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物之爱 · 第153–162章 · 91,607 字 · CHINESE.ORG 字灵文库 第五部
这部书从开头追到这里,追的一直是同一件事:汉语里的「爱」,底子上是舍不得。这个判断不是从抒情里得来的,是从字书和先秦文本里一处一处抠出来的。到了这一卷,要问的是这条底色最后能铺到哪里去——铺到人身上,已经铺了十五卷;现在要铺到东西身上。
先把话说完整。舍不得不是一个动作,是三个。第一步是想给出去。第二步是又不肯给。第三步是于是攥在手里。这三步连着做,才叫舍不得;只做第二步,那叫拒绝;只做第三步,那叫占有;只做第一步,那是散财,和爱没有关系。真正的舍不得,是手已经抬起来了,心把它拽住了,最后手掌合上,东西还在里面。抬手、拽住、合上——这三下,缺一下就不完整。
字形恰好把这三下排成了一竖列。繁体的「愛」拆开来是四层:上面是爫,是一只手;中间是冖;再下面是心;最底下是夂,是脚。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这个拆法是后人读字形读出来的,不是《说文解字》的分析。《说文》对「愛」的说解是另一套:「愛,行皃也。从夊,㤅聲。」许慎那里,「愛」的本义不是心里的事,是走路的样子;真正表示心里那件事的本字另有一个「㤅」,从心,旡声。后来「愛」把「㤅」的职务兼并了,「㤅」退出常用字。至于「夊」与「夂」在楷书里何时混同、「愛」兼并「㤅」的过程分几步走完,文字学家的说法不尽相同,学界看法不一。但无论采哪一说,那只手和那只脚都在字里,并且一个在最上,一个在最下,中间隔着一颗心。这个上下关系,正是三步的次序。
对人的爱,这三步是齐全的。父母对子女,手一直在给,心一直在拦,脚一直在跟着;情人之间,给与不给的拉锯几乎就是全部内容;朋友之间那种不必给的爱,是把第一步和第二步同时省略了,但省略是有前提的——你随时可以给,只是不必。前面十五卷写过的种种,不管热的冷的,好的坏的,底下都是这三步在动。
到了物这里,三步只剩一步。
原因很简单,简单到几乎不必论证:物不需要你给它什么。你给一方砚台什么?给一部宋版书什么?它不缺,它也不会因为你给了而变得更好——你给它装个匣,配个座,那不是给它,那是给你自己看的。物也不会回报。你待它再厚,它不会知道;你把它冷落十年,它不会记恨。人与人之间那套一来一往的账,在物这里根本没有开户。于是第一步落空了:没有可给的对象,「想给出去」这个念头无从发生。第二步跟着落空:既然没有想给,也就谈不上不肯给。剩下的只有第三步——手掌合上,东西在里面。
只能占着。这一卷要处理的,就是这种只剩一步的、残缺形态的爱。
还要补一句,免得后面读起来别扭:只剩一步的爱,并不因此就轻。它有一样人际之爱没有的便利——它不需要对方配合。你爱一个人,对方要肯;你爱一件东西,东西不必肯,也不会不肯。爱物因此是唯一一种可以单方面完成的爱,也因此是最容易起头、最难收梢的一种。容易的东西是不是就便宜,这条判断本卷不预先下,留给材料自己说。
值得先记一笔的是:全书用来立论的那条最古老、最没有争议的用例,本身就落在一件东西上。《孟子·梁惠王上》记齐宣王见牵牛过堂下,不忍其觳觫,命以羊易之。百姓议论,以为王吝惜那头牛。王自辩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这个「爱」是吝惜,而所吝惜的,是一头牛,一件财产。全书追了三千年的那个「舍不得」,它最初、最硬的落点,说的正是人和东西的关系,不是人和人的关系。等到「爱」用到人身上,已经是一次转用。这件事对本卷很要紧:器物之爱不是「爱」的边角料,它离这个字的本义反而更近。
《老子》里那两句也要在卷首摆出来。第四十四章:「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典」两句是连着的。前一句讲爱的代价——爱得深,耗费必大;后一句直接说到「藏」——藏得多,失去得也重。先秦人把「爱」和「藏」放在同一副对子里,不是巧合。本卷通篇要写的,就是「多藏」的那种人;而这两句已经把结账单预先开好了。
残缺不等于虚假。一步的爱可以比三步的爱更烈,这在材料里随处可见,而且不难解释:因为那一步里常常压着一个人。
本书前面已经出现过许多次以物代人的场面。第七十六章里那一床用旧绸改成的被子;第一百〇八章里那张弹不成调的琴;第一百二十三章里剖成两半的金钗;第一百五十一章里那件用来相认的信物。这四处的材料来路不同,朝代不同,文本层次也不同,但四处的物都不是被当作物来爱的。它们各自站在一个人的位置上。人不在了,或者人在而见不着,物就顶上去,替那个人受着这份舍不得。
物为什么能顶上去,大致有三条道理。
第一条是物不变。人会改主意,会翻脸,会老,会把当年说过的话忘掉。物不会。你把一个人某一天的样子放进一件东西里,那个样子就在里面停住了,此后不再走动。人对物那种近乎不讲理的固执,很大一部分是冲着这个「不再走动」去的。三十年后再看那件东西,东西还是那件东西,而人已经不是那个人——这中间的落差,恰恰被物替你保存下来了。
第二条是物可触。想念本身没有形状,没有重量,伸手抓不到。一块玉却有凉热,有分量,握久了会温。手能握住的东西,替手完成了它握不住的那件事。这不是比喻,是实情:人在极难受的时候会去摸一件东西,摸的动作本身就是安慰,而被摸的是什么,有时候反倒次要。
第三条是物可分。人不能剖成两半,钗可以;人不能一人一半地带在身上,一块玦、一枚半印、一片刻了字的木牌可以。信物这套制度之所以成立,靠的正是物可以被分开、又可以被合上。合得上,就证明当初分的是同一件东西;而当初分它的,是同一段关系。人拿不出证据的地方,物拿得出。
还有第四条,和前三条不同,是时间上的:物比人耐久。人死之后剩下的那些东西,汉语里有一个现成的名目叫「遗物」——这个词本身就把物指定成了余数。人走了,东西没走,于是东西成了那个人在世上仅存的部分。传家、分家、立遗嘱,处理的都是这个余数。物之所以能替人,归根到底是因为它活得比人长。
也有反着来的。睹物思人受不了的,会把东西烧掉、扔掉、埋掉。爱物与毁物常常是同一种情绪的两个出口:留着是因为它还在,毁掉也是因为它还在。这两种做法在材料里都不少见,本卷两种都收。
也正因为如此,人对物的爱,强度常常不是物给的,是人自己灌进去的。一件东西值多少,和一个人为它肯付出多少,是两笔账,而且这两笔账在本卷后面几章里会反复对不上。有人为一块石头倾家,有人为一部书守到城破。旁人看那石头就是石头,那书就是纸,这个判断没有错;但对当事人来说,他守的从来不是那个物件的市价。差额藏在哪里,本卷会一处一处指出来。
还要立刻分出另一路人。并不是所有爱物的人都在爱替身。也有人爱的就是物本身:那件东西的样子、手感、来历、它经过谁的手、它上头那道裂是哪一年烧出来的。这一路人在中国有一长串名字,后面几节要专门排一排他们的称呼。他们和前一路人不同:前一路人若能换回那个人,东西可以立刻不要;后一路人则是东西本身就是目的,没有别的兑换对象。
但这两路人有一个共同点,而这个共同点正是本卷的题目:他们都不能把东西给出去。替身不能给,给了等于把那个人再丢一次;真物也不能给,给了这份爱就没有落处。前一路人手里攥的是人,后一路人手里攥的是物,手的姿势却一模一样——合着,不松。整卷书要写的,就是这个「攥」字。
中国人骂爱物的话,最重的一句只有四个字:玩物丧志。
这四个字出自《尚书·旅獒》,原文是「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典」,八个字一对,前四字管人,后四字管物。单把后半截拎出来用,是后世的习惯,也因此把这句话的语境丢掉了一半。
《旅獒》的语境是这样:武王克商之后,四方来贡,西边一个叫旅的方国献来一条大犬,就是「獒」。太保召公奭作书进戒,篇名因此叫《旅獒》。全篇的意思,是劝新得天下的人不要被远方进献的珍奇牵走。篇中有「犬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兽,不育于国典」,意思是不合本地水土的犬马不要养,珍禽奇兽不要在国中蓄育;又有「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迩人安典」,意思是不把远方的东西当宝,远人自会来归,把贤人当宝,近处的人才安定。这两句是正面的立法。至于「不作无益害有益」一节,大意是不要拿没用的事去妨碍有用的事,不要看重稀罕物而看轻实用物。全篇最有名的收尾是「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典」——堆九仞高的土山,差最后一筐土也是白堆。这句后来成了另一条独立的成语,很多人不知道它和「玩物丧志」出在同一篇。
这一篇的年代要打个折扣。《旅獒》属于所谓「古文尚书」的二十五篇。这一系文本自宋代吴棫、朱熹起就有人起疑,到清代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惠栋作《古文尚书考》,基本被认定为晚出;但毛奇龄作《古文尚书冤词》力争其真,近人也仍有为之翻案的,学界看法不一。多数意见倾向于这二十五篇成篇不会早到西周。所以「玩物丧志」作为一句训诫的效力从来没有打过折——它被引用了一千多年,从没有人因为文本真伪而少引一次;但把它当作武王时代的现场记录来使用,是不行的。它更像是后来某个时代的人,借召公的嘴,把自己那个时代的忧虑说了出来。而那个忧虑显然不是凭空的。
一条训诫要被反复申说,通常说明违反的人很多。这条尤其如此。
先秦已有实例,而且是亡国级的。《左传·闵公二年》记卫懿公好鹤,养的鹤竟有坐大夫车子的。狄人来伐,卫国人不肯出战,说君上既然爱鹤,鹤既然有俸禄有位次,就让鹤去打。卫因此亡国,懿公战死。这条材料本书前面已经用过,此处再提,是因为它是「玩物丧志」这条训诫最早、最狠的注脚:那个「志」丢掉的不是志向,是国。
往后就成串了。唐代魏徵上疏,其中一条是「见可欲,则思知足以自戒」——把见到想要的东西那一刻单独列出来,当成需要设防的时刻。宋徽宗一朝在东南设应奉局,由朱勔主持,采运花石入京,就是所谓花石纲;所筑艮岳,聚天下奇石异卉。运一块巨石要拆桥毁闸,东南由此困敝,方腊之乱与之相涉,《宋史》有记。明代严嵩父子籍没,抄出的家产另编成册,就是传世的《天水冰山录》,其中书画、玉器、古玩条目之繁,翻一遍就知道一个权臣的库房是什么规模。
再往下走到家训一层。颜之推的《颜氏家训》里有《杂艺》一篇,专讲书法、弹琴、博弈、投壶、卜筮这一类技艺,大意是这些事略通即可,不必求精,更不要以此得名——一旦以此得名,就要被人当作这一行的人来使唤,身份就低了。这是从另一个角度说的:玩物丧掉的不只是志,还有位置。
笔记一层也有名场面。刘餗《隋唐嘉话》记唐太宗得了一只好鹞,正架在臂上把玩,望见魏徵过来,慌忙塞进怀里;魏徵看出来了,故意奏事拖延,等到说完,鹞已经闷死在怀中。这一条属笔记小说一层,不能当实录用;但它流传之广本身就说明问题——人们乐意相信,连唐太宗那样的人,在这件事上也只能偷偷摸摸。
两千多年里,这句话被写进奏疏、家训、蒙书、墓志,写了一遍又一遍。凡需要反复说的,都是拦不住的。这个道理在本卷里要记住:训诫的密度不是风气清正的证据,恰恰相反,它是风气的温度计。骂得越勤,说明干的人越多。
更要紧的是,中国人对同一件事,备了两套完全相反的词。
贬的一套:玩、耽、嗜、溺、痴、癖、丧志、玩好、奇技淫巧。「奇技淫巧」一语见于《尚书·泰誓》,而传世的《泰誓》同样属于晚出的那一系,其真伪与《旅獒》情形相类,学界看法不一。这一套词的共同点是都带着病:耽是沉下去,溺是淹死,痴是脑子坏了,癖本来就是医书里的病名,指腹中结块。用这套词说人,等于说他有病。
褒的一套:好、赏、鉴、藏、清玩、清赏、雅玩、博古、格古、寓意。这一套词的共同点是都带着距离:赏是站开了看,鉴是照见真伪,清是不沾泥,寓是暂住而不占籍。用这套词说人,等于说他有眼力、有闲、有分寸。
有意思的是,「玩」这个字本身就是两面的。它在《周易·系辞上》里是褒的:君子平日观其象而玩其辞,行动时观其变而玩其占——那里的「玩」是反复摩挲、把玩深味的意思,是读书人对经文该有的态度。同一个字,用在辞与占上是敬,用在犬马珍宝上是罪。字没有变,变的是它后面跟着的宾语。这一点值得记住:本卷讨论的褒贬从来不在字面上,只在字后面跟着什么。
同一件事,用哪一套词,不由事本身决定,由三样东西决定:谁做的,做到什么程度,做完之后还剩下什么。天子搜罗奇石叫玩物丧志,士人在案头摆一块石头叫清供。一个人为古器倾家叫痴,为古器写出一部考订之书叫鉴。买进卖出赚差价叫贾,买进不卖、死后归公叫藏。词的分派极其势利,但它分派的其实是同一个动作。
这中间最讲究的一条界线,苏轼在《宝绘堂记》里划得最清楚。那是他为驸马王诜的藏画之堂写的记,开头就说:「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是把心思暂寄在物上,随时可以收回;留意,是把心思留在物上,收不回来了。他接着说的大意是:寓意于物的人,再小的东西也够他快活,再好的东西也不至于成他的病;留意于物的人,再小的东西也能成他的病,再好的东西也不能让他真快活。苏轼自己讲,他年轻时也好书画,见到喜欢的就要,后来被人拿走了也不再心疼——这段自述是文章的分量所在:立这条界线的人,是自己走过一遍才回头划的。
但「癖」这个病名,后来翻了身。《晋书·杜预传》记杜预说王济有马癖、和峤有钱癖,晋武帝问杜预你有什么癖,杜预答说臣有《左传》癖。这已经是把癖当成可以在皇帝面前自陈的东西了。到晚明,翻得更彻底。张岱在《陶庵梦忆》里写朋友祁止祥,开口就是一句断语:人无癖不可与交,因为这样的人没有深情;人无疵不可与交,因为这样的人没有真气。袁宏道在《瓶史》里说得更直白,大意是:世上那些说话没味、面目可憎的人,都是没有癖的人。一个从医书里出来的病名,两千年后成了品格证书。
与词一同长出来的是书。宋代赵希鹄有《洞天清禄集》,分门辨古琴、古砚、古钟鼎彝器、怪石、笔格、水滴之属;明初曹昭有《格古要论》,是现存较早的一部系统鉴别古物之书;高濂《遵生八笺》里专列「燕闲清赏笺」;文震亨《长物志》十二卷,分室庐、花木、水石、禽鱼、书画、几榻、器具、衣饰、舟车、位置、蔬果、香茗。《长物志》这个书名尤其可玩味:「长物」典出《世说新语·德行》,王恭把坐席送人后自己坐草席,说自己作人无长物,本是「身外多余之物」的意思,是一句清贫的自陈。晚明拿它做一部讲究器玩的书名,是自嘲,也是招牌——我知道这些都是多余的,我照样要一样一样讲究。至于「骨董」「古董」这个称呼,宋代已经在用,来历有好几种说法,学界看法不一。
两套词并存了两千年,从没有合并。一套写在奏疏和家训里,一套写在题跋和笔记里。同一个人,上朝时用第一套,回家时用第二套,并不觉得有什么冲突。这不能简单地叫虚伪。它说明的是:这件事本身在中国的伦理里始终没有被安顿好,只好一分为二,各摆一处。
既然要谈物,「物」这个字本身得先交代。
《说文解字·牛部》:「物,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许慎的说法是:物就是万物;牛是大物,而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所以从牛,勿声。后半截带着明显的汉代数术色彩,牵牛是星名,这套说法后人大多不取。
后世另有几路解释。一路认为「勿」本是杂色旗帜之象,因此「物」最初指毛色驳杂的牛。这一路有文本支持:《诗经·小雅·无羊》有「三十维物,尔牲则具典」,毛传把「物」解为毛色不同者;《周礼·春官》讲保章氏以五云之物辨吉凶,郑玄注「物」为色。又有学者据甲骨文中「勿牛」连文的辞例,认为「物」本是杂色牛的专名;也有以「勿」为刀刃分割之象,谓「物」的本义与宰牲分牲相关。诸说并存,各有证据也各有难处,学界看法不一。
但无论采哪一说,起点都一样:一头牛。一件可数、可分、可宰、可献的财产。中国人用来指称天地间一切存在的那个字,是从牲口棚里牵出来的。
它扩展的路径大致可以排出来:先是特定的牲畜,再是牲畜的毛色与种类,再是「品类」这个抽象的意思,最后成为万物之总名。《周易·乾》的彖辞有「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典」,「品物」就是各类存在。《老子》第二十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典」,这时「物」已经大到可以指称道之前的那个东西。第四十二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到了《庄子》,干脆有一篇叫《齐物论》。战国之际,这个字已经能装下一切。
还有两处对举要记一笔。一处是「格物」。《礼记·大学》说致知在格物,朱熹在《大学章句》里为这一节补作传文,把格物讲成即物而穷其理。「格物」与「玩物」只差一个字,方向却正相反:一个是人走进物里去穷究它的道理,一个是人被物牵着走。宋以后讲学的人反复辨这两个词,辨得很吃力——因为在实际生活里,一个人趴在一件古器上看半天,你很难从外面判断他是在格还是在玩。
另一处是「物」与「我」对举。《庄子·齐物论》末尾写庄周梦为蝴蝶,醒来不知是庄周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了庄周,末了一句:「此之谓物化。」物与我之间那条界线在这里被取消了。这一路思路后来一直有人接着走,它对本卷是一个提醒:中国人谈物,从一开始就没有把物完全摆在人的对面。
它还向人的方向走过一段。「物色」本来指按形貌访求,《后汉书·严光传》记光武帝思念严光之贤,令人以物色访之,说的就是照着相貌去找;《文心雕龙》里有一篇叫《物色》,讲的是四时景物与文心的往来。「人物」这个词更直接,把人也编进了物的名下。
所以中国人说「物」的时候,从来不只是在说器皿。这个字一头连着牲口,一头连着天地万有,中间还夹着人。本卷要谈的,是这条长链子最末端的那一小段——被人拿在手里、写进题跋、列进清单、写进遗嘱、最后埋进墓里的那一小部分。链子很长,我们只取末端;但要记得末端也是链子。
接下来几章的排法,此处先作一段提示,不展开。
先是书与纸墨。书是最像人的物,因为它开口说话;但藏书的人常常不读,读书的人常常不藏,这两拨人从来不完全重合。与书一同被爱的还有承载它的材料本身——纸、墨、砚、笔,宋代已经有了「文房四宝」这个总名,南唐的澄心堂纸和李廷珪墨、端州与歙州的砚,都在这一层。
其次是玉。玉是唯一被完整伦理化的材料。《说文解字》释玉,说它是美石而有五德;《礼记·聘义》记子贡问孔子为什么君子贵玉而贱珉,孔子答以玉之德,一条一条数下来,仁、智、义、礼、忠、信各有所配。把德性直接安进一块石头里,中国人只对玉这样做过一次,而这一次做得极彻底。
其次是瓷与铜。这两样东西来路完全不同。铜器是礼器出身,铸在宗庙里,带铭文,本是给祖先看的;瓷是日用出身,从饭碗酒瓮里来,宋以后才被抬进清赏的行列。宋代金石学兴起,欧阳修有《集古录》,赵明诚有《金石录》,吕大临有《考古图》,徽宗朝有敕撰的《宣和博古图》(其编者旧题王黼,学界有异说)。到了明清的书房里,一件商周的铜和一只宋窑的瓷并排摆着,来路的差别被架子抹平了。
其次是园林与山石。园是最大的一件器物,也是唯一一件不能带走的。人对石头的痴在这一章里最见得分明:《宋史》米芾本传记他在无为州见一块奇丑的巨石,大喜,说这石头够得上我拜,于是穿戴整齐拜了下去,称它为兄——这段故事宋人笔记里另有异文,情节小有出入。明末计成有《园冶》,是现存最系统的一部造园之书。太湖石的开采、运输、估价,本身就是一部经济史。
其次是书画的收藏与流转。物的寿命比人长,所以书画有一条可以追的线:谁藏过,谁题过,谁钤了印,哪一年从哪一家散出来。张彦远《历代名画记》里专有「叙画之兴废」一节,把历代书画的聚与散排成一条断续的线;徽宗朝有《宣和画谱》《宣和书谱》;明代嘉兴的项元汴有天籁阁;清代内府编《石渠宝笈》。题跋与钤印就是这条线的路标——那是人在物身上留名的方式,也是人试图跟着物一起活下去的方式。
最后是以物殉人。这一章要处理的是本卷唯一一次真正的「给出去」:不是给活人,是给死人。《中庸》说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孝之至;《礼记·檀弓》里关于明器、涂车刍灵与俑的那几段讨论,是这套做法在礼学内部的自我辩论。人一辈子攥着不放的东西,最后放手的那一次,往往是放进土里。
到这里,必须把第一百〇六章那个问题重新提出来。
那一篇处理的是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嵇康的主张说到底是一句话:声音本身只有和与不和,没有哀与乐;哀乐是听的人心里本来就有的,遇到声音被引出来罢了。他在文中说得很干脆:「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心是心,声是声,两样东西,不要混作一谈。
与他对立的是儒家乐论那一路。《礼记·乐记》开篇就说音之起由人心而生,接着讲治世之音、乱世之音、亡国之音各有其态——那是认定音里带着世道,声音本身是有内容的,听得出兴衰。
这个争论看起来只关乎音乐,其实关乎本卷的全部材料。把「声」换成「物」,问题一字不改:一块玉本身有没有德?一件旧物本身有没有情?还是说,德和情全都在拿着它的那个人心里,物不过是个由头?
按嵇康的逻辑,答案是清楚的:全在人心。玉是石头,砚是石头,被子是布,琴是木头和丝。它们不知道自己被谁拿着,也不会因为换了主人而有所变化。所有那些让人流泪的东西,让人流泪的部分都不在物里。
但人的行为给出的是另一个答案。如果情真的全在人心,那么同样的一件东西应当可以替换:另找一块成色相同的玉,另配一张同样的琴,另做一床同样的被子。可是没有人肯换。这一点在材料里没有例外。人认定情就附在这一件上,附在这一道裂纹上,附在这一处磨损上,别的都不算数。第一百二十三章那半支金钗,若是另铸一支一模一样的补上,整件事立刻失效——失效的不是形状,是那一次剖开。
于是本卷的核心张力就摆在这里:讲道理的时候,人人都同意嵇康;做事情的时候,人人都站在《乐记》一边。孔子把仁智义礼一条条安进玉里,做的正是把哀乐安进声音里的同一个动作。两千年来没有人真正解决这个矛盾,也没有人真正需要解决它——因为解决了,收藏这件事就不成立了。
更准确地说,是不敢解决。如果承认情全在人心,那么一件传了八百年的旧物和一件昨天仿的新物,在情上就该等值——这个结论没有人能接受,包括最赞成嵇康的那些人。于是大家把这个口子留着,谁也不去缝。本卷也不缝,只把它指出来,并且沿着它走一遍。
本卷全部的材料,都是这个问题的答案的一部分。但要说清楚:那不是一个统一的答案,而是一份长长的证词清单。有的证词站在嵇康这边,有的站在《乐记》那边,多数证词自己也说不清自己站在哪边。本卷的做法是把它们一份一份摆出来,不急着判。
最后说这一卷和全书主线的接口。
爱人是有风险的,风险的全部内容就是对方会走。会变心,会远行,会老,会死。前面十五卷写的种种煎熬,剥到底都是这一件事。而物没有这个问题。你把一件东西放在架子上,它明天还在架子上,十年后还在,一百年后如果没人动它,它还在。它不会嫌你,不会腻,不会另有所属,不会在某个早上决定不再是你的。
这是物最安全的地方。
也正是它最不像爱的地方。因为舍不得的三步里,第一步是想给出去,而想给出去的前提,是对面有一个能接受的人。物不能接受。所以你和一件东西之间,永远不会有和解,不会有回报,也不会有背叛。这个关系是干净的,也是单向的,它把爱里最耗人的部分整个删掉了。删掉之后剩下的那一步,就是攥着。
这也是为什么爱物爱到深处的人,常被旁人看作可怜。旁人看出来的是:他挑了一条没有对手的路。这个看法不算错,但它只说到一半。
但事情不会停在这里。
因为物会坏。会裂,会霉,会被虫蛀,会被水泡,会褪色,会被偷,会被抢,会被烧。而人对这件事的恐惧之深,恰恰把底牌翻了出来——一个人只会为可能失去的东西恐惧。他既然怕,就说明他已经把这件东西当成了会离开他的东西。爱一旦成立,就自动带上了失去的可能。物本来没有这个可能,是人自己给它加上去的;而加上去的那一刻,占有就变成了爱。
材料里的证据不少,此处先取三条,后面各章还要细讲。
一条在《世说新语·俭啬》。王戎家有好李,拿出去卖,怕买的人得了种子,就把每一颗李的核都钻穿。这条材料短得只有一行,却把爱与吝之间那道缝彻底焊死了:他连一颗核都舍不得让人拿走。全书追了三千年的那个「舍不得」,在这里以最赤裸的形态出现——不是舍不得给出去,是舍不得别人也有。
一条在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他在「叙画之兴废」里把历代书画的毁灭一次次数过来,兵火、迁徙、劫掠,一次比一次干净。唐人还记载过一件事:一位权臣家中藏画极富,事败之后,闯进去的人把画轴上的金玉剔了下来,把画本身丢在路上。这个场面把两种爱物的人一次照清楚了——一种爱轴上的金,一种爱轴里的画,而后一种在那一天什么也没有保住。
一条在李清照的《金石录后序》。她和赵明诚在青州归来堂积了十余间屋子的书册器物,本打算次年春天再雇船运走;金人陷青州,那十余间屋子的东西尽成灰烬。南渡途中一路减载,东西太多,船太小,只能一层层往下扔。她自述舍弃的次序,大意是:先去掉书里印本笨重的,再去掉画里幅数多的,再去掉古器里没有款识的;后来又去掉书里的监本、画里寻常的、器里沉重的。
这份次序是整章里最实在的一段材料。一个人被迫放手时舍弃的先后,就是他爱的排序,而且是唯一一份不掺客套、不掺题跋、不掺自我美化的排序——船在江上,水在涨,来不及说漂亮话。本卷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这样的清单一份一份找出来。
《金石录》三十卷,赵明诚撰。赵明诚字德甫(一作德父),密州诸城人,赵挺之之子。这部书的体例是:前十卷为目录,按时代先后编次,著录所见所藏的钟鼎彝器款识与碑碣石刻文字;后二十卷为跋尾,逐条辨证考订。所收上自三代,下讫五代,凡见于金石刻者两千卷。跋尾的具体条数,历来统计略有出入,传世各本亦有残缺,学界看法不一。
这是一部工具书。它的用处是校订史传的讹误,补正文献的缺失,后序里说得很清楚,大意是:凡见于金石刻者两千卷,都经过是正讹谬、去取褒贬,上可以合于圣人之道,下可以订正史家之失。这是一句体面的、也是当时通行的说法——金石之学在北宋后期已经成学,欧阳修有《集古录》在前,赵明诚这部书是接着往下做的。
但《金石录》后面还附了一篇文章,不是工具书的说明,不是刊刻的缘起,也不是学术上的自序。它是这部书的账。
写这篇后序的是赵明诚的妻子李清照,济南章丘人,礼部员外郎李格非之女,号易安居士。她的生卒年,尤其是卒年,学界看法不一,诸家考订相差可至十余年。这篇后序的题署与系年也有异文:传世本中有作绍兴二年的,亦有作绍兴四年的,题下所记干支、月份、日辰,各本文字互有出入,历来聚讼,至今学界看法不一。本章依传世通行文本立说,凡文字有异同处随文注明,不做取舍上的裁断。
后序开篇第一句是:「右《金石录》三十卷者何?赵侯德甫所著书也。」——「右」字是旧时书末题跋的通例,指前面那三十卷。一个「何」字设问,像要开始介绍一部书。往下走两行你就会发现,这不是介绍书,是介绍这部书是怎么攒起来的,以及攒起来之后又是怎么散掉的。
全篇是一条收支线。次第很清楚,几乎可以画成一张表:
最早一段是入。新婚,穷,典当衣服换五百钱,走去相国寺买碑帖和果子,回家两个人对着看。
第二段是加速的入。丈夫出仕,俸禄有了去处;父亲在政府,亲旧在馆阁,能借到别处见不到的书,于是雇人传写、自己传写。见到名人书画和三代奇器,还是脱衣去换。
第三段是最大的一笔积累。屏居乡里十年,又连守两郡,把俸禄全部投进去,收得的书画彝鼎逐件校勘、签题、装治,归来堂里起了书库大橱。这十年是这本账上的盈余期。
第四段是第一次减。南渡,行李有限,必须从已有的东西里往外扔,而且扔了不止一轮。这一段她写下了扔的次序。
第五段起,全是出。青州所留的十余屋、途中随身的箱笼、卧榻下的五七簏、寄存在别处的、被人凿壁背走的、被人低价买去的,一笔一笔往下减。
最后是结余:所剩无几,而且剩下的多是残零不成部帙的零本与寻常字帖。
值得注意的是各段的篇幅。传世本《金石录后序》全篇约两千字上下,各本字数略有出入。粗略计算(以下比例是本章按文本结构所作的估算,不是前人定论):写「怎么得到的」,从新婚到屏居十年,合起来约占三成多;写南渡装车、逐轮减去,约占一成;而写「怎么丢的」——连同每一次损失的地点、数量、经手人、缘由——将近占了全篇的一半;结尾的议论不足两百字。
一篇文章把最多的笔墨给了失去,这本身不奇怪。奇怪的是她写失去的方式:不是叹,是记。哪一年、在哪里、丢了几簏、几轴、谁经的手、后来听说落到了谁那里,都写下来。丢一次,记一笔。
这是一个记账人的执念。而账的开头,是五百钱。
后序里交代成家的时间,用的是纪年加干支:建中辛巳,她嫁入赵家。建中靖国元年是公元一一〇一年。那一年她十八岁,赵明诚二十一岁,还在太学做学生。她父亲当时是礼部员外郎,赵挺之当时是吏部侍郎。这两个官职她都写进去了——写进去是为了下一句的对照。
下一句说赵、李两家族寒,素来贫俭。
这话得读明白。礼部员外郎与吏部侍郎,都不是寒素之家该有的位置,赵挺之后来还做到了尚书右仆射。所谓「族寒」「贫俭」,说的不是门第,是这一对年轻夫妇自己手里没有钱。太学生按制度在学,朔望有假可以出来。她写的是:每逢初一十五请假出学,把衣服典了,换来半千钱,步行进相国寺,买碑文和果子。
半千,即五百文。质衣,是拿衣服去当铺押钱,不是卖。步入,是走着去,没有雇车。这三个细节都在同一件事上:钱只有这么多,买了碑帖就没有别的了。
相国寺在东京城内,是当时最大的市集之一。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记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典」,又记殿后资圣门前一带,卖的是书籍、玩好、图画,以及各路罢任官员带回来的土产香药之类。她要买的「碑文」,就在这个区里——不是碑,是拓本。
这里要把名物说清楚。碑是石头,不可能买回家。买卖的是从碑上拓下来的墨本,当时称「打本」「墨本」,后世通称拓本、碑帖。做法是把纸浸湿覆在碑面上,用软槌轻捶入字口,待干后以扑包蘸墨匀拓,揭下来就是黑地白字的一纸。拓的技法和轻重,后世分出乌金拓、蝉翼拓一类名目,那多是元明以后逐渐定下来的说法,宋代未必如此分别,学界看法不一。拓本的价值高低,取决于拓的年代早晚——原碑愈久愈残,拓得早的字口完好,所以宋拓在后世极贵。而在她买的时候,那些还只是当时的新拓,是工具,不是古董。
一纸拓本要多少钱,宋代没有留下系统的价目,只能拿别的物价做旁证。书籍的价钱有零星记载:南宋公使库刻本的牌记上,有把纸张、墨、糊药、装背工食、赁板钱一项项列出来的例子,据以推算,一部多册的大书总价约在十贯上下。宋代官员的俸禄由料钱、衣赐、职钱、添支等若干项拼成,随官阶差遣变动很大,折算成铜钱的通行数字,各家推算并不一致。至于铜钱的实际购买力,还要牵涉铁钱、会子、地区差价与年代变动,学界看法不一,不宜坐实成一个比价。能说的只有一个粗略的意思:五百文在当时是一笔小钱,不是一笔巨款;够买一两纸拓片加几样果子,不够买一部书。
所以这一段的重点不在钱数,在动作。典衣——这是一个把身上的东西换成墙上的东西的动作。她后来一生的取舍,第一次出现就是这个形状。
买回来之后的那一句是全篇里最安静的一句:回来两个人相对展玩咀嚼,自称是葛天氏之民。葛天氏是传说里的上古之世,其民无所求。「咀嚼」二字下得妙,因为买回来的东西里既有碑文也有果实,果实是真嚼,碑文是慢慢看——两个字兼着用。
再往后两年,赵明诚出仕做官。后序里说他从此立了志向,大意是:宁可吃素穿粗麻,也要穷尽遥远之地,把天下的古文奇字都收齐。这是一个收藏者对自己下的判决书。日积月累,东西一天天堆起来。
此后有三条进货的路子。一条是官俸,俸禄有多少投多少。一条是抄:赵挺之在政府,亲戚故旧有在馆阁的,能见到外间见不到的亡诗逸史,以及被比作鲁壁、汲冢那样久藏乍出的书,于是全力借来传写。抄书是一件极耗人的事,一部书要一个字一个字过一遍,而她写抄书的感觉是「浸觉有味,不能自已典」——愈抄愈上瘾。第三条路子是拿东西换东西:遇上古今名人的书画、三代的奇器,还是脱衣去市易。
这条路上有一次没走成。后序记崇宁年间,有人拿徐熙的《牡丹图》来卖,要价二十万钱。徐熙是南唐画家,以画花竹禽鱼著名,后人把他和黄筌并称,论其风格谓「徐熙野逸,黄家富贵」——这句评语出自宋人画论,流传极广,具体出处与措辞各书略有出入。二十万钱是二百贯,和五百文相比是四百倍。她自己在文章里算了一笔:当时就算是富贵人家的子弟,二十万钱也不是容易拿得出的。那幅画在他们家留了两夜,想不出办法,还给了人。
然后是这一句:夫妇相向惋怅者数日。
全书讲过很多次,汉语里「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辩解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说的是爱得深必然耗费大。而在相国寺买拓本的那几年,「舍不得」还只体现为舍不得钱、舍不得衣服。到了徐熙这幅牡丹,它第一次显出另一副形状:不是舍不得给出去,是舍不得放手。画不是他们的,他们已经还了,还了之后惋怅数日。
这是这本账上唯一一笔没有成交的记录。她把它写进去了。一部收藏史通常只记得到手的东西,她连没到手的都记——这个习惯,到后半篇会变成另一件事:连丢掉的东西都要写清楚下落。
崇宁以后赵家在朝中几度起落,赵挺之卒后,一家人离开京城,回到青州故第。后序里写这段,只用了一句:此后屏居乡里十年。
十年里的日子,她写得极细,细到可以当作业务流程来读。
先是收入面。她说屏居之后「仰取俯拾,衣食有余」——这是一种不必解释的从容说法,意思是日用不缺。后来赵明诚起复,先后守两郡(其任莱州、淄州的年月,学界考订不一),她写这段用了六个字:竭其俸入,以事铅椠。铅椠是古人写字的工具,铅粉笔与木板,连称起来指校书著述这件事。俸禄进来,直接变成书。
然后是工作面。每得到一部书,两个人一同校勘,整理编次,写好签题。得到书画彝鼎,则摩挲展看,把上头的毛病一处处指出来,每晚以点完一支蜡烛为限。
这几句话里藏着一整套技术活。校勘,是拿几个本子对着看,校出异文,判断哪个是,哪个非。签题,是给书写标签、题名,以便上架时能找到。至于书画彝鼎的「摩玩舒卷,指摘疵病典」,做的是鉴定:看纸绢的年份、看笔法、看印记、看装池——装池即装裱,又叫装潢、装褫,书画的天头地脚、隔水、包首、轴头都属此列,一件东西经过几次重裱,痕迹都留在装池上。至于青铜器,要看的是款识。款识二字的分别,历来解释不一:有说凹入者为款、凸出者为识的,有说款在器外、识在器内的,也有说款是花纹、识是文字的,学界看法不一。但对金石学者而言,实际关心的只有一件事——这件器上有没有字,字能不能读,读出来能不能和史书对上。
所以她接着说,他们家的书「纸札精致,字画完整,冠诸收书家典」。这不是自夸的形容词,是一句行业内的评价:纸好,字口清楚,没有残缺涂改。一部书在收藏界值多少,一半就看这个。
铺垫到这里,那一段最有名的文字才出现: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叶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
