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 红楼梦 · 第213–222章 · 89,648 字 · CHINESE.ORG 字灵文库 第五部
《红楼梦》第五回里有一段议论。说话的是一个叫警幻的女仙,听的是贾宝玉。这段话不长,连头带尾不过百余字,前后都是情节,只有它是议论——是全书里少有的、作者借人物的口把自己的立论摆到明处的地方。本章只处理这一段,不叙情节,不铺陈上下文,也不去追那一回后面发生了什么。
先把话录下来。此书诸本文字互有异同,这里依通行整理本,凡有出入处随文说明。
警幻先说了一句让宝玉吃惊的话,大意是:我之所以看重你,是因为你是古今第一个「淫人」。宝玉慌了,分辩说自己年纪还小,不懂「淫」是什么,家里长辈还常为读书的事训他,哪里敢担这个字。
于是有了那段议论:
「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这段话要一句一句读。
第一句,「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典」。这是一个分类的宣告。它没有否认两样东西同属一类——都叫淫,同是一个理;它要分的是「意」。意在这里是指向,是内心的着落处。同一桩事,里头所指的不同,就是两样东西。请注意这句话的句法:它是判断句的句法,不是抒情的句法。中国文学写到这里,第一次有人用下定义的语气谈爱。
第二句到第五句,是第一种的描述: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四个短句,一句比一句实,从看到听,从调笑到床笫,一路往下坐。然后是一句总括: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这一句里有两个词最要紧。「尽天下」是数量,「片时」是时间。前者极大,后者极短。作者用一个数量上的无穷与一个时间上的极暂,把这种关注的性质钉死了——它要的是多,不是久。它没有对象,只有对象的总数。
「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典」。「皮肤」两个字是界限。它说这种关注停在皮肤上,进不去。「淫滥」是判语,「蠢物」是判词。全段里语气最重的就是这里,重在一个「蠢」字——不是坏,是笨。作者没有从道德上骂它,是从见识上轻它。
接下来转到第二种:「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
「天分中生成」,是说不是学来的,不是挑的,是生下来就带着的。这一句把这种关注放在禀赋一边,不放在德行一边。这是个很大的让步,也是很大的自保:既然是天生的,就无所谓该不该,只有有没有。
「一段痴情」,量词用「一段」。段是可以从长物上截下来的一节,像一段布、一段路、一段墙。用「一段」量情,是把情当成一种有长度、可分割、能被人拿在手里看的东西。而「痴」字的本义是不慧,是不明白。作者在肯定它的同一句里,先说了它笨。
「吾辈推之为『意淫』」。这里的动词是「推」。不是「名之」,不是「谓之」,不是「命曰」,是「推」。推是推举、推许,是往上抬。一个自造的、听上去不体面的词,用一个带敬意的动词捧出来——这个搭配本身就是全段的语气所在。
「『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两句同构,摆出四个动词:会、传、通、达。会与通在里头,传与达在外头。这一句留到后面单独说,它牵涉到本书第一百七十五章讲过的一个老问题。
「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请注意,说的是「良友」,不是情人,不是知己,也不是配偶。它给这种关注安排的位置,是朋友。
「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典」这是全段的收尾,也是最不寻常的一句。它在肯定一种爱的同时,明说这种爱在世上行不通、会招人笑。这一句同样留到后面单独说。
关于此书,还有一件事必须先交代清楚。《红楼梦》的成书、稿本、批语与后四十回,历来聚讼不休。作者曹雪芹的生年卒年,各家考订不一;现存早期抄本有甲戌、己卯、庚辰、蒙府、戚序、列藏诸种,题名多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行款、回目与正文互有出入;乾隆年间程伟元、高鹗整理刊行的百二十回本(通称程甲本、程乙本),其后四十回的来历与作者问题,至今没有定论。批语署名脂砚斋、畸笏叟的,其人是谁、哪些批是原有的、哪些是后添的,也没有定论。本卷凡引此书正文与批语,一律以学界看法不一为准,不以某一家之说为定论;凡遇文字异同,随处注明。这不是谨慎的姿态,是这部书本身的状况。
要看懂「意淫」这个词的分量,先得知道「淫」这个字原来是什么。
《说文解字》水部:「淫,侵淫随理也。从水,㸒声。一曰久雨为淫。」
侵淫随理。理是纹理。水顺着物件的纹理一点一点渗进去,这是「淫」的本义。它是一个关于水的字,讲的是慢、是不停、是越过原来的边界往里去。这里头没有情欲,也没有羞耻,只有一个动作:渗。
「一曰久雨为淫」,是许慎记的另一个义项。久雨叫淫雨。《左传·庄公十一年》记宋国发大水,鲁庄公派人去慰问,使者说的话里有「天作淫雨,害于粢盛典」。粢盛是祭祀用的谷物。淫雨不是暴雨,是下不完的雨。它的害处不在猛,在不停。
从「渗」到「久雨」,再到「过度」,这三层其实是一条线。渗是空间上的越界,久雨是时间上的越界,过度是分寸上的越界。到了「过度」这一层,「淫」就从水里出来,开始管人事了。
《论语·八佾》:「《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里的淫是过头。乐本身不错,过头才错。这一句是中国文学批评里最早的分寸论之一,用的正是这个字。同书《卫灵公》篇里有「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说郑地的乐曲淫。后世注家解这个「淫」,有释为「过」的,有释为「邪」的,两说并存了千把年——这个分歧本身就说明,这个字正卡在转折点上。
《孟子·滕文公下》论大丈夫,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里的淫是使动,是使人心放荡越界。富贵不能淫,是说富贵动摇不了他。三句话三个动词,淫、移、屈,一个比一个硬。淫排在最前面,因为它最软——不是打垮你,是泡软你。还是水的意思。
所以「淫」的核心义素,从头到尾都是「越界的持续」,而不是性。它可以说雨,可以说乐,可以说富贵,可以说任何过了分寸还不停的事。
这个字在古书里的搭配也可以佐证。《礼记·曲礼下》说「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典」,又说「淫祀无福」——祭了不该祭的神,叫淫祀。《孟子·公孙丑上》论辨言辞,说「淫辞知其所陷」——话说得过了头、陷进去出不来的,叫淫辞。加上前面说过的淫雨、淫乐,这几个搭配没有一个与男女有关。它们共同的意思只有一个:过了该停的地方还在往前。
也就是说,「淫」原本不是一种内容,是一种程度。它不管你做什么,只管你做过了没有。一个只标程度不标内容的字,后来却被一种内容独占了——这是汉语字义史上一次很典型的收窄,也是「意淫」这个词能成立的前提:作者要用的,恰恰是它被收窄之前的那个意思。
那么它是怎么变成专指的?
先秦典籍里,用「淫」说男女之事已经有例,但那时候它还只是「过度」的一个分支,与淫雨、淫乐、淫祀并排站着,谁也不比谁更正宗。此后一千多年,这个分支慢慢把整个字吃掉了。到明清的日常语用里,「淫」几乎只剩这一个意思;一个人听见这个字,先想到的不是雨,也不是乐。字义的收窄是汉语里常见的事,但收得这么彻底、这么带着羞耻感的,不多。
这里就有了一个很值得琢磨的事实。
《红楼梦》第一回有一段作者的自白,说历来的野史、才子佳人一类的书如何不堪,其中特别点出「风月笔墨」这一路,大意是说这类文字淫秽污臭,最坏人子弟,所以自己这部书不走那条路(各本文字小有出入)。同一回里又说这部书「大旨谈情」,说它写的是实录其事,不是一味的淫邀艳约、私订偷盟。
也就是说,作者在第一回里明明白白地骂过「淫」字,并且是拿它划清界限用的。
然后到第五回,他自造了一个带「淫」字的词,用它来命名全书所要肯定的那样东西。
这不是疏忽。第一回骂的和第五回捧的,用的是同一个字。作者知道读者会记得。他要读者在读到「意淫」两个字的时候,心里先咯噔一下。
作者手边并不缺词。
「情」这个字在他之前已经被抬得很高了。本书第二百〇三章讲过汤显祖的《牡丹亭题词》,那篇短文把情捧到了生死之上。晚明一百年间,「情」是文人笔下最体面的字之一,谈情说情写情,是当时的风气。到《红楼梦》成书的时候,这个字早已备好了全套的说法。
而且这部书自己就在用。第一回说全书「大旨谈情」;第二回贾雨村那一段议论人物禀赋的话里,已经有「情痴情种」这样的现成词(各本文字小异)。作者要给宝玉安一个名目,用「情痴」「情种」「情不情」都是顺手的事,读者一听就懂,也不至于起反感。
他偏偏不用。他造了「意淫」。
这是一次故意的挑衅。用一个当时已经带着脏味的字,来命名他全书所要肯定的那样东西,等于把读者的第一反应先撞碎一次。你正准备被感动,他先递给你一个不体面的词。
但挑衅只是表面。往里看,这个用字其实是一次很准的定义,它一口气承认了三件事。
第一,承认同类。「淫虽一理」这四个字,先把两种东西归在了一起。作者没有说宝玉这一路与那一路根本不同、清浊有别、不可同日而语。他说的是同一个理,不同的意。这是分类,不是切割。他不肯给自己所肯定的东西一个干净的出身。
第二,承认过度。「淫」的本义是越界的持续,这一点上一节已经说过。「意淫」照字面讲,就是心上的越界的持续。它承认这种关注是不合比例的。为一个人的一句话想上三天,为一片落花难受一整个下午,为一个还没发生的委屈提前伤心——这些事按任何一种实用的尺子量,都不成比例。作者不替它辩护,他直接把「过度」写进了名字里。
第三,承认占有。这一层最难讲,也最不能省。一个以「舍不得」为底色的关注,天然是要把人拢在自己眼皮底下的。宝玉这一路的关注里有独占的成分:他要那些人都好好的,都在园子里,都不出嫁,不老,不散。这不是无私。本书一路写下来,从宠爱写到溺爱,从好鹤亡国写到情之至而人皆死,讲的都是同一件事——关注一旦过度,就带着占有。作者用「淫」字命名,是把这笔账也先认了。
那么,是什么把它与皮肤上的那一种分开的?是「意」。
《说文解字》释「意」:「意,志也。……察言而知意也。」意是心里的指向,是尚未说出、也未必能说出的那一段。它在心里,不在口上,更不在身上。《周易·系辞上》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典」,把言、意、书排成三层,意在最里面。
明清人还有一个更现成的框架:佛家把业分为身、口、意三业。身业是做出来的,口业是说出来的,意业是动过念头的。这个说法在当时是常识,读书人张口就来。「意淫」两个字放在这个框架里,位置一目了然:罪不在身,不在口,在意。而佛家恰恰认为,意业是根,另外两业都从这里长出来。
所以「意淫」四个字合起来,说的是这么一件事:一种停在念头里的、过度的、越界的关注。它不落在身体上,但它并不因此就轻。
作者用一个脏字给它命名,是为了不让读者把它读成才子佳人书里的那个「情」。那个「情」是干净的、有下文的、能结成婚姻的。他要说的这一样东西,不干净,没下文,也结不成什么。
「『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
这两句摆出四个动词:会、传、通、达。心会与神通是往里走的,不经第三者;口传与语达是往外走的,必须经过语言。作者把话说得很死:往里的路通,往外的路不通。
这一路的说法在中国不新鲜。《周易·系辞上》里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典」,接着说圣人「立象以尽意」——既然话装不下,就换一个装法。《庄子·天道》里那个斫车轮的老工匠说得更绝,他说话里所贵重的是意,意有它跟着的东西,而那个东西「不可以言传也」。《庄子·外物》则说「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典」——话是用来捞意的,捞着了就该把网扔掉。
从先秦到魏晋,言意之辨是中国思想里最长的一场官司之一。警幻这两句,用的就是这一副老家伙什。
而且这两句其实是名字自带的推论。前面说过,「意」是心里的指向,是尚未出口、也未必能出口的那一段;「意淫」的「意」正是这个意。既然名目里就带着一个「意」字,那么「不可口传」几乎是不用另说的——凡是在意里的,本来就还没有到口上。作者没有额外加一条神秘的规矩,他只是把自己造的这个词摊开来讲了一遍。这也是这段议论的一个特点:它的每一句都咬着前一句的字面,不往外跑。
但要紧的不是它像什么,是它比什么走得更远。
本书第一百七十五章讲过李清照《声声慢》的收尾:「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典」那一句是承认语言不够用——一个「愁」字装不下当时的那一堆东西。它是词穷,是量的问题:有这么多,字只有一个。它的姿态是无奈的,也是开放的,它其实还在向听的人努力,还在说「你看,我说不出来」,这本身仍是一种诉说。
警幻这两句不一样。它不是说不尽,是说不出去。「不可口传」「不可语达」,两个「不可」都不是能力不足,是通道封闭。心会的可以会,神通的可以通,而口与语这两条路根本不通向那里。
差别在这里:李清照的问题是这东西太多,说不完;警幻的问题是这东西只认同类,说了也没用。前者是量的问题,后者是资格的问题。
这一步走得很远,也很险。
一旦一种价值宣称自己不可言说,它就退出了辩论。它不能被反驳,因为无从对质;也不能被证明,因为拿不出证据。它只剩下一种存在方式:被另一个已经懂的人认出来。懂的人一眼就懂,不懂的人说破了也不懂。
作者大概是知道这一点的。因为紧接着的下一句,他就说了世人会笑话你。
不可言说与被人嘲笑,本来就是同一件事的两面。一样东西若不能解释给别人听,别人当然有权把它当成怪癖。这两句话在原文里是连着的,中间只隔一个「汝今独得此二字」。作者没有把它们分开写,也没有在中间加一个转折的语气词。他把「说不出来」和「会被笑话」摆成了因果。
「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典」
一个字一个字看。
「迂」是绕远,「阔」是不切。迂阔两字连用,是儒家批评里的老词,历来用来说那些道理讲得好、事情办不成的读书人。它不是骂人坏,是笑人无用。
「怪」是异于常,「诡」是不正、不合矩。怪诡比迂阔重一层:迂阔还只是没用,怪诡已经是不正常。
「百口嘲谤」,嘲是笑,谤是说坏话,从嘴里出来。「万目睚眦」,睚眦的本义是瞪眼、怒目而视,从眼睛里出来。《史记·范雎蔡泽列传》里有「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典」的说法,可见这个词分量不轻——瞪你一眼就算结了仇。百口万目都是夸张的数目,但方向是准的:一边是声音,一边是目光。作者把一个人在人群里的处境,拆成了这两样东西。
现在说这一句的分量。
本书写到第二百一十三章,前面已经排过许多种爱。有被歌颂的,有被谴责的,有被同情的。歌颂的如殉身赴义,谴责的如宠嬖乱政,同情的如生离死别。这三种态度里,无论哪一种,说话的人都站在一个稳当的位置上——他知道这份爱是对是错,或者至少知道它值不值得可怜。
警幻这一句是第四种态度。她一边推许这种关注,一边预告它的失败。她没有说世人不识货,没有说迟早有一天人们会明白,也没有说这是高洁之士的孤独。她只是平平地陈述:在闺阁里可以做个好朋友,在世道上会被笑话。
这里没有一句安慰。
这是中国文学里第一次有人在肯定一种爱的同时,明说它没有用。前面两百多章里,凡被肯定的爱,总还留着一条出路:或者感动了天,或者传成了佳话,或者至少在道理上站得住。而这里,出路被作者自己堵死了。
拿本书第二百〇三章讲的《牡丹亭题词》来比,方向正好相反。汤显祖说「情之至」,至是极点,是往上走的——情走到极处,可以让生者死、死者生。他把情抬到了生死的上面。警幻说「迂阔怪诡」,是往下走的——这样的人在世上是个笑柄。同样是肯定,一个把它举过头顶,一个把它按在世道底下。
这一句还有一个更冷的读法。
它是一份免责声明。作者预先替他的主人公认了输。这样一来,后面无论写这个人怎么荒唐、怎么无能、怎么一事无成、怎么眼看着他所珍重的人一个一个散掉而无力挽回,都不算失手,也不算翻案——第五回已经说过了,本来就是这个下场。
「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与「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典」,是一副整整齐齐的对子。闺阁对世道,良友对怪物。同一个人,换一个场子就换一个物种。
而作者没有说哪个场子是对的。
上一节拿《牡丹亭题词》比过一次,比的是方向。这一节要比的是方法。
汤显祖那篇题词里最有名的几句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不知所起」四个字,是拒绝追问来源。它不说情从哪里来,也不问为什么会来。这是宣言的写法:不给理由,只给强度。接下来他给了一把尺子——生死。能不能为它死,死了能不能因它活。这把尺子只有一个刻度,量出来的结果只有两种:是情之至,或者不是。
它是一篇檄文。它要的是读者点头。
警幻那一段不是这么写的。
把它的骨架拆开看:先立一个上位的名目——淫;再指出分类的依据——意;再分出两个下位项——皮肤淫滥的一路,与意淫的一路;再给两项各自配上属性。前一项的属性是: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以数量为务。后一项的属性是:天分中生成,不可口传,闺阁中为良友,世道中为怪物。
这是一套完整的定义手续:先给它一个属,再指出种差,再交代外延。中国文学谈爱谈了两千多年,这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做。
前一种是宣言,后一种是解剖。宣言要人信,解剖要人看。
这里也要说句公道话:两者的文体本来不同。《牡丹亭题词》是题在剧本前面的一篇短文,是作者替自己的作品说话,那种场合要的就是高、就是不容分说,容不下分类。警幻这段是小说里的一段对话,安在情节中间,说话的人是个女仙,听的是个少年,慢慢分说反而合适。文体的差别是一层原因,不必全算到思想的账上。
但差别摆在那里,而且是实实在在的一步。
从「情是什么」到「情有几种」,看着只是问法变了,实则是整个立场变了。歌颂只需要一个字,分类至少需要两个。一旦分成了两类,爱就不再是一个整体的、不可质疑的好东西——它成了一个可以出错的领域。有真的就有假的,有高的就有低的,有值得的就有不值得的。分类是批评的开始。
在这一点上,中国文学第一次不是在歌颂爱,而是在给爱分类。
这一步的限度也要讲清楚。
它只分了两类,而且这两类的界线只有一条:落不落在身体上。这条线其实很粗。它把所有身体上的关注都归给了「蠢物」,又把所有不落到身体上的关注都归给了「意淫」,中间那一大片说不清的地带,它没有管。后世读者对这条线的评价从来不一致——有人觉得它清高得虚伪,有人觉得它是全书最要紧的一句话。这两种读法都各有理据,此处只记其分歧,不做裁断。
还有一件小事要交代。「意淫」这两个字连用,在此书以前的文献里极为罕见。它是不是作者自铸的新词,学界看法不一。可以肯定的只是:它不是当时的通行说法,读者第一次看见它,是没有旧经验可以依傍的。
要说清这一步,还得看看「情」这个字在此书里被摆在什么位置。
《说文解字》释「情」:「情,人之阴气有欲者。」在东汉人的说法里,情与性相对,性是天生的那一面,情是有欲的那一面。它从一开始就不是个干净的字。
《礼记·礼运》给了一份清单:「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七情里头,「爱」只占一项,「欲」另占一项,两者并列,谁也不管谁。而且这七样的共同点是「弗学而能」——不用学就会。也就是说,在先秦到汉的说法里,情是人人都有的那一类反应,是常情,是共性。
本书第一百一十一章已经记过「情」这个字的一次转身。到了这里,它又转了一次,而且转得更狠。
警幻说这种痴情是「天分中生成」的,又说「汝今独得此二字」。独得。一个人人都有的东西,忽然变成了少数人才有的禀赋。情从共性变成了稀有品。这是一次很大的位移:常情不需要辩护,稀有品才需要。而一旦成了稀有品,它就同时获得了两样东西——尊贵,和孤立。
这部书对「情」的自我声明,散在几处。
第一回说全书「大旨谈情」。同一回里还有一段说,空空道人看了石上的字,「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典」,于是改名情僧,把《石头记》改称《情僧录》(此段各本有无及文字互有出入)。这十六个字里,情夹在色与空之间,是中途站,不是终点。
第五回的太虚幻境,匾额题「孽海情天」,两边的对联是「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各本文字小异)。警幻自报门户时说的话里,有「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典」一类的说法。请注意这里的用词:孽、债、怨、痴。全是负项。作者给情安排的那个地方,名字里带着一个「孽」字。
也就是说,这部书一面以情为纲,一面从来没有把情说成一件好事。它说的是:这是一笔债,而且还不清。
还有一条材料,必须格外小心地说。
脂评本中有批语提到过一份「情榜」,并说榜上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黛玉的是「情情」。这类批语见于若干抄本,但文字、位置与归属,各家著录并不一致;今存百二十回本里并没有这份榜。这份榜是不是真有其物、是不是作者原来的设计、批语出自谁手,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取其一为定论。
不过这两个考语的构词法值得一说——若这条批语可信的话。
「情不情」,前一个「情」是动词,是以情相待;后一个「不情」是名词,指那些没有情的东西。对没有情的东西也用情,这是「情不情」。「情情」则是只对有情的用情。同一个字掰成两半,一半当动词一半当名词,中间不加任何虚字。
这与「意淫」是同一路的手艺。都是把一个旧字拧一下,让它出来一个新意思;都不肯另造一个漂亮的新词,宁可在旧字上做手脚。这种造词法本身就在说一件事:他要的不是一个新名目,是一个旧名目的新分法。
回到本书的主线。
这部书一路追的是一件事:「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为自己辩解,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也是这个意思——攥得越紧,耗得越多。三千年里,这个字从「舍不得给出去」慢慢走向「愿意给出去」,而两头其实是同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意淫」这个定义,把「舍不得」的对象说细了一层。
舍不得可以有很多种对象。舍不得身体,那是欲。舍不得名分,那是婚姻。舍不得日日相处,那是陪伴。舍不得一件东西,那是器物之爱——本书前面写过为鹤误国的那一位,那是舍不得一只鸟。这些舍不得,都有一个明确的、可以指着说的对象,也都有一个可以计量的失去。
警幻这段话指出的这一种不是。它舍不得的既不是身体,不是名分,也不是相处,而是那个人本身在这世上的存在。
说得再实一点:你只是不肯让她受一点委屈。
你不要她的什么,你多半也给不了她什么,你甚至不一定非要天天见她。你只是不肯她被人说一句难听的话,不肯她淋一次雨,不肯她将来嫁给一个不好的人,不肯她老,不肯她死。她过得好,与你并无干系;她受一点委屈,你却整夜睡不着。
这就是那段议论所定义的东西。全书写到这里,爱第一次被定义成一种纯粹的、无所求的、过度的关注。
三个词都要坐实。
「纯粹」,是说它不落在身体上,也不指望名分,所以它拿不出任何一项可以兑现的诉求。
「无所求」,是说它在交换的意义上是空的。世道是一个交换的系统,一切关注最后都要折成名分、财产、子嗣、脸面;而这一种折不出来。折不出来的东西,在账本上就是零。作者说「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典」,说的其实是账本的意见——账本没有说错,按账本算,它确实什么也不是。
「过度」,是说它仍然是「淫」。不合比例的关注就是过度,这一点作者写进了名字里,不许人赖掉。而过度是有重量的。一个人被这样看着,本身就是一种处境,未必全是好事:他要替对方的每一点不痛快负责,对方要接住他每一次不成比例的伤心。无所求不等于不施加。本书前面几卷写过许多爱的账单——宠妃乱政、溺子败家、鹤乘轩而国人不服——那些账单,多半是别人替这份爱付的。
而这一份的账单,是爱的人自己付。被笑,被瞪,被当成不正常,一事无成。这是全书写到这里,第一次遇到一份主要由爱者自己承担的账单。作者在第五回就把这份账单开了出来,摆在他所肯定的那样东西的正下方。
还有一处不该放过:警幻给这种关注安排的位置,是「良友」。
本书前面几卷排过各种爱的形状,其中有一条是:朋友之爱,是不必给的。父子之间要给养,君臣之间要给禄,夫妇之间要给名分,唯独朋友之间没有一样非给不可的东西。朋友是一种不需要交割的关系;也正因为不需要交割,它才可以只剩下在意本身。
警幻不说情人,不说眷属,不说知己,偏说「良友」。她是把这种关注,安在了唯一一个不必兑现的位置上。
这个位置也正好解释了它为什么在世道上是零。世道的账本里,亲有亲的份额,婚有婚的份额,恩有恩的份额,唯独朋友这一栏本来就不记数。一份只能记在这一栏里的在意,自然算不出价钱。
于是那句话的两半就对上了:正因为它在闺阁中只能做良友,它在世道中才必然是怪物。这不是两件事,是同一件事的两个说法。
最后再看一遍那两句:「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典」
抛开玄虚的那一层,它说的其实是一件很朴素的事:世上有一种在意,是没有名目的。它不是亲,不是友,不是欲,也不是恩。汉语在《红楼梦》以前,没有一个词专管这样东西。所以作者只好自己造一个;而且只能拿一个不干净的字来造——因为干净的字,早就被别的东西占满了。
从「吾何爱一牛」算起,到这段议论,一千八百多年过去了。中间没变的是那个「舍不得」,变的是舍不得的对象:从一头牛,到一个人身上会不会落一点委屈。
那段议论的最后四个字是「万目睚眦」。睚眦是瞪眼。作者把这个词放在整段的末尾,然后就收住了——后面没有一句安慰,没有一句「然而」,也没有一句「他日自有知者」。这段议论到此为止,下面接着的又是情节。
一部小说在正文开始之前,先替书中所有的眼泪立了一张字据。这件事在中国小说史上不多见,值得一字一字地看。
《红楼梦》第一回,一僧一道在青埂峰下说话,说到一段"风流公案"。他们说的是: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株草才得以久延岁月。草受了雨露之惠,脱了草胎木质,换了人形,成了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时食一种果,渴时饮灌愁海的水。因为尚未酬报灌溉之德,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后来神瑛侍者凡心偶炽,要下世为人;绛珠便说了那句话——"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典"
这几句在传世的早期抄本与后来的活字印本里文字互有小异,个别名物的写法各本不同,此处不逐一校勘。要紧的不是异文,是这段话的结构。它极短,却把一件事规定得极死。
先看它规定的第一件事:这段感情的起因是恩。
不是相遇,不是投契,不是一见倾心,不是父母之命,不是姻缘簿上早有名字。是灌溉。一方给了水,一方活了下来。这个起点很硬——它把两个人的关系首先安放在一个不对等的位置上:一个是施与者,一个是受惠者。施与者当初未必有心,日以甘露浇一株草,是随手;受惠者却因此得了性命,这就成了大事。中国人讲恩,向来讲究这种不对称:施者轻,受者重;施者忘得快,受者记得久。《史记·淮阴侯列传》里漂母给韩信几顿饭,说的是"吾哀王孙而进食,岂望报乎典"——她根本没打算要回报。可韩信记了一辈子。恩的重量,从来不由给的那一方定,由受的那一方定。绛珠一株草,受的是活命之水,她把它记成了债。
再看第二件事:这段感情的形式是哭。
这一点更奇。她不是要以身相许,不是要结草衔环,不是要来生做牛做马。她说的是"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典"。于是这段关系从被规定的那一刻起,主要的动作就不是相守,不是相帮,不是相护,而是流泪。爱在这里被翻译成了一种分泌物,一种可以计量、可以耗尽、可以一滴一滴数出去的东西。后文里那位女子的性情——多心、爱哭、动辄拭泪——在世俗层面上是性格,在这个神话层面上则是履约。她哭不是因为她软弱,是因为她在还账。
第三件事最要命:这笔账是有限的。
"一生所有的眼泪"——这是一个总额。眼泪不是无穷的,它是身体里一种有限的东西,流一点少一点。这句话等于给整部书装了一个计数器:书还没开始,读者就已经知道这笔账会还完,而还完之日就是这段关系终止之时。这一点后面要专门讲,因为它决定了这部小说的整个时间感。
三件事合起来,是一个极精确的设计。它用二百来字,规定了一段感情的起因、形式与额度。中国小说里替男女之情安排来历的例子不少——月下老人系红绳,前生烧了香,蓬莱旧识,谪仙历劫,这一路的写法唐宋以来一直有。但那些安排大多只解决"为什么是这两个人",不解决"这段感情会怎样消耗"。此处不同。此处安排的不是缘分的由来,是感情的收支。
还要注意一个措辞上的细节。绛珠说的是"我并无此水可还"。她先声明自己没有对等的东西。甘露是水,眼泪也是水,但两种水的性质相反:一种是给出去让人活的,一种是自己身上流出来的。她拿不出甘露,只拿得出泪。这是一次以次充好的偿还,而且双方都知道它不对等。"也偿还得过他了"——"也……得过",这个语气不是自信,是将就,是姑且,是明知不足而只能如此。一部写尽讲究的书,开篇立契约时用的却是这样一个将就的句式。
这段神话在书中的位置也值得一提。它不是正文,是缘起;不是人间事,是所谓"太虚"一路的设定。全书开头一层套一层:先有女娲炼石,剩下一块;再有僧道携石下凡;再有空空道人抄录,"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典";再有题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典"。绛珠还泪一节夹在这些层次之间,像一份夹在卷首的合同附件。读者往往一翻而过,觉得是套话。其实全书最狠的一句话就在这里:一生所有的眼泪,还完为止。
至于这个神话是作者自造还是有所本,学界看法不一。三生石的名目出自唐人小说,袁郊《甘泽谣》中李源与圆观的故事,说的是两世相约,后来杭州天竺寺附近就有了"三生石"这个地名,宋人多有题咏。灵河、离恨天、灌愁海一类名目,则带着明清戏曲小说里仙境命名的习气——"离恨天"三字,元明戏曲中已有用例,说人间恨事最高处。把这些旧名目拼在一起,安一株草、一个侍者、一瓢甘露,是很像小说家的做法。但把"报恩"与"流泪"接成一根链条,这一步是新的。旧的仙缘故事里,欠了恩的一方通常报以身、报以财、报以子嗣、报以富贵;报以眼泪的,此前几乎没有。
要看清"还泪"这个设定有多反常,先得知道"报"这个字原本有多硬。
《说文解字》释"报"作"當罪人也",字从㚔从𠬝,㚔是刑具一类的东西,𠬝表示服罪。也就是说,"报"最早不是报答,是断狱:把犯人按住,定他的罪,给出一个与其行为相当的结果。这个"相当"是关键。判罪要与罪相当,报恩也要与恩相当,报仇更要与仇相当。"报"字骨子里是一台称,两头要平。
