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贪爱

佛教东传 · 第93–102章 · 88,386 字 · CHINESE.ORG 字灵文库 第五部

第九十三章 集谛

一个外来的判断

汉明帝夜梦金人、遣使西行求法的故事,后世讲得极熟,庙里的壁画都画。这个故事最早的完整形态见于《四十二章经》的序文和《牟子理惑论》一类文字,而这两种材料的年代、真伪与成书层次,学界至今看法不一,有人定得很早,有人定得很晚,把它当作东汉信史来用是不稳妥的。真正硬的一条记录在正史里:《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记楚王英之事,说他「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永平年间的诏书里,浮屠和黄老是并列的两样东西,一样地被当作可以斋戒祷祠的对象。这是佛法进入汉地所留下的较早的、可以站住的痕迹。

需要注意这条记录的口气。它没有说楚王英学了什么道理,只说他祠祀。汉人最初接住的是仪轨、是斋、是塔,是一种可以求福的祠。至于那套学说本身说了什么,要再过一二百年,等到桓灵之世译经的人陆续到了洛阳,才慢慢在汉语里显出形状。传统记载把安世高、支娄迦谶系于这个时段,《出三藏记集》《高僧传》都有叙录,但每一部经具体系在谁名下、译于哪一年,历代经录彼此就有出入,现代学者用语言学的办法重新排过一轮,结论也不整齐。凡遇到这类地方,本书只说个大概,不替古人把账做平。

要紧的是:当这套学说终于在汉语里显出形状时,它带来了一个判断。这个判断,是汉语此前三千年从没听人这样说过的。

它说:人活着是苦。

苦不是偶然的,不是运气不好,不是碰上了坏年成、坏君主、坏亲戚。苦有一个稳定的成因,这个成因就在你自己身上,日夜运转,从不停歇。找到它,掐断它,苦就止了。

然后它指认了那个成因。汉译佛典里,指认出来的那个字,多数时候写作——爱。

这就是本卷要处理的全部事情。汉语用了一千多年,把「爱」这个字养成了一副样子:从吝惜、舍不得起步,一路长成疼惜、亲厚、宠幸、痴恋,长成《诗经》里的「爱而不见」,长成《孟子》里那头舍不得的牛,长成汉魏以下无数封信里的「珍爱」「怜爱」「爱重」。到东晋南北朝,这个字已经是汉语里最暖的字之一。

然后一个外来的学说进来,用同一个字,做了这样一件事:它把这个字放进了病因栏。

不是说爱要有节制。不是说爱要给对人。是说爱本身就是那根刺,拔掉它,才叫解脱。

这是汉语史上一次极大的碰撞,而且是发生在一个字上的碰撞。它的后果一直留到今天:中国人读佛书,读到「爱」字,读到的是「你舍不得的那个东西,正是你受苦的原因」。这句话,佛陀说没说过,是另一回事;汉译本上写的,确实是这个意思。

要把这件事讲清楚,得先把那套学说的骨架摆出来。

四谛

四谛,旧译也作「四真谛」「四圣谛」。谛,是真实、是确实如此。四条确实如此的事:苦、集、灭、道。

这四条不是四个题目,是一个次序,而且是个诊病的次序。古来讲经的人反复用医家作比,说四谛如医王治病:先说病状,次说病源,次说病可愈,次说治法。这个比方不是汉人自己发明的,印度论书里就有类似的说法;汉地讲师接过来用,用得极顺,因为汉语世界本来就有医家的一整套说法可以对应。用医来讲,四谛的次第是这样的:

第一条,苦谛,说的是病状。此中最常被列举的是所谓八苦:生、老、病、死,此外还有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以及总括身心的一条,旧译作「五盛阴苦」,新译作「五取蕴苦」。前四条是身上的,后四条是心上的。要留意的是,这八条里有两条和本书的题目直接相干——「爱别离」和「求不得」。这两条我们后面还要专门回来说,因为它们恰好指着两个相反的方向。

第二条,集谛,说的是病源。苦不是无端起的,它有来处,有那个不断把它招聚起来的东西。集谛的任务就是把这个来处指出来。指出来的那个东西,就是本章要谈的那个字。

第三条,灭谛,说的是这病可以断。把病源掐断,苦就随之止息。这一条在汉译里写作「灭」,早期译本里也有作「尽」的。「尽」是烧完了、用尽了、不再有了,「灭」是熄了。用汉语原有的字去接一个外来的概念,两个字给出的画面并不完全一样,这类差别在整部汉译佛典里到处都是。

第四条,道谛,说的是治法。八条路径,旧译「八正道」,从正见起,到正定止。这是一份具体的功课单。

四条摆开,结构就很清楚:前两条讲现状与成因,后两条讲出路与办法。第一条和第二条是一对因果,第三条和第四条是又一对因果。汉地讲师常说这叫「两重因果」——世间的因果在前,出世间的因果在后。这个讲法在中土流传极广,宗派不同,讲法的细处也不同,但骨架是一致的。

还要补一句关于译名沿革的话。四谛这四个字,并不是一开始就定成「苦、集、灭、道」的。早期汉译里另有一套写法,第二条作「习」,第三条作「尽」,合起来是「苦、习、尽、道」。「习」字取的是熏习、积习、习气渐渐堆起来的意思,与后来定型的「集」字,意思相通而侧重不同。这两套译名何时并行、何时替换、各系于哪些译人,经录记载彼此有出入,学界的排比也不一致。本书只记下这个事实:同一个概念,汉语先后给过它至少两个不同的字,而这两个字所暗示的画面并不相同。一个是慢慢熏染出来的,一个是四面聚拢过来的。

既然说到译名,第一条「苦」也该顺手看一眼,因为它的情形和「爱」是同一类。

说文解字》艸部释「苦」,说的是一种味苦的草。这个字本义是味觉,是舌头上的事。汉语后来从味觉引申出劳苦、困苦、苦痛,一路引申得很远,但那个味觉的底子始终在——说一件事「苦」,说话人心里多少还带着咽不下去的意思。

而原语那个被译作「苦」的词,学者反复指出,它的意思要宽得多,也淡得多:不安稳、不妥帖、转不顺、靠不住。它不专指剧痛,也不专指哭泣。按那套讲法,一个此刻正快活的人,他的快活同样落在这个词底下,因为快活留不住、靠不住。所以后来讲经的人要另立名目,说乐受也是苦——这话在汉语里听着别扭,正是因为「苦」字的味觉底子太硬,它承不住「一件好事因为会结束所以也算不妥帖」这样的意思。

这个例子和「爱」摆在一起看,能看清译经这件事的实况:不是译者不懂,是汉字各有各的来历,每一个都带着自家几百上千年的用法进场。译者只能在现成的字里挑,挑中哪个,哪个的老账就跟着进来。

这也提醒我们:译名从来不是中性的。一个字选定了,它自己带的汉语老账也就跟着进来了。

集与谛

先说「集」。

《说文解字》雥部有「雧」字,释为群鸟在木上,并注明「集」是它的省写。字形本身就是画面:三只鸟,或一只鸟,落在树上。鸟落在树上,是从四面飞来,停在一处。所以「集」的本义里,含着「从散到聚」这一层动作——不是本来就在那儿,是聚过来的。

汉语里「集」的用法,一直贴着这个本义走。诸侯会集,是从各国聚来;文集,是把散篇聚成一册;集市,是四乡的人聚到一处交易。《诗经》里「集于苞栩」之类的句子,写的还是鸟落树上的原景。这个字骨子里是个动词,而且是个复数的动词:一个东西不能叫集,得是许多东西向一处来。

译经的人选中这个字,选得是准的。集谛所要说的,正是苦的招聚:苦不是一件一件孤零零地掉在你头上的,是被某个东西源源不断地招来的。有一个东西在那里像树一样立着,苦就像鸟一样往上落。后来的论书讲集谛,常从「集起」的意思上讲,说它是生起、是招感、是使之现前。玄奘一系的译语中,这一层意思相当明确。至于阿毗达磨论书里所立的「因、集、生、缘」四种行相,那是论师体系内的细分,各部派讲法有别,本书只提一句,不深入。

再说「谛」。

「谛」这个字,在汉语里的老身份和它在佛经里的身份,差得相当远。《说文解字》言部释「谛」为「审也」。审,是仔细察看、反复核实。汉语固有的用法都是这一路:谛听,是仔细听;谛视,是盯住了看;「谛而察之」,是一寸一寸地验。它是个表示动作与态度的字,说的是看的人怎么看,不是说被看的东西是真是假。

而佛典里的「谛」,译的是一个意为「真实」的词,说的是那个东西本身确实如此。这就把一个描述「审察」的字,挪去承担「真理」的职务了。挪过去之后,汉语里就多出一个新义项:谛,可以当名词用,指真实不虚的道理。「真谛」「妙谛」这些词,都是这样长出来的,它们在佛经之前的汉语里没有这样的用法。

这是一次成功的挪用。成功在哪里?在于它没有失掉原义,反而把原义带了进去。一个必须仔细审察才能看清的真实——「谛」字里既有「真」,也有「你得看仔细」。这一层,是印度原词里未必有而汉字自己带进来的。译经史上这样的例子不少:译者选一个汉字去接一个外来词,接住之后,汉字原有的重量也一并压在了那个外来词上,从此拆不开。

这就是本章真正要谈的事。「谛」字的挪用是件好事,因为两边的意思相容。而下面要谈的那个字,两边的意思不但不相容,方向甚至相反。译者也把它们对上了。对上之后,同样拆不开。

集谛所指认的那个东西,在原语里是一个与「渴」有关的词。巴利语作 taṇhā,梵语作 tṛṣṇā。这两个形式的对应关系是清楚的,词根所表的意思也是清楚的:口干,想喝水。语言学界一般认为,这个词根与英语的 thirst 出于同一个更古的来源。也就是说,它不是一个抽象造出来的哲学名词,它是一个身体的词,是喉咙里的那个感觉。

把这一层握住,后面的事才好说。

原语选择这个词,选的是一个极准的比喻。渴的特点有三样。第一,它是缺乏引起的——你渴,是因为你身体里少了水。第二,它指向外面——渴的人不是要守住什么,是要去拿什么,喝下去才算完。第三,也是最要紧的一样:喝了还会再渴。水下去,一时解了,过几个时辰又起来。它不是一次性的欲望,是一个会自动复位的机关。人一辈子被这个机关推着走,推到哪里算哪里。

所以集谛的意思,用最朴素的话讲是:人苦,是因为人一直在渴。渴什么?渴一个可意的境,渴一个能长久的自己,有时甚至渴一个干脆没有的自己。渴得到了,一时快活,随即又渴;渴不到,当场就苦。无论得到得不到,那个机关不停。停不下来,就叫轮转。

这套讲法本身相当冷静。它没有骂欲望脏,没有说身体是罪,它只是把一个机制描出来,说这个机制会自己续自己的命。它甚至也不必先假定有神有罚——它讲的是一台机器怎么转。

现在把这个词交到汉代到六朝的译经人手上。

汉语里正好也有一个「渴」字,而且这个字的引申路数,跟原语的比喻方向惊人地一致。《说文解字》训「渴」为「尽也」,本是水干、水尽的意思,与「竭」相通。清代小学家为《说文》作注时已经指出,表示口干欲饮的那个「渴」,与这个训「尽」的「渴」之间有假借或分化的关系,具体的字头与次第,各家讲法不一。但无论如何,到先秦典籍里,「渴」表口干已经是常见的用法。《孟子·尽心上》说「饥者甘食,渴者甘饮」,紧接着说这是「饥渴害之」——饿和渴使人尝不出正味。这句话的意思和集谛离得并不远:缺乏本身会扭曲判断。

而且汉语的「渴」也早早引申出了「急切求取」的意思。渴慕、渴仰、若渴,这些说法在汉魏文献里已经不新鲜。译经的人手里,明明有一个现成的、意思对得上的字。

而且「渴」这个字,汉译佛典里并没有弃置不用。经中以渴喻求的譬说不少,如人渴而思饮、如行旷野而无水一类的取譬,读经的人都不陌生;「渴仰」一词也时时出现,用来说对法、对师的殷切。可见译者的手边有这个字,笔下也用得顺,并不是想不到。

那么,他们为什么最后交给汉语的,是「爱」?

译者的选择

这里必须先把话说清楚:汉译佛典对这个词的处理,从来不是只有一种。

翻检汉译文献,可以看到几种译法并行。最通行的是单字的「爱」,从早期译本一直用到后来,覆盖面最广。其次是两字的「贪爱」,把「贪」和「爱」并在一起,让「贪」去补「爱」不够的那一面。也有「渴爱」,把原语里那个「渴」保住了,这个词在汉译文献里确实见得到,但远不及「爱」通行;近代以来的学术译述反倒更爱用它,因为学者要提醒读者原文是「渴」。此外,随语境译作「欲」「爱欲」「贪欲」「染」的,也所在多有。

各本用字的差异、每一种译法各起于何时、各归于哪位译人名下——这些问题的答案,历代经录之间本就有出入,现代学者用文体和词汇统计重排之后,结论依然分歧。传统上题为某人所译的经,未必尽出其手;同一部经的不同写本、不同刊本,用字也可能不同。本书不为任何一部经指定一个确定的译语,只陈述一个可以观察到的事实:在汉语佛教一千多年的实际阅读中,占住这个位置的,是「爱」。

「爱」是怎么被选中的?

一个技术上的原因值得注意。汉译佛典里的「爱」字,其实不止承担一个原语。除了 taṇhā 这个「渴」,还有一族意为「可爱的、亲爱的、所亲」的词,也常译作「爱」。八苦里的「爱别离」,说的是与所爱者分离之苦,那里的「爱」指的是所爱的对象,是人是物,不是渴求这个动作。四摄法里的「爱语」,说的是用亲切和悦的话对人,那里的「爱」干脆是褒义,是一种当行的行为。同一个「爱」字,在汉译佛典内部就至少分担着两条完全不同的线:一条是烦恼,一条是亲厚。

这是汉语的老毛病,也是汉语的老本事:一个字扛得太多。译者用「爱」去接 taṇhā,某种程度上是被自己的语言逼的——他要找一个能覆盖「贪求」「亲厚」「难舍」这一整片心理地带的字,汉语里最现成的就是这一个。

另一个原因在汉语「爱」字自身的历史。到译经的时代,「爱」早已不只是先秦那个吝惜义了。汉魏以下,它的情爱、亲爱、贪求诸义都已长足。译者听见 taṇhā,想到「贪爱」「爱欲」,并不是没有根据的联想——汉语的「爱」到那时确实已经带上了「想要」的成分。

还有一层,是当时译经的实际处境。早期译经并不是在一间安静的书房里逐字推敲出来的。译主多半不通汉文,笔受的人多半不通梵语或西域语,中间要靠口传、要靠转译、要靠几个人合力凑一句话。为了让听的人能懂,早期译本大量借用汉地现成的词,包括道家和玄学圈子里的旧词。《高僧传》记竺法雅一辈人的做法,说是拿经中的名相去比配外书,称作「格义」。这种办法在东晋前后行过一段,后来受到批评而渐废。学界对格义究竟施行到什么范围、影响到什么程度,争论一直不小,此处不作定论。

但格义所暴露的那个难处是真的:一个外来概念要进汉语,只能先借一件汉语的旧衣裳穿上。衣裳合不合身,是后来的事;不穿,连门都进不来。「爱」就是这样一件旧衣裳,而且是一件穿得极久、极暖、极合中国人身量的旧衣裳。

所以,把这件事说成一次「翻译错误」,是把它说轻了,也说浅了。译者没有错到离谱。他们选的是一个覆盖面最大的字,这在译场上往往是正确的策略。

问题不在选得对不对,问题在选完之后发生了什么。

方向相反

汉语「爱」最古老的那个意思,本书第一卷已经详说过:吝惜,舍不得。

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见牛被牵去衅钟,不忍,换了只羊。有人说他是小气,孟子替他分辩,那句话是「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我难道舍不得一头牛么。这个「爱」,就是舍不得。

论语·八佾》里,子贡想把每月告朔用的那只活羊省掉,孔子说:「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你舍不得那只羊,我舍不得那套礼。同一句话里两个「爱」字,两个都是舍不得,一个舍不得牲口,一个舍不得规矩。

老子》说「甚爱必大费」,本书第十一章已经处理过。爱得越深,耗费越大——这个判断成立的前提,正是「爱」意味着抓住、意味着不肯撒手,所以要付维持的代价。

把这三条摆在一起,汉语「爱」的原始姿势就出来了:东西已经在你手里,或者已经在你名下,而你不肯让它离开。这是一个向内收的动作。手是攥着的。

再看 taṇhā。渴的人手里没有水。他的姿势是向外伸的,是张开的,是要把外面的东西拿进来。

一个是不肯放手,一个是伸手去要。

一个的前提是「已经有了」,一个的前提是「还没有」。

一个的病相是执,一个的病相是求。

方向恰好相反。

而汉译把它们对上了。对上之后,一千多年里,中国人读佛书,读到集谛,读到十二因缘中那一支,读到「爱为苦本」这一路的表述,脑子里首先浮起来的,不是喉咙里的干渴,是他舍不得的那个人、那件东西、那段日子。

这就是这一卷全部张力的来源。它不是一个学术上的小疏失,它是一次真实的、影响了一千多年阅读经验的语义转轨。原来说的是「你一直在要,所以你一直不够」,汉语听成的是「你舍不得,所以你受苦」。

前一句是在说人心的贪。后一句是在说人心的情。

前一句,任何一个中国人都能承认——贪当然不好,先秦诸子早就骂过。后一句就不一样了。后一句要拿走的,是母亲对孩子的舍不得,是丈夫对亡妻的舍不得,是人对故乡、对旧物、对一生所积攒之物的舍不得。而那些东西,在此前的汉语里,一直是被当作德行、当作人情之正来讲的。

这一刀下去,切的是中国人最当回事的那块肉。

接下来的十几个世纪,中国人围绕这一刀所做的种种回应——接受的、抵抗的、改写的、混过去的——就是本卷的内容。

三种爱与一族译语

在把这一刀的后果讲下去之前,先要把佛典自己对这个词的细分交代清楚。因为细分一摆出来,前面说的那个方向问题,就有了硬证据。

汉译佛典里,这个「爱」常被分作三条。第一条叫欲爱,指对可意的色声香味触的渴求,就是最常说的那种想要。第二条叫有爱,「有」是存在、是继续活着、是下一世还要有——这是对存在本身的渴求。第三条的译名各本不一,常见的作「无有爱」,也有别的写法,指的是对「不存在」的渴求,是想彻底完蛋、一了百了的那种冲动。旧译新译之间,这三条的用字与对应关系并不整齐,学界对具体译本的用语归属看法不一,此处只取其大意。

第三条是关键。

一个人求死,求断灭,求从此不再有自己——按汉语「爱」字的老意思看,这个人恰恰是最舍得的那种人。他连命都舍得。可是佛典说,这仍然是「爱」,仍然是集谛所指的那个东西,仍然在推着轮子转。

这就把话说死了:原语里的那个词,绝不是「舍不得」。舍不得的人和求死的人,姿势正相反,可是在原语的框架里,他们害的是同一种病。这种病的名字叫渴——一个想要有,一个想要没有,两个都在要。要,才是病,不是舍不得才是病。

汉语的「爱」字,无论如何伸展,都伸不到「求死」这一头去。说一个自杀的人是出于「爱」,在汉语里是讲不通的;说他出于渴求,反倒讲得通。三种爱一摆开,译名的裂缝就露在明处了。

再看和「爱」同一族的那几个译语,它们的分工同样说明问题。

先说「贪」。《说文解字》贝部释「贪」为「欲物也」,字从贝,贝是财货。汉语的「贪」,本义就是想把财物弄到手,方向是向外去拿的,这一点跟 taṇhā 完全合辙。论准确,「贪」比「爱」准得多。那为什么译者不干脆单用一个「贪」字?

因为「贪」在汉语里贬义太重,用得也太窄。它几乎专用于不当之求:贪财、贪利、贪功、贪墨。汉语从来不说父亲「贪」儿子,也不说人「贪」自己的故乡。可是集谛所指的那个渴,恰恰是要把这些都包进去的——它要说的是,你对儿子的那份心,对故乡的那份心,本质上和你对钱财的那份心是同一台机器在转。用「贪」,包不住;用「爱」,才包得住。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局面:正因为译者要让这个判断覆盖到那些在汉语里被视为正当的、甚至高尚的感情,他才必须用「爱」。选「爱」不是失手,是刻意扩大打击面。而扩大打击面的代价,就是把汉语里最暖的那个字,整个划进了病栏。「贪爱」这个复合词,是一次折中:用「贪」提醒读者这是向外求的,用「爱」提醒读者这也包括你以为干净的那些感情。

再说「染」。《说文解字》释「染」为以缯染为色——布放进染缸,颜色进去了,就洗不掉。译语作「爱染」「染污」「杂染」,取的是被沾上、去不掉这一层。这个字描的是结果,不是动作。

再说「著」。这个字后来多写作「着」,取附着、黏住的意思,「执著」一词就是从这里出来的。染是被动沾上,著是黏住不动。

最要紧的是「取」。《说文解字》释「取」为捕取,说字形从又从耳,又是手,本义与战场上割取左耳记功有关。这是个彻头彻尾的手上动作,是抓,是拿到手。

而在十二因缘那一串里,「爱」和「取」是相邻的两支,次序是爱在前,取在后。译者用两个不同的字,分了两个阶段:先渴,后抓。渴是心里想要,抓是手上真拿。

这一点极重要,它说明译经的人心里是明白的——他们知道那个被译作「爱」的东西不是抓,抓是下一步的事。他们知道 taṇhā 是「想要」而不是「握住」。可是当这个字单独立在集谛下面,离开了十二因缘那一串,读者就分辨不出来了。读者只看见一个「爱」字。

汉译还为这个字造了一大批比喻词:爱结、爱缚、爱缠、爱网、爱箭、爱河、爱欲海。这些词的构词法都一样,用一个捆缚或淹没的意象去配「爱」字,让读者感觉到那是个陷阱。它们在汉语里是新词,是佛经带进来的。

而其中一个词后来走出了佛经,走到了完全相反的地方。「爱河」原是说这条河能把人淹死,是要人渡出去的。到了近世的婚庆场合,「爱河」成了一句吉祥话,写在喜联上,祝新人在里头泡一辈子。这个转向的具体来历和年代,还需要再考,此处不敢断言;但转向本身是明摆着的。一个警告的词变成了祝福的词,中间那道弯,正是汉语对这套外来判断的处理方式之一——不辩论,只改用法。

最后回到前面留下的那笔账:八苦里的「爱别离」和「求不得」。

「爱别离」,是和你舍不得的那个人分开。那是汉语「爱」的方向:手里有过,现在没了。

「求不得」,是伸手去要而要不到。那是 taṇhā 的方向:手里没有,一直要。

八苦把它们分作两条,各占一格。而集谛里那个总的病因,用的字是「爱」。于是在同一部经的同一段文字里,「爱」既是病因,又是八苦之中一苦的名目;既是那个在要的,又是那个失去了的。读经的人若不追到原语上去,这两层是分不开的。

一千多年,绝大多数读经的中国人,没有条件去追那个原语。

甚爱与断爱

有一件事必须讲公道:说爱要付代价,这个判断,中土旧说里本来就有,不必等佛法来教。

《老子》第四十四章那一段,本书第十一章已经处理过。它先问三句: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然后给出判断:「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最后落到方子上:「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这一段的观察,和集谛离得并不远。爱得过分,耗损必大;积得过多,损失必重。老子看见了同一个机制:抓得越紧,代价越高。

但方子完全不同。老子开的是「知足」「知止」。知足,是不再往下要;知止,是到了地方就停。这是一个调节的方子,不是一个切除的方子。它承认爱是人身上本有的东西,只主张不要过量。而且它明写了目的——「可以长久」。老子要的是活得下去、活得久、身全神完。

佛家的方子是断。集谛既指认了病源,灭谛就要求把它灭尽,不是减量,是断根。而且目的恰恰不是「长久」——按前面说的三爱,那个想要长久、想要继续有的心,本身就叫「有爱」,本身就是病的一部分。

于是分别就清楚了:两家都看见了「爱有代价」这件事,但一家要用节制去换取长久,另一家认为「想要长久」正是那个要断的东西。同样的诊断,方向相反的处置。

中土旧说里还有一路更接近断的。《庄子·养生主》讲到老聃之死,说「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顺着时节走,哀和乐都进不来。这已经很像断了。但仔细看,庄子说的是「不能入」,是让它进不来,是主体不被摇动;不是把心里那个会摇动的东西连根拔掉。庄子要的还是那个「养生」的生,还是主体自己好好待着。这和佛家要拆掉那个主体,仍然是两回事。

至于儒家,根本不在这条线上。《论语·学而》记有子的话:「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亲亲之情不但不是病,它是根,是一切德行长出来的地方。把这个根拔掉,儒家整套东西就没处生。所以后来中土对佛法最硬的那些反对意见,几乎都集中在这一点上,不在别处。

中土最早的那批诘难,冲的正是这个根。传世文献里,把这些诘难集中记下来的是《牟子理惑论》一类的文字——这部书的年代、作者、是否有后人增改,学界争论极大,有人系于汉末,有人定为后出,不能拿它当汉末实录来用。但它所记的诘难本身,在后世反复出现,可以视为一类问题的样本:剃了头,是毁伤身体;不娶妻,是绝了后嗣;出了家,是不再奉养父母、不再祭祀祖先。这三条,条条都是在说同一件事——你们把「舍不得」拔掉了,那么孝还剩什么。

对方给出的回答,也在后世反复出现:出家不是不孝,是大孝;度脱父母,胜过一世的奉养。这个回答成不成立是另一回事,要紧的是它的形状——它没有否认孝,它去争夺孝的定义。这是此后一千多年间,中土处理这场冲突最常用的一招:不推翻对方的判断,改写自己这边的词。

现在把本书前面九卷的账翻出来,摆在这一卷开头。

前面九卷所写的,几乎全是舍不得。舍不得一头将要被杀的牛,舍不得一只每月要用掉的活羊,舍不得一件旧物,舍不得一个远行的人,舍不得一段回不去的时日。这些舍不得成就了礼,成就了诗,成就了记事的文字,也成就了一个又一个具体的人——他们被记住,多半正因为他们舍不得。

前面九卷也已经写过账单的那一面。《左传·闵公二年》记卫懿公好鹤,鹤都有了车乘;狄人打来,国人不肯战,说让那些有禄位的鹤去打。国因此几乎亡了。那是爱的代价,代价大到亡国。本书写到那里时说的是:爱得不当。爱得不当,不等于爱本身该废。

到了这一卷,同一件事被换了一个定性。不是爱得不当,是爱本身。不是量的问题,是这个东西不该有。

这个冲突不必急着调和。中土后来当然做了大量的调和工作——义理上的、制度上的、语言上的、民间用法上的,那些都是后面几章的内容。但在卷首这个地方,应当先让它硬碰硬地立着:一个用了一千多年、把「舍不得」当作人之所以为人的语言,忽然被告知,那个舍不得是一切苦的来处。

回答这个问题的过程,用掉了此后一千多年。

而最初的那个错位,从来没有被修正过。今天翻开任何一部流通的汉译经本,仍然是那样印着:八苦一条一条排下来,中间有一条「爱别离苦」;再往下几行,集谛立起来,说苦的来处是爱。两个「爱」字,同一页上,字形一样,出处两路。中间没有加注,也没有分开。

第九十四章 受与取之间

十二环的链条

要看清「爱」在佛典里被安放的位置,得先把安放它的那个架子整个搬出来。

汉译佛典中,这个架子通常叫「十二因缘」,也叫「十二缘起」「十二有支」,简称「十二支」。十二个环节,依次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它们首尾相衔,前一环是后一环的条件,后一环依前一环而起。经中反复出现的表述,大意是:因为有无明,所以有行;因为有行,所以有识;如此一路推下去,直到因为有生,所以有老死忧悲恼苦。反过来看也成立: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一路灭到老死忧悲恼苦灭。前一种看法后人叫「流转门」,后一种叫「还灭门」。

支撑这条链的,是一句更短的话。《杂阿含经》里有一条常被引用的公式:「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还灭的一面则是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句话短得近乎干瘪,却是整套结构的地基——它说的不是甲创造了乙,而是甲在,乙才在;甲不在,乙就不在。是条件关系,不是制造关系。中文里「因缘」两个字容易被读成「原因」,而这套体系里「因」与「缘」本有分工,缘更接近条件、凭借。后人讲「缘起」,讲的是依条件而生起,不是被谁生出来。

十二支的每一环,汉译都用了极简的一到三个字,简到今天的读者一眼扫过去往往抓不住。逐环略说一遍,是理解后文的前提。

无明,是不明。不明什么,各家所说详略不同,大体指对世间实相、对四谛与缘起本身的不了知。它排在第一位,但要注意,经中并不把它当作第一因——它不是宇宙的开端,只是这条链上没有更前一环可指的那一环。这个分寸后来引出许多争论,此处先记下。

行,是造作。指有意向的活动,身、口、意三方面的造作,也就是后来常说的「业」的那一面。旧译有时作「所作」,玄奘一系定为「行」。

识,是了别。在这条链里,识具体指什么,是认识活动,还是投生时那一念相续的识,历来解释不一,后文讲三世两重因果时还要回到这里。

名色,是名与色的合称。色指有质碍的物质那一面,名指受、想、行、识那一类非物质的心理活动。名色合起来,大致相当于一个有身有心的个体的雏形。

六入,也作六处、六入处。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或说六根与六境相涉之处。译语在早期汉译中颇有出入,有作「六情」的,有作「六入」的,后来渐趋统一。

触,是根、境、识三者会合。经中讲「三事和合」而生触:眼根对色境,生起眼识,三者凑在一处,才叫触。触不是碰到,是碰上了并且知道碰上了。

受,是领纳。受分三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第三种也叫舍受。这是感官与心接住外境之后立刻发生的那一下——舒服,不舒服,或者说不上舒服不舒服。

爱,就是本书一路追下来的那个字。在这条链上,它承担的是一个外来概念,指对境的渴求、贪求。经中常把它分作三类:欲爱、有爱、无有爱;另有一套分法作欲爱、色爱、无色爱。

取,是执取、抓住。经论中作四种: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下文另说。

有,是存在、生成。指由取而形成的、能招感未来果报的那种存在状态。这个字在整条链上最难译,也最难讲。

生,是出生、生起。老死,是衰朽与死亡,汉译常连带「忧悲恼苦」四字,把死之外那些附带的东西一并算进去。

这十二支的排列,在汉地是随译经一起来的。三国吴时支谦译有《了本生死经》,专讲缘起;后汉安世高译有《人本欲生经》,与后来后秦所出《长阿含经》中的《大缘方便经》为同本异译,讲的也是这条链。道安为《人本欲生经》作过注,是中土最早认真处理这套结构的文字之一。《长阿含经》的译出,一般归于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年代在后秦;《杂阿含经》的汉译一般系于刘宋求那跋陀罗名下,所据诵本的部派归属,学界看法不一,多数意见倾向说一切有部系统,但也有异说。这些归属问题此处不深究,要紧的是:这条链进入汉语的时间很早,早到中国人还没来得及为它准备好一套词。

第八环的位置

现在看爱在哪里。

从头数:无明一、行二、识三、名色四、六入五、触六、受七、爱八、取九、有十、生十一、老死十二。爱是第八环。

这个数字本身不说明什么。说明问题的是它的左邻右舍:爱的前一环是受,后一环是取。

受是感觉到。取是抓住。爱夹在中间。

这个位置精确得几乎像是量过的。感觉到了,还没有抓住——这中间的一小段,就是爱。它已经不是纯粹的领纳,因为领纳里还没有方向;它也还不是占有,因为手还没有伸出去。它是领纳转向占有的那个转弯处。

把这一点说透,需要先分清「受」和「爱」的差别。受是被动的。眼睛看见了,那一下舒服或不舒服,不由分说就发生了,你没有机会先审一遍再决定要不要感觉到它。经论中把受列为果报的一面,不是新造的东西,是旧账结出来的果。爱不同。爱是主动的,是心对那个乐受说:还要。或者对那个苦受说:不要。要与不要,都是爱这一环的事——经论把对苦受的排拒也收在这一支的辖区里,是因为排拒同样是一种取向,同样带着方向。

再看爱和取的差别。这两环挨得极近,近到汉译佛典的读者常常把它们读成一回事。经论中通常这样区分:爱是渴求,是心已经倾过去了,但还没落到实处;取是执持不舍,是已经抓住并且不肯撒手。有一个常被引用的对照:爱像口渴的人望见水,取像那人已经把碗端在手里。这个譬喻的具体出处各家所引不一,但意思是清楚的——爱是想要,取是拿住。

所以「爱」这一支的界定,本质上是一个时间上的界定,而不是一个性质上的界定。它不是某一种情绪,不是某一类心理状态,它是一个动作走到中途的那一刻。链条把它定义成过程中的一个位置:受之后,取之前。

这一点值得停下来多说一句。中国人谈心性,习惯把心里的东西分类:喜怒哀乐,七情六欲,各是一物,各有其名。谈爱的时候,谈的往往是一种状态——他心里有爱,她对孩子有爱,爱是心里存着的一样东西。而这条链不这么看。它不问爱是什么,它问爱在哪里。它把爱放进一个序列,用前后两环把它夹住,靠位置来定义它。这是一种彻底不同的思路:不是名词式的,是动词式的;不是描述心里有什么,是描述心正在往哪儿走。

明白了这一点,就能看出这条链在实践上的用意。既然爱是一个中途的位置,那么它就是可以被截断的。状态难截断——你不能命令自己心里不存着某样东西;中途的动作却可以停下来,因为动作总有下一步,而下一步还没走。

