它为什么写成这样」。
五个问题,没有一个是「人们用它说什么」。
回到那个吝惜义。
本书第二章处理过它的经典用例。齐宣王见牛而不忍,以羊易之,百姓议论他小气,他自辩说齐国虽小,难道会舍不得一头牛。那个「爱」是吝惜。这个用法在先秦两汉不是偏门,是常规。《老子》的「甚爱必大费」是同一路,爱得紧则耗费大。传世典籍里此类用例极多,凡是文中的「爱」与财物、器用、力气、名位相连,而句意又在计较得失的,多半要往吝惜上讲。
这个义项在古代是怎么被记录下来的?
它首先记录在传注里,不在字书里。经文难懂,注家逐句作解,遇到「爱」字讲不通亲爱的地方,就用另一个字对释。赵岐注《孟子》,郑玄注群经,韦昭注《国语》,杜预注《左传》,历代注家在处理这类文句时多以吝惜、爱惜一类意思为释。具体注文各本互有出入,注家之间的措辞也不一致,此处不逐条引录。要点在于:一个义项的最早户籍不在字典,在注脚。
有了注脚,才有汇编。类书与训诂汇编把散在各注的解释归拢起来,一个字下面于是排出一串「某,某也」。到这一步,吝惜与亲爱这两个意思,在同一个字头下并列。
再往后,才轮到大型字典。
《康熙字典》的体例值得看清楚。它处理一个字,大体是这样的顺序:先按《唐韵》《集韵》《韵会》《正韵》诸书给出反切与拟音,然后引《说文》,然后引《尔雅》《广雅》一类训诂书,然后引经传子史里的用例,并附各家注解,最后收异体、别音、俗写。「愛」字在这部书里得到的就是这样一份材料汇编:音先义后,义则按所引书的次序排下来。
这个体例的性质要说清楚——它是堆叠,不是排序。
《康熙字典》没有告诉读者哪个意思最重要,也没有告诉读者哪个意思最常用。它把历代的说法一条条码在那里,让读者自己拣。所引之书有先后,是因为书有先后,不是因为义有主次。所以在传统字典里,严格说来并不存在「第一义项」这个东西。存在的是「第一条材料」。
清代的训诂学把这套堆叠推到了极致。嘉庆三年,即公元一七九八年,阮元主持编成《经籍籑诂》,汇集唐以前古籍中的训诂材料,按韵编次,一个字下面把能找到的古训尽数罗列。这部书的用处是:你想知道古人怎么讲某个字,翻开就能看见几十条。它同样不排主次,只管求全。
传统辞书里唯一接近「排序」的,是另一条思路。
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按古韵十八部重编《说文》,每个字下分说三事:本训是什么,由本训转出的引申义有哪些,借用作他字的假借义有哪些。这个体例第一次给一个字的诸多意思立了层级——本义在前,引申在后,假借更后。
但要看清这个层级的性质。它排的是逻辑上的先后:哪个意思最早,哪些意思由它派生,哪些意思与它无关只是借用了形体。它排的不是使用上的先后。一个字的本义可能早就没人用了,在朱骏声的体例里它照样排第一;一个字最常挂在人们嘴边的意思,如果是引申或假借,照样排在后面。
于是两种排序原则的分野出现了。一种问:哪个意思是根。一种问:哪个意思人们用得最多。前者面向来历,后者面向现状。传统字书走的全是前者的路,一直走到清末。
在这条路上,吝惜义的位置一直是稳固的。它不需要争第一,因为没有第一可争。它只需要有出处、有注家、有用例,就能在字头下占一行。
这一行占了两千年。
局面在二十世纪初变了。变的不是这个字,是辞书这门行当。
公元一九一五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辞源》,陆尔奎等主编,前后历时八年。这是中国第一部大型现代辞书。它的编法与《康熙字典》一系已经不同:收词而不只收字,分列义项而不只罗列材料,并且面向的是一个刚刚开始使用新式教育、新式出版物的读者群。一九三六年,中华书局出版《辞海》,舒新城等主编,性质相近。此后数十年,两部书各自修订多次,分工也逐步明确:《辞源》后来定位于古汉语与古代文化,《辞海》偏向综合性百科。
小型辞书的变化更能说明问题。公元一九五三年,《新华字典》初版,魏建功主编。这部书篇幅小,面向的是识字不多的普通读者与学生,它必须做一件《康熙字典》从不需要做的事——取舍。一个字的十几个古训不可能全收,得挑几个;挑出来的还得排个次序,把最有用的放在前面。
「最有用」这三个字,是现代辞书的分水岭。
到《现代汉语词典》,这条原则就完全确立了。这部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纂,先有一九六〇年的试印本、一九六五年的试用本,一九七八年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第一版,此后多次修订。它的宗旨写在前面:为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服务。既然是为当代使用者服务,义项的次序自然按当代的使用频率来定。
现代汉语辞书处理「爱」这个字,通常把「对人或事物有很深的感情」列为首义,其下再列「喜欢」「爱惜、爱护」以及「常常发生某种行为、容易发生某种变化」等义项。各版在措辞、义项的分合与例证上时有调整,不同辞书之间的处理也不完全一致,读者要以手边的具体版本为准,此处只作概括,不代拟条文。
要看的是次序。
在这个次序里,吝惜不在前面。它或者退到义项表的末尾并加上「古」一类的标记,或者干脆不再单独立项,只在个别成语与古语残留中留下痕迹。具体如何处置,各家辞书与各个版本做法不同,不宜一概而论。但方向是一致的:它不再是这个字的常用义。
于是有了本章最要紧的一句话:一个字的第一义项是什么,反映的是编者认为人们最常用哪个意思。
编者不是在立法,是在报告。他把耳朵贴在语言上听,听见大多数人说「爱」的时候在说感情,于是把感情放在第一条。他听见几乎没有人再用「爱」说吝惜,于是把吝惜挪到后面,或者加一个标记提醒读者这是老话。第二年若语言变了,下一版就跟着改。
这样看下来,一部辞书的义项排序本身就是一部使用史。
而且是一部压缩到极致的使用史。三千年里这个字的每一次转向——从吝惜到亲爱,从亲爱到情爱,从情爱到佛家要戒掉的贪爱,从贪爱回到日常口语里的喜欢——最后都沉淀成义项表上几行字的先后。谁排在前,谁排在后,谁被加上一个「古」字,就是这段历史留下的全部账目。
另有一条路径与此不同,必须并提。
公元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〇年,《汉语大字典》分八卷陆续出版,收字五万六千余;同一时期,《汉语大词典》自一九八六年起分卷出版,至一九九三年正编十二卷出齐,罗竹风主编,收词目数十万条。这两部书的编纂宗旨与《现代汉语词典》完全不同,大意是古今兼收、源流并重:一个字的义项按产生的时代先后排列,每个义项之下用历代书证依次说明它何时出现、何时通行。
在这样的体例里,吝惜义不会被挪到后面。它出现得早,就排在前面;后起的义项排在后面。同一个字,在两部辞书里得到的是两份次序相反的义项表——不是因为有一部错了,是因为两部书在回答不同的问题。一部问:今天的人主要用它说什么。一部问:三千年里它先后被用来说过什么。
把这两份表并排放着看,才看得出这个字走过的路。单看任何一份,都只能看见路的一头。
现代汉语里还留着一个格式,值得单独提出来。
爱理不理。爱来不来。爱吃不吃。爱信不信。爱去不去。爱怎么着怎么着。
这个格式的构造很整齐:取一个动词,前面加「爱」,重复这个动词,前面加「不」。整句的意思是:你愿意做就做,不愿意做就算了,我不管。说话人用它表示不干涉,有时带着赌气,有时带着放手。
关键在中间那个「爱」。它不是喜欢,不是感情,也不是深爱。把它换成「愿意」,句子的意思纹丝不动——愿理不理,愿来不来。它在这个格式里承担的就是「愿意」。
这个义项在现代汉语里几乎无处安身。它出不了这个格式。人们不再单说「我爱去」来表示「我愿意去」——除非那也是格式的一部分,比如「爱去哪儿去哪儿」。离开这类框架,「爱」表愿意的用法就不成立了。
辞书对它的处置也就格外为难。有的把它单列一个义项,释为表示任凭、听凭;有的把它归到「喜欢、乐意」这一义之下,当作一种用法;有的放在字头后面的固定格式或熟语部分,不作义项处理。各家做法不一,同一部辞书的不同版本也可能调整。这种为难本身就是一个信号:辞书遇到了一个还活着、但只在一个笼子里活着的意思。
语言里这类东西叫残留。一个曾经自由的用法,退守到少数固定结构里,靠这些结构维持呼吸。使用它的人每天都在说,却说不出它是什么意思——问一个中国人「爱理不理」的「爱」是什么意思,他多半答不上来,但他用得一点不错。
现在把这个残留的义项与本书的主线对上。
「愿意」与「不愿意」,说的是谁?