从这个本义出发,后来分出三支:报仇、报答、报应。三支共用一个逻辑——有来必有往,有施必有偿,账要清。中国人几千年讲人情,讲的其实是这台称怎么维持平衡。《诗经·卫风·木瓜》说"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典",木瓜是果子,琼琚是美玉,回礼远重于来礼;但下一句偏偏说"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典"——不是报答,是要长久相好。这一句极要紧:它承认了送礼这件事里有一台称,同时又急着否认自己在称。人情往来的全部微妙都在这里:人人心里有账,人人嘴上说没账。
本书卷五曾用整卷讲报恩的伦理。第四十五章讲豫让,《史记·刺客列传》记他的话,说范氏、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便以众人之礼相报;智伯以国士待我,我便以国士之礼相报。这是把"报"说成一个换算公式:对方给出的等级,决定我回报的等级。第五十八章讲漂母与韩信的一饭千金,那是把一顿饭折成千金,看似不相当,其实相当——因为受恩时的处境算在里面,饿到快死时的一碗饭,值千金。第六十章讲季布一诺,《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引楚人语,说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那是把一句话折成百金。三章讲的其实是同一件事:中国的人情世界有一套通行的折算法,恩、义、诺、命,都能兑换,也都必须兑换。不兑换的人,叫忘恩负义;兑换过头的人,叫市恩,也不好。这台称要平。
现在把《红楼梦》开卷这段话放回这套体系里看,就看得出它的怪。
它是极古老的。它一字不改地沿用了中国最熟的那个模型:受了恩,就欠着;欠着,就要还;还了,才了。绛珠说"尚未酬报灌溉之德典",用的是标准的报恩语汇;她要"偿还得过他",用的是标准的清账语汇。整段话的语法,与一个乡下人说"我欠他家一条命,这辈子得还",没有分别。
它又是极反常的。反常之处在于被放进这台称里称量的东西,是私情。
在旧的伦理里,能进入"报"这个框架的,通常是可以公开陈述的事:主人的知遇、朋友的活命之恩、乡里的一饭、君王的爵禄。这些东西有公共性,可以说给别人听,可以写进传里,可以让后人评断"此人知报"。男女之情不在其中。男女之情在旧的框架里另有一套语汇——姻缘、命定、前世、宿分——那套语汇讲的是"注定要在一起",不讲"欠了多少要还多少"。把最私密、最说不清的一种感情,塞进最讲究清算的一个框架,这是这部小说做的第一件狠事。
更狠的是所报之物。历来报恩的物件都是硬的:金子、性命、爵位、儿子、一座坟前的一次结草。李密《陈情表》说"生当陨首,死当结草典",那是拿命抵。《续齐谐记》里杨宝救了黄雀,黄衣童子送来白环,那是拿宝物抵——此书成于南朝,故事的层级属志怪小说家言,不能当史事看。到了绛珠这里,抵债的东西是眼泪。眼泪不能吃,不能用,不能传给儿孙,不能拿去换米。它在任何一本账簿上都不成为资产。用它抵一笔活命之恩,从人情世故的角度看,是荒唐的。
但小说偏偏认这笔账。而且全书上下,没有一个人出来说这笔账不成立。
这里要说明一层:这个还泪之约,书中人物自己是不知道的。它是讲给读者听的。书里的人在人间过日子、算月钱、请安、吃药、拌嘴,没有谁知道自己在履行一份卷首的合同。这就造成了全书最基本的一重张力——读者手里有合同,人物手里没有。人物以为自己在闹脾气、在使性子、在为一句话哭半夜,读者却知道那是在还账,而且知道账迟早还得完。一部书的悲凉底色,很大一部分是从这个信息差里出来的。
传世的脂评本中,有批语在此处感叹还泪之说,大意是说眼泪还债这件事,能真懂的大约只有作者本人。这类批语的归属、位置与真伪,各本不同,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作转述,不引原文。但可以说的是:至迟在这部书最早的一批读者那里,"还泪"就已经被当成全书的总纲来读了,而不是被当成一段可有可无的仙话。
"无以为报"这四个字,是旧时书信里的熟语。人受了别人一件大好处,回信时常写:无以为报,唯有铭记;无以为报,唯有一祝。写的人多半是客气,因为他其实报得起,只是不便当下就报,先说一句谦辞。绛珠说这句话时不是客气。她是真的没有。
一株草能拿出什么来?草木在人间的用处,无非是花、是果、是木、是药。可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草自己的——花是被人折的,果是被人摘的,木是被人伐的,药是被人熬的。草木之"有",全是被取走之后才成立的"有"。何况这一株已经脱了草胎木质,换了人形,连原来那点可供取用的东西也没有了。她修成的是一个女体,一个纯然的、无所附带的身。身外无物。
《世说新语·德行》记王恭的一件事:有人向他要坐席,他把身下唯一的一领送了出去,自己坐在草席上,说自己作人向来没有多余的东西。"无长物"三个字后来成了成语。王恭的"无长物"是一种矜持,是有能力有而选择不有。绛珠的无长物不是。她是真的什么也没有,连一领席子也没有。
本书写到这里,已经用了两百多章讲"给不出去"。给不出去有很多种。
一种是不肯给。这是"爱"字最古的那个意思,吝惜,舍不得撒手。《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被人说吝惜一头牛,他辩解说不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这一种的症结在意愿,东西是有的,手是攥着的。
一种是没有渠道。有心给,路不通:山川阻隔,门第悬殊,礼法拦着,音书不至。本书讲过许多这样的例子,从行役诗里的丈夫,到边塞的寄衣,到闺阁里写了不敢寄的信。这一种的症结在中间,东西是有的,手也是伸的,只是够不着。
一种是对象不在了。要给的人已经不在,东西就悬在半空。悼亡诗写的都是这个,一屋子的旧物找不到收件人。这一种的症结在那一头。
绛珠的处境比这三种都彻底。她肯给,路也通——两人同下世为人,日日相见,没有山川,没有音书之隔;对象也在,就在眼前。可她手里空的。不是攥着不放,不是够不着,不是没人收,是身上确实找不出一件可以当作偿还的东西。
于是她给出了唯一一件自己身上会自行产生的东西。
人身上能不断自产、不必外求的物事其实极少。血,一给就伤及性命;汗,是劳作的副产品,不带感情,也没人拿汗抵债;乳,只给婴孩,且有时限。剩下的就是泪。泪的特点在于:它一文不值,它不断再生,而且它是身体唯一一种由情绪直接触发的分泌。你不能命令自己出血,也很难命令自己出汗,但你会因为一句话、一个眼神、一阵风、一片落花而流泪。它是身体上唯一一处直接连着心的出口。
拿这样一样东西去抵一笔活命之恩,在礼俗的算法里是不成立的。研究礼俗的人早指出过,馈赠这件事的要害在回礼:受了而回不起的人,会在关系里降到低位,久之便抬不起头。《木瓜》那一篇之所以要急急忙忙加一句"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典",正是要把这台称从两人之间挪开,免得双方难堪。绛珠没有这个余地。她挪不开那台称,她只能往上放东西,而她能放的只有泪。
所以这不是慷慨,是走投无路。全书后来那些被读者称为"小性儿"的哭泣,追到源头,是一个身无长物的人在用她唯一的存货付账。她的多心不是恃宠,是催账的那个人其实是她自己——她心里那笔账一天不清,她一天不安。这是欠债人的心理,不是被宠者的心理。此书写这一种心理写得极准,而准的根子,就埋在卷首这句"我并无此水可还"里。
现在说这个设定里最要紧的一条:泪是可以流完的。
"一生所有的眼泪",是一个封闭的量。汉语里早就有"泪尽"这一路的说法。《远别离》里写苍梧山崩、湘水断绝,竹上的泪痕才会消灭——那是极言其不可尽。李商隐写蜡烛成灰,烛泪才干,那是把泪的终点和命的终点系在一起:泪干之时即是灰烬之时。这两处都说明一件事:在中国的文学常识里,泪是有量的,量尽则命尽。医家也有类似的说法,说哭久伤目,泣极继之以血。泪不是无穷的水源,它是身体里的一份储备。
佛典里另有一套算法。经中有一类譬喻,大意是说众生长夜轮回,所流的眼泪多过四大海水。那是把泪往无穷里说,用意在于让人厌离生死。这两套算法正好相反,而相反之处恰恰点出了《红楼梦》这个设定的位置:泪若无量,就构不成债;债之所以是债,正因为它是有限的、可清的、会到期的。这部书选了有限的那一边。它不劝人厌离,它给了一个数目。
一个数目意味着一个倒计时。
这才是"还泪"在结构上最厉害的地方。第一回还没有写到任何一个人间的人物,读者就已经被告知了两件事:这段感情会以流泪的方式展开;这些眼泪会有流完的一天。也就是说,结局在开卷时就宣布了。此后无论中间写多少繁华、多少宴集、多少春日的闲话,读者手里都攥着那张字据,知道这一切正在被支出。
中国长篇小说的开头常有一个楔子。《水浒传》开篇写洪太尉误走妖魔,交代的是一群人的来历;《儒林外史》开篇写王冕,立的是一把衡量人物的尺子。这一类楔子定的是来路和标准,不定去路。它们不告诉你谁会怎样收场,更不告诉你那个收场是通过什么被一点点花掉的。《红楼梦》的卷首不同。它不只是交代来历,它交代了一个消耗过程:有一笔存量,正在被支出,支完为止。整部书是这个支出的账目。
于是这部书的阅读方式也变了。通常读小说,读者问的是"接下来会怎样"。读这一部,读者问的是"还剩多少"。悬念从事件转移到了余额上。这是中国小说里少见的一次。
这个结构还有一个连带的好处:它让全书写哭这件事有了必要性。别的小说里哭是情绪的表达,多写几场就腻。这一部里哭是计量单位,所以它必须被分门别类地写——有声的哭与无声的哭,背人的哭与当着人的哭,为大事的哭与为一句话的哭,哭湿了枕头的与只红了眼圈的。每一种都是一笔支出的凭据。读者数着数着就明白了:这些看似琐碎的、几乎没有理由的眼泪,才是这部书真正的正事。
反过来说,这也解释了这部书为什么读起来越到后面越沉。不是因为事情越来越坏——很多章里事情并不坏,日子照常过。是因为余额在减少。读者知道每一次落泪都不可再生,于是连那些欢喜场合里的一点湿意,也带上了消耗的性质。这是一种极冷静的写法:不靠加大事件的力度来加重气氛,靠一个从头就摆在那里的减法。
把这个方案放到中国故事的传统里比,就更清楚了。
本书第一百八十五章讲过化蝶。民间处理一段不能圆满的感情,惯用的办法是让人变成别的东西继续在一起。韩凭夫妇的事见于《搜神记》,两冢生树,枝叶相交,树上有鸟相向而鸣,这是志怪小说家言,不能作史事看。梁祝的化蝶更晚,早期的文献只记两人同冢,蝴蝶一节是后世增出的,其成立的年代学界看法不一。此外还有连理枝、比翼鸟、望夫石、湘妃竹这一大批。它们的共同点是:关系不结束,只换一个载体。人不能在一起,就让草木鸟石在一起;肉身留不住,就把情转移到别的形态里去。这是民间的一条守恒定律——情不灭,只是变形。
《红楼梦》的方案与此相反。
它不让这段关系继续,它规定这段关系必须结束。而且结束的方式既不是被人拆散,也不是遭了横祸,更不是一场误会——是花完了。资源耗尽,合同履行完毕,关系自动终止。这是一种冷得出奇的写法:它不给悲剧安排一个外部的凶手,它把终结写进了条款本身。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设定里其实也有一次"化形",但化形的用途被彻底改写了。绛珠确实变了形:草变成了人。可这次变形不是为了长相守,是为了有能力履约——草没有眼泪,人才有。她换一个身体,是为了取得付款的手段。在化蝶一路的故事里,变形是团圆的方法;在这里,变形是清偿的方法。同一个动作,一个指向永远在一起,一个指向把账还清然后各走各路。
还有一处不同:化蝶是双方一起变,两只蝴蝶一同飞走,谁也不欠谁。还泪是单方面的。债是她一个人的,还也是她一个人的事。对方并不知道自己是债主,也从未开口讨过。一段关系里,只有一方在计数,这本身就是全书许多难堪与误会的根源。
所以这一节可以下一个判断:绛珠还泪之说,是对整个化形传统的一次否定。它承认了那个传统所要处理的难题——人间的感情兑现不了——但它拒绝了那个传统给出的安慰。它不说"你们会以别的样子在一起",它说"你们会把它用完"。
这部小说是两层搭起来的。一层是超自然的:顽石、僧道、太虚一路的册子与簿子、前定的名分、卷首这份还泪的约。另一层是极琐碎的日常:月钱怎么发,账目怎么对,谁病了吃什么药,节令里做什么点心,一件衣料的来路,一次请安的先后次序。这两层的质地相差极远,一层轻得没有重量,一层实得可以拿去做风俗志的材料。它们如何并存,是这部书的手艺所在。
它们互相支撑,方向相反。
神话给日常一个解释。若没有卷首那份约,书中那位女子的眼泪就只是脾气。历来读者抱怨她爱哭、多心、话里带刺,这些抱怨都是就日常层说的,就日常层说也确实成立——一个人为一句无心的话哭到半夜,在任何一个家庭里都算难相处。神话层一加上去,性质就变了:那不是脾气,是履约;不是她要哭,是她必须哭;哭完为止,不哭不了。一个被读者嫌弃的性格缺点,被追认为一项前定的义务。这是这部书对自己人物最大的一次回护,而且回护得不动声色——它把话放在第一回,之后再不提。
日常给神话一个重量。若只有那份约,这就是一篇几页长的仙话,与唐宋以来的仙缘故事没有分别:一株草、一瓢水、一句誓言,说完就完。仙话最大的毛病是空——它把一生说成一句话,而一生不是一句话。这部书的办法是把那句话拆开,拆成几百天、几百次琐事、几百个小小的场合,让"一生所有的眼泪"这个总数,一滴一滴地在具体的处境里被支出。总数是神话给的,分期是日常付的。没有分期,总数只是修辞;有了分期,总数才成为一个可以感觉到的体积。
这两层的关系还有一个不常被说破的地方:知道与不知道。神话层是知道的,它知道全部的开头与结尾;日常层是不知道的,里面的人对自己正在做的事一无所知。他们以为自己在计较一句话、在赌一口气、在为一件小事伤心,其实每一次都在划账。宿命感通常靠预言、靠谶语、靠反复暗示来制造,这部书不太靠这些,它靠的是这个信息落差:读者始终比人物多知道一件事,而这件事恰恰是最要命的那一件。
中国长篇小说里用两层结构的不少。有的把一群人说成天上的星宿下凡,那是给名分和来历;有的把一路的劫难编成定数,那是给情节一个框子。但那些神话层管的是身份与事件,不管情绪。此书的神话层直接管到一个人一天掉几次泪——它下沉到了最细的地方,管到了呼吸与眼眶。这是它与前人不同之处。
也正因为管得这样细,两层的接缝必须处理得极轻。书里从不让人物在清醒时谈论那份约,只在梦里、痴里、怔忡里让那一层微微透一点出来,透完就收。若接缝重了,全书就成了寓言;接缝轻了,才是小说。
再说这一套语汇的来历。"情债""孽债""因果""前世的冤家",这些话在明清的市井里已是熟语,可它们每一个字都有出身。
先说"债"。这个字是后起的。上古用"责"字,《说文解字》训"责"为求,即索取、讨要。加了人旁作"债",是把这种索取固定成一种关系:一头是索的人,一头是被索的人。要紧的是,债这个字是从债主那一头定义的——先有人来讨,才成其为债。没有人来讨的亏欠,在语言里另有名目,叫"欠",叫"负",不叫债。
绛珠这笔债的怪处,正在于没有债主。施水的一方从头到尾没有讨过,甚至不知道自己给过。她是自己给自己立的债主,自己派人上门讨,自己按期偿付。一笔无人催讨的债最难还,因为它没有清偿的凭据,也没有人来签收。她只能凭自己心里那个说法,认定还够了没有。这是全书那一种不安的来源:不是怕失去,是怕还不够。
再说"孽"。《说文解字》训"孽"为庶子。庶子是旁出的、不居正位的儿子,字本身没有恶意,只标一个位置——不正。后来这个字与佛教的"业"混在了一起。"业"是梵语一个词的意译,本义是造作、行为,指行为留下的势力,会招来后果。汉译佛典把它译作"业",于是有了业障、宿业、业报。市井语言不辨梵汉,把"不正"的孽与"招报"的业揉成一团,说出"造孽""作孽""孽障"这些话来,意思大约是:不该有的、旁生出来的、而且要付代价的事。
"孽债"两个字合起来,就是一句判词:先判它不正当,再判它要偿还。把这三个字扣在一段男女之情上,等于在开口之先已经定了性。明清戏曲小说里管情人叫"冤家",管相思叫"孽",都是这个路数。第五回太虚幻境的宫门上有一副对联,下联作"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债字就摆在那里,而且冠以"风月",冠以"难偿"。可见这部书用这套语汇是自觉的,不是随手拾的市语。
"因果"一路的来历更长。中土本有报应之说,《周易·坤·文言》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那是家族式的、此世的、连坐的报应:祖上作的孽,报在子孙身上。佛教传入后带来另一套,是个人的、跨世的、丝毫不爽的业报:谁作的,谁受,此生不受来生受。这两套慢慢合流,合流的过程与时限,学者的分期看法不一。合流的结果是中国人日常口里的那种因果观——半个家族连坐,半个个人清算,说不清但极管用。
"缘"字的世俗化,本书第一百〇二章已详。它本是佛家讲条件的一个术语,指助成一事的旁条件,与"因"相对。传到民间,与本土的姻缘、分定接上榫,到明清已经完全是市井话:有缘无缘,缘分尽了,前生的缘。此处要接的是它的下一步——当"缘"已经不够用的时候,人们改用"债"。缘只说明为什么会遇上,债还要说明这场遇上要付多少、付到什么时候为止。《红楼梦》选的是"债"这一头,不是"缘"那一头。这个选择说明它要写的不是相遇,是清算。
所以这一套语汇,来历是宗教的,用法是市井的。一个人在铺子里说"我上辈子欠他的",他不是在讲佛法,是在解释一件他解释不了的事。这部小说把这句市井话捡起来,当成了全书的第一块砖。用最俗的一句口头禅,安放最不俗的一段感情——这是它高明的地方,也是它容易被读轻的地方。
至于文本本身,这里要交代分寸。此书的成书过程、作者的生卒、稿本的先后、批语的归属与真伪,处处有争议,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取一说为定论。现存的早期抄本有好几种,彼此文字互异;乾隆末年才有活字印本行世,一百二十回本自此通行,后四十回的来历与作者是聚讼最多的一处,至今无定说。批语署名的那几位,身份也无定论。因此凡论此书,只能就大体一致的地方立论。所幸绛珠还泪这一节,见于现存的主要本子,文字小有出入而结构一致:受恩、无以为报、以一生之泪相偿,三层俱在。可以立论的正是这个结构,不是某一个本子的某一个字。
回到本书追了两百多章的那件事。
"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的"何爱一牛",《老子》的"甚爱必大费",都是这个意思。三千年里它一路走过来,从舍不得走到给出去,中间隔着无数具体的人和事。而"舍不得"这三个字有一个特点,本书此前一直没有说破:它没有单位。
舍不得是一种状态,不是一种数量。一个人可以一辈子舍不得一件东西,舍到死也没有少一分;他心里那份不舍不因为时间而消减,也不因为一次次被触动而变薄。旧时讲情深,讲的正是这个不消减——海枯石烂,此心不改。这套话的底子是守恒:情是不动产,只要不背弃,它就一直在那里。前面说过的化蝶一路,也是这个底子:换了形体,情还是那么多。
绛珠还泪的设定,第一次给这件事装上了刻度。
它说:你的舍不得是有限的,而且每动用一次就少一点。心疼一次,账上划掉一笔;为一句话哭一场,存量减一分。舍不得从此不再是一种可以永远保持的状态,而成了一种会被消耗的储备。这是汉语情感史上一次很重的转折——它把"情深"从一个形容词变成了一个余额。
这样一改,许多事情的味道就变了。深情不再只是值得称许的品质,它同时是一种支出速度。爱得越用力,账清得越快。旧话说情深不寿,讲的是命;这里讲的是账——不是天要收走,是自己花完的。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费的是身外之物,是财、是力、是安稳;到这部书里,费的是自己身上仅有的那一点存货。同样一个"费"字,一个向外,一个向内。
于是"愛"这个字的三段,在这里各有了着落。手在上,是要给出去,她给的是泪;脚在下,是走不动,人间那些日子她一步也没有走开;心在中,是舍不得,而这部书做的事,是给这颗心加了一个数目。加了数目之后,舍不得第一次成了一件会用完的事。
最后落在一个字上。卷首那句话的末尾是"也偿还得过他了"。这个"也"字,是全书最谦卑的一个字。她拿出的是一生的全部——不是一部分,不是余力,是所有——而说到底,她只敢说一句"也算还得过了"。用尽所有,还要加一个将就的语气词。中国人写感情,写到极处往往就是这样:不敢说自己给得够,只敢说勉强抵得上。一部一百多万字的书,把这一层意思在第一回的一个虚词里已经说完了,此后不过是把它一天一天地兑现。
有一部小说,把一桩婚事的全部问题,交给了四样东西去说。金、玉、木、石。这四样东西两两成组,一组是金与玉,一组是木与石。全书两三千页的篇幅里,人们围着这两组物件说话、猜测、赌咒、试探、避讳,到最后,一组胜了,一组败了。胜负不是在两个人之间分出来的,是在两组物件之间分出来的。
先说这部书本身的情形,因为不交代清楚,下面每一句考订都会落空。此书旧题《石头记》,又名《红楼梦》《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作者曹雪芹,生卒年学界看法不一,大略在十八世纪前中期。书在作者生前只以抄本流传,抄本上多有批语,署名脂砚斋、畸笏叟等,这些批者究竟是谁、与作者是什么关系,学界至今看法不一,从「作者本人」到「叔辈」到「妻室」诸说都有,没有定谳。今日所见的早期抄本,有甲戌本(存十六回)、己卯本、庚辰本(存七十八回,其中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原缺,后人补入)、戚序本、蒙府本、列藏本、舒序本、甲辰本、梦稿本等,各本回目与正文文字互有出入,有些出入不小。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程伟元、高鹗以活字排印一百二十回全本,世称程甲本;次年又出程乙本,文字续有改动。后四十回是曹雪芹原稿散佚后被人补缀,还是高鹗续作,还是程、高在旧稿基础上整理,学界看法不一,是红学中争讼最久的题目之一。
所以下文凡涉及具体文字,能确指的才引,回目与异文有分歧的一律注明。这不是客套,是因为本章要谈的正是「凭据」这件事——一部关于凭据的书,讲它的时候先把自己的凭据摆清楚,才不算自相矛盾。
回到那四样东西。
金与玉,是一组。玉指主人公贾宝玉出生时衔来的那块石头,被镌成美玉形状,人称通灵宝玉,日常挂在项上。金指薛宝钗项上的一把金锁。两件东西上各錾着八个字,玉上是「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典」,金上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典」。两句话字数相等,句式相对,意思相属,一个说不要丢,一个说不要离,凑在一起像一副对子。书里有一回专写两人各自把身上的东西掏出来给对方看,看罢,旁边的丫鬟说了一句这两句话是一对儿。这一回在程本作第八回,回目各本文字不一,此处不引。要紧的不是谁先掏出来,是这两件东西被并置的那一刻,一个说法就成立了——它们是一对。
木与石,是另一组。这一组不在人身上,在书的第一回里。开卷讲女娲炼石补天,剩下一块没有用上;又讲一株绛珠仙草,得了神瑛侍者的甘露灌溉,要下世还他一生的眼泪。草属木,那块无用的石属石,合起来叫木石。这一组从来没有实物。没有人能把它掏出来给谁看。
书里把这两组的对立,写成了一支曲子,题作《终身误》,是第五回十二支《红楼梦》曲中的第一支。其中两句:「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典」今人多说「金玉良缘」,而曲文原作「良姻」,诸本文字间有小异;「姻」字比「缘」字更贴婚姻之实,也更见这一组物件的用处所在——它不是用来言情的,是用来议婚的。同曲后面还有几句:「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典」「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都道是」与「俺只念」,这六个字已经把全章要说的事说尽了。都道是,是众人在说,是外面在说,是可以拿到台面上说的;俺只念,是一个人在心里念,念给自己听,没有第二个人可以作证。
一件事若只有当事人知道,它在议事的场合就不存在。
要看清这场对立,先得把「玉」这个字的分量称一称。因为若不知道玉在中国的名物系统里意味着什么,就不会明白为什么那块石头非得被镌成玉不可。
《说文解字·玉部》说玉是美石,并列举它的五种德性,其中头一条是「润泽以温,仁之方也」。往下几条分别讲玉的纹理从外面可以看到里面,是义;玉的声音传得远,是智;玉宁可折断不肯弯曲,是勇;玉有棱角而不伤人,是絜。这是汉人的说法。更早的说法见《礼记·聘义》,那里记子贡问孔子为什么君子贵玉贱珉,答语中有「君子比德于玉焉」一句,随后铺排出十来种德性,与《说文》所举互有出入。《荀子·法行》里也有一段类似的话,学者多以为三处同出一源,孰先孰后学界看法不一。
无论哪一种数法,意思是一致的:玉不是好看的石头,玉是德性的物证。中国人给一样东西赋予德性,不是修辞,是制度上的方便——德性看不见,玉看得见,于是可以佩在身上,可以送人,可以在朝堂上执着,可以在婚礼里用。《诗·秦风·小戎》写一个妇人思念远征的丈夫,说「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典」。这不是比喻的滥用,这是当时人可以彼此听懂的一句评语。
玉与石的分界,在中国从来不是矿物学的分界,是评价的分界。同一块料,被认可就是玉,不被认可就是石。《韩非子·和氏》讲的那个故事,说的正是这件事:一块料献了两次,两次都被玉人说成是石头,献的人两次被刖足,直到第三回才剖开来见是宝。这故事的真伪与年代学界看法不一,但它把道理说得很直白——玉的身份,要人来认。
那块补天剩下的石头,就是没有被认过的一块料。
书的第一回记那石头上刻的一首偈,头两句是「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典」。无材,是够不上用;补苍天,是那个唯一的用处。石头的全部悲哀不在于它坏,在于它没被选中,被搁在山根底下,别的都上了天,只有它剩下。剩下的东西没有名分。它不是废料——废料是被判定的,它连判定都没有得到,它只是多出来的一块。
然后它被镌成玉的形状,衔在一个婴儿口里,进了人间。
这里有一处版本上的纠葛必须交代。书中那块石头与前面所说的神瑛侍者,究竟是一是二,各本写法不同:甲戌本一系的文字,与程本一系的文字,在这一节上有实质性的差异,读起来一个像是石头自己下凡,一个像是石头只是随侍者同去、化作那块通灵玉。红学界为此聚讼已久,看法不一,本章不取一说为定论。但无论取哪一说,有一件事是各本都成立的:那块石头进入人世时,换了一个身份。它以石的资格是没有资格的,它以玉的资格才有了名字,才被人看,才被写进「衔玉而生」这句可以对外宣布的话里。
一块石头要被看见,得先不做石头。
石头说话,中国并非没有先例。《左传·昭公八年》记晋国魏榆有石头说话,晋侯问乐师师旷,师旷答的话里有一句「石不能言,或冯焉」——石头不会说话,是有东西附在上面。这是把异象归到人事上去的老办法。而这部小说做的事恰好相反:它让石头自己说话,而且说的是自己的来历,说的是自己怎样被剩下、怎样被镌、怎样入世、怎样一场空。全书自称是从那块石头上抄下来的记录。也就是说,这部书的叙述者,是那件被议论的物件本人。
一件物证,开口讲述自己被当作物证的经过。这是这部小说在符号上做的最大的一件事,第三节以后还要回来说它。
眼下先记住两点。其一,玉是可以出示的,因为玉的德性是公认的,公认的东西才能出示。其二,那块玉的底子是石,而石的意思是没有被选中。也就是说,胜出的那一组符号,它的物质本身,恰恰是那败下去的一组符号的成员。金玉良姻里的那个玉,就是木石前盟里的那个石。同一块东西,一面刻着可以对众人说的八个字,一面记着只有它自己知道的来历。
这本书的全部难处,都压在这一块东西上。
再看另一件。
金锁不是这部小说的发明。明清两代小儿项上挂锁,是极普通的风俗。做法各地不同:有由父母打一把银锁或银鎏金锁挂在孩子身上的,有向街坊百家各讨一文钱、凑起来铸一把的,俗称百家锁;有把孩子寄名在僧道名下、由庙里给一把的,俗称寄名锁。形制大抵是一片扁平的锁形银牌,上缘作如意云头,下缘或垂流苏,正面錾字,背面錾花。錾的字翻来覆去无非那么几句:长命富贵、福寿康宁、状元及第、长命百岁。明清笔记与各地岁时记里,这类记载零零散散都有,如《清嘉录》记苏州、《燕京岁时记》记北京,所述风俗互有出入,可见并无统一的定式。
一把锁挂在孩子脖子上,取的是「锁住」的意思——旧时小儿夭折率高,锁是拿来锁命的。所以锁上的吉语,全是关于寿数的:长命、百岁、永继。这一点要留意,因为它决定了那八个字的口气。
书中那把金锁上錾的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典」。前四字讲关系,后四字讲寿数。而通灵玉上的「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典」,也是前四字讲关系,后四字讲寿数。两句的结构完全一样,都是长命锁体例的吉语,八个字里有四个字压在「不要没了」上。这不是情话。这是保命的话。
正因为不是情话,它才好用。
情话是私人的,保命的吉语是公共的。任何一个见过长命锁的人,都认得这个句式。一件錾着「不离不弃」的金器,和一件錾着「莫失莫忘」的玉器,摆在一起,无需任何人从中作解,围观的人自己就会把这两句读成一对——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照着吉语的套路在读。书里那句「是一对儿」,说出口的是一个丫鬟,但它的根据不在人,在物:两件东西的錾字体例相同,所以可以配对。
书中又说,那把锁上的字,是一个癞头和尚给的,说必得錾在金器上。这一句是全书写得最省的一处交代。它把这件物证的来路推给了方外之人。方外之人是不能对质的:他没有姓名,没有住址,随时来随时走。于是这条来路既有神圣性,又无从查证——它是一条只能信、不能验的凭据。这种凭据在议婚的场合恰恰最好用,因为它的力量不来自可信,来自不可反驳。
金麒麟是第三件。麒麟在中国是旧瑞兽,《春秋》记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后世以为孔子绝笔于此。《诗·周南》有《麟之趾》一篇,《毛诗序》以为是《关雎》之应,用来称美子孙众多,后来「麟趾」就成了贺人子嗣的成语。至于麒麟送子的图样与说法,是后起的民间信仰,明清最盛,年画、绣件、金银饰上都常见,其源流学界看法不一。
也就是说,一件金麒麟身上带着的吉语,与金锁不同:锁管寿数,麟管子嗣。两样都是婚姻里要紧的事,两样都与两个人的心意无关。
这部小说里出现过两只金麒麟,一只在史湘云身上,一只是贾宝玉从一个道士处得来的。程本第三十一回的回目下半作「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典」,此回回目各本文字大体相同。「白首双星」四字究竟指谁、后来又如何,后世论者据此回目并参以抄本批语推测原稿情节,说法极多,从「湘云嫁卫若兰」到「宝玉湘云后来相遇」,各执一词,学界看法不一,本章不取一说。要紧的只是这一层:书中并没有让这只麒麟真的促成什么,它只是往那两组符号里又加了一件金器。加一件金器的效果是,「金」这一边多了一份可能,而「木石」那一边一件东西也加不上。
木和石加不上东西。草是不能錾字的,石头上那首偈也不是给人看的。
到这里,两组符号的性质已经分明。金玉这一组,是可视的、可佩的、可传阅的、可以由第三者复述的。它有形制,有吉语,有民俗上的通例作靠山,有方外之人作来源。木石那一组,是前世的,无形的,只在梦里和曲文里出现,只有当事人自己隐约知道,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
一边是物,一边是事。物可以出示,事只能讲。
再往外一层,是制度。上面两节讲的是物件,这一节要讲物件被拿去做什么。
中国的婚姻程序,古有六礼,见《仪礼·士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宋代《朱子家礼》把六礼并省为三,明清民间行礼多依《家礼》的架子,又杂以各地俗例,繁简不一。六礼之中,与本章相干的是第二、第三两步。