这也解释了汉译里那句「受缘爱,爱缘取」为什么被历代注家反复咀嚼。整条链上,多数环节都不由人做主:无明是宿有的,行是已造的,识与名色是已成的,六入已经长在身上,触是六入与外境必然要发生的接触,受是触之后必然要有的领纳。到受为止,全是被动。而生与老死更是已定之局,无可回旋。唯有爱与取这两环,是当下正在发生、并且由自己发动的。链条把主动权集中放在这一小段上,其余部分都是被这一小段推着走的结果。

顺带要交代一件事,能看清这一支的辖区有多宽。经论把爱分作三类:欲爱、有爱、无有爱。欲爱是对感官对象的渴求,好懂。有爱是对存在本身的渴求——想继续在,想活下去,想还是这个我。无有爱则相反,是对不存在的渴求——不想在了,希望一了百了。第三种最出人意料:厌世而求断灭,按这套分类,仍旧收在「爱」这一支底下。

理由在结构上是一贯的。这一支管的是心有没有方向、有没有倾斜,不管倾向的是什么。想要活着是一个方向,想要不活也是一个方向,两者都是心从受出发朝某处扑过去,动作一模一样。分类的依据不是内容,是姿势。

汉语读者读到这里往往要愣一下。在汉语的语感里,说一个求死的人「爱」,几乎不通——汉语的爱总要有一个所爱之物,而求死之人恰恰是什么都不要了。但在这条链上说得很顺,因为它从头到尾就没有把爱当成一种感情,只当成一个转向。另有一套分法作欲爱、色爱、无色爱,与三界相配,侧重不同,此处不细分。

唯一来得及的一步

由这个位置,可以推出一个很实在的结论:如果要在这条链上找一个下手的地方,只能找这一处。

理由不难说。往前找,找到受。受是接住,接住这件事没有商量的余地。手碰到滚烫的锅,那一下的苦受不需要你同意;听见一句中听的话,那一下的乐受也不打招呼。经论把受归在果的一边,正是说它不由自主。要求一个人不要有受,等于要求他不要有身体。

往后找,找到取。取一旦成立,事情就已经落定。抓住之后再谈松手,谈的已经不是要不要抓,而是怎么处理抓住的后果——而按照这条链的次第,取之后紧接着是有,有之后是生,生之后是老死。也就是说,从取开始,后面几环是被前面推着走的,回旋的空间迅速收窄。

于是只剩中间那一小段。已经感觉到了,还没有伸手。这一小段里,人还是自由的。

早期经典中有一个譬喻,历来被拿来说明这件事。大意是:一个没有受过训练的人中了一箭,痛,接着心里又生起忧恼嗔恚,等于又中了第二箭;受过训练的人中箭之后只是痛,不再中第二箭。汉译《杂阿含经》中有与此相应的经文,讲身受与心受的分别。这个譬喻的着眼点,正是受与爱之间那道缝:第一箭是受,避不开;第二箭是从受生出的爱憎,避得开。

修学的路数由此排布。四念处里有一项专管受,叫受念处,其要旨是对受本身保持觉知而不随之起爱憎。经中常见的说法,大意是:领纳乐受时知道这是乐受而不起贪染,领纳苦受时知道这是苦受而不起嗔恚,领纳不苦不乐受时知道这是不苦不乐受而不落于痴。三句话讲的是同一件事——把受留在受的位置上,不让它自动滑到爱。

要说清楚的是,这不是一句道德劝诫。这套体系并没有说贪求可耻、执取卑下,它说的是一个结构上的判断:这条链在这里有一个薄弱处,别处都焊死了,只有这里可以下刀。至于这一刀好不好下,历代论师说得并不轻松。受与爱之间的那段间隙,据说短到几乎无从察觉,凡夫的心在受起之后就顺势滑过去了,滑得太快,快到自以为没有中间过程。所谓修行,很大一部分工夫花在把这段间隙撑开——让那个原本一闪而过的中途,变成一个可以停留、可以看见的地方。

这里有一件事值得中国读者留意。汉语讲修养,讲的多半是「发而皆中节」,是情已经发出来之后要合乎分寸;或者讲「克己」,是把已经生起的欲望压下去。着力点都在情之既发。而这条链的着力点,在情之将发未发、已动而未及于物的那一刻。位置不同,工夫的形态也就不同。前者像堤坝,后者像闸门;堤坝拦的是已经涨起来的水,闸门管的是要不要放水。

经论中还有一层提醒:这段间隙之所以难守,不只因为它短,也因为人并不觉得自己正在做什么。伸手那一下,在当事人看来往往不是一个决定,只是顺理成章。乐受既起,要多一点,像是天经地义;苦受既起,要它走开,也像是天经地义。既然不觉得是在选,就谈不上守。所以那一路工夫的第一步,通常不是止,是看——先看见自己在伸手,才谈得上停。

四取与有

爱之后是取。取分四种: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这是汉译论书中通行的排法,玄奘一系的译语即如此,其他译本用字略有出入。

欲取,是对色声香味触这一类感官对象的执取,也就是常识意义上的贪。这一种最好懂,几乎不需要解释。

见取,是对见解的执取。执定自己所持的看法是对的,并把它抓住不放。

戒禁取,是对某些戒条、禁忌、仪轨的执取——具体说,是认定守住某种特定的规矩或做法本身就能带来解脱。早期经典把当时印度流行的一些苦行与祭祀行为归在这一类。要注意,这一支并不是说戒律无用,而是说把手段当作目的、把形式当作实质的那种执取。这中间的分寸,论师们讲得很细,各家侧重不同。

我语取,是对「我」这一说法的执取。四取之中,这一种最抽象,也最难译。「我语」两字,指的是关于自我的种种言说与主张,执取这些言说,就是我语取。这一支在不同论书中的名目与界说不尽一致,有的系统把它与见取的划分处理得更靠近,学界对各部派此处的异同看法不一。

把这四种排在一起看,会发现一件事:只有第一种抓的是东西。其余三种抓的都不是物——见取抓的是看法,戒禁取抓的是做法,我语取抓的是关于自己的说法。这套体系把它们编在同一支下,等于是说:抓住一个观点和抓住一件财物,是同一个动作。人为一个念头不肯松口时,心的姿势与握紧钱袋时并无二致。

取之后是有。这个字在整条链上最不好讲。汉语的「有」,是拥有,是存在,两个意思在日常语言里几乎不分。而这一支所承担的外来概念,论书里的解释有两路:一路把它读作由取所积成的、能够招感后来果报的那份力量,也就是业的那一面;一路把它读作三界之中的存在形态本身,即通常所说的欲有、色有、无色有。也有论师兼取两义,分说为造业的一面与受生的一面。诸家分合不一,学界看法也不统一,此处只作概括。

不论取哪一路解释,「有」这一支在结构上的作用是清楚的:它是取的沉淀。抓住的动作重复到一定程度,就不再是动作,而变成一种存在的样式——一个人抓什么、怎么抓、抓多久,最后决定了他是谁、在哪儿。链条走到这里,从心的活动转成了存在的形态。再往下,生与老死就顺理成章。

这里还有一处汉语造成的干扰。魏晋以来,「有」与「无」是中土玄谈的核心对举,王弼一系贵无,裴頠作《崇有论》与之辩难,《晋书》记其事。到佛典大量译出的年代,读书人一见「有」字,心里现成的那一套是玄学的有无之辨——本体意义上的有,与虚无相对的有。而这条链上的「有」,讲的既不是本体,也不是与无相对,它是一个人由执取积成的存在样式,是带着账的存在。两者撞在一处,误读几乎是必然的。后来的义学僧人为分辨这两个「有」花过不少笔墨,用语上也想过办法,例如以「三有」标目,把它框在欲、色、无色三界之内,免得与玄学的有混作一谈。这类分辨是否奏效,各家评价不一。

三世还是一念

这条链究竟在讲什么,是一个至今没有定论的问题。

最有影响的一种解释,是「三世两重因果」。汉地读者熟悉的这套说法,主要来自说一切有部一系的论书,《俱舍论》中有系统表述。它把十二支切成三段:无明、行属于过去世,是两重因果中的前一重之因;识、名色、六入、触、受属于现在世,是前一重之果;爱、取、有也属于现在世,是后一重之因;生、老死属于未来世,是后一重之果。两重因果,横跨三世,故名。

这个切法有它的整齐。现在世里既有果也有因:识到受这五支是过去带来的账,爱、取、有这三支是当下新开的账。上一节说的「下手处」在此得到印证——受是旧账的末尾,爱是新账的开头,两者之间正是账与账的交界。

但同一系统内部,对缘起的读法本来就不止一种。《大毗婆沙论》中列有数说,把缘起分别按刹那、连缚、分位、远续等不同角度来看,其中以分位一说为正义,三世两重因果即建立在分位说上。也就是说,即便在主张三世解释的传统里,论师们也承认这条链可以在一刹那之内看,可以在前后相续之中看,只是判定哪一种为正说时作了取舍。

另一路读法,把整条链看作一期生命之内、甚至一念之内的心理过程。持这一读法的人认为,无明到老死并不需要跨越三世,它描述的是心在每一个当下如何从不明生起造作、如何从接触生起感受、如何从感受生起渴求与执取,最后如何生出一个「我」并眼看着它消亡。近现代主张此说者不乏其人,泰国的佛使比丘是其中影响较大的一位,他对三世解释的批评在南传佛教界引起过相当激烈的争议。此说是否合于早期经典本意,学界看法不一。

还有一层争议来自文献本身。早期经典中,缘起的支数并不一律。前面提到的《大缘方便经》一系,讲这条链时是从识与名色互相依待处讲起的,并没有无明与行这两支。经中另有一个常被引用的譬喻,大意是识与名色展转相依,如同数根芦苇立在空地上互相依倚,抽掉一根,其余便倒。据此,一部分学者认为十二支的定型经历过一个整合过程,较短的支数可能更早,无明与行是后来加在前头的。这个说法在近代西方佛教研究中讨论甚多,反对意见也不少,至今未有定论。

汉地对这条链的解释同样不止一家。天台、华严、地论、摄论诸家各有讲法,三世说长期居于主流,但主张一世、一念的读法也一直存在。这些分歧牵涉的问题很大,不是本章能了断的。

要紧的是:无论采哪一种读法,爱的位置都没有变。三世说里,爱是现在世新造之因的第一支;一念说里,爱是当下这一念从感受转向执取的那一刹。跨三世也好,在一念也好,它都夹在受与取之间。这条链在别处聚讼纷纭,唯独在这一点上众口一词。

还有一点,无论采哪一种读法都得交代,就是无明为什么排在最前面,而它前面又是什么。这条链把无明列为首支,但经论中通常并不把它当作万物的开端。理由在地基上:若无明是第一因,它自己就成了不待条件而有的东西,这与「此有故彼有」相冲突。论师们的处理,大体是说无明亦有其缘,前后相续,没有一个可指的最初,故说无始。汉译佛典中「无始」两字用得极多,缘由即在此。

这一点在汉地引起过不少困惑。中土的思想传统习惯于追一个开头——天地之始,混沌之初,讲宇宙总要从某处讲起。而这条链拒绝提供开头,它只提供一个圈。读惯了「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那类句子的人,遇到一条没有起点的链,第一反应往往是替它找一个起点,把无明读成本原,读成万有的源头。这类读法在后世注疏与讲说中并不少见,是否合于本意,各家判断不一。

四个译字

把眼光从教义移回汉字上来。受、爱、取、有,这四个字被借去承担四个外来概念,它们各自的汉语本义是什么,借用之后又被拉扯成了什么样子,是这一章绕不开的一节。

先说受。《说文解字》释「受」:「受,相付也。」相付,是交付。古文字里这个字的写法,上下各有一只手,中间一物,两手之间授受相接。要紧的是:授与受,本来是同一个字。给出去和接过来,在最早的写法里不分。后来才在「受」旁加手作「授」,把给的那一面分出去,留下「受」专管接的一面。

这个分化的时间点,与佛典入华孰先孰后,不必细究;重要的是佛典借用「受」字时,它已经只剩接的一面了。用它来译那个指领纳苦乐的概念,取的正是这一面。但一个曾经兼含授与受的字,被削去一半之后再去承担一个纯被动的概念,字的历史与它的新职务之间就留下了一道暗缝——汉语读者看见「受」,多少还带着一点「接人家给的」的意思,而这一支所指的领纳,并没有一个给的人在。

「受」字还有一层更麻烦的事。早期汉译佛典中,这一支未必用「受」。据研究早期译语的学者指出,安世高一系的译本里,指苦乐领纳的那个概念常作「痛」或「痛痒」,五蕴的旧译作色、痛痒、想、行、识;而「受」字在那一时期的一些译本中,被用来对译后来玄奘一系定名为「取」的那一支。也就是说,早期译本里读到的「爱缘受」,讲的正是后来的「爱缘取」。同一个「受」字,在不同时期的汉译里,指着这条链上前后相邻却截然不同的两环。早期译语的具体分布,各家统计与判断并不一致,学界看法不一,但这一现象本身是研究者反复指出的。

对本章来说,这是个不小的讽刺。这一章要讲的正是受与取之间那一步,而汉语的译名史,恰好在这两环上打过一个结。

再说爱。《说文》释「愛」:「愛,行皃也。从夊,㤅聲。」许慎说这个字的本义是行走的样子,表示心里那件事的本字另有一个「㤅」,从心,旡声。而汉语典籍中「爱」最古老的常用义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自辩,说齐国虽然狭小,我难道吝惜一头牛;《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这两处的爱,都是舍不得。用这样一个字去译那个指渴求的概念,是本书第九十三章已经处理过的问题,此处不重复,下一节从结构上再看一次。

取。《说文》释「取」:「取,捕取也。从又从耳。」并引《周礼》,说猎获者取其左耳。这个字的构形是一只手抓住一只耳朵——战场上割下敌人的左耳以计军功,古书里写作「聝」或「馘」。也就是说,「取」这个字从造字之初就带血,它不是拿,是割取,是以割下的部分作为占有整体的凭据。

用这样一个字去译那个指执持不舍的概念,字面上的狠劲儿反倒对上了。有研究者指出,这一支所对应的原语兼有取用、承受与燃料的意思,如同火之取薪:火抓住柴,柴成为火,火才得以延续。经中确有以火与燃料作譬来说执取的段落,这一层字义的解释在学界也有不同意见,此处只作一说记下。若这层意思成立,那么「取」这一支就不只是抓住,而是靠抓住来维持自己——不抓就烧不下去。

有。《说文》释「有」的话很奇怪:「有,不宜有也。」并引《春秋》传文日月有食之为例,说从月又声。把「有」解作不该有,历来聚讼;多数意见认为许慎是就经传中某一类特定用法立说,不是这个字的本义。古文字学者一般认为,「有」的写法是一只手拿着一块肉,本义是持有、领有。

这样一来,四个译字连起来看,出现了一个不必深究但值得一提的现象:受是两只手,爱的上部是一只手(爫),取是一只手抓耳,有是一只手持肉。四个字,全带手。这条讲执取的链条落进汉语时,挑中的偏偏都是手部的字。这多半是巧合——汉字里带手的字本来就多——但巧得刚好。

至于借用之后的语义拉伸,四个字各有各的走法。受被削去授的一面,只剩领纳。取被抽掉了刀与血,只剩抽象的执持,后世读「四取」,没有人再想到耳朵。有被推去承担「存在」这样一个概念,而先秦汉语里表示存在的责任本来分散在有、在、生等好几个字上,没有哪一个专管;「有」被选中之后,它原有的「拿着」这层意思,反而在这个用法里被压到了底下。四个字里,被拉得最远的是爱——它被要求去表达一种与它本义方向相反的东西。

舍不得与还没得

这个方向问题,值得单独说清楚。

汉语的爱是舍不得。舍不得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东西已经在你这里了。齐宣王舍不得那头牛,前提是牛是他的;《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说的是对已有之物的过度看重会招来大的耗费。爱在这里是一种朝后看的姿态——眼睛盯着手里的东西,怕它离开。

这条链上的爱,方向正相反。按定义,它在取之前,也就是说,抓还没抓到手。渴的人还没有喝到水。它是一种朝前看的姿态——眼睛盯着手外的东西,想把它拿过来。

一个朝后,一个朝前;一个怕失去,一个想得到。中间隔的不是程度,是方向。

于是中国读者读到「爱缘取」三个字时,脑子里装的常常是自己那一套。顺着汉语的习惯读下去,「因为爱,所以取」很容易被理解成:因为舍不得,所以要抓住。这句话本身通顺,甚至相当动人,但它把次序读反了。按这条链的本意,是因为渴求所以抓住;抓住之后才谈得上舍不得,而那时候已经过了爱这一支,落到取、甚至落到有那一段去了。

换句话说,汉语里「舍不得」这一个词所涵盖的心理,在这条链上被切开,分给了不同的环节:想要而未得的那部分归爱,得而不放的那部分归取,放不下久了、成了一个人存在的样式的那部分归有。汉语用一个字笼统说完的事,这条链用三环分说。译名的错位在这里表现为一个位置的错位——不是词义偏了一点,是整个落点挪了一格。

这样的落差在魏晋以来的义学中并不罕见。当时的僧人处理这类外来结构,惯用的办法是拿中土旧有的名相去接。《高僧传》记有以经中的名数比配外书概念的做法,后人称之为格义。道安对此有过明确的不满,大意是说旧来的格义在义理上多有违失。格义的功过是一大公案,牵涉到整个早期译经史,本书后面另有专章处理,此处只点一句:一个中国读者读「爱缘取」时,心里那个现成的、舍不得的「爱」,本身就是一次未经宣告的格义。它不发生在译场上,发生在读者的脑子里,而且从没有人为它写过序。

麻烦不在失去

把这一章放回全书的主线上,会看出一个此前没有出现过的主张。

本书一路追的是:汉语的「爱」本义是吝惜、是舍不得;而舍不得的前提,是东西已经在手里。顺着这条线看下来,前面几十章里那些关于爱的麻烦,几乎全都发生在拥有之后。宠爱是给得太多,前提是有得给;溺爱是给错了地方,前提是给得起;卫懿公好鹤到亡国,前提是鹤已经养在苑里;那些至情而人皆殒的故事,痛的是给不出去或者留不住。这些事的共同结构是:东西先在手里,然后出事。

这条链把出事的时刻整个往前挪了一格。它说,问题不在失去,在得到;再往前一点,甚至不在得到,在伸手。受与取之间那一步一旦迈出去,后面的有、生、老死就顺着排下来了。等到东西攥在手里,等到舍不得,等到失去而痛——按这条链的算法,那已经是结账,不是记账。账是在伸手那一刻记下的。

这是本书行至此处第一次遇到这样的说法。中国的旧书里不是没有近似的意思,《老子》说「甚爱必大费」,也是把耗费的账算在得的那一头;但《老子》说的仍是对已有之物用心太过,立论还在拥有之内。这条链更彻底:它把「得」本身也算作代价的一部分。得到不是麻烦的解除,是麻烦的开始。

要留意的是,这条链并没有说不许感觉。受那一支,它一句反对的话也没有。冷还是冷,暖还是暖,苦受乐受照旧领纳,不曾要求谁把感官关掉。它反对的只是受与取之间那一伸手。这个分寸值得记住:它要的不是无动于衷,是动了心之后,手停一下。至于那一下停不停得住,历代论师从未说得轻松,反倒都承认那段间隙短得几乎抓不着。但它至少标出了一个位置——在感觉到与抓住之间,有一段路。

而汉语的「愛」字,拆开来正是:爫在上,是手;冖与心在中,是心;夊在下,是脚。手已经抬起,心还在犹豫,脚还没有迈出去。许慎说这个字是「行皃」,是走路的样子。走路的样子,说到底就是一个动作走到中途的样子——脚离了地,还没落下。

两套体系隔着几千里、几百年,讲的本不是一回事。但在这一点上,一个字的写法和一条链的次第,恰好落在了同一处:爱是中途。

第九十五章 慈悲不是爱

断爱与度生

一个初读佛书的人,很容易在头几页上撞见一处自相矛盾。

四谛讲苦的来处,把「爱」摆在最要紧的位置。十二因缘一环扣一环,从无明数下来,中间那一环也是「爱」。经里说,众生所以在生死里打转,是因为有渴、有取、有舍不得。这个东西的梵语是 tṛṣṇā,巴利语是 taṇhā,本义近于「渴」,汉译佛典把它译作「爱」,也译作「贪爱」「爱染」;近人为了区别,另造一个「渴爱」的译名,那是后起的。八苦里有一苦叫「爱别离」——与所爱的分离,是苦。说得再狠一点:苦的根子不在分离,在「所爱」这两个字上。《法句经》里有一品专说这一层,大意是,从爱喜里生出忧,从爱喜里生出怖;若无所爱喜,忧与怖便都没有着落处。

照这个说法,修行的方向明明白白:断爱。

可再翻几页,同一系统的经论里又说菩萨发愿,要度尽众生;众生无边,愿也无边。《妙法莲华经》的普门品讲观世音闻声救苦,一切受苦的众生称他的名字,他就去。汉地寺院山门里挂的匾额,写的是「大慈大悲」。念佛人早晚课上诵四弘誓愿,头一句就是众生无边誓愿度——这一组誓愿的定型文句出自中土,天台一系整理得最清楚,但它所依的意思在译经里早已有了。

于是问题来了。一面要人把爱连根拔掉,一面又要人为素不相识的人奔走一辈子。这两件事,怎么会不打架。

答案不在调和,在换词。

佛家从来没有说「爱要有分寸」,也没有说「小爱要扩成大爱」——那是近人讲经时借来的中文修辞,不是原来的路数。原来的路数是:要断的那个东西,和要发的那个东西,根本不是一个东西,连名字都不肯给同一个。要断的叫「爱」,要发的叫「慈悲」。两个词在汉译佛典里各有各的位置,井水不犯河水。后来汉语把「慈悲」和「爱」当成近义词混着用,是熟极而流的误会。本章要做的事,就是把这两个词重新分开,看清楚中间那道缝在哪里。

需要先说明一句:汉译佛典里的「爱」并非一概是坏字。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里就有「爱语」一项,指说柔软入耳、于人确有益处的话,那是好的。「慈爱」这样的合成词,在译文里也偶尔出现。但这些都是词的边角。凡在教理骨干上出现的那个「爱」,几乎总是要对治的那一个。位置已经被占了,译经的人不可能再拿它去译好的东西。

翻开汉译佛典,与「爱」搭在一起的词几乎都往下走:爱欲、爱染、爱结、爱缚、恩爱。「恩爱」在今天是好话,在译文里却常常指那一层缠住人、使人脱身不得的关系。一个在汉语里用了上千年、多半带着暖意的字,被整体地派去承担一组负面术语——这在汉语词汇史上不是小事,其影响一直渗到今天的口语里。人说「情爱牵缠」,说「爱得放不下」,那个「放不下」的意味,正是从这一路来的。

更值得留意的是,佛家连「慈悲」本身也设了防。《维摩诘所说经》的文殊师利问疾品里有一个说法,叫「爱见大悲」。大意是:如果一个人的悲心里掺着爱憎,掺着「我在救他」这一层见,那么这种悲心,菩萨反而应当舍离。这句话分量很重。它等于承认了一件事:慈悲是会变质的,而变质之后的东西,就是爱。

一个词的边界,往往在它的近处看得最清楚。慈悲的近处不是冷漠,是爱。

四种心各有对治

先把名目摆开。

慈、悲、喜、舍,合称四无量心,也称四梵住。称「无量」,是因为所缘的众生无量,不设边;称「梵住」,是说修的人心住在这四种状态里。梵语作 maitrī、karuṇā、muditā、upekṣā,巴利语相应作 mettā、karuṇā、muditā、upekkhā。汉译定为「慈、悲、喜、舍」四个字,玄奘一系的译本多写作「捨」。各家译师用字略有出入,学界对早期译名孰先孰后仍有讨论,此处只取通行的一套。

四者各有各的定义,也各有各要对付的东西。这一点尤其要讲清楚,因为汉语把「慈悲」连成一个词之后,很多人已经分不出慈是慈、悲是悲了。

慈,是希望众生得到乐,以及得到乐的因。汉地讲席上有两句口诀,说「慈能与乐,悲能拔苦」。这两句流传极广,它所依的义理框架,见于《大智度论》一系对四无量心的解说;各家转引时文句时有出入,这里只取其义,不作原文引。慈所对治的是瞋。一个人心里存着恼怒、存着「愿他倒霉」的念头,慈就修不起来;反过来说,慈修得起来的地方,瞋就站不住。

悲,是希望众生离开苦,以及离开苦的因。它所对治的是害——就是恼害、逼迫他人的心。慈是加法,是要给出去一样东西;悲是减法,是要从人身上搬走一样东西。这两件事在实际里常常同时做,但在论理上是两回事。一个人可以很想让别人快活,却见不得别人的惨状,扭头就走,那是有慈无悲;也可以对别人的苦极敏感,一见就要去管,却从不肯让人多得一分好处,那是有悲无慈。

喜,是见到别人得乐而心里跟着欢喜。它所对治的是嫉。这一项在四者里最容易被略过,其实最见功夫。人对陌生人的苦起同情,并不很难;难的是对熟人的乐不起酸意。嫉妒是一种极安静的心行,不必发作,不必出声,只是在听到某人得意时心里塌下去一小块。四无量心把这一块单列出来,当作与慈悲并列的一项功课,是有道理的。

舍,是平等,是无偏。它所对治的,是贪与瞋两边的偏——对这个人偏爱一点,对那个人偏恶一点,都算。这一项最难讲,也最要紧,下一节要单说。

还要交代一句:四无量心并非佛教独有的名目。它在印度本土的修行传统里早已有之,所以又称四梵住——住在梵天的境界里。佛教的经论承认这套修法有效,但同时说明:单修四无量心,果报是生梵天,未必就能了生死,须与观慧配合才行。各部派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有出入,有的讲得紧一些,有的松一些。这个交代很要紧,它说明了慈悲在这套教理里的位置:它是必要的,但它不是终点。把慈悲讲成佛教的全部,是汉语世界后来的简化。

南传上座部的《清净道论》里,把四种心的修法讲得很细。修慈的次第,大意是:先对自己,再对亲爱的人,再对不相干的人,最后对怨敌;一层一层往外推,不许跳级。论里还提醒,起手不宜先缘异性,因为容易转成贪;也不宜缘已死的人,因为无处着力。修到最后有一道验关,叫破除界限:假设自己和一个亲人、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个怨家四人同坐,来了贼要带走一个去杀,如果这时心里还能指得出该带谁走——哪怕指的是自己——界限就还没破。要到四个人在心里分不出轻重,才算数。

同一部论里还有一套讲法,说每一种心都有「远敌」和「近敌」。远敌是它的反面,摆在明处,好防。慈的远敌是瞋,悲的远敌是害,喜的远敌是嫉,舍的远敌是贪与瞋。近敌不然,近敌是长得像它的那个东西,混在里头,不容易认出来。论中说,慈的近敌,是贪爱;悲的近敌,是世俗的忧愁;喜的近敌,是与自己有关的那种高兴;舍的近敌,是不明事理的漠然。

这套「近敌」的讲法,等于是这一系统自己给出的答案。它并不否认慈与爱长得像,恰恰相反,它郑重地承认:这两样东西只隔一层纸,修行人稍不留神就会从这边掉到那边,还以为自己没动。舍的近敌是漠然,也一样——不偏袒不是不管,而无所谓看起来跟平等很像。四无量心不是四个漂亮的名目,是四个随时会走样的位置。

关键在第四条

四项之中,前三项都朝外。慈是给出去一样东西,悲是搬走一样东西,喜是别人得了好处自己跟着高兴——三样都有一个对象,都指向他人。

第四项不一样。舍不指向任何人。它是加在前三项上的一道约束。

这一点若不点破,四无量心就成了三条加一条凑数的。其实次序不能颠倒,也不能减省:慈悲喜若没有舍压着,就必然是有半径的。人本来就会慈悲。对自己的孩子、对同乡、对同一个村子里的人、对信同一套东西的人,慈悲不必修,它自己会长出来,长得又快又壮。舍要求做的,是把这三样心里的偏向拆掉。

本书第二章讲过「见牛未见羊」那一段。齐宣王坐在堂上,看见有人牵牛过去要杀了衅钟,他不忍,叫换一只羊。《孟子·梁惠王上》记这件事,说的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牛在眼前,羊不在眼前;眼前的这一头免了,不在眼前的那一头照杀。齐国的百姓议论说王是「爱」——舍不得那头牛。孟子替他辩解,说这不是舍不得财物,是不忍。两种说法其实都对,而且指的是同一件事的两面:不忍是真的,半径也是真的。

汉语里的爱天生带半径。全书追的那条线索是:爱的古义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而舍不得这件事,必然要有一个「所」——总得是舍不得某一样具体的东西、某一个具体的人。没有对象的舍不得,根本不成立。既然有对象,就有边界;既然有边界,就有边界之外。半径不是爱的毛病,是爱的构造。

这条构造在日常里随处可验。同一场水灾,死一万人是新闻里的一个数字;死的若是自己认识的一个人,就是一件塌下来的事。没有人会因此责备自己,因为这本来就是「爱」这个字的工作方式:它必须先认出一个人,才能动得起来;认不出,就动不了。把两句话摆在一起,分歧就清楚了——爱是先有对象后有心,慈悲是先有心后遇对象。前者的心是被某个具体的人唤起来的,后者的心自己立在那里,等着谁来都一样。

舍这一项要求把半径拉到无穷。而拉到无穷,实际上就是取消半径。一个处处都是圆心的圆,等于没有圆。

这里最容易生一个误会,以为舍就是谁也不爱,是把心收回来、缩成一团、对谁都不动。不是。舍在四者里排在第三之后,不排在第一之前,这个次序有讲究:它不是前三项的替代品,是前三项的修正项。它不取消给,只取消给的时候那点挑拣。说白了——不是不给,是给的时候不挑人。

拿一件具体的事来比。一个坐诊的医生,若对每个病人都无动于衷,谁死谁活都不往心里去,那不叫舍,那叫漠然,正是上一节说的舍的近敌。若他按病情轻重排先后,而不按谁托了关系、谁送了东西排先后,那才叫舍。舍不是没有区别,是不按亲疏远近取区别。轻重可以分,亲疏不许分——这是很硬的一条线,也是四无量心里唯一一条带否定意味的。

有人立刻会问:若真做到不挑人,那自己的父母与路上的陌生人在心里岂不一样重,这还成话吗。这个诘问自古就有,也正是后文儒家一路要说的话。佛家的回答分两层:一层是,舍所平的是心上的偏爱,不是事上的份内之责——该奉养的仍要奉养,该照管的仍要照管;出家人如何处置对父母的责任,制度上另有安排,历代争议不断。另一层是,修行所对的是心量,不是日常的分工。这个回答服不服人,见仁见智,本章不作评断,只把双方的位置摆清楚。

也正是在这一条上,慈悲和爱彻底分开了。爱不可能没有偏向,一旦没有偏向,它就不成其为爱了。而慈悲若有偏向,按这套教理讲,它就还不算慈悲,只是慈悲的近敌。两个词的合格标准,正好相反。

译经的人绕开了爱

再回到译名上。这是本章要考的第二件事。

慈的原语 maitrī,巴利语作 mettā。学界一般认为这个词由 mitra(巴利 mitta)派生而来,mitra 的意思是「友」。这个词源分析在梵巴文献研究里流传很广,但词源之说本来就少有铁案,各家在细节上仍有出入,此处只当作一种通行说法转述。若这个说法可取,那么慈的原义近于「以待友之心待人」。这里头有一层意思值得注意:友是平交的关系,不是上对下,也不靠血缘。一个人对朋友好,不是因为朋友是他生的,也不是因为朋友归他管。

悲的原语 karuṇā,词源学界看法不一,有人把它系到表悲苦、哀怜的一系上去,也有别的分析,尚无定论。可以确定的是它在文献里的实际用法:对他人受苦所起的那一动心,并且这一动要落到行动上。

舍的原语 upekṣā,一般分析为 upa 加上表「看」的词根,字面近于「在旁边看着」。这个分析比较稳。要紧的是别把「在旁边看着」误解成袖手不管:它的重点在不介入偏私,不在不介入事情。汉译取一个「舍」字,取的是舍掉偏向、舍掉爱憎的意思,不是舍弃众生。后世误读最多的,正是这个字。

现在问题很清楚了:译经的人手边有「爱」这个现成的字。汉语里「爱」通行已久,字面上完全够用。他们为什么不用。

至少有两层原因。

第一层是位置被占了。tṛṣṇā 已经译作「爱」,那是要断的东西,是苦的因。一个术语系统里,一个字不能同时担两个方向相反的职务。若把 maitrī 也译成爱,读经的人立刻会乱:断爱的是它,发爱的也是它。

第二层更要紧,也更能说明汉语这个字的性情。「爱」自带吝惜义,自带一个私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这话里的爱就贴着攥紧不放的意思。《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国百姓说王「爱」一牛,那个爱明明白白是舍不得。用这样一个字去译一个「以待友之心待一切人」的词,等于一开口就把方向拧反了。

于是译经的人退了一步,去找偏字。慈和悲,在汉语原有的词汇里都不是中心词,都各自有一段很窄的旧义。正因为窄,才好改造。中心词改不动——「爱」这样的字背后拖着几百年的用例,谁也搬不走它;边缘的字则不同,给它一批新的搭配,用上几代人,旧义就淡了。

顺带说一句:「慈悲」二字连用成词,在汉译佛典里极为常见,这个词的流行与译经的关系极大。至于它在译经之前的汉语中是否已有成例,可用的材料有限,不宜把话说满。

一个向下的字被拉平

「慈」这个字在中国原有的语汇里,本来站在一个很具体的位置上。

说文解字》训:慈,爱也。这是汉代人的理解,看上去慈就等于爱。但先秦的实际用法要窄得多,而且带方向。

左传》隐公三年,石碏进谏,说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这六样叫作六顺。这一串对得极整齐:每一对里,前一项是上对下,后一项是下对上。父对子是慈,子对父是孝。方向是定死的,不能倒过来说「子慈父孝」。《礼记》的礼运篇列人义十项,也把父慈子孝并举,格式相同。