说的是主体自己。「爱来不来」这句话里没有一个词在评价那件事本身的好坏,它只报告一件事:那个人心里肯不肯。同样,本书第二章追的那个吝惜义,报告的也是主体的意向。齐宣王说「吾何爱一牛」,这句话不是在说牛,是在说他自己心里有没有那一下计较。「甚爱必大费」也一样,爱得紧的是人,费掉的是人的力气与资财。
也就是说,这个字最古老的那些用法,重心全在说话人这一边,不在对象那一边。舍不得是我舍不得,愿意是我愿意。对象站在句子外面,被牵连,但不被描述。
而现代那个居于第一义项的「爱」,重心已经移到了外面。「我爱你」这句话里,「你」是宾语,是这个动作落到的地方;整句话在说一种指向对方的感情。从「我心里肯不肯」到「我对你怎么样」,主语与宾语之间的力线掉了个方向。
这个转向发生在什么时候、经过哪些阶段,不是一句话能定的,本书前面各卷分头处理过若干节点,此处不重复。这里只指出一件事:在「爱理不理」这四个字里,那个旧的、只关乎自己的用法还完整地保存着。它是这个字最古老的姿态在现代口语里的一处露头。
辞书把它编在第几条,不影响它每天被使用几百万次。
一部辞书讲清楚一个义项,靠两样东西:释义和例句。释义常常写得很像话,真正吃力的是例句。
传统辞书用的是书证。所谓书证,就是从古书里摘一句原文,注明出处,证明确有此种用法,并且顺便交代它至迟在什么时候已经存在。书证的功能是举证。编者不能凭印象说某个字有某个意思,他得拿出一句白纸黑字的原话来。大型历史性辞书的编纂,大半功夫花在这上面:数百人翻检典籍,做成千万张卡片,再从卡片里选出最早的、最典型的、最能说明问题的那几条。
现代普及型辞书用的是另一套。它的例句多半是短语或自造的短句,不注出处,也无须出处。它要示范的是「现在这么说」,不是证明「古人这么说过」。这类例句写得越平常越好,平常才像日常。
两种例句服务两种读者。一个读者要查古人怎么用,一个读者要学现在怎么说。前者需要证据,后者需要样板。
于是本章追踪的那些老用法,在通行的现代辞书里基本找不到落脚处。要看吝惜义的书证,得翻大型历史性语文辞书或古汉语专门辞书;要看方言里的说法,得翻方言词典;要看佛经里的用法,得翻佛学辞书或音义之书。同一个字头,在不同性质的辞书里被切成了不同的形状。
例句的取舍还会反过来决定义项的有无,这是更隐蔽的一层。
举一个现成的难题。《诗经·邶风·静女》里有「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一句。毛传、郑笺一系的旧解,是把这个「爱」读作隐蔽的意思,也就是当作与它音近的另一个字的假借,整句讲成人躲起来不出现,所以那个等着的人抓耳挠腮;后世也有人直接把它读作爱慕。两说并存,学界看法不一。
这一句若要收进辞书作书证,编者必须先站队。采毛传一系,它就成了「隐蔽」这个义项下的证据;采后一说,它就成了爱慕义的早期用例。同一条材料,放进哪一栏,由编者对旧注的取舍决定。而读者翻开辞书时看到的,只是一条干净的义项加一条干净的书证,看不见这背后的选择。
再进一层。若某个义项只找到一条孤证,编者还要判断:这是当时确有的用法,还是传抄致误?判定为用法,义项就成立;判定为讹字,义项就不存在。一个意思在辞书里有没有,有时就取决于这样一次判断。
还有断代。一个义项被标注为「始见于某代」,依据是编者所能找到的最早书证。明天若出土一批更早的简帛,里面恰好有这个用法,断代就得往前挪。二十世纪以来出土文献的大量涌现,已经把不少词语的历史提前了。所以辞书里的义项表并不是定论,是一份随时准备修订的假说。它写得像事实,是因为篇幅不允许它写成争论。
还有一处地方常被忽略:字头之下的复合词。现代辞书在「爱」字后面排出一长串由它构成的词——爱护、爱惜、爱怜、爱重、疼爱、怜爱、割爱之类。这些词条各有释义,占的篇幅往往超过字头本身。而旧义正是躲在这里的。割爱说的是把舍不得的东西让出去,爱惜说的是舍不得用坏、舍不得花掉,这两个词里的「爱」都不是感情,是本书主线上的那个舍不得。字头的义项表把吝惜义降级了,复合词却把它整个保存了下来,而且天天在用。读辞书若只看义项不看词条,就会漏掉这一层。
例句还有一个不常被提起的作用:它是条目里唯一有人的地方。释义是抽象的,谁也不在里面;例句一出现,就有一个具体的人在做一件具体的事——有人在挑牛,有人在等一个躲起来的人,有人不肯把东西给出去。只是现代辞书的例句都很短,那个人刚露一下脸就没了。
本书前面处理字词的那些章,做的是另一件事。
那些章追的是某个时代的实际用法:先秦文献里「爱」怎么用,汉代经师怎么讲,译经的人拿它去对哪个梵文词,唐宋诗文里它承担什么,明清白话里它又变成了什么。材料是活的语流,是有人在具体场合说的具体的话。
这一章追的是另一层:编者们如何整理、归类、排序这些用法。前者是语言的实况,后者是对实况的描述。
两者之间隔着一段距离,而且这段距离永远存在。
原因很实在。辞书的编纂周期以年计,大型辞书以十年计;书证要等文献刊行、整理、检索;一个新起的用法要观察够久才敢收,收早了可能收进一时的风气,收晚了又落后于读者。编者只能在两难之间取一个折中。等一部辞书印出来,它记录的已经是若干年前的语言。
所以《说文》解释的是小篆,而汉代人写的是隶书;《康熙字典》立足于经史雅言,而当时的市井已经在说另一套白话;今天的词典也一样,它记的是编者定稿那一刻的普通话。字典从来不是语言的镜子,是语言的旧照片。这不是失职,是这门行当的工作条件。
也正因如此,义项的次序才有价值。它滞后,但它记录了变动的方向。把不同年代、不同宗旨的辞书里同一个字头并排放着看,能看见一个意思是怎样从第一位退到第三位,再退到括号里加一个「古」字。那个「古」字是判决:这个意思退出现役了。
最后要说的一件事是冷的。
这本书写到这一章,已经写了两百多万字。追过一头没被杀的牛,追过一群把国家吃垮的鹤,追过父母怎样把孩子惯坏,追过和尚为什么要把这个字列进必须断除的一支,追过器物、书画、故纸、旧衣,追过给不出去的和不必给的。所有这些材料,最后都要压回去,压进一部辞书的一个条目里。
而那个条目能装下的,只有义项和例句。
翻开任何一部现代字典,找到这个字,你看见的是一个注音,几行释义,每行后面跟一两个短例,再往下是由它组成的词条。占不到一页。齐宣王不在里面,卫懿公不在里面,译场里为一个梵文词斟酌用字的那些人也不在里面。他们全被折叠进了「爱惜」两个字,或者「古义:吝惜」四个字。
字典没有写错。它的活儿就是这样干的:把三千年里千万次具体的说话,归纳成几条可以查阅的规则,然后按笔画排好,让一个不认识这个字的人在十秒钟内查到。这是一门很有用的手艺,它的代价是把人删掉。
本书要做的,只是把被删掉的那部分找回来,放在那几行字的后面。
现代汉语里,「爱」这个动词后面能站的东西,比它过去三千年站过的加起来还要杂。爱集体,爱事业,爱这一行,爱故乡,爱自然,爱生活,爱和平,爱科学,爱劳动,爱这个世界。这些话今天说出来,没有人会当成病句,也没有人会追一句「你说的是哪一个」。它们像天气一样自然,自然到了让人想不起去问它们是怎么来的。
本章不打算去考这些说法各自起于何年、首见于何书。这类问题在语言史上极难落定:一个说法在口头上通行,往往早于它被写下来;一个词组第一次出现在纸上,也未必就是它第一次被人说出来。凡涉及具体年代、具体文本与首见用例,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作断语,更不敢编造。可以稳妥考察的是另一样东西——结构。不是问「这话什么时候开始说」,而是问「这话是怎样一句话」。
一个动词后面的那个位置,语法上叫宾语。宾语位置能填什么,填进去以后整句话怎么被理解,这是可以摆在桌面上一条一条比的。把「爱」历来带过的宾语摊开,大致分得出三层。
第一层是具体的个体。《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吝惜、舍不得,而它舍不得的是一头牛——不是牛这种牲口,是被人牵着从堂下经过、正要拉去衅钟、抖成一团的那一头。这是本书从头追到尾的那个用法:舍不得,必得有一件东西可舍。
第二层是人的群体。爱民,爱人,爱众。这一层先秦就有,本书第九章讲过「仁者爱人」,第四十一章、第六十三章讲过「爱民」,此处不再重复。要留意的是,这一层的宾语已经不是一个个体了:民不是某一个人,是一片人。
第三层,就是本章要处理的:抽象的类目。自然、生活、和平、事业、科学。这些东西没有形体,没有边界,不能被指着说「就是那个」。它们不是一片人,甚至不是一堆物,而是一个总名——把无数具体的东西归成一类之后,给这一类起的名字。
从第一层到第三层,中间跨的不是程度,是层级。爱一头牛与爱一群牛,差的是数量;爱一群牛与爱「畜牧」,差的是种类。前一步是加法,后一步是抽象。本章的核心就在后一步。
先说一件让人放心的事:宾语的抽象化不是「爱」独有的怪毛病。汉语里许多常用动词都走过这条路。「吃」本来吃饭吃肉,后来吃亏、吃力、吃官司、吃不消。「打」更甚,打人打铁之外,还打主意、打比方、打交道。动词带上原本不该带的宾语,在汉语里是一条通衢,不是一个丑闻。语法学者对这类结构的名目与分类方案并不一致,学界看法不一,但它是汉语的常态,这一点没有争议。
不过「爱」与「吃亏」的「吃」有一处要紧的不同。「吃亏」里的那个「吃」已经虚了——没有人真的在嘴里嚼什么,那个动词退成了一个近乎语法性的成分,句子的重量全在「亏」上。「爱和平」不是这样。说这话的人并没有把「爱」用虚,他确实要表达心里那个动作:向着、护着、舍不得。动词是实的,宾语却是抽象的。一头实,一头虚,这个句子于是有了一种特殊的结构性的紧张。
这紧张不是毛病,是本章要看清的东西。
有一个很朴素的办法可以看出它来:问下一句。
「他爱那头牛。」——问:哪一头?答得出。多大?什么毛色?谁家的?都答得出。再问:他为它做过什么?答得出——不肯杀,换了只羊。
「他爱那丛竹。」——问:哪一丛?种在哪里?答得出。为它做过什么?答得出——搬到新住处,先叫人把竹种上。
「他爱和平。」——问:哪一个和平?这句问不下去。不是因为说话人不诚,是因为这个宾语根本没有个体。它是一个类目,类目底下没有编号。
问不下去,句子不因此变假。人确实可以对一个类目怀有真切的情感,这一点本章后面要专门写。但句子的性质变了:它从一句可以往下追的话,变成一句只能到此为止的话。追不下去的话,也就不容易被检验。
这就是本章的题目。一个原本用于具体对象的动词,后来带上了抽象的宾语,之后发生了什么。
本书第一百四十一章把唐诗里带「爱」字的句子排过一遍,考出一个不难看出、却很少有人正面说的事实:唐人的「爱」,宾语几乎都是具体的物。爱酒,爱山,爱竹,爱花,爱一处水,爱一段路。那一章的重点在「物」,本章要接着往下推一步——不是物与非物的差别,是个体与类目的差别。
杜牧《山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典」这句里「爱」的宾语是「枫林晚」——傍晚的那片枫林。它在哪里?在这条山路的某一段旁边。它有多大?大到值得把车停下来。为了它,这个人做了一件具体的事:停车。车一停,行程就误了,天就更晚了,山路就更难走了。这是本书追踪的那个动作的标准形态——有一件东西,有一份代价,代价是当场付的。
白居易《钱塘湖春行》:「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典」宾语是湖东那一段。诗里连位置带景物都交代清楚了:绿杨的阴,白沙的堤。「行不足」三个字尤其实在——走了还想走,没走够。爱在这里不是一个态度,是一段脚程。
元稹《菊花》:「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这一首值得多看一眼。它的宾语「菊」,字面上已经是一个类目了——不是这一株,是菊这种花。但整首诗并没有停在类目上。前两句先把具体的东西摆足:绕着屋子的那一片秋丛,篱笆边上一遍一遍绕过去的脚步,斜下去的日头。人在做一件很具体的事,绕着篱笆走,走到天快黑。类目宾语出现在第三句,可它是被前两句的具体动作垫起来的。