归来堂之名出自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她自号易安,亦取那篇辞里「审容膝之易安」的意思——住得下膝盖就安心。名字取得这样,是这十年生活的一个注脚。
这段文字要一句一句拆。
「每饭罢」——是每天,不是逢年过节。这是日常。
「坐归来堂烹茶」——先煮上茶。宋人饮茶多用点茶法,把茶饼碾成末,注汤击拂成沫。茶是这个游戏的赌注,也是计时器。
「指堆积书史」——用手指着堆在那里的书。注意是「指」,不是「取」。书不打开,打开就不是赌了。而书是「堆积」的,说明多到不能全部上架——后面才有起大橱的事。
「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叶第几行典」——这是全句的核心。四层坐标:书名、卷次、叶次、行次。叶不是页。宋代雕版书一版刻成一叶,印出来对折,折口朝外,一叶两面,所以「第几叶」和今天的「第几页」不是一回事。能报到行,意味着报的人脑子里存的不是内容的位置,是那一版的样子——哪一叶、上半还是下半、第几行,是一幅图像。
「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典」——猜中与否定输赢,输赢决定谁先喝茶。赌注小到不能再小。
「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典」——赢的人笑到把茶泼在怀里,结果反倒没喝上,只好站起来。
这段之所以要细读,是因为它常被当成一段感情描写来引用。它不是。它记录的不是感情,是一种共同的技能与习惯。
这个游戏能玩起来,前提有三个,缺一不可。第一,两个人得有同一批书,而且是同一批本子——版本一换,叶次行次全部作废。第二,两个人都得把这些书翻过很多遍,遍数多到记得住版面。第三,两个人得共用一套堆放的秩序,「指堆积书史」这个动作才有意义,否则指过去只是一堆纸。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第三个人插不进来的游戏。插不进来不是因为亲密,是因为不知道那些书堆在哪里、哪一部是哪个本子。他们两人的爱在这里的表现形式,是一套只有他们两人能玩的游戏——用的是同一副牌,而这副牌是十几年里一起攒的。
本书写到这里已经一百多章,写「相爱」的场面很多,写「相处」的很少。相爱可以是一次相遇、一句话、一个决定;相处是每天饭后还要一起做的那件事。这一段是全书最具体的一次相处。她接着写:甘心老是乡矣。所以即使处在忧患困穷之中,志气也不屈。
但这十年还有另一面,她也写了,而且写得毫不留情。
书收齐了之后,归来堂里起了书库大橱,编上甲乙的号,把书册分置进去。要读哪一部,得先申请钥匙,在簿子上登记,然后把那一函取出来。稍微有点损污,就要责令擦干净、改回来,不再像从前那样随便。她的原话是:不复向时之坦夷也。然后是一句判词——是欲求适意而反取憀慄。本想图个称心,结果换来的是惴惴不安。
这是主线上「代价那一面」的一个标本。爱重一件东西到了极处,爱就变成了管理:上锁、登记、追责。占有的快乐会自己长出制度来,而制度一长出来,当初「相对展玩咀嚼」的那种坦夷就没有了。买第一纸拓本时两个人是共犯,如今有了钥匙,就有了保管者和申请者。
她说自己受不了这个,于是开始在别处减:吃饭去掉第二道肉,穿衣去掉第二种颜色,头上不戴明珠翡翠,屋里不用涂金刺绣的器具。
这是全篇的第一次减法。减的是自己身上的,加的是书上的。这一次减法是自愿的,而且减得干脆。人在这种时候会觉得自己什么都舍得。
第二次减法不是自愿的。
建炎年间,家中南下,这一段的缘由后序写得很简,本章也不多铺陈。要说的只有一个客观条件:行李有限。车能装多少是定数,而青州故第里的东西以屋计。
于是有了全篇最硬的一段文字。她把往外扔的次序,一条一条写了下来:
因为长物不能全部装载,于是先去掉书里那些卷帙重大的印本;又去掉画里那些一套多幅的;又去掉古器里没有款识的。之后再去掉书里的监本、画里平常的、器里体积大的。这样一轮一轮减下去,还装了十五车书。
这份清单要逐条读。
第一轮三条。「书之重大印本者」——重大指部头大、分量重,印本指雕版印出来的本子。印本的特点是有复本,理论上还能再得。所以第一条的标准是:占地方,而且不是孤本。「画之多幅者」——一套多轴的画,譬如四条屏、十二幅一堂,占的是体积。「古器之无款识者」——没有铭文的青铜器。
第二轮三条。「书之监本者」——国子监刻本,官刻,印数多,流通广,是当时最容易再买到的书。「画之平常者」——品第一般的。「器之重大者」——分量重的青铜器,即使有款识,也扛不动了。
两轮六条,标准其实只有两句话。
第一句:能再买到的先去。印本、监本、复本,先扔。
第二句:没有字的先去。无款识的古器,先扔。
第二句是一个金石学者的排序,也是这个家庭的价值观最赤裸的一次显影。器物之爱,他们爱的是器上的字。一件三代铜器,造型再好,锈色再好,只要没有铭文,在《金石录》的体系里就进不了目录——它是一件哑器。所以在装车的那一刻,它排在最前面被放下。
这份清单还有一层可读之处:它是分轮次的。「凡屡减去」四个字说明不是一次定好,是装不下再减、还装不下再减。第一轮定的标准是可替代性与体积,第二轮把可替代性的标准再放宽(监本也算能再得),把体积的标准再收紧(有款识的重器也不要了)。每一轮都比上一轮更疼。
减到最后还有十五车。这个数字要两头看:一头说明减得已经很狠,一头说明原有之多——减掉的部分,大约就是青州故第里还锁着的那十余间屋子里的东西,后序说那些先留下,约定第二年春天再来运。
于是这段文字成了一份实录:「舍不得」被迫做减法的实录。
全书一路说下来,「爱」的本义是舍不得。舍不得在平顺的日子里没有形状,因为不必选;它只有在必须选的时候才显出形状。而这一次的选,不是在自己和外物之间选——那种选她早就做过,典衣、去重肉、去明珠翡翠,都是拿自己去换东西。这一次是在所爱与所爱之间选:哪一件先放下,哪一件再放下,哪一件最后放下。
也就是说,她必须给自己心爱的东西排一个先后。谁先离开,谁后离开,由她定。
这是这篇文章里最不常被引用、却最重的一段。人在这种时候没有资格说「我都一样爱」。车上只有十五车的位置,说都一样爱,车就装不成。
从装车往后,后序换了一种写法。前半篇是叙事,后半篇是清单。
先是青州。约定明春再运的那十余间屋子,后来化为灰烬。这件事她只用一句话交代结果,没有写过程,本章也照此办理。要注意的是句子的结构:她先写「凡所谓十余屋者」——先点数量,再点下落。这个语序在后半篇反复出现,几乎成了固定格式:先说是什么、有多少,再说去了哪里。
然后是随身的部分。渡淮渡江到建康的那批东西,一路上不断折损。她给了一个总数:岿然独存下来的,大约十去五六。一多半没了。
再往下,东西缩到了五七簏。簏是竹箱。剩下的是书画砚墨,她不肯再放在别处,常搁在卧榻底下,亲手开合。这一句是全篇里唯一一处写「守」的动作:不是锁在大橱里编甲乙,是压在自己睡觉的床底下,一天开一次。归来堂那套请钥上簿的制度,到这里彻底失效了。制度是丰年的产物。
建炎三年,赵明诚卒于建康(卒地卒月的考订,各家略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后序写这件事写得极短,写完随即回到东西上——下一句就是这些书怎么办。这个转折读起来近乎冷淡,其实是这篇文章的体例决定的:它是一本账,账上只记条目与去向。
此后的损失,她一件一件记。
其一是穴壁。在会稽时,租住当地钟姓人家的屋子,一夜之间有人凿穿墙壁,背走了五簏。她悬赏收赎,两天后邻人拿出十八轴来领赏,由此知道盗者就在近旁。此后千方百计去求,余下的再没有出来。后来听说,那批东西被人以极低的价钱买去了。买主的姓名与官衔,传世各本文字略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此处不坐实。
这一条要细看的是数字:进去的是五簏,出来的是十八轴。中间的差额,她知道在谁手里,却拿不回来。她把这个差额写下来了。
其二是寄存。战乱之中,人把东西寄存在自以为安全的地方——托付给亲戚、寄放在官府、留在某处的屋子里。后序里记了几处这样的寄存,结果大同小异:后来听说,那些寄放的东西也散了。她写连舻渡江运过来的那批书最后的下落,用的是「散为云烟」一类的说法。寄存是所有损失里最无从追责的一种:没有火,没有贼,只是过了一段时间,再问的时候就没有了。
其三是巧取。这一层她写得比较隐晦。南渡之初,家中还余下一些铜器之类,她曾想追随行朝,把这些东西献上去。中间又牵涉到一桩关于「颁金」的传言——所谓颁金,指的是把金器铜器私下送给外人的指控。这类传言在当时是很重的话。后序对此只交代了自己的应对,没有铺陈其事。学界对这一段所涉史事的解读分歧不小,有从政治环境立论的,有从文本自述立论的,看法不一,本章不作判断。要记的只有一点:在这一层里,东西的失去不是因为天灾,也不是因为盗窃,而是因为人。有人开口要,有人顺手拿,有人以帮忙的名义拿走再不还。她也把这一类写进了账。
其四是最后的结余。所存的不过几种残零不成部帙的书册,和一些寻常字帖。她说今天忽然打开这部书,像见到了故人。又说手泽还像新的,而墓上的树已经长到合抱。
把这四类损失排在一起看,会发现一件事:每一次损失,她都写明了缘由。
被火——写明是留在青州、约定明春再取而未及。
被盗——写明是穴壁,写明追回了十八轴,写明其余落到了谁手里。
寄存而失——写明寄在何处、托付何人。
被人取去——写明是在什么情势下被取的。
这是一种记账式的执着。一般人追述失物,写的是心情:痛惜、不舍、恍如隔世。她写的是明细:数量、地点、经手人、后来的下落。全篇里出现的数目字多得惊人——两千卷、五百钱、二十万钱、十五车、十余屋、五七簏、五簏、十八轴、三十四年。这些数字构成了这篇文章的骨架。
而这种执着本身就是一种悼念。丧礼上念的是名字,她念的是清单。一件东西真正的消失,是没有人再记得它曾经在哪里、后来去了哪里;只要还有一个人能说出「那五簏里有什么、如今在谁手上」,那件东西在账上就还没有销号。她做的正是这件事:把所有已经不在的东西,一件件在纸上过一遍。
本书前面讲器物之爱时说过,器物之爱的特点是「只能占着,不能给」——人可以把爱给出去,书画彝鼎却不能,它只能被拥有。而这篇后序讲的是这句话的下半截:占,也占不住。
她自己对此有过追问。后序里连着问了三种可能:是不是人的心性一旦附着在某物上,生死都忘不掉?是不是上天认为自己福薄,不配享有这些尤物?还是说,已经不在的人若还有知,仍旧斤斤爱惜,不肯把这些留在人间?最后落到一句:何得之艰而失之易也。
这三问都是关于「舍不得」的。而第三问最惊人——它把「舍不得」归给了已经不在的那个人,好像东西之所以留不住,是因为原主人在别处仍旧攥着不放。这是一个收藏者能想出的最深的解释,也是一句最不像解释的解释。
结尾那一段议论只有几十个字,是全篇最平静的地方:
然有有必有无,有聚必有散,乃理之常。人亡弓,人得之,又胡足道!所以区区记其终始者,亦欲为后世好古博雅者之戒云。
要逐句读。
「有有必有无,有聚必有散,乃理之常」——这是一句纯粹的道理话,而且是当时人共用的道理。它的来源不止一处:佛家讲成住坏空,讲诸行无常;道家讲物壮则老;儒者也讲盈虚消息。她没有指明出处,因为不必指明——这句话在她那个时代属于常识。
「人亡弓,人得之」——用的是楚王失弓的故事。楚人丢了弓,不肯去找,说楚人丢的,楚人捡去,何必找;孔子听说了,说去掉那个「楚」字就好了;还有一层是老聃说去掉那个「人」字就好了。这个故事见于《孔子家语》《说苑》等书,《公孙龙子》所载文字亦有出入,详略与措辞各本不同,学界看法不一。她只取最前面的一层:东西没有消失,只是换了个人拿着。这是对失去所能作的最豁达的解释——所有权变了,物还在世上。
「又胡足道」——所以不值一提。
读到这里,一篇文章本该结束了。理已经讲完,气也已经平了。
可是紧接着来了一个「所以」:所以我一一记下它的始末,是想给后世好古博雅的人做个鉴戒。
这个「所以」很奇怪。既然不值一提,为什么要一一记下来?她自己给的理由是「为后世好古博雅者之戒典」——告诫后来的人,不要像我们这样痴。这是一个体面的理由,搁在书末也合乎体例。但它不足以解释这篇文章。如果只为作戒,不必写叶次行次,不必写茶泼在怀里,不必写那幅还回去的牡丹图,不必写二十万钱、十五车、五簏、十八轴。作戒只需要一句结论,不需要一本账。
把这一段和本书卷十第一百〇二章讲过的无常观放在一起看,关系就清楚了。那一章里说的是:聚散是常,执着于聚则苦,故须放下。这个道理在佛家的系统里指向一个明确的动作——断贪爱。全书讲过,佛家所说的「爱」,正是那个必须戒掉的贪爱;凡有所爱,即有所缚。
李清照在这篇后序里完全同意那个道理。她不但同意,还用道理本身的语言把它说了出来,说得比很多讲道理的人都干净——有有必有无,有聚必有散,乃理之常。
然后她照旧把三十四年的账算完了。
这才是这一篇在全书里的位置:理解了无常,并不能取消舍不得。承认聚散是常理,不等于从此不再记挂;放下一个道理容易,放下五簏书难。全书反复出现的这个结论,在别处多半是以冲突的形式出现的——人和道理拧着,或者人被道理压着。只有在这里,它说得最平静:她同意,并且照做不误。同意在前一句,记账在后一句,中间连一个「但是」都没有。
顺带说一句年岁。她在文末算了一笔时间:从「少陆机作赋之二年典」到「过蘧瑗知非之两岁典」,三十四年之间,忧患得失何其多。前一句用陆机二十岁作《文赋》的典,后一句用蘧伯玉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的典,合起来是从十八岁到五十二岁。这两个数字与后序的题署年月能否对得上,历来有考订上的争论,各家推算不一,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是这个写法本身:她连时间也是按账来记的——起讫、区间、总计。
回到全书的主线上来。
「爱」的本义是舍不得。这句话在前面一百多章里出现过很多次,多数时候是作为一个词义上的结论:古汉语里「爱」与「惜」「吝」同义,《孟子》里舍不得一头牛叫爱,《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这是训诂层面的事。
《金石录后序》把这句话推到了实操层面。它回答的是一个训诂回答不了的问题:当你不得不放弃的时候,你按什么顺序放弃?
这篇文章里有三次排序,一次比一次难。
第一次在相国寺。衣服和拓本之间排序,衣服在后——典了衣服换钱买碑。这一次牺牲的是身外之物里比较不要紧的那一部分,做起来痛快。
第二次在归来堂。吃穿用度和书之间排序,吃穿用度在后——去重肉、去重采、去明珠翡翠、去涂金刺绣。这一次牺牲的是自己的日子,做起来仍然爽利,甚至带着某种自得。
第三次在装车的那天。这一次两边都是所爱:一边是书,一边也是书;一边是画,一边也是画。没有可以拿来垫背的第三方了。她只能在心爱之物内部划线:先去重大印本,再去多幅之画,再去无款识之器,再去监本、平常之画、重大之器。
前两次排序,牺牲的是自己;第三次,牺牲的是所爱之物本身。「舍不得」被逼到必须自相残杀的地步。
而最诚实的地方在于,她把这个顺序原样写了下来。她没有说「其实每一件都舍不得」,也没有说「当时慌乱,来不及细想」。她记的是一份有条理的、分了轮次的、标准清楚的清单。这份清单等于承认:在她心里,这些东西本来就不是等价的。无款识的古器排在有款识的前面被放下,监本排在孤本前面被放下,复本排在善本前面被放下。
人对自己所爱之物的排序,比任何表白都诚实。表白是无成本的,可以说「都一样」;排序是有成本的,一旦排出来,就得有人先离开。这一点不只对器物成立。全书写过许多种爱——宠爱是给得太多,溺爱是给错了地方,凄美之爱是给不出去,朋友之爱是不必给。这些说法都还停留在「怎么给」的层面。而后序问的是另一个问题:当给不出去也留不住的时候,你先松开哪一只手?
答案往往不体面,所以多数人不写。她写了。
最后落一处实的。
《金石录》三十卷传下来了。宋刻本今存残帙,后世有翻刻本、校本、辑本流通,版本源流历来有专门的考订,诸说不一。书里著录的两千卷金石刻辞,原碑原器至今存世的只是一小部分;拓本更脆,水火虫鼠,几百年下来所余无几。也就是说,那两千件实物大半已经不在,而记着它们的那份目录还在。
目录是这批家当里最不值钱的一部分——它不能挂,不能玩,不能上手摩挲;它也是最不怕散的一部分,因为它可以传抄、可以翻刻、可以一印再印。当年装车的时候,若按重量和体积计,这三十卷书本身也不过一担。
她那篇记账的文章,就附在这份目录的后面,和目录一起活了下来。
后序的末一句说,写这些是要给后世好古博雅的人做个鉴戒。八百多年里读这篇文章的人,几乎没有一个是把它当作戒来读的。他们记住的是茶泼在怀里,和那十五车。
《礼记·聘义》是一篇讲诸侯之间聘问之礼的文字,记的是使者往来、执玉授受、宾主揖让的规矩。全篇大半在说程序:谁站哪里,谁先拜,圭璋怎么捧,捧到什么高度。就在这样一篇程序文书的末尾,忽然插进来一段对话,与前文的礼节条目几乎不搭界,却成了后世引用最多的一段。
「子贡问于孔子曰:敢问君子贵玉而贱珉者何也?为玉之寡而珉之多与?」
先看这个问题本身。子贡问的是一件在他看来大概有点可笑的事:玉和珉,都是石头。珉是次于玉的美石,颜色纹理都不差,摸上去也凉,做成器物也好看。可君子偏偏只认玉,见了珉便有轻慢之意。子贡替这件事想了一个解释,而且是一个相当现代的解释:因为玉少而珉多。稀少者贵,常见者贱,如此而已。子贡是做买卖的人,《史记·货殖列传》里有他的位置,他习惯于从供给和数量上找理由。他给出的这个理由,直到今天仍然是解释一切收藏行为的第一条通则。
孔子否认了这个解释。
「非为珉之多故贱之也,玉之寡故贵之也。」这一句是全段的枢纽。它拒绝把价值归给数量。一旦承认贵玉只是因为玉少,那么君子对玉的偏爱就成了一种价格现象,与商人囤积奇货没有分别。孔子不接受这个位置。他要给这份偏爱找一个不依赖数量的根据,而他找到的根据是:玉身上带着德。
「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比,是比拟、配属。德,是人格条目。这句话的意思是:从前的君子,把自己的德目一条一条配到玉身上去。注意它的语序——不是玉本来有德,而是君子把德比到玉上。这个「比」字很老实,它承认了这是一次人为的指派。但接下来的十一条一说出口,指派就变成了发现:每一条德目都被牢牢钉在玉的一项可看、可摸、可听、可掂的物理性质上,读下来仿佛那些德本来就长在石头里,只等人去认出。
这一段的年代和归属,需要老实交代。《礼记》各篇的成书时间历来聚讼,学界看法不一,一般认为它是战国至汉初陆续编成的礼学文献汇编,不是一人一时之作。《聘义》末尾这段对话是否真出于孔子与子贡之口,同样无法确证;相近的一段也见于《荀子·法行》,那里列的德目条数与《聘义》不同,《管子·水地》另有玉有九德之说,条目又是一套。三处孰先孰后、是否同源,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是:至迟在战国到汉初的一段时间里,把玉的物理性质逐条译成人格条目,已经是一种成熟的、可以反复操作的做法,而且不止一家在做。
这里要先把这段文字的性质说透,因为后面所有的话都建立在这上面。它是一次系统的「读物」——把一件东西的每一个可观察特征,逐一翻译成一条对人的要求。它的操作方式是这样的:先把玉放在手上,看它的光,摸它的面,掰它的角,掂它的重,敲它听声,对着光看它的斑;每得到一项感觉,就在人格清单上找一条对应的条目安上去。做完之后,这块石头就不再是石头,它成了一份可以随身携带的道德备忘录。君子把它系在腰上,走一步响一声,等于每走一步被提醒一次。
本书第一百一十八章讲咏物诗,说到那种诗的要害在「最后一转」:前面几句老老实实写物,写它的形、色、声、态,末一句忽然转到人事上去,让物成为品格的说明。那是一种文学技术,转得好便是好诗,转不好便是俗套。《聘义》这一段做的是同一件事,却不是转一次,是转十一次,而且转完之后不收笔,把这十一次翻译固定下来,写进礼书,配上器物的等级、佩戴的规制、行走的步法,让它变成可执行的制度。所以那是文学技术,这是伦理工程。思路完全相同:都相信物的属性可以译成人的德性;差别只在于,诗人转完就走,礼家转完要立法。
中国人对器物的爱,从一开始就带着这种翻译的冲动。爱一件东西而不为它找到一个道理,这在这套文化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而找出来的道理,往往比东西本身更长命:玉的德目流传了两千多年,比任何一块具体的玉都活得久。
现在逐条读。为便于对照,每条先录原文,再说它指的是玉的哪一项性质,最后看这项性质是怎样被译成那条德目的。
「温润而泽,仁也。」这说的是玉的手感和光泽。温,是不冰手;玉的导热率使它初触微凉,握久便随体温而暖,不像金属那样一直夺人的热。润,是表面不干涩,有油脂感。泽,是光不刺眼,是从里面透出来的一层柔光,不是镜面的反射。这三样合起来,是一种不拒人的质地。译成人格,便是仁——仁的核心是待人接物时的不锐利、不冷硬,让人挨得近。这一条是十一条里最贴切的一条,也是后世引用最多的一条。《诗经·秦风·小戎》里那句「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典」,《聘义》这段末尾正是引它作结,可见「温」这一项,在玉的诸多性质里被认为最能代表人。
「缜密以栗,知也。」缜密,指质地细致紧密,肉眼看不见颗粒,断口不显粗糙的结构。栗,注家解释不一,一般释为坚实,有说取栗实之坚,有说是「栗然」的坚定貌,学界看法不一。这一条译出来的是知——智慧。为什么细密坚实就是智?因为知在古人的理解里不是聪明外露,而是内部有条理、经得起推敲、不含糊、不疏漏。一块玉从外面看是浑然的,切开来看仍然是浑然的,内部没有藏着松散的地方;一个有知的人也应当如此,表里之间没有空腔。
「廉而不刿,义也。」廉,是棱,是器物的边角;刿,是割伤。玉器打磨之后有明确的棱线,边角分明,可是这棱线不割手。这是治玉的手艺造出来的一种矛盾状态:既保留了界限,又不构成伤害。译成人格,便是义——义是有原则、有分际、该拒绝时拒绝,可是不以原则伤人。这一条是十一条里最见分寸的一条。有棱而伤人,是刻;无棱而不伤人,是滑;廉而不刿,是义。三种状态,只有中间一种要靠打磨才能得到。
「垂之如队,礼也。」队,即坠,下坠。这说的是佩玉悬在身上的姿态:它有相当的分量,系上去便沉沉地往下垂,绝不飘起,也不横挑。译成人格,是礼。礼的姿态是下的——低头、俯身、退让、居下。一块石头挂在腰间,因为重力而始终朝下,这个再普通不过的物理事实,被读成了谦卑。这一条最能看出「读物」这件事的手法:它读的不是玉本身的性质,而是玉与人身体发生关系时呈现的样子。
「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这是听觉的一条,也是十一条里描述得最细的一条。敲一块好玉,声音清亮、悠长,向上扬;而后戛然收住,不带浑浊的余响。诎然,一说取「絀」义,指止得干净。译成的德目是乐——不是快乐,是音乐。音乐的要害不只在于发声好听,还在于收得住:起有起处,止有止处,该停的时候干干净净地停。石头里含着这样一条完整的、有始有终的声音,于是它就成了乐的实物证明。
「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典」瑕是玉上的瑕疵斑点,《说文》释「瑕」为「玉小赤也」,本指玉中泛出的赤色斑,后来专指玉病;瑜是玉的美处。这一句说的是一块真玉的光学事实:它是半透明的,斑与美同时呈现在一个视野里,谁也遮不住谁。你不能只看见好的,也不能只看见坏的。译成人格,是忠。这里的忠不是忠君,是「尽己」,是不隐瞒。一个人把自己的好处和毛病一并摆出来,不修饰、不掩盖,这就是忠。十一条里,这一条最见胆量——它承认所爱之物有毛病,而且把「有毛病还看得见」本身当成一项德。
「孚尹旁达,信也。」这四个字最难解,注家读法不一。较通行的一种解释以「孚」为浮,「尹」读如竹筠的筠,指玉的色彩与光泽由内向外通达四方,内外一致,学界对此解释看法不一。取这一读法,则这一条说的是:玉的颜色不是涂在表面的,你从任何一个角度看,从任何一处剖开,颜色都一样,里外没有两副面孔。译成人格,是信——信的本义是言与行相符、外与内相符。玉的不作伪,全在它的通体一色。
以上七条,条条落在可感的物理属性上:手感、结构、边角、重量、声音、透明度、色的通达。接下来四条,性质忽然一变。
「气如白虹,天也。」这已经不是手上那块玉的属性,而是关于玉的一种说法——玉在山中,其气上出如白虹。这是产地的传闻,不是可验证的观察。
「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同样,说的是玉的生成与山川之气相关。
这两条把玉从人手里放回天地之间,给它一个来历。它们不再是「读物」,而是「配位」:把玉安置进天地的框架,使它不只是有德,而且有来处。
「圭璋特达,德也。」这一条转到礼制上。圭与璋是聘享所用的玉器,郑玄注大意谓圭璋可以单独送达,不必依附其他币帛为衬,其余礼物都要有所附丽,唯独圭璋自己就够。译成德,是说有德之人不需要引荐,不必附着于人而后见用。这一条读的已不是玉的质地,而是玉在制度里的待遇。
「天下莫不贵者,道也。」这是最后一条,也是最值得停一停的一条。它说:天下没有人不看重玉,这就是道。此处的推理已经离开了物理属性——它不再说玉是什么样子,只说人们如何对待玉。为什么玉贵?因为它有德。何以见得有德?因为天下莫不贵之。这是一个圈。而这个圈之所以被安在最末,恰恰因为前面十条已经把该说的都说尽了,最后需要的不是再添一项证据,而是一句盖棺的话。
十一条读完,再回头看子贡的问题。子贡说:因为玉少。孔子说:不是,因为玉有德。可是把十一条排开细看,其中七条是感觉,两条是传闻,一条是制度,一条是众人的态度——没有一条能构成对稀缺性的反驳。这段问答真正做成的事情,不是驳倒了子贡,而是把一个可以用价格解释的偏爱,改写成了一份可以用德目解释的偏爱。两种解释都成立,人们选择了后一种,并且用后一种写了两千年的书。
同一套做法,在别的书里伸缩成别的样子。
《说文解字》玉部收字逾百,是全书大部之一,专记各种玉的名称、颜色、形制、声音。部首字「玉」的说解是这样一句:「玉,石之美有五德者。」接着许慎列出五条:「润泽以温,仁之方也;䚡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尃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桡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絜之方也。」最后交代字形:「象三玉之连,丨其贯也。」——三横是三块玉片,一竖是穿它们的绳子。
把这五条和《聘义》十一条并排看,会看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第一条几乎完全相同。「润泽以温」与「温润而泽」是同一句话的两种语序,配的都是仁。这说明玉的手感是全部说法的共同起点,没有哪一家愿意让开。
第二条不同了。「䚡理自外,可以知中」,说的是玉的纹理从外面看得出内部走向——这与《聘义》「缜密以栗」讲的是同一件事的两面,都是质地结构;可是《聘义》把它配给知,《说文》把它配给义。
第三条更明显。玉的声音,《聘义》配的是乐,《说文》配的是智。同一次敲击,同一声清响,在一处成为音乐的品格,在另一处成为智慧的品格。
第四条,「不桡而折」——玉可以折断,却不会先弯曲,宁可齐齐地断也不软下来。这一条《聘义》没有,《说文》配给勇。
第五条,「锐廉而不忮」,与《聘义》的「廉而不刿」是同一项性质:有棱不伤人。可是《聘义》配义,《说文》配絜——洁。
五条里,只有第一条的配属两处一致,其余四条要么德目不同,要么另一处根本没有。这还只是两家。《荀子·法行》有一段相近的问答,所列条数为七,传本文字与《聘义》互有异同,「廉而不刿」在那里所配的德目也与《聘义》不同;《管子·水地》另立一套,说玉之所贵在九德,条目与前二者又有出入。三家孰先孰后、是否同出一源,学界看法不一,不必勉强调停。
要紧的是这件事本身:玉的物理性质是固定的,配上去的德目却是可以挪动的。同一份感觉清单,可以译成五条,可以译成七条,可以译成九条,可以译成十一条;声音可以是乐,也可以是智;棱角可以是义,也可以是洁。这就说明,被读出来的德并不藏在石头里,它藏在读的人手上。石头只提供一份足够丰富、足够具体的属性清单,剩下的事情,是每一代人按自己那一代最看重的条目重新分派一遍。玉之所以能承担这件事两千多年,正因为它的属性够多、够杂、又件件可感——它是一份用不完的素材。
字书里还留着一处更省事的对照。《说文》释「玉」是「石之美有五德者」,而释与珉同类的那个字,只作「石之美者」(此字传本或作玟,或作珉,异文情况学界看法不一)。两条说解逐字比对,差的正好是「有五德」三个字。子贡问的那个问题,答案就摆在字典里:玉与珉在质地上的差别当然存在——珉的硬度、光泽、结构都不及玉——可是在文字的定义里,两者的距离被写成了德的有无。一块石头美,它叫珉;一块石头美而且有五德,它才叫玉。
顺带说几个字。「瑕」,《说文》释为「玉小赤也」,本指玉里泛出的赤色斑点,是个中性的颜色词,后来才专用于毛病,「瑕疵」「白璧微瑕」都是这个引申。「瑜」,《说文》以「瑾瑜」连言,释为美玉,指玉中最好的部分。瑕与瑜本来是同一块石头上的两块颜色,被拿去指人身上的两样东西,从此再没回来。
最要紧的是「理」字。《说文》:「理,治玉也。」这个后来负载了全部中国哲学重量的字——天理、义理、性理、条理——本义只是加工玉石:顺着石头的纹路把它剖开、磨开。纹路本身叫肌理、文理,顺纹路做工叫理,做完之后事情妥帖了叫有条理。一个匠人的手艺动词,走了两千年,成了宇宙秩序的名字。这条路径和「比德于玉」是同一条:都从手上那块石头出发,走到人的头顶上去。
要理解玉何以能承担这些,得先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以及怎样才能把它做成器。
现代矿物学里,被中国人称为玉的东西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软玉,即透闪石—阳起石系列矿物的致密集合体,摩氏硬度约六至六点五;它的内部是无数细小纤维交织成毡状的结构,这个结构使它的韧性极高——不容易裂,受力时能扛住相当大的冲击。另一类是硬玉,辉石族的一种,即今日所称翡翠,硬度约六点五至七。中国古代所贵的玉,绝大部分是软玉;硬玉大量输入内地并成为贵重之物,一般认为在明清时期,料源主要在缅甸北部,其输入的具体起始年代学界看法不一。
也就是说,《聘义》里子贡与孔子谈论的那块玉,几乎可以肯定是软玉。「温润而泽」的手感,「缜密以栗」的结构,「不桡而折」的脆中带韧,都是软玉的性质。那个交织的纤维结构,正是十一德里好几条的物理根据:因为纤维交织,所以断口不显颗粒,是为缜密;因为韧性高,所以棱角能磨得极薄而不崩,是为廉而不刿;因为致密均匀,敲击时振动能持续而不散乱,是为其声清越以长。
料从哪里来。传世文献里被反复称道的是于阗之玉,即今新疆和田一带昆仑山北麓所出,分山料与籽料:山料是在山中开采的原生矿,籽料是矿体崩落后经河水搬运、磨圆、留在河床里的卵状料。籽料外皮光滑,往往带一层沁色,被认为质地更胜。至于历代玉器的实际料源,情况比文献复杂得多——早期玉器分布很广,各地都有可用的地方玉料,某一件具体器物的料是本地的还是远方来的,需要靠科技手段检测才能判断,不能一概归于和田。玉门关的得名旧说与玉石输入有关,此说是否可靠,学界看法不一。凡涉及具体年代与产地,这里一律存疑,不作断语。
真正要说的是工艺,因为工艺里藏着这一章最硬的一块道理。
玉的硬度高于铁。铁的摩氏硬度约在四到五之间,钢略高,仍在玉之下。这意味着一件事:玉不能刻。刀在玉面上划过去,留下的是刀的痕,不是玉的痕。古人所谓「琢玉」,那个「琢」字容易让人误以为是敲、是凿,其实不是。《说文》:「琢,治玉也。」《尔雅·释器》分得更细:「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典」四种材料四种做法,玉的那一种叫琢。而琢的实质,是磨。
具体的做法,是用比玉更硬的砂。这种砂叫解玉砂——石英砂、石榴石砂之类,后世也用刚玉、金刚砂。工匠把砂和水调成浆,涂在玉料要下手的地方,再用旋转的砣具(一种圆盘状工具,早期以人力或畜力带动)压着砂在玉面上反复碾。切割也是同理:用绳或薄片带着砂来回拉锯,一点一点把玉磨断。整个过程里,砣不接触玉,绳也不接触玉,真正吃进石头里去的,始终是那些砂粒。砣与绳只是载具,是把砂送到该去的地方并给它压力和往复运动的东西。
明白了这一点,再读《诗经·小雅·鹤鸣》里那句人人会背的话,意思就完全不同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典」
同一篇的前一章还有一句「他山之石,可以为错典」,错是磨石一类的工具。这两句在后世被用滥了,几乎成了「外面的意见有助于改正自己」的套话。但它原本是一句技术陈述,而且极准确:能攻玉的,只能是别处的石头,而且必须是比玉更硬的石头。玉与玉相磨磨不动;本山之石与玉同质,也磨不动。攻玉的东西必须来自他处,必须与玉不同类,必须比玉更粗、更硬、更不好看。那些砂粒在整个工艺里没有名分,做完就随水冲走,没有一粒会留在成器上。可是玉器上每一道棱、每一个孔、每一片抛光面,都是它们一粒一粒磨出来的。
这就构成了一个很少被说破的反差:被立为德之全体的那件东西,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它硬,可是它的硬只能用来抵抗;它美,可是它的美要靠一堆无名的粗砂替它揭出来。君子比德于玉,比的是成器之后的玉——温润的、有棱不伤人的、叩之有声的那块。而使它成为这样一块玉的,是磨了它几个月的砂。
玉一旦成器,就进入制度。
《周礼·春官·大宗伯》有两条最要紧的记载。一条是六器:「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典」六种形制、六种颜色,配天地与四方,构成一套完整的空间图式。另一条是六瑞:「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穀璧,男执蒲璧。」六种玉器分配给六等爵位,一看手里执的是什么,就知道这个人是谁。
这两条要连着读。前一条把玉派给天地四方,后一条把玉派给人间等级;玉于是同时成为宇宙的坐标和身份的读数。
形制上,几种主要器类的样子大体如下。璧是扁平的圆形片,正中一孔。《尔雅·释器》给了一组精确的比例定义:「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典」肉指边圈的宽度,好指中孔的直径。边宽是孔径的两倍,叫璧;孔径是边宽的两倍,叫瑗;两者相等,叫环。同样一片带孔的圆玉,三种名字全靠比例来分,不靠别的。这种以数定名的做法,本身就是礼制的性格。
圭是长条形的片状器,《说文》释为「瑞玉也,上圜下方」,通行的理解是上端削成尖或圆,下端方正,执在手里。璋,旧注多谓半圭,即圭之半形,具体形制历来有争议,学界看法不一。璜是弧形片,《说文》释为「半璧也」,形如半个圆环。琮是外方内圆的柱状器,中间有贯通的圆孔,外壁作方形,常分节。琮的用途,《周礼》说是礼地,但这一说法是否反映更早的实际用法,学界看法不一;关于琮的原始功能,说法很多,至今没有定论。