这里还有一处值得留意:同一串里的「兄爱弟敬」,用的正是「爱」字,而它一样是往下走的。长对幼是慈是爱,幼对长是孝是敬。汉语里这几个字,本来就是一套等级装置上的零件,各有各的卡位。

再看「慈母」。《韩非子》里有一句流传极广的话,说严厉的人家里没有凶悍的奴仆,而慈爱的母亲会养出败家的儿子。慈在这里已经近于溺——往下给得太多。本书第七章讲「惠慈亲好」的时候说过,慈在先秦是一种有方向、有等级的怜爱,它预设了施与受之间的一个高低差。没有这个高低差,慈就用不上。

佛教借了这个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方向抹平。

汉译佛典里的「慈」,所缘是一切众生,不分长幼,不分尊卑,也不分与自己有无干系。修慈的人对怨敌所起的那一念,和对母亲所起的那一念,要求是同一种,同一个分量。这在原来的汉语里根本说不通——对怨敌怎么能「慈」?慈是给下面人的。

这个改造不是靠训诂完成的,训诂改不了字的用法。它是靠搭配完成的。译经把「慈」放进一大批全新的句法环境里去:慈心遍满一方,慈及一切众生,大慈,慈无量。旧有的等级义在这些搭配里无处安放,用得久了,自己就掉了。今天再看「慈」字,等级的影子还剩一点——「慈祥」多半用在长者身上——但已经很淡。

反过来看,这场改造也给汉语添了东西。「慈善」一词后来成了通用语,指的正是不问对象的施与;今天说慈善机构,谁也不会觉得那里头还留着长辈对晚辈的意思。「慈悲」进了口语,「慈航」「慈云」进了诗文。一个字被借出去几百年,还回来的时候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了。汉语后来能用一个现成的词去说「不挑人的给予」,靠的正是这一段被改造的经历。

「悲」字的改造更彻底,也更值得说。《说文解字》训:悲,痛也。汉语的悲,本来说的是自己心里痛,是一种自身的感受,与他人无关。一个人可以对着落花悲,对着废墟悲,对着自己的身世悲。译经把它掉了个头:悲成了因他人之苦而起的那一动,并且不许停在动上,还要去把那苦搬走。一个纯粹表示自身感受的字,被派去表示一种向外的作为。

两个字被改造之后,旧义并没有全死。今天说「慈」,仍带着长辈的影子;说「悲」,仍多半是自己难过。汉译佛典给的那一层意思,只在「慈悲」连读的时候才最清楚地浮上来。这是汉语里很常见的层积:一个字被借去装新东西,旧东西并不搬走,两样叠着放,看的人各取所需。

儒墨佛三张说法

把这件事放回中国思想的场子里,就更清楚了。同一个问题——给出去的时候要不要挑人——先秦以下有三张说法,彼此都不肯让。

儒家的说法是爱有差等。《孟子·滕文公上》记了一段辩论:墨者夷之通过徐辟求见孟子,其中说到「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爱本身没有等级,但施行要从亲人开始。孟子不接受这个折中,说天生万物,使之只有一个根本,而夷子是两个根本。同书的滕文公下篇里,孟子骂得更直:杨氏为我是无君,墨氏兼爱是无父。

儒家的立场不是爱得少。恰恰相反,它主张推恩,主张由近及远地往外扩——本书前面讲过《孟子·梁惠王上》里那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推法。但推的次第不能乱:先亲后疏,先近后远。次第本身就是秩序,取消了次第,人伦就塌了。半径可以拉长,圆心不能挪。

墨家的说法是兼爱。《墨子》兼爱诸篇讲得很直白,大意是:看别人的国如同自己的国,看别人的家如同自己的家,看别人的身如同自己的身。墨家没有动「爱」这个字,它动的是差等。半径要无限大,可是圆心还在,方式仍然是爱。而且墨家把话说得实在:兼相爱之外还有交相利,两边都得着好处;上头还有天志作依据。

佛家是第三张说法,而且不在前两张的延长线上。它不说爱该分不该分,它说要换的是「爱」这个东西本身。

这一点最容易被误读成墨家的翻版。慈悲遍及一切,兼爱也遍及一切,看着很像。但至少有三处不同,值得一一点出。

其一,对治面不同。墨家的对立面是「别」——别爱、别士,是分配上出了偏差。佛家四无量心的对立面是瞋、是害、是嫉、是偏,都是心上的病。一个把问题看成分配问题,一个把问题看成心病问题。分配问题可以靠制度和劝说解决,心病不行,心病要修。

其二,回报的算计不同。墨家明说交相利,爱人者人恒爱之,这是一套可以摆到台面上算的账。佛家的慈悲不许算这笔账,甚至不许起「我在施」的念头——下一节要讲的「无缘」,说的正是这一层。

其三,对「爱」的评价不同。墨家认为爱是好东西,只是给得不够宽;佛家认为爱本身带病,病在取著,越浓越坏事。所以佛家不是把爱铺开,是另起炉灶。这是形似而实不同的关节所在:一个扩半径,一个换质料。

这场争论后来一直在延续。韩愈的《原道》开篇说「博爱之谓仁」,把仁定义得极宽;可同一篇文章里又攻佛老,说他们要人抛掉君臣父子、断了相生相养的道。他驳的不是慈悲不广,是慈悲要人出家。更早一些的护教文字如《牟子理惑论》,替沙门的剃发不娶作辩护——不过此书的年代与真伪,学界看法不一,有说是汉末旧籍,也有说是后人伪托,不宜径当汉末材料使用。东晋慧远作《沙门不敬王者论》,从方外方内立说,划出两个不同的场域。到宋代,僧人契嵩又写过专论孝的文字,把孝一路接进佛教的说法里,是另一种应对。

理学一面的反驳最刁。朱熹在《中庸章句序》里说异端之说愈近于理而愈乱真,指的正是老佛。程朱一系还有一层意思,大意是:佛家的慈悲看着广大,可它的起点是自己怕生死、求出离,所以骨子里仍是为己。这个批评公道不公道,可以另议;但它下手的位置很准——它问的不是慈悲够不够宽,而是慈悲从哪里发出来。

三家吵到最后,吵的其实是同一件事:给出去,要不要有次第。儒家说必须有,没有次第就没有人伦;墨家说不该有,有次第就有偏私;佛家说,有次第没次第,都还在「爱」里打转,得先把这一样换掉。

悲愿与无缘大慈

大乘把「悲」这一项抬得极高。

修行到某个地步就可以走人,这是大乘要拦住的路。菩萨的意思是:不走,留下来。四弘誓愿的头一句,众生无边誓愿度——这一组誓愿的定型文句成于中土,天台一系整理得最系统,但所依的意思译经里早已具备。愿的对象是「无边」的,也就是说这个愿永远完不成。明知完不成还发,这就是「悲愿」二字里的分量。

净土一系的经典讲法藏比丘发下大愿,愿成之后为阿弥陀佛,愿的内容是把众生接引过去。地藏一系的誓愿在中土流传更广,民间通常概括成两句: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这两句要小心处理——它们是后世通行的概括语,讲经、造像、劝善书里到处都是,不宜径当经中原文引;而《地藏菩萨本愿经》的译传与成立年代,学界看法不一,也有认为它并非印度原典的意见。

流传最广的一句概括,是八个字:无缘大慈,同体大悲。

这八个字在中土几乎无处不在,匾额上有,讲章里有,连不识字的老太太也说得出。但它最早见于何书,说法不一,各家转引也不尽相同,不宜坐实到某一部经论上去。可它背后的义理是有来历的:《大智度论》一系分过三种慈悲——众生缘慈、法缘慈、无缘慈。大意是说,第一种缘着「众生」这个对象起心,第二种是见诸法如实而起,第三种连所缘都不立。各家转引时文句多有出入,这里只述其分层,不引原文。

「无缘」不是没有因缘,是不设条件、不挑对象、不等一个理由。你对我有恩,我对你慈——那是有缘之慈;你与我素不相识,甚至你昨天还砸了我的门,我一样对你慈——那才叫无缘。说到底,这就是「舍」那一项在大乘里往前又走了一步。

「同体」走的是另一条路,更彻底。它说他人的苦并不是「别人的苦」,因为自他之间那道界本来就不实。既然如此,拔苦就不是施恩,而像手去揉自己被扎了刺的脚——手不会觉得它在帮脚的忙,也不会指望脚说声谢谢。华严一系讲法界一体,与这一层意思相通。

这个比方要紧在哪里?它一举把施与受之间的落差取消了。而前面说过,汉语的「慈」恰恰是靠这个落差立起来的:父对子、长对幼、上对下。「同体大悲」四个字,等于把「慈」的原始构造整个拆掉,再装回去。

中土为什么偏偏爱这八个字,也就好解释了。一来它把两个词的分工说得干净——慈的关键在无缘,悲的关键在同体;二来它给「不图报」找到了理由:不是道德上高尚到不肯要报答,是逻辑上根本无报可图。

这一层理解在唐代还落成过实物。佛教讲福田,其中有一项叫悲田,指施与贫病孤老——种在苦上的田。唐代寺院曾设有悲田养病坊一类的机构,收养贫病无告的人;后来朝廷也介入其间的管理,武宗会昌年间沙汰佛教之后,这类机构的归属有过变动。关于它的起始年代、名称沿革以及与官府的分工,历代记载不一,今人考订也还有分歧,不宜说得太死。但有一点清楚:把「不挑人」这三个字变成一间收留病人的屋子,中国是真做过的。悲不只在纸上。

再看观音信仰在民间的分量。《妙法莲华经》的普门品讲闻声救苦,一切受苦众生称念他的名号,他就去。经里不问来的是谁,不问有德无德,不问从前有没有烧过香。这一层,庙里的人未必说得出「三种慈悲」的名目,却理解得极其牢靠:菩萨不挑人。求签的、许愿的、深更半夜跑来跪着的,图的多半就是这一条。

舍不得与不舍弃

最后把几个近义的字排在一起看一遍,本章要辨的东西就都露出来了。

慈,《说文解字》训「爱也」。这是汉代人的概括,而先秦的实际用法带方向,是上对下的怜爱。

悲,《说文解字》训「痛也」。本指自己心里痛,与他人无关。

哀,《说文解字》训「闵也」。哀多与丧事相连,用在逝者与遭难者身上。

怜(憐)与愍(憫),大体都在哀伤、可怜这一路上。扬雄《方言》里收词时,「怜」也被归在表爱的一组里,各地方言中它兼有爱与哀两义。诸家训释互有出入,不必强分毫厘。

这几个字有一个共同点:起点都在「我」。我难过,我不忍,我看着可怜。哀、怜、愍尤其如此——居高临下地可怜一个人,这里头天然有一层落差,落差里就藏着分别。译经把四无量心的第二项定名为「悲」而不是「哀」或「愍」,多少与此有关;不过译名取舍的具体缘由,文献里少有明说,这只是推测,不能当定论。

再看「舍」。《说文解字》训舍为「市居」,本义是屋舍、客舍,是人歇脚的地方。后来分化出一个「捨」字,从手,专表放开手、放下,训作「释」。今天简化之后,两个字又并回了一个。

于是「舍」在汉语里养出两条熟路:一条是舍弃,是丢开不要;一条是施舍,是把东西给出去。四无量心里的这个「舍」,两条都不是。它舍的不是人,也不是财物,是自己心里的那杆秤——那点亲疏轻重之别。舍的宾语不在外面,在里面。

这是全章最容易读反的一处,也是最见分寸的一处:舍的是偏心,不是众生。

到这里,可以把这一章接回全书的那条线上了。

汉语的「爱」,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舍不得就是攥着;攥着就必然有厚有薄——手只有那么大,攥住了这一个,就腾不出来攥那一个。宠爱是给得太多,溺爱是给错了地方,凄美之爱是给不出去,器物之爱是只能占着不能给。名目千变万化,构造始终是同一个。

慈悲给出的方案,说穿了是一个字的位置调整:把「舍不得」换成「不舍弃」。

舍不得,是不肯放开手;不舍弃,是不把任何一个人放下。两者都带一个「舍」字,都是否定式,动作却相反。前者把手收拢,攥住一样东西,越用力越紧,紧到最后连自己也被勒住;后者把手摊平,兜着所有人,越用力越松,松到最后连「我在兜着」这一念也不留。一个字之差,方向全变。

寺院的匾额上写着「大慈大悲」四个字,写了一千多年。从山门下走过的人,多半不会去分辨慈是与乐、悲是拔苦,更不会想到后面还有喜和舍两项,也不会知道四项里最难的是那个不指向任何人的第四项。但「慈悲」这个词在汉语里活了下来,还活成了日常口语——慈悲为怀,发发慈悲。仔细听人用这个词的语气,说的其实不是「请爱我」,是「请别计较我是谁」。一个人半夜跑到殿里跪下,他要的多半也不是被偏爱,是被算进去。三千年里,汉语用「爱」这个字说了无数种舍不得;佛教译经留下的最实在的一点东西,也许就是让「不挑人」这三个字,在汉语里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说出口的名目。

第九十六章 爱别离

一份八条的清单

在汉译佛典里,有一份条目式的清单反复出现,列的是人这一生躲不开的八件难受的事。八条依次是: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它出现在四谛的第一谛之下,是对「苦」这个字的展开。凡讲四谛的经,几乎都要把这八条数一遍,像先把账目摊在桌上,再谈还不还得起。

这份清单的经典归属,需要先交代清楚。它不是某一部经的专利。阿含类经典中多处出现,东晋僧伽提婆译的《中阿含经》有,刘宋求那跋陀罗译的《杂阿含经》有,《增一阿含经》也有——《增一阿含经》的译者旧题苻秦昙摩难提,亦有说法认为今本经过僧伽提婆改译或重治,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取其有此清单一事。后出的大部头经典解说得更细,北凉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里有专门逐条疏解八苦的段落,把每一条的所指界定一遍。部派论书如《法蕴足论》一系,也有对苦谛条目的论列。诸本之间,八条的次第略有出入,有的把「怨憎会」排在「爱别离」之前,有的相反;末一条的译名更是多样,后文要专门说。要之,这是一份在多种经、多位译人手下反复出现的定型清单,不是某一处的孤例。

先看它的形状。这份清单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它是一份清单,不是一段论证。它不说理由,不举例子,不讲故事,就是八个词,一条挨一条排下去。清单这种文体有它自己的力量:它不与你商量。一段论证可以被反驳,一个例子可以被说成特例,而一份列得整齐的目录,读者的第一反应往往是照着自己的日子去核对——有没有漏,有没有多。核对完了,论点已经默认成立了。

再看它的内部结构。前四条是生、老、病、死。这四条属于身体,属于时间。它们不需要任何人配合就能发生,一个人独自活在荒岛上,这四条一条也少不了。它们是每一个有身体的生物都要付的账,谁也没有议价的余地。清单从这里起手是稳妥的,因为这四条没人能否认。

转折在第五条。从「爱别离」开始,清单换了一个方向。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这三条都不是身体的痛。荒岛上的人不会遇到「怨憎会」——没有可怨憎的人,自然也无所谓不得不同处。这三条要成立,前提是世上还有别人,而且你对这些人有分别:有的舍不得,有的躲不开,有的够不着。这是关系的痛,不是肉身的痛。第八条「五阴炽盛」是总收,把前七条归到一个更根本的说法上去,那是另一层次的话,后面再说。

于是可以数一数。八条里,有三条留给了人与人之间的事。四条给身体,一条给总纲,三条给关系。整整三成的条目,写的是你和另一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一份关于人生之苦的总目录,愿意拿出三分之一强的篇幅来处理感情——这件事本身就值得停一停。立这份清单的人显然认为,人这一辈子难受的来源里,与别人有关的那一部分,分量足以和衰老、疾病相提并论,而且需要分成三种情形分别对待,不能笼统合成一条。

中土并非没有清单。《礼记·礼运》里有一份很有名的,说人情有七:喜、怒、哀、惧、爱、恶、欲。同一篇里还有一句常被引用的话,把人最大的欲与最大的恶各归一处,说饮食男女是人之大欲所在,死亡贫苦是人之大恶所在。这也是一份把人心分条列出的目录,时代比佛典传入中土要早得多,列法却很不一样。《礼运》那份清单是描述性的:它承认人生下来就有这七样,不学而能,然后转入下文,讲圣人如何治这七情、修这十义,目标是让它们各安其位。它的落脚点是「治」,是安排,是调理。

八苦这份清单不是。它的落脚点是「断」。这八条被列出来,不是为了安排它们,是为了证明有一样东西必须被去掉。四谛的次序是苦、集、灭、道:先说苦有哪些,再说苦是怎么来的,再说苦可以没有,最后说怎样做到没有。清单只是第一步,是一份症状表。症状表列得越细,后面开的药越显得非开不可。

这一点是本章后半要反复回到的地方。同一份关于感情的观察,在《礼运》那里通向礼,在八苦这里通向断。两边看见的现象很可能是同一件事——人有所爱,所爱者会失去,失去了会难受——但两边给这件事安放的位置完全相反:一边把它当作人之常情,要给它一个合适的形式;一边把它当作病症,要追到它的病根。

本书写到这里,前面已经过了九十多章。那些章讲的多半是个案:某一个人在某一件事上舍不得,某一件器物被人占住不放,某一段感情因为给不出去而变成别的东西。个案与个案之间,靠的是「爱」这个字串起来。到这一章,情况变了。这里第一次出现一份不讲个案的东西——一份总目,一份把所有个案预先收进去的清单。它不关心你舍不得的是牛、是鹤、是人,还是一方砚台;它只说:凡舍不得的,后面都跟着一件事,叫分开。

苦是一个译字

在讨论八条之前,先要处理末尾那个字。八条的每一条,完整说都是「某某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这个「苦」字是译字,它对译的原语,一般转写作 duḥkha,巴利语作 dukkha,与它相对的是 sukha,汉译作「乐」。译经人选了「苦」「乐」这一对来承担,这个配对沿用到今天,已经看不出接缝。

「苦」在汉语里本来是一种植物。《说文解字》释「苦」:「苦,大苦,苓也。」是草名,从艸,古声。由草名到味觉,是很自然的一步:那种草的味道就是苦的,于是「苦」成了五味之一。《诗经·邶风·谷风》里有一句人人会背的:「谁谓荼苦?其甘如荠。」——荼是苦菜,说的是我心里的苦比这个还苦,所以吃苦菜倒像吃荠菜一样甜。这一句已经完成了从味觉到心境的跨越,而且时代远在佛教传入之前。《唐风·采苓》里也有采苦之事。可见汉语的「苦」自有一条引申线索:草—味—身之痛—心之痛。这条线索是本土的,不欠外人什么。

译经人接手这个字的时候,它已经走完了这条路,可以直接拿来指身心的难受。问题是,原语的语义范围与汉语的「苦」并不重合。duḥkha 的所指要宽,也更抽象。它固然包括疼痛与忧愁,但它更核心的意思,接近于「不安稳」「不称意」「靠不住」——一种结构上的不合适,而不只是一种感受上的难过。

这个差别在一个著名的说法里暴露得最清楚:按佛家的分判,连快乐也属于苦。常说的三苦是苦苦、坏苦、行苦。苦苦好懂,就是难受本身;坏苦说的是,快乐之所以是苦,因为它会坏,会散,靠不住;行苦更进一步,说的是一切有为之法迁流不住,这个不住本身就是不安稳。这三层里,后两层用汉语的「苦」字去承接,听起来近乎强词夺理——快乐怎么会是苦?但若原语的意思本来就偏向「不稳当」,那么「快乐是不稳当的」这句话就一点也不刺耳,反而是常识。译名把一句常识变成了一个悖论。

关于这个字的原语,还有一个流传极广的解说:说 duḥkha 由 dus- 与 kha 合成,kha 是车毂中间的孔,孔开得不正,车走起来就颠;sukha 反之,孔正,车行平稳。这个说法在讲坛与通俗读物里被引用了无数次,形象好记。需要说明的是,它在语言学上并不被普遍接受,一般被看作后起的通俗词源——用一个生动的比喻去追认一个词的来历。此说的教理意味大于语文学价值,引用时不宜当作定论。

「苦」这个译名的得失,历来有人讨论,看法不一。一派意见认为它译窄了:原语说的是一种普遍的、结构性的不圆满,译成「苦」以后,读者很容易把它读成一句关于人生很惨的感叹,于是佛法被误认为一种悲观论调;这一派往往主张,若能译作「不安」「不稳」一类的词,反倒更近本意。另一派意见认为不必苛责:汉语的「苦」既然本从味觉来,味觉正是身体对世界的一种不适应,由此引申去说身心的不安稳,并不算离题;何况「苦」是单字,能与「乐」成对,能进入口语,能构词——这些是「不安稳」一类的短语做不到的。译名的第一要务是能用,能用才能传。

两说都站得住,这里不必替古人裁断。可以确定的只是事实的一面:这个译字进入汉语太深了,深到无法再拆出来。苦命、苦主、苦力、吃苦、苦水、苦楚、苦海——今天汉语里的「苦」,一半是《诗经》那条本土引申线的后代,一半是译经带来的。哪一半是哪一半,已经分不清了。一个外来体系借走了一个汉字,用了千余年,还回来的时候,这个字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字。

回到八条的形式上来,「苦」字的位置还有一层作用值得留意。八条中,每一条都是「事项 + 苦」的结构。前面那几个字负责陈述,末一个字负责判断。「生」「老」「病」「死」是四件事,「爱别离」是一件事,「怨憎会」是一件事,「求不得」是一件事——它们本身都是中性的描述,不带情绪。判断全部集中在末尾那个字上。

这个结构很干净,也很硬。它把「发生了什么」与「这是好是坏」分成两段,先让你承认事实,再把结论压上来。你可以不同意「苦」这个判断,但你没法否认前面那几个字所描述的情形。而一旦承认了情形,判断就已经离你很近了。下一节要拆的,正是前面那三个字。

爱别离三个字

「爱别离」是意译,不是音译。这一点先要分清。佛典汉译里有大量音译词:涅槃、般若、菩提、刹那、瑜伽、阿罗汉。音译词有一种好处,它把外来性摆在明面上,读者一看就知道这不是本土的东西,得另学一遍。玄奘一系后来还立了所谓五种不翻的原则,凡秘密、多义、此方所无一类,宁可存音。「爱别离」走的是另一条路:三个字,个个是中土旧有的常用字,没有一个需要另学,拼在一起,指称一个外来体系里的条目。

先看「爱」。本书从第一章起就在处理这个字,这里只把与本章相关的两层摆出来。字形上,《说文解字》释「愛」:「愛,行皃也。从夊,㤅聲。」在许慎那里,「愛」的本义是行走的样子,与心无关;表示爱的本字另有一个「㤅」,《说文》释作:「㤅,惠也。」从心,旡声。后来「愛」把「㤅」的职务全部接了过去,而字形里那只脚留了下来。语义上,汉语「爱」最古老的义项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那句问话最有名:「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齐国再小,我难道舍不得一头牛?那个「爱」就是吝惜。《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讲的也是这层。这两层意思,一层在脚上,一层在手上,合起来是本书的底子。

再看「别」。《说文解字》释「別」:「別,分解也。」字形从冎从刀,冎是剔去肉的骨头。也就是说,「别」这个字造出来的时候,想的是拿刀把骨和肉分开。它不是一个温和的字,是一个带刀的字。后世说「离别」「分别」「送别」,那把刀早已看不见了,但字底下确实躺着一把刀。

再看「离」。这个字的来路最曲折。《说文解字》释「離」,用的是一种鸟:「離,離黃,倉庚也。」仓庚就是后世说的黄鹂。也就是说,「離」的本义是鸟名,与分开无关;今天最常用的分离义,一般认为是假借,借了这个字的音去写另一个词。另有一个「离」字,《说文》训作山神,兽形,是后来「魑」的本字。总之,汉语里承担「分开」这个最日常意思的常用字,本身并不出自「分开」。这类事在汉字里很多,不必大惊小怪,但排在「别」字后面看,颇有意思:一个字本来是拿刀分骨肉,一个字本来是一只黄鹂,两个字凑在一起,成了中国人说了两千年的「别离」。

三个字拼起来:所爱的,分,开。这个译名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它的克制。汉语里表达离别之痛的现成词汇多得是——伤别、恨别、泣别、销魂、断肠、肠断——译经人一个也没有用。他们没有说「痛别离」,没有说「悲别离」,只说「爱别离」。三个字里没有一个字带情绪,它们合起来只描述一个情形:你所爱的那个,和你分开了。至于这算什么,由后面那个「苦」字去说。

这种造词法在佛典汉译里是有系统的。无常、无我、无明、有为、缘起——都是旧字新拼,拼出来的词不解释自己,只陈述。它们不像「涅槃」那样宣告自己是外来的,也不像「销魂」那样自带情绪。它们摆出一个格式,让读者往里填自己的经验。「爱别离」尤其好用,好用到后来脱离了经典语境,成为汉语熟语,连不读佛书的人也会用。一个外来体系造的词,进入日常口语而不带口音,这是译经史上少见的成功。

这里还需要补一个学界一般的辨析,与后文关系很大。「爱别离」的「爱」,与十二因缘里那一支「爱」,汉译用的是同一个字,原语一般认为不是同一个词。前者所指的是可爱的、所亲爱的人或物,原语转写作 priya,巴利语作 piya;后者是渴爱、贪爱,原语作 tṛṣṇā,巴利语作 taṇhā,在十二支中位于受与取之间,是流转的关键一环。一个偏指对象,一个偏指那种攫取的心。汉译把两者都写成「爱」,合并了。

这个合并有后果。读汉译佛典的中土人,眼睛里看到的是同一个字,很容易把「你所爱的人」与「你那颗贪着的心」读成一件事。而后面那一路著名的推论——苦的根子不在别离,在爱——之所以在汉语里显得格外顺理成章,一半要归功于这个字面上的合并。这不是说译得错了,汉语找不出两个现成的字来分担;只是说,读者手里拿到的这份文本,比原语更容易导向那个结论。

与求不得的分工

清单里还有一条和爱别离很像的:求不得。两条并列,说明立论者认为它们不是一回事,虽然难受起来颇为相似。

分别在哪里,一句话就说得清:爱别离是失去已经有的,求不得是够不着还没有的。前者手里曾经有过,现在空了;后者手从来没有满过。

顺着这个分别看下去,还能看出别的。两条的时间方向相反。爱别离的痛是回头看的,它有一个明确的过去,有具体的日子、具体的房间、具体的一件旧衣裳作证。求不得的痛是往前看的,它的对象常常没有形状——你说不清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只知道现在这个不是。所以爱别离的痛更锋利,求不得的痛更绵长。前者像刀,后者像潮。

但两条共用一个前提:你先得有所属意。一个对什么都不上心的人,既不会别离,也不会不得。所以这两条不是并排的两棵树,是一个根上分出来的两个杈。清单把它们分开列,是为了描述得准确;而追究起来源的时候,两条会重新合上。

这个分列,对本书是一件要紧的事,值得挑明。本书从开头讲到现在,主线只有一句话:「爱」的本义是舍不得。而舍不得在实际生活里,一直呈现为两种处境。一种是东西在手上,舍不得给出去——器物之爱是这样,吝是这样,宠爱与溺爱也是这样,给得太多与给错地方,底下都还是不肯撒手。另一种是根本给不出去——或者没有可给的人,或者有人而对方不收,或者时机永远不对。前面九十多章里,这两种处境分散在各处,一个个案讲一个,谁也没有把它们放在一起过。

到这份清单,它们第一次被同一份文件同时收录,而且被分列成两条:失去已有的,归「爱别离」;够不着没有的,归「求不得」。清单不认识本书写过的那些人,不知道那头牛、那些鹤、那方砚台、那些诗,但它预先给这些个案编好了号。一份三世纪前后陆续译入的外来目录,把一部三千年的汉字史里所有关于「舍不得」的故事,归成了两栏。

这里可以顺带记下一个方法上的差别。中土处理这类事,靠的不是分类,是叙述。《论语》《孟子》里没有关于感情的分类学,《诗经》三百篇也不给自己编目。中国人说别离,说的是渭城的柳、长亭的酒、某年某月某人送某人到某处;说求不得,说的是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这是叙述的路子:每一件事都是这一件事,不与别的事合并同类项。而清单的路子是列举:先把千百件事压成几个条目,再拿条目去套具体的人生。两条路各有所长,叙述保住了个别,列举保住了普遍。八苦这份清单进入中土,带来的不只是几个新词,还带来了一种把感情当作可分类对象的眼光。

怨憎会的对称

与爱别离贴着的另一条,是怨憎会:和不喜欢的人不得不待在一起。

三个字仍旧都是旧词。《说文解字》释「怨」:「怨,恚也。」是恨、是气。释「憎」:「憎,惡也。」是厌恶。释「會」:「會,合也。」是聚合。前两个字带心旁,是情绪;第三个字不带情绪,而且在汉语里向来偏向好意思——会合、会面、聚会、朝会、久别重会,「会」字所在的场合多半是高兴的。译名偏偏挑了这个中性偏暖的字,去承担被迫同处的难受。这一挑,和「别离」正好配成一对。

把两条摆在一起看,是一个交叉:

爱——别离。所爱的,与你分。

怨憎——会。所恶的,与你合。

对称得近乎工整。一份清单同时列出「和喜欢的人分开」与「和讨厌的人相处」,这说明立论者对人的处境有一个很清醒的判断:你能挑的事很少。不是「你得不到你想要的」这么单薄的一句,而是——你想留的留不住,你想躲的躲不开;世界不但不给你,还塞给你。日子的构成,一半是失去想留的,一半是留下想失的。这两句放在一起,才把那份清单的分量说全。

爱与恶对举,中土并不陌生。《论语·颜渊》里有一句极狠的话:「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爱与恶是一对,一对到能把同一个人送去生、送去死。《礼记·礼运》那份七情的清单里,「爱」与「恶」也并肩站着。所以怨憎会这一条的思路,中土读者一读就懂;真正陌生的,是把这样一桩人人有份的日常处境,郑重其事地列进一份症状表,当作需要治疗的东西。

有意思的是这两条进入中土文学的机会极不对称。别离在中国诗文里是一个大宗,大到几乎自成一体,送别、留别、赠别、伤别,题目就写在纸面上。南朝江淹作《别赋》,开篇第一句便是:「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一句话把别离抬到了极处。而怨憎会没有这样的待遇。不得不与厌恶的人同席、同官、同宗、同宅,这在魏晋以下士人的生活里是常态——同僚不能挑,姻亲不能挑,乡里不能挑——可它很少被写成诗。原因不难猜:别离是美的,怨憎会不美。前者可以让写的人显得深情,后者只让人显得刻薄。

于是出现一个失衡:八苦里对称的两条,一条在中土被写了一千多年,另一条几乎无人肯写。这个失衡本身就是一条关于中土文人的材料。他们从佛典里挑走了自己用得上的那一半,把另一半留在原处。挑走的那一半,还被改造过——这一点,是下面几节的正题。

有爱则有忧

八条只是清单,清单不讲道理。讲道理的部分在别处。佛典里有一路说法,把忧与畏这两样情绪的来源,直接系在「爱」上,说得极简,也极硬。

汉译《法句经》里有一组偈子走的就是这个路子。此经旧题吴维祇难等译,时代约在三世纪前期;它与巴利语《法句》以及其他语本的同类集子有对应关系,但汉译本的品目多寡、偈颂条数与文字,与各本并不完全一致,译者与成书过程学界看法不一。其中有一品,专说好喜与爱欲,句式是一串排比的条件句,大意是:有所好喜,便生忧,便生畏;若无所好喜,则忧从何来,畏从何来。同一组偈把「好喜」「爱」「欲」「贪」几个词依次代入,句式不变,推演一遍。诸本文字小异,这里不逐字征引,只述其意。

要注意的是这组话的形式。它不是感叹,不是描写,是一个推理式:有 A 则有 B,无 A 则无 B。它把一件人人都当作命运的事——忧愁与恐惧——重新解释成一个可以追责的因果链,并且指名道姓地指出了那个因。这类句式的说服力不在文采,在于它逼你自己去验算。凡验算过的人,都很难当没看见。

比这更完整的一段论辩,见于《中阿含经》里题作《爱生经》的一篇。《中阿含经》为东晋僧伽提婆所译,巴利藏中另有内容相近的一经,学界一般认为二者同源,细节与人物有出入。经中所述,大意如下:

有一位居士失去了独子,悲不能自持,饮食俱废,事务尽弃,只是往来于旧处,反复喊那个孩子。他去见佛。佛对他说,由所爱而生的,正是愁戚啼哭忧苦懊恼——爱生则忧生。居士不接受,他说这话不对,由所爱而生的应当是喜乐才是。说完便走了,又向路上遇见的人说,世尊竟然这样讲。

这话辗转传到波斯匿王那里。王也不以为然,与末利夫人说起,大意是:那位沙门若真这么讲,恐怕是讲错了。末利夫人的应对很值得记下来。她不与王争辩道理,只一件一件地问:王爱不爱某位公主?王说爱。爱不爱某位将军、某位大臣?王说爱。爱不爱这个国家?王说爱。爱不爱夫人我?王说爱。问完了,夫人才把这些问句一条条翻过来:若这些人、这些事有了变易,有了差错,王会不会因此生愁戚忧苦?王一一承认,会。夫人于是说,世尊所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这段论辩的方法很干净。它不否认爱,恰恰相反,它的全部力量来自对爱的承认。它先让对方把自己所爱的一一说出口——说出口的时候,对方是理直气壮的,甚至是自豪的——然后只做一件事:把每一条爱的旁边,添上一个变故的假设。连线是对方自己画的。整个过程里,没有一句贬低感情的话,没有一个字说爱是坏东西。它只是让人看见,忧的形状与爱的形状完全一样,一条不多,一条不少。