问名,是男家遣媒人问女子的名与生年月日。《礼记·曲礼》有「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典」的话——不通过媒人,男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该知道。可见「名」在这套程序里不是称呼,是一份可以移交的资料。明清民间把这份资料写在帖上,称庚帖,又称八字帖、草帖、鸾书,各地叫法不同。帖上写的是姓名、行次、生辰八字,有的还写祖上三代。
纳吉,是男家把女方的八字取回去,先置于祖先神位前或灶君前若干日,看家中有无口舌破损之事;再交与星家、卜者合婚,看两造的生肖、五行、神煞是否相冲。合婚有口诀,如「白马怕青牛,羊鼠一旦休」一类的生肖相克歌,见于明清通行的日用类书与择日书,例如托名许真君的《玉匣记》一类——此书成书年代与作者学界看法不一,可以确定的只是它在明清极为流行,市井人家婚丧择日多备一本。合过之后,若得吉,男家再遣人告知女家,这一步叫纳吉。
请注意这套程序的形状:它要求一份书面凭据(庚帖),一次外部裁定(合婚),一个可宣告的结果(吉或不吉)。三样都不在两个当事人手里。当事人提供的只有出生的年月日时,而那是他们出生那天别人替他们记下的。
《礼记·昏义》开篇讲得明白:昏礼是要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这句话把婚姻的目的定在了两头——上面是祖宗,下面是子孙。两个当事人夹在中间,是这条线上的一段,不是这条线的目的。既然目的在祖宗与子孙,那么裁定权自然也在能代表祖宗、能操心子孙的人手里,而不在这一段线自己手里。
于是「吉兆」这样东西就有了用处。它是一份来自程序之外、又能被程序接纳的证据。八字是吉兆,生肖是吉兆,僧道之言也是吉兆。它们的共同点是:都不是当事人说的,都可以由第三方复述,都可以在长辈面前被援引而不显得失礼。
一件錾着吉语的金器,与一份合过的庚帖,在功能上是同一类东西。它们都把「该不该」这个问题,从人心里挪到了纸面上、器物上。
这部小说的高明之处,是它没有让任何人真的去合一次八字,也没有写一份庚帖。它只是让一句「金玉」在人们嘴里流传。但那句话之所以有力,正因为背后站着上面这一整套程序——众人听见「金玉」两个字就懂,不是因为他们迷信,是因为他们熟悉这套程序的语法。这句话是用那套语法说出来的,所以它天然像一条理由。
书中长辈遇到旁人提亲时,也曾用僧道的话挡回去过,说这孩子命里不宜早娶,此意见于程本第二十九回清虚观一节,各本文字略有出入。挡回去用的是什么?还是那一类不可对质的凭据。可见这套东西是通用的:它既能推进一桩婚事,也能挡回一桩婚事,谁援引它,它就替谁说话。它不站在任何人一边,它只站在能援引它的人一边。
而两个当事人,谁都援引不了它。
到这里可以停下来,看一个字。
「配」。汉语说婚姻,最常用的一个字就是它:相配、匹配、般配、婚配、配偶、配不上。这个字里藏着的东西,比上面两节的名物和程序加起来还多。
《说文解字·酉部》训「配」为「酒色也」。这个训释历来难解——一个讲婚配的字,本义竟与酒的颜色有关。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曾为之辨说,后人的解释也不一致,有以为「配」从酉、本与调酒的浓淡相当有关,引申为两物相当;有以为「配」右旁本非「己」而与「妃」相关,是后世字形讹变。诸说并存,学界看法不一,此处不下断语。可以确定的是:至迟在先秦,「配」已经用作匹敌、相当、成对的意思,与「妃」「匹」「俪」等字互通互训。
「妃」字有一条极要紧的训释,见《左传·桓公二年》:「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典」同样是两个人凑成一对,合得来叫妃,合不来叫仇。这句话把「成对」和「情愿」分成了两件事——成对是事实,情愿是评价。一对夫妻可以是「仇」,仍然是一对。
「匹」字,《说文》训作四丈,是布帛的长度单位。布帛四丈为一匹,卷起来两端相当,所以引申出匹敌、匹配的意思。「俪」字见于《仪礼·士昏礼》纳徵所用的「俪皮」,是两张成对的鹿皮。这两个字的来路都在实物上:两端相当的布,两张成双的皮。
把这几条摆在一起看,「配」这一类字的原始意象是一致的——两样东西尺寸相当、可以合成一件用。它是从器物上来的,不是从人心上来的。
于是这个字天生带着两层意思,而这两层从来没有被分开过。
第一层是审美判断:看着相配,形制相当,摆在一起顺眼。金器与玉器摆在一起是顺眼的,两句同一体例的八字吉语并排是顺眼的。这一层是感受,但它是旁观者的感受——是第三个人看着两样东西的感受,不是那两样东西自己的感受。
第二层是制度判断:门第相当,年庚相合,尊卑不逾。俗话说门当户对,据说「门当」与「户对」本是门前的石墩与门楣上的门簪,是宅第等级的标志,后来才被借去说婚姻——此说流行,其来源学界看法不一。不管来源如何,这话的意思很清楚:相配是可以从房子上看出来的。
一个字同时装着这两层,而且日常使用中根本分不开。当长辈说「这两个孩子很配」,谁也说不清她说的是好看,还是门第,还是八字。这句话像一句审美的赞叹,其实是一句制度的裁决;也可以反过来说,它像一句制度的裁决,说出口时却带着审美的自然而然,让人无从反驳——你没法跟一个人争论她觉得什么好看。
全部问题就在这里。审美判断是不需要举证的,制度判断是需要举证的,而「配」这个字让制度判断搭上了审美判断的便车,从此也不必举证了。一桩婚事被说成「相配」,就已经完成了论证。
本书第一百五十一章讲过信物。那一章的结论是:信物的功能不是纪念,是作证。所以中国的信物大多有一个共同的技术特征——可分可合。符要剖成两半,契要中分,环要成对,玦要有缺口以待合。一件东西之所以能作凭据,是因为它有一个对应件,两件一并,第三个人也能验出真假。信物是给第三个人看的。
带着这一条回头看那两组符号,事情就非常清楚了。
金玉这一组,完全符合信物的技术条件。它是两件实物,分在两个人身上,各錾八字,字数相等,句式相对,意思相属。把它们并排放下,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能看出这是一副对子。它不需要解释,不需要当事人出面,不需要追溯来历——只要摆出来,它自己就作了证。这是一副现成的符契,而且是一副谁都能读的符契。
木石这一组,一件实物也没有。它没有对应件,因为它根本没有件。它的全部内容是一段前世的因缘,而那段因缘只在书的开头由叙述者交代过一次,书中的人物谁也没有完整听说过。两个当事人自己也只是隐约觉得面善、觉得像在哪里见过。这种感觉在任何议事的场合都无法陈述——你说不出它的形制,说不出它的来历,说不出谁可以为它作证。
于是这部小说把「作证」这件事,变成了全书的核心冲突。它写的不是两个女子争一个男子,也不是一个人在两个人之间为难。它写的是两套证明方式的竞争:一套有物证,一套没有。
书里有一处对照写得极准。程本第三十四回,宝玉遣人给黛玉送去两条旧帕,黛玉在帕上题诗——此回回目各本文字大体相同,诗的文字此处不引。要看的是那两条帕子的性质:家常旧物,不是新的,不是贵重的,没有錾字,没有对句,也没有第二件与之相配。一个外人拿到手里,看见的只是两条用旧了的手帕。它的意思,全靠收帕的人自己去懂;懂了以后,也无法向第三个人说明她懂了什么。
一边是錾着吉语的金器与玉器,一边是两条旧帕。差别不在贵贱。差别在于:金器可以在任何人面前出示,旧帕只能在一个人面前出示,而且出示了也等于什么都没出示。
私人的信物是不作证的。它只在两个已经彼此明白的人之间起作用,而两个已经彼此明白的人本来就不需要证明。信物真正要用到的场合——第三个人在场、需要裁决的场合——恰恰是私人信物完全失效的场合。
还有一处更狠。书中初次相见时,宝玉曾把那块玉摘下来摔在地上,大意是说这样的东西连人的高低都不会择,算什么通灵。各本文字略有出入。这是全书里唯一一次当事人试图直接销毁那件物证。它当然没有成功,玉被拾起来,重新挂上。原因很简单:那块玉不是他的。它挂在他脖子上,但它属于所有看见它的人。一件物证的所有权,在出示它的人手里,不在被它证明的人手里。
最后是眼泪。木石这一组唯一能被人看见的东西,是眼泪。绛珠还泪的说法把这一点定死了:她所有的,就是这个。而眼泪在议事的场合会被怎么读?被读成体弱,被读成多病,被读成气性大、心思重、将来恐怕不宜操持家务。也就是说,她唯一拿得出来的东西,一送到那套程序面前,就被翻译成了对她不利的证据。
这是全书最冷的一处安排:不是她没有凭据,是她的凭据一被出示就变成了反证。
本书第一百八十八章讲父母之命时说过:中国爱情悲剧的对手不是某一个恶人,是一套程序。这部小说比那一章讲的所有例子都更进一步——它写的是程序如何在完全没有恶意的情况下取胜,而且是凭着一套更体面的说辞取胜。
先看做主的人。书中主事的长辈,对那两个孩子都是疼的,这一点书里写得毫不含糊。她们没有阴谋,没有私仇,也不图财——两家都不缺钱。她们操的心是:身子好不好,家世稳不稳,性情能不能容人,将来能不能理家,能不能在一大家子人里站得住。这些考虑没有一条是荒唐的。放在那个家族的处境里,每一条都是负责任的考虑。
再看这些考虑可以怎样说出口。「那孩子身子太单弱了」——可以说。「她心重,爱使小性儿」——可以说。「另一个孩子稳重,会办事,众人都服她」——可以说。「和尚说了要有金的才可配玉」——可以说,而且说出来还带着几分敬畏,谁也不好驳。
这些话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可以在众人面前说,说了不失身份,听的人点头,说的人也不觉得自己在害谁。
再看另一边的话可以怎样说出口。「他们两个自小一处长大」——这句可以说,但它不构成理由,因为一处长大的孩子多了。「他们彼此舍不得」——这句一说出口,场面就不对了。在那个场合,这句话不是理由,是失礼。它承认了两个未婚的年轻人之间有一件长辈没有批准过的事,而承认这件事本身就是过错。所以这句话不但不能作为理由,它一旦被说出来,反而会成为对说话人不利的把柄。
这就是本章要点明的那个性质:这不是两个人之间的竞争,是两套证明方式之间的竞争。一桩婚事需要理由,而理由的定义是「可以转述给第三个人听、并且听的人会点头的东西」。私人的感受不符合这个定义。它不是被判为假,它是根本不被受理。
所以那套程序赢得毫不费力,也毫不难看。它赢的时候,每一个参与者都觉得自己是在为孩子好。它不需要一个坏人来推动,只需要几个通情达理的人各自说了几句得体的话。
程本第九十七回写了一场偷换新人的事,回目作「林黛玉焚稿断痴情 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后四十回是否出于原作者之手,学界看法不一,本章不据以立论。但有一点可以说:无论那一段是否合原稿本意,前八十回已经把结局的逻辑写完了。这套说辞本身就足够了,用不着一个骗局来帮忙。一个骗局需要有人存心,而这部书里最可怕的地方恰恰是不需要有人存心。批评那一段写得太狠的人,其实是低估了前八十回写得有多冷。
恶人是可以指认的,可以反抗的,可以在他死后被推翻的。程序不能。程序的每一步都由好人执行,每一步都合乎情理,合起来就是一个人的一生。
最后回到那块石头。
本书第一百五十七章讲过赏石。中国文人赏石的传统,自唐宋而盛:白居易写过太湖石,记牛僧孺聚石之癖;苏轼有《怪石供》;宋人杜绾编《云林石谱》,著录各地石品;米芾爱石至于下拜,其事屡见于宋以后笔记,细节各书所记不一。后世相传的赏石口诀「瘦皱漏透」,托始于米芾,此说来源较晚,学界看法不一。
那一章的结论是:文人赏石,赏的是石之无用。石头不能吃,不能穿,不能生息,不能派差事。正因为一无所用,它才不被役使,才可以整块整块地摆在院子里,供人看。《庄子·人间世》讲那棵没人来砍的散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不材,所以能活到老。文人把这个道理搬到石头上,又搬到自己身上:我也不材,我也不肯被用,所以我与这块石头是一路的。
但要看清一件事:这套「无用为美」的判断,从头到尾是赏者做出的。石头没有发过言。文人赞美石头的无用,其实是借石头说自己;石头是一个特别称手的载体,因为它绝对不会反驳。
这部小说做的,就是让那块石头开口。
它一开口,说的第一句不是「无用是美」。它说的是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无材,是自认够不上;枉,是白费了。这是羞愧和遗憾,不是自得。
这个转换的分量在这里:一个被观赏、被题咏、被写进画里和谱里将近千年的对象,忽然成了讲述者,而它一开口就把观赏者的评语推翻了。文人说它无用得好,它说它没被用上,很惭愧。文人说它是高洁的象征,它说它是剩下的那一块。上千年里所有关于顽石的美学,在石头本人这里都不成立。
更要紧的是它入世以后的遭遇。它被镌成了玉。人人看重它,都是因为它像玉、能作凭据、能配得上另一件金器。它挂在人身上被众人反复传看,看的是那块玉,不是那块石。也就是说,它一生所受的全部看重,看重的都不是它。历来读者多注意到,书中唯一从不劝它上进、从不提金玉的那个人,恰恰是与它同属木石一组的那个人——那个人不需要它是玉。
于是全书的账算得很清楚了。本书追了两百多章的那个字,本义是吝惜,是舍不得。木石这一组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舍不得:一株草舍不得那点甘露,要拿一生的眼泪还;一块石头舍不得那场热闹,宁可枉入红尘。《孟子·梁惠王上》那句「吾何爱一牛」里的「爱」,《老子》「甚爱必大费」里的「爱」,都是这个意思。舍不得是这个字最老的底子。
可是舍不得没有形制。它不能被錾在金器上,不能被写进庚帖,不能被并置比对,不能由第三个人复述。它是心里的事,而心里的事一旦要拿出来用,就必须先变成别的东西——变成一句吉语,变成一份八字,变成一件可以出示的物。变过之后,它就不是它了。
所以本章的结论只有一句:一份没有凭据的舍不得,在任何需要出示凭据的场合都会输。这不是这部小说的特例,是这个字三千年来的处境。前面两百多章零零碎碎写到的每一次输——所有的不敢说、说不出、说了没人信——在这部书里被一次性地写完了。
书中描写那块通灵玉的形制,说它大如雀卵,色如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几种早期抄本在此处画有那块玉的正反两面图样,摹其上的篆文;各本图样与所记文字细节略有出入。正面是「通灵宝玉」四字,并那两句「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典」。背面刻的不是吉语,是三条功用: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
一块被判定为无材、被剩在山根底下的石头,进入人间的时候,背面被人刻上了三条用处。而它自己那首承认无材的偈,刻在它还是石头的时候,不在这块玉上,谁也看不见。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通行诸本回目作「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典」。这一回里有一段很短的对话,短到读者常常一掠而过,而它交代了本章要谈的那件事的全部做法。
大意是这样:一个人把兜起来的落花抖进水里,让它顺流漂走;另一个人不赞成。她给的理由不是感伤,是实际的——这园子里的水是干净的,可水要往外流,一出去,到了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一并倒下来,花还是被糟蹋了。她说她在那边一个畸角上有一个花冢,把花扫起来,装在绢袋里,拿土埋上,日子久了不过随土化了,这才干净。各本文字小有出入,此处只述大意,不作原文征引。
这段话里没有一个字讲花可怜。讲的是一件事的办法。要看清这件事的性质,先把动作一个一个拆开。
第一个动作是扫。落花散在地上,要先聚起来。工具是帚。第二十七回写这个人再做一次同样的事时,是肩上担着锄、锄上挂着囊、手里拿着帚出来的——三样东西,各本用字略有出入,有作「花囊」的,有作「纱囊」的,此处不必细究,要紧的是它们凑成了一副器具。三件工具配成一套,这本身就是个信号:临时起意的事不配器具,反复要做的事才配。
第二个动作是收。收进绢袋。绢是丝织物,不是麻,不是布。用什么东西盛敛,在中国的礼书里从来不是随手的选择。《仪礼·士丧礼》一篇,通篇都在规定用什么料子、几件、什么次序去裹住一个人。丧礼中的「殓」,本义就是把要送走的东西一层一层地包起来。用绢袋盛花,是把一个包裹的动作从人身上挪到了花身上,而且挪的时候没有降级——她没有用剩布头,用的是绢。
第三个动作是掘和埋。这是「葬」。《说文解字》释「葬」,说是「藏也。从死在茻中」——把要藏的东西放在草木之间。「藏」这个训释是要紧的。《礼记·檀弓上》里有一句话把它说得更明白:「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典」葬的目的是不让人看见。不是保存,不是纪念,是收起来、不给人看。她给出的理由——出了园子,人家的脏水臭水会混倒下来——正好是这句话的反面推论:不埋起来,就要给人看,而且是给不相干的人看,让不相干的东西碰。埋,是切断这种接触。
第四个动作是封。封土成堆,就是「冢」。《说文解字》释「冢」为「高坟也」。这个字要与「墓」分开。《礼记·檀弓上》记孔子的话,说古时候是「墓而不坟」——只把人藏进土里,地面上不堆土。为什么后来堆了?同一段里孔子给了理由:他是四方奔走的人,怕日后认不出地方,「不可以弗识也」,所以封起来,堆到四尺高。坟的功能是识别。是给活人用的记号,不是给死者用的设施。
于是这一连串动作的性质就清楚了。扫、收、埋、封,四步下来,是一整套丧葬的程序:聚敛遗留物、以织物包裹、藏入土中、于地表立一个可辨认的记号。这套程序在礼书里有名有目,有等级,有时限,有主事的人。《礼记·王制》规定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大夫、士、庶人三月;《礼记·檀弓上》记天子之棺四重。层层分下来,每一级用多厚的板、几层的衣、多大的封土,都是定死的。这套东西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它把人分开,并且宣告:什么身份的人,配受什么规格的对待。
现在,一个人把这套程序完整地用在了落花上。
而且,没有任何人要求她这样做。
这一点必须说死。丧礼在古代不是自选动作,是义务。《仪礼·丧服》一篇立五服之制,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由重到轻,规定了谁该为谁服丧、服多久、穿什么。服制之内是义务,服制之外无服。谁来主丧也是定的:《仪礼·士丧礼》里主人是死者之子,一切由他执行。换句话说,这套礼节的启动条件是关系——你与那个对象之间必须先有一层被承认的关系,礼才落到你头上。
落花与任何人都没有这层关系。它不在五服之内,也不在五服之外——它根本不在这张表上。它没有子,没有主,没有服它的人。按礼的逻辑,它不是一个可以被殓、被葬、被封的对象,这不是苛刻,而是这套程序压根儿没有为它设过接口。
她自任了一个本来不存在的丧主。
再看那个地点:畸角。畸是零余、不成方的意思,畸角就是园子里画剩下的边角地。这个位置不是随便说的。《周礼·春官》有「冢人」一职,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墓地是有疆界的,有图纸的,谁葬在哪一格由官管着。制度化的埋葬必然占据制度化的土地。而花冢没有制度依据,所以它只能待在制度画完之后剩下的地方。一件没有资格的事,只能在没有编号的角落里做。
还有一句话不能放过:「日久不过随土化了。」
她并不指望花不烂。她清楚知道花会烂,埋起来照样烂,甚至烂得更快。她要的不是保存,是让它按一个体面的方式烂掉。这正是礼的本相。荀子讲得最透,《荀子·礼论》说丧礼是以生者的心意去装饰死者,大体照着他活着的样子送他走。礼不改变事实,礼只安排事实发生的样子。人终究要归土,礼管不了这个;礼管的是归土之前那几步怎么走,走得对不对得起这个人。她把这个道理原样搬给了一捧花瓣:结局一样,过程可以不一样,而过程就是全部。
本书第九十一章讲过礼制的骨干:礼的头一件事是分辨。《礼记·曲礼》开篇不远处那句话说得直白——礼是用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的。定亲疏,就是排出远近;别同异,就是划出界线。礼的全部技术含量,在于让不同的人得到不同规格的对待,并且让所有人都同意这种不同是合理的。第九十一章追的是这条线:什么身份该受什么规格。那一章里的争议,从来不是某个人该不该被善待,而是他该被善待到几分,超一分是僭,欠一分是失礼。
本章要谈的这件事,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它不争规格的高低,它把规格用在了一个连最低一档都不够格的对象上。
这个越界值得细说,因为它容易被读成单纯的多情。它不是。它是一次很清醒的挪用。
先看她争取的是什么。她的理由从头到尾只有一个词:干净。水流出去会被脏东西混倒,所以不干净;埋进土里随土化了,所以干净。到了第二十七回那首诗里,这个理由被重说了一遍,而且说得更硬——「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典」。前后两处,逻辑严丝合缝:她不是怕花消失,是怕花在消失的路上被弄脏。
「不被弄脏」是什么?在礼的系统里,这叫体面,而体面是身份的附属品。一个人配得上什么样的体面,取决于他在关系网里的位置。庶人三月而葬,天子七月而葬,差的不是时间,是分量。丧礼里那些繁密的规矩——不让遗体裸露、不让棺木受污、不让墓穴进水——每一条都在防同一件事:防止一个曾经被当作人的东西,在最后一程被当成废物处理。
她要为落花争的,正是这个。她是在替一件不被承认值得挂念的东西,争取被挂念的资格。
这里有一个更古老的参照,可以看出这种挪用在中国的文献里能走多远。《礼记·檀弓下》记了一件小事:孔子的狗死了,他让子贡去埋,并且交代了做法。他说他听说过,破旧的帷幕不要扔掉,是留着埋马用的;破旧的车盖不要扔掉,是留着埋狗用的。他自己穷,没有车盖,那就给它一张席子,别让它的头直接陷在土里。
这一段常被引来证明孔子仁厚,但对本章来说,它证明的是别的事。第一,给牲畜行葬礼,在礼书里是有先例的,不算离经叛道。第二——这才是要紧的——即便是给牲畜,也有规格:马用帷,狗用盖,各有各的等级,不能乱用,孔子没有车盖,还要专门解释一句自己是替代,并且说明替代的底线是「毋使其首陷焉」。也就是说,礼这套东西的扩张能力是有的,它可以向下延伸到牲畜,但它延伸的时候,把等级也一并带下去了。狗有狗的规格,马有马的规格,一物一格,秩序不乱。
花没有格。礼书没有为花设过任何一档。帷可以埋马,盖可以埋狗,绢袋埋花是没有出处的。她做这件事的时候,手边没有可以援引的旧例。
也正因为没有旧例,这个动作才格外能说明问题。有旧例的越界,其实还在制度之内——制度早就留好了那个抽屉。没有旧例的越界,是自己开抽屉。
制度史上还有一个方向的例子,可以与花冢并观,而结论恰好相反。北宋崇宁年间,朝廷下诏设置漏泽园,由官府出地、出钱,收葬无人认领的尸骨(设置年月的具体记载互有出入)。漏泽园是把礼向外扩了一格:原本葬礼要靠亲属发动,无亲无属的人就没人管;国家索性接手,替他们当了那个不存在的丧主。这是公家的、成建制的、写进法令的扩张。
花冢是同一个方向上的另一种做法。它也是替一个「无主」的对象补上一个主,但它是一个人做的,没有依据,没有见证,甚至没打算让人知道。漏泽园解决的是「无人认领」,花冢解决的是「不配被认领」。前者补的是人手的缺口,后者动摇的是资格的门槛。
门槛这个词要说清楚。礼的门槛不是恶意的。它是有限资源下的分配方案:一个社会能拿出来的哀悼、时间、布帛、土地是有限的,所以要排序,要规定谁先谁后、谁多谁少。这个排序本身就是文明的一部分,本书第九十一章已经写过它的合理与它的代价。
而站在门槛外面看,这个排序说的是另一句话:不在名单上的东西,谢了就谢了,没人需要为它做什么。落花恰好是这句话最彻底的样本——它数量极大,年年都有,谁也不缺,处理它的常规办法是扫走。扫走也是一个动作,也用帚,起手式和她那个动作一模一样。分岔在第二步:扫走的人把它倒掉,她把它装进绢袋。
把这件事放回它发生的时节里看,会看到一个对照。
第二十三回那段对话发生在暮春三月。第二十七回再做同一件事,日子换了:那一回开篇交代,那一天交芒种节。芒种是二十四节气里的第九个,太阳到黄经七十五度,在公历六月上旬,农历一般落在四月末五月初。芒种一过,春就过完了。小说里给这个日子配了一场礼:说是尚古风俗,凡交芒种节这一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因为芒种一过便是夏日,众花皆卸,花神退位,须要给她饯行。文字各本略有出入,大意如此。
「饯」这个字要先落实。《说文解字》释「饯」为「送去也」,就是送行。《诗经·大雅·韩奕》里有「显父饯之」的句子,讲的是设酒送人上路。饯从来是人对人的礼节:一个人要走了,同僚亲友摆下酒食,送到城外,这是有规格、有场面、有陪客的。把这套东西用在花神身上,是又一次挪用——只不过这一次是全体一起挪用的,公开的,有日子的。
这个风俗的实际情况需要老实交代。花朝是有的:南宋吴自牧《梦粱录》记二月十五日为花朝节,说这是春序正中、百花争放的时候,最值得游赏;各地花朝的日期不一,有二月初二、二月十二、二月十五诸说,方志所记互异。花朝的内容是迎,是接花神来。至于芒种日送花神、饯花神,前代风俗志中未见明确对应的记载,究竟是实有其俗而文献失载,还是小说家为这一回专门安排的一个礼,学界看法不一。本书不作判断,只指出一点:无论它是俗是设,它在书里承担的功能是清楚的。
它给「花有终期」这件事,配了一场公开的礼。
一件事一旦有了公开的礼,性质就变了。它变得可以预期、可以准备、可以按时完成,完成之后大家就散了。全园的人都参加,摆礼物,扎彩饰,热闹得像节日——事实上它就是节日。节日处理时间的办法,是把一个连绵的、说不清的损失,压缩成一天里的一套动作,做完,翻篇。这是礼最见效的地方,也是本书第九十一章讲过的:礼替人把无从下手的事变成有步骤的事。
而在同一天,有一个人在做另一件事。
两件事的差别,不在心意的深浅,在对象和方式。饯花神送的是神,是不落地的、不朽坏的、明年还会回来的那个抽象;葬花处理的是花,是已经落在地上的、正在变色的、一捧具体的残瓣。送神的礼,人人可做,做完各自散去;葬花的事,是一个人的,没有日子,随时可做,做多少次都不算完。公礼处理观念,私礼处理实物。
还有一层差别更硬:饯是送走,葬是收留。饯的动作方向是向外的——你走吧,我送你到这里。葬的动作方向是向内的——你别走了,我把你收在这里。同一天里,一群人在给春天办欢送,一个人在把春天留下的东西一片一片捡起来。
顺带说一句时序上的常识。「暮春」这个词在早期文献里并不苦。《论语·先进》记曾点言志,说的是暮春时节,春天的衣裳已经做成,约上几个人到沂水边上洗一洗,在舞雩台上吹吹风,唱着歌回来。那是一年里最舒服的一段日子。晋人王羲之《兰亭集序》写的也是「暮春之初」的聚会,写得从容,可写到后面还是转了——他说从前让人高兴的事,一低头一抬头之间,就已经成了旧迹。暮春这个时节的两面,在这两篇文字里都在:它先是好,然后你发现它正在走。
因此不必把惜春暮读成一个人的性情特别。暮春引出的这份心思,是一条很老的线,曾点、王羲之各自碰过一次。本章要谈的这个人做的多余动作,是在这条老线的末端,多做了一步:别人是感慨,她动了手。
那一步动完之后,她写了一首诗。诗见第二十七回,通行诸本回目作「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典」。诗题后世通称《葬花吟》,也有称《葬花词》的。全诗诸本互有异文,如首句通行本作「花谢花飞花满天」,另有本子作「花谢花飞飞满天」;「三月香巢已垒成」的「已」字,也有作「初」的。此类异文尚无定论,学界看法不一,下文依通行文字引录,个别字不作断定。
这首诗是七言歌行,中间夹三言短句,句法与初唐一路的七言歌行相近。要紧的不是体裁,是它的走向。它是一层一层往前推的,推的次序不能颠倒。
第一层写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四句里三句写景,只有一句是问的:有谁怜。这个问句看着像感叹,其实是全诗的题目——落下来的东西,有没有人管。此后所有的句子都在回答它。
第二层,人出场了。「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手把花锄出绣闺,忍踏落花来复去。」注意工具又出现了:手把花锄。人是带着家伙进场的,不是空手来伤感的。更要紧的是最后一句,写的是脚下——花落了一地,走路就要踩着花走,所以每一步都难落,来回踱着,走不利索。
这里可以顺手扣一下本书从头讲的那个字形。繁体的「愛」拆开是爫、冖、心、夂:手在上,心在中,脚在下。《说文解字》释「愛」,说是「行皃也。从夊,㤅聲」——行皃,走路的样子。许慎那里的「愛」本义在脚不在心。这首诗第二层四句,恰好把这三件东西按顺序摆齐了:手里拿着锄,心里满是愁绪,脚下踩不下去。这不是巧合,是因为一个人被什么东西绊住的时候,身体的表现本来就是这样:手上有活,心里有事,脚上走不动。
第三层写时序不管人。「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典」——同一园子里,柳和榆正在得意,它们不管桃李的死活,自然界内部没有互相体恤这回事。「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典」——连住在人家屋檐下的燕子也不管。「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典」——这四句把损耗说成常态:不是遭了一次灾,是天天如此,年年如此,好看的东西撑不了几天。
第四层是全诗的转轴,只有两句:「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典」
这两句头一次把花和人并排放在一句里,而且用了同一个时间坐标:明年。花有明年,人的明年是问句。此前所有写花的句子,到这里被追认为写人。
这个对法有来历。初唐刘希夷《代悲白头翁》里的名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典」,说的是同一件事(此诗的本事,即宋之问夺诗一节,出自后出的笔记传闻,学界多以为不足信,此处只取诗句)。刘诗那两句是对偶,是静的,摆出一个事实;这里加了「明年」,把它推成了动的——不是陈述一个规律,是往前问一句。
再往前推,这条线的祖本在《离骚》。屈原写「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典」,两句一因一果:看见草木凋零,怕的是自己老去。这是汉语里最早把植物的时序与人的时序缝在一起的地方。此后两千年,这个缝法反复出现,多数时候只是一个比喻,用完即弃。《葬花吟》做的事,是把这两句拉开,铺成一整首诗,并且在中间插进了一个屈原没有的东西:一个具体的动作。
第五层,那个动作在诗里被重新做了一遍。「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典」——「葬花人」三个字出来了,这是她给自己起的名号。「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想跟着花一起走,走到天边,然后问一句:天边有没有一块可以埋香的地方。
这个问句她自己没有回答,因为答案是没有。于是诗退回来:「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未若」是比较词,意思是与其那样,不如这样。飞不出去,天尽头也没有干净地方,那就用手边的办法——装起来,埋掉。诗写到无路可走的时候,落回的不是一个想通了的道理,是一个可以动手的动作。
这一步是这首诗最结实的地方,也是本章要强调的:她的解决办法不是想开,是做点什么。
诗还有最后一层。「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典」——四句里换了三次人称:你、我、我、我。前一句还在对花说话,后一句已经在问自己的将来。收尾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典」。