李白《月下独酌》里那两句更极端:「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宾语是「酒」,一个纯粹的类目,连一坛一杯都不是。可这话是在什么处境里说的?一个人,一壶酒,花间,月下,无人对饮。类目宾语是玩笑话,杯子是真的。
再往前一点。陶渊明《归园田居》:「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典」「丘山」也是一个类目——不是某一座山,是山这一路东西。若只看这一句,它已经与现代的「爱自然」很像了。但这首诗接下来写的是什么?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一个类目宾语抛出去,紧跟着落回一份具体的清单:多少亩地,几间房,屋后什么树,堂前什么树。爱丘山这句话,被后面这些数字兑现了。
于是可以立一条本章反复要用的规矩:类目宾语古已有之,不是新东西。真正要看的不是宾语抽象不抽象,是这个抽象宾语后面有没有跟着兑现。
兑现得最干净的一例,是《世说新语·任诞》里王子猷种竹的那一段。他暂住别人的空宅,一住下就叫人种竹。有人问他暂住何必如此,他吟啸良久,指着竹子说:「何可一日无此君。」这话被后人引了一千多年,多半是当成风雅来引的。可句子里最要紧的两个字,是「此君」。不是竹,是「此」——这一丛,眼前这一丛,我叫人种下的这一丛。若他说的是「何可一日无竹」,这话就轻了一半。
个体与类目的差别,说白了就是这么点事:个体可以被指认,可以被数,可以被失去;类目不能。一座山有名字,有高度,有上山的路,有你上一次去是哪一年。「自然」没有这些。它不是一处山水,是所有山水的总名。你不可能在某个具体的下午动身去「自然」那里,你只能去某一座山、某一片林子、某一条河。语言学上把这个差别叫作定指、不定指与类指——同一个名词「山」,可以指眼前这一座,可以指随便哪一座,也可以指山这一类东西本身。三种用法在汉语里都极常见,本身没有高下。
真正的分别在下一步:当「爱」带上一个类指宾语时,这句话有没有下文。唐人那些句子有下文——停车、行不足、遍绕篱边、方宅十余亩、叫人种竹。有了下文,类目就落回了个体,句子就重新可以被追问。没有下文的类指宾语,是本章后面要仔细称一称重量的东西。
有人会说:把「爱」用在一个群体上,这不是现代才有的事,先秦早就有了。这话完全对,本章也要把它说透,因为正是这一点最容易被拿来做糊涂账。
「爱民」二字在先秦典籍里到处都是,本书第四十一章、第六十三章已经排过;「仁者爱人」出自《孟子·离娄下》,本书第九章讲过。《论语·学而》里那一条更值得再看一遍:「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典」四句话连着说,「爱人」不是收尾,中间隔一个逗号,后面还跟着一句「使民以时」。
这就是关键。「使民以时」是什么意思?是征发力役要看节令,农忙的时候不要把人从地里叫走。这是一条可以执行、也可以违反的规定。爱人在这里不是一句表态,它后面直接接着操作说明。
《孟子·梁惠王上》里那一套更细:「省刑罚,薄税敛」是两条,「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典」是把尺寸都写进去了——多大的宅,种什么树,几岁的人能穿上帛。这样的句子读起来不像仁政的宣言,像一份工程清单。本书第六十三章抄过的那份地方官的单子,性质是一样的:哪一段渠要修,何时课农桑,屋后种几株榆,圈里养几口豕。爱民二字若落不到这些条目上,在那个语境里是不算数的。
墨家把这层意思说得最直白。《墨子》讲「兼相爱,交相利」,爱与利并举,一句里两个字。爱是心里的向着,利是手上的给出。墨子的意思很清楚:只有爱,没有利,那个爱是没有着落的。
孟子另有一句话,把宾语的扩张写成了一条路线。《孟子·尽心上》:「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典」三个层次排得清清楚楚:先是亲人,再是民,最后是物。三个动词也各不相同——对亲人是亲,对民是仁,对物才是爱。这句话通常被读作境界的递进,其实它同时是一份语法上的说明:宾语一层一层放大,是有次序的,而且次序不能颠倒。放大要从最近的地方开始,脚下这一层站稳了,才谈得上下一层。
这条次序里有一个本章用得着的分寸。抽象宾语并不是不许说,只是它有一个起点。孟子没有说人可以跳过亲与民,径直去爱物;他说的是「而」——由此及彼,一步一步走过去。墨家主张兼爱,与孟子这条差等的次序历来被看作两种不同的主张,孰长孰短争了两千年,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介入。但即便是主张兼爱的墨家,也把「利」摆在「爱」的旁边,仍旧要求一个落得到手上的东西。两家在这一点上并不冲突:宾语可以大,动作必须实。
于是「爱民」与现代那些抽象宾语的差别就出来了,而且不在宾语的大小上。民也很大,一国之民数以百万,谁也不认识谁。差别在于:民是可以数的。有户口,有丁男,有田亩,有仓廪,有狱讼多寡。爱民做得好不好,不必听官员自己说,看册子就知道——这一年逃亡的多不多,流民有没有回来,仓里有没有粮。这个宾语虽然是群体,却是一个由可数个体组成的群体,因此它落得下具体动作,也接得住考核。
「自然」不是这样。「事业」不是这样。它们不是由可数个体聚成的一堆,是从无数个体里抽出来的一个共相。你没法给「自然」上户口。
这里要说句公道话,免得成了厚古薄今。古人的「爱民」也早就有变成套语的时候。历代的奏议、考课文书、地方官的到任告示里,「爱民如子」四个字用得极滥,滥到几乎不传递任何信息。凡是一个说法既好听、又不必付出什么,它就会被大量地说。这不是哪个时代的毛病,是语言本身的一条规律:说起来越便宜的话,说的人越多,单位价值越低。抽象宾语只是把这件事做得更彻底而已。
回到字上。
《说文解字》释「愛」:「愛,行皃也。从夊,㤅聲。」在许慎那里,这个字讲的是行走的样子,与心无关;表示爱的本字另有一个「㤅」,从心,旡声,《说文》训其义为惠。后来「愛」通行,「㤅」废而不用,一个讲脚步的字接管了一个讲心的词。本书开篇已经把这层说过,此处只提取一个与本章相干的点:从最初起,这个字形底下就不止一个词。
同一个字底下藏着不同的词,最有名的一例在《诗经·邶风·静女》:「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典」旧注把这个「爱」训为蔽,一般认为是「薆」的假借,说的是躲起来不露面,与情爱无关。这类判断历来有异说,学界看法不一。但它足以提醒一件事:读到一个「爱」字,先要看它在句子里担什么职务,而不是先把今天的意思装进去。
那么「爱」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变成一个稳稳当当的及物动词的?这个问题若要问出准确年代,答案只能是学界看法不一。可考的是几种结构上的证据。
一是「可爱」。「可」加动词,意思是「值得被这样对待」,能进这个格式的动词必须是及物的——可食、可观、可怜、可爱。「可爱」在文献里出现得很早,它本身就说明「爱」在当时是一个能带宾语的动词。
二是「所爱」。「所」字结构的作用是把动词后面的宾语提出来,「所爱」就是「爱的那个对象」。这个词多半指人,也指物。它同样是及物性的证据,而且更进一步:它把宾语单独拎了出来,说明那个位置在说话人心里是清清楚楚的一个坑。
三是像「甚爱必大费」这样的句子。《老子》这一句里「爱」后面没有宾语,但没有人会把它读成不及物——省掉的宾语人人补得出来:舍不得的那些东西。宾语可以省,不等于不存在。
真正改变这个词面貌的,是汉语的双音化。中古以后,汉语的双音复合词大量增加,「爱」进入了一大批词。按结构分,大致有三类。
并列式:爱惜、爱怜、怜爱、疼爱、喜爱、爱护。两个语素意思相近,合起来还是那个意思,只是分量更足、语感更稳。这一类里保留古义最多——「爱惜」二字并排站着,正好是本书追的那条主线:爱就是惜。
状中式:热爱、酷爱、深爱、偏爱、独爱、珍爱、敬爱、溺爱。前一个语素是修饰语,说的是爱的方式或程度——热的、酷的、深的、偏的、珍重的、恭敬的、沉溺的。这一类不改变动作本身,只调节它的温度与姿态。
述宾式:爱国、爱民、爱物、爱财、爱美。这一类最值得注意,因为它把宾语吸进了词里面。「爱民」作为一个词用的时候,那个「民」已经不再是句子里一个可以追问的成分了——你不会问「爱民的民是指哪些人」,就像你不会问「打折的折是几成」。宾语一旦被封进词内部,它就不再需要兑现。这是抽象化的一条现成通道,而且是汉语构词法自己铺的,不必外求。
还有一个词该单提一句:「爱人」。它本是述宾结构,「爱人」就是爱他人,《论语》《孟子》里都作此解;后来它凝固成一个名词,指所爱的那一个人;到了现代汉语里,又成了配偶的称呼。这条路走的方向与本章说的正好相反——宾语不但没有变抽象,反而从「所有人」一路收紧到了「一个人」。可见汉语里宾语的移动是双向的,既能放大,也能收拢。至于它何时开始用来称配偶、经由哪一条路定型,各家说法出入不小,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记结构,不断年代。
再说语体。这批双音词的分工,与宾语的性质高度相关。「热爱」「敬爱」偏庄重、偏书面、偏公开场合,它们后面最容易接抽象宾语——热爱事业,敬爱师长。「疼爱」「心疼」偏家常、偏私人、偏上对下,它们后面几乎只能接具体的人。试着换一换就知道了:说「他热爱他母亲」,听着别扭;说「他疼爱他母亲」,也别扭,因为疼爱是长辈对小辈的;说「他很爱他母亲」,就顺了。单音节的「爱」在这里反而最自由,因为它没有被语体绑住。
至于「热爱」这类词何时开始通行、有没有受翻译语言的影响,各家说法出入不小,学界看法不一,本章不作断语。可以确定的只是结构上的事实:庄重语体的双音词与抽象宾语彼此吸引,久而久之结成了固定的搭配。一句话里出现了「热爱」,后面十有八九不是一头牛。
抽象化带来的后果有两面,都要平实地说,不能只说一面。
先说得的那一面,而且要说足,因为这一面是真的。
第一件得,是够得着。人的关切天生受视野限制,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心也不容易伸过去。抽象宾语给了语言一副长手。一个人一辈子没有去过某一条大河,他仍然可以说他关心河流;一个人不认识任何一个受灾的人,他仍然可以为那件事难过。这个能力不是空的——赈济、修堤、立法、修书,历史上很多不为眼前之物做的事,都要先有一个抽象的对象在语言里立住,人才动得起来。若语言里只准说「我爱这头牛」,那么凡是不在眼前的东西,就都没有人替它说话。
第二件得,是省。一句「爱护庄稼」抵得上一份逐条开列的清单。类目本来就是为了不必逐一点名而造出来的。语言若没有类目,任何一句略微概括的话都说不成。
第三件得,是在具体对象缺席时还能保住方向。一个人离乡三十年,故乡的老屋拆了,认识的人散了,他要说的那件事已经没有一个具体的东西可以指。这时候「我爱那个地方」这句话,是他唯一还能说的句子。抽象宾语在这里不是虚,是不得已,也是忠实。
再说失的那一面。
逻辑上有一条老规矩:一个概念的外延越大,它的内涵就越少。「牛」比「这头牛」外延大,能说的具体属性就少了一层;「牲畜」比「牛」又大一层,能说的更少;到了「生命」,几乎什么具体属性也说不出。宾语沿着这个梯子往上走,动词对它的要求也就跟着变稀。「爱这头牛」里的爱,含着一串明确的动作:喂它,护它,不杀它。「爱牛」还剩一点。「爱生命」剩下什么动作,就要靠说话人自己去翻译了,而每个人翻译出来的东西可以完全不同。