中土并非没有类似的观察。《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这也是把爱与代价连起来看。但老子的落脚点是「费」,是权衡:既然爱有代价,那就掂量着来,知足,知止。它算的是一笔账,不是要把账户销掉。《庄子》里那个丧妻而鼓盆的故事,走的又是另一条路,靠的是察其本来无生的道理,把一件事重新看一遍。三种路子看见的是同一条连线,处置各不相同:一个算账,一个换个看法,一个要拔根。

拔根的那个,是最彻底的,也是最不客气的。

药下在爱上

现在可以把这一路的推理完整摆出来。它一共三步,每一步都简单。

第一步:承认爱别离是苦。这一点它不含糊。它把这件事郑重列进清单,给了它一个条目、一个名字,与生老病死平起平坐。它没有说这是小事,没有说想开点就好了。相反,是它把「和所爱的人分开」这件事,从家常悲欢里提出来,定为一种普遍处境,一种人人有份的结构。就承认的程度而言,这份清单比大多数抒情文字更严肃。

第二步:指出别离不可避免。凡是聚合的,终要散;凡是有条件才成立的,条件变了就不成立。这是无常的应有之义,不需要另外论证。既然别离必然,它就不是一个可以着手的地方。你在这上头使多大力气,也只是延缓。

第三步:苦既然由「所爱」与「别离」两项相遇才产生,而其中一项不可改,那么可改的只剩另一项。于是结论出来了——药方不是设法不分开,是设法不爱。

这个推理在形式上很难挑毛病。它的全部重量压在第二步:一旦你承认别离不可避免,后面就无处可退。中土的应对,多半也正是在第二步上做文章,而且是不与它正面交锋的做法。留客,寄书,盟誓,合葬,修谱,立庙,画像,来世再续——这些做法都默认别离是可以对抗的,至少可以延缓、可以补偿、可以在另一个时间里取消。它们不反驳那个推理,只是不接受它的前提。整整一部中国文学史,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在这个不接受上写出来的。

这里必须把话说明白,免得读成一场贬抑。这一路说法有它自己的语境和目标。它要处理的是生死流转的问题:在那套框架里,「爱」是十二支中的一环,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要断的是那个使流转持续下去的攫取之心,不是要人变成木石。同一批经典里,同时有大量关于慈悲的内容:四无量心是慈、悲、喜、舍,慈是与人以乐,悲是拔人之苦——那也是一种对众生的态度,而且被要求推及无量。教内对此有明确的分判:所断者是渴爱、贪着,所修者是慈悲。两者不是同一样东西。

但接受史上发生的事,常常不按教内的分判走。前面已经说过一个语言事实:汉译把两个不同的原语——所爱之人物,与渴爱之心——都写成了「爱」这一个字。这个合并在读经的时候是看不见的,它只是让文本更顺;可一旦从文本走进人心,后果就出来了。「断爱」这两个字在汉语里读起来,字面上就是:断掉你对某个具体的人的那份心。教内的区分需要师承、需要论疏才能维持;而字面是不需要教的,一个识字的人自己就读懂了。

于是在中土,这一路说法从进门起就带着一层误读,而这层误读不是谁粗心造成的,是译名结构的产物。后世笔记里那些关于僧人被诘问「你也有父母否」的故事,那些士人对出家断亲的不满,大半都从这个字的合并处生出来。

再说这个推理对中土读者的冒犯。它是真的冒犯,不必替它遮掩。按这份清单的标准,本书前面九卷写到的人,几乎全部是病人。那位为一头牛不忍的君主,那个为鹤丧国的国君,那个把一方砚台守到死的人,那些写悼亡诗的丈夫、写怀人诗的官员、以身相殉的男女——按这套判法,他们之间的区别只是病灶不同、轻重不同,不是有病没病的区别。而且越是被中土文学推崇的,越重:所谓深情、所谓至情、所谓生死不渝,换一套话语说,就是贪着深重,系缚牢固。

同一批事迹,在两套语言里评价完全颠倒。一边写进列传,写进诗集,当作人之所以为人的证据;一边列进症状表,当作需要治的东西。本书把这两套并排放在这里,不是要判哪一套赢。判不了。值得记住的只是这个事实:关于同一件事——你舍不得,你难受——人类现存最成熟的两套说法,给出的处方一个是给它形式,一个是断它根源。

一纸病历

中土对这套判法的抵抗,起得很早,而且不完全是因为佛教。

魏晋之际有一场著名的争论,论的是圣人有情还是无情。何晏一派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王弼不同意。据《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裴松之注所引何劭《王弼传》,王弼的意思是:「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圣人胜过常人的地方在神明,与常人相同的地方在五情;神明胜,所以能通;五情同,所以不能没有哀乐去应接外物;因此圣人之情,是应物而不为物所累。这场争论起于玄学,与佛教义学在中土的展开时代相接,后来两边的论题纠缠在一起,是一段很长的公案,本书卷十一将专门处理,这里只点一句作伏笔。

需要在此处记下的只有一点:王弼给出的方案,与「断爱」不是一回事。他没有取消情,他保留了情,只处置情的后果——有情,而不被情拖着走。这是一个折中,而这个折中后来被中土士人大规模采用了,采用得如此彻底,以至于成了默认设置。

于是有了那个反复出现的场面:同一个人,一面抄经、造像、施舍、听讲,一面写送别诗、写怀人诗、写悼亡诗。南朝以下这样的人多得数不过来。江淹作《别赋》的时代,佛教在南朝已经很盛,寺院、译场、讲席都在;写下「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的人,未必没有听过八苦的说法。宋人苏轼记梦悼亡的那首词,写的时候他也读佛书。这不是虚伪,也不是糊涂。是两套东西各管一段:一套用来安顿死后与来世,一套用来安顿今天晚上。人在难受的时候,要的是后面那一套。

回到本书的主线上来,把这一章的账结一下。

本书从第一章起,追的是一个字的一件事:「爱」的本义是舍不得。手在上要给出去,心在中舍不得,脚在下走不动;吝惜是它,宠爱是它,溺爱是它,器物之爱是它,给不出去的那一种也是它。九十多章,一桩一桩地找,一处一处地注,追的都是同一样东西在不同人身上的样子。

「爱别离苦」这四个字,等于给这条主线开了一张诊断书。它把本书追了九十多章的那件事,一句话概括完了:你舍不得,所以你疼。前三个字说清了病因与病程,第四个字是结论。而且它不是针对某一个人开的,是针对所有人开的——本书写过的每一个人,连同写这本书的人和读这本书的人,都在它的适用范围里。

前面九十多章,是从这个字的里面看它:看它怎么写,怎么用,怎么在一句一句话里变化。到这一章,它第一次被从外面看,被一个成体系的、来自别处的东西整体地判定了一次。这份判定本身,也是这个汉字三千年里发生过的事——而且是最要紧的事之一。一个字被外人拿去,用来翻译一个必须被断掉的东西,再还回来,还回来的时候它多了一个身份:病名。

最后记一个小小的语言事实,可以作为这一章的收尾。那份清单里的条目,原是四个字:爱别离苦。可是这四个字进了汉语以后,离开经典语境的场合,人们常常只说前三个,说「爱别离」,末尾那个下判断的字掉了。掉了以后,这个词就不再是一个诊断,变回了一个情形的名字,甚至变得有点好听——好听到可以写进歌词,写进小说的题目。译经人把判断放在末尾一个字上,大约没有想到,后人会把那个字轻轻取下来,只留下前面三个不带情绪的字,继续舍不得。

第九十七章 剃发

一根头发归谁

一个人决定出家,第一件要办的事,是把头发去掉。

这件事在各代的仪注里详略不同。唐宋以后的清规写得细密:先礼佛,次礼师,次拜辞父母亲属,然后落发;剃到最后,常留一小撮在顶心,要由授戒的和尚亲手剃下。这类仪注是后世逐渐定型的,早期文献记载简略,不宜把晚出的规矩一律上推到汉魏。但有一条从头到尾没有变过:头发必须去掉,而且要当着人去掉。它不是私下的修整仪容,是一场公开的交割。

交割的对象是谁,交割的又是什么,这一章要谈的就是这个。因为在中国,一根头发从来不只是一根头发。

先看字。今天通行的「剃」,是后起的写法。《说文解字》髟部收的是「鬀」字,大意说的是剃去头发这件事,并且分了两种说法:施于成人的叫髡,施于小儿的叫鬀。这里已经透出消息——在许慎那个时代的用语习惯里,把一个成年男子的头发剃掉,是有专名的,那个专名叫「髡」,而髡是刑名。秦汉的刑罚序列里,髡钳、髡刑都是实有的处置,剃去须发,配上铁圈,押去服劳役。它不伤筋骨,不断肢体,落在身上一点血也不见,却被列在刑罚里,因为它伤的是别的东西。伤的是这个人可以出现在人前的资格。

同一件事,还有别的说法。「薙」本是除草的字,草与发同以「去其上者」为义,后来借来写剃发。「祝发」的说法见于先秦两汉的文献,旧注训「祝」为断,断发的意思。「落发」是佛教入华以后最常用的词,一个「落」字用得平静,像叶子自己掉下来,把动作里那点强制的意味洗掉了。再往后又有「剃度」「薙染」——薙是剃发,染是染衣,两件事连称,说明在时人眼里,这是一个动作的两个部分:改掉头,改掉身上的颜色。俗人穿白,所以在家人被称作白衣;出家人的衣要用坏色,避开正色,故称缁衣、染衣。中国后来又造出「缁素」一词来概括僧俗两界,一边是黑,一边是白,靠颜色分。

「出家」的家,也要辨一下。出家译自梵语,字面是「向前行去」的意思,汉译取「出家」二字,是一次很重的选择。它出的不是那栋房子。汉语里的「家」,是户,是籍,是宗,是祭祀所系的那个单位。一个人出了家,意味着他从户籍上的那个位置里退出来了:不再是谁的儿子在礼法意义上的那个儿子,不再是将要成为谁的父亲的那个人。与之相对的「在家」,指的正是仍站在这个位置上的人,后世也称居士、白衣。出家与在家的分界,不是住处的分界,是身份的分界。

称呼也一样。「沙门」是音译,旧译或作桑门、丧门,义译作息心、勤息之类,指的是止息诸恶、勤修善法的修行者,这个词在佛教之外的印度诸教里本也通用,不专属佛门。「比丘」也是音译,义译为乞士,上从佛乞法,下从人乞食。「僧」更值得一说:它是「僧伽」的略称,本义是众、是和合的团体,本来只能用于一群人,不能用于一个人。汉语后来拿它去称一个个体——某僧、老僧、一僧——这是汉语自己改的用法,改得毫无声张,却把一个原本以「众」为单位的概念,悄悄换算成了以「人」为单位。至于「和尚」,一般认为它不是直接从梵语的「邬波驮耶」(亲教师之义)转来的,而是经中亚某种语言辗转音译而成,具体经过哪一种语言,学界看法不一。这个词最初专指有资格授戒收徒的师父,后来才泛化成对僧人的通称。

字理完了,回到那撮头发。

孝经·开宗明义》里那句话,本书第六十五章已经详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话在中国流传之广,几乎不需要读过书才知道。它成立的前提是一个所有权的判断:这具身体不是你的。它是父母给的,你只是保管人。保管人对保管物有使用的权利,没有毁弃的权利。

这个判断,在《论语·泰伯》里有一个极安静的印证。曾子病重,把门下弟子叫来,让他们看自己的手脚,说了几句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然后说,从今往后,我知道自己免于此了。他一生小心翼翼看管的,是一副借来的身体;直到快要还回去的那一刻,他才松一口气,说这趟差事总算办完了。这不是文学修辞。这是一个人对身体的完整认识:从出生到死亡,他都在替另外两个人保管一样东西。

所以剃发这件事,在中土落地的第一秒,就撞在了一堵墙上。

撞得还格外硬。因为它撞的不是抽象的教义,是一整套已经运转了上千年的实感。中国人是把头发当回事的:束发表示成人,总角表示未成年,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一个人到了年纪,头发要被郑重其事地重新处理一次,那是身份的公告。头发还是最方便的信物,割一缕给人,是把自己交出去一小块。头发甚至能替人受过——史书里有主帅自剪须发以代军法的记载,此类事《三国志》裴松之注所引诸书与后世小说所写详略不同,情节可信程度须分层看待,但它至少说明一件事:在那个语境里,头发是可以拿来抵命的,抵得动,才有人拿它抵。

一个可以抵命的东西,一个刑罚要拿它来羞辱人的东西,一个经书明文说了不许损坏的东西,现在有一种外来的教法说:请你剃掉,作为入门的第一步。

冲突不是从这里开始的吗?是的。但它还不是全部。

无后为大

第二个焦点比头发更硬,因为头发还长得回来,而这一条不长。

孟子·离娄上》有一句人人会背的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原文接着说的是舜不告而娶的事,孟子的意思是,舜不禀告父母就成婚,是因为怕禀告了娶不成、以致绝后,所以君子看待这件事,等于他已经禀告过了。这句话的重点在后半截:为了不绝后,礼上可以通融。至于「三」到底指哪三件,孟子本人没有列出来,后来赵岐作注,列了三事,大意是:一味顺从而陷父母于不义,是一不孝;家贫亲老而不去求禄养亲,是二不孝;不娶无子而断绝祖先的祭祀,是三不孝。这个数目和条目出自注家,不是经文自陈,历来也有别的说法,但赵岐这一注影响最大,「无后为大」的通行理解基本沿着它走。

为什么无后是最大的那一条?因为在这套观念里,一个人不是一个点,是一条线上的一段。

看「孝」字的写法就明白。《说文》说孝是善事父母,字形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上面是老的省形,下面是子,一个小的托着一个大的。它画的不是感情,是承接的姿势。再看「继」,《说文》训为续,本义就是把断掉的丝接起来。看「养」,《说文》训为供养,从食羊声,本义落在吃的上面:孝的最低一层,是让父母有饭吃。看「顺」,从页从川,页是头,川是水流,字面是头随着水的方向走,引申为不逆。这四个字排在一起,就是那套秩序的全部:有人在前,有人在后;后面的供养前面的,顺着前面的意思,再把这条线接下去。

线接不下去,出事的不只是家族的面子,是祭祀。《左传·僖公十年》里有一句被引用了两千年的话: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神灵不享用不同族类的祭品,人也不祭祀不属于自己一族的鬼神。这话反过来讲就狠了——如果一个人没有后嗣,那么他死后,没有人有资格祭他,也没有别的鬼神会替他受这份供奉。他不是变成孤单的鬼,他是变成没有饭吃的鬼。《左传·昭公七年》记子产论鬼,说鬼有所归,才不会作厉。有归处的鬼是安分的,无归处的鬼要出事。绝后这件事,在当时人的实感里,不是一个抽象的遗憾,是给自己和整条线上的所有先人,安排了一个断粮的结局。

现在把僧团的规矩摆过来。

比丘戒里,淫戒列在四波罗夷之首。波罗夷是最重的一类,犯了不通忏悔,要被逐出僧团,佛典里常以断头为喻——头断了不能再接。也就是说,出家人不婚不嗣,不是一条建议,是这套戒律的地基。它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可以少吃,可以不睡,唯独这一条动不得。

于是两套系统在同一个人身上顶死了。儒家说:不娶无子,绝先祖祀,是不孝里最大的一条。佛教说:不断淫欲,出家便无从谈起。两边都把这一条放在自己体系的最深处,都不是枝节,都不肯让。

冲突的表述从很早就出现了。魏晋以下,反对佛教的论说一波接一波,理由各不相同,但每一波里都有这两条。有的从财政上算账,说僧尼不课不役,寺院占田占人,国家吃亏;有的从形神上辩,如南朝范缜著《神灭论》,主张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从根子上拆掉轮回与报应的前提,其文兼及佛教耗财蠹俗的批评。这些都是大题目,本书别处再谈。单说亲情这一路,最直白的表述来自唐代:韩愈上表论佛骨,其中数落佛教的话,大意是说佛本是外国人,言语不通中国,衣服不合先王之法,既不懂君臣之义,也不知父子之情。这句话把两件事并列在一起——君臣与父子——不是修辞上的凑对,下文会讲到,它们在这场争论里确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

唐初的傅奕也上过一系列排佛的奏疏,措辞更为激烈,其中一条正是说僧尼剃发毁形、不事父母,坏了人伦。历代排佛的文字都收在僧俗两方各自编的集子里:南朝梁僧祐编《弘明集》,唐道宣续编《广弘明集》,护法一方把攻击自己的原文一并录进去,再逐条作答。这是很值得注意的做法。他们没有把对方的话删掉,因为删掉就没法辩了;他们要的不是对方沉默,是对方被说服。

而要说服一个人,你得先站到他的立场上去。这一点,中土的护法者比谁都清楚。

三条辩路

中土护法一方的应对,前后数百年,说法千变万化,归拢起来大致是三路。三路的走法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后面会点出来。

第一路是权变说:承认常法,主张事有轻重。

这一路最早的完整样本,一般举《牟子理惑论》。这部书收在《弘明集》的最前面,托名一位牟子,设为三十七条问答,逐条回应时人对佛教的诘难。关于它的作者是谁、成书在何时、是不是后人托名,历来聚讼极多:有人主张确出汉末苍梧牟子之手,有人主张是东晋人依托,也有折中之说,学界至今没有定论。因此下面只能转述其论式的大概,不宜把它坐实为某一个具体年代的思想证据。

其中回应剃发一难的那一段,大意是这样:难者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沙门剃头,违了圣人的话,不合孝子之道。答者不去否认那句经文,反而顺着儒家的书往下举例——泰伯到了荆蛮之地,断发文身,随了当地的风俗,孔子却称他至德;豫让为报知遇,漆身吞炭,毁坏自己的形貌;还有毁面自刑、蹈火而死一类史传中的烈行。这些人都损伤了身体,可是儒家的书里没有一个人说他们不孝,反而记下来当作义烈来表彰。既然如此,可见毁身与不孝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要看毁身是为了什么。

这个论式的结构很清楚:它不推翻规则,它去规则的内部找例外。而例外必须由对方的经典来供给——泰伯出自《论语》和《史记》,豫让出自《史记》,都是儒家自己承认的人物。这一路的力量全在这里,弱点也全在这里:它借来的每一件武器上都刻着对方的名字。

第二路是大孝说:出家不是不孝,是更大的孝。

这一路后来居上,成了流传最广的一路,因为它不满足于求得豁免,它要把孝这个位置直接占过来。它的说法是:世间的孝养,能管的只是父母这一世的衣食,最多送终尽礼;而修行有成,能超拔父母于生死,能使他们不再受苦,这才是彻底的孝。前者养一世,后者度多世,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依托这一说的文本有好几种。《盂兰盆经》讲目连以神通见到亡母受苦,救之不得,依佛所教于七月十五日设供众僧,仗众僧之力使母得脱——这个故事在中国的影响之大,远远超出一部短经该有的分量,七月十五的盂兰盆会一直办到今天。此经的译人与来历,学界有不同意见,也有人认为其中有中土成分。另有《父母恩重经》一系,历数父母养育的辛劳,逐条讲报恩,敦煌写本中存留甚多,讲经文、变文、图像都有,学界一般认为它是中土撰述,不出自印度原典。还有《梵网经》的菩萨戒本,其中有把孝顺父母师僧与戒法并举、径直说孝就是戒的意思,这部经是否为汉地所撰,学界看法也不一致。

这些文本的共同倾向很值得注意:它们都不是在跟儒家争论孝该不该讲,而是在讲孝该怎么讲。到了北宋,僧人契嵩著《辅教编》,其中《孝论》一组文字把这条路推到尽头,主张佛教不但不废孝,而且以孝为戒之所以立,儒佛两家在孝这一点上本来相通。到这一步,护法者已经不是在应付诘难了,他是在争夺解释权。

第三路是分判说:方内方外,各有其法。

「方之内」「方之外」的说法本出《庄子·大宗师》,那里借孔子之口,说某些人是游于方外的人,而丘是游于方内的人,两边的规矩不必互相衡量。这个现成的框架被拿来处理僧俗关系,可以说是恰好。

这一路最著名的论述,是东晋慧远的《沙门不敬王者论》,凡五篇,篇题依次为在家、出家、求宗不顺化、体极不兼应、形尽神不灭,收在《弘明集》卷五。其系年一般定在东晋元兴年间桓玄执政、重提沙门礼敬之议的前后,具体年份学者有不同推定。文中辨在家与出家的分别,大意是说:在家奉法的人,仍旧是顺着世间教化生活的人,他的情礼与常人无异,事亲事君该怎样还怎样;出家的人则不同,他已经从那个序列里退出来了,所以他的服章、他的举止不能拿世间的礼制来要求。接着有一层更要紧的意思:出家人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尽到骨肉之亲那份礼数,却并不违背孝的实质;虽然在形式上缺了对君主的那份恭敬,也并不失去敬的实质。

这段推论的技术含量很高。它承认了外形上的欠缺——不辩解、不含糊——然后主张实质并未欠缺。用今天的话说,这是一个功能等价的论证:动作可以不做,功能不能不有。它成立的前提是,孝与敬这两个词,可以从具体的礼节动作里剥离出来,变成某种能被别的方式实现的东西。

三路走完,那个共同点可以说了:三路里没有一路说孝是错的。

第一路说出家不违孝,第二路说出家是大孝,第三路说出家另有一种孝。护法一方从头到尾没有攻击过孝这个前提本身,一次也没有。这不是他们不敢,是他们不能——在中国,一种外来教法要想活下去,第一件事不是证明自己高明,是证明自己无害。

拜与不拜

与剃发之争几乎同时展开的,还有另一场争论:沙门见了皇帝,要不要下拜。

这场争论断断续续打了很久。东晋成帝咸康年间,庾冰当国,主张沙门应当尽敬王者,理由是名教不可有例外之地;何充等人上表反对,认为佛法有益于教化,不必以世礼相绳,往复数四,其议终于没有施行。数十年后,桓玄执政,旧事重提,并与庐山的慧远书信往复,慧远随后作《沙门不敬王者论》,也就是上一节说的那五篇。此后历代仍不断有人翻出来:唐高宗时曾下诏令百官详议沙门是否应当拜君拜亲,朝议纷纭,最终所行与初议不尽相同,史籍记载与后世研究互有出入,不宜简单概括为哪一方赢了。此后宋、明、清各代,僧人见官的礼节屡有更改,大体的走向是国家管得越来越具体。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礼仪问题:一个动作做不做。但礼在中国从来不是形式问题。跪拜是身体的语言,它用膝盖和额头说出一句话——我在你之下,我属于这个秩序。一个人可以嘴上说效忠而心里不服,但只要他跪下去了,秩序就成立了;反过来,只要有一群人当众不跪,那个秩序就出现了一个洞。

所以这场争论问的其实是:一个人可不可以有一份超出家与国之外的归属。

到这里,两场争论的同构就显出来了。剃发之争问的是,你的身体归谁;不敬王者之争问的是,你的膝盖归谁。往上再抽一层,两者问的是同一件事:你最根本的那份义务,交给谁。

儒家的回答是清楚的,而且是一条线:在家事父,出仕事君,君父同构,忠孝一体。这套安排里没有留出第三个方向的接口。一个人所有的归属都在这条线上,从家推到国,从父推到君,推得再远也还是这条线的延长。外来的教法要求的,恰恰是在这条线之外另立一个方向——归依三宝,师事佛法,而佛法不是君,也不是父。

慧远那五篇的高明处,正在于他没有去争这个方向该不该有,他争的是:这个方向存在,并不损害原来那条线。出家人不跪,不是不敬,是他已经不在那个需要跪的位置上;而他所修所行的功德,仍旧会回到这条线上来,使父母得益,使教化得助。换句话说,他递给对方的是一份保证书:你的秩序不会因为我而缺一块。

这份保证书递出去,争论就不再是你死我活的了。剩下的事,都是怎么安排的技术问题。而中国人处理技术问题,向来有办法。

牌位与度牒

教义上不能让步的地方,制度上全都找到了办法。这是这一章最值得记下的一条经验。

先看出家这个动作本身。律典中记载,佛陀曾制下一条规矩:不得剃度未经父母允许的人。各部律的记述文字不同,但这一条的存在没有疑问。也就是说,僧团在制度设计上,从一开始就把父母的同意写进了入门手续。到了中国,这条规矩与国家的户籍管理接在了一起:私自剃度是有罪的,出家必须经官,取得凭证。凭证就是度牒。唐代僧尼名籍由尚书省祠部掌管,所以度牒又称祠部牒。

一张度牒上写什么?写法名,也写俗姓;写师父是谁,也写本贯是哪里,年岁若干。这张纸的性质因此很微妙:它是一个人脱离世俗身份的证明,同时又是一份从户籍派生出来的文件。它没有把这个人从家族里抹掉,它把这个人的家族登记了下来。一个人剃了发,改了名,穿上染衣,怀里揣着的那张纸上仍旧写着他姓什么、是哪个县的人。

名字这件事也一样。东晋道安主张出家人一律以释为姓,理由是既然同归佛陀,就不该再各随师姓;后来经典传入,其中恰有众流入海、同为一味的譬喻,此说遂定。从此中国僧人有了统一的姓。但请注意,这个做法本身是极中国的——它解决问题的方式,是给出家人另发一个姓。它没有取消姓这个概念,它替换了它。此后中国僧团的组织语言,几乎整套都是从宗法里借来的:传法叫嗣法,师徒相承的谱系叫法系、法脉,记录这些谱系的书叫灯录,寺院里供奉历代祖师的地方叫祖堂,同门之间称法眷,一个宗派的分支叫房、叫派。嗣、祖、宗、房、派、眷——这些字原本没有一个属于佛教。一群离开了家的人,重新组织起来的时候,用的还是家的语法。

再看祭祀这一头。断了的那条线,制度上是怎么接回去的?

接法有好几种。寺院里可以立牌位:父母在世的立长生禄位,父母亡故的立往生牌位,写上名字,随众供养。忌日可以设斋追荐,请僧诵经。七月十五的盂兰盆会,本来就是围绕救拔亡母的故事建立起来的节日,后来又有规模更大的水陆法会,普度一切亡者。唐宋以后,士大夫家族还有功德坟寺一类的安排:把一所寺院系于某家墓侧,由僧人代为守墓、代为岁时奉祀,家族出资,寺院出人。这个安排的意味非常直白——祭祀这件事,原本必须由子孙亲身来做,现在可以由僧人代做了。

最后看奉养。律典中有允许比丘以所得之物供养父母的条文,各部律的文字详略不同;历代国家法令里,也不时能见到僧尼可以迎养父母、可以归省的通融规定,各代条文宽严不一。到了实际生活里,僧人回家看母亲、把年老无靠的父母接到寺旁安置,是各代僧传里都能读到的事。

把这些安排排在一起看,规律就出来了:凡是教义上寸步不让的,制度上都拐了个弯过去。不能娶妻生子,那就由寺院代行祭祀;不能在家侍奉,那就迎养到寺侧;不能承继宗祧,那就另立一套嗣法的谱系,把承继这件事在别的层面上做一遍。没有一条是在辩论中被驳倒的,每一条都是在日常安排里被绕过去的。

这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但中国做得格外彻底,也格外安静。观念的冲突很少靠辩论解决。辩论只能决定谁的话更漂亮,决定不了明天早上一个具体的人该怎么办。而一旦有了办法,那个原本要命的问题,就慢慢没有人再提了。

至于度牒后来的遭遇,则是另一个方向上的证明。唐代中期以后,国家开始用度牒换钱;到了宋代,鬻牒成为常制,尤以熙宁以后为盛,度牒在市面上有价,可以买卖,可以充作赏赐、赈济、工程的经费。一张原本证明某人已经出离世间的纸,变成了一种可以流通的资产。在观念的层面上,出家是最不可交易的一件事;在制度的层面上,它被换算成了钱,写进了国家的账本。两个层面各说各话,谁也不影响谁,一直并行了好几百年。

还有一层,方向是反过来的:家族也在使用出家这件事。

一户人家把一个儿子送进寺院,常常并不是这个儿子一个人的决定。因贫无以为养的,因病许愿的,因子多而分派的,因避役而入籍僧籍的,敦煌文书、历代碑刻与僧传里都留着这类痕迹,具体情形各代不同,也不宜一概而论。但有这一层在,出家就不再单纯是一个人从家族里出走的动作,它也可能是家族自己作出的一项安排——把一个儿子放到那条线之外去,或者为了减一张嘴,或者为了求一份福。既然是家族的安排,家族当然也就默认了它的正当。反对最烈的道理与用得最顺的做法,同时存在于同一个社会里,彼此不打照面。

僧人身后的事,也由这一套安排接住。亡僧的遗物依制归于常住,不入私门;送终、封龛、起塔、立铭,都由同门与弟子来办;此后忌日的祭扫、语录塔铭的编次,同样落在弟子身上。这些人站的位置,在世俗礼制里本来是子孙的位置。一个不留后嗣的人,最后仍旧被人按时供奉着。

恩的算术

护法一方还有一种论式,流传最广,也最能说明问题。它把出家算成一笔账。

这种说法的通行形态,是「一子出家,九族生天」一类的句子——一个儿子出家修行,全家族的人都能因此得福。类似的话在中土的劝化文字、俗讲、宝卷以及后世的劝善书里到处都是,常常被当作经语引用,但它的确切出处历来说法不一,难以坐实于某一部经的某一处。可以确定的只是:它流传极广,广到成了一句俗谚。

把它的结构拆开看。前提:子女欠父母的,必须偿还。这个前提,护法一方全盘接受,一个字也没有改。分歧只在偿还的方式:世间的办法是生子、奉养、送终、祭祀;出家人的办法是修行,是把功德回向给父母。然后是比较——世间的孝管一世,出家的孝管多世;世间的孝养一身,出家的孝度全族。既然如此,这笔交易划算得多。

这个论式赢了,赢得相当彻底。但它赢的方式值得看清楚:它是在对方的规则里赢的。

它没有说「你不欠父母什么」,它说「我还得更多」。它没有说「孝是一种应当破除的执着」,它说「我这才叫孝」。整套论证从头到尾都建立在对方的价值刻度上,它做的事情是在这把尺子上把自己的读数调高。能赢的辩论,大抵都是这样赢的——不是换掉尺子,是在别人的尺子上量出一个更大的数。

代价随之而来。一旦接受了这套算术,就得一直算下去。孝从此成了佛教在中国必须持续支付的一笔费用:每一代的高僧都要重新论证一遍佛教不违孝道,每一部劝化的文字都要把报恩讲一遍,每一个七月十五都要把目连的故事讲一遍。中国人对佛教最熟悉的那些故事,几乎都与父母有关。目连之所以在中国如此有名,靠的不是他的神通第一——中国人记住的不是他能飞,是他有一个母亲,而他救不动她。

更深的一层变化在教义这一端。断爱本是佛教的根本教法之一,贪爱是要被看破、被止息的东西,出家的原义正是从这些牵系里出离。可是在中国,出离必须先被翻译成一种更彻底的回报,舍必须先被算成一种更大的给。这一步翻译做得很成功,成功到今天大多数中国人讲起出家,第一反应是「他抛下了父母」,第二反应是「听说出家能超度父母」——两句话都在亲情的框架里,没有一句在解脱的框架里。

本书从头到尾追的那件事,在这里露出一个奇特的形状。爱的古义是舍不得。出家要做的,本是把舍不得放下;而它在中国要活下去,第一步却是证明自己比谁都舍不得。

还应当说一句反向的话:儒家这一边也不是纹丝不动。

唐宋以后,士大夫与僧人往还日密,谈禅、题壁、结社、施田,成了读书人生活里寻常的一部分。而「在家」这个原本只是用来标示对面的词,慢慢变成了一个可以安身的身份——居士。居士不剃发,不离家,不废婚嗣,照样奉法。这是一个极中国的解决方案:不必在两套义务之间选一个,两边都保住。冲突最激烈的那一条路上人很少,而路旁这条不必表态的小道上,走了几百年的人。

长进头发里

把这一章和本书第六十九章放在一起读,会看得更清楚。

那一章讲亲亲相隐。《论语·子路》里,叶公说他那里有正直的人,父亲偷了羊,儿子出来告发;孔子说我们这里的直不是这样,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直就在这里面。到了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这条观念进了法律,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罪行,在一定范围内不予追究。那一章的要点是:在国法与亲情相撞的地方,国法退了一步。

这一章是同一条线上的另一个方向。一种外来的教法要进入中国,它面对的第一道关卡不是朝廷,不是儒生的笔战,是那句人人会背的、关于身体属于谁的话。它必须先向亲情证明自己无害,然后才谈得上别的。

一边是国家为亲情让路,一边是宗教向亲情具结。这两件事的方向相反,守的是同一条线。一个社会最在意什么,看它在什么问题上不肯讲道理就知道了——凡是可以商量的,都不是最要紧的。

回到开头那个动作。

一个人跪下来,剃刀落在头上。这一刻要处理的,其实不是信仰问题。他要走,而拦住他的不是感情——感情是拦不住人的,也常常拦不住。拦住他的是一整套关于这具身体归谁所有的说法:经书上写着它是父母给的,礼制里安排好了它每一个年岁该怎样束、怎样冠,刑罚拿它来羞辱人,江湖上拿它来抵命,情人之间拿它来定情。三千年里,这一根根细软的东西被灌注了太多的意思,早已经不只是从头皮上长出来的物质了。

于是那份舍不得就不再只是父母心里的一个念头。它被写进了《孝经》的第一章,被写进了赵岐给孟子作的注,被写进了度牒上必须填写的那几栏,被写进了寺院里那些代人奉祀的安排。它变成了制度,变成了常识,变成了不需要解释也不容解释的东西。

一个人可以离开父母,可以剃掉头发,可以改姓释,可以不娶不嗣。但他随身带着的那张度牒上,第一行写的是他的法名,接下来那几行写着他的俗姓、他的乡贯、他的年岁——纸还在,字还在,谁家的儿子,写得清清楚楚。他走了很远,那张纸一直跟着他。