需要老实说明的是:《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与所记制度是否曾经完整行用,历来聚讼,学界看法不一。上面这两条应当被看作战国至汉之间礼学家整理出来的一套理想制度,而不是某一朝某一代的实录。《尚书·舜典》里另有「辑五瑞」「班瑞于群后」以及「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典」的记载,说的是把诸侯手里的玉收上来核验、再颁下去;这类记载的年代同样需要谨慎对待。但无论具体制度如何,有一件事是清楚的:至迟到战国,玉已经是一套完整的身份语言,它的形状、颜色、尺寸、执法,每一项都在说话。
一块石头到这一步,已经走得很远了。它先被读出德,再被派上等级,最后被要求随身携带。而随身携带这一步,改变的就不只是身份,是走路的姿势。
《礼记·玉藻》里有一句话,把佩玉这件事定成了终身制:「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典」无故,指没有丧事或别的特殊缘由。也就是说,一个君子从成年到老死,腰上一直挂着玉,除了服丧才取下来。《玉藻》另有「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否典」一语,说的是同一件事:系带子就得挂玉,只有丧中例外。
佩玉不是一块,是一组。若干片玉——珩、璜、琚、瑀、冲牙一类,名目繁多,各家记载与注解互有出入——用丝绳串成上下数层,挂在腰带两侧垂下来。人一动,这些玉片彼此相碰,发出声音。《诗经·郑风·有女同车》里的「佩玉将将」,将将就是这个声音的拟声。
《玉藻》接着记了一套关于这声音的规矩,是全篇最值得细读的一段:
「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
逐层看。左右两侧的佩玉,被要求发出不同的音——右边是徵、角,左边是宫、羽,即左右两组玉片的音高经过配置,合起来构成一副音阶。快步走叫趋,慢步走叫行;趋的时候合《采齐》的节拍,行的时候合《肆夏》的节拍,这两个都是乐章名。转弯要圆得合规,折角要方得合矩。向前时身体略俯如作揖,退回时身体略扬。做到这些,玉才会锵然而鸣——「然后玉锵鸣也」,这个「然后」是关键:不是走路就会响,是走对了才会响得好听。
再看最后一句给出的理由:君子坐车听着车铃,走路听着佩玉,于是「非辟之心无自入也典」——邪僻的念头没有缝可以钻进来。这是把声音当作一道持续的屏障:耳朵里一直有一个合于节度的声响,心思就无法游走。
这里发生的事情,值得停下来说明白。表面上,佩玉是装饰,是身份标识;实际上它是一具穿在身上的仪器,而且是一具带反馈的仪器。
它的工作原理是这样的。一组玉片用绳悬垂在腰侧,它是一个钟摆。走得快,摆幅大,玉片乱撞,声音杂而急,像一串没有节拍的碎响;走得慢而稳,摆幅均匀,玉片按固定的周期相碰,声音就成了节奏。上身摇晃,声音就乱;上身端正、腰胯平稳,声音就整齐。转身太急,两侧玉片会打在一起;转得从容,才各响各的。
也就是说,佩玉把走路这件本来无从评判的事,变成了一件当场可听、人人可判的事。一个人走得对不对,不需要有人盯着看,听就够了——而且是他自己先听见。这是一套即时的、无法作弊的自我监听装置。
由此产生的结果是明确的:君子必须走得慢。
不是因为慢好看,是因为快了玉会乱响。跑起来,佩玉就成了一串失控的噪音,当众宣告这个人失态。所以那套礼制不必写一条「君子不得疾行」的禁令,它只要求你一直把玉挂在身上,速度自然就被锁住了。一件挂在腰上的装饰品,被用来规训身体:限制步幅,限制速度,限制转身的角度,限制上身的晃动,最终限制一个人一生的行走方式。
《玉藻》里还记了佩玉的等级,说天子、公侯、大夫、世子、士各佩不同的玉、系不同颜色的组绶,逐级而降(此段传本文字与注家读法互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等级归等级,但对身体的约束是不分等级的:只要挂着,就得慢下来。
回头再看《聘义》十一德里的第四条——「垂之如队,礼也」。当时说它读的是玉的重量与下垂之势。现在可以补上后半截:那份重量不只是象征谦卑,它是真的在起作用。玉有分量,所以摆得慢;玉有分量,所以走急了会打腿;玉有分量,所以人不得不承认自己身上挂着一件东西,而这件东西一直在提醒他此刻正被什么规矩管着。礼从来不只是观念,它要找到一个能压在身体上的重量。玉是那个重量。
玉还有一项性质,前面的德目表里没有一条正面写它,可它比十一德加起来更深地进入了汉语。
玉不能修。
这在材料上是硬事实。青铜器坏了可以熔了重铸,铸出来还是那些铜;陶器碎了可以打泥重烧;丝帛破了可以补,可以拆了重织;金银更不必说,本来就是靠反复熔铸流通的。唯独玉,一断就是永久。它没有熔点意义上的可逆性——把玉烧了,得到的不是玉浆,是一堆废料;两半玉断口再密合,也粘不成一块玉。它能被改小,被重新打磨成别的器物,但那是牺牲,不是修复:断了的璧只能改成小件,永远回不去原来的圆。
正因为如此,玉成了汉语里表达「一次性」的最好载体。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完璧归赵,本书第五十章已详说其事。这里只提一处细节:蔺相如在秦廷上握璧却立,倚柱怒发,说的那句话是「臣头今与璧俱碎于柱矣典」。他手里的筹码,不是把璧带走——秦王人多势众,抢走是随时的事——而是把璧毁掉。这一威胁之所以成立,全靠玉不可修复:一块金器,砸了还能收拾;一块璧,碎在柱子上,秦王就此永远得不到它了。蔺相如押上的是「不可逆」这三个字。而他把自己的头和璧并列,正是让人格与玉共享同一种性质:都只有一次,都不能重来。
那块璧的来历见于《韩非子·和氏》,说卞和献璞两次被刖足的故事。此事是否史实,先秦子书所记与后世传述之间的层次,学界看法不一,这里只当它是一则早期文本。
到了北朝,这一层意思被压缩成了一句话。《北齐书》元景安传里记着一场家族会议:北魏宗室元氏在北齐处境危险,元景安主张改姓高氏以求保全,他的从兄元景皓不肯,说了一句大意是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的话,其后遇害。《北史》亦载此事,文字小有出入。这句话后来简化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成了气节的标准表述。
它的逻辑完全建立在材料上。瓦——陶——是可以将就的:破了修,缺了补,不好看也能用,用坏了不心疼,再烧一个就是。玉不能将就。玉的价值恰恰在于它整、它全、它一处未损;一旦有损,价值不是降低,是塌掉。所以选择玉碎的人,选的不是死,是「不接受折损后的存续」这一条原则。而这条原则之所以能用一块石头说清楚,是因为那块石头确实碎了就没了。
至此,玉在汉语里承担了两件相反的事。一件是柔的:温润而泽,仁也——它是待人接物的样板。另一件是刚的:宁为玉碎——它是拒绝妥协的样板。同一块石头,一面教人和气,一面教人赴死。这两面并不矛盾,它们出自同一项事实:玉是一种硬度高、韧性大、可以磨得极温柔、但一旦超过极限就整体崩断的材料。温润是它的表面,不可挽回是它的底子。
最后回到本书一直在追的那件事。
汉语里「爱」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那个「吾何爱一牛」的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说的是爱得深必然耗费大。全书要说的是:从舍不得到给出去,中间隔着三千年,而两头是同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在所有被爱的东西里,玉是把这个结构暴露得最彻底的一件。
理由很简单:玉不能吃,不能用,不能回应。
它不能吃——它没有任何营养,也不产生任何实用效能。它不能用——严格地说,玉器几乎全是不做事的器:璧不能盛东西,琮不能装东西,圭不能砍不能撬,佩玉挂在身上只增加负担。玉能做工具的时代很早就过去了,此后它做的唯一一件事是被拿着、被挂着、被看见。它也不能回应——它不像马能驮你,不像狗认得你,不像孩子会长大,不像朋友会说话。你对它好,它不知道;你把它锁在匣里三十年,它也不会怨。《论语·子罕》里子贡问「有美玉于斯,韫匵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美玉在匣中与在市上,对玉本身毫无分别,那场对话谈的从头到尾都是人的出处,不是石头的处境。
所以玉之爱是一种最纯净的占有:它剔除了实用,剔除了互惠,剔除了对方的意愿,只剩下拥有和展示这两件事。人爱一件东西而这件东西一无所用、一无所报,这时候爱的结构最清楚——它就是舍不得,就是不肯给出去,就是要它在我这里。
而中国人为这份占有做的事情,是替它编了一整套德目。
十一德也好,五德九德七德也好,做的都是同一件工作:把「我喜欢它」翻译成「它配被喜欢」。翻译之后,占有就不再是占有,成了亲近有德者;囤玉就不是敛财,是修身;把玉挂在腰上,就不是炫耀,是让德目随时提醒自己。子贡那个稀缺性的解释被推开,正是因为它太诚实,它把这份爱还原成价格,而人们需要的是把它抬升成道理。
有意思的是,文字本身把底账留下了。「宝」,《说文》:「寶,珍也。」字形是宀(屋顶)底下放着玉和贝——一间屋子,里面藏着玉和贝,这就是宝的定义。「珍」,《说文》释为宝,字从玉。「贵」,《说文》:「貴,物不賤也。」字从贝。玉与贝,一个是不能用的美石,一个是上古的货币;三个字凑在一起,把价值的两个源头摆得清清楚楚。《聘义》在道理上否认了价格,字形却始终没有否认。屋顶下面那块玉,谁也没把它挪走。
这不必用来讥讽谁。替自己所爱之物寻找理由,是人最普遍的行为之一,也许是最不该被嘲笑的一种。爱本来是没有理由的,可人受不了没有理由的爱——那会显得自己荒唐,显得那份看重轻飘飘的。于是人替所爱之物立传,替它编德,把自己的偏好说成对方的品质。父母替孩子找,恋人替对方找,藏家替一只碗找,读书人替一块石头找了十一条。这些理由多半经不起冷读——十一条里七条是感觉,两条是传闻,一条是制度,一条是循环论证——但理由的真正功能从来不是经受检验,是让爱有地方安放,让占有能被说出口,让一个人不必承认自己只是舍不得。
「甚爱必大费」这句话在玉身上格外坐实。为了那块什么也不做的石头,要有人去昆仑山下的河里翻捡,要有人把它运过几千里,要有工匠对着一块料磨上几个月,要有一整套礼书规定它的形制、颜色、尺寸和佩戴方式,还要有一个人一辈子走得比他本来能走的更慢。费在了这里,而这些费用一分也不会回到玉身上——玉不知道。
《玉藻》那句「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典」,字面就是最实的落点:一个人一生把一块自己吃不了、用不上、也得不到回应的石头挂在腰间,为它慢下脚步,为它编出十一条道理。道理传了两千多年,玉也传了下来,一代一代收在屋顶底下。只有当初把它磨成这个样子的那些砂,随着水冲走了,一粒也没留下,也没有人替它们编过一条德。
一张桌子上摆着四样东西:一支笔,一锭墨,一叠纸,一方石头。它们合起来只做一件事——把字留在纸上。做完这件事,四样东西的下场并不相同:笔会秃,墨会磨完,纸会写满,只有那方石头留下来,而且可以一直留下去,留到用它的人死了以后。
本章要讲的,是这四样工具怎么变成了四个被供养的对象。所谓被供养,不完全是比喻。唐宋以后的文人替它们写传记,从籍贯写到世系,从功业写到晚年被弃;替它们上封号,封侯封公,给姓给名;替它们排座次,分地分等,定出上中下品;在石头上刻字,把石头写进文集,写进赠答往还的诗,写进临终交代后事的话里。一件本来用坏了就该扔掉的东西,一旦被这样对待,「用坏了扔掉」这件事本身,就变成了一桩必须交代清楚的事。
先把名目弄清楚。
「文房」这两个字,起初指的不是书斋,是官署。南北朝到隋唐,官府中掌管文书、笔札、图籍的处所可以称作文房,与「兰台」「秘阁」是一类词,指的是一个办公的地方和一批办公的人。这个词的意思后来向内收缩,从官府的文书处收到私人的书房,大约完成于唐宋之间,具体在哪一步定型,学界看法不一。这个收缩很要紧:一个公家的词变成了私人的词,一间办事的屋子变成了一个人独处的屋子,屋里的东西也就从公器变成了私物。公器不必爱,私物才会被爱。一支属于官署的笔坏了,换一支就是;一支属于「我的文房」的笔坏了,那是另一回事。
「宝」字更直白。《说文解字》:「宝,珍也。」这个字的繁体写作「寶」,拆开来是宀、玉、贝、缶四件:宀是屋顶,玉和贝是两样值钱的东西,缶是声符。也就是说,「宝」这个字画出来的场面,就是把值钱的东西收进屋子里。它不描述物本身好在哪里,它描述的是人对物做的一个动作——收进来,关上门。一件东西成为「宝」,不是因为它自己变了,是因为它的位置变了,从外面进到了里面。
于是「文房四宝」这个说法里其实藏着两层意思:一层是这四样东西好,一层是这四样东西被收着。后一层往往被忽略,而它才是本章的题目。
四者合称,成于宋代前后。北宋苏易简有《文房四谱》,分笔、砚、纸、墨为谱,每谱之下又分叙事、造法、杂说、辞赋诸门,把四样东西各自的来历、做法、掌故与前人吟咏汇成一书(各本卷次与次第或有出入)。这部书的意义不在它考订得多精,而在它做了一个动作:在它之前,笔是笔,墨是墨,纸是纸,砚是砚,各说各的;在它之后,这四样成了一个固定的班底,谁也不能单独出场。后来凡讲书斋、讲清供、讲雅玩的书,都照着这个班底往下排。
至于「文房四宝」这四个字最早连用见于何书,学界看法不一。宋人诗文中已见四者连称,后世又有把南唐一朝的四种名品——澄心堂纸、李廷珪墨、龙尾石砚、宣州诸葛氏笔——合称为文房四宝的说法,但这类说法多出于宋以后的笔记与题跋,属于追述,不是当时的定名。可以稳妥地说:四样东西被拧成一个词,是宋代前后的事;拧成一个词以后,它们就再也拆不开了。一个词一旦成立,它所指的那几样东西就获得了一种集体身份,像一个家族,像一个班子,像四个共事多年的同僚。而给同僚写传,是中国文人最熟的手艺。
但在讲人怎么对待它们之前,得先把它们是什么讲清楚。爱一件东西而不知道它是怎么做出来的,那份爱是空的;后文所有关于人格化、关于封侯、关于刻铭的话,都要落在这四样实实在在的物件上,否则就成了纸上的游戏。
先说笔。
《说文解字》:「笔,秦谓之笔。从聿从竹。」又释「聿」:「聿,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这条材料值得停一下。它记的是战国秦汉之际的方言分歧:同一件东西,秦地叫笔,楚地叫聿,吴地叫「不律」,燕地叫「弗」。「不律」是两个字合成一个音,与「聿」「弗」显然同源。四个地方各叫各的,说明这件东西在各地都已通行,而且通行得够久,久到语音已经各自走岔。至于「笔」这个字形,从竹从聿,聿字的古文字形一般释为手持笔管之状——一只手握着一根杆子,杆子下端有毛。字形本身就是一份最简的说明书。
笔是谁造的,旧有蒙恬造笔之说。这个说法属于传说层:《史记·蒙恬列传》讲的是蒙恬筑长城、将三十万众、临终自陈其罪,并没有说他造笔;造笔之说主要见于后世著述与笔记,来源与年代学界看法不一。更硬的证据来自地下。战国楚墓中已出土毛笔实物,长沙一带的战国墓所出一支尤为常被称引:笔杆是细竹,笔头是兽毛,毛束围在杆的一端外侧,以丝线缠紧,再加漆固定。这种做法与后世把笔头塞进笔管中空处的插法不同,是外缠而不是内插,说明战国时期的制笔尚在早期形态。总之,笔的使用早于蒙恬,蒙恬至多是改良者或某一路做法的代表人物,把一件横跨数百年的工艺归到一个将军名下,是后人省事的办法。
笔的关键在毛。制笔的毛料,常见的有兔毫、羊毫、狼毫、鼠须几种。兔毫取自野兔,以背脊上一段最劲挺,色深者旧称紫毫;羊毫柔而含墨多;狼毫其实不是狼,是黄鼠狼的尾毛,劲而弹;鼠须是否真用鼠的须,历代记载不尽相同,唐人记王羲之书《兰亭》用鼠须笔,此说见于唐人叙记之文,其可靠性学界看法不一。此外还有用鸡毛、猪鬃、马鬃、羊须乃至婴儿胎发的,胎发笔多属纪念性质,不为实用。硬毫弹性大,笔画劲峭;软毫吸墨多,笔画丰腴;把两种毛按比例掺在一起,就是兼毫。一支笔的性情,在拔毛的时候就定下了。
制笔的工序,粗分是这样几步:择料,把不同部位、不同长短的毛分开;水盆,在水里反复梳洗,去脂去绒,拔掉没有锋颖的杂毛,这是最见功夫的一步,笔工的手常年泡在水里;齐锋,把毛尖对齐,毛尖那一小段透明而柔的部分叫锋颖,是一支笔真正干活的地方;然后是做笔头,古法有柱有被,中间一撮硬毫作骨,叫笔柱,外面披一层毛裹住,叫笔被,这种做法后来称有心笔;扎线,把笔头根部用线缠死;装管,以漆或胶固入笔管;最后修笔,修去多余的毛,试水,看开合。宋人记宣州诸葛氏所制之笔不用柱被之法,通体一色散扎而成,称散卓笔,黄庭坚等人有称述,具体做法与源流的细节学界看法不一。
「毫」这个字要专门说一句。毫指细长而尖的毛。《孟子·梁惠王上》有「明足以察秋毫之末典」的话,秋毫是野兽入秋新长出的细毛,极细,「秋毫之末」是细的极致。后来「毫」变成度量单位,一寸的千分之一,又引申为「一点点」,「毫无」「分毫」都从这里来。也就是说,「毫」这个字里,本来就含着「细到几乎看不见」的意思。而一支笔的好坏,恰恰全押在那看不见的一段上——锋颖只有几毫米,写字的人真正接触纸面的,只是这几毫米。制笔行内有尖、齐、圆、健四字,称为笔之四德,这四个字所说的也都是那一小段:尖是聚拢成锋,齐是压平后毛端整齐,圆是四面饱满不偏,健是提起后能自己弹回。这四字何时成为定说,来源与年代学界看法不一,但它把一件事说透了:笔的价值不在它的木杆,不在它的漆色,在人眼睛几乎看不清的地方。
这也是笔最容易被人爱上的原因之一。它的好处必须用手去体会,不能用眼睛看。而凡是必须用身体去体会的好处,都容易被说成是一种缘分。
再说墨。
《说文解字》:「墨,书墨也。」字从土从黑。这个字形老实得近乎无趣:黑色的土块。墨的来路确实有两条,一条是天然的,一条是烧出来的。天然的是石墨,一种可以直接画出黑道的矿物,早期记载中的「石墨」多指此类。烧出来的才是后来意义上的墨。汉代墓葬中出土过小而圆的墨丸,块头很小,握不住,所以要配一块研石,把墨丸按在砚面上碾磨。这一点后文讲砚时还要回来说,因为研石的消失,正是砚这件器物变身的关键。
墨的两样原料是烟和胶。
「烟」就是烧出来的炭黑,极细,细到可以浮在空气里。取烟的办法是把燃料放在窑中不完全燃烧,让烟气顺着通道跑,在沿途结成烟炱,再刮下来。这里有一条通行的经验:靠近火口的烟粗,离火越远的烟越细,最远处所得最贵。这个道理不难懂——重的颗粒飞不远。烧松取烟叫松烟,烧桐油、麻油、猪油之类取烟叫油烟。松烟色黑而不甚亮,层次干,写字见笔路;油烟色乌而有光泽,画山水见润泽。两种烟的高下,历代文人各有偏好,从来没有定论。
「胶」是把烟粘成块的东西,多用兽皮胶、鹿角胶一类。胶的分量最难拿捏:胶多则墨块坚牢耐久,但磨出来滞笔;胶少则下墨爽利,但墨块容易开裂脱落,存不住年头。所以一锭好墨其实是一场妥协,妥协的方向决定了这锭墨是给人用的,还是给人存的。这句话现在听着平常,到本章末尾会变得要紧。
关于合墨之法,较早而可靠的一份记载在《齐民要术》中,其卷九有专记笔墨之篇,所载合墨法题为韦仲将(韦诞)之法。大意是:烟要用细绢反复筛过,把灰渣去尽;胶要化开澄清;和好之后在铁臼里捣,捣的次数越多越好,宁可偏硬不要偏软;此外还加鸡蛋清、珍珠、麝香一类东西。加珍珠麝香为的是什么,记载语焉不详,后人有说是为了增光泽、去胶臭、防虫蛀的,说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是一件事:早在魏晋南北朝,墨已经不只是黑色,它还要求香、要求光、要求手感,而这三样与写字的清晰度毫无关系。一件工具开始追求与功能无关的品质,就是它准备离开工具行列的信号。
墨的产地,汉代文献中常提到隃麋,那是当时右扶风所属的一个县,后世遂以「隃麋」二字作墨的代称,诗文里说「隃麋」就是说墨,如同说「毛颖」就是说笔。这种以产地代物、以物代产地的互换,是文房用具被文人化的第一步:它先获得了一个雅称。
五代至宋,制墨的重心移到江南。南唐李廷珪是这一路里名声最大的一个。通行的说法是他本姓奚,随家自北方南迁至歙州一带,因技艺得南唐赐姓李。宋人笔记盛称李墨坚硬耐久,有各种入水不坏、坠地不碎之类的记述,这些多半属于传说与夸饰的一层,不能当作工艺记录来读;姓氏、迁徙、年代的细节,学界看法也不一。要紧的是格局:自此以后,徽州一带成为制墨的中心,墨有了名家,名家有了款识,款识刻在墨上,墨就有了签名。
到了明代,这件事走到了它的尽头。徽州墨家先后刊出图谱,《方氏墨谱》与《程氏墨苑》是其中最著者,把自家所制之墨一一绘图刊行,墨模上刻着山水、人物、龙凤、故事,一锭墨成了一件浮雕。又有所谓集锦墨,几锭乃至几十锭配成一套,装在专门的匣子里,题着总名。到这一步,墨已经不是用来磨的了,是用来看的、送的、藏的。一件必须被消耗才算尽职的东西,被造出来专供不消耗,这是文房四宝里最尖锐的一处矛盾。
苏轼有一句诗,说「非人磨墨墨磨人」(见其《次韵答舒教授观余所藏墨》)。这句话通常被读成感慨光阴,其实它先是一句写实:磨墨要跪坐着,手腕悬空,一圈一圈,磨一池墨要许久,人在这段时间里什么也做不成。墨在消耗,人也在消耗,两边都在变少。苏轼看见的是这个对称。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句诗的题目——「观余所藏墨」。他藏墨。一个写下「墨磨人」的人,自己藏着一批不磨的墨。
纸和砚是另一路。前两样出于毛与火,后两样出于草木与石头。
《说文解字》释「纸」为「絮一苫也」。苫是席子一类的编织物。历来的解释是:漂洗丝绵时,把丝絮放在水中的篾席上反复捶打,细碎的絮渣会在席面上结成一层薄膜,晒干揭下来,可以写字。这层薄膜就是纸的前身,所以「纸」字从糸,与丝有关。这条训释各家读法不尽相同,学界看法不一,但它至少保存了一个信息:在造字的人那里,纸是从别的工序里掉出来的副产品,不是有人一开始就想造纸。
《后汉书·蔡伦传》记蔡伦所为,说他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典」,元兴元年奏上,「自是莫不从用焉,故天下咸称蔡侯纸」。这段话的分量在那份原料清单上:树皮、麻头、破布、旧渔网,四样都是废物。蔡伦真正的贡献,是把「必须用丝」改成了「什么烂东西都行」,纸从此便宜。至于纸是不是他发明的,近百年来陕西、甘肃等地出土过一批年代早于蔡伦的西汉纸状残片,有的上面还有字迹,有的没有,这些残片是否已具备书写功能、能否称为纸,学界看法不一。较稳妥的说法是:纸在蔡伦之前已经存在,蔡伦是关键的改良者与推广者,《后汉书》记的是一次成功的推广。
造纸的工序,历代各地不同,大体的次第是:取料,浸沤,加石灰或草木灰蒸煮,把纤维之外的胶质杂质煮掉;洗净,舂捣或碾打成浆;把纸浆倒进大槽,兑水搅匀,再加一味「纸药」——某些植物的黏液,作用是让纤维在水里悬着不沉不结团;然后抄纸;抄好的湿纸一张张叠起来压榨去水;最后上焙墙烘干,一张张揭下。
抄纸是核心,而抄纸的工具是帘。
「帘」本指挂在门窗上的遮挡物,以竹苇编成,可以卷。造纸的帘同源:极细的竹丝一根根排齐,用丝线或马尾横向编连,做成一张可以卷起的席,使用时嵌在木框里。抄纸的人两手端框,把帘平着推入浆中,一荡一提,水从竹丝的缝隙漏下去,纤维留在帘面上结成薄薄一层。提起,把框卸开,将帘翻扣在案板上,湿纸就整张脱在板上。厚薄全在那一荡一提之间,同一个人抄一天,前后的纸都不会完全一样。
帘在纸上留了痕。竹丝压出细密的平行细纹,编线压出隔一段一条的粗线,对着光看就能看见,这就是帘纹。帘纹是纸的指纹:竹丝的粗细疏密、编线的间距根数,随作坊、随时代、随地域而不同。所以鉴定古纸、鉴定古书的印本年代,帘纹是重要的依据之一。一张纸最要紧的身份证明,不是它写了什么,是它被从水里捞起来时那一瞬间留下的印子。
历代名纸不少。南唐澄心堂纸在宋人诗文里被反复称道,得到的人往往舍不得用,借出去、分几张送人都要写诗记一笔。硬黄纸是唐人写经与摹拓法帖常用的一种,涂蜡砑光,纸质紧密透明,便于覆在原迹上描摹。宋以后竹纸大行,便宜,量大,印书的基础靠它。宣纸以青檀皮掺稻草为料,产地在皖南泾县一带,以润墨见长;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中已出现「宣纸」二字,但唐人所说的宣纸与后世的宣纸是否同一物,学界看法不一。
纸是四宝里最不值钱的一样,也是最先消失的一样。写完就没了,写坏了就废,受潮、虫蛀、火烧,纸都是最先出事的。可是恰恰因为它是空的,好纸最让人不敢动笔——一方好砚放在那里,不写字它也不亏;一张好纸放在那里,不写字它就一直是一张白纸,写坏了它就永远坏了。纸把「用」这件事变成了一次性的赌注。
最后说砚。
《说文解字》:「砚,石滑也。」全部的解释只有三个字,而且只讲了一件事——滑。滑就是细腻。这个训释朴素得可爱:在造字的时代,砚不过是一块比较细的石头。
砚的形制有一次关键的变化,与墨有关。前面说过,汉代的墨是小墨丸,握不住,所以要配一块研石:把墨丸放在平石板上,以研石压住碾磨。这时候的器物,与其说是砚,不如说是一套碾磨工具,平板与研石是配套的两件。后来制墨技术进步,墨做成了可以手握的锭,研石就多余了,渐渐从随葬品里消失。研石一消失,那块平板的性质就变了:它从「被压磨的台面」变成了「被回旋磨蹭的台面」,人的手直接在它上面画圈。于是它开始长出结构——磨墨的那片平面叫砚堂,汇聚墨汁的低处叫砚池,也叫墨海、砚沼,四周高起的部分叫砚额、砚边。砚从一块石板变成了一件有地形的东西。
砚的核心性能叫「发墨」。发墨不是一个模糊的赞语,它有具体所指:磨的时候下墨快,磨出来的墨汁细腻浓稠而不带渣,同时不伤笔毫。这三件事互相扯着。石头太粗,下墨是快,但墨渣粗、又伤毫;石头太滑,不伤毫了,却打滑,磨半天出不来墨。所以品砚的老话是又细又不滑、又润又发墨——听起来像是在自相矛盾,其实说的是石头内部那些极细的颗粒结构,旧时称为「锋芒」或「石锋」,肉眼看不见,手指摸上去只觉得润。这又是一个「好处藏在看不见处」的例子。笔的好处在几毫米的锋颖里,砚的好处在摸不出来的石锋里,两样东西都要求使用者用身体去认。
石材的名目很多。端石出岭南端州一带,歙石出歙州婺源龙尾山,故歙砚又称龙尾砚;洮河石出洮州一带;澄泥砚不是石,是淘澄细泥烧制的陶砚;红丝石出青州一带,宋人有极推重它的。后世常说的「四大名砚」,名目是晚出的,历代所举并不一致,宋人书里的排位与后来通行的说法就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宋代是砚的著述最盛的时期:苏易简《文房四谱》中有砚谱,米芾有《砚史》,高似孙有《砚笺》,此外还有若干专记石品坑口的书,传本与作者归属的情况学界看法不一。米芾评砚的标准很硬,大体不离发墨与不损毫两条,凡是中看不中用的石头他都不客气,具体条目各本文字略有差异。
到这里,四样东西的实物都交代过了。它们的性质有一处关键的不同,不妨先记下:笔、墨、纸都是消耗品,用一分少一分;只有砚,越用越好用,而且可以用完一辈子还剩着。这一点将决定后面的一切。
唐人韩愈写过一篇《毛颖传》。
这篇文章从头到尾是史传的格式。开头一句「毛颖者,中山人也」,是《史记》列传最标准的起手式:某某,某地人也。接着叙世系,说他的先人是「明视」——按《礼记·曲礼下》所记的礼称,兔叫明视,所以读到这里读者就明白了:毛颖是一只兔子,或者说,是一支兔毫笔。再往下,写秦将蒙恬伐楚,途经中山,把毛氏一族围捕了,载着毛颖回来献给秦王。秦王赐他汤沐,封在管城,号管城子。此后毛颖入朝办事,凡是宫中所记,事无巨细都经他手,累官至中书令,与皇帝日渐亲近,皇帝索性叫他「中书君」。
结局在最后几行。用得久了,毛颖脱了发,秃了,写出来的字不合皇帝的意。皇帝拿他的官名开玩笑,大意是:我从前称你中书,如今你不中书了吧——「中书」二字,一头是官名,一头是「合于书写之用」,一语双关。毛颖答说自己已经尽了心。从此不再被召见,回到封地,老死在管城。篇末仿史传论赞的口吻作评,大意是说秦灭六国毛颖是有功的,而赏赐抵不上劳绩,年老就被疏远,可见秦国刻薄少恩。
这是游戏文字,韩愈自己不会不知道。但游戏的规矩订得极严:格式一步不乱,称谓一处不错,连论赞都照抄史官的语气。当时就有人不以为然,觉得以史笔戏一支笔,不庄重。柳宗元为此专门写了一篇文章(篇题各本或作《读韩愈所著毛颖传后题》),大意是说这类俳谐之文自有其用,古来并非没有先例,不该因为它是游戏就一概抹杀。这场争论本身值得注意:双方争的不是这篇文章好不好笑,是史传的体例能不能借给一件器物用。
这个玩法后来叫假传,也叫拟传。宋以后仿作极多,替砚作传,替墨作传,替纸作传,又替竹、扇、酒、茶、钱、棋各作一篇,一律授以姓氏、籍贯、官爵、封号。托名文嵩的几篇,分别为砚、墨、纸拟了侯爵之号,收在后世的丛书里,作者归属与年代学界看法不一。这类文字大多不高明,程式化得厉害,读三篇就能猜到第四篇怎么写;但它们的数量惊人,说明这个玩法极其顺手——顺手到成了考场之外的一种笔墨消遣。
顺手的原因不难找。史传本来就是一套现成的模子:籍贯、世系、被举荐、得任用、立功、见疏、终老。任何一件东西的一生都能往里填。填进去以后,一支笔就有了履历。
真正锋利的地方在这里:一件工具被写成一个有生平的人之后,「用坏了扔掉」这件事,就必须有个说法。
《毛颖传》里没有纸篓。秃了的毛颖不是被折断丢开,而是「不复召」,归了封邑,终于管城。这是一个安置——用今天的话说,是一份体面的退休安排。韩愈替一支写秃的笔安排了退休,而现实里写秃的笔的下场,是被随手扔在案角,或者拔了毛管拿去引火。写传的人心里清楚这个落差,所以才要写。假传体的滑稽下面压着一层东西:人使唤了一件东西一辈子,到它不能用了,总得给自己一个交代。
同一种心理还有别的出口。相传有僧人苦练书法,把写秃的笔积起来埋作一冢,题为退笔冢——此说见于后世记载,主名与细节学界看法不一。埋笔如同埋人,起坟、题名、立碑,一整套丧葬程式给了一堆兽毛和竹管。这是文人对着自己使用过的工具做出的一个动作,动作的名字叫下葬。本书前面反复讲过,爱的底色是舍不得。舍不得一个人死,于是有丧礼;舍不得一支笔坏,于是也有丧礼。区别只在于,笔那一边什么也不知道。
第三件事是排名次。
「品」字,《说文解字》:「品,众庶也。」字形从三口,本义是多。由多而分类,由分类而定高下,是很短的一步。汉魏以来的人物品藻与选官之制,把「品」坐实成了一个动词:给人定等,分上中下,又各分三,共九等。这套办法很快挪到文艺上。钟嵘《诗品》把诗人分作上中下三品,谢赫《古画品录》列画家为若干品并标举六法,庾肩吾《书品》评书家亦以品分。评人的手法拿来评艺,评艺的手法再拿来评物,一路顺下来,毫无阻碍。
于是有了砚品、墨品、纸品、笔品。品第的做法大同小异:先分产地,再分坑口,再分石色、石纹、帘纹、烟色,最后定上中下。以砚为例,同一座山,不同的坑;同一个坑,不同的层;石中偶然生出的纹样与斑点各有专名,有的被认为吉,有的被认为是病。价钱与名声因此相去悬绝——两块石头肉眼看去差不多,一块是名坑,一块不是,身价可以差出十倍。
排名次这个动作,是收藏行为的核心之一,值得单独看一眼。
排名次表面上是审美判断,实际上是占有的整理。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最爱四十方砚。东西一多,爱就散了,散了就没有着落,人受不了这个。于是要排:第一是哪一方,第二是哪一方,谁陪葬,谁传给儿子,谁可以送人。排完了,心里才踏实。踏实的原因很实在——排出了第一件,才知道万一失火先抢哪一件。
本书第一百五十四章讲过一种清单:把所有舍不得的东西列出来,然后一件件划掉,直到只剩下能带走的那几件。品第与那份清单是同一种心理的两面。一面是把爱铺开来清点,一面是把爱收拢起来备用;铺开是为了确认自己有多少,收拢是为了准备失去。两个动作都以「万一」为前提。人给心爱之物排名次的时候,心里想的其实不是它们的好坏,是自己有一天会失去它们。
品第还有一个副作用,而且是致命的。它把物从使用里抽出来。一方砚一旦被定为「第一」,它就不宜再天天磨墨了——磨会伤石,伤了就掉品;一锭墨一旦被定为「第一」,就更不能磨,磨一次少一次。名次是给不用的东西排的。这句话反过来说也成立:一件东西被排进名次的那一刻,它就退休了。
最后要说一句名品与产地的实情。唐宋人重宣州所出的笔,元明以后湖州笔的名声后来居上,这一转移的源流与其中的关键人物,学界看法不一;纸从澄心堂到宣纸;墨自五代以后重歙州、徽州一路;砚以端、歙为两大宗。这些名声的兴替,文人记在石头和水土的账上,说是某地山川灵秀,某地水质宜纸。实情往往更平常:政治中心的移动,漕运与商路的开合,匠户的迁徙与编管,赋税与贡额的增减,乃至一场战乱把一个作坊连人带模子迁到几百里外。一个产地的名声,多半是一群手艺人走到哪里,名声就跟到哪里。把它归给山水,是因为山水不会跑,而人会。
四样东西里,只有砚不是消耗品。
这句话必须说得再准一点:笔用一次少一寸锋,墨磨一次薄一分,纸写一张废一张,三样都在走向零;砚被磨,却几乎不减,一方砚可以用一辈子,还能接着给下一辈用。四件同案共事的器物里,有三件会死在主人前头,一件会活过主人。
宋人唐庚有一篇《古砚铭》(篇题各本或作《家藏古砚铭》),把这件事说得最清楚。他说:「笔之寿以日计,墨之寿以月计,砚之寿以世计。」笔的寿命论天,墨的寿命论月,砚的寿命论世代。接着他问了一个好问题:这三样东西出处相近、任用相近、主人待它们的宠遇也相近,为什么单单寿命差这么远?他自己给的答案是就其体性而论——笔最锐利,墨次之,砚是钝的;由此推想,大约钝的长寿而锐的短命,静的长寿而动的短命。
这个答案在道理上未必站得住:砚长寿的真实原因是石头比兽毛和松烟硬,与钝不钝没关系。但唐庚要说的其实不是物理。他是在借三件文具讲一个关于人的道理——锋芒毕露的人耗得快,迟钝安静的人活得久。这是老话,从《老子》以下讲了一千多年。值得注意的不是这个道理,是他讲这个道理时挑的例子:一个人坐在书桌前,看着自己的笔、墨、砚,忽然意识到它们的寿命不一样长,而且其中一件比自己还长。这个发现让他坐不住,于是提笔写了一篇铭。
「铭」这个字要说清楚。《礼记·祭统》:「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典」下文接着说,铭是用来称扬先祖之美、昭示于后世的。也就是说,铭这一体从出身起就绑着两件事:一是载体,得是青铜或石头,得经得起年头;二是对象,是给后人看的,而不是给同代人看的。铭是写给还没出生的读者的文字。后来刘勰《文心雕龙》专列《铭箴》一篇论这一体的源流,可见到南朝它已经是一门正经文体。
把铭刻到砚上,等于把宗庙彝器的规格发给了一块磨墨的石头。这个动作的分量,今天不容易感觉到,在当时是清楚的:你在一件日用器上,用了原本属于祭器的文体。
砚铭刻些什么?刻砚的名号,刻得到它的年月与经过,刻一句自警的话,刻赠者与受者的姓名。宋以后,砚铭成了文集里常见的一类,苏轼、黄庭坚等人的集子里都收着若干篇。有了铭,砚就有了名字;有了名字,砚就有了身份;有了身份,它就可以被继承。宋以来的砚铭与题跋里,「传之子孙」一类的话反复出现,砚被写进家训,写进分家的单子,写进临终的交代。相传米芾见奇石而下拜,人称米颠拜石——这属于传说与后世画题的一层,不能当史事看;但一个传说能流行几百年,说明看的人都认得那种心情。
现在可以问那个真正的问题了:人对物的爱,为什么偏偏集中在能够长存的那一件上?