由此来的第一项失,是不好检验。要检验一句话,得有一个能与它对上的事实。「他爱那头牛」这句话可以被推翻——如果他转天就把牛卖了肉铺。「他爱生命」这句话很难被推翻,因为没有任何一件具体的事必然与它矛盾。不能被推翻的句子,也就不能被证实;它退出了可以核对的范围。
第二项失,是说这句话的成本降下来了。说「我舍不得这头牛」,代价是当场的:牛不能杀,钱不能得,还得另找一只羊。说「我爱牲畜」,代价是零。这里可以借用一个不算苛刻的比方:一句话的价格由说它所要付出的东西决定。当一句话的价格降到零,说的人就会很多,而听的人就不再把它当作信息。历代文书里的「爱民如子」是这样,今天许多场合里的话也是这样。这条规律与时代无关,与宾语的抽象程度有关。
第三项失,是句子的性质悄悄换了。一句话可以是陈述,也可以是表态。陈述是关于世界的,有真有假,可以核;表态是关于说话人站在哪里的,只分说与不说。宾语一抽象,句子就往表态那一头滑。这不是说表态是坏事——人确实需要表明立场,而且很多时候必须表明。这里只说一件事:表态与「舍不得」不是同一个动作,两者用了同一个动词,容易被误当成一回事。
还有一项不算失、却容易被忽略的变化:宾语抽象之后,说话人与对象之间那段距离没有了刻度。爱一头牛,距离是零——牛就在那里,伸手够得着。爱一片林子,距离是几十里路,可以量。爱一个类目,距离既不是零,也不是几十里,它根本不在空间里。距离一旦没有刻度,远近就无从比较,一个人也就说不清自己离那样东西究竟有多近。古人爱山,尚可自问上一次上山是哪一年;对着一个总名,这一问无从问起。
以上都只是语言与逻辑上的分析,不涉及任何具体的场合与人事,本章也无意作那样的评判。
现在把本书的主线拉过来对一对。
全书从头到尾追的是一个意思:汉语里「爱」最古老的义项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吾何爱一牛」的爱是吝惜,《老子》「甚爱必大费」的爱也是。而「舍不得」这三个字,在语法上是有严格要求的。
说「舍不得 X」,X 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这东西现在在你手里,或者曾经在,或者你有可能得到。完全与你无涉的东西,谈不上舍不得。
第二,这东西可能不在。若它绝不会离开,「舍不得」这个词就没有用武之地——没有人会说自己舍不得空气,除非他正在缺氧。
第三,它不在了,你能觉出来。失去必须落在一个具体的位置上:那头牛不在圈里了,那丛竹被人挖走了,那间屋子拆了。
三条里,第二条和第三条都指向同一件事:得有一个「失去」。而「失去」这个动作,和「爱」一样,也要一个宾语。
问题就在这里。抽象类目当不了「失去」的宾语。
「他失去了那头牛」——成立。牛死了,或者被人牵走了,这句话有一个明确的事实与它对应。
「他失去了自然」——这句话如果要成立,必须先做一次翻译:他搬进了城里,再也去不了那片林子;他病了,再也上不了山。翻译一旦做出来,宾语立刻变回具体的东西——那片林子,那座山。也就是说,「失去」这个词本身就有一种把抽象宾语拽回地面的力量。凡是能说清怎么失去的,宾语必定是具体的;凡是说不清怎么失去的,那个宾语就还悬在半空。
这就是本章要指出的那个逻辑后果,而且它是从语法里长出来的,不是从立场里长出来的:当宾语变成一个抽象类目,「失去」这件事就不再有明确所指;而失去一旦没有所指,「舍不得」就无所依附;「舍不得」一旦无所依附,本书追踪了三千年的那个核心动作,恰恰就在这个最堂皇的用法里落了空。
再看《老子》那句「甚爱必大费」。这句话里藏着一个很实在的东西:费。爱得深,耗费必大——耗费是可以计量的,是米、是钱、是工夫、是命。一个用法若不带来任何耗费,按老子这句话的逻辑,它的「爱」也就深不到哪里去。抽象宾语的麻烦不在于它高,而在于它常常不产生费。没有费的爱,是一个在语法上完整、在账目上空白的句子。
这不是说凡抽象宾语皆空。下一节要说的,正是反过来的那一面。
上一节若只写到那里,本章就成了一篇反对抽象的文章,那是不公道的,也不合事实。抽象宾语里有大量是有真实内容的,而且它们的内容往往比某些具体宾语还结实。
先看一句最常见的话:他爱这份工作。
这句话的宾语是抽象的——「工作」不是一件可以指着看的东西,它是一堆行为、关系、时间的总名。可它偏偏很好检验,因为它随时可以兑成具体的项目。他有没有把不需要做到那个份上的地方做到那个份上?有没有推掉过工资更高但要离开这一行的机会?下班以后还想不想它?活干砸了他难受不难受,难受了改不改?这些都是可以看见的事。看上三年,这句话是真是假,旁人心里都有数。
再看一句:他爱他的故乡。
也是抽象宾语——故乡不是一处房子,是一片地方加上一段时间。可它同样兑得出来:他回不回去?多久回一次?家里有事寄不寄钱?父母的坟修不修?孩子会不会讲那边的话?跟人说起那个地名的时候是什么口气?这些问题一条条问下去,答案是硬的。有的人几十年不回,也不寄一分钱,只在酒桌上说得动情;有的人一句抒情的话没有,每年腊月就往回赶。哪一个的句子有内容,不必争。
再看一句:他爱这门手艺。
兑现的项目是:赔本的活接不接?徒弟带不带?手艺里那些没人看得出来的地方,省不省?
三个例子的宾语都是抽象的,可它们背后都有一串具体的账目。于是本章可以把话说到底了:检验的标准从来不是宾语抽象还是具体,而是同一个问题——你为它舍得下什么。
舍得下时间,舍得下钱,舍得下名声,舍得下省事,舍得下别的机会。凡是能开出这样一份账的,抽象宾语就是实的;开不出的,具体宾语也是空的。一个人指着自家的牛说他多么舍不得,转过身以好价钱卖去屠户,那句话照样不算数,宾语具体得很也没有用。所以本章从头到尾不是在褒具体、贬抽象,而是在找那个「费」字。有费的,是爱;无费的,是话。
抽象宾语的兑现另有一个特点,要说一说:它多半是长期的、零碎的,没有一个决定性的时刻。齐宣王舍不舍那头牛,就在堂下那一刻定了,一句话的事。爱一份工作、爱一个地方、爱一门手艺,没有这样的一刻,只有几千个不起眼的日子。因此检验它需要一个更长的尺度:不是听一句话,是看很多年的账。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类话在短时间里最容易被说得漂亮而无从分辨——它的证据本来就摊得很薄,要很久才积得起来。
也因此,兑现不必轰轰烈烈。一个说自己爱山水的人,一辈子可能没做过什么值得记载的事,只是几十年不往溪里倒脏东西,上山不折花,走到哪里把火看住。这些都是极小的支出,可是它们持续,而且是他自己掏的。小额而长期的费,仍然是费。反过来,一次性的、有人看着的、说完就完的表示,即便声势很大,也未必抵得上那几十年的小账。
还有一种情形要专门写出来:抽象宾语有时候是唯一还说得出口的句子。人到了某个境地,具体的对象已经全没了——地方拆了,人散了,行当废了,手艺没人学了。这时候他说「我爱那个东西」,宾语只能是抽象的,因为具体的那些已经不存在。这样的句子不是空的,它是一份没有对象的舍不得,是本书第一百四十一章之后一路写下来的那种给不出去的爱的又一种形状。它的费早就付过了,只是账本没人看见。
把繁体的「愛」拆开:上头是爫,是一只手;中间一个冖,一颗心;底下是夂,一只脚。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说文解字》说「愛,行皃也」,本义原是行走的样子,与心无涉;后来这个字接管了那个从心的「㤅」,才成了今天的模样。这个来历本书开篇就交代过,此处再提一次,是因为本章的问题正好卡在这个字形上。
全书写到这里,追的一直是同一个动作:手伸出去,心收回来。给与不舍,两股力气在一个字里较着劲。本章要问的是:当宾语大到没有形体的时候,这个动作还成不成立?
答案不玄。手要伸出去,得有个地方伸;心要收回来,得有个东西攥着。只有当那样东西真的可能失去,并且你真的怕失去,这个动作才成立。可能失去,是它这一头的条件;真的怕,是你这一头的条件。两个条件缺一个,句子就还是句子,动作却没有发生。
这里可以留下一个很小的、谁都用得上的办法,算是本章的落处。
把句子里的「爱」换成「舍不得」,念一遍,看它站不站得住。
「我爱这份工作」换成「我舍不得这份工作」——多数时候站得住,而且一换就露出了内容:舍不得的是那间屋子、那些人、那件做了一半的事。
「我爱那条河」换成「我舍不得那条河」——站得住,并且立刻能问出下一句:怕它怎么样?怕它干了,怕它脏了,怕它被填了。
有些句子一换就站不住。念完之后,说话的人自己会愣一下,因为他发现自己说不出怕失去什么。
站不住,不等于说谎。多半只是那句话还没有兑现,还是一张没有准备金的票据。兑现的办法也是现成的,就是把那个大宾语里最怕失去的一件东西找出来——一条河,一门手艺,一间屋子,一个人——先把它落到手上。落到手上,可能失去,真的怕失去,那只手就有了伸出去的地方,那颗心也就有了收回来的东西。
三千年前那个字里的手、心、脚,从来没有对着一个总名做过动作。它们对着的,一直是某一件具体的、可能没有的东西。
本书写到这里,已经引过不少封信。汉代的、唐代的、明清的、近代的,写信的人身份不同,要说的事也不同,但有一样东西一直在场而从未被单独拎出来讲:把一句话从一个人那里送到另一个人那里,究竟要花多少天、多少钱、多少人的力气。这个数目一直在变,而且一直朝同一个方向变——变小。信里写什么,与这个数目关系极大。成本高的时候,人只写值得写的;成本低了,不值得写的也写。所以这一章先把这条线排出来,再看排到今天,线的末端上出现了什么。
第七十九章说过汉代的书信是怎样一件东西。它首先是物。要有可写的材料,要有封缄的办法,要有能把它带走的人。西北出土的汉代简帛中保存下来一批私人书信,写在木牍或帛上,两片木板相合,上面加一块开了槽的木片,绳缚过槽,槽里填泥,泥上盖印——这一套办法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收信人能看出中途有没有被人打开过。信的外面还要题上收信人是谁、要送到何处。然后交给驿传,一站一站换人换马地递。汉代邮驿若干里设一置,具体里数史书所记与出土文书所见并不尽同,学界看法不一,此处不必细究;要紧的是这套制度是为公文设的,私人信件多半是搭便车,托往那个方向去的人捎带。
这样一封信里能写什么?《文选》所收乐府古辞《饮马长城窟行》里那几句,本书第七十九章引过:「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此诗旧题蔡邕作,是否为其手笔,历来看法不一。)请注意最后两句:一封远道而来的信,全部内容是两件事——多吃点饭,我一直想着你。不是写信的人只想说这两件事,是这两件事最经得起路上那么多天的耗损。纸幅有限,机会难得,人会自动挑最要紧的说。信短,不是因为情浅。
唐代的条件比汉代好些,但也只是好些。第一百三十章讲过那种「捎带」:等一个恰好要去那个方向的人。岑参《逢入京使》写得极准:「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马上相逢,连纸笔都来不及找,于是把所有要说的话压成四个字——报平安。这四个字后面顶着的,是整首诗前两句里那些说不出口的东西。张籍《秋思》则写反过来的情形:「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典」有了机会,反而慌。意万重而信有限,写完了还要拆开再看一遍——这是稀缺造成的行为,不是性格造成的。
同一时期还有一句更冷的:李商隐《夜雨寄北》「君问归期未有期」。本书第一百三十章借它说过唐人书信里的时间感。归期未有期,这五个字之所以能成立,前提是双方都默认信要走很久、而人比信走得更慢。杜甫《春望》里那一句更直接:「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典」这是把一封信折算成钱。折算之所以成立,是因为那时它确实稀缺到可以标价。