第九十八章 盂兰盆

一部不满千字的短经

汉译佛典以万卷计,其中篇幅最短而影响最大的,《佛说盂兰盆经》要算一部。全经不过千字上下,抄在纸上不满两纸,读一遍用不了一炷香。可是就是这不满两纸的东西,在中国立了一个节,立了一门戏,立了一套一年一次、上下通行的动作,前后一千五百年没有断过。

这部经旧题西晋竺法护译。竺法护是译经史上极重要的人物,月支后裔,敦煌人,西晋时译出经典甚多。但《盂兰盆经》是否真出他手,近代以来一直有疑问。历代经录对它的著录并不整齐,有的题竺法护,有的失译人名;经中出现的名物与做法带着明显的汉地气息;更要紧的是,在印度与中亚的佛教文献里,至今找不到与它严丝合缝的原典。所以学界看法不一:有主张它本有梵本、译出后经中土润饰的,有主张它是中土人依据零散的印度素材撰成的所谓「疑伪经」的,也有折中之说,认为它是在一个很短的印度故事骨架上,由中土僧人接续敷演而成。这个争论到今天也没有定论。

另外还有一部与它内容相近的短经,历代经录中或题作《报恩奉盆经》,失译人名。两经的先后与从属关系,学界同样看法不一。有人以为是同本异译,有人以为一是另一的节本。对本章要追的事情来说,这层公案可以放过——真正值得注意的,不是这部经从哪里来,而是它到了中土以后被接住的力道。一部来历可疑、篇幅极短的经,竟然压出了一个全国性的节日,这件事本身就说明它接住了什么。

先看这部经讲了什么。

它的结构简单得近乎粗糙:一个弟子出了事,来问佛,佛给了办法,弟子照办,事情解决,佛再把这个办法定为常规。全经就是这么四步。它不讲空,不讲无我,不讲十二因缘,几乎没有一句是在说理。它从头到尾在说一件事:该怎么做。

出事的弟子叫目连,全名摩诃目犍连,佛门十大弟子之一。经里说他刚刚得了神通,想报父母乳哺之恩,便以道眼观看世间,看见亡故的母亲落在恶道之中。他用钵盛了饭送去,饭到了母亲手里却送不进口。这一段经里写得极简,只有寥寥数语,并不铺陈。真正被后世反复放大的那些景象,不出于经,出于后来的变文与戏曲——这个分层,后文还要细说。

目连于是回来问佛。佛的回答是全经的枢纽,大意是:你母亲的罪根结得太深,不是你一个人的力量对付得了的。经文各本用语小异,但意思一致——这件事,你自己办不成。

接着佛给出办法:等到七月十五日僧自恣的时候,为七世父母以及现在处在厄难中的父母,备办百味饮食、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烛、床敷卧具,把世间最好的东西盛在盆里,供养十方大德众僧。众僧受供之前先为施主咒愿,愿七世父母得脱苦处;受供之时先行禅定,然后进食。经里说,这样办,现在的父母得福得寿,过去七世父母得离苦得乐。

最后一步是把它定为常规。佛告诉目连,以后年年七月十五日,弟子行孝慈者,都应当忆念所生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为他们办这样一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

这一步最要紧。前面三步只是一个人的事,到这一步,它变成了所有人的事,而且是每年都要重来一次的事。一个故事讲完就完了;一个节日讲完了还要再来。经文的末尾把一次性的事件改写成了周期性的动作,这是它能在中土扎根一千五百年的技术原因。

值得留意的是这部经的语气。它不劝人放下,不说「此亦执着,当断」。它承认那份放不下是正当的,承认它甚至是应当的,然后立刻转向操作:既然放不下,那就照这个办法来。整部经没有一句在纠正目连的心,全部气力都花在给他一条路上。

也值得留意它开的清单。饭、果、盆器、香油、蜡烛、床褥卧具——都是活人吃穿用度里的实物,不是符,不是咒,不是抽象的功德。中土后来关于这个节的一切铺排,包括宋代街市上卖的那些冥器,包括今天七月十五还在烧的那些纸,根子都在这张清单上:要送出去的是东西,是实物,是能拿在手里的。至于这些实物如何变成对方能收到的东西,靠的是中间那道手续。那道手续,才是这部经真正的发明。

神通到不了的地方

目连这个人物的选择,是整件事里最见心思的一处。

在佛教的弟子谱系里,目犍连以神通第一著称,与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并称,是佛座下最有名的两位大弟子。所谓神通,通常列作六种: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足、漏尽。前五种在印度宗教里并非佛教独有,外道修定亦能得;第六种漏尽通才是佛教自家的标记,指烦恼断尽。经里说目连初得六通,意思是这六样他都有了。

六通之中,神足通最关乎本章。神足通就是「到」的能力——想去哪里,身体便可以到哪里,山河大地拦不住。天眼通是「看得见」,神足通是「去得成」。一个既看得见又去得成的人,在整个佛门里是最不该被距离难住的那一个。

经里偏偏让这个人被难住。

他看见了。他去到了。他把饭端到了母亲面前。这三步他全做到了,一步没有落下。然后事情卡在最后一寸上:东西送不进去。距离不是问题,能力不是问题,诚意更不是问题。问题出在别处。

这个安排的分量,要放在佛教的整套说法里才看得清。佛教解释苦的来路,讲十二因缘,其中有一环叫「爱」。这个「爱」不是汉语原有的意思,是梵语一个表示渴、表示干渴难耐的词的译名,指对存在的贪着。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照这个链条,爱正是把人一环一环拖进生死里去的那一环。修行要做的事,说到底就是把这一环断掉。

出家这个动作本身,更是明明白白地冲着亲情来的。剃发、易服、辞亲、断姓,受戒之后不再随俗姓,统姓释。佛陀本人的传记里,那个关口写得极清楚:夜半逾城,把父亲、妻子、刚出生的儿子一并留在身后。汉地士大夫排佛,历代拿来说事的头一条也正是这个——无父无君。晋宋之际关于沙门该不该向君王行礼的争论,南朝关于孝与出家能否两全的争论,唐代韩愈的排佛文字,骨子里咬住的都是同一处:你们这套东西,把人从家里抽走了。

《盂兰盆经》就落在这个最尖锐的位置上。

它讲的不是一个凡夫舍不得母亲——凡夫舍不得,那正好用来做反面教材。它讲的是一个已经得了六通、断了烦恼的人,仍然放不下自己的母亲,而且这份放不下被完整地承认下来,没有被当作修行未到的证据,没有被指为余习未尽。佛没有说「此是爱染,汝当观之」,佛说的是「非汝一人之力所能」。这一句只否定了他的能力,一个字也没有否定他的心意。

再往下看,更见分寸。佛不但承认这份心意,还专门为它造了一套办法,又把这套办法定成了一年一度的常规,写进了律仪生活最要紧的那一天。一个以断爱为宗旨的体系,在这里为母子之情开了正门——不是偏门,不是权宜,是写在经里、定在日子上、由僧团整体承担的正门。

这个让步的代价,教理上是有说法的。佛教并非一味排斥情感,它区分贪爱与慈悲,也区分染污的亲爱与报恩。「报恩」在佛教里本有位置,后世常说的四恩之中,父母恩居其一。所以《盂兰盆经》的做法可以解释为:把一份原本会往贪爱上走的心,转到报恩这条正路上来。心还是那颗心,方向换了。

但即便有这套解释,这个安排的重量也减不下去。因为它不是理论上的容许,是制度上的安置。它占用了僧团一年中最重要的一个日子,动员了整个僧团,并且要求在家的信众每年重做一遍。凡是被写进历法的东西,分量就和写在论疏里的不一样了。

这里还藏着另一层意思,更要紧,就是「一个人办不成」。

目连的失败不是本事不够,是路径不对。母亲的处境是她自己的业招来的,业不能由旁人代受,也不是神通改得动的。神通是一种极大的能力,但能力再大,也只在物理与心识的层面上起作用,它到不了业的层面。经里让神通第一的人在这里失手,等于当众宣布:这条路,靠个人是走不通的。

那么靠什么?靠十方众僧的威神之力。

注意这句里两个字:「十方」和「众」。不是靠某一位有德的高僧,不是靠目连自己找个师父帮忙,是靠一个整体。功德在这里不是从某个人身上发出来的,是从僧团这个共同体上发出来的。个人的诚意负责把东西备齐,把东西交出去;而让东西真正到达对面的那股力量,来自别处。

于是这部短经在一个极小的篇幅里,完成了一个相当精巧的调度:它承认了不该承认的东西——一个修行人对母亲的舍不得;它否定了本该管用的东西——神通;它引进了一个原本不在这件私事里的第三方——僧团。三下调完,一件私人的、按教理讲应当被劝退的心事,变成了一件公共的、有日期、有仪轨、有承办方的正当事务。

顺带一说,目连这个人在佛典里的结局并不好。传说他后来遭外道所害,是佛在世时便去世的大弟子之一。这类记载属于教内传承的传说层,细节各本不一,不必坐实。但这条尾巴放在这一章里读,另有一种味道:一个连自己的死都躲不开的人,替母亲把饭送到了。他靠的不是自己的能耐,是他把饭交给了别人。

从译经到变文

这个故事在中土的样子,前后变过好几回。要看清它,得先把层次分开:哪一层是译经,哪一层是讲唱,哪一层是戏曲。三层的文字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着当史料用。

最底下一层是经。就是上文说的那部短经,不满千字,情节只有一个骨架:见母、送饭、送不进、问佛、佛教办法、照办、得脱。母亲没有名字,没有生平,没有来历;目连也没有俗家姓名。经文对母亲的处境只交代了一句,不作描摹。整部经的重量压在办法上,不在故事上。

第二层是唐代的俗讲与变文。

寺院向俗众讲说经义,唐代称俗讲;讲唱所用的底本,今人通称变文。这一体裁本已亡佚,清末敦煌藏经洞开启之后才重见天日,写本流散于英、法、俄、日及国内各处。目连故事的写卷是其中数量较多、也最受注意的一组,题名不一,有作《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的,有作《目连缘起》的,还有若干残卷。其中较完整的一件是斯坦因所获、通行编号作 S.2614 的写本,卷末有后梁贞明年间的抄写题记,署有寺名与写者。写卷的定名、缀合与断代,学界至今仍有讨论,具体编号与录文各家所据版本亦有出入,这里只作大略交代。

变文的形制是散韵相间:说一段,唱一段,说的部分交代情节,唱的部分渲染。有的写本标题里带「并图」的字样,说明讲唱时另有图卷配合,一边指图一边说唱。「变」字究竟何解,是指变相之图,还是指变现、转变,学界看法不一。

要紧的是这一层加进去的东西。

经里那位无名的母亲,在变文与后世讲唱中有了名字,称青提夫人;目连有了汉地的俗家身份,姓傅,名罗卜,父亲叫傅相。母亲生前如何行事、如何许下愿又如何背弃、目连出家的因由、他遍历各处寻找母亲的整个过程——这些经里一概没有,全是这一层敷演出来的。凡是后人讲这个故事时最熟悉的那些细节,几乎没有一样出自经文。

敷演的方向也值得注意。经的重心在「办法」,变文的重心在「找」。经里目连一眼看见母亲在何处,变文里他要一处一处地寻,寻不着,再往前去。一个短短的送饭失手,被拉成了一场漫长的寻访。这是中土讲唱者的选择:他们对怎么办不感兴趣,他们对找不到感兴趣。

变文里那些为人熟知的阴间景象,同样属于这一层,而且明显掺进了汉地固有的冥间想象与官府形制——文书、关牒、层级、勘问,都是人间衙门的样子。本章不铺陈这些场面,只指出它们的归属:它们是中土的,不是印度的,更不是经里的。

第三层是戏曲,以及依附于戏曲的宝卷、善书、说唱。这一层起于宋,盛于明清,下文另说。

三层之间的关系是层层加码:经给了骨架,讲唱给了血肉,戏曲给了场面。到了明清乡间的戏台上,一个不满千字的短经已经能演三天三夜,甚至七天。中间隔了一千年,加进去的全是中国人自己的东西。

七月十五这一天

日子是这部经指定的,而且指定得很有讲究。它没有挑佛诞,没有挑成道日,挑的是七月十五,僧自恣日。

僧团有安居之制。印度雨季数月,道路泥泞,虫蚁遍地,行脚既伤生又不便,于是定下一段时间聚居一处,不得远行,专事修学,称雨安居,汉地通称结夏安居。汉地一般以四月十五日结夏,七月十五日解夏,前后九十日;南传佛教的月份算法与此不同,日期并不一致。

解夏这一天要行自恣。做法大意是:安居既满,每一位比丘在大众之前,请众人就见、闻、疑三事举发自己这一夏中的过失,任凭他人指摘,不得回护。举罪、认过、悔除,然后这一年的僧腊才算添上一岁。

所以七月十五在僧团内部,是一年当中最特别的一天:九十日的聚居刚刚结束,人是齐的;一轮清算刚刚做完,过失是净的。经里把供僧定在这一天,道理正在这里——此日的僧团,是一年里最完整、最清净的僧团。功德既然要从这个共同体上取,自然要取它最盛的时候。日子不是随手挑的,它是这套办法的技术条件之一。

有了日子,故事就变成了节。

这是节日与故事最要紧的分别。故事讲完就完了,听过的人各自散去;节日讲完了明年还要再来,而且不是讲,是做。经文末尾那一句嘱咐——年年七月十五,为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作盂兰盆——把一次性的事件改写成了周期性的动作。此后一千五百年,每年这一天,无数人重复着目连当年做过的那件事:把东西备好,交出去。

节的落地,史籍里留下的痕迹,大略如下。

南朝时已有此会,后世佛教编年之书记梁武帝曾于同泰寺设盂兰盆斋,系于大同年间。这类记载出于宋人志磐《佛祖统纪》一类晚出的史书,年月可商,不宜坐实,但南朝已行此会大致可信。唐代此会极盛,且入了宫廷:史籍记载唐代宫中于七月十五造盆送往寺院,盆饰以金翠,靡费甚巨,当时便有臣下讥议其奢。各书所记细节小异,这里只取大略。初唐杨炯有《盂兰盆赋》,是现存较早以此节为题的文人作品。

到宋代,这个节已经彻底是市井的了。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八有中元节一条,所记大意是:节前数日,市上便卖冥器靴鞋、幞头帽子之类;又用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头编织成灯窝的形状,叫作盂兰盆,把衣服冥钱挂在上面焚化。同一条里还记着,勾栏中的艺人从七夕过后就开始搬演《目连救母》杂剧,一直演到十五日,看的人比平日多出一倍。

这几句话信息极密。第一,盂兰盆在北宋汴京已经不是经里那个盛饭的盆了,它变成了一个竹架子,一个用来焚化的装置。第二,节前的市面上卖的是靴鞋帽子——给死者置办的是穿的用的,与经里那张清单一脉相承。第三,这个节已经养得起一台连演七八天的戏。

还要看到,七月十五这一天不止一家在用。道教有三元之说,七月十五为中元,属地官,主赦罪。中土另有秋成之后以新物荐祭祖先的旧俗,时令也在这前后。于是同一个日子上叠了三套系统:佛教的盂兰盆、道教的中元、本土的秋祭。三套系统的说法各不相同,要办的事却高度一致——都是在这一天照顾一批不在世的人。节日之所以牢不可破,一半的原因就在这个叠合上:哪一套说法失了势,另外两套还在,日子就还立着。

本书第八十七章讲过寒衣节:十月初一,给亡者送冬衣。七月十五与十月初一,一头一尾,办的其实是同一件事——给一个到不了的地方送东西。夏末送吃的,入冬送穿的,连清单都是照着活人的日子开的。

两个节的分别只在路径。寒衣是自己烧,自己送,东西从自己手上出去,直达对面,中间不经手第三方。盂兰盆不然,它要经僧团转一道手。同样是送东西,一个是直投,一个是交办。这一道手续是《盂兰盆经》独有的发明,也是本章后面要重点说的东西。

盂兰盆三字

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一千多年来没有说定。

通行的解释出自唐代。宗密作有《佛说盂兰盆经》的注疏(著录卷数各本小异),其解释的大意是:「盂兰」是西域语,义为倒悬;「盆」则是汉地的器名,是盛食以救倒悬之苦的器具。合起来讲,「盂兰盆」就是救倒悬之器。这个说法一出,后世注家多沿用,「解倒悬」三字也就成了这个节最通行的注脚。

但这个拆法本身经不起细看。一个三字词,前两字音译、后一字意译,构词上很别扭。近人从梵语与中古伊朗语等方面另作推求,有主张原词与「饭」有关、盂兰盆本指盛饭之器的,也有主张它与某个表示亡灵的词相涉的,还有主张整个词本是音译、汉人拆字附会的。诸说并立,各有依据,也各有难处,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下断语。

不过有一件事可以定下来:词源归词源,办法归办法。一千多年里,中国人是照着「倒悬」和「救器」这两个意思去理解它、去办它的。注疏怎么讲,民间就怎么信,信了就怎么做。词源是学者的事,节日是照着理解办起来的。哪怕将来考订出这三个字原本只是一只饭盆,也改不了这一千年里人们心里想的是「解倒悬」。

再看几个关键的词。

「自恣」的「恣」,《说文解字》训作「纵也」。照字面,自恣该是放纵自己,而佛门的自恣恰恰相反:是把自己交出去,任凭大众举发。词面与实义正好拧着,这是佛经译语里常见的情形——译者取的是「任凭」这一层,任凭的对象不是自己的欲,是别人的眼睛。

「众僧」两个字也值得一说。「僧」是「僧伽」的略称,梵语原词的意思本是群、是和合众,指的就是团体,并不指某一个人。所以严格讲,「众僧」是叠床架屋。可这个叠正好把汉语的理解暴露出来了:僧在汉地很快被当成了对个人的称呼,一个和尚也叫一个僧,于是要表示整体时不得不另加一个「众」字。而《盂兰盆经》要动用的,恰恰是原词那个团体的义项——功德出于僧伽这个整体,不出于其中任何一位。汉语里被磨掉的那层意思,正是这套办法赖以成立的那层意思。

「荐」与「拔」是这一路法事的两个关键动词。《说文解字》释「薦」为兽所食之草;「荐」「薦」古本二字,后世通用。由草席、陈设之义引申,进献于神前谓之荐,故有荐新、荐享之称。超荐、荐亡的「荐」,就是从这里来的——把东西铺陈上去,呈给那一头。《说文解字》释「拔」曰「擢也」,是把东西从某处提出来,故有拔苦、拔济、超拔、拔度之说。

两个字合看,方向正好相反:荐是送上去,拔是提出来。一个把东西递过去,一个把人拽回来。而它们说的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两头——要把那边的人弄好,你手里能动的只有这边的东西。

为什么是母亲

有一件事,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没有解释过:救的为什么是母亲。

按中土的孝道,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中国的孝以父系为纲,这一点在制度上写得清清楚楚。宗庙里的位次按父系排,爵位与产业按父系传,承重的责任落在长房长孙身上,家谱记的是父系的线。母亲在这套制度里是从别家嫁进来的人,她在夫家的位置,一半靠丈夫,一半靠儿子。

最能看出这个差等的是丧服。《仪礼·丧服》定五服之制,子为父服斩衰三年;为母则分两种情形:父已亡故的,为母服齐衰三年;父还在世的,为母只服齐衰杖期,也就是一年。同是生身的父母,服制差着两等。礼家给的理由是「家无二尊」——不是说母亲不亲,是说一个家里不能有两个至尊,尊了父就得压一压母。这是制度的逻辑,不是感情的逻辑。

后世为这一条改过几次。唐代有过一次调整,史载武则天曾上表请求「父在为母」也服齐衰三年,后来在开元年间的礼典中定了下来;其间朝议的反复与推行的实情,各书所记不一。明初又有一次,定《孝慈录》,把子为母之服提到与父相当,学界对这次改制的缘起与实际执行仍有讨论。总之,礼制花了一千多年,一步一步地把母亲往上挪。

而民间的故事,一开始就把母亲放在了正中间。

不只目连一例。《地藏菩萨本愿经》里另有两则救母的故事,一则说婆罗门女,一则说光目女,情节大同小异:女儿因母亲堕落而发大愿。这部经的来历同样有争议,学界对它是否中土撰述看法不一。但连着这两则一起看,可以确定一件事:救母不是一个孤例,是一类故事。中土佛教里最有生命力的那几个叙事,主角救的都是母亲,没有一个是救父亲的。

为什么?

第一层理由是关系本身的性质。父子之间隔着东西:隔着礼,隔着继承,隔着权威,隔着「严」这个字。父子之情要通过规矩传递,规矩一多,情就走得慢。母子之间没有这些。母子之间只有一样东西,就是养育——喂过、抱过、看过夜。这是身体上的、具体的、日常的,也是无法折算的。经里给目连的动机正是这一条:报乳哺之恩。乳哺两个字定得极准,它绕开了一切制度,直接落在身体上。

第二层理由更冷一些。母亲在宗族的结构里,原本就是位置最不稳的那个人。她是外来的,靠儿子在夫家立住脚,死后能不能安顿,也要看儿子。儿子替母亲操办身后事,某种程度上是在补一份结构性的亏欠——那份亏欠不是儿子造成的,但只有儿子能补。这一层不必说得太满,点到为止。

第三层最要紧,也最容易被略过:故事里的母亲是有过失的。

正因为有过失,她才落在那里,才需要救。这个设定是整个故事成立的前提。如果母亲是个完人,故事就没有了——一个已经妥当的人不需要儿子做什么。所以这一类故事必须让母亲有亏,才能把儿子的那份心逼出来。爱一个无可指摘的人是容易的,那不叫救。

这一笔在民间之所以有力,原因就在这里。它不要求你的母亲是圣人。它承认那个人有过失,甚至过失不轻,然后说:你还是要去救她。天下的儿子都听得懂这句话,因为天下没有几个母亲是完人。任何一套讲究「亲亲」的义理都做不到这一点——义理讲的是应当如何,故事讲的是明知她如何、你还是要去。

反过来说,这份安排也不轻。它意味着母亲的过失要由儿子来担,来还,来赎。孝在这里变成了一种连带责任:她欠下的,你替她还。这份责任在后世的讲唱与戏文里越压越重,重到主角必须先出家、再遍历、再动用整个僧团,才还得清。一份挪不掉的债,正是这个故事能演三天三夜的动力。

台上唱了八百年

前面说过,这个故事的第三层是戏。

北宋的汴京已经在演。《东京梦华录》所记的那台《目连救母》杂剧,从七夕后演到七月十五,是中国戏剧史上关于连台本戏最早的著名记载之一。这条材料的分量常被低估:它说明早在南戏与元杂剧成熟之前,这个故事已经具备了支撑长篇连演的体量,而它的观众是市井里的普通人。

现存最重要的文本是明代的。万历年间,徽州祁门人郑之珍编成《新编目连救母劝善戏文》,分上中下三卷,可以连演三夜。成书年份一般系于万历初年,具体年月各家所据版本小异。这部戏文把民间流传的各路目连故事整合成一个完整的本子,是后世研究目连戏最主要的依据。但要说明一句:它是文人的整理本,与各地实际搬演的目连戏并不等同。各地另有自己的抄本、路数与增益,有的与郑本出入极大。

清代以降,目连戏遍布南方各省:安徽的徽州,江西,湖南的高腔一路,四川,福建的莆仙,浙江的绍兴,湖北等地都有,声腔不同,篇幅不同,有演三夜的,有演七夜的,也有更长的。剧名与折目各地互异,不能一概而论。

它的演出场合,是这出戏最特别的地方。

目连戏不是寻常的娱乐。它多在中元前后演,或者遇上瘟疫、大火、水患、械斗死了人、村里接连出事之后演,乡间称作平安戏、太平戏之类,名目各地不同。演之前要请神、要开台,演之中有法事夹在戏里,有的地方由僧道直接参与,演到某些关目要停下来做仪式;演完要送、要封台。规矩极多,忌讳也多,一旦起了就不能中途撤,这类禁忌各地不一,这里不细列。

也就是说,这出戏是一个法事,只不过用戏的形式办。台上演的是目连救他一个人的母亲,台下指望的是把全村的灾祸一并禳掉。故事的功能在这里被放大了:从救一个人,扩到保一方平安。「救」这个字在民间从来不肯待在原地。

正因为这个双重身份,目连戏在中国戏剧史上的位置很特殊。研究戏曲起源的人特别看重它,因为它保存了戏与仪尚未分家的状态:演员同时是仪式的执行者,观众同时是仪式的受益者,戏台同时是法坛。别的剧种早就把这层脱掉了,只有目连戏还挂着。近世写乡间旧俗的文章里也留下过它的痕迹,鲁迅在《女吊》一篇里就说到绍兴的目连戏,以及台上那些为人熟知的角色。

至于目连戏里最有名的那些关目——阴间的诸般景象、刑名、器具——本章一概不叙。它们是这个故事在中土长出来的枝叶,不是它的根。根始终是那句话:一个人要给母亲送一样东西,送不到。

转交

现在可以回到「救」这个字上了。

本书讲到这里,已经写过许多种给不出去。凄美的那些,是心到了、人不在了;器物的那些,是只能占着,给出去就不成其为占有;朋友之间的那些,是不必给,给了反而生分。每一种都卡在同一个地方:手伸出去了,东西落不到对方手上。

《盂兰盆经》给的,是别处没有的一条路:找人代送。

这条路的结构,本书第二十九章讲过一次,那一章讲的是媒。

媒的道理是这样的:两个人要成一件事,却不能直接相与,于是中间必须有一个有资格的人。这个人不参与那件事本身,他只是过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少了这一道,礼上就不算数。媒的成立有四个条件:一是双方不能直接接触;二是中介必须有身份、有资格,不是随便一个熟人都能做媒;三是要有仪式和实物,纳采、问名、下定,每一步都要有东西过手;四是中介本身不是目的,事成之后媒就退出去,他不是要娶那个人。

盂兰盆这套办法,四条一条不差。

母子不能直接接触——不是礼不许,是生死隔着,连神通都过不去。中介必须有资格——不是随便找个人代送,得是安居九十日、刚刚自恣完毕的十方众僧,资格是靠戒律和日子挣来的。要有仪式和实物——饭、果、香油、蜡烛、床褥,一样一样备齐,盛在盆里,当日交付,咒愿、禅定、受食,每一步都有定规。中介不是目的——僧团受的是供,受完了事情就了,他们不是这份心意的归宿,只是它的过路。

两者的差别只在隔的是什么。媒面对的是礼的隔,盂兰盆面对的是死的隔。而中国人处理这两种隔的办法,竟然是同一个:不取消那份心,给它造一条渠道;自己送不到,就找一个有资格的人代送。

这里还有一个装置,是佛教带来的,中土原本没有,得单说一句,就是回向。

中土的祭祀是我供你享,东西从这边摆过去,那边来受用,是一笔实物的往来。佛教的回向不是这样:我修的功德,可以转到你名下。功德在这里被当成了一样可以过户的东西,有主,可转,可以指定受让人。《盂兰盆经》整套办法的技术核心正在此处——盆里的饭是给僧团的,僧团吃了,受用的是僧团;而由此生出的功德,转给亡者。实物到不了那边,功德到得了。

所以那盆饭其实一直没有送到母亲手上。它送到了一群与母亲毫不相干的人手上。目连做的事,说到底是把东西交给了别人。

本书从头到尾追的是同一件事:「爱」的本义是舍不得。繁体的愛字拆开,是手在上、心在中、脚在下——手是要给出去,心是舍不得,脚是走不动。到了这一章,三样东西头一回摆得这样齐整:目连有手,钵里盛着饭;目连有心,一路的动因全在这份舍不得;而目连的脚,是天下最好的一双脚,神足通,想到哪里就到哪里——恰恰是这双脚,在这里走不动了。

一个主张断爱的体系,在这个位置上作了一个选择。它没有让这位弟子把那份舍不得断掉,也没有把它判为余习。它承认了那份舍不得,然后替他造了一条交付的渠道。一种外来的学说要在中国长住下来,先得接住这一样东西。接住了的都活下来了:盂兰盆、地藏、观音、水陆道场,无一不是在替人办交付。只讲断的那些,大多留在了论疏里,没有下到日子中间。

七月十五这个日子活了一千五百年。经里的那只盆,后来变成汴京街上的竹架,变成寺院门口的供桌,变成乡下人家门前一堆纸灰。名目改过许多回,做的动作没变:把东西备齐,交到别人手里,托他们送。这是全书写到此处,唯一一件被造出来的、可以年年重做的动作——它没有让谁把舍不得放下,它只是给这份舍不得排了一个日期,和一个收件人。

第九十九章 布施

六度的第一条

佛教传入中土,带来一整套修行的次第。其中流传最广、被讲得最多的一套,是六度。度是意译,梵语作波罗蜜,音译又写作波罗蜜多,旧解为「到彼岸」,所以六度也叫六波罗蜜,意思是六种能把人从此岸运到彼岸的方法。这六条的排法,通行的次序是: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

排在第一位的,是布施。是给。

这件事值得停下来想一想。这是一个明确要人断爱的体系。它把人对世间的贪着叫作贪爱,把爱列在生死流转的环节里,当作病根来对治。本书前面几章已经讲过,汉译佛典里的「爱」多半不是褒义词,它是那个要被戒掉的东西。可是这样一个体系,在开列修行功课的时候,没有把「观心」放在第一条,没有把「知苦」放在第一条,更没有把「断爱」本身放在第一条。它放在第一条的,是把手上的东西交出去。

六度的次序不是随手排的。历代讲六度的人,多把它讲成一个由粗到细、由外到内的层级:布施动的是身外之物,持戒管的是身口的行为,忍辱管的是受了委屈以后的当下反应,精进管的是意志能不能持续,禅定管的是心的散乱,般若管的是见解本身。越往后,对付的东西越细、越靠近心;越往前,对付的东西越钝、越靠近手。这个次序的第一格,不在心里,在手上。

为什么要这样排,古来的解释不止一种,经论与注疏的措辞也不统一。但有一层意思是各家大体相通的:心不听指挥。一个人可以命令自己的手把碗端起来递出去,却不能命令自己的心不难受。你可以下令给身体,不能下令给感情。凡是能被直接下命令的部位,都在人的外围;越往里,命令越不管用。修行如果从最里面开始,等于一上来就去推一扇推不动的门。于是它从外围开始:先动手,再动身口,再动情绪,再动意志,最后才动见解。

换成本书一路追下来的说法,就是这么一句:断爱不是从心里断的,是从手上开始的。

这里还有一层实际的考虑。布施是六度里唯一一件可以在完全不懂教义的情况下就开始做的功课。持戒要先知道戒条,忍辱要先知道自己在忍什么,禅定要有法门,般若要有见地。只有布施不需要前提。一个不识字、不会打坐、听不懂缘起的人,可以把半碗饭端给门口的人。这一条的门槛低到近乎没有,所以它能落到最广的人群里去,也正因为这样,它后来变形得也最厉害——这一节后面会说到。

另有一点,讲六度的人不常提,但摆在次序里很显眼:布施是六度里唯一一件必须有对象的事。持戒可以独处,禅定必须独处,忍辱要有外缘但外缘未必是人,般若发生在一个人的心里。只有布施,要求此时此地另有一个人在场,伸出手来接。一个以断爱为目标的体系,把它的第一步安排成一件一个人办不成的事。这个安排本身就是一句话:要松开对世界的抓握,得先跟世界打交道,不是先躲开它。

「施」这个字,来路与给予并不直接相干。《说文解字》释「施」:「施,旗皃也。」本义说的是旗帜舒展飘动的样子。给予的意思是引申出来的。引申的路径大致是从「张开、铺开」到「加于人」,注家在细节上讲法不一,但方向是清楚的:这个字从一开始就带着一个由此及彼的动作,有东西从这里舒展出去,落到那里。

还要提醒一句:古书里的「施舍」不等于后世的布施。《左传》记晋悼公即位后颁行的一串政令,其中有「施舍」一项,旧注多解为免除赋役、宽减债负,是官府对民间的宽放,不是私人对私人的给予。《周礼》一系的书里,「施舍」也多与免役相关。同样两个字,先秦讲的是国家松开手,后世讲的是个人交出东西。中间这一层转折,是佛教译语进来以后才完成的。

财施法施无畏施

布施要往下分。分法在经论里不止一种,数目和次第都有出入,有分二的,有分三的,有分四的,各本措辞也不统一。中土讲得最熟、后来几乎成了常识的,是三分:财施、法施、无畏施。

财施最好懂。给出去的是财物:衣、食、钱帛、田宅、汤药、灯烛、柴薪。所有能拿在手里、能计数、能过秤的东西,都在这一类里。它不需要解释,谁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正因为不需要解释,它最容易被换算,最容易被比较,最容易变成别的东西——这是后话。

经论中另有把身体也算进财施的说法,称为内财,与身外之物的外财相对。那一类叙述大多出现在本生、譬喻一类的文本里,属于故事层,历来也有注家提醒不可依文取事。本章不取那一路材料,也不铺陈其情节,只记下有这样一种分法。

法施给出去的是道理和方法。这是三种里最奇怪的一种,因为它给出去的东西不会减少。一斗米给了人,自己手上就少一斗;一个道理讲给人听,自己心里那个道理原封不动还在。财施是转移,法施是复制。人类所有的给予里,能被复制的那一部分本来就特别,佛教把它单列一类,并且在多数经论里把它排在财施之上,理由通常讲成:财施解的是一时之乏,法施解的是长久之惑。这个高下之判,各家的措辞并不一致,也有把二者并列不分高下的说法。

法施难在哪里,值得讲清楚。财施只要对方肯伸手就成立;法施要求对方先愿意听,而且听得懂。给的人得先判断对方现在需要什么、能接住多少。给早了是压,给多了是灌,给错了是误人。更麻烦的是姿势:法施天然让给的人站得高一点,让接的人低一点。财施至少还可以偷偷放下就走,法施必须开口,一开口就有一个说的人和一个听的人。所以这一类布施最容易变成说教,最容易在给的过程里把「我在给」这件事做得很响。后面讲三轮体空,处理的正是这个毛病。