这一层里有两个字最该抓住:笑痴。
她知道别人觉得这件事可笑。做的时候就知道。前面说过,这个动作没有人要求她做;到这里要补一句更实的:不但没人要求,还有人看着笑。一件被人当作痴的事,她照做,并且把「被笑」写进了诗里,作为这件事的一部分。这说明她对这个动作的性质是清楚的——她清楚它没有依据,清楚它不被承认,清楚它在旁人眼里是多余的。
清楚而照做,这与不明就里的多情是两回事。
再看这首诗处理花所用的词。收葬、艳骨、风流、香丘、锦囊、净土——没有一个是花的词,全是人的词,而且是敛葬人时才用的词。骨是敛的对象,风流是人的品格,收葬是丧家的事,香丘的丘就是坟。这一整套词汇被成批地搬过来,用在一捧花瓣上。
其中「一抔土」的来历最值得说。这个词出自《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张释之谏汉文帝,说假使有愚民取了长陵的一抔土,陛下将拿什么法子加罪于他。长陵是汉高祖的陵。这个词从诞生起,说的就是帝王陵上的土,是天下规格最高的一捧土,动它是大罪。
「一抔净土掩风流」,是把这捧土给了落花。
这是本章讲的那个越界,在语言层面最硬的证据。她不是笼统地表达怜惜,她是逐词地把最高一档的葬仪语汇挪过来,安在一个连最低一档都不在名单上的对象身上。词是不会说谎的:用什么词,就是给什么规格。
再看「香丘」。这个词像是自造的,指一块可以埋香的干净地方。它在诗里以问句出现——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她自己给出的隐含答案是:没有。天底下找不到这样一块地方。
那么畸角上那个小土堆是什么?它是对这个问句的回答。既然天下没有香丘,就自己做一个。这个逻辑链条在诗里是完整的:先问,答案是没有,然后动手造一个。造出来的那个东西,就叫花冢。
还有一处细节值得留意。第二十三回她说的是绢袋,诗里写的是锦囊。绢是丝织物,锦是有花纹的丝织物,比绢更贵重。同一件东西,散文里写实物,韵文里升了一格。这不是前后矛盾,这正是仪注的通例:礼的实际用度与礼的书面规格从来就有落差,书面总是往高处写。她在诗里做的事,是给这场私礼补足了它在文字上应有的等级。
到这里可以回头看本书写过的另外几处以物自比。
第七十八章写秋扇。《怨歌行》里那把扇子,夏天离不得手,秋凉一到就收进箱子,恩情中道而绝(此诗《文选》《玉台新咏》均题班婕妤作,后人多疑非其手笔,学界看法不一)。第六十三章写长门。《长门赋》托为陈皇后失宠后所作,赋前那篇序的真伪历来有争论,学界看法不一;赋里那个人被闭在一处,日子长得没有边。
这两处的比法是同一种:一物一喻,一一对应。人像扇子,人像那座宫。喻体是静的,它自己不动,只等着被比。扇子不会替另一把扇子收殓,长门宫也不会替谁做什么。
《葬花吟》这一次比得最完整,因为她同时占了三个位置。
第一个位置:她是花。要谢的、留不住的、明年不知在不在的那个。这一层与前面两处相同。
第二个位置:她是收拾花的人。拿着帚和锄,把落花收起来、埋掉的那个。这一层是前面两处没有的——她不只是被比的一方,她还是对被比的一方施礼的一方。
第三个位置:她是那个缺席者。「他年葬侬知是谁」,问的是将来轮到自己的时候,这个位置上有没有人。她已经替花站过这个位置,所以她知道这个位置是可以空着的——空着是常态,站上去才是例外。她自己就是那个例外,而她不指望有第二个例外。
三个位置在同一首诗里同时成立,前后不打架。这已经超出了比喻的功能。比喻只需要一层对应,这里有三层,而且三层之间是有动作往来的:其中一个位置正在替另一个位置做事。
「花冢」这两个字,是一个自造的名物。查遍礼书没有它,查遍前代的名物志也不会有一条专门的例。但汉语里这一类东西并不孤单,把它们排在一起,能看出这种自造是怎么做的。
先说「瘞」字。《说文解字》释「瘞」为「幽薶也」,薶就是埋——埋进土里,不让人看见。江苏镇江焦山有一处摩崖石刻,题为《瘞鹤铭》,是为一只鹤写的葬铭。铭文残损,历代摹拓聚讼,撰者更是众说纷纭,有归之陶弘景的,有归之王羲之的,有归之顾况的,年代也随之上下不定,学界看法不一。但有一件事没有争议:曾经有人为一只鹤办了葬,并且刻了石。
再说「退笔冢」。后人记载说,隋唐间的书家智永写秃的笔头攒了好几大簏,后来把它们埋起来,称作退笔冢;此说见于宋人的书学著述,具体记载与年代互有出入。一堆写秃的笔,本来是废物,埋起来,起了名,就成了一处。
再说北京陶然亭的「香冢」。那里有石,题「香冢」二字,附有一篇铭,末句作「是耶非耶?化为蝴蝶典」。碑立于何时、所葬为何物、铭出谁手,前人所记互相抵牾,有说葬美人的,有说葬鹦鹉的,皆无实据,学界看法不一。
这几件东西的共同点,是它们都做了同一个动作:把「冢」这个名物从制度里取出来,安在一个制度不管的对象上——鹤、笔、说不清的什么。安上去之后,那个对象就有了位置,有了名字,有了一个可以指认的地点。
但它们与花冢还差一步,而这一步是关键。
鹤有铭,笔有名,香冢有碑有字。它们虽然自造,却都留了一个可读的标记,也就是说,它们都指望被看见、被记住、被后人认出来——事实上它们确实被认出来了,本章此刻还在引用它们。
花冢没有碑,没有字,没有铭。
这就要接上本书第一百九十章。那一章写的是坟与庙:那些坟与庙是众人替传说中的人物立起来的,有地点,有形制,有祭日,有管事的人,有香火,有一代代来的人。一座庙的存在方式就是被访问;没有人来的庙,撑不了几十年。第一百九十章的结论之一是:那类纪念物的真正主体不是被纪念的人,是纪念的那群人——他们需要一个地方去做这件事。
花冢正相反。它是一个人立的,为一个不能回应的对象立的,并且没打算让任何人知道。它不需要访问,不接受香火,没有祭日。
回到第一节里孔子那句话:古时候墓而不坟,后来堆土成坟,理由是「不可以弗识也」——怕日后认不出来。坟的功能是识别,而识别是给别人用的,也是给日后的自己用的。一个记号总要有一个读它的人。
那么花冢这个记号,读它的人是谁?只有一个,就是立它的人。
这是这个名物最特别的地方。它把一套本来用于公共记忆的形制,缩到了只有一个读者的规模。它不是纪念碑,是一个私人的标记,标的是「我在这里做过一件事」。而且这件事她自己说了,埋进去的东西终究会随土化掉——冢里到最后什么也没有。这个记号标的不是东西,是那个动作。
本书第一百六十七章写牡丹。那一章讲的是唐人怎么对待一种花期极短的花:花开时节动京城,全城的人涌出来看;一丛好花的价钱抵得上十户中等人家的赋税(前句见刘禹锡《赏牡丹》,后句见白居易《买花》)。那一章的要点是:所有人都知道这花开不了几天,正因为知道,才有那样的价钱和那样的人潮。短,是它值钱的原因,不是它的缺陷。人们要的就是那几天,几天一过,翻篇,明年再来。
那是一种对待凋谢的成熟态度:既然拦不住,就把力气全部花在花还在的时候。这种态度是通达的,也是省力的,而且它有一个很实在的好处——它让人年年都能重新高兴一次。
本章这个人不接受这个安排。
要看清两者的分歧点在哪里。分歧不在是否知道花会谢——她知道得比谁都清楚,整首诗都在说这件事。分歧在花谢之后那一段时间里,人还有没有事可做。
赏花的人认为没有了。花谢即完结,剩下的花瓣是残余,是需要清扫的垃圾,扫走它是园子的日常维护,与情感无关。这个判断是有道理的:一件事总要有个结束的地方,不然人过不下去。
她认为还有。她的理由很具体,不是「我舍不得」这种说法,而是「不干净」——流出去会被脏东西混倒。也就是说,在她这里,花谢不是终点,花谢之后还有一段路要走,而这段路上仍然可能出事,仍然需要有人管。
这个差别,说到底是对「结束」的定义不同。一种态度把结束定在最好的时候,此后不论;另一种态度不承认有这么一个干净的收尾,它一直跟到最后。
后世还有一种折中的说法,值得放在这里对照。龚自珍《己亥杂诗》里那两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典」,时代已在《红楼梦》之后(其诗作于道光十九年,即公元一八三九年)。这两句给落花安排了一个新的用处:它烂掉不是白烂,它变成肥料,去养下一茬。这是一个让人宽心的说法,它把损失换算成了收益,一进一出,账是平的。
花冢不算这笔账。她也说随土化了,但她一次也没有说化了之后能派什么用场。她要的只有一样:化的过程里别被糟蹋。有用没用,不在她考虑之内。
这一点使花冢与惜物、与节俭、与「物尽其用」的那一整套道理彻底分开。物尽其用是把东西留到最后一分价值;她是不问价值,只问对待。
本书第二百〇五章写《牡丹亭》第十四出《写真》:一个人对着镜子把自己画下来,题上字,收好。那一折的要害在于,她画那幅像的时候,是画给一个还不存在的人看的——将来会有谁拿到这幅画,她不知道,但她预先把东西备下了。
本章这一节,做的是同一种事,方向相反。
写真是留下一件东西,交给将来;葬花是先做一遍事情,做给将来看。前者备的是物,后者备的是程序。前者说的是「将来有人看见我」,后者问的是「将来有没有人替我做这件事」——「他年葬侬知是谁」,问的就是这个。
两者都是对着一个还不存在的将来动手。这在中国的文献里其实不常见。传统的做法是把将来交给子孙、交给宗庙、交给制度:你只要在名单上,将来就有人办。写真与葬花共同的前提,是当事人不指望名单,于是自己先动手——一个自己给自己留下证据,一个自己给自己排练程序。
排练这个词用在这里是准确的。她替花做的那一整套——扫、收、埋、封——正是她希望将来有人替自己做的那一套。她把它完整地做了一遍,做在一个不会有人来做的对象身上。做完之后她在诗里承认,自己这边多半也没有人来做。
于是这件事的性质就完全清楚了:这不是一个人对一朵花的感情用事,这是一个人在一件没有资格被挂念的东西身上,把「被挂念」这件事从头到尾演了一次。
写到这里,可以把它放回全书的主线。
本书从第一章起追一件事:汉语里「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吾何爱一牛」,那个爱是吝惜;《老子》说「甚爱必大费」,说的是舍不得得深,耗费就大。全书前面写过许多种舍不得,也写过它的账单——舍不得天然连着占有,宠爱是给得太多,溺爱是给错了地方,器物之爱是只能占着不能给。舍不得的常态是抓在手里。
花冢是这条线上很少见的一处例外。
她舍不得,可她抓不住,也不打算抓。落花不能被占有——留在手里几天就烂了,插在瓶里也一样,唯一的处置就是让它化掉。她做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在把花交出去:交给袋子,交给土,交给时间。四个动作下来,手里什么也没剩。
所以这一节是全书写「舍不得」写得最干净的一处:把占有那一层剥掉之后,剩下的就是它了——不肯让一件正在过去的东西被随便处理。
而她舍不得的对象也值得注意。不是某一朵花,是花。落花年年都有,数量无限,冢埋不满,这件事永远做不完。第二十三回做过一次,第二十七回又做一次,中间隔着一个多月,两次之间还有多少次,书里没有交代。这个动作没有完成的时刻。
到这一步,舍不得已经被推到了它最普遍的形态:不是舍不得某一个人,是舍不得一切正在过去的东西。而在这个形态里,爱与惋惜不再是两件事——你为一样东西惋惜,就是你在爱它;你爱它,表现出来的全部内容,就是不肯让它随便过去。全书写到这里,这两个词合成了一件事。
最后回到那个畸角上。
关于花冢,可考的实物一样也没有——它是小说里的一个地点,本来就没有实物。可考的只有两样:第二十三回她说过的那几句话,和第二十七回那首诗。这两样东西都不长,加起来不到一千字,而且各本文字互有异文,个别字至今没有定论。
一件没有人要求、没有人见证、连碑也没有立的事,能留下来的就是这么多。按她自己的说法,埋进去的东西日久随土化了,冢里到最后是空的。剩下的只有那个动作被人记了一笔。
通行的《红楼梦》是一百二十回。前八十回有多种早期抄本传世,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蒙府本、列藏本、舒序本、甲辰本、郑藏本,各存回数不等,文字互有出入;后四十回的来历学界看法不一,旧说出于高鹗续补,近几十年的整理本多题作「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程伟元、高鹗的木活字本刊于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与五十七年(一七九二),前者通称程甲本,后者通称程乙本。这些分歧对本章要处理的那一处并无妨碍:那一处在现存诸早期抄本里都有,文字彼此小异而无实质出入。
版本的差异有时大到连回目都不是一句话。黛玉进贾府那一回,庚辰本一系作「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甲戌本却作「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同一件事,两副对子,两种口气。凡本章引及回目与原文,都以现存抄本与程本的通行文字为准,遇有异文即注明「各本不一」,不作调和,也不替古人定夺。
先把一件可以计数的事摆出来。这部书写得最长、写得最细、写得最耗笔墨的一段关系,是宝玉与黛玉。从黛玉进府到她死去,中间隔着九十多回。九十多回里,两个人同处一室、有来有往的场面,多到无法一一列举。可是把这些场面按性质分一分类,就会看见一个很不成比例的分布:绝大多数是试探、赌气、猜疑、拌嘴、哭、赌咒发誓、旁人来劝、然后和好;真正把心里那句话说给对方听的时刻,只有一次。
这个比例本身就是一件值得说的事。
在这部书以前,中国的说部与曲本写男女之情,重头戏几乎都在「说出口以后」。唐人传奇里,情事一起头就已挑明,往下是聚散、是负心、是果报。宋元话本与明代拟话本,男女相识往往在数行之内定局,笔墨真正用力的地方在于变故:家难、官司、拐骗、重逢。至于戏文,从《西厢记》到《牡丹亭》,最紧要的关目是私订、是自媒、是还魂、是团圆——都发生在心意已经彼此知道之后。人物在台上把心事唱得再曲折,那也是唱给观众听的曲折,不是瞒着对方的曲折:台上另一个人往往早已知道,或者马上就要知道。
《红楼梦》把重心整个挪了位置。它把九十多回的绝大部分篇幅,用在心意还没有明说的那一段时间里。不是因为作者舍不得写破,也不是为了拖延;是因为这部书发现,「没说出口」本身是有内容的,而且内容极为丰富。它可以细分成许多层:不敢说、不便说、不肯先说、说了怕对方不信、说了怕对方当真、以为对方已经知道所以不必说、以为对方明明知道却装作不知道所以更不能说。这些层次彼此不同,人在其中的反应也不同。中国小说在此之前没有人这样写过。写「没说出口」,而且一写就是九十多回,这是第一次。
要写这个东西,作者得先找到它的动作。心事是没有动作的,可是猜疑有:猜疑要说话,要拿话去撩,要看对方的脸色,要在对方回话的语气里找证据。于是这部书里,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十有八九是言语。不是叙述者告诉读者他们心里怎么想——虽然叙述者也时常插进去说明——而是他们自己拿话去试对方。试探取代了表白,成了这段关系的日常形态。日常到什么程度:连和好都要靠一次新的试探来完成,而那次试探又埋下下一次争吵的引信。
后世读这部书的人,常爱把宝黛之间的争吵称作「小儿女情态」,语带宽容,也语带轻慢。这个说法漏掉了一件事:这些争吵不是情绪的浪费,它们是这段关系唯一可用的语言。两个人被放在一个不许直说的位置上,直说的路封死了,剩下的只有试。书里写试探写得那么密、那么烦、那么反复,正因为在那个位置上,人就只能这样活。
也正因如此,第三十二回那三个字才成了全书的一个断口。那不是一次表白的高潮,而是一次语言的更换:在两百多回的加码、宣誓、信物与传书之后,一个人第一次不再证明什么,只说了一句安抚的话。本章要处理的就是这三个字:它是什么,它为什么有效,它有效之后又为什么什么也没能改变。
先看试探的机制,不看它的例子有多少。
第二十二回,回目通行作「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这一回里,宝玉因为一场无谓的口角挨了两头的气,回房写下一偈,又填了一支《寄生草》。黛玉、宝钗、湘云看见了,不去劝解,也不去追问,而是接着他的禅语往下续。偈语中「你证我证,心证意证典」云云,黛玉在末尾添上一句,各本文字略有出入,或作「无立足境,方是干净典」,或作「无立足境,是方干净典」。添完之后,三个人一齐把他驳倒,宝玉自认参不透,事情就算揭过。
这一段常被当作全书写禅机的名段,实际上它是一次极典型的试探。宝玉写偈,写的是心事:他被两边夹着,两边都不领情,索性说个「无可云证」。黛玉去续那一句,续的也是心事:你说到无可证,还留着一个立足之境,那就还不算干净。表面上是文字游戏,是拿禅语斗机锋;底下是两个人拿一套谁也不必负责的话,去碰对方的底。禅语在这里的功能,和后来那些冷笑、赌咒、拿「金玉」两个字互相戳的功能,是一样的:给心事找一件外衣,好让说的人可以随时否认自己说过。
第二十九回是另一种典型。清虚观打醮回来,两人闹到砸玉、绞穗子的地步。叙述者在这一处专门停下来,把两个人的心里话各写了一段,大意是:宝玉想的是我心里只有你,只恨你不知道;黛玉想的是你心里若真只有我,就不该一提「金玉」就着急,你越着急,越见得你心里有它。然后书中用了八个字来断这场闹:求全之毁,不虞之隙。这八个字化用《孟子·离娄上》的「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典」,原是讲名声的:有意外得来的赞誉,也有力求周全反而招来的诋毁。搬到这里,意思变成:正因为要求十全十美,才生出无端的嫌隙。
把这两回并起来看,试探的机制就清楚了,它是一个闭环,一共三步。
第一步,因为不能直说,所以只能试。不能直说的原因不在两个人身上。他们同住一府,同在一处长大,婚事却不由自己开口——开口即是失礼,即是自轻,即是把长辈的权柄夺过来。这是那个位置本身的规定。既然不能说「我心里有你」,就只能说「你心里没有我」;不能问「你可肯」,就只能问「你为什么对别人也那样好」。试探是被逼出来的替代品,不是性格缺陷。
第二步,因为试,所以误会。试探这种话有一个天生的毛病:它必须说得不像真的,否则就不叫试探了。说得不像真的,对方就有权按不像真的去接。于是一句本意是「你到底把我放在哪里」的话,出口成了刻薄;一句本意是「我怕」的话,出口成了挑衅。对方接住的是刻薄和挑衅,回过来的自然也是刻薄和挑衅。两个人各自守着一句真话,交换的却全是假话,还都拿对方的假话当证据。
第三步,因为误会,所以更不敢直说。这是闭环真正咬合的地方。每一次误会过后,直说的成本都比上一次高。上一次已经闹成那样,这一次再开口,就等于承认前面全是自己多心;把心事说出来,还要连带承认自己此前的刻薄、赌气、砸的东西、说过的狠话都是无理取闹。人越是在意,越承受不起这一层自证其非,于是干脆再试一次——如果对方主动说破,那我什么都不必承认。两个人抱着同一个念头,谁也不肯先开口。
这就是这部书对「说不出口」所做的最完整的一次结构分析。它不是把责任推给性格,也不是推给礼教,而是画出了一个自我加固的循环:越在意,越试;越试,越伤;越伤,越不敢说。循环每转一圈,两个人的实际处境没有任何变化,可是可说的话又少了一句。到第三十二回之前,能说的话已经快要用尽了。
本书第一百八十四章讨论过戏曲里的一种反讽:观众什么都知道,台上的人什么都不知道,观众的心提在半空,看着那个人一步步走进自己的祸里。那是信息的落差造成的反讽,靠的是「有人不知道」。这里的情形不同,而且更难写。这里没有人不知道。两个人心里都明白对方的心思,明白到可以拿对方的心思当武器;叙述者也早在第五回的曲子里把结局挑破了——那支《枉凝眉》说的是「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读者比谁都清楚。所以这里的反讽不是知与不知的落差,是知与认之间的落差:两个人都知道,两个人都不肯认,而这不肯认本身,正在一点一点把知道的东西耗掉。
前一种反讽让人替角色着急,后一种让人无处使力。因为无从提醒——他们并不缺知识。缺的是一句谁先说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那个位置上无解。写到这个地步,作者只剩一条路:让其中一个人放弃试探。
第三十二回,回目通行作「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含耻辱情烈死金钏」,各本文字微异。那三个字出现在这一回的前半。
宝玉说的是:「你放心。」
黛玉的第一反应不是接住,是推开。她问:我有什么可放心的?我不明白这话;你倒说说,怎么就放心不放心。这是老规矩,试探的老规矩——先否认自己听懂了,把话推回去,看对方肯不肯再说一遍、肯说到多深。
宝玉这一次没有顺着往下试。他说的大意是:好妹妹,你别哄我;你要果然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的心思白用了,连你素日待我的心思也一并辜负了。接着他说出了这句话的根据:你正是因为总不放心,才弄了一身的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至于一日重似一日。
书中写黛玉听后的反应,用了「如轰雷掣电」四字,又说她细细想来,这话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心里有万句言语要说,却半个字也吐不出来。此后两人各自怔住,末了黛玉拭泪走开,只丢下一句「你的话我都知道了」——此句各本或作「我早知道了」,意思无别。
先看这三个字不是什么。
它不是表白。表白的语法,主语必是「我」:我心里有你,我为你如何。第二十九回那一场闹,两个人心里想的全是这一类句子,只是没有出口。「你放心」的主语是「你」,谓语是一个祈使。它不报告说话人的状态,它要求对方改变一种状态——而且要求的方向是停止,不是开始。表白是把自己交出去;这句话是把对方接过来。
它不是承诺。承诺要有内容,要有一件可以指认、可以兑现、可以违约的事:我娶你,我等你,我此生不另娶。「你放心」没有任何内容。它不许诺任何具体的事,也就无所谓践约与背约。正因为不含内容,它也就无法被日后拿出来对质。
它不是誓言。誓言的形式是抵押:请出一个比自己更大的东西来担保,天、地、雷、日月、来世、性命。抵押物越重,越见得说话人心虚——他知道自己一张嘴不值钱,所以要借外物撑住。「你放心」不请任何担保。它不指天,不指日,不提死,不提来生。
那么它是什么。它是一句安抚。
安抚的对象,不是对方的爱,是对方的怕。这一层要说清楚:整整九十多回,这个女子的所有尖刻、赌气、冷笑、把「金玉」两个字翻来覆去地戳,其内核只有一样东西——不放心。她并不怀疑他喜不喜欢她,她怀疑的是这份喜欢作不作数、能不能算、到时候能不能顶用。她的刻薄不是恨的变形,是怕的变形。宝玉这一次没有去回应她的刻薄,也没有去反驳她的证据,他直接越过所有话面,报出了她那些话底下的那个东西的名字。
正因如此,三个字才可能被听懂,而且必然被听懂。「不放心」是这两个人之间唯一的共同词,是九十多回的试探磨出来的一个词。他说「你放心」,等于同时说出了几件事:我知道你在怕;我知道你那些难听话是怕出来的;我不追究那些话。这是把她整套试探的语言一次性接住,并且赦免。她所有的伪装在这一刻不是被戳穿,是被免除了——不必再装了。
书中写她的感受,用的字眼是「恳切」,不是动人,不是感人。恳切近乎「切」,切中的切。三个字不美,也不响,可是正正落在痛处上。
还有一件事必须留意:说破之后,紧跟着的不是一场倾谈,是更深的失语。万句言语,半个字也吐不出来。被人说中心事的人不会滔滔不绝,滔滔不绝的多半是没被说中的人。这部书写到这里,把一个很不容易写的经验写准了:真正被理解的瞬间,人是没有话的。
紧接着还有一段,常被引作全书写情的名句。黛玉走后,宝玉犹自出神,把走来的另一个人错认成她,说了一大篇心事,末了一句是「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典」。这一段的力度确实大,可是它的语法回到了旧路:主语是我,内容是我为你如何,语气是不惜一死。它是加码,是宣告,是把心掏出来给人看。而它偏偏说给了不该说的人听——这一层反讽属于本书第一百八十四章讨论过的那一类,是场面上的错认。两相对照,一件事就很清楚了:全书写了那么多加码的话,最有力的一句反而是不加码的那三个字;而那三个字,说给了正主。
「放心」这个词,古今几乎是两个词。
《说文解字》释「放」:「放,逐也。」本义是驱逐、放逐,引申为放纵、放失。先秦的「放心」正是这个「放」。《孟子·告子上》有一段极著名的话,说仁是人心,义是人路;舍了路不走,放了心不知去找,可叹;又说人家跑丢了鸡犬还知道去找,心跑丢了却不知道找;末了落在一句:「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这里的「放心」是个偏正结构的名词:走失了的心。它要被「求」——追回来,收回来。整段话的姿态是往回抓。
白话小说里的「放心」是另一个结构:动宾。心本来提着、悬着、吊着,现在把它放下。姿态是往下松。
两个「放心」方向正相反,一个要追回,一个要放下;可是两者共有一个前提:心不在它该在的位置上。先秦人说心走失了,要拿学问把它拉回来;宋元以后的人说心悬着,要有人替他把它安下去。同一个词,两千年里换了一次方向,换的其实不是词义,是人们认为心的毛病在哪里。
从「放失」到「安下」的转关,大约在中古以后。「放」逐渐生出「放下、搁置」的用法,禅门语录里这一类说法尤多,具体的用例出于哪一部灯录、哪一位禅师,各家所记不一,学界看法也不一致,不必坐实。可以并观的是禅宗那则著名的安心公案——弟子说心不安,请师父安心,师父说把心拿来我替你安,弟子说觅心了不可得,师父说我与你安心竟。此事载于《景德传灯录》一类灯史,属禅宗内部的传法叙事,其史实成分学界看法不一,不能当史事看。但它有一点与本章相关:不安被当成一个可以被别人处理的东西,而处理的办法不是给证据,是让人看见不安本身。「你放心」做的是同一件事。
再看「知心」。这一系的词有三个,先后不同,重心也不同。最早著名的是「知音」,伯牙钟子期的故事见于《列子·汤问》与《吕氏春秋·本味》,两书的成书年代与这个故事的先后关系,学界看法不一。「知音」所知的是技艺与志趣,是我做出来的东西。其次是「知己」,所知的是这个人,是我的品性与遭际。「知心」较晚,唐以后诗文与宋元话本中渐多,所知的是此刻——我此刻在意什么,此刻怕什么。三个词一层比一层近,一层比一层短。「你放心」正是第三种:它不夸她的才,不论她的人,它只处理她此刻悬着的那点东西。
「体己」也是明清白话的常用词,又写作「梯己」「贴己」,各书用字不一,语源学界看法不一。它的意思是贴着身子的、私下的:体己话是不与外人说的话,体己钱是不入公中的钱。体己的要害在于「私藏」——它靠不外传来证明亲密。值得注意的是,「你放心」不是体己话。它没有压低声音,没有避开旁人,也没有交换秘密。它是当面把对方藏着的东西点出来,然后叫她不必再藏。体己是两个人合起来对第三方保密,而这三个字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取消保密。
末一个是「省得」。《说文解字》释「省」:「省,视也。」本义是察看,引申为明白、觉悟,「不省人事」的「省」即此。元明白话里,「省得」两义并行:一是懂得、明白,二是免得、以免。这两个义项在口语中并不互相干扰,人们凭上下文自然分辨。而这两义合起来,恰好是本章的题目:省得你的心,是懂得;省得你担心,是免除。「你放心」一句话同时做了这两件事——因为懂得,所以能免除;不懂得的人说这三个字,只会招来一句「你懂什么」。
这几个词都是白话,不是文言,这一点关系不小。本书第二百〇一章讲过戏曲里曲与白的分工:曲负责抒情、负责铺张、负责把情绪拉到最高;白负责交代、负责应答、负责日常。文言的表情词是给「曲」用的,白话的这几个词是「白」的家当。这部小说写情最要紧的那一刻,用的全是白的语汇。
把这三个字放回本书写过的那些名句里,差别就显出来了。
本书第七十一章讲《上邪》。那是汉乐府鼓吹曲辞的一首,《乐府诗集》收在《铙歌十八曲》里。它的办法是列举不可能:「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五件事,一件比一件不可能,堆起来做抵押。
第一百二十三章讲白居易《长恨歌》里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典」。它的办法是换物种、换世界:这一世不成,就换一个身子;人间不成,就换一重天。
第一百七十九章讲秦观《鹊桥仙》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它的办法是重新定义时间:把不能相守说成不必相守,用一个更大的尺度把眼前的分离化掉。
三者的手法不同,语法却是一样的。第一,主语都是说话人自己或双方的「情」,说的是我这一边的分量。第二,都要请一个外物出来担保——自然、来世、时间——担保越重,越见得说话人明白空口无凭。第三,它们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我爱得够不够多。
「你放心」不回答这个问题。它不比大小,不请担保,不提永远。它的主语是对方,它处理的是对方此刻的不安。这是表达方式上的一次根本转向:从证明自己爱得多,转到照顾对方在怕什么。
加码式的宣告里,其实藏着一点不易察觉的自私。它要求对方相信我。而「相信」是一种负担:被要求相信的人,等于被交付了一份考核的差事——你信不信我?你信到什么程度?信得不够就是辜负。发誓的人把话说得越满,对方的负担越重。第二十九回那一场闹,正是这个负担压出来的:两个人各自要求对方证明,各自都觉得对方证明得不够。安抚不要求任何东西。它不需要对方回话,不需要对方对等,也不需要对方相信——不放心的人如果能因为一句话就放心,那才是奇事;这三个字要的只是让她知道有人看见了她在怕。
这里也得说反面,不能只说好。不加码的话有它的代价:它不可核验,也不留凭据。誓言至少留下了句子,日后可以援引、可以追讨、可以拿出来责问「你当初说过什么」。「你放心」什么也没留下。它没有条款,没有期限,没有担保物;它只在说出来的那一刻生效,过了那一刻,谁也无从据以要求什么。它是这部书里最重的三个字,也是最抓不住的三个字。
上一节末尾提到曲与白,这里要把它说完,因为这三个字的分量有一半系在体裁上。
本书第二百〇一章讲过南戏与传奇的体制:一出戏里,唱的部分叫曲,说的部分叫白。曲要按曲牌填,有格律,有辞藻,负责把情绪往高处推;白是散语,负责交代来龙去脉、负责一问一答、负责日常的琐事。旧题徐渭的《南词叙录》一类著作论及南戏体制,该书的作者归属学界看法不一。至于「宾白」这个名目怎么解,明清曲论家有数说:或谓唱是主、说是宾,或谓两人对说为宾、一人独说为白,各家说法不一,这里不必判定。要紧的只是那个分工本身:抒情归曲,日常归白。
分工带来一个后果,戏曲写情的最高点必定落在曲上。因为曲是唱的,唱要有腔,腔要有字撑着;字面若不够华丽、不够大、不够远,腔就空了。于是唱词天然要加码。它必须说山无陵、说天地合、说生死、说来世,否则那口气拖不满一支曲子。汤显祖在《牡丹亭记题词》里写的那几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正是这种语法的极致,它是宣告,是把情推到能推的最远处。本书第二百〇八章讨论过那部戏的第五十三出《硬拷》,也讨论过它的结局:至情推到极处,仍要一道圣旨来收。
白话小说没有曲白之分,通篇都是白。可是《红楼梦》偏偏在里面留了「曲」。第五回的判词与那一套曲子,诗社的诗,葬花的歌行,中秋的联句——这些就是这部书的曲。它们的职分与戏里的曲完全一样:宣告、预言、把命运先说出来。「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典」是曲的口气,不是人的口气;它是给读者听的,不是给对方听的。
于是这部书形成了一个双层结构:曲的一层负责说破命运,白的一层负责过日子。两层之间是隔断的——人物唱得再明白,也不影响他们在白里继续瞒着、试着、赌气。
而全书写情最高的那一刻,落在了白里。三个字,无格律,无辞藻,无对仗,没有一个字是雅的。它唱不了:太短,撑不起一句腔;太平,没有可供铺陈的字面;也太具体,只对一个人、一件事、一个时刻有效,换个人说就不成话。戏曲的最高点必须能唱,能唱就必须加码;小说不必唱,于是小说可以往下走,走到日常口语的地面上去。