宋人写信的机会又多了一些,但书信仍是可以入词的意象。秦观《踏莎行》「驿寄梅花,鱼传尺素典」,李清照《一剪梅》「云中谁寄锦书来」——凡是被反复写进诗词的东西,往往正因为它不常发生。等到一件事天天发生,它就退出诗词,落进日用。
明清是这条线上一个明显的转折。第二百二十六章讲过尺牍:书信在这时成了一门可以学、可以模仿、可以刻印成册出售的手艺。坊间刊行的尺牍范本,把各色场合的信一一备好——贺喜的、吊丧的、借钱的、荐人的、辞谢的、问病的——写信人照着套。一件事到了需要模板的地步,说明它的发生频率已经高到不值得每次从头想。信的内容也随之下沉:不再只有生离死别,还有还款、约饭、请托、讨账。套语手册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统计事实:写信的人多了。
近代的邮政又把它推下一级。第二百三十五章说过那种变化:有固定的班次,有可预期的到达,有按重量计费的价目,寄一封信不再需要托人情,只需要一点钱和一个信筒。于是家书从「大事才写」变成「按月写」,甚至「有事没事都写」。信里开始出现天气、菜价、孩子的牙、隔壁的猫。这些东西在汉代那封信里是进不去的——它们扛不动那么远的路。
把这五段排在一起,一条线就清楚了:每一次传递成本下降,信里的内容就更琐碎一层、更频繁一次、更靠近说话一步。汉代的信像碑,唐代的信像诗,明清的信像帖,近代的信像话。这条线一直往下走,没有在近代停住。
今天,这条线走到了一个此前没有过的位置。为免落入编造,这里不点任何产品的名字,不引任何数字,只描述三条谁都可以自己核对的性质。
第一,几乎即时。传递所需的时间,从以月计、以日计,压到了不必计。汉代那封信在路上的时间以季度为单位,唐人的信以「未有期」为单位,近代的家书以「本周内」为单位,今天的消息不再有「在路上」这个状态可供描述。信不再是一件正在移动的物。
第二,几乎免费。这里说的不是完全不要钱,而是多发一条与少发一条之间,差价小到无须考虑。这一点比即时更要紧。过去每写一封信,心里都有一道筛子:这件事值不值得占用一张纸、一次托人的人情、一笔邮资、一段等待。筛子不必是自觉的,它嵌在动作里。今天这道筛子塌了。于是能过去的内容整体下移:一张随手拍的照片,一句「到了」,一个没头没尾的单字,一个只有对方看得懂的表情。这些东西不是新出现的心思,它们一直都在,只是从前过不了那道筛子。
第三,可以随时中断与恢复。这一条最少被谈起,却最能改变形状。古人的一封信是一个完整的物,因此它必须自己交代自己:起首要称呼,要问安,中段说事,末尾要有结束语与落款。这一整套不是虚礼,是一件独立的物必须具备的边界。今天的对话没有边界。昨天的话和今天的话排在同一列里,中间隔着的时间不显示为距离,只显示为空白。谈话不结束,只是停住;下一次不叫「再写一封」,叫「接着说」。
三条相加,结果是一件事:通信从一次「事件」,变成了一种「状态」。过去人「写信」,那是一个动作,有起有讫,写完了要封、要寄、要等。现在人「在线」,那是一种持续,无所谓写完。这个转变很容易被说成好或者坏,本章不打算那样说。它首先只是一个条件的改变,就像驿传之于捎带、邮政之于驿传一样,是同一条线上的又一级台阶。台阶的高度前所未有,方向却和前面几级完全一致。
值得多说一句的是:条件变了,不等于人变了。这两件事在讨论中经常被搅在一起。汉代那封信写得那么省,不是汉人含蓄,是路太远;今天的消息发得那么碎,也未必是今人轻浮,而是发一条不要钱。要判断人有没有变,得把条件的影响先扣掉,再看剩下什么。这一章后半要做的,正是这道减法。
还有一条,性质与上面三条不同,须单独说:留存的方式变了。过去的信是物,物有物的脾气。它占地方,会受潮,会被虫蛀,会在搬家时丢掉一箱;它也因此可以被捆起来、可以被压在箱底、可以被翻出来重读,可以在人死后由后人整理成集——本书前面许多章所依据的材料,正是这样留下来的。物的留存是偶然的:留下来的多半不是最要紧的那些,而是恰好没被扔掉的那些。今天的记录不是物,是可以检索的档案。它不占地方,不会受潮,也基本不会被单独挑出来扔掉;它的特点是全部都在,而且可以按字查找。
这两种留存方式的差别,不在于哪一种更可靠,而在于它们各自制造了什么。物的留存制造「重读」这个动作——要把箱子搬下来,要解开绳子,要一封一封摊在桌上,这件事本身有分量,所以不常做,一做就郑重。档案的留存制造的是另一件事:随时可以查证。某年某月某日谁说过什么,翻得到,翻得准。于是「记得」这件事从人的心里挪出去一部分,交给了别处保管;同时,从前那种含混的余地也少了些——从前两个人对同一件旧事各记各的,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份含混里有时反而是留了情面的。这一条只是陈述,不作褒贬;下文谈到「不变的部分」时还要再用到它。
写到这里,条件这一面就算交代完了。接下来要问的是:条件这样变,本书前二十几卷里那些反复出现的处境,还剩下多少。
本书前二十几卷里,有大量篇幅其实是在写「等」。第一百一十四章那一整年,第一百三十章那句「未有期」,还有各卷里那些数着日子的人。等是这部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动作之一,比相见多,比诀别多。
先看清楚等是什么。等要成立,须同时具备三件事:一,结果尚未知;二,当事人无法加速;三,有一个可能到来的时刻,哪怕它模糊。三者缺一,等就不成其为等。结果已知的叫接受,可以加速的叫办事,永无可能的叫死心。等之所以磨人,正在于这三条同时压着——你不知道,你使不上劲,而它随时可能发生。
古人的等,多半等的是路。路上有多少驿站、有没有大雪封山、捎信的人走到哪里了,这些都在人力之外。所以那种等有一个特别的性质:它可以怨天。信没来,可能是水路阻了,可能是人病在半道,可能是兵乱把驿路截断了。等的人心里那本账,可以一直往外算,算到黄河冰上去。
今天,路这一段几乎被抹平了。发出即到达,中间那个「在路上」的状态不存在了。于是「等」并没有消失,而是换了对象:从等路,变成等人。等的不再是物理的距离,是对方的意愿。这个转换看起来小,其实是这一章里最要紧的一处。等路的人可以怨天,等人的人只能算到人身上——或者算到自己身上。同样是坐在那里不动,同样是几个钟头过去,两者的滋味完全不同。前者是被世界隔开,后者是被人隔开。本书写过许多种隔,这是新的一种。
还须补一句:等在从前也并不全是苦。一封信要走三个月,这三个月里人无事可做,就把那封尚未到达的信在心里预演许多遍——他会说什么,我该怎么答。牵挂正是在这段空白里被反复擦亮的。空白取消之后,这一道工序也就没有了;不是感情变薄,是它不再有那样一段非空转不可的时间。
与「等」相连的还有一件事:不知道对方怎么样。这种处境从前是常态。人出门,家里就失去消息;远役、远贬、远商,一去数年,生死不知。第一百三十八章讲过陈陶《陇西行》里那两句:「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典」这两句之所以能刺穿人,全靠一个结构——河边的骨已经是骨,闺中的人还在梦里,而这两件事在同一时刻并存。这个结构需要一个前提:消息传不到。若消息能传到,两边就对齐了,诗也就不成立了。
今天,这个前提在多数情形下不再具备。想知道一个人是否平安,通常问一句就有回音。于是这一类处境被压缩到极端的地方去了——灾害、战地、失联、重病中的沉默,或者关系已经断到不能开口去问。这里要说得准确一些:不是悲伤减少了,是某一种特定形状的悲伤变少了。人还是会失去人,只是不容易再以「不知道」的方式失去。而本书前面那些最著名的凄美之作,很多恰恰是建立在「不知道」之上的。材料的一大来源,就这样枯了一支。
紧接着来的是另一件事,它是新的,前二十几卷里找不到对应。
古人写完一封信,寄出去,此后发生什么,他无从得知。信可能丢在半道,捎信的人可能改了行程,可能病死,可能把信弄湿了字迹全糊。对方也可能已经搬走,也可能根本没收到。这一整片不确定,在人情上有一个极大的用处:它替沉默提供了别的解释。没有回信,未必是不肯回。「大约是没收到罢」这句话,两千年里替无数人挡过难堪,也替无数人续过一段本该断掉的念想。
即时通信取消了这片不确定。今天的人往往能够知道:对方收到了。有的还能知道对方看过了。于是「没有回应」第一次成为一个可以观察的事实,而不再只是一种可能性。它不需要推测,它就摆在那里。
这是一种新的处境,值得单列出来讲。本书写过许多种「给不出去」:人已经死了,给不出去(第一百三十八章);身份不许,给不出去;路太远,走到一半东西就没了(第一百三十章)。它们各有各的阻碍,而阻碍在人之外。今天这一种不一样:路是通的,人是在的,东西也确实送到了对方手上,只是没有被接住。
这正好可以回到本书开头讲过的字形。繁体的愛,上面是爫,是一只手,手在上,是要给出去。手伸出去而对面不接,手就停在半空。以前它停在半空是因为中间隔着山川;现在它停在半空,中间什么也没有隔。这个区别不必渲染,摆出来就够。
这里还要分得再细一点。沉默从前也不是没有,只是它总有一个可以搁置的位置。托人带话,那人回来说话已带到,对方没有回话——这也是沉默,但中间隔着一个转述的人,隔着「他当时在忙」「他大约会另找人捎信来」这一层。今天的沉默不隔任何人。它是当事人之间的事,赤裸裸的,两边都看得见同一个空白。本书前面写过的那些冷落、那些等不到的回音,多半还带着一层可以自欺的纱;这一种没有纱。
还须补一句公道话:这份确定性并不只是残忍的。它同时也是一种坦白。从前那些模糊,既是慈悲,也是拖延——多少关系是靠着「也许他没收到」拖了许多年,两边都不必面对。现在这份模糊被交回给了当事人自己:回不回,是一个人的选择,且双方都知道那是选择。把责任还给人,未必是坏事,只是重得多。
第三件要说的,是写法本身的变化:更短,更碎,语气词更多,各种标记与图形也更多。这一条只能作概括的说明。具体从何时开始、变化的幅度多大、不同人群之间差别如何,各家看法不一,也缺少可以稳妥引用的定论,本章一概不给数字。
先说一个容易被误会的地方:短不等于少。汉代那封信也短,短到只剩十个字。短法却不同。汉代的短是压缩,是把千言万语拧成两句;今天的短是拆散,是把一段话打成七八条陆续发出。前者的短里塞满了,后者的短里是敞开的——因为随时可以再补一条,所以这一条不必写完。
语气词的回来,是件有意思的事。人当面说话,靠声音的高低、停顿、脸上的神色来传达态度;一旦写在纸上,这些全丢了。书面语历来要想办法补,古人的办法是文言的抑扬顿挫、是尺牍里那一套精细的敬辞谦辞——「顺颂时绥」「不情之请」「诸希鉴谅」,那些套语的真正功能是标注语气,告诉对方这句话该用什么表情读。今天的办法换成了别的:句末的语气词,重复的字,各样的小图形。它们占的是同一个位置,干的是同一件活。工具变了,需求没变。
碎还带来一个不太被注意的后果:「说完了」这个信号没有了。一封信有结尾,读到落款就知道话说尽了;一段被拆成七八条发出的话,哪一条是最后一条,看的人并不知道,只能等一等再说。于是人们各自造出些替代的记号来标示话已说尽——某种收束的短句,某个符号,或者干脆一句「就这样」。这些记号如何形成、通行到什么程度,各人的用法与理解并不一致,也常常闹出误会,本章只记下这个需求本身:凡是把一段完整的话拆开来传,就一定得另想办法告诉对方,这一段到此为止。古人用套语,今人用记号,要办的是同一件事。