维摩诘所说经》里有一段常被引用的对话。经中说到有人在城里设大施会,维摩诘去对他讲,大施会不该那样办,该办的是「法施之会」;所讲的大意,是不分先后、不设次第地对一切众生一时供养。此经现存汉译不止一本,以鸠摩罗什译本流行最广,各本文字有出入,这里只转述大意,不逐字引录。这段话之所以要紧,是因为它把「摆开场子、按次序发东西」这种给法本身当成了问题——问题不在给得少,在给的排场里有名次。

第三种是无畏施。给出去的是别人的安全感。

这一种要单独讲透,因为它在整部书里是个异数。本书从第一卷讲到这里,九十多章,追的都是「给」:给出去的是牛羊、是玉帛、是田宅、是官爵、是姓名、是身体、是一生的时间。所有这些给法都有一个共同点——给出去的东西,原来在这边,后来在那边,这边就没有了。给是一种转移,转移意味着损失,损失才有舍不得,舍不得才是这个「爱」字的底。到无畏施这里,出现了一种不需要交出任何实物的给法:一样东西都不损失,而对方确实收到了东西。

它收到的是什么?是不用怕。

无畏施的具体形态,古今讲法大同小异:在黑路上陪人走一段;在病人床边坐着不走;不吓唬人;不威胁人;不在人已经慌了的时候再添一句话;答应了的事不反悔,让对方不必提心吊胆;知道了别人的短处而闭口不说,让他不必日夜防着你。列出来会发现,这一类里有很大一部分不是「做什么」,而是「不做什么」。不恐吓、不逼、不告发、不落井下石。停手也是给。这是全书里第一次出现的一种给法:什么都没动,那边却确实多了一样东西。

在通行的《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里,有一段大意说,观世音于众生怖畏急难之中能施无畏,所以这个世界的人称他为施无畏者。汉译各本文字有异同,此处只述大意。中土后来把「施无畏」三字凝成一个称号,又把它化进造像的手势里去,那是艺术史的事,美术史家对其中若干手印的名称与来源看法不一,本章不入。要记的是名号本身的构造:施,是给;无畏,是没有害怕。给出去的不是东西,是一种状态。

无畏施还有一个特点,后面讲功德计量时要用到:它没法过秤。米可以称,钱可以数,一部经可以点卷数,唯独「让一个人今天晚上没那么怕」这件事,没有单位。所以在后世那套把布施折算成功德的账法里,无畏施几乎是记不上账的。记不上账,也就没人拿它去攀比。三种布施里,它是最不容易变质的一种,原因不高尚,只是因为它算不清。

三轮体空

三种分类只是外面的架子。这一套东西真正的骨头,在一个四字的说法里:三轮体空。

三轮,指的是布施这件事里的三个位置:施者、受者、所施之物。给的人、接的人、给出去的东西。体空,是说这三者都不可当成实有的东西去执取。合起来的意思,通俗地说,就是:给完了,不留一个「我给了他这个」在心里。

先要说明来历。「三轮体空」这四个字是汉地佛教教学里凝成的成语,梵语原典中并没有一个与它逐字对应的固定短语,它何时定型、最早见于哪一系的注疏,学界看法不一,这里只当作汉传佛教内部的一个通行说法来用。与它意思相近而来历清楚的,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里的一路话。鸠摩罗什译本中有「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又有「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无所住、不住相,说的都是同一件事:动作照做,心里不设立一个据点。

现在把它和本书的主线正面对上。

本书从头讲到这里,主张只有一句:「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而三千年来它一直没有真正丢掉这个底色。舍不得,看起来是一种情绪,其实是一个结构。把它摊开写,是这样一句话:一个「我」,舍不得把「我的」东西,给「别人」。

这句话里有三个位置。第一个是「我」,是那个感到疼的人;第二个是「我的东西」,是那个被抓住不放的物;第三个是「别人」,是那个东西一旦松手就会去到的地方。三个缺一不可。没有「我」,疼没有主人;没有「我的」,没有东西可抓;没有「别人」,东西不会离开,也就无所谓抓不抓。舍不得这件事,必须三点同时成立,才能立得起来。

三轮体空要拆掉的,恰好就是这三个位置,而且一一对上:施者对着「我」,所施之物对着「我的东西」,受者对着「别人」。这不是巧合。一套以断爱为目标的修行,在设计它的第一课时,把「舍不得」的结构原样拓了下来,逐项去拆。

拆掉之后是什么样子?给还在发生。饭照样递出去,接的人照样吃到,东西的位移一寸不少。变的只是这件事在心里被记账的方式:起点上没有一个人站着等谢,终点上没有一个人欠着债,中间那样东西也不再先被标上「我的」再划掉。用一句最简的话说——给仍然发生,只是没有人在给。

这话听着玄,落到实处其实很硬。要紧的地方在于:给的动作是一次性的,「我给了他」这个念头是长期的。米交出去只用一瞬,那个念头能在心里住上十年,而且会生利息:第一年是满足,第三年是优越,第五年他若不打招呼便是失望,第十年就成了「我当初怎么待他的」。真正折磨人的不是那袋米,是那句话。三轮体空对付的不是给的动作,是给完之后心里剩下的那个东西。

所以这一课的野心比它看起来的大。舍不得是给之前的疼,记账是给之后的甜。两样都以「我」和「我的」为前提。它不打算教人不疼,也不打算教人不甜,它想做的是把那三个位置抽掉,让疼和甜都没有地方落脚。

这里必须留一个老实的注脚。经里一面说不住相布施,一面又说这样的福德不可思量,读起来是别扭的:刚说了不求福,转头许了更大的福。经论自身的解释,大意是「无量」首先是没法量的意思,不是量特别大的意思——正因为不落在可计的范围里,才说它不可思量。这个分别在教内讲得清楚,一落到民间就守不住:「不可思量」被读成「特别多」,只用一步。这一步是后面那笔功德账的起点。

还有一个悖论,历代注家都碰上了,处理的办法不一,老实说也没有被彻底解决:一个人越是惦记着「我要三轮体空」,那个「我」就越在场。刻意的不执着仍然是执着。可用的回答只有一条,而且不漂亮:这是个熟练问题,不是个理解问题。做得多了,那个自报家门的念头出现得晚一点、少一点、短一点。它不是被想通的,是被磨掉的。

报施与不留痕

把这一套放到中土,立刻会撞上另一套已经运行了很久的给予制度。儒家也讲施,而且讲得极早、极细。

论语·雍也》里,子贡问:「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这是把大规模的给予当作仁的极致来问的。《礼记·曲礼上》讲得更直白:「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最高一层是贵德,其次这一层,讲的就是施与报。给出去要有回音,没有回音便不合礼。

儒家的施有两个特征。一是有等差:由近及远,先父母,次兄弟,次族人,次乡党,最后才轮到路人,厚薄有序,不能拉平。二是有报的预期:未必要东西回来,但「报」这个结构必须在场——报施、报德、报恩,本书卷五已经详说,不再重复。

这两条不是儒家的疏漏,是设计。有等差,责任才能落到具体的人头上:某人饿了,谁先该管,次序是清楚的,不至于人人有责等于人人无责。有报的预期,给才能循环:今日我给你,明日你给他,这张网靠「欠」绷住,欠是一根绳,绳子越多网越结实。

佛家的施要求的是反过来:不留痕。理想的样子是,不记谁给的,不记给了谁,不记给了多少,最好受的人根本不知道施的人是谁。

两种给法的社会后果,各有各的账,这里只列,不作褒贬。

有等差、有回报的给,织出来的是一张有名有姓的网。长处是稳:救济能落到具体的人身上,出了事有人负责,人情有来有往,一乡一族的互助可以延续几代。短处也清楚:网的边缘之外的人得不到,陌生人不在名单上;而且「欠」会积起来,受施的一方可能要用一生去还,报恩久了会变成绑定,本书前面写过不止一个被恩情捆住的人。

不留痕的给,织不出网,却能穿过网。长处是不挑人:因为不指望回报,所以没有必要挑一个还得起的对象,给陌生人和给邻居是一样的;而且受的人不欠债,拿了就走,不必在人格上矮下去一截。短处同样清楚:没有追责的对象,人人可给也就意味着人人可不给;施的人得不到任何回音,靠什么把这件事做下去,是个真问题——后世用「功德」来补这个动力,那是一笔新账,下一节要算。

对照最后可以落到一个点上:儒家的施要求受者知恩,佛家的施要求施者忘掉。一个要人记住,一个要人不记。中土社会后来两套并用,而且往往是同一个人,在同一天,分着用:给族里的人按儒家的规矩,名字和数目写进祠堂的册子;给路口的人按佛家的规矩,放下就走。两套不打架,因为管的是两块地方,一块叫自己人,一块叫所有人。

也要防一句话说过头。不能说儒家只讲报。《老子》有「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先秦以下劝人施恩不望报的话,家训、格言、文集里都不少,个人修养上做到不念旧恩的儒者代代都有。这里比的是两套体系的重心与制度化的方向,不是比个人做不做得到。

檀那与布施

同一件事,汉语里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布施」,一个是「檀」。

「檀」是音译。梵语作 dāna,汉字音写为檀那,略称一个檀字;六度的第一条因此又叫檀波罗蜜。「布施」是意译,把意思翻过来。两个词一千多年并行,谁也没有把谁挤掉。

细看会发现它们分了工。意译的「布施」下到通用语里,成了人人会说的日常词,今天还在用。音译的「檀」留在称谓和术语里:檀越、檀那、檀家、檀施、大檀越——凡是称呼人的时候,那个音译字反而更常出现。称事用本土的义,称人用外来的音,这是一个很整齐的分工。旧注对「檀越」还有一个解释,说是檀那加一个「越」字,取越度贫穷、越过苦海的意思,音义合璧;此说是否可靠,学界看法不一,也有人认为「越」不过是音节的对译,没有那么多讲究。

值得注意的是,「布施」这个意译词是加了料的。梵语原词的意思就是给予,并不含「普遍」的意味,而汉语译者挑了一个「布」字。「布」有铺开、散开、遍及的意思,布政、布德、布告都是这个用法。加上这个字,给予就带上了方向和范围:不是给某一个人,是散开去,像撒种、像铺一张席子。译名里多出来的这一层,原词里没有,是汉语自己添进去的。译经不只是搬运,它每一次都在做加减。

音译与意译的取舍,是汉译佛典里的一桩大事,本书第一〇一章另立专章处理,这里只举布施一例。旧传玄奘有「五种不翻」之说,列举几种该保留原音的情形:秘密的、一词多义的、此地本无其物的、沿用旧译不便改的、为了生起敬重的。这一说见于宋人所编的翻译名义类书所引述,是否出于玄奘本人的亲定,学界看法不一。借这个框子看「檀」与「布施」的并存,大致可以这么讲:作为一个动作,它在此地有现成的对应物,所以译得出意思;作为一个法门的名目和一种身份的称呼,留着原音更显郑重。同一件事的两半,一半被翻译了,一半没有。

还有一层要说。「布施」这个译词在汉语里后来下沉得很厉害。它从一个修行科目变成日常动词,再变成一个带姿态的词。今天口语里的「施舍」多半是贬义,说的是给的人站得高、给得敷衍。一个原本要求施者把自己拆空的词,落进日常语以后,竟成了姿态最高的那个词。语义的这种反向滑落,本书在别的字上也见过不止一次,不是这一个字的特例。

义田悲田与无尽藏

观念要落地,得有房子、有田、有账。布施在中土的制度形态,是这一章里最能坐实的部分,也最需要小心措辞——机构的名目、始设的年代、隶属的关系,史籍与出土文书往往对不上,研究者据不同材料得出的结论也不一致。以下所述,凡涉及具体制度,一律以记载为限,存疑处标明。

先说田。寺院有田,是南北朝以下的常态。田的来源大致三条:官府所赐、信众所舍、寺中置买。这类产业在佛教内部有一个专门的名目,叫「常住」,意思是属于僧团公有、不得分割也不得私人处置的财产,与僧人个人的衣钵之物相对。常住田、寺田、僧田、香火田,这些名目在历代文献里都能见到,所指不尽相同。

后世常说的「义田」,最有名的一处是宋代范仲淹在苏州所置的范氏义庄,那是宗族性的产业,收租以赡族人,属于儒家一路的制度安排,本书前面已经说过。把寺院用于救济的田产也统称为「义田」,是后来的概括说法,它与佛教文献里「常住」一系的名目并不严格对应,名称与制度之间如何对上,研究者看法不一。这里只取一个稳妥的说法:寺院确实长期持有可以生息的土地,其中有一部分被用于救济,具体比例与管理方式,各时各地差别很大。

再说悲田。这是「福田」分类里的一格。福田的分法在经论与注疏里不止一种,有分二的,如敬田与悲田;有分三的,如敬田、恩田、悲田;各家的名目与解释都有出入。大体上,敬田指值得恭敬的对象,恩田指有恩于己的人,悲田指贫、病、孤、老,即以怜悯之心去施的那一类对象。三种福田里,只有悲田这一格,施的对象没有任何可以回报的能力。

唐代文献中有「悲田养病坊」一类的名目,是把这个词直接用作了救济设施的名称。据记载,这类机构起初多由寺院经管,收养病者与无依之人,后来官府逐步介入。唐武宗会昌年间大规模毁佛之后,有奏议主张这类病坊仍须存续,大意是留下田产作为本钱,另择地方上的耆老主持,不使病人无所归。此事见于唐代政书与史籍的记载,其始设年代、名称沿革、经费来源与官寺之间的权责,研究者依据不同材料所得结论并不一致,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是:一种起于寺院的救济设施,在寺院受挫之后被官府接手,而名字里的「悲田」两个字留了下来。

还有更零碎、也更普遍的一类:施水与施粥。历代文献里,寺院在夏日于路口设水、设浆,冬日与灾年开粥,记载不绝;路边供行人歇脚饮水的亭子,各地名目不同,或称茶亭,或称凉亭,或与义井并称。宋代官府另设居养、安济、漏泽一类的机构,分别管养、管医、管葬,其中医病一类的机构日常事务常由僧人承担,并有以治活人数考课的记载;这一套制度推行的范围与实际成效,史家评价不一,不宜照单全收。

最值得单独说的,是无尽藏。

据记载,隋唐之际三阶教在长安的化度寺设有无尽藏院,信众所施的财物聚集其中,再用于修缮、赈济与放贷。这个安排的巧处在名字里:无尽藏。东西施进去,不归某一个人,也不专属某一座寺,理论上是一个不会减少的池子,取用者可以是僧,可以是俗,用途可以是修塔,也可以是给饥民。据史籍所记,这个机构后来被朝廷禁断,所聚财物被分散他寺;禁断的年代、经过与理由,史籍与敦煌所出文书的记载不尽一致,研究者有从教团政治立论的,也有从财政与经济立论的,看法不一。

不论其始末如何,这件制度在本章里的分量是清楚的:它是三轮体空的一个建筑版本。施的人把东西放进去,名字不必跟着进去;取的人从里面拿,不欠任何一个具体的人;那笔财物在制度上被去掉了主人。一个观念被造成了一间库房。

但同一件事里也埋着病根。一个没有主人、又可以放贷生息的库房,规模一大就是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必须记账、必须收息、必须有人管。人一管,主人就又回来了,只是换了个身份。这大概是所有「去掉主人」的制度共同的命运:它们靠制度去掉个人,又靠个人来运行制度。

功德的计量

现在要说这一章最难看、也最不能不写的一面。

先看两个词。「福田」是比喻:田是可耕可收的地方,种一石,将来收几石。这个比喻好懂,代价是它一上来就把布施装进了农业的因果里——今日下种,他日有获。也就是说,劝人不求回报的那套教法,选用的入门比喻本身,讲的正是回报。「功德」这个词也一样。旧有的训释大意是,功指功能、作用,德通「得」,指做了这件事所得到的;此类解说见于隋唐义疏一类的文献,其中若干书的作者归属与成书年代,学界看法不一。要紧的是这个词的构造:里面本来就含着一个「得」字。

有了「得」,就会有量;有了量,就会有账;有了账,就会有排名。

现存最多的布施材料,是题记。造像题记、写经题记、修桥造路的碑记,上面刻着施主的姓名、官衔、籍贯与所施的数目,有的一列排下几十上百人,连家眷仆从都列上。这批材料对今天的研究者极为宝贵,社会史、家族史、基层组织的许多知识都是从这里来的。但它们同时说明一件很简单的事:那些名字是要留下来的。三轮体空要求施者不留痕,而我们今天之所以知道谁布施过,恰恰因为他们没有不留名。这里不下褒贬,只把这个反讽记在纸上。

再往后,功德箱、功德簿、法会上的认捐,数目一公开,名次就自己长出来了。施得多的人坐在前面,名字写在上首。攀比不需要有人组织,只要有数字就够了。

以施求福是同一条链子上的下一环。为病、为子嗣、为科考、为亡者,把布施当成兑换的手段:施多少,换多少。这一路的说法在善书、宝卷、灵验记一类的文本里最盛,常有把布施折成寿数、官位、田宅的具体算法。要说明的是,这一层属于民间劝善文学,不是经论;它有它自己的写作规矩和读者,不能拿来当教义读,也不必拿教义去苛责它。两层文本要分开看。

至于极端的形态,历代都有记载。《洛阳伽蓝记》记北魏洛阳寺塔之盛,其序中形容王侯贵臣舍弃车马毫不足惜、豪门大族散尽资财如同丢掉旧物——那是记述者的形容,不是统计数字。韩愈《论佛骨表》里抱怨百姓为迎佛骨解衣散钱、自朝至暮,那是反对者的说法,同样是修辞。赞的一边和骂的一边用的都是夸张的笔法,谁的话都不能当账本读,但两边指的是同一个现象:布施在某些时候确实成了一场竞赛。

竞赛意味着什么,本书第四十九章已经算过一次账。那一章说过,一旦「给」能够换来好处,给就不再是给,是买。买卖有价目,有对价,有交割,有毁约,有讨价还价。功德的计量做的正是这件事:它给「给」制了一张价目表。于是一门本来要拆掉「我」「我的」「别人」三个位置的功课,被这张表原样装了回去——我,是施主;我的,是钱数;别人,是受者,而且往往是能兑现的那一方。三个位置全数归位,而且比从前更清楚,因为现在还有了收据。

有两句话必须补上,否则这一节就写偏了。

第一句:这不是佛教独有的病。凡是被制度化的善行,都会长出计量来。范氏义庄有账簿,官府的赈济有簿册,乡里的义仓有斗斛。记账本身是管理的必需——没有账,救济无法运转,侵占无从查核。麻烦不在记账,在于那本账同时被当成了修行的成绩单。制度需要数字,修行需要忘掉数字,而两边用的是同一批数字。

第二句:即使动机不纯,受者手里的米是一样的。一个饥民不会因为施主是为了求福而少吃一口。所以这笔账要分两本记:从受者那边看,变了质的布施照样管用;从施者那边看,它已经不是那门功课了。这两本账不能合并,也不必合并。

手先松开

最后回到一个字上。

「舍」在繁体里本是两个字。舍,读上声者作「捨」,从手,《说文解字》释为「释也」,是松开、放下的意思;读去声的「舍」是房屋,《说文》说它是市居,象屋形。今天简化成一个字,写起来方便了,分别却看不见了。布施之舍,用的是那个从手的「捨」。这个偏旁把事情又一次按在了手上:不是从心里放下,是用手松开。

这里要与本书第九十五章讲的「四无量心」分清楚。慈、悲、喜、舍,那一组里的「舍」是心的状态,指对一切众生平等相待、不起偏私爱憎的那种持平,对应的原语与布施之舍并不是一回事,汉语碰巧用了同一个字。两个「舍」放在一起看,分别很整齐:一个有对象、有具体的物、是一次性的动作,一个没有对象、没有物、是一种持续的态度;一个在手上,一个在心里。而更有意思的是它们在修行次第里的位置——布施之舍是入门的第一步,四无量心之舍是那一组的最后一味。汉语把这条路的起点和终点,写成了同一个字。

到这里,可以把这一章放回全书的主线上。

本书一路说的是:爱的本义是舍不得。前面九十多章,处理的几乎都是感情本身——怎么爱得对,怎么爱得久,怎么爱而不伤人,怎么在失去之后活下去。这一章提供的是另一种方案,而且是反着来的:它根本不处理感情。它不问你舍不舍得,不劝你想开,不给你道理听。它只让你把东西交出去,今天交一点,明天交一点。

这个方案的赌注,是心会跟上来。人的心和人的手之间不是单向的:不只是心指挥手,手做久了也会回过头来改心。一个动作反复做,做的人会慢慢变成做得出这个动作的那种人。这个道理并非佛家独有,儒家用礼做的是同一件事——先把身体摆进那个姿势,情感随后被养出来。两家在别处争了一千多年,在这一点上却出奇地一致:都不相信可以直接命令感情,都从可以下命令的地方入手。手先松开,心随后。

也要把话说全:这个方案会失败,而且常常失败。手做了一辈子,心一步没动,末了只留下一本记得清清楚楚的功德簿,这样的人历代都有。方案不保证结果,它只保证有一个可以立刻开始的地方——而这已经比大多数关于爱的教诲多给了一样东西。

这一章不妨停在一口缸上。历代记载里那种设在路边的水亭,做法都很简单:一间棚子,一口缸,一只勺,盛满了水,没有人守着,过路的人自己舀了喝。造亭的人未必读过经,也未必说得出六度的次序。但那件事凑齐了三样:施的人不在场,喝的人不知道是谁给的,那缸水也算不清究竟给了多少人。三轮体空四个字,在纸上要绕很大的弯才讲得明白;在那口缸上,不用讲。

第一百章 观音的性别

一个问题的提法

一个中国人走进庙里,抬头看见观音,多半不会想到「性别」是个问题。他看见的是一位女性:面相丰润,垂目下视,衣纹松软,手里或者持净瓶与杨枝,或者抱着一个孩子。这个形象太熟了,熟到不像是被谁造出来的,倒像是本来就有的。乡下老太太称她「观音娘娘」,孩子跟着叫「观音妈」,讲故事的人说「她」,从来不需要解释。

可是在印度,以及在最早的一批汉译佛典里,这位菩萨不是这个样子。

先要把话说得准确一点。依佛教的教义,菩萨并不以性别立身:法身无相,应化随缘,形貌本来就不是本质。所以严格讲,说「观音原是男的,后来变成了女的」,这句话在教义上是站不住的——他原本就不是「男的」,也不是「女的」。但是造像要有面孔,绘画要有身量,讲故事要有称呼,人的眼睛没有办法看一个无相的东西。于是问题就落到了看的人这一边:人们把这个形象看成什么,就照什么去造、去画、去讲。

从这个角度看,事情是清楚的。早期汉译经典称呼这位菩萨时所用的措辞,属于对男性修行者的一类称谓,也有以「勇猛丈夫」一类的说法称之的例子;印度传统中的观自在造像多作男相,研究者常举早期造像上唇的髭须为例。而在中土,大致自唐宋以降,女相的观音逐渐成为主流;到了明清,民间几乎已经不再有人记得他曾经不是女的。这中间发生了一场极大的变化,变化的过程没有人宣布过,没有一次会议、一道诏令、一部新经把它定下来。它是被信众一寸一寸看出来的。

还要先交代一句取材上的界限。这一章不打算开列具体的造像、石窟与年代来给这场变化划断限。原因很简单:那一类证据本身就在争论之中——某一尊像的年代如何断定,某一张面孔算不算女相,判读的分歧往往比材料还多。拿争论中的尺子去量一件争论中的事,量出来的多半只是量尺人的意见。本章只在两层上说话:文献这一层,和信仰功能这一层。

这个转变的时间、路径与成因,学界讨论很多,看法不一。大致可以归成几路。

一路可以叫作教义依据说。这一路指出,变化并不需要突破什么,因为经典本来就留了口子:观音随类应现,可以现比丘尼身、优婆夷身、可以现妇女身、童女身。既然经里写着可以现女身,那么造成女相就不是篡改,只是把一种被允许的可能坐实了。

一路可以叫作民间信仰需求说。这一路把眼睛放在庙外面:来求的人求什么?求子,求安产,求孩子平安长大,求出门的人回来,求打仗的儿子不死。这些请求有一个共同的语气——它是向母亲讨要的语气,不是向长官陈情的语气。求这些事的人里,女性占了很大比重。一个形象被这样求了几百年,它的面孔会慢慢长成求它的人心里的样子。

一路可以叫作造像艺术流变说。这一路提醒我们,菩萨像本来就与佛像不同:佛像求庄严,菩萨像披璎珞天衣、面相丰润、姿态柔软,本就带着一种非世俗的柔和。唐以后人物画的审美变迁、绘画题材的翻新,都让这种柔和进一步加强。画史上早有画家另创一种观音样式的记载,后来又有以白衣为标志的一系流行开来。到某个程度,观者自然而然就把这张脸读成了女人的脸。按这一说,性别不是被改的,是被读出来的。

还有一路可以叫作与本土女神信仰融合说。这一路强调中土本有的母神、送子神、海神与保家宅之神的传统。一个外来的、慈悲的、有求必应的神格进来,与本土这一层信仰互相吸收、互相借形,是很自然的事。谁吸收了谁、哪一头是主动,具体到不同地域和不同时段,研究者的结论并不一致。

这几路解释并不互相排斥,多半是同时起作用的;至于哪一路的分量更重,学界看法不一,本章不打算在其间判高下。本章关心的是另一件更笨的事:为什么这些力量合起来推出来的,偏偏是一位母亲。

随类应现

先把经典这一头说清楚,因为这是全部变化的合法性所在。

妙法莲华经》里有一品,叫《观世音菩萨普门品》。这一品在中土流通极广,甚至常常被单独抄出、单独刻印、单独持诵,民间径直称它《观音经》。品中有一段问答:菩萨如何在这个世界里为众生说法?答语的意思是,应当以什么样的身分得度的众生,就现什么样的身分为他说法。经中随后列举了一长串可以现的身:佛身、辟支佛身、声闻身,帝释、梵王一类的天身,国王、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的妇女,童男童女,直到天龙夜叉一类的非人之身。后世通称为「三十三身」,具体的数目和分类,各家统计略有出入。

这一段的分量,不在于它开列了多少个身,而在于它宣布了一条原则:形貌是随人而设的,不是菩萨自己的属性。众生需要看见什么,才容易被度,那就现什么。这条原则一立,观音的形象就先天地被安置在一个可变的位置上。它不是一张固定的脸后来被人改动,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张为了被看见而临时借来的脸。

所以女相观音在教义上从来不构成一个难题。护教者要为它辩护,几乎不费力气:经里明明写着可以现妇女身、现童女身。变化不是违背,是被允许的空间被使用了。这一点必须先讲明白,否则后面的叙述容易滑成一种廉价的说法——「中国人把佛教的神改造了」。改造当然有,但改造发生的地方,恰恰是教义预先松开的那一处。

同类的说法不止一处。另有一部在中土影响极大的经,讲这位菩萨从耳根修入圆通,也列举了一批随类现身的形相,数目与《普门品》相近而不全同。不过那部经的来历,历来有争论:它是否译自梵本、成书的时地如何,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作为一个旁证提一句,不据以立论。

密教一系传入以后,又带来另一批面貌:多面的、多臂的、持种种法器的观音,以及一整套仪轨与手印。千手千眼一系在中土流布很广,后来还与本土的孝亲故事缠在了一起,这一点下文会说到。密教系统里另有一位以白衣为标志的女性尊格,与后来中土盛行的白衣观音之间是什么关系,研究者也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是直接的承接,有人认为只是名相上的巧合与后来的附会。这一处同样不宜下断语。

还有一个问题要顺带交代:为什么在中土的众多菩萨里,独独是这一位走到了最前面。

原因多半在于这一门的入手极低。念佛要有净土一系的信解,参禅要有师承与闲暇,读经要识字,造塔造像要有钱。而《普门品》许下的办法只有一样:一心称名。不必识字,不必有钱,不必先弄懂什么,甚至不必在庙里——在水里、在火里、在牢里、在产床上都可以做。它把一件宗教行为压缩到了一个人在最狼狈的时刻还做得到的最小动作:喊出一个名字。而《普门品》又常被从整部经里抽出来单行,抄写、刻印、持诵都方便,进一步降低了门槛。

一个门槛这样低的法门,注定要走得比别的法门远。它下沉到不识字的人那里,下沉到女人那里,下沉到那些一辈子没进过讲堂的人那里。而一个形象的塑造权,最终是落在使用它的人手上的,不在讲堂里。后来那张脸变成什么样子,是被这一批人看出来的,不是被注疏定出来的。

要紧的是分清两件事。经典允许现女身,这解决的是「可不可以」;它并没有解决「为什么偏偏是」。经里同样允许现国王身、现宰官身、现婆罗门身,可是中土的庙里没有出现一位宰官相的观音成为主流。同一部《普门品》,在佛教流布的其他地区也一样被诵读,而那些地方并没有一致地走向女相。可见教义提供的是空间,不是动力。动力在别处。

要找动力,得到庙门外面去看:看跪着的人手里拿的是什么,看他们嘴里念的是什么,看他们起身之后回家去干什么。

求子与呼救

《普门品》里最被念得烂熟的,其实只有两桩事:一桩是救难,一桩是求子。

救难那一桩的意思是说,众生遭遇苦恼,一心称念这位菩萨的名号,菩萨即时观其音声,令其解脱。经中随后一一开列:入火不烧,入水不溺,遇罗刹恶鬼而不能害,临刑而刀杖段段坏,枷锁自脱,行经险路而怨贼不能劫。这些条目在中土被拆开来单用了一千多年。六朝以来就有人专门辑录称念观音而得救的故事,成书流传;这一类书后世大半散佚,今天所见有赖于后来发现的古写本,其编次、来源与可信程度,学界仍有讨论。但那些故事的骨架都一样:一个人陷在无路可走的地方——牢里、水里、火里、乱兵中间——他不能自救,也没有人能救他,他只剩下一件事可做,就是喊。

这类故事有一个固定的前提,值得单独指出来:主人公一定是不能自救的。故事里从来没有谁是靠自己的聪明脱险的,也没有谁是先修够了功德才被救的。他们多半谈不上什么资格——有的本身就是逃犯,有的正在乱军之中,有的只是运气不好碰上了。这个前提很要紧:它把「够不够格」这一条从获救的条件里删掉了。删掉之后,剩下的唯一条件是开口。

于是救难与求子这两桩看似不相干的事,就通到了一处。它们要的是同一样东西:保住一个人。求子是要一个还没来的人来,救难是要一个正在往外走的人留下。前者关系到这个家往后还有没有,后者关系到这个家眼下会不会缺一块。两桩都不是形而上的请求,两桩都硬,硬到可以用有没有来点数。

求子那一桩,经中的大意是说:妇人若想求一个男孩,礼拜供养这位菩萨,便得福德智慧之男;想求女孩,便得端正有相之女。就这么两句,分量却重得吓人。

要明白这两句在中土的分量,得先明白无子这件事在一个宗法社会里意味着什么。宗族靠男丁续,祭祀靠男丁续,家产、门户、坟前的香火,全靠这一条线。断了,就是把祖宗几代人一并断在自己手上。而这笔账,社会习惯于算到女人头上。所以求子在中土从来不只是想要个孩子,它是一个女人替自己脱罪的唯一途径。她跪在那里的时候,身后站着整个家族的目光。

紧挨着求子的是护产。在没有现代医学的年代里,生产是一件真会死人的事。产房关起门来,男人帮不上任何忙,郎中未必请得到,请到也未必敢进。剩下的就是熬。熬的那几个时辰里,一个女人身边真正能倚靠的,只有一个愿意听她喊的东西。她喊出来的那个名字,后来长成了一位女性。

把这三类请求摆在一起看,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语气。

不是讲道理的语气。求子的人没有说「依理我该得子」,落难的人也没有论证「依法我不当死」。他们说的是:救我。这是一种讨要的语气,是先认定了对方不能不管自己,然后才开口的。这种理直气壮,人一辈子只在一个关系里用过——孩子对母亲。孩子饿了不会先证明自己配吃饭,摔了不会先检讨自己走路不小心,他哭,他喊,他确信有人会来。

香火里跪着的人,用的正是这个语气。用了几百年,被求的那一位,就慢慢长成了能这样被求的样子。

大慈大悲的落差

这里要说一件容易被含糊过去的事。

教义里给这位菩萨的德目,是慈悲,不是爱。慈与悲在佛典里各有分工,通行的解释是:慈能与乐,悲能拔苦。而「大慈大悲」之所以称大,关键不在程度,在于它没有对象上的拣择——不因为你是我的人才救你,不因为你曾供养过我才救你,不因为你可怜、可爱、有用才救你。后世常用「无缘」「同体」一类的话来讲这一层意思:救你与你我之间有没有关系无关。

本书第九十五章已经辨过一次:慈悲不是爱。佛教的译语里,「爱」这个字大半是坏的——它对着的是渴爱、贪爱,是抓住不放的那一种黏着,是十二因缘里必须断掉的一支。汉语的「爱」本义又正是吝惜、舍不得,与「惜」「吝」同义,《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辩解「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那个「爱」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说的也是这一层。这两头一对,意思就更清楚了:佛教要断的那个东西,恰恰是汉语这个字的底。所以译经的人不肯把菩萨的德目叫作「爱」,是有道理的。

问题是,跪在下面的人不管这些。

他念的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心里想的却是四个字:保佑我家。保佑我家孩子,不必保佑别人家孩子;保佑我丈夫这一趟平安回来,至于同一条船上其他人的死活,他没有想过,也顾不上想。他要的恰恰是差别——一种偏向他的差别。教义上那种不拣择的、平等的、对谁都一样的慈悲,如果真的对谁都一样,那对他就等于什么都没有。