按理说不该如此。若一个人爱的是这四样东西的用处,他最该爱的是纸——纸最便宜,最好用,一切成果都留在纸上。他若爱的是手感,该最爱笔,笔是唯一与手直接相连的。可事实上,文房里被写得最多、被刻字最多、被排名次最细、被写进遗嘱的,是那块自己不写一个字、只负责被磨的石头。
原因不在石头,在人。笔墨纸也被人爱,但爱它们的方式是感慨——感慨它们快没了。爱砚的方式则是经营:起名、刻铭、配匣、题跋、择人而传。感慨是无能为力时的姿势,经营是可以着手的事。人把最重的心思压在砚上,是因为只有在砚这里,那份心思有处可着落。
于是这份爱暴露了它的底。人爱一件能长存的东西,爱的往往不是它,是它那份「能长存」。刻上自己的名字,那块石头就成了一件很小的碑,埋着的不是人,是人的名字。唐庚坐在那里比较三件文具的寿命时,真正让他不安的不是笔活得短,是他自己活得短。全部关于砚的讲究——石品、坑口、铭文、传承——底下都压着同一件事:害怕消失。爱之所以扑向不朽的那一件,正因为爱的核心恐惧是消失。
不过要老实说一句:砚也没有真的不朽。用得久了,砚堂中间会磨出一个浅浅的凹,旧称磨凹、磨穿,那是几十年的墨一圈一圈磨掉的。砚会摔,会失窃,会在改朝换代时随家产散出去。传世的古砚上常见后人加刻的铭与款,一方石头上叠着好几代人的字,前一个人的名字被后一个人磨掉,再刻上自己的。那些郑重写着「传之子孙」的砚,多数没有传过三代。石头确实比人活得久,但它不认得人,它只是接着被别人磨。
要把这件事讲全,还得看一个字:癖。
癖字从疒。疒是病字头,古文字形一般释为人卧于床榻之状,凡从疒的字都与病有关:疾、疴、疫、疮、痛、瘫。癖也在这一列,而且它在医书里有确指:腹内的积块,时隐时现,按之有形,与「积」「聚」等并列为一类病候。隋代巢元方等编的《诸病源候论》里就有专论癖病的门类(各本门目名称或有出入)。中医文献中另有「痃癖」连称,说的都是这一路。
所以「有癖」的原义是:身上长了个块。
这个字后来变成了品格的证明,转折点大致可以看《晋书·杜预传》里的一段。传中记杜预常说王济有马癖、和峤有钱癖;晋武帝听说了,问杜预:你有什么癖?杜预答:「臣有《左传》癖。」这段对答的语境要看清楚:那是君臣间的一句机锋。杜预把两位同僚身上的毛病拿来自居,顺手换了一个高雅的对象。他没有说自己没病,他说自己的病生在《左传》上。以病自居,是名士的一种姿态——先承认自己不完美,再指定不完美的位置。
从这里往下,「癖」走了很长一段路:先是自嘲,后是自许,最后成了标榜。到明代走到顶。张岱《陶庵梦忆》里有一则记祁止祥的癖,其中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典」(此书的卷次篇次各本或异)这两句是「以癖为高」最直白的表述,而且它给了一个理由:没有癖就是没有深情。袁宏道的《瓶史》中也有专论嗜好的一节,大意说世上那些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人,都是没有癖的人;又历举古人各自的痴迷,认为这些人是把一股不得志的磊落之气寄托在癖上。
一个民族把病名拿来当品格的证明,这个转向需要解释。
解释就在两者的结构里:病与癖有同一个特征——不受控制。你不想痛,还是要痛;你明知不该再买那方砚,还是买了。而士大夫最怕被人认定为处处得体、事事算得清楚,因为得体意味着计算,计算意味着心里没有一处是热的。癖恰恰是计算失效的地方,是一个人身上的漏洞。有漏洞,才证明里面是实心的。所以「人无癖不可与交」的真正意思是:请让我看见你身上有一处按不住的地方,我才敢把话说给你听。
这个说法本身有力量,也有它的账单。
以癖为高,风气一起,就有人拿癖当资历。辨石纹、辨烟色、辨帘纹,本来是使用者积年累月的经验,一旦成为身份的凭证,就变成一门可以速成、也可以冒充的学问。名品既贵,作伪随之:墨有伪款,砚有伪铭,纸有染旧作古,历代皆然,鉴别之书越写越厚,而伪物也越做越像。品第、癖好、作伪,是同一条链上的三环:先有排名,才有溢价;有溢价,才有假货;有假货,才更需要行家——而行家的资格,又要靠癖来证明。
另一笔账更实在。癖既然真是病名,它就真的会发作。历代笔记里为一件文玩倾囊、举债、失眠、悔恨的记载不少,具体细节多半不可考,不宜逐条当作史事;但这类记载的数量本身是一份证词。一个人把家里的钱换成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头不能吃,不能穿,不能替他还债,只能放在案上,被他每天看几眼。他知道这不划算,他还是换了。这是病的定义,一字不差。
最后回到本书的主线上。
先看三个动词。《说文解字》:「玩,弄也。」这个字从玉,本义是把玩玉器——手里转着一块玉,没有目的,只是转。《尚书·旅獒》有「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典」的话,可见这个动作早就被人警惕过:玩人会毁掉德行,玩物会毁掉志向。《说文解字》又释「赏」为「赐有功也」,「赏」原本是上对下的赐予,是有权的人给出的东西,后来才引申出欣赏、观赏。所以「赏」这个字里天然含着一层居高临下:是我在给你评价。「藏」的底子则是收起来、不示人,收藏之「藏」,与藏匿之「藏」同源。三个动词连起来看,一件东西被玩、被赏、被藏的过程,就是它一步步离开用途的过程:先在手里转,再被评价,最后被收进匣子。
这里出现了工具之爱特有的死结。
本书从第一章起就在追一件事:「爱」这个字的老义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吾何爱一牛」,那个爱是吝惜;《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舍不得给出去,是这个字的底色。可是工具与别的爱对象不同:工具的本分,就是被用掉。一支笔尽了它的职,必然秃;一锭墨尽了它的职,必然没;一张纸尽了它的职,必然被写满。爱一个人不必消耗那个人,爱一件工具却必须消耗它——不消耗它,它就不再是工具,只是一撮毛、一块黑土、一张白纸、一方石头。
于是文房里的爱,走到最后都是同一个结局:把东西从它的用途里赎出来。墨被造成不给磨的,图案精致,一磨就毁了;纸被买来不给写的,越好的纸越压在箱底;笔挂在架上,毛尖齐整得可疑;砚配了匣、刻了铭、题了跋,擦得干干净净,砚堂平得像新的。一间书房收藏得越完整,离写字这件事就越远。
本书第一百五十三章说过一个道理:物不能回报。你对一块玉好,玉不会知道;你对一方砚好,砚也不会知道。爱一个人尚且有回音,爱一件物则永远是单向的。人受不了这种单向,于是想办法给它补上另一头。补的办法在这一章里出齐了三种:替它编德目——《礼记·聘义》记孔子答子贡之问,以玉比君子之德,温润而泽是仁,如此排下若干条,一块石头就有了品行;替它作传——《毛颖传》给一支笔安了籍贯、世系、官职和晚年;替它排名次——砚分坑口,墨分烟色,纸分帘纹,定出上中下品。编德目是让物有德,作传是让物有命,排名次是让物有位。有德、有命、有位,物就像一个人了。像一个人,那份爱就不再是单向的——至少看上去不是。
这是一场自己跟自己打的配合。人一手把爱推出去,另一手替物把它接住,再递回来。
韩愈写《毛颖传》的那一刻,情形是这样的:他手里握着一支笔,笔正在被用秃;他用这支正在变秃的笔,写一篇文章,替一支变秃的笔安排体面的晚年。写的过程就是磨损的过程。文章越长,笔越秃。这是这一章能找到的最实在的一处对称——爱与消耗在同一个动作里完成,分不开,也让不掉。
苏轼替这个死结开过一味药。他在《宝绘堂记》里说:「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虽尤物不足以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病,虽尤物不足以为乐。」寓是暂寄,留是扣住。他还讲了自己的转变,大意是:年轻时喜欢书画,家里有的怕被人夺走,别人有的怕自己得不到,后来想明白了,遇见喜欢的仍旧收,被人拿走也不再可惜。
药方开得漂亮,可是开药的人自己也没治好。前文提过他那句「非人磨墨墨磨人」,诗题里明明白白写着「观余所藏墨」——他藏墨。他一边说不可留意于物,一边收着一批不打算磨的墨。这不是要苛责他,这是本章的实情:「寓意」与「留意」之间没有一道门,只有一个坡;人站在坡上,重心永远在往下滑的那一边。
一件事可以作结。一方用了几十年的砚,砚堂中央会磨出一个浅浅的凹,边缘留着长年下墨的黑痕,洗也洗不净;一方藏了几十年、配着好匣好铭却从未磨过的名砚,砚堂平整光洁,与出坑时几乎一样。若把两方并排放在案上,识货的人会指着平的那方说价钱。平的那方是被爱的,凹的那方是被用的。这个字的本义是舍不得,而舍不得的最终结果,就是把最心爱的那件东西,留成了一件从来没有被使用过的东西。
北宋崇宁前后,有一个人在安徽无为的州衙里,整了整衣冠,朝着一块石头拜了下去。
这个人叫米芾,字元章,书画皆精,行事乖张,时人称他"米颠"。他生于皇祐三年,卒于大观元年,中间五十七年,做过一些不大不小的官,写过一些至今仍被反复临摹的字。但在后世的传说里,他最出名的一件事不是书法,而是这一拜。
这一拜的记载,最常被引到的是《宋史·文苑传》里的米芾本传。传里说他好洁成癖,衣冠效唐人,举止怪异,又说他在无为州治见到一块巨石,形状奇丑,大喜,认为这块石头够格受他的礼,于是备了衣冠拜它,并称它为兄。南宋人费衮的《梁溪漫志》里也有一条讲这件事,大意相近,但称呼不同——那里说他呼石为"石丈"。
兄与丈,只差一个字,轻重却不一样。兄是平辈,是可以并肩坐下的;丈是父执辈,是要执子侄之礼的。同一件事在两种文献里留下两种称呼,说明这个故事在流传中被人改动过,也说明改动的人心里对"一个人该怎样对待一块石头"有不同的判断。到底是兄还是丈,今天已无从判定;这条轶事最早出于何书、有没有更早的底本、《宋史》的这段文字采自哪一种宋人笔记,学界看法不一,不宜说死。稳妥的说法是:米芾嗜石,这一点在宋人的记载里是坐实的;拜石的具体情节,则在史传与笔记之间存在出入,细节的措辞不能当作实录来引。
但故事的核心动作没有分歧:拜。
需要看清这个动作的分量。宋代的"拜"不是随手作揖。它是有等级、有场合、有服制的。见君行何礼,见长官行何礼,祭祀行何礼,吊丧行何礼,都写在礼书里,做错了要被弹劾。而记载里特别提到"具衣冠"——他不是路过时随手一揖,而是先把公服穿好、把冠戴正,然后才拜。也就是说,他把一件全然私人的癖好,郑重其事地塞进了一套公共的礼仪形式里。他不是在跟石头玩,他是在给石头上户口:从今天起,这块东西在礼制上有位置了。
这才是这件事在中国文化史上被反复讲述的原因。人对山川行礼,自古有之,那是祭祀,对象是神;人对牌位行礼,那是祭祖,对象是先人;人对天地行礼,对象是秩序。这些礼都指向一个"背后有东西"的对象。而米芾拜的,只是一块石头。它不是山神的化身,不是社稷坛上的社主,不承担任何宗教职能,记载里也没说它显过灵。它就是无为州衙里的一块石头,形状很丑,如此而已。
于是这一拜就成了一个纯粹的样本:礼的形式被完整保留,礼的对象被抽空了。剩下的是什么?
剩下的是一个人单方面的看重。
后人喜欢讲这个故事,多半是把它当成名士的趣闻,笑一笑就过去了。但若把它放回宋代的语境,它并不那么轻。宋人对"物"的态度在那两百年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金石之学兴起,士大夫开始著录钟鼎碑版;花木、香、茶、砚、琴,各自形成了一套评鉴的语言;笔记里开始出现大量关于"某人嗜某物成癖"的记录。物不再只是使用的对象,它们被编目、被品第、被赋予名字和身份。米芾拜石不是一个孤立的疯举,它是那个风气里最极端的一次表达——极端到用一个礼制动作,把人与物的关系一次性说完了。
还有一层容易被忽略:被拜的那块石头,据记载,是丑的。
这是整件事最难解释、也最要紧的地方。如果他拜的是一块美玉,那不难懂——玉温润,有光泽,值钱,古来就有德目挂在上面。可他拜的是一块被形容为"奇丑"的巨石。丑而受拜,说明受拜的理由不在于好看,也不在于有用。在下文里会看到,恰恰是"没有用"这一点,构成了这块石头全部的价值。
而这本书从头到尾在追的那件事——"爱"的本义是舍不得——在这里遇到了它最难的一个考题。舍不得,通常是舍不得给出去,因为那东西有价、有用、被人惦记。可一块丑石头,没有人惦记,给出去也没人要。那么,对它的舍不得,究竟是舍不得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得先弄清楚石头是什么时候变成"没有用"的。
《说文解字》石部释"石",说它是山石,字形上从厂,厂是山崖,下面那个口是象形。这个解释很朴素:石就是山上掉下来的那种东西。在整部《说文》里,石部所收的字,大多与劳作有关——碾、磨、砌、碎、破,都是石头能干的事。汉代人心目中的石,首先是一种材料。
这是符合实情的。人类使用的第一种工具材料就是石。在中国的文献里,石的最早身份全是功能性的:它是兵器,是农具,是砝码(石也是重量单位),是界碑,是磨盘,是台阶,是城墙。《尚书·禹贡》记徐州的贡物,有"泗滨浮磬"一项——泗水岸边可以取到做磬的石料。磬是礼乐重器,悬在架上敲,发出的声音要准。要做磬,石头必须密实、匀净、无裂,叩之有清越之声。这是对石材最严格的一种要求,而这个要求完全是功能性的:它得响,得准,得耐敲。
所以在早期,一块好石头的标准很清楚:实。
后来的赏石,恰恰把这个标准整个翻了过来。宋以后被推重的石头,要空、要透、要有窟窿、要孔孔相通——用做磬的眼光看,这样的石头一钱不值,因为它一敲就哑,一搬就断。审美史上很少有这样彻底的翻转:同一种材料,判断它好坏的指标从"密"变成了"疏",从"完整"变成了"残缺",从"能承力"变成了"经不起碰"。
这个翻转大致完成于唐宋之间。
唐代已经有明确的赏石记录。白居易写过《太湖石记》,是为牛僧孺作的。牛僧孺是宰相,嗜石,四方有人送石给他,他一一收下,置于宅第与别墅。白居易在文里记他对待这些石头的态度,大意是把它们当宾客朋友一样接待,当贤者一样亲近,当宝玉一样看重,当儿孙一样疼爱。这几句是唐人留下的关于人石关系的最直接的一段话:宾友、贤哲、宝玉、儿孙——四个比喻,分别对应交情、敬重、价值和血缘。一块石头被同时安放在这四种关系里。
白居易自己也写石。他有咏太湖石的诗,也有写自家双石的诗,记他如何得到两块石头、如何把它们摆在庭中、如何在老病之年与它们相对。这些诗里已经出现了后世赏石文字的基本套路:先记来历,再记形状,再记安置,最后记心情。
到了宋代,这套东西成了体系。南宋杜绾编《云林石谱》,把各地产的石分品罗列,记产地、色泽、纹理、声音、可否入水、宜大宜小,总数上百种。这是中国现存较早的一部专门的石谱,它的意义在于:石头有了目录学。有了目录,就有了标准;有了标准,就有了收藏、交易、鉴定和作伪。
也是在宋代,石头从园子里进了屋子。唐人赏的石多半是庭中大石,要抬,要立,要有院子。宋人开始玩案头石——尺许高的一块,放在书桌上,配座,取名。这类石后来被称作"供石"。"供"字用得很重:它本是供奉神佛的词。一块小石头放在案头,配上木座,像牌位一样立着,人每天对着它写字读书——这已经离米芾的那一拜不远了。
相传米芾还有一块名叫"研山"的石头,原是南唐旧物,后归他所有,他曾为得一处宅第而与人交换此石,事后追悔不已。这件事见于宋人笔记,细节各本不同,是否确有其事、研山的形制如何、后来流落何处,学界看法不一,只能当作传闻记述。但传闻本身透露了一个信息:在当时人的想象里,一块石头已经可以和一所房子等价。房子能住,石头不能住;能与房子等价的石头,它的价值必然来自房子给不了的东西。
于是有必要说清楚这条线的走向。石头最初因为有用而被珍视——它能做磬,能做砝码,能刻字传后。秦汉以来立碑刻石,看中的正是它不烂:纸会朽,竹木会蠹,只有石头能把一句话扛过几百年。这仍然是功能。而唐宋以后被抬到最高位置的那些石头,恰恰是不能做磬、不能刻字、不能承重、搬一下就可能碎掉的那些。
它们唯一还保留的功能,是不变。
赏石这门讲究,后来凝成了四个字:瘦、皱、漏、透。
这四个字流传极广,几乎凡讲中国石头的地方都会引到,而且通常被归在米芾名下,称作"相石四法"。这个归属需要打一个问号。米芾有诗文集传世,也有论书论画的文字,但在他确切可靠的著作里,并没有找到把这四个字连缀成一套标准的表述。四字连称的定型,更可能出现在明清两代赏石风气大盛之后,由后人追溯托名于他——托给米芾是很自然的,因为拜石的故事早已把他立成了这一行的祖师。这套术语究竟起于何时、经何人之手写定,学界看法不一,较稳妥的说法是:宋人已有品石的语汇,四字成套则晚出。
清代李渔在《闲情偶寄》论居室山石的部分里,谈到石之美处,举的是透、漏、瘦三个字,没有"皱"。这一条比"四法"的说法来历更清楚。由三字到四字,多出来的那个"皱"讲的是表面——石面要有起伏褶皱,不能光溜。有人认为"皱"是画家的眼光挤进来的结果:山水画讲皴法,画石要皴,看石自然也要看皱。这个推测有道理但无实证,姑存一说。
不管三字还是四字,它们指向的性质是一致的,而且都很奇怪。
瘦,是不肥、不壮、不敦实,立起来像根骨头。一块瘦石承不了重,也压不住风,它的形体是往里收的,拒绝饱满。
皱,是表面不平,沟壑纵横,摸上去硌手。它拒绝光滑,也就拒绝了打磨——而打磨是人加工石头最基本的手段。
漏,是上下贯通,水从上面浇下去能一路淌到底,中间有孔洞相连。这意味着石头内部是空的,是被水或风掏空的。
透,是左右能望穿,一面看得见另一面。透到极致,石头就快成了一个框子。
把这四条合起来看,得到的是一个否定的清单:不肥、不平、不实、不整。这块理想的石头轻、脆、多孔、不规则,既不能砌墙,不能做磬,不能刻字,不能承重,也不能当磨盘。它连搬运都困难,因为孔洞多、结构薄,一磕就断。
也就是说,这套审美的核心,是无用。
这一点必须说透,不能滑过去。中国古人品评器物,大多有实用的底子:茶要好喝,琴要好弹,砚要发墨,笔要聚锋,好看是在好用之上添的一层。唯独石头没有这一层底子。一块被推崇到极处的石头,它的全部优点恰恰在于它什么也做不了。它不是"美而且无用",而是"因为无用才美"——每一条评价标准都在减去它的功能:掏空它、削瘦它、弄皱它、洞穿它。
这个逻辑并非无源之水。《庄子·逍遥游》讲那棵长得歪歪扭扭、木匠看不上的大树,结论是把它种到空旷的地方去,人可以在树下歇息,它也不会被斧头砍掉,因为"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典"。同一部书里,长满疙瘩的散木因为不成材而得以寿终,形体残缺的人因为无用于征役而保全性命。庄子讲的是保身之道:无用是一种逃避,逃避被使用、被消耗、被砍伐的命运。
赏石把这个逃避变成了目的。石头本来就不会被征去打仗,也不会被砍,它不需要靠无用来保命。人却硬要在它身上找出无用来,并且为这份无用支付极高的代价——运费、人工、庭院、木座、题名,以及有时候是身家性命。庄子的无用是被动的幸运,赏石的无用是主动的求取。这中间隔着的,正是一整套把"没有价值"重新定义为"最高价值"的操作。
把石放在玉旁边看,这套操作的性质会更清楚。
本书第一百五十五章讲过玉。《说文解字》释玉,说它是石之美者,底下列了几条德目,把仁、义、智、勇一类的品性挂在玉的物理性质上:温润而有光泽,所以像仁;纹理从里透到外,所以像信;敲起来声音清远,收尾干净,所以像智。《礼记·聘义》里孔子答子贡的那一段,把这套比附讲得最完整——君子把德比在玉上,不是因为玉稀少,是因为玉的每一处性质都能对应一种品德。
玉走的是这样一条路:把物拉到人这边来。它先被人格化,再被制度化。璧、琮、圭、璋,各有形制,各有用途,谁能用、什么场合用、用几件,写在礼书里。玉从一开始就在秩序内部,它是礼器,是身份的凭证,是可以佩在身上带着走的一小块规矩。玉的价值因此是可以论证的:因为它温润,所以它像君子;因为它像君子,所以君子该佩它。整条链子严丝合缝。
石走的是完全相反的一条路。
它没有德目。没有人说过瘦像什么品德、漏对应哪一条操守——后来虽有人比附,说石之坚贞如君子之节,但那是就一般的石头说的,与赏石所追求的瘦皱漏透并不搭界:一块多孔易碎的太湖石,恰恰是不坚也不贞的。它也没有形制。玉器有规范的尺寸与器形,石头则以不规则为贵,凡是被人凿得方方正正的,在鉴赏上就低了一等。它更没有制度位置。历代礼书里没有"以某石祭某神"的条目,朝廷的服制舆制里也不列石。它不能佩,不能执,不能陈于庙堂。
一句话:玉靠合乎人的标准而获得价值,石靠不合乎任何标准而获得价值。玉是被人驯服的物,石是被人认输的物。
可是这两条方向相反的路,做成的是同一件事——把一样东西抬到必须被珍视的位置。
玉的办法是把物提到人的高度:你要看重它,因为它有德。石的办法是把人降到物的面前:你要看重它,因为它不需要你。玉的价值是可以说理的,你不认同这套德目,可以拒绝这块玉;石的价值不可说理,一块石头好在哪里,内行说得出瘦皱漏透,却说不出为什么瘦比肥好、漏比实好——追问下去只剩一句"就是好"。而正因为不可说理,石的价值反而更难被撼动:没有理由的东西,也就没有理由可以推翻。
米芾拜石的那一拜,拜的正是这个"没有理由"。他没有说这块石头有什么德,也没有说它值多少钱,他只说这块石头够格受他的礼。够不够格,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这条路走到语言上,留下了一批被翻转的词。
先看"顽"。这个字本来全是贬义。它指愚钝、不开窍、不受教,与"嚚"常常连用,合成"顽嚚",形容一个人心里没有是非、嘴上没有实话。《左传》里有一段解释这类字的话,大意是:嘴上不说忠信之言叫嚚,心里不守德义之常叫顽。这是很重的指斥,几乎等于说这个人不可教。顽用在物上,意思也是差不多的:顽石就是又硬又蠢、敲不动也说不通的石头。佛教里有"顽石点头"的说法,相传某位高僧讲经,连石头都点了头。这个故事见于较晚的僧传文献,来历与年代学界看法不一,不能当史实,但它的修辞是清楚的:连顽石都点头,极言感化之深——因为顽石是最不可能被感动的那种东西。
再看"拙"。拙是笨,是手不巧,是做不好。可《老子》里有"大巧若拙"一句,把它翻了个个儿:真正的巧看上去像笨。这一翻,给后世留下了一条永久的退路——凡是做得不够精的,都可以说自己求的是拙。明代苏州有园名"拙政",取意于潘岳《闲居赋》里以拙者为政的说法,建园的王献臣是被贬回乡的官员,用这两个字既是自嘲也是自辩。到了书画一道,"拙"更是成了顶级的褒词:笔要拙,不要滑;结构要拙,不要巧。
最后是"丑"。这个字的翻转最彻底。《庄子·德充符》里写了一个叫哀骀它的人,相貌丑到能吓着人,可男人愿意跟他相处,女人宁愿做他的妾也不嫁给别人,因为他德行完足。《人间世》里那个形体极度扭曲的支离疏,靠着这副身子躲过了征兵和劳役,还能领到官府发给残疾人的救济。庄子用丑来打人对形体的执着:形是不足恃的,德才是。
赏石接过了这个丑,但用法变了。清代郑燮题自己所画的石,把米芾的瘦皱漏透与苏轼评石的"文而丑"并举,说一个丑字就把石头的千姿百态全概括了,又说他画的这块是丑石,而丑得雄、丑得秀。苏轼这句话的原始出处后人指认不一,今天所见多是经郑燮转述的形态,引用时应当说明。但郑燮的意思很明白:丑在这里不再是德的反衬,而直接成了美的名目。庄子说的是"虽丑而有德",赏石说的是"因丑而美"。中间少了一道转折,丑不再需要德来救它。
这三个字的翻转,与本书第六十四章讲过的"倾城"是同一类现象,机制却不同。倾城本是极重的贬词——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说的是这张脸会招来亡国之祸;后来它变成对美貌的最高称赞,是因为"祸"这一层被磨掉了,人只记住了能致祸的那种美的强度。它是贬词里的褒义部分被提纯了出来。
顽、拙、丑不是这样。它们没有可提纯的褒义部分。顽就是不化,拙就是不巧,丑就是不好看,这三层意思在翻转之后一个也没消失——一块顽石仍然不化,一手拙笔仍然不巧,一块丑石仍然不好看。变的不是词,是人对这些性质的估价。人先决定要爱这类东西,然后才回过头来把描述它们的贬词一个个改写成褒词。
词义的这种改法,泄露了一件事:这套审美不是从对象上生长出来的,是从人的态度上生长出来的。
态度要落地,得有地方安放。中国人给石头安排的地方,是园子。
明末计成写《园冶》,是现存最系统的一部造园著作。书中论园之要,有一句话说得极准:虽由人作,宛自天开。造园的全部难处都在这八个字里——明明是人一寸一寸堆出来的,却要看不出人的手。为达到这个效果,书中专辟篇幅讲掇山和选石:掇山按安置的位置分门别类,厅前怎么堆,楼下怎么堆,书房外怎么堆,池中怎么堆,靠墙做峭壁又怎么堆;选石则按产地列举,太湖、昆山、宜兴、灵璧、英德等各处石材的性状、色泽、纹理、用途,一一分说。明代文震亨的《长物志》里也有专讲水石的一卷,讲的是同一路事情。
今人研究中国园林,通常把石头的用法分成几类:一块单独立起来供人环看的,叫孤置或特置;三五块散布在墙根路旁的,叫散置;许多块叠成山形的,叫掇山或叠山。此外石头还兼着许多实际差事——做蹬道,做驳岸,围花台,当桌凳,做门洞两旁的镶边,在照壁前挡住一眼望穿的视线。
这里有一个反转:赏石的标准是无用,可石头一进园子,又干起活来了。这两件事并不矛盾。园中的实用石材是配角,用的是普通山石;真正被当作主角的那几块,恰恰什么活也不干,它们孤零零地立在最显眼的位置上,四周留出空地,专供人绕着看。园子里其他一切都在服务于人:亭子供坐,廊供走,池供观鱼,花木供赏时序。只有那块峰石,不供任何用途,人反过来为它腾出地方。
腾出地方还不够,还要给它取名字。江南几处名园中的峰石各有专名,有的名字取自形状,有的取自云气,取名之后又常常刻在石上或题在旁边的碑上。这些名石的来历,民间多说是当年花石纲的遗物,历经战乱流落各处;但这类说法大多难以坐实,峰石的年代、来路、何时入园、名字何时定下,文献往往互相矛盾,学界看法不一,不宜当作定论转述。可以确定的只是这个习惯本身:中国人给园中的石头取名,并且把名字刻上去。
刻名字这个动作值得停一停。一块石头身上,唯一属于人的东西,就是人自己刻上去的那几个字。石头的形状是水和风做的,颜色是矿物做的,孔洞是几十万年做的,人一样也没参与。人能加上去的只有一个名字。而一旦刻上,这块石头就不再是"一块石头",它成了"某某峰",有了身份,可以被写进园记,被后人指认,被记住。
再往深一层看,园林这件事的性质就清楚了。造园是把自然搬进院子的工程。人想要山、想要水、想要林木、想要四季。而这些东西里,能整块搬进来、搬进来还是原样的,只有石头。
树可以移栽,但移栽的树会换一副样子,会病,会死,几十年后长成另一棵树。水可以引来,但水要一直流,不流就腐,冬天会冻,大旱会干。花开三日,叶落一秋,鱼有寿数,鹤会飞走。园子里所有活的东西都在变,都需要照料,都会背叛主人的设计。
只有石头不变。今年立在这里,一百年后还立在这里,形状分毫不差。园主人换了三代,树砍了两茬,池子淤了又挖,那块峰石一动不动。
所以把自然搬进院子,人搬进来的第一样东西是石头——那个最不会变的东西。这不是偶然。人要的其实不是自然,自然是变动不居的;人要的是一个不会变的自然,是把山从时间里摘出来,搬到自己看得见的地方,让它永远保持被看见时的那个样子。
一块园中的峰石,是一座被停住了的山。
一个人喜欢石头,后果止于他自己。一个皇帝喜欢石头,后果就要由整个东南承担。
宋徽宗在位期间,朝廷在苏州设应奉局,由朱勔父子主持,在江南搜求奇花异石,由水路运往汴京。宋代漕运以船编组,十船为一纲,这批花石的运输就被称作花石纲。此事大致起于崇宁、大观年间,一直延续到宣和末年,前后二十余年。
宋人对搜求的手法留下了不少记述,大意是:民间人家凡有一石一木稍可玩赏的,应奉局便派人以黄封加以标识,当作御前之物,主人从此只能替朝廷看守,不敢挪动,稍有损坏即以大不敬论罪;及至起运,石大门小,就拆墙;墙拆了还出不去,就毁屋。船队沿运河北上,遇桥梁水闸阻碍,拆之。这些记载见于《宋史》的朱勔本传与宋人笔记,细节各本详略不同,个别情节的真伪学界看法不一,但搜求扰民、拆屋毁桥这一层,史料上是互相印证的。
石头运到汴京,大部分进了艮岳。艮岳是徽宗在都城东北隅营建的大型皇家园林,初称万岁山,后以东北方位的卦名改称艮岳,大约兴建于政和到宣和之间。宋人有几种记述艮岳的文字流传下来,其中御制的一篇与士人所记的几篇,作者归属和成文年代学界都有争议。诸本共同呈现的景象是:园中山峦洞壑、飞瀑深池,遍植四方奇木异卉,养有珍禽,而支撑起全部山形的,是从江南运来的那些石头。
宣和二年,方腊起于睦州。起事的号召里明确包含诛朱勔一条。这场变乱波及东南数州,镇压耗费甚巨。此后数年,金人南下,汴京失守。艮岳在城破前后被毁,有记载说守城时曾拆取园中山石充作炮石,又说饥民涌入园中伐木为薪、捕禽兽而食。这些说法出于宋人追记,情节细节学界看法不一,但艮岳毁于靖康之际,是无疑问的。朱勔在钦宗即位后被贬,随即被诛。
这里不打算发议论。事实排在这里已经足够。
只提一处对照。《老子》里有一句"甚爱必大费"——爱得太深,耗费必大。这句话原是讲个人修身的,说人对某物执着到极处,付出的代价一定超出他的预想。花石纲把这句话放大到了一个王朝的尺度上:被爱的还是那些石头,爱它们的人手里多了一个国家。
一个私人的癖好本身不产生这种后果。米芾拜石,石头没有少一块,也没有人为此拆房子。差别不在爱的性质,在爱的人能调动多少人力、船只和刑罚。癖好被权力放大之后,它不会变成别的东西,它还是那个癖好——只是搜求的范围从自家院子扩大到了整个东南,而拒绝交出石头的人,从此要按大不敬论处。
值得补一句的是:这些石头本身没有做错任何事,也没有变得更好或更坏。它们从太湖底被捞起来,被装船,被运走,被堆成一座山,又被拆下来当作炮石扔出城墙。整个过程里它们一直是那块石头。所有的动静,都发生在人这一边。
回到称呼上。
前面说过,米芾拜石之后给了它一个称呼,史传作兄,笔记作丈。此外还有"石友"的说法,以及后世常用的"石交"——石交本指坚固的交情,交谊坚如磐石,后来也被顺手挪来称呼藏石的同好和石头本身。
把这些称呼排开看,会发现一件古怪的事:兄、丈、友、交,全是亲属与朋友的名分。人给一块石头上的户口,不是"物"的户口,是"人"的户口。而且是有辈分的:丈是长辈,兄是同辈,友是平交。同一块石头,在不同人笔下坐在不同的位子上。
这不是米芾一个人的毛病。中国人对无生命之物安上关系名分的冲动,由来已久,而且集中在几样东西上:山、石、松、竹、梅、鹤。本书第一百三十五章讲过李白那两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人坐在那里看山,说山也在看他,而且两边都不厌。辛弃疾把这层意思说得更露,他说自己看青山十分妩媚,料想青山看他也是如此。
关键在"料想"两个字。山不会看人,石头不会还礼。所以人替它把那句回应说了出来。整个关系是一个人撑起来的:他行礼,他替对方受礼;他称兄,他替对方认这个兄;他说相看两不厌,那个"两"字里的另一个,是他自己借出去的。
宋以后的文人对这种一头热的状态有一个自觉的词——癖。张岱在《陶庵梦忆》里说过一句常被引用的话: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这句话把话说反了,却说到了点上:一个人对某样毫无用处的东西倾注得越不合理,越说明他有把感情倾注出去的能力。癖在这里成了品格的证据。与之相配的还有一个"痴"字,米芾的绰号"米颠"就是这一路。痴、颠、癖,原本都是病名,到了这个时候,全成了雅号。
于是可以回到本章开头留下的那个问题:对一块丑石头的舍不得,舍不得的是什么。
本书从头追的那条线是:爱的本义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齐国虽然小,我难道会吝惜一头牛——那个"爱"字就是吝惜。舍不得给出去,通常有一层现实的理由:那东西有用,有价,别人也想要,给出去自己就少了。
石头把这些理由一个个取消了。
它没有用,不能做磬,不能刻字,不能承重。它不会消耗,不需要喂养,不会因为主人的疏忽而死。它不会离开,不像鹤会飞走,不像人会转身。它不会损坏,除非砸碎,而砸碎了它还是石头。它更不会回应——不会因为被爱而变好,不会记住谁对它好,不会在主人死后有任何变化。
于是对一块石头的爱,是一份剥到只剩骨头的爱:没有对象的需要,没有回报的可能,没有失去的风险,也没有任何实际的用处。剩下的只有一件事——它是我的,它在这里,我要它一直在这里。
这就是占有本身,不掺别的。
而人偏偏为这样一个东西下拜。拜是礼,礼是对上位者的。一个人对着一块他完全占有、完全支配、丝毫不需要讨好的东西行礼,这个动作在逻辑上是拧的:他一边把它捏在手里,一边跪下去。这个拧巴处,恰恰是这一章要说的全部。人在这里做的不是尊敬石头,是给自己的占有找一个体面的形式——把"我要它"改写成"它值得"。改写完成之后,占有就变成了敬重,而敬重是不必解释的。
这份爱最后落在哪里,有一件实物可以指认。
案头供石照例要配座。座是硬木做的,匠人按着石头底部的形状,一点一点挖出凹槽,让石头稳稳嵌进去。石头的形状是天生的,谁也改不了;座却是完全按它的形状做的,挖成什么样,取决于这块石头有几个凸起、几处缺角。一座只能配一石,换一块就卡不住。
所以整段关系里,唯一被改变的东西,是那个座。石头从太湖底被捞上来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几百年后放在案头还是什么样子,人对它做的所有事——搬运、命名、题刻、行礼——它一概不知,也一概不受影响。人做的唯一一件真正留下痕迹的事,是给它做了一个只装得下它的底座。
米芾拜完站起来,拍拍衣冠,那块石头没有动。
北宋熙宁、元丰之际,苏轼为驸马王诜的宝绘堂写过一篇记。文章开头一句是:「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是把心思暂时寄放在一件东西上;留意,是把心思留在那件东西里出不来。苏轼接着说,寄放心思的人,再小的东西也能给他快乐,再好的东西也不至于成为他的病;留住心思的人反过来,再小的东西也足以成为他的病,再好的东西也未必真能让他快乐。他在文中打了一个比方,说好的书画应当像「烟云之过眼、百鸟之感耳」——烟云从眼前飘过,鸟叫在耳边响过,当时高高兴兴地接受它,过去了也就不再挂念。
这篇记后来被引用了将近一千年。引用它的人,绝大多数是收藏家。