把这件事放回历史里看,它一点也不孤单。第二百〇一章讲过元曲:口语大量涌进可以传唱可以刊刻的文本。第二百三十八章讲过歌词的白话。再往前,唐五代的变文把佛经讲成故事,禅宗的语录和后来的《朱子语类》索性照着说话记,宋元的话本是说书人的底本,明清的白话小说更是把口语写成了正体,二十世纪初的白话文运动则把它推上了公文与学堂。这一串事件的成因很多,思想的、政治的、技术的都有,学界的解释并不一致;但其中有一条贯穿始终:每当一段文字变得更便宜、更容易传出去、更多人能读能写,书面语就朝口语挪近一步。屏幕上的字是这条线上的最新一段,不是断裂,是延长。
至于这变化是好是坏,本章不作判断。担心与赞美两种声音都不新——白话入文的每一次,都有人说文脉将丧,也有人说天下将通。事后看,丧的没丧尽,通的也没全通。可以确定的只有那条线本身:它一直朝口语的方向走,走了很久,还在走。
按本书的体例,谈到一件事,总要把它用的那几个字拆开看看。这一回要拆的是「信」「息」「讯」,以及「联系」「联络」。
先说信。《说文解字》:「信,诚也。从人从言。」本义是诚实、不欺,与「言」相关,与「书札」全然无涉。从诚实到书札,中间要经过两道转手。第一道是凭据:讲信用的东西可以作凭据,于是有符信、印信——那是可以拿在手里的信。第二道是人:受托传递凭据的人也叫信。六朝文献里「信」常常直指送信的那个人,「有信来」「因信寄书」之类的说法,说的是有个人来了、托那个人把书带去,「书」才是信件,「信」是活人。后来才把人手上带的那件东西也叫作信,本来的那个人反倒退成了「信使」。所以「信」这个字里其实站着一个赶路的人,只是今天看不见了。这条演变的大致次序各家说法相近,细节则不尽同。
再说息。《说文解字》:「息,喘也。」从心从自,「自」是鼻子的象形。本义是呼吸。呼吸这件事有两头:气出去是消,气进来是长,于是「息」同时长出两支引申义。一支往「停」上走,气缓下来叫休息、歇息;一支往「生」上走,孳生不已叫子息、利息——利息的息,本义是钱像喘气一样自己长出来。
「消息」二字连用,本来讲的正是这一增一减。《周易·丰卦》彖辞里说,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消是退、是减,息是进、是长;天地在时间里一消一长,这就是「消息」的原义,是一个讲盈虚的词,与音信毫不相干。后来它才转指音信,六朝以下的用例渐多。这个转法极妙,也极准:所谓打听消息,打听的不就是那边的增与减么——添了人还是走了人,好了还是坏了,起来了还是塌下去了。一个讲天地盈虚的词,被拿来讲一个人的近况,尺度差得那么远,事情却是同一件。
讯,《说文解字》:「讯,问也。」本义是问,且多用于郑重的问——审讯、鞫讯、讯鞫,都带着追究的意思。引申开去才有音讯、讯息。这个字的底子提醒了一件事:消息不是自己送上门的,是问出来的。有人问,才有讯。今天「讯」这个字大量出现在与通信相关的词里,用的都是它的引申义,但它骨子里那个「问」还在。
至于「联」,《说文解字》说得很实在:「联,连也。」并且解了字形,说耳连于颊,丝连不绝——两个偏旁讲的是同一件事,连着,不断。「络」从糸,本与丝麻缠绕相关,引申而有网状之物的意思,中医讲经络,文章讲脉络,都是这一路。
「联系」「联络」这类双音节词,是近代汉语里大量涌现的一批,具体成词于何时、如何流行开来,各家考订不一,本章不作判断。但构词的思路一望可知:都用丝。汉语要说人与人之间的那种连接,向来找丝旁的字——系、络、结、纽、绊、缘。丝的性子是细、软、可断、可续、断了还能接上,接上留一个疙瘩。这与后起的「连接」很不一样,「连接」是器物与工程的词,讲的是通或不通。古人用丝来想这件事,说明他们心里那根线是会松会紧、会缠会解的东西。
把这几个字排在一起看,古人对通信的理解就浮出来了:信是诚,是人;息是一口气的消长;讯是问;联络是一根丝。没有一个是硬的,没有一个是稳的,全是活物,会变,会断,会重新长起来。
现在做那道减法:把条件的变化扣掉,看剩下什么。
汉代那封走了很远的信,末了只剩两件事: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多吃点饭,我一直想着你。今天的屏幕上,出现得最多的话是哪几类?吃了吗。早点睡。别太累。到了。我没事。挺好的。想你。把这两组并排放,几乎是同一批话。
岑参在马上托人带的那四个字是「报平安」。今天一个人下了车会发「到了」,落地会发「安全」,回到住处会发一句更短的。名目变了,做的是同一件事:告知自身无恙,以解对方之悬。这件事在汉代要靠一个人骑几个月的马,在唐代要靠路上恰好遇见一个熟人,在近代要靠一张邮票,今天什么也不靠。四种成本,同一句话。
「我没事」这一类,尤其值得说。第二百三十五章讲过近代家书里那种报喜不报忧:病了不说,欠了钱不说,受了委屈不说,只写天气好、饭吃得下、勿念。有人会想,从前不说是因为纸贵、信慢、说了也来不及帮忙;那么今天成本降到零、消息立刻就到,总该说了吧。事实是仍然不说。原因很简单:从前不说的理由本来就不是成本,是不忍——不忍让远处那个人跟着悬心,且知道他即使知道了也帮不上。这个理由与技术无关,所以技术变了它也不变。
「多吃点饭」这句话的年头,比那封汉代的信还要长。《古诗十九首》里《行行重行行》一篇的收尾,正是「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典」——话不说了,你好好吃饭。(《古诗十九首》见于《文选》,作者与年代历来聚讼,学界看法不一。)此后两千年,书信的结尾一直在重复这个意思:加餐,珍重,自爱,善保。写信的人明明有满腹的话,落到纸上却只嘱咐吃饭,因为吃饭是唯一一件对方当真做得到、而自己当真管不着的事。今天在屏幕上写「记得吃饭」的人,未必读过这一句,做的却是完全相同的事——把使不上劲的牵挂,压缩成一件对方举手可及的小事交出去。
还有一类话,是深夜里说不出口的。古人写下一封信,写完了不寄,或者寄之前烧掉;今天是打了满屏的字,看一遍,一个一个删掉,最后发出去一个字或者什么也不发。载体换了,中间那个停顿一模一样。这个停顿是什么,本书前面许多章都碰到过:是想给而不敢给,是手伸出去又缩回来,是「舍不得」的另一种表现——舍不得的东西里,有一样是自己的难堪。
于是可以说出这一章最朴素的一个观察:技术改变了传递的条件,没有改变要传递的东西。两千年里,人对最亲近的人说的,始终是那几句:吃饭了没有,早点睡,我很好,不用惦记,我想你。这不是因为人贫乏。要紧的事本来就少。真正压在心上的东西,从来轮不到辞藻,它总是最短的那几个字。汉代那十个字之所以隔了两千年还能读,不是因为它写得好,是因为它写得准。
也不必由此感慨人心不古,或者反过来说人心亘古。这只是一个观察,可以自己核对:翻一翻自己发出去的最近一百句话,看有多少落在这几类里。
最后回到本书的主线。
全书追的是一件事:「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辩解,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那个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从「舍不得」到「给出去」,中间隔着三千年;而两头其实是同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舍不得的强度,历来与「可能失去」的程度成正比。这一条在前面每一卷里都能验出来。汉唐的一封信之所以重,是因为写它的人清楚知道,这一别可能就是永诀:路上有瘴、有兵、有水、有病,去了未必回得来。杜甫把家书折成万金,不是因为纸贵墨贵,是因为那封信的对面可能已经没有人了。所有那些让本书反复停下来的作品——第一百三十章的未有期,第一百三十八章的春闺梦里人——都长在同一块土上:随时可能失去,且失去了无从知道。
联系变容易之后,这块土的性质变了。这里必须两面都说,否则就成了怀旧。一面是:极多从前必然断掉的关系,如今维持住了。远嫁的女儿从前一别经年,音问难通,今天可以每天见面说话;出门谋生的人从前几年一封信,今天孩子换了一颗牙他当天就知道。本书前面有大量篇幅写的是被距离生生扯断的亲情,那种扯断在今天大大减少了,这是实实在在的一件好事,不该被含糊过去。
另一面是:失去的门槛也跟着低了。过去的失去多半是外力造成的——路断了,人死了,家败了,信寄不到。人在其中是被动的,因此那种失去里有一种干净的悲伤,怨得出对象。今天的断,往往没有外力。路是通的,人是在的,什么也没有拦着;只是不再说了。上一次说话是什么时候,两边都记不清,而记录明明还在,翻一翻就能翻到。过去是想联系而联系不上,今天是随时可以联系而不再联系。前一种,本书写了二十几卷;后一种是新的,会留下什么样的东西,现在还看不出来。
有一个小处可以佐证这条比例。从前的信要留底:写出去的抄一份存着,收到的捆起来收着,装箱,编年,注明何人何年寄自何处。本书征引的许多材料就是这样来的。留底是因为一封信来之不易,且可能是此生最后一封。今天没有人替消息编年,也不必编——它自己存着,随时可查,因此谁也不去查。可以查到而从不去查,与查不到,在结果上是同一件事,在性质上却完全两样。前者是不必珍惜,后者是无从珍惜。
这里不下判断。只把两件事并排摆着:一件东西越难得到,人越舍不得;越容易得到,越不必舍不得。这几乎是一条无须论证的常识,用在货物上谁都承认。用在人身上是否也一样,本章不敢下结论——因为如果它一样,那意思就未免太冷了;而如果它不一样,又该有个说法。这个说法本书给不出,只能记下这个疑问,留给后面的卷。
最后落到一件实处。本章所依据的最古的一条材料,是那十个字: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它能传到今天,靠的是一连串偶然——有人把它记住了,有人把它写下来,有人把它编进集子,有人把集子刻了印,一代一代抄下来,中间只要断一次就没有了。汉代那些写在木牍上的私人书信也是如此,它们能重见天日,是因为西北的沙土干燥,因为有人恰好挖到,因为木头没有烂。留下来的从来不是最要紧的那些,是恰好没有毁掉的那些。
今天的情形反过来。一个人深夜里打了三行字,看了一遍,删掉,最后发出去两个字。那两个字会留在记录里,随时查得到;删掉的三行不会留在任何地方,连他自己第二天也调不出来。本书前面每一卷处理的都是留下来的东西——留下来的诗、留下来的信、留下来的碑。写到这一章要记的却是另一样:那些确实被写过、被想过、几乎就要发出去,而终于没有发出去的字。它们的数量,从有文字以来的任何时代都不曾像今天这样多,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一点痕迹都不留。
这一章要处理的,是这个字自身最近的一次变化。前面两百多章追的都是它的用法——谁用它、用来说什么事、在什么场合下用得对或者用得过分。这一章要回到它的样子上来,因为在二十世纪中叶,它的样子被改动了一次,而被改掉的那个部件,恰好是全书从头讲到尾的那一个。
先把两个形体摆清楚。
繁体的「愛」,十三画。最上面是「爫」,四画,写作三点加一横撇,是「爪」字作偏旁时的变形,也就是一只手。往下是「冖」,两画,一横带左右两个短垂。再往下是「心」,四画,一卧钩加三点。最下面是「夂」,三画,一撇一横撇一捺。四个部件由上到下叠成一个字:手、冖、心、脚。
简化后的「爱」,十画。上面仍是「爫」,仍是那只手;下面仍是「冖」;而「冖」以下的部分,原来的「心」和「夂」合起来七画,被换成了一个四画的「友」。
也就是说,这一次改动,替换的是下半部分整体,不是单单删去一个「心」。这一点需要说清楚,因为民间流传的说法常常讲成「把心去掉了」,好像是拿刀剜走了中间那一块,剩下的原样不动。实际情形是:下半的「心」与「夂」两个部件一并退场,一个笔画更少的「友」顶上来占了它们的位置。被换掉的不止是心,还有那双走不动的脚。
「友」这个字本身有来历。《说文解字》:「友,同志爲友。从二又。」两个「又」,两只手,同一个方向伸出去。在《说文》的体系里,「友」是个会意字,取两手相合之义。