这是小说这一体裁在写情上做成的一件戏曲做不成的事。戏台上的人,心事一到深处就得起唱,一起唱就离开了说话;小说里的人可以一直说话,说到最深处仍旧是说话。中国人写了两千多年的情,从《上邪》到《长恨歌》到《鹊桥仙》到《牡丹亭》,用的都是唱的语法。到这部小说,第一次把最高的一句放进了说的语法里。
接下来是本章最不好写、也最不能省的一节。
三个字说过之后,什么也没有改变。
先看两个人自己。说破之后不到两回,第三十四回,回目通行作「情中情因情感妹妹,错里错以错劝哥哥」,各本或有小异。宝玉挨打之后,遣人给她送去两条旧手帕。她起初莫名其妙,想过一层才领会过来,随后在帕上题了诗。
这是一件很值得留意的事。刚刚当面把话说明白的两个人,隔了一天,又回到了不写明的老路上:用两条旧帕子传话。帕子之所以能传话,正因为上面没有字;正因为没有字,才可以送、可以收、可以被人看见而不落把柄。说破的那一刻是例外,不是新常态。第二天太阳一出,两个人还得回到那个不许直说的位置上去,还得用旧办法。
再看处境。她仍旧是寄居的孤女,父母双亡,家产无着,在这一府里没有任何人替她说话;婚事仍旧不由自己,也不由他;长辈的心思没有变,家里的盘算没有变,「金玉」的话头没有变,她的病没有好,反而一年重似一年。三个字什么也不能动。它不能给她一个身份,不能给她一门亲事,不能让任何一个有权柄的人改主意。
这正是本书第二百〇八章那条结论的另一个例子:感情说明白了,处境不会因此改变。那一章讲的是《牡丹亭》第五十三出,人已还魂、婚已私成,做父亲的仍要动刑追问,最后要靠皇帝出面才算了结。那部戏至少还给了一道圣旨——用一件戏台上才有的外力,把处境硬掰过来,好让至情有个交代。这部小说不给圣旨。它把那个位置原封不动地留在那里,让三个字撞上去,然后写下撞上去之后什么也没发生。
还有一层更硬的话,不说不行:她的不放心是对的。
她怕的事,后来一件件都应验了。这不是作者要罚她多心,而是她的判断本来就准。她住在别人家里,她的一切都系在别人的一念上,她对危险的估计从来没有错过。所以宝玉那句「你放心」,严格地讲,是一句没有根据的话——他给不出任何理由让她放心,因为事实上不存在这样的理由。
那么他为什么还说。因为他看见她病成那样。这句话不是判断,是心疼;不是保证事情会好,是求她别再这样耗自己。说这句话的人手里没有权柄——他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婚事,他也说不动任何一个长辈;他是一个没有办法的人,对另一个没有办法的人说话。
把这一层认清,这三个字才不至于被读成一句轻飘的许诺。它不是一个有把握的人在安排未来,是一个同样无能为力的人,在对方最难受的时候,先把她的难受接过来。
回到全书的主线。
「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说「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三千年里,这个字从「舍不得」慢慢挪到「给出去」,而两头其实是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可是「舍不得」有个方向问题,本书前面许多章其实都在这个方向上打转。宠爱是给得太多,溺爱是给错了地方,器物之爱是只能占着不能给,凄美之爱是给不出去。这些形态各不相同,却有一个共同的立足点:说话的人站在自己这一边。我舍不得失去,我怕我没有,我不能没有。哪怕是最深情的那些句子也一样——山无陵天地合,是我不肯放你走;愿作比翼鸟,是我要在别处继续占有;两情久长,是我给自己找一个不必失去的说法。这些都是朝向自己的舍不得。
「你放心」是全书两百多章里,舍不得第一次完全转向了对方。
证据就在他给出的理由。他没有说我离不开你,没有说我此生非你不可,没有说我会怎么样。他说的是:你因为总不放心,才弄了一身的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会一天重似一天。他心疼的不是自己得不到,是她为这件事在受苦。这是「舍不得」的一次换位——从舍不得放手,变成舍不得看她这样。
这个转向落在字形上,也看得见。繁体的「愛」,手在上,心在中,脚在下:手是要给出去,心是舍不得,脚是走不动。许慎在《说文解字》里把「愛」释作「行皃也,从夊,㤅声」,说的是行走的样子;表示爱的本字另有一个从心的「㤅」。这三个字的场面里,手没有给出任何东西——没有信物,没有条款,没有一件可以拿在手上的凭据;脚也没有走出一步——身份、婚事、家族的安排全都原地未动。动的只有中间那颗心,而它动的方向,是从自己这一边挪到了对方那一边。
这也是这部书对「爱」这个字给出的一个答案。它写了一百多回的舍不得,写尽了各种形态的占有与索取,最后把最重的分量给了一句不占有、不索取、不留凭据的话。三个字,日常口语,没有一处用力。它的门槛低到不需要任何才华:不必会填词,不必请出天地,不必抵押来世,只需要看清楚对方在怕什么。
而他给出的理由,不是天,不是地,不是来世,是她的病。
小说写人,通常是一个一个写出来的:先出场,后有事,末了见其归宿。读者跟着一页一页地翻,和书中人一样,不知道明天会怎样。这是叙事的常规,也是叙事之所以能吸引人的地方——悬而未决。
《红楼梦》不走这条路。它在开卷不久处,就把一群女性人物的结局一并交代了,而且用的不是叙述,是名册。通行的百二十回本第五回,写主人公在梦中进入一处仙境,那里设有若干司,其一名为薄命司;司中橱内藏着册子,册子按等第分为正册、副册、又副册,每一等收若干人;册上每人一页,页上有图有诗,诗即所谓判词。看完册子,又有十二支曲子唱出来,曲各有名,合为一套,首有引子,末有收束。这一回把这套东西集中安置在故事刚刚展开的位置,此后百余回的人事,都在这几页纸的笼罩之下。
这里须先把版本的话说在前头。《红楼梦》没有一个作者亲定的本子。今日所见,大别为两个系统:一是带脂砚斋等人批语的抄本系统,如甲戌、己卯、庚辰诸本,存回不全,文字互有出入;二是乾隆末年程伟元、高鹗排印的百二十回本,即通称的程甲、程乙本,后来的通行本多由此出。两系统之间,回目文字、正文用字、诗曲字句,处处有异文。第五回的回目,各抄本与程本作法不同;册子里的图咏、判词的具体字句,以及十二支曲的曲名与文句,各本亦互有异同。校勘家为一字之异争论至今,尚无定论。因此下文凡涉及具体文字,一律不作征引,只说其体制与用法;凡关乎解释的地方,也一律注明历来看法不一。至于后四十回的著作权——是高鹗所续,还是程伟元所得旧稿,抑或另有他人——更是聚讼百年的老题目,本章不涉入,只取一点为大家所公认的:那份名册,出现在全书的前部;而它所预告的事情,发生在很后面。
先要说清楚的是,这份名册不是提要,不是目录,也不是人物表。提要是给读者省事的,目录是给检索用的,人物表是怕读者记不住谁是谁。这三样东西都站在故事之外,是书的附件。而这份名册站在故事之内:它是书中人物在书中亲眼看见的东西,他看不懂,读者也看不懂,要等到后面的事一件一件发生,才回头明白那一页说的是谁。它是情节的一部分,又是情节的判决书。中国小说史上,把结局提前写死、并且写成公文样式的,这不是头一回——话本、宝卷、神魔小说里,都有仙册、阴司簿、功过格一类的东西——但把它用在一群没有神通、没有官职、也没有做过什么大事的年轻女子身上,并且用它统摄全书,这确是新的。
新在哪里?新在体裁的挪用。册、判、曲,这三样都不是小说家的家什。册是官府的东西:户口有册,田亩有册,官员有册。判是刑名的东西:一案既定,主司作判,数语而事已了,不容再辩。曲是伶人的东西:一套曲子唱下来,是一个人的一生。这三样各有各的来历,合在一处,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流程:先立档,再定案,末了公示。一群人的命运,就这样被办成了一件公事。
册上有图有诗,这个格式也另有来历。汉魏六朝以来的图赞、图咏是一路:郭璞为《山海经》作图赞,一图一赞,四言数句,先示其形,再断其性;刘向《列女传》一系的本子,旧时亦多附图,历代摹本、刻本中图像与传赞并列者不少,顾恺之名下的《列女仁智图》摹本即属此类。这一路的做法有个共同的格式——先画出一个人,再用几句韵语概括她的一生。册页的形式与此全同,只在一处改了:图赞是盖棺之后的评断,册页却是未发生之事的预告。同样一套格式,一个用来总结,一个用来宣判。
这一点值得停下来想。小说家要写一群人的悲欢,手上其实有很多现成的办法:可以写编年,可以写列传,可以像《儒林外史》那样一个接一个地牵引下去。这些办法都保留了时间的样子——事情是一件一件来的。而名册取消了时间。名册上的人不是先后出现的,是同时罗列的;不是活着的,是已经归档的。翻册子的人,一页一页翻过去,像在看一份已经办完的卷宗。全书此后的百余回,不过是把这份卷宗里的每一行,展开成有声有色的日子。
这就是本章要讨论的那件事:一部小说不只写两个人,它给一整群人排了名册。而排名册这件事本身,在中国有它极长的来历,并不是从小说开始的。
本书第一百七十一章讲过谱录。中国人对心爱的东西,第一反应是给它作谱。牡丹有谱,欧阳修在洛阳作《洛阳牡丹记》,把牡丹分品第,记名色,叙风土;茶有经,陆羽《茶经》分源、具、造、器、煮、饮诸门,一样一样地说;石有谱,杜绾有《云林石谱》,列各地石品,记其产地、形色、声音;此外香有谱,菊有谱,兰有谱,蟹有谱,砚有谱,笔有谱。这一类书,四库馆臣把它们归在子部谱录类,意思是:它们既不是经,也不是史,不讲道理也不记大事,只是把一类东西认认真真地记下来。谱录之作,唐宋以后极盛,至明清而不衰。
本书第一百五十九章讲过品第。品第比谱录更进一步:不但记,还要排。钟嵘《诗品》把汉魏以来的五言诗人分为上中下三品,一品之内又有先后;谢赫《古画品录》论画有六法,列画家为若干品;书有《书品》,把书家分等。品第之风所以能行,与汉魏以来的选官制度不无关系——九品中正之法,把人分为九等,由中正官定其品,这是把品第用在人身上最早的制度化尝试。文人评诗论画时的三品六品,和吏部的九品,是同一种思维在不同场合的运用:凡好东西,总要分出高下;凡分高下,总要落成条目。
本书第一百五十八章讲过著录。著录是更冷静的一层:不评优劣,只管有无。《汉书·艺文志》著录西汉宫廷藏书,分六略,每书注明篇卷;《隋书·经籍志》立四部之名,后世沿用千余年;宋有《崇文总目》,清有《四库全书总目》。著录的要义在于:凡入目者即存在,凡不入目者,后人便无从知道它曾经存在。一部书能否传下来,有时不在于它写得好不好,而在于当年有没有人把它抄进目录里。这是目录学最令人心惊的一面。
著录本身还要再分等。《四库全书总目》收书即分两类:一类是著录之书,全文抄入《四库全书》;一类是存目之书,只在总目里留下书名、卷数与一段提要,书却不收。存目的意思很清楚——知道你有过,但不留你。同一部目录之内,进与不进,差的是一整部书的存亡,而分界处往往只是馆臣的一句评语。册子分正册、副册、又副册,与此是同一个形状:同在一司之内,而所处的等第不同;等第不同,所得的笔墨与地位也不同。分类从来不是中性的动作,凡分类必有等,凡有等必有轻重。
谱录、品第、著录,三样合起来,构成中国人对待珍爱之物的一套完整程序:先编目,再排序,再品评。这套程序适用于书、画、器、花、石、茶、香、印、砚、鸟、鱼,凡是被认为值得珍视的,几乎无一不曾被编过、排过、评过。它的心理根据其实很简单:人怕散失。一样东西一旦被写进册子,就算日后实物没有了,册子上还留着它的名字、形状、来历。目录是对抗遗忘的技术。
而《红楼梦》做的事情是:把这套技术,用在了人身上。
这个转用不是没有先例的。史书立传,本来就是一种著录;《列女传》一类的书,把女子分为若干类,每类若干人,已经近于分册。诗文中亦有先例,唐宋以来文人为歌者、为名妓作传作评,分列等第,如唐人有《北里志》记平康诸妓,宋元以下类似的书更多,大抵不出品藻声色的路数。但那些书是站在书外看人,评的是色艺高下,册子服务于评者的趣味。《红楼梦》不同:它编的这份册子里,没有色艺的高下,只有归宿的分别;册子不是给人看的,是给命运存档的;而编册子的那只手,不属于书中任何一个人。
于是这份名册就有了双重的性质,这也是本章要说透的地方。
一面是最高的珍视。为一个人立一页,配一图,系一诗,这本是历代给圣贤、给功臣、给节妇烈女的待遇。凌烟阁画二十四功臣像,史馆为名臣作传,地方志为孝子节妇立目——能进册子的,都是被认为值得永远记住的人。而《红楼梦》把这份待遇,给了一群没有功业、没有封号、没有事迹可载的年轻女子。她们中有主子,也有仆婢;有识字的,也有不识字的;按任何一种正史的标准,她们都不够格进入任何一本册子。作者偏要给她们一人一页。这在当时,是一个极大的判断:她们值得被著录。全书开卷处那段自述缘起的话,大意即说,此书所以要写,是因为当日所见的那些女子,行止见识都在自己之上,若使其泯灭无闻,是不应该的。这段话的具体文字各本有出入,不具引;但意思历来无异说——写这部书的理由,就是不肯让她们散失。这正是谱录的心理:怕散失,所以编目。
另一面是最冷的处置。凡入册者,即有编号;凡有编号,即有等第;凡有等第,即被归类。正册、副册、又副册,这个三层结构,和钟嵘的三品、和九品中正的上中下三等,是同一个形状。而每人一句判词,更是刑名的做法——判词的性质是了结:话说完,案子就定了,当事人无从申辩,也无从更改。册子是最深情的形式,判词是最无情的形式,这部书把二者合在了一页纸上。一个人被珍视到值得单独立传,同时又被处置到只剩一个编号和一句断语。这两件事同时发生,并不矛盾:因为在这套传统里,珍视的方式本来就是编目,而编目的代价,就是把活的变成条目。
名册既已立定,接下来的问题是:册上写什么。写得太明白,故事就没得看了;写得太含糊,又不成其为判决。于是这部书用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用双关。
书中人物的归宿,常常预先藏在名字里、在一个物件的名目里、在一句唱词的字面下。读者初读时只见字面,读到后来才发觉那字另有一个同音的字在等着。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本章标题所用的这两个名目:仙境中待客的茶,名为千红一窟;待客的酒,名为万艳同杯。清代以来的读者,多把这两个名字读作另外两个同音的词——一个是众多的红颜同哭,一个是众多的艳色同悲。这个读法流传极广,几乎成了定说。但须老实说明:各本用字互有出入,作者是否本有此意,并无自述可证,历来解读不一,亦有学者以为不必处处求谐音,过求则流于附会。清代以来的索隐一派,把书中几乎每个名字都拆成隐语,以指实某朝某人,后来多被证明是牵强的。所以本章只说这门手艺的存在与性质,不为任何一处的具体解法作担保。
有一个例外可以说得稍实一些。第一回自述作书之意时,有把真事隐去、用假语敷演的意思在;书中恰有两个人名与这两句话同音。清代读者据此认定二名即由此而来,这个看法虽也属推论,但因为有本书自己的话作依托,较之别的解法为可靠。各本此处文字仍有异同,故不具引。
这门手艺不是《红楼梦》发明的,它的来历很长,而且——这是本章要点出的地方——它原本是用来说情话的。
本书第一百一十三章讲过南朝的谐音。江南吴地的民歌,《子夜歌》《读曲歌》《华山畿》一类,收在《乐府诗集》的清商曲辞里。这些歌短,多是五言四句,内容不出男女相思。它们最擅长的一件事,就是借同音字说不敢明说的话:采莲的莲,同音于怜爱的怜;抽丝的丝,同音于相思的思;藕断的藕,同音于配偶的偶;碑石的碑,同音于悲伤的悲;布匹的匹,同音于匹配的匹。歌里明明在说采莲、说缫丝、说立碑,听的人却都知道说的是什么。这套办法的妙处在于:它让说的人有退路。说破了是情话,不说破只是采莲。南朝的民歌用它躲避礼法的耳目,唐人也用,李商隐写春蚕吐丝到死,丝与思同音,一千多年来无人不解其意。
同一套语言技术,到了《红楼梦》手里,换了用途。它不再用来躲避,而是用来预告。莲与怜是把一句情话藏起来,让当事人自己去听;而红与哭、艳与悲,是把一个人的结局藏起来,让读者过很久才发现。前者藏的是心事,后者藏的是判决。前者的听众是所爱的那个人,后者的听众是读者。同样是同音字的一层薄纸,一面写的是我喜欢你,一面写的是这件事已经定了。
这中间还接着另一条线,即谶。汉魏以来有谶纬之学,以隐语预言吉凶;六朝以下又有所谓诗谶,以为人诗中偶然的一句话,会在日后应验。史书笔记里此类记载极多,大抵是事后追认——先有结局,后有人翻检旧诗,指某句为兆。这类记载的可信度自然是低的,但它反映了一种根深的想法:语言先于事件,话说出口便有约束力。判词正是这种想法的文学化。它把事后追认的诗谶,改成了事前颁布的判决;把偶然的应验,改成了必然的执行。
于是这部书里的语言就有了两副面孔。日常的对话里,人物说笑、赌气、行令、作诗,字面之下常另有一层意思,那是活人之间的机锋;而册子与曲子里,字面之下的那一层,是不由人的定数。同一个双关,前者是人对人的,后者是命对人的。读者第一遍读时,两者看着差不多;读到第二遍,才知道有些玩笑当时就已经是判词了。
再看这两个名目本身。它们的构词很值得留意:千红,万艳。
红与艳,本来都不是指人的词。红是颜色,艳是色美。用颜色指人,是汉语里由来已久的转喻:红颜、红粉、红妆、红袖,都是先指衣饰或妆容,再借以指人。这种称法有它的方便,也有它的代价——被称为红颜的人,是以她身上最外面的一层被指认的。艳字亦然,《说文》一系的旧训以为艳的本义与色美、与大有关,历代用法则多指容色之盛。总之这两个字都是从外面看过去的词。
更值得注意的是前面的数词:千、万。这两个数不是实数,是极言其多。汉语里凡说千说万,多不指确数——千军万马、千头万绪、万紫千红。而一旦用上千万,单个的人就不见了。千红这个词里没有任何一个具体的人,只有一个总量。
这就是集体名词的两面,本章要把它说清楚。
一面是承认。用一个总称把许多人合起来说,等于承认:这不是某一个人的不幸,是这一群人共同的处境。这是一个很不容易到达的认识。通常的写法是写一个人如何不幸,读者为她难过,然后合上书;那样的不幸是个案,是某人运气不好,是某件事办坏了。而总称取消了个案的解释。一千个人同样的结局,就不能再说是运气。它逼着读者去想:那么问题不在某个人身上,在别处。这部小说所以比同时代的才子佳人小说高出许多,一半就在这里——它不写一个人的委屈,它写一种处境。册子分三等,正册收的是主子,副册、又副册收的是身份更低的人;而三等册子上的人,归宿并无本质的分别。等第是人间的,归宿是一样的。这个安排本身就是一句话:身份的高低不能改变什么。
另一面是抹去。千红一窟,是把一千个红收进一个窟;万艳同杯,是把一万个艳倒进一个杯。数目极大而容器极小,这个对比是这两个名目最刺人的地方。窟字从穴,本指土穴洞穴,引申为聚藏之所,虎窟、贼窟皆是此义,总归不是好去处;杯则是宴席上的器皿,轮到谁便饮谁的。用一个洞来收一千种红,用一只杯来盛一万种艳,量与器之间的不相称,已经把话说尽了。合称的代价就是失名。谱录尚且一花一名,一石一目;而到了总称这一步,连名字都没有了,只剩一个数量词和一个颜色。书中另一处的那个总名,金陵十二钗,同样如此——钗是首饰,以钗代人,又是一次转喻;十二是数,不是名。据第一回所叙,此书曾有过好几个名字,其中一个即以十二钗为名;各本此处文字出入较大,不具引。但可以说的是:这部书曾经打算用一个量词加一件首饰来命名一群人。
这两面并存,不可偏取。只说前一面,会把它读成一部为女子鸣不平的书;只说后一面,会把它读成一部把女子物化的书。实情是:作者一面用尽力气为每个人立一页,一面又清楚地知道,合起来看她们只是一个总数。这两件事他都写了,而且写在同一处。
收藏这批册子的地方,书里叫作薄命司。这三个字每个都要讲。
先说薄。《说文解字》艸部释薄为林薄,本义是草木丛生之处,与情命之事无关。它的引申走了两条路:一条是迫近,日薄西山、薄暮、薄海,都是这个意思,取草木相迫的意象;另一条是厚薄之薄,由物之不厚,引申为少、为轻、为不足,于是有薄禄、薄产、薄技,又转出轻视之义,如鄙薄、薄待。用在命上的,是第二条路——薄命的薄,不是迫近,是少。
再说命。《说文解字》口部释命为使,从口从令。它最初指上对下的差遣,是口中发出的令;由此转出天所差遣的意思,即天命。天命一旦落到个人身上,又分出两支:一支指寿之长短,是寿命;一支指遇之通塞,是运命。汉人讲禄命之学,王充《论衡》里辩得最多,大意是人之贵贱贫富夭寿,皆有所禀,不由人力。这种说法的要害在于:命是先给定的,像一份配额。
两字合起来,薄命就是所受于天者少。它的对面是厚福、厚禄。这个词汉代已经在用,乐府旧题里有《妾薄命》一目,属杂曲歌辞,《乐府诗集》收录历代拟作,曹植、鲍照、李白诸人皆有此题之作。这个题目的缘起,古人的解题之书各有说法,学界看法不一,今不深究;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题目从一开始就把薄命与女子绑在了一起——不是人薄命,是妾薄命。苏轼一首咏佳人的诗里,有自古佳人多命薄一句,篇题通行本作《薄命佳人》;此后诗文中此意屡见。至于红颜薄命这个成语的定型,则要晚得多,元明以下的戏曲小说中才习见。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用了一千多年、专门配给女子的类目。
再说司。司是官署,是掌某事的衙门。唐宋以下,道教与民间想象里的天曹地府,一律照人间官府的样子搭建:分曹分司,各有职掌,各有簿籍。人的生死祸福,被设想成由某司某官照簿办理。这种想象在敦煌文书、在宋元话本、在明清的宝卷善书里到处都是。把它当成信仰是一回事;要紧的是它的形式——它假定命运是被管理的,而管理必有档案。
三字合看,薄命司这个名目的含义就清楚了:它把命不好这件事,办成了一个衙门,一个户口,一个类目。归入此司的人,共同点不是出身,不是性情,不是做过什么,而是所得于天者少。这是一个先验的分类:先有类目,后有人;人是被填进去的。
这种归类在现实中是有对应物的。明清的户籍制度里,人一生下来就属于某籍:军有军籍,匠有匠籍,灶有灶籍,乐有乐籍。乐籍尤其可比——入了乐籍的人家,身份即定,世代相承,不得应试,不得与良人为婚。雍正朝曾陆续下令开豁乐户、惰民、丐户一类的贱籍,具体年份与范围,史家所记不尽相同;但在此之前,那确实是一份写在纸上、由官府保管、个人无从更改的名册。这部小说把一群女子编入一司,给了她们一个类似的身份:不是因为她们做了什么,而是因为她们被登记在了那一册上。
也正因此,册子这件事才格外沉。若只是预告结局,不必分册,不必设司,不必写图咏。作者偏要把这套官样的名目搭全,是要读者看见:她们不是各自倒霉,她们是被同一个部门归档的。
这份名册给全书定下的调子,是预先知道而无从更改。
这里有三层。第一层在书中:翻册子的人当场看了,却看不懂,只当是些晦涩的诗句,随手放下。看见了而不解,这是第一层。第二层在读者:读到后来,渐渐解了,而书已经写成,一个字也改不动。解了而不能改,这是第二层。第三层在作者:他动笔之前就已经知道结局,却仍然要把前面那些好日子一天一天地写出来,写得极细,极热闹,极像不会散。知道而仍要写,这是第三层。三层叠起来,便是这部书的基本情绪:不是悲伤,是无能为力。
这个装置不是孤立的。本书第二百一十四章讲过还泪。第一回的那段神话,大意是说前世有一株草受了灌溉之恩,今生要用一生的眼泪来偿还;各本文字有异同,不具引,但这个意思历来无异说。还泪的要害在于它是一笔有定额的债:眼泪是有限的,还完即止。也就是说,从第一回起,书里就装了一个倒计时——不是不知道要到哪一天,是从一开始就知道会到那一天。
两个装置合起来,这部小说的时间性就变了。还泪管的是一个人,是一条纵线,一路走到底;名册管的是一群人,是一个横断面,一次铺开。一纵一横,交织成一张网,而网是在故事开始之前就张好的。此后无论写元宵还是写中秋,写诗社还是写起居,读者心里都有一层东西压着:这些都是有数的。中国小说里写盛衰的很多,《水浒》写聚而后散,《三国》写合而复分,但那些书的散是写着写着散的,读者跟着人物一起惊讶。《红楼梦》不给这个惊讶。它把结论先给了你,然后请你看过程。
这种写法在戏曲里有一个远亲,叫楔子或家门。南戏与传奇开场,例有副末上场,先把全剧大意唱一遍,叫作家门大意;观众未看戏,先知结局。但那是为了让人看得明白,是舞台的实用手段,情绪上不起作用。《红楼梦》把这个手段挪进小说,并且改了它的性质:家门是提要,册子是判决。提要说的是这出戏讲什么,判决说的是这些人会怎样。
于是全书的悲悯就落在了一个很特别的位置上。佛典里讲慈悲,《大智度论》一类的论书有大慈与乐、大悲拔苦的说法——悲的本义是拔苦,是要动手去救的。而这部书里的悲,拔不了苦。它知道每个人的苦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它把这些都写在了册子上,然后眼看着一件一件发生。写书的人给了她们最长的注视,却给不了任何一个人一条出路。这是这部书最难写、也最难读的地方:它不安慰任何人。
它也不许读者安慰自己。若结局是意外,读者尚可想象另一种可能——若当时那句话没说、那件事没办,是不是就不一样。册子取消了这个余地。册子的意思是:不一样是不可能的。
本书第二百一十三章讲过意淫。那两个字出现在同一回里,是仙境中人对主人公的评语,说他有的是这一种,与皮肤滥淫者不同;各本文字略有出入,历来的解释也不完全一致,但大意无人异说。那一章的结论是:这种爱不以身体为对象,也不以占有为目的,它的对象是那个人本身的存在——她在,她好好的,如此而已。
那一章说的是定义,这一卷的写法是证明。
证明就在名册的构成里。册子分三等,收的人身份悬殊:有大家的小姐,有旁支的亲眷,有别人家的女儿,也有身份低到没有姓氏的婢女。主人公与她们的关系,深浅极不相同——有朝夕相处的,有一年见不到几面的,有他其实并不了解的,有他连话都没说过几句的。若这种关切是从占有里生出来的,它不可能铺得这样宽。占有是排他的,一个人只能占有他能占有的;而这份册子里,大半的人他既不能占有,也从未想过要占有。他关心的是每一个人会怎么样。
这一点在小说里其实很难做到。写情的书,笔力总是收在一对人身上;旁人纵然写得再多,也是陪衬,是布景,是用来衬托那一对的。才子佳人一路的小说尤其如此,凡与那一对无关的女子,写来无非是助力或阻力。《红楼梦》的不同在于:它写了一群平等的对象。册子上不设主次——正副之分是身份的,不是感情的。每个人一页,每页一诗;写这书的人并没有为其中某一个多留半页。
全书至此已经写了两百多章。前面追过的那些爱,几乎都有一个具体的所指:宠爱有所宠,溺爱有所溺,相思有所思,眷恋有所恋。爱一直是及物的,后面跟着一个人,或一件东西。而到了这一卷,那个宾语第一次变成了复数,而且是一个不能一一列举、只能用千用万来说的复数。这是全书第一次,爱不指向一个人。
也正因为不指向一个人,它才第一次显出了它的界限。爱一个人,尚可以为她做点什么——挡一句话,送一样东西,守一个夜。爱一群人,连这点也做不到。册子上有一千个红,而他一个也帮不上。这不是无情,恰恰是这种爱的形状:它极广,极诚,极无用。
回到全书的主线。汉语里的爱,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记齐宣王的话,说齐国虽然褊小,自己何至于吝惜一头牛;那个爱字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这层意思在古书里满处都是,与惜、与吝同义。全书追的就是这件事:从舍不得到给出去,中间隔着三千年;而两头其实是一件事——你舍不得的,正是你爱的。
编目正是舍不得的技术形式。人给牡丹作谱、给石头作谱、给茶作经,不为别的,只为怕散失:实物没有了,册子上还留着名色、形状、来历。谱录之学的全部心事,就是这一句怕散失。本章要说的是:这部小说把这套技术用在了人身上,于是舍不得第一次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规模——它不再是对某一个人的感情,而成了一种对世界的态度。凡在他眼里好的、清的、鲜活的,他都舍不得。
而这部书同时又明白地告诉读者:一个也留不住。册子已经填好了,曲子已经唱完了,茶叫千红一窟,酒叫万艳同杯,一千个红收进一个窟里,一万个艳倒进一个杯里。舍不得到了最尽处,遇上的不是圆满,是清点。这是这个字三千年里最重的一次称量:它把所爱的对象扩到了极大,同时把留住的能力减到了零。
所以这一卷的位置,在全书里是个转折。此前的各卷,写的是舍不得如何变形——宠爱是给得太多,溺爱是给错了地方,凄美是给不出去,器物之爱是只能占着不能给。那些都还在一人一物的尺度上。到了这里,舍不得越过了个人,变成了一种看世界的方式:凡好的都留不住,而明知留不住仍旧一件一件记下来。
有一件很实在的事可以作结。这部书没有定本,册子上那几行字,各抄本用字不同,程本又与抄本不同。二百多年来,一代一代的人做的事情,是把这些异文一条一条排出来,比对,考订,争论某处该作何字。红学的大宗工作,说到底是校勘——是拿着这份名册,一个字一个字地核对上面的名字。作者当年怕她们泯灭无闻,所以编了这份册子;后人怕这份册子上的字讹了,所以校了二百年。舍不得的实际样子,就是这个:抄一遍,再抄一遍,把名字写准。
《红楼梦》第五回,宁国府的梅花开了,那边请了这边的长辈过去赏花。少年贾宝玉跟着去,中午困倦,要歇个中觉。族中的媳妇领他到上房内间。屋里挂着一幅画,画的是《燃藜图》;画的两边配着一副对联,写的是: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宝玉看了这两样东西,就说什么也不肯在这屋里睡。他要出去,立刻出去。
在一部一百二十回、写了几百个人物、无数场面的长篇里,这是一个极小的段落,前后不过百来字。但它是全书中少有的一次,一个人的强烈反应不是被别人的话逼出来的,也不是被一件事逼出来的,而是被墙上的一幅画和一副字逼出来的。屋子是干净的,陈设是讲究的,画是好画,字是好字,联是好联。没有人得罪他。他待不住。
先说那幅画。燃藜的典故,说的是西汉的刘向。相传他在天禄阁校书,夜里独坐,有一位穿黄衣、拄青藜杖的老人进来,把杖头吹燃,借那点火光照着他读书,并且传授给他古书之文。这个故事一般举《三辅黄图》为出处,而《三辅黄图》的成书年代,学界看法不一,或以为出于六朝,或以为更早,其中所记又多有传闻成分,本章只把它当作一个流传已久的读书典故看待,不当史事。典故的意思很清楚:苦读的人,天上会派人来给他照亮。
把这样一幅画挂在客房的上首,是极正经、极体面的做法。它等于对进这间屋子的人说一句话:好好念书。再配上那副联,意思就完整了:书要念,念完了还要会做人,会做人本身也是学问。这是一间为读书子弟准备的屋子应有的样子,是一个大族对自家后生最正常的期待,里面没有一丝恶意。
这一点必须先讲清楚,否则后面的话全要说歪。中国旧小说写主人公受挫,多半要先立起一个坏人:夺妻的、诬告的、贪赃的、逼债的。这部书不这么写。这一次拦在少年面前的,是一幅劝学的画、一副劝人练达的对联,和一屋子好意。
关于原文与版本,这里先作一次交代,后文不再重复。《红楼梦》的传世形态极复杂:前八十回有甲戌、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列藏、舒序、甲辰、杨藏等多种早期抄本系统,各本文字互有出入;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出于乾隆末年程伟元、高鹗整理刊行的程甲、程乙两种刻本;后四十回的来历与作者,是二百年来聚讼最多的问题之一,续作、补缀、旧稿整理诸说并存,至今学界看法不一。本章凡引原文,一律据今人以早期抄本为底本的通行校本,遇有紧要异文随文说明;凡记不真切的,只作转述,不加书名号冒充原文。至于这副对联本身的来历,也应当说明:它常被后人当成一句现成的古谚引用,但在《红楼梦》以外,并没有可靠的更早出处可以指实,一般视为小说中的拟撰之联,也有人以为是采自当时流行的处世格言,说法不一,此处不作定论。
先逐字读上联。
洞。《说文解字》释「洞」为「疾流也」,本义是水急速地穿流。所以「洞」这个字里天生带着一个穿透的动作:洞穿、洞见、洞若观火,都不是站在外面看,是从这一头贯到那一头。「洞明」因此不等于「明白」。明白是知道了,洞明是穿过去了以后才知道的。这个字选得很重。
世事。世间之事,人间日用之事。它指的正是与「学问」相对的那一大堆东西:谁家该走动,谁家该疏远,什么话当着谁说,什么话谁在场就不能说;红白喜事的份子怎么随,年节的礼怎么送,主子跟前怎么回话,奴才跟前怎么立规矩;一笔银子该由谁出,一件差事该派给谁,一句抱怨该由谁去消解。这些事没有书教,也不进书。
皆。这个字最有分量。不是「亦」,不是「或」,是「皆」——统统都是。上联把「学问」这个在中国文化里位置最高的词,整个让渡给了日用世故。下联的「即」同理:不是「近于文章」,是「就是文章」。两个判断词一上一下,语气笃定到没有余地。
这副对联对不对?