这是一件需要先站住的事实:「烟云过眼」这四个字,不是旁观者用来劝人别收藏的,而是收藏家自己用来称呼自己那份收藏的。宋元以下,以「过眼」「云烟」「销夏」「所见」命名的书画著录形成了一个不小的谱系。南宋末元初的周密撰《云烟过眼录》,逐条记他在公私两处所见的书画古器,谁家藏了什么,他哪一年见的,大致是什么样子。元人汤允谟有《云烟过眼续录》,续周密之作,作者生平材料不多,学界对其里籍与生卒看法不一。清代高士奇有《江村销夏录》,孙承泽有《庚子销夏记》,吴荣光有《辛丑销夏记》,陆时化有《吴越所见书画录》,陆心源有《穰梨馆过眼录》及其续录,顾文彬的藏书画之所名「过云楼」,所著为《过云楼书画记》。
把这一串书名排在一起看,一个共同的语气就出来了:所见、所过、销夏、云烟。没有一个人把书名取作「所有录」「家藏录」——虽然那些东西确实就在他家里,是他花钱买来的,契券分明。他偏要说,那些东西只是从他眼前经过。
「销夏」二字尤其可玩味。它的字面意思是消磨夏日,是说酷暑无事,取出所藏一一展看,借此打发时间。把毕生搜求所得说成打发时间的消遣,这是一种极为体面的自我贬低。它同时完成了两件事:承认这些东西贵重,又声明自己并不当真在意。
于是有了一个可以称量的现象。中国书画收藏史上,收藏者在自己的著录、题跋、堂号、印文里,反复表达同一个意思——名迹不可久据,我不过是一个暂时的过客。这句话说了一千年,说的人越来越多,而与此同时,他们在实物上留下的占有痕迹也一代比一代重。这两件事同时发生在同一批人身上,同一批东西上,甚至同一张纸上。本章要处理的就是这个同时性。
需要先说清楚的是,这不是一个可以用「虚伪」二字打发的现象。说「过眼」的人里,有真在战乱里眼看着藏品散尽的,有把一生俸禄换成几卷纸而临终一无所留的,也有子孙不肖、身后即散的。他们说不可久据,是因为他们确实没有据住。经验支持这句话。问题在于,经验支持的这句话,并没有让他们少买一件、少盖一印。认清了留不住,和因此就松手,是两件事。前者是知识,后者是行为。中国的收藏家普遍拥有前者,而普遍不实行后者。
还要先说清一层文本上的分别。苏轼那篇记是有具体规劝对象的文章,王诜是宗室贵戚,好聚书画,苏轼的话里有对朋友的提醒,也有对自己早年嗜好的检讨——他在文中自述过少年时爱书画到什么程度,后来自觉这是病,于是改变态度。这段自述的可信程度,与文人自述惯有的修辞成分,学界看法不一。但无论那份自述有几分实录,后世收藏家从这篇文章里取走的,只是「烟云过眼」四个字,以及那四个字提供的一个位置——一个可以让人心安理得继续买下去的位置。
一句话被反复引用一千年,通常不是因为它难懂,而是因为它有用。
要把这件事说透,先得把几个字的分量摆出来。收藏这一行为在汉语里散落成好几个动词,每一个动词都带着不同的手势。
先说「藏」。《说文解字》所收的是「臧」字,释为「臧,善也」,与藏匿之义并非一事。清人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辨过这一层,指出后世表示收藏、藏匿的「藏」是后出的写法。这个字形上的后起,恰好对应着一件事实:把东西专门收起来不用,本身就是一种后起的、需要余裕才做得成的行为。藏的核心动作是隐蔽,是让一件东西离开日常的使用与流通,进入一个不被看见的状态。收藏家买下一件名迹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往往不是挂起来,而是收起来。装匣、加袱、置箱、入柜。爱一件东西的第一个表现,是让别人看不见它。
「蓄」。《说文解字》:「蓄,积也。」蓄的本义与积攒有关,重在数量的累加与时间的延长。它原本更常用于粮食、财货、力气这类可以计量、可以耗用的东西。用在书画上时,「蓄」字带来的是一种账目感:所蓄几何,得自何人,值价几许。明清收藏家的著录里,常见「余蓄某某帖若干年」这样的说法,时间在这里被当作了一种投入。
「玩」。《说文解字》:「玩,弄也。」从玉,与手中把持的动作相连。这是几个字里最放松的一个,也是最被警惕的一个。《尚书·旅獒》有「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典」之语——需要说明的是,《旅獒》属古文《尚书》篇目,其成篇年代与真伪学界看法不一,但这八个字自宋以后已成为通行的道德判语,凡涉及嗜好器物的议论,几乎无人绕得开。于是收藏家用「玩」字时总有些小心,常常要加一个字来解毒:清玩、雅玩、博古之玩。加了字,行为就从丧志变成了修养。
「鉴」。《说文解字》释「鑑」为「大盆也」,是盛水的器皿;水静可以照见人影,故引申为镜,再引申为审察、辨别。「鉴」这个动作里有一种冷:它要求人退开半步,把眼前的东西当作对象来量。收藏家自称「鉴藏家」而不只是「藏家」时,他要求的正是这半步——我不只是占有它,我还有能力判断它。这半步是收藏家全部体面的来源。
「赏」。这个字的语义走向最值得注意。《说文解字》:「赏,赐有功也。」赏的本义是给出去,是上对下的赐予,是把东西从自己手里拿出来交到别人手里。而后世用它来表示欣赏、赏玩,意思几乎倒了个个儿——从「把东西给人」变成了「把东西看个够」。一个原本表示给予的字,最终落在了观看与享受上。全书的主线在这里可以看到一个小小的旁证:汉语里表示享受一件美物的动词,是从表示交出一件贵重之物的动词转过来的。
「宝」。《说文解字》:「宝,珍也。」这个字最要紧的一点是它可以作动词用,「宝之」就是把它当作宝贝、珍视它。这意味着「宝」不是物的属性,而是人的态度。《左传·襄公十五年》记宋人得玉献给子罕,子罕不受,说了一句常被引用的话:「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典」同一块玉,在一个人那里是宝,在另一个人那里不是。宝是被人宝出来的。
「过眼」与「著录」。「过眼」的字面意思很浅:经过眼睛。它强调的是眼睛而不是手——被看见,而没有被握住。收藏家用这个词描述自己与藏品的关系时,做了一个悄悄的替换:把占有关系换成了观看关系。而「著录」的「著」,本义是显明、记载,把一件事写下来使之显出来。著录的动作是把一件私有的、藏起来的东西,以文字的形式重新公开一次。这中间有个耐人寻味的转折:先把东西藏起来,不让人看,然后写一本书,详细告诉所有人自己藏了什么,尺寸多少,款识如何,前面归谁,自己何年得之。藏与著录,一收一放,构成了收藏行为的两个基本动作。
「递藏」是近人常用的说法,古人多说「流传有绪」。这四个字是鉴定行业里最实在的一句话,意思是这件东西从哪里来、经过谁的手、到谁那里去,一环一环记得清楚。「有绪」的绪,本指丝头,是可以一路捻着找回去的那一根线。一件古书画的价值,很大一部分不在纸绢与笔墨本身,而在这根线的完整程度。
把这七八个字并排放着看,收藏这件事的内部结构就清楚了:藏是把它扣住,蓄是把它攒着,玩是拿它取乐,鉴是替它作证,赏是从中受用,宝是心里认它,过眼是嘴上放它,著录是替它登记。八个动作,只有一个是松手的,而那一个只在嘴上。
回到全书的主线。《老子》第四十四章有两句连着说的话:「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典」爱得深,耗费必大;藏得多,失去必重。这两句在《老子》里是并列的,并列得极准——因为在最古的汉语里,「爱」的一个基本义就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为自己辩解的那句「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就是吝惜。舍不得,正是收藏的心理起点。而《老子》那句「多藏必厚亡」把后果也一并说了:你藏得越多,将来失去的时候伤得越重。
中国的收藏家几乎人人读过这两句。他们照样藏。他们做的事情是,给「多藏必厚亡」找到一个可以共存的说法——既然终归要亡,那就先说好我本来也没打算长久拥有。这个说法叫作过眼。
嘴上说过眼,手上盖印。本章真正的物质核心在这里。
鉴藏印是收藏者钤在书画上的私印,印文或是姓名字号,或是斋馆堂号,或是一句自道心迹的短语。它盖在什么地方,是有讲究的:讲究的人盖在裱边、隔水、拖尾这些不伤画意的位置,不讲究的人径直盖到画心上去,盖在山石的空白处、水面的留白处,有时甚至压住笔墨。
这个做法出现得很早。唐人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里专门列出两节,一节叙自古以来的跋尾押署,一节叙古今公私印记,把他所能考知的历代内府与私家用印一一记下。这说明至迟到九世纪中叶,印记已经被当作鉴别书画来历的一项重要依据来对待,并且已经积累到需要专门著录的数量。唐代内府用年号一类印记的做法,后世讨论甚多,具体印文的形制、真伪与钤盖年代,学界据传世实物看法不一。
到北宋末年,内府对所藏书画建立了一套统一的装裱与钤印制度,后人称之为「宣和装」,所用诸玺俗称「宣和七玺」。这套制度的具体印文、钤盖位置与传世实例的真伪,学界依据不同实物有不同的复原意见,分歧不小。与这套制度配套的,是《宣和书谱》《宣和画谱》两部内府著录——它们是否出自徽宗亲撰,还是内府词臣奉敕编成,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是:一个国家最高等级的收藏,在十二世纪初把「装裱、钤印、著录」三件事做成了一套完整的手续。此后八百年,私家收藏做的都是同一套手续的缩小版。
宋人里已经有人对乱盖印表示不满。米芾在《书史》《画史》中议论过这件事,大意是印文应当刻得细,印色不宜厚重,大印盖到古画上会伤及画面,他还批评过当时官府用印粗大,盖上去等于损书。各本文字略有出入,但意思是清楚的:在钤印这件事上,十一世纪已经有人意识到这是一种损伤。
意识到了,并没有阻止它。此后八百年,印越盖越多。
明代嘉兴的项元汴是常被举出的例子。他的天籁阁所聚甚富,用印极多,一件东西上往往连钤数印以至十数印;此外他还有以《千字文》为序给藏品编号的做法,部分传世作品的裱边或本幅上留有购入价格的记录。这些编号与价格文字是否全部出自他本人之手,后人有无添改,学界看法不一。但这个做法本身值得停下来看一眼:编号是把藏品当作一批需要管理的资产,记价是把审美的对象登记成一个数字。一个人一边写着风雅的题识,一边在同一张纸上记下自己花了多少两银子。这两件事在他那里并不冲突。
清初的梁清标是另一路。他的蕉林书屋所藏名迹极多,一般认为他用印比较克制,位置讲究,并且对所得旧物大多重新装裱,因此经他手的东西往往有一种统一的体面。同时代的安岐著有《墨缘汇观》,所记多为亲见。到了乾隆内府,数量与密度都达到了顶点:内府编成《石渠宝笈》,分初编、续编、三编著录所藏书画,释道题材另编《秘殿珠林》;帝王本人的鉴藏诸玺连钤于画心,并常在画上题诗。三希堂所贮的三件晋人法书,后世对其中若干件的性质有长期讨论,一般认为并非全是真迹原本,有摹本、临本之说,学界看法不一。
无论那些作品的真伪如何,有一点是明白的:一幅流传有绪的古画,画心之外常常密密麻麻钤满了印。多的可以到数百方,时间跨度从唐宋一直排到清末民国。它们互相叠压,有的盖在别人的印上,有的盖在自己题跋的末尾。颜色深浅不一,印泥的成分与年代也不一。
把这些印放在一起看,那是一份签到簿。
每一个人在上面写下的都是同一句话:我曾经拥有过它。而这句话的语法本身已经交代了结果——「曾经拥有」是过去时。一个人在画上盖印,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最后一个盖印的人。如果他真以为这东西能永远归他,他不需要留记号;记号是留给后来人看的,而后来人之所以会来看,正因为它到时候会到后来人手里。所以钤印这个动作本身包含着一份供认:承认自己是队列中的一员,承认队列还会往下排。
这与一个人在自家墙上写名字不同。在自家墙上写名字没有意义,墙本来就是你的。人只在会流转的东西上留名。
比印更重的是题跋。
中国书画的装裱形制,给文字留出了位置。手卷有引首、本幅、拖尾,画心两端有隔水;立轴有诗塘,有裱边。这些位置里,拖尾一段是专门留给后人写字的。一件作品完成之后,它的物理长度还会继续增加:第一个人在后面写几行,第二个人接在第一个人后面写,第三个人接着第二个人。纸不够了就接一段纸。于是一件宋人的画,到清代可能已经拖着两三丈长的题跋。
这是中国书画一个极为特殊的体例。一幅画在这里不只是被观看的对象,它同时是一份被批注、被签名、被续写的文件。写字的人各有各的写法:有的考订作者与年代,有的记自己何时何地从谁手里得来,有的只是抒发看到它时的心情,有的与前面那位题跋者辩论——你说这是某人所作,我看不然。后来的人再题,又要处理前面所有人的意见。
于是一件作品成了一场跨越数百年的对话。对话的参与者彼此从未见面,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都摸过这张纸。前一个人的字迹就在眼前,墨色已经旧了;下一个人提笔,写在他左边。这个动作里有一种很难替换的东西——你不是在评论一件古物,你是在接一个人的话,那个人已经死了三百年,而他的话还留在原处等着人接。
本书第一百五十一章讲信物。信物是两个人之间的凭据:一枚戒指、一方绢帕、一支簪,由一个人交到另一个人手里,它的全部意义存在于这两个人之间,第三个人拿到它就什么也不是了。题跋不是这样。题跋是一条长长的队伍。信物是横向的,一对一,一次完成;题跋是纵向的,一对无穷,永远没有完成的那一天。信物的意义在于排他——只有你我知道它是什么;题跋的意义恰好在于不排他——它专门等着不认识的人来加入。
这个差别值得记住:同样是在物件上留记号,一种是为了把两个人锁在一起,另一种是为了把一长串人串起来。前者要求私密,后者要求公开。而收藏家做的是后一种。他明知道自己写的字将被后人读到、评点、甚至驳斥,他还是要写。写下去,就等于承认后面还有人。
题跋因此成了鉴定的重要依据,也成了作伪最集中的地方——这一点后面还要说。这里先记一笔:名家的题跋能大幅抬高一件东西的身价,因此伪造题跋的动机与伪造本幅同样强烈,有时甚至更强,因为跋比画好造。传世作品中不乏本幅可信而后跋可疑者,也有本幅可疑而跋出真手者,情形复杂,具体判断学界往往看法不一。
一件东西在人手里待多久?
历代著录提供的答案相当难看。一件名迹在一个人手里的时间,常常只有十几年、二十几年,极少能超过一代。原因不外几种:主人死了,子孙分家或变卖;家道中落,拿出来抵债;获罪抄没,收入官库;政局变动,举家逃亡,舍不得的东西背在身上,背不动的丢在路上;或者干脆是被人索去——权势者开了口,不能不给。
大规模的散失往往与战乱同时发生。南朝梁末,江陵陷落时曾有大量图籍毁于火,所毁卷数有十四万卷之说,也有别的数字,学界看法不一,但那次损失极重是公认的。北宋末年靖康之变,内府所聚书画随汴京一同倾覆,散入民间与北方。明清易代之际、太平天国战事之中、庚子之乱以后,都有大批旧藏易主。每一次动荡之后,市面上都会突然多出一批来历不清的名迹,而收藏家们就在这样的时刻大量买进。
不打仗的时候也在流转。清末民初,湖州陆心源的皕宋楼藏书在其身后于一九〇七年售归日本,入静嘉堂文库,此事在藏书史上影响极大,当时国内士人痛惜者甚众。陆心源正是《穰梨馆过眼录》的作者——他写书时用的是「过眼」二字,而他的藏书真的过了眼,整批地过到了海外。这个巧合不必强作解释,但它把「过眼」这个词的分量摆得很清楚:那不是一句风雅的谦辞,那是可能真的会发生的事,而且发生得比谁预料的都快。
清宫旧藏在二十世纪的遭遇是另一段。溥仪以赏赐其弟的名义,分批将大量内府书画携出宫外,后随其行踪辗转至东北;一九四五年前后,这批东西在长春大量散出,流入市面,后人称之为「东北货」。杨仁恺著《国宝沉浮录》,专门记述了这批书画的流散与后来的追寻。其中一部分陆续回到公家收藏,一部分至今下落不明。
把本书第一百五十四章放在旁边读,分别就出来了。《金石录后序》是一个人记自己的东西怎么丢的:一车一车地减,一箱一箱地失,最后剩下几卷残书,写的人自己在场,痛也是她一个人的痛。本章说的是许多人记同一件东西怎么流转:甲得之于乙,乙得之于丙,丙不知从何而来;每一次交接都是一个人的失去,但著录不写那份失去,只写交接。前者是丧失的第一人称,后者是流转的第三人称。同一件事,换一个人称,痛就消失了。
递藏记录之所以让人安心,原因也在这里。当你把一件东西的经手人排成一列——某某藏,某某继之,某某又继之——你看到的是一条延续的线,而不是一连串的失去。「流传有绪」四个字听起来是褒义的,是这件东西的履历漂亮。但把这四个字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它离开过很多人。
收藏史的另一半是作伪史。这两件事从来不是先后关系,而是同时关系:哪一类东西被爱得最深、价格抬得最高,哪一类东西的赝品就最多,而且出现得最快。
这句话应当说得再直白一点:因为有人爱到愿意付很高的代价,所以必然有人造假。作伪不是收藏的意外,是收藏的产物。一个东西如果没人肯出高价,没有人费那么大力气去仿它的纸、仿它的墨、仿它的印、仿它的题跋、仿它的一整条递藏线索。伪作的精细程度,是真爱强度的一个反向指标。爱得越认真,骗得越像。
作伪的手段,按材料分几类。第一类是全伪,从纸绢到笔墨到款印全部新造,再做旧,使之看上去有年头。第二类是改造真迹:把无款的旧画添上名家款,把小名家的款挖去改成大名家的款,行内称添款、改款、挖款。第三类是拆配:一件长卷拆成数段分卖,或者把甲的画配上乙的跋,把真跋接到假画后面。第四类是揭裱分层——旧纸旧绢厚者可揭为两层,揭下的第二层再加描补,遂成两件,行内称「揭二层」。第五类是照着著录造:某部著录里详细记了一件已佚名迹的尺寸、内容、题跋、印记,作伪者依样造出一件来,于是这件伪作天生就「流传有绪」,一查著录,分毫不差。
按地域,近代鉴定家总结出若干名目,如苏州片、河南造、湖南造、广东造之类,各有各的擅长题材与惯用手法。这些名目多出自鉴藏家与鉴定家的经验之谈,其分类界限、起讫年代与具体归属,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是:至迟到明代中后期,伪造古书画已经不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有作坊、有分工、有稳定销路的行业。有人专做画,有人专做题跋,有人专做印,有人专做旧。
关于名人参与作伪,历来有各种说法。宋人笔记中有米芾借人书画摹写后以摹本归还的记载,此说流传极广,其最早出处与可信程度,学界看法不一。近人张大千以能仿古著称,相传有仿作曾被当作古人真迹收进公私收藏,具体是哪几件,学界看法不一。这类事情的共同点在于:能仿到乱真的人,必是极懂它的人。作伪者往往是当时对那位古人理解最深的少数人之一。这是一个不太舒服的事实——最深的模仿与最深的理解,用的是同一副眼睛。
与作伪相对的是鉴定。鉴定学的基本方法大致有这么几项。
一是纸绢。不同时代的纸有不同的原料、帘纹、厚薄,绢有不同的织法与经纬密度,老化的状态也不一样。这项证据比较硬,但有个漏洞:旧纸旧绢是可以弄到的。前朝的空白纸、旧书的衬页、旧画的裱料,都能被拆下来重新使用。用真的旧纸画一张新画,纸的证据就失效了。
二是笔性。每个人的用笔有习惯,起收转折、提按顿挫、结字的重心,长年累月形成一套不自觉的动作。这被认为是最难伪造的一项,因为它不在有意识的层面。但它同时是最难说明的一项:凭什么说这一笔不像?回答往往只能是「看着不对」。这就把鉴定推向了个人经验,而个人经验无法完全外化为可以复核的证据。
三是印章。印文的篆法、刀口、边框的残损、印泥的成分与色泽,都能提供线索。但印章可以翻刻,精者几可乱真;更麻烦的是真印可以盖在假画上——收藏家的印在其身后往往流散,落到别人手里,照样能盖。
四是著录与题跋。查这件东西在历代著录里有没有,记载的尺寸、内容、题跋是否吻合。这是很有力的一项,但前面已经说过,它反过来也是作伪者的施工图。
五是递藏。流传有绪是加分项。但递藏记录同样可以被制造:补一段跋,添几方印,一条线索就编出来了。
这五项各有各的漏洞,所以鉴定从来不是靠某一项定案,而是几项互相印证,看哪一种解释需要的巧合最少。这是一种概率判断,不是证明。
鉴定的限度必须老实写出来。二十世纪的书画鉴定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方法,张珩著有《怎样鉴定书画》,徐邦达著有《古书画鉴定概论》等书,谢稚柳、启功、杨仁恺、刘九庵、傅熹年等人各有专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中国古代书画鉴定组对全国公藏书画进行巡回鉴定,历时数年,编成《中国古代书画图目》。这是一次规模空前的清点。而据参与者的记述与相关记录,鉴定组内部对不少作品的意见并不一致,分歧被保留了下来。顶尖的眼睛聚在一起,看同一件东西,仍然会看出不同的结论。
最有名的一场公开论辩发生在一九六五年:郭沫若撰文提出传世《兰亭序》的文与书都不出于王羲之,高二适撰文反驳,一时争论极盛。此后数十年间,相关讨论持续不断,至今学界看法不一。这件事的意义不在谁对,而在于它公开演示了鉴定这门学问的性质——最核心的那件东西,最顶级的学者,可以在证据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得出相反的结论。
于是回到那句话上:爱的强度会制造欺骗。这句话有两层。第一层是市场层面的,爱抬高价格,价格召来赝品。第二层更深一点:一个人爱一件东西到极处时,他判断它的能力会下降。他希望它是真的。这份希望参与到他的观看里,使他更容易看到那些支持它是真的证据。收藏史上被真心喜爱的赝品,数量恐怕不比被真心喜爱的真迹少。一个人对着一件伪作写下三百字诚恳的题跋,那份诚恳并不因为东西是假的就变成假的。
现在可以回到本章开头的那个同时性上。
一个人如果真的看开了,他不会那样细致地钤印。他不会刻十几方印,不会讲究印色的配方,不会在意钤在哪个位置最不损画意又最显眼。他不会花几十年编一部著录,把每一件东西的尺寸、款识、印记、前主人一一录下。他不会在意自己的名字会不会被后人读到。看开的人做的是另一套动作——他会把东西拿出去给人看,会送人,会不记得自己有什么。
而实际发生的是:说不可久据的那批人,把印盖得满满的。
这里的矛盾不必替他们调和。一面承认留不住,一面把占有的痕迹留到最重,这两件事在同一个人身上同时成立,而且互为因果——正因为知道留不住,才更要留下点什么。印是留不住之后唯一能留下的东西。人在这里做了一个交换:放弃了对物的长久占有,换取了在物上长久留名。物会走,名跟着物一起走,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名。这不是超脱,这是把占有换了一个更耐久的形式。
所以「过眼」这个说法的功能是清楚的:它是一种对抗失去的技术。人预先说好自己没打算长久拥有,失去的时候就不算失去,只算按期归还。这套说辞把一件必然发生的坏事,重新描述成一件早有安排的正常事。焦虑因此下降。这是有效的,也是廉价的——因为它并不要求人真的少买一件。
但也不能把它一笔骂倒,因为这套说辞确实塑造了行为。一个自认是暂时保管人的人,做事的标准跟一个自认是主人的人不一样。他会重装、会修补、会防潮防蠹、会在梅雨过后取出来晾晒、会嘱咐子孙不要贱卖、会在跋里写清这东西的来历以便后人查考、会编著录使得即便实物散失记载仍在。这些行为的总和,恰恰是这些东西能够流传下来的原因之一。许多今天还看得见的名迹,是被那批一边说着「烟云过眼」一边把印盖得密密麻麻的人护下来的。
所以那句话既是真的,也是自欺。说它自欺,是因为说话的人并没有因此松手;说它是真的,是因为他确实按看管人的规矩做事,而且他确实没有守住。两头都成立。人常常就是这样:用一句半真的话,支撑一件全真的行为。
本书从头到尾追的是一件事:「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收藏是这个意思最赤裸的一种形态——明知留不住而仍要留,明知会散而仍要聚。中国人为这件事发明了一套体面的说法,叫作我只是替后人看管一阵子。这句话把吝惜说成了责任,把占有说成了托付。
最后落在一个具体的动作上。一位收藏家在灯下打开一卷刚刚到手的旧画,前面已经有二十几个人的印,有的褪成淡红,有的还发黑。他找一处空白,不能压住画意,又不能太偏,免得显不出。他呵一口气,把印按下去,停两秒,提起来。纸上多了一方新印。那一下他心里明白得很:再过五十年,会有另一个人打开这张纸,在他这方印旁边,找一处空白。
东晋末年,有一次王恭从会稽回来,王忱去看他。《世说新语·德行》记这件事,说王忱见王恭坐着一领六尺长的竹席,便开口说,你从东边回来,这种东西总该有,分一领给我吧。王恭没答话。王忱走后,他把自己身下坐的那一领送了过去,自己没有别的席子,就坐在草荐上。王忱后来听说了,很吃惊,说我本以为你那里多,才向你要的。王恭回答的那一句,是这段记载里最要紧的六个字:「丈人不悉恭,恭作人无长物。典」
「长物」在这里的意思是:多余出来的东西。身上除了正在用的那一件,再没有第二件。王恭不是没有席子,他有,只有一领;他把这一领给了人,就只好坐草荐。这句话之所以传下来,不是因为它讲了一次赠与,是因为它给汉语留下了一个说法——身无长物。此后一千多年,凡形容一个人清贫、简素、不蓄外物,都用得上它。
「长」在这个词里读 zhàng,训为多余、剩余。它和形容长短的那个「长」同字异读。《说文解字》长部释「長」为「久遠也」,讲的是时间空间上的延展,与「多余」这一层不直接相关;「多余」是从「多出来的一段」引申出来的用法,古书里的「长子」「长物」「羡长」诸例走的都是这条路。也有注家主张这里仍读 cháng,取「长物」为「长久之物」或径读本音,学界看法不一,通行的读法是 zhàng。无论怎么读,词义都指向同一件事:本可以没有的那一份。
「物」字本身也值得看一眼。《说文解字》释「物」为「萬物也」,说牛是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所以字从牛,勿声。这个说解带着汉人的宇宙论,未必可信为造字之初的实情,但它透露了一点:在早期汉语里,「物」是一个极大的词,大到可以指称天地间的一切存在。「长物」把这个极大的词收窄到极小——不是万物,是万物之中我本可以不要的那一小撮。一个人说自己「无长物」,说的不是他没有东西,是他和东西之间没有余量:用几件,有几件,一件不多。
到了明代末年,苏州人文震亨写了一部书,十二卷,讲的全是「本可以没有的那一份」——房子怎么造,院子里种什么树,水池挖成什么形状,养什么鸟什么鱼,墙上挂什么,坐什么样的椅子,桌上摆什么,穿什么,出门坐什么船,东西该放在哪里,吃什么果子,喝什么茶。这部书的名字叫《长物志》。
书名是自嘲,也是宣言。自嘲的一面很清楚:作者知道这些不是正事。一部专门讲多余之物的书,用了一个形容「一无所有」的典故做题目,这个反差是有意为之,不是偶然撞上的。宣言的一面要绕一个弯才看得见——王恭说「无长物」,是拒绝拥有;文震亨作《长物志》,是规定拥有。同一个词,两个相反的方向。前者说这些东西我不要;后者说这些东西你若要,就得是这个样子。
今本《长物志》卷首有沈春泽的一篇序。序的大意是说:品评山水、议论酒茶、收藏和摆放图书器皿这一类事情,摆在世道上是闲事,摆在一个人身上是多余之物;然而看一个人,恰恰要从这些闲事和多余之物上看,才看得出他的韵、他的才、他的情。序文各本文字小有出入,此处只述其意,不逐字引。这段话把那层弯子挑明了:正因为这些东西没有用,它们才可以用来衡量人。有用的东西衡量不了人——田产多寡看的是运气和手腕,官阶高低看的是资历和际遇,这些都不是「他这个人」。只有在完全不必要的地方,一个人的选择才只剩下他自己。
于是「多余」在这里不是缺点,是资格。你得先承认这些东西不要紧,才配讲究它们。一个把书画当产业经营的人,一个把家具当身价陈列的人,在这一路人眼里是没有资格谈论雅俗的——不是因为他懂得少,是因为他太当真。讲究的前提是无用,无用的前提是承认多余。「长物」二字,一面把这门学问的门槛降到最低(不过是些闲事),一面把它抬到最高(正是这些闲事见人品)。
这里还有第三层意思,比前两层都难看见。文震亨自己并不觉得书名和内容之间有矛盾。在他和他那一路人的理解里,「多余」不是一个需要辩解的处境,是一个需要守住的位置。要紧的东西是不许讲究的——祖田怎么分,功名怎么取,儿女怎么嫁娶,这些是正事,正事上多一分心思就是一分俗气,是钻营。品味必须在正事之外落脚,它只能生长在没有利害的地方。所以一部谈品味的书,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声明自己谈的是废话。声明得越彻底,说话的资格就越硬。
文震亨,字启美,长洲人,是文徵明的曾孙。他的兄长文震孟在天启二年中了状元,家门在苏州一带极有声望。文震亨本人以诸生入仕,官职不显,一生大半时间在苏州做园林、写书、弄琴弄画。生年一般系于一五八五年,卒于一六四五年,正是清兵南下的那一年;他的死状,记载略有出入,容后再说。这样一个人来写这部书,位置很合适:他家里有五代人积下的书画和名声,他自己没有多少钱,也没有多少权。他能给出去的,正好只有标准。
《长物志》通行本作十二卷,每卷一门,依次是:室庐、花木、水石、禽鱼、书画、几榻、器具、衣饰、舟车、位置、蔬果、香茗。各本卷次偶有小异,条目的分合、个别字句的出入,历来校勘者时有指出,但十二门的大格局是稳定的。
先要分清一件事:这不是一部收藏目录。收藏目录记的是「有什么」。它的体例是登记:某物一件,尺寸若干,什么材质,何人所作,从哪里来,现在归谁。宋代的《宣和画谱》记内府所藏,逐件著录;明代的收藏家给自己的藏品编号造册,据传项元汴用千字文的字序给天籁阁藏品编次,此说见于后人记载,真伪与细节学界看法不一。这一类书的主语永远是具体的某一件东西,它回答的问题是「在不在」。
《长物志》回答的是另一个问题:「对不对」。它的句子里几乎没有编号,也很少有尺寸的著录,它的主语大多是一类物——不是这一张几,是几;不是这一株梅,是梅。它说的是这一类东西应该是什么样、不应该是什么样。它不问你有没有,它规定你若有,该长成什么形状。
这是立法的体例,不是登记的体例。分门,逐条,判定——这个形式和明代的律例、家训、乡约在结构上是同一路的。律例说的是行为的应然,《长物志》说的是器物的应然。所不同的是,律例背后有官府,违者有罚;《长物志》背后没有官府,违者只是——俗。
十二门的排序也不是随手排的。它从「室庐」起,先立一个壳;然后出门,是「花木」「水石」「禽鱼」,院子里的活物和死物;然后回屋,是「书画」上墙,「几榻」落地,「器具」上桌;然后是穿在身上的「衣饰」,走出门去的「舟车」;然后是「位置」,讲所有这些东西彼此之间该怎么摆;最后落到嘴上,「蔬果」「香茗」。这是一条从外到内、从大到小、从静到动、最后归于口舌的路线。它把一个人一天之内可能触碰到的一切物,编成了一张能够穷尽的表。
这样一部书是写给谁看的,也可以推想。它显然不是写给没有东西的人——一个连屋子都赁着住的人,用不上关于天然几该用什么木料的规定。它也不是写给内行看的——真正常年摩挲这些东西的人,不需要有人告诉他哪一种式样俗。它写给的是中间那一批人:手里已经有了东西,甚至有很多东西,却不知道这些东西该怎么摆、该配什么、算不算对。这一批人在晚明的江南越来越多。他们买得起,但买不到把握。《长物志》卖的正是把握。
「志」这个字用得很重。志者,记也,识也。史书里有《艺文志》《地理志》《食货志》,地方上有府志县志,金石有《金石录》一路的著录。凡称「志」,都是宣称:某一个范围之内的东西,可以登记齐全,可以条分缕析,可以形成一门有目录、有边界、有内部道理的学问。把「长物」称作「志」,等于说:这些多余的东西,不是零零星星的癖好,是一个自成体系的领域,值得也能够被系统地整理。
这一步是关键。此前不是没有人爱玩器物,宋人的《洞天清录》一类著作已经在谈鉴别,明初曹昭的《格古要论》分门讲古器真伪,后来王佐又有增补。但那些书的重心在「辨」——辨真假,辨年代,辨优劣。《长物志》的重心在「用」——这些东西进了屋子,如何安顿一个人的日子。前者是知识,后者是生活的规程。知识可以只属于内行,规程要求所有人照办。
于是这十二门读下来,你会发现它其实在描摹一个完整的人:他住在哪里,他推门看见什么,他坐下时身体接触到什么,他抬头看到什么,他穿什么出门,他吃什么喝什么。这十二门加起来,是一个人的全部日常表面。这部书要做的事,是把这层表面上的每一处,都规定成对的。
需要立刻补一句:这套规程从来没有强制力。没有人因为几榻的式样不对被罚,没有官府来核查你院里的石头。它是一部没有执行机构的法。可正因为没有执行机构,它反而管得更宽——律例只管你做过的事,这部书管你屋里的每一寸。它的效力不靠惩罚,靠一个更轻也更难摆脱的东西:别人进门时的那一眼。
翻开这十二门,最先跳出来的不是知识,是语气。这部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不是名物,是判词。它的基本句式只有几种:某某为上,某某次之,某某又次之;某某可用,某某不可用;某某最忌;某某俗甚;某某入品。全书就靠这几个模子,把上千件东西一件一件过筛。
这些判词的用法大体有三种手法。
第一种是二分。凡物入了这部书,必被判定为对或不对,没有第三种状态。它不承认「随便」。一张几可以是好的或是俗的,不可以是「无所谓的」。这一点比任何具体条目都重要:它把日常生活里本来大片存在的中性地带取消了。人一旦接受这种分法,屋里就再没有一样东西是可以不管的。
第二种是把理由推给「古」。书里判定某物为正,给出的根据大多不是好用,也不是好看,是古人如此。反过来,判定某物为俗,最常见的根据是时新——是近来才有的样式,是市面上流行的做法。这就把审美问题换成了时间问题:对不对,取决于早不早。谈室庐时讲阶砌门窗的形制要取古法,谈几榻时主张用文木的本色纹理、反对满身雕镂的时样花纹,谈瓶炉时讲宁可用旧器的素朴——这一类议论在书中反复出现,落脚点都在同一处。以上皆述其大意,非引原文。
第三种手法最厉害,是不给理由。这套判词里力量最大的往往是最短的那一句:俗。一个字判完,不辩论,不比较,不说明为什么。这种句子无法反驳,因为它不提供可以反驳的内容。它的效力全部依赖读者的一个默认——你已经知道什么叫俗,你只是不确定这一件算不算。