但是必须立刻补一句:在简化后的「爱」里,「友」并不承担这个意义。它在这里既不表音,也不表义,只是一个笔画较少的形体,被拿来填补原有部件的位置。文字学上对这一类成分有专门的说法,称之为记号,意思是它在新的字形里已经不再是形符,也不再是声符,只是一个用来书写的符号。裘锡圭《文字学概要》讨论汉字构形时区分形符、声符与记号,正是为了处理这一类情况。
这不是「爱」一个字的特例。一九五六年前后确定的那一批简化字里,用一个笔画少的部件整体替换复杂部件,是最常用的办法之一,而被用得最多的替换件是「又」。漢作汉,難作难,雞作鸡,鄧作邓,對作对,戲作戏,觀作观,歡作欢,權作权,樹作树,鳳作凤,這一長串字里的「又」,来源各不相同,在新字形中一律不表音也不表义。「爱」用的是「友」而不是「又」,多一画,道理是一样的。
顺带可以记下一个字形上的巧合:去掉下半之后,「爱」的上半「爫」加「冖」,与「受」字的上半完全相同。「受」是爫、冖、又三部分,「爱」是爫、冖、友三部分,两个字只差最下面那一笔一画。「受」的本义与授受相关,是一方给出、一方接过;这两个字在楷书里靠得这样近,是形体简省之后才有的事,不是古已有之的同源,不必在这上面做文章。
顺带把两处细节补上。上面那个「爫」,是「爪」作偏旁时的写法,古文字里象一只向下抓取的手,与「受」「爭」「采」「妥」诸字的上部同源,方向朝下,是取物之形而不是给予之形。下面那个部件,《说文》引「愛」字作「从夊」,而《说文》分立夊、夂两部,所释一为行走迟缓的样子,一为从后面赶到,二字形近而义别,历代字书对它们的分别各有说法。楷书通行的写法把这两个部件写成一样,今人拆字时一概称「夂」。本书前面引《说文》原文时依原书作「夊」,拆解楷书字形时依通称作「夂」,两处不是抵牾,只是所据的层次不同。
以「愛」为构件的一批字随之类推:嬡作嫒,璦作瑷,曖作暧,靉作叆。凡以「愛」作声旁或部件的字,在简化字系统里一律换用「爱」这个新形,不必逐字另行规定,这叫类推简化,是当年定表时的通例。
还要交代一句技术上的界限。简化字的推行针对的是通行印刷与手写的正体,并不等于取消繁体字的一切用途。古籍整理、书法篆刻、姓氏与部分地名的原写法、以及港澳台与海外华文社会的通行字体,繁体的「愛」一直在用。今天一个人同时见到「愛」与「爱」两个形体,是完全正常的事,不构成谁取代谁的关系。这一节只描述形体,不评断优劣。
需要澄清的第二件事,是这个写法的来源。
流传最广的一种印象,是「爱」这个形体由某个机构在某一年新造出来。这个印象不确。文字学界一般认为,二十世纪中叶定下的那批简化字,绝大多数不是新造,而是从既有的书写实践里选取、整理、定型的。选取的来源大体有三类:一是历代草书、行书的写法经过楷化,二是历代民间写本与坊刻本中的俗字,三是同音或近音的替代与古本字的启用。
「爱」的来源,通行的说法主要是前两类。
一种说法是草书楷化。行书与草书写「愛」,下半的「心」与「夂」在连笔中往往并成一体,笔势一顺,形近于「友」。把这个草写的形体按楷书的笔画规范重新写定,就得到今天的「爱」。持这一说的人指出,同批简化字里以草书楷化得形的为数不少,「爱」与它们属于同一路数。
另一种说法是俗字沿用。宋元以下的民间刻本、写本、契约、账簿、通俗小说与戏曲的坊间本子里,简省的写法长期通行,与官刻正体并行不悖。刘复、李家瑞编《宋元以来俗字谱》,一九三〇年出版,辑录宋元至清十二种民间刻本中的俗字形体,是研究这一路的常用材料。研究者早就注意到,此类字谱所收的俗字,与二十世纪定表的简化字相合者数量可观。
这两说并不互相排斥。草书的连笔本来就会渗入日常手写,日常手写又会进入坊刻,坊刻的字形反过来影响写手,其间没有一道清楚的界线。
但是必须说明白:具体到「爱」这一个形体,它最早见于哪一件写本、哪一种刻本、大致定型于何时,研究者所举的例证并不一致,学界看法不一。有人上溯得早,有人以为要晚,也有人指出所谓早期例证的释读本身尚存争议。本书不作断定,只记下一句可以成立的话:这个写法在二十世纪被选入字表之前,已经在民间的书写里存在,它是被拣选出来的,不是被发明出来的。
这里还牵涉一件长期存在的事实:写法从来不止一套。历代的官文书、科场卷子、官刻经籍,要求用规定的正体,笔画一笔不能少,写错写省是要受责的;而同一批人回到日常,记账、写信、抄书、刻通俗读物的时候,用的是另一套省笔的写法,彼此心照不宣。正体与俗体就这样并行了上千年,谁也没有取消谁,只是各占各的场合。二十世纪所做的事情,是把长期在下面通行的那一套抬上来,定为正体。这个动作的性质是拣选与追认,不是发明。至于该不该这样做、拣得好不好,那是另一个问题,本书不在此处评断。
至于选入的过程,有明确纪年可据的几个节点如下。
一九〇九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撰文,主张普通教育采用俗体字,这是近代讨论汉字简化较早的一篇文字。
一九二二年,钱玄同向国语统一筹备会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笔画的议案,主张系统地整理简体。
一九三五年八月,当时的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三百二十四个;次年二月通令暂缓推行,此表遂废。这批字取材的原则,正是采录已经流行的俗体与草书楷化之形。
一九五六年,《汉字简化方案》公布,今天通行的「爱」随之进入正式字表。
一九六四年,《简化字总表》编成,一九八六年重新发表,其间一九七七年公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试用数年后于一九八六年废止。
这一串年份说明的只有一件事:这是一个持续了大半个世纪、经过多次反复的行政与学术过程,不是一夜之间的决定。至于这个过程本身的功过,简繁之争自其发生之日起从未停歇,赞成与反对两方各有其理据,涉及教育普及、文化传承、信息处理、书法审美等好几个不同的层面,各层面的结论并不必然一致。本书是一个字的历史,不是文字政策史,不在此处作价值判断。
还有一层更长的背景值得提一句,以免把二十世纪看成一个突然的断裂。汉字形体的变动不始于近代。小篆到隶书的那一次变化——文字学上称为隶变——对构形理据的破坏远比二十世纪的简化剧烈。许多字在隶变之后,原有的部件被并笔、被改形、被彻底改写,从楷书的样子已经完全看不出它当初是怎么造出来的。「春」在小篆里从艸从日、屯声,隶变以后上半并成一个与草木无关的形状;「泰」「奏」「秦」一类字的上半在隶书里趋同,来源各异而写法归一。今天读古书的人对这些早已习以为常,不再觉得是损失。
这不是为哪一次简化辩护,也不是说变动都无所谓。这只是一个事实:一个字的形体在三千年里从来没有停止过移动,它被写在甲骨上、铸在铜器上、刻在石上、写在简帛上、印在雕版上、排在铅字上、又显示在屏幕上,每一次载体的更替都在改动它。二十世纪的这一次,是其中记录得最清楚、争议也最公开的一次,如此而已。
真正需要处理的,是围绕这个新字形长出来的一句话。
「爱无心」——三个字,说的是简化后的「爱」中间没有了「心」。这句话通常不单独出现,它属于一串对仗的顺口溜,一条一条地数简化字里丢掉的部件:亲不见,爱无心,产不生,厂空空,面无麦,运无车,导无道,儿无首,飞单翼,有云无雨。这一串的条目并不固定,各处流传的版本详略不同,时有增删,末尾常常再缀一句感叹,说如今的世道正是如此。
先说清它的文本层次:这是当代口头与网络流传的顺口溜,属于民间议论,不是学术论断,也没有一个可考的作者。它的用途是议论世风——用字形的减损来说人心的减损,用一个人人天天都在写的字,来证明一件谁也没法证明的事。
它不成立。理由有几层,需要一层一层说。
第一层是时间。前一节已经交代,这个形体在被选入字表之前,已经在草书与俗字里通行了很久;而当年定表时反复讨论的议题,是识字率、书写速度、印刷排版与教育普及,会议记录与方案说明里没有一条与人心风俗相干。一个在民间写了很久的省笔写法,被一个以扫盲为目标的过程收编,中间没有任何一个环节涉及对世道的判断。把结果说成动机,是把先后颠倒了。
第二层是字与词的关系。「爱」这个词的意思,不由写它的那个字形决定。词在口语里,字形只是记录它的工具。一个不识字的人,一样会舍不得,会偏心,会想念,会为死者哭。汉语的爱在有文字之前就有,在文字改形之后也还在。若字形能决定词义,那么使用繁体的地方与使用简体的地方,人心应当有可测量的差别,而这样的差别既没有人测出来过,也不知道该怎么测。
第三层是这种读法本身的随意。同一个方法可以推出相反的结论。「愛」的中间是有一颗心,但那颗心上压着一只手、一道冖,下面还堵着一双脚,也完全可以读成心被夹在中间给不出去。「爱」的下面是个「友」,也完全可以读成爱要落在朋友身上,或者读成两只手都伸出去了。任何一个字形都能被读出任何一种寓意,因为这种读法不需要证据,只需要联想。凡是一种方法能同时证明正反两面,它就没有在证明任何事。
顺带把那串顺口溜里的另外几条也验一验,因为它们暴露的是同一个毛病。
「有云无雨」——说简化之后的「云」丢了雨。而在文字学上,「云」恰恰是更早的那个写法:古文字的云字本来就象云气之形,后来因为这个字被借去表示说话的意思,才另加雨旁分化出「雲」来专表云气。今天用「云」表示天上的云,是回到本字,不是把雨拿掉了。
「面无麦」——古代本有两个字,「面」的本义是脸,「麵」从麦、丏声,专指面粉。今天用一个「面」兼表两者,属于同音归并,是两个词合用一个字形的问题,与麦子的有无无关。
其余各条,如親省作亲、產省作产,确实省去了部件,这一层没有说错。错的是接下来那两步:先把省去部件说成失去内容,再把失去内容说成人心不古。第一步是对字形的描述,可以核查;后两步是联想,无从核查。三步被念成一句,中间的接缝就看不见了,听起来便像是一条推理。
第四层最要紧,而且要用到本书第一章的材料。若依《说文解字》的分析,「愛」这个字里的那颗心,本来就不是为「爱」这个意思装上去的。《说文》说:「愛,行皃也。从夊,㤅聲。」在许慎的分析里,「愛」的形符是下面那个表示行走的部件,其余部分是声符「㤅」;而「㤅」,《说文》另有一条:「㤅,惠也。从心,旡聲。」——心在「㤅」里,「㤅」在「愛」里作声。也就是说,那颗心是随着声符一起被带进来的。今人说「爱里有心」,从楷书字形上看不错;但若照《说文》的构形分析,这颗心并不是「愛」这个字为了表达爱而独立装配的意符。学界对《说文》此条的解释另有讨论,本书在第一章已经交代过分歧,此处不重复。
第四层之外,还有一件更早的事可以拿来对照。
《左传·宣公十二年》记楚庄王的话:「夫文,止戈为武。」把「武」字拆成「止」和「戈」,读作止息干戈,用来说明真正的武功在于不用兵。这是两千五百多年前的一次拆字,出于一位君主之口,载于一部经典之中,历代传诵。而以文字学的通行看法,「武」的构形并不是止息干戈:「止」在古文字里是脚趾之形,表行走,与「戈」合起来是持戈而行,本义近于征伐。楚庄王的读法,是就当时的字形所作的一次借题发挥。
把这两件事摆在一起,就看得很清楚了:一个说「止戈为武」,一个说「爱无心」,用的是同一套方法,只是方向相反——前者用拆字承载一个理想,后者用拆字承载一个忧虑。前者被写进了经书,后者流传在短信与网页里。它们的可信程度是一样的,都不能作为字形的证据;它们所反映的东西也是一样的,都是说话人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关切。
所以这句顺口溜本身值得研究,而且值得认真对待。它说明的不是字形,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人们愿意相信一个字的样子可以承载一个时代的判断,愿意相信写法的变化里藏着世道的变化。这个信念在中国有很长的谱系——汉代谶纬拆字为符,以「卯金刀」指刘氏;宋代以下有测字之术,坊间以拆合笔画断人休咎;这些都属于说字的传统,与文字学的考订各走各的路,但从来没有断过。「爱无心」是这条老路上的新一段。