对。而且极对。
必须承认这一点,才能读懂这部小说。中国学问传统里本来就有这么一支,而且不是偏支,是正统。《论语·学而》里那段人人会背的话:「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次序是清楚的:先做人,行有余力才去读书。做人在前,文章在后。照这个次序推下去,「世事洞明皆学问」不但不歪,简直就是从孔门里长出来的。
后世沿着这条路走得更远。宋明之际讲「事上磨炼」,《传习录》里就有这一路的话头:功夫要在具体的事情上做,不在静坐冥想里做。明清之际的实学一路,更是明白主张学问要落到经世之用上去,反对空谈心性。到了明清两代,市面上流行一种格言体的小书,专讲处世之道,洪应明的《菜根谭》、吕坤的《呻吟语》都出在万历年间,清代还有王永彬的《围炉夜话》(成书在咸丰年间,晚于《红楼梦》),这一类书里满是「世事洞明皆学问」这个调子的话。把这副对联从小说里抽出来,单独抄在一张笺上,挂到清代任何一间体面的书房里,没有一个人会觉得不妥。挂到今天的书房里,也没有人会觉得不妥。
这就是这部小说的高明处,也是它与一般「反礼教」作品的分界线所在。
一般的写法是:要让主人公显得对,先把他反对的东西写蠢。把劝学的写成迂腐,把讲世故的写成势利,把家长写成昏聩,把媒妁写成贪财。读者一看就知道该同情谁。这种写法省力,也廉价,因为它其实回避了真正的难处——一个人拒绝一件蠢事,不需要多大力气;一个人拒绝一件正确的事,才叫拒绝。
《红楼梦》没有走这条省力的路。它把世俗智慧写得很对,写得通达,写得体面,甚至写得可爱;然后让它的主人公在这份正确面前待不下去,抬脚就走。它不解释他为什么待不下去,只写他待不下去。
所以那一刻的难堪,跟被冤枉、被欺压完全不是一回事。被冤枉的人可以喊,可以辩,可以指着对方说你错了。而这个少年不能。他面对的是一幅劝人上进的画和一副没有任何毛病的对联,他说不出对方哪里不对,他只能说:我不睡这屋。
这就把问题挪到了它真正该在的位置上——问题不在这句话对不对,而在于一个人可能在完全正确的话面前,一刻也待不下去。
还有一层,今天读这副联的人容易滑过去,就是「文章」两个字在当日的分量。
在清代,「文章」不是一个泛泛的词。科举以八股取士,士人一生的功名系在几篇时文上,「文章」二字在读书人家的口里,几乎等同于前程本身。说一个人「文章好」,说的往往不是他会写散文,是他能中。所以下联那句「人情练达即文章」,在当日的语境里比今天听起来要重得多:它等于说,把人情世故打点明白,跟做出一篇好时文是同一件事,一样能换来那个东西。上联把「学问」让给了世事,下联把「文章」让给了人情——两个字都是读书人最看重、也是这座宅子最指望的东西。
明白了这一层,就明白这副联挂在那间屋子里是何等的合适。这不是一句闲联,是一句家训。它替这一族的长辈把话说全了:我们不逼你死读书,我们知道读死书没用;你只要肯把世上的事看明白,肯把人情应酬得妥当,那也是学问,那也是文章,我们照样认。
这话已经通融到了极处。它甚至预先替一个不爱读书的少年留了退路——你不喜欢念书也不要紧,你去世事人情里学,一样算数。
而少年偏偏是从这个退路上逃走的。他要出去,说明他嫌恶的不是那条窄路,是两条路后面共同的那样东西。窄路是读书求功名,宽路是练达求应酬,两条路的尽头是同一处:把自己变成一个在这世上用得着的人。他不肯去那个尽头。
下联的要害在「人情」两个字。这两个字在汉语里是一个天然的双关,而这个双关,恰恰是本书写到此处必须停下来看清楚的地方。
先看第一头。《礼记·礼运》有一段极重要的话:「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什么叫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这七样,不用学就会。这是「人情」最古的、也最正的意思:人生来就有的那些情绪。请注意,这七样里,第五样就是「爱」。本书从第一卷追到这里,追的那个字,本来就住在「人情」这个词里面,而且是《礼记》给它安排的位置。
再看第二头。「人情」很早就有了另一副面孔。《韩非子》里有一句常被引用的话,大意是:治理天下必须顺着人情,人情不过是好恶两样,所以赏罚才用得上(《韩非子·八经》)。到了这里,「人情」已经不是我心里的波动,而是我可以拿来算计别人的一个量。它从主语变成了宾语,从我有的东西变成了我能用的东西。
汉以后,第二头这一路越走越宽。人与人之间的往来礼数叫人情,红白喜事随的份子叫人情,托人办事欠下的叫人情,还回去叫还人情,记账的簿子叫人情簿。到明清两代,「人情」几乎就等于关系本身。一个人「不通人情」,说的不是他没有感情,恰恰相反,往往正是因为他感情太真、太直,不肯拐弯。
于是汉语里出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最真的那个东西和最假的那个东西,共用一个词。喜怒哀惧爱恶欲是人情,送礼请托打点也是人情。你说「他这人有人情味」,是在夸他心热;你说「这里头有人情」,是在说这事不干净。同一个词,一头是不学而能的天性,一头是学了半辈子才学会的手艺。
这个双关不是哪一个人造的,是汉语自己长成的。一种语言愿意把「感情」和「关系」装进同一个词里,说明在这个文明的经验里,这两样东西本来就分不开:你对谁有情,你就欠谁;你欠谁,你就得还。情一旦落到地上,就变成往来;往来一多,就成了世故。
明白了这个双关,「人情练达」四个字就可以逐字拆开看了。
练。《说文解字》:「練,湅繒也。」练本是一道工序,把生丝煮过,煮到柔软洁白,才能用。生丝是硬的,扎手的,直的;煮过之后就服帖了。汉语里说一个人「老练」「熟练」「历练」,用的都是这个意思——他是被煮过的。
达。《说文解字》释「達」为「行不相遇也」,这个训释历来有争议,段玉裁以下多有辨说,本章不深究;今天通用的意思是通、是透、是走得过去。达者,无阻之谓也。
「练达」二字合起来,字面上就是:煮软了,然后通行无阻。
那么整句下联,逐字读出来是这样一个意思:把人的七情煮软,煮到在人世间走得通,这本身就是好文章。
再把上下两句连起来看,还能看出一层分工:上联说的是知,下联说的是行;上联要你把世界看穿,下联要你把自己煮软。两样缺一不可——看穿了却不肯煮软,是刻薄;煮软了却没看穿,是滥好人。所以这副联要求的其实是又清醒又和气,这在中国是极高的一种修养,寻常要熬几十年才熬得出来。把这样一句话挂在客房上首给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看,里面是有厚望的。
这就是那个少年一眼看见、扭头就走的东西。他未必分析得出这一层,但他闻得出来。因为这部书从头到尾写的那件事,正是七情里的第五样;而那样东西之所以是那样东西,恰恰在于它煮不软。本书一路追下来的结论是:爱的本义是舍不得。舍不得,正是那块无论怎么煮都不肯服帖的东西。要它练达,等于要它不再是它。
这部小说里劝他走正路的人,不止一个,也不止一次。把这些劝拢起来看,会发现一件事:没有一个是恶人,而且多半是真心疼他的人。
最早的一次劝,发生在梦里。第五回太虚幻境一节,警幻仙姑说到她此番的用意,用了这样一句话:希望他将来有一日回过头来,「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各本文字小异)。这句话的分量在于说话人的身份:她不是家长,不是塾师,不是清客,她是那个专管情事的仙姑,是全书里唯一把他的痴处说破、并且给了他一个名目的人。连她也在劝。而按书中的交代,她这一番安排还是受了他家祖先之灵的托付——那两位开国的祖宗担心子孙里没有能接续家业的人。也就是说,这个劝一直追到了他梦的最深处,追到了他自己也管不着的地方。
醒着的时候,劝得最凶的是他父亲。第三回那两首《西江月》,是全书对他最重的一次评语,其中有「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典」,末了还有「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这两首词的口吻是全知的、带笑的,但它把世人对这个少年的判决一次说尽了。第九回他去家塾念书,父亲交代跟去的小厮,说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先把《四书》讲明背熟才是最要紧的。第三十三回终于打了他一顿,几乎打坏。
要老实说:这位父亲不是昏聩之人。一个大族的爵位、田庄、亲戚往来、上下几百口人的吃穿,都压在下一辈身上。他知道这个家外面的架子还在,里头已经空了。他有一个不肯上进的独子。他怕。他打儿子那一顿,底下是怕,不是恨。这是这部书写得最不留情的地方之一:它让读者恨不起来。
同辈里也在劝。第三十二回,史湘云劝他,说就算不愿意去考举人进士,也该常常会会那些为官做宰的人,谈谈仕途经济的学问,将来好应酬世务。他当场下了逐客令,说姑娘请到别的姊妹屋里坐坐罢。旁边人提起,说宝姑娘从前也说过这样一回,同样被抢白,人家什么也没说,拿起脚就走了。
这两个人劝他的话,若是对着别人说,是恩义。湘云是从小和他一处长大的;说这话的时候,她自己在家里正做着做不完的针线,是真知道人在世上要有个着落的。宝钗更不必说,是全书里最通达的人——她若是个市侩,这部书就不成其为这部书了。她的通达是真通达,她的体贴也是真体贴。第五十六回议家务时,她有一句话把上联那七个字说得比对联还透:学问中便是正事,小事上用学问一提,那小事就高了一层;不拿学问提着,便都流入市俗去了(此节文字诸本略有异同)。这是「世事洞明皆学问」的活注脚,而且比对联讲得更周全——她不是要人变俗,她是要人不俗地做俗事。
连最贴身的人也在劝,而且劝得最低。第十九回袭人提的几件事里,有一件是要他在老爷跟前装出个爱读书的样子来,好让老爷欢喜,别再动气。这一条要看清楚:她连他真心上进都不指望了,只求他演一演。演一演,就能少挨一顿打,少受一顿骂,一家子都太平。这是一个丫头能想出来的最省事、也最体贴的办法。
他连演都不肯。
本书第一百八十八章说过一件事:中国最好的那几部作品里,没有反派。害人的力量不集中在某个坏人身上,它分散在所有好人的好意里。那一章举的是别的例子,这里给出的是同一件事最完整的一个样本。
把这一章里出现的劝人者排一排:一位受祖先之托的仙姑,一位怕家业倾覆的父亲,一个从小一处长大的表妹,一个最明白事理的姐姐,一个盼着他平安的丫头。没有一个是为了自己。没有一个是要害他。他们说的话,单拿出来哪一句都站得住,都是替他打算。
这就是最难对付的一种阻力。若来的是刀,可以躲;若来的是诬告,可以辩;若来的是坏人,可以恨。而这里来的是关心。关心没有破绽,也没有可恨之处,你甚至没有立场生气——你一生气,你就成了不识好歹的那个人。
于是他只剩下几种反应:装睡,走开,说几句混账话,然后被人说不通人情。而这几种反应,恰恰坐实了所有人对他的判断。
一个不肯做正事的人,在一大家子里是怎样被描述的?这部书给了一套现成的词。
第三十七回众人起诗社,各人取别号。轮到他,薛宝钗说他的号早就有了,「无事忙」三个字恰当得很;随后又说,再送他一个,天下难得的是富贵,又难得的是闲散,这两样偏偏不能兼得,不想他倒兼有了,就叫「富贵闲人」罢。他笑着说当不起,随你们混叫去。满座是笑声。
这是闺阁里的玩笑,说的人没有恶意,听的人也没有生气。但这两个词要拆开看。
先看「无事忙」。这三个字妙就妙在它不否认他忙。他确实忙:替人排解,陪人说话,给人跑腿,替丫头挡事,为姊妹们的诗社张罗笔墨,一天到晚脚不沾地。忙是真的。它否认的是另一头——他忙的那些不算「事」。什么算事?有名目的、有考成的、有账可查的、有结果可交代的,才算事。陪一个人说半天话,算不上;替一个丫头瞒下一场责罚,算不上;把落花收起来埋掉,更算不上。这三个字的分量全在这里:它承认你辛苦,同时宣布你的辛苦不产生任何东西。
再看「富贵闲人」。说这话的人是全书里最会算账的姑娘,她这句其实说破了一个经济事实:闲散之所以难得,是因为闲散很贵。一个人能闲,是因为有人替他不闲。她说得很轻,像一句恭维,底下是一笔账。
还要留意用字的分寸:说他闲,不说他懒。懒是过错,闲是身份。一字之差,就把一件本该责备的事,说成了一件可羡慕的事,连不满也跟着体面起来了。
这一类词,书里还有。第三回他母亲对初来的外甥女说起这个儿子,用的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这样的话——那也是笑着说的,是当妈的在人前数落自家宝贝的口气,宠溺、无奈,兼有几分得意。同一回里的《西江月》说得更狠:「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把这些词摆在一起看,就看出它们共同的双重性:表面是玩笑,底下是判决。而且是已经生效、不必再审的判决。
更要紧的是这套词汇的功能。一个大族要容纳一个不合作的人,办法不是打死他——真打起来,第三十三回那一顿之后,全家哭作一团,是要出人命的。办法是给他起个绰号。绰号一起,这个人就被安置妥当了:他是我们家那个不管事的、爱玩的、心又软的哥儿。安置妥当以后,就没有人再需要追问他为什么不管事。问题被命名了,也就被取消了。
这比责骂厉害得多。责骂至少承认对方是个对手,是在跟你辩理;绰号连对手的资格都不给。所以他只能笑着接下来,说一句当不起,随你们混叫去罢。他没有别的答法。
要把这一章的账算平,还得说另一面,而且不能替他遮掩。
《红楼梦》了不起的地方,有一条常被抒情的读者略过去:它把账目写进来了。这不是一部只有花朝月夕的小说,它写租子,写月钱,写药方,写工程开销,写年例,写当票,写谁贪了谁的、谁欠着谁的。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这个家,两句话就把底子交代了:外面的架子虽然还没倒,里头的囊却已经空得差不多了;一族之中安享富贵的人尽多,会筹划经营的一个也没有。第十三回,秦氏托梦给凤姐,劝她趁着如今富贵,在祖茔附近多置些田庄房舍,把祭祀和家塾的费用出在这一处,将来纵有败落,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还有个退步;又说了「登高必跌重」「树倒猢狲散」一类的话(各本文字略异)。这是全书里最清醒的一段话,出自一个梦。
第五十三回过年,庄头乌进孝进京交租,随身一张单子,几十行,从鹿、獐、野鸡到银霜炭、御田胭脂米,末了折银若干。主人看了嫌少。这一节把这一大家子的收入来源整个摊在桌上:园子里的诗社、螃蟹宴、抹骨牌的彩头、姑娘们身上的绫罗,是从关外那几处庄子的地里长出来的,一年一次,靠天。
第五十五、五十六两回,探春理家,把大观园里的花木、竹子、稻田分派给几个婆子承包,一年能省下多少、能多出多少,算得清清楚楚;宝钗在旁边补上人心那一面,怕落了埋怨,又替没分到的人想了个均沾的法子。这两回是全书写「世事洞明皆学问」写得最正面、最漂亮的地方——那副对联在这里活了过来,而且相当好看。
到七十回以后,这个家已经周转不开,一时凑不出急用的银子,要把老太太屋里的东西悄悄拿出去暂押(第七十二回前后)。架子还在,里面已经开始拆东墙了。
这个写实层不是背景,它是重量。有了它,那些「不务正业」的选择才有了分量——不然,一个人不理会世事,就成了一句轻飘飘的清高话。
所以这里必须老实说一句:他不理会这些,是因为有人在替他理会。他屋里每月的月钱是账房支的,他吃的螃蟹是庄子上送来的,他办诗社的银子有人垫,他闯了祸有人替他瞒,他挨了打有人给他送药、给他做鞋。他的「无事」,是别人的「有事」一层一层垫出来的。那个替他管账的人一年到头没有一天松快,最后把身子也熬坏了。
这一层还可以再往下说一句。替他理会世事的那几个人,日子并不好过。管家的那位一年到头没有一天松快,最后把身子熬坏了;理家的那位算了半天账,换来的是家里人的埋怨。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那一夜,探春说过一段大意如此的话:这样的大族人家,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古人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典」,必得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会一败涂地(各本文字小异)。说这话的人,正是全书里最肯替这个家操心的一个。她看得比谁都远,也拦不住。
这部书知道这一点,而且没有替他辩护。第一回开卷有一段作者自述的文字,说自己半生潦倒、一技无成,辜负了父兄的教养、师友的规劝,末了两句是「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典」(第一回,此段文字诸本详略不一)。这是全书对这件事最诚实的一次交代:他不是不知道自己不称职,他知道;他也没有说自己应该被原谅。
本书第一百五十九章讲过晚明的「长物」——文震亨那一路清赏,把几案、香炉、盆景、水石一件件品定,把生活抬到一个不能碰的高度,最后生活变成了一个展览,人在里面不敢落座。这部小说正好反过来。它不把生活抬起来,它把生活整个压下来写:租单、当票、月钱、药渣、针线、点心、丫头之间的口角、婆子之间的分派,一样不落。然后让感情在这一堆东西中间长出来。清赏是把日子供起来,供久了,情就没处待;这部书是把日子铺满地,情就在地上长。
公平起见,也得把他自己的说法记下来。他不是一个只会走开的人,他也有理,而且说过几次。
书里他不止一次把读书求仕的人叫作「禄蠹」。蠹是蛀虫,禄蠹就是蛀在俸禄上的虫子。这个词很毒,但也很准:它骂的不是做官这件事,是把做官当成饭吃、把学问当成饭票的那种活法。
第十九回他说过一句极狂的话,大意是除了「明明德」以外没有书,其余的都是前人自己解不通圣人之书,另出己意混编出来的(第十九回,各本文字小异)。「明明德」三字出自《大学》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典」。这句话的意思于是很清楚:圣人本来的话他认,后人拿圣人的话做出来的那一大堆文章他不认。这不是反孔,是嫌那一套已经变成了敲门的砖头——砖头敲开了门,就该扔掉,谁还看砖。
第三十六回还有一段更长的议论。他说那些讲究「文死谏、武死战」的男人们,只知道死名死节,未必真是为国为民(大意;第三十六回)。这话在当日是极冒犯的,因为死谏与死战是士大夫最高的两种名誉,等于人格的顶点。他一句话把顶点也戳了:连最高的名誉里也掺着替自己挣名声的成分。
这套理有力量吗?有一点,而且戳中了一件真事。「世事洞明」的那套学问,练到极处,练的是别人,达的是自己。练达者,把人心摸熟了,好使唤;把关系走通了,好办事——办谁的事?多半还是自己的事。这一层,那副对联不会写在上面,但世上做过事的人都懂。
然而他这套理站不住的地方也一样清楚,而且书里没有替他遮。他嫌人家蛀在俸禄上,他自己吃的那一份,正是从祖上的爵禄和庄子上的租子里出来的。他反对拿学问换功名,可他一天的用度,是别人拿功名换来的。他的道理是干净的,他的位置不干净。这不是我们苛求古人,是这部小说自己把租单和当票摆在那儿,谁也绕不过去。
于是这场争执谁也赢不了。劝他的人有理,他也有理;两边的理又都不完全干净。这部小说的分寸就在这里——它让两边把话说完,然后一句判词也不下。
本书第二百一十三章讲「意淫」时,引过第五回警幻的那一段。她说这个少年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这样的人「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那是一句预言。这一章要给出的,是那句预言兑现时的实际样子。
而实际样子和字面很不一样。「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典」这八个字听起来像一场围攻,像有人指着鼻子骂,像市井唾骂、乡党共弃。书里并没有这样的场面。这句预言在这部小说里的兑现方式是:一位姑娘笑着送他一个号;另一位姑娘劝他多认识几个做官的人;父亲问他一句功课;丫头求他在老爷跟前装个样子;一屋子人说他好玩、可怜、不中用。没有一个人恨他。没有一场围攻。
这是全书写过的所有阻力里,最日常、也最难对付的一种。礼法是明的,可以违;权势是硬的,可以躲;生死是重的,扛过去就完了。而这一种没有形状,也没有一个可以对抗的时刻。它是每天的,是饭桌上的,是笑着的。它不要你的命,它只是每天提醒你一次:你这样是不行的。提醒的人还都对你好。
被这样对待的人,无处使力。他不能翻脸——翻脸就是不识好歹;不能辩理——理在对方那边;不能不理——不理就是使性子。他只能装睡,只能走开,只能说几句被人称为混账话的话,然后被写进那两首词里去,成为「天下无能第一」。
全书的主线走到这里,可以把两句话并排放下了。
一句是本书从第一卷追到现在的:爱的本义是舍不得。那个字最古的意思是吝惜,是《孟子·梁惠王上》里「吾何爱一牛」的爱,是《老子》「甚爱必大费」的爱。舍不得,就是煮不软的那块东西。
另一句写在墙上:人情练达即文章。它要人把七情煮软,煮到在人世间走得通。
两句话都对。一个人若把心思全用在舍不得上,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不称职的——这不是诽谤,这是事实,账本上一笔一笔都有。而一个人若真把七情煮软煮通了,他也就不再是这部书要写的那个人了。
小说没有在这两句之间做裁决。它不替一边辩护,也不责备另一边,只是把两边都写下来:把账目写得那么细,也把那些无用的心思写得那么细;把劝他的人写得那么有理,也把他待不住的那一刻写得那么真。
那副对联始终挂在那间屋子里。第五回以后,书里再没有人提起它,也没有人把它摘下来——它本来就没有错,没有摘的理由。那天午后被它逼走的少年,也没有跟任何人争辩过它一个字。他只是换了一间屋子去睡。
本书第二百〇四章说到一个人第一次走进自家的后园。那是《牡丹亭》里的事:一个从没出过闺门的女子,在一个春天的早晨被丫头引着,穿过一道平日不开的门,看见满园的花开着,于是有了那句「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典」。那一次进园是偶然的,是短的,是家里大人不知道的。天黑之前她得回去,园门在她身后重新落锁。
一百多年后,《红楼梦》做了一件比这大得多的事:它给了一群人一整座园子,而且让他们搬进去住。
住和逛不一样。逛是客,住是主;逛有归期,住没有;逛的时候园子是风景,住下来以后园子是日子。中国文学写园子写了一千多年,写游园,写宴集,写题壁,写春天里几个人去谁家园子中喝酒赋诗,写主人如何以水石自矜、以竹木自娱。但把一群年轻人整个安置进一座园子里,让他们在里面吃饭、睡觉、过生日、拌嘴、结社、看雪,让这座园子成为他们数年之内的全部世界——这是《红楼梦》才有的写法。在此之前,园子是被访问的;在《红楼梦》里,园子是被居住的。
先把这座园子的来历交代清楚,再说它的规矩。
按今天通行的整理本,《红楼梦》第十六回写贾府因家中一位女儿将回家省亲,奉旨盖造省亲别墅;第十七、十八两回写园子落成、题额、省亲。此处须先说版本。今传《红楼梦》大别为两个系统:一是带脂砚斋等人批语的早期抄本,如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蒙府本、列藏本、舒序本、甲辰本、郑藏本之类;二是乾隆五十六年、五十七年间程伟元与高鹗整理刊行的百二十回活字印本,通称程甲本、程乙本。诸本文字互有异同,回目尤其如此。庚辰本的第十七、十八两回原本不分,回目也与后来通行的不同;后四十回的来历与作者问题,学界看法不一,争了二百年仍未定谳。本章凡涉回目与原文,均据通行整理本,遇有异文即注明「各本文字有出入」,不敢以一本为定,更不敢凭记忆补缀。
园子落成之后,依制度本该锁起来。省亲是一次性的事,别墅是为那一次而建的,礼完人去,园门就该封。书中写到的正是这个转折:园子空了一段时间,后来奉长上之命,让家中几位姊妹连同宝玉一并搬进去住。通行本第二十三回的回目作「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各本文字有出入)。也就是说,搬进园子这件事,和《牡丹亭》的曲子传进耳朵这件事,写在同一回里。
这个巧合值得停一停。第二百〇四章里那个走进后园的女子,唱的是「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典」;而在《红楼梦》第二十三回,一位刚刚住进园子的姑娘走过一处墙外,听见里头正在排演戏文,飘出来的两句是「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典」,再往下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典」(《牡丹亭·惊梦》皂罗袍曲文,《红楼梦》第二十三回引录,各本文字略有出入)。一百多年前,一个人在园子里听见了春天;一百多年后,另一个人在园子里听见了前一个人听见春天的那支曲子。差别在于:这一回,听曲的人已经住在园子里了。她不必等天黑回去。园子就是她的家。
那么这座园子究竟是什么?
最要紧的一点,不在山水,不在楼阁,不在题的那些匾。最要紧的一点是:它有一圈墙。
书中屡次写到园门的下钥与上夜——有专管的婆子轮班守着,天黑落锁,天明开门,外面的男丁不能随便进来,园内的人夜里也不轻易出去。这一圈墙把一片地从家里划了出去。墙外还是那个家:有长辈,有辈分,有礼数,有账房,有节庆的仪注,有见客的规矩,有一个人该几时起、该向谁请安、该怎么应答的全套安排。墙内也有这些,但淡了,松了,变形了。园里住的多是年轻女子,加一个男孩子;年纪相仿,身份相近,没有一个真正的当家人整日在场。规矩并没有被废掉,它只是没有进来。
这就是园子的功能。它不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居所,而是一个被围起来的、可以暂时不理会外面那套规矩的地方。中国人造园两千年,造的其实一直是这个东西:一块与外界隔开的、自己说了算的地面。只不过在此前的书里,这块地面归一个人所有,主人在其中赏石、种竹、听雨、自命高逸;到了《红楼梦》,这块地面第一次归了一群人,而且归了一群在墙外最没有资格自己说了算的人。
一座园子首先不是它的山水,是它的墙。这句话在本章后面还要再说一次,那时它的意思会反过来。
住进去以后,他们做什么?
按书中所写,大体是这样几类:结诗社,拟诗题,限韵,评比高下;赏花,赏月,赏雪;过生日,行酒令,猜灯谜;煮茶,吃螃蟹,烤鹿肉;下棋,抚琴,写字,描花样子;放风筝;下雪天围炉联句。
通行本第三十七回的回目作「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第三十八回作「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各本文字有出入)。这两回连起来,把园中人做事的路数交代得很清楚:先有人提议结社,于是定名目,定日期,定谁做社长,定谁誊录,定谁监场;然后拟题,菊花诗拟了十二个题目,题目还要排先后;然后限韵,然后各自去写,写完拿来评,评出第一第二,输了的罚,赢了的得意一场;评完了吃螃蟹,吃完了再写一首咏螃蟹的。整套流程一丝不苟,郑重其事,程序严密得像衙门办公。
第四十九回、第五十回写下雪天在园中一处水边屋子里争联即景诗,一人一句往下接,接不上的罚。那处屋子的名字各本作「芦雪庵」「芦雪广」「芦雪庭」不等,学界看法不一,今通行整理本多作「芦雪庵」,亦有据抄本作「芦雪广」的。这里不必强定。要紧的是那个场面:外面下雪,里面生炭火,一群人穿着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联一首几十句的长诗,联到后来抢着说,笑作一团。
再往后,书中还写过中秋夜里在园中山上一处堂、山下一处馆里对月联句,凸碧堂与凹晶馆一高一低,一明一暗,联出来的句子越来越冷。
把这些事排在一起看,会看出一个共同点:它们全都没有用。
诗社不产诗集,菊花题不为科举,联句不为投献,灯谜不为博彩,生日不为收礼。这些活动不生产任何东西,不换来任何东西,不改变任何人的处境。写得再好也不能拿去应试,因为写的人里多数是女子,本来就没有场屋可进;写得再坏也不受罚,罚也不过是罚一杯酒、罚做一首。整个大观园的日常,是一套精心组织起来的、彻底不产出的活动。
本书第一百五十七章讲过赏石。一块石头被抬进园子,不能吃,不能用,不能盖房子,唯一的用处是被看。第一百五十九章讲过「长物」——文震亨《长物志》的书名,「长物」二字本就是身外之余物的意思,一部书专门去讲那些多余的东西该怎样好,几案该多高,笔格该什么样,香炉该摆在哪里。那两章讲的是物。物的无用是安静的、单件的、可以收起来的无用。
到了这一章,无用的不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整个空间,以及在这个空间里过掉的一段时光。全书写到二百二十章,这是第一次出现一个专门用来无用的地方。
这件事值得说重一点。中国的士大夫写了两千年的闲适,写辋川,写沧浪,写归去来,写「结庐在人境」,但那些闲适几乎总是一个人的,或者少数几个人的,而且往往是补偿性的——先失了官,才有园;先不得志,才言志;闲适是仕途的背面,是退,是不得已中的自得。大观园不是这样。园里那些人不是退下来的,他们根本还没有上去过。他们的无用不是补偿,是本来。他们不是从有用的世界里退出来,而是被安置在一个不要求他们有用的地方。
所以园里的诗社才那么讲究规矩。一件本来就没用的事,反而要把程序做足:定名、拟题、限韵、誊录、评点、罚约。这不是矫情,这是在无用之中造出一套秩序来。人需要秩序,哪怕这秩序管的是一件完全不必做的事。墙外的秩序管的是有用的事——谁该娶谁,谁该袭爵,谁该管账,谁该应酬哪一门亲戚;墙内的秩序管的是没用的事——今日谁做东,该限什么韵,谁的诗该压卷。两套秩序一样繁密,分别只在于:一套决定人的命,一套不决定任何东西。
而不决定任何东西,正是园子存在的全部意义。
只是,不决定任何东西的日子,是要有人付账的。
《红楼梦》了不起的地方在于:它没有把这笔账藏起来。它把园子写得那么好,同时把养这座园子的钱写得那么细。两样东西一前一后,写在同一部书里,有时甚至写在相邻的回目里。
先是造园的钱。通行本第十六回写贾府奉旨盖造省亲别墅,连带写了买地、拆屋、堆山、凿池、盖楼、种树,写了派人下姑苏聘请教习、采买女孩子、置办乐器行头,写了采办纸札香油、灯烛彩灯。这一回里还借一位老仆之口说到从前接驾的排场,大意是:银子花得像淌海水一样,家里的东西都不算东西了。她说这话的口气是回味,是与有荣焉,不是控诉。书中让一个受惠于那场排场的人来说那场排场的浪费,分寸拿得极准——花钱的人自己是不觉得可惜的,觉得可惜要等到很久以后,而且往往不是同一批人。
再是养园的钱。第三十九回写庄户上来的一位老人跟着众人吃了一顿螃蟹,回头算了一笔账,大意是:这一顿的钱,够庄稼人家过一年。这句话是全书里最锋利的一句算术。它没有指责谁,它只是把两个数摆在一起:一边是园中一次没有用处的宴集,一边是墙外一家人一年的口粮。这笔账不是后世的评论家替曹雪芹算的,是书里的人自己当着众人算出来的,算完了众人还笑。
再往后,第五十三回写年底庄头进京交租,开列了很长一张单子。单子上有野味,有干货,有木炭,有米,有折色的银两;单子上的名目一样一样点过去,银霜炭多少斤,御田胭脂米多少石,熊掌、鹿筋、海参之类各若干。庄头还诉了一年的荒歉,说收成不比往年。这一张单子是全书里最不像小说的一段文字,它更像一份账房的进项清册。但它必须在那里。因为园子里那些人过的每一个日子,穿的每一件衣裳,烤的每一块炭,都是从这张单子上下来的。
最耐人寻味的是第五十五、五十六回。通行本第五十六回的回目作「敏探春兴利除宿弊 时宝钗小惠全大体」(各本文字有出入)。这两回写家中一位姑娘暂时管家,清查用度,发现了一件事:大观园本身是可以生钱的。园里有竹子,有稻田,有菜地,有花草,有果树,有藕塘,这些东西一向白白荒着,或者由管事的人私下得利;若把各处包给园中原就管这些的婆子经营,由她们自负盈亏、按年缴纳,一年就能省下一笔开销,还能多出若干银子来。于是园子被丈量,被分片,被承包,被算成一个可以出息的产业。
这一笔,是全书里最冷的一笔。园子原本是无用的,是专为无用而设的;而现在,连这块无用之地也被拉进账里,量了亩,估了产,派了人。写这两回的笔调并不批判,反而颇为称许——那位姑娘办得精明,办得利落,办得省钱。可是读者读到这里会觉出一点凉意:一个地方一旦被算清楚了值多少钱,它就已经开始被收回了。
本书上一章讲世事的那条线——人情、往还、面子、账目、亏空、拆借、体面维持不下去时的种种权宜。那条线一直在园墙外面走。这一章要老实指出的是:那条线不是与园子无关的背景,它就是园子的地基。园子里的自由,是买来的;买它的钱写在旁边的回目里;而那笔钱的来路与去处,书中写得一清二楚,从进项的租单到亏空的挪借,一样也不含糊。
所以谈大观园,不能只谈它多美。它是一件极昂贵的东西。它的美与它的贵是一回事:正因为有人替这一群人挡住了全部有用的事,他们才有工夫去做全部没用的事。这不是他们的错,他们既没有要求这座园子,也无力供养它;但这也不是可以略过去不提的。一座专门用来无用的园子,只能建在一个还余着钱的家上头。钱一停,园子就没有理由继续存在。
既然说到园子,就得说说中国人是怎么造园子的。这一节离《红楼梦》远一点,离本书第一百五十七章近一点。
现存最系统的一部造园书,是明末计成的《园冶》。此书成于崇祯年间,成稿与刊行的具体年份诸家所记略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全书分《兴造论》《园说》两篇总论,以下有相地、立基、屋宇、装折、门窗、墙垣、铺地、掇山、选石、借景诸篇,从选址一直讲到窗格花样。《园说》里有一句话,历来被当作中国园林的总纲:「虽由人作,宛自天开。」《兴造论》里另有一句:「巧于因借,精在体宜。」计成还有一层意思,大意是造园的成败,七分在主持的人,三分才在动手的匠人——园子是一件要由人的见识来定的东西,不是砌起来就算。
「虽由人作,宛自天开」八个字,把中国园林的全部难处点出来了。园子是人造的,却必须看起来不像人造的。于是造园成了一门专门用来掩盖人工痕迹的技术。
掇山,是用石头堆假山。之所以要堆,是因为宅子后面没有山。石头有讲究:太湖石取其瘦、皱、漏、透,产于水中,受浪淘蚀而成孔窍;黄石取其棱角浑厚;宣石色白,可作雪景;灵璧石以声与形见重。本书第一百五十七章讲赏石时说过,一块好石头的价钱可以抵一所屋子,北宋末年为运石头甚至误了国事,那是这门技术走到极端的样子。掇山之难,在于要用碎的石头堆出整的山意,要有主峰,有余脉,有洞,有蹬道,有可登临处,还要让人不觉得是堆的。