「雅」「俗」这两个字本身的来历,恰好能说明这套判词的性质。《说文解字》释「雅」,说它是「楚烏」,是一种鸟的名字,秦地把这种鸟叫作雅。也就是说,「雅」的本字是鸟名,今天所用的「雅正」「典雅」诸义,是假借来的。这个字从一开始就不姓「正」,是被派去当「正」的。《说文》释「俗」为「習也」,从人,谷声。俗是习惯,是众人日日照办的做法。把这两个字对起来看,雅俗之分的底子就露出来了:一边是被指定为正的,一边是大家本来就在做的。它不是好与坏之分,是「正」与「众」之分。
与雅相配的还有几个字,在这一类书里出现得同样频繁。「清」,《说文》训为水澄澈之貌,是把浑浊的东西沉下去、排出去。「清赏」「清供」「清玩」这些复合词,重心都不在「赏」「供」「玩」,在那个「清」上——它们标榜的是排除了什么,而不是拥有了什么。「韵」是个晚出的字,汉代以前的文献里不见,魏晋之际才通行开来,《说文》原本有没有这个字,历来校勘者看法不一,段玉裁一系认为是后人增入。它先用于品评人物,六朝论画有「气韵生动」之说,后来才慢慢挪到物身上。到了晚明,说一件器物「有韵」已是寻常话,这个挪动其实不小:韵原是活人身上才有的东西。「格」,《说文》训为「木長皃」,本是树木长条的样子,引申为格式,再引申为品格、格调。明初曹昭那部书叫《格古要论》,「格」在那里是动词,是推求、考较;到了「格调」一词里,「格」成了名词,是物身上被认定的一种品级。
这些判词不是凭空长出来的。它们出现在一个具体的时段和一个具体的地方——明代后期的江南。
关于这个时段的经济情形,史家的描述大体一致:海外白银大量流入,商业和市镇繁盛,手工业发达,商人阶层的财富积累速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江南尤其如此。丝织、棉布、刻书、造园、制器,苏州、松江、杭州一带都有规模。明人笔记里屡有关于风俗奢靡的议论,也屡有「苏样」「苏意」一类说法,意思是天下的衣服式样、器用做法都以苏州为准;这类记载散见于明清人的杂著,具体出于何书何人、始于何年,各家称引不一,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取其风气之实。王士性的《广志绎》里也有一段议论吴中人的话,大意说苏州人善于制作,一样东西他们变一变,天下的风气就跟着变。此亦述大意。
有钱人多了,问题就来了。一个盐商可以买到什么?他可以买到城里最好的一处宅子,可以买到几百亩田,可以买到宋元名迹,可以买到花梨紫檀的家具,甚至可以通过捐纳买到一个官衔。旧的士人阶层过去凭以自别于人的东西——住得比别人好、藏得比别人多、见得比别人广——如今都可以用钱换到。剩下的只有一样东西他买不到:对不对。
于是这条线画在了这里。品味成了那条钱买不到的界线。它的性质很值得看清楚:它以知识为形式,以时间为成本。要知道哪一种式样是对的,你得在这些东西中间长大;你得见过真的,才知道假的哪里不像;你得认识几个说话算数的人,他们点一下头,你才敢说自己看准了。这些都需要年月,需要门第,需要一个圈子的接纳。钱可以一夜之间变多,这些东西不能。
写这类书的人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而这个尴尬正是这类书大量出现的原因。把标准写下来,等于把通行证印成了可以买的册子。一本书三钱银子,谁都买得起。写书的人一边在划线,一边在拆自己的线。
这就带出一个机制,说清楚它比作任何评判都有用:任何一种稀缺的区分,一旦被明文化,就开始贬值。标准写得越清楚,照着做的人越多;照着做的人越多,这条标准就越不能区分人。于是标准必须不断精细化——从「用什么木」精细到「用什么纹」,从「挂什么画」精细到「什么月份挂什么画」。「最忌」的名单只会越来越长,不会缩短。这一类书从明代中期到清初一部接一部地出,条目一部比一部密,不是因为知识在积累,是因为线在往后退。
还有一个副产品,也值得记下来。这套标准的最卖力的执行者,往往不是最有资格的人。真正几代不动的旧家反而可以随便——他家的东西无论摆成什么样,都没有人怀疑他懂不懂。最讲究的是那些刚刚够到门槛的人,是需要每天证明一次自己的人。讲究的密度,和不安的程度成正比。这一点在任何时代的任何一套区分里都成立,不必单说晚明。
十二门里有一门叫「位置」。这一门的存在,比这部书里任何一条具体的规定都更能说明问题。
「位置」这两个字都有来历。《说文解字》释「位」,说是朝会时列在中庭左右的那些站处,字从人从立——位本来是人在典礼上站的地方,是名分在空间上的落实。「置」更有意思:《说文》把它归在网部,释为「赦也」,从网从直。它的本义是把网里的东西放掉,是释放,是不要了。「置之不理」「置之度外」用的还是这一层。后来它才转出「安放」的意思——一个本义为「放走」的字,变成了「放好」。合起来,「位置」这个词的字面是:给每一样东西一个像朝班一样的站位。
这一门讲的不再是物本身。它讲的是什么该摆在什么旁边,什么该在墙上什么该在案上,堂中、斋中、卧室、亭榭各宜什么,多少为宜,什么与什么不可同时出现。书中另有按时令悬画的条目,规定一年之中不同的节候该挂什么题材的画,过了那个时候就该换下来。这些条目的具体文字不逐一转述,要紧的是它们共同的形式:主语是两件以上的东西,谓语是它们之间的关系。
这是这部书里最深的一步。前面九门管的是「这件东西对不对」,到了这一门,「对」这个属性从物身上挪走了,挪到了物与物之间。一张几本身合格,摆错了地方仍然不合格;一幅画本身是真迹是名品,挂在不该挂的季节仍然是错的。物的正当性不再属于物,属于它所在的那个关系网。
顺着这一步再往下看,会看到一个不太容易察觉的转折:到这里,人爱的已经不是任何一件东西了。他爱的是整间屋子的关系。他走进屋,眼睛先看的不是那只瓶,是那只瓶和那张案、那扇窗、那个季节之间对不对得上。对物的讲究发展到极处,讲究的对象就从物变成了秩序。这是本卷所要说明的核心,「位置」一门是它最清楚的证据。
还有一层推论,是这一门自己带出来的。在这样一套规矩里,每一件新东西进门都是一次风险。它未必不好,但它可能把已经成立的那套关系打破——原来那个角落是空的,空得正好;现在放上一件东西,即便这件东西本身极佳,那个「正好」也没有了。所以讲究到最后,往往会变成对添置的抗拒。不是买不起,是不敢动。这与那些「不可同时出现」的排斥条款是一回事:它们管的不是任何一件东西的品质,管的是共处。
《长物志》不是孤零零一部。它前后一两代人里,同类的书出了一批。这里只按类目作个概括,凡涉及具体书名、作者、年代和先后,均以现有著录为准,有争议处一律注明。
一路是鉴别之书。它们的重心在辨真伪、定年代、别优劣。明初曹昭有《格古要论》,分门讲古铜、古画、古琴、古砚一类,后来王佐为之增补,别行《新增格古要论》一本。更早的一路可以上溯到宋人的《洞天清录》,此书旧题赵希鹄撰,其成书年代与作者归属,学界看法不一。这一路书的读者是要下手买东西的人,它回答的是「这件是不是真的」。
一路是养生兼清赏之书。高濂的《遵生八笺》刊于万历年间,全书本是讲摄生的,八笺之中有一笺专谈器物、书画、花木、香茶一类闲事,题作《燕闲清赏笺》。把清赏与养生编在一部书里,本身就说明了这一路人的看法:摆弄这些东西,是调理身心的一部分,不是消遣。
一路是综合的清赏之书,《长物志》就属于这一路。同类的还有题屠隆撰的《考槃余事》。这部书与《遵生八笺》的文字多有重出,究竟孰先孰后、是否出于一手、有无书贾杂凑的成分,历来聚讼,学界看法不一,此处不作判断。
一路是专门之书,一书只治一事。袁宏道有《瓶史》,专论插花与瓶器;计成有《园冶》,专论造园的法式,成于崇祯年间;另有题张谦德的论瓶花之作,其归属与年代亦有异说。这一路书把某一门做深,是前一路的支流。
还有一路是托名之书。明清之间有若干论清玩的小册子,题在当时或稍前的名人名下,如题董其昌者、题项元汴者。这些书里有多少确出其手,有多少是后人辑录或书坊攒集,历来多有疑辞,学界看法不一。托名这件事本身值得注意:要托,说明这个名字在这门学问里说了算;而这门学问竟然有「说了算」的人,说明它已经成了一门有权威的知识。
稍后一路是清初的李渔,《闲情偶寄》把居室、器玩、饮馔、声容、种植一并收进去,看似同一条路。但语气变了。李渔讲便利,讲省钱,讲怎么用最少的木料做出好看的窗格,讲一个东西如何兼作两用。他谈的是巧,不是古。这一变,恰好反衬出《长物志》那一路的取向有多专一。
另有一路不立规矩,只作追记,张岱的《陶庵梦忆》是代表。它写的全是这套讲究曾经如何被人过出来,而写的时候那些东西已经没有了。把它放在这一批书旁边读,位置很特别:前面那些书教人怎么办,它只记得那时候是怎么办的。
这一批书合起来看,有一个共同的沉默处很值得指出:它们几乎都不谈价格,不谈从哪里买,不谈中间人,不谈交易。可是没有一部书能离开市场而存在——没有一个买卖兴旺的器物市场,就不会有这么多人需要知道什么是对的。市场是它们的前提,也是它们最不肯提的东西。这个沉默是这套话语的规矩之一:可以谈物,可以谈人,不可以谈钱。
至于《长物志》本身,清代修《四库全书》时著录在子部杂家类,提要的评语大意是说此书所论都是闲适游戏之事,而条理详备。这是官方目录给它的位置:不入正经,但承认它自成一门。
这套讲究走到最后,会撞上一个自己造出来的难处:东西不能用了。
这不是夸张,是几条规矩叠加出来的结果。
第一条是以古为正。古就意味着旧,旧就意味着脆。一件旧器的价值有相当一部分在它的完好,而使用必然带来损耗。于是最合规矩的那一件,恰恰是最不该拿来用的一件。
第二条是关系优先。「位置」一门既然把对错安在关系上,那么任何一次挪动都是一次冒险。东西一旦落位落对了,最稳妥的做法就是不再碰它。用一样东西,就得把它拿起来、带走、再放回去,而放回去不一定还是原来那个「正好」。
第三条是「不可用」的名单太长。一部书里布满了最忌、不可、俗甚,剩下算得上对的选项就那么几种。当一件小事的正确答案被压缩到只有一两个,做这件事的代价就从做本身转移到了选上。人开始花更多的力气去确认自己没有做错,而不是去做。
第四条最细:使用会留下痕迹,而痕迹与「清」冲突。清是澄澈,是把浑的东西沉下去。用过的东西上会有指痕、水渍、磨损、气味,这些都是生活的痕迹,恰恰是「清」这个字要排除的。当然,旧器上的包浆是被这套标准接纳的,甚至是被推崇的——但那是时间留下的痕迹,不是这个人昨天留下的痕迹。可以有前人的手泽,不可以有自己的。
四条加起来,结果就是一部关于生活的书,把生活变成了不能碰的展览。屋子布置到最好的那一刻,也是它最不宜住人的一刻。人在里面走动,就是这间屋子唯一的不确定因素。
还有一处更难察觉:这套布置真正的用处,是给人看的。屋子调理停当,最要紧的时刻是客人推门进来的那一瞬——他扫过一眼,什么都不说,主人也什么都不说,判断已经完成了。日常独处时那间屋子的合规与否,其实没有见证人。于是屋子的正当性依赖于访客,而访客一年来不了几回。剩下的三百多天,主人是在替一个不常出现的目光看守现场。守得越好,自己越像一个借住的人。
这个悖论在两个字上留了痕。《说文解字》释「玩」为「弄也」,从玉,元声——玩的本义是手上的动作,是把一块玉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摩挲。它需要触碰,需要体温,需要磨。《说文》释「供」为「設也」,是陈设、是进献,动作的方向是把东西摆出去、供起来。晚明人把这两个字并起来用,一边说「清玩」,一边说「清供」,说的其实是同一批东西。可这两个词要求的姿势正好相反:一个要拿在手里,一个要摆在案上不动。从玩到供,中间隔的就是这套讲究。
也应当把另一面记上。这一路的严苛不是没有留下东西。后人多以为,明代后期江南家具的简净、线脚的克制、园林在小面积里做出的曲折深远,与这一套「宁古勿时、宁素勿华」的取向有关系。至少可以说,一种把「减少」当作正确的标准,长期施行下来,确实沉淀成了一套形式上的语言,这套语言到今天仍在被人使用。代价与成果是同一件事的两面,不必只算一面的账。
本书第一百五十三章曾立过一个框架,说人对物的这份心思,历代想出了四种办法来安放。
第一种是替物编德目:把玉的温润、坚韧、透彻,一条一条对应到人的德行上,于是爱玉成了慕德。第二种是替物作传:给一支笔写生平,有籍贯、有仕履、有卒年,于是那支笔成了一个可以有故事的存在。第三种是替物排名次:给砚定甲乙丙丁,分品第,论产地先后,于是拥有一方砚变成了在一份榜单上占一个位置。第四种就是本章的这一种:替物定雅俗,把所有的东西分成对的和不对的。
这四种做法看着不同,做的是同一件事:把单向的占有,变成一套可以讲道理的体系。占有本身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我有它,你没有,如此而已,说不出更多。但德目可以讲,传记可以讲,名次可以讲,雅俗可以讲。一旦讲得起来,那份占有就不再是赤裸的,它有了理由、有了标准、有了可以与人辩论的形式。人和东西之间的那点私情,就这样被翻译成了公共的语言。
全书追的是「爱」这个字最古老的一层意思:吝惜,舍不得。舍不得,是要有一个具体的对象的——舍不得那一头牛,舍不得那一件衣裳,舍不得那个人。可是到了本章,对象出了问题。
一个把屋子调理到刚刚好的人,他舍不得的是什么?不是那只瓶——瓶碎了可以再配一只,甚至可以配得更好。他舍不得的是「刚刚好」本身:是瓶与案、案与窗、窗与那个季节之间那层对得上的关系。这层关系不长在任何一件东西上,它长在东西之间。你没法把它拿起来,没法把它送人,也没法指着它说就是这个。
爱到这一步,对象消失了,剩下的是讲究。
这话不是讥讽。那个「刚刚好」是真的存在,也是真的会失去。一样东西挪错了地方,一件不合适的物件进了门,一个季节过去而画没换下来——都足以让它坍掉一角。失去时那份不适,和失去一件心爱之物的不适,性质上没有分别,只是没有对象可以指认,也就没有办法向别人说明。舍不得一个秩序,比舍不得一件东西更没有出路:东西可以留住,秩序留不住,因为它每天都在被使用它的人本人打破。
文震亨的结局落在一六四五年。清兵下江南,剃发之令行于苏州一带,他避走,投水,被人救起,此后不进饮食而死。诸书所记,于地点、天数、先后细节略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但不食而卒这一点大体一致。一个用十二卷文字规定了从房子到茶、从窗棂到坐姿的人,最后选的是唯一一件不需要任何器物的事。
那部书倒是留下来了。清代有翻刻,有摘抄,有人把它当辨伪的手册用,有人把它当买东西的参考用;到今天,做家具的、做园子的、做设计的,还在引它的句子。而它规定过的那些实物——那些几、那些榻、那些石头、那些屋子——在此后的三百年里,随着战乱、易主、改建、拆改,绝大部分已经不在了。留下的是一部讲物的书,物不在。「位置」一门里那些「某物宜置某处」的句子,如今两头都空着:那件东西没有了,那个处所也没有了,只有中间那个字还在纸上——宜。
西周的铜器铭文里,有一段话出现的次数多到让人起疑:它几乎不像是某一个人想出来的句子,倒像是一句人人都会背、人人都往器上铸的口诀。它的常见形式是「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典」。也有写成「子子孙孙永宝用享典」的,有写成「其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的,有只留下「其永宝用」四个字草草收尾的,也有把「宝」写成「保」、把「用」后面再缀一个「之」字的。变体极多,骨架却始终是那几个字: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研究金文的人把这一类收尾的话叫作嘏辞,或者叫祝嘏之辞。嘏是受福的意思,本来指祭祀时主人从尸或祝那里领受的福祝之辞。铜器铭文的嘏辞,是作器者在把事情叙述完之后,替自己、替家族、也替这件器许下的一段愿。前面往往先说一件正事:某年某月,王在某处,赏赐了某人若干贝、若干田、若干臣仆,或者册命他担任某职;受赏的人于是「作」了这件器,用来祭祀他的某位先人。到这里,事情已经说完了。然后铭文一转,说到万年,说到子子孙孙,说到永远宝之用之。
这一转,是从记事转入祈愿,也是从过去转入将来。前半截面向死者,后半截面向尚未出生的人。中间那个转折点,就是铸器的这一天。
具体到某一件器上,铭文究竟怎么写、写多少字、末尾那句嘏辞用的是哪一种形式,情况千差万别,历代著录与近人释文也常有出入。同一件器,不同的书里给的定名可能不同,同一个字,不同的学者可能释成两三种读法,铭文的行款、重文符号、合文符号该怎么计入字数,也各有各的算法。所以本章不逐字转述任何一件具体器物的铭文,只说这一类嘏辞的格式与位置;凡涉及具体器名、著录编号、年代断限的地方,学界看法往往不一,这里一律从宽概括。
先说位置。这类铭文,绝大多数不铸在器物的外面。
鼎的铭文,多在腹内壁;簋的铭文,多在内底;盘的铭文,多在盘内的底心;有盖的器,盖内和器内常常各铸一份,内容相同或略有详略,学界称之为对铭。壶、罍一类的大器,铭文有铸在颈内、肩内的。爵、觚一类的小器,有铸在鋬内、足内的——鋬就是把手,那是一处手指握上去就会盖住的地方。总之,都是些器物用起来才会看到、或者用起来反而看不到的地方。
这一点值得停下来想一想。一件青铜器,最显眼的是它的外壁:饕餮纹、夔龙纹、云雷纹、蕉叶纹,层层叠叠,起花、加铸扉棱,能费的工都费上了。那是给人看的一面。而那句要传三千年的话,偏偏铸在里面,铸在纹饰的背面,铸在盛过酒、盛过肉、盛过水的那个凹处。
这就说明,铭文的读者不是围观的人,是使用的人。
一件鼎,只有在把牲体取出来的时候,主祭者低头,才会看见内壁上的字。一件簋,只有在黍稷盛得不满、或者吃完了的时候,才会露出底上的字。最极端的是盘。盘在西周是沃盥之器,行礼时一人执匜浇水,一人捧盘承接,水一注进去,底上的铭文立刻被淹没。那些字大部分时间待在水下。
所以这句「子子孙孙永宝用」,它的朗读方式是这样的:不是有人站在器前念给众人听,而是某一个后人,在某一次祭祀里,为了办事而俯身,无意中撞见了先人留下的一行字。字是在他做事的时候找上他的。他不用,就永远看不见。
这是一个很难得的设计:一句话,把「读到它」和「按它做」绑成了同一个动作。
还要说一句铸法。西周铜器主要用块范法铸造。工匠先做出泥质的模,再翻出外范与内范(芯),铭文一般是在内范或芯的相应部位反书刻出,合范之后一次浇铸,字与器同时成形。至于铭文范具体怎么制作——是直接在泥范上反刻,是先做出正书的字模再翻成反书的范,还是把单字做成小块拼合起来,历代实物所呈现的情况并不一致,学界看法不一,这里只取一个最要紧的结论:铭文与器身是同一次浇铸出来的,是一体的。
一体,意味着不可剥离。
后世金属器上的字,多半是刻的、錾的、划的,那样的字可以磨掉,可以剜去,可以改。铸出来的字不能。要抹掉「子子孙孙永宝用」这七个字,唯一的办法是把整件器熔了。而熔了它,那句话所要求的对象——器——也就不存在了。这句话和承载它的东西是同生共死的关系。它不像写在纸上的遗嘱,纸可以烧,话还在别处传抄;它是一句只有一个副本、并且和身体长在一起的话。
铸器的人大概没有想到这一层。但正是这一点,让这句话活了下来。
现在看这句话的时间结构。
「其万年」,是把时间推到一个说话人自己完全不可能到达的远处。「子子孙孙」,是把人推到一个说话人完全不可能见到的名单上。「永」,《说文解字》释为「水长也」,说它象水脉之长——这个字本来是形容水流的,形容一条河从看得见的地方流到看不见的地方去。「永宝用」的「永」,用的正是这个从眼前一直伸到视野之外的意思。
也就是说,这句话的收信人,是一群还没有出生的人。
写这句话的人知道这一点。他不是在对儿子说话——对儿子他有的是机会当面说。他是在对儿子的儿子的儿子说话,对那个他连姓什么、住在哪里、是否还记得他都无从知道的人说话。他把话铸进铜里,等于把一封信投进一段他不能亲自走完的时间。
「子子孙孙」这个说法,构词上很特别。它不是「子孙」的简单加长,而是一种递归的写法:子的子,孙的孙,一层套一层,没有尽头。汉语里用叠字表示复数、表示遍及的例子不少,但用叠字来表示「无限往下」的,这是最早也最有力的一个。《诗经·小雅·楚茨》里有一句「子子孙孙,勿替引之典」,说的是祭祀之礼要一代一代接着办下去,不要中断——那是传世文献里同一个说法的另一副面孔。金文的「子子孙孙」在青铜上,《诗经》的「子子孙孙」在竹帛上,两边说的是同一件事:把一件事交下去。
需要说明的是,铭文里的「子子孙孙」通常写作两个字加两个重文符号,也就是在「子」和「孙」的右下角各点两小画,表示这个字要读两遍。这四个小点,是三千年前一个最省事的写法,也是一个最贪心的写法:用两笔,把无穷代人装了进去。
这是中国最早的一批「留给后人」的文字。
说「最早的一批」,是有条件的。甲骨卜辞更早,但那是占问与验辞,说话的对象是神与祖先,不是后人。传世的《尚书》里有若干篇诰命,讲的也是训诫子孙的话,但那些篇章的成书年代与文本层次,学界争论极多,很难拿它们当作某年某月某人亲手留下的原件。而铜器铭文不同:它是当时铸的,字是当时的字,句是当时的句,中间没有经过任何一代人的抄写、避讳、改窜。竹简会烂,帛书会朽,纸还没有被发明。在那个时候,一个人如果真心想让一句话活过自己,能选的载体其实只有两样:石头和铜。石头太重,也不好带走;铜可以做成有用的东西。
于是他把话铸在了有用的东西上。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句话的内容。
后世中国人留给子孙的文字,主流是训诫。教你怎么做人,怎么读书,怎么处世,怎么持家,怎么不败家。从六朝的家训到明清的治家格言,篇幅越来越长,条目越来越细,语气也越来越焦虑——写的人似乎越来越不信任读的人。那是一种把手伸进未来去管事的写法。
金文的嘏辞不是这样。它不训诫。它对后人的品行、学问、出处、婚配,一个字都不提。它只提一个请求,而且是一个具体到近乎朴素的请求:
请你们一直用下去。
不是「永宝之」,不是「永藏之」,不是「永守之」,是「永宝用」。宝,是珍重;用,是使用。他要的不是被供起来,是被拿起来。他要的是三百年后的某一天,某一个和他血脉相连、面目全非的人,在某一次祭祀里,把这件鼎架上火,把这只簋装满黍,把这只盘接住浇下来的水。他要那个人的手,落在他今天摸过的这个地方。
这是一个铸器人对不朽的全部想象:不是被记住,是被使用。
「万年」这个数目,当然是修辞。西周人不会真的以为一件铜器能用一万年。《诗经》里这类祝寿之辞极多,《小雅·天保》有「君曰卜尔,万寿无疆典」,《大雅·下武》有「于万斯年,受天之祜」,《大雅·既醉》有「君子万年,介尔景福」,都是把时间说到尽头处的套话。铜器铭文里的「其万年」「万年无疆」「万年永宝用」,与这些是同一个语言系统里的东西。
但修辞不等于虚假。一个人说「万年」的时候,他其实在承认一件事:这段时间里没有我。祝寿说万寿无疆,是替别人说;铸器说其万年,是替器说,也就是替自己说不下去的那一段说。这是一句明知说不到、还是要说的话。它的分量恰恰在这个「明知」上。
《礼记·祭统》里有一段专门讲铜器铭文的话,说:「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典」意思是铭文是作器者给自己立名,借着称扬先祖的美德,把这份德行昭示给后世的人。这段话把铭的功能说得很清楚:它是一件双向的事,向上通先祖,向下通后世,而作器的人夹在中间,靠这件器同时够着两头。需要说明的是,《礼记》各篇的成书年代与思想层次,学界看法不一,一般认为多出于战国至汉初的儒者之手,去西周已远。它说的是后人对铭的理解,未必等同于西周人自己的想法。但至少有一点,两边是对得上的:铭文确实是说给后世听的,而且确实要靠一件实物才能说出口。
话必须附着在一件东西上,才能跨过时间。这是那个时代的技术条件,也是那个时代的观念。
把这句嘏辞拆开,逐字看一遍,会发现它几乎每一个字都关着一段观念史。
先看「宝」。《说文解字》释「宝」:「珍也。从宀从玉从贝,缶声。」宀是屋顶,玉是玉,贝是贝,缶是声符。这个字的构形一望而知:一间屋子,里面藏着玉和贝。甲骨文、金文里的宝字,写法有繁有简,有的不带缶,有的把玉贝写得歪歪斜斜挤在屋子里,但那个「屋里有好东西」的意思,从来没变过。
所以「宝」这个字,从造字的第一天起就带着一个动作:收起来。屋顶是遮的,是挡的,是不让人看见、不让人拿走的。玉和贝是当时最典型的两种贵重物,一个是礼器之材,一个是交换之媒。把它们放进屋里,就是宝。宝的反面不是不喜欢,是放在外头。
再看「用」。《说文解字》释「用」:「可施行也。从卜从中。典」许慎这个解释,后人大多不信——从卜从中,实在看不出施行的意思来。甲骨文的用字本来象什么,说法很多:有说象桶形的,有说象木栅或牲栏的,有说与钟镛之镛有关的,还有别的解法。学界看法不一,这里不必强断。可以确定的是它的用法:在甲骨卜辞里,「用」是一个高频的动词,最常见的意思之一就是把牲用掉——用几头牛、用几只羊,是杀了献上去。用不是闲置,用是消耗。用是把一样东西投进一件事里,让它在这件事里被花掉一部分。
于是「宝」和「用」这两个字并排放在一起的时候,其实是两个方向相反的动作。
宝是收,用是出。宝是不让它损耗,用是让它损耗。一件铜器每一次上火、盛牲、注酒、承水,都会磨损一点:内壁被刮,足底被烤,铜锈一层层长上来。要它一万年不坏,最好的办法是永远不用;而铸器的人偏偏要求后人既宝且用。
这个要求里有一个不容易调和的东西。他知道使用会消耗,还是要求使用。因为在他看来,一件器不被使用,就等于不存在。器的存在方式是「被用」,就像人的存在方式是「活着」。一只不盛东西的鼎,和一块铜没有区别。
《说文解字》里另外几个字,可以把这个意思坐实。
「彝」,《说文》释为「宗庙常器也」。彝字的构形,一般认为象双手捧着一只被缚住翅膀的禽鸟,与祭祀献牲有关;也有别的解释,学界看法不一。要紧的是「宗庙常器」四个字里的那个「常」:彝不是随便哪种器,是宗庙里日常要用到的那一套。而这个字后来引申出了「常道」「常法」的意思——《尚书·洪范》里说到「彝伦」,指的就是人间的常理与秩序。一个器名,变成了「秩序」本身。这不是修辞上的巧合。在那个时代,宗庙里那套器怎么摆、怎么用、谁能碰,就是秩序的可见形式。器坏了,礼就没有地方安放。
「尊」,《说文》释为「酒器也」,构形是双手捧着一只酒坛奉献出去。这个字后来也走了同样的路:从一件酒器,变成一个动作,再变成一种感情——尊敬。它原来那个「器」的意思,后世要另造「樽」「罇」来承担。也就是说,汉语里表示敬意最常用的字之一,本来是「双手把酒捧给你」这个姿势。感情是从动作里长出来的,动作是从器物上长出来的。
「作」,《说文》释为「起也」。铭文里最常见的句式之一是「某作某器」,作是制造,也是发起。至于「乍」字本象什么,有说象制衣之始,有说与耕作有关,学界看法不一。可以肯定的是,铭文用「作」而不用别的字,是在强调一件事:这件器是我起头做的,从无到有,是我的。这是全篇铭文里唯一一处理直气壮的所有权宣告,而它紧接着就被交出去了。
「万年」的「万」,《说文》释为「虫也」,本是蝎子的象形,被借去当了数词,本义反而丢了。「年」,《说文》作「秊」,释为「谷孰也,从禾千声」——年的本义是庄稼熟一回。一年就是一次收成。所以「万年」这个词,字面上是一万次收成,是一万个从播种到收割的轮回。用农事来计量永恒,这是农业民族才想得出来的算法。
最后是「器」。《说文解字》释「器」:「皿也。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典」许慎说那四个口是器皿之口,中间的犬是看守的狗。这个解释也常受质疑,有人认为中间部分本不是犬,四口也未必是器口,学界看法不一。但许慎那个「犬所以守之」的说法,哪怕不合古文字,却极合古人的心思:一堆器,要有一条狗看着。器是需要守的东西。守,就是不让人拿走,就是「宝」的那个屋顶。
把这几个字连起来看,一件事就清楚了:在这套字里,器天生带着两副面孔。一面是要收、要藏、要守、要防;一面是要捧、要奉、要施、要用。「永宝用」三个字,正是把这两副面孔硬扣在一起。
而这本书前面写过的那些人,是把它们拆开了。
本书第一百五十六章说过文人与文具的关系:一方好砚,得来不易,于是压在箱底,舍不得磨;一管好笔,供在架上,舍不得开锋;一锭好墨,越好越不敢用,磨掉一分就心疼一分。那是宝压过了用。第一百五十九章说到晚明以来的清赏之风,讲究更进一层:一件器要摆在什么位置、配什么架、什么季节陈设、什么人才配看,规矩细到最后,这件器已经不能碰了——碰了就坏了那份讲究。那是宝彻底取消了用。
三章并看,是一条清清楚楚的下坡路:从「传给你用」,到「留着不用」,到「不敢用」。
三千年前铸器的那个人,如果看见后来的事,大概会不解。在他那里,宝和用不是一对矛盾,是一件事的两面:正因为宝,所以才要用——不用它,宝它做什么?器不是靠躲着才活下来的,是靠被需要才活下来的。
要理解他为什么这样想,得先弄清楚那件器到底是谁的。
答案是:多半不是他一个人的。
西周的青铜礼器,最主要的用途在宗庙。祭祀先祖要用鼎盛牲,用簋盛黍稷,用尊、卣、壶、爵盛酒,用盘、匜行盥洗之礼。这些器成组配套,数目和组合有讲究,讲究的依据是使用者在宗族与朝廷中的身份。
后世文献里流传着一套等级鼎数: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元士三鼎。这个说法主要见于汉以后的经注与礼书系统,不是西周人自己写下来的条文。近百年来的考古发掘,在鼎簋的实际组合上确实看到了明显的等级差别,但具体的数目、组合方式、时代早晚,与文献所记并不完全吻合,各家复原的方案也不一致。周代用鼎制度究竟如何,学界看法不一,这里只取一个大方向:那时候一个人能用几只鼎、用什么样的鼎,不由他的财力决定,由他的身份决定。
这就意味着,一件礼器首先是一份身份证明。
它证明的不是「我有钱」,是「我是谁的后人,我在这个宗族里排在什么位置,我受过王的什么册命」。铭文的前半截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记下王赏了什么、在哪里赏的、为什么赏,正是因为那些话构成了这件器的合法性。器是这份合法性的物证。
《左传·成公二年》记孔子的话,说得最透:「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器与名是不能借给别人的。同一段话里还说:「器以藏礼,礼以行义。」器是用来把礼藏在里面的。这个「藏」字很好——礼是看不见的,它得有个地方待着,那个地方就是器。你把器借出去,等于把礼借出去,等于把你是谁借出去。
《左传·桓公二年》记了一件相关的事:鲁国从宋国拿来一只郜国的大鼎,安放在太庙里,《左传》直接判为「非礼也」,臧哀伯还为此进谏了一大篇。一只鼎从郜国到宋国,再到鲁国的太庙,中间经过了灭国与贿赂,来路不正,摆进庙里就是把不正之物供在了祖先面前。可见在当时人看来,器不只是器,它带着它的来历,而来历是可以脏的。
所以铸器的人爱这件器,爱的其实不完全是这块铜。他爱的是这件器所证明的那条线:从他的高祖、曾祖、祖、父,到他,再到他的子、孙、曾孙、玄孙。器在这条线上,像一个结。
有一处西周窖藏,很能说明这件事。上世纪七十年代,陕西扶风庄白村一带发现了一处铜器窖藏,出土器物百余件,从铭文看,属于同一个家族历代所作,学界一般称之为微氏家族的器群。其中有一件长铭的盘,铭文前半追述周初以来数位周王的功业,后半叙述作器者家族自先祖投奔周人以来数代人的经历,一代一代排下去。学界通称此器为墙盘,或作史墙盘;关于铭文中若干字的释读与人物世次的排比,各家意见并不一致。
这件事本身比任何解释都更有力:一个家族,用一件盘,把自己的世系和王朝的世系写在了一起,然后铸进铜里,再要求子子孙孙永宝用。他所谓的「永宝用」,要保住的根本不是那件盘,是那张名单。
也正因为器是宗族的,它的去向就有讲究。
一部分器随人入葬,成组地放进墓里,按身份排列,那是把生前的秩序带进地下。一部分器留在宗庙,代代承祭,不入土。而像庄白村这样的窖藏,一般认为是遇到大变故时仓促埋藏的——器主人把全家几代人的铜器一起埋进地下,显然是打算回来取的。他们没有回来。
一个人在逃难的时候,先埋铜器,这件事很能说明分量。铜可以熔成兵器,也可以熔成钱,那是最容易换成活命之物的财产。他们不熔,他们埋。埋下去的不是财产,是那条不能中断的线。
器既然藏着礼,礼既然连着位,那么把这条线推到顶端,器就直接连着统治权本身。
《左传·宣公三年》记了一段有名的对话。楚子伐陆浑之戎,一路走到雒水边上,在周的疆界上陈兵示威。周定王派王孙满去慰劳他。楚子当面问起九鼎的大小轻重。王孙满回答说:「在德不在鼎。」接着讲了一段九鼎的来历,说夏朝有德的时候,远方把各种物象画了图来,九州贡上金属,铸成鼎,把那些物象铸在鼎上;后来夏桀昏乱,鼎就迁到了商,商纣暴虐,鼎又迁到了周。最后一句是:「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这段对话里有两层意思,都很硬。
第一层:一个诸侯问周天子的鼎有多重,这不是好奇,是试探。他真正想问的是,这套东西还搬不搬得动,还该不该轮到你家放着。器的归属就是天下的归属,所以问鼎等于问位。后世「问鼎」成了一个成语,专指觊觎最高权力,语义一步都没有偏。
第二层:王孙满的答法。他没有说鼎有多重——那样就落进了对方的圈套;他说重量不在鼎上,在德上。这是一次极漂亮的转移,把一个关于实物的问题,转成了一个关于资格的问题。但要注意,他并没有否定鼎的意义,他承认鼎会迁:桀失德,鼎迁于商;纣失德,鼎迁于周。他只是说现在还没到时候。也就是说,双方其实共享一个前提——器确实会跟着天命走。他们争的只是天命现在在谁那里。
九鼎的故事,从这里往后越传越大。夏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鼎上铸有各方物象的说法,最早的系统表述正是王孙满这一段;此后战国秦汉的文献里,九鼎屡屡出现,或说迁于秦,或说沉于泗水,或说早已亡佚。《史记》里记,周鼎沉没在泗水彭城一带;秦始皇东巡路过彭城,斋戒祷祠,想把周鼎从泗水里捞出来,派了上千人潜到水下去找,没有找到。
九鼎究竟有没有过、是九件还是一件、下落如何,从汉代起就众说纷纭,学界看法不一,这里不做判断。可以确定的只是这个观念本身有多牢固:一个统一王朝的开国之君,动用上千人去河里捞一件旧铜器,不是为了铜。他是想把那件东西握在手里,让所有人看见它在他手里。
这就是「永宝用」那句话的另一面。当一件器可以代表统治权,它就成了必须争夺的东西;而必须争夺的东西,是留不住的。铸器的人希望子子孙孙一直用下去,前提是这个家族一直在;而器越贵重,家族被人惦记的可能就越大。爱一件器,等于爱那个由它证明的世系;可这份证明本身,就是招祸的凭据。
宗庙里的器,后来去了哪里?