这个落差必须老实写出来。但要紧的是,它不是一场误解,也不是民间「把佛法念歪了」。

任何一种普遍性的教义,落到一个具体的人身上,都得过这一道。普遍性是说给所有人听的,而承受苦难的从来只有一个个的人。一个正在难产的女人不需要平等,她需要有人管她;一个被关在牢里等死的人不需要无差别,他需要那个差别偏向自己。教义那一边其实也留了通道:《普门品》里救的从来不是「众生」这个总名,是一心称名的那一个人。称名是个人的动作,观其音声也是对着一个人的动作。教义在最高处说无差别,在最低处又允许一个人单独把名字喊出来——落差就发生在这一高一低之间。

教内的讲经者并不是看不见这个落差。他们的处理办法,通常是把它当作一个次第问题,而不是一个错误问题。常被引用的一句话,大意是先用众生想要的东西把他钩住,再引他进入佛的智慧;这句话一般系于《维摩诘经》。按这个讲法,求子求福不是终点,只是入门处的一个把手:先让他肯来,来了再说。士大夫那一边也有类似的自我安顿,往往把民间的求告说成愚夫愚妇的浅见,同时并不真去禁绝——因为他们自己家里的女眷也在求。

这套调和有它的道理,但也要看它的实际效果:几百年下来,被钩住的人多,被引进去的人少。绝大多数人在门口那一步就停住了,而且停得很安稳。一个信仰在人间的真实形状,往往不是由走到最里面的那少数人决定的,是由停在门口的这大多数人决定的。观音的那张脸,就是停在门口的人看出来的。

女相观音就长在这个落差里。因为人世间最理直气壮、最不必辩解、最没有人会指责其偏私的偏爱,是母亲对孩子的偏爱。你把一个无差别的慈悲交给一位母亲去执行,它立刻就有了差别,而且这个差别在道德上是被原谅的。

层累的形象

从这里往下,形象开始生长。生长的方式是层累的:一层文本叠在另一层文本上,后一层往往并不知道前一层的原样,却一律追认前一层为自己的根据。

处理这样的材料,得用本书第八十九章立下的办法:先分层,再标明每一说属于哪一层文本,遇到分歧就注出来,不铺陈情节。

最底下一层是译经层。《普门品》给了随类应现与救难求子;华严一系的入法界品里,善财童子参访这位菩萨,处所是海边的一座山,音译作补怛洛迦;净土一系里,他与另一位大菩萨同为阿弥陀佛的胁侍,接引往生。这三条线各自独立,后来在中土被拧成了一股。

第二层是灵验记与僧传一类的记载层。这一层不讲教理,只记事:某年某人遇某难,称名,得脱。它把经里的许诺变成了可以口耳相传的个案。

第三层是图像层。画史上有唐人另创一种观音样式的记载,后世沿用其名;以白衣为标志的一系在宋以后的绘画与版刻中极盛,又与求子的功能牢牢绑在一起,「白衣」「送子」逐渐成了一对连称。至于持鱼篮的一系,其来历一般追到唐宋以来的一段传说:有女子以能诵经为择婿的条件,嫁后即死,后有僧人指认她是菩萨化身。这段故事在不同的文本里,女子的名目、僧人的身分、结局的说法都有出入,属传说层,不当史事看。

图像这一层里还有一个格外能说明问题的细节:观音身边那一对胁侍。一边一个童子,一边一个女子,后世通称善财与龙女。可是这两个人物本来毫不相干:善财出自华严一系,是那位一路参访善知识的童子;龙女出自法华一系,是那位年幼而当下成就的龙王之女。两部经、两条线、两个故事,彼此原没有关系,也没有哪一部经说过他们侍立在观音左右。是后世的图像把他们并到了一起;并得久了,成了定式;再往后,画的人和看的人都以为经里本来就是这么写的。

这几乎是层累的标本:材料各有出处,组合出于后人,而组合一旦稳定下来,就会回头把自己说成原本如此。观音的女相走的也是同一条路——先被画出来、被叫出来、被求出来,然后才被解释成本来就该如此。

第四层是地名的落实。经里那座音译的海边之山,本是一个没有经纬度的地方;中土后来把它安在了东海的一处岛上,于是有了「南海观音」「南海大士」的称呼,也有了可以坐船去的道场。一个经典里的地名被安进现实的地图,这是层累最典型的一次操作:信仰需要一个能到达的地址。

最上面一层是民间叙事层——宝卷、戏曲、小说、说唱。这一层产量最大,传播最广,也最不受经典约束。人们今天以为最「传统」的那些观音故事,大半出自这一层。

还有一件事值得指出来:后人常拿「三十三身」去归拢这些名目,编出成套的三十三观音。可是这些名目并不是经里那三十三身的写实,它们是各自长出来以后,被回头挂到经文上去的。这个动作本身,就是一次追认。

妙善的故事

在民间叙事这一层里,有一个故事走得最远:妙善。

故事的骨架是这样的:有一位国王,传说中称他妙庄王,有三个女儿,最小的叫妙善。她不肯依父命出嫁,执意修行;父王震怒,一再加害。后来父王身患恶疾,医者说须用至亲之人的手与眼合药方能治。妙善舍了自己的手眼,救活了父亲。父亲悔悟,前去礼拜,遂见其现千手千眼之相。

先标明这个故事的归属:它不见于任何一部译经。它是中土自己长出来的叙事。学界一般把现存较早的相关记载追到宋代的一通碑记,但碑文的撰者、年代,以及后来的重刻、转录与今传本之间的关系,研究者的意见并不一致,这里不作断定。今天人们熟悉的那套完整情节,主要来自明清以来的宝卷、戏曲与小说,其中以「香山」为名目的一系流传最广。也就是说,情节越完整、越动人的版本,往往越晚出。这一条在处理这类材料时几乎是通例。

这个故事干了三件事。

第一,它给了这位菩萨一个中土的出身。她有父,有母,有两个姐姐,有一座宫,有一段与父亲的旧账。一个原本无所从来的形象,从此有了家世。

第二,它把千手千眼这个来自密教系统的形相,接到了一个孝亲的因果上。多面多臂在原本的义理系统里另有讲法,与孝无关;经这个故事一转,千手千眼成了舍手舍眼换来的果报。一个外来的图像,就此有了一个中国人一听就懂的来历。

第三件最要紧:它把观音写成了一个女儿。

这里有一个值得停一下的反转。民间求告时,把观音当母亲;而这个本土叙事,却把她写成女儿。两者看似相反,其实说的是同一个关系的两头。在这个文化里,唯一被公认可以不讲条件、不计代价的爱,是血亲之间的爱。要让一位外来的菩萨在中土真正落地,最省力的办法就是把她放进这个关系里去。放进去有两个位置可选:母亲,或者女儿。信众在香案前选了前者,说书人在案头选了后者。两条腿一起走,走了几百年。

本书第九十八章讲过盂兰盆。目连救母那个故事,给母子之情在佛门里开了一道正门——出家不是不孝,是换一种办法尽孝,而且是更彻底的一种。妙善的故事是同一个需求的另一种解法。前一个是替母亲做事,后一个是把神放进母子这个关系里去,或者干脆说,把神造成母亲。两次动作的方向不同,要解决的问题是一个:中土的信众不肯要一个站在血亲之外的神。站在血亲之外的东西,可以敬,可以怕,可以供,但没法求。

还有一处情节值得单独看:妙善的第一次忤逆,是不肯嫁。

在一个宗法社会里,一个女儿拒绝婚姻,几乎是最重的忤逆之一。它断掉的不只是父亲的一次安排,是两个家族之间的一桩交换,是一条本该由她的身体接下去的线。故事把这一步放在最前面,等于一开头就把主人公放到了全社会的对面去。

而故事最后给出的和解方式,是让她用最彻底的孝把这笔账还上——还的办法不是回头顺从,是舍出手眼。这个安排很值得琢磨:它并没有说「不嫁是对的」,它说的是「不嫁的人也可以是最孝的人」。这条路一开,后世那些不肯出嫁、想入道、想守着自己过日子的女子,在讲故事这个层面上就有了一个可以援引的先例。她们未必读过什么经,可她们都听过这个故事。

代价还是那句话:这份正当性是用肉身换来的。一个女子要证明自己有权不按安排活着,故事让她付出的是一双手和一双眼睛。价钱开得这样高,本身就说明那道门有多窄。

代价那一面也得写出来。舍手眼这个情节,按今天的眼光看是极残酷的。中土的孝道叙事历来有一个以身体为筹码的传统——割股、刺血、舍身,都是同一种算法:把不可衡量的情,换算成可以看见的肉。这个故事之所以有力量,正因为它把「不计代价」一路推到了肉身上,推到不能再推的地方。有力量和有问题,在这里是同一件事的两面。

观音与观世音

名号这一头,同样是层累的。

最早的汉译里,这位菩萨曾被译作「光世音」;后出的译本作「观世音」,此译流通最广;玄奘一系则作「观自在」。三个名字,指的是同一位。

梵语的名号,通行的解析是「观」与「自在」两部分合成,所以玄奘作「观自在」,并且在《大唐西域记》里明说,此名依唐言当作观自在,旧来那几种译法都不确当。这是一位亲历其地、通晓梵语的人下的判断,分量很重。

但事情没有就此了结。另有一路意见指出,这个名号在早期的一些写本中另有形式,其后半部分是「声音」而非「自在」;若果如此,则「光世音」「观世音」一系的旧译并不是错译,只是所据的原本与玄奘所见不同。这一说与玄奘的判断正相反。名号的原形究竟为何、两系形式孰先孰后、演变如何发生,学界看法不一,这里并列存之,不作论断。

名号的意思,各家的讲法也不止一种:一说是观世间受苦众生的音声而往救,一说是观照通达而得大自在,后世还有从修行法门上讲的一路,说的是回转闻性、不循声流转。这几说所依的经典与义理系统各不相同,不必强合为一。

至于「观世音」何以省作「观音」,通行的说法是唐初避太宗李世民的名讳,省去了中间那个「世」字。这说法流传极广,几乎成了常识。不过也有研究指出,「观音」这个省称未必尽由避讳而来,在避讳之前已有用例,而避讳的执行在实际文献中也并不像后人想的那样整齐划一。此处同样两说并列。

名字这件事,其实和形象是一回事。一个名号在几百年里被改了几次,一张脸在几百年里被改了性别,走的是同一条路:外来的东西进到一个语言和一个社会里,总要被这里的嘴念得顺,被这里的眼睛看得惯。念得顺的留下来,念不顺的退回经藏里去,成为学问的一部分。玄奘的「观自在」在义理上更受重视,在注疏里站得住;可是在庙里、在灵验故事里、在老太太的嘴里,赢的是「观世音」。到最后,连这三个字也嫌长,只剩两个字:观音。

顺带留意一下被省掉的是哪个字。「观世音」是观这个世间的音声,「观自在」是观照而得自在,被省掉的偏偏是那个「世」。省成「观音」以后,剩下的只有「观」和「音」——听见声音。这多半只是语音上的省便,无须深求;但结果确实很合身。跪着的人要的本来就是这个:有人听见。

舍不得的那张脸

到这里,可以把这一章接回全书的主线了。

本书追的是一个字。「爱」在汉语里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与「惜」「吝」同义。《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替自己分辩,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那个「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说的是舍不得必然要付出代价。繁体的「愛」拆开来,手在上,心在中,脚在下——手是要给出去,心是舍不得,脚是走不动。三千年里,这个字从「舍不得」慢慢走向「给出去」,两头其实是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佛家要断的,恰恰是这个舍不得。渴爱、贪爱、执取不放,是苦的来处。所以译经的人不肯把菩萨的德目叫作「爱」,只肯叫慈悲。这是一次极精确的用词,本书第九十五章已经辨过。

可是人跪下去的时候,求的不是慈悲这个词的准确含义。

人求神,求的从来不是道理。道理不救人。一个在产房里熬着的女人、一个在牢里等判的人、一个孩子已经烧了三天的母亲,他们不需要被告知世间的实相是什么,也不需要一场关于无差别之爱的讲说。他们要的只有一样:有一个东西舍不得我。舍不得我死,舍不得我这一趟白走,舍不得我家断在这里。

中国人在自己的经验里找这种「舍不得」的样板,找来找去,只找到一个。父亲的爱里往往掺着期望、条件与失望;朋友之爱有分寸,不能索求;君臣之爱要算账;夫妻之爱有聚有散。只有母亲那一种,是明知没有回报也不肯撒手的,是不讲条件、不问值不值、不因为你不成器就减一分的。它甚至常常是过量的、错位的、有害的——本书前面写过宠爱的祸、溺爱的祸,那些账单开出来一样触目,而它们和这里说的「不肯撒手」是同一样东西的另一面。给得太多和舍不得放手,本来就是一件事。

所以,当一个社会要给「有求必应、不问缘由」的神格找一张脸时,最后浮上来的是那张脸。这不是从经义推演出来的结论,教义只是没有拦着;这是几百年跪拜积攒下来的经验的结论。人们把一个本来无性别的形象看成了女性,因为在他们所知的世界里,最不肯放手的那种爱,长着母亲的样子。

今天走进任何一座观音殿,还能看见这件事的痕迹,都是很小的痕迹。蒲团正中的一块被磨得发白,比四周薄一层。供桌的角上压着东西:小孩满月时系过的红布,从别处求来又转供在这里的平安符,医院的单据折成小方块,写着名字的纸条。签筒边上留着人手摸出来的亮。这些东西谁也不会去清点,年年换,年年又添。

纸条上写的,从来不是「愿众生离苦」。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出生的年月,和一句话:保佑他。

第一百〇一章 译经的人怎么选字

一整套新东西要落进旧字

一个译经的人坐下来,面前摊着一卷外来的经。他要做的事,说起来只有一件:把这一卷里的意思,换成汉字写出来。难处也只有一处——汉字不是空瓶子。

每一个可用的字,都已经被用了上千年。它有本义,有引申义,有它在《》《》《》《》里待过的位置,有它在老庄那里被反复摩挲留下的手泽。译者伸手去拿一个字,拿到的不只是一个音和一个形,还有这个字身上挂着的全部旧账。他把这个字按在一个外来概念上,那些旧账不会自动脱落,它们会跟着渗进去。

而外来的这一批东西,规模远不是几个生词。随佛典进入汉地的,是一整套关于世界怎么构成、时间怎么流动、心念怎么生灭的说法。它有自己的分类法:把人拆成五个部分,把认识拆成十二个环节,把因果排成十二支的链条。它有自己的度量:上到不可计数的大劫,下到一弹指间的许多刹那。它还有一套极细的心理名相,专门分辨各种不同的贪求、不同的迷惑、不同的执持。这些东西,先秦两汉的汉语没有讨论过,因此也没有为它们准备过词。

摆在译者面前的路只有三条。

第一条是造字。这条路走得极少。汉字系统到东汉已经基本定型,新造一个字要能被人认、被人写、被人接受,成本很高。传统上认为有几个字是为翻译而新造或改造的,后世字书与笔记里有这类记载,但具体是哪几个、造于何时、出自何人之手,历来说法不一,不可当定论。总之这条路的产量小到可以忽略。

第二条是音译。照着原音,拣几个汉字来拼。这条路不必操心字义,只借字音,所以最保险,也最没有信息。一个读者看见三个字排在一起,读得出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必须另有人告诉他。音译的词在汉译佛典里数量极大,从人名地名,到咒语,到那些译者认为不能翻的核心概念。

第三条是借旧字。用汉语里已有的字,去对一个外来的意思。这条路最省事,读者一看就懂,不必额外解释;也最危险,因为读者“一看就懂”的那个懂法,常常不是原意。

绝大多数译名走的是第三条路。翻开任何一部汉译经论,满眼都是极常见的汉字:空、法、色、行、识、有、无、心、性、根、尘、业、苦、灭、道。这些字没有一个是新的。“空”在中土本指孔洞、空虚、一无所有;“法”本指刑法、法度、准则;“色”本指脸色、颜色、女色;“行”本指道路和行走;“识”本指认得、记住、见识;“尘”就是灰。它们被征调去承担一套全新的意思,而它们的旧义并没有因此退休。

拿“空”说。这个字被用来译一个大意是“事物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的概念——不是说什么都没有,是说什么都不是自己单独成立的。可是一个中国读者看见“空”,脑子里先浮上来的是空荡荡、空手、人去楼空。这个印象是字给他的,不是经给他的。一千多年里,为纠正这个印象写的文章,恐怕比讲这个概念本身的还多。译者省下的那点解释成本,后人加倍偿还了。

而且译名一旦定下来,就很难改。它会立刻变成汉语的一部分,进入僧俗的口语,写进碑铭,编进诗句,后来的译者即使觉得不妥,也未必改得动。佛陀的名号在早期汉文材料里有过好几种写法,音译的形式先后不一,最后收缩成一个“佛”字,单音节,像个本土的字,再也看不出它是外来的。涅槃这个词也一样,早期译本里另有别的音译形式,后来定型在“涅槃”上,别的写法就退成了旧籍里的异文。定名的过程往往是几代人反复试,试到某一种写法被抄得最多、念得最顺,它就赢了。赢了以后,理由是什么,大家就不再问。

这样的工作持续了将近一千年。从东汉末年最早的译人,到北宋译经院关门,汉地翻译佛典的时间跨度、译出的卷数、参与的人数,在近代西学东渐之前,汉语史上没有第二次。历代经录对译人和部卷的著录彼此有出入,总数究竟多少,各家统计不一,但无论按哪一种算法,都是数千卷的量级。这些卷帙里的每一个译名,都是一次选字。

这一章要看的就是选字这件事:译者凭什么选,选错了会怎样,以及本书最关心的那一次选择——一个大意接近“渴求”“抓住不放”的核心概念,最后被安在了“爱”字上。

格义是一座临时的桥

最早的一批译人和讲经人,用过一个办法,叫格义。

慧皎《高僧传》里有一段关于竺法雅等人的记载,大意是说,他们把佛经中那些带数目的名相,拿中土佛典以外的书来比配,作为向学人解说的例子,这个做法就叫格义。经中带数目的名相很多:五阴、四谛、十二入、六度,一串一串,初学的人记不住,也不知道对应什么。比配一下,就有了着落。

比配的对象是所谓“外书”,主要是老庄,也旁及儒家的经与史。这个选择不难理解。当时听讲的人是什么人?是读老庄长大的士人。他们手里已经有一套现成的哲学词汇,谈有无,谈本末,谈虚静,谈自然。你要向他们讲一套全新的东西,最快的入口就是从他们已经熟的那一头搭过去。

于是就有了那些著名的比配。最有名的一组,是拿中土讲“无”的一路说法,去接佛家讲“空”的那一套。早期译本里确实出现过以“本无”一类的词来对译与空、与真如相关的概念的情况,具体某个译名对应哪一个原词、由谁首创,学界看法不一,不能一一坐实。但那个时代的风气是清楚的:讲空,就往“无”上靠;听空,就往“无”上听。

另一组比配是伦理层面的。颜之推《颜氏家训·归心》里有一段,大意是说佛家所设的五种禁戒,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一一相符。这话已经是南北朝末期的说法,不算最早,但它把格义式的思路保存得很完整:两边各有五条,数目一样,那就配起来。至于两边的五条各自从什么前提出发、要解决什么问题,这个层面上的差别,配的时候顾不上。

顾不上,正是格义的毛病所在。

还拿无与空说。中土讲的“无”,在老庄那一路里是有本体分量的:它是万物所从出的那一头,是根,是源。你可以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句话里的“无”是个位置,是个起点,虽然它被形容为不可名状,但它在结构上是个终极的东西。而佛家讲的空,恰恰是要取消这类终极的东西——它不是一个万物由之而生的本源,它是说,你找不到任何一个独立自存、不依赖别的东西的“它”。一个是给你一个底,一个是告诉你没有底。用“无”去接“空”,读者收到的是一个被安慰过的版本:世界背后还是有个根的,只不过那个根叫空。

这类误解在当时的清谈场上很常见。东晋一代讲般若,分出好几家不同的解法,后人把它们归纳成几宗,其中就有专从“无”上立说的一派。这些流派的名目和主张,主要靠后出的文献转述保存下来,原著多半不存,各家的具体主张究竟如何,学界看法不一。但这件事本身说明了问题:同一批经文,在同一代人手里,能读出好几种互相不合的意思。而分歧的根子,一半在原文难,一半在译名把水搅浑了。

道安是最早明确反对格义的人之一。《高僧传》记他与同学论辩,说旧来的格义于义理上多有违失。学人不能靠比配来懂,得从经文本身讲。这个态度后来成了主流:比配是权宜,不是正法。到鸠摩罗什入长安,一批重要经论有了系统而流畅的新译本,又有师徒相承的讲解,靠老庄搭桥的必要性大大下降,格义作为一种公开的方法就退场了。

不过学界对格义这件事的范围和性质,历来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它只是一种短期的教学手段,规模不大,时间也短,不必看得太重;有人认为它渗透得远比记载所显示的深,早期译经在选字上的许多决定,本身就是格义思路的产物,并没有随着这个名词的被弃而消失。

后一种看法有它的道理。因为格义真正的遗产,不在那些被放弃的比配上,在一件更基本的事上:它证明了借旧字要付的代价。你把一个新概念安进一个旧字,旧字不会安静地当个容器,它会反过来改造那个概念。方法可以废,字废不掉。只要译名还用着那个字,读者就还在替译者做格义——不是在纸面上,是在他自己脑子里,不自觉地,每一次阅读都做一遍。

“爱”的问题,就是这条线上的事。

音译与意译各有代价

在借旧字之外,译者还有一个随时可以拿起来的办法:不借,照音搬。

音译的好处是干净。你拼出三个字,读者读得出,却读不懂,他必须去问、去听讲、去看注。这个“读不懂”正是音译的价值所在——它在汉语里挖出一个空位,这个位子上没有旧住户,新概念可以整个搬进去,不必跟谁分租。“般若”“菩提”“涅槃”“刹那”“三昧”“袈裟”“罗汉”“瑜伽”,这些词进入汉语的时候都是不透明的。不透明,所以不被误解;不被误解,所以要额外花力气教。

意译正相反。你用一个现成的汉字,读者当场就懂,传播极快,不必设一道门槛。代价是他懂到的那个意思,是他自己带来的。你没有挖新坑,你把新东西塞进了旧坑,旧坑里原来的水位不会因为你放东西进去就消失,它只会漫上来。

最能说明这个取舍的例子是“般若”。这个词指的是佛家所说的一种智慧,而且是专指对事物真实情形的那种洞见。汉语里现成有“智慧”两个字,为什么不用?因为汉语的“智慧”太宽了。一个人会算账、会做官、会看人脸色,汉语都可以说他有智慧。把那个概念译成“智慧”,读者会自动把它收编进世俗的聪明里去,而这个概念要说的恰恰不是聪明。于是译者宁可留着不译,留一个读者不认识的词,逼他去问那是什么。

反过来的例子也有。凡是能在汉语里找到贴切旧字的,译者一般不会舍近求远。“苦”“灭”“无常”“因”“果”这些字都译得很利落,因为汉语在这些位置上原本就有相当接近的词,旧义带进来的杂质不算多。

但音译也不是保险箱。词一旦进了汉语,汉语就要按自己的脾气收拾它。

第一步是压缩。汉语不喜欢长音节串。多音节的音译词进来以后,大多被砍短:“菩提萨埵”砍成“菩萨”,“阿罗汉”砍成“罗汉”,“禅那”砍成“禅”,佛陀的名号最后只剩一个“佛”字。砍到最后,它们看上去和本土的字没有两样,普通人已经不觉得那是外来词。

第二步是改造词义。“三昧”本来是一个音译,指一种专注凝定的心的状态。可是汉语用着用着,把它挪去指“诀窍”“门道”——说一个人得了某件事的三昧,是说他摸到了里面的窍门,和原义已经隔了一层。“魔”字也是这样。它本从一个音译词简省而来,指佛家所说的那个障碍修行的角色;后人记载说它的字形还经过改定,由从石改为从鬼,此事出于后出的笔记转述,学界看法不一。但不论字形的来历如何,这个字进汉语以后干的活儿越来越杂:魔鬼、心魔、着魔、魔术、魔王,最后成了汉语骂人和形容失控的一个通用字,佛典里那个特定的角色反而不常被想起。

所以音译的“陌生感”是有保质期的。它保护一个概念一阵子,保护不了一千年。

译者还有第三条路,是把两法合起来用:一半音,一半义。“忏悔”一词,传统的说法认为前一字来自音译的简省,后一字是汉语固有的“悔”,合成一个既有来历又能望文生义的双音词;这个来历的具体细节,各家解释不尽相同。“禅定”也是同一种造法:前一字是音译的残余,后一字是意译。这种音义合璧的词在汉译佛典里不少,它们是妥协的产物——既不肯让读者全然不懂,也不肯让旧字把意思全带偏。

五不翻与不译的理由

关于什么情况下应当不译,后世流传着一份很整齐的清单,通称“五不翻”,旧题为玄奘所说。

需要先说清楚它的来历。这份清单见于南宋法云《翻译名义集》所引,题作玄奘之说;而玄奘本人现存的著述与序文中并没有见到这段话。它究竟是玄奘的原意经后人整理,还是宋人依据译场的实际做法归纳出来托名于他,历来有讨论,学界看法不一。它作为一份对唐代以后译名习惯的总结是有效的,作为玄奘的直接言论则要留余地。

清单上的五条,大意是这样。

其一,秘密故。咒语一类的文字,它的功用不在字面意思上,译成汉语反而失效,所以只写音。

其二,含多义故。原文的一个词同时含着好几层意思,汉语找不到一个同样宽的字。你译成其中任何一层,别的几层就掉了。与其掉,不如都留着,让注解去补。

其三,此无故。原文说的那个东西,中土根本没有——某种树,某种果,某种器物。汉语里没有它的名字,只好照音写。

其四,顺古故。有些词早就有通行的音译,人人会念,已经进了口语和诗文,后来的译者即使有更好的译法,也不去动它。这一条最实际:译名是公共财产,改动的成本要由所有人分摊。

其五,生善故。有些词若译成汉语的现成字,读者会把它降格看待,留着音译,反而使人生敬重。“般若”不译作“智慧”,理由就在这一条上。

把五条并排看,会发现它其实不是一份翻译技巧,是一份风险清单。它列举的是五种“译了会亏”的情形:亏在功用上,亏在义项上,亏在无物可指上,亏在改动成本上,亏在读者的态度上。译者不是不想译,是算过账,知道译了更亏。

更早还有一份清单,出自道安。他在一篇经序里提出“五失本、三不易”,该序保存在《出三藏记集》中。大意是说:把梵文改成汉文,有五种情形下不得不失掉原本的面貌——语序要倒过来,文辞要修饰,重复的地方要删,附带的解释要省,前后照应的段落要并;此外还有三件事,使得翻译这件事本身就难,与译者的用心无关。这份清单和五不翻的立场是一样的:先承认必有损失,再讨论损失放在哪里。

隋代彦琮论译人,列出若干条应备的条件,后人称为“八备”,内容涉及品行、学养、通两种语言、不逞才使气等等。到这一步,翻译已经被当作一门有门槛、有戒律的专门之学来讲。

而说得最狠的一句话出自鸠摩罗什。《高僧传》记他谈译事,大意说天竺人极重文辞的音节之美,改梵为汉之后,虽然大意还在,文体已经全隔,好比“嚼饭与人”——把饭嚼过了再喂给别人,不但没有味道,还叫人恶心。这句话被后世的译人引用了一千多年。它承认的是一件更彻底的事:翻译从来不是等价交换,只是在两种损失之间挑一种。

爱欲贪染著取六个字

现在回到本卷的正题。

被汉译佛典安在“爱”字上的那个概念,原义大意是“渴”。不是一般的想要,是干渴的人要水那种要,是身体先于念头就已经伸出去的那种要。有的译本另作“渴爱”,把那个“渴”字补回来,可见译者自己也知道单一个“爱”字不够。

它在系统里的位置很要紧。十二支的因果链条上,它排在第八: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前面是“受”,是苦乐的感觉;它自己是“爱”,是感觉之后心里起的那个要;后面是“取”,是要之后手上真的抓住;再后面是“有”,是抓住以后造成的既成局面。四谛里讲苦从何来,归结点也在这个词上。所以它不是个边角的名相,是整套说法的枢纽:苦的来路,就从这里拐弯。

论书还把它分成三类,大意是:对感官所对之物的渴,对“继续存在”本身的渴,以及对“不再存在”的渴——通译作欲爱、有爱、无有爱,各本用字略有出入。第三类最值得注意:连想不要,也算一种要。

问题是,汉语里能表达“想要”的字不止一个。译经的人手上有一族字,他必须给每个字派一份差事,还要让它们彼此不打架。这一族字里,主要的有六个。

贪。它最早被派去译的是三毒之首,与“嗔”“痴”并列。贪的重心在“得到”:眼睛盯着一个外物,要把它归到自己名下。汉语的“贪”本来就带明确的贬义——贪财、贪功、贪多,没有一处是好话。这个字派给一个负面概念,几乎不用调教。

欲。这个字负责的范围最大,也最难拿捏。三界之中最下的一界就叫“欲界”,五种感官所对的享受叫“五欲”,这些都是要断的。可是同一个“欲”字,在论书里又有正面的用法:向善向法的那种意愿也叫“欲”,有个说法叫“善法欲”,是修行的动力,不但不断,还要培养。所以“欲”这个字在佛教汉语里始终是两面的,好坏全看它跟什么字连用。这一点常被后人忽略,把佛家一概说成禁欲,是把这个字的一半意思删掉了。

染。它与“净”对举,是一族字里唯一一个不表动作、只表状态的。染是被沾上,是本来干净的东西沾了颜色。烦恼被称为染污,与之相对的是清净。这个字的力气不在“想要”上,在“已经脏了”上——它描述的是结果,不是动机。

著。重心在“放不下”。汉语的“著”本义是附上、黏上,派给它的活儿是那种粘连不脱的心理状态,常与“执”连用成“执著”。贪是伸手去拿,著是拿到以后撒不开。

取。这个字被派去译十二支中紧接“爱”的那一支,重心在“抓”,而且是那种造成后果的抓。论书把它分为四类,名目各本略有出入,大致包括对感官对象的抓、对见解的抓、对某些规条的抓,以及对“我”这个说法的抓。要紧的是:它是动作,是“爱”落到实处的那一步。心里想要还只是想要,伸手抓了,链条才继续往下走。

爱。剩下这个字被安在贪与取之间。它比“贪”内在,贪盯着外物,爱是心里那股要;它比“取”靠前,取已经动手了,爱还只在心里。它是那个渴的心理形式。

六个字排开,分工是清楚的:贪主得,欲主想,染主状态,著主粘,取主动作,爱主那股渴本身。

可是清楚只在纸面上。这六个字在汉语里本来就不是互斥的,它们的意思大片重叠。你说一个人贪杯,也可以说他爱酒;说他执著于名,也可以说他染着于名。译者选字的时候能分得开,读者读的时候分不开。于是佛典里出现了大量的复合词来救场:贪爱、爱欲、爱染、爱著、爱见、恩爱。这是汉语的老办法——单字不够准,就把两个字捆在一起,用一个字去限定另一个字的读法。“贪爱”这个词的意思,不是贪加爱,是“取贪的那一面来读爱”。捆得越紧,说明单字越不可靠。

还有一件事必须写出来,否则就不准确:译者并没有让“爱”去承担全部的负面差事,也没有让它承担全部的正面差事。

正面的那一半,给了别的字。对众生的那种给予乐、拔除苦的关怀,汉译用“慈”和“悲”,合成“慈悲”,与“喜”“舍”并列为四无量心。这是一个极重要的分派:佛教汉语要表达最高的、最该培养的那种对他人的心,用的不是“爱”,是“慈”。“爱”被划到了要断的那一边。

但也不是一边倒。四摄法里有一项叫“爱语”,指用柔软和悦的话去接引人,这是要修的,不是要断的。可见“爱”字在佛教汉语里也留了一小块正面的地。只是这一小块地太小,盖不住旁边那一大片。一般读者记住的,是“爱是苦的根”,不是“爱语是四摄之一”。

旧译与新译之间

后人讲译经史,习惯以玄奘为界,把此前的称作旧译,此后的称作新译。这个分法是后人图省事定下的,界线其实很模糊——玄奘之前也有精严的译本,之后也有沿用旧名的译本,分期的标准与合理性,学界看法不一。但两种取向的差别是真的。

大体上,旧译一系更顾读者。鸠摩罗什的译本以流畅著称,该删的删,该并的并,读起来像一篇好汉文,一千多年里被抄得最多、念得最熟的经文,大半出自这一系。新译一系更顾原本。玄奘的译本在名相上极为讲究,同一个原词在不同地方要用同一个汉字,不同的原词绝不许混用同一个译名,宁可生硬,不肯含糊。

对照几组译名,差别就在眼前。

构成人的那五个部分,旧译作“五阴”,玄奘改作“五蕴”。“阴”是遮蔽,“蕴”是积聚,两个字给人的想象完全不同。这一改后来赢了,今天通行的是“五蕴”。

一切有生命的存在,旧译作“众生”,玄奘改作“有情”,强调的是“有情识的”。这一改只赢了一半:佛教内部两个词并用,汉语日常里活下来的是“众生”。

那位最有名的菩萨,旧译作“观世音”,玄奘一系作“观自在”。《大唐西域记》里对若干旧译名有按语,大意是说旧来的写法不确。这一改基本上没赢。民间照旧叫观音,叫了一千多年,寺里的匾额、村口的庙名、老太太嘴里的称呼,都是观音。

佛的一位大弟子,旧译作“舍利弗”,玄奘作“舍利子”。两个名字至今并行,读同一部小书的人,读到的可能是不同的名字。

同一部经有几个译本并存,是常态而不是例外。流传最广的那部讲般若的短经,历代有好几个汉译本出自不同译人之手,罗什本流通最广,玄奘另有译本,其余数本存于藏中,较少人读。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的那一部更短的经,通行本题玄奘译,而另有一个旧题罗什译的本子,该本的译者归属学界看法不一。

于是出现了一个别处少见的局面:中国读者不是按年代读书的。他不会先读旧译再读新译,他手上拿到哪本读哪本,一个人可以上午念罗什的句子,下午查玄奘的名相,晚上听一个和尚用民间的说法讲同一件事。三种译法在他脑子里叠在一起,他不觉得矛盾,因为他并不知道那是三个人的手笔。