还要补一句,不然这一节就说得太硬了。指出它是附会,不等于否认它所回应的那种感受。说这句话的人,真正想说的是他觉得世道变了,人跟人之间不像从前。这个感受是真的,值得听,只是它找错了证据。一句顺口溜之所以能传开,从来不是因为它对,而是因为它替很多人把一句不好说的话说出来了。
本书第八十九章讲过一种方法,此处要用它最后一次。
那一章介绍的是顾颉刚在一九二三年提出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大意是:时代愈后,传说中的古史期愈长;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被放大;即便不能确知某一件事的真相,至少可以确知这件事在传说中最早是什么样子。这个方法的要害不在于否定材料,而在于给材料排队——先问它出现在哪一层,再问它在下一层被加了什么。
本书用这个方法处理过很多次。一个爱情故事在最早的记载里只有一句话,几百年后长成一部传奇,再几百年后成了一部戏,戏里那些最动人的细节,多半是最后一层才有的。一个人物的深情,越到后世越纯粹,早期文本里那些不体面的部分被一层层抹去。一句被无数人引用的话,追到底常常发现它的最早出处比人们以为的晚了好几百年。每一次都是同一个机制:后人把自己的需要,安放在前人的名字上。
「爱无心」是这个机制在当代的一次运作,也是本书最后一次遇到它。
它有一点与以往所有的例子都不同:这一次,我们能看见它形成的全过程。以往的层累,起点早已湮灭,研究者只能靠文本的先后勉强倒推,中间缺了多少环节永远补不齐。而这一次,起点就在几十年之内,字表有公布年份,讨论有记录,顺口溜的流传有可查的载体,谁在什么时候添了哪一条,大体还追得到。对研究者来说,这是难得的机会——一个层累的活标本,正在眼前长。
它的增生方式也看得很清楚。最早流传的版本条目很少,后来越添越多,凡是简化时省了部件的常用字,几乎都被编了进去;条目之间讲究对仗,字数相当,念起来顺口;每一条都短到不需要解释,长到刚好能引起一点共鸣。这套东西不靠论证传播,靠的是复述——一个人听过一次就能原样说给下一个人,而每复述一次,就有人再添一条。这与一个故事在千百年里被添枝加叶,是同一件事,只是速度快了几个数量级。
指出这一点,本书对这个机制的处理就算完了。从第一卷追到这一卷,同一个东西反复出现:人们需要一个字、一个人、一件旧事来替自己作证。区别只在于,从前作证的对象是圣王、是烈女、是某位诗人的一段情事,如今是一个印在小学课本上的字。作证的路数倒是没有变:先有了要说的话,再回头找一件旧东西来给它背书;而那件旧东西越是人人都认得、天天都用得着,背书的效力就越强。一个字比一位圣王更好用,正是因为它太寻常了。
既然已经把话说到这里,就得回到本书开头,把那段材料再完整地摆一次,并且交代清楚它的分量。
本书第一章从《说文解字》开始。《说文》释「愛」:「愛,行皃也。从夊,㤅聲。」行皃,是行走的样子。在许慎那里,这个字的本义不是心里的事,是走路的样子;下面那个「夊」是形符,其余部分是声符。而表示爱的本字另有一个,《说文》另立一条:「㤅,惠也。从心,旡聲。」惠是施惠、给予,这个字从心。
所以在《说文》的系统里,「愛」与「㤅」是两个字,一个说行走,一个说施惠;后来「愛」通行,「㤅」退出日常书写,只剩在字书里。今天所有说爱的地方,用的都是那个本来说走路的字。
再看它的楷书形体,拆开是四层:最上面的「爫」,是手;下面一道「冖」;再下面是「心」;最下面的「夂」,是脚。
第一章据此立了一个读法,本书从头用到尾: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
这个读法的性质,此处必须交代清楚,尤其是在刚刚用一整节说明拆字附会不足为凭之后。
它是一种说字,不是文字学的构形考订。《说文》的构形分析是「从夊,㤅聲」,即只有一个形符和一个声符,并没有把爫、冖、心、夂四者各自赋义。把楷书的四个部件分别读成手、心、脚,是就今天的字形立说,方法上与「止戈为武」、与「爱无心」并没有本质区别。本书用它,不是因为它是定论,而是因为它便于记忆,也因为它恰好与另外两条独立的证据合得上。
哪两条。
一条是字书。《说文》说「愛」是行走的样子,这一层意思今天已经完全不用了,但它确实在那个字里,下面那个部件就是它的痕迹。脚不是读出来的,是《说文》说的。
另一条是用例。本书第一卷用了很长篇幅来证明一件事:汉语里「爱」最古老的用法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吝惜,不是喜爱。《老子》:「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古书里「爱」与「惜」「吝」互训、连用、对举的例子极多,多到不可能是偶然。心之所以说舍不得,不是从字形上猜出来的,是从几百条用例里归纳出来的。
一只手,一颗心,一双脚,三件东西各有其来处:手来自字形,心来自用例,脚来自字书。所以这个读法虽然是读法,却不是凭空的读法。本书愿意承认它的身份,也不打算把它抬高。
本书分二十四卷。此处把各卷的结论极简地收一次,每卷一句,不重复细节。
先秦说它是舍不得。
《左传》说给太多会出事。
诸子给它排了差等。
佛家说它是苦因。
魏晋说它是人之所以为人。
唐诗把它写到一个瞬间的极处。
宋词给它加了刻度。
戏曲让它当众发生。
明人把它抬成教。
而一部小说最后说,一件也留不住。
把这十句连起来读,会发现它们并不构成一条上升的线。它不是从蒙昧走向文明,也不是从自私走向无私。它更像是同一件事被反复地重新分配:分配给谁,分配多少,分配错了要付什么代价。每一代人重新回答一次,答案彼此矛盾,而问题始终是那一个。
两千多年里,这个字被用来说吝惜,说偏心,说宠幸,说慈悲,说知己,说思念,说痴迷,说占有,说哀悼。用它的人身份悬殊,处境不同,有的在朝堂上谈治国,有的在牢里写家书,有的在坟前说一句没人听见的话。而无论对象是一个人、一件器物、一株草木、一只鸟兽、一段回不去的时光,还是一整个正在消失的世界,那个字所描述的动作始终没有变:手伸出去,心收回来,脚挪不动。
给出去和舍不得,看上去是相反的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本书从第一章到此,追的就是这一句话,中间隔着三千年。
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字从来不只有可颂的一面。一个以舍不得为底色的字,天然带着占有:给得太多是宠,给错了地方是溺,给不出去是憾,只能占着不能给是癖。本书写到相关各处,都尽量把账单一并列出——受宠的人后来怎样,被溺的人后来怎样,为一段情死了的人身后留下了什么,一个把心思全放在器物上的人最终守住了没有。不列这一面,这个字就被写成了另一个字。
这一卷前面几章分别处理了三件事,此处合起来看,才是这个字在近代的完整处境。
第一件是新词的出现。近百年里,围绕这个字构成的双音词与短语大量增加,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对译外来概念而产生或改造的。「博爱」二字并不新,韩愈《原道》开篇即说「博爱之谓仁」,但近代用它去对译西文中的一个政治口号,词还是那个词,所指已经换了。另一些词的来历更复杂,有研究者认为若干与爱相关的近代常用词曾经东传日本、又在清末民初回流汉语,具体是哪几个词、经由哪一条路径,学界看法不一,本书前章已随文注明,此处不再重列。可以确定的只是结果:这个字所参与构成的词汇,在一百年里扩张的幅度,超过此前一千年。
第二件是旧义的退守。与词汇的扩张同时发生的,是语义的收缩。今天一个受过完整中学教育的读者,读到《孟子》那句「吾何爱一牛」,如果没有注释,多半会理解成齐宣王喜欢那头牛——恰好读反。那个曾经最通行的吝惜义,如今在单用的「爱」上已经完全消失,只在「爱惜」这类合成词里留下一点残影,而多数人用「爱惜」时也不再意识到那个「爱」原本就是舍不得的意思。一个字的旧义退到词的内部去躲着,是汉语常见的现象;这个字上的这一次退守,恰好抹掉的是它最古老的那一层。
第三件是形体的省并,就是本章前两节讲的事。
这三件事合起来,构成一个不太整齐的图景:这个字在词汇上向外扩张,在语义上向内收缩,在形体上被简省。三件事各有各的原因,互不统属,也不构成一个可以叫作趋势的东西。把它们看成同一件事的三个侧面,是事后整理的方便;本书把它们并列,只是因为它们发生在同一段时间里。
这三件之外,还有一件不便计量、因而本书没有单立一章的变化,可以在此附记一句:这个字被使用的场合,在一百年里越出了它此前所在的一切范围。它从前主要出现在经籍、史书、诗文、契约与书信里,如今出现在招牌上、歌词里、标语上、屏幕上一闪而过的字幕里。使用的次数无从统计,但增幅之大是可以想见的;而一个词被用得越多,单次使用的分量就越轻,这是语言里常见的事。旧的用法并不因此消失,只是被埋在了底下,需要有人一处一处翻出来。这本书做的就是这件事。
最后要交代本书的方法与限度。
凡有分歧的地方,前面各章已经随文注明,此处不重复,只重申三条。
第一条,所据的材料有厚有薄,厚薄不均是史料本身的性质,不是历史的性质。先秦谈这个字的可靠材料,加起来不过几十条;唐宋以下则汗牛充栋,一个人穷尽一生也读不完。材料的密度差了几百倍,而这并不意味着唐宋人比先秦人更爱。写这一类书最容易犯的错,是把材料的多寡当成事情的多寡;本书尽力避免,未必全然避得开。
更要紧的是材料的偏斜。留下记载的,绝大多数是识字的人、有身份的人、被人认为值得记下来的人。农人的爱、婢女的爱、边地的爱、说着方言而从未写过字的人的爱,几乎没有进入任何一种文献。本书写的是有记录的爱,不是全部的爱,两者之间的差距无法估量,也无法弥补。凡是读到本书某一处说「当时的人如何如何」,都请在心里补上一句:是留下文字的那一小部分人如何如何。
第二条,本书所作的归纳都有例外。分卷是为了叙述的方便,不是说一个时代只有一种爱。说先秦讲吝惜,不等于先秦无人写思念;说唐诗写瞬间,不等于唐人不写长久。每一条概括都能被人举出反例来,而那些反例往往是最好的材料。归纳与例外并存,这是这类书的常态,不是缺陷。
第三条,也是最要紧的一条:每一次归纳都会牺牲个别。把千百个具体的人、具体的处境、具体的一天,收进一句「唐人如何」里,被留下的是句子,被牺牲的是人。本书全篇都在做这件事,而这件事与它所写的对象恰好构成一种反讽——一本关于舍不得的书,一路上不停地舍弃。凡是被引到的材料,本书尽量保留姓名、年份与出处,能不概括就不概括;但两百多万字终究是一个筛子,漏掉的比留下的多得多。
还有一条是关于引文的。本书通篇的规矩是:只引确知的原文,凡不能确知原文的一律改为转述,并在句中标明是大意还是后人的记载,不加书名号冒充原文;凡涉及某篇是否伪托、某事最早见于何书、某人生卒年月一类的考订争议,一律注明学界看法不一,不代任何一方下判断;凡属戏曲、小说、宝卷与民间传说的情节,注明它属于哪一层文本,不当作史事。这样做的代价,是全书少了许多本来可以用得很漂亮的句子。好在少引不至于误人,编造则会。
书就写到这里。
一个七岁的孩子在田字格里写这个字,先写上面那三点一横撇,再写一横带两垂,再写下面的横撇、竖钩、撇、捺,一共十画,写完不到十秒。他不知道这十画从哪里来,也不需要知道。他往后会用这个字说很多事,多半也不会想起它。
这本书写了两百多万字,而它讲的事情,那个字用三个部件就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