一部分随着灭国、迁都、战乱散失、熔毁;一部分埋在地下,等着几百年、上千年后被人挖出来。而被挖出来之后,它们进了一个西周人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方——私人的书斋。
本书第一百五十四章已经说过宋人搜访古刻的事。金石之学在北宋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它的对象有两类:石,是碑刻墓志;金,就是这些商周铜器。欧阳修的《集古录》以碑刻为主,开了跋尾考订的风气;吕大临的《考古图》为铜器一件一件绘图、摹写铭文、记录尺寸与收藏者;宋徽宗时官修的《宣和博古图》著录内府所藏,图文并列;南宋薛尚功的《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则专收铭文摹本。赵明诚的《金石录》成书更晚,规模也更大。这些书的体例,此后近千年基本没有大变:图、摹文、释文、跋语、著录。
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中国人对自己上古器物的系统研究,比世界上大多数地方都早了好几百年。宋人已经会用铭文去校订经史,会注意器物的形制与花纹,会为一个字的释读争论不休。清代乾嘉以后,这门学问更精:钱大昕、阮元一辈把铭文当作可靠的先秦史料来用,阮元编有《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一类的著录;晚清吴大澂以金文补正《说文》,孙诒让专攻古文字的考订;到罗振玉、王国维,甲骨与铜器铭文合观,王国维提出用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之材料的办法,后人称之为二重证据法,从此上古史的写法整个变了。
清代后期出土过一件铭文极长的大鼎,学界通称毛公鼎,铭文近五百字——具体字数因重文、合文的计法不同,各家统计略有出入。为它的释读,从清末到今天,几代学者写过的文章加起来,恐怕比铭文本身长上万倍。
但就在这门学问越来越精的同时,有一件事悄悄发生了,而且再也没有倒回去。
器换了身份。
在宗庙里,它是用具。在书斋里,它是藏品。
这两个身份的差别,不在于谁更尊重它——藏家对它的珍视程度,只会比周人更高,不会更低。差别在于动作。宗庙里的人对着它做的动作是盛、注、举、洗;书斋里的人对着它做的动作是看、量、摹、拓、题跋、装匣、上锁。前者会让它损耗,后者不会。
于是那句「子子孙孙永宝用」,在它被最认真对待的时代,恰恰失效了。
失效得很彻底。宋以后的藏家,没有一个人把一只商周的鼎架上火煮肉,也没有一个人用一只西周的簋盛饭。这在当时是不可想象的,在今天更是不可想象的——一件出土铜器如果真被拿去盛东西,是要被追究的。它已经进入了另一个体系:它是文物,文物的第一要务是不被消耗。
更微妙的是研究方式本身。金石家研究铭文,靠的是拓本。把纸打湿覆在器上,用棉包蘸墨扑打,凹处不着墨,凸处着墨,铭文就转到了纸上。从此以后,研究者手里传来传去的是拓片,器可以锁在别处,甚至可以早已不知去向。一份好拓本能在学者之间流通几百年,而那件器可能只被少数几个人亲手摸过。
也就是说,这门学问真正处理的对象,是那句话的影子,不是那件器。
铸器的人想让后人用他的器。后人做到的是:认得出他的字,考得出他的世系,排得出他的年代,说得出他那个「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典」在西周哪个阶段最流行。唯独不做他要求的那一件事。
李清照的《金石录后序》,是这件事最沉痛的一份记录。她和赵明诚半生搜集金石书画,摹写考订,装治整齐,为了几卷书几件器省吃俭用;后来南渡兵乱,东西一批一批地失散、被盗、被烧、被拿走,最后剩下的寥寥无几。那篇序的大意里有一句很平静的话:有有就必有无,有聚就必有散,这是常理。她是在丢完之后才说出这句话的。
一件器最终能不能传下去,其实和铭文上写了什么没有关系。
回到本书追了一路的那个字。
汉语里「爱」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为自己辩解,说齐国虽然狭小,我难道会舍不得一头牛吗——那个「爱」就是吝惜。《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越深,耗费越大。爱与惜、与吝同义的用例,先秦两汉多得数不过来。《说文解字》甚至说「爱」的本义是「行皃」,是走路的样子,表示心意的那个本字另有写法。一个字,手在上面,心在中间,脚在底下:手要给出去,心舍不得,脚走不动。
三千年前铸器的那个人,做的是相反的事。
他也「宝」。宝这个字的屋顶,就是舍不得的具象。但他在宝的后面加了一个「用」,而且把这两个字一起交给了他见不到的人。他没有说「我留着」,他说「你们用」。他把一件当时最贵、最难做、最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交给一份空白的名单,并且不附任何条件——不要求他们记住他的名字(名字已经在器上了,不必再嘱),不要求他们孝顺,不要求他们光宗耀祖,只要求他们别把它供起来。
这是全书写到这里为止,最早的一次「给」,也是最从容的一次。
从容在哪里?在于他不怕损耗。他知道用就会磨、会烧、会脏,他还是要求用。一个人只有在确信这件东西会一直在自己家里的时候,才敢这么说。他的底气不是来自这块铜有多硬,是来自他相信那条线不会断——子的子,孙的孙,一层套一层,没有尽头。他把器交出去,是因为他压根没觉得这是交出去,那还是他家的东西,只不过换了一只手拿着。
后来的人做不到这一点,不是因为他们不爱,恰恰是因为他们更怕。
宋人、明人、清人对着一件古器,心里清楚的是另一套账:这东西是从土里挖出来的,前面的主人已经绝了;它在市面上流通,有价,可以买,也可以被抢;它易碎,易失,易被伪造,易在一次兵乱里彻底消失。他没有一条能担保的线,他只有他自己这一辈子。于是他把宝那一半留下,把用那一半删掉。锁进柜子不是不爱,是把爱压缩成了它最原始的那个意思——舍不得。
第一百五十六章里舍不得磨的那方砚,第一百五十九章里讲究到不能碰的那件摆设,和这里锁进匣中的商周铜器,是同一种心理的三个刻度。越往后,人越把「不损耗」当成爱的证据;而在最前面那个刻度上,爱的证据是磨损。
今天,那些器多半在博物馆里。
它们隔着玻璃,底下垫着有机玻璃托,恒温恒湿,编号入册,年代与出土地写在标签上。观众绕着看,看纹饰,看造型,看铜锈的颜色。而那句「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典」,铸在腹内壁上,或者铸在盘的底心上,朝里,背对着所有人。绝大多数走过去的人不知道它在那儿。
它已经收到了。三千年后,有人认出了每一个字,查清了作器者可能是谁、大概在哪一朝、那种字体流行于何时。信送到了,读得比他预想的任何一代子孙都仔细。只是没有人照办。器还在,字还在,那只手再没有落下来过。
中国人替「糟蹋好东西」这件事单立了一条罪名。这条罪名的措辞很奇怪:它不说损失,不说浪费,不说不义,它说的是风景被杀掉了。
这份罪状最早以清单的形式出现。旧题唐人李商隐撰《杂纂》,又称《义山杂纂》,是一部体例特别的小书:不成篇章,只分门类,每门下头排一串短语,像「不相称」「恨事」「必不来」「意想」这样的题目底下,列着若干条日常生活里的尴尬与败兴。其中有一门叫「杀风景」。常被引用的条目是这六件:清泉濯足,花上晒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
先要把这部书的来历说清楚。《杂纂》题李商隐撰,但这个归属历来有人怀疑。李商隐是晚唐诗人,以隐晦深曲著称,而《杂纂》的文字近乎市井谐谑,两者气味不合,故有学者认为是后人托名,也有学者认为唐人本有此类杂书之体,题名未必全无根据。成书年代、原本面貌、今传本经过多少次增益,学界看法不一。更要紧的是,今天能见到的各种传本,文字并不一致:「烧琴煮鹤」有作「焚琴煮鹤」,「花上晒裈」有作「花下晒裈」,「松下喝道」有作「花间喝道」,条目的数目也有出入。所以严格地说,「焚琴煮鹤」这四个字的最早出处并不能钉死在哪一行上,只能说:这一说法在唐末五代之际已经成型,以「杀风景」清单的形式流传,后来才凝固为成语。
这份清单一出来就有人接着写。宋人有《杂纂续》,旧题苏轼名下还有《杂纂二续》,后世续作不断,一代人补一代人的败兴事。托名的痕迹很重,真伪学界看法不一,但这个现象本身值得注意:一份关于什么叫煞风景的名单,能引来几百年的续写,说明它戳中的不是一时的趣味,是一种长期存在的、需要不断重申的共识。
现在逐条看这六件事。
清泉濯足。泉在中国的用法是被规定好的:照影,烹茶,听声,漱石。它是一个审美对象。拿它洗脚,不违法,不脏,甚至很舒服——而且《孟子·离娄上》引孺子歌「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典」,濯足本来也是有出处的行为。清单不满意的是「清泉」二字:浊水濯足是本分,清泉濯足是降格。同一个动作,水一清就成了罪。
花上晒裈。裈是有裆的裤,贴身穿的。把它搭在花枝上晾。花枝在这里被当成了衣架。这一条的刺激性在于,它把两样距离最远的东西按在一起:一样是纯粹供人看的,一样是纯粹贴身实用的,而且不体面。
背山起楼。楼背对着山盖。这一条与其余五条略不同,它没有糟蹋任何具体的东西,它糟蹋的是一个位置。山还在,楼也好好的,只是这座楼把最好的景挡在了自己背后。这是清单里唯一一条针对「安排」而非「使用」的罪,也是唯一一条受害者完全无形的。
烧琴煮鹤。琴劈了当柴烧,鹤宰了下酒。
对花啜茶。这一条后人聚讼最多。通常的解释是:赏花当饮酒,茶太寡淡,配不上花。但也有人替它辩护,说对花啜茶自有清致,不知何害;更有人怀疑各本文字有异,原意未必如此。这一条的争议恰好说明清单不是铁律,是趣味,而趣味是会变的。
松下喝道。喝道是官员出行时前导呼喝、驱赶行人的声音。松下是清寂之地。这一条的罪不在损坏,在闯入——把官府的声音带进了一个约定为无官府的地方。
六条排在一起,共同点就浮出来了:每一条都是把一件已被审美化的东西,还原成它的物理属性来用。泉还原成水,花枝还原成木杆,山还原成挡风的土石,琴还原成木料,鹤还原成禽肉,松林还原成一块可以通行的地面。这份清单反对的从来不是使用,是还原。它守的是一层加在物上的东西——那层东西看不见,不影响物的物理性质,却被认为一旦被戳破就再也贴不回去。
还有一点值得留心:六条之中,只有一条活成了成语。今天没有人说「清泉濯足」「背山起楼」,除非是在引这份清单;但「焚琴煮鹤」四个字脱离了母本,独立行走了一千年,元明以后的戏曲小说、诗文笔札里习见,几乎成了「糟蹋好东西」的通用称呼。为什么是这一条?最直接的理由是:琴与鹤是这份名单上仅有的两样有生命史的东西。泉、花、山、松是背景,琴与鹤是角色。琴有声音,有名字,有主人,有传承的谱系;鹤有寿命,有性情,有来去。别的五条毁的是景致,这一条毁的是两个已经被当作「谁」而不是「什么」的存在。
要把这条罪追问到底,得先承认一件不舒服的事实:烧琴煮鹤,不违法,也不伤人。
琴是什么?面板多用桐木或杉木,底板多用梓木,上头是丝弦,通体髹漆。拆开看,是一块经过精细加工的木器。把它劈了烧,火力还不错。鹤是什么?是一种大型涉禽,肉可食。古人的餐桌上出现过比鹤名贵得多的东西,吃野味从来不是罪。在任何一部律令里,都找不到一条禁止人烧自己的木器、煮自己养的鸟。
那么中国人凭什么把它列为一种罪?
答案要从这一卷前面几章推出来。琴与鹤在中国的文本里,早就不是木器与禽鸟了。琴被说成「禁」——《说文解字》释「琴」,称琴,禁也,把一件乐器直接解释成一种自我约束的器具;它有「琴德」的说法,有正襟危坐、沐浴焚香而后抚的规矩,有「士无故不撤琴瑟」这样的身份绑定。鹤则更彻底:《诗经·小雅》有《鹤鸣》一篇,「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典」;《周易·中孚》九二爻辞有「鸣鹤在阴,其子和之典」。后世更有旧题浮丘公的《相鹤经》一类文字,把鹤的形貌、寿数、品第一一说定——那部书公认是托名晚出的,但它的存在恰好证明:人们需要一部书来规定鹤是什么。
一旦这些话说出口,并且被反复引用了上千年,琴与鹤身上就多了一样东西:人格与德性。琴不再只是能发声的木头,它是一个可以与之对坐的对象;鹤不再只是能飞的鸟,它是一个有品级、有节操、可以托付的同类。
于是烧琴煮鹤的性质就变了。它不是财产上的损失,是背信。人与这两样东西之间有一份没有写下来的约,约的内容大致是:我不把你当柴,所以你不做柴用;我不把你当肉,所以你不做肉用。你把身份让给我指认,我保证不把这个身份收回去。烧它煮它,毁掉的不是一件物,是撕掉了这张契。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这条罪没有明确的受害人,却让人如此难受。琴是你的,鹤是你养的,你烧你自己的东西,谁也管不着。但清单上的这条罪,受害人不是琴,不是鹤,也不是你——是在场的那个懂琴、识鹤的人。「杀风景」的「风景」是共有物。你烧琴的时候,顺手取消的是一个共同信念:我们都同意这类东西不能这样用。取消得越轻松,冒犯越重。
《后汉书·蔡邕列传》里的一段记载,恰好是「焚琴」的反面案例,也是这条罪最有力的证据。书中说,吴地有人烧桐木做饭,蔡邕听见火中木材爆裂的声音,知道那是块好料,便讨了过来,裁而为琴,果然音色极美;因为琴尾已经烧焦,当时的人叫它「焦尾琴」。同书还提到蔡邕与竹的一段旧事,后人也常拿来与焦尾并说,细节各本记载略有出入,不必坐实。
要紧的是焦尾这一段的内在逻辑。那块桐木在被蔡邕听见之前,身份是柴。烧它的人正在做饭,他没有犯任何罪,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手里有什么。区别只在于有一个人路过,并且听见了。琴与柴之间没有物理的分界线,分界线在耳朵里。所以「焚琴」之罪能够成立,前提是先有人把这块木头认成了琴——物的身份不是物自带的,是被指认的。而指认一旦发生,在中国的观念里就不可撤销:蔡邕之后,那块木头再也不能回去当柴,连它烧焦的那一头都被留了下来,成了名字的一部分。
顺着这个逻辑往下推一步,还能碰到一件更难办的事:降格未必要靠火。
《世说新语·言语》记支遁的一段。支公喜欢鹤,住在剡东岇山,有人送他一对鹤。过了些时候,鹤的翅膀长成了,要飞。支遁舍不得,就剪了它们的翮。鹤飞不起来,回头看自己的翅膀,垂着头看,像是懊丧。支遁见了,说:既然有凌霄之姿,怎么肯给人做耳目之间的近玩?于是养到羽翼重新长成,放它们飞走了。
这一段里有一个字要挑出来:惜。原文说支遁「意惜之」——正是本书追了一路的那个「惜」,舍不得。支遁没有煮鹤,他做的是相反的事:他太喜欢这对鹤了,喜欢到不肯让它们离开,于是动了剪子。
焚琴煮鹤是把风雅之物降为实用之物,支遁剪翅是把它降为观赏之物。后者不在那份清单上。清单是别人替你立的,写清单的人想不到这一条,因为写清单的人假定爱是安全的。支遁那一条是自己认出来的,他从鹤垂头看翅膀的样子里认出来:被爱着,也可能是一种降格。这一层比清单深,而且更贴近本书的主线——舍不得是爱的底色,而舍不得一旦落实为不放手,损坏就已经发生了,连火都不用点。
清单是趣味的自我立法,分量到底有限。汉语里另有一句更重的话,专门用来骂糟蹋东西:暴殄天物。
这四个字出自《尚书·武成》,原句是数落商纣的罪状:今商王受无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这里要先立一个存疑的记号。今天所见的《武成》属古文尚书系统,是东晋梅赜所献二十五篇之一,自宋人吴棫、朱熹起就有人怀疑,到清代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学界大体认定这批篇章出于后人缀补,非先秦《书》之旧文。但《武成》的篇名并非凭空:《孟子·尽心下》明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可见战国时确有名为《武成》的篇章存在,只是它与今传本是否为一物,学界看法不一。所以稳妥的说法是:「暴殄天物」四字见于今本《尚书·武成》,其文本层次有争议,而这四个字被汉语接受并使用,至迟不晚于此篇通行之后,此后一直是最重的一句物之罪名。
「天物」是什么,注家不同。旧题孔安国的传解作鸟兽草木,即天生的生灵与草木;后世也有径直解为「天生之物」的,范围放大到一切非人力所造之物;还有解释侧重「天所赐予」,强调物的来处不在人手,人只是暂时经管。这几说的分歧不小,学界看法不一,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底子:物不是人的所有物,人对它没有终极处分权。骂人暴殄天物,骂的不是他浪费了自己的东西,是他动了不归他的东西。
拆开看这两个字,分量更清楚。
殄,《说文解字》释为「尽也」,字从歺。歺是残骨之形,这个部首下的字多与死亡残毁有关。所以「殄」不是用完了,是灭绝、断根,是让一样东西从此不再有。用度上的浪费不叫殄,浪费还留着残余;殄是不留。
暴,情况稍复杂。《说文》释「暴」为晞,是晒的意思,读作曝——日头底下摊开晾干。而凶暴之暴,古书里另有专字「虣」,从虎从戈,是猛兽持兵之象。两个字后来合流为一形,学界对它们的分合关系与合流时代有讨论,看法不一。在「暴殄」这个词里,暴取的是残害、糟践的意思,与《孟子·离娄上》说的「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同类——那个暴,是残害自己。
同样的功夫可以做在「焚」和「煮」上。
焚,《说文》释为「烧田」——放火烧掉草木以便田猎。字形从火从林,甲骨卜辞里已有火烧林木之形。这是一个大动作:焚的对象本来是一片,不是一件。一张琴其实用不着「焚」字,拿它引火,说「烧」就够了。清单上写「焚琴」,是有意把一件小事说成一场灾,用字本身在定性。
煮,从火,者声,本义是以水火烹物,与「炙」相对——炙是把肉架在火上烤,形状还在;煮是把东西沉进水里,煮到肉离骨、形散味出。所以「煮鹤」比「杀鹤」难听得多。杀只是让它死,煮是让它连形状也没有,最后剩一锅汤。同理,「焚」也不给琴留形状。这四个字挑得很准:焚与煮是两种彻底取消形体的处置方式,一种化为灰,一种化为汤。
至于「杀风景」的「杀」,不是杀死。汉语里「杀」有减省、降等的一路用法,古书中读作shài:丧服有「降杀」,礼有「杀礼」,「等而杀之」是照等级递减。所以「杀风景」的原意是把风景减掉一等,削掉一层,后世写作「煞风景」,「煞」是俗字。这个字选得也很有分寸:它没说风景被毁了,只说被折损了。风景还在,只是不如刚才。
顺便可以记下一个巧合。汉语里关于「物」的两句最响的格言——「暴殄天物」和「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典」——都出自今本《尚书》,后者见于《旅獒》篇,同属那批文本层次有争议的古文篇章。这两句话的方向恰好相反:一句骂人糟蹋东西,一句骂人太喜欢东西。两条一夹,给人留下的位置极窄——对物既不许轻贱,也不许沉溺。中国人处理器物的全部难题,几乎都发生在这条窄缝里。焚琴煮鹤是往一边掉出去,好鹤亡国的卫懿公是往另一边掉出去,而这两桩事说的其实是同一件东西。
奇怪的是,同一份文化里,故意毁掉名物的人非但不被骂,有时还被写成典范。这不是自相矛盾,是因为中国人从不孤立地看那个动作,他们看的是理由。
最有名的一次毁琴在本书第四十四章说过。《吕氏春秋·本味》记: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这是一次彻底的毁物——琴摔了,弦断了,而且申明再不弹。按清单的标准,这比烧琴更过分:烧琴的人至少还图个暖。可是没有任何一个后人骂伯牙杀风景,相反,这个动作被反复传诵了两千多年,成了知音故事的落款。
同一个动作,评价完全相反,分别只在于理由。伯牙不是把琴当柴,他是把琴当人:琴的存在意义系于一个听众,听众没了,琴也就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他毁琴,恰恰是承认琴不是器物。这是一次极端的敬。
同类的还有一次掷琴。《世说新语·伤逝》记王子猷奔王子敬之丧,径直上灵床坐,取子敬的琴来弹,弦已不调,他把琴掷在地上,说:子敬子敬,人琴俱亡。于是恸绝良久,过了一个多月,他自己也死了。这里的琴不是被当作乐器摔的,是被当作弟弟的遗身摔的。弦不调,在他听来不是琴坏了,是那个人不在了——琴和人是一件事,所以毁琴不算毁物。
第二类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受物的支配,这一类里真伪掺杂。
《世说新语·汰侈》记石崇与王恺斗富。王恺有一株珊瑚树,高二尺来高,拿给石崇看,石崇随手用铁如意击去,应手而碎。王恺又惋惜又恼,以为石崇是嫉妒他的宝贝,声色都变了。石崇说,不值得遗憾,现在就还你——于是叫左右把自家的珊瑚树全搬出来,三尺四尺的,枝干绝世、光彩夺目的,有六七株,像王恺那一株的更多。
这段常被当作「不把宝物放在眼里」的例子,其实读反了。石崇不是不受制于物,他是用更多的物去压人。他敢砸,是因为他还有六七株;他砸的那一下,不是超脱,是报价。真正被他毁掉的也不是珊瑚,是王恺的自以为稀有。这是斗富,不是旷达。
真正干净的一次在禅门。禅宗灯录记丹霞天然禅师的一段公案:天寒,他在寺中取木佛烧火向暖。院主见了痛加呵斥,他说,我是烧取舍利。院主说,木头哪来的舍利?他说,既然没有舍利,那再取两尊来烧。这一则见于《祖堂集》《景德传灯录》一系的禅宗典籍,各本文字略有出入,灯录作为史料的可靠程度,学界也早有讨论。要紧的是它的用意:这不是行为示范,是机锋——它要打掉的正是「木头即佛」这个等式。丹霞烧的东西,比琴与鹤的级别高得多,他敢烧,靠的不是有六七尊备用,是他认定佛不在木头里。
把石崇和丹霞并排放,可以看得很清楚:动作一模一样,一个是砸,一个是烧;意思正相反,一个说「我有的是」,一个说「里面什么也没有」。中国人看毁物,看的从来是这后半句。
第三类是把毁物当武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蔺相如奉璧入秦,见秦王无意偿城,便设法把璧要回手中,退到柱旁站定,怒发上冲冠,声称如果秦王逼迫,自己的头就和璧一起碎在柱子上。秦王赶紧道歉,召人拿地图来指点。
这一段值得细想的是:威胁为什么有效。相如手里那块玉,论物理不过是一块温润的石头,砸了就砸了。它之所以能当作要挟的筹码,是因为对面那个人也认这块玉。恐吓一个不爱玉的人,举玉无用。所以毁物能成为武器这件事本身,正好是物在双方心里有位置的证明——一件东西值不值得爱,最硬的证据往往不是赞美,是有人拿毁掉它来威胁你,而你真的怕。
还有一类既非绝念也非明志,只是拒绝把物当物用。《宋书·隐逸传》记陶潜不懂音律,却存着一张没有弦的素琴,每逢酒酣意适,就抚弄一番,借它寄意。《晋书·陶潜传》记这件事时,还给他添了一句话,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两处记载详略不同,后一句的可靠性历来也有人打折扣。但这张无弦琴摆在这里,把整章的道理照得很亮:琴可以不响,鹤可以不飞,它们的价值早就与功能脱了钩。
于是清单上那一条的刺耳之处也就明白了。烧琴的人,恰恰是那场合里唯一一个还在按功能对待琴的人——他把它认成了燃料,而燃料的效率评价它并不差。他不是不懂琴,他是把所有人辛苦加在这块木头上的一层东西,一次性地取消了。
翻遍这些记载可以发现:毁掉一件所爱之物,在中国的叙事里从来不是随手的动作,它总是被写成一个宣告。宣告一段关系结束,宣告一个人不受物制,宣告一句威胁当真,宣告自己家底深厚。写这些故事的人从来不解释「他为什么要砸」,因为他们知道读者会自动替他找理由——在这个传统里,没有人相信会有人无缘无故毁掉一件好东西。而「焚琴煮鹤」之所以被列为罪,正在于它是唯一一种没有宣告的毁坏:那个人不冷嘲,不绝望,不示威,他只是冷,只是饿。无理由的毁坏,才是真正的杀风景。
把话说到这里,必须停下来纠正一个比例问题。
中国历史上真正毁掉的名物,数量之大,与清单上那六条完全不在一个量级。而且毁掉它们的,从来不是烧琴取暖的粗人。
《隋书·经籍志》载录了牛弘的一份奏表,把图籍散亡的大关节归纳为五次,后世称作「书之五厄」:秦时的焚书,西汉末王莽之乱,东汉末董卓迁都时的散失,西晋末的丧乱,以及梁元帝在江陵的一次焚毁。明人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里又接着往后数,续论后世的厄运,五厄之外再添数厄。这份名单和《杂纂》那份名单是两种东西:一份统计的是趣味的失礼,一份统计的是文明的缺口。
五厄中的最后一次,尤其难以归类。承圣三年,西魏兵至江陵,城将破,梁元帝把多年聚藏的图书付之一炬,并说了一句大意是读了万卷书仍有今日、所以烧掉的话。这件事《南史》《隋书·经籍志》《资治通鉴》都有记载,所焚卷数与临终之言各本不尽相同,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是:烧书的人是当时最大的藏书家,他毁的是自己毕生所聚,而理由是绝望。这一把火同时属于本章前面说的两类——它是战乱造成的损毁,也是一次宣告。区别在于,伯牙摔琴是摔给一个死去的知音,梁元帝烧书是烧给一整个他不再相信的世界。
更常见的损毁不需要火,只需要几次搬家和一纸文书。本书第一百五十四章讲过《金石录后序》。赵明诚与李清照三十年间所聚的金石书画,自靖康之变以后,一批一批地散去:先是取舍不能尽载,拣去重大印本、画之平常者,再拣去书之监本、画之平常、器之重大者;后来在途中丢失,在寄放处被窃,在流离中被人取走。到写这篇后序的时候,当年装满十余屋的东西,只剩下零星几种。李清照在文中说了一句极冷静的话:有有必有无,有聚必有散,乃理之常。
明清易代之际,张岱在《陶庵梦忆》的自序里也算过一笔类似的账。他说国破家亡之后,所存者不过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这几样东西的名字排在一起,本身就是一份清单——只是它记的不是不该做什么,是还剩下什么。
把这两份文字与《杂纂》那一门并排放,能看见一件事:清单是承平时代的产物。
要坐下来认真讨论「对花啜茶」算不算煞风景,前提条件相当苛刻:花得开着,茶得煮着,房子得在,人得坐得住,而且得有余裕为这样一件毫不紧要的事争执。这些条件一旦撤掉,那种讨论立刻显得荒唐。乱世里没有人列煞风景的名单,乱世里的人写目录——写自己失去了什么的目录。《金石录后序》是一份目录,《陶庵梦忆》是一份目录,牛弘的奏表是一份更大的目录。
两种文体的分别很清楚。清单是禁止的名单,它假定物会一直在,只担心人不当心;目录是失去的名单,它知道物不会一直在,只求记住它曾经在过。前者是趣味,后者是记忆。中国人两样都写,而且写目录的时候,笔下反而更平静——因为真到了那一步,已经没有力气生气了,只剩下把名字一个一个记下来这件事可做。
也正因如此,不必嘲笑那份煞风景的清单太小气。清单能被写出来,本身就是好日子的标记。它小气,是因为它有资格小气。
中国人对待已经破损的东西,还有一套办法,而这套办法比清单更能说明问题:不丢,修。
最日常的是锔瓷。一只碗裂了,锔匠用金刚钻在裂缝两侧钻出成对的浅孔——只钻进釉与胎的一部分,不能打穿——然后把两脚的锔钉嵌进去,像订书钉一样把裂片拉紧,缝隙处再抹上一点糯米灰或蛋清调的填料。「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这句民谚就是从这一行来的。锔匠挑担走街,是延续了很久的手艺。有研究者指认宋画《清明上河图》中某处摊铺画的就是锔匠,此说学界看法不一,不必坐实,但至迟在宋元以后,这个行当的记载与实物已经不缺。
这里要划清一条界线:锔瓷不是金缮。以生漆黏合、再用金粉勾饰裂纹的做法是日本的工艺,近代才广为中国人熟知,不能倒推成中国的古法。两者的气质其实相反。金缮是把伤痕描成装饰,让它变美;锔钉是裸露的铜铁,粗黑,横在白瓷上像一排缝合线,谁也不会把它当成花纹。中国的做法不掩饰,它只是把碗重新拉住,并且让所有人看见它曾经断过。
补书是同一个道理的另一种形态。古籍修复有一整套术语:书脑断了要溜口,书叶脆了要托纸,虫蛀的窟窿要一个一个补,书叶四周残缺过甚的,用洁白的新纸把每一叶镶一圈,黄旧的书心配上雪白的边,行内叫「金镶玉」。补纸有一条通行的规矩:宁浅勿深——选与原纸质地相近而颜色略浅的纸,不要染得比原纸更旧。理由不是省事,是不许作伪:补上去的地方必须让后人一眼认出来,哪里是原物,哪里是后人的手。这条规矩把修复的伦理讲得很透——目标不是让人看不出,是让人看得出。
书画的重装叫揭裱,难度更高。画心要从旧的托纸上一层层揭下来,揭薄了伤纸,揭厚了留旧,全凭手上分寸。唐人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里已经有《论装背褾轴》一篇,专说装裱的宜忌,是较早的系统记载;明人周嘉胄有《装潢志》一书,通篇讲这件事,反复强调经手须慎——大意是一件古迹落到庸手里,一次重装就毁了,比水火还快。米芾的《书史》《画史》中也多记装褫、题跋与真伪聚散,是宋人这一路讲究的样本。
修补到什么程度合适,行内一直有争论。破损处补了纸,要不要补颜色,叫「全色」;颜色补上了,断掉的笔画要不要接上,叫「接笔」。接得多了,是替古人画画;接得少了,又看着刺眼。这个分寸历代无定论,今天的修复界看法也不一致。争论本身说明:中国人并不打算把破损抹掉,他们只是在讨论应该留下多少。