所以一个佛教概念在汉语里的模样,不是任何一个译者定的,是历代译者叠加出来的。哪一层留下,哪一层被盖住,靠的往往不是准确,是流通量——念的次数多的那个赢。“五蕴”赢了,因为它进了后世通行的论疏;“观音”赢了,因为它进了老百姓的嘴。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片改来改去当中,“爱”这个译名几乎没有动过。旧译用它,新译也用它;讲小乘的论书用它,讲大乘的经典也用它。没有哪一代译者提出要把它换掉。它太顺手,太不刺眼,以至于没有人想起来它可能有问题。译名的危险常常就在这里:错得离谱的会被人改,错得不显眼的会被人用一千年。

译场是一项编制

还有一件事必须写实:在中国,翻译曾经不是一个人的事。

鸠摩罗什在长安译经的时候,身边是一大群人。《高僧传》记他译经的场面,与会者数以百计;具体人数各本记载不一,不必坐实,但那绝不是一个人关起门来写。玄奘从西域回来以后,朝廷为他安排寺院和人手,前后在长安和玉华宫一带译了近二十年。他译出的经论数目,传统记载在七十余部、一千三百余卷上下,各家统计略有出入。这样的产量,靠个人的笔是写不出来的。

译场里的人各有名目,分工很细。南宋志磐《佛祖统纪》记北宋译经院的职位,列出九种,是现存最整齐的一份记载;这份记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历代译场的实况,学界看法不一,各代的名目与员额也不尽相同。但主要的几种角色是稳定的。

译主坐在正中,手里持着原本。他是全场的权威,负责宣读原文,并在有疑义时决定取哪一义。

度语,也称传语,是口译。当译主不通汉语的时候,这一位不可缺——他把译主口中的话变成汉语的话。这一环最容易出事,因为它是无文字的一环,说过就没了。

笔受把口说的汉语落成文字。译名的具体用字,常常就在这只手上定下来。他写“爱”,后世千年就读“爱”。

证义坐在译主的左右,负责核对译出的意思与原义是否相合,有疑问当场提出来辩,辩不通就重来。这是译场的质检。

证文负责核对原本的诵读有无脱漏错乱,守的是源头那一端。

润文管文辞。汉语写出来要像汉语,不能满纸都是倒装和长句。这一位有时由朝廷指派的文官担任,官位还不低。

此外还有校勘、写录,以及负责奏报和总其成的监护官。译经在某些朝代是有敕命、有供给、有品秩的国家事业,不是私人著述。

把这一套摆开来看,一个译名的产生过程就清楚了:原本由证文守着,意思由译主定,话由度语转出来,字由笔受写下,义由证义核过,文由润文改顺,最后有人校、有人奏。中间任何一环出了偏差,后面几环有机会拦住;没拦住的,就进了藏经,进了汉语。

“爱”这个字,就是在这样一道流程里被写下来的。它经过了每一个环节,没有被任何一位证义拦下。原因不难想:在译场做事的人,汉语的语感和一般读者一样,他们听见“爱”,想到的也是要、想要、舍不得。在那个时代,这个字确实够用。

词汇表里的沉淀

一千年的翻译,给汉语留下的东西远远超出佛教本身。

“世界”是佛典带进来的词。它在经论里兼含时间与空间两重意思,后来有“世为迁流,界为方位”一类的解释,那一说所出的经典,其真伪历来有争议,学界看法不一。今天中国人说“世界人口”“世界地图”,只剩下空间,没有人再想到时间那一半。

“实际”在佛典里指真实的极至处,是个很重的词。今天它是“实际情况”“实际操作”,是一个办公室用语。

“平等”在佛典里说的是诸法无差别、众生无高下。今天它是宪法条文和政治口号里的字。

“方便”在佛典里指为引导人而设的权巧手段,分寸极难拿捏,是个专门的大题目。今天它是“行个方便”“方便面”。

“烦恼”在佛典里是一整类心理障碍的总名,有细密的分类和对治之法。今天它是“别烦恼了”。

“刹那”是音译,原是一个极短的时间单位。今天它进了所有人的口语,“一刹那”“刹那间”,写作文的中学生都在用。

“因缘”“境界”“觉悟”“庄严”“习气”“不可思议”,以及“过去”“现在”“未来”这一组说时间的词,大体都是同一条路进来的。

把这些词摆在一起看,有一个现象值得说:今天绝大多数使用者用它们的时候,毫无宗教意味,也完全不知道来历。一个从不进庙、不读经、明确说自己不信佛的人,一天之内可能用掉十几个来自佛典的词,一次也不会察觉。

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结论。一种学说最深的影响,往往不落在信徒身上,落在词汇表里。信徒会改宗,寺会塌,经会被禁,而词不会。词一旦进了日常汉语,就脱离了它的来处,变成谁都可以用的公器。用的人越不知道它的出身,它扎得越深。

不过“爱”的情况和上面这些词都不一样,方向是反的。

“世界”“刹那”“因缘”是佛典给汉语的,是新东西;“爱”是汉语借给佛典的,是旧东西。借出去以后,它没有原样回来——它带回来了一层新的意思,而且是一层重的意思。

要说清楚这件事,得回到本书一直追的那条线上。汉语的“爱”最古老的用法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那个“爱”是舍不得。《论语·八佾》里子贡想把每月告朔用的那只活羊省掉,孔子说“尔爱其羊,我爱其礼”,那两个“爱”也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舍不得得越狠,耗费越大。

而译经者要译的那个概念,核心动作是渴,是抓住不放,是手不肯松。

所以这次借字并不是全然的误配。在古义那一头,两边其实是通的:齐宣王舍不得那头牛,和经里说的那股渴,共有同一个手势。第九十三章指出的那个错位是真的,但错位里藏着一处暗合——译者借走的不是“爱”的今义,是它的古义。就这一点说,这是一次相当准的选择。

坏就坏在,汉语的“爱”在同一段时间里正往另一头走。从两汉到六朝,这个字的重心慢慢从吝惜移向喜欢和爱慕,从“不肯给出去”移向“愿意给出去”。到唐代,一般人说“爱”,想到的已经是喜欢、疼惜、爱重,那层“舍不得”的古义退到了背景里,只在“爱惜”“吝爱”这类旧词里留了一点残迹。

译名却没有跟着走。经里的“爱”还停在借走它时的那个意思上,还是那股要断的渴。于是缝就裂开了:同一个字,在经书里是苦的根,在世俗里是最好的东西;僧人劝人断爱,母亲教孩子要爱人;写在纸上一模一样,读的人各取一半。

这条缝再也没有合上。此后一千多年,中国人使用这个字的时候,始终同时背着两笔账。祠堂里说“爱亲”,寺里说“断爱”;戏文里“情爱”是全剧的命,同一出戏的末尾又常常安排一个人出家。这不是修辞上的巧合,是这个字的实际处境。

回到字形上,事情更清楚。繁体的“愛”拆开来,上头是爫,一只手;中间一颗心;下头一个夂,一双脚。手在上,是要递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而译经者派给它的那份新差事,恰好也分在心和手上——那股渴起在心里,抓住不放落在手上,后面紧跟着的“取”,本来就是一只手的动作。

译者未必想过这一层。他多半只是听见一个意思,顺手拿了一个够用的字。但汉字有它自己的记性:一个字被派过什么差,那份差事就留在它身上,和旧的挤着,谁也赶不走谁。此后中国人写这个字,写的是一个身上压着两笔账的字——一笔记着它是最该守住的,一笔记着它是最该放下的。

第一百〇二章 戒不掉

一卷书的账

这一卷从头到尾在追一件事:一套来自域外的学说,明确地把「爱」判为病根,这套学说进了中国,然后怎么样了。

先把账合一次。

佛教传入的确切年代,学界看法不一。汉明帝夜梦金人、遣使求法的说法,后世佛教史书言之凿凿,但那是护教文献里的定型故事,今人多视为传说;比较稳妥的说法是,两汉之际已有零星传入,到东汉末年译经渐成规模。可以确定的是,当译经者面对梵文经典里那一组词的时候,他们手上的汉字并不够用,而他们对「爱」这个字的处置方式,几乎是这一卷全部问题的起点。

梵文里表示渴求、执取的那个词(汉译常作「渴爱」),译经者选了「爱」字来对。于是「爱」进入汉语佛典的第一批身份,是十二因缘中的一支——受之后是爱,爱之后是取,取之后是有,有之后是生,生之后是老死。它在这条链子上的位置很要紧:它是从「感受」滑向「占有」的那一环。人有了感受,不肯让它过去,就成了爱;爱住了不肯松手,就成了取。整条链子里,爱是第一个带着手的动作。

由这个位置派生出去,汉译佛典里凡带「爱」的复合词几乎一律是负面的:爱欲、爱染、爱结、爱缚、爱河、爱见。「结」是打结,「缚」是捆,「河」是要渡过去的东西。这些词进入汉语之后,直到今天还在用,而且用的时候仍带着当初那层意思——说一个人「陷在爱河里」,语气里本来就有几分同情和几分不以为然,那不是中国人自己造的语感,是译场里定下来的。

更值得注意的是译经者没有用「爱」的地方。佛教里那个正面的、指向众生的情感,汉译不叫爱,叫「慈」;与之配对的那一个,叫「悲」。慈是与乐,悲是拔苦。这两个字都是汉语旧有的字,都带着温度,而译经者宁可用它们,也不肯把那个正面情感译成「爱」。这一手很能说明问题:在译场的判断里,「爱」这个汉字已经被占住了,占它的是执著、是舍不得,是那个必须解开的结。用它去译一个需要清净的情感,会把泥带进去。

于是就有了一个奇怪的局面:汉语里最厚的那个情感字,在一整套外来经典里被系统地派去当反面角色;而这套经典要表彰的那份心意,另起了两个字来装。

但这套学说并没有把爱说成一件轻飘飘的事。八苦里有一苦叫「爱别离」——和所爱的分开,这是苦。这四个字对中国人极其有效。它不劝人别爱,它承认了爱之后一定要分开,而且承认那件事是苦。中国的读者读到「爱别离」三个字,第一反应通常不是「所以我要断爱」,而是「原来这件事有人说过」。这一点后面还要讲,先记下:这套学说里最被中国人记住的部分,往往不是它的结论,而是它对处境的描述。

现在把这一卷前面几章的事按顺序摆一遍。

它给母子之情办了一个节。盂兰盆的仪轨、目连入地狱救母的故事,来源与文本层次学界讨论极多,《佛说盂兰盆经》是不是中土撰述、有多少中土成分,至今没有定论;可以确定的是,这个节在中国的民间生活里站住了,一年一度,题目是替亡故的父母解倒悬。一套讲无我的学说,在中国的岁时表上落下的那一格,写的是母亲。

它把自己最著名的形象塑成了母亲。观音在印度佛教里的形象与性别,早期造像和经典里并不是后来中国人熟悉的样子;这一形象在中土逐渐女性化的过程,唐宋以后的造像、灵验记和小说里痕迹清楚,具体的分期和成因学界仍有争论。结论却很清楚:中国信众最愿意跪下去的那一位,是一位母亲,而且是一位求什么给什么、尤其管送子的母亲。

它在中国讲的第一课,是布施,不是断念。经典里佛为在家人说法的次第,本来就有施论、戒论、生天论这一组,先讲施,再讲戒,最后才讲欲的过患与出离;这个次第在传入中国之后被放得更大。普通人一辈子听到的佛法,绝大部分停在第一课上:舍钱、舍田、舍宅、造像、写经、斋僧。舍出去的东西越多,得到的越多——这是一套把「给出去」当作手段的算法,而它的目的地,往往是给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求一个更好的结果。

它的护法者,在最要紧的地方,用的是孝的语言。汉地佛教被攻击得最狠的一条,从来不是义理,是「剃发、绝嗣、不事父母」。回应这一条的文献从汉末一直写到明清,那本被反复引用的护法之作,其成书年代与作者身份学界看法不一,有说汉末,有说后人伪托,但它的辩护路数被后来的人一路沿用:出家不是不孝,是大孝,因为救得了父母的来世。这条辩护把战场让了出去。它没有说孝不重要,它说我们比你们更孝。

四件事,性质各不相同——一个是节日,一个是造像,一个是布道的次第,一个是论战的策略。但它们让步的位置是同一个。都在亲。

这一卷要说的判断,就从这里出来。

停在同一条上

先要挡掉一个太容易的说法:中国人没听懂。

这个说法站不住。要说听懂的程度,中国人在别的地方懂得很深,也做得很彻底。

出家这件事,做得极大。南北朝到隋唐,寺院与僧尼的数量在正史和会要类文献里屡见记载,各家统计口径不一,但规模之大,从历次沙汰僧尼、括户还俗的诏令里就能反推出来——不是零星的几个人跑去山里,是一个足以引起朝廷财政警觉的人群。

持戒也做得极狠。中土僧传里记的苦行,燃指、烧臂供佛、坐脱立亡、割肉饲人,甚至舍身的事例都有,正史与僧传的记载互有出入,有些明显带着渲染,但这类行为存在过是没有疑问的,否则历代不会有那么多人写文章劝止。一个人肯把自己的手指烧掉,很难说他没懂。

布施更是做到了国家层面。舍宅为寺、施田入寺在南北朝以后成为风气;帝王一级的例子里,梁武帝几次舍身同泰寺、由群臣以巨额钱财奉赎的事,《梁书》《南史》都有记载。整件事从头到尾都很奇怪,但奇怪的地方不在于皇帝不肯舍——他舍得很痛快——而在于舍完了要赎,赎的是他这个人在人世的位置。

义理也没有落下。中国人在空、有、真如、佛性这些题目上,写出了体量惊人的论疏,开出了自家的宗派,争得比印度还细。玄奘往返求法、译场制度、判教体系,这些都不是听不懂的人做得出来的事。

所以问题不是听懂没听懂。是听懂了之后,在哪一条上停住。

停住的那一条,是亲亲。

可以出家,但出家前要禀告父母、要安顿好高堂,僧传里为父母守丧、迎养老母到寺旁的记载不少;可以持戒,但在中国最流行的持戒,是不杀生,而不杀生最常见的用法是为父母延寿、为亡亲追福;可以布施,但布施的回向对象,写在功德记和造像题记上的,往往是「为亡父母」「为七世父母」——这类题记在石窟造像和敦煌写卷里大量存在,措辞高度雷同,几乎成了格式;可以观空,但观完了空,还是要在忌日那天回家。

一套学说,被一个社会接受到这个程度,却在同一个位置上一次次改道,这就不能再算偶然。

要说清楚的是,这不是中国独有的事。任何一套出家的教义落到人间,都要在在家人那里打折。佛教本身就带着这一层:《长阿含经》里那篇佛为善生说六方之礼的经文,讲的正是父母与子女、师与弟子、夫与妻、主与仆之间彼此该尽的义务——那是一份在家人的伦理清单,不是断念的清单。可见把伦理接回来,不是中国人的发明,经典里本来留了口子。中国人做的事,是把这个口子放大到与主干齐平,甚至在民间的层面上,让它盖过了主干。

也不必把这件事说成中国人比别人更重感情。那是廉价的自夸,而且不合事实——世上没有哪个民族肯轻易放下自己的亲人。区别在于制度。中国这一边,亲亲不只是感情,它是整个政治与法律的地基:服制定亲疏,亲疏定继承、定刑罚的轻重、定为官的回避、定丧假的日数。一个人不肯放下父母,在别的地方也许只是人之常情,在这里却同时是律令上的义务、选官时的履历、乡里评议的凭据。要断这一条,断的不是一份感情,是一个人在世上的全部坐标。

于是这一卷得出的判断可以说得很平实:中国人接受了这套学说,并且在很多方面接受得比谁都彻底;他们在一处停住了,而那一处恰好是这套学说认定的病根所在。可以断很多东西,唯独放不下那一层。不是不明白舍不得是苦,是明白了以后仍旧不肯不舍不得。

无常进来了

反过来的一面也要写,否则这一卷就成了一份中国人如何抵抗外来学说的记录,那不是事实。佛教确实改变了中国人对爱的理解,改变的方式很隐蔽:它没有让中国人少爱一点,它让中国人在爱的时候多知道了一件事。

中国本来不缺对流逝的敏感。《古诗十九首》里那句「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说的就是人在世上是过路的;同一组诗里还有「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汉魏之际的挽歌、行旅诗、宴饮诗里,这类句子密度极高。但那是感慨,是被一件件具体的事——朋友死了,头发白了,酒喝完了——逼出来的情绪,说完就完,下一首照样喝酒。

佛教带来的不是感慨,是一条断语。诸行无常。《大般涅槃经》里那首著名的偈说得干脆:一切造作出来的东西都是生灭之法,生灭止息了才是安稳。这句话的分量在于它不留例外。它不说人生短,它说凡是「有为」的都留不住,父母留不住,儿女留不住,恩情留不住,连你此刻这个「舍不得」的念头本身也留不住。

这条断语进入汉语的速度很快。「无常」两个字后来干脆成了死的代称,民间还给它派了差役,画成拘魂的鬼。一个哲学范畴变成了日常词,说明它被彻底吃下去了。

被吃下去以后,中国的诗文里出现了一种此前没有的调子。

比较一下就清楚。陶渊明的《拟挽歌辞》写自己下葬之后的情形,写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最后一句是「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这是本土达观的极致:把自己交还给山,问题就解决了。哀伤在这里被消解掉,办法是取消那个非要留住不可的自己。

而佛教普及之后的悼亡之作,走的是另一条路。它同样承认留不住,甚至比陶渊明说得更绝——因为它拿到了一整套关于「必然留不住」的说明;但它承认完了,不交出去。苏轼那首记梦的《江城子》,开头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不思量」三个字是道理,是十年里反复对自己说过的那一句;「自难忘」三个字是事实。整首词的力气全在这两句的接缝上。它没有反驳无常,它接受无常,然后在无常里站住不走。结尾落在「明月夜,短松冈」,那是一处坟地的方位——一个具体的、在地图上找得到的、每年都可以回去的位置。

这种调子的结构是固定的:先承认必失,再落到不放。前提是佛教的,结论是反佛教的。

它不是断爱,是带着断爱的知识去爱。知道这件事会散,知道散是道理,知道执著是苦——全都知道,然后照样把手伸出去。这样的爱和不知道的爱不是同一件东西。不知道的时候,爱是理所当然的;知道之后,每一次伸手都带着一点明知故犯的性质。中国后世那些最有分量的情感文字,力量大半来自这一点:不是写得多么深情,是写的人自己清楚这份深情站不住脚,还是要写。

这条线在后面十几卷里会反复遇到。唐人的悼亡与感遇,宋人的笔记与词,明清小说里那些讲了一辈子色空最后还是哭出来的段落,戏文里「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那一路的说法,直到清人写自己亡妻的那本小册子——都是这个调子的变体。此处只作提示,不展开,各卷到时自会细说。

也要记账。这个调子有代价。

代价之一是哀悼被制度化了。既然承认必失,那么「必失」就成了一个可以预先支付的东西;预先支付久了,它会变成姿态。宋以后的悼亡诗渐成套路,题目、意象、句式互相沿袭,读多了能看出模子。真伤心的人写出来的和依样画葫芦的人写出来的,字面上分不出。

代价之二是无常反而让人更抓紧。这一层佛教完全没有预料到。既然留不住,那就趁还在的时候多要一点——民间对这句话的用法,十有八九是这个方向。及时行乐是它,赶紧成亲也是它,趁父母还在赶紧尽孝还是它。一个用来劝人松手的道理,被拿去当作抓紧的理由。

这就要说到那个更彻底的例子了。

缘字下山

「因缘」这个词,在教义里是有严格用法的。因是主因,缘是助缘;一切现象都由条件聚合而生,条件散了就灭。汉译经里常见的一组偈,大意是说一切法从因缘生,也从因缘灭。

这套说法的功能是拆。它是一把用来拆东西的工具。你以为有一个恒常的「我」,它告诉你那不过是五种成分的暂时聚合;你以为有一段非如此不可的关系,它告诉你那不过是无数条件恰好凑在一处。因缘讲得越透,你手里剩下的东西越少。它是通向无我的路,不是通向天长地久的路。

然后这个词下了山。

它进入日常汉语之后的用法,几乎与本义相反。有缘、无缘、缘分、结缘、随缘、姻缘、孽缘、缘尽——每一个复合词都在做同一件事:肯定一段关系,或者为一段关系的失败提供说法。两个人一见如故,说这是缘;相处不下去,说缘尽了;素不相识的人在异乡遇上,说千里有缘。那句流传极广的「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明代小说里已经作为现成的俗语被引用,更早的话本里也见得到类似的说法,最初出于何处很难指实——但它被引用时的用法从来一致:用来解释关系为什么成立,不是用来解释关系为什么虚妄。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缘分」这个合成词。「分」是名分、是份额,是本来就该属于你的那一份,是一个彻头彻尾讲注定的字。把「缘」和「分」拼在一起,等于把一个讲条件聚散的词,嫁给了一个讲命中注定的词。这个词一旦造出来,「缘」的教义性质就报废了一半。人们说「我们有缘分」的时候,意思是「这不是偶然的」;而「缘」这个字被创造出来,本来正是为了说明「这就是偶然的,是条件凑合,没有一个非如此不可的你和我」。

一个本来用来说明无我的词,被拿去证明我们注定要在一起。

轮回也被这样用过。唐人小说里记着一个和尚与一位居士约定三生之后再见的故事——僧人临终留下后会之期,多年后居士依约前往,遇见一个牧童,牧童所唱的偈里有「三生石上旧精魂」一句。这个故事见于唐人袁郊的《甘泽谣》,后来苏轼有《僧圆泽传》记其事,历代传本细节互有出入,人名也有圆观、圆泽两说。故事本身是佛教的,用的是轮回的框架;可是它被后世反复传诵的原因,与解脱毫无关系。轮回在这里的作用,是保证一场友谊可以延续到下一世。一个讲「要从这里出去」的框架,被当成了一份长期有效的保证书。「三生石」三个字后来成了民间讲情缘最重的一个典故,情侣用它,从没有人拿它去讲出离。

「结缘」的世俗化更直白。到寺里舍几个钱叫结缘,僧人接受布施也说结缘,后来做买卖、托人办事都能说结个善缘。「缘」从一个描述条件的中性词,变成了一份可以攒的人情。攒得多了,会有回报——这个想法与因缘的本义没有任何关系,它是中国人自己的算法,只是借了这个词的壳。

「随缘」两个字最有意思。本义是不执著,是境来则应、境去不留。日常用法里,它有两个方向:一个是失败以后的自我安慰,事情没成,说一句随缘吧,其实是说算了;另一个方向恰好相反,是一种有耐心的等待——不强求,但是等着,因为相信该来的会来。后一种用法把「随缘」变成了一种消极形态的执著。嘴上说不强求,心里那个要的东西一点没少。

把这几个词摆在一起看,可以看清楚发生了什么。这不是误解。误解是没听懂,把意思弄拧了。这里的情形不一样:中国人完全懂得因缘是用来拆的,寺院里的僧人讲经讲了一千多年,讲的正是这个;而山下的人把这个词接过去,掉了个头,拿去黏。一个拆的工具被改造成黏合剂,改造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今天绝大多数使用「缘分」这个词的中国人,根本不知道它出身于一套否定关系实体性的学说。

这是这一卷最好的收束例证。它比办节、比塑像、比论战的辞令都更有说服力,因为它不发生在制度层面,也不出于哪一个人的决定。它发生在语言里,是几亿人日复一日的用法慢慢磨出来的。制度可以由朝廷改,造像可以由工匠改,词义只能由所有人一起改。所有人一起改的方向,就是这一卷要找的那个方向。

一面读佛书一面尽人伦

三教之间的实际状态,说起来最容易滑进空话。所谓「儒治世、佛治心、道治身」那一路的说法,是明清人总结出来的现成句子,听着圆满,其实什么也没说。要看真实情形,得看具体的人怎么过日子,看寺院靠什么活着。

先看士人。

王维奉佛之深,是唐代文人里少有的。他的名与字合起来正是那位居士的名号,《旧唐书》本传说他妻子死后不再娶,独居多年,屏绝尘累。这样一个人,做过的一件大事是上表请求把自己在辋川的别业舍为寺院——理由写在表里,是为亡母追福。整件事的形式是彻底佛教的:舍宅、立寺、僧人常住;动机却是彻底中国的:报母之恩。他没有觉得这两件事有什么冲突,事实上,如果不是为了母亲,那所宅子未必舍得出去。

再看韩愈。他上那道《论佛骨表》,是中国排佛文献里语气最重的一篇,说帝王事佛年代愈久而享国愈短,说佛骨是枯朽之物,请求付之水火。因为这篇文章,他被贬到潮州。而到了潮州之后,他与当地一位叫大颠的僧人往还。后来有人拿这件事讥他,他在给孟简的信里解释,说自己与那个和尚交往,是看重他能不为外物侵扰、以理自胜,并不是信了他那一套。这个辩解真伪如何、有几分自欺,历来读者看法不一;但有一点很清楚:连排佛最烈的人,在被贬谪、心绪最坏的时候,能说得上话的是一个和尚。

柳宗元与韩愈是朋友,在这件事上公开跟他唱反调。他给一位僧人写的送序里说,佛书里有些东西不能一概斥掉,往往与《》《论语》相合。他给出的理由不是佛法高明,是佛法与本土经典不冲突——这是典型的士人立场:接受的前提是不动人伦那一块。

白居易晚年在洛阳,自号香山居士,与僧人结社,写了不少涉佛的诗;同时他的集子里留着大量写闲适、写声色、写旧情难忘的作品,两类东西编在同一部文集里,作者本人并不觉得需要解释。

苏轼是更晚也更典型的一个。他与僧人往还甚密,替那个三生之约的故事写过传,诗文里用佛家语用得极熟;而他写得最重的一批文字里,有悼念亡妻的词,有为亡弟亡友作的祭文,有贬谪途中记挂家人的信札。他显然知道那些道理,并且真的相信其中一部分;这不妨碍他在梦见亡妻醒来之后,把那个梦一字一句写下来。用佛家的话说,这叫放不下;用他自己的话说,这叫自难忘。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件事,只是一种在劝,一种在认。

这些人不是在调和三教。他们是各处取用。哪一处的东西对付哪一件事更趁手,就用哪一处的。死亡与无常这一块,儒家给的说法一直不够用——「未知生,焉知死」是把问题挂起来,不是回答;佛教在这一块提供的东西又细又全,从中阴到轮回到功德的计算,一应俱全。于是士人在这一块借佛家的;而在处理父母、子女、君臣这些事上,佛家给的说法与他们全部的社会身份相冲突,于是这一块坚持用自家的。

再看寺院这一头。

寺院很早就介入了丧葬。为亡者作七七斋的记载,北朝的史书里已经有了;到唐宋以后,做七、写疏、诵经、放焰口,成了僧人最日常的一项业务。传说水陆法会始于梁武帝,此说晚出,托名的成分居多,学界一般不采信其为实录;但可以肯定的是,唐宋之间这类超度亡者的大型仪轨逐渐成型,并且成了寺院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这件事的性质值得说清楚。一个以「诸法无我」立宗的教团,在中国的实际运作里,最稳定的业务是替人处理亲属的死亡。信众请僧人来,不是来听无我的,是来托付一件具体的事:让我父亲在那边过得好一点。僧人也知道对方要的是什么。讲经的时候讲空,做佛事的时候按名分办事,两件事在同一座院子里进行,彼此不打架。

士大夫里始终有人反对这一套。宋代的礼书反复申明丧事不得请僧道做佛事,措辞一次比一次严厉。而禁令的反复出现,本身就是它没有被遵守的证据——一件真的没人做的事,用不着在每一部礼书里都写一遍。这是三教关系最真实的一处:儒者在书房里反对,家里死了人还是照办,因为族里的人都这么办,不办就是不孝。

朝廷这一边的算盘更直接。历朝对僧尼的政策,核心从来不是义理,是户口和田赋。度牒发多少、寺产免不免税、遇到财政困难就沙汰僧尼,这些操作与信不信佛没有关系。至于沙门该不该礼拜君王与父母,东晋以来争过许多次——慧远那篇《沙门不敬王者论》收在《弘明集》里,是最有名的一次辩护,他的办法是划界:在家的人当然要奉亲事君,出家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体系里,所以不拜。唐代又几次下诏讨论同一件事,诏令的年月与措辞史书记载互有出入,结论也反复过几次;但把这些反复放在一起看,趋势是清楚的:在君王那一头,僧团大体守住了;在父母那一头,让得最多。到了后世,僧人回家为父母奔丧、守孝,是极常见的事,几乎没有人再拿戒律去挡。

这就是实际状态:不是三教合一,是三教分工,而分工的界线正好画在人伦上。这一条线两边,谁也没有说服谁,各自把自己那份活干着。

病根留着

现在可以回到全书的主线了。

这本书从头到尾追的是一件事:汉语里的「爱」,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说文解字》给「愛」的解释是「愛,行皃也。从夊,㤅聲」——行走的样子;那个从心的「㤅」,才是表爱的本字。繁体的「愛」拆开来看,手在上,冖在中,心在里,脚在下:要给出去,又舍不得,所以走不动。《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那句「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那个爱是吝惜;《老子》里的「甚爱必大费」,说的是爱得深,耗费必大。

这一路走来,这个字受过不少挑战。墨家主张兼爱,那是要把它的范围推开,不是要取消它;老子说甚爱必大费,那是警告过量,不是否定这件事本身;法家讲恩爱害法,那是在政治账上算,说的是治国不能靠这个,没说人不该有这个。

佛教是第一个把话说到底的。它不说范围,不说剂量,不说场合。它说:这样东西本身就是病根。

而且它给了完整的药方。四谛的结构本来就是医方的结构——认病,找病因,确认病可以治,然后给出治法;佛典里把佛称作大医王,不是修辞上的比喻,是这套体系对自己的定位。在这个结构里,「爱」被安放在第二个位置上,也就是病因的位置。这是三千年里,这个汉字所受到的最重的一次指控。指控者不是敌人,是一群极认真、极有系统、并且真心想帮忙的人。

「甚爱必大费」和「爱是苦因」,看上去像是同一个意思,其实隔着一整个世界。前者是剂量问题:适可而止就没事。后者是性质问题:只要还有,就还在病里。中国人两千年来一直能接受前一种告诫——节制、克己、不溺、发乎情止乎礼,这些话中国人从来不反对,甚至讲得比谁都多;但对后一种判决,始终没有接下来。

药吃下去了一部分。无常吃下去了,而且吃得很深,深到成了日常词汇。因果吃下去了,深到成了民间最通行的伦理解释。轮回吃下去了,深到连不信佛的人也在用「下辈子」这个说法。布施吃下去了,戒杀吃下去了一部分,禅定与义理被少数人吃得极精细。

唯独「断爱」这一味,吐了出来。

吐的方式还很讲究。不是拒服,是改方——把「断爱」改成「爱得对」。通俗宣讲里那套办法几乎是自动生成的:把「爱」切成两半,一半叫贪爱、情爱、恩爱,属于要断的;一半叫慈、孝、悲、报恩,属于要修的。切完之后,一个人可以一边诵着断爱的经文,一边为亡母写疏文,两边都理直气壮。前面几章里的每一处让步,本质上都是这一刀切下来的结果。办节是切完之后办的,塑像是切完之后塑的,护法的辞令是切完之后才说得出口的。

这就是这一卷的结论:药吃下去了一部分,病根留着。

后面十几卷讲的所有事情,都发生在这个「留着」上面。唐人的相思与悼亡,传奇话本里的痴儿怨女,理学家对「情」的辖制与分辨,戏文里那一路「至情」的主张,小说里写尽的儿女之事,清人替亡妻记下的琐屑日常,直到近代人拿这个字去译西洋的那个 love——全都建立在同一个事实上:中国人没有把这件东西戒掉。如果戒掉了,后面这本书就没有了。

代价那一面也得记上,不能只写成一场守护的胜利。这套药方指出的病,是真的病。舍不得走到尽头就是占有,占有披上爱的名义就最难反驳——宠爱是给得太多,溺爱是给错了地方,以爱为名的强制是把对方的人生算进自己的账里。这些事在这本书后面各卷里会反复出现,一次比一次难看。佛教说这是苦因,并没有说错。中国人不肯戒,也一笔一笔付了账。这里不必判谁对谁错,只需记住:有人开过药,中国人尝了尝,把最苦的那一味留在碗底。

圣人有情没有

下一卷要回到更早一点的时候,回到魏晋。那里的人正在争论一个题目:圣人到底有没有感情。何晏一路主张圣人没有喜怒哀乐;王弼不同意,据《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裴松之注所引何劭为他作的传,他说圣人胜过常人的是神明,与常人相同的是五情,神明茂盛所以能通于无,五情相同所以不能不以哀乐应物——所以圣人的情,是应物而不为物所累。

这场争论与佛教没有直接的传承关系,年代上也部分早于佛教义学在中国真正展开的时候。但问的是同一个问题:一个圆满的人,该不该舍不得。一边说圆满就是没有;一边说圆满是有,只是不被它拖着走。这个分歧在中国思想里此后再没有解决过,到宋明还在换着说法争。

最后落一个实处。

敦煌的写卷里保存着大量斋文、愿文——为亡人设斋时由僧人或写手准备的文书,格式高度固定。这类文书的开头,照例要交代清楚两件事:为谁而设,何人所设。也就是说,纸上第一行要写下的,是一个死者的名字,和一位活人与他的亲属关系:亡考、亡妣、亡兄、亡妻。写完这一行,下面才是经文里的道理,讲四大非有,讲人生无常,讲一切恩爱终当别离。

一张纸,上半截写着两个人的名分,下半截写着世上没有什么是留得住的。写的人不觉得这两截有什么矛盾,听的人也不觉得。这样的纸,在中国写了一千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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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伸出去,心收回来,脚挪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