理水,是挖池、引泉、作涧、设瀑。水面要有大有小,有开有合;水口要藏,不能让人一眼看见水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桥要低,低了才显水阔;岸要曲,曲了才显水长。一座园子里若只有一泓方方正正的水,那水就死了。
然后是分景、隔景、障景、借景。地方小,就不能让人一眼看完:进门先立一座石屏或一堵粉墙挡住,叫障;用廊子、墙垣、山石把整块地切成几处院落,叫隔;转过一个弯忽然开朗,叫抑扬。漏窗与月洞门是这套手法里最见巧思的东西——一堵墙上开一个花窗,墙那边的竹子从窗格里透过来,人未过去,景已先到。至于借景,《园冶》专列一篇,分远借、邻借、仰借、俯借、应时而借:远处的塔,邻家的树,天上的月,水里的影,四时的花与雪,全都不属于这座园子,却全都可以算进这座园子的景里。园子有限而借来的无限,这是中国园林最精的一着。
再往后,是题名。
园子造完了并不算完,要给每一处地方起名字,题匾,撰联。这不是装饰,这是最后一道工序。一片竹子加一间屋子,只有在被命名之后,才成为一个可以住进去的地方。《红楼梦》第十七回(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原不分回,回目各本有出入)写园成之后的一件正经大事,就是一群人在园中一处一处走过去,一处一处拟名、拟联、拟额:有竹的地方题什么,有香草的地方题什么,有稻田茅舍的地方题什么,有海棠芭蕉的地方题什么。名字定下来了,那地方的性情才定下来;后来住进去的人,也就住进了这个名字里。潇湘、蘅芜、稻香、怡红——这些名字后来长在了人的身上,几乎替代了人的名字。
回到实例。中国现存的名园,苏州的拙政园相传为明代王献臣所筑,一般系于正德年间;留园、网师园、狮子林各有其始建之说,狮子林旧传出于元代僧人之手。无锡有寄畅园,上海有豫园,相传为明代潘允端为亲长所筑。北宋徽宗曾大造艮岳,聚天下奇石,后毁于兵火,本书第一百五十七章已述其事。这些园子须说明一句:几乎没有一座保持着初建时的样子。易主、改建、废兴、重修,一座园子传三百年,山石可能是旧的,格局多半是新的。凡涉具体年代、初建者与今貌关系,学界看法不一,不可据一说立断。
至于大观园的原型,聚讼尤多。清人袁枚《随园诗话》中有一段话,大意是说曹家先人曾任江宁织造,其后人著《红楼梦》,书中所谓大观园即是他后来所居的随园;此说流传甚广,而后世学者多不信从。其他还有恭王府花园说、江宁织造署旧址说、北方园林说,以及根本就是纸上虚构、并无实地可指之说。诸说各有证据,亦各有难通处,学界看法不一,至今无定论。老实的态度是:承认这座园子首先是文字里的园子。它的山水是写出来的,它的丈尺是写出来的,凡想把它一一坐实到某处地面上的努力,至今都没有成功。
但有一件事是可以说定的。中国园林的全部技术——掇山、理水、隔景、借景、题名——目的只有一个:在一块有限的、四面有墙的地面上,造出一个不像人间的地方。掇山是因为这里没有山,理水是因为这里没有水,曲廊是因为地方太窄,漏窗是因为要把窄地方看成宽地方,借景是因为墙里的不够用,得去偷墙外的。这一整套手艺,归根到底是一门让人在墙里忘掉墙的手艺。
只是墙还在。
前面说过一句:一座园子首先不是它的山水,是它的墙。那句话当时是往好处说的——有墙才有里面,有里面才有那些无用的日子。现在要把这句话翻过来说一遍。
墙是两面的东西。它朝外的一面挡住外面,它朝内的一面关住里面。同一堵砖,同一道钥匙,同一批夜里守着园门的婆子,既是保护也是看管,分不开,也不能只要一半。园中人享受的那种「外面的人进不来」,和「里面的人也出不去」是同一件事的两种说法。
这一点在书里写得很清楚,而且写得毫不激烈。园中人极少出园。她们的活动半径就是这几十亩地。要出去,得有事由,得有长辈许可,得有人跟着,得算好时辰回来。所谓自由,是园内的自由:可以晚起,可以不梳头就出来,可以在别人的屋里坐一整天,可以为一句诗争到深夜。这些自由都很真,但它们的边界与园墙的边界严丝合缝。园里的自由不包括离开园子的自由。
再往深一层说:这座园子是一个例外。
它不是一项权利,是一次特许。它的来历是一道命令——园子为省亲而建,建成后本该封起来,后来是奉了长上的意思,才让这些人搬进去住。也就是说,墙内那套松一点的规矩,是墙外那套严一点的规矩批准的。批准的东西可以不批准。特许的东西可以收回。这是所有例外的共同处境:例外不是规则的对立面,例外是规则的一个条款。
中国的旧制度里,这类例外很多。恩赦是一次特许,免税是一次特许,赐第、赐居、赐给某人「不名不趋」的礼遇也是特许。特许总是从上面来的,总是有期限的,总是可以随时终止而无须理由的。受特许的人不能据此论理,因为他所据的东西本身就是恩,不是理。大观园正是这样一件东西。园中那些人不能说「这是我们的地方」,她们能说的只是「上头准我们住在这里」。
所以这座园子从第一天起就带着一个未标明的期限。书里没有写这个期限是多久,也没有人告诉她们期限的存在;她们照旧结社,照旧联句,照旧过生日。这是全书最沉的一处安排:园子里的人不知道园子是有条件的,而读者知道。
后来的事,本章只作结构上的说明,不复述情节,不写其中的冲突与结局。
园子的秩序被收回,是分几步来的,而且每一步都很平常。
第一步是被算清楚。前面讲过第五十五、五十六回的承包:园子被丈量,被估产,被派人管起来。这一步看上去是好事,是兴利除弊,是持家有方。但一个地方一旦被写进账册,它就从「不属于任何用途的地方」变成了「一项资产」。资产是要问收益的,是要有人负责的,是要定期查看的。查看的人自然要进来。
第二步是外面的人真的进来了。通行本第七十四回的回目作「惑奸谗抄检大观园 矢孤介杜绝宁国府」(各本文字有出入)。这一回写的事,从结构上说只有一句话:一队人夜里带着灯笼进了园子,一处一处地查。此处不叙其中的人事委曲。要点在于那个动作本身。查这个动作,不管查出什么、查不出什么,都已经宣告了一件事:这块地方不再是例外。凡可以被查的地方,就是被管的地方。园门的钥匙从来在墙外那一边,只是从前不用;那一夜之后,大家都知道它一直在。
抄检的名义,书中写的是查一件失物。名义总是小的。真正发生的事,是外面那套规矩带着灯笼走进了园子,而且从此不再出去。
第三步是人一个一个地少。这一步走得更慢,也更安静。有的被打发出去,有的到了年纪要出嫁,有的搬回墙外的院子,有的另有安排,有的自己求了去处。没有哪一次是大事,每一次都有充足的、说得过去的、合乎规矩的理由。等到最后,园子里的屋子还在,山还在,水还在,竹子还在,匾额还挂着,只是没有人了。
所以这个过程的性质要说准:大观园不是被摧毁的。
摧毁是另一种事。北宋的艮岳是被摧毁的——兵至,石毁,树伐,山夷;圆明园是被摧毁的。摧毁有火,有兵,有一个可以指认的时刻,有废墟,有可以凭吊的对象。大观园什么都没有。它的房子完好,它的账目清楚,它的每一步变动都有理有据、手续齐全。它是被清理的。
清理和摧毁的分别,在于清理不需要敌意。收拾一间屋子的人对屋子并无恶感,他只是把东西放回它该在的地方。大观园的散场正是这样一次归位:每一个人被放回她在墙外本来的位置上——该嫁的去嫁,该配人的配人,该回自己房里的回房,该出去的出去。从墙外的秩序看,园子这几年才是错位,散场只是把错位纠正过来。
这就是本章最要紧的一句话:规矩从来没有走远,它只是暂时没有进来。
园子存在的那几年里,墙外的一切照常运转——账照记,租照收,亲照结,礼照行,该请安的请安,该应酬的应酬。那套东西一天也没有停过,一寸也没有退让过。它只是站在墙外等着。等到某一天,有人提出该查一查了,有人提出该省一省了,有人提出姑娘们也大了,它就走了进来,而且发现里面并没有任何抵抗——因为里面从来就没有一件可以用来抵抗的东西。诗不能抵抗,螃蟹不能抵抗,联句不能抵抗。无用的东西之所以珍贵,正因为它无用;而无用的东西一旦要用来自保,立刻显出它一无所有。
二十世纪以来,读《红楼梦》的人给这座园子加了不少名目,最常见的一个是「乌托邦」。
这一路读法有其来处。光绪三十年(一九〇四)前后,王国维作《红楼梦评论》,借叔本华的哲学解此书,是较早用一套西方思想系统去处理这部小说的尝试。此后新红学兴起,考证与义理两路并行。到了一九七〇年代,余英时提出《红楼梦》中有两个世界之说:一个是理想的、乌托邦式的世界,大观园即其代表;一个是现实的世界,即园墙外的那个家。此说影响极大,几乎重塑了几十年间读这部书的方式。也有学者认为两个世界的界线未必划得那样整齐,园内园外本是互相渗透的,学界看法不一。
这类读法的洞见很实在。它第一次把大观园当作一个结构单位来看,而不是当作故事发生的背景。它解释了两件事:为什么这座园子必须被写得那样干净,以及为什么它必须被写坏。一部书如果只写园中的好日子,那是一部乐府;如果只写墙外的账目,那是一部世情小说。两样并写,而且让后者一寸一寸吃掉前者,这才是《红楼梦》。
但「乌托邦」这个词有它的来处,也有它的限度。这个词出自英国人托马斯·莫尔一五一六年刊行的一部拉丁文著作,书中虚构一座海岛,岛上有法律,有分工,有共同的仓储,有作息的时刻表,有对懒惰与犯罪的惩处。乌托邦的要义是制度设计:它提出一整套关于社会该如何组织的方案,它是有主张的。
大观园没有任何制度设计。它不提出方案,不主张什么应当如何,不曾试图把园里的办法推行到园外,甚至不曾把自己看成一种办法。它没有法律,没有分工,不生产,不自给。它唯一的属性是暂时不被管。把它叫作乌托邦,容易让人误以为书里藏着一个理想社会的构想;其实书里只有一段没有被打扰的时间。理想国是一种设计,而这座园子是一次疏忽——是那套规矩因为一时不必进来,就暂时没有进来。
同样的分寸也适用于另外几种读法:把园子读作女儿的国度,读作反抗礼教的堡垒,读作对功名利禄之途的否定。这些读法各有洞见,也各带着二十世纪的印记——那是一个把解放当作叙事主轴的时代,读什么书都容易读出一场对峙来。它们看见了园内与园外的不同,却容易略过一件事:园子是那套秩序建的,是那套秩序养的,是那套秩序批准她们住进去的。一个由规矩出钱建造的例外,很难说是对规矩的反抗。学界于此看法不一,本章不下断语,只提醒一句:凡是把大观园说成一种主张的读法,都要先回答它的账是谁付的。
比较老实的说法或许是:大观园不是一个理想国,是一个假期。假期的可贵不在于它提出了什么,而在于它不必提出什么。假期也从来不需要被推翻,它只需要到期。
全书追的是一件事:「爱」这个字最古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那句「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典」,那个「爱」就是舍不得;《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深,耗费必大。两百多章一路走下来,写的多半是人舍不得一个人,或者舍不得一件东西:舍不得一匹马,一块石头,一件旧衣,一个再也见不到的人。
到了这一章,要指出一件更大的事。
大观园里那些人,后来真正舍不得的,并不是彼此。这话听着薄情,其实不然。她们当然彼此挂念,但挂念一个人,在墙外的世界里是有办法的:可以通信,可以走动,可以托人带话,可以在多年以后再见一面。真正没有办法的,是那个使她们能够在一起的条件——一块不问用处的地面,一段不必解释的时间,一种今天想起来就可以结社、下雪了就可以联句、谁过生日大家就都不干正事的日子。人可以再见,那种日子不能再有。
所以这一章里的失去,和前面两百多章的失去不一样。前面的失去都有对象:失去了谁,失去了什么。这一次的失去没有对象。没有人被夺走,没有东西被打碎,园子还在原地,一砖一瓦都没有少。少掉的是一种状态。你没法指着谁说是他走了,也没法指着什么说是它坏了,你只能说:那种日子过去了。这是全书第一次,一个「舍不得」指向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件器物,而是一个空间和一段时光。
《老子》那句「甚爱必大费」,在这里显出另一层意思。那段日子的耗费是实打实的:租单上的米与炭,账房里的亏空,墙外一家人一年的口粮换来的一顿螃蟹。这笔费不是园中人花的,是替他们花的;而花钱的那个家一旦支撑不住,日子也就到了头。无用之所以是奢侈,是因为无用必须有人供养;供养一停,无用立刻消失,连痕迹都不剩——因为无用的事本来就不留痕迹,诗社散了没有档案,联句完了没有刻本,笑过的话第二天就想不起来了。
书里最后留下来的,是那些名字。
园子刚造成的时候,还没有人住,一群人在园中一处一处走过去,替每一处拟名、题匾、撰联:有竹子的地方,有香草的地方,有稻田茅舍的地方,有海棠芭蕉的地方。那时候名字是空的,只贴着房子。后来人搬了进来,住了几年,名字慢慢长到人身上,提起那几个字,想到的已不是屋子而是人。等到人一个个散尽,名字又落回房子上,重新变回几块木头匾额,挂在没有人的院门上头,字还是那几个字,笔画一笔没变。
一道墙,在它挡住外面的时候,是一座园子的开始;在它不再需要挡住什么的时候,它就只是一道墙。
先说一个可以自己动手验证的现象。取一部《红楼梦》,不拘哪个本子,从第一回读到第八十回,留心记下书中人物开口说「爱」的地方,记完会发现,少得出奇。这部一百多万字、写了几百个人物、被历代读者认作中国写情第一书的长篇小说,几乎不用「爱」这个字来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需要先声明的是,这里不给精确的数字。《红楼梦》前八十回传世的是抄本系统:甲戌本(全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残存十六回)、己卯本、庚辰本(存七十八回,缺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戚序本、蒙府本、列藏本、舒序本、甲辰本,各本之间异文极多,一个字的出入随处可见;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出自乾隆五十六年程伟元、高鹗的萃文书屋活字本(通称程甲本)和次年的修订本(通称程乙本),文字又经改动,后四十回的作者与来历,学界至今看法不一。在这样的文本状况下,报出一个「全书『爱』字出现若干次」的数字并精确到个位,是靠不住的。所以下面要说的不是次数,是分布:「爱」这个字在这部书里出现的时候,基本上不落在两个人的感情上。
它落在哪里?大体三处。一处是带文言色彩的复合词,「爱惜」「怜爱」「疼爱」之类,这些是书面语的残留,多出现在叙述者的口吻里,不是人物的口气。一处是「喜欢、偏好」的意思:某人爱吃什么,某人爱说什么话,某人爱穿什么颜色。这是清代白话里「爱」最活跃的用法,和今天说「爱吃辣」是一路,轻,不承重。还有一处最有意思——它出现在一个咬舌的玩笑里。
第二十回,史湘云说话咬舌,把「二哥哥」叫成「爱哥哥」,黛玉当场取笑她连一个「二」字也叫不清楚。此处各本文字略有出入,但这个笑话诸本皆有。于是成了一件很难得的事:全书里「爱」这个字最响亮、最被人反复念叨的一次登场,不是谁对谁的表白,是一个小姑娘的口音毛病。作者未必有意为之,但这个巧合像一句现成的批语——在这部书的语言世界里,「爱」是一个念不准的字。
那么这部书拿什么说这件事?
大处说,它用「情」。第一回作者自云的那一段,各本文字互有出入,大意是说此书大旨谈情。「情」是这部书自己挂出来的纲目。脂砚斋评语里另有所谓「情榜」的说法,称宝玉是「情不情」,黛玉是「情情」——这条批语确见于抄本,但情榜的全貌、是否真有其目、批语的作者与年代,学界争论了近百年,至今看法不一,这里只能当一条旁证看,不能当定论。可以确定的只是:这部书给自己贴的标签是「情」,不是「爱」。这一点正接着本书卷七讲六朝的那几章——「情」自六朝以来就是汉语说这件事的正字,一千二百年之后,它仍然在位。
但真正要紧的不是纲目,是人物嘴里的话。人物不说「情」,人物说的是另一套词,全是白话口语,全是单音或双音的日常字眼:疼、心疼、惦记、体贴、知心、放心、恼、恨、意思、心事、痴、呆。这十来个字词,构成了这部小说说爱的全部词汇表。它们没有一个是雅词,没有一个需要注解,没有一个是从诗里搬下来的。三千年的书面传统在这里像退了潮一样退下去,露出底下的沙:说到底,中国人在日常里说这件事,用的就是这么几个字。
本章把这几组词一一考释,说明各自的语体、来源与用法。要预先交代两句体例:凡涉及具体原文,一律注明版本与学界分歧;凡是概括语体的话,是笔者翻检所得的印象,不冒充统计,更不虚拟回目。日常语汇本来就散在千百处,举三五条反倒像是举特例,读者自己翻一回书,一望即知。
最后还要回答一个可能被人抢先问出来的问题:这部书为什么不用「爱」说人?
最直接的回答是:清代口语里的「爱」还没有长出那个义项。「爱」承担男女之情、并且可以做成「我爱你」这样一句可以当面说出口的话,在汉语口语中大规模流行,一般认为是晚清以来的事,与翻译文学、新式学堂和新文学的推动有关,具体路径学界说法不一。曹雪芹写书的时候,这句话还不存在。他不是回避,是没有。一个作家只能用他那个时代嘴里有的词。这恰恰是本章的价值所在:它给我们看的,是「我爱你」这句话尚未诞生之前,汉语怎样把同一件事说得清清楚楚——而且在某些地方,说得更准。
从字说起。「疼」是形声字,从疒,冬声。疒部的字都跟病痛有关。《说文解字》疒部收有「痋」字,释为「动病也」,清人段玉裁作注,认为「痋」就是后来的「疼」,音义相承。这是清代小学家的意见,不是汉代的原话,后人也有不同看法,这里只作一说。可以确定的是,唐宋韵书里「疼」训为「痛」;这个字从进入书面语起,意思就是身体上的痛感——牙疼、头疼、伤处疼。它是个感觉词,与心无关,与人无关,只与皮肉筋骨有关。
然后,不知在哪一个时候,这个字被借去说另一件事。到了近代白话,尤其是北方官话里,「疼」长出了第二个意思:爱怜,舍不得。疼孩子,疼媳妇,疼下人。这个用法起于何时不易确指——白话材料在明代以前留存太少,元曲与明代话本里已能见到相近的用法,但要断到某一年是做不到的,学界大致只能说它是宋元以降的口语现象。到了《红楼梦》,它已经是这部书里说爱最主要的一个字。
书中长辈提到宝玉,最常出口的就是这个字;主子说到中意的丫头,用的也是这个字;凡有人挨了打、受了委屈、病了、哭了,旁边人心里那一下,书里写作「心疼」。它是这部小说的情感通用货币。
这个借用值得停下来想一想,因为它是汉语里极精确的一次转喻。
请注意「我疼你」这句话的语法有多奇怪。疼是一种感觉,感觉的承受者只能是说话人自己;可是这个句子偏偏给了它一个宾语,而那个宾语是另一个人。翻成大白话是:因为你,我这里痛。汉语不说「我为你感到怜惜」,它把整句话压缩成一个身体反应,再把那个反应直接扣在对方身上。世上很少有语言把爱说成一种痛觉,而汉语做了,而且做得如此自然,以至于说这话的人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打比方。
这个比喻至少精确在四处。
第一,它把爱说成不由自主的。痛不是选择,是发生。你可以决定对一个人好,不能决定对一个人痛。用痛感说爱,等于承认这件事不归意志管。
第二,它是自伤的。「我疼你」里受苦的是「我」。这个句子把爱的成本明明白白地记在说话人身上,而不是记在被爱的人身上。它不索取,不邀功,只陈述一个事实:我这里有一处因为你而痛。
第三,它有方向。汉语里「疼」几乎总是从上往下走:长辈疼晚辈,主子疼下人,大的疼小的。反过来说「我疼我爷爷」是别扭的。这个方向性是等级社会留在语言里的化石,《红楼梦》写的正是一个等级分明的大家庭,所以这个字在书中如鱼得水。它同时也意味着,这个字里天然含着一份居高临下的保护欲,含着「我替你担着」的意思,也含着「你归我管」的意思。这两样在书里从头到尾分不开。
第四,它不要回声。说「我疼你」的人,不等对方回一句「我也疼你」。这与今天「我爱你」的用法很不一样——那句话在现代汉语的日常里几乎总是一个提问,等着一个对答。「疼」不提问。它只是把自己这一处痛报出来,报完就完了。
现在把这个字接回本书第一章。
《说文解字》释「愛」:「愛,行皃也。从夊,㤅聲。」在许慎那里,「愛」的本义是行走的样子,表示情感的本字另有一个从心的「㤅」。而繁体「愛」的字形拆开来是:爫在上,是一只手,要给出去;冖在中,是覆着;心在里,是舍不得;夂在下,是脚,是走不动。手要给,心舍不得,脚走不动——那个字形本身就画了一个人被自己绊住的样子。
三千年之后,同样的意思在清代北京的口语里被说成了一个字:疼。字形里那颗被裹住的心,落成了身上一处具体的痛。一个在笔画里,一个在舌头上,说的是同一件事——爱这件事,首先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次损失。
这也是这部书最深的一笔账。它写了满纸的疼:老太太疼孙子,母亲疼儿子,姐姐疼妹妹,主子疼丫头。而这些疼里,哪些是护,哪些是拿,书里不做分辨,只把两样并排写出来,让人自己去认。宠是疼出来的,溺也是疼出来的;一个大家族把最好的东西全给了一个人,那个人后来一样也没有救下——这笔账要到后面几章才算得清。眼下只须记住一句:在这部书里,爱不叫爱,叫疼。
「疼」是感觉,是一个人自己身上的事。这部书里还有一个词,说的是另一头——怎样从自己身上出去,到对方那里去。那个词是「体贴」。
先拆字。「体」的本义是身体;但它在古汉语里很早就有了动词用法,意思是设身处地。《礼记·中庸》讲治天下国家有九经,其中一条是「体群臣也」,历代注家解此「体」字,大意都说是站在臣下的位置上替他们想。这个动词义一直活着,后来的「体察」「体谅」「体恤」都从这里出。「贴」字晚出,唐宋文献里有黏附、贴近的意思,也有典质、抵押的意思,两个义项孰先孰后,学界说法不一;进入「体贴」这个词的,是贴近那一义。
于是「体贴」这个词的构造是:用身体去贴近。不是心里想着,是身子挨过去。汉语造这个词的时候,选的不是一个思维动作,是一个空间动作——把自己挪到对方站的那个位置上。
这个词在宋代理学家的口里是个认识论的词。据宋人语录所记,程颢曾说,他的学问虽有师承,「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此语转引极多,各本文字小有出入,但意思一致:体贴是一种贴身贴肉的领会,不是从书上看来的。这是「体贴」的哲学用法。
到了明清白话,这个词降到日常,专门用来说人对人。而它降下来之后,意思几乎没有走样:还是那个「站到对方的位置上去」。一个人体贴,不是说他情深,是说他会替人想——想到你没说出口的冷、饿、难堪、为难。它评价的是一种能力,而不是一种感情的浓度。
这一点很要紧,值得说破:在这部小说里,衡量爱的尺子,从来不是「我感受得多深」,是「我替你想到了多少」。
书中被夸「体贴」的人,大多是丫头、仆妇、姐妹之间;而书中真正动人的段落,几乎都不是表白,是有人替另一个人挡了一下、垫了一句、想在了前头。反过来,书里最伤人的事,也不是恶意,是不体贴——是有人只顾着自己那一点心事,没顾上旁边的人正站在什么处境里。这部书对人的最高褒奖和最狠的批评,用的是同一把尺。
这就要接上本书第二百一十七章讲过的那三个字:「你放心。」
那是第三十二回的事。宝玉对黛玉说了这三个字,黛玉听了怔住,反问他何为放心。此回回目通行作「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含耻辱情烈死金钏」,各本回目文字小有出入,正文亦有异文,但这三个字诸本皆同。本书前面已经详说过它的分量,这里只补一层语法上的观察。
「你放心」是一个祈使句。祈使句的主语是听话的人。也就是说,在这部小说写得最重的一次表白里,说话人从头到尾没有提自己。他没有说「我如何」,他说的是「你不要再悬着」。整句话的内容全在对方的心上——他先看见了对方的心一直悬着,然后请她放下。
再看「放心」这个词本身。它的字面是:把心放下来。这意味着在汉语的身体隐喻里,心是有重量的东西,会被提起来,会悬着,会放不下。这一族词全在同一个系统里:心事、悬心、揪心、心疼、放心、惦记。「惦记」的「惦」字从心占声,晚出,清代白话里才常见;它说的正是心被占住、挂着、落不了地。所以「惦记」与「放心」是一对反义词——一个是心悬着,一个是心落下。
把这三个词并排放着看,这部小说说爱的全部装置就露出来了:心会疼(自身的痛感),心会悬(挂念的持续),心可以被另一个人放下(关系的完成)。没有一个词是抽象的,全是关于一颗有重量的心的物理描述。而这一整套描述里,始终没有出现「我爱你」那种以说话人自己为中心的句式。汉语在这里绕开了自我表达,直接去说效果:我做的这件事,是要让你的心落地。
接下来这个词,要一直接回本书卷五。
第四十三、四十四两章讲过先秦的「知」。《论语·颜渊》里樊迟问仁,孔子答「爱人」;问知,孔子答「知人」——仁与知在那里是一对,爱人和知人是一对。《论语·学而》又说,不怕别人不了解自己,怕的是自己不了解别人。先秦的「知人」,是一件很重的事:知道一个人的为人、志向、能力、处境,知道他在什么位置上、能担什么事、会往哪里去。它接近于判断,是长时段的,是要经过事情来验证的。伯牙与钟子期的故事被后世称作「知音」,那个故事《列子·汤问》与《吕氏春秋·本味》都有记载,两书的成书年代与相互关系学界看法不一;但故事的重心很清楚——一个人听得懂另一个人心里想的是山还是水。那已经是「知」向内走的一步。
《红楼梦》里的「知心」,又向内走了一步。
「知心」不是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是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在怕什么、有没有睡好、这句话是冲谁说的、刚才那一眼是什么意思。它从「知其人」变成了「知其心」,从长时段的判断变成了即时的读取。先秦的知人要用许多年和许多件事来完成;这部书里的知心,要在一顿饭、一句话、一个眼色之间完成。
这是一个很高的要求,高到几乎不可能达成。于是这部书写「知心」,有一半的篇幅写的是没猜着。
两个人明明都在替对方想,却各自把话说拧了;一句本来是关切的话,听成了讥讽;一个赌气的举动,被当成了绝情。这类情节在书里反复出现,多到成了它的基本节奏。原因就在「知心」这个词的定义里——一旦把爱定义为「我知道你此刻在想什么」,那么每一次猜错,都成了爱的失败。而人的心思本来就不是可以被准确读出的东西。
所以这部小说里最苦的不是求而不得,是猜。猜对了不敢认,猜错了不敢问,问了又怕问出不想听的答案。「知心」这个词把爱变成了一场持续的解读,而解读没有终点。
顺带说一句它与「体贴」的分工:体贴是替对方想,重在做;知心是知道对方在想什么,重在懂。做得到不一定懂得到,懂得到不一定做得出。这部书把两者都写尽了,也把两者不能兼得的地方写尽了。
现在说这部书里最含混、也最要紧的一个词:意思。
先看构词。「意」与「思」两个字都从心。《说文解字》释「意」为「志也」,又说是从心察言而知意,字形从心从音——是听人说话而推知其心。这个解释本身就有意味:「意」在造字之初,指的就是没有直接说出来、要靠推测才知道的那个东西。「思」字《说文》训为「容」,历来注家解释不一,不必强求定说;但「思」是心的活动,这一点没有异议。两个心部字合成一个词,词义却出奇地空。
「意思」成词较晚,唐宋以后渐多,起初指意旨、意义,是文章训诂里的用语;再后指心意、情趣;到了明清白话,它变成了一个万能的模糊词。
这部书里的人物极爱用它。「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知道你的意思」「他那是什么意思」「没的说这些没意思的话」——凡是心里那一件说不清、不便说、说了怕错的事,一律叫「意思」。它可以指一句话的言外之音,可以指一个人的心事,可以指两个人之间那点还没有名字的东西,也可以什么都不指,只表示一种气氛的有无。
这个用法看似偷懒,其实极高明。
第一,它把最要紧的东西留在了未命名的状态。一件事一旦有了名字,就有了轮廓,有了责任,有了可以被追问和被否认的把柄。说「我知道你的意思」,双方都懂,而谁也没有说破;说破了就要认账,认了账就回不去。这个模糊是有功能的,它给两个人各留一条退路。
第二,它承认了那件事本来就没有确定的内容。人心里的那一团东西,并不是一个可以被准确命名的对象;硬要给它一个名字,反而是失真。用一个空词去装它,恰恰是诚实。
第三,它把判断权交给了对方。「你知道我的意思」这句话,把说清楚的责任推给了听话的人:你若懂,不必说;你若不懂,说了也没用。这看似是一种推诿,实际上是一次很高的托付——它等于承认,这件事能不能成立,不取决于我说得多好,取决于你听不听得出来。汉语里这类句子极多,「不用我说你也明白」「我这话你自然懂」,全是把最要紧的一步留给对方走。前面讲的「知心」到这里就接上了:正因为一切都指望对方读出来,读不出来的时候才格外难堪。含混与知心是一套装置的两半,少一半都转不动。
这个策略并不新。本书第一百二十七章讲过李商隐的无题诗:那些诗把意象一层层堆上去,珠、泪、玉、烟、青鸟、蓬山,越堆越密,而始终不肯说出那件事是什么。历来解无题诗的人聚讼数百年,说是艳情的有,说是政治寄托的有,说是悼亡的也有,至今没有定论——这种不能定论,本身就是那些诗要的效果。
李商隐用的是意象的密,《红楼梦》用的是词语的空。一个往上堆,一个往下减,方向相反,目的一样:让那件事在场,而不被指认。一个在诗里,一个在口语里;一个是精心结构的修辞,一个是老百姓嘴边随手就有的两个字。汉语说这件事最要紧的时候,总是绕开正面。这不是含蓄的姿态,是一种判断——他们不认为那件事可以被说准。
余下几个词,可以并作一处考。它们的分量不如前面几个重,但它们凑在一起,能看出一件很要紧的事。
「惦」字前面提过一句,这里补足。此字从心占声,出现得很晚,唐宋的字书韵书里罕见,到明清白话中才常用起来;它的构件已经把意思写明了——心被占住。「惦记」的对象有一个共同点:总是不在场的人。人在眼前,不说惦记;隔着一道门、一程路、一个季节,才说惦记。这就等于说,汉语把爱的常态定义成了一种缺席状态下的持续占用:那个人不在,而你心里那块地方一直被他占着,腾不出来做别的事。
「恼」的本字作「惱」,从心,古字书训为烦闷、恨怨。要留意的是它在白话里的用法极其特殊:恼几乎只对亲近的人。对陌生人,汉语说气、说怒、说恨;唯有对亲近的人,才说「你恼我了」「我并没恼你」「他这两日恼着呢」。这是因为「恼」的前提是一份未曾言明的期待——你本该待我与待别人不同,而你没有。恼是爱的副产品,是亲密关系内部的专用情绪。一部书里若「恼」字多,说明书中人彼此靠得极近。这部书里「恼」字极多。
「恨」要格外分辨。古汉语的「恨」不等于今天的仇恨。《说文解字》训「恨」为「怨」,而先秦两汉直到唐代,「恨」的重心多在遗憾、不甘、事与愿违,而非敌意。白居易《长恨歌》末句「此恨绵绵无绝期」,那个恨不是恨谁,是没有办法、了不了的意思。这一层本书讲唐代的几章已经说过。到了明清白话小说,这个分寸仍在:儿女之间说「我恨你」,多半是怨你不明白我、怨你不来、怨你偏那样说话,并没有要与你为敌的意思。今天读者容易把这个字读重,是因为现代汉语的「恨」已经被拉到了仇恨那一端。
「心事」是四个词里最不像情感词的一个。它把心里那一团说不清的东西,称作一件「事」。汉语在这里做了一次对象化:情绪被当成一桩尚未了结、有待处理的事务放在心上。所以「心事」永远带着未完成的意味——事没办完,心就一直挂着。这与「放心」正好构成一头一尾:有心事是事悬着,放心是事了了。
把这四个词与前面的「疼」「痴」放在一起,一个观察就浮出来了:这部小说说爱所用的词,一多半是不舒服的词。疼是痛,惦是被占,恼是气闷,恨是不甘,心事是没了结,痴是不慧。没有一个是轻快的,没有一个是甜的。汉语在日常口语里描述这件事时,几乎不从愉悦那一面下手,它从损耗那一面下手——爱在这套词汇里,始终被写成一种消耗、一种负担、一种身上多出来的东西。这与全书的主脉是一致的:一个以「舍不得」为底色的字,本来就不是一个轻松的字。
现在说这部书用在主人公身上的两个字。
先看「痴」。它的正体作「癡」,《说文解字》释为:「癡,不慧也。从疒疑聲。」不慧就是不聪明,这是一个明确的贬词。要紧的是它的部首:疒。而前面重点讲过的「疼」,部首也是疒。汉语说这件事最关键的两个字,一个说痛,一个说不聪明,双双归在病字头底下。这不是巧合能解释的——在造字者和用字者的经验里,这件事本来就属于人身上的失常。
再看「呆」。这个字是俗字,来路杂,明清白话里写作「呆」或「獃」,意思是愚、木、发怔。它比「痴」更白,更口语,也更不客气。书中给薛蟠的绰号就是「呆霸王」,这是全书现成的例子,诸本皆同;用在别人身上时,它多半形容一个人发起怔来,眼睛直了,叫他也不应。
这两个字用在宝玉身上,是这部书的一个基本手法。第三回有两首《西江月》词,专写此人,历来读者都注意到,那两首词从头到尾没有一句好话:说他似傻如狂,说他愚顽怕读文章,说他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各本此处文字互有出入,个别字眼诸本不同,但通篇的贬义是一致的。书中人物的口气也是这样:上上下下都说这位哥儿有些呆气,有些痴病,时常犯傻。
这就要与本书第二百一十一章讲过的事情并观。
那一章说的是明代人把「痴」这个字翻了过来:一个原本意思是不聪明的贬词,被明代那批谈情、谈癖、谈趣的文人抬举成了一种品格。痴于一物者才是真人,不痴者反倒可疑。那是一次自觉的价值翻转,是拿一个贬词当徽章戴。
《红楼梦》里的用法不同。它写宝玉的痴与呆,基本上是白描——是记录周围的人怎么说他。老爷说他不肖,姐妹说他呆,婆子丫头说他有痴病,读书人说他不通。这些话在书里就是那个家里、那个时代的人对这样一个人的通常评价,书不替他辩解,也不改写这些评价,只是把它们照录下来。同一个字,在明人那里是抬举,在这里是记录。
但事情还有一半。这部书里另有一路声音,把「痴」用作褒义。第二回借人物之口议论正邪两赋之人,说这样的禀赋若生在公侯富贵之家,便成情痴情种;第五回警幻仙子论宝玉,说他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并给这段痴情起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名目,称作「意淫」。这两处各本文字略有出入,学界对第五回那一段的解释也历来不一,但可以确定的是:书中确实存在一种把「痴」当作难得之物来看的眼光,而这眼光不属于书中那个家里的任何一个人,它属于叙述者与神话框架。
于是这部书在同一个字上安排了两种声音,并且不作裁决。人间说他呆,那是记录;天上说他痴,那是抬举。读者两边都听见,自己去掂量哪一边说得对。这比明人单方面的翻转要复杂得多,也诚实得多——因为在现实里,一个把心思全花在别人身上的人,本来就既是可贵的,又是无用的,这两件事同时成立。
还要补上代价那一面。这部书没有把痴写成一件安全的事。它到底是疒部的字,是病。书里那个人一路呆下去,最后的结局在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里写得很清楚,而后四十回的作者与来历学界看法不一,这里不据此立论。仅就前八十回而言,「痴」在书中的走向已经不是褒贬的问题,而是一个人被自己的心思拖着走、越走越无路可退的问题。明人可以把「痴」当徽章戴,是因为他们说的是对物的痴——痴于书画,痴于花石,物不会回话,也不会死。这部书说的是对人的痴,而人是会走的。