最极端的例子在古琴上。琴用久了,漆面会因木胎伸缩而开裂,裂出各种纹路,琴家给它们起了名字:蛇腹断、牛毛断、梅花断、冰纹断。这些统称断纹。
按物理说,这是损坏——漆层裂了,是老化的结果,对发声也未必有益。但中国人把它读成了另一样东西。南宋赵希鹄《洞天清录》论古琴,以断纹为年岁的凭据,大意是琴不到相当的年头不会起断纹,愈久断得愈多、愈细;明初曹昭《格古要论》里也论断纹的品第。诸家对哪一种断纹最古、断纹能不能作伪,说法不一——历代琴书都提到过以火烤、以漆灰做假断的手法,可见这门鉴定从来就有人钻空子。但共识是稳的:一张琴有没有断纹、断成什么样,直接定它的身价。
这里发生了一次彻底的翻转。损坏被读成了年份。一张漆面完好如新的琴,证明不了任何事;一张裂满蛇腹纹的琴,才有资格说自己老。
碑帖鉴藏里也是这个路数。同一块碑,立起来以后年年风化,人碰、水浸、地震、迁移,某个字的某一笔今年还在,过些年就残了。鉴定拓本的先后,靠的正是这些损泐:某字未损的拓本贵,已损的次之,再往后更次。石头一天天残下去,而这个残的过程被当成了刻度。收藏家花大钱买的,说穿了是一个精确的损坏程度。
这一路观念,与本书第一百五十一章讲的破镜重圆是通的。完好只能证明一件东西没被考验过;而破过又合上的东西,能证明有人在它碎掉之后把它捡了回来。锔钉是那个人留下的签名,断纹是时间留下的签名,拓本上的残笔是两者一起留下的。所以修补的痕迹不但被容忍,还被欣赏——它是唯一一种不能伪造的资历,虽然人们一直在试着伪造它。
顺带说一句很现实的:锔一只碗的工钱,常常并不比买一只新碗便宜。补一部书、揭裱一件旧画,更是远远超过它作为器物的用处。这件事从头到尾就不是经济行为。花那笔钱的人心里算的是另一笔账——他不是在买一只能盛汤的碗,他是在不让一样已经被他认领过的东西出局。
回到这本书追了一路的那个字。
「惜」从心,昔声,《说文解字》释为「痛也」。这个训释很要紧:惜的本义里带着疼。所以汉语里「惜物」这个说法,字面上就是为物而痛。爱物与惜物在中国话里从来不分家,本书第一百二十一章专讲过这个字,那里的结论在这一章可以再验一次——凡是被称为「爱」的地方,底下多半坐着一个舍不得。
全书追的是同一件事:爱的本义是舍不得,从舍不得到给出去,中间隔着三千年。这一章讲的是舍不得的边界。边界这种东西,平时看不见,只有被人踩过去的时候才现形。焚琴煮鹤就是那一脚。
于是可以给出一个检验的办法。一个人对一件器物的爱是不是真的,最不可靠的证据是他怎样赞美它。赞美是免费的,任何人都能说这张琴好、这只碗润、这只鹤有仙气,说错了也不必负责。最可靠的证据是:别人毁掉它的时候,他有多痛。
这个检验之所以硬,是因为它剔除了所有权。琴不是他的,鹤不是他养的,烧了煮了,他一文钱不损失,法律上他连站出来说话的资格都没有。可他还是疼。这种与自己利益无关的疼,是「杀风景」这一门条目全部的心理基础。清单保护的从来不是财产,是这种疼——是那个在场者身上被点着的地方。
这一面也有它的账单,得一并写出来。这种疼很容易变成苛刻。一个把清单背熟了的人,会开始拿清单去审别人的日子:嫌人对花喝了茶,嫌人在山前盖了楼,嫌人洗脚的水太清。清单本来是用来管自己趣味的,一旦拿去量别人,它自己就成了一件煞风景的事。写《杂纂》的人未必没意识到这一点——那一门条目本来就和「不相称」「恨事」这类自嘲的题目排在一起,语气近乎玩笑,并没有打算当律条用。是后人把它当真了,当成了鉴别雅俗的考卷。
所以这一章的结论不必说得太高。它落在两件很具体的东西上。
一件是蔡邕那张琴。它的尾巴烧焦了,焦的那一段没有被锯掉、补漆、遮掩,而是留在那里,并且成了它的名字——焦尾。一件是锔过的碗,七枚铜钉横在裂缝上,一眼就能看出它断过,人照旧拿它盛汤。
中国人不肯让一件东西因为损坏就出局。烧焦了还是琴,裂开了还是碗,漆面裂满了纹的琴反而更贵。他们总是设法给物第二次身份。而焚琴煮鹤之所以被写成一种伤天害理的事,道理最后落在这里:它连第二次身份都不留。灰没法锔,汤没法补。
这一卷从一块石头开始。那是一块被采出、剖开、磨光、系上绶带的石头。礼书里,孔子替它配了十一种德:仁、知、义、礼、乐、忠、信、天、地、德、道(《礼记·聘义》)。这一套配德的话各书所列并不一致,《说文解字》说「玉,石之美有五德」,《管子·水地》另有一套九德的说法,数目从五到十一不等,先后关系学界看法不一。可见配德本身是后加上去的,可增可减,可以调换次序。但方向始终一致:把一样没有意志、不会说话、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的东西,说成有品行的东西。人先替它想好了德,再去敬它。
第二件事,是四样写字的家伙被当作人来写。笔、墨、纸、砚各有姓名、籍贯、出身、履历,有人替它们排世系,写行状,一直写到死法——用秃了,磨尽了,朽烂了,烧掉了。作传的人当然知道它们不是人。他仍旧一本正经地按写人的格式把它们的一生排下来,连该有的哀荣都不省略。这是一种明知故犯的错认。
第三件事更进一步:一块未经任何加工的石头,被人当面行了礼。这件事的来历、年代、真伪,前章已经交代过,记载晚出,说法不一,未必真有其事。可是即便全属附会,编这个故事的人也是认真的——他要的正是那个动作:一个人对着一块石头弯下腰去。故事可以是假的,那个动作是真的,后世无数人愿意相信它、模仿它、把它画成图,这件事本身就是证据。
第四件是印章。收藏的人在别人的画上、别人的字上、别人的题跋上盖满自己的名号,一方接一方,盖到画面几乎没有空地;同时又在跋语里写下自己不过是这卷东西的一个过客,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他只是中间经手的一个。这两件事出自同一双手,看着矛盾,其实一贯:正因为知道守不住,才要盖得那么多。印是留不住的人留下的记号。
第五件是一部书替日常起居定了雅俗。哪一种几案俗,哪一种炉子雅,插花该用什么瓶,坐处该挂什么画,茶炉安在何处,一条一条写死,不留商量的余地。器物到这里已经不只是器物,它成了一个人身份的证词:你用什么,你就是什么。爱物于是有了社会功用——它替一群人划出了边界。
第六件是三千年前的一句话。铸铜器的人在器腹、器底写下「子子孙孙永宝用」。这一类套语在青铜铭文里极多,措辞略有出入,有作「子孙永宝」的,有作「其万年无疆」的,意思是一个:我做这件东西,是要你们一直用下去。铸器人对着还没有出生的人下了一道命令,而且这道命令确实被读到了——三千年后有人把它释读出来,写进图录,这件事本身就说明命令生效过一段时间。
第七件是把糟蹋东西定成了罪。「暴殄天物」四字出自《尚书·武成》,今本《武成》属古文《尚书》一系,其真伪学界聚讼已久,此处不作判断,只取这四个字后来的用法:到后世,浪费米粒、烧毁字纸、糟践好料,都被算成折福的事,要报应在自己身上,甚至报应在子孙身上。爱物走到这一步,已经不是趣味,是戒律。
七件事排在一起,像是七种互不相干的癖好:配德的,作传的,行礼的,盖印的,分雅俗的,写铭文的,立戒律的。它们看上去分属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人群,有的出自礼学,有的出自文人游戏,有的出自铸工,有的出自民间劝善书。这一章要说的是:它们其实是一件事的七个侧面。
全书至此已经写过十五卷人与人。父母与子女,君与臣,夫与妻,兄与弟,朋友与朋友,师与徒,僧与众生,生者与死者。每一卷里的爱都不是单独站着的,总有别的东西跟它捆在一起。父母之爱背后有「恩」,受了恩就要报;君臣之爱背后有「义」,做臣的要还;夫妻之爱背后有「礼」,有名分,有两姓之好;朋友之爱背后有「信」;连佛门讲的慈悲,背后也有一套因果的账要算。汉语里凡说到人与人,几乎没有一处的爱是干净的。这不是说它不真,是说它从来不单独出现,总要拖着一串别的字走。你很难把「爱」从「恩义报礼名分」里拆出来单看,因为一拆就散。
对着一块石头,这一串字全部失效。
石头不受恩,所以谈不上报。石头没有名分,所以谈不上礼。石头不会背叛,所以谈不上信。石头不会答应你什么,所以也谈不上负你。它连拒绝的能力都没有:你对它好,它不领情;你对它不好,它也不记仇;你把它供在案头三十年,它和被扔在河滩上的第三十年是同一块石头。人与物之间不存在任何一种双向的关系,一头是热的,另一头永远是冷的,而且必须是冷的——一旦石头会回话,它就不是石头了。
那么剩下什么?
剩下一件事:我不想失去它。
这是本卷要下的论断。人对物的爱是一种残缺的爱。它缺了两样东西。一是交付:你给不出去,因为对面没有人接。二是回应:你等不来,因为对面不会出声。全书开头讲过,繁体的「愛」拆开是手、心、脚——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心在中,是舍不得;脚在下,是走不动。放到物上看,那只手是空的,伸出去够不着任何人;那双脚也没有地方可去,没有人值得你走过去。三个零件里只剩下当中一件还在动,就是那颗舍不得的心。
正因为缺得这样彻底,它反而把「舍不得」这一层露得最清楚。
《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见牛被牵去衅钟,不忍其觳觫,教人换了羊。百姓议论说他吝啬,他辩解:「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这一个「爱」正是吝惜、舍不得。要紧的是,这句话里被「爱」的对象是一头牛——一件所有物。汉语最早的「爱」字用法之一,就落在人对财物的不舍上。这不是巧合。《老子》第四十四章说得更直白:「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典」爱得深,耗费必大;藏得多,失去必重。这两句话讲的全是人与物,而不是人与人。「爱」这个字在它最古老的用法里,本来就有一半是冲着东西去的。
于是可以说,把爱字放在物上,等于做了一次提纯。人与人之间,舍不得往往被别的东西盖住:你说你舍不得一个人,可以解释成你念他的恩,可以解释成你怕人议论,可以解释成名分未了,可以解释成孩子还小。理由多得很,舍不得那一层被埋在下面,不容易挖出来。放到一块石头上,所有别的理由都不成立了。石头不给恩,不担名分,不生孩子,不会有人替它说话。你说不出别的,只能说:我就是舍不得。
看藏家的一整套动作,便更清楚。他给东西配匣,配座,题签,编号,著录,盖印,写跋,立下不许出售的家训,交代子孙世世守之。这里没有一样是「给」的动作,全部是防止失去的动作。唯一看着像给的,是把东西拿出来给人看——展玩、传观、请人题跋。可是那也不是给,那是占有的展示:看的人越多,他是主人这件事就越坐实。真正把东西送出去的时候,情形立刻变了:那件东西不再是被爱的对象,它变成了媒介,爱的对象换成了收东西的那个人。本书第一百五十一章讲信物,讲的就是这一层——器物一旦充当信物,它就退到后面去了,前台站着的是人。
所以纯粹的爱物,就是纯粹的占有。这句话听起来像贬词,其实不是。它只是说,在人所有的爱里,爱物这一种最省事,也最诚实:它不用谈条件,不用讲道理,不用担心对方怎么想,它把爱的全部内容压缩成一个动作——攥紧。
有人会反问:人对物也有亏欠感。得了一件好东西不敢用,怕用坏;用坏了心里过不去,像是对不起它;本卷末章讲的那一套惜物的戒律,不正是把亏欠说到了明处吗?这个反问看着有力,拆开看却站不住。那种亏欠不是欠给物的,物不会讨。它欠的对象要么是自己——我配不上这件东西;要么是把这件东西交到手里的人——先人、师长、故友;要么是一个更抽象的东西,叫作福,或者叫作天。凡此种种,受方仍旧是人或人所设想的神明,物只是那笔账上的记号。
而恰恰是因为物不会讨、不会怨、不会走,人才格外肯把心思花在它身上。人是会辜负人的。你对一个人好三十年,他可以在第三十一年翻脸,可以死,可以忘,可以另有所爱,可以对你的好视而不见,甚至可以把你的好当成一笔债来嫌。物不会。物没有翻脸这一项功能。一个人若被人辜负得太多,转过身去养一块石头、藏一卷书、摩挲一方砚,并不是他从此不爱人了,是他挑了一种不会出事的爱法。
这就带出本卷真正要说的那句话。爱物之所以看着安全,是因为它把风险全押在一处:只要东西还在,爱就还在。人与人的爱有许多种坏法——变心、反目、失约、疏远、误会——爱物只有一种坏法,就是东西没了。风险少了,不等于风险小了。它只是被集中到了一个点上。而这一点,恰好是人最没有把握的一点。
接下来的两节,就从这一点上往下说。
「物是人非」这句话,今天用得很滥,几乎成了一句叹词。把它拆开看,会发现它是一个结构极精密的句子。
宋人李清照《武陵春》起句是「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典」,接着便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典」。这四个字后来传得极广。它的结构是这样的:前两字讲物,是肯定句——物还在;后两字讲人,是否定句——人不在了。两个分句之间没有连词,没有转折的字眼,靠的是并置。而全句的重量,不在「人非」那一半,在「物是」那一半。
道理很简单。倘若那件东西也不在了,人是无从丈量自己失去了什么的。烧光了的屋子和搬空了的屋子不一样,搬空了的屋子和原样摆着、只是没有人的屋子更不一样。第三种最难受,因为它把「缺了什么」标得清清楚楚。桌子还是那张桌子,茶具还是那套茶具,位置一点没动,连杯子的把手朝哪边都没变——正是这种不变,把那个空位画了出来。
所以器物在这个句式里承担的不是被爱的角色,是参照物的角色。它自己不动,才显得别的东西动了。
这个结构在汉语里出现得很早,而且反复出现,措辞各不相同,骨架完全一致。
唐人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典」桃花是「物是」,人面是「人非」。桃花开成什么样,与去年没有分别,而且它不知道自己正在充当一把尺子。至于这首诗背后那个女子死而复生的故事,出于唐人孟棨《本事诗》,属小说家言,后世传奇又加了不少铺陈,不必当史事看。诗里那两句本身已经够了。
刘禹锡《乌衣巷》:「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典」这里的参照物是燕子。燕子不认门第,它只认屋檐。屋檐还在,住的人换了。
李煜《虞美人》:「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典」这一句尤其干净。雕栏玉砌是他失掉的那座宫殿的零件,他人在汴京,看不见,只能说「应犹在」——是推想。推想中的不变,与眼前确凿的变,对在一起。要注意「只是」两个字:它把一件天大的事说得像一件小事,这是这句话厉害的地方。
再往前推,还有更冷的例子。《晋书·索靖传》说索靖预知天下将乱,指着洛阳宫门前的铜驼说,总有一天会看见你在荆棘里。铜驼是铸铜的,不会倒,不会烂,不会跑。它站在那里,等着看后面的事。索靖这句话之所以有力,是因为他没有说人会怎么样,他只说了那件铜器将来站在什么地方。
《世说新语·言语》记东晋南渡诸人在新亭聚饮,周顗中坐叹道:「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典」风景不殊,就是「物是」;山河之异,就是「人非」。这一次的参照物大到没有边——是山,是水,是天色。
再往上,《诗经·王风·黍离》开头是「彼黍离离,彼稷之苗」。《毛诗序》说这是周大夫行经故都、见宗庙宫室尽为禾黍而作,今人对此诗主旨看法不一,未必都取毛序之说。但无论作者是谁、感的是什么,那个结构是明摆着的:黍稷照常抽穗,人事已经全变。庄稼是最不识相的参照物,它不知道自己长在谁的地基上。
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这把尺子非得是器物、草木、山河,而不能是另一个人?道理在于,人也会变,人还会记得。拿一个共同经历过那件事的人来作参照,他会说话,会补充,会一起难过,于是那个空位就被填掉一点,量不准了。器物不参与。它没有记忆,没有立场,不知道谁死了,也不知道自己被放在这里是为了什么。正因为它彻底不参与,它才准。汉语选中器物来做这件事,选的正是它的冷。
这里头有一层不易察觉的残忍:被爱得最久的那些东西,最后都被派去干这个活。人先是爱它,替它配德,替它作传,替它盖印,最后有一天,人拿它来量自己失去了什么。它一生的最后一项用途,是证明主人已经不在。
从《诗经》到李清照,中间隔着一千多年,这个句式没有变过。可见它不是某一个人的巧思,是汉语处理「失去」这件事的一个基本办法。
于是要说本卷最要紧的一个发现:在中国的诗文里,器物最重要的功能不是被爱,是量。
本书前面已经三次碰到这件事,当时各自散在不同的卷里,现在可以并起来看。
第一处是第一百〇八章。《世说新语·伤逝》记王徽之与王献之兄弟俱病重,献之先死。徽之奔丧,坐在灵床上,取过弟弟的琴来弹,弦调不上,把琴掷在地上,说了那六个字:「子敬子敬,人琴俱亡。」他随后恸绝良久,一个多月后也死了。要留意他做的事:他不是先哭,是先弹琴。琴是那间屋子里唯一还保持原样的东西,他要用它试一试。琴弦不调,是琴的事,不是人的事;可他从琴弦上量出了弟弟不在。这是全书里器物充当尺子最直接的一次——他把尺子拿起来,量完,摔了。
第二处是第一百二十三章。白居易《长恨歌》里,方士自海上归来,带回的不是话,是两件东西:「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钗留一股合一扇典」——钗掰成两半,盒分成两扇,一半带走,一半留下。这里的器物做了两件事:一是证明那个人确实还在某处,二是证明她已经不在这里。信物之所以要分成两半,正因为它要同时表达「有」和「无」。一件完整的东西说不出这个意思,必须掰开。
第三处是第一百五十一章讲信物。《诗经·卫风·木瓜》说「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典」——不是报答,是要长久相好。那时候的信物还在两个活人之间来回走。而后世大量的信物故事,都是从一件东西留下来、人走掉开始讲的。信物的宿命就是变成遗物:它被交换的时候是一座桥,人一走,桥的那一头空了,它就成了尺。
还有一个例子不能不提。唐人元稹《遣悲怀》其二写亡妻:「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衣服可以散给别人,散着散着就快没了;针线盒不敢打开。为什么不敢?因为里面的线还是她那天穿好的样子,针还插在她插的地方。那只盒子是一个封存起来的时刻。人不忍打开的,从来不是东西本身,是东西保存下来的那个姿势。
这四处放在一起,能看出一条规律:器物一旦进入哀悼的场合,它就自动从「所爱之物」转为「量具」。它被爱的那一面暂时收起来了,人不再关心它好不好、值多少、是谁做的,只关心一件事——它还是原样吗?是原样,才量得准。
到这里可以往下再说一层,这一层全书写了一百六十章还没有说过。
人之所以爱物,有一部分原因是知道自己会先走。
这句话要写得慢一点,不然容易听成一句聪明话。它的根据其实很实在:器物与人不在同一个时间尺度上。一件商周的铜器,从铸成到今天,三千年。一方端砚,几百年间换过十几位主人,每一位都在它背上刻过字。一部宋刻本,经手的人多到要用题跋来排队。而人只有几十年,除去糊涂的头十年和病弱的末几年,能认真爱一件东西的时间更短。人与物打交道,从一开始就是短的一方对着长的一方。
本卷第六件事说的那个铸器人,写下「子子孙孙永宝用」的时候,他知道自己不会看见子孙的子孙。他把一句话铸进铜里,让铜替他说下去。铜比他的嗓子结实。这不是修辞,是他实实在在做的一件工程:他挑了最难毁的材料,用最难磨掉的方式,写下最长的时间单位。
《兰亭集序》里有两句话正对着这件事。一句是「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典」;一句是「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典」。(《兰亭序》是否出于王羲之之手,自近代以来学界有过大争论,至今没有定论,此处只用文意。)前一句说的是快的那一头,后一句说的是慢的那一头。人在两句之间被夹住:自己这一辈子快得像一次俯仰,而这件事本身是慢的,会一遍一遍轮回下去。
苏轼《赤壁赋》把同一件事说得更直接:「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典」他随后给了一个解法:「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典」这是把自己算进不变的那一边去。这个解法漂亮,可它是想出来的。绝大多数人做不到,他们用的是另一个笨办法:找一件比自己结实的东西,把感情存进去。
这就是收藏的底层动机之一。给一件东西作匣、题签、著录、立家训,写明世世守之不许出售,表面上是替东西打算,其实是替自己打算——他要把自己接到一条比自己长的线上去。他知道他守不了多久,所以他要安排接手的人。印章盖得越多,越是这个意思:我在这条线上,请后面的人认一认我这一段。
在器物上刻字、题名、记年月,也是同一件事的另一种做法。铸器人刻在铜上,后世的人刻在砚背、刻在琴腹、写在卷尾。刻的内容多半平淡:某年某月某人得于某处。这类字句没有文采可言,也不打算给谁看,它更像是签到——我到过这里,我经手过这件东西。签到的人清楚自己会走,所以才要留下一笔。
于是「爱物」与「怕死」这两件事在这里接上了。前面十五卷里,人对人的爱也常常牵涉生死,可那多半是怕失去对方。到了爱物这一卷,方向倒过来了:怕的是自己失去自己。人在物身上寄放的,不只是一段感情,是一段想要留下来的时间。
这话不必说得更重。它并不否定爱物是真的。一个人摩挲一方旧砚,他当下的欢喜是实的,不掺假。只是那份欢喜底下压着一个他不常拿出来看的念头:这东西比我久。
上一节说人把感情存进一件比自己长命的东西里。这一节要说的是:那个存放处也不安全。
《庄子·大宗师》有一段话,说得比后世任何一位藏家都早,也比他们都狠:把船藏在山沟里,把山藏在大泽里,自以为牢靠了;可是半夜里来了一个有力气的人,把它背走了,睡着的人还不知道。「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这句话的要害在「谓之固矣」四个字——牢靠是自以为的。《老子》第四十四章那半句「多藏必厚亡」讲的是同一件事:藏得越多,将来失去的分量越重。
本卷各章里,失去这件事其实一直在场,只是分散着,不容易看出。现在把它们收在一处。
一是烧。《史记·项羽本纪》记项羽入咸阳,「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典」。器物最怕的从来不是时间,是火,而火多半跟着兵来。史志记载,梁元帝在江陵城破之际焚烧图书,所焚卷数各书所记不一,少说也有十几万卷。隋人牛弘上表请求征集图书时,把历代典籍遭遇的大难数为「五厄」,后人又续了几厄。这些数目今天已经无从核实,学界对具体卷帙也有不同估计,但事情的形状是清楚的:每隔若干年,就有一次把前面几百年的积累一次抹平的事。
二是散。李清照与赵明诚半生所聚的金石书画,在南渡途中一批一批地丢:有毁于兵火的,有沉在路上的,有被人偷走的,有为了逃命自己扔掉的。她后来在《金石录后序》里写下一句极冷静的话:「有有必有无,有聚必有散,乃理之常。」这句话难得的地方在于,说这句话的人不是旁观者,是刚刚失去全部的人。她没有骂,没有哭,只是把这件事归到「理之常」三个字里去。
三是没。凡是聚得太多太扎眼的,常常还有一种失去的方式:被官府整批抄走。明人记权臣籍没家产的清册,题作《天水冰山录》,其编者与成书情形学界有不同说法,但那类清单本身留了下来。清单是一种奇怪的文体:它把一个人一生的搜罗,按件按两登记造册,写得极其平静。前一页还是某人的心头好,后一页已经是国库的编号。
四是假。真东西没了,假东西会补上来。明清之际苏州一带的作伪成行成市,后人称之为「苏州片」;著录里赫赫有名的许多件,今天下落不明,只能从题跋、印记、摹本里推。一件东西的名字活得比它本身还久,这就产生了本卷最反讽的一种结局:后人拜的、争的、写文章考的,可能只是一个名字。
还有第五条路,最平常,也最少被写到:忘。没有兵火,没有抄没,只是无人接手。子孙不知其贵,或者知道而并不喜欢,东西便一件一件流出去——先是押,再是卖,最后混进旧货堆里,和别的旧货没有分别。上一代人视若性命的,下一代人看着只是一件旧物,占地方,还要拂灰。这条路上不留记载,因为没有人愿意写它:著录里满纸都是名件的聚散源流,极少写到某一家的东西是怎样一点一点变得不值钱的。
也正因为有这五条路,凡是今天还能看见的东西,都经过了一次极严的筛选。留下来的未必是当时最好的,只是最侥幸的:它躲过了火,躲过了兵,躲过了抄家,躲过了子孙的败落,也躲过了作伪者的顶替。人容易把幸存当成价值,以为传世的就是当年第一等的,其实这两件事没有必然关系。本卷前面几章里被人配德、作传、行礼、盖印的那些东西,都是幸存者。被烧掉的那些,没有机会进入任何一章。
四条路——烧、散、没、假——通向同一个地方。人挑了比自己结实的材料,可材料的结实是相对的。铜不烂,可以熔;玉不朽,可以碎;纸最脆,反而因为可以翻印,有时活得最久。没有一样是保险的。
所以「子子孙孙永宝用」只是一句话。这句话铸在铜上,本身没有错;错在读它的人以为铜能保证什么。铜只能保证这句话还在。至于用它的人是不是他的子孙,那六个字管不着。
本卷至此说尽。往下一卷要处理的是另一类对象:草木、鸟兽、那些会长、会叫、会病、会死的东西。
它们与器物有一条根本的分界:器物不回应,它们回应。狗会认人,鹤会应声,树会一年比一年高。回应一旦出现,前面讲的那套「残缺的爱」就不成立了,另一套麻烦随之而来——它们会死,而且死在你前面。器物的问题是你先走,活物的问题是它先走。这两种失去不是一回事。
《世说新语·言语》记桓温北征,路过金城,见到当年自己种下的柳树都已长到十围粗,慨然说:「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这句话仍旧是「物是人非」的骨架,但多了一样东西:树不是原样,树长大了。参照物自己也在动,人便更没有着落。归有光《项脊轩志》末尾那一句同理:「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典」他没有写自己怎么想,只写了树现在多高。
这一句留到下一卷讲。那里要面对的是另一种舍不得:对着一样会回话的东西,手伸得出去了,脚也有地方可走,而失去反而来得更快。
最后回到全书的主线。
本书从头到尾追一件事:「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而三千年后它的通行义是给出去。中间这段路,前十五卷已经沿着人与人的关系走过一遍。
这一卷做的其实是一次对照实验。把爱的对象从人换成物,换成一块不会说话、不会回报、不会离开、也不会答应的石头,然后看那个结构还剩下什么。
结果是:什么都没少。
人照样替它排等级、配德行、写传记;照样为它立规矩、定雅俗、分高下;照样怕失去它,给它做匣子、上锁、写家训、盖印章;照样在失去之后追悔、寻访、著录、伪造一个替身来填补;照样把糟蹋它算成一种罪。人对人做的每一件事,人对物一件不落地做了一遍——除了两件做不成:交出去,和等回音。
这就说明了一件事:舍不得不是由对象引起的,是人自己带来的。
如果舍不得是对象引起的,那么换掉对象,反应就该跟着变。可是换成石头之后,反应一点没变,连细节都一样。可见那副心肠是人自己带进去的,像一副戴在眼上的东西,看什么都染上一层。人遇上什么,就往什么上按。按在孩子身上叫慈,按在君上叫忠,按在朋友身上叫义,按在一块石头上,没有名目可安,于是索性叫作癖、叫作痴、叫作颠——那些名目都是旁人给的,当事人心里那一下,和别处并无分别。
还可以从反面再验一次。如果舍不得真是由对象引起的,那么对象越贵重,舍不得就该越重。事实并不如此。本卷写到的这些人里,肯为一方旧砚失眠的,未必肯为一箱银子失眠;把一块顽石供在案头的,未必舍不得几亩田。贵重的东西反而容易出手,因为它有价,有价就可以换。真正舍不得的,常常是那些不值钱、不成器、旁人看着莫名其妙的物件:一支用秃的笔,一只缺了口的碗,一张写坏了没舍得扔的纸。可见人衡量的从来不是物本身值多少,是那件东西上头附着了多少自己。
这也回过头解释了前面那只不肯打开的针线盒。盒子不值钱,里面的线更不值钱,拿到市上一文不值。它之所以打不开,是因为它盛着一个姿势——一个人某天下午把针插在那里,然后再没有回来动过它。人舍不得的是那个下午,不是那只盒子。物只是那个下午现在还剩下的部分。
《说文解字》说「愛,行皃也」,把这个字判给了走路;真正表示爱的本字另有一个「㤅」,从心。手在上要给,心在中舍不得,脚在下走不动。这一卷是唯一一处能把三个零件分开来验的地方:去掉手,去掉脚,单看中间那颗心,它还是照常跳。爱的最小单位不是给予,也不是走向谁,是舍不得——其余都是这颗心找到对象之后才长出来的。
说到这里,可以拿本卷开头那件铜器来收。三千年前有人在器底写下「子子孙孙永宝用」,他要的是一条不断的线。今天这件器可能编着号,放在恒温的库房里,铭文被拓下来,收进图录,释文旁边注着出土地点和年代;认得这六个字的人不少,读它的人一代一代都在,他们仔细辨认每一笔,考订它的年代,争论它属于哪一期。只有一件事对不上——读的人不是他的子孙,已经很久不是了。
那句话就这样成了它自己的例证。器还在,话还在,人换过了不知多少轮。这正是「物是人非」四个字最早的一个版本,只是写它的人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在写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