到这里,本书历次字词专章的线索可以完整地点一遍了。
最早是先秦的「爱」。它的核心义是吝惜、舍不得。《孟子·梁惠王上》里齐宣王为自己辩解,说齐国虽小,他何至于吝惜一头牛;《老子》说「甚爱必大费」——爱得越深,耗费越大。那时候这个字管的是「不肯给出去」这件事,和感情的浓淡没有直接关系。
汉魏是「思」的时代。《古诗十九首》里的「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典」,把这件事写成了时间对人的消磨。思是隔着距离的,是不在一起的人才做的事。
六朝出了两个字:「情」与「怜」。《世说新语·伤逝》记王戎丧子,说圣人忘情,最下的人不懂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这是把「情」抬到了一个自觉的位置上。同时,南朝乐府民歌里的「怜」当爱讲,「可怜」是可爱,这个用法在吴声西曲里极常见。一个雅,一个俗,两条路同时走。
唐代不靠词,靠意象。李商隐把话说到不能再密,而始终不说破,后人聚讼至今;《长恨歌》把这件事写成一个「恨」字,而那个恨的意思是了不了。
宋代做的是程度。宋人填词,把浓淡、深浅、几分、多少这些刻度做得极细,一件事被量化成了可以分等的东西。
元代做的是语气。曲里的衬字、口语、语助,把书面语拦不住的那些声气放了进来,人物开始用自己的嘴说话。
明代做的是等级与真伪。谈情的人把情抬到本体的位置上,又要分真情假情,于是「痴」被翻成褒词,情有了高下之别,也有了道德压力。
清代的这部白话长篇,做的是最后一件事:把它交还给日常口语。疼、心疼、惦记、体贴、知心、放心、恼、恨、意思、心事、痴、呆——这一串词,没有一个是新造的,没有一个是雅的,没有一个需要典故支撑。走了两千多年,汉语说这件事时用得最多的,反而是最朴素的那几个字。
这不是退步。恰恰相反,凡是能进入日常口语并且活下来的词,都是被千百万人反复用了几百年才磨出来的;它们的精确不是哪个文人给的,是使用给的。「疼」这个字之所以能顶替「爱」,不是因为谁提倡,是因为它在无数张嘴里被证明更好用、更准。文言里那些漂亮的说法,大多没能活过它们的那个时代;而「你放心」三个字,今天的中国人还在说,一个字都没变。
最后回到全书的立论。
本书从头到尾追的是一件事:「爱」的本义是舍不得。而这部把中国人的感情写得最细的小说,几乎不用这个字,它用「疼」。
这两个字站的位置不同。舍不得是朝前看的,是怕失去,是手已经伸出去了又缩回来;疼是当下的,是自己身上此刻的感觉,是那块地方已经在痛了。一个是预支的恐惧,一个是即时的损伤。而这两样从来是同一件事的两头:正因为怕失去,所以自己先痛;正因为这里已经在痛,才知道那个人是丢不起的。先秦人把它写在书上,叫「吾何爱一牛」;清代一个祖母把它说给孙子听,叫「我疼你」。相隔两千三百年,一个是士人的书面语,一个是家常话,说的是同一件事。
读者若要自己验一验本章说的对不对,有一个不费事的办法:找一部《红楼梦》,读上十回,把出现「疼」字的地方划下来,再把出现「爱」字的地方划下来。两边一比,这部书对这件事的看法就摆在眼前了,不需要任何人来解释。
卷二十二从头到尾只处理一部书。八章下来,每一章拆开它的一处关节,到这一章该把这些关节收拢。收拢不是重述,是把八处摆在一起,看它们合起来是个什么形状。
本卷开头那一章处理的是议论。这部小说很早就替它要写的那一类人下了定义,而且下过两次。第二回借贾雨村之口讲正邪两赋,说有那么一种人,秉气与常人不同,「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红楼梦》第二回)。这是从气质上划界:这类人不属于仁人君子那一格,也不属于大凶大恶那一格,他们在两格之外,无处安放。第五回又下了一次定义,那一次是从欲上划界。警幻把「好淫」分成两层,一层是悦容貌、喜歌舞、无时无厌的那种,书里骂作「皮肤淫滥之蠢物」;另一层单给宝玉一个人留着,取名「意淫」。两处定义合起来,构成这部书为「情」立的界说:情不是欲的加强版,也不是德的柔和版,它是第三样东西,既不能拿仁义去度量,也不能拿声色去归类。本书前面二十一卷里,为「爱」下定义的文字不算少,从《孟子》的「吾何爱一牛」到汤显祖的「情不知所起」,但没有哪一次是把「情」定义成一种气质缺陷、一种不能见容于两端的中间物。这是这部小说的起手式:它不打算论证情是好的,它先承认情是一种病相。
第二处是神话。第一回那段还泪的来历,把感情写成了一笔可以计量的债:因为受过甘露灌溉,所以要还;还的方式是眼泪;还完了,事情就结束。原文说得很清楚,是「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典」(《红楼梦》第一回)。「一生所有的」这五个字是要害。眼泪有总量,总量有尽头。这个设定与本书卷十四、卷十七里那些「情深不寿」的说法不同,那些说法讲的是命薄,讲的是天不假年,是外力把人从中间截断;而还泪讲的是自然耗尽——不是有人来收走,是本来就只有那么多,用完为止。一部书把感情安置在债的框架里,就等于事先规定了它的结局:债还清之日,即是关系终止之时。感情在这里不是一种可以增殖的东西,是一种存量。
第三处是物件。两组物件把一桩婚事的全部问题说尽了。一组是玉与锁:通灵宝玉正面八个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典」,金锁上八个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典」(《红楼梦》第八回),字面对仗,寓意成双,凑起来就是「金玉良姻」。另一组是石与草,那是第一回的前身故事,没有实物,只有来历。第五回的《终身误》把两组物件摆在一句话的两端:「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典」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组物件的性质完全不同。玉与锁是人间的凭证,可以拿出来对看,可以让第三个人验看,可以写进婚书;石与草是前世的来历,不能出示,不能核对,除了当事人自己没有人能作证。这部书把一桩婚事的困难放在这个位置上:不是两个人和一个人的争夺,是可验证之物与不可验证之物的争夺。而在礼法的框架里,不可验证的那一样从一开始就没有资格上场。
第四处是丧仪。有人替落花办了一场葬礼。第二十三回里,关于落花的处置有过一次分歧:一个主张撂进水里让它流走,另一个不赞成,主张收进绢袋埋到土中,理由是随土化了才算干净。这个分歧不是审美趣味之争。撂进水里,花就出了园子,去向不明,可能流到脏处;埋进土里,花的去向由葬花的人负责到底。第二十七回的《葬花吟》把这件事从花挪到了人身上:「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典」以及「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典」。替落花办丧仪,其实是在替一件根本没人替它办丧仪的事补一个仪式。本书卷十一讲过丧仪的功用:丧仪不是为死者办的,是为生者办的,它把无法收拾的事收拾成一套可以执行的动作。而这里的特殊在于,被安葬的东西并没有资格享有丧仪——花凋谢不算死亡,落花不是死者。为一件不被承认为损失的损失办一场丧事,这是这部小说对「舍不得」这三个字所做的最直接的一次演示。
第五处是那一次把话说明白。第三十二回,两个人把话说明白过一次,一次而已,说出来的是三个字:「你放心。」这一章我在本卷里说过,此处不重复论证,只提结论:这部书用了极大的篇幅写猜、写试、写误会、写吵完了又后悔,唯独把正面表白压缩到三个字,且此后不再有第二次。这个比例本身就是论断:在那个世界里,说明白是一次性的、不可重复的、说完就得收回去的动作。它不是关系的开始,也不是关系的保障,它只是一个偶然被打开又立刻合上的缝。
第六处是册子。第五回把一群人的结局预先写在了册子和曲子里。这是一个形式上的大动作。绝大多数叙事作品靠悬念推进——读者不知道后事如何,所以要往下读。这部书主动放弃了这个动力:它在第五回就把主要人物的命运用判词和曲文交代了个大概,此后一百多回,读者是拿着答案在看解题过程。本书卷十八讲过谶与谣,那些是叙述内部的预兆,人物听不懂,读者也未必懂;而这里的册子不同,它是给读者看的,人物看不见。作者把知情权全部交给读者,只留人物在里面蒙着眼睛走。这样一来,全书的情感重心就从「会怎么样」移到了「明知会这样,还是这样」。
第七处是那些句句在理的道理。有一个人代表着这世上最稳妥的一套处世法,说的话没有一句错。第三十二回里,主人公对另一个人说过一段很重的话,说别人劝他讲仕途经济,他觉得这是把好好一个人往「国贼禄鬼」那一路上带;他还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典」这段话常被读作对宝钗的贬低,其实它说的是一件更麻烦的事:那套道理并没有错,它只是与他要保住的东西不兼容。本书卷八、卷十二讲过许多「爱之适足以害之」的例子,那些例子里施爱者是糊涂的;而这里施以劝诫的人非常清醒,她的每一句都为对方计,而且长远来看多半是对的。这部小说把冲突设在了这个位置上——不是善与恶,是两种都站得住的活法互不相容。
第八处是清理。第七十四回,那座园子被搜检了一遍。搜检的名义是查赃,效果是让园子里的人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地方并不是园子,是宅子的一部分,宅子有权随时进来。搜检当晚有人说过一句话,说这样的大族人家,从外头一时杀不死,「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典」(《红楼梦》第七十四回)。这句话说的是家族,也说的是园子:园子不是被外力毁掉的,是被它所属的那个体系收回去的。本书卷七讲过「别有天地」这一类空间在中国文学里的位置,桃花源、壶中、洞天,它们的共同点是与外界隔断;而这座园子从一开始就没有隔断过,它建在宅子里,用宅子的钱,由宅子的人管着。清理之后,它只是恢复成了它本来的样子。
八处摆在一起,形状就出来了:每一处都是先立一个形式,再把这个形式掏空。定义立了,立成的是一种无处安放的气质;神话立了,立成的是一笔有限额的债;信物立了,立成的是不可验证的一方注定输给可验证的一方;丧仪立了,办的是一场不被承认的丧事;表白立了,只准说一次;命运立了,先写在册子上;道理立了,句句在理而当事人受不了;园子立了,最后被它的所有者收回。这不是八次巧合,是一部书的方法。
先把出处坐实。「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典」这一句,出自《红楼梦》第五回,是《红楼梦十二支曲》的最后一支,曲名《收尾·飞鸟各投林》。全曲不长,可以录出:「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这一句常被误系于第一回。第一回确实有一段调子相近的文字,是甄士隐对《好了歌》所作的注解,那一段以「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典」作结(《红楼梦》第一回)。两段的功能不同。《好了歌》与它的注解讲的是世事翻覆、你下我上,落点在「荒唐」二字,那是一种旁观者的讥评;《飞鸟各投林》讲的是各人各归其位、一个一个走光,落点在「干净」二字,那是清场之后的实况。前者说这场戏没有意思,后者说这场戏演完了。两处不可混用,考据上尤须分清。
坐实了出处,接着要看一个更要紧的形式事实:这句话出现在第五回。也就是说,全书的结论在开卷不久就已经交给了读者。此后的一百多回,不是通向这个结论的路,是这个结论的展开。这个安排在中国长篇小说里并不常见。话本与章回小说的通例是回末留扣,靠「且听下回分解」把人拖着往前走;这部书在第五回就把牌摊了。摊牌的代价是失去悬念,换来的是另一种东西——读者从此不再关心结果,只能盯着过程里的每一样具体物事:一顿饭、一场诗社、一句没说完的话、一件旧衣裳。作者用取消悬念的办法,逼着人去看那些本来会被悬念盖过去的细部。这与本书卷十六讲过的器物之爱有关:只有当你知道一样东西留不住,你才会真正去看它。
「干净」两个字在这部书里不止出现在这一支曲子里。第二十二回有一段参禅的文字:宝玉写了一偈,末句作「无可云证,是立足境典」;黛玉在后面添了两句,作「无立足境,是方干净典」。这一处添笔历来被人看重,后人多有指出它与全书结尾的呼应关系。宝玉的偈还想给自己留一个可以站住的地方,黛玉的添笔把那个地方也撤了:连立足之处都没有,才叫干净。第二十三回论落花去处时说随土化了才干净,那是一件东西的干净;第二十二回说无立足境才干净,那是一个人的干净;第五回说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是一个世界的干净。三处「干净」,一步一步把范围放大,最后放到无可再大。
再看这个意象本身。「白茫茫大地」,字面是雪。雪的特点是覆盖,不是销毁。房子还在,路还在,界石还在,只是都看不见了,一望过去没有分别。这与「食尽鸟投林」连在一起用,意思就完整了:林中的鸟把食吃尽了,各自飞散,地上剩下的是雪。前一句写离散,后一句写离散之后地面的样子。它没有说这些人去了哪里,也没有说他们该不该走,它只描述了走完之后的视觉事实。中国诗文里写空寂的句子极多,本书卷九引过陶潜的「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典」,卷十三引过刘希夷「年年岁岁花相似」的感慨,那些都还有人站在画面里说话;而这一句里没有人。说话的人也不在场,只有一片白。
还有一点须交代:曲文里「欠泪的,泪已尽」一句,正好扣住本卷第二百一十四章讲过的还泪之约。债还完了,所以曲子说「已尽」。「已尽」不是悲叹,是结账用语。这支收尾曲通篇用的都是结账的口吻——凋零、散尽、报应、命已还、泪已尽、遁入空门、枉送了性命——一项一项对下来,像一份清单。清单读完,才是那句白茫茫。它不是抒情的高潮,是账目结清之后附的一行说明。这个语气非常重要:这部书写尽了留恋,而它交代总结局时用的是账房的语气。本书讲了两百多章的「舍不得」,到这里遇上了一种最不留情的处理方式——把所有舍不得的东西列成清单,逐条注销,然后在末尾写上一句:地上没有东西了。
本卷的核心论断在这里:这部小说把本书前面各卷提供过的出路逐一取消了。不是没有采纳,是采纳过、演示过,然后当着读者的面撤掉。下面逐条对照。
第一条是化形。本书卷十九讲民间叙事里的化形:人死之后变成另一样东西,感情就没有断。《搜神记》卷十一记韩凭夫妇的事,两人死后,冢上各生一株大树,根在下面交结,枝在上面相拱,树上有鸳鸯栖着,交颈悲鸣,宋人哀之,把那树叫作相思树。《玉台新咏》所收《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的结尾也是这个路数:两家合葬,墓旁松柏梧桐枝枝相覆、叶叶相交,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至于梁祝化蝶,情形要复杂些——梁祝故事的早期记载文字简略,化蝶这一节文献晚出,多见于明清以后的戏曲小说,其源流学界看法不一,此处只作为一种流传极广的民间处理方式提及。化形的功用很清楚:它不否认死,它只是让死不构成中断。人变成树,变成鸟,变成蝶,形体换了,关系没换。这是民间对「留不住」这件事最古老也最有力的一个答复。
这部小说不给这个答复。要注意的是,它并非不懂这套语法——恰恰相反,全书唯一一次完整的化形,被它用在了故事开始之前。第一回讲绛珠仙草受灌溉之惠而修成女体,那是一次由草到人的转化。方向是反的。民间的化形是人死之后变成物,用来延续;这部书的化形是物在故事之前变成人,用来解释来历。它把化形这个装置整个拿过来,用在了开头,于是结尾处就没有了。凡在开头已经用掉的手法,结尾再用一次就成了重复,这部书显然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书里那些人,走的走,散的散,没有一个变成别的东西。没有树,没有蝶,没有鸟。前面那支曲子里倒是有鸟——「食尽鸟投林」——但那是比喻,比的是人各自散去,不是谁变成了鸟。这是全书处理化形母题时最见分寸的一笔:它保留了鸟这个意象,剥掉了化形这个功能。
第二条是团圆。本书卷二十讲戏曲的团圆:《西厢记》末尾那句愿望,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诸本文字微有出入),《牡丹亭》的最后几出让还魂之人经过勘验、认可,最终以合家团聚收场。戏曲的团圆不是天真,它是一种技术——把观众在前面几个时辰里积攒的不甘,在最后一刻一次性兑掉。本书卷二十说过,这套技术之所以经久不衰,是因为它解决的不是剧中人的问题,是剧场里的人的问题。
这部小说不给团圆,而它拒绝的方式格外见功力:它让书中人自己去读那两部戏。第二十三回的回目就把这件事标出来了——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牡丹亭艳曲警芳心。宝玉和黛玉一同看《西厢》;黛玉后来从梨香院墙外走过,听见里面演习《牡丹亭》,听到「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典」,又听到「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典」,心动神摇,站住了听。这一段的分量在于:卷二十提供的那条出路,被这部书交到了当事人手里。她读了,她被打动了,她甚至因此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次明确的自觉。然后书没有给她那个结局。这比根本不提《牡丹亭》要狠得多——不提,是无知;提了、读了、感动了,仍然不给,那是明确的否决。
书里还有一次更直接的否决。第五十四回,贾母当着一屋子人批评那些才子佳人的书,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凡有个清俊男人便想到终身大事上去,把大家小姐写成那个样子,可见编书的人自己没见过世面。这段议论历来被人引用,通称「破陈腐旧套」。它的位置很微妙:说这话的人是这个家族的最高长辈,她否定的正是本书卷二十讲的那一整套戏曲小说程式。也就是说,这部小说不但在情节上不给团圆,还专门腾出一段篇幅,借书中最有权威的一张嘴,把团圆所依托的那套叙事成规点名驳倒。它不是没走那条路,它是先把那条路的路牌拆了。
第三条是至情。本书卷二十一讲的是明代那一套「情至」论,核心文本是汤显祖为《牡丹亭》写的题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这句话把情提升成了一种可以逆转生死的力量,并且立了一个极高的标准——不能突破生死的,就算不上至情。卷二十一讲过,这个论断在晚明影响极大,也讲过它的代价:它把「情」变成了一场需要以命去验证的考试。
这部小说明确否定这条路,而且否定得很技术。它的否定不在议论里,在设定里。还泪之约规定了眼泪有总量,还完为止——一个以「还清」为终点的结构,天然排斥「复生」。至情论要的是往复:死了可以再回来,回来了才算数;还泪要的是单程:给出去,用完,结束。两套逻辑不能并存,而这部书在第一回就选定了后者。
再看它给这一群人建的档案。第五回里,太虚幻境有若干司,宝玉进去看的是「薄命司」,那些册子就收在这一司里。这是全书一个不动声色的判决:它没有把这些人归入「至情」,它归入的是「薄命」。至情是褒扬,薄命是记录。至情论要问的是够不够深,薄命册要记的是发生了什么。太虚幻境的对联写着「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典」(《红楼梦》第一回、第五回),这十四个字与至情论正相反:至情论主张情真便可以真到把死变成生,而这副对联说的是真假本来就会互相翻转,你以为的真会变假,你当作有的会成无。把这副对联挂在薄命司所在的地方,等于事先声明:这里不受理关于「情之至」的申诉。
第四条是佛家的解脱。这一条比较特殊,因为这部小说确实给了。本书卷十讲过佛家如何处置「爱」:在佛家的语汇里,「爱」是贪爱,是十二因缘中的一支,是苦的来源,是要断的东西;解脱的办法不是把爱做得更好,是把爱连根去掉。这部书从头到尾贯穿着这条线索:第二十二回宝玉听《山门》里那支《寄生草》,听到「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典」而心有所动,随后写偈参禅;第一回甄士隐听了《好了歌》便随跛足道人走了;通行本的结尾,主人公也是走的这条路。
但这里要分辨清楚:给了一条路,不等于给了一个圆满。佛家的解脱与本书前面讲过的各种出路有一个根本区别——它不保全爱的对象,它取消爱这件事本身。化形保全了关系,团圆保全了两个人,至情论至少保全了「情」这个价值;而出家什么也不保全,它是把「舍不得」这三个字从人身上整个卸下来。一个人走上这条路,意味着他承认此前所有的舍不得都是妄。所以这不是圆满,是弃绝。用本书的主线来说:全书讲的是「爱的本义是舍不得」,而佛门给的方案是不要舍不得——它确实解决了痛苦,办法是把那个痛的部位切除。
这部书自己把这个循环写出来了。第一回讲空空道人抄录石上故事的来历时,用了十六个字:「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他因此改名情僧。这十六个字是一个闭环:从空出发,见了色,生了情,情又落回色,最后从色里悟出空。终点与起点是同一个字。一个人绕了一大圈,回到他出发的地方。这个环形结构说明了很多事:它承认情是真实发生过的,中间那两步不是幻觉;但它也说明,这一趟走下来,位置没有变。佛家的空在这里没有被否定,可是它也没有解决什么——它只是这个圆的两端。
第五条是功名。本书第一百四十七章与第一百九十五章讲过一条在中国叙事里极其顽固的出路:书生中举,万事俱解。婚姻的阻力、门第的落差、父母的反对、贫穷的羞辱,都由一张榜文一次性抹平。那两章说过,这条出路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把一个无解的情感问题换算成了一个有解的社会问题——只要科举这套制度还在运转,问题就总有出口。
这部小说写出了功名的空,而且写在最显眼的地方。全书第一回的《好了歌》第一段就是冲着功名去的:「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四句话,前两句说人放不下,后两句说放不下也没用。开卷第一支歌的第一段就注销功名,这个位置本身就是态度。
书里还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反证。全书功名之路走得最顺的人是贾雨村:他从一个借住庙里的穷儒起家,中了进士,做了官,罢了官,又起复,一路升上去。而这个人在第四回判那桩人命官司时的作为,是全书道德上最不堪的几笔之一。这部书把功名的顺遂给了他,等于用一个人物完成了一次反驳:功名不但不能解决情的问题,它跟情的问题根本不在一个系统里,它甚至是靠着牺牲情的一方来运转的。
通行本的后四十回里,功名与出走还被安排在了几乎同一时间——主人公中了举,然后人不见了。须要说明的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与来历,以及它是否合于原作者本意,历来聚讼,学界看法不一,人民文学出版社通行本在版权页上的署名也几经改动,此处只把它作为通行本所呈现的格局来讨论,不据以推断原稿。即便如此,这个安排在通行本的整体格局里是自洽的:功名到手,正是那条路走到头的时候,而走到头之后,人朝另一个方向去了。这是对第一百四十七章那套换算法的最后一次撤销——榜文照旧发下来了,它兑不了任何东西。
第六条是器物。本书卷十六用了整整一卷讲器物如何存放感情:一枚钗、一面镜、一方旧砚、一件亡人的衣服,人把带不走的东西寄在物件上,物件比人活得久,于是感情就有了一个落脚处。卷十六也说过这条路的限度:器物只能占着,不能给出去;它是「舍不得」最合法的形式,也是最静止的形式。
这部小说里有一块玉。它是全书最重的一件器物,重到主人公的名字里有它,重到它上面刻着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典」。这八个字是一句嘱托,也是一个功能声明——它本该是防止遗忘的装置。结果是,它什么也没保住。通行本里它丢过,也被寻回过(第九十四回、第九十五回等处,情节的具体安排属后四十回,前已说明其争议);但更要紧的不是丢与不丢,是它从头到尾没有充当过任何一次证据。玉和锁凑成一对吉利话,可那桩婚事的成立靠的是家里人的决定,不是靠玉;两个人之间那一点最实在的东西,玉也证明不了——它挂在其中一个人的脖子上,另一个人从来没有从它那里得到过任何保证。第二十二回那句「无立足境,是方干净典」是黛玉写的,不是玉说的。这块被全书当作信物的东西,在最需要它说话的地方一言不发。
于是卷十六那条路也断了:器物存不住。至此,本书前面提供过的六条出路——化形、团圆、至情、解脱、功名、器物——在这部小说里全部被处理过一遍,或者拆掉路牌,或者交到人物手里再收回,或者给了而证明那不是圆满。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全都不给,那它给了什么。
回答之前,得先把「空」这个字辨一辨,因为它太容易被拿来搪塞。本书卷十讲过佛家的空,第九十三章讲《心经》那一句「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第一百〇二章讲《金刚经》末尾的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那两章说过一件事,此处需要再说一遍:佛家的空不是「没有」。它不说这些东西没发生过,它说这些东西没有自性,是因缘凑起来的,缘散则灭。这个「见」是有功用的——人一旦见到这一层,执取就松了,苦就减了,所以空在佛教里是一个可以安身的结论。它有教理支撑它,有戒定慧的次第通向它,有僧团供人住在里面。见空的人不是被丢在荒地上,他有去处。
这部小说里的空不是这一种。「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典」不是一句教义,是一句实况报告。它出现在一份清单的末尾,前面十二句一项项结账,最后一句交代地面情况。它不解释这一切为什么会这样,也不告诉任何人接下来该怎么办。佛家的空是认识主体获得的一个结论,说这话的人站在结论里;小说的空是叙述完毕之后剩下的场面,没有人站在里面。前一种空里有人,后一种空里没有人——这是两者最实在的区别,不是措辞上的区别。
再看一处细节。这部书里佛道两家的人物是在场的,而且首尾都在:一僧一道从第一回起就出没,全书结束时也还在。可是要留意他们的功能:他们不讲经,不设坛,不与人辩论道理,他们做的事是接人走。甄士隐是被接走的,柳湘莲是被接走的(第六十六回),通行本里主人公也是被接走的。他们提供的是一扇门,不是一套安慰。这与本书卷十讲过的那些高僧不同——卷十里的僧人是要说服人的,他们讲无常,讲不净观,讲的是道理;这部小说里的僧道基本不说理,唱一支《好了歌》,念两句偈,然后带人离开。一部书如果真把佛家的空当作结论,它会给读者一个说法;而它给的是一个背影。
还有一个旁证在书名上。第一回交代过这部书曾有过好几个名目——《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以及《红楼梦》(各本所列书名及题名者互有出入,甲戌本一系与程刻本一系文字不同,学界看法不一)。把这几个名目排开看,它们分别偏重于:石头的记事、情僧的自述、镜子的警诫、十二个人的名单、一场梦。没有一个名目是站在悟的位置上取的。最接近佛门的是《情僧录》,可那三个字的重心在「情」不在「僧」——是带着情的僧,不是断了情的僧。一部书如果以空为归宿,它的题名会往那边靠;这部书的每一个题名都往人和物那边靠。
所以说这部小说「最后归于空」,只说对了一半。它确实以空收场,但那个空不是它的主张,是它的结果。主张是可以传授的,结果只能被看见。本书前面二十一卷里,凡是给出路的方案都是主张——化形是主张,团圆是主张,至情是主张,解脱是主张,功名与器物也各有各的主张。而这部小说到最后拿不出主张。它写完了,地就白了。
那么它给了什么。这个问题得老实回答,不能用「它给了深刻」这类话搪塞过去。
它给的是记录。
第一回有一段作者自述,说自己如今一事无成,忽然想起当日所认识的那些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得她们的行止见识都在自己之上;又说自己虽有过错,但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不能因为自己不肖、为了护自己的短,就让她们一并泯灭。这段文字须要交代版本情况:它在甲戌本一系中的归属(属凡例还是属正文)与具体文字,各本互有出入,学界看法不一,此处所述以通行本的意思为准,故用转述而不作原文征引。但无论文字如何出入,其中两个意思在各本里是稳定的:一是「一一」,二是「不使其泯灭」。
「一一」是方法。不是概括,不是举其大者,是一个一个来。这解释了这部书为什么写得那么慢、那么碎:谁在哪一年做过什么针线,谁的屋里挂着什么,一顿螃蟹宴上谁说了什么话,一次生日谁抽到了什么签。这些细节在以情节为骨的小说里是冗余,在以记录为目的的书里是本体。它们不推进任何事,它们只是把「这个人存在过」这件事坐实。
「不使其泯灭」是目的。这个目的很低——它不承诺救人,不承诺补偿,不承诺公道。泯灭的反面不是幸福,只是被记住。一部书用一百多回的篇幅、几百个人物、无数琐细的物事,最后争取到的东西只有这么多:让那些本来会无声无息消失的人,在纸上留下具体的样子。
这是本书两百多章里,面对「留不住」这件事最诚实的一种回应:不解决,只记住。
要看清这个回应的分量,得把它和前面各卷比一比。化形说:她没有真的走,她变成了树。团圆说:会好的,最后一折就好了。至情说:只要够深,死了也能回来。解脱说:别难过了,那些本来就是妄。功名说:等考中了,一切都能办。器物说:东西还在,人就还在。这六种回应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在处理事实,都试图让「失去」这件事在某种意义上不成立。只有记录不动事实。它承认失去已经发生、无法挽回、也无法补偿,它只做一件事:把失去的东西写清楚。
这也正是本书自己在做的事。本书立的规矩是:把三千年里所有用到「爱」这个字、以及所有属于「爱」的事,一处一处找出来,注明出处,分卷排开。这与「一一细考较去」是同一种作业。写到这一章,不得不承认本书对这部小说的敬意主要不是文学趣味上的,是方法上的——它们做的是同一件事。不过这里必须把话说淡: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发明。考据、编年、立传、修志,中国人做了两千年,二十四史里的列传、地方志里的人物门、家谱里的世系表,做的都是「不使其泯灭」。这部小说的特别之处只在于对象——它把这套本来用于帝王将相、忠臣孝子、节妇烈女的作业,用在了一批按当时的标准根本不够格立传的人身上:一群没有事功、没有名节可表、连姓名都未必留得住的女子。它写的不是列传,可是它办的是列传的事。
记录的限度也得说明白,否则就成了自我陶醉。记录救不了任何人。第五回的册子上早就写着结局,写下来了,人照样一步一步走完那个结局。文字没有拦住任何一件事。作者本人对此看得很清楚,第一回那首题诗把话说尽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他用在自己身上的字是「痴」。痴,就是明知无用而不肯罢手。写下来并不等于留住,他知道;他还是一一写下来了。
关于这部书的版本,本卷已交代过数次,此处须再交代一次,因为本章论的是结局,而结局恰恰是版本问题最集中的地方。
要点如下。这部书的早期形态是抄本流传,今存脂评系统的诸本(甲戌、己卯、庚辰及蒙府、戚序、列藏等本)皆止于八十回上下,各本回数、文字、批语互有出入;乾隆年间程伟元、高鹗以活字排印,成一百二十回的全本,通行至今。后四十回的来历与作者,是红学中争论最久的问题之一:程、高的序中称是搜求所得而加以补缀,胡适以来则多主高鹗续作之说,近数十年又有学者主张另有他人所续或部分保留了原稿残余,人民文学出版社通行本的署名也几经改动。诸说并存,学界看法不一。此外,据脂评推测原稿后半部分的若干情节,历来也有种种复原之说,因原稿未见,诸说均属推断,且脂评本身的年代与真伪亦有争论。
因此本章的处理是这样的:所论以通行本所呈现的整体格局为对象,不据以推断作者原来的构想。这个处理有明确的限度,不能含糊过去——如果后四十回确实不合原意,那么本章涉及结局具体安排的地方,例如功名与出走的先后、失玉的经过,就只对通行本有效,对原稿无效。
但本章的核心论断不依赖后四十回。逐一取消出路这件事,证据几乎全在前八十回里:还泪之约在第一回,它规定了额度;薄命司的命名在第五回,它拒绝了至情的表彰;册子与十二支曲在第五回,它预先摊了牌;让人物亲手去读《西厢》《牡丹亭》在第二十三回;借最有权威的一张嘴驳倒才子佳人的旧套在第五十四回;注销功名的《好了歌》在第一回;空色相生的十六字循环也在第一回。至于化形,它被用在开头而非结尾,同样是前八十回的安排。这些设定合起来已经足够支撑本章的判断,后四十回只是把它们兑现了一遍。
卷二十二到此为止。接下来卷二十三处理明清小说笔记里那些更零碎的爱——不成体系、不进大书、散在各家笔记与短篇里的那些;卷二十四处理近代以来「爱」这个字发生的最后一次大变。此处只点一句,不展开。
回到全书的主线。本书从第一卷起就在追一件事:「爱」这个字最古老的意思之一是吝惜、是舍不得,而三千年里它一步一步走向了「给出去」。这部小说把「舍不得」推到了尽头。它写的不是一个人舍不得一个人,是一个人对一整个世界舍不得——舍不得那些人,也舍不得那些日子、那些花、那些器物、那些说过就散的话。而这个世界照样一件件被拿走,一样也没留下。它没有说这样值得,也没有说不值得;书里没有一处替这种舍不得辩护,也没有一处劝人别这样。
它只是把每一样被拿走的东西都写下来了。所以它交出去的不是一个道理,是一份名单——名单上每一个都有名字,有说过的话,有住过的屋子,有穿过的一件衣裳。